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時間:2023-07-17 17:01: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責任制,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施工工地現場火災負荷大。施工工地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板材、油漆、瀝青、各種裝飾材料、復合管材、焊接用的氧氣瓶、乙炔,這些物質的存在,使建筑工地現場火災負荷增大,一旦遇到火源極易引起燃燒,迅速蔓延。
(2)火源隨處可見。在施工工地上,員工吃住都在臨時建筑內,用火用電不夠注意,電器線路隨意亂拉,電線未套管保護,使用高功率的電器設備,未安裝空氣開關,由此極易產生線路短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過大、超負荷現象;用明火做飯,冬天生火取暖,烘烤衣物等,另外,隨意亂扔的煙頭同樣潛伏著火災事故的危險。
(3)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不足。一些施工單位只注重工程進度,而忽視了消防安全,現場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有些工地甚至根本沒有消防器材;臨時消防水源達不到規范要求的用水量和壓力,或者使用生活用水充當消防水源;有些施工現場雖然設置了臨時消防通道,但通道內堆滿了水泥、沙子、鋼筋等建筑材料,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
2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火災防范對策
針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為了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了應嚴格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消防法要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監督作用,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檢查,督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并落實到位。公安、建設、安監等部門,應加大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力度,有針對性的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以筆者所在漳州消防支隊為例,支隊開發了“十部聯防”消防安全聯合監管平臺,各部門之間發現的火災隱患通過該平臺進行抄送,相關監管單位根據抄送的情況依法進行處理,有效解決了各部門之間信息不暢通的頑疾,得到了上級的高度認可。
(2)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明確規定,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宜相對獨立布置,防火間距應滿足要求;辦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同時對這些建筑的層數,面積,疏散樓梯,疏散寬度,疏散距離等,都有量化標準,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要求,加強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先天患。
(3)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設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規定,施工現場應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施工工地應該按照要求配備相應的滅火器,利用天然水源或者市政消防水源設置室外、室內臨時消防給水,配備水帶水槍。在相應的場所內,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施工工地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消防救援場地,并符合寬度要求。
(4)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上的農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低,主管部門及消防部門應采用工人喜聞樂見的形式,有針對性的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推廣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適時開展消防演練,提高工人的初期火災撲救能力以及疏散逃生能力,條件允許的,還可建立義務消防隊,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積極開展自救。
篇2
關鍵詞:消防;建筑消防;問題;對策。
一、消防的內涵
“消防”是指預防和撲滅火災?!跋馈币辉~最早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在我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二、建筑消防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安全責任意識相對淡薄
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許多施工單位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上,對消防安全不夠重視,消防安全責任制沒有得到落實,而且缺乏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單位將消防設施施工工作多層轉包或轉包給多個施工隊伍去做,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脫節,致使無法貫徹落實好已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消防給水管網存在的弊端
消防施工中很多消防給水管網試壓不按照施工方案和規范要求進行。一些工程的消防給水管道使用塑料給水管道來充當,或者將塑料給水管道與消防給水管道相連使用。由于塑料管道的強度在受熱的狀態下容易降低,所以火災發生會導致管道的損壞,并由此產生泄漏,則導致消防流量和水壓的供應變得不足。將無法將消防用水進行輸送,從而致使火災得不到及時控制和撲滅。
(三)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存在嚴重問題
很多室內消火栓安裝及壓力不符合規定要求。首先有些在磚墻內設置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缺乏過梁設置,因此箱體在荷載的作用下容易變形,以致箱門開啟失靈。其次消火栓箱底預留孔位置經常被用氣焊割孔隨意更改,導致栓口出水方向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不能垂直,或者與周圍距離不夠寬敞,空間狹小,致使消防水帶未能與消火栓安裝在一起,甚至造成水帶上有彎折出現,從而使出水量受到嚴重影響。最后有的建筑物建筑面積大、結構功能復雜,雖然最不利點消火栓水壓要求得到了滿足,但很多次不利點消火栓水壓要求卻被忽視。
(四) 施工隊伍人員素質相對不高
大多數施工單位將經濟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缺乏足夠的重視,除了基礎、結構等大方面得到保證以外,隨意降低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標準。此外,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方面的人才相對比較缺乏,缺乏良好的政治和技術素質,不能很好地熟悉試驗方法和試驗設備,這些施工人員無法運用科學的試驗方法和試驗設備對消防設施監測,所以對此類工程只停留在表面上進行施工,專業技術推敲和科學、統一的檢測試驗方法相對缺乏。
(五)消防管理工作相對比較薄弱
任何消防設施應該經常對系統各組件進行維護管理,使其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以使火災發生的時候能及時的地得到控制和撲滅。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管理單位對每日檢查、季度試驗和檢查、年度檢查試驗和對火災自動報警裝置中的探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噴等消防設施的專門清洗、消防給水管道沖沙等工作根本就沒有做到位,從而致使建筑消防設施一直處于閑置的狀態。
三、建議性的解決對策
(一)加強資格認證與監督
首先要實行嚴格的資格審批制度,并加強對施工單位的資格認證管理,通過認證可以有效地限制那些無場所、無技術、無資金的單位和個人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消防設施施工資格,對于無證從事消防設施施工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對于具備資格的單位要明確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此外,對消防工程施工現場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所存在的問題,加強培訓現場施工技術人員,使他們熟練掌握國家的規范標準,杜絕施工過程中問題的出現,更好地防范火災隱患,從而提高建筑消防設施安裝質量。
(二)檢查好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現場工作
要對建筑消防施工現場加強檢查與管理,有關部門要落實好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建筑安全管理體制,明確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權利和義務,建筑施工安裝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定期進行檢查,對違反消防施工規定和消防安全規定的單位及個人要給以高額罰款,從而維護消防法律的嚴肅性。消防監督部門驗收通過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匯報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的情況,而且要督促單位抓緊整改,從而確保建筑消防設施作用的發揮。
(三)建立健全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一套完整的消防設施在通過檢測、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必須制定一套完善的維護管理制度,使每一位領導和維護管理人員都要專職負責,明確個人責任與義務,使消防設施得到很好的維護管理,從而使其能正常投入使用。維護管理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專業消防維護知識,對消防系統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的處理等知識要熟練掌握,工作責任心要強,而且他們必須接受專業培訓,獲得合格證之后再上崗。
(四)對施工從業人員開展安全培訓
應該對消防施工從業人員及時開展消防法規、施工現場的安全操作等業務培訓。建筑工地要大力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明確每個從業人員的責任,使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同時還要對安全防護加大投入,從而使施工從業人員從思想意識真正重視消防安全防護工作。此外,要使施工作業不斷規范,使從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杜絕隨意動火與用電現象的出現。所以,必須全力加大對施工單位技術人員與工程監理人員消防安全素質進行培訓,從而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和消防素質。
篇3
關鍵詞: 建筑工程;問題分析; 安全管理;火災; 對策
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城市建設進入新一輪發展期,一棟棟建筑拔地而起。然而, 由于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等建設施工人員普遍缺乏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的認識和缺少相應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現場屢屢發生火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如唐山市林西百貨大樓火災、洛陽東都商廈裝修工地火災、合肥東怡酒店維修冷卻塔建筑工地和大連凱旋商廈商務樓等火災。通過深入建筑施工現場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普遍存在較大的消防隱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現場臨時招募的人員較多,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員往往只注重趕進度,將消防安全置于腦后,隨意讓無證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上崗,建筑施工中動火、用電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現象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火災,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前些年合肥市新華書店違章電焊引發火災即是如此。
(2)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
由于建設單位的領導認為對工程實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會隨工程轉包而轉嫁到施工單位,對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監理單位往往只重視施工質量,忽視施工安全;施工單位為了縮短工期,只求施工進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進行層層分包,但消防安全責任制卻沒有逐級落實,且有的分包單位甚至無施工資質。施工單位往往把辦公室、施工人員宿舍設在建筑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的“三合一”火災隱患。許多施工單位沒有制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沒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訓。更為嚴重的是有的施工人員甚至不知道火警電話號碼,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報警,不能有效組織人員進行自救。
(3) 工地違章用火、用電導致火災發生
施工現場一般都離不開電焊、氣割等,由于施工人員缺乏對消防基本常識的掌握,導致火災隱患較多,表現在:一是違章用電,不按電氣安裝使用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極易引起電線短路;二是不根據用電設備功率大小選擇相應的電線規格和任意增加用電設備,形成電線負荷過載而發熱起火;三是在焊割作業中,熾熱的金屬火星飛濺是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焊割作業時的熱傳導,也會引起火災,施工人員焊割前不對焊割作業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清理,也極易引起火災。
(4) 施工現場沒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由于施工隊伍大多只重經濟效益、求速度,而忽視安全,一般施工現場均未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備了消防器材,大都是個擺設,滅火器材也大都失效、過期,根本無法使用。許多建筑工地都沒有落實臨時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圍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離建筑工地距離有幾百米遠,一旦發生火災,不能及時取水撲救。此外, 消防水源、消防車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建筑施工現場的防火對策
(1)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明確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與此同時建設單位應該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檢查,應和施工單位一起進行監督管理。建設單位要主動牽頭,及時協調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要經常到施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要牢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宗旨,按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責。二是施工單位要按照公安部第61號令的規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實防火責任。要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確定專(兼) 職消防人員,并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針對不同工種、不同崗位制定不同防范措施,并要逐級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三是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消防演練,增強抗御火災事故的能力[1,2]。
(2) 強化施工隊伍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技能
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從事建筑施工、裝修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對未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或個人,一律不得從事施工作業。施工單位要制定消防培訓計劃,對臨時招募人員要開展經常性培訓活動,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識和防火滅火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尤其是要加強對重點工種人員的培訓; 電工、焊工必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3]。
(3) 加強現場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可燃材料管理
施工現場往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龍骨、膠合板、寶麗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這些材料隨意堆放現象十分嚴重。在施工現場電焊、氣割濺出的高溫火花及灼熱物體以及其它明火(如煙頭) 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極易引起火災。施工現場還經常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如油漆、汽油、香蕉水等, 這些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存放常常無專用倉庫,隨用隨放,且不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通風等安全措施。施工作業中不嚴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儲存、使用、操作規定,極易引發爆炸等傷亡事故。
針對上述情況,應加強對施工中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可燃材料的管理。所用的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專庫存放;施工時應隨用隨領,定量取用,并保證存放地點通風良好;對可燃材料應集中存放,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或進行有效的防火分隔。油漆工在作業現場嚴禁煙火,不得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油漆涂料,油漆溶劑應即用即領, 剩料要及時加蓋,送回儲存倉庫,不得亂倒剩料,作業場地通風要良好,并注意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木工要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認真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并在作業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 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在木工作業場地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加強對員工的生活用火管理,嚴禁在員工宿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電爐等。電氣線路應由專職電工負責,嚴格按照規范施工。電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 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規范要求,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掌握排除一般電氣故障的方法。同時要加強對臨時用電管理,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避免電氣火災。從事焊割作業,焊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事先向現場主管部門申請并辦理必要的動火手續。要經現場負責人同意,在熟悉焊割現場環境的情況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焊割等明火操作[4]。
(4) 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建筑施工現場的各個樓層和重點防火部位,要設立臨時消火栓, 要配備齊全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各種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顯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顯標志。要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的臨時水源供給,在設備安裝施工階段,宜最先安裝消防水管及其相關設備,提前供水。建筑工地內要設置標明樓梯間和出入口的臨時醒目標志,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礙物,特別是那些可燃、易燃的物品更要堅持每天清理,確保發生火災時現場施工人員和消防人員下行、上行暢通快捷。
(5) 加大對建筑工地、內裝修工程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
篇4
關鍵詞 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8.1 文獻標識碼:A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
1.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
由于受施工現場用地局限性的影響,多數施工現場內的辦公室、員工休息室、職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并且這些建筑大多為臨時性,結構簡易,且耐火等級多為三、四級。另外,一些職工宿舍與集體食堂重要倉庫及危險品庫房防火間距不足,甚至在同一幢建筑物內僅用三合板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分隔,加之通常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員難以疏散,又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局面。
1.2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分包單位眾多,其中大多數分包施工隊人員文化水平偏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作為工程管理人員往往為了趕進度,而忽略消防安全。如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無證上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而一旦建筑施工過程中發生火災,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甚至不知道火警電話,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報警。在生活區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油爐;違章用電,不按電氣安裝使用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1.3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
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許多施工單位沒有制定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沒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訓。一旦發生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后,就相互推卸責任。無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建筑施工中動火、用電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現象時有發生。
1.4施工現場未設置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設施
許多施工隊伍為了經濟效益,不設置臨時消防水源,而最近的市政消火栓距離施工現場有數百米之遠;部分施工現場未配置滅火器,有的即使配備了也數量不足或者壓力不夠;在一些占地面積小的施工工地我們還發現,在施工總圖紙中明確指明的消防車道上堆滿材料,完全無法滿足消防車的通行高度。這些問題往往導致消防部隊撲救火災困難,以致造成更大損失。
2加強建筑工地現場火災預防的幾點措施
(1)加強施工隊伍及現場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2)制定滅火應急預案,開展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演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負責人要組織相關部位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適時開展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演練,提高務工人員的滅火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3)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外部監督和管理。建設主管部門要在源頭上加強對轄區建設工程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在對建設單位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具備保障安全的具體措施進行審查,不具備條件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尤其是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對于不滿足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條件、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公安消防、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協作機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最大限度降低火災危害,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4)強化消防宣傳培訓,增強業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消防部門應結合消防宣傳和社會化教育培訓工作,加大對消防法規、建筑火災預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識的宣傳及培訓力度,培訓施工單位各個崗位人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教育引導在建高層建筑權屬、物業管理和使用業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落實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職責。(5)積極發展適合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消防中介服務市場,逐步解決當前消防工程缺乏研究和咨詢單位。消防部門不得不直接進行技術審查和服務的不足與弊端,使消防部門從具體技術服務轉變為宏觀的行政管理,改變以往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門大包大攬的做法,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單位,把有限的消防警力解放出來,更好地做好社會面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總之,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依靠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改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混亂局面,形成人人講安全、處處搞安全的良好氛圍,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到實處,從而保障廣大建設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
篇5
關鍵詞:施工現場;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耐火等級;管理對策
0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建筑工地眾多而繁忙,加上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不斷出現并被廣泛應用,建筑施工現場出現了大量的火災隱患,如不加以監督整改,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給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危害。
近幾年來,我國相繼發生多起建筑施工現場因施工不慎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例如:
2010年6月27日凌晨2時14分,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可鎮金三角加油站西50米處的一個建筑工地發生了火災,現場火光沖天。此次火災事故是由于工地工人在實施切割作業時因操作不當所引起的,造成大量房屋燒毀,經濟損失慘重。
2010年10月5日晚7時30分左右,廣州天河區一樓盤工地發生火災,過火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3萬根杉木焚燒殆盡,火災燒毀附近住宅、商用樓,總建筑面積近15萬平方米。起火原因:線路老化引起電線起火。這慘痛的事故給人們拉響了警鐘!
2010年11月13日1時1分,清華學堂修繕工地發生火災,現場過火面積達800平方米左右?;馂膶η迦A學堂造成了嚴重損失,此次火災事故是由學堂附近違規放煙花所引起的。
2010年11月15日14時,在上海市余姚路膠州路,教師公寓住宅在裝修期間因腳手架起火,造成100多人受傷、58人遇難的慘痛教訓。起火原因:經調查分析,該公寓在裝修作業中,施工腳手架搭建時,兩名電焊工違規實施電焊作業引燃施工防護尼龍網和其它可燃物,在極短時間內形成大面積立體式大火,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是一起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
因此,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潛在的火災隱患,已迫在眉睫?,F筆者就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及其成因與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對策談幾點個人的體會及認識,在此與大家共同商榷。
1當前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現狀
1.1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建筑施工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許多施工單位只重視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就是不重視消防安全,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單位多層轉包或轉包給多個施工隊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脫節,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無法貫徹落實。
1.2建筑施工現場堆放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多
對于任何建筑工地來說,其共同的特點就是現場易燃可燃物多,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裝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建筑工地由于受到場地的限制,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建筑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車道,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重大的損失。
1.3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多,容易跑、漏電
現代化的施工,使電刨、電鋸等各種電氣設備在建筑施工中廣泛使用。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跑電或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1.4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用火用電多,極易引起火災
現在大型建筑工地各種設備多、施工技術復雜,現場通常布滿大量的金屬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種管道、線管,而它們之間的連接一般都靠電焊施工。由于高層建筑中的框骨架施工和設備安裝及工程裝修中的電焊火花飛濺、散落,加上有的電焊施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致使電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1.5員工宿舍大多是簡易可燃臨時用房
員工宿舍屋內人員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品較多,亂拉電氣線路現象比較普遍,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褥子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1.6施工人員消防安全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建筑施工單位強調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質量,對消防安全的強調則較少,未舉辦過消防安全培訓班,同時大多施工人員來自農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了解甚少,一旦發生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差。
1.7建筑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嚴重不足
施工現場大多采用臨時水源,水壓存在嚴重不足,且未設置消防水池,尤其是在可燃建筑材料附近,一旦發生火災,撲救火災最基本的水源問題都解決不了。配置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一個有效辦法,但是就有些施工單位只講究經濟效益,不重視消防安全,不舍得在消防方面投資,尤其是一些室內裝修工程,在現場不配置滅火器或配置數量不足。有些施工現場配置了滅火器,但是型號不對。有些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丟失、損壞,不是鎖起來就是固定在某個位置,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
2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及其成因分析
2.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現場局限性的影響,多數施工現場內的辦公室、員工休息室、職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或者形成“一”字型排列,并且這些建筑大多為臨時性,結構簡易,且耐火等級多為三、四級。另外,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互毗連,甚至臨時建筑物相互間隔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進行分隔,加之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員難以疏散,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局面。此外,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現場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腳手架和易燃材料作為安全防護物,也有使用簡易板房作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別是裝修現場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裝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猛烈燃燒,迅速蔓延。
2.2不按施工圖紙和消防要求進行施工,隨意降低防火技術標準
少數建筑工程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為節省成本,大量選用低價位的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選用的電線、吊頂、龍骨、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遺留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2.3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1)施工現場隨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一些建筑工地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側采用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未及時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更有些工地未劃分明火作業區,不采取相應保護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內實施明火作業,導致火災發生的機率增大。
(2)用電量大、電氣線路鋪設不規范。隨著當前施工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臨時性用電多,安裝極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電線接頭隨處可見。由于電線移動頻繁,致使絕緣層破損較嚴重,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災,更為嚴重的是許多配電箱隨意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
(3)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普遍存在。施工期間,部分電焊、氣焊工作人員無證上崗,頻繁使用電刨、電鋸、切割機、電焊等,且保護措施缺乏,有的存在邊營業邊施工現象。施工、住宿人員用火用電等管理不嚴,在現場使用火爐、液化石油氣等生活用火設施較多,存在極大火災隱患。
(4)忽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施工單位氧氣、乙炔使用頻繁,加之民工食堂大部分采用液化石油氣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當,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5)忽略煙頭等火源管理。施工現場辦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場可燃、易燃物較多,并且雇傭的臨時民工、外來人員吸煙的隨意性強,一旦將煙頭丟棄在火災危險等地方,時間一長,極易造成火災。
(6)忽視意外火災。這種火災是由于不能預見或忽視管理引起的,主要是管理不到位導致民工因泄私憤而發生的放火案件。
2.4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
在一些建筑工地現場,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無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2.5消防安全意識談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
在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很多施工負責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認為消防管理是建設單位的事,與己無關,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動性大,未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于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很少,僥幸心理嚴重。另外,由于工人從事重體力活,下班疲勞睡覺不易醒,一旦發生火災,發現不及時,極易釀成大災。
3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3.1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公安部有關條令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有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消防職能部門要按各自法定職責,加強督察。
3.2要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
(1)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指示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
(2)要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
(3)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3.5米。同時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車道作業。
(4)民工宿舍嚴禁將窗口封死,要保證應急人員出入暢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3.3要加強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和對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檢查
(1)在建筑工程審核中一定要準確使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嚴格把關建審關,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所采用的裝修材料也一定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要求,同時要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
(2)對建筑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有無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等情況也要嚴格把關。
(3)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
(4)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消防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等。
3.4嚴格實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要督促施工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1)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煙頭、電火源、明火等安全隱患。
(2)對雇傭的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3)確保施工單位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3.5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
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1)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2)要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3.7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時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
3.8配備消防器材,加強消防安全宣傳
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無論大小,都應配備滅火器材,針對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部分文化較低且民工較多的現狀,施工單位要針對這些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訓,并從加強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應設置警示標志和防火宣傳標志,并加強工地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
4結束語
總之,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每一個環節、每一道工序都必須慎之又慎。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便進一步開展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標準化教育,其目的是加強企業自律、促進依法施工,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火災隱患和火險因素,全面實現平安施工,努力營造良好的和諧建設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我們消防監管部門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王學謙,岳庚吉主編.建筑消防百問[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年12月第2版
[2]那建興,田占穩主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安全生產基礎知識[M].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
[3]李坤宅編著.建筑施工安全資料手冊[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年3月第2版
[4]李國防主編,岳庚吉,鄭俊嶺副主編.消防安全培訓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5]李亞峰,蔣白懿,馬學文等編著.建筑工程消防實例教程[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1年4月第1版
篇6
【關鍵詞】民用建筑;火災特點;原因;建議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人們物質、精神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建筑業也跟隨進入了新的階段,然而又因新設計、新材料、新工藝、新建筑功能產品的應用,以及城市人口的不斷增長、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各類功能的建筑物也大量的竣工、投產使用,這也大大的增加了火災的危險性。近年來,民用建筑火災事故屢見不鮮,給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帶來了重大的影響,2011年,8月23日佛山陶瓷廠火災造成15人死亡,1人重傷,其中12人在火災中死亡,2人跳樓死亡,1人醫治無效身亡,而造成該事故發生的原因為起火廠房內的裝修材料為易燃材料。這樣的事故更是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因此對民用建筑物整改火災隱患,減少和預防火災發生,已成為一項迫切的任務。
1.民用建筑火災的特征
(1)發生頻率高。由于民用建筑功能設計結構的復雜多樣,使用單位多,人員密集,流動性大,各種可燃物質品種存在、引火源極為復雜,誘發火災的因素多,一旦人員意識薄弱、操作不當火災隱患和漏洞就容易出現。
(2)破壞性大。民用建筑是提供人們生活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火災的發生不僅給國家財產和公民財產帶來巨大的損失,還會殘害人們的生命,嚴重時還會導致社會經濟正常秩序的混亂。因此可以看出火災的破壞性及其大。
(3)場面混亂。建筑內居住的人員比較多而且人員結構復雜,樓層高,樓群密集、防火間距小,特別是高層建筑的垂直疏散距離長,電梯不能作為逃生之選,唯一的疏散設施就只有樓梯,因此,火災一旦發生,很難在短時間內將人員全部撤離危險區,在慌亂中還難免會出現踩踏、摔死、摔傷、跳樓等慘劇。
(4)災害復雜。由于民用建筑的多樣性、人員復雜性、消防條件和氣候不同,使得災害發生的過程極為復雜。如高層民用建筑,由于煙囪效應使火災蔓延速度非???;磚木結構、磚混結構的民用建筑,由于其自身材料的耐火極限低,一旦出現火源同可燃物助燃物的作用就可以引發火災;此外,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及逃生自救能力、場所的消防設施和撲救條件等對火災的發生、發展和撲救工作過程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5)災后事故處理艱巨?;馂陌l生后,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人員責任追究、人員傷亡處理、生產生活恢復等許多工作的處理都有很大的難度。
2.民用建筑火災隱患存在的原因
(1)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管是領導角度還是居民角度對消防意識都說比較薄弱的。家用電器、電線的亂擺放,消防通道常年關閉,裝修及建造時沒有按要求使用相應的防火等級的材料,沒有專職消防員或未經過培訓上崗、素質低,消防設備的老化或者過期仍在使用等對防火工作存在麻痹和僥幸心理,這是最大的隱患。
(2)施工質量差。一些施工單位隱瞞工程量、采用低價投標,換用建筑材料、采用耐火極限較差的防火材料以降低造價從而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未按規范設計圖紙施工;還有一些施工單位只注重經濟效益,對于建筑工程施工認為只要基礎、結構主體等重要部位不出問題就可以了,而忽略了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標準,故在安裝方面未按照防火規范進行施工,或因對標準、規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不按規程、規范施工,造成安裝的技術性錯誤。比如建筑內應急照明燈亮度不夠,疏散指示標志標識方向錯誤;防排煙系統線路安裝錯接,造成排風閥送風,送風閥排風;防火卷簾無聯動功能和應急操作裝置,不能遠程控制和應急操作;未按要求設置防火間距,熱輻射大、熱對流強、處于風口地帶等的民用建筑物相距太近等這些施工質量問題都會給消防撲救工作帶來嚴重問題。
(3)消防安全管理空白。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經營模式,一些單位或者個人對民用建筑里的商業建筑實行了承包制或租賃經營,產生了使用權和產權分離的形式,這樣就會造成了因消防安全職責不明確、而相互推諉,出現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空白。其次,近幾年來,個體、私營、家庭作坊式企業以及個人租賃經營的歌廳、舞廳、游戲廳、網吧等大量涌現,特別是城鄉交接處及校園周邊的網吧、娛樂場所,不少都是非常簡陋甚至未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以及部分經營戶倉儲、經營和住宿三位一體的經營、生活方式,不但易導致火災發生,而且在火災發生后會迅速蔓延擴大并導致救援困難重重。還有一些冒險非法生產經營,增加了火災危險性,加大了火災荷載。
(4)監督不力,源頭把關不嚴。一些消防監督人員責任心較差或因相關專業知識較短缺、業務素質較低而未按要求嚴格把好建設審批、檢查、竣工驗收關口。如在施工檢查中,有的消防監督人員業務不熟悉,對被檢查的場所束手無策、無從下手,甚至對一些明顯的、常出現的問題查不出來;有的消防監督人員未能及時地發現設計圖紙存在的問題,不能全面、準確地提出審核意見,甚至對比較簡單的諸如設計圖紙中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嚴重不足,內部防火分區過大,安全疏散樓梯設計寬度不夠,消防水源供給不到位、滅火器的擺放間距、疏散門的開啟方向、室內消火栓安裝位置等出現問題也未發現,對缺乏主要的消防設施設計圖的設計圖紙,也草率地下發同意設計的審核意見書;而隨著科技的發展,對自動消防設施的相關知識和應用技能,業務不熟練,造成檢查中發現不了要害問題;還有的消防監督人員對消防產品、消防設施不熟悉,不會使用。還有個別消防監督人員政治素質不高,經不住各種利益的誘惑,出現執法不嚴、處罰不力,甚至袒護隱患單位,使火災隱患遲遲得不到整改。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了建筑消防監督的力度和作用,進而加大的火災出現的危險。
3.民用建筑火災隱患整改建議
(1)提高全民消防意識。人人參與消防,共創平安和諧。對家用電器、消防出口、裝飾裝修材料等日常生活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防患于未然。提高廣大民眾的消防意識,大力加強消防宣傳,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廣大住戶和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加強物業管理,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措施。設置專職消防員,并需持證上崗。定期檢查消防設備,對老化、損壞、過期的設備及時更換。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全面提高單位、個人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2)重視施工質量,加強施工階段的消防監督檢查。建筑設計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及各項技術標準和有關設計規范,不得隨意降低防火設計標準,特別是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必須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有建筑、結構、電氣、暖通、給排水等方面的消防專編。建筑施工單位,對建筑工程的防火構造、技術措施和消防措施等,必須嚴格按照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加大對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工程監理人員、建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等人員的消防培訓,提高消防素質,把消防意思融入工作業務當中,讓施工從業人員從思想意識上得到重視。在日常施工工作中對防火結構的保護層、設置于吊頂或管井內防火分隔物、以及暗敷的消防電源線路等,認真做好施工和監督檢查記錄。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禁止隨意動火、動電。
(3)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嚴查消防漏洞、空白。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遵循企業單位內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思想,徹底清剿火患,并實行重大火災隱患和整改工作由有關法人代表負責的責任制度。組織公安消防機構對各單位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于沒有按期整改,(下轉第92頁)(上接第94頁)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對拒不接受處罰的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依法履行火災隱患整改職責,落實整改責任。
(4)加大消防監督力度,把好源頭關。提高消防監督人員的業務素質、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和交流,避免在檢查中出現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從申報、設計、施工審核階段就要嚴格把關,按照國家的規范、標準及相關法規進行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的審核。對于審核通過的建筑工程項目,應加強施工現場監督和工程的驗收工作,定期對在建的大、中型工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通過驗收。檢查過程中一旦發現火災隱患及違章行為,應當場或責令限期改正,經復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災隱患,對施工單位及其負責人,按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關條款處理。建立健全監督整改工作檔案,為徹底整改火災隱患作好基礎工作,把好消防安全源頭關。
4.結語
建筑功能、設計的不斷發展,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對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還在繼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大民用建筑的消防設計、消防施工、消防管理工作,以保障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的安定繁榮?!科]
【參考文獻】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篇7
【關鍵詞】管理現狀;安全防火;管理措施
1 現場安全防火管理現狀的分析
從目前看.現場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沒有落實到位,管理人員缺乏和不到位,以及措施方法不得當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在經過上海靜安區外墻裝飾時發生的火災的工程案例后,我們必須深刻的認識到現場安全防火管理所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現場安全防火管理的重要性。
結合了多年的工作經驗,在全運村項目的現場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中,本人總結了現場安全防火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望在以后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得以完善!
現場安全防火管理的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絕大多數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安全責任合同。單位法人代表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淡薄,沒有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1.2 沒有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和消防組織機構。有部分單位沒有制訂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沒有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員工消防安全意識談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在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時,很多施工負責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認為消防管理是建設單位的事,與己無關;
1.3 臨時建筑物耐火等級低。建筑工地大多都有許多臨時建筑,如工棚、倉庫、食堂、宿舍等。這些建筑大量采用泡沫夾芯板、竹子、木材、油氈等可燃材料;
1.4 明火管理不嚴,無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現場做飯、熬煉瀝青等需要使用明火及電焊作業,且易產生飛火,從而引燃可燃物引發火災;
1.5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有少數工地未配備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1.6 施工現場大量木材、保溫板、油氈、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裝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亂堆亂放、混存混放容易引發火災。加之建設工地施工現場因施工階段性原因,往往存在消防車通道不暢、缺乏消防水源、部分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缺乏等問題,一旦發生火災,很難在第一時間處置初期火災.導致火災迅速蔓延擴大。
2 現場容易引發火災的原因
2.1 電氣線路過負荷、短路和接觸電阻過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員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過大,電氣線路線徑與用電負荷不匹配,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而弓l發火災。
2.2 電焊違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許多地方都需要電焊作業,因大多數電工沒有專門培訓,有的雖然經過培訓,但施工中缺乏嚴格管理,違章作業現象相當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亂,各種可燃物品滿地都是,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熱電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災。
2.3 火種管理不嚴。工地上吸煙的同志相當普遍,這些人的防火意識大多不強,有的在危險氣體場所吸煙、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場吸煙,而且燃著的煙蒂到處亂仍,這些火種一旦遇到可燃物,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2.4 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包括食堂做飯時,爐火從煙囪飛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發火災;做飯后爐火未處理好引發火災;爐火煙囪長期烘烤可燃材料發生火災;冬季工柵采暖,火爐鐵皮煙囪烤燃附近可燃材料發生火災。
2.5 照明用電混亂。施工現場尤其是夜間作業用電照明大多是臨時性,電線布置分散,因此電源線敷設不規范,隨意性較大,照明燈具的固定也不穩定,離易燃可燃物較近,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2.6 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裝飾裝修材料,遇明火及電焊火花極易引起燃燒。
2.7 冬季暖棚養護法時,覆蓋的可燃材料如苫布、草席、塑料薄膜等可燃材料塌落在下方的火爐上被引燃引發火災。
3 現場安全防火管理的改進措施
在全運村項目進行過程中,該項目時間緊、任務重,主體驗收結束后,室內就有七八家單位施工,室外從地面到地上都有施工隊伍穿插施工。地面是市政、景觀和園林施工,地上是外墻上保溫材料施工和幕墻龍骨施工。尤其是幕墻龍骨焊接極易引起保溫材料易燃的火災事故發生。上海靜安區外墻裝飾時發生的火災就是生動的例子。
當時分包單位比較多,三家幕墻單位,兩家保溫單位,在關門工期壓力下,外墻保溫施工和鋼架焊接施工幾乎在同一工作面進行。往往是保溫材料剛剛貼過幕墻焊工就上去施工焊接。焊花飛濺極易引起火災事故。在分析了全運村項目的主要特點后, 我們立馬落實相關的改進措施。為此,召集總分包單位,落實了以下措施。
3.1 確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由總承包單位負總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絕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設單位要與施工單位在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建設單位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施工單位一起進行消防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主動牽頭,協調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經常到施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實防火責任。要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領導機構,確定專(兼)職消防領導,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組織制度,針對不同工種、崗位制定具體防范措施,并逐級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將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施工單位的責任人,要組織制訂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和滅火疏疏散措施,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演練,做到一旦起火能立即報警,可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3.2 確定責任人。對于實行總承包的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要全面負責消防工作,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工作責任,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總分包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第二責任人為現場安全員。并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消防監督工作及組織和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的工作。
3.3 做到監督每一個環節都要到位。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人監護,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3.4 加強冬季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在冬季施工期間。當晝夜室外的平均氣溫低于5℃時,施工時往往需采取蓄熱保溫措施。蓄熱保溫方法有電熱法、暖棚法、熱水(或蒸氣)加熱法、利用可燃保溫材料(如草簾、草袋、葦席等)蓄熱法等,這些保溫蓄熱法都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科學管理,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4 總結
坦然面對現場安全防火管理的現狀,在現場安全防火的管理過程中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積極調動各員工的安全防火積極性,堅決將安全防火的管理措施落實到位,這樣工地火災事故發生的概率將會大大降低。筆者相信,在多方面的努力下,現場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會取得顯著的效果。
篇8
關鍵詞:高層建筑;問題;管理對策
Abstract: This paper illustrate how to carry out fire control work in those talling buildings.
Key words: tall buildings;problem;treatment
隨著現代高層建筑的誕生,一方面是高度在迅速增加,另一方面建筑大廈的功能也在日趨多樣化。大城市的高層建筑防火安全工作,由于開展較早,技術力量較強,經過多年的摸索,現已基本上步入正軌,并得到了很好的發展。而中小城市,這項工作由于起步較晚,各方面的技術力量都較弱,加之社會發展較大中城市緩慢,有關方面的干擾不少,高層建筑的防火安全問題就相對較多。
1存在問題分析
1.1設計單位存在缺陷
前幾年,許多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均未引起設計人員的重視,設計人員只是一味地根據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設想來設計,并未考慮消防安全,且大部分建筑設計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就投入使用,使其存在許多問題。例如,重要的公共場所未設消防自動系統,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樓梯間也不符合規范要求等,而這些問題在形成后就成了極難整改的固疾,一次次地被消防部門列為重大火險隱患,又無法整改。
其主要表現在4個方面:①降低標準,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在國家標準中均有明確規定, 但有些設計人員本身對各類消防技術規范了解不深,又積極為甲方考慮成本,導致高層建筑一些部位漏設自動消防設施,大于1 000 m2設簡噴等問題的出現。自動報警系統和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②內裝修大量采用可燃物:建筑火災中,由于裝修材料選用不當,而引起火災或因此而使小火蔓延擴大成災的案例屢見不鮮,但有些設計人員就是一味地追求美觀、效果,渾然不顧規范對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的要求;③耐火設計不符要求:主要體現在防火分區和安全疏散。防火分區超面積或者安全出口數量少,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自動扶梯充當疏散樓梯等;④無防排煙系統或形同虛設。
1.2消防審核把關難
建筑防火審核,目的是為了在建筑做方案設計、可行性研究時提出問題,解決問題于萌芽狀態。但現在消防部門在建筑防火審核時仍會遇到種種困難。一類是三邊工程,建設單位為節省工程投資,盡快見效益,在施工過程中,邊設計邊施工,甚至擅自更改消防設施。另一類就是邊施工邊報審,審核未通過,工程已施工了一大半,造成未按要求建設,存在先天隱患。
1.3建筑施工質量不高
現在不少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隊承包施工的,人員流動性大、素質差、業務水平低,與高層建筑結構復雜、施工要求高不相適應。特別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標單位因自己沒有消防資質,便掛靠其它有資質的單位。而施工仍舊是原班人馬,造成工程施工質量粗劣。有些施工隊為了賺取利潤,私自更改圖紙,在施工中偷工減料,影響建筑耐火性能。一些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水喉、防火門、防火卷簾,以劣質次品充當合格品,給工程帶來重大火災隱患。
1.4建筑消防管理難
現代高層建筑內各種消防設施名目繁多,而建筑內的消防管理人員工作制度往往是沿襲了以前的保安人員工作體制。有的建筑管理是領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這種淡薄表現在單一使用主體的建筑物上要好一些,若是兩家以上單位共租一座建筑那么,便出現了問題,建筑使用上各自為政,造成安全門封閉,疏散樓梯堵死,消防問題互相推諉、拖而不決。
2建筑防火安全技術和管理對策
2.1把好設計源頭關
(1)實行建筑設計資格證書制度。建筑設計是建筑構成的第一步,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源頭。為了加強對從事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單位的管理,國家特設立《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證書》,設計單位應取得相應資質的設計證書。
(2)嚴格實行消防專篇自審制度。公安部30號令已明確規定,帶自動消防工程系統的高層建筑等必須有消防專篇。因此,該消防專篇應有建筑、結構、電氣、暖通、給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設計內容,專篇應在初步設計中體現完善,并應由設計院完成自檢自審工作,由設計院簽字蓋章負責,同時有關法規應進一步強化誰設計、誰負責,確定設計人員對所設計工程的終身負責制,以督促設計與自查自審不流于形式。
2.2嚴把審核關
實行審核責任制度。消防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審核工作,也應落實誰審核、誰負責。施工圖審查是整個設計審查中的最重要環節。因此建議實行施工圖審查簽字制度,對消防施工圖紙,須具備相應資質的消防工程師簽字方可生效,消防
部門才給予受理審核。
2.3嚴抓施工管理
(1)實行施工人員資質證制度。高層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消防專業資質等級隊伍承接,這一點已很明確。但在實際操作中,施工隊伍轉手分包、換人施工等做法卻屢見不鮮,監管部門亦極難控制與管理,要真正控制這一點,建議可實行資質單位消防水、電施工員及施工管理員上崗制度,這樣消防監督部門在施工檢查中,可以有的放矢檢查施工人員的上崗證,嚴格落實責任制,從而也就確保了建筑自動消防工程設計的施工質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
(2)實行消防工程施工監理制。高層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具有技術含量高、施工過程復雜的特點,因此,技術性的咨詢指導工作亦就顯得極為重要。建立消防工程施工監理制,既可在施工過程中監督施工質量,又可以了解施工中的一些實際問題,特別是對一些隱蔽工程質量的把關極有益處。
2.4加強建筑施工檢查
高層建筑的火災危險主要表現在施工過程中的裝修階段。因此加強施工過程中的消防檢查,要按《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規定,控制可燃材質的使用,監督某些隱蔽工程中木龍骨、木框架的防火涂料處理,線路穿管敷設、有關孔洞的封堵等方面。
2.5嚴抓后期管理
(1)簽訂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移交書。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要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必須確定專門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因此消防部門應及時簽訂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移交書,同時根據高層建筑的有關規定簽訂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修保養合同,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作。
(2)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明文提出建筑管理需要經正式消防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應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知識。
(3)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應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進行檢查、測試,對系統工作狀態作出合格與否的判定。
(4)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建筑工程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搞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是確保消防系統長期保持正常運行狀態,持久有效地發揮其防止和減少建筑火災作用的保證。
篇9
有關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及其特點分析
1. 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分析
(1)對于建筑施工現場而言,其總體布局欠合理。不少建筑企業在施工現場隨意進行臨時公棚的搭建,并任意堆放建筑材料。雖然施工現場進行了作業分區,但未對易燃易爆材料的存放及其有關作業分區進行明確的布置。調查發現,不少施工現場未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及電氣焊割區進行劃分,有些雖劃分了區域,但未對其進行有效的分隔,這樣一來,一旦有火災發生,將很難控制火災的蔓延。
(2)未對施工現場所產生的可燃廢棄物統一進行處理。調查發現,多數建筑施工現場所產生的鋸末、油漆下腳料以及刨花等可燃易燃材料未及時派專人進行清理,也未進行集中場地的設置,有些甚至對此類廢物進行焚燒,這些都為施工現場帶來了極大的火災隱患。
(3)沒有以施工圖紙及有關消防要求為依據來進行施工,并將防火技術標準隨意進行降低。少數建筑工程沒有經過消防部門的審批就擅自進行施工;有些雖已經通過了消防部門的審批,但仍以建設方意圖為依據對局部平面設計進行擅自改變;有些單位選用了大量可燃材料,因而導致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發生了大幅度的降低,造成建筑火災荷載的增加。此外,不少工程偷工減料的現象十分嚴重,所選用的室內家具、電線、鋪設材料、吊頂及墻布等根本沒有考慮到相關的防火措施。有些在裝修過程中將消防設施進行了遮擋,并擅自將消防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設計寬度及數量進行了減少,因而帶來了嚴重的火災隱患。
(4)因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承包單位相對較多,人員的流動性也相對較大,因而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并導致火災隱患很難及時被發現。建筑施工現場搭建的諸如廚房、宿舍及辦公室等臨時性公棚隨處可見,有些都連成了一片。這些建筑多數為鋼結構,且耐火等級十分低,消防設施的配備極不齊全,防火間距也不夠,再加上施工人員通常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且安全意見極為淡薄。因此,一旦有火災情況出現,將會造成火燒連營、群死群傷的情況發生。
2. 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的特點分析
通過上述分析,我國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主要具有如下特點:(1)建筑密集且耐火等級低,火災蔓延的速度快;(2)違章用電及用火的情況較為普遍,且電氣線路敷設的規范性不足;(3)不以施工圖紙及相關消防要求為依據進行施工,并隨意進行防火技術標準的降低;(4)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十分缺乏,且消防安全素質也相對較差;(5)臨時性的消防設施欠缺,有關消防器材的配備也不夠,消防安全通道不暢通,小火容易釀成大災;(6)矛盾糾紛相對較多,人為縱火的情況時有發生。
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對策分析
1.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應當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進行層層落實,以相關規定為依據,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主要是由施工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分包單位的監督與管理,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進行責任狀的簽訂,以明確各單位對于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責任。
2. 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規劃
以現場平面布置情況為依據,對各作業區進行合理劃分,尤其是明火作業區域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區域應進行警示標志的設立。此外,易燃易爆材料的儲存應進行專用倉庫的設立,且同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間距應超過15米。應盡可能采用難燃性材料,以減低火災荷載,此外,還應注意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確保相互之間的防火間距足夠大。
3. 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監督及檢查
一方面,應對可燃材料的使用量進行嚴格限制,并對建筑物內部各部位所用裝修材料進行規范。另一方面,應對消防設施及標志是否被遮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及疏散通道能夠正常進行使用。此外,還應加強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針對薄弱環節,諸如用電情況、危險品的儲存情況、宿舍安全情況、消防器材的配備等情況進行嚴格檢查。
4. 加強用電管理
施工單位必須確保電工的合格性,保證其能夠正確合理地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和維修。此外,還應加強電氣焊割場所、施工現場焊割操作、用電場所、民工宿舍等場所的管理工作。
5. 加強防火管理
應對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進行嚴格的落實,氧、乙炔瓶不可混放,焊接過程必須派專人監護,并配備齊全的消防器材。對施工現場所產生的易燃易爆材料應派專人進行監督和清理,并集中存放,統一進行處理,不得對其進行焚燒處理,臨時堆場應設防火標識,并進行防火設施的配置。
6. 加強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
應對施工人員,尤其是電、氣焊人員以及新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確保其掌握消防安全管理的任務及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其本職工作的具體情況,并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過程中的火險特點進行了解,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同時,應注意消防安全的有關注意事項,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及初期火災的應對措施。
結 語
篇10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政府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深化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監管部門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更加健全,亡人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要求,各鄉鎮政府負責屬地消防安全綜合管理,各主管部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
(二)堅持統分結合、共同監管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定,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職責,其他各主管部門分行業、分系統負責。
(三)堅持層層把關、全程監管的原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規定,各審批主管部門要嚴格消防涉及事項審批,從源頭上控制火災隱患增量,堅決杜絕出現“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1.各職能部門、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行政負責人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依據有關規定,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工作內容,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評。
2.發改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協助做好重大項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在建設項目審核工作中,將消防相關要求納入核準內容,確保消防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保證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經貿部門負責排查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范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
4.農村工作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做好指導、督促落實農村消防事業發展。
5.教育部門負責將消防教育列入國民教育計劃,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課程,排查所屬學校、幼兒園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
6.科技部門負責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開展消防科技研究開發,組織有關科技項目實施,將消防科技知識宣傳列入科普重點內容。
7.民宗部門負責排查寺廟、道觀、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對宗教教職團體和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8.公安部門負責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和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9.監察部門負責對有關部門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有關火災事故調查處理,依法依紀對有關失職、瀆職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0.民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社會福利企業、直屬福利機構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滅火搶險救援中犧牲或致殘人員做好褒揚撫恤工作。
11.司法部門負責將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法制宣傳總體計劃,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務。
12.財政部門根據國家現行財政體制和消防部隊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原則,負責將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管理和監督,促進消防事業發展。
1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培訓內容,指導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相關消防從業人員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4.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違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5.規劃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消防專項規劃,將消防安全納入城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的定點和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的審定工作內容;負責非違法占地的違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負責規范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行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
16.市政園林部門負責落實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維護,負責城鎮燃氣消防安全隱患和戶外廣告設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7.海事部門負責排查內河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設施的消防安全隱患。
18.交通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車輛及運輸單位的資質審查、押運等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協助重大火災搶險救援工作。
19.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負責排查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和文藝演出等文化娛樂活動的消防安全隱患;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監督管理文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
20.衛生部門負責排查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保障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醫療救護。
21.房管部門負責規范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行為,負責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隱患和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2.水利部門負責河道范圍內違章占用河道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23.體育部門負責排查體育場館的消防安全隱患,加強大型體育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24.旅游部門負責監督落實轄區內的旅游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排查風景名勝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
25.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將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重要內容,協調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督促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26.人防部門負責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
27.港航部門負責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設、港口碼頭與港埠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
28.工商部門配合鄉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范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根據職能部門建議,依法吊銷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經營者的營業執照。
29.質監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生產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產品質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管理、指導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仲裁的有關檢驗、鑒定工作,組織實施消防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30.電力部門負責保障重要建筑、場館、設施、項目以及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消防用電,監督管理城鄉供電設施的用電安全;開展用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31.總工會負責指導開展職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維護職工消防安全權益,參與有關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2.通信系統負責消防通信設施的規劃、布點、建設,保障火警電話和其他消防通信線路的暢通有效,優先傳遞火情信息。
33.保險系統負責依法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負責對各投保單位消防安全條件進行審查和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保險經濟杠桿,督促各投保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4.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負責消防工作重點時期和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
(二)鄉鎮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鄉鎮政府對本轄區內的消防工作負責。鄉鎮長為本轄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其他負責人分線負責。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消防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排查整治本轄區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業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者存在較為嚴重火災隱患且一時難以整改的場所,牽頭開展聯合執法,并通過媒體宣傳,警示社會。
3.依法組織編制并實施消防規劃。組織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根據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4.根據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會消防組織,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
5.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指導所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村(居)委會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2.協助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排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及時反映群眾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火災撲救、人員疏散、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工作。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管和滅火救援職責。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消防監督抽查。重點監督公眾聚集場所、“三合一”企業和居住出租房等單位(場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業主是否履行消防責任,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對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監管與宣傳是否到位,監督鄉鎮政府對火災隱患的牽頭排查整治、聯合執法和消防宣傳是否到位。對檢查發現或者行業主管部門、鄉鎮函告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業主的法律責任。
2.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如責任單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畢,公安消防機構認為其不具備安全營業條件的,應當及時函告相關審批或主管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3.負責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4.負責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檢查,推廣應用消防新技術、新產品。
5.組織開展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消防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咨詢服務,提高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
6.嚴格執勤備戰制度,制定滅火作戰預案并開展實地演練,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7.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法律責任,定期分析火災形勢,掌握本轄區火災規律和特點,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8.對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提請公安機關報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四、工作機制
(一)建立火災隱患分工排查機制。違章簡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配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門牽頭組織,公安消防部門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配合;“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企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部門配合;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牽頭組織,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主管部門配合。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帳,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二)建立火災隱患告知公示機制。對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應及時書面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或依法查處;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也應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同時將隱患情況及時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查處。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時,應將重大火災隱患場所或單位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上公布,推動其整改,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對火災隱患的知情權。同時,進一步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工作機制,設立并通過新聞媒體公示舉報電話(62522*9)、電子信箱,明確舉報受理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嚴肅舉報紀律,做到有報必查,屬實必獎,并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災隱患綜合整治機制。發現火災隱患后,鄉鎮政府或監管部門要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對重大火災隱患或整改重點難點問題,要堅持屬地鄉鎮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采取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隱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強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
五、責任監督和責任追究
(一)市政府與鄉鎮政府、市政府與有關部門、各鄉鎮政府與其辦事處和村(居)委會、有關部門與其直屬單位都應當通過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范圍、責任期限、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等內容。
(二)市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對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年度責任目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考核內容,每年組織考核,實施獎懲。
(三)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