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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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3)45-0161-02
1社會保險基金簡介
1.1社會保險基金的定義
社會保險人們都不會感到陌生,但問到社會保險的作用,可能人們只會想到,退休后的工資領取。這是片面的認識。通常來說社會保險的目的是提供經濟收入和來源,但是它提供的對象是特定的人群,主要是因某些原因造成的沒有勞動能力、失去了曾經擁有的勞動崗位這樣的人群。退休當然符合上面的要求。是因為年齡失去了崗位,勞動能力也有所減退。所以退休后可以去領取社會保險金。社會保險就其性質來說是一種社會制度,通常要遵守國家的宏觀政策和以經濟規律為參考。社會保險的主辦需要由政府進行,保證社會群體中的某部分繳納保險費用,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組成。這樣來說帶有某種強制作用和保證作用。強制作用是為了保障人們的利益而進行的強制。在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后,對于符合條件,需要社會保險基金給予補償的,社會保險基金會進行補償和提供相應的收入。這樣的行為,屬于社會資源的二次分配。具有調節收入差距和保障社會穩定的輔助作用。
1.2社會保險基金具備的特點和優勢
首先,社會保險起到了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作用,對于符合社會保險基金提供收入的人群,都可以定期得到經濟收入,維持正常生活,保障了人們的生存權利,促進了社會和諧。其次由政府機關進行管理,可靠性強,有法律的保障,我國已經就社會保險立法,有相關法規法條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實施。再次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也遵循經濟規律,允許基金進行投資,與社會共同承擔風險。具有靈活性。最后,目的是為人民群眾服務,不是為政府獲得利潤。出發點明確。社會大眾收益。與稅收類似的起到社會資源二次分配的作用。
2社會保險基金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1從職工和個人角度,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意識淡薄
自由職業者也需要繳納社會保險,這不光是為了社會保險基金能正常運行,也是為自己獲取生活保障,在逐步的勞動能力減退后,可以得到經濟的補償。自由職業者不愿意主動繳納社會保險是因為這類職業者收入不穩定,有些自由職業者生活條件較差,繳納社會保險會給他們帶來一定的經濟壓力。有些自由職業者是社會保險意識淡薄,不想去繳納社會保險。這些人群中因分類甄別,對于繳納社會保險存在經濟困難的應該給予多種形式的保險制度,目前我國已經有了一些其他保險形式的補充。對于社會保險意識淡薄的,應該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多種宣傳資源,廣播、電視、廣告、甚至居民委員會的走訪,讓人們對社會保險更加了解,使社會保險更加貼近人們的生活。人們了解了社會保險是為自己服務,為自己提供保障,就會主動繳納社會保險。從職工角度,職工忙于工作也因此常常忽略或者淡忘了自身權利的監督。企業是否按時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符合社會要求和職工自身的要求。很多職工都茫然不知。這也造成了社會保險基金不能按時到位,造成基金繳納資源匱乏等問題的發生。
2.2從企業角度,為了利益不擇手段,造成社會保險基金資源匱乏企業生存就要獲取利潤,這點無可厚非。但是為利益所驅動,不擇手段,以犧牲職工的利益,剝奪職工應有的權利為手段獲取非法的利益,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我國立法已經規定,企業要為職工承擔部分社會保險的費用,繳納范圍是經過探討的,符合實際情況。但是一些企業在職工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只為了節省資金,獲取利潤。甚至有些企業,鉆法律的空子,不斷更換員工,以試用期、臨時工等借口偷逃社會保險費。這種行為,應該加大打擊力度。加強監管,一旦發現,給予重罰。
2.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存在不足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時間相對國際來說較短,還有一些不足之處。首先管理不統一,缺乏統籌管理:這在我國是的確存在的,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條件差,統籌管理差,社會的保險(我國常見為五險一金),由社保部門、勞動就業部門、醫保等部門分別進行鼓勵。在這些保險的辦理過程中,有許多過程是相同的或者類似的,分開辦理就造成了手續的重復、辦理時間冗長等現象。使得人力資源大大的浪費。而且在具體的管理上也難于有效地進行統一管理。對于數據的統計,信息的管理都造成了難題。其次,地方性管理,即便是以省為單位,但在管理上也存在問題,銀行的存儲不統一造成調度節奏慢、投資不統一造成風險控制難度大,同時也給貪污犯罪形成了空間,容易形成資金不透明的狀況。要時刻警惕。再次,在工作人員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足。社會保險基金數額巨大,社會保險機構的人員應實行輪換輪崗等方式,這對于財務和安全都是必要的。但目前來說社會保險崗位的輪換很少。進一步說,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也需要進一步改善,部分財務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對于崗位的職責劃分不清楚,一旦出現責任互相推脫。多崗一人負責,造成問責困難。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方法和建議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改進方法很多,但最重要,當前情況下最有效的措施要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內控管理。只有及時的不斷關注內控制度并不斷去改善內控的制度,讓業務的辦理更加標準化、流程化,讓財務管理更加合理安全,讓各個環節相互配合協調工作,在崗位內部之間加強監督管理,單人單崗,利用信息化網絡化技術進行科學的管理,才能提升保險基金管理的效率,提高安全性能。這些方法的實施應該符合法律規定,應該長期規劃,計劃性實施性要強。要能夠實現透明的相互監管監督,要讓各個部門的配合有效靈活。
3.1從人事進行管理
社會保險管理基金的工作人員應該有較高的素質,崗位選擇和人員招聘要通過考試,利用考評制度在大家的監督下,透明化進行。對已經錄用的人員要定期進行考核,對工作情況進行評價,根據情況給予獎勵和批評。同時在人員的調動、升遷、輪崗等方面要做出相關的規定,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科學合理高效的進行人事管理。
3.2從工作流程進行管理
把社會保險的辦理步驟細化,進行分步驟的流程化,在辦理大廳進行書面的流程展示。讓辦理的企業和個人能夠短時間的完成業務辦理。同時對于現在的管理流程進行評價,是否科學合理,該簡化的要簡化,全面提高效率。但是對于要認真核查的步驟,不能敷衍了事。比如證件真偽的鑒別,材料的時效性是否符合規定等。這些都是避免社會保險辦理出錯的有效手段。工作人員在這些特定環境,要嚴格核查。同時對于后期工作要做好,比如檔案的分類、數據資料的備份(包括電子資料與材料憑證的原件復印件)。整體來說就是在保證服務的辦理是無差錯的情況下,盡量簡化服務的操作流程,對于數據要進行及時的保存和備份。
3.3從社會保險基金財務進行管理
對于財務的管理要嚴格依照法律進行。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依法建賬,按照不同險種分賬核算,各險種之間、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不得相互擠占,合理運用會計方法對發生的業務進行賬務處理,記賬依據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合法有效。建立分工明確的崗位責任制,財務會計部門應設立會計負責人、記賬、復核、出納和財務網管等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范圍,財務收支審批實行分級授權,崗位要實現輪換,不可一崗多人,比如出納和收款員不可由同一個人但當。專人管理授權的印鑒等。在財務人員調離時,要進行審計核實。沒有問題才可允許調離。
3.4基金保值與缺口彌補可借鑒成功經驗
社?;鹪诤芏喟l達國家,也出現過保值困難,出現過社保基金缺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不妨考慮借鑒他國經驗,按照我國實際國情,進行轉換,在實踐中進行摸索改進,從而實現基金的保值,用有效措施彌補基金的缺口。發達國家的做法之一就是對基金的投資操作有嚴格的限制,我國的社?;饘ν顿Y項目、數額等方面應該進一步細化。比如美國在金融危機中就利用社會保障法案,對社?;鹜顿Y幾乎全部限制為國債,使得社?;鸺词乖诮鹑陲L暴中也實現了基金投資的保值,而沒有受到較大的損失。
另外可以借鑒美國加州的分散投資,實現社?;鸬脑鲋岛捅V捣绞?。由于加州公務員養老金投資國際、國內股票的比例高達66.83%,其資產波動和資本市場的波動基本一致。資本市場和需要長期投資的養老金似乎是天作之合。在1926年至1996年的70年間的美國資本市場,盡管有1929年大蕭條所帶來股票指數90%的慘重下跌、有1973年至1974年間石油危機而導致的股票指數超過50%的下跌,股票市場的年均復利收益率仍然達到10.7%。因此,從長期歷史來看,股票是所有投資工具中最佳的投資品種,可以分享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成果。盡管有下跌的風險存在,但正如同經濟發展是總體上升的一樣,股市也是長期總體上升的,個人賬戶積累制下的養老金只有投資資本市場,才能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不能因為金融危機就放棄了投資資本市場。從我國的實際國情出發,可以考慮國債、實體實業投資,也可在適當的時機搭配股票投資等多種方式分散式的投資,既能夠提升增值速度,也可以實現保值。對于期貨等風險較大的投資方式,要慎重考慮。
參考文獻:
[1]莫嘉玲.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風險分析及防范對策[D].成都:四川大學,2005.
[2]陳宇.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模式研究[D].福州:福州大學,2006.
篇2
關鍵詞: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指數化策略,問題,中國
根據有效市場假設,在定價有效率的市場中,“市場組合”(即那些由整個市場的全部金融資產組成的投資組合)對每單位風險提供了最高的收益水平,因而在特性上與市場組合相似的資產組合能夠捕獲市場的定價效率,而如果采取那些試圖取得優于市場表現的策略,除了幸運之外,不可能取得徹底成功。指數化策略是以這樣一種理論為基礎通過復制特定的市場指數而實施的一種消極的投資組合策略。雖然評價指數化策略的好壞并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國外學者在這方面也存在著很大的分歧,但是,指數基金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盛行已是不爭的事實。所以,我們應該考慮如下問題:既然我們一直強調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應該多元化,應該利用適合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特點的一切投資工具和投資策略,以確保其保值增值,那么,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是否可以運用指數化策略呢?中國的金融市場還不成熟,指數化策略基本上還沒有在中國的基金運作實踐中起到真正的運用,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人市也還處于醞釀和試驗階段,這些因素又會對指數化策略的運用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本文通過分析養老基金指數化策略的依據、可能存在的問題及其在中國的適用性,回答了這些問題。
1、指數化策略適用子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的理論依據
1.1指數化策略的優點
一般來說,實行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管理者并不試圖用基本分析方法來區分價值高估或低估的股票,也不試圖利用技術分析方法預測股市的變化并由此來構造投資組合,在預測投資回報方面也不做任何努力,他們唯一的目標是根據基準指數來設計投資組合并獲得該指數的投資回報率。與積極的投資策略相比,指數化策略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1)可能獲得更高更穩定的投資回報。從理論上講,如果市場是相當有效的,那么,對于積極的管理者來說獲得額外回報將是很困難的,而且他們得因此支付更高的費用和成本。因為,與積極管理的養老基金相比,運用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一般傾向于進行更小的交易量,傭金、手續費(含保管費和轉讓費)、執行成本(含市場沖擊成本和市場同步成本)和機會成本都可能較低,這使得其交易成本大幅度降低,繳納的有關稅收也少得多,因而投資回報可能更高。有研究表明,指數基金的成本費用與積極管理的基金相比,每年約低0.83到2.72個百分點。在控制了影響支出的一些因素后,也有研究發現,指數基金的成本每年大約低30-40個基點:”。如果把指數基金與積極管理的基金的投資業績歷史記錄相比較,同樣可以發現積極管理的基金并不占優勢。例如,盡管美國的指數基金落后于市場指數回報率近40個基點,但大多數積極管理的基金同樣被證實落后于與他們標準相同的市場指數,而且平均水平比市場指數回報率落后得更多,達110個基點。而且,運用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傾向于追求長期收益,投資回報相對來說也比較穩定。
(2)更好地解決委托—問題。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基金管理者的能力、職業道德和努力程度很難準確把握,投資者很難確定基金管理者是否在全心全意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服務,特別棘手的委托—問題就凸現出來。而且,無論什么樣的行為評估程序,其統計有效性都可能由于過低的訊雜比(SignaltoNoiseRatio)而降低,基金管理者的真實能力也可能被市場波動的干擾因素所掩蓋。在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的回報率可能更反復無常,訊雜比將會極差。在這種情況下,在養老基金委員會選擇基金經理時,政治上的游說及門弟、學歷、工作經歷等因素將起很大的作用,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于基金管理服務業的競爭性及效率。因此,養老基金投資者在判斷基金經理能力和忠誠度從而選擇基金經理上遇到了困難。這種困難使得養老基金投資者更喜歡指數化策略,因為,與積極管理的基金相比,指數基金經理的能力更容易判斷——主要是把他們獲取的回報率與相關指數回報率相比較,也更容易比較——主要是比較各基金經理的跟蹤誤差(指數化策略組合的回報率與基準指數的回報率之差)。基金經理的經營活動更容易得到監督或控制,因為,基準指數一般由投資者選定或批準,基金經理的工作只是復制或模擬基準指數來設計投資組合并獲得該指數的投資回報率,基金經理利用投資決策權為自己謀利的現象將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基金經理一般不能購買對自己有利但不包含在基準指數中的股票。這樣,棘手的委托—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1.2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基本特征決定了指數化策略的適用性
指數化策略是否適合于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不僅取決于其本身的優點,更要取決于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基本特征。從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本質來看,它是國家為解決養老問題而運用法律手段籌集的??顚S玫馁Y金,是對養老社會保險計劃的參與者的一種負債,是退休人口的基本生活來源。一般來講,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具有法律強制性、社會政策目的性、政府干預性、社會化精算測定、數額龐大和從收到支時間間隔長等幾個基本特征。
前3個基本特征決定了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在強調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多元化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的同時,把安全性作為首要的最基本的原則,并更強調社會效益性。后3個基本特征表明,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不僅有數額龐大的穩定的可用于長期投資的資金,而且這些資金的投資目標應該是獲取比較穩定的收益以支付養老金。這就使得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對流動性的要求主要局限于滿足支付養老金的需要,而一定時期內的養老金支付又是可以大致測定的(包括支付時間和支付金額),因而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對流動性的要求比一般的投資公司要低。在這種情況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當然會把提高長期總投資收益率作為投資的核心目標,而使短期收益率的重要性大大降低。
我們知道,指數化策略需要大額資金,因為,市場指數為了反映市場的定價效率與整體走勢必須包括大量證券,資金數額太小根本就無法復制市場指數;指數化策略需要可用于長期投資的資金,因為,指數化策略傾向于較少的交易,傾向于避免市場的短期波動而追求比較穩定的可觀的長期收益。此外,指數化策略有利于抑制市場過分投機帶來的波動,促進金融市場的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這有利于國家宏觀政策目標的實現。因此,我們不難發現,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基本特征決定了指數化策略比較適合于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這就為指數化策略成為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策略之一提供了重要依據。
2、指數化策略可能存在的問題
最近十幾年來,世界范圍內指數基金的發展引起了人們對指數化策略可能對經濟產生的負面影響的關注。
2.1扭曲基準指數中所包含的證券的價格
許多研究者十分擔心運用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會盲目購買基準指數中所包含的證券。因為,養老基金的資本數額十分龐大,如果1只運用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在1個既定指數上投入了100億元,而一種證券以0.5%的權重進入了這一指數,那么該養老基金就必須購買0.5億元的這種證券。反之,若一種公司證券被從指數中剔除,該養老基金將不得不出售該公司證券。有人認為,養老基金的這種行為可能會導致基準指數中所包含的證券的價格被明顯扭曲,或者基準指數所包含證券的價值被人為提高或貶低,因而會降低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
這些顧慮乍一看好像是正確的,但它們應該以證券市場的其余部分作為背景來加以解釋。若運用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購買了0.5億元的某一股票,且這一股票的價格上漲超過了某一“公正的價值”,許多了解情況的投資者將選擇出售該股票。如果市場是有效的話,我們將會發現,隨著許多股票從投機者手中轉至該養老基金,發行此股票的公司的所有權結構會被改組。在理想的有效的市場上,這種變化對價格的影響應該是零。對標準普爾500指數等指數的研究表明,在一個擁有大量的指數和運用指數化策略的機構投資者的地方,上市公司證券被選人指數或被從中剔除通常會導致證券價格及其資本成本的扭曲。然而,這種影響看上去并不是很大田。我們認為,如果規模過于龐大(相對于所在的金融市場規模而言),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大規模運用指數化策略及其帶來的羊群效應(HerdingEffect)有可能扭曲證券價格,降低證券市場的資源分配效率。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把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交由多個不同的投資經理運作,控制單個投資經理運作的基金規模,并引導他們相互競爭,投資經理之間將在投資策略上產生分化,即:一部分采取積極策略,一部分采取消極策略;采取消極策略的投資經理又以不同的市場指數為基準,那么,上述問題應該可以得到比較有效的解決。
2.2惡化公司治理
一些研究者批評運用指數化策略的養老基金經理不關心上市公司股東和經理之間的委托—問題,稱這些養老基金是公司治理的搭便車者,因為其他人在這方面付出了努力。他們認為,如果一家企業因為對經理的不恰當激勵而導致了現金流的減少,一個積極的投資組合經理還有機會奪取公司的控制權,改變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以獲取更多的現金流,并在一定程度上從由此帶來的股票價格上漲中受益。我們認為,這些情況的存在以及參與此類活動的投機者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認的。然而,雖然我們可以將公司治理的失敗看作是對市場有效性的破壞,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正常邏輯是給予股東投票的權利而不是投票的義務,所以任何投資者都有參與公司治理的權利,也有不參與公司治理的權利。此外,積極的基金管理者對公司治理的過分參與也有可能會影響有限責任公司管理者的決策,從而使原有的問題進一步惡化。
2.3降低市場有效性
運用指數化策略曲養老基金還因為不參與證券投機,不預測未來的投資回報,不購買“貶值”證券等行為而受到批評。從理論上講,如果整個經濟轉向了指數基金,市場有效性毫無疑問會急劇惡化,問題也將會惡化。然而,在一個無數經濟人競爭市場投機利潤的世界里,接近市場有效性的狀態是存在的。在這種情況下,指數基金是有益的。指數基金的優點是與投機者之間的競爭程度有關的,這種競爭將使得通過積極管理很難獲得超額回報。如果在一個國家里有“太少”的投機者和太多的指數投資者,那么,通過積極管理獲得的投資回報率將大大超過指數的回報率。然而,實際情況是,在任何國家里都是投機者遠遠多于指數投資者。
2.4強化基金產業的集中
由于運用指數化策略本身是一個固定成本的行為。一個管理小規模指數基金的計算機系統一旦建立,同樣的系統就可以適用于規模更大的資產。對更大規模的基金而言,每單位資產的銷售成本和分配成本也會更低。這就使得大投資者的費用十分低,較大的指數基金因此也可能獲得豐厚的壟斷收入。而且,這種情況可能會使那些尋求管理指數基金的新公司面臨進入障礙,從而導致指數基金行業的顯著集中。這是指數基金發展的不利影響之一。與之相比,積極管理的基金沒有這么大程度的伴隨基金規模增長的回報增長。相反,許多積極管理的經理把大規模資產管理當作妨礙他們獲取超額利潤的障礙。有證據表明,在美國增長型基金的“最優”規模是15億美元左右,價值型基金的“最優”規模是5億美元左右,混合基金的“最優”規模是20億美元左右。這種適度規模與美國指數基金業的現狀形成了鮮明對比,美國指數基金業已經被特大型基金所控制。我們認為,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由于規模龐大很容易產生這樣的不利后果,這就需要政府通過立法等手段加以調控,例如,把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交給多個基金管理人運作,以降低每個基金管理人所控制的資金數額;建立養老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恰當的競爭機制,抑制羊群效應;禁止壟斷或操縱市場等。
3、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
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將面臨4個主要問題:第一,較低的市場有效性使得人們懷疑指數化策略在中國運用的理論基礎;第二,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指數化策略才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第三,乏流動性的證券市場導致的較大的運行錯誤,將影響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獲得預期回報;第四,政府能夠做些什么來幫助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
(1)較低的市場有效性的影響。最近幾年的有些研究表明:與OECD國家的基金狀況相比,剛出現基金的國家的基金價格演變存在著顯著差異。新興市場被認為有更高的違規性,更高的長期回報,更高的交易成本和更大的可預測性mo因此,一般來說,如果中國的市場有效性整體上比較差,對積極管理的經理來說就很有可能在基金管理過程中獲取額外收益。
關于這個問題,認為,要看市場缺乏有效性的原因。理論上認為,在中國,可能導致較低的市場有效性的因素主要有:第一,信息的取得。較差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發達的信息產業潛在地說明了中國的信息可獲得性較差。第二,人力資本。較差的人力資本暗示了只有很少的資金人能夠在可觀察到的價格水平上果斷避免錯誤。第三,交易成本。不完善的市場機制常常會產生高額交易成本,因此,看起來某一統計水平上的市場有效性被打破,實際并不是一個獲利機會。然而,如果這些因素在導致較低的市場有效性方面起作用,它并不一定說明積極的管理就一定是較好的選擇。積極管理同樣將因信息不充分、金融工具缺乏而受損。如果由于高交易成本而形成市場無效率,這種無效率對積極管理者也不是獲利機會。關鍵是,在中國,投資者與基金經理之間的委托—問題更為嚴重,金融法律制度還很不成熟,對金融部門的監管受到很大的限制,這只會使指數化策略更有吸引力。
(2)如何運用指數化策略。信奉指數化策略的投資者認為,金融市場處于不斷的發展變化之中,人們很難提前預測,通過積極預測單個證券的回報來獲取額外收益只不過是一種幻想,最好的選擇是被動地模擬市場變化。為了最好地模擬市場、分散風險,就應該選取特定的市場指數,建立指數化資產組合。由于指數化策略的運用者更注重長期的盈利目標,一般不過多地考慮市場的短期波動,交易僅僅在股票發行、合并等情況發生時才進行。此外,與積極管理的基金經理對未來回報不做任何許諾不同,指數化策略的運用者一般允諾獲取公眾可觀察得到的市場指數回報率??梢姡笖祷耐顿Y組合也就是一個被動地獲取等同于市場指數的回報的資產組合。然而指數化策略的運作并不像一般人想像得那么簡單。只有高明的基金經理才能很好地運用指數化策略獲取近似于市場指數的回報。
指數化策略的第一步就是基準指數的選擇。在選取市場指數時,一般認為,最有用的一種市場指數是那種使每種證券的權重同其市場資本總額成比例的市場指數。對于這種指數容易建立指數化資產組合,而這樣的資產組合不需要針對市場價格波動做出反應。事實上,每一種證券市場指數都是對分散化與流動性進行權衡的結果。大的市場指數傾向于高度分散化和缺乏流動性;較小的市場指數有時在分散化上似乎顯得不夠充分,但相比較而言一般更具流動性。而且,如果在某一金融市場內選擇的資產組合是高度分散化的,這些資產組合之間多數被證實是高度相關的。只要能夠充分分散化,在考慮指數的風險二回報特性時,指數定證券的作用并不太重要。一般認為,選擇高流動證券以形成良好分散的指數將是一個比較好的策略。當然,要考慮市場流動性,應注意2方面因素:市場影響成本(當發出市場交易指令時遇到的價格降低)和市場恢復能力(市場在一次交易后恢復到最初狀態所需的時間)。在進行指數的程序化交易時降低市場影響成本,可以降低指數化基金的跟蹤誤差,而市場恢復能力的大小也會對跟蹤誤差產生影響。
在確定基準指數后,接著要考慮的問題是用何種方法來復制該指數。很顯然,最簡單的方法是“全復制法”,即按照權重比例購買基準指數中的全部證券,構造復制性投資組合(RepeatingPortfolio,使得基金持有的資產組合與基準指數完全一致,因而將獲得與基準指數相同的回報率,同時面臨支付交易成本的風險。“全復制法”的優勢在于:因為包含了基準指數中的全部證券而顯得比較容易操作,也減少了不斷更新組合以尋求再平衡的需要。但是,由于兼并、破產、股票分割、發放股利、新股上市、股票回購等事件的發生會使所使用的權重發生變化,因而在這些情況下還是需要進行調整以避免投資組合價值的不連續變化。然而,許多國家的市場指數都有設計缺陷,其中最常見的一個問題是市場指數中包含高度不流動的證券(這一點在中國十分明顯)。當一個市場指數包含有過多的非流動性證券時,這一市場指數通常將面臨較高的交易成本。此時,“全復制”的投資組合將由于對整個指數進行交易時面臨的較大的交易成本而導致較大的運行錯誤(與市場影響成本和跟蹤誤差有關)。
為了克服這種缺陷,有人主張運用另一種指數化:持有一個與基準指數資產組合P不同的資產組合P,,并且使與P,相連的交易成本比真實指數P的交易成本更低,P和P,仍然保持高度相關,目的是通過解決交易成本問題來使運行錯誤最小化。一般情況下,就是用少于基準指數中證券數量的證券構造有代表性的復制性投資組合。
運用指數化策略的第3個方法是運用指數期貨。由于與構造并維持分散的投資組合相比,運用指數期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托管費用,降低市場沖擊成本,所以,指數期貨在養老基金投資中可以得到比較廣泛的運用:養老保險基金經理可以通過購買或出售指數期貨修改投資組合的B值(購買指數期貨會提高投資組合的B值,出售會降低e值)從而控制投資組合的風險;可以利用套頭交易防止不利的股價波動;可以構造指數化投資組合;還可以創造投資組合保險。
當然,適當的時候也可以運用指數期權。一般來說,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股票看跌期權來保護投資組合中的該股票,防止股價下跌帶來的損失。但是,養老基金持有的投資組合一般是由大量的股票構成的;如果購買股票中每種股票的看跌期權,交易費用將相當昂貴。在這種情況下,養老基金如果通過在一個合適的股票指數期權中取得適當的頭寸,就可以在投資組合分散化的同時抵御不利的價格變動。但是,運用指數期貨存在2個缺點:(1)指數期貨合約到期,養老基金將需要應用下一個可得到的合約來重新建立這種關系,這稱為“滾動”(Rollover)的過程。在進行這種滾動時,大規模的指數化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將損失數額相當大的交易成本。(2)在經濟水平上,當指數期貨是“凈零供應”(NetZeroSupply)時,指數期貨的運用有一個基本的缺陷:因為每當有一個期貨購買者時,就必須有一個等規模且方向相反的出售者。假設一國GDP的50%投資于應用指數期貨的指數化基金,很難找到處于交易另—端的銷售者。運用指數期權也存在著市場規模約束問題。如果指數期貨期權被特大規模的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所運用,指數期貨棚權市場的有效性可能會被破壞,運行錯誤將增加。這些正是規模巨大的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所面臨的難題,它也決定了指數期貨期權在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投資中的運用將是比較有限的。
概括以上分析,我們認為:
第一,當組成基準指數的證券的流動性滿足在整個指數的基礎上進行低成本程序化交易的要求時,“全復制”是可行的。對于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來說,“全復制”對分析和計算能力的要求也是最低的。
第二,當基準指數中含有較多的非流動性證券時,有代表性的復制性投資組合策略能夠起作用;然而,它在分析和計算方面的要求相當復雜。
第三,當流動性指數期貨市場存在時,合成指數基金常常是比較好的選擇。在成熟的市場上,其交易成本比較低,監管和行政成本也都比較低。另一方面,運用指數期貨將放棄運用“全復制法”可享有的某些權利,如貸出證券收入。
第四,當基準指數含有不成比例的非流動性成份時,指數期貨和指數期權尤其具有吸引力。但由于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巨大規模,應用將受到限制。
在中國,由于證券市場缺乏流動性,現代金融經濟方面的技術還比較落后,衍生金融工具市場十分不發達,運用指數化策略的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全復制,指數基金與指數構成相同。但如果能從指數構成中有效地剔除不成比例的非流動性證券,效果可能更好。如果適當地發展流動性高的指數期貨期權市場,實施全復制策略的養老基金運用指數期貨/期權還可以獲取高額邊際收益。當然,指數化策略還可以用來構造一種可以保證投資回報率的金融產品變體,而這正是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統籌部分(具有確定收益的特性)所需要的。
(3)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是否可以獲得預期回報。有些專家擔心,在發展中國家,較差的證券市場流動性以及證券市場指數的缺陷會使得指數化策略產生嚴重的跟蹤誤差。在中國,由于金融市場還不完善,運用證券市場指數進行指數化策略同樣存在著一些困難:一是,現有的市場指數中的大量證券不是充分流動的,降低了市場指數所代表的信息的真實性,使得應用這些指數進行指數化策略變得十分困難。因為,缺乏流動性的證券市場會通過“陳舊價格”(在時間t2時的指數計算被迫應用時間t1時的非流動證券交易的信息)使指數的信息內容受損,指數將因此無法準確反映金融市場的變化。二是,證券市場指數的管理程序有待改進。指數的組成應當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進,并反映經濟形勢的變化,并且這一程序應當獨立于各種特殊利益。三是,指數的種類和數量都不豐富,特別缺乏特殊指數和次級指數,使得基金在選擇指數時顯得捉襟見肘。但是,有研究表明,在發展中國家實行某些證券市場指數的交易計劃是可行的。盡管在一天之內能夠達到的一籃子規模(BasketSize)顯然比美國要小得多,但是,發展中國家的基金可能比美國的指數基金資產規模小得多,因而,這并非一個關鍵性的制約因素。而且,有研究表明,發展中國家的養老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可以獲得理想的回報。在印度,IDBI共同基金以NSE50指數為基準進行指數化策略,它每年的運行錯誤僅為0.35%。
我們對我國目前的指數型基金進行了考察,發現指數型基金天元1999年9月20日至2000年11月24日之間的平均周收益率為0.6721%,而同期上市綜合指數的平均周收益率為0.4782%;優化指數型基金興和、普豐1999年8月2日至2000年11月24日的平均周收益率分別為0.4879%和0.5389%,同期上市綜合指數的平均周收益率為0.4769%。而且,無論是根據夏普指數,還是根據特雷納指數和詹森指數;這3只基金的表現都不錯(見表1)。此外,我們還對安順、天元等10只基金的表現進行了研究,我們發現(如表2和圖1所示),基金的超額收益率與貝塔系數(***)基本上是負相關的,這就是說,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基金的風險偏好越高,則其回報率越低。這也進一步證明了消極的投資組合策略的優勢??梢姡灰僮髡_,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是有可能獲得預期回報的。但是,隨著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可投資資金的規模逐漸膨脹,大規模的指數化策略有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競爭和有效性,因此,中國的金融市場必須不斷得到發展和完善,才能為養老社會保險基金指數化策略提供市場基礎。
基金每周收益率根據《中國證券報》各基金每周一的凈值公告計算而來,并根據《中國證券報》上同期刊登的新股配售公告采用以下方法對新股配售的影響進行剔除:根據新股發行配售和上市的實際日期,在發行日到上市日之間的配售成本按銀行存款利息計算,將上市日當日的成交均價與資金成本之間的差作為新股配售帶來的超額收益。在各基金的當期收益率計算中從期末凈資產值中扣除這一部分添加的資產。在下一個時期的期初,這一部分新增的資產看成是基金中新添加的份額,因為這一部分資產價值實際上已經加入到了基金的凈資產值中,它是一筆暫時不可流動的資產。本文每一時期的分析結果都使用這一扣除新股配售影響之后的收益率序列。
由于各基金的設立時間有一定的差異,本文針對不同的基金采用了不同的考察期,分別為:基金普惠、安信、裕陽、興華的考察期為1999年3月29日至2000年11月24日;基金安順、裕隆的考察期為1999年6月21日至2000年11月24日;基金興和、普豐的考察期為1999年8月2日至''''2000年11月24日;基金天元的考察期為1999年9月20日至2000年11月24日;基金裕元的考察期為1999年11月29日至2000年11月24日。
篇3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結余 投資運營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來源方面的問題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來源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歷史債務沉重;第二,收入增速緩慢;第三,籌資渠道不暢;第四,企業繳費負擔沉重。
(一)社會保險基金的歷史債務沉重
1984年以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主要采取現收現付制,該制度無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需要。為了使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我國于1984年對社會保險基金制度進行了改革。本次改革的重點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現收現付制改為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然而,新制度的實施需要付出一定的轉制成本,不僅要延續舊制度兌現對勞動者養老的承諾,而且要按計劃逐步為新制度積累基金。由此一來,那些在新制度實施以前已經退休的“老人”和那些在新制度實施前已經參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其個人賬戶都存在一定的空缺狀況,而這些空缺只能由政府負責填補,形成數額巨大的沉重歷史債務。
除了轉制成本會導致形成沉重的歷史債務外,還存在另外一個導致沉重歷史債務的因素。本次改革雖然將養老保險從現收現付制改為部分積累制,但社會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卻存在混賬存放的情形。也就是說,當社會統籌賬戶不足以支付時,無需征得個人同意,便可直接動用個人賬戶基金,而且這種借用沒有數額方面的限制,也沒有利息和償還期限的規定,這就成為了一種毫無代價的直接借用,這種沒有將兩個基金賬戶從根本上隔離管理的做法,很容易導致個人賬戶成為空賬,侵犯公民個人的利益。長此以往,個人賬戶將形同虛設,僅作為記錄養老保險基金數額的工具存在,不具有任何實際的意義,個人賬戶的實際積累額也將遠遠低于名義積累額,這部分空缺將成為下一代需要償還的沉重歷史債務。
(二)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增速緩慢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也逐步完善健全,目前已經形成了五險一金甚至是五險二金的社保繳納格局,包括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部分企業還建立了企業年金)。隨著社會保險基金內容的豐富以及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基數和比例的提高,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規模日益擴大。這就為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為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工傷人員以及生育婦女等人員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為維護社會穩定并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然而,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額絕對值不斷增長的同時,由于社保覆蓋面還不夠廣,部分私營企業的職工及農村勞動者尚未被納入社保的統籌范圍內,我國社會保險還處于較低的保險層面,這將大大限制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額的增長速度。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如表1和圖1所示。
表1 2005年至2012年我國社保基金結余、增長額及增長比例統計表
數據來源: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
(三)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渠道不暢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主要有四個籌資渠道,分別為職工個人繳費、用人單位繳費、政府財政補貼以及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收益。然而,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籌資渠道并不暢通。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由于個人認知不足,目光短淺,未曾為自己的未來著想,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使得存在個人少繳社?;鸬男袨?第二,用人單位為了自身利益,壓榨職工勞動力,通過少報工資總額的方式達到少繳社會保險基金的目的,有時候甚至逃避繳納責任;第三,國家財政補貼也為社?;鸬幕I集做出了重要貢獻,但由于國家財力有限,財政收入用途廣泛,使得實際的財政補貼力度很是有限,目前還僅停留在允許社會保障基金稅前列支和財政托底的層面上;第四,由于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受到諸多限制,而且我國的金融市場還不發達,也不夠規范和完善,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導致社?;鸬耐顿Y收益較低,投資收益率甚至低于通貨膨脹率,使得社會保險基金出現貶值跡象。
(四)企業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負擔沉重
根據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繳費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因地區而異,以工資總額為基數,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22%,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10%,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1%,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率根據單位被劃入的行業不同而有所不同,為0.5%至2%之間,生育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0.8%。以上各項合計,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繳費率將達到職工工資總額的35%左右,有些地區甚至更高。如此沉重的社會保險基金繳納任務,使得許多企業鋌而走險,采取各種非法違規手段達到少繳、漏繳甚至是拒繳的目的。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存在的問題集中表現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三個方面。
(一)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規模日益擴大
人口基數大是制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發展和進步的一大難題,計劃生育的實施雖然已經有效地控制了我國人口的增長速度,但卻激發了另外一個問題――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我國當前的人口結構呈倒金字塔的形狀,即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青年人口少,我國進入了快速老齡化階段。這直接影響到我國未來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在未來,每年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規模將逐漸減少,支出規模將逐漸擴大,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將不斷加大。此外,雖然我國已經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但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在支出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漏洞,比如說缺乏先進有效的監控手段和信息系統,使得養老保險基金存在被冒領、騙領的情形,大量養老保險基金被侵占、挪用,國家及人民的利益都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二)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規模日益膨脹
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不僅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也使得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規模日益膨脹,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人口老齡化導致未來繳納醫療保險的人數減少,領取的人數增多,使得醫療保險的收支差額不斷擴大;第二,老年人身體抵抗力日益下降,患病率偏高,將花費更多的醫療費用,加大醫療保險的支出規模,增加社會壓力。此外,隨著醫療水平、醫療技術的不斷提高和就醫觀念的改變,醫療費用的支出也在不斷增加。比如說,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老年人對自身的保養也開始從單純的治療型向消費型轉變,有些人的病情用國產藥就可以得到有效治療,卻要求用進口藥,這將使得醫療費用呈幾倍甚至是十幾倍的速度增長。
(三)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問題
2013年在網絡上被戲稱為“最難就業年”,2014年雖然有所好轉,但依然不容樂觀。就業形勢嚴峻加劇了失業保險金的支付壓力,但失業保險金也僅僅為失業人員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在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所發揮的作用還遠遠不夠。另外,在失業保險金的支付過程中,由于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一些已經重新就業的人員繼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這在無形中造成了失業保險金的流失。此外,由于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不夠嚴格,常常出現被侵占、挪用的現象。
三、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問題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第一,法律限制過嚴,投資渠道單一;第二,縮水現象嚴重,保值增值困難;第三,統籌層次較低,監管力量薄弱。
(一)法律限制過嚴,投資渠道單一
1997年7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于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2012年3月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強調,“財政國庫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具體轉存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規定的程序實施。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這些嚴苛的法律規定,嚴重限制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雖然有利于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但卻是以犧牲市場效率為代價的,不利于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尤其是在當前通貨膨脹率大于銀行存款利率的背景下,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結余處于貶值狀態,而且基金結余越多,貶值越嚴重。
(二)縮水現象嚴重,保值增值困難
2012年8月審計署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顯示,從社會保險基金結余形態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別占38.44%、58.01%和3.55%。我們假設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結余中有40%用于活期存款,其余60%用于定期存款,由此得出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收益狀況如表2:
表2 2005年至2012年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縮水”規模測算
注:⑥=(①+②)/2*[(③-⑤)*60%+(④-⑤)*40%]。
數據來源: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
根據上述推算可知,自2005年至2012年,我國社?;甬斈晖顿Y收益有6年均為負數,社?;鸾Y余累計縮水接近1700億元,嚴重貶值。
(三)統籌層次較低,監管力量薄弱
目前,除基本養老保險由省級單位統籌管理以外,其他四項社?;鸾^大多數仍由縣市級的地方社保基金經辦管理機構負責管理;而且,不同險種基金還要實行獨立核算,如此一來,每個統籌單位又衍生出數個基金行政管理機構。也就是說,我國社保基金實際上是由成千上萬個統籌單位分散管理,呈現“碎片化”的管理狀態。由此可見,我國社?;鸬墓芾眢w系還處于統籌層次很低的狀態。由于社?;鸨环稚⒐芾恚總€統籌單位管理的社?;鹨幠:苁怯邢蓿沟蒙绫;鸬耐顿Y運營難以形成合力,加大了社?;鸬墓芾黼y度。此外,我國社?;鸬墓芾砭置媸恰八杀O管,嚴管制”。雖然我國于2010年出臺了《社會保險法》,但對于社保基金的收繳、管理、運營和支付等問題仍然缺乏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在實際操作中,雖然我國早在1998年就已成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但由于負責監督管理的人員數量不足,監督力量薄弱,導致我國社?;鹞茨艿玫接行Ч芾?。同時,社?;鸬墓芾砑纫邮苌霞壉O管部門的縱向領導,又要接受地方政府的橫向行政干預和影響,雙向管理使得社?;鸬墓芾砀踊靵y。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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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目前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是社會保險計劃應由勞動保障部門“封閉式”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由勞動保障部門一家自收、自支、自管;二是社會保險計劃應由多部門協同共管,實行“稅務收、財政管、勞動支、審計查”的管理模式。上述第一種觀點的主要依據是《勞動法》第七十四條,即“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并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而第二種觀點主要是基于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考慮,主張通過多部門的相互監督和制約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這筆“養命錢”萬無一失。權衡兩種方案利弊得失,筆者更傾向于第二種觀點,理由是:
一、社會保險基金多部門共管有利于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
現代政府組織理論和規制經濟學理論都主張對一種經濟活動要由多個政府部門進行管理,認為這種管理模式有利于抑制腐敗行為的發生。法國著名經濟學家拉豐(Jean-JacquesLaffont)在他的“分散規制者以對付共謀行為”一文中就指出:“我們認為,分散規制者可以起到防范規制俘獲(regulatorycapture)威脅的作用”。這里所謂的“規制俘獲”,通俗地講就是管理者被拉下水,成為金錢和誘惑的俘虜。拉豐還說,防止規制者和被規制的利益集團結成聯盟,這是分權理論的基礎。分權理論的假設前提是政府的管理部門中存在著一些不能潔身自好者,他們可能會利用手中的權力來追求個人利益,從而損壞公眾的利益;而如果將一項事業的管理部門分散化,不同的部門或不同的規制者只能獲得其中的部分信息,那么就會減小各個部門或規制者的權力,從而有利于抑制,使社會福利最大化。
筆者認為上述分權理論對制定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是有啟發意義的。2006年11月22日國務院就社?;鸢踩詥栴}召開了常務會議,會議指出,“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切實管好用好,確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這是政府的重要責任。社會保險基金是‘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梢姡h和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問題是十分重視的。但如何才能保證社保基金不被侵占挪用?顯然,根據現代管理的分權理論,社會保險基金還是應當由多部門共管,形成一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制度模式。由于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涉及社會保險繳費的征收、社保資金的使用以及社?;鸬谋V翟鲋档葐栴},所以社保基金多部門共管就是要讓社會保險的經辦機構(勞動保障部門)與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形成“稅務收、財政管、勞動支、審計查”的部門分工格局。這是當前提高社?;鸢踩缘囊粋€比較好的制度選擇。
二、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征收有其內在的合理性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不盡一致。在大國中,美、英等國由稅務部門征收,而法、德等國則由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或獨立機構負責征收。各國的選擇都是基于本國的國情和歷史因素所做出的,所以我國在這個問題上也必須結合自己的國情來進行抉擇。筆者認為,我國在考慮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時應當有兩個出發點:一是要有利于確保征收;二是要有利于節約征收費用,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而由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恰恰有這兩個方面的優勢。
首先,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在制度和技術上是有絕對優勢的。因為社會保險費是對企業工資總額按一定比例課征的,而稅務部門在課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過程中都需要掌握企業的工資發放情況,這樣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就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例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放的工資、薪金可以在稅前扣除,這樣,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就要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當年的工資發放情況,如果企業為少繳社會保險費而瞞報職工工資總額,那么這種行為就很容易被稅務部門所發現。另外,個人所得稅法也要求企業、單位在向職工發放工資時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并負有向稅務機關全員、全額申報職工收入的義務,這也要求稅務部門全面、準確地掌握企業和單位的工資、薪金發放情況,從而有利于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
其次,稅務機關擁有一支專業的征收隊伍(包括征收和稽查人員),其規模和素質足以勝任社會保險費的征收任務。特別是近年來國家實施了金稅工程,大大提高了稅務部門的信息化水平。而如果將社會保險費全部交給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后者勢必要“另起爐灶”,再去組建一支龐大的征收隊伍,從國家的角度看這顯然會加大社保費的征收成本。而且,許多地區的社保經辦機構目前并沒有先進的信息化征收管理系統,如果它承擔了征收社保費的重任,必然要再建一套信息化的征管系統,這種重復建設必然會造成巨大的浪費。事實上,一些國家政府所有稅費都交給一個部門負責征收的不在少數。在這些國家,稅務局都不叫“稅務局”,而是叫“收入局”。如美國叫“國內收入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加拿大叫“加拿大收入局”(CanadaRevenueAgency),英國叫“皇家收入與關稅局”(HMRevenue&Customs)。這種制度安排完全是從機構設置和征收效率角度考慮的。筆者認為這種制度安排值得我們借鑒。實際上,目前我國的稅務部門也承擔著一定的收費職能,如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費、文化事業費等都是由稅務部門征收的。這種安排是十分合理的,因為沒有必要教育費附加由教育部門負責征收,文化事業費由文化部門負責征收。從長遠看,我國的稅務局也應當向國家收入局的方向發展。如果這樣考慮問題,將社會保險費交給稅務部門征收也是順理成章的。
三、社會保險與財政關系決定財政必須參與社會保險費制度設計
社會保險是政府按保險原則舉辦的一種社會保障計劃,雖然它有獨立的收入來源(社會保險繳費),但它與政府財政密不可分。實質上,社會保險計劃的收支應納入政府財政的視野通盤考慮,原因是:
第一,社會保險計劃的收支缺口往往要由政府一般財政預算收入彌補。由于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承擔,所以一旦出現收不抵支,政府都要用一般預算收入(如增值稅、所得稅收入)對其進行補貼,以保證社會保險津貼的按時足額發放??梢哉f,財政是社會保險計劃最終的資金擔保人。從發達國家的實踐來看,除了美國的社會保險計劃財務收支是完全的自求平衡外,其他國家要么財政給予社會保險計劃一定比例或定額補貼(如日本、德國、英國、意大利等),要么財政用一般預算收入彌補社會保險計劃赤字(如法國、丹麥、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等)。我國情況也是如此,絕大多數地區社會保險基金(主要是其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需要財政(包括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給予補助。2006年各級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計劃的補助為1035.12億元,其中中央財政的補助多達774億元。從這個角度看,如果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完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財政只充當“補窟窿”角色,那么財政的權利和義務就不對稱,而且在這種“不可控”的局面下,今后這種“補窟窿”的義務很可能成為財政的沉重負擔。
篇5
為加強我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我們對試行近一年的《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月報表》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現將使用新的月報表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填報范圍:
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國有集體等各類企業和招收城鎮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外商投資企業中方退休人員和支援鄉鎮企業科技人員、技術工人中的退休人員和城鎮臨時工養老人員工作的街道、鎮,由勞動部門授權開辦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區、縣、局、總公司所屬的基層企業匯總單位,區、縣、局、總公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報送時間:
基層填報單位和二級匯總單位每月5日前將《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月報表》報送到區、縣、局、總公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區、縣、局、總公司匯總后每月10日前報送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一式兩份,逐級上報。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報表時間順延。
三、填報要求:各單位報表時,須字跡清晰、欄目內容填寫齊全、準確,表頭表尾項目填報完整。
四、《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月報表》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下發。1996年12月啟用。
篇6
關鍵詞: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法律制度
由于社會保障制度在各個國家實施的程度、實際的覆蓋率以及具體的實施時間都各有不同,這就導致作為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組成部分的社會保險制度在世界各國的具體狀況也有所不同,其中最顯著的就是各個國家社會保險所包含的項目不同,而各個項目的資金又直接與社會保險基金相掛鉤。在我國,根據風險的不同,社會保險涉及到了多個不同的項目,而每一個項目又都會積累一筆數額巨大的基金,把這些基金綜合起來也就是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對這些基金該如何管理就成為了一大難題。在當前情況下,我國面臨著人口老齡化和通貨膨脹的雙重壓力,這對于社會保險基金來說,不僅意味著其支出壓力在不斷增大,而且還面臨著基金貶值的風險,我們既不能讓社會保險基金長久的累積,也不能讓社會保險基金流而不積,所以選擇一個正確的管理方式顯得尤為重要。
一、國內外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的現狀
結合我國目前社會保險具體運行狀況以及《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社會保險基金主要是指為了保障國民在年老、失業、患病、生育以及發生工傷時能夠及時獲得相應的幫助而成立的基金。[1]這個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企業以及企業職工的繳費、自由職業者的繳費、國家補貼等。而信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國,由于其存在諸多優點的原因迅速在英美法系國家得到推廣和運用。所謂的信托管理就是指通過設立信托的方式來進行管理。具體到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其實就是為了實現信托目的,通過委托人選任受托人的方式來管理運用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就是利用信托原理并通過信托制度設計來實現管理。[2]
(一)國外關于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的現狀
1.美國關于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的現狀
1939年,美國通過了對于社會保障制度的修正案,實際上也就是正式確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本質就是信托,并且出臺了《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這部法律是美國關于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的標志性立法。美國將社會保險基金視為公共信托,其具體的管理運行要由《社會保障法》以及《信托法》來共同規范。[3]另外,《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自1974年頒布以來雖然歷經多次修改,但仍然堅持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尤其是對受托人的要求從未脫離最初的制度框架,在其中詳細規定了受托人責任、禁止交易、違反受托人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
2.英國關于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的現狀
信托制度最初的創設就來自于英國,而且在德國人創設社會保障制度后,英國也很快的進行了吸收借鑒,因而在這樣的背景下信托與社會保障制度在英國這片土壤上自然而然的得到了結合,這其中尤為突出的就是社會保險基金信托中的養老金信托。在英國,養老金信托立法呈現出體系化、全面化、精細化的特點。對養老金信托的管理不僅依靠于傳統的養老金法案,更多的還要信托法以及稅法的幫助,其中最顯著的特征就是英國養老金的設立必須采用信托方式。在英國,養老金監管特別強調信托,其將信托法作為養老金監管的基本法律。在監管模式的選擇上,其采用審慎人規則,具體說來就是并沒有對基金的投資進行過多的干預,大部分時候的監管都集中于投資決策環節,要求受托人要盡到忠實、勤勉等義務。英國的養老金信托重視對受益人權益保護,在其受托人中往往就包括受益人所選的代表,而且在通常情況下,受托人針對信托財產作出某項運作時受益人都享受充分的知情權,而且在法律上為其行使訴權提供了途徑。另外,英國又為社會保險基金信托進行專門而有限制性的稅收優惠,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對受托人進行規范與管理完善。
(二)我國有必要對社會保險基金信托進行管理
社會保險基金就如同國民的錢袋子一樣,故其管理必須體現出安全性和增值性這兩大性能。對于安全性而言,社會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為企業和國民的繳費,相當于國民把錢交給國家來進行集中管理,以便共濟性的抵御各種風險因素。因此,社?;鸬墓芾碚弑仨氁U匣鸬陌踩WC其不被挪用和侵蝕;對于增值性而言,這就要求基金管理者不僅要扮演好守護基金的角色,而且要通過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實現基金的保值以及增值。這就要求基金的管理者要善于運用一系列管理以及投資方式來實現基金增值,在管理方面就需要從源頭上節約成本,并在具體運作中提高效率,而讓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與信托制度相結合則可以順利的實現這兩大性能。信托從產生時起就具有避稅的天然優勢,而減少稅收征收恰恰能夠做到節約成本,通過信托的方式來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管理,一方面國家可能針對信托制度會實行一定的稅收減免;另一方面,信托的當事人也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的天然優勢,通過一系列的制度設計來實現降低稅負。信托制度可以實現社保基金在管理上更加專業化,在該制度中充當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者角色的就是受托人,在受托人的選任上要遵從委托人的意愿,通常情況下受托人都由熟悉市場經濟、國家政治以及法律法規的人來擔任,而且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財產時要以實現信托目的,實現利益最大化為己任,要切實履行忠實、勤勉等義務。這樣的設計就足夠顯示出了采用信托方式管理社會保險基金能夠充分體現管理的專業性、精細化以及利益最大化。
二、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色彩濃重,缺乏市場導向性
社會保障制度起源于德國,其通過建立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等保障制度措施來化解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各種風險,這種做法最突出的特點即是國家行政力量在制度設計與推行中扮演中堅力量。其后,世界上各個國家紛紛效仿德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只不過在制度的具體實施中,包括但是不限于資金的籌集、運營、監管等程序中政府行政力量干預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起步相對較晚,社會保險制度自1951年起才慢慢開始建立起來,從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發展的歷程來看,政府在其中擔當重要推動力量,社會保險的各個環節都有政府的全程參與。單從社會保險制度的公共性質而言,該制度運行的核心就是把政府作為主要責任主體而形成的強制性事業,要依靠政府介入才能推動其發展。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社會保險制度尤其是數額巨大的基金,對其管理不能簡單的束縛于政府權力之下,要將其解放出來,以市場為導向積極參與競爭。在現實中,一方面我們的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總是認為財權與事權不相匹配,地方財政收入在不斷下降的同時卻要提供大量的公共服務。[4]另一方面,我們的政府卻又不能很好的做到簡政放權,對于社會保險基金來說,我們的政府應該在兼顧其公共性質之余,充分的考慮其所具有的經濟屬性,讓其回歸市場。這樣不僅能夠達到讓政府減負目的,而且能夠大大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行效率。
(二)統籌層次過低,不利于集中化管理
我國社會保險統籌層次目前仍然處于一個較低層次,各個具體社會保險項目統籌層次不一,2010年的《社會保險法》也指出逐步實現全國統籌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目標,但是這僅僅是針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于其他保險項目卻沒有提及到全國統籌層次。而且從總體上看,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仍停留在市、縣一級統籌。[5]這樣的統籌層次就導致了我國社會保險各項基金處于碎片化的狀態,與之相對應的基金管理必然也處于間斷、混亂狀態,由于大部分基金處在地方政府管控之中,各個地方實際情況各有不同,導致中央根本無法出臺統一的管理制度。這樣的管理狀態一方面帶來了基金管理成本上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導致腐敗容易滋生。
(三)基金結余量大,收益率較低
我國社會保險各個項目基金的結余量十分龐大,而且每年都呈現出上升的趨勢,面對如此之大的社會保險基金,如何保證其保值增值就顯得很困難,但是這又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者必須要注重的一點。從我國目前的管理狀況來看,社會保險基金雖然結余量大,但其實每年的收益率都不高,這一方面說明目前我國針對社會保險基金并未形成一個保值增值的機制,另一方面也顯示出我國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尤其是投資運營的管理存在諸多問題。
(四)基金管理立法滯后,碎片化現象突出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就研究領域及部門劃分而言當屬社會法范疇,但當前我國在這方面多為經濟學、管理學方面的研究,在法學層面上進行研究的較少,能夠綜合經濟學視角、管理學視角,并在此基礎上運用法學專業視角加以整合研究就更為少有,由此就帶來了一系列問題,首要的就是關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的立法滯后,碎片化現象突出。另外,由于缺乏統一的基金管理規定,導致在具體實踐中出現多頭管理的局面,各個管理部門之間職責不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般都為政府的職能部門,缺乏獨立性,而且管理所依據的規章及文件發生沖突的情況時有發生。以上關于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表明,我們應該盡快建立一套法律制度規范來對其進行管理,防止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問題進一步擴大化。國外的社會保障制度相比較于國內起步較早,而且英美法系國家信托制度發達,在這樣的環境下,國外社會保障制度發達的國家大都將社會保險基金采用信托的方式進行管理,經過多年的運行實踐,這一方式得到了許多國家的認可。
三、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模式構建的建議
(一)完善相關立法,形成一個全面具體的法律體系目前我國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的立法大多為部門規章,有些為政府的規范性文件,作為穩定一國國民情緒的最低制度設計而言,這在法律位階上明顯過低。雖然2010年的《社會保險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這種尷尬,但是我們應該清楚的知道,在該法中并沒有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進行專門有效的規定,而且在其中諸多的授權性條款需要進一步細化解決。無論是在英國還是美國,對于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都是由多部法律來共同規范。我國雖然出臺了《信托法》,但是在實踐中并沒有將諸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范基金管理的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視為《信托法》的特別法。因此,在具體的信托管理關系構建中,要以《信托法》為基本法,配套出臺相應法律法規來用于具體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構建起一個條理清晰的法律架構。
(二)選任適格的受托人,構建嚴格的責權機制
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是否成功的關鍵之一就在于受托人的選任上,在選擇受托人時要充分的考慮勝任性以及適格性,一個好的受托人必然能夠為信托財產利益最大化提供幫助。縱觀世界各國,無論是信托制度發達的英國,還是社會保障完善的美國,它們無一例外的都對受托人進行了嚴格的限制,這種限制既包含選任方面,也包含具體的權利和義務規制。因而我國在對受托人進行相關規定時,可以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諸于受托人要充分保障受益人的知情權得到確實落實、受托人要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建立受托人違反義務承擔的責任以及構建受托人資格禁止等制度。
(三)改變基金信托管理監管規則
任何一項制度的貫徹落實都離不開監管,對于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的監管而言,根據國際上的成熟經驗可以看出監管關鍵在于受托人的內部治理,而受托人內部治理的前提又是在于監管模式的選擇上,對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英國的審慎人規則。該規則在堅持傳統信托上對于受托人義務規定的前提下,不再過多的干預資產組合以及持有上限。著重在投資決策環節進行監管,這樣的規則能夠靈活的應對復雜市場經濟,有利于讓基金真正的回歸市場。另外,我們的立法要賦予監管機構一定的司法處置權,對于違反基金信托管理規定的相關行為要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等。社會保險基金信托管理不僅符合我國當前基金管理改革的路徑,而且與國際經驗相吻合,是我國的法治建設以及社會全體參與的結果,需要社會全體的信仰。[6]在進行改革的過程中要立足于本國實際情況,吸收借鑒國外有益經驗,讓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在安全性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實現保值增值效能。信托管理能夠讓社會保險基金真正的實現市場化、規范化運作,從長遠來看,必然會讓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更加合理化、有序化、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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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二是社會保險基金來源不足,基金結構不合理。參保單位和個人是社會保險的主體,企業和個人繳納的保險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收入來源,除此之外,還有一小部分來源于銀行的利息和購買國債獲得的利息,社會保險基金缺乏多種來源,加大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風險性,也加大了擴大資金規模的難度。三是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體制不完善,相關職責不明確,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鉆機制不完善的空子,采取各種手段欺詐或冒名頂替騙取社保基金,這些不法行為不但給國家經濟造成了損失,也給社會保險基金作用的發揮帶來了消極影響。四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披露缺乏制約,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狀況不夠透明。五是部分企業欠繳、少繳、漏繳社會保險費用嚴重。六是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受到限制。
二、解決措施
(一)健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相關法律體制
我國應盡快出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使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加強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流入與支出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通過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本應具有的法律效力,增強有關部門和個人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賬建制,規范會計行為
社會保險機構應當依據我國社會保險相關的會計制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相關規定,充分考慮到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的現實情況以及其本身的特殊性,建賬建制,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對相關會計行為進行規范,以維護會計工作秩序,從而客觀真實地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流動情況進行全面記錄,及時整理相關信息和資料,為黨和國家進行決策提供詳實的數據。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制
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以及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機制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制,科學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有利于社會保險制度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拓寬社會保險基金來源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基金來源
針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不斷增大的現實,盡快建立起社會保險基金多元化來源的社會保險體系是當務之急,而對財政支出結構作出調整是首要任務,加大財政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持力度,建立社會保險的財政補償制度,以減輕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保障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事業的正常運行和穩定發展。
(五)基金繳納法制化,依法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繳納行為
把基金繳納納入法制化進程是改變我國當前有些企業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不積極甚至不繳保險基金,而我國又缺乏強制性的法規來進行強制征收的有效手段。應加強國家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手段、規范行為、強化稽查力度,制定明確詳細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繳納行為,用強制手段保證社會保險基金收納的及時、準確。
(六)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運行的相關監督
篇8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 監督管理 存在的問題 合理有效的措施
社會保險基金是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建立的專項公共資金,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根本保證。而社會保障制度又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支柱,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關系到社會的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所以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好壞,監督的落實,直接關系到每一位中國公民的切身利益。在農村,老百姓管社會保險基金稱為“養老金”,“救命錢”,足見人們對社?;鸬闹匾暋I绫;鸨O督管理不到位,將會影響到社會保障體制的穩固和可持續發展,進而會影響到人們的養老現狀、醫療現狀等。所以,社保監管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本地區基金征收、支付、存儲、運營等各個管理環節的監管,確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存在一些問題,企待解決
第一個問題:從資金監管者方面來看,盡管我國的基金管理制度已初具規模,但仍在執行中存在很多問題,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制約,導致保險基金不僅無法獲得理想的投資效益和回報,而且常常被擠占、挪用、甚至貪污。早在2003年,養老金就被挪用,額度高達84億,此后到2007年突破百億,2011年達到376億,2012年490億,2013年609億,每年都以驚人的速度在增長。 這種現象層出不窮,凸顯出基金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這不得不讓人深思。這是有些黨的干部監守自盜,為了一已私利,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因為被挪用的保險基金通常很難追回,所以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勢在必行。
第二個問題:從保險資金受益者方面來看,我國社會保隊基金近年來也流失嚴重。在養老保險方面:有一些人已經去世了,但他的近親屬不上報,一直在領著養老金,直到國家核實發現制止;在醫療保險方面:有的人無大病也住院報銷,有的人使用別人的醫療保險來騙保,有的人醫??ㄓ脕碣徫锏鹊确矫孢`規使用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方面:明明已經就業很久了,但一直還在領用國家的失業保險金。
第三個問題: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緊跟形勢的發展,政策制定缺乏前瞻性,往往是出了問題之后,才想到對策,這樣就導致了一部分“高智商的人”來鉆政策的空子。
第四個問題:監督管理權責劃分不清,因為政府行政部門即是政策的制訂者,又是監督管理者。導致監督措施難以落到實處。
二、解決對策
(一)自身主觀意識上加強個人品德修養
社保保險資金監管者應加強政治學習,頭腦中始終要有一根弦,“當官別發財,發財別當官”,你是人民的父母官,手中握有一定的權力,人民相信你,你卻用來監守自盜。這能對得起黨和人民嗎?只有從自身主觀意識上加強個人品德修養,才能杜絕見錢眼開的心態。
(二)健全社會保險法,做到與時俱進,法律與社會現實相適應
用法律來規范人們的行為,嚴懲那些鉆法律空子的一些人,殺一儆百,讓“伸手的人必被抓”。
(三)社保基金的管理與監督要有明確的權責劃分
各部門要各行其責。各級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應對本級人民政府對社?;鸬氖罩?、管理、投資運營以及監督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依法行使監督職權; 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按照自己的職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核算、投資運營等情況實施監督,確保資金安與保值增值;第三,社會保障部門對各項收支審批時嚴格把關。
(四)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基金的會計管理工作
會計管理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對于實現保障基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要切實加強會計核算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按資金險種設置賬目,準確核算和如實反映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社保基金收支活動。要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將收入轉入財政專戶,切實加強支出監管,并按照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報告制度。切實發揮會計監督作用。
(五)切實加強基金賬戶管理
在社會保障基金賬戶管理上,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社會保障基金要按照險種實行專戶儲存、分賬核算、杜絕不同險種資金的混用。不得將社保資金違規存在非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
(六)切實做好社?;鸬谋V翟鲋倒ぷ?/p>
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增強效益意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現代金融工具,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收益的最大化,為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的利益。對于結余的一些社保資金,除按規定預留支付費用外,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轉存為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或用于購買國家債券,實現社?;鹗找孀畲蠡5谶@一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風險控制,切實維護社?;鸬陌踩?。
(七)信息公開制度
在當下互聯網發展的如此迅速的年代,在當下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下,社保部門有義務向社會公眾公開其個人繳納的賬戶繳費額、支出額和累計余額,以及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額、支出額和累計結余額。暗處總是藏污納垢,陽光之下,任何的貓膩都行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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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在的大部分地區的保障模式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隨著歷史的發展,我國老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社會保險統籌資金收支不抵,資金缺口也越來越大,明確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法律性質、優化管理運營方案尤為重要。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用途是保障社會弱勢群體或者沒有勞動力的人們的正常生活,對社會的弱勢群體提供經濟上的幫助,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是社會統籌,由國家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管理和發放,現在社會保險管理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本文詳細的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促進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管理運營的建議。
1.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的現狀
中國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經過幾十年的歷史發展,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迅速增長的時期,社會保險事業迅速發展,根據我國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數據顯示,目前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已經超過萬億。然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營制度不夠完善,社保案件、保值增值等問題時有發生。
2.法律保險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社會資金投資制度和方向不夠明確
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主要是由我國政府部門決定,這是由我國政治制度決定的,不能像專業的投資公司對資金投資進行統籌的規劃,在資金的流通和管理上,效率不高,各個環節在管理的協調性上與專業的策劃公司有很大的差距,社會保險不像私人保險投資運行可以通過專業的投資公司進行策劃和運營,在這一方面,我國政府部門的重視力度不夠,沒有專業的管理技能和管理思想,導致在投資方向上與市場需求往往有一定的偏差,增加社會資金投資管理的風險以及抵抗風險的能力,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權利過于集中,基金的投資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監督效率低下,嚴重的制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效果。
2.2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體系不夠完善
我國社會治理的方針是依法治國,隨著依法治國機制的深入,法律的適應能力越來越強,法律管理體制并不完善,保護和監督的區域更加廣闊,社會保險基金由政府直接管轄,缺乏必要的管理監督機制,責任落實不夠明確,在出現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失誤時,責任落實困難,一般情況下,社保制度應該有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將實施和監督的權利分開,由信托公司實施監督權利,各部門之間相互制約,避免權利過于集中,投機者利用法律漏洞和職務之便挪用資金,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2.3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管理體制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由于政府是社會保險統籌的直接管理者,對資金的收支、管理、運營都缺乏必要的監督,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律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投資方向的確立進行流程規范化規定,從而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影響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
3.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法律性質
我國關于社會保險統籌基金法律性質的主要觀點有:公共資金說、財政政資金說、法律待定說、半財政資金說等幾種觀點。
3.1公共資金說
公共資金說定義廠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屬于人民共同享有,使用權和分配權不受政府的管轄,它是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法律性質的定位,持有社會保險統籌資金與國有財產無關的觀點。
3.2財政資金說
財政資金說與公共資金說呈現對立的觀點,人為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的法律定義就是國家財政基金,是我國全部有主權公民共享的共同財產,社會保障支出是國家財政支出的-部分,應該由政府統一管轄,形式管理和分配的權利。
3.3法律待定說
法律待定說認為,社會保險統籌資金法律性質的歸屬性復雜,集合社會各部分的財產,包括公共資產、私人資產、集體財產等,是一個復雜資產的共同體,法律性質并不能明確的確立。
4.提高我國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管理運營效果的建議
4.1完善信托運行機制
我國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管理運營要借鑒和學習私人保險資金管理運營模式,由信托公司進行資金的投資和運營的管理和監督,能有效的降低社會保險統籌資金運營中出現的失誤,導致社會經濟出現嚴重的問題。
4.2完善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管理制度
篇10
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選擇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是指對籌集和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營的管理以及基金核算和監督等,它貫穿于社會保險動態與靜態管理的全過程?;鸸芾淼哪康氖潜WC基金的安全與保值增值,它的管理內容一是基金收支管理,二是基金的投資和運營。目前,我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剛剛起步,尚缺乏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進行科學管理和運作的方法及手段。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必須改革現行的基金管理體制。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運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運營層次低
目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的個人賬戶機制,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集中在縣級政府下設的機構管理運營,這使得絕大部分基金的管理運營集中在不具備相應基金管理人才、技術和投資主體的區縣一級。由于運營層次低,基金不能形成規模優勢,收益不高。而且基金存放在縣級,還存在著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風險。
(二)缺乏規范化管理
新農保基金的經辦管理體系不健全,信息管理系統開發滯后,缺乏專職農保工作人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及運用都不是按照嚴格的法制化程序執行的,而是根據地方政府的政策來執行,這就造成了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監督。由于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相關工作系統軟件,使得新農保基金從收繳、存儲、移交到保險金的審核、發放都得使用手工操作,經手人員多,手續龐雜,工作量大,誤差率較高。
(三)保值增值能力較弱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途徑主要是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盡管這兩種方式安全可靠,無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基金的損失,但其收益與國民經濟的增長率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只有當農民投保的回報率高于銀行儲蓄的利率時,他們才會積極投入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中去。針對我國當前農村金融體系發展狀況,選擇合理的基金管理模式對于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顯得尤為重要。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
從國外情況看,目前流行的社會保險的基金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第一,政府直接管理。這種基金管理模式以日本為代表,其優點在于便于政府統一規劃和管理,缺點在于難以獲得較高的回報以及存在政府挪用的風險。第二,基金會管理。這種基金管理模式以澳大利亞為代表,其特點是個人賬戶的出資人就是基金會的會員,對基金運作擁有一定的建議權,便于民主管理和監督,缺點在于決策權力過于分散。 第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這種基金管理模式以智利為代表,其特點表現為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和較高的效率,投資者可在競爭中得到較高的回報和良好的服務。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既要借鑒國外經驗,又必須符合我國的現有國情。根據我國國情,新農?;鸩灰瞬扇≌苯庸芾淼哪J剑曰鸸芾砉拘问焦芾磙r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比較符合我國的實際。在進行基金管理體制改革時,我們可以借鑒“智利模式”的成功經驗,以省為單位建立行政或經濟區域性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這些基金公司作為金融法人進入金融市場,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可以直接或以委托的形式運作基金,提高基金運營效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與其它金融機構不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投資運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返還給農民,用于農民的養老需求。為此,國家應給予其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和項目優先選擇、破產優先償還等保護性措施,以保證其在市場“競爭”中的有利地位,體現國家對農民養老的責任和義務。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模式選擇
(一)投資方式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傳統的投資方式包括銀行存款和國家債券投資。銀行存款投資優點是安全可靠,無風險;缺點是當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低于物價上漲指數時,基金面臨貶值,因而這是一種保守的投資方式。為保證基金投資的安全,應規定基金用于儲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不把它作為基金投資的一種主要方式。國家債券投資是一種比較穩妥的養老保險運營方式,在國外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規定社保基金投資于公債的比例,主要原因是國債信譽好,風險小,易于變現。
除了上述傳統的養老保險基金投
資方式外,在有效規避風險的前提下還可以嘗試進行以下投資。
1.投資不動產。這種投資方式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把社會養老基金用于購買或建造房地產。不動產投資在經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可以保證有較高的收益率,但由于其投資回收期較長,占用資金量很大,流動性差不易變現,因而不利于養老保險基金的隨時支付,同時受國家經濟形勢的影響有一定的風險性,但可以避免高通貨膨脹率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不利影響。
2.投資境外市場。這種投資方式一是可以擴大養老金的投資范圍,調整其資產結構,促使養老金投資多元化;二是可以根據投資組合理論,當不同資產收益的相關性較弱時,將這些資產納入一個投資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變的情況下,降低投資風險。
3.投資實業。是指基金經辦機構通過自主將基金用于興辦經濟實體,或通過參股的方式參與到企業經營活動,這是一種直接的、風險型的投資。這種投資可以獲得較高的收益報酬率,基金直接進入生產流通領域,需要進行專門評估降低投資風險以保障基金投資的安全性??梢赃x擇一些相對來說風險小、周期短、效益顯著的領域進行實業投資,在短期內獲得較高利潤并收回本金。
4.發放委托貸款。在我國禁止銀行以外的機構直接發放貸款,經辦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機構發放委托貸款,從而獲取一定的收益。對發放的貸款的對象和用途,在風險可控的情況可以根據當地情況自主選擇。
5.投資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我國正處于國民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尤其是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急需大量資金,這也為養老保險基金開拓了一條新的投資渠道。
(二)投資組合模式
發達國家的養老基金通過投資運營取得的較好收益和實現了基金的保值增值與其投資組合的下述特點是分不開的:一是加大股票在投資組合中占有的比例;二是堅持多元化投資與分散化投資相結合的原則。對于我國來說,基金投資組合的發展方向是拓寬投資渠道,實現多元化投資,同時允許農村社保基金進入資本市場。在我國的農村社保基金投資組合中,既要包括國債、銀行存款等穩定的品種,也要包括股票、基金、政府或公司債券等高風險高收益的品種。由于各類投資項目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各異,因此進行合理的投資組合有利于規避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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