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現狀范文

時間:2023-08-09 17:42:1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現狀,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現狀

篇1

第一部分理論框架

一、選題與定義

一位學者曾經斷言,“中國的問題仍然主要是農村的問題。中國社會的現代化的最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農村社會的現代化。因此,一個真正關心中國人喜怒哀樂的人就不能不關心中國最基層社會的人的生活?!奔词鼓切┌雅d趣投向城市、投向“正規軍”法律服務、投向標準化或目標性司法程序建構的人,也無法否認研究中國基層法律服務的現狀與改革在研究整個中國司法問題所具有的特別意義?;鶎由鐣突鶎诱钦麄€中國社會和整個國家的地基,對于基層社會的治理一直是中國政府治理策略(社會綜合治理)的重點之一,基層司法構成我國司法制度的基礎和主體(法律規定基層法院以及作為其組成部分的人民法庭管轄除法律法令另有規定以外的所有一審案件)。在司法專業化與司法民眾化的沖突/雙重困境中以及強大的訴訟積案壓力下,尋求建立為當事人提供充分、適當、可供選擇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為簡單、小額的案件提供低廉、快捷的法律服務,亦即“獲得正義”(accesstojustice)是當代世界普遍面臨的重大課題。在中國這種城鄉差異、地區差異巨大并且不斷增大卻又實行單一制政府結構形式的大國,如何為占中國人口主要成分的基層老百姓特別是廣大農民提供符合其經濟、文化層次需求的有效的法律服務,一方面直接關系到基層糾紛的解決和基層社會的穩定,另一方面也將影響到作為“標準模式”的民事訴訟結構是否能夠在我國社會里找到確實適合的土壤、并真正地扎下根來這一重大問題,并最終影響中國在尚未全面實現現代化的階段面臨后現代社會的沖擊能否作出適時適當的回應。

本課題所指的“基層”是以中國行政和司法建制為標準,指縣級層次上的縣(市、區),以及它們的行政下級(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司法派出機構(派出法庭)所轄的區域;本課題所稱的“法律服務”是指訴訟、辦理非訟法律事務、調解糾紛、協助辦理公證和見證、解答法律咨詢,以及幫助書寫法律文書,等等;本課題所考察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是指設在鄉鎮(街辦)主要為本轄區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的組織。限于本課題的具體目的性和政策指向性,我們選取了在中國基層社會占據重要市場、目前正面臨著或存或廢或發展或衰敗命運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為窗口,以考察和評價這個特殊群體為基層老百姓所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務為切入點,觀察其在我國整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中的角色,同時通過考察在其沿革和演進過程中,與之構成職能交叉、隸屬或管理、或競爭關系的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所)、國家司法機關(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性法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從而透視我國整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的現狀和走向。這種定位的現實根據是,官方文字資料分析和實證考察結果都表明,中國基層至今為止并未明確或完全區分“司法”職能(及其主體)與行政職能(及其主體)、政府救濟與社會自治性救濟,而基層法律服務所與上述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之間更是存在著剪不斷理還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糾結關系。

二、方法與路徑

在課題給定的一年期限內,我們選擇以全國性文獻調查為基礎,對幾個有代表性的考察點進行解剖,以大致掌握法律服務所的發展脈絡及其在所在地區的整個法律服務體系(包括基層法院、人民調解、仲裁、律師、公證等)中的位置,最后綜合運用不同路徑獲得的信息,使之相互印證而獲得完整結論:

篇2

我國農村糾紛及其解決的現狀

村落擁有固定邊界,村落人口、經濟結構甚至風土人情都會呈現出閉合性特征,所發生的糾紛通常屬于日常接觸碰撞導致的爭執,其解決途徑一般為宗族、家族調解。隨著改革開放而引起的經濟利益、觀念文化、社會結構的變遷已漸漸對農村形成愈來愈深刻的影響,農村糾紛類型日益復雜,傳統的解決手段已不足以應對現實需求。

(一)農村糾紛的類型

從農村社會形態變遷的角度分析村莊內部糾紛類型則可以分為接觸性糾紛和侵害性糾紛,二者發生的原因不同,適用的解紛規則和解紛方式也不一樣。

1.日漸減少的接觸性糾紛。所謂接觸型糾紛,即因摩擦和芥蒂而起,不涉及重大的傷害、財產和侵權紛爭,人們因為日常生活中緊密的接觸和互助合作而發生摩擦。接觸型糾紛在缺少私人性空間隔離的時期比較頻繁,八九十年代的接觸型糾紛一般發生在互助與合作領域。接觸性糾紛所體現的是人們日常交往的頻度和廣度,是熟人社會正常且正當的現象。比如婆媳關系、兄弟關系,他們住在一個屋檐底下,交往太頻繁了,即使分家也有矛盾產生。這種關系下人們的交往需要一套適合緊密熟人圈的規則體系來規范和救濟因密集交往帶來的接觸性糾紛,這一套規則體系以基本的倫理道德而非法律作為規訓的載體。②近些年來,隨著青壯年常年外出打工或經商,農村接觸性糾紛仍在減少之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村莊中自己人的“外化”和熟人社會的“陌生化”,這兩“化”導致的結果首先是村民相互間交往的頻率、深度和廣度都減弱,交往少了,接觸就少了,接觸性糾紛能夠產生的源頭被堵死,這類糾紛也就慢慢變少。

2.不斷增多的侵害型糾紛。侵害型糾紛是對他人名譽或財產的侵害而導致的村莊糾紛。這類糾紛一般發生在熟人社會的不同姓氏家庭之間,是“外人”對“自己人”的侵害。侵害型糾紛在一個緊密的熟人社會一般較為少見,在時期則幾乎沒有,這與私人占有財產較少有關,而在八九十年代雖然個體性的東西增多但因為熟人社會尚未“陌生化”,侵害型行為一般不為共同體的共識、規范和倫理所容忍,人們在無法逃離村莊本身的時候不會輕易做出違背村莊集體情感或冒遭受社區性懲罰的風險而對他人進行侵害。因此,在這段時期侵害型糾紛較少發生。[3]今天,整個村莊層面上,熟人之間出現“陌生化”,其交往規則也相應地變化,人們之間的關聯不再是通過“人情”來維系和強化,而是通過現實的利益紐帶關聯起來。為了蠅頭小利而兄弟相殘、叔侄反目的事例毫不鮮見,村莊共同體性質趨于瓦解。正是在這個村莊人際關系和交往規則大變遷的背景下,侵害性糾紛在八九十年代呈現出突飛猛長的趨勢。繼取消農業稅之后,大量國家資源投入農村,形成更多的利益機會,在獲取相關利益的過程中人與人之間的爭斗更為顯性和功利化。

(二)農村糾紛的解決方式

1.罵街。罵街是熟人社會特有的現象,屬于比較典型的接觸性糾紛的解決方式。罵街人與對方當事人不直接接觸,而是向村莊的其他成員或在村莊的公共空間散發、發泄自己的不滿,將過錯歸結于對方并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達到丑化對方、美化自己的目的。這樣的糾紛并不牽涉當事人多大的利害關系,主要是個“面子”和情緒問題,一般人的勸說就能夠將事態穩住。[3]大部分鄉村特別是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地方仍然存在村民認同與行動的單位———小親族,村民相互之間還存在比較高的交往頻度,因此罵街現象雖比九十年代前減少,但仍會是解決某些類型糾紛的有效手段。例如,田里蔬果被人偷摘,或者家畜毀壞莊稼而被人毒死的,苦主不會善罷甘休、自認倒霉,常常會在村落的公共空間咒罵,甚至到他所懷疑的村民住處附近一路罵過去,其他人也會對他的損失報以同情,對其咒罵的各種難聽的話保持容忍,甚至圍觀消遣、變相鼓勵。

2.詛咒(賭咒)、發誓。農村有一種比較特殊的解紛方式是詛咒(賭咒)、發誓,即當一些糾紛發生時,一方或雙方只要通過詛咒(賭咒)、發誓,糾紛就自然化解或了結。[4]詛咒(賭咒)、發誓同樣適用于熟人社會中糾紛的解決,它們自身的一元文化特質和共同心理基礎使其更具人性。對于那些只有當事者一方或者知曉事由,不涉及其他第三個知情人的糾紛,常常訴諸此種方式。由于熟人社會文化一元性已經有所瓦解,這種方式的有效性也已受到挑戰。

3.協商。當事者自行接觸化解糾紛的現象相對較少,一般是適用于很微小的爭執,所以第三人幫助和解的情形就較常發生了。第三人通常是一方的親戚朋友,受當事人所托去和對方進行交涉。例如,在村落里或者跨村發生的機動車傷害案,肇事方往往會想方設法通過親戚朋友關系尋找能與對方說得上話、辦事能力強的人去進行協商,希望獲得對方諒解,少支付一些賠償費用。

4.村莊原生精英調解。很多農村地區比較普遍以“門頭”、“門子”為人們的基本認同和行動單位。門子往往以五服內的兄弟、堂兄弟關系為基礎,其規模一般在十余戶至數十戶,少則幾十人,多則幾百人。在門子內部,人們往往都認為彼此是“一家人”,而且都有一兩個公認的權威。①權威人物在調處門子內部糾紛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20世紀90年代以后,他們的話語權威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挑戰,也就越來越少介入到家庭及鄰里矛盾的解決中。

5.村組干部調解。村組干部屬于體制內權威,不少村莊糾紛調解工作主要由村組干部擔當,糾紛解決成為村組的主要工作之一,特別是地界糾紛、建房糾紛等小親族內部不易消化的糾紛,村民會直接找村組干部進行解決。在一些小親族不發達或者業已衰落的村莊,贍養糾紛、兄弟矛盾、夫妻吵架、鄰里相罵等也都由村組干部調解。實際上真正介入糾紛解決的往往只是村民小組組長或者屬于某個村民小組的村委干部,因為所謂“熟人社會”的狀態主要是在村民小組這個層面,所以只有村民小組內部的干部才可能對每家每戶、每個村民的情況了如指掌,調解糾紛的時候才會真正洞察糾紛的原始起因以及癥結所在,才會充分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化解矛盾,甚至適時地對當事人打罵也會有助于息火罷憤。近幾年村組干部調解糾紛數量減少,這里有農村傳統性糾紛減少的原因,但還有以下因素不容忽視:一是村組干部缺乏治理矛盾糾紛的動力。取消農業稅后,村干部關心的是上級任務能否完成,而不愿意關心村組里糾紛解決等與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事務。另外,村組干部的待遇水平總體上偏低,遠遠不及外出打工者收入高,不少村組干部也出外打工,沒有心思和時間調解糾紛;二是村組干部缺乏解決糾紛所必備的資源。村組干部沒有權力資源,解決糾紛只能依據情理斡旋和勸說,這對那些有過出外務工經歷、見多識廣的村民起效甚微。

6.鄉鎮調解和司法途徑。鄉鎮調解和司法途徑被糾紛當事人援引的幾率相當低。就鄉鎮調解而言,雖然鄉鎮調解并無強制性,但在普通村民眼中,已經大致和打官司可以同日而語了,再加上距離較遠,因此一般不會去鄉鎮要求解決。而且凡去申請鄉鎮調解者,往往是村內干部沒能解決的糾紛,鄉鎮調解時還是會請村組干部協助,或者壓回村內解決,這樣不利于該當事人與村干部以后相處。盡管在大多數村民眼中,國家司法機構具有重要的位置,但他們對司法部門的印象是模糊的,常常對法院、派出所、司法所等不加區分,而且很少村民能準確指出當地最近的法庭所在地,不少村莊的訴訟適用率長久地保持零的紀錄。其實通過政府多年的普法活動,以及由于電視媒體的宣傳和其他間接的渠道,老百姓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現代的法律知識。但首先法庭和村子的空間距離一般較遠,利用起來不太方便;其次,法庭解決糾紛要收取訴訟費,這對尚不富裕的村民而言也是不小的障礙;最后還有心理上的距離,村民對司法資源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存在較多的懷疑,認為錢和關系主宰了以上糾紛解決機構,因此沒人沒錢的就不要打官司。而且打官司撕破面子,導致長久關系徹底決裂,將直接影響未來的潛在利益。有些地方的村民開始“親近”司法救濟的公力手段,但這種“親近”卻并非出于對司法救濟效果的認可或者對司法權威的信仰,更多的是出于功利性初衷將訴訟作為糾紛解決的一條“后路”,因為訴訟產生的法律裁判能夠賦予他們在其他村民、村干部和鄉鎮政府面前更大的話語權。

(三)我國農村糾紛解決現狀的綜合評價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不同地區的農村糾紛解決盡管倚重點有所區別,但總體而言,村民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糾紛,多數能夠通過村莊內部解決機制“自治”化解,國家力量的介入只是常規手段的例外情形。有些村莊糾紛(主要是侵害型糾紛)找不到任何一種有效的解決辦法,處于無救濟狀態,如果糾紛涉及利益較大,制度外資源解決不了,正式制度資源昂貴而難以賦用,村民可選擇的通常還有兩條路:一是暫時吃虧隱忍,期待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再算舊賬;二是上訪,通過向上級申訴使糾紛得以解決,但這是一條漫長艱辛且充滿著太多未知數的道路,上訪人必須具備堅強的、百折不撓的意志和勇氣。有些糾紛甚至有地方小混混介入解決,雖然這種情形還不是很多,但它打破了村莊原有的平衡,更嚴重的是它強烈沖擊了原有熟人社會的治理邏輯,彰顯出一個陌生人社會且過于依賴橫暴力量的叢林邏輯,其潛在的影響是十分惡劣和深遠的。我國農村在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已經由熟人社會走向了半熟人社會,原先具有自治功能的村落共同體已趨于瓦解。改革開放以后,國家權力從一定程度上退出了農村社會,民間宗法禮俗雖有回潮苗頭卻并沒有復生。取消農業稅之后,基層政府注意力由農村、農業轉移到招商引資、小城鎮建設,村一級消極配合完成基層政府的工作,由此也失去了為村子謀取福利的有效手段和權威資源,失去了本有的整合村內資源、聚攏人心的力量。很多時候,村民是游散的個體,是沉默的大多數,他們不知道誰是自己的利益代表。[5]今天,作為農業大國的我們尚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漫長旅途,這將繼續促進農村社會加速轉型,其影響之深刻可謂是“千年未有之變局”,鄉村本有的共同體性質將進一步被拆解,農民也將進一步原子化,侵害型糾紛還會持續增加,發生糾紛后向誰求助、如何解決,都將進一步成為問題,而分散的社會并不能產生有權威的糾紛解決機構,即使法院處理的糾紛也又可能引發涉訴。

我國農村糾紛的自治性解決———理念與框架

(一)農村社會加強自治性組織建設的必然性

我國正逐步從國家本位向社會本位和權利本位轉變、從依靠暴力強制的管理型社會向依靠社會各種力量協調治理的自治型社會轉變的趨勢。農村社會應當建立新型社會自治組織,這種自治體系以服務為內容,治理主體與治理客體之間會發生經常性的易位,也就是治理者與被治理者之間的界限已經被打破,每一個人都是服務者,同時每一個人又都是服務的接受者,即“人人為人人服務”,[6]是一種凝聚力非常強、可以作為內部成員歸依處的共同體。從糾紛解決的角度而言,農村社會也需要加強自治組織建設:第一,有效預防和解決村內糾紛需要農村基層社會自組織化。自治性共同體內部具有很強的自我消化糾紛的能力。在共同體內部,成員間相互交往的方面很多,并且所有人都會預期這些互動會持續到未來。成員之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只是其全面交織的持續關系中的一根線。只要總賬目是平衡的,那么無論哪一方都無需關心有哪些具體賬目還不平衡。這樣的賬目記在每一位成員的心中,如果一位成員因為另一位成員而受了輕微損失,他可能會作出聲明,但未必會要求賠償,因為未來的交往會提供足夠的機會來償還舊賬,兩賬抵消,雙方都會比較滿意,所以自治性共同體對于成員間的糾紛具有很強的“自凈”功能,生活于其中的成員也會擁有更多的和平與安寧。①第二,有效解決“涉外”糾紛需要村民擁有可以歸屬依賴的自治性組織。對于涉及共同體成員與外人之間的糾紛,共同體會成為其成員強大的后盾和利益代表,增強其交涉和談判實力。當前村民日益呈現出原子化趨勢,他們對村落缺乏認同感和歸依感,特別是當他們遭遇外來侵害時更會感到求助無門,請社會混混幫忙還可能遺留后患,因此落單的農民急需組織起來重獲力量。第三,農村重建自治組織具有先天優勢。健康良好的社群生活是人類的天然需求,農村重建自治性組織更有其天然優勢:其一,村落固有其邊界,盡管現在村落邊界在不斷地開放,但成員們尋根究底都是同宗同族、沾親帶故、世代相依的“自己人”。其二,村莊已有其豐富的內生性規范。很多田野調查證實,中國絕大多數村莊都處在“法律的不毛之地”,人們主要通過村莊的內生性規范和內生機制來解決生活中的大多數爭議,盡管對村民來說,這些內生性規范常常是習以為常、熟視無睹而未加闡明的。[7]

(二)我國農村糾紛自治性解決的理念培育

1.法治理念。加強農村基層社會法治理念意識的培育是自治性糾紛解決機制重建的前提。法治國家的面相是,從政府、組織到個人,都自覺以法律為言行之規矩,違法則要接受相應的懲罰性后果。傳統農民距離國家正式法律比較遙遠,農村生活秩序主要靠區域風俗習慣得以維持。工業化、城鎮化發展將會打破傳統生活方式,原有的習慣規則隨之會逐漸失去效用。及時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培養信法、守法的公民素質十分迫切,否則極易蛻變為叢林邏輯下的“黑色”解決。

2.契約精神。契約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也是市場經濟得以迅猛發展的制度和精神基礎。農村糾紛的自治性解決機制沒有國家強制力的介入,本質上是當事者的自行協商或者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討價還價,達成協議(即契約)、自主解決,其有效運行的基礎在于包容、尊重與合作,這需要培養現代契約精神。首先,現代契約精神彰顯自由和平等,如果沒有意志自由或者缺乏法律上的平等,締結契約就會演變成強迫、壓制,就會成為一方變相剝奪另一方利益的行為;其次,現代契約精神內在地要求締約人誠實守信,從契約的締結到契約生效、履行,都必須以各方當事人的忠實信守自己的承諾為先決條件,“契約即立約人之間的法律”;最后,現代契約精神還充分體現了現代法律的權利性特征,強調把當事人的利益追求置于首位,契約相對人必須恪守自己的承諾,盡力配合對方利益的事項,其他社會主體同樣要尊重當事人的契約利益追求。契約精神以上三個方面的內容一定程度上在當今農村有所缺失,而缺乏契約精神,自治性解決糾紛就失去建立的基礎,國家司法制度運作的有效性也無法保障。

(三)我國農村糾紛自治性解決機制的框架設想

篇3

關鍵詞:農村水利;建設管理;機制;莆田市

農村水利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抓手。長期以來,福建省莆田市農村水利建設管理堅持貼近民生、貼近基層、貼近實際,在改善廣大農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促進糧食連續增產、農民持續增收、農村和諧穩定上作出積極貢獻。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莆田市主動對接國家資金投向,謀劃生成項目,爭取上級資金的支持,加快推進全市農村水利建設管理工作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善城鄉人居環境,逐步實現“百姓富、生態美”。

一、莆田市農村水利概況

莆田市農村水利建設以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為主,以市級、縣區財政配套為輔。在2012年水利普查中,全市共建成?。?)型以上水庫219座,總庫容5.4億m3;建成塘壩6472座,其中大型水庫2座、中型水庫8座;建成引水工程1482處,引水規模99.46m3/s;建成提水工程1640處,提水規模14.87m3/s,年供水量16.8億m3;建成堤防554.4km(海堤274.8km、江堤279.6km),保護耕地50多萬畝(1畝=1/15hm2,下同);建成灌區工程922個,灌溉總面積78.51萬畝,設計灌溉面積2000畝以上灌區37個。“十二五”期間,農村水利迎來難得發展機遇,全市農村水利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民生水利統籌發展。一是農村飲水安全全面提升。按照“鞏固成果、提升水平,注重質量、確保安全”總要求,在基本實現“村村通、戶戶用”基礎上,統籌使用上級補助資金,統一規劃自來水廠,合理布設供水管網,由市水務集團集中建設整合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市共完成投資9.5億元,保證了120.1萬群眾飲水安全,超額完成43.9%。建成東圳水庫分層取水、湄洲島跨海供水第二通道等工程,重組整合國有、集體水廠12家,涉及人員1000多人、資金20多億元。二是農田水利建設有效加強。投資3.07億元完成涵江區、仙游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和秀嶼區、荔城區、城廂區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各年度任務;投資1.97億元建成秀嶼區初級水利化縣和東圳灌區、萩蘆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投資0.3億元建成山地水利示范片13片、面上項目106個;發展節水灌溉面積30萬畝,改造中低產田2.1萬畝,新增除澇面積3.2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6萬畝。三是水工程全面加固。投資4.95億元完成加固31座?。?)型水庫、150座?。?)型水庫、200座山塘;投資3.43億元完成新一輪海堤強化加固一至五期工程共42條61.68km。四是水土流失生態治理。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49個;編制全市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規劃,在書峰、社硎等9個鄉鎮重點治理水土流失和綜合治理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完成投資0.48億元,治理面積達12.1萬畝。五是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推進。投資4.94億元,完成列入全國規劃的21條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長達98km;正在推進荔城區中小河流重點縣11個項目區的河道水系連通整治項目,總長為25.5km。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①農村飲水安全水平有待鞏固提升。雖然莆田市的飲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群眾飲水衛生安全意識薄弱、建設標準不高、水源保證率不高、供水入戶率未達到100%、市水務集團對民營水廠整合進展不力、相關縣區重視不夠等問題。②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快。雖然全市大中型灌區進行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但大部分農田水利工程運行時間長,設施老化,帶病運行,部分渠堤邊坡不穩定,渠道滲漏嚴重。特別是灌區末級渠系問題尤為突出,末級渠系大多數為基層社隊自建自管的土渠,渠道后續投入不足,部分已襯砌渠段管護投入不足,破損滲漏嚴重,造成渠尾無水灌溉,部分地方出現毀渠棄灌現象,灌溉水利用效率不高,水資源浪費嚴重。③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重建輕管現象長期存在,建后運行管護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大部分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產權界定不清,產權和責任主體不明確,導致部分工程使用壽命和使用效率大幅度降低。農民真正參與公益性強的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管護的積極性并不高,工程運行管理和維護責任難以真正落實,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后的效益難以發揮。④農村水利投入有待進一步加大。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薄弱,其根本在于投入不足和投資結構不合理。農業生產效益比較低,直接影響了一些地方政府投入農村水利的積極性。水利、農業、國土資源、農業綜合開發、扶貧和移民等部門未能統籌安排水利、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土地整理等項目中的農田水利建設,且市、縣區財政投入不足,影響項目建設進度;社會資金不愿投入,融資難;群眾投工投勞不足,缺乏熱情。特別是工程建后管護配套資金落實不到位,直接影響到工程效益的發揮。⑤基層水利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全市雖然設置基層水利工作站42個,落實編制137人,在崗人數116人,但是基層水利工作站大多以鄉鎮管理為主,人員關系移交鄉鎮管理,水利部門對水利工作站只是業務指導的關系,這種分散分割的管理模式帶來了人員難以調配、職能難以發揮、人才難以留住、隊伍難以管理等諸多弊端。同時,已建農民用水戶協會大都掛靠在村委會,缺少運行經費,影響了工作的積極性。

三、對策與建議

農村水利工程數量多、分布廣,建設管理難度大,當前又是水利基礎建設的大好機遇,農村水利建設呈現出持續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因此必須建立一套良好的投入、管理、運行機制,健全項目建設管理程序和監督體制,提高農村水利建設管理水平,使水利工程能夠長期發揮效益。

1.2016—2018年加快農村水利工程建設

①建設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保障供水安全。按照水源相連、管網相通、布局合理、水質安全、管理科學的要求,大力實施農村飲水鞏固提升工程38個,解決飲水安全提質增效升級的農村人口數128萬人,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98%,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達90%,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和加強水源地保護,基本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農村供水城市化。全面建成市第三水廠、媽祖城水廠、埭頭水廠及配套管網、南日島供水第二通道、湄洲島供水第一通道修復等供水工程;全面改造、升級、聯網供水管網500km,覆蓋全市沿海、平原、海島鄉村;山區分散式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備、使用和運行管理水質凈化和消毒設施設備。②建設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工程,服務農業發展。堅持集中連片綜合治理原則,加快秀嶼區、荔城區、城廂區中央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改善灌溉面積16萬畝,新增有效灌溉面積2萬畝,全面實施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加強灌區末級渠系建設和田間工程配套,建設20個現代中、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灌溉面積6萬畝,農田高效節水灌溉面積4萬畝,山地水利設施100片2萬畝,促進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基本解決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問題。③建設農村河塘綜合整治工程,改善人居環境。堅持山水林田路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加快推進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全面推進農村河塘綜合整治170km,綜合治理9個鄉鎮水土流失面積27km2,建成水土保持生態村3個,建設重要水源地生態清潔小流域,全面改善農村水環境,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岸綠、安全、生態”。④建設防洪排澇保安工程,確保安全運行。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分片實施的原則,加快木蘭溪全線105km干流及主要支流綜合整治,建設集擋潮、蓄淡、生態于一體的寧海閘工程,改善木蘭溪主城區河段水環境;加快建設萩蘆溪防洪治理工程;建設玉湖、東陽湖、木蘭湖、江東湖等滯洪區和石門澳、石象、前海、東吳園區、媽祖城等沿海防洪排澇滯洪區;完成東圳、東方紅等水庫除險加固任務;新建和加固媽祖城、巖下、赤岐、東林等海堤23條58.35km;建設大東溪、院里溪等2個山洪溝治理項目8.5km,全面實現海堤、水閘、水庫達標建設和安全運行,建設農村水利信息化系統,基本建立防洪減災工程體系。

2.健全完善農村水利管理制度

市、縣區、鄉鎮政府應樹立“建管并重”意識,在加快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水利管理制度,切實做到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清、責任明、管護實,著力解決水利工程管理“最后一公里”的問題,確保每一處農村水利工程都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長受益。要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政府主體責任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嚴格跟蹤問效,切實強化責任制的剛性約束。要建立健全“河長制”,切實落實河長、河段長牽頭管水職責,建立河道保護管理機制,成立專門巡河督導組織,做到管理范圍、職責、內容、資金、監管“全覆蓋”,確保責任到人、有水必管、不留死角。要落實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主體,全面提升全市鄉鎮水利工作站服務能力,加快培育、發展和指導農民用水戶協會,嚴格用水計劃,落實農村飲水工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管護措施,全面推進依法管水。要探索管護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專業化集中管理、物業化打包管理、企業化經營管理等多種管護模式。要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大力發展滴灌、微噴、滲灌、噴灌等現代化的節水灌溉技術。

3.探索多措并舉的農村水利投入機制

莆田市要有效利用國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機會,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市場推動、社會參與的多元化和多形式投入機制。落實農村水利財政投入主體責任,每年從土地出讓收益提取10%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縣(區)財政配套1000萬元,專項用于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和管理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經濟杠桿和引導作用,帶動村集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民用水者協會、種田大戶及農戶等投入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落實管護經費,通過農民自籌、農業水費由縣區財政直接補貼支付和爭取上級專項管護資金等方式,保障基層水利管護巡查人員的薪酬;通過爭取上級專項資金補助用以在日常運行管理中對發現問題進行維修、加固等。要利用中央實行量化貨幣寬松政策支持水利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信貸融資;采取購買服務、探索PPP等籌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管護和運營。要加強資金監管,杜絕挪用、截留資金等行為,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確保農村水利資金規范科學管理、合理高效使用。

4.創新機制深化農村水利改革

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水利工作,把農村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深化改革作為水利發展的新動力,填平農村水利“最后一公里”的溝溝坎坎。①下放管理權限。除因建設跨流域、跨區域涉水工程或需上升國家、省級立項,確需由市級審批外,農村飲水安全、水庫和海堤除險加固、農電技改、水土保持等水行政審批事項能下則下,下放由縣區負責審批,市級加強監管服務。②整合涉水資金。市、縣區政府要整合發展改革、財政、水利、農業、國土資源、農業綜合開發、扶貧和移民等部門資金,按照農田水利規劃,統籌安排水利、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土地整理等項目中的農田水利建設,因地制宜地集中連片推進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③簡化前期手續。對投資規模較小或技術要求簡單的水利項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合并審批。對列入部、省級工程建設專項規劃的農田水利項目,直接審批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未涉及新增用地(用林、用海)報批的,由項目主管部門審定工程建設方案后,直接設計、施工。對于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下、技術要求簡單的農田水利項目,可由項目業主直接編制施工圖和工程預算,在相關行業審查同意后報發改及行業主管部門備案,作為控制投資概算的依據。對水利工程除險加固、更新改造等建設中不涉及新增用地的,不辦理土地、規劃、環評等審批手續,改為事后監管(備案)。④統一委托設計??h(區)水務局可成立項目公司作為項目前期業主,按海堤、水閘、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鄉村河道治理等分類別,以縣區為單位,統一招標投標選擇設計單位,一攬子委托項目可研、初步、施工圖等設計,縮短前期工作時間。⑤改進審批服務。在保障補償資金到位基礎上,供水管道建設涉及臨時用地的不需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工程實施后盡快恢復原貌。對于配水管網施工需要橫穿公路等破路的,項目業主要制定施工方案,減少交通影響,有關部門應予以支持協助,并依法免收有關費用。⑥加快水價改革。實施灌區農業灌溉水費財政補貼政策,完善灌區管護費用財政轉移支付,市、縣區財政各承擔一半,解決農業灌溉水費征收難、到位率低以及水管單位管養經費短缺等問題。推進原水價格保本提價,建立水價聯動調節機制,市水務集團、各水管單位配合全面梳理供水運行情況和價格成本情況,制定提價方案,建立穩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投入機制。

5.建立健全農村基層水利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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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很多高校后組織學生觀看“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報告會,希望通過這個報告會,鼓勵更多大學生參與到基層服務當中,為鄉村發展做貢獻。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0向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心得體會最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0向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心得體會一暑假期間,我參加了大學生基層實踐活動。我們去的崔家鄉并不算是經濟落后的鄉鎮,對于我來說,自身本是農家孩子,崔家鄉的食宿環境已經相當好,并說不上是吃苦。這也就告訴我,此次的下鄉掛職鍛煉,最主要目的并不在于體驗農家生活,發揚吃苦耐勞精神。更重要的目的在于以下三點:

第一、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閱歷,收獲友誼,感受有別于校園的社會多元化生活。

此次崔家鄉是我們走出校門,了解國情、增長才干,提高綜合素質的平臺。對于我來說,接觸到的人、做過的事、看到的領導作風,感受到的社會交往復雜多變與校園里都有著巨大的差別,我們必須調整好心態,適應基層環境,感受不一樣的生活狀態。通過這樣的實踐鍛煉,我們能夠提前接觸社會、了解社會,為將來步入社會、服務社會打基礎、累經驗。

第二、學習、熟悉政府機構工作流程,結合專業技能盡己所能、不計報酬、深入基層、服務群眾。

在辦公室工作過程中,我明顯感覺到自己所學書本知識與實際運用相聯系的困難,同時也體會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知識掌握的不夠扎實,缺乏廣度和深度。在劉姐的指導下,一些方面工作能力得到相對提高。在下鄉與老百姓溝通的時候,才知道自己缺乏經驗,認識問題不夠全面。但是,在科技文化理論知識方面,就需要我們大學生發揮自身優勢,結合自己專業所學,從農業和農民的實際出發,著重傳播先進文化,宣傳“115520循環經濟”模式,從促進國家政策落到實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在唐委員帶領下,進入企業,感受工廠在支持“115510工程”下進行循環經濟生產的流程和方式,也走入農戶,體察民情,了解民意,宣傳“115510工程”循環經濟工作,將國家鼓勵農業循環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宣傳到位。

第三,培養當代大學生責任意識,畢業后更好地投身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道路。

要想了解國情,必須下基層。通過此次實踐,我對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成就有了更充分的認識,親身感受到了現實國情和改革開放帶來的農村巨變。同時,認識到一位有積極性、責任感、創造性的領導對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所起的頂梁柱作用。也就是說,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的最根本之計仍在于國家教育水平的提高和鼓勵有文化、有能力的當代大學生深入基層。

在崔家鄉的這段日子,我更加端正了自己的人生觀,明白了自己所要擔當的社會責任感。在日后,我會更加珍惜學習時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識,并不斷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能力,為今后更好地服務于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2020向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心得體會二__年春,我懷揣著夢想和希望,打點好行裝,作為新一屆選調生來到;轉眼間,作為選調生來到這里已經將近一年的時間了,在這一年里面我收獲了很多:

還記得第一次驅車百里沿著黃河大堤來到木李的時候,我的心情多少有些糾結,這兒的偏遠和閉塞超出我的預料,遠離了城市的浮華和喧囂,沒有了車水馬龍和燈紅酒綠,只有一條望不到頭的馬路,煙塵漫漫,崎嶇不平,靜靜地伸向遠處,我告訴自己,這里就是我要扎根的地方。單位的領導在介紹過基本情況后,語重心長的對我說:“基層的條件差,生活苦,任務重,正缺乏你們這樣高學歷、有朝氣、能吃苦的年輕人,希望你能發揮自己的才能為這里的群眾做一點事情?!鳖I導的話,是希望,是鼓勵,更是鞭策和要求。聽完這些話,我釋然了,當時我暗下決心,我要把自己的青春和學識全部獻給這片土地。

想當初剛考取選調生的時候,曾聽很多人都說選調生就是下基層鍍金,很少有能吃得了苦扎根基層的。我覺得這是一種誤解,從來到這里的第一天起,我就要用自己的行動駁斥這些錯誤的觀點。在木李的這一年里,我吃過苦,流過汗,下過村,入過戶,排解過糾紛,參加過換屆,幾乎跑遍這里的每一片土地。我很自豪,也很慶幸,這一年來我的收獲是坐在城里的辦公室里看材料聽匯報永遠得不到的,它將為我以后的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基層確實很清苦,也沒有多少文化娛樂活動,有時工作忙幾個月都不能回家。白天頂著烈日下村入戶,躲在悶熱的宿舍里寫材料,晚上下班后人去樓空,我還要一個人忍受孤獨與寂寞,只能與蚊蟲為伴。可是生活的清貧和環境的艱苦卻并沒有讓我感覺失落,“自古英雄出煉獄,從來富貴入凡塵”,我是農村出來的孩子,我不怕吃苦。我依然每天陽光滿面的迎接黎明,精神抖擻的投入工作,因為我覺得基層的工作很重要,欲木之長,必固其根,欲流之遠,必浚其源,基層之于國家就是地基之于大廈。而對于初出茅廬的我來說,這里的土地,這里的村莊,都是鍛煉自身的熔爐和施展抱負的舞臺。

我從不去羨慕留在城里的朋友們,他們有他們的歡樂,我有我的歡樂,下村時和能村民們一起聊一聊收成,能以一己之力為來訪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看著他們露出笑容,我的心就會有一種如沐春風的感覺。如今的我已經變得成熟,變得穩重,我在這里的工作也越來越得心應手,游刃有余,我有信心在基層的舞臺上做出成績,展現選調生的風采。

我是千千萬萬深入基層第一線的選調生隊伍中的一員,我的工作和生活就是他們扎根基層的縮影。誰說我們是來基層鍍金的過客?誰說我們是百無一用的書生?正是我們這些看上去稚嫩的年輕人,懷著夢想,扎根基層,播撒智慧,收獲富足,把青春獻給基層廣大的土地。

人們都說選調生頭上有一個光環,流光溢彩,將來一定官運亨通,而我說選調生的光環,并不代表我們與眾不同,它是一代又一代選調生扎根基層、為人民服務的赤膽忠心所化,它讓我們牢記自己的使命——用知識改變貧困,用青春建設基層。你們看一看,如今的我早已沒有了剛開始時的飄飄然,經過一年的鍛煉,我和那些奮斗在第一線的選調生同志們一樣,完完全全融入了基層,一樣的笑容質樸,一樣的風塵滿面,一樣的精神抖擻,一樣的斗志高昂。我們的成長過程,就是鳳凰涅盤的過程,需要浴火重生的決心,就是大浪淘沙的過程,需要接受洗禮的勇氣,而在褪去稚氣,褪去嬌氣之后,我們將重現金色。

山東籍貴州選調生__的事跡讓我們無比自豪和驕傲,她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更是千千萬萬扎根基層的選調生的杰出代表。這位在海邊長大的姑娘,遠赴貴州山區,用青春和生命為選調生的旗幟上增添了一抹金色,這不正是當代選調生良好精神風貌和崇高思想境界的寫照么?

基層是個大舞臺,心有多大,舞臺就有多大,站在舞臺中央的我們,站在時代前列的我們,在此用自己的行動莊嚴宣誓:當代中國青年是充滿希望的一代,是值得信賴的一代,我們要以王媛媛為榜樣,到工農群眾中去,到火熱的社會實踐中去,牢記使命,勇于奉獻,把青春獻給基層,把知識獻給基層,為推動科學發展和社會大和諧貢獻自己的力量!

2020向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心得體會三__年10月8日,我拿著興寧市組織部的介紹信來到新陂鎮政府,第四批黨政班的龍華師兄接待了我并帶我到組織部及書記辦公室報到,書記將我安排在黨政辦進行一個月的調研實習。要熟悉鄉鎮工作,一個月的時間是短暫的,而對于一個仍在校的大三學生來說,初次體驗鄉鎮工作,有很多的不適應或許會讓人覺得一個月又是漫長的。驀然回首,才發現在這短暫而又漫長的一個月中發生的點點滴滴早已在我的腦海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在基層我體驗到了很多在學校未曾學過的東西,真實地感受到了基層工作的辛酸苦辣,在實踐中更進一步地認識了鄉鎮,熟悉了鄉鎮。

實習期間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在辦公室幫忙做材料,打印復印,會議室的準備,隨同辦公室的領導參與接待工作等,除此之外,我還積極地跟隨駐村領導下鄉,學習駐村領導是如何與工作在群眾第一線的村干部們溝通交流的;充分地利用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下鄉去拍攝,為新陂鎮的“五聯創”工作收集素材,并用圖像處理工具對這些素材進行加工。在這段時間里,感覺自己增長了不少見識,感觸頗多??偟膩碚f,主要有如下幾點體會。

一、事無大小,有付出才有收獲

記得剛來到鄉鎮,師兄就對我說:“年輕人就不要怕做事,更不要怕做小事,哪怕是端茶倒水掃地,只要認真做了都能學到東西,一個人如果連小事都做不好,將來怎么去擔當重任。事不要去分大小,只要有付出就會有收獲?!蔽抑斢泿熜值慕虒?,每天從辦公室打掃開始,打印、復印、傳真、接待、寫材料等,每一件事我都認認真真地去做好,雖然很瑣碎很繁忙,但是值得慶幸的是我的工作贏得了領導及同事們的信任和肯定。

二、平衡心態,寶劍鋒從磨礪出

剛接觸鄉鎮生活,或許還有許多的不適應,很多事情都是我們始料不及的,比如說鄉鎮工作的艱辛瑣碎、待遇的差強人意等。但是,只要我們平衡心態,以一顆平常心去面對個人得失,基層的磨礪將會成為我們成長過程中一筆巨大的財富,我們要時刻以梅州人頑強不屈的精神鞭策自己,“不經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只要擺正心態,始終保持理性的思考,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學會在忍耐中堅持,才能在磨礪中煉就寶劍的鋒利。

三、敢于實踐,絕知此事要躬行

在新陂鎮實習期間,我一直記著老師曾跟我們強調公文寫作的重要性,也見識到了師兄技高一籌的寫作能力,剛開始我只是坐在旁邊看著師兄寫新聞稿,歸納整理全鎮的月總結。記得有一次,組織委員問我函的格式怎樣,突然之間我不敢確定,只能上網去查查再告訴他。通過這件事之后,我深知自己的公文寫作能力還有待提高,只坐在師兄旁邊看是不行的,要敢于去實踐。于是我盡量爭取機會,從“看”到“協助”再到“獨立完成”,一步一步地去實踐。

四、堅定信念,實干方能興梅州

梅州市委組織部創辦黨政班,目的是培養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質黨政戰略后備干部,因此我們要關注的就不僅僅是自己的成長,而更應該站在發展梅州的高度去審視,堅定扎根梅州的信念,才能真正地造福梅州,振興梅州。曾聽過這么一句話:“人只要有一種信念,有所追求,就什么苦都能忍受,什么環境也能適應?!泵分菽壳暗沫h境雖然是艱苦的,但只要我們堅定信念,記住實干方能興梅州,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選調生!

2020向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心得體會四一是協調關系,適應環境的能力。相對大學校園環境而言,外面的世界確實很精彩,可也很復雜。一個長期在象牙塔中生活的大學生,剛步入社會,從學歷上來講是本科生,而從社會經驗來講只是一個小學生。當初自己就有很多想法比較單純和簡單。步入社會,進入鄉鎮機關當一名基層干部,面對的人員比較復雜,可謂魚龍混雜。在這樣的環境中,你要生存下去,就必須適應這個環境,必須要有同方面的人打交道的能力,協調好各方關系,積極為自己創造一個好的工作環境。這時,作為新同志必須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當好小學生。

二是獨當一面,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我當時到鄉政府工作時,是這個鄉有史以來第一個正規的大學本科干部。作為一個大學生,組織上高看一眼,領導高看一眼、同事高看一眼,村干部們高看一眼,工作的期望很高。工作一段時間后,就會承擔一些重要的工作。而且工作崗位的變動也會很頻繁,從我自己的工作經歷看,基本上是一年換一個工作崗位,承擔的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在工作時,不可能老是有領導帶著你,老同志幫著你,一段時間后,你必須獨立思考問題,獨立開展工作。所以,獨當一面開展工作的能力必須盡快提高。

三是能說會寫,處理日常公務的能力。作為基層干部,這是最基本也是最要緊的,你聯系一個村,一個企業,有時下鄉入企業就你一個人,主持個會議、講個話是常事,這時你必須會講。但在基層“講”有個效果的問題,基層干部群眾感興趣的是大實話,純理論的大套套沒人聽,但你在講基層干部群眾愛聽的大實話時,還要把農村政策講進去,這就要有水平。還有一個就是寫的能力,我感覺現在作為基層干部最欠缺就是這方面的能力。農村基層干部一般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比較強,但叫他把處理的事情寫下來,并且進行總結提煉,這就為難了?,F在“寫”這塊的工作,領導重視,上級重視,機關里也缺乏這方面的人才,很重要。文字組織能力好的年輕干部,在基層干部中比較容易突現出來。

四是把握心態,調整心理的能力。在基層工作中,碰到這樣哪樣的困難和委屈是經常的,這些對你的工作精神狀態肯定有影響,但不可能經常有領導和同志來關心你,同你談談心,幫你調整心態。這時,就需要自己把握好心態,及時調整好工作狀態。

2020向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心得體會五社區是政府的最基層單位,貼近群眾,直接為百姓服務。社區工作者隊伍的素質,直接影響到社區建設與管理的成效,直接關系到黨的執政根基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但是大學生到社區開展工作,引起筆者的一些思考。

一、必須認識大學生進社區的深遠意義,為開創和諧社區建設的新局面形成豐富人才儲備

街道社區作為最基層單位,更是承擔著“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繁重任務。而現有社區工作者隊伍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作方法偏舊的現狀,已很難適應飛速發展的社區工作新形勢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__區委、區政府從建設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出發,作出了百名大學生進社區的重要舉措,不僅為大學生學有所用、學有所為提供了嶄新的舞臺,更是順應了時展的客觀要求。一是加強各區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各區人才結構的需要。

尤其為了加強基層社區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基層社區的人才結構,提高基層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為社區基層充實素質比較高的人才。二是構建和諧社區的需要。社區是社會的基層單位,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社區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對社區工作者的素質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抓好和諧社區的建設,而和諧社區的建設,必須要有素質比較高的人才。黨和政府的政策迅速貫徹落實到社區,也需要素質比較高的人才。三是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的需要。引導大學生面向基層單位、基層組織就業,符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政策。招聘百名大學生進社區,一方面解決基層缺乏人才的問題,另一方面也為解決當前大學生就業困難問題,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四區“__”和長遠發展儲備人才的需要。人才戰略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21世紀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因此,必須著眼于長遠和可持續發展,不斷引進高素質人才,并且充分發揮人才的作用,為本區的二次騰飛打下堅實的人才基礎,促進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

二、必須切實加強培養和管理,為人才盡快成長創造必要條件

我們將按照“嚴格要求、放手工作、支持關心”的基本要求,全面做好受聘大學生的管理、教育、培養工作,確保受聘大學生盡快進入角色,及時適應工作,努力開創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學習上加強教育和培訓。在政治理論學習上,采取多種形式,抓好集中學習,同時要規定書目抓好他們的自學。通過堅持不懈的學習,使他們能夠不斷提升政治理論水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能夠自覺學習好、領會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升貫徹落實和實際運用各項方針政策的水平,確保把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千家萬戶;能夠自覺地增強宗旨意識,切實做到想民之所想、憂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難、辦民之所需,樹立起新時期社區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能夠全面理解、掌握和運用法律法規,不斷增強依法辦事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推動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努力實現社區工作的提檔升級。二是工作上加強使用和管理。

使用是對人才的最好的培養和尊重。在具體工作上,要針對他們的學有所長和氣質特點,安排合適的崗位,使他們能夠發揮所長,更好地貢獻聰明智慧,更好地推進工作;要針對大學生服務社會、實現人生價值的遠大抱負,有針對性地安排承擔一些艱巨繁重的工作,給他們壓擔子、壓任務,讓他們在實際工作中得到鍛煉,迅速成熟、成長起來;要注重幫助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主要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為他們提供一個寬松的工作環境。三是在生活上加強關心和愛護。這次招聘大學生,我們實行的是聘用制,首次聘期2年,期滿后雙方協商可以續聘。表現優秀的,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給予優先考慮。聘期工資待遇比較高,同時要求各街道辦事處將盡最大的努力給予關心關懷,與辦事處其他人員一樣享受同等福利待遇;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要經常與他們進行談話溝通,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工作,確保他們心情舒暢地開展各項工作。組織人事部門,通過跟蹤服務、管理和考核,幫助他們盡快成長。

三、必須做好引導工作,教育大學生在創建和諧社會實踐中實現人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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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興起的背景

從civil society的本源來看,它是一個完全源于西方的極富包容性和開放性而內涵不斷變化的概念,在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中被賦予了豐富的涵義,甚至可以說是不同的意蘊。然而,從90年代開始,大陸學界對這一概念傾注了大量的熱誠。對中國大陸的學者而言,借助于這樣一個純粹西方的概念并不僅僅是用于解決現實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來提供一個解決中國現代化發展的路徑及國家與社會關系的一種理想框架。

1.從整個世界的大環境來看,自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的公民社會理論在西方的重新復蘇為中國學術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識來源。西方公民社會理論之所以復興,其原因在于:A.從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幾乎所有的非西方國家都面臨著強大的民主化浪潮,在這股浪潮的推動下,人們重拾了對市民社會的關注。

B.前蘇聯、東歐的社會主義國家日益暴露出來的高度集權的弊端使人們開始對斯大林式的全權國家進行反思。從70年代起在東歐的一些國家自下而上的出現了聲勢浩大的爭取民主的運動,一些學者借助于市民社會的概念對表達他們的反國家主義的思想,最終釀成了90年代初的蘇聯、東歐巨變。有學者把巨變看成是市民社會復蘇的直接結果。

C.從整個西方社會來看,二戰后,隨著凱恩斯主義的失靈,福利國家的危機,也促使一部分學者呼吁限制國家的權力和活動范圍,向市民社會回歸。國家中心論開始衰落,人們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體的組織比國家更能解決所面臨的實際問題。80年代起,隨著治理和善治理論的興起,國家權力重新向社會回歸,公民社會理論家開始從政治社會學的角度對此理論展開研究。

2.中國國內狀況的政治體制改革與公民社會的復興密切相關

由于市場經濟的確立讓學者們敏銳的看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可能會促使在中國出現一個類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會的階層,并推動政治社會體制變革,從而使中國走向真正的現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這樣一個極具靈活性和挑戰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國學界看來,因為能夠作為這個古老國家的現代化進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帶有了濃郁的本土色彩。

從中國大陸的研究情況來看,公民社會理論的興起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理論介紹引入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從1992年開始到上個世紀末。90年代開始,中國正值政治社會體制轉型期。中國的政治體制正從無所不包的、社會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國家體制中轉型,從個人的淡化到個人主體自覺意識的復蘇,從分割的城鄉二元體制到變遷的城鄉結構。尤其是1992年中國經濟改革進入了市場經濟新階段,現實層面的發展需要重新確立國家與社會的關系,而作為后進國家的中國,在追趕西方的過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現代化的經驗。在這樣一種大氣候下,中國知識界在對西方理論進行甄別時,選中了公民社會這樣一個發源于西方,與資本主義的發展密切相關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復蘇的概念。

在這一階段,知識界對公民社會的討論主要圍繞現代化的進程而展開,這與公民社會這一概念的“舶來”性緊密相連。這一時期的成果,除了探討建立中國的公民社會以外,主要集中在對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評介上及對概念移植中國展開論證。(以〈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鄧正來、景躍進的〈建構中國的市民社會〉這是當代中國研究公民社會之濫觴(見鄧文)。隨后,這份刊物發表了一系列的有影響的文章,圍繞如何建構中國公民社會,及中國公民社會有無可能而展開。(出版的國家與社會論文集)

到了上個世紀末以后,隨著世界范圍內的治理與善治的興起,15大之后的政府機構的需要對中國政府的治理變革、創新制度研究也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公民社會理論的興起符合了中國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發展趨勢(見《治理的變遷》,俞可平)此階段的研究主要從政治社會學的角度對作為實體的公民社會進行實證的研究、對國家、社會之間疆域的確立、社會空間的建構及第三部門的發展展開切實的論證。二、

公民社會研究的內容

當代中國公民社會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兩個,一是建構中國的公民社會話語體系,或是說中國的公民社會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構當代中國的公民社會??梢哉f90年代以來整個的中國公民社會研究都是圍繞這兩個論域而來的。

1.市民社會的概念及其建構

要解決論題一:建構中國的公民社會,首先對中國的學者而言就面臨著一個問題,如同眾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國一樣,首先就面臨如何將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國的話語體系里?!癱ivil society”一詞在國內有著幾種不同的翻譯法,每種翻譯都體現了譯者對這個詞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會”、“市民社會”、“民間社會”等三種常見的譯名。其實,在92年以前,市民社會是一種廣義的用法,中國知識界對市民社會這一概念可謂不陌生,它來源于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無數的知識分子拜讀過“bourgeois”(關于它的詞源學背景,可以參看方朝暉《市民社會的兩個傳統極其在現代的匯合》),然而,對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會等同于資產階級社會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對同一個德文單詞有的書有的地方翻譯成市民社會,有的則譯為資產階級社會。隨著學界對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論述時學者開始比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會的譯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資產階級社會等同起來。不過,也仍然有學者遵照馬克思的經典著作的理解來談論這一含義豐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會”及其歷史地位》)。也有的僅從城市居民的狹義范圍來理解市民社會,容易在語言轉換時產生混亂。所以隨著對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會的興起,強調公民對政治生活的參與和對國家權力的監督和制約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采用這種譯法。從中國大陸的研究狀況來看,在第二階段采用這一譯名的比較普遍。而且就中國社會的實際情形來看,中國是一個擁有8、9億農民的農業大國,如果采用市民社會的術語,無形中就將廣大農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學意義上,側重的是公民權利和公民政治參與,所以在當下,這是一種較好且較為普遍的譯名。至于民間社會則是臺灣學者的譯法,這是一個中性的稱呼,為歷史學家所喜歡,在分析近代中國的民間組織時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學者認為它過于邊緣化,帶有臺灣社會發展的顯著痕跡,突出強調了官民對立和臺灣社會的那種自下而上的運動特征,是一個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備普遍性。(鄧正來 〈中國市民社會研究的研究〉)。

對Civil society的不同譯法其實就代表了學者對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實,按照哈貝馬斯的說法,人們很難給市民社會下一個清晰的定義(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從西方的傳統來看,公民社會的概念就在不斷發展變化,從古希臘最初指城邦社會,代表的是高貴、優雅、道德的文明社會是civilis(這一概念的變化見布百科全書)到近代的兩條不同的研究進路,一條洛克式的社會先于國家或外在于國家到黑格爾式的國家高于社會(查爾斯.泰勒更指出還有孟德斯鳩式的以法治為核心的進路)(這一點,鄧文、方文曾在國內著重介紹過,在國家與社會的書里也提到過)。到了當代,哈貝馬斯提出公共領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場經濟為劃分點轉到以文化領域的變化。而要建構中國自己的公民社會話語體系,就必須要對這個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對此,中國大陸的學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陸學者對公民社會的理解正如譯法的多層次一樣,在研究進程中也分為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謂二分法主要就是堅持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分離,強調市民社會是由非政治性的社會所構成,并強調市場經濟作為市民社會的主要成分。這種市民社會概念是由黑格爾提出由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階段主要則是三分法。

但前面說過,國內對市民社會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馬克思的經典著作,所以國內研究文獻為數眾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對馬克思的市民社會研究上以及與此相關的對黑格爾的市民社會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蘭西等人的市民社會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分析方法進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從唯物史觀出發,闡述了馬克思的市民社會觀點,并想發掘出馬克思市民社會觀的歷史意義。轉貼于

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時,有學者撰文指出,馬克思把“市民社會”看作是生產力發展的產物 ,是商品經濟的對應物 ,看作是置于個人和國家之間、對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調和作用的“中介體”。正是在這個意義上 ,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顯示出了重要的現代意義。 (〈 馬克思的“市民社會”思想探析--兼論“市民社會”理論的現代意義〉王巖江海學刊 2000年04期)

而在對黑格爾市民社會的研究中,把黑格爾的市民社會作為規范和標準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體性哲學模式之上,是一個倫理實體的自由概念。表現為從“家庭”經過“市民社會”到“國家”的概念各個環節的辯證發展, 體現著自由意識的發展。這一概念對于黑格爾的倫理概念及其辯證運動過程具有重要的意義。并且正是在倫理概念的運動過程中,“市民社會”表現出了深刻的辯證性質,黑格爾結合古代與現代熔于一爐的倫理實體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說是必然的。(郁建興,《黑格爾的市民社會理論》,《人文雜志 》 2000年03期)。在對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構市民社會與落后國家社會主義道路之關系問題的第一人,并探討了他與馬克思的觀點的異同之處。(《伯恩斯坦的市民社會理論與馬克思 》,郁建興 ,《 哲學研究》 1997年04期)。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從哲學的角度探討個人的市民社會觀念,更多的屬于評介性質的。在這一層次上,研究者更多關注的是對經典原著的解讀,希望重現原著對這一論題解釋的本來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討馬克思、黑格爾的市民社會理論的現代意義。他們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會的譯法,這樣,在對這一概念介定時,往往把市民社會等同與城市居民,并且把它當作一個歷史性的概念這樣一個問題,容易產生歧義。(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觀點我們可以稱為經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暉在《中國社會科學》上的兩篇文章則詳盡的從詞源學的意義上闡述了西方學者的兩種不同的市民社會觀念和兩種不同的理解趨勢,指出現代市民社會是古希臘羅馬和中世紀的自治城市社會兩種觀念的總合,既是一個“私人利益關系的總和”,又是“國家公民”的社會,在西方經歷了漫長的演變而成。

最有代表意義的則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上的文章,而匯其精華的是鄧正來的《中國市民社會研究的研究》,對當時市民社會的研究概況做了一個批判性的總結。鄧文圍繞當時市民社會的研究狀況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針對中國市民社會研究的發生學背景,指出市民社會的研究其實是在原來的知識界討論背景之外的一個全新領域并指出市民社會的研究對學界來說有兩大可以運用的資源,一是作為現代化發展的實體社會的資源;一是作為認識中國現代化發展的解釋式的資源。作為一種解釋模式,市民社會在闡釋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鄧文論述的重點,以此為出發點,鄧文分析了市民社會的中國化概念后,對中國市民社會和國家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的討論,指出中國市民社會的建構或發展的具體道路有兩段論模式和三階段三種動力滾動驅動式,中國市民社會和國家的關系應該是良性互動說。(指出“市民社會概念能否確當地適用于中國,則完全取決于具體運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人的具體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這一時期的市民社會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幾個特色:(1)

民社會既是以市場經濟甚或私有產權為基礎的,(2)市民社會的內在聯系是內生于市場經濟的平等自治的契約性關系;(3)市民社會遵循法治原則(4)市民社會奉行自治原則(5)市民社會通過公共傳媒表達其意見和在公共空間交換意見(6)市民社會內部的民主發展進程(見鄧正來《中國市民社會研究的研究》)

總言之,鄧文主要是從二分法來談論市民社會的,在這一時期的研究中,市民社會和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密切相關,人們幾乎就是想用這樣一個純粹西方的術語來找到現代化的道路,所以,這段時期的文章盡管紛繁多雜但1.脫離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圍繞現代化的進程而展開。這個可以說是自由派的觀點。

在當時,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與幾個因素有關。在90年代初的大氣候下,正值市場經濟方興,面臨的首先是經濟體制轉軌的問題。其時,被壓抑許久的社會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習慣的還是它和國家之間的關系。必須說明的是,長期以來。我們實行的其實是一種政社合一的社會,“社會”這一概念沒有獨立存在的空間。從我們出生到死亡,都是國家的、單位的附屬物,沒有獨立于國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領域,所以知識界對市民社會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認識的時候,無疑,適應當時大氣候的形式采用了國家和社會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們所知道的。當時的中國社會,談論文化傳播的公共領域還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會成為了通用的譯法,也被知識界所認可。

到了第二階段,隨著中國社會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對西方理論的進一步了解,學界逐步對三分法產生了興趣。當代西方的學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國家-經濟-市民社會來代替國家-市民社會的二分法。主張把經濟領域從市民社會中分離出去,認為市民社會主要由社會和文化領域構成?!拔覀儼咽忻裆鐣斫鉃榻洕c國家之間的社會互動領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領域(尤其是家庭)、結社的領域(尤其是志愿結社)、社會運動以及各種公共交往形式所構成的”。()這一觀點無疑受到哈貝馬斯的影響,反映了西方社會市民社會理論重心的轉移。因為經濟系統的過分擴張和商業化傾向的影響會阻礙公民社會的獨立性。而中國隨著民營經濟的發展,各種社會團體的興起,私人自主的社會生活空間初步形成并不斷發展,也促使了對這一問題重新審視。

這一時期的市民社會理論有了大量的介紹當代西方理論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駿的第三個向度——與政治、經濟關系微妙的市民社會;陳晏清的《市民社會觀念的當代演變及其意義》則分析了近、當代市民社會觀念難得不同,指出市民社會觀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換關系而結合起來的私人自律的經濟交往領域轉為當代自主的社會文化領域論。而王新生的博士論文則以市民社會為題,在厘清近當代市民社會的差別之后,力圖表達出市民社會是一個由家庭、“需要的體系”、公共領域三個方面共同構成的社會生活空間,而且這三個方面是一種歷史遞進的關系,在不同歷史條件下的側重點不同。并提出市民社會的概念由三種不同意蘊: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價值性的。這是一種頗有見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門的興起之后,有了要素說來說明公民社會的概念。在國內有這樣一個趨勢,采用公民社會譯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為代表,吸收當代公民社會的研究成果。他們采用西方學者Gordon.white的觀點,認為“公民社會是國家和家庭之間的一個中介性的社團領域,這一領域同國家相分離的組織所占據,這些組織在同國家的關系上享有自主權并由社會成員自愿結合而成,以保護或增進他們的利益或價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會的結構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會和國家的關系而言,它的結構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個:1.私人領域2.志愿性團體3.公共領域4.社會運動。一般而言,主張公民社會譯法的學者他們的研究重點傾向與公民社會與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關。

2.如何建構中國的公民社會

在厘清了中國的市民社會概念之后,學者就如何建構中國的市民社會也論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來,主要圍繞中國學者對市民社會概念的認識而展開。關于這個問題,其實質就是如何建構當下的國家與市民社會的新型互動關系,

如何正確理解處理國家和社會,國家和個人的相互關系,建立各自相對獨立而又共存一體的功能界限。而關于公民社會和國家的關系則有五種模式:公民社會制約國家、公民社會對抗國家、公民社會和國家共生共強、公民社會參與國家、公民社會和國家合作互補。并指出,公民社會和國家關系的這五種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對復雜現實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國的國家和社會的關系上,首先。從中國的歷史來看。有的學者就否認中國有過市民社會,有的也只是宗族社會,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內似西方歷史上完善的市民社會階層。(夏維中:市民社會中國近期難圓的夢)學者認為西方的發展模式很難適宜于中國社會的情況,因為西方社會是在權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開始就表現出與現實社會及政治結構的異質性,但其內部的理性化過程完成較早。而對許多后進國家來說,市民社會與現實社會和政治結構是同質的,因此內部的理性沒有完成,所以中國的市民社會不可能走西方那樣的道路。反而,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市民社會的健康發育必須依賴外部條件,尤其以政府的促進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從中國的現實和歷史狀況出發,中國市民社會論者主張“良性互動說”,它既是建構中國市民社會的運作方式,又是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的理想形態。(鄧文)理解國家和市民社會的互動關系,學者主要從三個方面來談:轉貼于

一是公民社會與市場經濟:

市民社會是和商品經濟相伴而生的觀念,早在黑格爾,就明確從從市場經濟出發來分析市民社會的《法哲學原理》,把市民社會理解為“處在家庭和國家之間的差別的階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換領域。馬克思則更進一步的將其理解為“物質的交換關系”?,F代后自由主義者約翰.格雷把市場經濟看做是市民社會的主要成分,認為市民社會的本質是經濟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從上而下展開的,原來被壓制的個人和社會開始凸現。國家雖然仍然是社會資源的控制者,但與改革前相比,社會也已經成為控制資源的潛在有力力量,社會占有資源多元化,社會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現明顯,出現了相對獨立的個人與社會力量,一大批非營利組織和獨立社團的出現促使學者對此現象的關注。這是由于市場經濟是社會經濟,需要必須而且能夠彼此獨立和自由活動的公民個體,任何一種成功的市場體制不僅需要完善的內在競爭機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個完整的公民社會來配合,實際上就是市場經濟造就了一個完善的公民社會。而市民社會概念的演變及與市場經濟的關系是:市場經濟造就了市民社會的主體、拓寬了空間、培養了意識形態、營造自治機制(市場經濟、市民社會和民主政治儲建國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1999年01期)

市場經濟通過經濟制約體系的自我構建,將社會成員以內在和外在兩種方式整合成為經濟有機共同體,并通過對企業、利益集團、社會組織、社區這些不同的組織機構的結構性整合而使之形成為一個形態完整的社會共同體,這就是市民社會。因此,有學者認為,當代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是市民社會的勝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會與法治:

市民社會是以一種普遍的契約關系和契約精神建立起來的,并以此來保障其良性運行。從市民社會的產生發展來看,它與西方法律傳統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確立密切相關。

查爾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對專制主義的市民社會時期,孟德斯鳩就強調一種“來自國家并針對國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個自由的社會總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國家相符合的,自由狀態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來源與憲法。強調了市民社會和法治的關系。實現市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的良性發展,法治的約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會成為真正的文明社會,也必須要以法治為保障?,F代市場經濟作為一種有效運作的體制條件是法治,而法治則是通過其兩個經濟作用來為市場經濟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約束政府,二是約束經濟人行為。

有學者認為,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是法治運行的基礎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的二元矛盾互動發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沖突和協調中得以發展;而市民社會的多元權利有效的分解了國家權力,遏制了公權力的專斷傾向。市民組織的多元化、自主化發展,形成了對國家權力的分割與制衡。市民社會多元利益的沖突、互動與整合衍生了理性規則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識構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國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須重新構建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系,確立多元權利基礎、公共權威和良善之法。(馬長山 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法治的基礎與界限)。

三、是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

第三部門(third sector)或者稱為NGO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研究在西方興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論層面展開研究,而隨著公民社會理論家開始對作為一個社會實體的公民社會進行實證的研究,第三部門也開始關注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部門的作用及其與國家和市場的關系等理論問題,雙方開始尋找理論契合點,兩者的關系也更加緊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會理論的研究傾向與政治哲學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義傳統就反對極度擴張的國家權力,認為國家的干預對公民的生活造成極大的威脅,主張國家和公民社會分離。以契約為基礎,法治為保障,依靠強有力的公民社會來制衡國家權力,公民社會被抽象為一種理想的模式。而隨著凱恩斯主義的失靈,國家對社會的干預減少,公民社會理論得到進一步的拓展。擴大社會自治領域,限制國家活動范圍,對于政治民主意義重大。而第三部門的研究正是專注于對社會自治性團體的研究,對社會社團的基本結構、從業人員、對政府社會影響能力和服務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對社區的大的趨勢的調查。與公民社會的側重于理論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實證性研究占主導地位。其實從實證的角度來看,兩者都是在看同樣的問題,可以說都是想用政府與市場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從公共事務的角度,從制度治理角度,從更多的更復雜的管理治理角度來進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趨勢中,二者結合在了一起。

有學者指出,在中國的“公民社會”的構架中,社會基本結構發生的最根本變化是,由政府-單位-(作為單位人的)個人的單向、單維的關系,轉變為多元、互動、社會參與與自組織形式的結構。政府不再是一個全能的部門,它行使國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觀調控等有限職能,并主要通過監督、規范、政策優惠等間接手段調控企業和非營利部門的行為。這一改革過程首先從企業行為的獨立開始,改革開發以后,企業逐漸擴大了自主權,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屬的“工廠”的“法人”,而整個社會結構的變化最終還要歸于社會自組織體系的形成。社會的組織結構以大量的公民自組織形式為基礎,個人作為具有公民意識的公民社會的成員,形成廣泛的自組織形式,構成與政府和企業之外的第三部門,或稱“非營利部門”,是大量具體社會功能的直接履行單位。所有這一組織結構以公民社會的發展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會的研究方法:

談及此,不得不對中國的公民社會研究方法做一概述??傮w印象是,規范性研究在第一階段占主導地位,因為,前面說過,公民社會理論一直是政治哲學的研究對象,恪守一種社會政治理想,有強烈的現實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別的理論家用以表達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為一種規范性的理論來加以研究的,公民社會概念被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來運用。作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會為中心來研究問題,一方面反對以國家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對以經濟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為一種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視為一種社會實體或歷史實體,人們從不同學科分析其起源、發生發展過程及未來前景(何文 中國社會科學季刊98 2期市民社會:民主化的希望還是偶像——80年代以來國外市民社會研究述評)

然而,隨著第三部門研究的興起,實證性的研究逐漸凸現。他們找到了共同的研究興趣,而且實證性的研究極大的拓寬了公民社會研究的范圍,使的公民社會的研究泛理論的研究注重了對社會發展、經濟發展、民主與全球化等專門問題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論,深入調查進行個案研究。從全球的趨勢來看,這已經成為研究的重點和熱點。如美國學者讀《使民主運轉起來》就是歷時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從大陸的情況來看,這一方面還相對薄弱,雖然這些年關于基層民主已經成為顯學,但是對這一問題顯然還只停留在鄉、村一級。而從中國的行政體制架構來看,鄉顯然不屬于一級政府,而中國社會的特殊情況需要我們把視野拓寬。目前進行調查的成果較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靜悄悄的革命——中國當代市民社會》,該書從四個層次:個人層次、基層層次、階層層次、NGO組織(社團組織)層次探討了當代中國市民社會發展的狀況。大致結論是:中國改革開發以來個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個層次當中最為活躍;基層層次講了農村基層社會的變化、城市單位組織的變化,由于社會大量的變化,基層層次也成了非常活躍的層次;階層層次不太明顯也不活躍;而第四層次也不太活躍。我們認為市民社會發展處于起步階段,剛剛發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國市民社會很明顯的兩個特征是自我沖動的特征和自我約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問題

在目前關于公民社會理論本身知識界仍然有幾個問題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會問題討論中往往將近代市民社會觀和當代市民社會混為一談,這就產生了概念的歧義。如僅僅將市民社會作為私人自主的經濟交換領域;及單純將市民社會理解為城市居民,這就容易剝奪廣大農村居民的權利,使的這一概念過于狹隘、片面,沒有從中國是個農業大國的國情出發。另外,就是前面已經說過的將一個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國,而這個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語境的,在對中國現實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以西方的模式為標準,對中國的現狀加以評判,或者是簡單的依據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對中國社會做一簡單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經驗,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說明中國的市民社會早已經存在。這是后進國家在全球化的強勢下不得不面臨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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