金融機構的主要功能范文
時間:2023-06-05 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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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銀行存款的主要功能是儲蓄,融資,保險是用財務的手段來解決風險的一種方式,本質上是一種保障,如果你想解決養老、理財、醫療、意外等的保障,要買保險,是一種長期性的理財規劃。
2、存款保證金早已經是國際慣例。從1924年捷克設立存款保證金制度以來,目前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建立和實施了存款保險制度。實踐證明,存款保險制度對穩定金融秩序,甚至對健全整個金融環境都發揮了非常大的作用。
3、存款保險構建了問題金融機構的市場化處置機制。市場化的改革意味著市場化的資源配置機制,既然金融機構存在破產倒閉的可能性,那么這些問題金融機構就需要通過一定的途徑,以市場化的機制退出,但市場化的退出機制也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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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近年來,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人民銀行總行將系統內分支機構的主要功能定位于加強金融監管,確保一方金融平安。從保持金融秩序穩定的角度看,這一措施是對的,但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職能轉換過程中,卻在一定程度上忽視、淡化了組織轄內金融機構實施貨幣政策的基本職能。在實際工作中,對金融監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要求很高,而對正確實施貨幣政策的職能發揮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貨幣政策目標的實現。因此,在實施有效的監管手段的同時,如何改善貨幣政策運行環境,是目前中央銀行必須認真研究并加以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趨勢下,我國貨幣政策目標及金融監管定位面臨著困難的選擇
(一)貨幣政策實施力度與金融監管力度不適應,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近年來,人民銀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強化監管的措施已收到了相應的效果,如加大對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和盈利水平考核的力度,但是這種做法卻使信貸活動的交易費用倍增,在客觀上起到了體制壁壘的作用。在人民銀行的嚴格監管下,防范金融風險受到政府和金融機構的高度重視,各金融單位普遍加強了風險控制,把貸款風險與個人利益掛鉤,加大了信貸人員的責任。但是在風險約束機制加強的同時,未建立起相應的比較完善的利益激勵機制,責任與利益不對稱,信貸人員鎮貸、畏資壓力沉重。同時,人民銀行把建立金融安全區作為首選監管目標,把風險監管放在首位,加大了對不良貸款、盈利水平的考核,并落實金融監管責任,層層把關負責,從金融機構外部形成風險抑制機制。在此情況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重越高,其降低不良貸款的任務就越大,放款的意愿就越不足,目前商業銀行關心的是貸款的風險,而不是貸款的盈利。這種狀況形成了金融機構的“鎮貸”,制約了總需求的擴大??傂枨笙鄬Σ蛔?,企業銷售就會變得更加困難,企業還貸能力下降,金融機構正常貸款轉化為不良貸款的可能性上升,其盈利水平就會下降。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居高不下,使其在發放貸款時更加保守,將進一步加重企業生產與經營的困難。由于監管與整頓規范的力度在增強,而貫徹實施貨幣政策的工作力度沒有相應加強,資金從金融部門進入產業部門的通道變窄了,只得在現有的金融體系內循環,使貨幣信貸的擴張作用難以實現。
(二)人民銀行對利率實施嚴格監管與貨幣政策的傳導所需的利率市場決定機制之間的不適應,影響了貨幣政策的間接調控作用。目前,在人民銀行對利率實施嚴格監管的情況下,利率市場化程度不可能太高,貨幣政策工具配置的市場化仍處于較低水平,弱化了貨幣政策的效應。人民銀行雖然擴大了利率調整及浮動的范圍,并對外幣利率實行了市場化改革,但現行的利率管理體制從總體上還是一種管制體制,在這種管制體制下,利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資金的價格和供求狀況,也難以有效發揮對資金的調節作用。單純通過調整利率水平、利率浮動范圍來影響金融機構貸款行為的效果不明顯。當經濟景氣狀況不佳、企業效益下降、信貸風險上升時,金融機構為規避風險,將自動減少貸款,資金供給下降。如果利率由市場決定,資金供給減少會推動利率上升,從而使金融機構預期收益增加,會相應增加一部分貸款,相反在利率仍未開放的條件下,資金供給下降并不能推動資金價格上升,金融機構貸款的積極性難以有效激發。加之我國貨幣市場雖已初步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但票據市場、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尚未形成規模,票據市場發展緩慢,使人民銀行通過再貼現調控金融機構貸款、增加基礎貨幣投放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人民銀行沒有樹立起督促金融機構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威,貨幣信貸政策的窗口指導作用難以真正落實?;鶎尤嗣胥y行在督導金融機構實施貨幣信貸政策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窗口指導”只是一種道義的勸告,是一種軟約束,貸款程序、貸款投向和數量的決定權仍掌握在各金融機構手中?;鶎尤嗣胥y行雖然強調了對金融機構的“窗口指導”和資金引導,但忽視了對其執行貨幣信貸政策效果的監管、檢查,即督促的多,檢查的少,“軟約束”多,“硬措施”少。由此導致了貨幣政策傳導線路發生了反向變化:一是商業銀行正在自下而上集中資金、集中權力、集中客戶;二是中央銀行正自上而下放權力、下撥資金。商業銀行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追求利潤最大化,擴大響身生存空間,對中央銀行的貨幣信貸政策的調整就不再步步緊跟了。目前,基層人民銀行比較有效的手段是再貼現和支農再貸款,可以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但總、分行對再貼現實行額度管理,控制較嚴,難以發揮更有效的作用。
(四)過分強調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忽視了其在貨幣政策傳導上的應有作用,中小金融機構游離于貨幣政策傳導之外。由于內外部原因,中小金融機構資金融通遇到困難,出現一些支付風險,引起各級政府和人民銀行高度關注,在對中小金融機構監管政策上采取綜合治理,過分強調防范和化解風險,而對其在貨幣政策傳導上的作用沒有給以足夠重視。這就出現了兩種狀況:一是信貸重新向國有銀行集中,與此聯系,中央銀行“窗口指導”主要面對國有銀行,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全面傳導。二是存款向大銀行集中,中小金融機構存款增長緩慢,為防范流動性風險保持了較高的備付金率,金融體系的貨幣衍生能力受到抑制。
二、強化金融監管,促進貨幣政策發揮效能的構思
(一)明確金融監管根本宗旨,正確處理好金融監管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當前,從嚴監管,防范風險,促進金融機構合法經營、穩健發展是非常必要的,但若監管失當,金融機構經營困難,貨幣政策的傳導就會失去穩健的金融基礎,從而給國民經濟帶來負面影響,監管必須把握好力度。要處理好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關系。金融監管對金融創新具有雙重作用,既可促進其發展,又可抑制其發展。因此,一方面金融監管要為金融發展和金融創新創造公平、有序、穩定的競爭環境和發展空間,積極鼓勵金融創新;另一方面又要對金融創新加強監管,并把金融創新納入法制和規范的框架內,確保貨幣政策目標的實現。要增強與被監管者的溝通,形成互動式監管,事實上,監管是互動的、雙向的,溝通與交流是監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監管人員要正確理解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關系,加強溝通與交流,掌握被監管者的實際情況,同時也使得被監管者進一步了解央行的政策與標準,自覺接受監管。
篇3
一、構建縣域金融穩定工作框架的基本思路
維護縣域金融穩定一直是基層央行的重點工作。2016年,山東轄區人民銀行縣支行均設立了金融穩定科。以信貸風險發生的時點作分界,可將人民銀行縣支行金融穩定科的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事前的風險監測分析和事后的風險化解處置。但是目前看,基層人民銀行對信貸風險發生前的監測分析是零散的、滯后的,沒有形成系統性預警式風險監測分析體系;對信貸風險發生后的化解處置是單打式、救火式,沒有構建多層級聯動式風險化解處置模式。因此,創新構建縣域金融穩定工作框架的基本思路就是圍繞解決以上兩個薄弱環節的問題,通過探索構建“關注領域信息采集、企業運營信息甄別、銀行信貸風險提示、一般風險自助防化、嚴重風險聯合處置”五大模塊聯動的縣域金融穩定工作框架,初步實現信貸風險預警關口前置,做到信貸風險防控上的早甄別、早預警、早防范、早處置,為縣域經濟金融良性發展創造更加穩定的環境。
(一)關注領域信息采集模塊
主要功能是關注地方經濟重點領域和主導產業發展動態,收集政策性或行業性風險信息。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確定關注的地方經濟重點領域,關注的領域與國家貨幣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緊密結合;二是明確信息采集的渠道和內容,采集渠道包括政府相關部門,采集內容包括國家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調整變化對區域主導產業產生的影響等;三是構建重要信息動態報送機制,由政府相關部門和銀行建立動態聯絡機制。
(二)企業運營信息甄別模塊
主要功能是確定風險企業的核心經營指標與信息,甄別判斷企業的風險級別與發展趨向。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篩選主導產業中隱含風險的企業,分析提供需重點甄別風險的企業;二是構建企業核心經營指標風險甄別機制,選取企業報表中的“十大黃金指標”進行數據對比和甄別;三是多部門聯合甄別判斷企業風險級別,根據企業的信用吻合度和經營偏離度來確定風險等級。
(三)銀行信貸風險提示模塊
主要功能是研判行業或企業潛在信貸風險程度,及時對相關銀行進行風險提示和預警。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準確研判企業承載的信貸風險程度,由跨部門風險信息甄別機構出具風險甄別報告;二是構建企業信貸風險名單提示機制,根據信貸風險名單制定風險提示通知書并向銀行進行提示和預警;三是引導相關銀行實施風險防范措施,召開金融穩定會議共同研究防范措施。
(四)一般風險自助防化模塊
主要功能是對程度較輕且處于可控狀態的信貸風險,發揮銀行自身救助功能進行內部消化。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督促銀行爭取上級行的政策支持,通過下調利率、打包處理和核銷等政策消化信貸風險;二是調動內部資源合力消化不良貸款,通過處理抵押物、尋求企業合作或兼并等途徑最大限度減少信貸損失。
(五)嚴重風險聯合處置模塊
主要功能是對數額大且影響區域穩定的信貸風險,協調政府、上級央行和監管部門聯合處置。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構建區域內金融風險聯合應急處置機制,對出現的可控制的重大金融風險協調當地政府、監管及金融部門聯合應對和分類處置。二是適時爭取上級央行政策資金救助。對出現的重大金融風險超出區域可控能力的及時爭取上級央行政策和資金救助。
二、新的縣域金融穩定工作框架的運作流程
“模塊聯動式”縣域金融穩定工作框架的具體運作,主要是以五大模塊為基點,模塊內部進行細化分工,模塊之間進行整體聯動,前三個模塊是信貸風險發生前的監測分析工作內容,后兩個模塊是信貸風險發生后的化解處置工作內容,基本的運作流程如圖1。
(一)啟動“關注領域信息采集模塊”的功能,規范關注企業的信息采集渠道和內容,梳理風險監測分析的數據源
1. 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人民銀行及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金融穩定領導小組,下設金融穩定辦公室,負責領導和研究當地的金融穩定工作。金融穩定領導小組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確定需要重點關注的經濟領域和主導行業,主要包括:政策限制性行業、受國際市場波動影響較大的行業、具有區域特色的行業、區域內存在貸款“壘大戶”現象的重點企業等。
2. 明確信息采集部門和采集內容,采集渠道包括金融辦、財政局、經信局、中小企業局、稅務局等,銀行監管部門,各銀行機構;采集內容包括國家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調整變化對區域主導產業的影響,區域內重點關注的支柱行業和企業運營信息變化情況,銀行信貸重點投放行業、企業信貸資金增減情況等。
3. 政府相關部門和銀行聯合建立動態聯絡員制度,各信息采集部門的聯絡員對重點關注領域和行業的企業信息進行實時采集、匯總和初步分析,按月整理報送金融穩定辦公室,為下一步關注企業信息甄別做準備。
(二)啟動“企業運營信息評級模塊”的功能,明確企業信息評級指標并對風險評級,分類分析風險監測數據源
1. 金融穩定辦公室收集各部門動態聯絡員報送的信息,對出現較大異常變化信息的行業和企I進行初步篩選,尤其是因宏觀政策變化引起行業或企業風險加劇的,進行重點分類標注和整理,提供給金融穩定調度會進行分析研究,確定需重點甄別風險的企業。
2. 人民銀行聯合金融辦、中小企業局、國稅局和地稅局構建跨部門企業經營風險信息甄別機制,明確以企業報送中小企業局、國稅局和地稅局的月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及向銀行申貸時提交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作為企業經營風險信息甄別的資料來源,選取其中的“十大黃金指標”,進行數據對比和甄別。
3. 金融穩定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研究篩選的企業生產經營“黃金指標”,按季計算企業報送給不同機構報表中的 “黃金指標”數值的差額百分比,獲得企業信息吻合度,確定企業的信用等級,將企業的信息吻合度分為一星、二星、三星及四星,四星企業信用等級最高,一星企業信用等級最低(見表1)。同時,根據企業當期利潤與上期利潤的差額百分比計算企業的經營偏離度,確定企業的經營風險等級,將企業的經營偏離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風險最低,四級風險最高(見表2),并向金融穩定領導小組出具風險評級報告。
(三)啟動“銀行信貸風險提示模塊”的功能,甄別風險企業并向銀行進行信貸風險提示,綜合開展風險監測分析
1. 跨部門風險信息甄別機構按季度對重點企業的經營風險進行甄別,分別為各個重點企業分析確定星級,向區域金融穩定辦公室出具甄別報告。經過分類整理后,在季度金融穩定例會上進行通報。
2. 金融穩定辦公室研究對“二星二級企業”(信用吻合度80%、經營偏離度-20%)進行跟蹤監測,對“一星三級企業”(信用吻合度70%、經營偏離度-30%)組織開展現場調研,充分確認后將其列入信貸風險名單,制定風險提示通知書,向全部銀行進行風險提示和預警。
3. 金融穩定領導小組根據辦公室出具的風險評級報告,要求銀行機構接到風險提示通知書后立即查清風險點,制定具體的信貸風險防范措施,區域金融穩定辦公室及時召開金融穩定調度會議,共同研究其防范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啟動“一般風險自助防化模塊”的功能,引導銀行發揮自救能力消化信貸風險
1. 金融穩定領導小組通過召開金融穩定調度會議,研究確認列入名單的企業信貸風險惡化程度,分類處置已經暴露的信貸風險。對程度較輕且處于可控狀態的信貸風險,督導銀行業機構向上級行爭取政策支持,通過下調利率等政策鼓勵企業還貸積極性,必要時爭取上級行打包處理和核銷政策來消化信貸風險。
2. 對自身經營粗放而形成的不良貸款,區域金融穩定領導小組責令銀行安排責任人待崗清收,同時調幽誆孔試春蛻緇岣鞣攪α看理抵押物、尋求企業合作或兼并等途徑,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貸損失。
(五)啟動“嚴重風險聯合處置模塊”的功能,調動政府部門合力化解重大信貸風險,堅守區域金融穩定底線
1. 金融穩定領導小組牽頭構建區域內金融風險聯合應急處置機制,對那些依托銀行自身系統無法化解,以及形成之初即數額較大且影響區域穩定的信貸風險,但在區域內尚可控制、不需要上級央行政策資金救助的,協調當地政府、監管及金融部門聯合應對和分類處置。分類處置包括:財政提供過橋資金幫助企業還舊貸新,政府協調相關企業合作經營或兼并,政府組織相關部門處置抵押物還貸,政府安排公檢法力量聯合清收不良貸款等。
篇4
關鍵詞:金融控股公司風 險控制 問題 對策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母公司控制和影響下,由銀行、證券、保險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具備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組成,形成主營金融業務的金融控股集團。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西方國家金融自由化、市場和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的產物。金融控股公司作為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采取集團控股、聯合經營的模式,能夠通過法人企業的方式來規避風險。
一、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現狀
目前,中國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為四種類型:第一類是以光大集團、中信集團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形成的控股集團;第二類是以中銀集團為代表的國有商業銀行獨資或合資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類是以海爾集團為代表的產業資本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團;第四類是以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為代表的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團。
我國的金融企業相對于國際上的大型金融企業,大多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業務種類也比較單一,難以滿足客戶高效、快捷、多樣化的業務需求,從而缺乏國際競爭力。由于我國實行分業監管,各監管機構各自獨立,監管職能并不具備系統的協調合作機制,也不能充分利用金融機構的資源。因此,我們應當不斷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以增強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梢哉f,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國金融由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漸進的現實選擇,是由金融分業向混業過渡的橋梁。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風險控制存在的問題
金融控股公司屬于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能夠向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實現了金融業務多元化和資產多元化。但是也正是因為如此,金融控股公司復雜的組織結構和寬泛的經營范圍使其面臨著諸多問題,特別是在風險控制方面,存在問題尤為突出。
(一)關聯交易風險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關聯交易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內部各子公司之間以及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發生的資產和負債。一般而言,金融控股公司的關聯交易包括資金、產品和信息的相互劃撥與傳遞,相互擔保、抵押,為了避稅或逃避監管的目的相互轉移利潤等等。內部關聯交易在目前的市場運營中不可避免,它可以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運營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如果不能對內部關聯交易進行有效控制,使其過度發展,就會使風險在公司內部擴散,其對社會的危害遠遠大于其帶來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風險
我國目前沒有針對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也沒有具體的標準與規定。金融控股公司為了實現集團的發展,很有可能通過成員之間的內部交易來實現其特定的發展目標,而大量內部交易的存在會導致同一筆資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中同時反映,重復計算的情況極為普遍。另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經營多種業務,這樣就有可能與客戶產生沖突,為了保護自身利益不受損失,金融控股公司就有可能會利用信息不對稱傷害客戶利益以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結構復雜性就導致信息披露難度加大,信息披露的隨意性加大,大量虛假信息的存在必然會引發風險。
(三)資本管理風險
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權結構比較復雜,由于母公司的資金通過投資控股對子公司擁有支配權,同一筆集團公司外注入的資本金,就可能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反映,但是對于子公司而言,這部分資金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權資本,不具備實質上的抗風險能力,加入子公司再將這筆資金投資孫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則容易造成資本金的多次重復計算,導致財務杠桿過高,進而會影響公司的金融安全。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風險控制的應對策略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以及金融全球化趨勢的推動,金融控股公司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業發展的趨勢和目標。而我國若期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發展,必須嚴格控制風險,構建金融控股
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
(一)建立完善內控機制
金融控股公司成員之間業務相互交叉,一個成員的經營狀況很有可能會影響公司的其他成員。所以,建立科學的內控機制就顯得十分重要,如果期望阻止風險在公司之間傳遞,建立"防火墻"制度勢在必行。
"防火墻"制度是一種制度安排,能夠割斷各種業務之間的風險傳遞。通過這種安排,在多元化金融集團內部某一部門中的某些人所掌握的信息不會直接或間接地被集團其它部門的人所掌握或利用,從而保證每一個部門不是依靠犧牲本部門或其它部門客戶和股東的利益來獲得盈利。"防火墻"主要包括三類:第一類是業務"防火墻",主要功能用于規定公司內部組織和管理結構等方面的內容,保證信息透明且不妨礙內外部審計。其次是資金"防火墻",主要功能是限制資金隨意在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流動,防止出現損害投資方相關當事人利益的情況。第三是信息"防火墻",主要功能在于防止有害信息在母公司與各公司之間流動,杜絕濫用信息和內部交易的發生。
(二)規范信息披露機制
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有利于減少由于監管方與被監管方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監管缺失,也有利于政府及其他相關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有效金融監管和市場約束。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至關重要。
規范信息披露機制,首先我國要盡快出臺《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暫行辦法》,通過該辦法來約束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活動,使之能夠定期向監管者報告其相關的交易,提供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控股結構的變動、控股公司內部的相互支持、關聯交易、擔保、財務信息等,并且能夠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內部核查機制,制定準則對公司內部信息的傳遞制定嚴格的規范,使監管當局和投資者都能夠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狀況有真實的了解和準確判斷。最后,要建立信息披露的正向機制,作為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核查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對于能夠真實準確披露相關信息的公司給予政策上的優惠,例如,降低信貸的難度和成本,增加稅收優惠等等;而對于制造虛假信息的公司,則加大懲罰力度,提高交易成本,以保證市場擁有一個相對健康的發展環境。
(三)實施嚴格資本管理
資本管理是金融監管部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更是整個治本管理的核心內容。
監管當局應當將金融控股公司當做一個整體進行考核??己朔秶腹竞透髯庸?。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資本要求各不相同,在性質上也存在較大差異,在資本管理中應當針對母公司和各自公司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資本充足率的下限作為監管依據,這樣就可以降低由于資本充足率不足而帶來的負面影響。通過對其資本充足率進行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母公司通過行債券籌資的方式對子公司進行虛假注資,也可以防止整個集團層面上資本的重復計算。此外,金融監管當局還可以充分借鑒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等聯合的《多元化金融集團監管的最終文件》中關于金融控股公司資本充足率度量的五項原則和四種方法,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適合我國的行之有效的資本充足情況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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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貨幣;電子支付;電子商務;貨幣供給;貨幣需求;
20世紀70年代,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以及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對于許多依賴于信息的產業,都形成了重要的影響。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著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要求,因此,受到的影響尤為深刻。在一定意義上,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將會從根本上改變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方面的技術環境,形成了新的技術革命,其結果,將是實現金融電子化。本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金融電子化還將在這一進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金融電子化的發展將加速金融全球化的發展和對金融領域帶來新的挑戰。
一、電子貨幣定義
國內學者對電子貨幣的定義:電子貨幣是指在繼承了傳統貨幣的交易行為自主性、交易條件一致性、交易方式獨立性、交易過程持續性等特性的基礎上,與傳統貨幣在價值尺度上保持固定的兌換關系,通過事先儲存的貨幣價值,利用網絡和電子設備媒介交易的一種便利支付工具。
二、電子貨幣分類
電子貨幣類別的劃分可以依據不同的標準。通常我們按照載體的不同來劃分,將它分為卡基和軟件基貨幣。
卡基電子貨幣(又被稱為電子錢包):其載體為物理卡片,通常為內嵌集成電路芯片的IC卡,它的支付必須經過讀卡機實現。
軟件基電子貨幣:是將數字現金儲存在個人計算機的特殊軟件上,須通過開放式網絡實現支付,是一種專門用于Internet上交易支付的電子貨幣。目前國內主要的軟件基電子貨幣有騰迅Q幣、新浪U幣等。用戶可以用人民幣購買網絡貨幣,以實現在網絡服務商提供的諸多服務中靈活、小額地選擇服務。網絡貨幣一般只能在發行它的服務商提供的網站上實現貨幣的部分職能。
電子貨幣系統按照離、在線的標準,可以分為在線電子貨幣系統和離線電子貨幣系統兩類:
在線電子貨幣系統:在支付交易期間,收款方需要與第三方(銀行)聯系,由第三方(銀行)驗證收款方提交的電子貨幣的有效性。
離線電子貨幣系統:在支付的過程中,收款方無須和第三方(銀行)聯系,收款方在支付交易發生后的某個有效時期內,向第三方(銀行)提交一系列在該有效期收集到的支付副本,第三方(銀行)驗證電子貨幣的有效性。
三、電子貨幣對金融業的挑戰
隨著電子貨幣的誕生及經濟領域網絡化的發展,銀行的主要功能開始發生變化,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電子貨幣對金融和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銀行傳統的經營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并與電子化趨勢相適應等問題日益引起金融界的關注。
電子貨幣對金融經濟領域帶來如下挑戰:
1.電子貨幣對金融機構貨幣發行主體的挑戰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發行主體的認識,主要存在兩種有代表性的觀點。
歐洲貨幣基金組織一方,于1994年5月公開發表了其下屬組織的歐共體(EU)結算系統作業部提交的“關于預付卡的報告書”,其中明確指出:電子錢包發行者收取的資金應視為銀行存款,原則上只允許金融機構發行電子錢包。因此,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限定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英美一方的觀點是:嚴格的監管及限制,有可能損傷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因此,現在就得出結論應將電子貨幣的發行定在金融機構,尚為時過早。在我國,已明確地將信用卡的發行權限定在商業銀行,非金融機構和境外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不得經營信用卡業務,目前尚不允許其他發行主體存在。
2.電子貨幣對金融政策和金融調控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及對中央銀行的金融調控能力本身將會產生一定影響。主要表現在:電子貨幣的普及會動搖中央銀行貨幣發行權的壟斷基礎,使商業銀行支付的準備金需要趨于不穩定化,從而影響中央銀行的金融調控能力。中央銀行是通過對與商業銀行的支付準備有關的供需關系施加影響而行使金融調控作用。數字化的現金脫離銀行中介對中央銀行的貨幣需求就會減少;如果電子貨幣取代現金,現金的作用下降而與互聯網交易的供求又不受最低準備金要求限制,這就意味著中央銀行喪失了或部分喪失了對商業銀行信用擴張的基礎―――原始貨幣的控制權,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控制力就會下降。電子貨幣在多大程度上影響貨幣政策和金融調控與電子貨幣的普及程度和使用程度有關。電子貨幣的普及過于迅速且大幅度推進的話,經濟整體對現金的需求會發生相當大的變化,其結果,使得商業銀行對支付準備的需求就會發生大幅波動,處于不穩定狀態。
3.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挑戰
隨著電子貨幣的發展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商業銀行固有的地位受到了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逐步超出銀行范圍。銀行在結算領域有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機會。這對商業銀行的結算職能提出了挑戰。并且,隨著金融電子數據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的應用,促進了交易雙方相互支付資金的沖減以及企業間差額結算,這對企業來說無疑削減了手續費的支出,但對銀行來說,銀行的經營利潤將有較大程度的下降。此外,企業間EDI的發展,使資金的往來、債權債務的結算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使銀行難以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更大的挑戰來自國外金融機構的競爭,因特網是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電子貨幣的發展將促使金融全球化的發展,各國之間的結算業務將通過電子貨幣進行,電子貨幣的“數字”化將“使各國貨幣的實體形態消失。國外金融機構在開發電子貨幣有著觀念上和技術上的優勢。與此同時,我國的消費者將偏好于使用國外金融機構開發的高效、便利的電子貨幣進行消費活動,這樣對我國消費者的消費偏好和消費習慣有所影響,進而影響經濟的其它方面。因而如何加強網絡的國際競爭能力是我國面臨的又一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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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區域經濟的發展在壯大了地方實體經濟的同時也孕育了市場對金融服務創新的監管需求,而由于金融混業經營、區域經濟金融發展差異性、金融資源供給不均衡等原因所導致現行金融監管效能部分失效,更是推動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成立的現實因素。一方面,成立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是彌補“一行三局”監管盲點的重要措施。目前,“一行三局”的垂直監管一般延伸到縣級,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只能延伸到省級。通過深入研究分析,我們發現已經出現“一行三局”監管模式很難覆蓋的領域,如民間金融、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商行等。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立,金融監管權下放到基層,可有效縮短監管半徑,充分發揮地方政府本地優勢。另一方面,成立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是地方政府發展區域經濟的必然舉措。地方政府金融辦一般歸屬地方政府部門,通過在政府內部設立專門金融監管機構的形式對當地經濟進行引導和監管,維護地方金融秩序,促進經濟、金融健康持續發展。尤其是近年來,溫州、鄂爾多斯等地區民間金融的蓬勃發展與問題的此起彼伏,考驗著地方政府發展經濟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執政能力。為此,成立一個隸屬于地方政府系統的金融監管機構成為現實需要。
二、更名、擴編、增責是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式與實現路徑
首先,由于在我國并不存在一個綜合性、統一性的中央的金融監管部門,故各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的名稱并不統一,如“金融工作辦公室”、“金融服務辦公室”、“金融監管辦公室”以及“金融監管服務中心”等名稱。更名是各地方政府金融辦推進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例如,廣東省金融服務辦公室更名為“廣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北京市金融辦更名為“北京市金融局”,從而,金融監管權也隨之得到適當擴大,服務地方經濟金融的功能也得到一定健全。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重視金融協調、服務和培訓的職能,密切聯系地方金融實際,注重強化金融產業規劃、金融政策實施、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和新興金融機構監管等職能。其次,在編工作人員數量與人才結構是衡量一個組織機構強大與否的重要標志。從全國來看,上海市金融辦是較大的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機構編制一百多人,可它們感到人手還是不夠。另外,江蘇同樣面臨這個問題。與東部沿海地區相比,西部地區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在編制數量和職能完善程度上存在較大差距。一般地,提供傳統公共服務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功能,而從事專業化金融監管則是對地方政府的重大挑戰。傳統地方政府既缺少從事專業化金融監管的現代金融人才,也缺乏從事專業化金融監管的實踐經驗。隨著經濟金融形勢的快速變化,地方政府要促進經濟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必須有效利用金融這個有效的經濟手段,為此,充實各級政府金融辦的編制與人才力量迫在眉睫。第三,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在金融監管體制內具有重要地位。它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墻。地方政府金融辦重要職責與功能的有效發揮,必定以一定的權責為保障。否則,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就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實際上,各省、市、自治區政府金融辦正是通過一定程度的增責擴權來發揮其重要功能的。例如,溫州市于2011年成立溫州市金融監管服務中心,與金融辦合署辦公,其職能已經由服務、協調兩項拓展至十一項,其中包括:負責股權投資公司、民間資本管理服務公司、寄售行和其他各類投資公司監督和管理;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商行等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專項檢查;配合相關金融監管和其他管理部門開展對地方金融機構的專項管理;聘請第三方組織對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機構和相關民間金融組織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統計、分析地方金融組織的相關數據信息,等等。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機構職能進一步向監管領域延伸,使得金融辦無疑已逐步成為地方政府實施金融產業建設的核心權力部門。
三、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過程是擴權增責與強化協調、服務功能的有機統一
近年來,地方政府金融辦擴權潮起。2009年上海市印發《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這個被外界稱為“三定方案”的規定,新增了監管地方金融國資企業、地方各類新型金融企業等職責,從而賦予了上海市金融辦更多實權。同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3月30日掛牌成立,這是全國第一個?。ㄊ校┘壗鹑诠ぷ骶?。它改變了過去金融辦不在政府序列的情況,其職能也進一步強化。以此為鑒,中西部地區的一些省、市、自治區也提出類似的地方政府金融辦實體化改革思路,分別將金融辦調整為政府直屬機構。地方政府金融辦實體化改革的擴權思維并不應放棄成立金融辦的初衷——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能是協調、服務當地的金融工作。鑒于經濟與金融深度融合發展的形勢,地方政府金融辦作為地方政府管理當地金融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合理、適當擴大權責的過程中,其協調與服務職能更應該得到強化。當然,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協調服務功能的目的是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加強對局部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監管。通過金融改革創新,采取得當措施,嘗試建立“一辦一行三局”即地方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證監分局、保監分局、銀監分局相互協調、溝通和協作的地方金融監管格局,尤其是要理順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派駐地方機構與當地政府金融辦信息收集、交流與共享機制,以克服金融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問題,為構建新型地方金融監管打下堅實的信息合作基礎,更好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四、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應形成“大一統、小分權”的新型監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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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市場是比較籠統的說法,它其實是由資本市場,信貸市場和保險市場這三個部分所組成的農村金融機構,對于農村金融市場來說,這三個缺一不可。農村金融在我們看來就是由農村金融市場、金融中介組織和金融工具所組成的需要承擔向農村居住人提供類似存款,借貸等一系列金融服務的大系統,并且要保質保量的重任。我們都知道農村金融市場有三個主要功能:其一是生產信貸的功能,這一功能也就是金融市場生產信貸給借貸者,從而借貸者的收入和周轉能力就會有所提高;第二,是消費信貸的功能,金融市場提供信貸給借貸者,從而維持借貸者的收入穩定和消費平滑;第三,是保險功能,農村金融市場為提高了農村居民應對潛在風險的能力采取提高獲得信貸的潛在可能性這一舉措。目前農村金融發展的大背景是我國要求加快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而為了保證實現建設新農村這一目標,就要求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健康的發展。我們都知道金融的支持對于現代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存在類似于資金嚴重短缺等的許多金融問題阻礙。引起阻礙的原因有相較城市而言農村融資相對困難、農村的風險機制不夠完整,農村的金融產品較為單一、農村信用環境不好,這些是制約著農村金融的進一步發展的因素。接下來筆者將闡述這些阻礙著農村金融發展的問題
1 農村融資困難
農業和農村的投資相較城市而言比較不足,其根本原因是因為農村融資比較困難?,F在農村中小型企業和小項目的創業資金來源有三個:第一,是家庭積蓄和向親朋好友借;第二,是向高利貸進行借款;第三,就是向正規金融機構進行借款,但是向正規機構借款的人只占總數的很小一部分。下面來看一組數據調查,截至2006年底,我國金融機構所貸款的數額中農村居民所貸額數是1.32萬億元,約占總貸額的5.9%,截至2007年,農村居民向金融機構貸款數額達2.36萬億元,約占總貸款的9%,2007年的貸款額數相比較于2006年來說,農村居民貸款金額所占比重有增加,但是還未達到總金額的10%,此數據來源于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我們需要清楚的認識到一個問題,許多優秀的農戶和農村企業由于創業資金沒有來源,沒有辦法籌集足夠的資金,為此放棄了許許多多的非常好的創業項目,因為融資困難,放棄了很多機會。而農村融資困難的引起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金融機構它的內部存在許多約束,這些約束直接引發了農村資金外流嚴重現象。對于金融機構自身來說,貸款具有收益高、風險低等特點才會對金融機構有利,然而農村貸款的特點卻是利率低、款項金額小、信用低、風險大,這一機構與實際的矛盾導致了金融機構在農村“無利可圖”,沒有收益,于是金融機構選擇的策略是在農村進行“吸血”,從而把“血”輸向城市,也就是將農村居民的存款運向城市,供城市周轉使用。不要說在農村設立其他銀行,就算是專門為三農服務而設立的中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銀行,也只在農村提供最基本的存款業務,然后將大部分的居民存款投資轉向到城市,供給到有利可圖的商業性產業工程。這一舉措致使農村可用的流動資金越來越少,但是農村所需的資金數日益增長,流動資金短缺,需要資金增加導致了供需矛盾。
(2)農村擔保困難。目前來說,我國能獲取貸款的主要方式有兩種:一個是“抵押擔?!庇秘斘镞M行抵押,根據其價值進行貸款;另一種是“信用擔?!?,由其他人為貸款人進行擔保。銀行為了保證自身風險度小,將風險控制到最低,所以,在農村金融機構相對于“信用擔保”還是側重于“抵押擔保”。但是農村資產是不透明且較難變現,因此,金融機構也很不想選取“抵押貸款”。農村的“借貸難”說到底其實也就是“擔保難”。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向正常的金融機構貸款較為困難,而農民要籌集資金的方式也就只剩下親朋好友借錢,或者是向成本高、利率高的非正規機構也就是高利貸貸款。向高利貸借款又大大增加了相關的成本,對于農村的經濟發展來說非常不利。
2 農村保險功能不完整
農村金融市場的第三個功能就是保險功能,然而這一功能對于農村來說相當于沒有。農民只有一些基本的保險類似于人身保險,其他的保險類似于商業保險對于農民來說根本是空白,除了最基本的商業保險外,金融市場還有特意針對于農村而設立的農業險、養殖險和私人財產險,但這些項目對于農民來說也是空白。農村居民中很少選擇自己的產業投保,一旦發生什么災害,出些什么事,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沒有辦法獲得到補償。在農村常見行業中,養殖業,存在著養殖動物染上疾病、販賣價格發生大幅波動的風險;種植業,如果遇到較嚴重天災人禍,產值下降,農民就有可能血本無歸,一年辛苦都白費。并且這些不安全不穩定的因素同時降低了農民投資到這些產業的積極性,積極性降低的同時也會大大增加農村經濟的發展的阻力。
3 農村金融產品單一
我國的金融產品相較于發達國家來說有很大的差距,產品種類,產品數量都與發達國家都相差甚遠,我國的金融市場現在還是初級發育階段,所以,農村的金融產品就更加少了。現階段,在農村里,金融產品比較單一,金融業務主要是信貸,新出現的中間業務對于農村來說是空白。農民自己對于金融知識的不了解和投資渠道少等原因造成了理財、投資等多種的金融服務產品和保險、股票、債券、等于農村市場隔絕。到現在為止,我國農村的金融市場中占最大比重的是銀行業,證券、保險等市場所占比重基本為零,農村金融市場缺乏新鮮業務,隨著經濟條件的變好,農民的生活觀念也發生了改變,他們所需要的金融投資也逐漸從儲蓄開始往多元化投資的方向進行擴張。但是因為農民的文化水平偏低及自己專業知識匱乏,所以,他們想要投資也只能轉向金融機構,他們需要金融機構為其提供理財、咨詢、投資、消費等金融服務。
4 金融信用環境不好
農村里,家家戶戶都認識,鄰居間長此以往的觀察交往,親戚之間的互相幫忙慢慢形成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因此,農戶獲取資金信貸信息的能力更多地依靠地緣和人緣關系,信息是高度人格化的,因為農戶資信依靠人際關系很容易導致信息不對稱,這種信息不對稱表現在農村金融市場中就是:第一,從金融機構的角度講,金融機構不了解農作物的生長周期,農民居住比較分散,不易收集信息,村民中物權分配不清晰,而且農村并沒有一套健全的信用體系,所以,金融機構想要準確的獲得資金需求方的信用情況比較難。金融機構只有調動很多的人力、物力、用很多的時間去調查才能得到信息,這一點會使得獲得信息成本增高,從而交易成本上升;另外,農戶本身的文化層次較低,從而導致農戶的信用意識淡薄,有很大一部分農戶認是不到不按時還款的危害,導致的結果就是,農民為了還以前的貸款選擇繼續貸款,或者是拒絕還款從而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越來越多。第二,從農民角度來講,自身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缺乏對金融產品的了解,獲得市場信息的渠道少之又少,單靠自己的能力無法選擇合適的投資項目,因而獲利能力相對較小,并且由于收入不穩定所以還款能力較差,金融機構借貸的信用風險較大,這些都阻礙金融市場的運行。
篇8
一、地方金融管理基本情況
1、地方金融管理范疇
地方金融是指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并主要為當地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從地方金融管理對象看,包括以下三類機構。
(1)地方正規金融機構。此機構是指依法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非中央管理金融企業,主要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該類機構有明確的監管主體和相對健全的監管制度。
(2)地方準金融機構。此機構是指經營業務具有金融性質,但不受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直接監管。近年來,為彌補“三農”、中小企業等領域金融服務不足問題,國家降低了地方準金融機構的設立門檻,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具有準金融性質的機構呈現高速增長態勢。目前,該類機構一般由地方政府負責監管。
(3)其他地方性機構。此機構是指以合作制形式存在,主要為合作會員提供資金融通服務,如在民政或扶貧辦登記注冊的農民資金合作社或貧困村發展互助資金社。該類機構通常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業務發展上也欠規范。
2、地方金融管理特點
隨著地方金融機構的發展壯大,地方金融對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目前“一行三會”和全國性金融機構均已實現垂直管理的格局下,地方政府參與金融管理的積極性越來越高。歸納來看,地方金融管理呈現以下特點。
(1)管理主體上。城市商業銀行、村鎮銀行、信用聯社、財務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正規金融機構由“一行三會”按照分業監管的原則實施管理。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則以出資人身份,通過選派、任免管理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并負責管理地方金融機構財務;小額貸款公司由省金融辦負責機構準入和市場退出,有關重大事項和高管層任職資格也由金融辦審核;擔保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省經信委負責;典當行則歸口省商務廳管理,并由商務廳對其進行年審評級。
(2)管理手段上。一是根據法律規章對地方金融直接進行監督管理,如對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和典當行的管理。二是通過財政部門,以出資人身份委派高管人員積極參與到地方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事務中。三是充分利用其行政管理職能,如出臺指導意見、發展規劃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引導。四是出臺優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展,如為支持村鎮銀行發展,地方政府在資金組織、優質項目推薦和對外宣傳等方面積極進行政策扶持。
(3)管理方法上。地方政府以整治信用環境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重點,加強轄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為金融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如湖南省政府一直以來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作為促進金融發展的重要抓手,通過近十年努力,取得明顯成效,社會公眾信用意識明顯增強,形成了政府主導、人行協調推動、部門參與的創建模式。
3、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問題
(1)職責重疊,易形成工作推諉。如部分地區明確規定金融辦負責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及監管工作,但目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仍由經信委負責。由于職責存在重疊,在以后工作中易形成工作推諉。
(2)制度缺陷,準金融機構管理不到位。目前,對準金融機構如擔保公司、典當行并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法規,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管機制,造成準金融機構運作比較混亂,一些準金融機構偏離主業,進行高息借貸、變相融資。
(3)條塊分割,部門溝通協作不充分。如各地雖已建立金融穩定聯席會議,但聯席會基本沒有召開過,難以發揮其實際作用?!耙恍腥帧彪m也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但信息共享的及時性和完整性很難保證。
二、目前地方金融管理模式及利弊分析
1、地方金融管理模式
(1)“分類管理、專辦協調”模式。分類管理指的是不同類型地方金融機構由不同的管理部門負責,各職能部門在職權范圍內各自行使監督權。專辦協調指的是地方專設的金融辦代表地方政府協調各職能部門的監管工作,部分金融辦還被賦予對地方特定金融行業進行指導和監督職能。目前,絕大部分省市采取的是這一模式。
(2)地方政府主導模式。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其行政管理職權,通過成立金融辦,授予金融辦相應職責來主導地方金融管理。這一模式以上海市金融辦和寧夏金融辦為典型代表。而兩地金融辦在具體管理過程中又有所區別,上海市金融辦接受當地國資委的委托對市屬金融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事實上已具備“金融國資委”的職能。
(3)金融控股集團模式。這一模式以天津泰達和重慶渝富兩大控股集團為代表。天津泰達控股集團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授權行使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能。重慶渝富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國有獨資綜合性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功能是對銀行、投資公司等的不良資產進行重組。金融控股集團模式屬于典型的股權控制管理。地方政府通過金融控股集團整合地方金融和產業資源,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有效實現了對地方金融的掌控。
2、利弊分析
(1)分類管理模式的利弊。分類管理模式的優勢在于適應錯綜復雜的金融資源配置國情以及金融管理專業人才缺乏的局面。但隨著監管的廣度、深度不斷拓展,這種模式日益暴露出問題。一是不利于統籌規劃,制約了地方金融長期發展規劃的制訂和部署。金融辦雖然具有協調職能,但各地普遍存在級別定位不明晰,履職能力有限的問題。二是導致“風險大鍋飯”局面,可能出現誰都行使監管權利,誰都不擔監管責任,金融風險遭到漠視,出了問題財政和央行兜底的局面。
(2)上海模式和金融控股集團模式的利弊。兩種模式的優點在于實行大金融監管戰略,具有規模效益,能有效節約成本。上海模式下,上海市金融辦通過國資委授權管理資產,集資產、人事、業務管理于一身,既是國資出資人,還具有金融市場監管職能,由此變成一個復雜的利益體。金融控股集團模式下,雖然避免了金融辦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尷尬,但一般對于服務于地方、服務于中小企業、服務于三農的地方性微利型金融機構和民間草根金融組織興趣不大。兩者在功能上最大的區別在于上海市金融辦具有行政監管職能,是一級政府機關。
三、規范地方金融管理的政策建議
1、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
針對地方金融快速發展的局面,首先,國家應出臺地方金融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各地或各區域發展重點,加強對地方金融發展的引導,防止出現一哄而的上局面,促進地方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其次,完善地方金融機構管理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統一、規范的業務流程和操作標準,加強對地方準金融機構和其他機構的管理,規范地方金融機構發展。
2、明確地方政府行為邊界
地方政府要真正樹立起科學合理的金融發展觀,明確地方金融管理的行為邊界,有所為有所不為。將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重點從爭取資金投入轉為協調和服務,以市場化的金融資源配置為主導,不干預金融機構的具體業務操作,依據地區實際情況和經濟發展規律制定本地區的金融業發展規劃,著力加強地方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建設,為地方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發揮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完善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工作機制
因掌握的資源較多,由地方政府主導地方金融發展具有天然的優勢。但由于地方金融管理涉及部門較多、內容較豐富,地方政府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主,“一行三會”、工商、稅務等部門參與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和合作,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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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發展;農村金融;正規金融;非正規金融
一、引言
“三農”問題一直是黨和國家十分關心和迫切希望解決的問題。在十報告中明確將“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農業現代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效顯著”作為我國在今后一段時間內農村發展必須要求達到的目標。其中農村建設是重中之重的環節。在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金融支持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甘肅省整體經濟水平處在全國的下游,農村人口占全省人口的75%左右,農業現代化進程緩慢,新農村建設滯后,“三農”問題更加突出。加大對甘肅省農村金融支持,能夠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實現新農村建設的目標。那么甘肅省的農村金融狀況到底如何,存在著哪些問題,以及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將是本文所研究的。
二、農村金融理論、概念界定及分類
農村金融是金融發展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受到了現代金融發展理論及其政策主張的影響。在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金融領域,主要有三種不同的理論流派:農業信貸補貼理論,農村金融市場理論和不完全市場競爭理論。其分別是金融抑制論、金融深化論及金融約束論的理論主張在農村金融領域的具體體現。
農業信貸補貼理論在20 世紀80 年代以前一直在農村金融理論界占據主流地位。該理論認為:農村居民面對儲蓄能力不足、資供給不足、農業的產業特性(收入的不確定性、投資的長期性、低收益性等)等情況,有必要從農村外部引入政策性資金,并建立非營利性的專門金融機構進行資金分配,同時應該引入政府指導的補貼性信貸,將高利貸者逐出市場, 讓農民獲得“合理”利率的貸款。
20世紀80年代以來,農村金融市場論逐漸取代了農業信貸補貼論。該理論主張: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功能是動員儲蓄;為了實現儲蓄動員、平衡資金供求, 利率必須由市場決定,并且實際存款利率不能為負;應當根據金融機構的成果及其經營的自立性和可持續性來判斷農村金融的成功與否;沒有必要實行為特定利益集團服務的目標貸款制度;非正規金融具有合理性, 不應該一概取消,應當將正規金融市場與非正規金融市場結合起來。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占據了主流。人們認識到要培育穩定的有效率的金融市場,減少金融風險,仍需合理的政府干預和社會因素的介入。斯蒂格利茨的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就是其中之一。該理論認為在市場機制失效的時候政府干預是必要的,應該逐漸放松對利率和金融機構的管制;主張農村所需貸款主要從內部籌集,不足部分由政府提供;為了補救市場的失效部分,有必要采用諸如政府適當介入金融市場以及借款人的組織化等非市場要素。
國內對于農村金融的內涵研究,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以丁文翔和鞏澤昌等為代表。他們認為,農村金融是農村地區的資金流通或資金調劑。第二種觀點以周志樣、陳立等為代表。他們認為,農村金融是農村地區涉及貨幣與信用關系的活動,而且這種活動與農村經濟活動密切相關。它是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貨幣在農村領域發揮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所形成的一個經濟范疇,是依存于農村物質資料再生產的一種貨幣信關系。兩種觀點最大的不同在于,第二種觀點強調信用是農村金融不可或缺的元素,失去了信用,金融就失去了其本質內涵。本文對于農村金融的認知是基于第二種觀點的。
農村金融分為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正規金融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中國農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非正規的農村金融包括:合作金融、私人錢莊、合會、親友借貸等。
三、甘肅省農村金融發展狀況及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甘肅省農村金融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基本上建立了以合作金融為主體,商業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協作,民間借貸為補充的農村金融體系,但是農村金融還存在嚴重不足。
1.正規金融
(1)部分農村金融機構治理結構仍不完善
近年來,隨著農村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甘肅省農村地區金融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完善治理結構,但是由于農村金融機構中僵化的行政思想仍然存在,創新能力不足,導致治理結構仍存在突出問題。例如,農村信用社的治理結構存在嚴重問題。部分農村信用社省聯社及派出機構與縣聯社之間的權責關系不夠明確,省聯社及其派出機構與轄內縣聯社基本上變成了行政性的上下級關系,縣聯社作為一級法人的自受到了限制,股東大會、監事會等形同虛設。與此同時,農村信用社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市場退出機制等大多停留在“紙面上”,還需要深入落實和實踐。
(2)覆蓋范圍和資金供給量不足
甘肅省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滯后,資金需求量大。這就需要正規的金融機構給予大力支持。但農村金融機構的供給現狀顯然不能滿足當前的資金需求,二者之間的矛盾突出。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其資金供給的主要對象是農村中小企業,且只發放糧油貸款等,各類農戶的資金需求難以得到滿足。郵政儲蓄銀行雖然已經開始發放農村小額信貸,且取得不少的成就,但目前尚處于探索階段,發展的后勁明顯不足。各個商業銀行出于利益最大化原則的考慮,不愿意將各類資金發放到農村去,而將資金轉向市場需求較大的城市地區,造成了農村正規金融主體缺位,使得本來資金就不足的農村市場雪上加霜,嚴重阻礙了新農村的發展建設。
2.非正規金融
農村非正規金融普遍存在,有其合理性。農村非正規金融具有明顯的信息優勢和擔保優勢,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常常發生在“同伴”之間,這里的“同伴”可能來自同一個宗族、同一種職業、同一種年齡或者同一種宗教團體,大多數成員都有比較緊密的社會關系,成員之間的相互了解程度遠遠大于商業銀行和客戶之間的程度,貸款者在對借款人的資格審查、貸后監督等方面具有更大的優勢,獲取信息的成本較低,克服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現象。盡管非正規金融具有上述優勢,但非正規金融同樣存在很多問題。對甘肅省而言,主要有以下兩個問題。
(1)活動范圍和規模上存在劣勢
甘肅省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的范圍狹小,往往集中在縣域、鄉域甚至村的范圍內,這嚴重限制了資金的轉移,不利于資金在廣闊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配置,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小范圍非正規金融活動,使貸方面臨較大的風險,其無法通過多樣化進行分散。甘肅省農村金融規模小,這也嚴重影響著農村金融的發展。因為金融是一個特別追求規模效益的行業,然而非正規金融的小規模經營會使得單筆金融業務的運作成本無法通過規模的擴大分攤,因此金融業務的平均成本往往比較高,難以實現規模優勢。
(2)非正規金融存在社會危害
非正規金融自古以來就存在于中國社會,建國以后,其活動經歷了由禁止、打擊、到默認的過程。但是其地位很低,一直作為一種灰色經濟形態存在。時至今日,政府對于非正規金融的定位仍不明確。原因在于非正規金融在彌補正規金融不足的同時,還存在很多危害,是一柄雙刃劍。首先,非正規金融利率很難控制,容易演變成高利貸。因為民間借貸風險大,利率自然會高,利率很容易上升到銀行利息的幾倍甚至幾十倍,這樣就演變成了高利貸。很多借款人無力償還,被迫背井離鄉,受到提供貸款機構和個人追債,容易產生暴力事件,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其次,非正規金融對借款人資金的用途不干涉,這就造成了其成為了一些非正當行業資金的來源,成為了這些非正當行業的幫兇。比如,某些人將這些資金用于吸毒、販毒、賭博甚至辦黑社會組織,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最后,非正規金融活動在金融機構之外進行,造成大量資金體外循環,干擾了金融機構業務的正常運轉,給國家的貨幣政策造成沖擊。
四、甘肅省農村金融發展的建議
1.完善農村正規金融建設
(1)完善治理結構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和市場經濟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對甘肅省農村正規金融機構治理結構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解放僵化的行政思想,實現從行政性質的實體到企業性質的實體的轉變。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正規金融機構的進入機制、退出機制、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完善金融體系建設,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實現正規金融機構的良性運轉。
(2)加大覆蓋面和數量
加大正規金融機構的覆蓋面積,尤其是國有銀行在農村的覆蓋面積。當然,這里所指的覆蓋面積,不僅指地域,而還包括提供貸款對象的范圍。針對各大銀行對農村的借貸業務主要集中于鄉鎮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而缺少對小農戶借貸的現狀,應改變銀行的貸款策略,將貸款業務覆蓋到需要資金的每一個農戶。郵政儲蓄銀行正在探索針對農民的小額貸款業務就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同時應該加大對農村貸款的數量,降低貸款的標準,充分利用資金流動來促進農村的建設和發展。
2.規范農村非正規金融建設
非正規金融普遍存在于農村社會,其存在具有合理性。當前傳統農業條件下非正規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彌補了國家正規金融的缺陷。非正規金融中存在著投機行為和欺詐現象,主要因為政府缺乏對非正規金融活動有效地指導和監督,使其處于一種灰色狀態。針對這種狀況,國家首先應該對農村非正規金融法律確認,承認其合法性,保障其以正常的形態存在于農村社會之中,最終將其置于國家宏觀金融管理體系中。鑒于金融業的高風險,必須對民間金融進行嚴格的監管,保證其公開、規范運行,趨利避害,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的需要,促進其發揮良好的作用。
甘肅省必須加強農村金融建設,依據農村金融發展的規律,逐步建立起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分工合理、功能互補、有序競爭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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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投資
一、政策性金融產生的基礎和經濟基礎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市場經濟的基本結構中,市場機制和原則雖然構成社會經濟資源配置和經濟運行協調的基礎,但卻不能解決經濟社會中的所有問題。這不僅因為市場機制本身有其作用的邊界,而且若干非經濟因素也使市場機制產生許多失效的現象,即所謂的“市場失靈”。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由于金融市場的不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本身的特性,導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即亦存在著“金融市場失靈”。對于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因此,政策性金融機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盡管隨著各國經濟與社會向更高層次發展,政策性金融的種類、業務方式和運行范圍與領域可能有種種變化,但它的基本機制與功能將長久存在并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將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定為永久性機構,正是從長期實踐中深思熟慮的結果。
二、我國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評價
我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自 1994年4月開始運行到現在已經7年多了,成立時間不長,而貸款的余額已達數千億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于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
(一)政策性功能
主要表現在政策性銀行是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基本出發點,通常以優惠的利率水平、貸款期限和融資條件對國家政策支持發展的產業和地區提供資金支持。這特別表現在基礎產業和農業方面,農業是任何國家的基礎性產業,更是弱質性產業,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于發展家財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發達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給農業以直接的強有力的扶植與推進。而在發展中國家,政府則通過開發性的政策性金融對其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給予巨額的、持續性的、強大的直接信貸扶植。在這些領域,政策性金融就發揮主體或主導性功能,而不僅是補充商業性金融的不足或糾正某些偏差。
(二)誘導性功能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性功能,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于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后,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占20%-30%,并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三)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賦予的區域調控職能為“天職”,根據生產力的梯度分布,把區域信貸政策和產業傾斜政策結合起來,配合政府進行梯度整合,從而有效調動經濟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這主要是在商業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將金融資源從低利產業、地區配置到高利產業、地區的情形下,從微觀和效率的角度看,這種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從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合理性角度看則會帶來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等宏觀經濟調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動領域,例如農業、中小、某些基礎性產業以及邊遠落后的地區和行業,正是商業性金融不愿或不予選擇的領域,政策性融資活動對這些領域的正常發展,特別是對產業結構調整、地區均衡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也是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中政策性銀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補充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承擔商業性金融機構無力或不愿承擔的長期資金信貸業務,主要是補充完善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功能。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引導補充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過長的項目及低收益的基礎設施補充投資;另一方面,直接對風險企業、低收益企業、低資信企業融資,間接地對企業信用形成擔保,以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
三、我國政策性金融的現狀、問題與完善思路
我國的政策性銀行運行以來,較好地完成了原定目標,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余額占全國金融機構貸款額的比例穩定在 10%以上,達萬億元。這對我國國有專業銀行轉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調節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促進產業結構優化、乃至適應“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加入 WTO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其成立時間短、經驗不足,在自身經營管理和外部經營環境方面都還存在許多問題,其功能的有效發揮。
(一)我國政策性銀行存在的問題
1.內部經營機制不健全,資產質量差,潛在風險嚴重。
政策性銀行一方面強調資金的來源與運用都是有償的,需要實現自我循環;另一方面,還要體現政策性功能,其貸款投向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扶持那些商業性金融不愿貸款、經濟效益差而社會效益好、貸款回收期長的項目。這種天然的矛盾性導致政策性銀行不得不傾向于政策性貸款一邊,忽視了盈利性。加之與政府及其部門的關系不規范,缺乏經營經驗,對放出的款項監管力度不夠,而且因為有財政的支持,責權利不明確,貸款隨意性較大,對款項回收的力度不強。這些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政策性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低下、潛在的金融風險日趨嚴重的現實。如農發行在1997年凈虧損25億元,1998年在財政補貼156億元的情況下僅盈利1億元。
2.資產負債關系失衡,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期限結構、利率結構不合理,成本較高。
在中央財政財力有限,資本金遲遲不能到位的情況下,政策性銀行主要是通過向中央銀行融資和發行債券來滿足其資金需求。有關數字表明,我國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主要的單一融資渠道籌資占其全部資金來源的80%以上,并有逐步擴大的趨勢,這加大了對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倒逼機制,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有效性;金融債券的大規模發行不但增加了籌資成本,而且嚴重制約了資金的長期使用,最終不得不陷入發新債還舊債的境地。
3.委托制度弊端頗多。
從我國政策性銀行業務運營的現狀看,由于沒有分支機構或分支機構尚未建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其業務將委托商業性金融機構代辦。但這種委托制度由于雙方在經營目標、經營宗旨、核算體系、財務管理制度上都存在根本的區別,而雙方間的具體職責、權限、違約的責任等方面又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結果無法形成直接的信貸約束,致使信貸資產質量難以保證,形成較大的體制性風險。主要表現在:委托關系缺乏競爭性和選擇性,客觀上存在行“漫不經心”,輕率放貸等現象,使政策性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大受影響;政策性銀行的資金嚴重漏損,時常被行和其他相關單位擠占挪用;由于結算傳遞渠道梗阻,各政策性銀行總行對系統內各地區之間資金的調度能力較低,資金閑置和資金匱乏并存、拆入資金與拆出資金并存,使政策性銀行資金流動性較差,利用效率較低。
4.從外部經營環境來看,政策性銀行的經營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政策性銀行業務活動的特殊性,許多國家都通過立法的形式對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資金運用方式和與各方面的關系做出明確規定,而我國至今連一般性的政策性銀行法規都沒有,使得政策性銀行的經營活動缺乏法律依據。無論是內部經營管理,還是外部關系的協調,都處于一種進退失據的狀態。隨意干預、變更政策性銀行經營活動的事情時有發生,政策性銀行自身的“尋租”、逐利等異化行為也屢見不鮮。
(二)我國政策性銀行改革和完善思路
1.明確定位政策性金融,完善其內部經營機制。
政策性金融既具有財政的特性,又具有金融的特征。其財政性表現為,財政必須為其提供資金或是為其尋求資金創造條件,政府必須在其中起主導作用,政策性銀行必須按國家的產業政策從事業務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其金融性表現為,資金來源中負債較多,資金運用是有償的,須還本付息,并有一定收益。因此,既不能把政策性銀行當作第二財政,隨意擴大業務范圍,不計成本,不求效益,又不能允許其經營商業性業務,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爭市場、爭業務。只有從上明確政策性金融的實質,才能在實踐中把握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和財政投資的界限,避免相互串位,為政策性金融的運行造就一個良好的理論基礎。
2.拓寬籌資渠道,優化負債結構。
財政部門要量力而行,根據每年實際撥付給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或補貼退稅額來確定政府對政策性銀行的核定任務數,給政策性銀行一定的自主權,增加其籌資渠道。如借鑒日本經驗,開發郵政儲蓄存款、基金融資等渠道,加大向國外籌集政府優惠貸款的力度,面向社會公眾發債的可行性。提高政策性銀行內部或行際之間調撥資金的流動性,挖掘內部資金潛力,減小利息負擔。由于財政撥付資本金數額巨大、穩定、且無償付紅利或股息的后顧之憂,因此要建立財政撥付資本金的固定化、合法化機制,這是最主要的低成本資金來源。
3.完善既有政策性銀行的組織機構體系,改革委托制度。
政策性銀行要能有效運轉,需要具備完善的組織機構體系。一是改變過去那種認為政策性銀行無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想法,要明確是否設立分支機構,應視業務發展的情況和需要而定,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或撤并。二是改變由政府指定行的做法,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通過競標決定行,同時制定相應的規則,嚴格規定行的資格和條件以及授受雙方的權利、責任等事項。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委托質量,降低委托費用,消除“尋租”現象。
4.盡快組建國民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我國一些急需政策性金融介入的領域和部門尚沒有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中小金融機構,環境銀行,政策性保險公司,政策性住宅金融機構,開發銀行等等。對于這些極具開發價值、風險較大、期限較長、經濟發展必需的項目,政策性金融應積極承擔起政策性的義務,在這些領域內建立政策性銀行,完善政策性金融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