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的主要方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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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房地產投資;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對策
我國的房地產企業在改革開放之后,隨著我國的土地征用以及住房制度的改革逐漸出現了復蘇。而由于房地產企業具有風險高、回收周期長、投資數額大的特點,同時在實際中大部分企業沒有對風險管理有足夠的認識,也沒有設立起專門的風險管理機制與管理人員,因而在實際投資中還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是經營風險與政治風險等,都會對投資者的收益與房地產業的發展有直接的影響。所以,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對房地產業的投資風險進行研究,盡量規避投資者的風險,同時也促進我國的經濟健康穩定的運行。
1. 房地產投資的經濟特征
在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中,它是現代經濟投資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不僅包括了各類房地產的資產買賣活動,還包括了與房地產有關的修建和建造活動,因此,房地產投資既具有一般的提品的工能,還具有調節經濟、資源配置、以及融通資金的功能。因此,在投資房地產中具有一定的經濟特點。
1.1有較大的資金需求,經營的周期也比較長
由于房地產的價值量比較大,也具有一定的持久性,房地產也是一種不動產,所以在投資時需要的資金量就比較大,而同時要對資金進行邊線也很困難。所以,在從事和房地產相關的一些經濟投資活動時,就需要很大的資金量,同時,資金在房地產的投資運營中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房地產還是一種生產要素的投入,為廠商或者是居民來提供長久的房屋或者是場地服務。
1.2投資房地產是一項權益收益
由于房地產是一項不動產,所以投資房地產的本質是其發生的權益轉移。投資房地產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收益,所以,就需要獲得房地產的各項產權,以獲得法律上的保護,這樣才能實現投資的目的。另外,在現代經濟中,房地產的所有權與債權等都構成了投資客體在投資時的實際內容。
2.房地產投資的主要風險分析
2.1宏觀的環境風險
(1)國民經濟的發展風險
經過實踐研究證明,我國的房地產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水平有著密切的聯系,如果經濟有過快的發展,房地產投資就會過熱從而出現風險,如果經濟發展過慢,房地產也會由于投資不足而產生一定的風險。在我國的改革開放以前,經濟實力還比較差,房地產的投資也處于一個停滯的階段,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在1992年與1993年我國的GDP增長率已經達到了14.2%與13.5%,相應的房地產投資的增長率已經達到了117.42%與164.98%。但是同時這樣房地產投資和國民經濟的不協調發展局導致了后期國家政策的調整。
(2)宏觀調控的政策風險
在我國,宏觀調控的政策風險對房地產投資者的投資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影響,一旦出現了政策風險,就會對投資者有致命的打擊。而這種風險中主要包括的有對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風險。由于對土地的使用制度改革會影響到房地產商品的價值,如果價值降低了,房地產市場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就會承受一定的損失,例如國家規定的收費、補償以及使用年限等都會導致房地產增加開發成本。另外,土地的改革制度影響主要體現在我國政府對土地使用的具體的技術等政策因素。例如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上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采取相應的招標、協議以及公開拍賣等,而這三種不同的方式也會個投資者帶來不同的成本影響。而為了避免地價會與市場實際情況有過分的偏離,政府也會對地價采取一定的調控政策,這樣也會給房地產的投資者帶來一定的影響。
(3)利率變化的風險
利率指的是在一定的時期內發生的利息額和相應的借貸資金的比率。在我國,利率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對企業的財務活動與財務決策有著重要的影響。在我國,利率主要是由中央銀行來統一制定的,央行在制定利率時主要是根據國家的整治需要、社會的平均資金利潤率以及資金供求關系等因素,同時綠的制定的受到社會、經濟與政治的巨大影響。而利率的變化對房地產業有著負面的影響。如果利率上升,房地產開發的成本資金就會增加,這就會降低消費者的購買欲望,這個時候資金就會從房地產投資市場系那個銀行或者是股票證券市場流通。這樣在整體上就會造成既增加房地產商的開發成本,又降低了房地產的市場需求,從而給房地產的投資者帶來損失。
2.2房地產投資的行業風險
(1)市場的供求風險
這主要指的是在房地產建成之后在市場上遇到的不確定性因素,而這些不確定的因素對開發商推出商品會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樣就會給投資者或者是開發商造成損失。由于市場的供給和需求都具有不確定性與動態性特征,而這種不確定性與動態性也決定了在市場中經營者的收入不確定。當實際中的有效需求不夠或者是供給過剩的時候,房地產的開發商就不能把物業給順利的推出去,給經營者帶來一定的損失。而在市場的供求風險中,房地產開發商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按照風險的種類可以分為供給風險以及需求風險。如果供給出現過剩時,就會有供給風險,這樣房地產的投資者就會由于沒有顧客而承受風險。房地產的建設周期通常是2到3年,所以在對房地產的市場進行預測時,還需要考慮到市場上現在的供給量,也就是供給風險,還需要考慮到一些再建工程在完工之后對市場造成的影響與沖擊,也就是潛在的供給風險。而需求風險主要表現在需求不足,著主要是由于房地產商品過高的價格而在價格與購買力之間形成的差距。
(2)同業的競爭風險
在房地產中同業的競爭風險一般表現在企業的數量過多,企業的營業利潤低從而投資的收益率也低。在1992年房地產企業有12400家,達到了1991年企業數量的3倍,但是1993年又比1992年增加了1.3倍,達到了28600家。在接下來的幾年里雖然我國也有一些政策來進行調整,但是企業的數量依然過于龐大。
2.3房地產項目自身的風險
(1)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指的是房地產的投資者利用一定的財務杠桿,也就是主要來通過貸款等,擴大投資獲取的利潤范圍,但同時也增加了投資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投資者面臨著獲取的收益還不能夠償還發生的貸款的可能性,因此這種利用借款而發生的投資活動也叫做負債經營。另外,在房地產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如果對財務風險沒有進行足夠的考慮,盲目的承擔大型的建筑項目,一旦出現了資金短缺往往就會通過售樓花以及依靠銀行來進行抵押貸款,但是這樣如果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時,本來就比較脆弱的房地產資金鏈條就會發生斷裂,這樣企業就不僅不能夠收回成本,而且還會欠給銀行一筆巨額的利息。
(2)策劃風險
這主要指的是在對投資的類型以及選擇地點問題上、對房地產的定位宣傳以及制定的銷售方案等,這些活動有可能不成功而給開發商與投資者帶來一定的風險。市場定位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客戶群體的多樣性上,的那把是如果涉及到某個具體的項目時就需要集中到一個或者幾個客戶的群體上。區域風險除了具體的空間位置之外,還包括該位置的背景、經濟、社會以及自然環境等,另外也包括在對房地產開發時支付的投資成本高低與說面對的相應的競爭關系。在對區域位置把握時要用動態、發展的眼光來看待,由于經濟的發展與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中各位置的重要性也會有相對的變化,因此在開發投資時也要對這些因素進行全面的考慮。
3. 房地產投資的風險防范對策
3.1 關注國家的政策變化,把握投資方向
在我國的房地產業中,由于起步較晚而市場還有一定的不規范性,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都會受到國家政策的影響。國家的政策在任何時候都不會一直不變,而政策一旦發生了變化無論是對經濟發展還是投資著的投資都會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就需要關注好國家的政策變化,尤其是房地產方面的政策變化例如是國家進行的住宅、產業政策以及貨幣、財政、稅收政策等。這樣對國家的政策進行研究,在投資時就會把握好投資的方向,預測投資的未來,還可以根據政策的變化來做出相應的投資策略,對風險可以進行有效的控制。
3.2做好投資的風險管理
在房地產投資中降低風險損失最有效和經濟的方法就是實行嚴密的分析管理。而風險識別主要是指對在房地產投資過程中的可能發生的各項損失因素進行預測與分析,以此來達到風險管理的目的。在投資中,為了更好的識別各類風險,就需要對風險進行分類總結,并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不同部門在不同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損失一覽表,來加強控制和監管風險。由于不同的風險具有不同的特點,所以就需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風險衡量指的是在房地產投資中反對投資目標產生不利影響的一些因素種類和損失程度等。在對風險進行衡量時,對可能會導致投資房地產失敗的因素壓特別注意,同時也要注意出現風險損失的概率。因為風險結果具有不確定性,這也就意味著風險具有一定的出現概率。因此,可以用隨機變量來看待風險,用風險度、標準差以及期望值來描述風險的特性。如果分析發現某兩種風險具有一樣的風險期望值,那么具有較大標準差的風險損失會較大,反之就會比較小。同樣,如果兩種風險發生損失的標準值相同,那么期望值越大而對代表的風險就越?。环粗?,越大。所以,在對風險進行分析時,就需要全方面的對各項因素進行分析考慮。
3.3有效的進行投資組合
在投資時,為了規避風險帶來的損失,就需要合理的進行分散投資,以便可以降低風險、分散風險。非常的顯著特點就是不動產,在投資的時候時間還很長,所以在實際中對某一地區的房地產進行了投資,如果其周圍的環境發生了變化,就會對投資收益產生巨大的影響。不同的房地產類型具有不同的投資風險,也有不同的獲利能力,所以,為了能夠獲得預期合理的收益同時還能降低房地產投資風險,就需要對房地產投資進行合理的分析組合。
3.4根據投資環境把握投資的時機
首先,房地產的投資時機指的是在投資時要把握好最佳的投資時機以及出售機會。房地產投資獲得成功的首要要素就是把握好投資時機。通常情況下,我國的房地產業發展情況與國家經濟發展的周期基本上是保持一致的,在整體上也受到國家的宏觀政策影響,因而根據經濟的發展規律,房地產的發展周期也可以分為蕭條階段、復蘇階段、高峰階段以及衰退階段。經濟在快速發展的時期,由于房地產業是一項先導性產業,因而就會有較大的需求,相應的其價格也會上漲。在經濟出現蕭條的情況下,同樣房地產業也會首當其沖,發生價格下跌現象。
其次,要做好相關的市場調查。對房地產進行投資時必須要做好的另一項工作就是對房地產活動進行分析。在房地產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對市場進行分析,把握客戶的需求才可以有讓客戶滿意的產品,因此就需要做好對房地產的調查分析。市場供求上還存在著風險,對市場進行分析就可以有效的了解市場的現實需求與潛在需求,這樣不僅對投資環境進行考察,還了解收集各類信息,就可以在具體投資時合理的規避風險,獲得投資收益。
4.總 結
綜上所述,房地產業是我國經濟的一項重要產業,在投資房地產時具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在投資時,就需要對風險的各種因素進行分析,了解風險的特征與形式,在對風險作出合理的判斷,根據實際情況來采取有效的抵御風險的措施,把風險盡量的降到最低,獲得最大的合理的投資收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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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美玲,董芹芹.房地產投資中的主要風險及防范[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信息與管理工程版.2009,10(31):95-96.
篇2
關鍵詞:對外直接投資 方式選擇 綜合分析框架 策略建議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走向海外,實施跨國經營,我國對外直接投資規模大幅增加。2003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凈額28.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5%,2004年將達到70億美元,比2003年增長145%,2005年達到140億美元。不同對外直接投資方式在資源投入、控制水平和風險承擔上對企業要求各不相同,這不僅影響著企業對外投資的管理和控制,而且還影響企業自身投資的風險和績效,因此選用合適的對外直接投資方式是確保企業海外經營成功的前提。國內已有學者對海外投資中各種對外投資方式的優劣(劉松濤,2004)、獨資和合資的選擇(尹建橋,2001)、對外投資的國際經驗(陳浪南等,2005)等作了研究,但基于直接投資理論系統提出企業海外投資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的研究甚少,也缺少選擇對直接投資方式的建議。
本文從如何高效轉移和利用企業優勢的視角,通過對外直接投資理論的梳理,將影響企業直接投資方式選擇的因素概括為:企業優勢資源轉移起點因素、轉移終點的因素和企業戰略因素。并據此提出企業選擇對外直接投資方式的一個綜合分析框架,最后應用這個分析框架就我國企業選擇對外直接投資方式提出了相應的策略和建議。
投資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
從知識轉移的視角,對外直接投資理論主要是說明企業所具有的特有技術、管理等優勢如何有效轉移到國外,與東道國的資源和能力結合,產生最大效益。早期的主要理論有海默的壟斷優勢理論,巴克利等的內部化理論,以及弗農的國際產品周期理論和區位理論。壟斷優勢理論主要強調企業擁有的特定的生產和過程專有技術,從而具有相對優勢,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將這些優勢生產和過程專有技術轉移到海外,就能產生更多的經濟收益。直接投資的內部化理論主要認為能使企業利用內部組織體系和信息傳遞網絡能比市場以更低的成本發揮將企業專有的知識和技術優勢轉移到國外。國際產品生命周期理論和區位理論認為直接投資在那些適合企業知識和技術充分發揮作用的區位條件下,企業專有的技術和知識才能充分發揮作用。鄧寧對上述三個理論進行了綜合,提出了折衷范式,認為對直接投資的成功不僅取決于企業擁有特定知識和技術等無形資產,而且還要有特別適于企業特有技術和知識發揮作用的國家和地區的有利配套條件,而這二者的結合取決于企業轉移和利用這些知識和技術的內部化能力。對外直接投資方式選擇的主要影響因素是企業所專有的技術和知識的性質,東道國的政策,所要轉移知識的價值,企業轉移的能力,東道國的配套資源和文化差異等因素。
從企業國際戰略的視角,對外直接投資是企業總體市場戰略和競爭戰略的一部分,對外直接投資是為了戰略防御、分散風險、提高企業形象或者協調戰略行動,是為了避免競爭地位被削弱,而不是僅僅為了獲取利潤,或者是為了搶占一種有價值且有限的資源或生產要素,以防止其落入競爭者手中,或者是企業為了出于海外戰略協調,加強各子公司之間的戰略支持和協作。對外直接投資方式的選擇主要是基于企業的戰略動機或者投資動機考慮。
綜上所述,各種對外直接投資理論和投資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概括見表1。
對外直接投資方式選擇的分析框架
對外直接投資方式按其海外企業的股權安排,可分為獨資和合資兩種方式,前者是指海外企業中的股份全部為母公司所有,后者是指海外企業股份為母公司與合作伙伴共同擁有。而按照海外企業的建立過程不同,對外直接投資可分為并購和新建兩種方式,前者是指母公司直接收購或者兼并國外已經存在的企業,將其納入母公司的運營體系,后者是指企業通過在海外建立全新的企業,形成新的生產能力。并購相對新建,優點在于能快速進入市場,利用原有的供應、分銷渠道,不確定性和風險比較?。蝗秉c在于進入市場后整合難度大,短期內投入大,同時可能購買到企業不需要的資源,并可能受到東道國政府政策的限制。獨資相對于合資優點在于控制程度高,企業技術擴散風險低,可能的投資收益高,但缺點在于投入資源多,投資風險大。
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方式選擇就是圍繞如何將企業國內優勢高效地轉移到國外,實現其戰略目標,讓這些優勢充分發揮其價值的過程。從企業優勢跨國轉移和利用這一視角,我們對上述從理論推演中得出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來自優勢轉移起點的因素,如企業優勢資源的性質和價值,企業的國際經驗等;二是來自優勢轉移終點的因素,如東道國的政治、經濟環境,社會文化差異和配套資源等;三是企業海外戰略,如企業海外投資戰略,投資動機等。企業直接投資方式的選擇就是這三類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投資方式選擇的綜合分析框架,見圖1。
對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方式選擇的策略建議
從企業優勢資源轉移起點因素看
我國機械、紡織、輕工和家電等行業的企業在發展中國家直接投資,應采用獨資新建或合資新建方式。我國的機械、紡織、輕工、家電等在國內已經處于市場飽和,處在產業的成熟階段,而且有比較成熟的技術,企業所具有的技術、知識和管理優勢相對比較容易轉移。如果當地政府對直接投資股權有所限制,則可采用合資新建模式投資。
對于以高技術和創新為特征的行業,在發達國家直接投資,應該采用合資并購方式。對以高技術和創新為主要特征的行業,發達國家資金、人才等配套實施方面比較齊全,具有技術上的優勢,而且考慮到這些行業技術更新快,投資金額大,合資可以降低投資風險,并購可以節省進入時間,能比較迅速地獲得新技術,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因此,我國企業以直接投資進入發達國家這些行業時應采用合資并購方式。
對擁有較多國際經驗和實力的大企業,宜采用獨資新建;而對缺乏國際經驗的小企業,宜采用合資并購。當前,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中,以國有大型企業為主,但中小民營企業表現日漸突出。我國對外投資的大企業往往擁有較先進的技術、管理和營銷技能,具有較多國際經驗,對國際市場比較了解,熟悉東道國投資環境,為了防止這些優勢的擴散,需要較強的控制程度,應該采用獨資新建為宜。而實力比較弱小的企業,缺乏國際經驗,對國外經營環境比較陌生,宜采用合資并購的方式,以充分利用合作者在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
從優勢資源轉移終點因素來看
東南亞國家和我國社會文化差異比較小,經濟發展水平差異不很大,直接投資中,應采用獨資新建方式。東南亞各國與我國有著相似的地理、人文環境,社會文化產差異比較小,這些國家經濟發展比較快,市場潛力比較大,對我國企業具有的技術、知識和管理能力有良好的吸收能力,具備相應的配套資源和環境支撐,投資風險相對較小,因此在這些國家的直接投資,我國企業可采用獨資新建的方式。
歐美各國,和我國社會文化及經濟發展水平差異都比較大,則在直接投資中,宜采用合資并購方式。對于歐美等西方國家,我國的直接投資總量比較少,一般是為了獲得其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應采取合資并購的方式進入。通過并購,企業可以直接獲得所需的技術和知識資源,帶動國內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升級。采用合資的形式,企業可以減少資源的投入,而且在企業運營中得到合作伙伴的幫助,以充分利用和轉移這些技術和管理知識。
從企業海外投資戰略看
為了獲得全球資源,實行全球一體化戰略,則直接投資應該采用獨資新建方式;如果是為了實現當地化戰略,則應該采用合資并購方式。如果企業投資的戰略是為了獲得全球的資源,則傾向于采用獨資新建方式,加大母公司的控制程度,以獲得全球的協調和資源最優配置,實現企業的全球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而對于海外投資戰略是為了尋求當地化戰略,以快速有效地對當地需求變化等市場環境做出反應,則企業應該給當地企業充分的經營自,發展他們和當地供應商、顧客、政府等的關系網絡,采用合資并購方式。
以獲得海外資源為動機,應選用合資并購方式;以獲得海外市場為動機,在趨于飽和的市場,應該選用合資并購,在成長潛力大的市場,應選用獨資新建。如果是為了獲得海外資源,則可采用合資并購。資源類型企業往往投資巨大,投資開發周期長,投資風險比較大,而我國企業規模普遍偏小,實力有限,所以不宜采用獨資模式,合資可以使得企業和合資伙伴共擔風險,從長期的互利關系中得到穩定的資源供給。如果企業投資的動機是為了獲得海外市場,在那些潛力比較大的市場,采用新建模式;在需求趨于飽和的市場,則應采取并購的方式。
影響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方式選擇的因素是很復雜的,本文從優勢資源有效轉移和利用這一視角的分析,為進一步分析提供了一種觀察的新角度,以后還可進一步拓展,比如可以應用這一框架對某一行業對外直接投資方式選擇進行具體的研究,另外,對投資方式選擇的三大影響因素還可以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1.張一弛,歐怡.企業國際化的市場進入模式研究述評.經濟科學,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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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個人投資者 投資方式 金融資產 實物資產 風險收益
一、金融資產投資
(一)銀行儲蓄(活期、定期)
基本概況:活期儲蓄指不約定存期、客戶可隨時存取、存取金額不限的一種儲蓄方式。定期儲蓄指存款人同銀行約定存款期限,到期支取本金和利息的儲蓄形式。
收益:活期利率0.35%,定期年利率2.6%-4.5%之間。
風險:銀行儲蓄風險主要表現為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的影響,活期儲蓄風險更高。
綜合評價:銀行儲蓄收益穩定風險小,但是收益水平較低。
(二)股票
主要概況: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公開或私下發行的、用以證明出資人的股本身份和權利,并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憑證。
收益:在目前中國的股市,股息收入和分紅不是主要收益,主要股票投資收益來自于股票出售的資本利得。根據不完全統計,中國股票長期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
風險:最主要的是系統風險和公司特有風險,此外有流動性風險與利率風險等。
綜合評價:在當前中國經濟形勢緩慢回升的情況下,并且受目前市場流動性缺乏的影響,中國股市基本面仍然處于低谷,上證指數近幾個月呈下跌趨勢,股票投資收益率下跌。
(三)債券
主要概況: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
收益:國債年利率在3.72%-3.54%之間,企業債券利率水平在3.5%—8.9%之間。
風險:國債幾乎不存在違約風險,但是由于期限一般較長,面臨著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企業債券除了市場風險還有違約風險。
綜合評價:國債風險低,但國債償還周期一般比較長。企業債券收益率高于國債,但是違約風險也大于國債,適合想獲取超于國債收益且具有長期投資目標的投資人。
(四)基金
基本概況: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
收益: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目前中國基金年化收益率在5%-7%左右。
風險:目前基金市場活躍健全,基金流動性高,交易便捷,故流動性風險較低;同時,由于基金具有分散投資,專家理財的特點,因此也大大降低了其投資的風險。
綜合評價:一般來說貨幣型基金、債券型基金的收益較為穩定,但收益率相對而言較低;股票型基金、投資基金、信托基金等就屬于高風險高收益型的投資方式。總體而言,基金相對股票來說,收益較為穩定。
二、實物資產投資
(一)房地產
基本概況:房產投資理財是利用房產產權具有可分割性的特性,投資者購買房產后,可以期望通過轉讓或者出租以獲取差價或者租金收益。
收益:房地產投資的收益主要來自于出租房產的收益或買賣價差減去相關的稅費以及手續費。目前中國房地產投資收益率普遍在12%以上。
風險:房地產投資的風險主要取決于市場供需狀況以及國家政策風險。
綜合評價:在中國目前房地產的供需狀況來看,房地產市場在長期來看是上漲占主導地位,但是在一些短期的節點上會受到政府政策的影響呈或漲或跌的波動趨勢。
(二)藝術品和古玩
基本概況:常見的藝術品投資主要包括:字畫、郵品、珠寶、古董等。
收益:藝術品投資潛在收益非常高,具有極強升值功能,隨著持有時間的增加藝術品會不斷增值。目前中國藝術品投資收益率在20%左右。
風險:對于有很強鑒別能力的投資者而言,藝術品投資波動率和風險均較小。
綜合評價:藝術品投資具有風險小、升值快、格調高的特點,但風險總是與收益并存,藝術品投資的特性決定了它特有的投資風險,即鑒賞風險。藝術品投資要求投資者具有專業的藝術品鑒別能力。
(三)黃金(貴金屬)
基本概況:黃金投資包括金條、金幣以及黃金首飾,以持有黃金實物等作為投資。
收益:在當前世界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黃金價格總體上呈持續上漲趨勢,黃金投資是一種高收益的投資。目前中國黃金投資收益率在5%-6%左右。
風險:風險較小,流動性強,交易市場活躍,但存在一定儲蓄風險和回收風險。
綜合評價:黃金的初始投資額較高,并且短期炒作很難獲得預期的收益率,只有長期持有才會有穩定的收益率。在目前全球經濟不景氣、中國經濟緩慢復蘇的情況下,黃金投資作為資金避風港,能規避目前的市場風險,并且獲得穩定、較高的收益率。
三、總結
在國際金融危機后全球經濟處于二次探底的經濟衰退期的基本經濟形勢下,中國目前也處于一個經濟的較小衰退期,作為中國的個人投資者,考慮到現有經濟大環境,黃金、房地產、藝術品等實物投資方式在收益和風險方面相較于股票、債券等金融投資方式更有優勢。當然,任何投資方式風險-收益的選取都是因人而異,只有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才能達到效用最大化的投資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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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貨幣金融學第八版[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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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并無實質利好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投資者,無褒貶義,只是一種收益分配上的制度安排。不同類型的基金可能其收益分配方式略有不同。如封閉式基金由于其份額固定,一般采用現金分紅的方式;開放式基金的分紅方式主要有兩種,現金分紅和分紅再投資。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基金分紅卻被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賦予了太多主觀色彩。如相比于消極分紅的基金,國內多數投資者可能對大比例積極分紅的基金更趨之若鶩。另外從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大比例頻繁分紅也可能成為其營銷策略。
從投資者角度,主要有兩點可能會引起對基金分紅理解的偏差。一是分紅前購買基金,二是分紅后購買基金。前者購買基金就可分紅,直觀上理解好像是占了便宜,后者由于分紅后基金凈值會下降,表面上看好像是以更加便宜的價格買到了基金。但實際上從總價值上看基金分不分紅并無區別。如一只基金在分紅前的份額凈值為1.2元,假設每份基金分配0.1元收益,在分紅前購買,分紅后基金的凈值會下降到1.1元,加上每份0.1元分紅,其實還是1.2元,在分紅后購買,雖可購買到更多的基金份額,但是由于分紅后基金凈值下降了,總價值還是一樣的。投資者覺得占到了便宜只是感官上的一種表象罷了,這只是基金公司投其所好的一種營銷方式。
分紅是法律所規定
基金分紅實際上是由三方制約的,監管層、基金管理人及投資者,并不是任意一方的獨角戲。與監管層相關的主要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完善,與基金管理人有關的主要是基金合同的實施,而投資者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分紅方式,在開放式基金中也需要選擇是現金分紅還是分紅再投資。
分紅法律法規
基金分紅作為基金產品的一種制度安排,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來保障投資者的收益。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是《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2009年4月證監會的《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條款的審核指引》的出臺?!蹲C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第三十五條和三十六條分別對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做了相關規定,如“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閉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90%”;“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投資者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投資者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蹲C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條款的審核指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基金分紅規定,該《指引》主要就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中收益分配方式方面的條款做出了更加具體的限定。
一般而言,在基金臺同及招募說明書中都會就該基金產品的收益分配方式作相關的說明,告訴投資者此基金具體的的分紅比例、時間等信息。挑選基金不能以分紅為依據
如果基金管理人能以投資者利益為先,選擇把在一定時期內實現的收益分配給投資者,筆者認為規范的基金分紅是有意義的。一是落袋為安,也能避免后市風險。二是目前國內相關的稅法規定,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投資者減少了稅收方面的負擔。當然,基金分紅某些時候也顯示了基金經理對后市的一種謹慎的態度,基金經理不愿將投資盈余繼續再投資,也會選擇分紅。
篇5
關鍵詞:軍事人力資本 激勵 方式
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是國家、軍隊和個人(家庭)以軍事人力資源為對象,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獲得軍事人力資本的行為。由于軍事人力資本主要以國家和軍隊為主體,傳統觀念認為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是國家和軍隊的事,國家和軍隊有足夠的積極性為了國防安全而進行軍事人力資本投資,不存在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問題。但是,現代人力資本理論認為,人力資本投資不僅由國家和軍隊決策,也是軍事人力個人主觀努力所致。如果軍事人力個人在軍事人力資本投資過程中不積極甚至排斥,即使國家和軍隊花費了巨大代價,其最終收益可能與付出之間也存在巨大差距。所以,現代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主要研究如何采取相關方式和手段,調動軍事人力個人開展自身教育培訓、醫療保健和實踐訓練的積極性,最終實現軍事人力存量的最大化。只有采取靈活有效的激勵方式,才能使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收到最大成效。
一、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的原則
(一)目標牽引原則
目標牽引原則,是指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要圍繞提高軍事人力資本存量、增強部隊戰斗力這個最終目標展開。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不是激勵軍事人力個人進行一般性的人力資本投資,而是要進行有利于提高部隊戰斗力的軍事人力資本存量投資。
(二)效率導向原則
效率導向原則,是指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要堅持以調動軍事人力個人的投資積極性為根本出發點,用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在保證政治穩定、軍事安全的前提下,只要是有利于提升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效率的政策和措施,都應該大膽采用。
(三)激勵相容原則
激勵相容原則,是指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要確保組織目標與個人目標的一致,在軍事人力追求個人利益最大的過程中實現軍事人力資本投資的組織目標。這一原則要求在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中,必須把組織利益與個人利益有機協調起來,確保個人能夠分享軍事人力資本投資帶來的收益。
(三)區別對待原則
區別對待原則,是指軍事人力投資激勵要區分不同類型軍事人力資本的特征,有針對性采取措施進行有效激勵。軍事人力資本主要有專用性人力資本和通用性人力資本兩種類型,專用性軍事人力資本對軍隊具有較高資產專用性,市場的可流動性差,人力資本載體一旦離開軍隊組織或其它軍事部門,其人力資本收益就會迅速減少。通用性軍事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對軍隊具有較弱的資產專用性,市場的可流動性強,人力資本載體離開軍隊后,仍可以獲得較大的人力資本收益。不同類型人力資本的差異性特征,要求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一定要采取差異化的措施。
二、專用性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的主要方式
(一)長期契約激勵方式
專用性軍事人力資本一旦離開了軍隊組織和軍事部門,其生產力就會銳減。軍事人力資本中,專用性軍事人力資本非常典型,比如作戰指揮能力、武器操作技能等。這一類人力資本所產生的收益主要是部隊戰斗力的提升所帶來的“國防安全”收益,其量化較難,準確估算人力資本載體的付出比例也較難。在信息不對稱的環境下,要想使專用性軍事人力個人積極進行人力資本投資,最有效的辦法是與其簽訂長期契約。在這種長期契約下,專用性軍事人力個人可以把個人在部隊的職業發展與人力資本投資很好的結合起來,人力資本投資越好,個人在部隊的職業發展也就越好,其收益也就相對越高。
(二)激勵性薪酬制度
對專用性軍事人力資本的激勵性薪酬制度設計,主要是考慮到其人力資本投資的收益,為其設立崗位補貼。專用性越強的崗位,職級越高、學歷越高、任職時間越長,,軍事人力個人所享受的補貼額度也越大,從而激勵其積極進行人力資本投資。
(三)精神激勵制度
依據軍事專用性人力資本存量高低,比如軍事訓練成績、武器裝備操作技術高低等,開展評功評獎等活動。從事軍事訓練實踐越積極,參加培訓成績越高,在立功立獎、提前晉級、入黨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從而激勵其積極進行軍事人力資本投資。
三、通用性軍事人力資本投資激勵方式
(一)產權激勵方式
對于軍隊組織以外的軍事人力資本,比如從事國防科技研發的科技人力資本,其人力資本的運用可以創造經濟效益。因此,對這一類軍事人力資本激勵,可以運用產權激勵方式,讓軍事人力個人分享軍事人力資本投資的剩余收益,使軍事人力資本載體與軍事人力資本主體合二為一,從而達到激勵軍事人力資本投資的目的。產權激勵,可以采取技術入股、期權、期股等人力資本股權激勵制度,也可以采取分享知識產權收益、合理界定國防科技知識產權等知識產權激勵制度。
(二)市場激勵方式
通用性軍事人力資本既可以從非軍事部門直接獲取,也可以從軍事部門轉移到非軍事部門繼續獲取收益。因此,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通用性軍事人力資本的功能,運用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和供求機制,通過引進和使用具有高軍事人力資本存量的軍事人力,鼓勵通用性軍事人力個人積極進行軍事人力資本投資。
(三)激勵性薪酬制度
軍隊內部通用性人力資本由于受不能“經商”的約束,因此不能采用產權激勵方式,而主要是激勵性薪酬制度。對于軍隊內部可以創造經濟收益的通用性人力資本,比如這軍醫、科研人員等,可以把激勵對象的薪酬分為基本工資和激勵報酬兩部分。激勵報酬主要包括人力資本創造的經濟收益,研制的技術成果轉讓、許可使用、經濟利潤等收益。此外,對不能創造經濟收益的通用性人力資本,比如軍隊基層的軍醫,可以把其機會成本折合成一定補貼額作為激勵報酬,這樣才能激勵他們積極進行軍事人力資本投資。
參考文獻:
[1]劉斌,張亮.軍事人力資源配置方式改革學的經濟學闡釋[J].當代經濟,2011(3)
篇6
摘 要 高速公路建設與中國、地方經濟發展關系密切,合理規劃建設各地區高速公路使之與國家、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是個不容忽視的問題。高速公路建設投資回報率高、投資金額大、回收周期長,建設資金籌集是關鍵問題。如何引進市場資本以解決高速公路建設資金不足,是走銀企合作?是廣泛利用外資?還是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針對不同的背景與條件,合理運用市場經濟條件下多種融資模式,才是最終解決資金問題的正確途徑。
本文主要分析了現有幾種主要的融資方式,并對融資主要存在的風險進行簡要分析。
關鍵詞 高速公路 融資方式 國家財政 信貸資金
從1988年我國第一條高速公路建成通車,經過20多年努力,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的高速公路總里程已達到9.6萬公里,躍居世界第一位。 “十二五”末,我國高速公路網將基本建成,高速公路總里程達到10.8萬公里。高速公路的快步發展,有力支持了國家地方的經濟建設,但建設成本非常高,技術難度大,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巨額的投資讓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籌措非常困難。在西方發達國家,采用市場經濟方式進行高速公路投融資已成為慣例。而我國高速公路建設融資渠道比較單一,除少量政府投資外,絕大多數依靠銀行貸款。
一、高速公路的傳統融資方式
1、國家財政資金投入
現階段,高速公路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其具有一定的政府性和公益性, 屬于應該主要由政府配置資源的范疇,這就決定了政府必須投入建設資金。但政府承諾的資金往往難以足額到位。
2、金融機構信貸資金
銀行貸款一直是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銀行信貸資金在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資金結構中占有重要和絕對位置。
1)國內銀行貸款
國家把高速公路建設作為基礎產業給予重點扶持,增加信貸規模。銀行貸款實際上成為高速公路建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資金來源。銀行投入到公路建設中的高額貸款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公路建設中資金嚴重不足的矛盾,我國一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設資金依靠銀行貸款,但銀行貸款的期限通常較短,而高速公路建設及回收周期較長,在高速公路運營初期,車輛行駛流量較少, 通行費收入有限,高速公路運營企業沒有足夠的資金來還本付息,這樣會給企業造成沉重的債務負擔,易觸發財務危機。
2)國際金融機構貸款
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外國銀行、外國金融組織提供的貸款均構成國家外債,國家不僅需要承擔償債義務,而且要承擔全部的匯率風險,因此我國政府對于舉債是十分慎重的。
二、高速公路的市場化融資方式
1.債權融資方案
1) 期權融資方式
投融資雙方簽訂借貸合同進行融資,確定相應固定利率和收回貸款的期限。以項目特許權質押方式進行項目融資,引入國內外銀行、上市公司、保險公司、機構投資人、國內外基金、信托等資金支持。
2)債券融資方式
債券是公路企業較為適宜的融資方式,對于高速公路項目公司來講,發行公路建設債券的優點是獲得資金使用期限比銀行貸款長,一般是三年以上,一次性籌資數額大,利于資金安排,且具有以下優點:
第一,融資壓力小。無須不斷進行信息披露,只要公司具備還本付息能力,投資者不會施加額外壓力。
第二,操作簡單。只要通過資信評級,而發股融資需做資產評估,對過去三年的財務業績審計。
第三,資金使用靈活。可以由企業自由安排,而發股資金只能用于招股說明書中所列明的投資者認可的經濟效益好的投資項目。
2.股權融資方案
1) 基金方式
項目公司可承諾對應投資公司或投資計劃的集合體,以投資人身份參與運作,當項目能夠形成良性機制時,也就是項目的資金鏈完整的連接上并順利運轉后,投資人再撤出,以獲得固定回報。
2) 債轉股的融資方式
投融資雙方開始以借貸關系進行融資,投資方在借貸期間內或借貸期結束時,按相應的比例折算成相應的股份。
3) 公路經營權部分轉讓方式
通過公路收費項目進行預期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后,將其經營權分割,部分售讓給境內外企業并給予其一定的經營權,受讓方在經營期限內享有該公路的經營權、收益權,并負責公路養護,到期后經營權返還出讓方。
4)上市――股票融資方式
公路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在國際上通過證券市場籌集公路建設資金已成為一種趨勢。隨著資本市場的迅猛發展,發行股票上市融資已成為我國公路企業融資的有效途徑。
3.ABS(Asset-Backed securization)融資方式
即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通過發行使資產收益商品化的投資產品籌資,以較低成本進入資本市場的融資方式。ABS融資一般能以較低的資金成本籌集到期限長、規模大的建設資金,對交通投資項目比較有利。高速公路投資目前已具備證券化資產有效供給的兩個基本因素:
1) 資產具有可證券化的特點。
從融資技術上分析,交通投資的流量收入是相對穩定且可預見的現金流入,是十分理想的可證券化資產保證,穩定的現金收入有利于增強投資者信心。
2) 有將其證券化的需求。
從成本形態上看,交通投資的資產中凝固成本大,因此其資產流動性需求較強。
高速公路項目資金需求巨大,其未來收益可以預測,投資者通過ABS融資渠道進入高速公路領域是個較好的選擇。
4.設立高速公路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是以追求長期收益為目標,屬成長及收益型投資基金。這類基金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對某種特定產業有興趣的投資者資金,以扶助這些領域內的產業快速發展和技術設備的更新。
三、融資對應主體
國內外銀行、上市公司、保險公司、機構投資人、國內外基金、信托公司等。
四、融資保證方式
以高速公路項目特許權作為融資保證。高速公路特許權的內容包括:
1) 建造管理權:包括對高速公路項目及其附屬設施進行設計、施工建造、投資、經營、管理、養護的權利;
2) 收費權:包括擬定及征收車輛使用高速公路的通行費及其附屬設施有關的費用的權利。
參考文獻:
[1]張雨化.高速公路.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
篇7
關鍵詞:個人理財;現狀分析;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2.48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3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財意識和投資理念也在不斷地進步,這導致了居民的理財結構發生較大變化。同時,個人理財業務逐漸成為國內商業銀行產品和服務創新的主要領域,居民理財成為我國當前金融市場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但是居民在理財過程中出現了理財觀念落后,目標不明確,投資方式傳統、保守等問題,現以杭州地區為例,針對居民的投資理財習慣和理財現狀進行了調查,分析居民對于投資理財的認知和投資方法的偏好,從而引導居民樹立科學的理財觀念,提高風險意識及防范。
一、杭州地區居民個人理財現狀及特點
杭州作為浙江省的省會城市,2015年杭州實現GDP1.005358萬億元,同比增長10.2%,增速居全省第一、全國副省級城市第二。2015年杭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642元,同比增長8.7%。其中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8.3%和9.2%。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為1.88。總體呈現收入穩步增長、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態勢。隨著杭州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們都希望個人資產能夠得到保值和增值。因此,大多數居民都通過銀行、網絡等途徑進行理財,使用投資房地產、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等理財手段實現財產的增保值。
現就以杭州市居民的理財實際情況進行問卷調查。本次總共發放問卷350份,收回324份,其中有效問卷281份,有效率為80%。問卷收回后借助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處理和分析,可以看出杭州市居民理財有如下特點:
(一)銀行存款占比大
通過調查的數據和分析,杭州居民主要的理財方式有銀行存款、基金投資、股票投資等。其中,銀行存款所占比重最大,占32.38%,說明儲蓄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歡迎也是最常使用的一種投資方式。其次是基金投資,占了總比重的22.54%?;鹁哂匈徺I費用相對低廉,透明度相對較高的特點,所以購買基金的居民比重在上升。位居第三的是股票投資,占19.67%。股票投資的收益雖高,但其風險也是不可忽視的。所以股票投資是一種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理財方法,加之近期股市市場持續低迷,導致很多股民紛紛從股市中退出,所以股票投資的比重有所下降。而期貨投資、外匯投資和金銀投資所占的比例則較小。詳見表1:
(二)成本與個人負擔能力為主要考慮因素
成本與個人負擔能力成為居民選擇理財產品的主因,占26.64%?;诰用竦膫€人收入水平不同,會考慮購買其負擔能力之內的不同成本的理財產品。其次考慮的因素則為投資風險的大小,占23.36%。投資理財具有不確定性,選擇不同的理財產品也意味著將面臨不同的風險與收益。預計收益占18.85%,風險與收益并存,收益的大小會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大小。另個人偏好,投資觀念對準確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具有很大的導向作用。而對于市場熱度,變現能力,政策影響等因素所占的比例較小。詳見表2:
(三)投資收益為理財主要目的
投資收益成為杭州居民理財的主要目的,占總比例的45.49%。很多人認為參與理財就在于獲得與投入的資產相對應的或者更高的收益,理財就是收益。其次是出于資產保值、為自己養老準備,分別占15.57%和13.93%。出于興趣愛好而選擇投資理財的居民占12.70%,另外有11.07%的居民選擇投資理財是出于資產的安全性考慮。詳見表3:
(四)組合投資為主要投資方式
選擇不把雞蛋放一個籃子里的組合投資方式的居民占41.28%。選擇少選或規避高風險投資,以穩健性投資為主的居民占24.20%。根據時刻關注市場變化,提高判斷能力的方式來規避風險所占比例為18.86%。另有少數居民選擇見好就收這種投資方式來回避風險的僅占11.74%。理財方式要多元化,往各方面發展,不要局限于一種方式,這才能使資產得到最大化的利用。詳見表4:
二、杭州居民個人理財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雖然杭州居民個人理財業務發展迅速,但從調查結果來看,仍存在大部分居民的理財觀念落后,理財目標不明確,理財方式較為傳統等問題。這些都是杭州居民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將面臨的難題,需要使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引導。
(一)杭州居民個人理財方面存在的問題
1.居民個人理財觀念落后
據調查數據顯示,杭州市居民的理財知識來源于網絡和金融宣傳的各占59.43%和34.43%,來自專業知識的占比為36.07%。由此看出,更多居民的理財知識是從雜亂無章的互聯網或者書報中獲得的,沒有進行專業的培訓。并且有42.35%的居民對理財還處于不太了解的階段,對各類投資工具均有深入了解的居民僅占13.88%。這說明杭州市居民還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理財的重要性,人人都需理財的觀念還沒有得到普及。詳見表5、6:
2.居民理財追求短期利益,缺乏長期規劃
選擇短期投資規劃和中庸投資規劃的居民分別占50.53%和30.25%,而僅有19.22%的居民對理財制定了長期的投資規劃。不少居民認為在短期獲得最大利益才是最重要的,風險防范意識不強,缺乏對市場的長遠認識,因此沒有確立適合自己的理財目標和合理設置理財計劃。詳見表7:
3.居民的理財方式較為傳統
杭州市居民大部分都選擇了風險中等或較低的理財方式,所占比例為51.60%和37.72%。只有10.68%的居民選擇了高風險高收益的理財方式。所以風險低,投資便捷的儲蓄成為了大眾居民最喜愛的理財方式。居民之所以會采取比較保守的理財方式,主要體現在居民對于理財產品的不熟悉,從而導致居民難以選擇合適的,風險較低又有一定收益的理財產品。詳見表8:
(二)影響杭州居民理財收益的因素分析
正因為居民理財方面存在觀念薄弱,目瞬幻魅罰方式保守等問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金融機構未做出積極的引導和決策,以及社會宣傳力度不足所致。
1.政府部門未發揮積極的引導作用
居民在選擇理財工具時受政府政策影響的因素僅僅只占了總比例的2.05%,這足以表明政府未對居民理財做出積極的引導。如果政府出臺一些支持居民理財的相關政策,居民投資的需求就會增加。作為政府,有責任為居民的投資理財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建立一套完善的投資理財政策,保護各投資者的利益。
2.金融機構產品單一,服務水平不高
雖然各金融機構推出的理財產品不在少數,但都大同小異,種類單一。目前,金融機構還未能提供一些富有特色,能滿足客戶個性化投資需求的理財產品。而金融機構的員工在為客戶服務過程中很難做到耐心為客戶講解,沒有針對不同的客戶制定具有個性化的方案,而是簡單的將客戶的需求進行整合。金融企業缺乏專業理財人員也是影響居民理財投資的一道阻礙。
3.社會宣傳力度欠佳
雖然居民可以從多種渠道獲得理財的相關信息,但大多數介紹沒有把各類產品明確的區分,也沒有將各類理財產品的優劣性,風險與收益做總結歸納。某些中介機構則是挑選一些收益較高的或近段時期內投資熱度比較高的產品向居民介紹,而并非所有的理財產品。社會的宣傳不到位,就會造成居民做出不正確的選擇,從而缺乏對理財的熱情。
三、加強杭州居民個人理財收益的對策建議
(一)杭州居民應樹立理財意識,科學規劃理財方式
要加強杭州居民個人理財收益,首先,要樹立正確的理財意識,可通過互聯網、書籍等渠道學習各種關于理財的知識和技巧,也可參加理財知識培訓加強對理財的認知能力,保證在投資前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同時要樹立一種積極的、樂觀的、著眼于未來的理財態度和思維方式,有時一種積極向上的觀念往往可以幫助投資者作出正確的判斷;其次,杭州居民要根據現階段自己的資產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來制定符合自己的的理財目標,做好精細的收入和開支規劃。并且要把目光放的長遠些,不要只著眼于投資所帶來的利益,而要正確分析各種投資的特點;最后,杭州居民要改善自身的理財方式,做到正確識別風險,分析各種理財產品的利弊,風險大小和收益狀況,從以往單一的理財方式向多元化理財方式轉變。
(二)政府應當發揮積極的引導、調節作用
政府要通過各種方式做到科學引導,首先,應當積極出臺一些有利于理財投資的政策,進一步完善融資信用擔保體系和改善個人理財業務的政策環境;其次,要做好對金融機構的監督,針對部分銀行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運行情況不公開、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最后,政府可引進國外的先進思想和個人理財管理制度,以保證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金融機構豐富理財產品,提高服務水平
金融機構首先應該針對不同居民,推出更多富有特色的,能滿足居民個性化投資需求的理財產品。金融機構所做的一切政策變化,都要以居民的理財需求為導向,在提升自身業務的同時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其次,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理財人員的培養,必須要有一批專業知識扎實、職業道德高尚、投資經歷豐富的理財師。最后,建立一套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體系,做到讓客戶滿意,讓居民對不同的理財產品有更深的了解。
(四)加強社會宣傳力度
首先,社會方面可以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理財知識的宣傳,在居民們常用的渠道對產品做詳細的介紹,做到把產品明確的區分,把優劣勢、風險和收益做歸納總結,讓居民能夠更好地了解到各種產品的異同;其次,社會也可通過相關媒體單位在電視、報紙上刊登相關理財信息,引導居民更好的進行理財;最后,相關機構也應該讓居民了解每種理財產品的功能,真正讓居民樹立正確的理財理念。
四、結論
杭州經濟發展迅速,居民的理財觀念也在不斷地改變,與時俱進。隨著國家政策的改變,越來越多的人將會加入理財的隊伍中。投資理財是使資產保值增值的一種方式,居民需要結合自身的資金狀況和相應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投資,要避免因盲目投資而帶來的不必要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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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BOTBOT特許協議經濟合同
一、導論
在福建省泉州市的東南角,屹立著一座宏偉壯觀的特大型公路橋梁,這就是我國首例民營經濟以BOT方式建成的泉州刺桐大橋。這是一個官民并舉、以民為主、完全采用BOT(建設—經營—移交)投資模式的建設項目。在國內,以民營經濟為主,通過BOT參與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刺桐大橋工程實屬首例。它開創了以少量國有資產為引導、帶動大量民營資本投資國家重點支持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先河。[1]筆者的家鄉在泉州,所以對刺桐大橋給家鄉帶來的重大經濟效益關注較多。2001年11月10日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即WTO),這使我國經濟的發展逐漸與國際接軌,但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我國的基礎設施建設仍然相當薄弱,尤其是當前我國正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開發利用西部豐富的自然資源必然要進行各項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BOT投資方式將扮演重要的角色。鑒于BOT是一種效應很好的投資方式,筆者認為目前我國急需通過BOT方式引進外國資本,發展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國民經濟增長。有鑒于此,以下筆者擬對BOT的主要法律問題作一膚淺論述。
二、BOT的內涵界定與法律特征簡述
BOT名稱是對Build-Own-Transfer(建設—擁有—轉讓)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經營—轉讓)形式的簡稱?,F通常是指后一種含義。關于BOT投資方式的定義,目前國際上還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但至少有下列幾種觀點:1,BOT是一種涉外工程承包方式;2,BOT是項目融資方式;3,BOT是一種國際技術轉讓方式;4,BOT是政府合同或行政合同;5,BOT是融資租賃方式;6,BOT是委托管理;7,BOT是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2]
筆者認為BOT是一種新型、特殊的投資方式(觀點1到6均只是其內容的某一方面)。具體而言,它是指東道國政府與私人投資者(本國或外國均可)簽訂特許協議(以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將某一公共基礎設施或基礎產業項目交由私人投資者成立的項目公司籌資、設計并承建,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內,由該項目公司通過經營該項目償還貸款、回收投資及獲得利潤,而政府則從行政角度對BOT項目進行行政管理、監督;特許期滿后,項目無償移交給所在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3]
BOT投資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方式,同以往其它融資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點:
第一,法律性質的特殊性。主要是指BOT特許協議的特殊性質(留待下文論述)。
第二,主體的特殊性。BOT合同主體,一方是東道國政府,另一方為私人投資者或企業,大多數為外資企業。其中政府既是一個與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個政府特許權利先行獲得者、承受者和具體實施的監督者,即其具有雙重身份。
第三,投資客體的特殊性。作為BOT投資項目的標的——東道國的基礎設施,如橋梁、電廠、高速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資項目,建設的又都是公益事業,東道國對其擁有絕對的建設權,私營企業則通過許可取得其專營權。又因其涉及到本國使用者的利益,國家必須權衡本國的國情和投資者利益兩個方面,對其行使價格決定權以及相應的管理監督權。
第四,法律關系的復雜性。BOT投資方式作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其內容涉及到投資、融資、建設、經營、轉讓等一系列活動,當事人或參與人包括東道國政府、項目主辦人、項目公司、項目貸款人、項目原材料供應商、融資擔保人、保險公司、經營管理公司以及其它可能的參與人。因此BOT投資方式形成了由眾多當事人或參與人組成的多樣復雜的法律關系。[4]BOT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復雜的合同安排,它所涉及的各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無一不是通過合同確立的。這些合同包括特許協議、貸款協議、建設合同、經營管理合同、回購協議以及股東協議等。
BOT的以上特征把它與一般的合資、合作項目及工程承包區別開來。
三、BOT投資方式中的主要法律問題分析
關于BOT投資方式中的主要法律問題,理論界已對其有了相當深入和寬泛的討論。以下筆者選取BOT投資方式中幾個有爭議且比較重要的法律問題進行探討,以加深對BOT的了解。
(一)BOT特許協議的性質問題
特許協議是指BOT運作中政府主管部門授權特許私人投資者進行BOT項目建設和經營的協議,其不同于政府對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給予必要的批準和同意[5]。特許協議是BOT方式賴以運行的基礎,隨后的貸款、工程承包、經營管理、擔保等諸多合同均以此協議為依據,因此,從合同法的意義上說,特許協議是BOT法律關系的主合同,其他合同均為從合同。BOT特許協議被譽為“BOT項目合同安排中的基石”。
除BOT特許協議外,基于這一協議上的其他合同都是平等主體間的合同,可以通過有關的民商事法律規范予以調整。而對于BOT特許協議的法律性質爭議則較大。有關BOT特許協議的法律性質,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其爭論主要存在于兩方面:第一,BOT特許協議是國際契約還是國內契約(其中一方為外商投資者的情況下);第二,假如是國內契約,該契約是行政合同還是民事合同。
1,BOT特許協議屬于國內法契約
BOT特許協議的法律性質有分歧:有人認為特許協議應屬國內法契約,有人認為特許協議是國際性協議,也有人認為特許協議屬于“準國際協議”,還有人認為特許協議是“跨國契約”等[6]。爭論的焦點在于:特許協議是國內法契約還是國際協議。
筆者認為特許協議是國內法契約。特許協議是根據東道國的立法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并經東道國政府依法定程序審批而成立。協議的一方為東道國政府,另一方為外國私人投資者,并非兩個國際法主體。而持國際協議者認為國家與外國投資者簽訂專屬于國家的某種權利,國家就已默認另一方外國公司上升到國家的地位。[7]我們知道,任何一種法律關系的主體都由法律確定,而不是由締約一方賦予;任何一種法律關系的主體都有其本身的法定要素,而不能由任何一方賦予或默認。[8]因此,BOT特許協議不是國際法主體間訂立的協議,不屬國際協議,不受國際法支配。
2,BOT特許協議是經濟合同
BOT特許協議是屬于國內公法契約還是屬于國內私法契約尚有爭議。英國學者一般認為它是政府契約,適用普通法上的私法規范,但又根據其自身的特殊性創造了“契約不能束縛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判例;美國學者將其當作“特許權”;而法國則將其視為政府執行經濟計劃的一種方式,因此稱之為“行政合同”,并通過行政法院的判例,發展了一整套關于行政合同的法律規則和法律制度。[9]在國內,有人認為它是民事合同[10],有人認為它是類似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行政合同[11]。
筆者認為,BOT特許協議是經濟合同。在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民事合同(廣義上包括商事合同)、行政合同及經濟合同做一區分。首先應當明確的一點是,這三種合同是分別屬于民商法、行政法和經濟法的調整范圍。[12]具體言之,民事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意,那些為了明確上下級責任或將公權力具體化的合同,不屬于民事合同[13];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和履行行政職能而與相對人經過協商,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所達成的協議[14],其所側重的是行政組織及其權利設置、行使、制約和監督;至于經濟合同,此處其具有特定的含義,筆者認為其是指由經濟法調整的、國家在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與相對人經過協商,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所達成的協議,其包括三種具體的法律關系,即經濟管理關系、維護公平競爭關系及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關系[15],“國家調節及參與”是其主要特征。經濟合同所側重的是有國家一方主體參與的、與國家整體經濟運行有關的內容。從前面對BOT投資方式法律特征的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BOT特許協議的主體——政府具有雙重身份,其既是一個與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個政府特許權利先行獲得者、承受者和具體實施的監督者,政府運用BOT特許協議是為了滿足社會對公用事業的需求,而且,政府還可以基于公共政策的考慮單方面變更和中止合同,體現了“國家意志”和“經濟”二者的統一。因此不難看出BOT不同于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它具有經濟合同的一般特征。
(二)BOT的法律保證問題
由于BOT項目涉及所在國的公眾利益,而且是大規模的系統工程,因此它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東道國政府是否給予強有力的支持。這種支持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的法律保證:[16]
第一,國家豁免問題。在BOT項目運作中,如果東道國政府違約,又不放棄豁免,會由于不能對其而導致項目承辦公司諸合同項下的權利不能享有。對這一問題的國際慣例是要求簽約的政府就合同中的一切事項放棄司法豁免權,從而成為BOT運作中與其他當事人平等的法律主體。事實上,政府在BOT合同具有雙重身份(如前所述),政府可以公益需要對項目進行征收或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而這對投資者是不利的。一般都在特許協議中訂立相關的補償條款,以彌補投資者的損失;同時也要求因投資者的不當行為造成的政府損失由投資者對政府進行補償。
第二,給予BOT項目公司政策及法律上的優惠。以BOT方式進行的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周期長、投資回收慢、投資者對項目不能帶走或實施法律強制保障措施,相比于有投入有產出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承擔的風險更大。所以應以法律的形式把對BOT投資者的優惠政策確定下來,以消除投資者的顧慮。但不能單純依靠諸如稅收優惠這樣的手段來引導BOT的發展,因為這種以犧牲國家利益來吸收外資的行為不是長久之計,而且外商更注重的是東道國投資環境是否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環境,包括有關BOT法律的制定及實施。
此外,BOT的順利實施還有賴于東道國政府完善的風險分擔結構。政府承擔的是政治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項目公司則承擔經濟風險,如價格波動、供求變化、市場競爭壓力等,這是由BOT項目中風險由最有能力規避的一方來承擔的原則來決定的。所以項目公司對東道國法制環境、風險分擔機制的健全和完備狀況是很重視的。[17]
(三)BOT項目公司的經營權與政府的所有權問題
首先,可以從BOT的具體內涵解析。根據世界銀行《1994年世界發展報告》定義,具體的BOT投資方式主要包括三種方式:一是BOT;二是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意為建設—擁有—經營—轉讓;三是BOO(build-own-operate),意為建設—擁有—經營。現在國際上的BOT投資方式是指第一種,它與后兩種方式的主要區別是項目公司只擁有基礎設施經營權,而無所有權。
其次,從權利轉移看。政府通過與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專營權),轉移基礎設施的經營權,項目公司則在一定期限后將其轉交給當地政府。所有權自始至終由政府掌握。
此外,我國目前的法律對外商投資基礎設施有限制性規定,而國家政策對有關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業的經營權放開更持謹慎態度。事實上,BOT投資項目與單純的基礎設施項目有所不同。在BOT投資中,外商只擁有一定期限的項目使用權和經營權,期限屆滿后即將之轉移給政府。因此,政府可在符合產業政策的前提下,根據不同的具體項目,允許外商獨資經營和控股經營。經營權是關系項目成敗的關鍵。政府作為BOT項目的最終受益人,應通過法律手段對外商經營BOT項目進行有效監督,用立法形式允許外商采用委托經營、聯合經營、獨資經營等方式行使經營權,但不允許轉讓和出售經營權。在經營期限內要求外商接受定期調查,公開財務狀況,維持項目擴大收入,為政府提供技術資料、培訓管理人員。政府可通過以下途徑控制項目經營權:(1)確定指標——設立相關資產經營狀況指標;(2)限定數量——明確規定每一指標的上、下限;(3)法律途徑——若發生私自更改或超過數量限定的訴之于法律。[18]
(四)BOT投資方式引起的有關爭議是適用國內法、國際法,還是采用意思自治原則問題
關于BOT投資方式引起的爭議,發達國家主張采用意思自治原則或適用國際法,其主要理由是BOT方式為合同行為以及發展中國家法制不健全,若適用東道國法律,會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發展中國家則認為,由于BOT投資方式涉及的項目均為東道國的基礎設施,與國計民生息息相關,并且是在特許協議下進行經營的,因此應適用東道國的法律。
筆者認為,BOT投資方式中涉及兩類重要合同,即輔合同和BOT特許協議(已如前述)。所以對該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因輔合同引起的爭議可以依合同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來適用法律;至于BOT特許協議,如前所述,BOT特許協議屬于國內法契約,加上其所具有的特殊標的,則在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原則上適用東道國法律,雖然如此,這一實踐與合同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仍然有著密切聯系。
有關BOT的法律問題還很多,如建設、經營等合同的法律問題、風險防范問題、環保法律問題等,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討論。
四、結語
BOT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有著巨大發展潛力,并在許多方面具有傳統投資方式所不具備的優勢,因而為世界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所廣泛采用。其有利于促進東道國基礎設施的建設并緩解東道國的財政負擔資金困難,有利于東道國轉移經營項目建設的風險,也有利于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和質量。此外,它對東道國培養管理人才,發展經濟等都有很大益處。[19]但是,由于BOT誕生的時間短、經驗少,各國的立法尚不完善,尤其是在我國尚未有關于BOT的專門立法,所以更應該加快立法步伐,結合在實踐中所產生的種種問題,爭取盡早制定出一部完善的、能夠對BOT投資實踐起積極指導作用的BOT法律或法規。
主要參考書目:
1,余勁松、吳志攀主編:《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
2,余勁松主編:《國際投資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3,史際春、鄧峰主編:《經濟法總論》,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4,張俊浩主編:《民法學原理》(下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10月修訂第三版。
[1]參見《應用"BOT"投資模式建設泉州刺桐大橋的探索》,《中國工商》,2001年08期。筆者較關注家鄉的建設,對于BOT這種新型的投資方式也頗感興趣。
[2]徐兆宏:《BOT投資方式的主要法律問題分析》,載《財經研究》1998年第2期(總第195期),第42頁。
[3]參見譚秀環:《BOT方式的法律探討》,載《青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4期;余勁松、吳志攀:《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222頁。
[4]徐兆宏:《BOT投資方式的主要法律問題分析》,載《財經研究》1998年第2期(總第195期),P43。
[5]余勁松、吳志攀主編:《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224頁。
[6]參見余勁松主編:《國際投資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第147—148頁。
[7]譚秀環:《BOT方式的法律探討》,載《青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4期(總第91期),第7頁。
[8]同[6]。
[9]同[7],第8頁。
[10]王海波:《BOT方式法律性質分析——兼談我國的立法對策》,載《杭州大學學報》1998年。
[11]孫潮,沈偉:《BOT投資方式在我國的適用沖突及其法律分析》,載《中國法學》1997年第1期。
[12]“經濟法”是一門新興的法律部門,關于經濟法與民商法、行政法的關系,可參看史際春、鄧峰主編:《經濟法總論》,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139—143頁。這有助于對“經濟合同”的理解。
[13]參見張俊浩主編:《民法學原理》(下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10月修訂第三版,第644頁。
[14]方世榮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156頁。
[15]史際春、鄧峰主編:《經濟法總論》,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30頁。
[16]參見李運霽:《BOT投資方式的法律問題及立法實踐國際比較》,載《廣西經貿》2001年6月(總第208期),第37頁。
[17]龔曉春、王鴻波:《試析BOT投資方式的法律特征》,載《投資研究》1997年第1期。
篇9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方式退出機制
1引言
風險投資1詞來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稱創業投資、風險資本,是1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或專業投資人員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把資金投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并以其長期積累的經驗、知識信息網絡輔助企業經營以獲取資本增值的投資行為。
風險投資本質上是1種追逐高利潤、高回報的金融資本。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獲取股息而長期持有風險企業股份的投資行為,而是通過退出投資賺取與之承擔的高風險相對應的高額利潤,這就要求風險投資家要在1定時間以1定的方式結束對風險企業的投資與管理,收回現金或有流動性的證券,從而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風險投資的循環方式是將回收的已經增值的資本再投入到新的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增值,不斷發展壯大,因此在投資的風險企業成功后將風險資本變現至關重要。
退出機制正是風險投資變現的機制,是風險資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為風險投資提供必要的流動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沒有退出機制,風險投資就難以發展;退出機制不健全,風險投資的發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們說退出策略是風險投資運作過程的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體現在退出的成功與否。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否有效,風險投資能否達到最終目的的關鍵所在,并且退出機制與風險投資可以相互促進,互相強化,退出機制對于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風險投資幾種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與比較
從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來看,目前,風險投資的變現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2.1公開上市
公開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是指將風險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風險投資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第1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
上市1般分為主板上市和2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稱為第1板上市,是指風險投資公司協助創業企業在股票市場上掛牌上市,從而使資金退出。2板上市又稱為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松,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2板市場,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以及1999年第4季度開始正式運作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等。其中以美國的NASDAQ市場最為成功,約30%的美國風險投資都經由這1市場退出。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1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2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那斯納克(NASDAQ)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話1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件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英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為風險投資家首選的資本退出方式。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并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
公開上市有其固有的優點,它不僅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風險企業籌集資金以增強其流動性開通了渠道。大多數的風險企業會選擇在企業發展成熟階段的后期上市。這個時期的風險企業正處于發展擴張的階段,如果僅依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風險資本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通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也有利于分擔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提高風險企業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話說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經營透明度的不斷提高使得企業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價波動對公司的形象產生1定的影響;公開上市將耗費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財力,不適合規模較小的公司采用。同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通常為了維護投資者的信心和維持市場的秩序,證券管理部門、證券市場都會規定創始人股權需按1定的條件并在1定的時限后才能出售,這就使得發起人的投資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風險投資的退出時間。高科技企業作為小盤股,流動性差,其未來股價的波動較大,創業投資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時變現,wu疑增加了投資風險。
在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設完整的2板市場。雖然2004年5月,作為向創業板過渡的中國中小企業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沒有改變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現狀,目前看來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處于在實踐中摸索的階段。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合適的2板市場能夠讓風險企業上市融資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實際上,我國目前已有數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網易在NASDAQ市場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為中國風險企業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鑒。2003年底,納斯達克(NASDAQ)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2004年通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絡、掌上靈通、51job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后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2股份回購
如果風險企業在渡過了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已經成長為1個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后,仍然達不到公開上市的條件,它們1般會選擇股權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股份回購1般包括兩種回購方式:創業者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前者是通過買股期權的形式來實現的,是在引入風險投資簽訂投資協議時,由創業家或風險企業給予風險投資家1項選擇權,他可以在今后某1時間要求創業家或風險企業按照預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價格購買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則是通過賣股股權的形式來實現的,即是給予創業家或風險企業1項選擇權,讓其在今后某1時間以相同或類似的形式及股票價格購買風險投資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權回購時到底是采用買股期權或是賣股股權來進行,這主要看風險企業對風險投資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風險企業是1家受到許多風險投資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則可能會采用買股期權;如果是風險企業急需引入風險投資,則可能會采用賣股期權。絕大多數股權回購是采用賣股期權進行回購的。1般而言,在風險投資投入時投資雙方就已簽訂好關于股份回購的協議,包括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和回購時間等。
股份回購對于大多數風險投資者來說,是1個備用的退出方法。當風險企業不是很成功的時候,為了保證已投入資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種方式退出。由于企業回購對投資雙方來說都有1定的誘惑力,所以風險企業從風險投資家手中回購股權的方式發展得很快。在美國,從企業數目來看,風險企業回購已成為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徑之1。雖然我國目前以此種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從發展趨勢看,股份回購應該是未來我國風險投資基金退出的1種現實選擇。
2.3兼并與收購
兼并與收購(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風險資本退出的比較常用的1種方式,是風險投資商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通過并購的方式將自己在風險企業中的股份賣出,從而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1家實力較強的公司與其他1家或幾家獨立的公司合并組成的新公司,而實力較強的公司占主導地位;收購則是指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或者購買目標公司的產權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行為。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1般收購和“2期收購”。1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1家公司。這種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創業者不愿意接受的,因為這意味著將完全喪失獨立性。不過,對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業來說,賣斷產權也不失為1條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萬元整體收購武漢順太有限公司,解決了武漢順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資金wu法對其專利產品進行規模生產的難題。而“2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1家風險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后續投資,創業者并不退出風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1般收購約占23%,2期收購約占9%,兩項合計占31%,但收益率僅為IPO的1/5。
wu論采用那種方式并購,時機選擇非常重要。時機選擇適宜,風險投資就能獲得較大的收益。1般風險企業應該選擇在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的現值比企業的市場價值高時把公司出售。這時風險投資公司可以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由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編纂的《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行業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方式以股權轉讓為主。通過對風險投資退出項目的調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樣本公司中有38家風險投資機構的64個項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個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有51個項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項目相對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現狀調查分析報告》表明,2004年中國風險投資延續了2003年以來的回暖趨勢,投資更為活躍,并呈現出1些新的特點。在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本次調查回收的有效問卷,有36份問卷提供了退出項目方式的信息,統計結果顯示,調查范圍的風險投資機構近3年共123個退出項目中,有49個項目以國內企業收購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項目比例的40%。由此可見,收購兼并依然是國內風險資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權并購在我國如此盛行,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兩方面。1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1定的時間,而兼并收購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資,使得風險投資者能夠快速、完全地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此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另1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業都能符合上市的條件,而且風險投資本身具有高風險性,這就使得1些風險投資者在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后毅然選擇并購方式來實現其風險資本的退出。
2.4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在風險投資不成功或風險企業成長緩慢、未來收益前景不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1種退出方式。雖然以清算方式退出1般會帶來部分損失,但也是明智之舉的,因為投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1定的機會成本,與其被套牢而不能發揮作用,倒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下1個更有希望的項目中去。據統計,美國由創業資本所支持的企業,有20%~30%完全失敗,約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創業企業可以獲得成功。當某1項目面臨失敗或缺少足夠的成長性時,風險投資家應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果斷地抽出資金,轉向投入預期回報更高的標的之中,尋求更好的獲利機會。在很多時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雖是迫不得已,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
3結語
從上文對每種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1種退出渠道都各有其優劣:發行股票上市是投資回報率最高的方式,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是投資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購作為1種備用手段是風險投資能夠收回的1個基本保障,而破產清算則是及時減小并停止投資損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絕對地去評判某種退出渠道的適合與不適合。作為風險投資公司,在決定退出投資時,應根據風險企業的自身特點和當時的外部環境,靈活地選擇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活動還不是十分活躍,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不完善和不暢通已成為制約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風險投資作為1個亞新生事物,還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實踐中不斷地總結經驗教訓去發展去完善。同時,風險投資機構在考慮退出方案的時候,1定要明確自己的目標,結合中國的實際法律和監管環境,在專業機構的幫助下設計并執行相應的退出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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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跨國公司;國際投資;投資決策;融資決策;風險管理
中國企業的跨國經營是中國企業必經之路,大體經過了由出口貿易貿易與投資并存加大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過程,其中國際投資在跨國公司對外擴張方式中也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跨國公司在國際投資中的金融活動主要有投資決策、融資決策、投資風險管理。本文從這幾方面對跨國公司的國際投資進行論述。
一、跨國公司的國際投資決策
跨國公司在投資前,須對所投資項目的未來經營狀況進行預測分析,以選擇最佳的投資方案。這里,本文主要論述跨國公司投資的資本預算(投資決策分析)及跨國公司國際投資的主要方式――跨國并購的運作方式。
(一)跨國公司投資的資本預算
公司的項目投資具有不可逆的特點,因此在項目投資之前,需對所投Y項目的未來經營狀況進行預測分析,判斷該項目投資所產生的未來經營收益是否能夠收回期初的投資,即投資決策分析,稱為資本預算。
(二)跨國并購的運作方式。
1.現金收購。它是公司并購活動中最清楚、最迅速的運作方式,在各種運作方式中占很高的比例。2.股票收購。股票收購是指收購方通過增加發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從而達到收購目的的一種出資方式。對兼并公司而言,這種方式的不利影響是股本結構會發生變動,如逆向收購等等。3.其他方式。主要有混合證券收購、杠桿收購、企業剝離等方式。
二、跨國公司國際投資的融資及其決策
(一)跨國公司國際投資的融資
跨國公司的融資包括國際股票融資、國際債券融資、歐洲票據融資以及國際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國際股票融資具有不還本付息,不增加債務負擔,靈活控制海外經營,增加國際市場知名度等優點。其發行上市要求企業財務狀況良好,資本結構穩定,具備足夠的實力,并按照上市發行地點的法律規定準確披露公司的財務信息。國際債券融資在減少企業籌資成本,控制股權,調整資產負債率等方面具有優勢。歐洲票據融資融合了銀團貸款和債券的優點,具有成本低和靈活性強等特點。
(二)跨國公司的國際融資決策
跨國公司在進行融資決策時,應當考慮各方面因素,主要有:
1.選擇適當的融資策略,減少融資成本。包括對融資貨幣的慎重選擇,降低融資風險。此外,通過選擇融資地點,跨國公司還可以降低融資的稅后成本。
2.發揮公司籌資優勢,繞過信貸管制。為了鼓勵投資方向,穩定利率和匯率,當前各國政府會在一定程度上對本國金融市場實施干預。當一國發現資金流出過度時,外資企業在當地金融市場籌措資金便可能受到政府信貸配額管理的限制。跨國公司一方面要和有關當局協調好關系,爭取盡可能多的信貸配額,另一方面,還可利用其籌資渠道多樣化、內部資金調度靈活的籌資優勢繞過信貸管制。
3.建立最佳資本結構。由于財務杠桿利益和財務風險并存,跨國公司在籌集資金時,根據公司具體情況作出權衡,正確安排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的比例。跨國公司應當找出一個最適當的負債比率,使公司綜合平均資金成本率最低。實際上,跨國公司的負債率都高于母國的國內企業,由于跨國公司規模巨大,總體現金流量穩定,投資者易于接受其較高的債務比率,所以跨國公司可以在不影響其籌資能力的情況下,利用更多的債務資金,獲得更多的利潤。
三、跨國公司的投資風險管理
(一)匯率風險管理
1.期外匯市場,進行遠期的本外幣的外匯買賣或進行外幣掉期交易,以避免會計折算風險。
2.向外國銀行貸款,用投資收益來償付貸款,以避免由于貨幣凍結,資金兌換的限制。
3.提前或推遲支付,以實現支付時間上的風險轉移。
(二)利率風險管理
由于利率在不同市場和不同幣種中的變化對投資效果影響程度各不相同,利率變化所帶來的影響是不易被人察覺的,跨國公司在國際投資中必須要分析多國貨幣市場利率的變化,進行綜合分析,規避利率風險。
(三)經營風險管理
跨國公司在生產經營中面臨的主要是經營風險,跨國公司必須要對其加以特別的關注。投資者必須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以便采取一些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以對經營風險進行管理。對跨國公司經營風險管理可采取風險適應策略、風險控制策略、風險分散策略、風險回避策略等策略規避風險。
(四)國家風險管理
1.正確評價投資經營的政治環境??鐕驹谧魍顿Y決策時,最為敏感的是東道國政局是否穩定,這關系到能否在某國作長久而穩妥的投資。因此,投資者在作投資計劃前會認真研究東道國的政治、政局是否穩定,戰爭、內亂是否會出現等問題。因為政局不穩定會給經濟的發展帶來影響,從而會影響每個投資者的投資收益。
2.投資分散化策略。主要是指在投資時選擇少數幾個自己熟悉的投資品種在不同的階段分散資金投入。然而,由于存在風險反感,跨國投資者會要求超過資金時間價值,用于回報承擔投資風險的那部分額外報酬。在進行投資風險決策時,跨國公司的重要原則是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以獲取超額利潤,又要克服盲目樂觀和冒險主義,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在管理決策中要追求的是一種收益性、風險性、穩健性的最佳組合,或在收益和風險中間讓穩健性原則起著一種平衡器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葛亮,梁蓓.國際投資學[M].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2]任淮秀,汪昌云.國際投資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