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履職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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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審計履職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審計履職報告

篇1

85年——89年在西安市公安局十處的開元貿易公司任飲食業與商品零售業會計。我是學工業會計的,我單位人員少,對經濟大家都是一邊學一邊干,所以我常常吃住在單位,不分白晝,終于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我單位的會計核算方法。指導出納、保管、柜臺人員記帳,每月盤點、對帳。使我們單位帳目清楚,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經濟效益核算真實,按月足額繳納稅金,受到稅務部門和領導的好評。

89年我考入西安市審計局,參加了一個月培訓之后,分配到商糧貿審計處,參加了金屬材料實行計劃內外統一市場價格情況的調查報告,對市化工原料批發公司89年承包經營審計,對市五金公司審計,主持了市石油公司審計(項目即將結束時,全局工作調整,我被調到行政事業審計處)收繳違紀資金39萬元。每星期三回局里學習我總是利用空閑時間學習法規,記錄了大量的法規、規定和筆記。90年9月至今在行政事業處工作,由于行政事業單位面廣,它包括國家政府的職能部門、政府的喉舌、對外的窗口、科教、文衛、體育以及有管理重要資金的社會團體等,這些單位的收入、支出項目復雜,國家的法規、規定也比較多,單位領導的職位、級別、層次比較高,要求我們審計人員對法規、政策的運用要適當,所以對政策、法規學習等方面抓的比較緊,為了能很好的理解國家的各項政策,我經常收聽中央電視臺的新聞和焦點訪談,收看陜西新聞,西安新聞、經濟半小時、財經報道等節目。由于經濟改革步伐較快,市場經濟取代計劃經濟,這幾年稅收、會計、審計、改革變化都很大,以至于與市場經濟緊密相關的金融學、財政學等學科越來越重要,為了搞好審計,為了能成為真正的合格的審計人員,我在不斷的學習,為了適應數字化時代的要求我學習計算機應用。

工作熱情高,熱愛審計事業,工作責任心強,審計客觀公正,廉潔奉公,遵守審計紀律,遵守職業道德,在工作中服從領導安排,不論領導分配的工作是否有我的名份,不論是做審計、搞調查、還是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專案,也不論是寒冬還是酷暑,我都一絲不茍的完成任務,有時為了按時完成任務加班加點,廢寢忘食,受到市上一些領導的好評,在行政事業處工作十一年半中(其中一年抽調到我市農村社會主義教育活動半年和我市執行“收支兩條線”檢查辦公室半年多,合計一年多),我完成審計項目101個,收繳違紀資金236萬元,為單位追回資金101萬元,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各種建議200多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專案審計3項,完成協助審計調查3項,寫審計信息二十多篇,97年在《城市審計》第3期上發表了“藥品價格混亂應予引起重視”同年在《城市審計》第4期上發表了“對完善“兩條線”三點建議”,在2000年5月5日《中國審計報》上發表了“淺談審計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在2000年《中國審計信息與方法》第8期上發表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與原準則的區別”,在2000年《陜西審計》第4期上與《審計文摘》2000年第12期上發表了“行政事業審計思考”,在2000年《陜西審計》增刊上發表了“社會環境對審計發展的影響”,在2001年《陜西審計》第4期上發表了“對審計承諾制度的淺析”在2000年《城市審計》第6期上發表了“淺談審計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并獲得2000年《城市審計》優秀論文二等獎。

審計中能從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了解入手,進行初步性測試,判斷被審計單位資料的可信度,估計固有審計風險與控制審計風險,決定采用審計方案,決定采用何種方式進行審計,即詳查法還是抽查法,根據對財務資料和非財務資料的初步審核,確定重要性與重要性水平,決定樣本的選取量。在抽樣中,常將隨機抽樣、系統抽樣、隨意抽樣結合起來。在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實制性測試中,對證據的獲取常能靈活應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對有疑點的問題,緊追不舍敢于碰硬。能指導被審計單位財務工作,能為他們提供會計咨詢、財務咨詢和稅務咨詢等方面的服務。能從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中,研究他們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應用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說明問題的重要性,以引起被審計單位領導的重視,對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提出改進的建議,受到被審計單位以及領導的好評。

在我抽調到農村社會主義教育活動中時,利用我們的特長,為村里摸清了家底,指導村里建立會計制度,幫助他們建帳。在抽調到“收支兩條線”檢查辦公室工作期間,能完成交給我的各項工作。

篇2

__縣審計局自20__年以來,深入學習貫徹相關文件精神,緊密結合審計機關實際情況,經會議研究決定成立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領導小組和自評小組,制定落實了《__縣審計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職責實施方案》,規定了審計局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的職責,對即將迎來的教育督導工作做好了充分準備,現將自檢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辦法及措施

(一)加大教育工作審計力度,對20__年—20__年教育工作中涉及到的教育經費核撥、使用及使用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教育專項經費的核撥及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督促落實核撥情況,對發現滯留、挪用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糾正;對教育附加費是否??顚S?,基建款、房屋修繕款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校企業為彌補教育經費不足,改善辦學條件,改善教職工福利所上交的管理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二)創新工作方法,發揮審計作用,在教育工作審計中,全體審計人員認真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職責,明確審計目標任務,對涉及教育工作的審計項目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加大對教育局、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力度,加強對校辦企業的審計監督,杜絕校辦企業在資金管理使用上的漏洞,確保學校利益不受侵害。

(三)加大政府性教育投資前置審計和結算審計力度,近年來,我縣的教育投入經費與日俱增,建設項目較多,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不斷增強,對在學?;A設施建設工程中,我單位審計人員,深入建設工地,認真查閱工程建設相關材料,實地勘測工程量,對工程建材做詳細檢查,對所建工程全程進行跟蹤審計,有效的確保了工程質量,做到了高質高效,使建設經費發揮了最大效益。

(四)加大對教育工作審計中的資料收集,在審計中注重審計資料的管理使用,認真編寫審計日記,做好審計報告的起草,項目完成后對審計檔案進行歸檔裝訂,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審計監督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二、存在問題

篇3

關鍵詞:履職審計 評價 量化 探討

一、量化計分的意見

探索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以下簡稱履職審計)評價量化方法,對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履職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履職審計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促進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

履職審計評價是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重點、難點、焦點,如果能采用一種用分數“說話”的評價機制,必將有力地促進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具體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量化計分能夠避免審計者的主觀隨意性,使不同的審計者對同一問題評價按照量化計分的方法得出的結論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計分給被審計人用分數“說話”,人人平等的感受,減少被審計人與審計人之間磨擦。三是量化計分的評價統一了管理層、審計人和被審計人評價的標準,審計結論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為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觀的決策參考依據

履職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考察被審計人在任期內履職情況,并以此給被審計人一個直觀的、明確的結論。這也是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最為關注的。如果通過履職審計,不能為黨委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直觀明了的決策參考依據,就會降低黨委對履職審計的關注度,履職審計就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甚至會“穿新鞋走老路”(相對于離任審計),失去其本來意義。

(三)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履職審計評價結論與被審計人的榮辱升遷密切相關,備受被審計人的關注,加上履職審計正處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只有尋找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客觀地進行審計評價,公正、公允地出具審計評價意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四)有助于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忠實履責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的方法來量化政績,使領導干部任期的履職情況直觀明了地反映出來,有助于領導干部全面、客觀地了解自己,從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輕實質,虛作假為、飄浮的工作作風,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能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自覺遵守財經法紀和規章制度。

二、量化計分的原則

實行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重要性原則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職審計也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特別是設置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時,要重點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對于一些重點問題、關鍵問題分值分配應適當傾斜。

(二)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要求審計人員進行履職審計評價時,摒棄個人好惡、杜絕感情用事,以審計的事實為依據,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不使自己的結論依附或屈從于持反對意見的人的影響和壓力,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審計評價。

(三)謹慎性原則

履職審計評價應堅持:審計評價緊緊圍繞被審計人履職情況進行,與被審計人職責不相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在審計范圍內進行,審計未涉及或者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查明的事實進行,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法規制度進行,責任不清或者沒有評價依據的事項不評價。

(四)歷史性原則

履職審計實務需要針對已發生的情況,對被審計領導的履職責任進行責任認定和評價,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堅持歷史性原則,歷史性的問題應放在歷史的環境和條件下去考察。如果脫離當時、當地的經濟環境和歷史條件,就會導致審計結論失去客觀性、公正性。堅持歷史性原則,就要正確區別“四個責任”:現任領導責任和前任領導責任、主面責任和客觀責任、故意違紀責任和預違紀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

三、量化評價的基本要求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根據履職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和評價

《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是履職審計的行為規范,內部審計準則是衡量審計工作質量的基本尺度。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所依據數據和資料必須是真實、全面、可靠的,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是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評價依據的數據資料真實可靠的關鍵。

(二)合理設置評價指標和分值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核心是科學、合理地確定履職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各級行可根據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的不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評價指標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可以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情況分類別設置,毋需一概而論。

(三)綜合評分,確保評價結論客觀公正

為謹慎起見,在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進行打分時,開有分管行領導、內審部門負責人及審計組全體人員參加的審計評價會議,審計組匯報審計情況,提出對每項審計評價指標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見,會議成員各自發表意見,集體打分,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通過集體打分,綜合評定分值以保證審計評價結論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四)按分值劃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根據評價內容分項確定分數,依據審計結果確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職責好、履行職責較好、基本履行職責、失職四個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履行職責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為履行職責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為基本履行職責;

60分以下的,為失職。

綜合評價要特別關注一些特殊情況: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中發現的領導干部本人失職、瀆職行為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均評價為不稱職,內審部門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和計分方法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的規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履職責任認定為三類,按輕重依次為:一是領導責任;二是主管責任;三是直接責任。因此,在設置評價指標及其分值時,對每一項指標分值的設定應以領導干部所承擔的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為基礎進行設定,同時對其所承擔的直接責任事項進行加分和扣分。對特殊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如提供的資料或賬目不齊全,或提供虛假賬目和資料的,從其所得總分中酌情扣分。

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具體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金融法規、方針政策、上級行決定貫徹落實情況(20分)

1、未及時轉發或傳達上級行的有關文件,扣1-2分;

2、未嚴格執行上級行的有關決定,扣1-2分;

3、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辦法有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規定相沖突的情況,扣1-3分;

5、貫徹和落實上級行精神取得明顯成效,被上級行通報表揚的,加3-5分。

(二)組織參與決策的情況(30分)

1、重大事項未實行集體研究決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確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扣1-3分;

3、決策過程有關記錄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扣1-5分;

4、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內部控制管理情況(30分)

1、本單位、部門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業務流程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項審核、審批權限不明確,扣1-2分;

3、崗位職責分工和不相容職責分離制度執行不嚴格,扣1-3分;

4、內控機制不健全,扣5分;

5、對發現的問題糾正和處理不及時,扣3分;

6、內部管理方法有創意,得到上級行肯定并在系統內推廣的,加3-5分。

(四)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20分)

1、未嚴格履行有關審核、審批職責,扣1-2分;

2、未按規定開展調查研究,扣1-5分;

3、對重大突發事件未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扣5分;

4、本單位、部門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主要業務出現重大業務差錯,扣5分;

5、對嚴重或突出的風險問題未及時處理或報告,扣5分。

以上四項總分100分,對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的按上述標準計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按上述標準的2倍扣分。每個分項得分最少為0分,最多得該項滿分。

五、幾點體會

篇4

內部審計報告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就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反映。審計外勤工作完成后,內部審計師應該簽發審計報告,與相關方面溝通審計結果,以促進審計目標的實現。在整個內部審計工作中,撰寫審計報告、報告審計結果是最

重要的環節之一。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質量的主要標志之一。審計工作成果的大小,質量的高低,最終反映在審計報告上。內部審計報告的基調奠定了報告的內容導向,直接關系報告的成敗。內部審計報告的基調屬于語言的形式。語言的形式對于語言的內容的重要性早已為語言學家論述過了。毫無疑問,合理選擇內部審計報告的基調,注意審計報告的風格,對審計雙方的溝通將是十分重要的。

一、關于內部審計報告基調選擇問題的理論觀點綜述

有關內部審計報告基調的觀點大致可以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問題導向說。我國著名會計審計學家王光遠認為,內部審計報告本身是問題導向的,挑被審計對象的毛病,將問題披露于眾,審計報告本身無法也不能大談被審計對象的業績,是披露問題,而不是展現成績。第二類是客觀基調說。內部審計師的職責不僅僅是發現存在的負面問題,得出的結論不一定必然對審計業務客戶(被審計單位)不利;如果內部審計師就被審計事項得出的結論既有肯定的,也有否定的,就應該將兩種結論都包括在審計報告中。,iia的《實務公告》中指出,“若實際情況與標準吻合,在報告中肯定出色業績是恰當的”。也就是說,內部審計報告基調的選擇是客觀、公正。第三類是被審計對象合意基調說。該說法強調內部審計報告要迎合被審計對象管理層的意思,作被審計對象欣賞的審計報告。這一說法要求審計報告以展現成績為主。堅持這種說法的人大多是來自行政的領導干部。堅持這一觀點的理由可能是基于營銷內部審計的理論。這一說法的要害是把內部審計報告與宣傳工作混為一談。

二、內部審計的基本立足點在于客觀監督和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履職情況

委托-關系中,委托方要了解受托方履行受托責任的情況,但由于自身時間、精力或能力所限,無法親自實施監督,就必然會求助于獨立的或相對獨立的第三方進行監督,這就產生了對審計的需求。王光遠等認為,內部審計的本質在于受托責任,是確保受托責任履行的一種控制機制。楊時展認為,受托責任是一切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審計的形式不外乎外部審計和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既是公司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又是內部控制的確認者。內部審計工作可以部分外包,但完全外包內部審計的模式的結果是難以令人滿意的。內部審計無論從審計目標、審計依據、審計程序,還是審計報告都有別于注冊會計師審計或者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報告與外部審計報告的內容與形式都可以有所不同。

國外,內部審計的目標是“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即嚴暉所說面向審計委員會及高級管理層的“能動式”雙軌報告。國內的內部審計要落后一些。被認為是國內最先進的內部審計法律規范的《浙江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提到,內部審計目標是監督、評價單位的經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真實、合法和有效。這相當于嚴暉所說面向審計委員會及高級管理層的“反應式”雙軌報告。在這種“反應式”雙軌報告階段,治理層希望內部審計監督管理層的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管理層希望內部審計監督其下屬的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無論是治理層,還是管理層來領導內部審計工作,都希望通過內部審計了解公司各層次職能部門的履職情況,評價內部控制,以了解公司運營的真實情況,進行風險管理?;谶@種合理的假設,內部審計需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價值取向。

三、內部審計報告的基調應該是客觀性

篇5

一、審計委托要堅持公開招標

企業財務決算審計一般由國資委委托中介機構實施,中介機構的選騁由國資委從其建立的中介機構備選庫中抽簽選取或直接指定。這種選騁方式盡管不再需要花費時間與精力開展資格審查,有利于提高工作速度,但限制了充分競爭,人為地地排斥一些潛在的、有競爭力的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的決算審計服務,特別是有些地方國資委建立的備選庫中可供選擇的中介機構數量與其所監管的國有企業數量相當,當企業的決算審計在年初歲末同時鋪開時,基本無選擇余地;另外,由于沒有按規定建立起合理的進入與退出機制,中介機構一旦入選備選庫,就能連續數年承攬審計業務,致使其缺乏提高審計質量的動力與壓力。要打破中介市場的行政壁壘,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節約決算審計費用及提高審計質量,就應廢除現有的從備選庫中選騁中介機構的做法,取而代之以公開招標等充分體現競爭擇優要求的方式來確定財務決算審計的中介機構,真正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開放的中介服務市場中采購質優價廉的審計服務,除了節約費用、提高審計質量外,還有助于培育健康的中介市場競爭秩序,減少中介機構選騁過程中的權力尋租。2011年6月成都市國資委在全國率先取消了建立5年的中介機構備選庫,以公開招標等合理方式來選擇為監管企業提供審計、評估、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中介機構,在實踐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審計內容要突出國企特色

地方國資委的相關文件規定,財務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會計報表附注及國資委要求的其他重要財務指標或專項審計事項進行審計,發表審計意見,并出具財務審計報告。由此可見,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還局限于對企業財務事項的驗證,主要為提高監管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服務,與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類似,未能體現國有企業的特色。當前,地方性國有企業還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投資決策流程較隨意、內部控制制度欠健全、風險防范意識較淡簿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國有企業很難實現持續健康發展。作為一年一次、花費不菲的年終財務決算審計,理所當然應是一次全方位、多角度、高層次的綜合性審計,不應局限于傳統的財務報表審計,更重要的是要在促進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企業內部內控機制、加強企業風險管理等方面發揮出應有作用。故應賦予財務決算審計新的定位,積極推進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由以財務報表為主向以財務報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并重轉變。

三、審計過程要加強動態監控

監管不嚴是造成財務決算審計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地方國資委在完成財務決算審計的業務委托后,往往只注重于對財務決算審計報告本身的復核驗收,而對決算審計過程及審計工作底稿缺乏應有的跟蹤管理、專業指導和監督檢查,這種監控模式很難起到保證審計質量的作用。因此,地方國資委及外派監事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對決算審計工作實施全過程的動態監控,促使中介機構勤勉履職、規范履職、依法履職。在決算審計開始前,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審計準則變化情況以及經濟形勢的新趨勢、新特點,對決算審計中應重點關注的領域和注意事項,向中介機構作出提示,提出要求,給予指導,督促中介機構結合企業的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并對項目組成員進行恰當分工和指導監督,避免審計計劃流于形式。在決算審計實施中,應督促中介機構嚴格履行審計程序,充分關注控制測試結果是否支持風險評估結論。在決算審計結束后,應對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及工作底稿等業務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審查和評價其審計程序是否合適、審計證據是否可靠、審計意見是否恰當、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審計報告是否規范等,評估決算審計工作的整體質量及存在的問題。通過加強對決算審計工作的全過程監控,促使中介機構切實完善執行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四、審計報告要推行公開披露

在中介機構的觀念中,一般都認為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大,國有企業的審計風險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計,因而在國有企業的審計中自覺或不自覺地放松了對質量的要求。究其原因,是國有企業的審計報告往往只呈報少數單位,不需對外公布,缺乏社會公眾的監督及相應的影響力,導致審計質量的問題與缺陷很難被發現。因此,推動國有企業建立信息公開披露制度,不但能督促企業管理層不敢懈怠工作,而且能促使中介機構勤勉履職,可以起到一箭雙雕的效果。這從理論與實踐上來說都是行得通的,國有企業從本質上來說與上市公司一樣都是公眾公司,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沒有具體量化到個人,而是由各級國資委代表本級政府及社會公眾持有。根據委托理論并站在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看,社會公眾、各級政府及國資委都是委托人,企業經營者及承擔企業審計業務的中介機構都是人。作為人受一定經濟利益的驅動,在完成責任的同時也同樣的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人很難完全忠實于委托人。要降低這種委托風險,關鍵在于解決信息的不對稱。因此,在條件成熟的適當時候,地方國資委可以而且應當參照上市公司信息公開披露準則的要求與做法,探索建立國有企業信息公開披露的平臺與規則,向社會公眾定期公布與披露包括決算審計報告、公司治理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在內在相關信息,這不但有利于提高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也有利于加強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建設,提升國有企業的規范化運作水平。

篇6

建設高效的董事會核心機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核心,是提升企業競爭力最重要的基礎。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承擔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為提升董事會履職能力,泰州農商銀行重點突出了董事會戰略管理職能建設。

首先是戰略制訂。董事會初步形成了《泰州農商銀行2013~2017年轉型升級五年發展規劃》,確立了戰略轉型階段資產和負債的結構、質態、運營、金融增加值、核心競爭力等10個方面的總體目標,通過推進組織架構、管理模式、業務發展、服務方式等6個方面的轉型,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其次是戰略實施。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在推進決策的貫徹執行中,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的建設。一是突出董事會辦公室建設。該行董事會辦公室作為董事會及各委員會的常設秘書機構,負責董事會決策和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反饋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務會建設。董事會辦公室每月牽頭召開一次以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行長室以及財務總監、審計稽核部總經理參加的行務會。三是突出董事會非決策性會議制度建設。董事會按月召開非決策性會議,聽取董事會辦公室以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匯報;圍繞年度工作重點和經營層及監督層的熱點、難點問題,不定期召開非決策性會議,對經營層、監督層工作進行分析與探討。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農商銀行從優化董事團隊結構入手,引進在經濟、金融、國際商務等方面具有多年從業經驗和專業知識的企業高管人員,組成董事和獨立董事團隊。同時,根據各位董事的專業能力、技能和經驗等,對專門委員會委員進行合理搭配。此外,強化董事履職培訓,保證董事們始終能保持履職意識、履職能力,擁有較高的履職水平。

完善“三會一層”運行機制

泰州農商銀行成立后,通過構建“三會一層”制衡機制、強化履職評價,保障“三會一層”既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執行效率和運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會一層”職責邊界。在決策、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對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并以《章程》和《議事規則》的形式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作出更加清晰、嚴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負其責、協調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運行模式。

二是暢通“三會一層”溝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經營管理層面向董事會的經營報告制度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報送財務、風險、經營信息,不定期報送相關專題分析報告,及時報送重大事項落實情況。此外還建立了董事會調研檢查機制。

三是強化“三會一層”履職評價。從建立高管人員履職盡職考評制度入手,對高管人員實行年薪制管理辦法,將管理人員薪酬收入與管理水平、經營業績掛鉤。同時,在考核中著重增加了內部風險控制等內容,引導高管層重視資產風險、內部控制、綜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監督機制

從健全“三會一層”監督機制入手,泰州農商銀行著力構建保障全體股東利益和促進銀行安全穩健運行的監督管理體系。

加強股東大會外部監督約束機制建設。泰州農商銀行進一步制定、明晰了《授權管理辦法》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障股東大會對董事會、董事會對高管層、高管層對條線部門和網點充分授權,同時進一步明晰了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權責,規范信息披露,使廣大股東、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及時了解和掌握銀行的業務經營和發展現狀。

篇7

與傳統的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模式相比,績效審計在審計目標、范圍、內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獨特的特點。

(一)審計目標更高遠在審計目標上,第十二屆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會議發表的“關于績效審計、公營企業審計和審計質量的總聲明”提出了績效審計的四個目標:“①為公營部門改善一切資源的管理打好基礎;②使決策者、立法者和公眾所利用的公營部門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質量得到提高;③促使公營部門管理人員采用一定的程序對績效作出報告;④確定更適當的經濟責任?!币蚨鴮徲嬆繕孙@得更為高遠。

(二)審計目的更宏觀在審計目的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查錯糾弊,保證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而績效審計則是為了評估所投入各項資源的經濟程度與有效程度,并以此找出進一步提升組織績效的路徑,實現由查錯糾弊上升到控制提高的目的。

(三)審計內容更寬泛在審計內容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審查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而績效審計除傳統的財務審計內容外,還包括組織非經濟領域的各項管理活動和業務活動

(四)審計方法更多樣在審計方法上,傳統的財務審計通常采取對會計資料進行檢查的方法,如審查、查看、計算、分析,以及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抽查法、核對法、盤點法等;而績效審計不僅要采用上述方法,而且還要運用調查研究、統計分析和經濟分析技術,并借助計算機和網絡技術進行輔助審計,采用業務測試、分析法、系統法、論證評價甚至模糊預測與評估等方法。

(五)審計作用更顯著在審計作用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正確和合法,保護組織資產的安全完整,其功能是保護性的,作用有限;而績效審計不僅要監督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要從全局的角度,評估組織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程度和有效程度,探尋影響組織績效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改進意見與建議,指出進一步提高績效的路徑與方法,其建設性和控制性作用尤為突出,由于這種審計活動已拓展到經濟、社會、政治等諸多方面,因而作用是無限的。

二、人民銀行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性

(一)順應審計發展趨勢的需要國家審計署在《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全面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政府績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責任追究制?!币爸嫿冃徲嬙u價及方法體系。認真研究,不斷摸索和總結績效審計經驗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門預算執行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0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笨梢姟兑巹潯芬褳槿嫱菩锌冃徲嬅鞔_了時間表,其發展趨勢將難以阻擋。

(二)提高人民銀行履職水平的需要績效審計通過評估人民銀行對公共資金和資源的管理效率與效果,揭示人民銀行在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對人民銀行資金和資源的管理情況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與預期目標進行對比,分析差距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使各級人民銀行能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三)完善人民銀行內控管理的需要績效審計的一大優勢是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能有效改變目前人民銀行內審以事后監督為主的局面,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使人民銀行內審實現從查錯糾弊向預防和控制轉變,從而促進人民銀行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加強內控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體系,有利于各級人民銀行依法、合規、科學、高效地行使人民銀行職能,實現人民銀行工作目標。

(四)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需要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資源的經濟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為響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號召,人民銀行總行提出了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要求,各級人民銀行卓有成效地開展了創建活動。并且從2006年開始,人民銀行已實行部門預算管理模式,中央財政削減人民銀行系統的經費預算,特別是基層人民銀行的經費預算大幅度縮減。因此,適時開展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實現支出節約、支出合理、支出得當的績效管理目標,既是各級人民銀行領導和員工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客觀需求。

三、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模式探索

(一)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和立項原則

1.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責時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業務管理的效率性和職責履行的效果性進行審核評價,確定其資源使用是否得當,是否進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實現了人民銀行的職責目標。

2.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立項原則。在績效審計立項時,應堅持重要性、時效性和周期性的立項原則。重要性是指選擇的項目是否舉足輕重,是否與人民銀行職責履行息息相關,并且是上級行關注和員工關心的。時效性是指項目的選擇時機是否恰當,過早則可能問題尚未顯露出來,不利于作出客觀評價;過晚則可能時過境遷積重難返,不利于問題的糾正和績效改進。周期性是指在一定的期間內,對所有應審計的單位進行持續關注,周期性的有計劃隨機選擇績效審計項目,從而保證審計的覆蓋面。

(二)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任務和范圍

1.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任務。主要是對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財力、人力、物力及其他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計評價,從而促進人民銀行持續改進提高履職績效。

2.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范圍。包括對各分支機構履行職責或開展某一專項業務時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客觀、系統的檢查和評價。所謂經濟性,是指以最低的資源投入取得一定質量履職效果,即資源投入是否節約;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資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履職效果,即資源投入是否講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達到預期履職結果,即資源投入是否得當。

(三)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方法和技術

1.調查研究法。調查研究也是傳統財務審計方法,只不過財務審計中處于從屬地位;而在績效審計中,由于需要大量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的績效信息,以及相關的行業資料等,因而調查研究法是績效審計的主要方法之一。調查研究的方式主要有問卷調查、績效面談、電話調查、函證調查等,在績效審計過程中,上述調查方式通常需要綜合運用,單獨只運用其中的一種方法不利于全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此外,由于調查結果受人為因素的干擾較大,所以抽樣調查時一般要保證足夠的樣本量。

2.統計分析法。統計分析是績效審計中主要和常用方法,在進行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評價時,常用的統計分析方法有線性分析、回歸分析、相關性分析、假設檢驗等,用以找出因果關系、目標差距及影響原因。統計分析方法準確性較高,結論相對科學可靠,但相應地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數理統計知識和數學分析能力。

3.經濟分析法。除了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以外,績效審計中還要運用經濟分析技術方法進行績效測評,通過分析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建立其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并進行對比分析和總體評價。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并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結合起來,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和審計評價評價的公正性。

(四)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程序

1.準備階段。一是制定內部審計年度計劃時要明確績效審計項目;二是在開展績效審計項目前進行審前調查,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有關人員、要素指標等進行初步調查,為針對性地制定績效審計方案打好基礎;三是制定績效審計方案時,要對審計項目的組織架構和業務管理進行審查,確定審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審計目標。

2.實施階段。一是制定績效審計實施方案;二是與被審計單位進行交流;三是收集信息和數據;四是進行分析和評價并得出績效審計結論。在這一階段中,審計人員必須依據績效審計目標,充分收集相關的審計證據,并對其進行歸并、匯總、分析和評價,從而得出相應的績效審計結論。

3.報告階段。一是撰寫績效審計的內審初步意見并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二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和審計證據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審計結論和加強與改進管理的意見建議,撰寫績效審計報告并向派出行或上級行報告;三是根據相關制度和保密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審計公告;四是跟蹤績效審計報告,及時根據領導的批示意見搞好信息反饋,督促績效審計報告意見與建議的有效落實。

(五)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報告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報告應包括引言、主體、附錄三個部分。

1.引言。應寫明審計依據、審計目標、審計期限、審計內容和范圍、審計方法等事項。

2.主體。由5部分內容組成,一是基本情況。主要介紹與績效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被審計單位的機構人員狀況、職責履行情況、審計活動的目的或總體目標等。二是主要問題。問題反映應從績效角度進行定性,詳細陳述問題事實、數據及相關分析等,問題排序一般按對績效的影響程度大小排列。三是反饋意見。陳述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初步意見的反饋意見。四是審計評價。圍繞審計目標,運用相關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通過定量和定性分析,對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責時資源使用的績效進行評價,評價要客觀、公正、準確、清楚、易懂。五是審計建議。圍繞完善制度、加強管理、解決問題、提升績效提出審計意見建議,所提意見建議要有針對性、控制性和可操作性。

3.附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資料、數據、文件和具體分析過程與評價結果,如績效評價分析圖表、計算數據等。

(六)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注意事項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于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人員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事求是,要排除一切干擾因素,找準問題的根本原因,以便對癥下藥。做到事實認定清楚,問題定性準確,原因分析透徹,審計建議可行。

2.堅持獨立審慎原則。由于績效審計較多采用調查、分析、測算、評估等方法,所以審計證據大多數是間接性的,這將導致審計誤差難以避免,存在著審計風險。因此,績效審計應當堅持獨立審慎原則,判斷不準、把握不穩、關系不清的問題不能輕易作出結論,更不能輕易發表意見和建議。

篇8

【關鍵詞】 審計委員會; 上市公司;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一、美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

(一)《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對審計委員會的規定

薩班斯法案(Sarbanes Oxley Act)于2002年7月頒布,該法案使在美國的上市公司不但要通過書面形式表明針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存在及有效運行,而且將財務報告的重大錯報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此外,法案還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管理層出具的關于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聲明進行鑒證。

關于審計委員會的規定主要在法案第301條款體現,其中(1)為審計委員會設立的規定,(2)―(4)為審計委員會獨立性規定,(5)―(10)為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具體為:(1)禁止未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任何公司在任何交易所上市交易;(2)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當獨立;(3)不接受上市公司的任何咨詢、顧問和其他報酬;(4)不是上市公司或下屬機構的關聯人員;(5)對公司每一年度和季度的財務報表進行討論并提出質疑;(6)對公司的風險評估和管理政策予以評價;(7)評估公司對外的所有盈利信息和分析性預測信息的質量;(8)負責對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建立及運行;(9)負責聘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給事務所支付報酬并監督其工作,受聘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10)接受并處理本公司會計、內部控制或審計方面的投訴。

(二)美國的審計委員會現狀

在美國,大型上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通常由3―5名成員組成,美國證券市場的上市規定要求審計委員會的所有成員都是獨立董事,在個別情形下,委員會成員的選擇需要滿足額外的、更為苛刻的獨立性標準。委員會成員除須具備一定的財務背景外(其中至少一名成員是財務專家),對其綜合能力要求也非常之高,成員在工作中需要協同所有的董事,充分了解公司業務和風險組合,憑借其業務經驗,對委員會負責的提案進行獨立、嚴格的判斷。由于審計委員會的責任非常重大,董事會選擇成員時往往會考慮某位候選人兼職的情況,除非認定兼職情況不會影響該人能有效地提供服務,一般要求成員不可以在超過3家的上市公司同時從事同類型工作。

為了了解《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實施后的效果,Cohen etal(2003)針對法案頒布前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進行了檢驗,Lai(2003)對法案實施后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進行研究,兩項研究結果表明:法案實施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出現明顯下降,會計信息質量明顯上升,公司的審計獨立性得到提高。

二、中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

(一)《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審計委員會的規定

薩班斯法案通過之后,歐洲各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紛紛借鑒薩班斯法案,修訂本國關于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法律要求。中國證監會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借鑒美國的做法,出臺了一系列關于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要求,其中中國證監會聯合國家經貿委于2002年1月7日出臺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明確了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基本建立了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的法律框架。準則中涉及審計委員會的規定有兩個條款,其中第52條規定為: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第54條規定是關于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1)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2)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3)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4)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5)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

此外,中國證監會2007年12月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首次明確要求上市公司應在2007年度報告中披露“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的履職情況匯總報告和薪酬委員會的履職情況匯總報告?!?/p>

(二)中國的審計委員會現狀

1.審計委員會的設立情況。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市488家公司中有91.80%即448家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立了審計委員會,而滬市上市的862家公司中則有95%(816家)設立了審計委員會。數據表明審計委員會制度在絕大部分深滬市上市公司中已經建立。

2.審計委員會的表決情況。在深市的448家已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公司報告期內,平均發表了2.67次意見,若扣除2007年年報必需的一次,則說明審計委員會參與公司決策的次數偏低。

3.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的情況。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審計委員會的規定以及《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工作的通知》將審計委員會的年報工作規程加以細化,從表1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在滬市上市公司已設立的審計委員會能夠較好地履行職責。

三、分析

一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禁止未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任何公司在任何交易所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沒有強制所有上市公司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關于這點,我國部分學者認為《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削弱了審計委員會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的推行,降低了審計委員會的法律地位。但是,由于設立審計委員會必然會增加中小企業的運行成本,《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正是兼顧到部分中小企業的成本而未強制所有上市公司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且2007年在深滬市的上市公司中設立審計委員會的超過90%,并且預計還將繼續增長,證明審計委員會的推行效果較好,任何政策的推行不是必須通過法律手段才能達到良好效果的。至于是否該在我國的《公司法》等重要法律中對審計委員會進行規定,筆者認為在我國審計委員會制度仍處于探索階段時就將其以重要的法律形式來體現未免有失妥當。

二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在保證審計委員會獨立性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如要求審計委員會的所有成員都是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不得接受上市公司的任何咨詢、顧問和其他報酬,且不是上市公司或其下屬機構的關聯人員等。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僅要求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這樣的規定無疑難以保證審計委員會具有充分的獨立性,不利于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其應有的職能。

三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對審計委員會的專業描述是:委員會成員須具備一定的財務背景,且其中至少一名為會計或管理方面的專家。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僅規定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正因為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中涉及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等一系列必須具備財務知識才能完成的內容,所以我國準則的規定顯然決定了審計委員會缺乏完成其職責所必備的專業性。

四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對審計委員會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詳盡的規定,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則對審計委員會的職責規定泛泛而談,且其中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及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的規定與監事會的職責有所交叉,從而容易形成多頭監管,兩部門分工不清,造成資源浪費甚至互相推諉的問題。

五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規定了審計委員會聘請并支付酬勞給外部審計機構,監督其工作,且受聘的外部審計機構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這就充分保證了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僅規定審計委員會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卻沒有明確外部審計機構的酬勞由誰支付,從而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得不到充分保障。

四、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我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本身存在一些不足,建議對其進行修訂。

一是明確審計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資格,保障其獨立性,使其專業性與職責相適應。

二是明確審計委員會與監事會的職責分工。

三是對外部審計機構的薪酬、監管部門等作出詳盡規定,以保證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

四是加強對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的考核,對因審計委員會未盡職責而存在財務舞弊的公司,應當加重追究審計委員會委員的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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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摘要:所謂績效審計即是對組織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計評價。近年來,開展績效審計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審計界的共識,本文從績效審計的內涵與特征入手,分析人民銀行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性,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和立項原則、任務和范圍、方法和技術、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等審計模式進行探討。

關鍵詞 :績效審計;人民銀行;審計模式

績效審計是目前國際上廣泛流行,且備受國內審計界重視、關注,以及逐步興起的全新審計類型,是現代審計的標志之一,它所體現的核心思想是管理與效益。人民銀行內審工作如何順應形勢,努力探索符合人民銀行實際的績效審計模式,積極開展具有人民銀行特色的績效審計工作,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探討的問題。

一、績效審計的內涵與特征

縱觀國際績效審計模式,雖然各國名稱不一,側重點不盡相同,定義尚無統一的界定且各有千秋,但其主要內容和基本的共性都是對組織及其經營管理者利用資源的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即“3E”)進行審計評價。因此,績效審計的內涵應是:審計師依據授權,通過收集、分析、評價審計證據,對組織經營管理活動的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計,找出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將審計結果提交有關部門,并作為對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控制的一種技術工具,旨在促進和提高受托經濟責任中的效績責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

績效審計已廣泛運用于西方國家的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中,是現代審計的標志之一。與傳統的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模式相比,績效審計在審計目標、范圍、內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獨特的特點。

(一)審計目標更高遠

在審計目標上,第十二屆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會議發表的“關于績效審計、公營企業審計和審計質量的總聲明”提出了績效審計的四個目標:“①為公營部門改善一切資源的管理打好基礎;②使決策者、立法者和公眾所利用的公營部門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質量得到提高;③促使公營部門管理人員采用一定的程序對績效作出報告;④確定更適當的經濟責任。”因而審計目標顯得更為高遠。

(二)審計目的更宏觀

在審計目的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查錯糾弊,保證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而績效審計則是為了評估所投入各項資源的經濟程度與有效程度,并以此找出進一步提升組織績效的路徑,實現由查錯糾弊上升到控制提高的目的。

(三)審計內容更寬泛

在審計內容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審查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而績效審計除傳統的財務審計內容外,還包括組織非經濟領域的各項管理活動和業務活動。

(四)審計方法更多樣

在審計方法上,傳統的財務審計通常采取對會計資料進行檢查的方法,如審查、查看、計算、分析,以及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抽查法、核對法、盤點法等;而績效審計不僅要采用上述方法,而且還要運用調查研究、統計分析和經濟分析技術,并借助計算機和網絡技術進行輔助審計,采用業務測試、分析法、系統法、論證評價甚至模糊預測與評估等方法。

(五)審計作用更顯著

在審計作用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正確和合法,保護組織資產的安全完整,其功能是保護性的,作用有限;而績效審計不僅要監督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要從全局的角度,評估組織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程度和有效程度,探尋影響組織績效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改進意見與建議,指出進一步提高績效的路徑與方法,其建設性和控制性作用尤為突出,由于這種審計活動已拓展到經濟、社會、政治等諸多方面,因而作用是無限的。

二、人民銀行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性

(一)順應審計發展趨勢的需要

國家審計署在《2008 至2012 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全面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政府績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責任追究制?!币爸嫿冃徲嬙u價及方法體系。認真研究,不斷摸索和總結績效審計經驗和方法,2009 年建立起中央部門預算執行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0 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2 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笨梢姟兑巹潯芬褳槿嫱菩锌冃徲嬅鞔_了時間表,其發展趨勢將難以阻擋。

(二)提高人民銀行履職水平的需要

績效審計通過評估人民銀行對公共資金和資源的管理效率與效果,揭示人民銀行在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對人民銀行資金和資源的管理情況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與預期目標進行對比,分析差距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使各級人民銀行能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三)完善人民銀行內控管理的需要

績效審計的一大優勢是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能有效改變目前人民銀行內審以事后監督為主的局面,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使人民銀行內審實現從查錯糾弊向預防和控制轉變,從而促進人民銀行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加強內控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體系,有利于各級人民銀行依法、合規、科學、高效地行使人民銀行職能,實現人民銀行工作目標。

(四)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需要

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資源的經濟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為響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號召,人民銀行總行提出了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要求,各級人民銀行卓有成效地開展了創建活動。并且從2006年開始,人民銀行已實行部門預算管理模式,中央財政削減人民銀行系統的經費預算,特別是基層人民銀行的經費預算大幅度縮減。因此,適時開展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實現支出節約、支出合理、支出得當的績效管理目標,既是各級人民銀行領導和員工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客觀需求。

三、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模式探索

(一)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和立項原則

1.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責時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業務管理的效率性和職責履行的效果性進行審核評價,確定其資源使用是否得當,是否進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實現了人民銀行的職責目標。

2.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立項原則。在績效審計立項時,應堅持重要性、時效性和周期性的立項原則。重要性是指選擇的項目是否舉足輕重,是否與人民銀行職責履行息息相關,并且是上級行關注和員工關心的。時效性是指項目的選擇時機是否恰當,過早則可能問題尚未顯露出來,不利于作出客觀評價;過晚則可能時過境遷積重難返,不利于問題的糾正和績效改進。周期性是指在一定的期間內,對所有應審計的單位進行持續關注,周期性的有計劃隨機選擇績效審計項目,從而保證審計的覆蓋面。

(二)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任務和范圍

1.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任務。主要是對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財力、人力、物力及其他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計評價,從而促進人民銀行持續改進提高履職績效。

2.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范圍。包括對各分支機構履行職責或開展某一專項業務時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客觀、系統的檢查和評價。所謂經濟性,是指以最低的資源投入取得一定質量履職效果,即資源投入是否節約;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資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履職效果,即資源投入是否講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達到預期履職結果,即資源投入是否得當。

(三)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方法和技術

1.調查研究法。調查研究也是傳統財務審計方法,只不過財務審計中處于從屬地位;而在績效審計中,由于需要大量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的績效信息,以及相關的行業資料等,因而調查研究法是績效審計的主要方法之一。調查研究的方式主要有問卷調查、績效面談、電話調查、函證調查等,在績效審計過程中,上述調查方式通常需要綜合運用,單獨只運用其中的一種方法不利于全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此外,由于調查結果受人為因素的干擾較大,所以抽樣調查時一般要保證足夠的樣本量。

2.統計分析法。統計分析是績效審計中主要和常用方法,在進行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評價時,常用的統計分析方法有線性分析、回歸分析、相關性分析、假設檢驗等,用以找出因果關系、目標差距及影響原因。統計分析方法準確性較高,結論相對科學可靠,但相應地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數理統計知識和數學分析能力。

3.經濟分析法。除了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以外,績效審計中還要運用經濟分析技術方法進行績效測評,通過分析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建立其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并進行對比分析和總體評價。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并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結合起來,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和審計評價評價的公正性。

(四)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程序

1.準備階段。一是制定內部審計年度計劃時要明確績效審計項目;二是在開展績效審計項目前進行審前調查,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有關人員、要素指標等進行初步調查,為針對性地制定績效審計方案打好基礎;三是制定績效審計方案時,要對審計項目的組織架構和業務管理進行審查,確定審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審計目標。

2.實施階段。一是制定績效審計實施方案;二是與被審計單位進行交流;三是收集信息和數據;四是進行分析和評價并得出績效審計結論。在這一階段中,審計人員必須依據績效審計目標,充分收集相關的審計證據,并對其進行歸并、匯總、分析和評價,從而得出相應的績效審計結論。

3.報告階段。一是撰寫績效審計的內審初步意見并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二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和審計證據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審計結論和加強與改進管理的意見建議,撰寫績效審計報告并向派出行或上級行報告;三是根據相關制度和保密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審計公告;四是跟蹤績效審計報告,及時根據領導的批示意見搞好信息反饋,督促績效審計報告意見與建議的有效落實。

(五)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報告

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報告應包括引言、主體、附錄三個部分。

1.引言。應寫明審計依據、審計目標、審計期限、審計內容和范圍、審計方法等事項。

2.主體。由5 部分內容組成,一是基本情況。主要介紹與績效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被審計單位的機構人員狀況、職責履行情況、審計活動的目的或總體目標等。二是主要問題。問題反映應從績效角度進行定性,詳細陳述問題事實、數據及相關分析等,問題排序一般按對績效的影響程度大小排列。三是反饋意見。陳述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初步意見的反饋意見。四是審計評價。圍繞審計目標,運用相關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通過定量和定性分析,對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責時資源使用的績效進行評價,評價要客觀、公正、準確、清楚、易懂。五是審計建議。圍繞完善制度、加強管理、解決問題、提升績效提出審計意見建議,所提意見建議要有針對性、控制性和可操作性。

3.附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資料、數據、文件和具體分析過程與評價結果,如績效評價分析圖表、計算數據等。

(六)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注意事項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于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人員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事求是,要排除一切干擾因素,找準問題的根本原因,以便對癥下藥。做到事實認定清楚,問題定性準確,原因分析透徹,審計建議可行。

2.堅持獨立審慎原則。由于績效審計較多采用調查、分析、測算、評估等方法,所以審計證據大多數是間接性的,這將導致審計誤差難以避免,存在著審計風險。因此,績效審計應當堅持獨立審慎原則,判斷不準、把握不穩、關系不清的問題不能輕易作出結論,更不能輕易發表意見和建議。

3.堅持客觀公正原則。審計建議要建立在客觀、公正、實際的基礎上,要針對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相關規定,符合客觀經濟規律,有利于各項業務的協調發展和效率的提高。

參考資料:

[1]蔡春,劉學華等.績效審計論[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6).

[2]季偉.商業銀行實施績效審計業務探討[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5(11).

篇10

    一、風險導向審計服務央行治理存在的問題

    1.風險導向審計對影響管理層的治理因素關注度不足。對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探索,各分支機構大多是從專項業務領域入手實踐,關注點多在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成效方面,對組織治理狀況風險性探索不夠。從治理的角度看,管理層的風險也是影響基層央行履職成效的一個重要因素。比如,管理層管理能力強弱帶來的風險隱患,體現為地方政府提出的經濟發展目標、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支持訴求與貨幣政策執行中的統籌協調力;管理層自身遵守業務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帶來的風險隱患,體現為是否要求經辦員進行一些違規業務操作。這些因素尚未有效納入專項的風險導向審計關注范圍。2.部分風險系數標準化指標束縛了評估的客觀性。風險導向審計模型的核心技術就是對被審計單位的風險進行科學量化。人民銀行總行在2011年制定的《人民銀行風險量化評估方法》中對風險評估值明確了評定指標,但結合實踐看,部分指標值與管理措施存在著一定的矛盾:比如,(1)“風險事件的影響分級”表對各級機構的“資金損失”分類。這一指標值對各級機構產生資金損失的風險等級進行了界定,但這個數值范圍劃分籠統,忽略了區域之間的經濟總量差別,存在經濟發達地區風險等級被放大的可能,產生不必要的風險關注點。(2)“風險事件的發生可能性分級”表中“業務變更對原業務流程的改變、沖擊程度”關于崗位人員調整帶來的風險等級參考值。這項指標僅評估崗位人員調整人數可能帶來的風險,未考慮崗位調整同時配合實施的管理方式的成效,評估結果可能具有片面性。3.長效的風險點維護機制不暢。在風險導向審計的前期準備階段,對業務管理內外部環境因素的全面分析、甄別風險,直接影響了方案的科學性、現場審計結論、防范措施制定。實踐中,對風險的甄別工作主要由審計人員著手,業務管理部門普遍處于一種“被動參與”的狀態,新業務運行、治理模式變更帶來的內部風險點信息無法有效形成一種固定、實時的動態更新模式,影響著審計人員對央行治理全過程的整體綜合判斷。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與內部審計轉型要求尚存較大差距。基層央行現有審計人員大多是從原有業務部門中抽調組成的,雖然對業務環節的核查能力強,但理論知識的運用能力相對不足。尤其是轉型實踐探索中需借助一些高等數學知識或數理模型構建評估體系,基層審計人員在這方面常常會感覺到困難,在進一步深入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阻礙了內部審計轉型步伐。

    二、優化風險管理審計促進央行治理作用的建議

    1.立足管理層需要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強化治理審計理念。從管理角度開展審計監督,在審計項目的立項、方案制作、現場審計、審計結論各個階段都要站在管理的角度審視被審計對象。立項:以“強管理、防風險、促發展”為己任,項目選擇標準應是領導關注的、重要的、對實現履職目標有一定影響的業務。方案制作:在建立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同時,增加對管理層的風險因素確定和賦值。在常規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經濟和社會責任基礎上,增加對履職績效、廉潔反腐、政務公開等會影響到內部控制措施落實的維度進行分析和評價的項目?,F場審計:把審計工作重點從內部檢查向內部檢查與分析和評價并重轉變,增強對新業務、新系統關鍵風險點的判斷力,盡可能發現各業務部門風險易發區域和環節,同時對管理者做出的決定進行評價,找出缺陷和不足。審計結論:充分考慮管理層的需求,對存在問題應從風險防范、內部管理、有效履職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歷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歸類,分析、研究深層次原因及潛在風險隱患,為管理層決策提供咨詢服務。2.風險賦值過程要拓寬視角,充分考慮管理環境與成效因素。依據《人民銀行風險量化評估方法》中的各項風險測評表判定風險事件的影響級別、發生可能性分級等事項時,要做到善于拓寬視角,立足而又不束縛于“標準”框架體系,把被審計對象區域經濟金融因素與評定標準相結合,客觀評價受到外界環境影響的風險點;把績效理念與評定標準相結合,站在管理層的決策角度看待管理措施與評定標準存在的出入,多方考證被審計對象非標準化措施是否已取得管理實效。只有充分考量了各種因素的風險賦值,才能客觀體現被審計對象的內部控制成效。3.落實磋商機制,暢通風險信息傳遞渠道。一方面,要在本級建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溝通和磋商機制,定期或不定期與有關業務部門溝通各級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共同分析存在的風險和控制薄弱環節,提高業務部門對信息共享的重視度。另一方面,管理層要確立內部審計部門必要的權威性,引導業務部門樹立糾錯促發展的觀念,擺正態度,主動向內部審計部門傳遞風險管理動態,增強風險導向審計評估的參考價值。4.努力提升審計人員綜合能力。一是研究運用先進審計理念、方法和工具的能力,增強對風險的識別判斷力,準確把握審計重點。二是熟練運用Excel表單、SQL數據庫、IDEA和ACL等軟件開展數據統計分析的能力,增強報告的決策參考價值。三是與被審計對象的溝通交流能力,增加可用信息量,實現審計建議從“查錯糾錯”向“薦言推進”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