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點安全管理規定范文
時間:2023-08-06 11:26: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旅游景點安全管理規定,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責任單位
有以下內容的均主責任單位:
1、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工原料、成品油、壓縮氣體(液化氣、乙炔、氧氣、氫氣)、農藥、鼠藥、油漆等];
2、經營和存放煙花爆竹單位;
3、非煤礦山(采石廠、磚瓦廠);
4、中小學校危房;
5、山塘、水庫等水利設施和建筑待業;
6、防火安全及生產安全;
7、鍋爐等壓力容器;
8、公眾聚集場所;
9、旅游景點;
10、道路交通安全;
11、其他安全生產方面。
二、工作目標
無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一般性生產責任事故,經濟損失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目標責任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的廠(場)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安全生產層級責任制和領導責任追究制。
2、要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3、要組織做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培訓和特種行業的上崗培訓。
4、各生產企業須做到廿四小時有專人值班,并建立和健全報告制度。
5、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且須100%整改到位。
6、堅持每星期一次自查,并及時將情況上報。
7、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排查。
四、其它
1、本責任狀一式二份,鎮人民政府和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2、本責任狀一經雙方簽字即生效。
3、本責任狀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篇2
第二條凡在本市所轄的適航水域利用運輸船舶從事游覽觀光、休閑娛樂等營業性客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市及各縣級市(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上旅游客運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航運管理機關具體負責水上旅游客運的管理。
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水上旅游客運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上旅游客運發展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水上旅游客運發展規劃應當與旅游發展專業規劃相協調。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水上旅游客運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水上旅游客運發展規劃進行水上旅游客運基礎設施開發建設。
第五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恪守職業道德,為旅客提供文明、規范的服務,保障旅客營運安全和合法權益。
第六條從事水上旅游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經營資格。嚴禁無證經營。
現有從事水上旅游客運經營的個人應當與水上旅游客運經營單位簽訂管理服務合同。
第七條從事水上旅游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管理人員;
(二)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客運船舶及相應的船舶證書;
(三)在船上任職的船員必須取得相應的有效適任證書;
(四)有相應的客運船舶??看a頭及安全服務設施;
(五)有與運輸業務相應的流動資金;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從事水上旅游客運經營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一)持船舶檢驗、登記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到所在地航運管理機關申領水路運輸許可證;
(二)憑水路運輸許可證及相關證書到有關部門辦理營業登記、稅務登記和保險手續;
(三)持前述證件到航運管理機關領取船舶營業運輸證和有關票據。
第九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停業、歇業、分立、合并或變更有關登記事項的,應當向當地航運管理機關申報,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營業性運輸船舶易主經營的,原船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海事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將有關營運證照交回發證機關并辦理營運報停手續,新船主應當重新辦理營運手續。
第十條嚴禁偽造、涂改、冒用、倒賣、擅自轉讓運輸許可證、船舶營業運輸證和客運票據。
第十一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單位應當落實安全責任制,并與管理機關、從業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十二條旅游客運船舶應當配有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做好安全服務工作。
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不得在影響運行安全的惡劣天氣下營運。
第十三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必須按照航運管理機關核定的航線、區域、班次和??空军c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四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票價收費,明碼標價,使用稅務機關監制的票據,并主動給付旅客客票。
第十五條禁止下列行為:
(一)直接或變相多收費、亂收費;
(二)欺行霸市,強拉強運,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水上旅游客運秩序;
(三)敲詐勒索和刁難旅客;
(四)侮辱、毆打旅客;
(五)亂設售票點;
(六)超載、無故拒載、超航區或者超船舶抗風等級營運;
(七)不具備夜航條件的船舶擅自夜間營運;
(八)將旅客遺失物品據為己有;
(九)違法裝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十)利用客運船舶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六條旅游客運船舶在營運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船員按規定著裝,佩帶標志;
(二)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通訊等設施;
(三)各類有效證件必須齊備并隨船攜帶;
(四)懸掛統一規定的營運標志牌;
(五)小型游艇航行時船員和乘客須按規定配備、穿戴救生衣;
(六)配備宣傳、導游廣播設施,向旅客介紹旅游景點及安全常識。
第十七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有權拒絕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攜帶危險品及污染乘船環境物品的人員乘船。
第十八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第十九條遇有搶險、救災等特殊客運任務,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必須服從統一調度和指揮。
第二十條航運管理機關可以在站點、碼頭等客流集中的場所設立管理站點,進行現場管理,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一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執行本規定作出突出成績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二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航運管理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九條有關規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航運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違反海事、價格、稅收等管理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五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水上旅游客運經營者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水上旅游客運管理工作人員,、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
【關鍵詞】 文物古建筑 火災 防控
文物是指歷史遺留下來的在人類社會活動中和文化發展史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古建筑泛指以前建造的城池、宮殿、陵墓、衙署、街道、民居、園囿、壇廟、寺觀、庵堂、佛塔、樓臺、亭閣、橋梁、堤壩等建筑物或構筑物。文物古建筑是指具有較高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精神價值和科學價值的古建筑。保護好文物古建筑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文物古建筑多為木質結構和磚木結構,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較多,耐火性能較差,一旦受到火災侵害,將永久消失,不可復得,對前人和后人都是莫大的損失。所以,做好文物古建筑火災防控工作尤為重要。
1 文物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
1.1 火災荷載巨大
我國古代建筑的建造大量使用木質材料,柱、梁、檁、椽、斗拱等主要承重構件大多由木材來承擔,其火災荷載相當巨大,約為現代建筑的32倍,最大的可達140多倍。作為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古建筑還大量懸掛綢緞、錦繡、彩繪、經幡、傘蓋等纖維織物作為裝飾,供奉的神像及佛龕,擺放的雕塑、家具等也多為木質材料。作為歷史街區的古民居建筑,人們或居住或辦公或經商,現代家具、電器設備、衣物、商品等也多為可燃材質,這些因素也大大增加了火災荷載的砝碼。
1.2 燃燒條件良好
文物古建筑具有良好的燃燒條件,這是由古建筑本身的使用材料、結構特點、風化程度所決定的。木質材料具有良好的燃燒性能,大量使用木材作為承重構件的古建筑耐火等級為四級,其自身抵抗火災的能力極差??v橫交錯的木質結構形式,就像蓬松堆放的一堆柴草,形成了利于快速燃燒的“蜂窩”。古建筑經過成百上千年的風吹日曬,木結構長期風化、松散,含水量極低,極易燃燒。這些都為古建筑的迅速燃燒提供了優越的條件。
1.3 火災容易擴大蔓延
我國文物古建筑如宮殿、王府、寺廟、道觀、民居等多以建筑群體出現。這些古建筑群以單體建筑為基礎,每棟單體古建筑之間高低錯落、飛檐交臂、互相毗連、棟接廊銜,建筑之間互相連通,具有“晴天不撐傘,雨天不濕鞋”的特點。其致命的弱點就是缺乏必要的防火分隔和足夠的防火間距,這樣的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極易導致火勢擴大蔓延,造成“火燒連營”的局面。
1.4 消防施救困難
文物古建筑普遍存在無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源不足、無自動滅火設施、消防設施嚴重匱乏等問題,一旦發生火災,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控制。許多文物古建筑遠離城鎮,有的甚至建在高山、峽谷,交通不便,距離消防隊較遠,一旦發生火災,消防隊鞭長莫及,不能及時到達現場,“遠水不解近渴”。而一些處在鬧市區的古建筑民居發生火災時,往往因為道路狹窄、交通不暢,消防車無法或難以進入現場施救,只能“望火興嘆”。
1.5 導致火災的因素較多
1.5.1 用火、用電不慎
在文物古建筑內使用蠟燭、油燈照明,使用蚊香驅蚊,使用煤火做飯、燒水,在宗教場所的古建筑內焚香,這些明火隨時都會引起古建筑火災;違反用電安全技術標準,違規使用電器設備,也是引起古建筑火災的一個重要因素。相關資料顯示,文物古建筑火災主要由用火、用電不慎引起。據統計,2000—2005年,全國共發生古建筑火災229起。其中,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災93起,占火災總數的40.6%;因違反電氣安裝使用規定引起火災36起,占火災總數的15.7%;因用火、用電不慎兩項合計引起火災129起,占火災總數的56.3%。
1.5.2 用油、用氣不慎
在一些旅游景點的歷史街區擁有大量的古建筑民居,存在著“底商頂住”、“前店后廠”、“二合一”或“三合一”的經營模式,日常生活、加工產品,用油、用氣,同樣給文物古建筑造成火災威脅。
1.5.3 燃放煙花爆竹不慎
民俗節日期間的大型燈展、廟會、朝圣大典,歷史民族風情街區的店面開業慶典,往往燃放大量煙花爆竹烘托氣氛,一旦控制不好,隨時都有引發文物古建筑火災的危險。
1.5.4 防雷設施不到位
一些文物古建筑位居崇山峻嶺,地勢高、體量大,極易直接遭雷擊起火;一些文物古建筑群所處位置地勢開闊,自身又缺乏必要的避雷設施,加之周圍古樹參天,接觸點高,木質干燥,一旦遇到雷擊,容易誘發古建筑群火災。
2 文物古建筑的火災防范
2.1 硬件方面的改善
2.1.1 提高建筑構件的耐火性能
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古建筑,其耐火等級為四級或三級。我們可以利用修繕、改造古建筑的時候,有步驟、有計劃地用不燃材料建筑構件替換木質構件,提高古建筑的耐火等級,進而達到提高古建筑整體的抗火性能。
2.1.2 增設自動消防設施
根據文物古建筑的結構特點、使用性質和重要程度,在古建筑內增設不同種類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以達到對文物古建筑火災的早發現、早控制。
2.1.3 完善防(避)雷設施
結合文物古建筑所處的位置和環境,在地勢較高或空曠的地方,避開文物古建筑設置避雷針,在古建筑的屋脊、屋檐等突出部位設置避雷帶、避雷線等避雷設施,以防古建筑遭到雷擊起火。
2.1.4 改善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
古建筑之間的距離一般較小,達不到現代建筑防火間距標準。我們可以改善墻體材料、設置防火門窗、減少或封堵相鄰建筑物墻體開口、降低開口率等方法來盡量滿足防火間距要求。結合文物古建筑外部環境的改造,在文物古建筑群周圍和群組內設置或改造出能夠滿足消防車通行的道路,在大型單體文物古建筑周圍設置環形消防通道或沿兩個長邊設置消防通道。
2.1.5 增設室外水源
由于文物古建筑火災荷載普遍較大,滅火用水量也隨之增大。所以,無論是采取市政消火栓供水、自備水井供水或消防水池供水,消防水源都必須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滅火用水量要求,總的滅火用水量應為室外、室內消火栓及自動滅火系統用水量之和。
2.1.6 配置針對性消防車輛
在道路條件不能滿足大型消防車輛通行的文物古建筑區域,當地政府、消防部門或文物古建筑管理單位可以結合實際配置通行能力較強的輕便型消防車輛;對于地處崇山峻嶺、峽谷等機動車輛不能到達的文物古建筑單位,應當配備充足的手抬機動消防泵等便攜式滅火設備,一旦出現火情,能夠快速到達火場,有效控制火勢。
2.2 軟件方面的改善
2.2.1 建立消防安全組織
根據文物古建筑規模的大小、價值的高低、距離城鎮的遠近等多種因素,當地政府應結合實際建立相應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保護文物古建筑及周圍地區的消防安全;在條件不具備的地區,文物古建筑管理單位應建立專(兼)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來承擔消防安全保衛任務。
2.2.2 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文物古建筑單位應當結合自身火災防控實際,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年度投入計劃、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滅火預案演練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火源電源安全管理制度、夜間和節假日值班制度等安全管理規定,并認真落實。
2.2.3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文物古建筑單位大多為旅游景點,游客較多。為確保安全,需采取多種形式對游客進行必要的消防宣傳、引導。一是在門票的游覽須知中強調消防安全注意事項;二是要求導游必須提醒游客注意消防安全、及時發現和制止游客的消防違規行為;三是在景點醒目位置懸掛消防安全警示標語;四是利用景區電子屏和背景廣播播放古建筑防火及火場逃生常識。
2.2.4 開展滅火預案和應急疏散演練
文物古建筑單位每年應組織管理人員開展不少于2次滅火預案演練,必要時組織游客共同參與應急疏散演練。
2.2.5 加強值班巡查
文物古建筑單位必須利用人防和技防等手段,加強晝夜值班巡邏。白天定時進行巡點防火部位,檢查生活、朝拜等用火情況、電氣設備及線路情況、游客違規抽煙情況;晚上重點檢查火源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是否存在異常等情況;夏季應注意檢查雷電防范情況;節慶日應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情況的管控。通過不間斷的檢查、巡查,始終保持文物古建筑處于嚴密的消防安全監控范圍之內。
總之,在全面了解文物古建筑火災危險性之后,我們應當窮盡各種手段,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全力預防文物古建筑火災事故的發生,讓祖先的智慧和成果真正造福后人。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建筑防火;火災調查;監督檢查;審核驗收
1防火意識的重要性
1.1火災帶給人民的危害
常言道,水火無情,所以當兇猛的火勢撲向你的一刻,你才會清晰的發現火災的可怕,每一年火災都會吞噬許多無辜生靈,會無情的燒毀多少人們的寶貴財產。讓多少人流離失所,失去自己的親人,在多少年幼的孩子心里留下重創。尤其是旅游景點以及森林火險帶給游客的是
尤其是有很多文化遺產,多數由木質結構組成,這種價值連城的前朝遺物一旦沾染火災的邊緣都將會是國家的一筆巨大損失,這種損失不僅僅在于物質遺產的損毀,更是精神藝術文壇的哀歌。無論是當代人民的生命財產,還是古代遺留下來的重要遺產,被無情的烈火卷走都是一種巨大的損失。
1.2防火意識帶給人們的安全感
防火的意識是全體人民都必須擁有的一種良好的心理品質以及優秀的文明表現。因為火災帶給民眾的是無情的吞噬以及重大的災難,只有安全防治,遠離火災,人們是生活才會變得安全有序。
2火災防治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2.1防火監督工作的有序開展
防火監督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為了全面加強消防工程的審核以及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建筑防火的預警能力以及自我防護意識,從而保證國家以及人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我國健全的消防法律法規,依據我國憲法以及有效律法實行草案,建筑工程經過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審核標準的嚴肅驗收之后,才能確定該區域的消防意識是否達標。尤其是施工安全監測與防治工作,更應該依據詳細的消防驗收標準,維護好工程防火的安全保障。
從每件小事做起,從我做起,把防火監督工作落到實處,無論是辦公建筑,還是家庭居住場所都應該隨時考慮防火安全適宜的工作目標,把每一件事情都與防火牽連起來,考慮好每一個細節,真正做到安全與我同在,我與消防同行。
為了使我國的安全意識發揚光大,統一全民消防水平,我國公民還需要嚴肅執行國家消防技術的工程統一標準,最終由有關部門進行全面驗收才能確定消防安全系數是否可以達到理想狀態,是否需要加強防事工作。并且把有關消防部門的要求全部責任到人,具體分析每次事故發生的原因,杜絕一切有可能發生火災的隱患。
2.2防火監督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無論什么時候在興建什么場所以及建筑工程,都要嚴格遵守消防圖紙對建筑工程施工進行具體分析以及具體管理要求。無論是擴建還是改建都要像新建的工程一樣嚴謹對待,不容絲毫懈怠,防火工事分秒必爭。因為如果人類要跟大自然抗衡,就必須拿出百分百的戰斗力,絕不允許消極怠工的情緒出現。
每個設計單位在進行施工項目的興建和設計時,都要首先考慮我國消防設計的有關規定,不得做出有悖于消防安全設計的不良理念,要首先在安全關卡上亮出通行證才能在接下來的施工過程中做出值得大家信賴的實施設計建筑工程。不得在工程實施或者設計過程中出現對消防安全有異的情況發生。
還要注意消防事故隱患的防治責任到個人,出現消防安全問題的時候首先要有跡可循,了解該消防安全的發生原因以及隱患理由,不能把消防問題過于口號化,表象化,只是在形式上探討,實際中不下達分配任務,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極不可取。
消防安全的具體實施還應該注意運用安全范圍內所提供的施工材料,但凡不符合或者不達標消防安全技術標準的施工材料或者器械,一律不可以使用。而且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其不合格原材料將一律不予簽發技術達標相關證書。并且注意設計施工人員要定期學習掌握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同時在一定期間內需要及時考核,不得延誤。
2.3防火監督問題的機構責任
防火監督問題在實際工程施工過程中往往會遇到很多責任機制問題,由于建設單位與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驗收申請必須合理合法有效的申請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衡量測試,并且測試報告必須達到應達到的指標才能予以合理授予。
建筑工程消防設計的使用原料以及運用技術應當完全以符合當下法律條文的先進科學技術為標準,不得有僥幸心理,尤其是防火材料必須經過特殊部門檢測,才能確保其正常運行。而且特殊防火材料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加細致和精確的國家產品質量體系認證才能頒發國家承認的生產許可證以及消防產品質檢部門的合格證書。
3火災防治工作加強審核管理
3.1火災防治工作的審核標準
火災防治工作尤其是在建筑防火系統領域內,需要大規模并且十分嚴格的要求以及建筑消防審核之后才能確保人們財產的安全。在建設消防的平面布局中,涉及到防火間距的過道或者走廊以及比較狹窄的活動空間的時候,必須可以安全并且輕松的通過消防車道以及消防水源,以防不測,有備無患。
防火的審核標準與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有著防火等級的劃分和建筑材料耐火性以及耐高溫材料的級別要求。尤其是高層建筑和部分難以逃生的火災高發區域,這種防火和耐高溫材料的作用便會顯得尤為重要。在沒有發生火災之前的審核標準也越發變得不可替代,耐火等級的劃分也隨即變得清晰明朗。
在防火建筑的審核標準細分化,還需要把防火和防煙標準區分開來,因為很多建筑物防火以及耐高溫能力極強,但是其防煙功能卻被忽略,或者微乎其微,這樣的情況一旦發生火災,即便是很多人逃離了火海,還是會逃不出煙熏的悲劇,而且在很多火災現場,據調查真正被燒死的人數并不巨大,反而是被煙熏導致不能呼吸死亡的人數達到了一個驚人的數字,所以防煙與防火系數同等重要,不容忽視。
3.2火災防治工作審核的要求
由于現在的高層越來越多,所以一旦發生火災,人群疏散問題就變得難以解決,而且消防電梯在有些不合乎規格的建筑物中往往僅僅是承擔起一個表面現象,不能真正的在實際意義出發,起到應有的作用。消防給水系統和滅火系統在這個問題中同樣重要,因為火災的發生一旦不可遏制,就必須進行一下有效的暫時處理,這種處理往往可以在第一時間把火災的危害程度減少到最小,所以這種臨時滅火系統需要大規模,大力度的進行嚴格控制。
4結語
根據我國的工程建設標準火災防治需要,建筑防火以及監督審核早已變成了建筑施工的一部分,而且是建筑施工以及改建修建的重要組成。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和審核也變得十分重要。因為防火責任重大,維系到了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首位,所以,防火工事不僅僅不容小看,而且在建筑工業占有十分重要的重大的比例。于是,防火的監督與審核都需要加強完善并且得到最優質的保障。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篇5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以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為目標,將消防平安“四創”活動作為從源頭上、從機制上、從責任充分落實上構建消防安全體系建設,并成為深化“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新格局的總體要求,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逐步建立起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消防工作長效機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視,統一領導;有關部門責任落實,齊抓共管;單位、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進一步加強,自我管理水平顯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普遍提高,積極參與社會消防事務。兩年內,全區消防平安機關、平安企業、平安村莊、平安社區達標率超過90%,抵御火災事故的能力明顯增強,確?;馂男蝿莼痉€定并逐年下降。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區相關部門結合本活動意見制定具體的創建實施方案,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本次活動的范圍、內容、要求,發動所轄企事業單位、村居對照創建標準開展基礎性調查,摸清底子、找出問題。
(二)自查自評階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村委會、社區、企事業單位認真對照創建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消除“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并在7月31日前如實填寫自評表。區級有關部門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自評表上報區“消防平安創建辦”(消防大隊);各村(居、社區)及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自評表報當地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各部門、單位在此期間要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認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三)抽檢復評階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根據所轄單位的上報情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現場抽查核實。其中,行政村、社區(居委會)和規模以上企業須逐一核實,其他單位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核實(抽查率不應低于5%),核實后簽發復評意見,匯總后上報區創建辦。區創建辦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現場核實并審定是否達標。
(四)整改提高階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對現場核實發現不符合創建標準的,由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和區創建辦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時,已達到創建標準的機關、單位、村居在此期間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驗收階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區創建辦從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各鎮鄉(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會(社區)各1-2個(沒有居委會、社區的抽查行政村2個),抽查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0家;各工業園區(投創中心)抽查各類單位10家。
(六)總結表彰階段(年11月)
區創建辦總結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請區政府通報各地、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
四、工作內容
(一)政府、機關部門
區政府統一領導消防平安“四創”活動,將“四創”活動列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管理目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四創”活動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消防宣傳“進機關”和當前開展的各項消防專項工作,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加強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員的消防知識培訓,確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時貫徹落實全省消防工作會議精神,組織開展對本部門下屬單位和行業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并結合本部門實際,開展以新《消防法》宣貫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動。
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責任主體,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健全落實消防工作部署、檢查、考核、獎懲制度。要督促村(居)委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指導、關心和支持村(居)委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所將消防監督檢查、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內容。要加強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保證營房、車輛、裝備達標,保障正常業務經費,推動隊伍管理正規化。完成城鎮總體規劃的鎮鄉要同步完成消防規劃或消防專篇并推動落實。
(二)企事業單位
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新修訂的《消防法》“單位全面負責”的工作原則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的要求,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做好各項消防工作,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培訓(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消防演練;發生火災后,立即組織力量自救逃生及撲救火災;火災撲滅后,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三)村莊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建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強”和“五個一”。即加強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設,加強村級工業區企業、“合用場所”(原稱“三合一”場所,下同)及違章搭建侵占消防車通道和建筑防火間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強對電氣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弱勢群體的監管和幫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伍,確定一名消防專管員,配備一臺機動消防泵,設置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約。
(四)社區
社區要按標準配置消防器材和設施,以小區商業服務網點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做到“五個一”,即明確一名消防專管員,設置一個消防警務室(可與社區警務室合并),設置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約,開展一次大型消防宣傳活動(119消防日期間)。
五、創建標準
(一)消防平安機關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明確消防安全分管領導和聯絡人,聯絡人負責定期向安全監管部門(安監局、消防大隊)通報相關工作。
2.設施建設。按照國家要求配齊消防器材和設施,定期檢查使用情況,確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單位的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消防巡查,確保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不少于2人,且經消防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宣傳教育。每半年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
5.監管有力。每半年組織開展對本系統、行業的消防安全大檢查,抽查數量不少于總單位數的1%且不少于18家(總數不足18家的全部檢查),并及時督促整改所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本單位不發生火災事故;本系統、本行業年內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下轄的同一單位不發生兩起以上的一般火災事故。被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按期整改完畢。
(二)消防平安企業標準
1.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按照《消防法》規定,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并研究部署相關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
3.消防安全責任職責明確并落實。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員工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和賓館、醫院、商市場應組建志愿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滅火訓練,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和引導疏散逃生技能,能夠承擔單位內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5.配齊消防器材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配齊配全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嚴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據自身特點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對動用明火、電(氣)焊作業等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消防檢查,并記錄備案,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存在“合用場所”情況或“合用場所”符合國家標準,不發生火災事故。
8.消防宣傳教育到位。對新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消防教育,每年開展一次員工的消防教育并組織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崗位人員須經消防專門培訓。
(三)消防平安村莊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每個行政村應成立人員相對固定的志愿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員人數不應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隊應設置相對固定的庫室,并配備機動消防泵、簡易滅火工具。有條件的村可以配備小型機動車輛。
2.落實責任。村民委員會必須明確村主任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安排專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并與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外來人員集居地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管理制度。
3.制度建設。村民委員會必須制訂村民防火公約,建立健全防火檢(巡)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規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檔案。
4.設施建設。消防車道、消防水源建設必須與舊村改造和新村建設同步規劃建設。有條件的行政村要設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設置消防車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農村進村道路應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嚴禁設置障礙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戶1具的標準配備4kg干粉滅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點,鼓勵家家戶戶配備滅火器。
5.宣傳教育。村民委員會每半年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兒童、老年人、婦女、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為主要對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動,學習家庭火災預防、撲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識。每個行政村設置不少于2處固定消防宣傳平臺(消防公益廣告牌和宣傳櫥窗)。村民委員會應落實對孤寡、智障等弱勢群體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四)消防平安社區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社區應設立消防工作室,確定一名社區副主任或社區干部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工作。
2.防火檢查。社區應與所屬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年度考評,健全并落實獎懲措施;社區消防工作室應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檢查、巡查記錄。社區、物業管理單位應經常對轄區的單位、居民住宅樓院、居民住宅通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社區保安人員應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并建立24小時巡邏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3.宣傳教育。社區應有1-2名志愿消防宣傳員,負責社區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社區應制定居民防火公約,設置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專欄等,居民樓道內應設置消防警示牌;社區內應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每年119宣傳日開展一次居民廣泛參與的大型消防宣傳活動;社區每半年對轄區內個體經營戶及從業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年組織1-2次消防滅火和逃生演練;應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宣傳資料,定期對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設施建設。社區消防工作室內應設報警電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內應配齊滅火器、水帶、水槍、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勵每個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滅火器;社區應確保公共消火栓無埋壓、圈占、損壞現象,保障消防車道暢通。
六、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消防平安“四創”活動是一項長期的基礎工作,是改善我區消防安全環境,確?;馂男蝿莘€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我區創建“平安”,保障全區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對“四創”活動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各自的創建工作責任,認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切實加以解決,確保創建活動的有序推進;要注意將“四創”活動與當前開展的高層公共建筑、“合用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等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以“四創”活動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合用場所”、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強對全區各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轄區小型服務性場所的日常消防監督抽查。
區委宣傳部要發動新聞媒體積極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等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并結合消防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進場所的“六進”活動,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傳力度,不斷增強公眾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社會消防法制意識。
監察局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做好火災事故責任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查明事故性質、原因和事故責任,依法依紀處理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
國土資源分局要積極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場所違法用地大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合用場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依法作出處理,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要堅決予以拆除。
建設局要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違法建設“合用場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
文廣新聞出版局要以網吧、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影劇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加強對文化經營場所的檢查力度。在日常審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文化公眾聚集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審核工作,對消防不合格的場所不發經營許可證、不準營業。
安監局要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活動,組織、協調、配合消防等相關部門大力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組織明查暗訪,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工商分局要嚴格把握市場準入,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依法須經消防審批或許可的項目,凡未經審批或未取得許可證的一律不予核發營業執照;對許可或審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過年檢驗照。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被責令關閉、責令停產停業或者被撤銷行政許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貿易局要加強對商場、市場、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點加油站等單位的檢查力度,確保各單位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城管局要加強對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檢查力度,確??扇細怏w報警儀、推車式滅火器等重點設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對違章搭建、違章代充煤氣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要加強對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力度,確保完好有效。
質監分局要加大對消防產品生產領域的抽檢力度,依法打擊生產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檢查,確保不發生因設備泄漏、爆炸等引發的火災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學校為重點,將消防安全納入“平安校園”創建內容,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每學期消防知識課不應少于2課時,其中1課時必須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練。
民宗局要加強對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的消防檢查,特別要加強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檢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強對星級賓館飯店、旅游景點及周邊服務設施的消防檢查。
民政局要加強對敬老院、福利院及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檢查,重點加強老年人的火場疏散逃生教育。
衛生局要加大對下屬醫療單位的消防檢查,規范氧氣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電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門嚴格按照電氣安全技術規范,對各類企業特別是“六小”場所(小旅館、小作坊、小飯店、小企業、小商鋪、小娛樂休閑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居住出租房屋、農村家庭作坊電氣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對存在電氣設備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又不及時整改的,根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實行停電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門參與各類電氣火災事故的調查,及時提供電氣技術支持,協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消防平安創建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區消防聯席會議負責制定全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達標驗收標準及全區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為切實加強對全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消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大隊長任主任。各鎮、鄉(街道、管委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同時,要制定具體的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廣泛發動部署,精心組織安排,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加以實施,確保消防平安“四創”活動取得實效。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交通廳等部門關于加快道路運輸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153號),進一步提升我市道路運輸業的綜合競爭力和公共服務水平,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道路運輸業的發展目標
1.發展目標。到“*”末,基本形成快速、優質的運輸服務、機動車維修、車輛租賃、信息咨詢、應急救援指揮等網絡,發展“江蘇快客”、“江蘇快貨”、“江蘇快修”三大服務品牌,培育做強本市客運品牌,建立運力充足、結構優化、運行高效、服務優質、安全環保的運輸體系,綜合運輸宏觀調控體系基本健全,市場行為和運行機制基本規范,運輸基礎設施不斷完善,運輸能力、車輛技術水平和運輸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運力調節靈活有效,貨物流通高效通暢,市場秩序顯著好轉。全市運輸經濟總量、客運班車密度、貨運信息化程度、機動車維修能力、安全運輸指標等位于全省前列;符合通車條件的行政村客運通達率達到100%,城鄉客運一體化率達到60%,運輸行業集約經營程度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貨運車輛廂式化、重型化、專業化綜合指標位于全省前列;旅客運輸及站務服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運輸企業責任死亡率呈零增長;道路運輸對國民經濟貢獻率持續增長,各項發展指標進入全省前列。
二、推進道路運輸業規范化進程
2.科學編制客運網絡規劃,建立便捷高效的客運網絡體系。根據全省統一規劃,結合我市區位特點,統籌考慮長途客運、軌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車、客運樞紐等交通綜合因素,科學制定客運網絡規劃。加快建設市區與其他城市(省轄市、周邊城市)之間的城際快速客運網絡、縣與縣之間的城鄉便捷客運網絡、鎮與鎮之間的農村通達客運網絡等三大客運體系。加快構建*都市圈客運網絡,提升區域流通能力。以*主城區為中心,區域內跨省短途逐步采取公交化運輸方式,推出一批短距離、大運量、公交化的省際道路客運班車;區域內跨省中短途采取快速直達的客運方式,試點推出大型賓館、重要公共設施、主要機場、主要旅游景點之間的小型化、個性化省際客運專線,發展商務、旅游客運。
3.加快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實現城鄉客運統籌發展。大力發展農村公交客運,優化線路走向,優化站點布局,優化車輛配置,最大限度地與城市公交對接,實現城鄉客運班線的“零距離”換乘。進一步理順城鄉客運管理體制,統籌農村班線和城市公交的發展。對現有超出市區、跨行公路進行營運的公交車和短途客運班車,統一市場準入條件,統一核發營運證照,統一規費征收標準,統一經營管理模式,統一站點設置,統一票價管理。鼓勵客運企業開通農村公交客運班線,為農民出行和鮮活農副產品交易提供方便。對農村公交客運票價偏低的,可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暫免征車船使用稅。
4.規范管理,建設多層次道路貨運體系。規范貨運企業登記注冊前置性審批,加強貨運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引導貨運和貨運企業進駐貨運站場,健全市場運行規則,打擊“外掛”車輛,建立公平、競爭、有序的貨運市場。依托*特色的制造業、輻射周邊區域的商品批發市場、發達的零售產業等,建立專項貨物運輸公司,引導發展多軸重車、集裝箱、冷藏保鮮、大型物件等專用運輸及倉儲服務。面向電子商務等個性化配送要求,開展“門對門”品牌運輸服務。拓展農村道路貨運市場,滿足農副產品、農用物資的加工、倉儲和運輸需求。鼓勵貨運企業發展節點運輸,結合鐵路、水路等其他運輸方式,開展多式聯運。
5.健全各項制度,打造誠信維修。嚴格維修市場準入。強力推行全行業信譽考核,完善機動車維修信譽管理體系,建立健全信譽管理檔案;全面實施機動車維修記錄制度、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和質量抽檢制度,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公安、工商、稅務、城管等部門密切配合,定期開展機動車維修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占道修車等違法經營活動,凈化維修市場環境。規范事故車輛維修經營行為。加強對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實現管理法規、技術標準、從業人員信息等數據在線管理。更新維修觀念,引導維修人員從傳統的經驗型修車向現代技術型修車轉變。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保障運輸安全。
6.加強配合力度,規范駕培市場。機動車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國家機關不再參與。交通部門要加強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駕駛培訓教練場的資格管理,凈化駕培市場。規范駕駛員培訓、考試行為,統一收費標準。推行培訓計時IC卡系統,實行駕駛培訓學時制,嚴格駕駛培訓記錄管理制度,嚴格駕駛員考試制度。加強培訓與考試的協調,強化信息通報制度,完善學員憑培訓記錄參加考試機制。加強駕培機構和教練員的信譽、教學質量管理,構建行業管理部門、駕校、教練員三級監控體系。探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責任與培訓責任相結合的責任追究機制,促進駕駛培訓質量的提高。加強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提高運輸服務質量,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7.落實安全責任,加強運輸保障。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工作,提高交通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行,預防道路交通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嚴格實行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發揮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強化對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安全管理和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處理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健全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制度,完善貨物運輸應急保障預案,確保突發性事件和黃金周旅客運輸及重點物資運輸任務的完成。采取綜合措施繼續治理超限超載運輸,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執法力度,完善監控網絡,建立長效機制。
8.規范經營許可,完善許可機制。道路客運線路經營權招標的主體、程序、范圍公開透明,對需要新開客運班線的、已開班線申請增加3部以上運力的、申請增加旅游運力的、經營期限到期需重新許可的及因違規經營或破產倒閉等原因不能繼續經營、需要重新許可的,嚴格實行招投標。市到縣或縣際客運班線經營權進行招投標的,投標人資質不低于三級。已實行公司化經營的客運班線且質量信譽優良的,可提出申請直接取得新一輪經營權。從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高度出發,積極探索創建“陽光貨運”招投標機制,規范大宗貨物運輸招投標活動。
9.提高農村客運的通達率,改善廣大農民的出行條件。各地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進一步改善農村客運發展環境,加快發展農村客運。從實際需要出發,農村公路建設時應考慮客運班車的港灣式會車區,符合通車條件的農村公路自通車之日起三個月內開通農村客運班車。鼓勵運輸業戶選用適合農村客運市場需求的安全性能較好的車型,實行聯合經營和公司化經營。鼓勵大中型客運企業從事農村客運經營。以“冷”、“熱”線捆綁招標方式為主,確定農村客運班線經營權。縣域內農村客運班線占主要份額的企業,優先申請干線新增線路。對縣域內新開的鄉鎮至行政村和行政村之間的班車,養路費、客票附加費實行兩年免收,兩年后減半征收,原有班車減半征收。
10.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中介作用。倡導“誠實守信、質量第一”,在道路運輸全行業開展質量信譽考核工作,實行誠信考核、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定期公布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結果。強化道路運輸統計工作,建立運輸業發展預警、預測和信息制度,加強道路運輸經濟運行分析。培育和發展按市場化運作的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發揮其參謀助手作用,協調各方利益,提供咨詢服務,推進行業自律。
11.加強運輸業人才培養,推進從業人員職業化進程。廣泛開展運輸企業經理培訓和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建立教練員資格評價制度,完善物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汽車維修師認證制度,嚴格運輸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規范操作行為,形成具有現代管理素質的運輸職業經理隊伍和具有特殊服務技能的從業人員隊伍。
三、加快推進道路運輸業規?;M程
12.調整運力結構,建設節約型運輸行業。引導企業使用低耗、環保、高效的新型車輛。繼續調整客運運力結構,到2010年,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道路客運班線高、中級客車比重達80%以上,形成以高級客車為主,中級、普通客車為輔的運力服務體系。淘汰和取締現有一部分不符合運輸市場能力的貨運車輛,發展專業化貨運車輛,重點扶持集裝箱運輸。“*”期間,重型貨車、廂式貨車、專用貨車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建立運輸業發展績效考核制度,相關部門對三級及以上運輸企業應用新技術發展新項目、使用新設備發展清潔生產的,提供相應經費資助,并在稅費、價格、財政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促使企業走規模集約發展道路。
13.調整客運組織結構,加快集約化經營。大力推進客運班線公司化經營改造,清理掛靠經營、以包代管等不規范經營行為,規范客運企業經營機制,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瓦\班線招投標、經營權延續時,優先選擇公司化經營規模較大的客運企業。*年底全市市際、縣際班線公司化經營的車輛數達到車輛總數的60%。2010年適宜公司化經營的班線基本改造完畢。
14.培育“江蘇快客”品牌,提高客運服務水平。按照全省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在我市道路客運行業中培育“江蘇快客”品牌,培育1—2家集約經營的一級道路客運企業。凡達到質量標準的客運企業,加掛“江蘇快客”標志,按照“統一服務規范、統一承諾責任、統一保障措施”的要求,對社會提供高質量、高水平、高滿意度的服務。有關管理部門要建立考評制度,公開認定標準,嚴格認定程序,強化日常監管,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對品牌企業的扶持力度,在新增運力、班次變更、車輛更新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15.優化客運站場布局,完善站場運行機制。結合我市發展實際,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銜接民航、鐵路尤其是新建的高速鐵路,合理布局客運站,最大限度滿足旅客需要,方便各種運輸方式換乘。站點設置和布局要根據當地客流量和經濟發展水平,注重實效,防止片面求大,防止站點設置偏離中心主城區。“*”期間,我市要建設與高速鐵路無縫銜接的客運站;擴建淮西公路客運站,達到一級客運站標準;整合汽車總站與銅山站,增強旅客發送能力。要按照市場公平競爭的要求,合理配置運輸場站公共資源,通過組建站務集團、實行站務經營與客運經營分離等方式,實現站運分離,使全市所有客運站逐步改制為公共服務型客運站。對部分等級較低、安全條件較差的客運站或停車場逐步完成遷移、合并工作。
16.加大農村客運基礎設施投入,推進農村客運站點建設。農村客運基礎設施建設要推行“路、站、運一體化”,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同步使用。推進農村客運網絡化建設,“*”期間全市建設鄉鎮客運站78個,70%鄉鎮有等級客運站。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農村客運站建設,將其納入總體規劃,提供建設用地,給予優惠政策。三級及以下鄉鎮客運站的建設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建設資金由交通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車購稅和客票附加費中予以定額補貼。改造40個農村渡口,完成渡改橋15座,基本完成全市農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橋任務,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造更好的交通環境。
17.培育“江蘇快貨”,提升貨運企業質量。支持利用外資、市場融資或募集資金發展社會化、專業化的貨運。鼓勵現有交通運輸、倉儲配送、貨運、多式聯運企業通過兼并、聯合等形式進行資產重組,發展具有一定規模的貨運市場,實現貨運綜合運輸功能,形成競爭優勢。積極培育1-2家一級道路貨運企業,努力打造“江蘇快貨”品牌。
18.加快貨運站場建設,鼓勵貨運企業向第三方物流發展。鼓勵大型運輸企業整合物流資源,探索傳統企業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的方法和途徑,培育適應現代物流發展的市場主體。加大對第三方物流服務企業的扶持力度,交通主管部門在貨物附加費中安排適當比例資金用于重要的交通運輸站場建設貸款貼息,重點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面臨的基礎設施能力不足問題?!?”期間,市區新建淮海綜合物流園貨運站;以香山物流中心為基礎,續建金山橋物流中心;推進邳州城北貨運站和新沂蘇北建材物流園貨運站建設;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根據經濟發展需要,要強化物流集散地建設。利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貨運企業,建設點狀輻射流配送網絡,滿足產業帶和工業園區發展需要。制定城市物流配送綠色通道管理辦法和措施,為城市配送車輛提供進出城區和停車的方便,使干線貨物運輸與城市物流配送有機結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19.引導維修專業化連鎖經營,推進駕培規?;l展。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專業化經營和連鎖經營,支持規模大、信譽好、服務優、達到質量標準的企業加掛“江蘇快修”標志,建立適應市場需求的新型維修服務體系。積極培育和建設駕駛培訓運用技術實訓基地,推進駕駛培訓行業規?;洜I,建設全國性品牌駕校或區域性品牌駕校1-2家。
四、加快推進道路運輸業信息化進程
20.推進行業科技進步,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加快交通運輸業的科技創新,圍繞節能、降耗、環保,提高運輸效率,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大力引進、開發、推廣先進的運輸設備、工藝和技術,推動運輸設備、搬運裝卸設備、機具的標準化建設,轉變交通運輸業的經濟增長方式,促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運輸管理效率。建設*運輸信息網站,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積極推廣應用以“運政在線”為核心的運政管理信息系統。鼓勵應用衛星定位系統、地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化、網絡化車輛調度,對車輛運輸安全進行實時監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全部安裝PS或行車記錄儀;*年底,中長途客運車輛、旅游車輛全部安裝PS;*年底,重型貨運車組安裝PS或行車記錄儀比率達到80%。充分利用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的平臺,將貨物運輸公共信息網列入主樞紐重點建設項目,加快建立道路貨運公共信息平臺,及時全面反映貨運交易供求狀況、運力和運量需求信息,為社會個性化的運輸需求提供咨詢服務,為供需雙方提供高效公正的交易服務,提供各種、結算、協調服務和集合競價場所等,提高整個運輸行業效率,培養和完善運輸市場機制,實現運輸市場科學管理。
21.完善信息服務體系,提高信息服務效能。加快聯網售票進程。實現全市二級以上客運全省聯網售票,實現站間互售、社會代售、個性化選購、網絡訂售相結合的公路長途票務服務新模式,積極推廣應用“區域道路客運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和完善道路客運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全面提高客運質量和效益。完善“6520”網絡系統。拓展咨詢服務功能,實現“投訴工作信息化、處理流程規范化、反饋結果及時化”,滿足24小時咨詢、投訴、查詢的需求;通過計算機網絡將多媒體舉報信息傳遞到相關部門或人員,規范投訴案件的受理、呈批、督辦、存檔、反饋等各個環節,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推進投訴服務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立道路運輸應急指揮系統。更新現代化裝備,建立必要的指揮調度系統,提高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設立應急保障基金,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應急保障體系。
五、切實加強對道路運輸業發展的組織管理
22.建立領導機構,落實發展責任。道路運輸業發展事關經濟發展全局,事關群眾利益,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道路運輸業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政府成立運輸業發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交通、發改、財政、公安、建設、市政、國土、規劃、工商、物價、行政執法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調,按照各自職責,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良好的發展環境。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牽頭,各有關部門組成的領導與協調小組,形成合力,共同加快道路運輸業發展。
23.加強運輸產業政策研究,積極提供政策保障。加強客運、貨運、維修、駕培等市場調研,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原則,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引導企業做大做強。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政策,積極推進運輸業服務標準化,完善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嚴格執行運輸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收費標準有幅度的,原則上按下限收費。每年按照規費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道路運輸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交通、財政部門加強資金管理,實行??顚S谩=⑼话l性事件、重大節假日等公益性專項運輸車輛應急保障資金,專款專用。鼓勵各地以市場化為導向,積極吸引民資、外資參與客貨運站場等道路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站場建設項目優先列入各地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及時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并在國家法規允許范圍內采取降低征地費標準、以土地作價入股、企業舊站資產置換等方式確保土地使用。涉及農用地轉用的,農用地轉用指標可在交通建設用地指標中統籌考慮,土地使用權可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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