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監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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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
第六條國家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第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第十條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條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第十四條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第十五條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十八條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
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第二十條勘察單位提供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須真實、準確。
第二十一條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條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二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
第二十四條設計單位應當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七條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一條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稽察特派員,對國家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國務院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可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從事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實施質量監督。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五十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五十一條供水、供電、供氣、公安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事故類別和等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第八章罰則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并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的;
(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
(六)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
(八)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
(二)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
(三)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
(四)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二)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條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期限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供水、供電、供氣、公安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責令改正。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四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本條例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依照本條例規定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七十六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七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退休等原因離開該單位后,被發現在該單位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仍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七十八條本條例所稱肢解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一)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四)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本條例所稱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
第七十九條本條例規定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必須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條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設活動,不適用本條例。
篇2
建筑行業屬于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型產業,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筑行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從始至終都是建設工程的核心,它直接影響到工程竣工之后使用者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著我國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做好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是勢在必行的。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尤其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代表著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體系已經開始形成。但是因為建設工程施工技術涉及較多,導致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尚無法完全適應市場的需求,監督管理體系中依舊存在著很多需要注意的問題。這些關鍵問題要求建設工程施工技術人員和相關的質量監督管理人員必須要開展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斷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國建設工程實際的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從而確保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可以更好的與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相適應,從而推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邁向新的臺階。
二、建設工程施工前的質量監督管理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之前的質量監管,一般來說主要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對于建設工程設計勘查文件審查工作的監管,對于設計勘查機構的質量行為以及所得結果進行有效監督,工作的重點應該是對相關文件資料的把關上。如果這一過程中存在違規違法問題,可以采取經濟處罰或者法律制裁的方式直接進行處理,從而讓直接責任主體完全承擔因為疏忽或者有意而導致的質量責任。通過對設計勘查機構的質量監管與有效出發,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編入責任主體的信用檔案材料中,從而形成一種有效的信用約束,保證建設工程責任主體能夠自覺改進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推動質量體系的有序運作。對于各個主體、各個階段的質量行為要有效的進行監督控制,建立完善施工單位內部質量制度,確保建設工程設計勘查文件能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要求。其次,要對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這一環節的重點應該是施工招投標的管理,將市場監督與質量監督有機的結合起來,通過質量監督管理推動市場競爭的良性循環,而讓市場的規范運作反過來促進質量監督工作更加有效的進行;最后是要做好建設工程合同文本的質量監督管理,尤其是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將工程施工規范落實到合同中去,用合同的有效約束力來保證建設主體的施工行為。通過對這三個方面的監督管理,能夠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有效管控。在實際施工之前的質量管理工作的重心其實質上是對業主質量行為的監管,這是因為業主是建設工程全過程的組織者與決策人。
三、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管理
在我國當前的市場經濟體制之下,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模式應該與建設工程政府監督管理工作性質和內容相適應。質量監管單位是以委托機構的名義進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直接對委托機關負責,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應該是從公眾與社會的立場出發,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管。建設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管也應該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質量監督管理。三大重點監管部分即地基基礎質量、工程主體質量以及環境質量,在對這三個關鍵監督點進行質量管理的過程中,主要要做好建設工程重點安全部位的質量監督管理,現場質量監管檢查的手段應該合理的選擇檢查設備,從而得到準確的檢測結果,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和權威性;還可以通過抽查檢查的方式,確保強制性標準有效的貫徹實施,確保各項法律法規能夠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得以落實,從整體上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進行有效的控制。此外,在做好程序監督管理的過程中,還應該做好技術監管。技術監管我們通常都選擇評價標準的辦法,評價標準方法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是對工程施工現場質量保證條件的評價;第二是對建設工程竣工檢測結果的評價;第三是對工程施工現場質量保證條件的評價;第四是對工程實體質量的評價;第五是對工程竣工之后的整體觀感進行評價。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對象還應該包括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在內的所有參加工程建設的主體。質量監督管理單位必須要認識到自己所站的角度,加強對建設工程參與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對于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種違規行為要進行嚴厲查處,提高各參與建設主體的自律能力,增強整個建筑行業的綜合素質,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同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還應該善于運用計算機信息和網絡技術,逐漸實現現代化質量監管,逐漸實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網絡化和信息化,不斷提升質量監管工作水平??傊诮ㄔO工程的實際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管應該以施工主體為重點,監理、設計、材料、設備供應主體應該積極的進行配合,從而做到全方位全過程中的質量監管。通過對施工現場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以及隨機抽查的監督驗收,將工程建設各個主體的質量行為以及活動結果全部都納入監督管理的范圍中,將質量監管工作滲透到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之中。通過對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的各主體能夠規范的開展施工,保證建設工程施工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從而保證國家和公眾利益得以有效的實現。
四、建設工程竣工后的質量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竣工之后所開展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應該是建設工程項目投入使用的把關監管。首先應該確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禁止投入使用,從而避免低質量工程對使用者和國家的安全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其次應該將工程裝修、維護的質量監督管理納入到整個工程質量監管的范疇中。一是應該最大限度的避免因為裝修和維護中的違規行為對現有的建設工程地基、主體結構以及質量造成破壞,二是要減少因為維護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而給使用者和國家造成的損失。建設工程竣工階段進行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應該努力把好兩關:其一是嚴格的對建筑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審查,保證備案登記的權威性與有效性;其二是做好建設工程裝修維護時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保證建設工程在其壽命使用期限內的質量,為使用者提供安全、舒適的生產生活環境,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的可持續發展。我們應該積極的提倡和做好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管,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納入經濟管理的范疇,從而處理好建設工程交付之后因為質量問題而帶來的后顧之憂。
篇3
【關鍵詞】土建工程;監督管理;質量控制
1 土建工程質量的問題及原因
1.1 質量問題
土建工程是生產生活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建設項目,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往往會因為施工管理監督的不到位、技術上和材料不合格等因素給工程建設帶來危害,小則出現建筑物質量不合格,大則出現重大事故。因此,土建工程的質量監督和管理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環節,應該大力抓好、抓緊和抓牢,嚴把質量關。
土建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多種多樣, 其中比較常見的有建筑物的變形、錯位、倒塌、破壞、傾斜、漏水、滲水、剛度較硬、強度不足以及斷面的尺寸不精確等。
1.2 原因分析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多種情況,歸納主要有以下幾點。
1.2.1 違背建設程序。施工單位不按照相應的施工規范和規程運作工程項目。
1.2.2 沒有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提供準確的地質資料。
1.2.3 地基沒加固和處理好。
1.2.4 設計時考慮不周,設計的結構構造不夠合理。
1.2.5 原材料和制品不合格。
1.2.6 施工管理出問題,施工單位不按照圖紙施工。
1.2.7 各種自然條件的影響。
2 工程的質量控制
工程質量控制是工程項目質量的標準和考核,對工程建設和項目管理起著指導作用,是工程建設的重要技術環節,是工程完成好壞的主要因素。要建設質量合格的項目,必須從各個方面實際抓好質量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2.1 加強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制度
一般土建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來確定由誰來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投標工作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業主的規則公平合理地進行。招投標應全面實行市場化、社會化, 讓更多的單位或個人參與競爭, 這樣才能真正找到一個水平高、實力強的企業來進行設計、施工、監理。
2.2 原材料檢驗
土建工程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施在工之前進行嚴格的檢驗, 只有原材料的各種技術性能都符合有關規定的具體要求后才能使用。施工建設單位在采購原材料的時候,應該嚴把原材料的質量關、高度重視原材料的使用認證,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2.3 強化工程設計
工程設計應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工程建設前的設計, 這是最關鍵的。第二階段的補充完善設計也很重要, 設計部門應經常到所在施工現場,與施工單位進行勾通交流, 隨時解決工程變更問題, 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使工程具有合理性和實用性, 保證工程達到優良標準。
2.4 加強施工隊伍建設
施工單位的施工水平、施工素質, 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成敗。施工單位的素質建設也是對施工順利完成的保證,好的施工單位才能有資質承接大的項目建設。
2.5 控制好工程進度
工程進度是制約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合理的安排是加快施工建設的重要手段。要提高工程質量, 就必須使工程進度服從工程質量, 在充分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 合理地安排工程進度。
2.6 發揮監理的作用
監理工作是工程管理的核心, 是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監理應具有很高的專業技術水平,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有吃苦耐勞的精神。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應以合同進行監督, 提高監理的業務素質。
總之,工程質量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 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 要徹底解決工程質量問題, 必須從每一個細節做起, 嚴把質量關。
3 工程質量的監督
3.1 工程實際監督
實行工程質量監督是督促工程建設各參建單位搞好工程質量及工程質量控制的政府監督行為, 因此在工程建設項目中, 工程質量監督站要重點把好“三關”,即開工關、施工關、竣工關;用好“三權”,即質量監督權、質量否決權、質量仲裁權;抓好“三重”,即工程建設的重點工作、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體現質監工作的“三性”,即權威性、科學性、公正性, 要把質量監督貫穿整個工程項目中。
工程項目開工前,質量監督站根據業主向其申報的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手續, 對施工建設單位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各方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監督各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監督保證體系, 落實監理機構和施工單位人員的到位及專業崗位配備。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 對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督檢查, 監督質量保體系完整健全情況,質量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通過審查監督,使質量控制形成自檢、互檢、抽檢、專檢的控制體系, 實行簽字負責制度, 出了質量問題, 直接追究責任人。并對試驗室進行監督檢查, 看其是否按照規范、標準進行試驗檢測, 檢驗頻率是否滿足, 數據是否真實可靠。
把監督監理工作作為重點, 實現現場監督。工程監理是依據合同來對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控制, 因此,監理工作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的優劣, 監督監理工作情況是政府監督的重要環節, 監理人員除了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件進行檢查, 還要對其在崗情況、日志記錄情況、旁站情況、簽證情況等進行抽檢,著重檢查監理審批的開工報告、工序自檢報告、中間交工報告、中間后臺計量等資料。
加強施工現場的抽檢, 增加監督的力度。掌握質量動態的最有效辦法是進行現場抽檢,質監站根據工程進展情況, 對易出現質量隱患或對質量有疑問的部位、地方及時安排工地現場抽檢, 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監督工程師通知書》, 責成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糾正。對嚴重影響建筑質量的責其停工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在質量問題上實行“三不放過”,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和教育不放過, 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總之,質量鑒定是質量監督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保證質量鑒定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科學性, 必須嚴格鑒定程序, 以數據說話, 確保鑒定結果真實可靠。
3.2 綜合監督管理措施
在工程建設中,人是起主導的作用,是質量檢查的直接因素,是工程建設的主體。因此,建設項目的監督就是從管理人員開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3.2.1 要健全崗位責任制,用制度法規約束人。
3.2.2 要選擇和培養管理人員。
3.2.3 要選用人員穩定、技術力量強的施工隊伍。
以人為本不緊是建設中安全的口號,也是監督管理的原則,管理人員應該做好監督工作,對不合格或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應及時讓施工單位修改方案或停止其施工。
在加強人員管理的同時還必須綜合考慮施工現場條件、建筑結構形式、機械設備功能、施工工藝和方法、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筑技術經濟等各種因素,使之合理裝備、配套使用、有機聯系,充分發揮效能,這樣才能獲得好的經濟效益。
4 結語
土建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是項目建設的把關,是建設過程中應遵循的制度,加強土建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必須要強化法制建設,不斷完善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的法規體系,依法管理土建工程質量。在工程建設中,應把好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關,按照規程規定執行監督管理。強化政府監督與管理的職能,加強監督人員自身素質建設,不斷提高其自身的業務技術素質,做到依法監督、秉公執法、合理管理才能使土建工程項目順利地完成、放心地使用。
參考文獻
[1]楊成,劉維國,郭麗芳.談土建工程的質量控制[J].內蒙古水利.2007(03)
[2]王進軍.土建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探討[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09(15)
篇4
【關鍵詞】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智能化;管控方案
1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智能化管控方案建設思路
1.1電力工程質量監督輔助評價方法及定量評估
在電力市場背景下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和監督,通過建立數學模型,結合計算的結論數據來判斷工程是否能夠達到質量標準,提升工程的質量監督及管理水平。拉格朗日乘數法,用公式表示為:F(x,y)=f(x,y)+λ準(x,y)。在對電力總站進行監督時,需要確保各參見責任方質量行為與實體質量保持一致性。將工程建設技術、文件資料作為質量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明確質量監督工作中UC你在的問題,針對質量監督計算結果進行推斷,構建出了完善的定量管理方法。
1.2構建全壽命周期質量監督控制預警指標體系
需要做好電力工程項目質量流程和控制點識別和梳理,構建科學有效的電力工程質量管理體系。通過對電力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質量控制點及控制流程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構建出了全壽命周期質量控制預警體系。在管理方面主要是運用二八定律。變電站需要采用全過程的質量控制,進行集中的管理和控制,避免某一項環節出現失誤給變電站建設造成較大的損失。電力工程全壽命周期過程在實施過程中,需要結合項目特點:①做好項目規劃、設計過程、設備采購問題。②需要明確制造過程和檢驗過程。③做好經營管理過程、輔助生產過程、電力工程運行、電力工程維護及電力工程檢修工作,電力工程全壽命周期過程流程圖如圖1所示。
1.3構建輸變電工程投產時序優化預計方法
需要嚴格按照電力工程設計方案要求,在電壓等級、行政區劃及建設規模等信息中篩選出類似的電力工程集,以建設規模為條件進行篩選,明確輸電工程的主要參考線路長度及條數。需要已歸檔的電子化文檔中提取電力工程投產時序信息,主要包括工程類型、投產時間、建設規模、電壓等級、工程建設時序表、工程前期時序表、項目前期時序表等[1]。
2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智能化管控架構方案
2.1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相關主體
①質量責任主體。需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要求,構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五大責任主體。②政府監督管理主體。根據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明確相關建設工程主體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及實體質量監督管理方法,代表政府行使全國電力工程建設工作,實施強制性監督管理。③社會監督管理主體。以電力公司頒布的標準、批準建設計劃及定額規劃方案,依法簽訂項目監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2.2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程序
2.2.1申請程序
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單位需要向工程所在地的電力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監督申請,待質監中心站同意后方可接受申請,將工程建設單位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提交給質監中心站,確保電力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作的合理性,做好質量監督工作的核驗和調閱[2]。
2.2.2審批程序
提供的文件需要經過建設單位所在地質量監督審核,同意受理該工程質量監督后,才能授權成立工程質量監督站,報送質監中心站進行等級注冊,待審批后,方可開展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2.2.3建立管理工作制度
質量監督小組需要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已經審定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來擬定階段性的質量監督管理計劃,結合工程實際建設特點及技術要求,對工程內部的重大項目和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并制定出合理的工作計劃,并報送到質量監督中心站備案。
2.2.4巡視檢查程序
結合各工程的具體情況,按照質檢大綱規定,將階段性監督管理作為主要監督管理方法,采用抽測和抽查形式,做好工程質量巡檢,充分發揮巡視檢查程序的預控及監督作用。
2.2.5竣工驗收監督管理程序
由勘察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驗收檢查,建設單位需要攜帶相關的文件到有關專業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手續,并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如果在監督中發現有建設單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行為,要求其停止使用,做好限期整改,重新組織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并依法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行為的單位進行處罰。
2.3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內容
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監督單位主要是根據質監分站的申請,嚴格按照《火電工程汽機扣蓋前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要求開展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包括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座談評議、抽查實測及現場查看等形式,做好記錄歸檔備查及編制監督檢查報告。電力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屬于政府質量管理行為,是國家電力工程中重要的質量監督機構。通過對我國電力質監站的管理現狀進行分析主要分為以下三級設置方式,主要包括電力部設電力建設質量監督中心總站;各網局、?。ㄗ灾螀^、直轄市)電力局設質量監督中心站;各地區電業局設計案例質監分站。要想提升電力建設質量,需要堅持質量第一方針,建立在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實施,確保電力企業內部的各項設備安裝技術規范能夠滿足質量管理監督體系的要求,提高工程施工質量,接受質量監督結構的質量監督。
2.4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構建方法
在對電力工程質量監督體系進行構建時,主要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方法,對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進行評價,對促進電力工程監督管理工作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模糊綜合評價方法被廣泛應用于判別事物和系統優劣領域,結合評價指標標準和實測值,對系統進行綜合的評價。為了能夠滿足現階段對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可持續發展要求,我們有必要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方法度項目進行綜合評價,模糊評價的具體步驟為:第一步,確定模糊綜合評判因素集,用U表示,即U=(U1,U2,U3…,Um),各元素Ui(i=1,2,3,…,m)代表各影響因素。第二步,確定權重。權重反應出了因素集中各因素的重要程度,用公式表示為:mi=1Σai=1ai≥0(i=1,2,3…m)。第三步,建立綜合評價評價集。需要結合日常的工作禁言,將各項目因素集中進行結果評判所組成的集合,用公式表示為:V={V1,V2,V3,…Vn}。第四步,構造評判矩陣,模糊關系矩陣用公式表示為:R=r11,r13,r13,…,r1nr21,r22,r23,…,r2n……rm1,rm2,rm3,…,rmn≥≥。第五步,進行模糊合成和做出決策,對影響評價對象進行分析時,通過各個評價因素的影響程度來決定,用每列因素之和進行表示,用公式表示為:Rj=mi=1Σrij(j=1,2,3,…,n)。第六步,評價指標的處理。取最大的評價指標與相對應的評價元素及評價結果,即ν={νl/νl/maxbj}[3]。
3結論
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對提升電力工程建設效果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做好企業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將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到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中,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和同樣的管理措施,確保能夠生產出不同的質量產品。構建智能化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控平臺,能夠確保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各個階段的信息化和數據化管控,從不同的角度對電力工程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和判斷,以提高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水平和效率。
作者:孫向東 單位:安徽省電力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參考文獻
[1]凌宇飛.電力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出現的問題剖析[J].山東工業技術,2015(08):196.
篇5
摘 要:土建工程是在項目建設中最為重要的工程之一,它關系到整個工程建設的質量問題,是監督管理的重點對象。因此對土建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是工程建設和使用的重要環節,而質量監督控制是一件復雜而又系統的工程,質量是建筑的生命和根本,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目標,把握好工程建設的監督質量就是建設的目的和手段。
關鍵詞:土建工程監督管理質量控制1 土建工程質量的問題及原因 1.1 質量問題 土建工程是生產生活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建設項目,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往往會因為施工管理監督的不到位、技術上和材料不合格等因素給工程建設帶來危害,小則出現建筑物質量不合格,大則出現重大事故。因此,土建工程的質量監督和管理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環節,應該大力抓好、抓緊和抓牢,嚴把質量關。 土建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多種多樣, 其中比較常見的有建筑物的變形、錯位、倒塌、破壞、傾斜、漏水、滲水、剛度較硬、強度不足以及斷面的尺寸不精確等。 1.2 原因分析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多種情況,歸納主要有以下幾點。 1.2.1 違背建設程序。施工單位不按照相應的施工規范和規程運作工程項目。 1.2.2 沒有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提供準確的地質資料。 1.2.3 地基沒加固和處理好。 1.2.4 設計時考慮不周,設計的結構構造不夠合理。 1.2.5 原材料和制品不合格。 1.2.6 施工管理出問題,施工單位不按照圖紙施工。 1.2.7 各種自然條件的影響。 2 工程的質量控制 工程質量控制是工程項目質量的標準和考核,對工程建設和項目管理起著指導作用,是工程建設的重要技術環節,是工程完成好壞的主要因素。要建設質量合格的項目,必須從各個方面實際抓好質量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2.1 加強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制度 一般土建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來確定由誰來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投標工作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業主的規則公平合理地進行。招投標應全面實行市場化、社會化, 讓更多的單位或個人參與競爭, 這樣才能真正找到一個水平高、實力強的企業來進行設計、施工、監理。 2.2 原材料檢驗 土建工程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施在工之前進行嚴格的檢驗, 只有原材料的各種技術性能都符合有關規定的具體要求后才能使用。施工建設單位在采購原材料的時候,應該嚴把原材料的質量關、高度重視原材料的使用認證,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2.3 強化工程設計 工程設計應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工程建設前的設計, 這是最關鍵的。第二階段的補充完善設計也很重要, 設計部門應經常到所在施工現場,與施工單位進行勾通交流, 隨時解決工程變更問題, 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使工程具有合理性和實用性, 保證工程達到優良標準。 2.4 加強施工隊伍建設 施工單位的施工水平、施工素質, 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成敗。施工單位的素質建設也是對施工順利完成的保證,好的施工單位才能有資質承接大的項目建設。 2.5 控制好工程進度 工程進度是制約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合理的安排是加快施工建設的重要手段。要提高工程質量, 就必須使工程進度服從工程質量, 在充分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 合理地安排工程進度。 2.6 發揮監理的作用 監理工作是工程管理的核心, 是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監理應具有很高的專業技術水平,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有吃苦耐勞的精神。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應以合同進行監督, 提高監理的業務素質。 總之,工程質量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 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 要徹底解決工程質量問題, 必須從每一個細節做起, 嚴把質量關。 3 工程質量的監督 轉貼于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省略
3.1 工程實際監督 實行工程質量監督是督促工程建設各參建單位搞好工程質量及工程質量控制的政府監督行為, 因此在工程建設項目中, 工程質量監督站要重點把好“三關”,即開工關、施工關、竣工關;用好“三權”,即質量監督權、質量否決權、質量仲裁權;抓好“三重”,即工程建設的重點工作、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體現質監工作的“三性”,即權威性、科學性、公正性, 要把質量監督貫穿整個工程項目中。 加強施工現場的抽檢, 增加監督的力度。掌握質量動態的最有效辦法是進行現場抽檢,質監站根據工程進展情況, 對易出現質量隱患或對質量有疑問的部位、地方及時安排工地現場抽檢, 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監督工程師通知書》, 責成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糾正。對嚴重影響建筑質量的責其停工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在質量問題上實行“三不放過”,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和教育不放過, 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總之,質量鑒定是質量監督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保證質量鑒定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科學性, 必須嚴格鑒定程序, 以數據說話, 確保鑒定結果真實可靠。 3.2 綜合監督管理措施 在工程建設中,人是起主導的作用,是質量檢查的直接因素,是工程建設的主體。因此,建設項目的監督就是從管理人員開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3.2.1 要健全崗位責任制,用制度法規約束人。 3.2.2 要選擇和培養管理人員。 3.2.3 要選用人員穩定、技術力量強的施工隊伍。 以人為本不緊是建設中安全的口號,也是監督管理的原則,管理人員應該做好監督工作,對不合格或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應及時讓施工單位修改方案或停止其施工。 在加強人員管理的同時還必須綜合考慮施工現場條件、建筑結構形式、機械設備功能、施工工藝和方法、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筑技術經濟等各種因素,使之合理裝備、配套使用、有機聯系,充分發揮效能,這樣才能獲得好的經濟效益。 4 結語 土建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是項目建設的把關,是建設過程中應遵循的制度,加強土建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必須要強化法制建設,不斷完善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的法規體系,依法管理土建工程質量。在工程建設中,應把好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關,按照規程規定執行監督管理。強化政府監督與管理的職能,加強監督人員自身素質建設,不斷提高其自身的業務技術素質,做到依法監督、秉公執法、合理管理才能使土建工程項目順利地完成、放心地使用。
參考文獻:[1]楊成,劉維國,郭麗芳.談土建工程的質量控制[J].內蒙古水利.2007(03) [2]王進軍.土建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探討[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09(15) [3]萬軍,于祥民. 淺析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管理[N].成都大學學報(自然科
學版).2006-12-25(04) [4]陶繁.對土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思考[J].科技與生活.2010(06) 轉貼于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省略
篇6
關鍵詞:工程監理;監督管理;管理措施;施工質量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和城市化步伐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施工項目不斷增多,人們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安全要求也越來越高。本著對國家,對人民生產生活以及財產安全負責任的工作態度,切實提高和促進建筑行業質量管理的發展水平。本文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發展歷程、意義入手,著重分析了當前工程質量管理的形勢和影響因素,歸納總結了工程質量管理的相關措施。
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意義
我國從建國初期到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各級機關以及政府職能部門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都非常重視。以致開始提出的“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針,再到保障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可持續發展的藍圖構想和強化工程質量管理監督辦法的實施等,都彰顯了我國對工程質量管理的決心和信心。
二、我國工程監理的現狀與發展
我國工程監理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已經初具規模,而且也起到了相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但是,監理市場秩序及企業管理能力仍是制約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關鍵,而這一問題的存在也制約了建設監理工作的有序開展、影響了建筑質量監督與管理。而且,由于工程建設前期階段監理工作的缺失增加了工程質量隱患及設計變更,造成了施工過程中監理面臨的問題增加。缺乏規范性的法律條文、缺乏高等人才及綜合性人才也使得我國工程監理的發展面臨著瓶頸。因此,需要現代監理公司深入分析工程質量監理概念及方法,有針對性的選擇適宜方式對項目進行監理,保障監理目標的實現。
三、強化監理的具體控制方法
1.預防和指導相結合的方式
在建筑施工現場,監理工程師負責質量監管工作,在制定監理目標時要對相關的質量驗收標準以及法律法規進行了解。在監理工作開始之前要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其是否符合相關的規定進行檢查。監理方要對施工中存在的不明確部分進行咨詢,對工程的設計方案也要進行審核。在施工方案確定以后,監理方要對施工方是否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進行監督,在監理過程中要不斷提高施工質量意識,對于沒有經驗的監理人員要進行培訓。在施工開始之前,業主可以將施工方以及監理方和相關的工作人員聚集在一起進行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進行事先指導,對施工工程的各項施工工序進行明確。在施工中,監理方要對各項施工項目都進行檢查,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要及時提出,并且及時解決。
2.監理在建筑施工中的質量控制
應進行動態控制與管理施工過程中,監理方要進行事中檢查,因此,監理人員對自己的工作責任要進行明確。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要將靜態的檢查變成為動態的控制,在質量監理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首先,監理工程師要對質量控制以及管理力度進行重視,在事中檢查過程中要對相關的制度進行落實。在施工現場要對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解,同時,對施工圖紙以及施工中經常會出現的質量隱患問題要進行重視。在工作過程中,要保證施工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同時,在遇到質量問題時要進行及時處理。對于施工中存在的重點施工部分以及對施工工藝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工序,施工監理人員要進行實時監控,對出現的質量問題要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將隱患消除。在施工中,監理人員要在施工現場對相關的數據進行收集,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和判斷,因此判斷質量等級。在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時,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對所測的數據進行分析,同時,將數據呈現在施工方面前,這樣對施工問題處理過程能夠更加有力度。
四、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措施
1.規范建筑工程市場
針對當前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首先要對國內的建筑市場進行規范與整頓,加強監管力度。需要對建設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核,從源頭上降低不達標工程項目的數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對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把所有關于工程項目建設的內容都要納入到質量安全監督的范圍之內;加大懲處力度,對于逃避質量安全監管的工程單位要給予嚴厲罰處,全面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減少安全監督的盲區與死角,從源頭上嚴格把控監管關口。
2.堅持以科技手段促進工程質量的原則
在現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與控制過程中,要想實現以科技手段提高工程質量的目標,最為關鍵的是要在監督管理與控制過程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科學技術在進步,新時期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樣需要進步,首先,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科技含量必須大大提高,并且需要配備一些必要便攜式的質量檢測設備及儀器。從現代工程監督管理實踐中可以發現,一些重要的鋼筋位置測定儀,全自動數字顯示式回彈儀及混凝土超聲波檢測儀等現代設備,己經廣泛的運用在現代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當中,并取得了良好的預期效果。另一方面,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與控制當中,加大對現代儀器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檢驗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能夠促使質量監督控制人員科學分析和判斷當前的工程質量情況,還可及時發現問題并修正問題,最終使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科學性和權威性得到有效保障。
3.強化監理單位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工作對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一定要強化監理單位的監管工作。對于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需要明確規定,監理單位需要細化和真正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監理單位要把安全監理的內容完全納入到監理規劃之中,施工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資質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重點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技術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情況等進行嚴格檢查,在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防護等方面,要明確建設單位在施工準備、施工及工程竣工等階段監理單位安全監理工作的程序和措施,要充分發揮出監理單位的監督作用。
4.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首先勘察設計單位作為工程質量的自控主體需要對勘察設計進行質量管理,通常情況下,對于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勘察設計質量的保障、勘察設計進度的控制等,需要結合國家勘察設計的相關規定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等,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甲方對勘察設計的要求,同時能夠滿足合同條款的相關規定。其次對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對進場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施工工序、工程關鍵部位等施工的每道工序都要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同時督管理人員需要對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等進行驗收,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對工程項目的質量進行控制。結合工程項目施工經驗,對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等需要工程監理工程單位進行總結,同時對工程項目質量檢查體系進行不斷的完善,為檢查工程質量奠定基礎。
5.完善監理現場復核制度,保障監理工作質量
針對現代工程建設中監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監理工作必須強化復核制度。通過雙人復核、獨立部門復核等方式,嚴格施工現場監理的工作與監督,為確保監理工作質量奠定基礎。將復核制度納入施工監理工作體系及相關崗位職責中,強化對現場監理的監督與管理,避免、貪污受賄等問題的發生。另外,工程監理企業還應加強員工職業道德的培訓與培養,以職業道德的約束,提高監理工作質量。
6.關注施工中的材料監理,保障工程施工質量
在影響工程建設施工質量的各類因素中,施工材料是影響工程質量的關鍵性因素。因此,監理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對材料的控制與管理進行探討。從材料采購入手,保障施工用材料能夠滿足施工要求。同時,針對不同材料存放條件的需求確定相應管理制度,避免存放條件或管理不到位影響材料性能、影響施工質量。在此基礎上,監理單位還應對使用現場用材料進行二次復核、審核施工單位對材料的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確認,以此為基礎避免材料因素引發的質量問題。
綜上所述,如何提高監理質量是監理公司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影響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結合現代工程建設行業現狀,監理公司必須從自身管理與控制體系的完善出發,以工程質量監理理論為基礎,以科學的監理方法為重點,提高監理工作質量,實現監理工作目標。
參考文獻:
[1]劉秀菊. 高速公路建設災害預警管理體系的研究[D].武漢理工大學,2012.
篇7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問題及對策
隨著國家對農業投入的增加,水利的基礎產業、基礎地位得到充分體現。對新建、擴建、改建和除險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施質量監督,能增強各參建單位的質量意識,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促進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全面開展。
1. 質量監督機構的主要任務和責任
質量監督機構的主要任務和責任:(1)貫徹執行國務院、水利部和地方政府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水利行業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2)依據國家和水利部頒發的有關技術文件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3)參加單位工程、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四是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簽署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
2.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
(1)對參建各方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
質量監督機構主要抽查項目法人及監理單位質量檢查體系、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執行情況,認真執行“法人負責、 施工保證、監理控制、政府監督”的質量管理制度;對項目法人 與監理單位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提出的《上溝水利樞紐工程項目劃分及質量要求表》進行核定,施工過程中要求監理單位按此項目劃分進行分部工程與隱蔽工程、關鍵部位的質量控制、質量檢查。
(2)對工程實物質量進行監督。
質量評定和工程驗收,隨著工程的進展,質量監督項目站不定期對施工現場的施工質量進行抽查。每次抽查后,質量監督項目站除口頭提出意見外,均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將工程質量情況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向上級匯報。抽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檢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規程、規范、技術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查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有關工程質量資料,對不滿足要求的歸檔資料限期整改;對鋼筋、水泥等原材料和中間產品進行檢測,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工地。
(3)工程驗收監督。
質量監督項目站及時組織驗收紐參加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的驗收。驗收組由項目法人任主持,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代表參加,經過施工現場抽查及查閱有關內業資料后,評定資質等級,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質量要求,形成驗收簽證。 二龍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在各參建單位共同努力下,工程進展比較順利,參建單位在建設中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注重工程內在質量的同時,更注重工程外觀質量,為我市水利工程建設樹立了一個好的典型。二龍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2002年被水利部評為優質工程。
3. 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從檢查情況看,我們的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雖然建設管理質量水平逐年提高,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決的問題。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方面:
(1)個別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檢查中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工程質量是好的,但個別工程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如干砌石厚度、碎石墊層、表面平整度等達不到設計要求,縫隙較大,咬合不緊密等。
(2)資金不足。檢查中我們發現,部分工程由于資金原因,影響了工程進度,有的工程至今尚未開工;有的工程由于建設資金遲遲不到位,留有部分尾工無法完成,形成“半拉子”工程;有的工程已具備驗收條件,但由于地方財政不予撥款,不能進行竣工結算,影響了工程竣工驗收。
(3)設計方面存在缺陷。由于在建水利工程設計模式比較單一, 科技含量較低,部分工程設計變更太過頻繁,嚴重影響了工程進度。有的工程設計代表不在施工現場,施工中遇到的問題不能及時予以解決,給工程質量造成了隱患。
(4)管理不到位。一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個別工程項目經理不在施工現場,施工管理不到位。二是工程完工后,由于運行管理單位缺少資金不能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維護,致使許多部位遭到自然和人為破壞,甚至有的部位經多年運行已局部變形。
(5)個別項目進度滯后。如城市防洪工程,由于建設單位沒有達到“四通一平”的施工條件,要求施工單位進場而造成遲遲不能開工。
(6)個別項目的監理不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一是監理數量不足,不能滿足工程建設監理的需要,個別項目存在監理員代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二是部分監理責任心不強,對工程建設要求不嚴;三是個別項目仍存在監理人員不對口的問題。
(7)部分項目內業資料整理不規范。部分項目存在卷目不清晰,原始資料不全,單元工程質評表簽字手續不全,進場原材料檢驗手續不全,監理、施工日記填寫不規范等現象仍存在。
4. 對策
4.1 更新觀念,樹立現代化、全方位的質量觀。
一是要正確認識工程質量的重要性。98年大水以來,水利工程建設對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而言,我們不僅要完成量的任務,更要確保質的要求。因此, 參建各方一定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強化自身質量意識,把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作為水利建設的一個永恒的主題,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二是要樹立精品工程的理念和質量觀。目前,我們質監人員和參建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理念上與資源水利、現代水利和可持續發展水利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們必須要按照與時俱進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創新工作思路,拓寬工作方法,把精品工程理念貫穿于整個工程建設的始終。
4.2 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終身負責制。
國務院辦公廳[1996]16號文件《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建立工程終身制負責制。項目工程質量的行政領導責任人、項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其經手的工程質量負終身責任。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不管調到哪里工作,擔任什么職務,都追究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質量問題的嚴肅性,引起高度重視,牢固樹立質量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各參建單位必須把工程質量當作頭等大事來抓,切不可麻痹大意,要建立工程質量責任檔案,落實責任人,一旦出現質量事故,依法追究其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4.3 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監控體系。
我們要把項目法人負總貴、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設計單位服務、政府監督的“五位一體”質量監控體系落到實處。
(1)要切實落實項目法人職責。各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組織,明確分工,落實專人,負起責任,真正發揮作用。
(2)設計單位一經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就應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的服務體系,派駐設計代表,履行為施工現場服務的義務。在設計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依法進行勘察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不斷更新設計理念,采用新技術、吸納新工藝,努力提高設計質量。
(3)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要配備強有力的技術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和保證工作。要強化施工質量管理,嚴格實行“三檢制”,對每個施工環節質量要進行嚴格的動態控制,做到施工前細致安排,施工中認真檢查,施工后嚴格把關。
(4)要進一步提高監理工作水平。要加大對監理人員的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監理業務水平和協調能力,使監理人員真正做到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理,真正發揮監理單位質量控制體系的作用。
(5)充分發揮質量監督部門的作用。質量監督部門是代表政府對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和工程建設質量實行強制性監督管理。隨著國家對工程建設質量標準要求越來越高的實際,質量監督部門必須在質量監督管理的廣度、深度上下工夫,加大依法監督力度,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不斷提高質量監督管理的能力和執法水平,充分發揮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的應有作用。
4.4 嚴格實行工程建設項目的“四制”制度。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加固的各類水利工程建設,無論是水庫除險加固、應急度汛、歲修、水保治理、人畜飲水、節水工程,還是農發項目,都必須按照政策規定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制。要進一步規范水利建筑市場, 建立水利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選擇監理和施工隊伍。
4.5 加大措施,不斷提高科技監督手段。
要有效利用現有的檢測儀器和設備,切實加強對施工現場質量的檢測,提高質量監督的科技手段,保證質量監督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權威性。同時,質量監督部門和所有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要嚴格把關,監督到位。對所有在建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部門和參建單位要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的跟蹤檢查、抽查和監督。
5. 幾點建議
(1)各部門應對水利工程建設資金嚴格把關,作到??顚S?, 并努力抓好地方配套資金落實,保證工程建設高標準進行。
(2)盡快啟動設計招投標制度,提高水利工程設計水平。
(3)抓好典型,以點帶面,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 理工作水平。
篇8
關鍵詞:建筑工程 ,全過程 ,質量監督 ,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in China a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need for the corresponding reform and perfect, establish a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of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on activities of the normal, but also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Based on practice, emphatically summarized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the entire process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O21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監督職能發生轉變的新形勢下,工程質監機構應不斷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術管理和質監制度,嚴格遵循質監程序,充分發揮各方責任主體的主導作用,不斷適應新時期要求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1、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監督管理
在發達國家和地區,對建設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的質量監督非常重視。比如,在美國,一個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要花1-2年的時間,花費總投資的3%-5%,對于大型公共工程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還須通過議會的審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某市有關主管部門對住宅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應該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通過相關發展計劃、計劃文件對項目進行鼓勵、特許、限制和禁止;
(2)是否符合國家、地方關于建設的法令、法規的要求;
(3)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要求請示的批復。其中,主要針對建設規模的控制以及投資效益是否顯著和規劃布局是否合理的審批。
2、設計階段的監督管理
勘察、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龍頭,要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反映出現階段人們的對住房功能的需求,符合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技術經濟政策。設計水平首先決定工程水平,設計院的一點一線之差都會導致工程的滅頂之災。住宅的使用功能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一個方面,如果建筑的開間布局,管道、管線布置等不合理,必然影響使用,滲、漏、堵、空、裂等工程質量通病,也必然引發使用者的抱怨。
在現階段,某市設計單位設計人員素質不過關,專業資格認證亟待更有成效地展開;設計單位內部分工協作不夠合理,很容易造成錯、漏、碰、缺,影響工程設計的優質完成;某市至今還沒有一個專門的質量監督機構來監督設計單位的設計質量。這樣無異于忽略了質量控制的源頭,所以,政府對設計單位的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本身的自我監督就變得十分重要而迫切了。
工程設計的目標是使項目建成后達到技術性能好、工藝水平高、經濟效益優、設備功能配套、結構安全可靠。國內外的建設實踐證明,沒有高的質量設計,就不會有高的質量工程。以往的經驗表明,由于設計單位質保體系不健全或設計人員的責任心不強、疏忽等原因,極有可能在工程設計中,給工程建設留下產生質量問題的隱患。有時由于設計的構造不合理,沒有根據實際情況精心選用建筑構配件(生搬硬套標準定型圖集),也是產生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因此,設計任務書的編制至關重大,應廣泛地征求使用者的意見,經過反復討論,產生設計任務書。在交設計單位設計過程中的質量管理也是一個共同探討、協商的過程,設計的質量包括建筑物的功能是否滿足用戶的要求,形狀是否美觀、大方,色彩是否與周圍的建筑物相協調。
3、建設準備階段的監督管理
這是一個極其重要但又被常常忽視的階段。建設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征地、拆遷和場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電、路等工程;組織設備、材料訂貨;組織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委托工程質量監督等。其中,對于工程質量影響最大的要數建設單位嚴格組織好施工、監理的招標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工作。某市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更加完善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及資質復查制度,根據建筑企業、監理企業年內所完成工程的業績優劣,決定其是否能夠保持原有等級或進行等級升降,實施資質等級動態管理。堅決糾正和查處工程項目法人不依法委托質量監督和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或弄虛作假騙取施工許可證的行為,嚴格實行商品住宅質量強制監督和施工許可證制度。
4、施工階段的監督管理
建設施工階段是工程質量控制的重點階段。在這個階段,應該奉行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質量標準、嚴格監督檢查的基本原則,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有關的施工技術規范及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加強實施階段實體質量監督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綱要,實體質量監督以抽查方式為主,并輔以科學的檢測手段。地基及基礎工程抽查主要內容包括: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或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地基檢測報告和地基驗槽記錄;抽查基礎砌體、硅和防水等施工質量。主體結構工程抽查主要內容有: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結構安全重點部位的砌體、混凝土、鋼筋施工質量抽查情況和檢測;硅構件、鋼結構構件制作和安裝質量。
篇9
[關鍵詞]水利工程 質量監督 施工
[中圖分類號]TV51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7-315-1
1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職責所在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的工作職責是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加強貫徹和執行國家和水利部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政策和相應的法律、法規,參加水利工程的階段性驗收和總竣工后的驗收。另外,還要對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進行監督。
流域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分站工作職責是在執行總站所要做的工作外,掌握所監管的流域內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并及時向總站匯報質量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分站還要大力開展水利工程質量檢查活動,自行組織管轄流域內的質量監督工作交流。
地域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職責是執行總站和流域分站所要做的工作外,監督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質量,協助總站和流域分站對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及時準確的掌握所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監督工作情況,并向總站和流域分站進行定期報告。
2水利工程施工中提升質量監督工作的重要措施
2.1水利工程監理質量控制體系
水利工程監理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業務水平和資歷,從水利工程事監理工作業績,種類技術人員的數量、業務能力,專業搭配是否合理,承擔過哪些水利工程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業績如何。是否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完善的質量責任制,并有專人負責質量工作。水利工程監理人員不僅應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較好的業務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還要具有一定的運用現代管理手段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能力。
2.2水利工程監理機構應建立質量控制標準
水利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組成(人員素質及數量)應符合合同規定,并滿足所承擔水利工程的監理任務的要求??偙O、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應持證上崗;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無條件時,可就近委托有資質檢測機構或試驗室進行復核檢測;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及單位工程建設監理細則,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向參建各方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2.3施工單位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項目經理部的組織機構必須符合承建項目的要求。項目經理必須持證上崗,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質;現場必須設置專職質檢機構,其人員(素質及數量)配置符合承建工程需要,質檢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應設置符合要求并經過質量監督機構核準的試驗室。
2.4增強對檢測的監督
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已建工程質量有疑問時,應由項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單位檢測,檢測數量視需要確定,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堤防工程竣工驗收前,項目法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抽樣檢測,工程質量抽檢項目和數量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確定。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是否檢測應由驗收委員會確定。
在工程原材料進場前的檢測、以及中間產品一次抽樣檢驗結果不合格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及時對所有進場原材料進行多次取樣批次進行檢驗,確保工程材料的質量。如果經多次取樣檢測仍不達標,則立即把該批次的原材料或中間產品定為不合格并且禁止使用。
在水利工程混凝土試件抽樣檢驗發現不合格的時候,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第三方質量檢測單位或者機構重新對混凝土工程部位檢驗。如仍不合格,直接報送由項目法人并組織所有相關單位進行探討提出處理意見。水利工程中各項施工環節都應同步進行嚴格的質量抽檢、如果分項工程檢驗不合格馬上進行處理,合格后再進行驗收通過才可以繼續后續工程的施工。
3水利工程施工中質量監督工作探析心得
3.1質量監查要多方面支持,多部門支持進行
建立水利工程質量監查制度,首先要得到各級水利行政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因為巡查的內容不僅是工程施工方面的,涉及的范圍還有很多。由于質量監督的人員有限,技術力量和專業人員配置不健全,需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密切配合。從多年質量監督工作的實踐觀察,聯合監督的效果是積極的,能夠保證質量,促進交流和學習質量監督管理經驗。特別是政府稽察聯合執法,更能有效地發現解決問題,對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能進行全程的跟蹤并進行督促落實,提高稽察整改的效率。
3.2質量監查工作內容與方法要有效
在水利工程市場不斷演繹的今天,工程建設的花樣越來越多,在工程參建各單位構成情況的不同、工程建設的地域發展步調不一致的情況下,質量監督工作在遵循國家質量監督管理制度下,根據工程建設情況實行必要的質量監督工作內容和方法,才能達到政府監督工程質量的最終目的。
3.3質量監查要加大查處力度
想要落實好水利工程質量監查制度,關鍵是要加大查處力度,規范參建方的自律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巡查檢查只是作為工作的一種手段,它不能代替各參建單位對項目的質量責任。所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各參建單位一定要重視,積極整改。如果不加大查處力度,就會削弱水利工程質量監查制度。
3.4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巡查需提高執法的權威性
伴隨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深人發展,增強質量監督,除去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外還要清楚質量監督工作的地位,要明確政府對工程建設質量監管的形象,切實保持水利工程的建設質量。
4結語
水利工程項目的特點是建設規模大、建設時間長、影響因素多、參與者眾多,這就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增加了難度。但是,質量是一項水利工程的生命線,確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只有質量達標才能確保水利工程項目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所以水利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急待加強。
參考文獻
[1]許堅強.水利施工質量管理和控制措施探討[J].中國科技博覽.2012(6).
篇10
關鍵詞:建筑工程 ;質量 ;監督管理
一、建筑工程中常見的質量問題
1. 在裝修及設備安裝階段。
如果一個建筑工程不存在基礎和主體階段的種種問題,那么是不是說一個建筑工程就算圓滿地結束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理過程中,往往會遺漏掉一個重要的環節或者說是階段,這就是裝修及設備的安裝階段。如果設備安裝及裝修階段出現了問題,也會降低整個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水平。然而在當前形勢下,我國建筑工程在裝修及設備安裝階段出現了一些問題,如衛生間、地下室漏水,墻體粉刷不夠徹底而導致石灰的脫落或墜落,電氣安裝方面的問題,飾品安裝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等等問題。
2. 在基礎和主體施工階段。
建筑工程基礎和主體施工階段是一個建筑工程最基礎和最關鍵的階段,如果基礎打得不夠牢、主體設計得不科學與不合理,那么整個建筑工程也就毀于一旦,即使建造好了,也毫無價值可言,更不會通過施工監理行業的監督與管理,那么質量上讓人堪憂不已,那么人們就不愿或不會去選擇這樣的建筑入住或者建工廠或用于其他方面,最終導致了建筑工程的失敗。在當前時期下,我國建筑工程的質量不是那么理想。如在實際過程中,往往會出現鋼筋混凝土不夠堅硬、混凝土的混凝速度過慢、表層基底沒有處理完好、基板與基柱在搭配上不夠協調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如果這些問題沒有很好的解決,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導致整個建筑工程的失敗和無意義,整個建筑即使建成了,那也根本沒有價值可言,在質量檢測時也自然不會通過的。
二、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因素
影響建筑工程質量首要因素就是施工企業和隊伍的質量 ,包括領導者的素質、操作人員的理論知識、技術水平以及操作人員的不合理行為。 高級工程師素質高 ,決策能力就強 ,就有較強的質量規劃、目標管理、施工組織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的能力 ,管理制度完善 ,技術措施得力 ,工程質量就高。反之 ,工程質量就低。影響工程項目質量的環境因素有很多 ,首先是工程技術環境 ,例如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 ;其次是工程管理環境 ,例如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等 ;最后是勞動環境 ,如勞動組合、勞動工具、工作面等。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是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我們要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 ,應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 ,采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三、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方法
1.完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 規范監督管理程序
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體監督機制,保證執法監督的公正性和準確性。深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改革,提高工程質量監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強監督執法;建立集體監督機制,并規定要持證上崗;建立預見性、服務性的質量監督模式,做到服務與執法有機結合;改變以日常監督為主的監督方式,將隨機檢查作為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改變原來的預約式、通知式的監督檢查方式,加強巡回檢查和隨機抽查,保證檢查內容和部位能夠真實反映施工的質量狀況。監督程序要規范化,就要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權威性,減少人為因素影響,避免不正之風的滋生。具體包括:①加強監督機構及其人員資格管理;②完善施工許可及監督報監;③切實做到現場檢查;④改進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理;⑤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與備案等等。
2.建立實物監督與行為監督并重的監督機制
行為監督與實物監督并重,實行結構工程質量季度大檢查制度。目前,質量監督機構是以行為監督為主、實物監督為輔的監督方式。但實踐中發現如果對實物監督力度不夠,就可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處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行為以及其結果,即工程產品質量,均列為監督對象,將工程建設參建各方推向工程質量責任第一線,通過日常監督、監督巡查與結構工程季度大檢查相結合的監督形式,對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全要素實現全覆蓋的監督。及時調整監督工作內容和方法,針對結構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反映多的屋面、外墻滲漏通病,實行結構工程季度大檢查制度。
3 . 嚴格資質審查, 把好建筑市場準入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的各建設單位的資質審查,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凡無資質或資質較低的建筑設計、施工單位,計劃部門不予立項,規劃部門不發建筑許可證,建筑安全管理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全面推行質量認證制度,由國家質量監督機構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或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檢驗和檢查,考核合格后,以頒發產品質量證書、標志等方法,確認和證明企業生產的產品已達到某一質量水平,企業在特定的產品范圍內具有必要質量保證能力。未經認證或認證不合格的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不允許從事相應業務。當前應重點查處無證、越級、超范圍承接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行為;掛靠承包、轉包、非法分包行為;同體監理行為;認真組織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年檢,取消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從事相應業務的資格或降低其資質等級。
4. 提高監督人員的素質
質量監督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應從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術素質兩方面入手。所謂思想政治素質是指正確處理與建設各方主體的關系,以其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公正廉潔,不參與有損質量監督公正性和客觀性的業務行為,不,以維護政府監督的形象;所謂業務技術素質是指質量監督人員除了要熟練掌握專業知識、精通專業技術規范外,還要掌握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及其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隨著建設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進,質量監督人員應用法律和法規來處理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并依照法律程序處理與建設主體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到依法監督、依法行政。目前,質量監督重點要做好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和考試工作,爭取在近期內取得執業資格。只有這樣,才能合法地對各方主體執行監督職能。
5.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督告知制度,提高監督執法的透明度
對于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工程”,除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還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會的質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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