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轉稅的稅收籌劃范文

時間:2023-09-08 17: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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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 要 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醫藥企業并購上市成為醫藥企業發展減負的有效手段。為了更好的達到并購效果,醫藥企業在并購中必須做好稅收籌劃。本文闡述了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分析了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的重要作用;并對醫藥企業并購稅收籌劃實例進行分析,提出醫藥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操作策略。

關鍵詞 醫藥企業 并購 稅收籌劃 基本原理 實例 操作策略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國家稅收政策有了新的調整,企業為了達到在市場經濟中獲得最大化利益的目的,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以稅收籌劃為手段,采取并購的方式來有效降低企業的稅負和并購成本,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達到兩個企業互惠雙贏,共同發展。兩個企業在某兩個方面各自占有一定的市場地位,但分開經營稅收成本大,因此,企業有選擇性的進行并購,這樣一來,不但達到減稅的目的,在企業內部也會出現重組,以競爭優勢對企業進行管理控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1]。

一、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2]

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就是在不違反稅收政策的前提下,通過變更某納稅人的納稅稅目、調整稅收納稅人的角色、調整稅率、分解計稅依據以及對稅收征管的充分利用等手段,達到減輕企業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換句話說,就是在稅收政策允許的前提下,通過變更分解等財務手段,在并購中實現企業減少稅負的目的。

二、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重要作用

醫藥企業為了能夠在新的稅收政策下達到并購上市的目的,必須通過稅收籌劃來減少稅負。醫藥行業通過稅收籌劃,能夠增加企業資金,推動進行后續的并購行為。通過稅收籌劃在降低企業納稅成本的基礎上,為企業節省資金用于擴大發展。通過稅收籌劃,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企業的經營能力大幅提高,資源得到重新優化配置,資金流通更為順暢。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有利于中國企業在并購活動中參與國內外競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能使中國企業在全球化的并購浪潮中減少并購成本、降低并購風險,順利融入全球化競爭之中。另一方面,醫藥企業并購重組能夠盤活存量資源,調整產業結構,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三、醫藥企業并購稅收籌劃實例分析

1.我國醫藥行業并購的特點

我國的醫藥行業起步較晚,發展時間短暫,而且受到國家政策的影響較大,在并購前后都存在較長時期的過度期。我國醫藥行業集中度低,行業處在規模化的產業事例階段,因此并購較為活躍[3],但并購呈現幾率高,規模小、并購次數較多的特點。另外,我國醫藥行業并購活動出現此起彼伏的現狀,并購行為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最終走向成熟化。

2.醫藥企業并購案例

醫藥企業并購案例為數不少。三九集團,在藥廠出現危機時,及時調整,運用資本運營手段兼并41家企業,集團資產達到近百億,但由于這種不斷并購,使得企業最終缺乏資金被華潤所并購。哈爾濱醫藥集團公司,在政府的指導下,并購31個醫藥工商企業,經營成功后,進行重組上市。華源集團僅用不到十年的時間通過并購將資產從1.4億膨脹到570億,創造了神話般的并購歷史。東盛集團的命運同華源集團不無二樣,最終走出了歷史舞臺。醫藥企業的并購行為越來越多,逐漸產生了并購系如下圖所示。

僅在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醫藥行業并購案例共發生了18起。以東虹醫藥的掛牌為例,其注冊資金1200萬元,銷售收入達到5.6億元,其主營國產藥品、中外合資藥品和進口藥品,公司2012年1-9月實現凈利潤1357.78萬元,可謂經營穩健,股權出讓方中山醫療是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全額投資的企業,其出讓行為不但取得中山醫院的批準,還獲得了衛生部的同意,這使得國藥控股、上海廣慈醫學高科技公司競相并購。另外還有山西振東制藥服份有限公司并購山西晨東藥業有限公司等等。國內其它醫藥企業的并購行為不斷發生。隨著政策和市場的變化,今后國內醫藥行業并購行為仍將持續一段時間。

3.醫藥企業并購案例分析

在稅收政策調整的前提下和醫改政策的推動下,醫藥企業為了加快發展,不得不尋找擴大的突破口,采用并購手段來增加企業的競爭力。某醫藥企業A是上市公司,擁有雄厚的資金,在醫藥產品研發和科技攻關上表現突出。另一醫藥企業B是生產制藥企業,在藥品的生產和銷售上具有絕對優勢,但由于管理機制難于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加上沒有新藥品的注入,企業資金流通出現問題,財務出現高額負債。為了將A公司的優勢強勢推向市場,將現有的科研力量轉化為經濟效益,將研發藥品進行流通,經過市場調研,A公司發現B公司恰恰是其發展的有力助手,而且只要給予B公司資金和新產品,兩者就能產生雙贏的效果。經過周密的計劃,A公司籌劃了幾種并購B公司的方案:方案1,股權置換資產型。A公司以150萬元現金及970萬股購買了B企業的固定資產,同時B企業宣布破產。(并購時A公司股票市價5元/股,并購后股票市價5.2元/股,面值1元/股,共有50000 萬股)。方案2,現金支付型。A公司以5000萬元現金購買B企業的固定資產,B企業宣布破產。(假設增值后資產的平均折舊年限為5年,行業平均利潤率為10%,貼現率為8%)。方案3,債權債務承擔型。A公司以承擔全部債務的方式并購B企業。

方案1的稅收籌劃:1)流轉稅。企業在轉讓房屋建筑物及轉讓土地使用權

時應按銷售不動產及轉讓無形資產繳納5%的營業稅(1250+200)×5%=72.5(萬元);B 企業轉讓機器設備時,應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850/(1+4%)×4%×50%=16.35(萬元)。2)企業所得稅。A公司支付B 企業的合并價款中,非股權支付額占股權支付額的比例為15.46%(=150/970)小于20%,符合稅法規定免稅條件,B 企業可以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再經過對A公司的25%的比率提取公益金,并彌補B企業的虧損,最終A公司采用此方案的最終并購成本為184.17萬元。

方案2的稅收籌劃:B 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的計算同方案一。B 企業應繳納所得稅為25萬元(=(1250+850-1200- 800)×25%)。由于B 企業合并后就會解散,實際上這筆122.74萬元的稅金將由A公司繳納。其次,B企業資產評估增值,可以使A公司獲得折舊稅收擋板的效應。折舊稅收抵免額計算如下:[(2 150+850-210-800)/5×25%]×5=25(萬元),現將折舊抵免額折算為現值19.92萬元。綜合上面分析,A 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的稅收成本為102.82萬元。

方案3的稅收籌劃:方案三屬于產權交易行為,相關稅負如下:1.企業所得稅。根據前述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該并購業務,B 企業的資產總額為5000萬元,負債總額為5200萬元,負債大于資產,B企業已處于資不抵債的境地。A公司如采取承擔B企業全部債務的方式并購B企業,根據上述規定,B 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2.流轉稅。根據前述流轉稅相關法規規定:企業的產權交易行為是不用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等流轉稅[4]。

對比上述三種稅收籌劃,A公司只有將B公司的債權債務全部承擔過來,在并購過程所消耗的并購成本最低,即通過最少的并購資金,實現最大化的經濟效益??梢?,只有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才能在并購過程中節約成本,不至于盲目并購導致資金鏈的斷裂而最終并購失敗。

四、醫藥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操作策略

1.在醫藥企業并購中對并購企業的合理選擇

醫藥企業并購行為的發生,是為了在原有基礎上產生更大的經濟利潤,但如果像三九集團和華源集團那樣無限多元化并購,在并購成功后,繼續進行并購,這種盲目并購,缺乏對所并購企業的科學調研和稅收籌劃的預見性,就會被市場所淘汰,轉入被并購的行列。合理的進行并購企業的選擇,才能保證并購資金的節約。在并購時,可以優先選擇有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兼并有虧損的企業[5]。這樣一來,企業就會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將節省下來的稅收資金進行更好的發展流通,這種科學應用稅收優惠政策的行為就是稅收籌劃的一部分,能夠促進并購后企業良性循環。而虧損企業在稅法上有相應規定,能夠利用下年度的贏利進行彌補當年的虧損,而且彌補不足部分還可以遞延。在5年內進行補齊。主企業就會減少所得稅。

2.企業并購過程的納稅義務變更

某個企業同時可以采用多種納稅方案,不同的納稅方案對企業稅負起著決定作用。在進行納稅人選擇時,要相互比較,盡量選擇低納稅義務。對于稅率而言,要在稅法允許范圍內進行低稅率的選擇。在醫藥行業上,不同類別的稅率不同,那么在開據增值稅發票時,則要進行分門別類的按照稅率進行計算,進行納稅義務的變更能夠直接降低稅負。

3.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

醫藥行業并購行為涉及企業的發展前途,為了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企業有必要對有稅收籌劃能力的內部財務人員出資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稅收籌劃的專業水平。因為只有本企業的財務人員才能真正了解企業的特點、運營情況、財務狀況,培訓本企業的財務人員,能夠針對醫藥企業的運營特點進行稅收籌劃的量身定制,有助于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水平。另外,可以聘請經驗豐富的專業稅收籌劃人員進行輔助籌劃。專業稅收籌劃人員工作閱歷廣,對問題考慮較周全,稅收籌劃條理性強,科學性高、對優惠稅收政策了解、對稅率選擇比較熟悉,請其進行輔助稅收籌劃,能夠增強本企業財務人員的籌劃能力,并大大降低了企業并購的風險和并購成本增加。

4.積極與國家稅收機構溝通

醫藥行業要積極與本地區稅收機構進行溝通,加強對目前稅收政策的了解,方便進行稅收籌劃。地方稅種在一定程度上有不同的上下幅度,稅務部門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權[6],這個幅度并不違反國家稅收,而這個幅度稅收籌劃人員只能通過與稅收機構的人員溝通才能達到最低化的標準,實現稅收籌劃方案依據是最新最有效的。

五、總結語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稅收政策以及醫改方案的不斷更新,醫藥行業的并購行為不斷發生,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為了更好的發展,醫藥行業并購時,要利用好稅收籌劃的原理,認清稅收籌劃的重要性,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才能在并購過程中降低稅負,節約并購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盤活庫存資源,為并購后的成功運營打下基礎。

參考文獻:

[1]羅可維.淺析中國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策略.經濟研究導刊.2010(27).

[2]林靜敏.我國上市公司并購中的稅收籌劃研究.廈門大學.2008.

[3]袁亮.我國醫藥上市公司并購績效的實證研究.南京中醫藥大學.2009.

[4]耿喆,顏毓潔,田潔.企業并購的稅收籌劃實例分析.會計之友.2011(30).

[5]劉仁慧.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的操作策略.北方經貿.2011(07).

篇2

摘要:工程承包模式是當前建筑業積極推廣,并已被廣泛認可的一種工程建設承包模式,開始在包括房地產開發、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在內的國內建筑市場中被采用,這種新型的商業模式集合了設計、設備采購和工程建設等業務。雖然是新的商業模式,但仍屬于效益比較低的建筑業,因此,需要企業探索開源節流的的有效途徑,提高經濟效益。筆者結合自身企業業務特點,針對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的企業應該如何進行稅收籌劃,進行一些有益的探索,以期對建筑業企業財稅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關鍵字:工程總承包稅收籌劃合同模式

Abstract: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mode is actively promote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has been widely recognized by a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 began to includ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large-scale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new business model brings together design, equipment procurement and project construction, etc. Although it is a new business model, but still belongs to the construction efficiency is low, therefore, requires enterprises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 ways to open source throttling,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The author combining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own business, to carry out the project general contracting business enterprise should be how to carry out tax planning, carry on some beneficial exploration, in order to help to tax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tax planning, contract model

EPC是“設計、采購、施工”的三個英文單詞第一個英文字母的縮寫(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是當前國際工程承包中一種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當前國內建筑市場中被我國政府和我國現行《建筑法》積極倡導、推廣的一種工程建設承包模式。它是指建設單位作為業主將建設工程發包給總承包單位,由總承包單位承攬整個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并對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最終向建設單位提交一個符合合同約定、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承包模式。

由于EPC項目涵蓋了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所有的環節,根據稅法的規定,各環節根據其業務實質適用不同的稅種和稅率,在流轉稅方面,主要涉及增值稅和營業稅,而在營業稅中,由于業務項目不同所適用的稅率也不同,EPC工程總承包業務所涉及的工程金額較大,因此,對于稅負的影響也非常大,如何對EPC工程總承包業務的涉稅項目進行合理籌劃是建筑企業財務工作的重心。

對于建筑業企業來說,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周期長,資產流動性較弱,良好的稅收籌劃尤其是營業稅稅收籌劃會從成本和周轉資金等多方面為企業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

稅收籌劃是企業站在納稅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謀求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實現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涉及整個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等環節,這種生產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財務管理活動的特殊性,從而稅收籌劃也呈現出獨有的特點。結合對此類業務的認識以及對國家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全面理解和運用,科學合理地制定稅收籌劃方案將是籌劃方案成功的關鍵。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在流轉稅中,建筑業存在重復納稅的風險,這也是國家進行稅制改革,進行營改增的主要原因,但目前建筑業尚不在改革的范圍內,因此,需要財務人員針對流轉稅進行必要的籌劃。

總承包企業與業主方在在商務談判期間便已是稅收籌劃的開始,在商務談判階段,所簽合同模式的不同,對最終的稅收籌劃將產生巨大影響,因此,現結合我國當前稅法有關規定和EPC工程總承包企業現狀及不同合同模式的特點,對合同模式對稅收籌劃的影響進行分析。

1,復合合同模式

復合合同模式是當前最常被采用的一種合同模式,是從傳統的建筑業合同模式延續而來的。復合合同模式是指總承包企業與業主方簽訂一個總的復合合同,其中整個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等一并在合同中分項列示。此類合同的優點是于在復合合同中能夠明確約定總承包企業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領域中進度、安全、質量、環境、技術、投資等方面的總承包責任,合同相對集中統一,有利于接口管理。

在稅務方面,對于EPC工程總承包項目這種新的商業模式,財務人員和稅務部門往往存在不同的解讀,復合合同由于將設計、設備購置和建筑安裝等業務約定在同一個合同中,因此容易被認定為混合銷售行為,存在稅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根據此項規定,設備銷售業務不僅需要繳納增值稅,同時,也可能被認定為是安裝工程的一部分而被征收營業稅,造成重復納稅的損失。

可以清楚地看出,復合合同模式在商務方面規定清晰,但在稅務方面有明顯的缺陷,存在稅務風險,因此,這也是我們進行籌劃的根本原因。

2,一組平行合同模式

此種合同模式是為了規避復合合同存在的稅務風險而設計,是指工程承包企業與業主方簽署相互獨立的一組合同,包括設計合同、設備銷售合同、建筑安裝合同等。此類合同在商務方面存在明顯的缺點,在各個合同中無法集中統一描述總承包方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領域中進度、安全、質量、環境、技術、投資等方面的總承包責任,同時,接口多,不利于合同管理。

但是,一組平行合同的模式涉稅事項最為清晰,最有利于稅務風險的規避。根據當前稅法的規定,一組平行合同基本上消除了混合銷售的風險,相互平行各個合同分別根據其業務性質的不同適用不同的稅種和稅率,各個獨立的合同是納稅的主要依據,相互獨立。以流轉稅為例,設計業務適用5%的營業稅;設備(材料)銷售業務適用增值稅;建筑安裝業務適用3%的營業稅;同時,由于設備銷售合同單獨簽訂,且設備的價值不包含在建筑安裝合同額內,因此,完全可以解決復合合同中設備銷售業務可能被重復征收營業稅的風險。

可以看出,一組平行合同模式解決了復合合同模式在稅務方面的缺陷,規避了稅務風險,但在商務方面難以統一約定總承包企業各方面的責任。因此,雖然一組平行合同滿足了企業財務在稅務籌劃方面的要求,但在商務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的缺陷,仍然不是最適合的合同模式。

3,框架協議+一組子協議模式

“框架協議+一組子協議模式”是結合復合合同模式和一組平行合同模式的優點而設計形成,目的是為了在滿足EPC業務的商務要求的同時又滿足稅務籌劃的要求。“框架協議”是指總承包企業與業主方簽署一份無金額的合作框架協議,在框架協議中明確工程建設的各個領域中進度、安全、質量、環境、技術、投資等方面的總承包責任,框架協議的主要作用是滿足商務方面的要求?!白訁f議”包括有設計協議、設備銷售協議、建筑安裝等子協議,各子協議分別約定各項業務的金額,獨立存在,子協議是企業納稅的主要依據。在合同的歸口管理方面,此模式合同集中統一,便利接口管理。

此模式下,子協議是納稅的主要合同依據,各個子協議間的關系與一組平等合同的關系相似,各子協議獨立存在,涉稅事項清晰,最有利于稅務風險的規避,消除了被認定為混合銷售的風險,解決了設備銷售業務重復計征營業稅的風險,達到的稅務籌劃效果與一組平行合同的效果一樣,但由于框架協議的存在,在商務方面優于一組平等合同的模式,滿足企業在商務方面的運作。

通過對以上三種合同模式的分析比較可以看出,單純從稅務風險規避的角度,首選平行合同形式,但合同模式的選擇需要從商務、會計核算、業務實質等各個方面綜合考慮,因此,“框架協議+子協議”合同形式最適合當前的工程總承包業務,同時滿足了EPC業務在商務和稅務籌劃方面的雙重要求,這種合同模式將逐漸被越來越多建筑業企業的所采用。下面通過一個案例試分析“框架協議+一組子協議”的模式在稅務籌劃方面的優勢。

A化工企業欲投資新建一化工廠,由B建筑企業以EPC總承包模式承建,B企業負責整個化工廠建設工程的設計、設備采購、施工等全部業務。A企業計劃整個EPC總承包工程投資20,00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1,000萬元,占工程建設投資額的5%,設備費10,000萬元(含稅價),占工程建設投資額的50%,設備安裝費2,000萬元,占工程建設投資額的10%,廠房建筑工程費7,000萬元,占建設投資額的35%,設備由B企業負責購置,設備購銷差價為10%。分別測算復合合同模式和“框架協議+一組子協議”合同模式下流轉稅金的情況。

復合合同模式:A、B企業簽訂一個總的復合合同,約定該項目的全部內容。

1) 營業稅:1000萬×5%+(20000萬-1000萬)×3%=620萬;

2) 增值稅:10000÷(1+17%)×10%×17%=145萬元;

復合合同模式下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為765萬元。其中,在營業稅方面1000萬元的設計費適用5%的稅率,其他合同額全部歸為建筑安裝業務適用3%的稅率,設備費重復繳納了營業稅。

“框架協議+一組子協議”合同模式:A、B企業簽訂一份無金額的合作框架協議和若干子協議。

3) 營業稅:1000萬×5%+2000萬×3%+7000萬×3%=320萬;

4) 增值稅:10000÷(1+17%)×10%×17%=145萬元;

“框架協議+一組子協議”合同模式下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為465萬元。與復合合同模式下稅額相比節省了300萬元,主要原因是設備費規避了合并計入建筑安裝合同內重復繳納營業稅。

稅收籌劃要求企業財務人員有較強綜合能力,不僅需要能理解和熟練運用國家制定的各項財務和稅收法律、法規,同時,需要熟悉企業所從事的業務的特點和性質,在守法的前提下,分析探討進行稅收籌劃。對于建筑業企業而言,在目前整個建筑行業效益低下的情況下,注重稅收籌劃,加強對政策的收集和研究,擔心企業的財稅管理水平,這樣企業才能在紛繁多變的業務中和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王伍仁,EPC工程總承包管理,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

篇3

【關鍵詞】營改增 房地產 稅收籌劃

稅制改革是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的一個熱門話題??偫矸磸蛷娬{,要用好財稅體制改革這一利器,頂住當前經濟下行壓力,推動穩增長調結構,更大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把握好改革的政策取向,通過全面推開營改增等改革舉措為企業減負松綁。

2016年是“營改增”稅制改革的收官之年,今年5月1日起營改增全面覆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這是我國稅收體系自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以來的一次重大變化,也將因帶動中央和地政府之間財政關系的調整而使我國整個財稅體制發生根本性變化,是朝著建立健全現代財政制度邁出的重要一步。

“營改增”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稅率為5%?!盃I改增”之后,房地產開發企業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稅率為11%。僅從稅率方面來看,“營改增”后稅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稅存在抵扣鏈條,僅對增值額征稅,而營業稅是對全部營業額征稅,所以從理論上講,最終會降低整體稅負。但是,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取得足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進項抵扣的話,將面臨稅負加重的稅務風險。加強“營改增”之后的稅收籌劃,以有效應對可能的稅務風險,是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當務之急。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實行價外稅,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在實踐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中國也采用國際上的普遍采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銷項稅額),然后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用公式表示即: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梢姡谧袷囟惙ǖ那疤嵯?,要有效控制應納的增值稅稅額,納稅人要么降低銷項稅額,要么增大進項稅額。針對房地產企業而言,無論采取何種銷售方式,銷售價格一旦確定,銷項稅額也就相應確定。因此,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重點就在于如何擴大進項抵扣上。以下是兩種關于進項稅額的稅收籌劃方法:

一、供應商選擇

房地產開發企業由于資金量大,“營改增”之后,身份以一般納稅人居多,也就是實行稅款抵扣的辦法來計算應該繳納的增值稅。因此,當期有多少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直接影響到房地產企業的增值稅稅負。而我國對于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嚴格的明確規定,就是必須從供應商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對供應商的選擇來進行稅收籌劃。如果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作為供應商對企業的凈利潤沒有太大影響,一般建議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因為供應商作為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房地產企業取得該發票可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反之,如果供應商是小規模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就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當然如果作為供應商的小規模納稅人能夠取得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話,房地產企業也可抵扣進項稅額??傊?,盡可能的擴大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當然,稅收籌劃要全盤考慮,而不僅僅考慮一城一池的得失,對于房地產企業而言,如果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能帶來凈利潤增加,而且增加的利潤大于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損失,那么處于利潤最大化的考慮,應該選擇小規模納稅人作為供應商。

二、結算方式選擇

企業之間購銷活動的結算方式主要有:現金采購、賒購、分期付款三種。不論選用哪種結算方式,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就應盡早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的當月進行申報之后就可作為當期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在現金采購方式下,經過認證申報可以在付款當期就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此種結算方式沒有充分利用購銷活動中的信用政策。如果采用賒購的結算方式,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盡管材料已經驗收入庫,但是在貨款尚未全部付清之前,供應商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賒購時又只能在結清所有貨款的當期才能抵扣進項稅額。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看,房地產企業可通過與供應商簽訂分期付款合同,分期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利用結算方式對進項稅額抵扣時間進行稅收籌劃。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貨物的,其進項稅額的抵扣時間為分期付款的每個付款日的當期,這樣就可以在用足信用政策的同時又能夠分布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以獲得資金的貨幣時間價值。

除了以上的稅收籌劃方式外,在具體實踐中,房地產企業還應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如從不同納稅人處購入貨物的質量差異、購貨的成本以及合同條款等。

“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涉及到企業管理的各方面,尤其涉及到納稅、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重要方面,需要企業領導、相關人員盡早謀劃、全盤考慮、積極應對,加強“營改增”之后的稅收籌劃,使“營改增”能在房地產企業順利平穩過渡。

參考文獻

[1]張澤洋.淺議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的影響及籌劃對策[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4,(12).

[2]李印紅.房地產行業營改增[J].中外企業家,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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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成本控制;房地產業

在金融風暴席卷全球的背景下,我國經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特別是地產置業,房地產市場萎縮,投資增速回落,預售情況不佳,再加上前期宏觀調控的壓力,房地產企業現金流出現幾乎枯竭的狀態。

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精心的稅收籌劃,規避潛在納稅風險,節約合理納稅成本,是企業的合法權利。據專家測算,企業有15%~20%的節稅空間。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進行必要的稅收籌劃,對企業有效降低運營成本,增加收入利潤,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1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企業繳納的稅款是企業的運營成本之一,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合理合法地減少企業繳納的稅款額,是一條有效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的途徑。下面以一個案例進行說明:

某公司2005年3月在湖南注冊成立,注冊資金20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是汽車租賃,年營業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按照5%的營業稅率,該公司每年至少交50萬元的營業稅;按照10%的租賃行業利率,該公司每年應繳納33萬元的所得稅;加上每年約5萬元的附加稅,該公司每年應繳納的總稅額在88萬元左右(見圖1)。其稅收籌劃解決方案:

(1)通過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獲得稅收優惠。財稅2002年208號文件規定,如果服務性企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其員工總數30%,可以免3年營業稅、3年企業所得稅和城建、教育等其他附加稅種。該公司主營業務是汽車租賃,屬于服務性行業,對招收員工的學歷知識水平的要求不會太高,完全有能力招收一部分失業下崗人員作為員工。因此,如果該公司能夠安置超過30%的下崗失業人員,就可以免繳3年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以及附加稅。

(2)通過安置退伍軍人獲得稅收優惠。財稅2004年93號文件規定,如果服務性企業安置軍隊退役士官達到其員工總數的30%,企業可以免繳3年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其他附加稅。因此,如果該企業租賃公司能夠依此招收部分軍隊退役士官作為其員工,就可以在3年內免繳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附加稅。

以上是稅收籌劃方式的一個小的運用,可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成熟,由于納稅風險、稅收制度的多變以及稅收籌劃知識的廣泛傳播等因素的存在,稅收籌劃將越來越被智慧的企業家們所接受。稅收籌劃正走上經濟前臺,成為企業控制成本的利器。

2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2.1從稅收政策看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國家關于房地產行業的稅收政策,雖然不斷完善,但由于行業發展快,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因此稅法可能存在覆蓋面上的空白點、銜接上的間隙處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加之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之間存在著差異,因而企業如何納稅,往往存在多個可選擇的方案。企業可以通過對自身行為的調整,避開稅收所要限制的方面,達到國家規定的政策條件。

2.2從納稅觀念看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計劃經濟年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卻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研究企業納稅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2.3從合法地位看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稅法體系的完善,國家對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也持肯定和支持的態度。2001年,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開承認了稅收籌劃的合法地位,并且在其主管的專業報紙《中國稅務報》上開辟《籌劃???,專門討論稅收籌劃的理論和實踐知識。

3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做法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的稅種比較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稅種都適合進行稅收籌劃。當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進行稅收籌劃的主要有:營業稅、上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由于不同稅種的性質不同,稅收籌劃的途徑、方法及收益也不同。

3.1營業稅籌劃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行為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

3.1.1合作建房籌劃法

所謂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資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兩方共同建造房屋的行為。合作建房有純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營企業”兩種方式。兩種方式納稅義務不同,納稅人可以利用這些規定中的差異進行稅收籌劃。以“以物易物”方式為例:甲乙兩企業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乙提供資金。兩企業約定,房屋建好后,雙方均分。完工后,經評估該建筑物價值4000萬元,甲乙各分得2000萬元的房屋。此時,甲企業通過轉讓土地使用權擁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權,應以轉讓無形資產項目計算營業稅,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營業額為2000萬元,甲應繳納的營業稅=2000×5%=100(萬元),而乙企業則無須繳納營業稅。

3.1.2承包合同籌劃法

工程承包公司是否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將適用不同的稅率。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時,建房屬于建筑業,適用3%的稅率;不簽訂合同時,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屬于服務業,應繳納5%的營業稅。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在承包工程時,一定要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這樣,其承包收入只需按建筑業適用3%的稅率。否則,其承包收入就需按服務業適用5%的稅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稅負也會相應加重。

3.1.3減少應稅項目流轉次數籌劃法

我國稅法規定,房地產等不動產轉讓屬于營業稅的納稅范疇,而營業稅是按次重復征收的,轉讓次數增加便會導致重復納稅。如:甲企業曾為建筑房屋向乙企業借入2億元人民幣,約定到期后以開發的部分房屋充抵借款。最終,甲企業用300套住宅抵頂借款,依據稅法規定應納營業稅1000萬元,城市維護稅70萬元及教育費附加30萬元,以上二項稅合計1100萬元。而乙企業接受這300套住宅后為收回欠款,轉手銷售,再次支付相關稅1100萬元,乙企業實際只收回欠款1.89億元。300套住房被銷售了兩次,所以交納了兩次營業稅。若乙企業幫助甲企業銷售這300套住房,并約定住房銷售后,銷售款優先償還原先欠款。這樣使300套住房僅被銷售一次,只需交納一次營業稅,乙房地產企業實際可以收回的借款就是2億元了。

3.2土地增值稅籌劃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增值額征收的稅種。

3.2.1成本核算對象的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設立一家獨立的裝飾公司,專門為購房戶裝修。具體可與購房戶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開發企業與購房戶簽訂的房地產銷售合同,另一份是裝飾裝演公司與購房戶簽訂的裝修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只就銷售合同上注明的房款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而裝修合同上注明的金額屬于勞務收入,繳納營業稅,不繳土地增值稅。通過分散經營收入,從而減少稅基,降低稅率,節省稅款。

3.2.2利息扣除方式的籌劃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不能單獨計算,而應并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中一并計算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房地產企業據此可以選擇:如果企業開發房地產項目主要依靠負債籌資歷,利息費用所占比例較高,則可計算分攤的利息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據實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權益資本籌資歷,預計利息費用較少,則可不計算應分攤的利息,這樣可以多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

3.2.3合理確定增值額進行籌劃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如果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納稅。同時對納稅人既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開發的,應分別核算增值額。不分別或不能準確核算增值額的,其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不能適用這一免稅規定。土地增值稅適用30%~60%的超率累進稅率,價格越高,相同條件下增值額越大,適用稅率越高,有些情況下價高未必利大。因此,在確定房地產銷售價格時,要全盤考慮,既要考慮價格的競爭力又要考慮企業的最終收益。

3.3企業所得稅籌劃

與營業稅等流轉稅籌劃相比,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效益更大也更直接。因為流轉稅籌劃的效益并不是最終的節稅效益,只有扣除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后才是真實的效益。

3.3.1選擇投資地區籌劃

選擇投資地區進行稅收籌劃,是伴隨著國家對部分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出臺而產生的,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因此得到官方承認與支持。納稅人經過核算其成本和收益,可在經濟特區、經濟開放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部地區等稅收優惠政策較多的地區注冊。如果企業已經在無優惠政策的地區成立,則可通過一定的策劃,與某些能享受優惠待遇的企業或產業掛靠,使自己也能符合優惠條件。

3.3.2選擇從屬機構籌劃

企業的從屬機構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辦事處。這三種形式的從屬機構在設立手續、核算、納稅形式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雖是獨立法人,設立手續復雜,獨立核算和繳納所得稅等,但可以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分公司和辦事處則設立手續簡單,不獨立核算,也不獨立繳納所得稅,由總公司匯總繳稅,稅負較輕,但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選擇促使企業獲得最大利益、稅負較輕的方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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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并且有所發展,不僅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減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產成本。在經濟資源有限、生產力水平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收入的增長、生產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過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二)稅收籌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的特點,所以稅收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納稅人的既得經濟利益,與納稅人的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相背離。這就要求納稅人認真研究政府的稅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針對自身的經營特點,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找到能夠為自己所利用的途徑,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減輕稅收負擔。

(三)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及國際間的稅收制度的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地區間、部門間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不合理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是我國目前宏觀控制的主要內容。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我國充分發揮稅收這一經濟杠桿的作用,在稅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諸多稅種上都制定了一些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產業、行業稅收優惠政策,產品稅收優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國的政治經濟制度不同,國情不同,稅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有的國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稅,稅率有高有低,稅基有大有校這就使納稅人有更多的選擇機會,給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廣大的操作空間。

二、我國稅收籌劃的現狀分析

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已經成為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制定經營和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為緩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意識淡雹觀念陳舊

稅收籌劃目前并沒有被我國企業所普遍接受,許多企業不理解稅收籌劃的真正意義,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除此之外,理論界對稅收籌劃重視程度不夠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籌劃廣泛開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稅務制度不健全

稅收籌劃須有諳熟我國稅收制度,了解我國立法意圖的高素質的專門人才。但很多企業并不具備這一關鍵條件,只有通過成熟的中介機構稅務,才能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的。我國的稅收制度從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出現,目前仍處于發展階段,并且,業務也多局限于納稅申報等經常發生的內容上,很少涉及稅收籌劃。

(三)我國稅收制度不夠完善

由于流轉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購買價格將稅款轉嫁給購買者或供應商。所以,稅收籌劃主要是針對稅款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我國的稅收制度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復合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間接稅種,尚未開展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稅種,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備,這使得稅收籌劃的成長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稅收籌劃的方法選擇

稅收籌劃貫穿于納稅人自設立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在不同的階段,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一)企業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組織形式的選擇

企業在設立時都會涉及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而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企業選擇的企業組織形式很多,不同的組織形式稅收負擔不同。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

2.投資行業的選擇

在我國,稅法對不同的行業給予不同的稅收優惠,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予以充分的考慮,結合實際情況,精心籌劃投資行業。

3.投資地區的選擇

由于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稅法對投資者在不同的地區進行投資時,也給予了不同的稅收優惠,如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西部地區等的稅收政策比較優惠。因此,投資者要根據需要,向這些地區進行投資,可以減輕稅收負擔。

(二)企業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不論是新設立企業還是企業擴大經營規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資金??梢哉f,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經濟活動的前提和基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籌資,如企業內部積累、企業職工投資入股、向銀行借款、企業間相互拆借、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籌資渠道的稅收負擔也不一樣。因此,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應對不同的籌資組合進行比較、分析,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確定一個能達到減少稅收目的籌資組合。

(三)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利潤不僅是反映一個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重要指標,也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稅額的主要依據。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選擇適當的會計處理方法,對一定時期的利潤進行控制,達到減少稅收負擔的目的。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企業存貨計價的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企業采取不同的計價方法,直接影響企業期末存貨的價值以及利潤總額,從而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企業應根據當年的物價水平選擇計價方法來減輕稅收負擔。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

r>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是產品成本的組成部分,而折舊額的大小與企業采取的折舊方法有關。根據現行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等。企業可以根據稅率的類型、稅收優惠政策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

3.費用分攤方法的選擇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然發生如管理費、福利費等費用支出,而這些費用大多要分攤到各期的產品成本中,費用的分攤可以采取實際發生分攤法、平均分攤法、不規則分攤法等,而不同的分攤方法直接影響各期的利潤、稅收負擔。因此,企業要對費用分攤方法認真籌劃。除此之外,企業還可以對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無形資產的分攤年限等內容進行籌劃。

四、稅收籌劃應考慮的幾個問題

進行稅收籌劃不能盲目,否則,將事與愿違。要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標,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一)稅收籌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籌資、投資、生產經營等過程。它應該服從財務管理的目標,即利潤(稅后利潤)最大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達到少繳稅金,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則是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說,在籌劃稅收方案時,過分地強調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該方案的實施會帶來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益的減少,使納稅人的絕對收益減少。比如說,某企業準備投資一個項目,在稅收籌劃時,只考慮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選擇在某一個所得稅稅率較低的地區。但該項目所需原材料要從外地購入,使成本加大。該方案的實施可能使稅收降低的數額小于其他費用增加的數額。顯然,這種方案不是令人滿意的籌劃方案。采取以犧牲企業整體利益來換取稅收負擔降低的籌劃方案是不可取的??梢姡愂栈I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

(二)稅收籌劃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和將適用的邊際稅率

貨幣的時間價值和將適用的邊際稅率籌劃需要考慮的另一個因素。比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是33%,某納稅人有一筆10萬元的所得(假設不考慮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2000年實現,也可以在2001年實現,該筆所得不論在哪一年實現,它都會不在乎,因為不管在哪一年實現,都要繳納3.3萬元的稅款,稅收成本不變。但若考慮貨幣的價值則不同。選擇不同的納稅年份,應納稅款的現值將存在差異。假設折現率為10%,該筆所得推遲一年實現,差異額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節稅3003元。再比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為33%,除此之外還有18%和27%兩檔優惠稅率。如果某納稅人簽訂一份銷售合同時,將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慮該份合同,其應納稅所得額為9萬元,適用稅率為27%,應納稅額為2.43萬元,若考慮該份合同,將使其應納稅所得額增加到11萬元,適用稅率為33%,應納稅額為3.63萬元,增加了2.2萬元,大于其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2萬元,這樣的話,通過稅收籌劃,該企業可以考慮不簽訂這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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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闡述了流轉稅角度下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基本理論、意義及對特別注意的問題進行分析,最后對解決策略作出了簡要探討。

關鍵詞:建筑安裝企業 流轉稅 納稅籌劃策略

目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建筑安裝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而建筑安裝企業必須盡自身最大努力來提升企業整體實力,不單是提升經濟效益,更要科學的減少企業成本支出。建筑安裝企業的流轉稅納稅籌劃影響著自身未來的經營模式和發展方向,納稅籌劃工作是企業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基于流轉稅角度,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的概論

(一)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合理地來降低稅收風險和負擔的一種經濟行為,它是指納稅人以稅法為導向,在既定的稅制制度里,合理的規劃納稅人的經營、戰略、投資活動等,從而幫助納稅人實現涉稅風險最小化和價值最大化的財稅管理活動。

建筑安裝企業指專門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是降低納稅成本,有效的幫助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的最佳手段之一。而納稅籌劃工作必須以合法為前提,籌劃者要充分掌握財務、稅收法律法規、企業運營等多種知識和技能,能夠自覺地綜合運用各種合法手段來最大限度的降低納稅成本。

(二)建筑安裝企業流轉稅的內容

流轉稅,又稱流轉課稅、流通稅,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一類稅收。我國的稅制結構以流轉稅為主體,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建筑安裝企業涉稅種類主要包括,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等。從流轉稅的定義和建安企業行業特點來看,建筑安裝企業的流轉稅主體是由營業稅和增值稅構成,主要內容包括,結算工程價款及其他業務收入所產生的營業稅納稅義務;建筑安裝過程中銷售貨物、材料所產生的增值稅納稅義務;全國“營改增”試點改革所涉及的增值稅納稅義務。

流轉稅是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業務繁雜,納稅金額較大,進行科學的納稅籌劃非常必要。

二、基于流轉稅角度,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意義

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不僅給企業節約了稅收支付金、增加凈收益以及提升了企業在投資、理財、經營等發面的預算和決策能力,而且促進了建筑安裝行業的前進發展。但納稅籌劃有著自身的局限性,任何種類的納稅籌劃是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都必須以特定的經濟活動為背景,在一定的時間、地區和法律法規等條件下進行,它有時效性和針對性,不可能在任何時候、地點適用,納稅籌劃若一成不變,終會影響企業實現財務管理目標,損害自身利益。

總體而言,在流轉稅角度下,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改變了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

流轉稅的角度來說,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基本的目的是幫助企業節約稅款支出,因此,在一定時期內,它增加了國民收入份額量,相應的減少了政府所分得份額,分配結構的改變影響著整個社會經濟。

(二)有利于促進稅制不斷完善

總體分析,納稅籌劃就是尋求低稅點,而部分抵稅制度就存在不完善性,通常在納稅籌劃中體現。國家必須通過納稅籌劃行為進行分析和判斷,從而從中發現稅制問題,不斷促進稅制的完善。

(三)有利于提高企業經濟行為的判斷決策能力,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建筑安裝企業流轉稅的納稅籌劃,在合法的節稅或非違法的避稅基礎上,不僅可以讓企業節約稅收成本,還在某種程度上,給企業提供了正確的投資、生產經營決策方向,從而保證了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建筑安裝企業的流轉稅納稅籌劃,對行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不止為整個行業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也提升了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三、基于流轉稅角度,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策略

通過以上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意義的分析,它直接影響到整個行業以后的發展方向和經營模式。因此,基于流轉稅角度,以下是完善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幾點策略:

(一)利用營業額進行納稅籌劃

應繳營業稅= 應稅營業額×稅率,從營業稅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營業稅的稅負,最有效、合理的方式是降低應稅營業額。在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梢?,納稅人從事建筑安裝工作,凡所安裝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但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也同時規定,只有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不征收營業稅。所以要在建筑安裝合同條款里注明設備由建設方采購,其價值就不會納入計稅營業額,建筑安裝企業可以適當采取這種方式,跟甲方商議好建筑安裝設備的供應方式,從而可以實現營業稅節稅,降低企業成本。

(二)利用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是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根據此項規定,利用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核心策略是要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從而避免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入貨物的銷售額中去,現行應稅勞務的營業稅率為3-5%,如果不分別進行會計核算或者核算不清,將面臨從高征收13%-17%增值稅的風險,不僅企業會增加無法挽回的稅負損失,還將面臨主管稅務機關的相應處罰。所以建筑安裝企業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必須吃透稅法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建立完善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準確地核算不同應稅項目,以免從高適用稅率,從而為企業合理規避稅收風險。

(三)選擇適合的納稅時間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苯ㄖ┕て髽I尚未開工時收到的預收款項以及開工后收到的預收工程款,在收到的當天即發生納稅義務。所以建筑安裝企業選擇的結算方式必須建立在保證款項按期到賬的基礎上,盡量不要把預收款來當作結算時間,推遲結算時間,營業稅納稅義務也相應的推遲,從而達到合理節約資金的目的。

(四)加強納稅籌劃人才培養

納稅籌劃是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它有著高層次、高智商的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專業的稅收、會計、財務等知識,必須熟知投資、籌資活動和經營,選擇一個最優的納稅方案。目前,在建筑安裝行業里,完全能夠勝任企業稅務管理的人才并不多,從而影響了整個行業的發展。因此,繼續要加強培養納稅籌劃人才,打造一支復合型財務管理的團隊,提高行業經營的核心競爭力。

(五)增強建筑安裝企業的管理層意識

管理者的意識和能力極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單位的發展。建筑安裝企業在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的前提下,提高企業管理者的納稅籌劃意識勢在必行的。管理層人員首先要掌握透納稅籌劃的內涵及特點,充分的了解納稅籌劃在建筑安裝行業中的意義,只有這樣,才能帶動全體人員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讓員工獲得最大化利益。

四、結束語

流轉稅角度下的納稅籌劃是企業運營中重要的理財活動,也是合法納稅及獲得最大化利益的核心。它不僅為國家提供了合法的稅收,而且幫助了整個建筑安裝行業中獲得利益最大化,為未來的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因此,本文在研究流轉稅角度下,我國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特點及意義,分析了可能出現的問題,為我國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策略,也為其他行業的納稅籌劃提供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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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蘇萬貴.淺論建筑工程企業納稅籌劃的概念.目的與方法[J] .科技資訊.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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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 籌劃原則 納稅籌劃

增值稅和其他稅種一樣,是商品剩余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商品流轉的過程中,增值稅也在發生流轉,最終由消費者承擔?!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把增值稅在商品生產的各個環節都進行相應的規范,從原理分析來看,增值稅“無法”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但是,只要經過精心的安排和設計,增值稅的納稅籌劃還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間的。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達到合理節稅的最終目的,節約出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對企業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增值稅的稅收籌劃應該遵從的原則

(一)應遵循合法性原則

進行納稅籌劃要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不能違背稅法以及相關的法律,要在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下進行納稅籌劃活動。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雖然可以為企業減少相應的增值稅稅負,但這屬于違法行為,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是不可為的行為。合法性原則是增值稅納稅籌劃應該遵循的最基本原則。

(二)應注重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時候,目的就是合理降低企業稅負,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應該比較納稅籌劃時產生的成本和進行納稅籌劃后實現的有效收益,在收益和成本相抵減后,分析進行納稅籌劃的可行性。

(三)應遵循統籌性原則

統籌性原則就是說要在縱向和橫向的角度綜合考慮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影響,在進行稅收行為之前要做好相應的籌劃和安排,考慮稅收籌劃方案對公司未來近期和長遠的影響;同時要考慮到稅收籌劃方案對員工、企業、國家、社會的影響,實現增值稅稅收籌劃對個人、集體、社會的利益共贏,實現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可持續性。

二、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策略和方法

(一)培養高素質的管理人才隊伍

設計有效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案是一件相當不易的事情,企業需要業務能力強、專業素質優秀、思想素質高的尖端人才隊伍才能做好增值稅稅收籌劃的任務。企業制定好增值稅納稅籌劃策略并開始實施的時候,如果沒有高素質、各方面都比較優秀的管理人才,那也是白費惘然的。所以企業要在引進人才方面把好關,多引進一些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才,并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管理人才進行培訓,以促進人才適時了解國家稅法政策的動態,并且加強學習,培養高素質的管理人才隊伍,提高增值稅納稅籌劃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

(二)合理利用納稅人身份選擇進行稅務籌劃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我國將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并且規定對于這兩類納稅人在稅款的計算方法和使用稅率上以及管理辦法上有所不同,兩者各有利弊。通常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轉化為一般納稅人,可是一般納稅人就不能轉化為小規模納稅人了。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來判定是應該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選擇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17%或者13%,而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3%。從表面上看,一般納稅人地稅率要遠遠高于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但是一般納稅人地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企業為了減輕增值稅的稅負,需要管理層進行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從而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上做出合理的選擇,以達到進行節稅的目的。

甲企業是生產型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上也比較健全,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在92萬左右,符合一般納稅人的條件,適用的稅率是17%??墒?,該企業的可抵扣進項稅占銷項稅的比例非常小,只占到了銷項稅額的10%?,F在甲企業的管理者做出了兩種籌劃方案:第一就是維持原狀,繼續以一般納稅人的身份存在,按期進行增值稅的繳納。第二種方案就是進行納稅籌劃,把整個企業一分為二,以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進行繳納增值稅。下面進行相應的應納增值稅額計算,就很容易分辨出該選擇哪一套方案。

在方案一下,維持原狀,選擇一般納稅人。此時,銷項稅額=92×17%=15.64萬元,進項稅額=15.64×10%=1.564萬元,則企業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5.64-1.564=14.076萬元; 在方案二下,把甲企業一分為二,分為A企業和B企業,兩個企業的應稅銷售額分別是46萬和46萬,并各自作為獨立單位進行核算,此時就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可以按照3%的稅率進行征收增值稅:A企業應納增值稅稅額=46×3%=1.38萬元;B企業應納增值稅稅額=46×3%=1.38萬元;兩個企業的應納增值稅稅額=1.38+1.38=2.76萬元。由此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要節稅14.076-2.76=11.316萬元,在進行了合理籌劃后,方案二明顯優越于方案一,這是充分選擇了利用納稅人身份的不同納稅方法實現的節稅效果。

(三)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

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項銷售行為涉及商品銷售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的行為。由于混合銷售行為是根據主營業務不同而征收不同的稅種,而不同稅種的稅率又是不相同的,一個征收增值稅,一個征收營業稅,所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來降低自身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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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施工企業 流轉稅 稅務籌劃

一、依據簽訂工程合同開展籌劃工作

當施工企業工程投標成功后,將發生分包工程的狀況。即將部門工程分包給其他建設方,在分包過程中勢必將涉及到合同簽訂問題,通常情況下,不同類型的合同將形成大小不同的業務稅率,因此,施工企業在與建設方簽訂分包合同時需重視起合同條款對業務稅率造成的影響。同時,施工企業必須致力于國家稅法規定的基礎之上簽訂合同,全面把握總包合同價格界定、分包合同類型界定以及施工費與材料費的區別問題,從而確保稅負的科學合理支出。

根據國家稅法之規定,營業額是指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對于建筑工程營業額而言,當施工企業將工程分包或轉包其他人時,其營業額不包括付給分包或轉包人的價款。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的與否,將適用不同的稅率,而稅率的差異化較大程度上影響著稅收籌劃,即當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不簽訂承包合同時,其適用服務業5%的稅率;當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其適用建筑業3%的稅率。

二、營業稅籌劃

營業稅隸屬于流轉稅,其作為施工企業的重要稅種,即指對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資產的單位或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由于營業稅率較單純且營業額極富彈性,因此,這就需要合理的計算營業額,并準確把握營業額,從而確保順利開展營業稅籌劃??偨Y而言,營業稅籌劃具有以下幾種方法:

1、分別核算兼營營業額。根據國家稅法之規定,針對于未能嚴格依據稅日分別核算營業額的,需對其從高適用稅率。

2、確定營業額過程中,需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價值。根據國家稅法之規定,對于安裝工程作業中的設備價款而言,一旦將其作為安裝工程價值,需將設備價款計入工程營業額中。

3、減少發包方提供的材料款。根據國家稅法之規定,對于納稅人的建筑、裝飾以及修繕工程作業而言,無論其采用哪種方式與對方結算,均需將工程所用原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計入工程營業額。

三、科學利用營業額項目

因為營業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繳營業稅=應稅營業額×稅率,各個行業(包括施工企業)利用稅率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相對較小,所以,營業額的確定是決定營業稅稅負大小的關鍵因素,要降低營業稅的稅負,最直觀的方法就是降低應稅營業額。利用營業額進行營業稅的稅收籌劃也能起到比較好的效果。

1、降低材料費用。根據稅法規定,施工企業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怎樣結算,營業額中均包含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是包工包料工程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動力的價款。

所謂包工包料,是指建設單位不負責供應材料,而由施工企業自行采購并進行施工的工程,這種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包括料、工、費的收入;包工不包料,是指建筑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施工企業只負責施工的工程,這種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沒有材料部分,只有人工費收入。包工包料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工程的最大區別在于是否將材料的供應納入施工企業的施工過程中。一項工程使用同樣的原材料,由于材料的供應渠道不同,建設單位一般是直接從市場上購買,價格較高,這必然會使施工企業的計稅依據較高,而施工企業則可以與材料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利益上的原因,供應商往往可以給予比較優惠的價格,這樣就可以降低計入營業稅計稅依據的原材料的價值,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施工企業作業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消耗的原材料也具有一定的重復使用的可能,如果企業通過精打細算,嚴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預算開支,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做到一物多用或者在多項工程中重復使用,也可以降低工程材料、物資等價款,從而減少應計稅營業額,達到營業稅的節稅目的。

2、降低安裝工程的產值。根據稅法規定,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營業額中應該包括設備的價款。安裝企業在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時,應盡量不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可由建設單位提供機器設備,建筑安裝企業只負責安裝,取得的只是安裝費收入,使其營業額中不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四、利用增值稅轉型的稅法規定和混和銷售行為開展籌劃

根據國家稅法之規定,混合銷售行為是指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務的行為。當建筑安裝工程企業以包工包料方式為用戶進行房屋裝修,并且,該企業在提供勞務的同時還具有墻紙、地板等安裝材料銷售行為,此時,國家需對建筑安裝工程的勞務營業額征收營業稅,對貨物銷售營業額征收增值稅。2009年1月1日,新國家稅法正式頒布,根據新稅法之規定,允許一般納稅人企業抵扣購進固定資產所含的進項稅額,同時,還將諸多不動產(建筑物、構筑物等)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之外,將非標設備納入抵扣進項稅的范圍之內。因此,若建筑工程企業涉及到上述業務,需結合自身的實際狀況和稅負狀況,合理開展稅收籌劃。

五、利用境外公司開展籌劃

根據《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之規定,針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或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在《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通知》的規定范圍之內,因此,其一切勞務不征收營業稅。同時,根據《關于外商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征收流轉稅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之規定,外國企業接受境內企業的委托后可開展建筑、工程等項目設計工作,并且設計過程中的一切工作均需在中國境內開展,設計后的圖紙所有權歸中國境內企業所有,此時外商在設計過程中的所有業務收入無需征收營業稅。

六、對納稅義務時間進行籌劃

根據國家稅法之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對于建筑工程而言,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包括多種狀況:第一,對于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而言,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開展工程合同價款結算的當天;第二,對于實行依據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而言,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各月份底到發包單位開展已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第三,對于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辦法的工程項目而言,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月份終到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第四,對于實行其他結算方式的工程項目而言,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與發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當天。

根據《建筑合同準則》之規定,假設建筑合同結果具有可靠估計性,此時企業運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中實現合同收入和費用的確認與合同收入營業稅金和附加的確認?,F行大多數業主通常不能夠及時將工程價款結算給施工單位,因此,一旦施工單位運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將導致企業提前交納稅款,此時的施工企業不僅未得到工程款,而且還要提前預交稅款,從而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企業的資金壓力。所以,這就需要施工企業在處理工程款賬務過程中,避免將預收款的時間視為結算時間,盡可能延遲業主和施工企業的結算時間,從而,實現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延后,給予施工企業提供了一個緩和的契機,大大增加了施工企業的運營資金,有助于保證施工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順利高效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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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欣會.淺談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商業經濟.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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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

1引言

經濟日趨復雜化,傳統納稅體制已不適應現在經濟發展水平狀況,我國稅制改革也在不斷推進。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一,關系著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但現階段由于企業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籌劃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進行稅收籌劃的研究。房地產企業發展迅速,其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額。但由于房地產企業前期投入資金大,開發周期長,涉及業務繁雜,理解難度大,稅收情況更為復雜,相較其他行業具有更高的涉稅風險。基于此,文章以納稅籌劃為切入點,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房地產企業提供稅收籌劃思路,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理論基礎

2.1稅收籌劃目標

稅收具有強制性,稅收的無償性說明納稅是企業資源的凈流出,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前提下,總是想減少稅費繳納。稅收籌劃策略正是在這種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產生。稅收籌劃可以理解為在眾多備選稅收方案中選擇最佳方案,實現稅后利潤最大。稅收籌劃得當,企業取得了節稅經濟利益,在涉稅零風險情況下,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提高自身經濟利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2.2政策依據

稅收籌劃必須符合不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這就需要充分理解稅收政策。具體來說,稅收籌劃主要利用差別化稅收政策、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以及優惠政策。稅收政策的差別化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全面“營改增”作為時間節點將房地產分成了新老項目,老項目由于不能抵扣進項稅,因此適應選擇簡易計稅,相較之下新項目選用一般計稅方法下抵扣進項稅,稅負會明顯降低。利用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是指不同稅種的計稅依據和抵扣范圍不同,比如企業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開發費用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開發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這種規定下,企業可以在符合規定下擴大開發成本總額。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在一定時期對特定項目的鼓勵和支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和思路。

3稅收籌劃基本思路

3.1增值稅

在我國流轉稅與所得稅并重情況下,增值稅是流轉稅的主要稅種,“營改增”的實施對房地產企業來說避免了重復征稅問題,籌劃得當能降低企業稅負。

3.1.1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全面“營改增”之后,房地產企業購進環節取得的進項稅可以憑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房地產企業的稅負水平有重大影響。一般來說,結算方式選擇上,企業在購買物料時盡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這樣取得的發票能實現及時抵扣進項稅額的目的,而采用預付或賒購結算方式,只要貨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產企業不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實現抵扣進項稅的目的。采購方式上,盡量選用集中采購,不僅能取得價格優勢,還能確保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房地產企業還應注重加強對虛假發票的識別和防范,相關部門人員在接受發票時應仔細辨別真假,確保抵扣進行稅額時發票合規。

3.1.2合理選擇上游納稅人上游提供貨物和勞務的企業納稅人身份是影響進項稅抵扣的關鍵點。在報價相同情況下,房地產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或者建筑企業時,最大限度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如果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一般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可以取得13%、9%或6%三檔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申請代開成功后,房地產企業才可適用3%的抵扣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遠低于一般納稅人的抵扣稅率,并且部分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了委托代開環節,推遲了房地產企業取得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會增加企業資金占用成本。這種按抵扣率來選擇上游企業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實際工作中還應考慮凈利潤,如果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后,企業獲得的額外凈利潤大于無法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損失,那么應當選擇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將上游建筑業務獨立分離出去,單獨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從事建筑服務。這樣終端房地產銷售公司以購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勞務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房地產企業整體上減少了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3.1.3利用進項稅抵扣額“營改增”之前,企業繳納營業稅,開發精裝房所產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費用等全部計入房屋成本,銷售時不能抵扣進項稅。“營改增”后,開發精裝房的材料費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以用來抵扣進項稅。具體來說,精裝房中可以進行裝飾、配置家具家電,購買時按13%的基本稅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銷售精裝房時,將裝飾費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電款等合計計入房價銷售額,按銷售不動產9%計算銷項稅,這樣房地產企業在精裝房環節可能獲得4%的額外抵扣率。目前絕大多數中小房地產企業受融資約束的影響,開發多為毛坯房,這些企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擴大精裝修房的比例,使企業少繳納增值稅,還能提升品牌影響力。

3.2土地增值稅

開發建造階段,土地增值稅在開發成本中占據很大比重,房地產企業資金回收慢、開發周期長等特點使企業面臨較大的資金使用壓力,因此有必要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

3.2.1合理利用征稅范圍在二級市場上未發生產權轉讓行為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具有“轉讓”特征。房地產企業建房方式主要分為自己購置的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下,房地產企業自建房屋對外銷售,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稅負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權上建造房產,房屋建成后房屋產權仍歸委托方所有,建造過程中收取的代建費用屬于提供勞務服務收入,不動產產權未發生轉移,這項行為也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但采用代建行為需要提前確定買房客戶。合作建房是指合作雙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資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轉讓土地再去購買房產這一環節,由此不僅減少了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還有印花稅、契稅等多項稅收。如果房地產企業能尋找到這樣的合作方,雙方均可實現節稅和獲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這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另一條思路。房地產企業在開發商品時,需要提前對房屋建筑類型做出合理區分,分別計算其土地增值稅。首先,房地產企業需要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確的區分,分開核算各自的銷售額,這樣對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標準住房才符合稅收優惠的范圍。其次,納稅人可將住宅的售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在確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產品的價格,此時需要納稅人計算不同售價的備選方案企業凈利潤情況,這樣將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內,以此來達到免稅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可以考慮擴大普通標準住房的建筑面積,充分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

3.2.3利用稅收政策特殊規定土地增值稅采取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與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比例,增值額是用收入總額減除扣除項目的金額,因此降低增值稅要從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籌劃收入和扣除項目。對于收入,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適當降低銷售價格,但降低售價會影響企業利潤,所以納稅人需要比較減少的收入和少繳納的稅金。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是經過簡單裝修后對房屋進行出售,納稅人可將最終售價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裝修合同,獨立核算房屋原價和裝修費用,這樣裝修合同對應的收入屬于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只需繳納增值稅,不并入到銷售房屋的價格中,因此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收入不包含裝修費用,大大減少了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于扣除項目,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按一定標準抵扣,不是按實際支出扣除。當房地產企業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能夠合理確定時,可以扣除的開發費用為開發成本、土地價款和利息合計的5%以內;當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不能確定時,開發費用扣除限額為土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10%。企業籌資一般選取負債籌資或權益籌資。稅法規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利息屬于開發費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從扣除項目來看,房地產企業可以適當增加負債籌資的比例。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的利息費用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稅籌劃空間。如果房地產企業利息支出大于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5%,這時應當選擇第一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否則,房地產企業主要依靠權益籌資方式,選擇第二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單獨降低售價或加大扣除項目金額外,企業也可采用綜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業可以加大開發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的投入,一方面滿足用戶高質量需求,而這部分投入資金的成本可以從提高售價中得以補償;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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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中日益受到重視。企業財務管理與稅收籌劃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

首先,財務管理中的各種決策都是同稅收問題密切相關的,通過稅收籌劃可以使企業合法節約稅款支出,為企業獲得財務效益,提高資金利潤率,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經營活動良性循環,從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

其次,稅收籌劃的任何一種應用,都是同企業的財務管理密切相關的,通過財務策劃,可以充分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預測以及成本認定。稅收籌劃方案的認定是以企業的財務管理為基礎的,通過財務管理手段,才能預計不同的納稅方案,如果運用手段不當,那么就可能會導致稅收籌劃方案的失敗。而且,稅收籌劃方案單單做出來是不行的,還需要有效的執行,這就需要財務控制,如果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者稅收政策出現調整,企業都必須運用財務手段對稅收籌劃方案做出調整。因此,稅收籌劃方案的有效執行是離不開企業的財務管理的。

二、企業財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一)投資、籌資、利潤分配稅收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財務管理包括財務活動涉及的一切可以用貨幣表現的事項,主要包括投資決策、籌資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決策。另外,企業在出售資產時也可以利用稅收籌劃,減少稅收,這也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投資稅收籌劃應該注意的問題

投資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中對投資規定的有關減免稅政策以及優惠政策,設計多種投資方案,實現為企業節稅的目的。在稅收籌劃過程中要考慮公司的創立形式以及附屬公司是分公司還是子公司,或者是否將公司設立在稅收優惠地區,這些都是要考慮的。這都是為了節省稅收,但是企業投資稅收籌劃要注意一些問題,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節稅的目標。首先,企業在進行投資稅收籌劃時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不僅僅是為企業節省稅收,同樣進行稅收籌劃也要企業支付相關費用,不能僅僅使稅收籌劃方案在理論上可行,更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在稅收籌劃時,不能單純的只考慮節稅帶來的現金流量,要考慮增量現金流量。企業往往為了達到節稅的目的,選擇對企業并不是最有利的投資方案,這對于企業的發展并不會非常有利,也就不能真正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其次,企業在進行投資時,稅收籌劃自身是存在風險的。企業能否把握好國家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對投資進行納稅,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整個稅收籌劃方案很可能是失敗的。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稅收籌劃的同時也要注意防范稅收籌劃的風險,不要讓企業陷入兩難境地。2.籌資稅收籌劃應該注意的問題

企業籌資稅收籌劃,即企業采用稅收籌劃方法為企業減少籌資成本的方法。企業籌資的渠道包括兩大方面,一個是權益融資,一個是負債籌資,無論哪一方面,都要付出一定的資金成本。企業籌資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不能片面的考慮成本的節約,負債籌資資金成本可以抵稅,但是也要考慮對其它因素的影響,只有稅收籌劃方案帶來的收益大于費用支出時,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可行的。對于籌資利息支出,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也要密切注意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于租賃問題,經營租賃以及融資租賃二者之間要進行權衡,對于企業不同的角色即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考慮不同的節稅方法,這樣才能達到有效減稅的目的。因此,在企業籌資決策中,不僅要考慮企業的資金需要量,而且必須考慮企業的籌資成本,在企業資本結構的基礎上進行籌資,選擇最佳資本結構方案。

3.企業收益分配納稅籌劃應該注意的問題

企業在進行收益分配的過程中,對企業自身是沒有太大的影響的,關鍵是要注意對投資者的影響,不同稅率地區對投資者利潤分配的形式要加以區分,為投資者創造利潤,減少稅收負擔。另一方面,股利發放形式也影響著股東的收益,發放現金股利,需要繳納所得稅,發放股票股利,投資者可以獲得增值收益。因此,在收益分配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各種形式的選擇,為投資者減少稅負,確保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資本運營稅收籌劃需要注意的問題

財務管理的各個活動都是通過資產的運營展開循環的,因此,在展開資本運營的過程中,要注意為企業節稅。在資本運營的過程中可以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為企業節稅。例如,在營業現金流量中,固定資產可以抵稅,而且不同的折舊方法納稅是不同的。存貨也有多種計價方法,選擇不同的計價方法對企業的利潤有著直接的影響。而且企業在出售資產時,按照規定是需要繳納流轉稅以及所得稅的,但是如果企業出售資本時,就可以獲得稅收優化,企業在資本運營的過程中不僅僅可以運用會計政策進行節稅,也可以通過將某些出售資產的行為轉變為出售資本的行為,從而減輕稅收負擔。但是企業在資本運營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是面臨著稅收籌劃風險的,企業要密切關注這一點,如果企業處理不當,就會受到稅收部門的懲罰,稅收罰款也會加重企業的經濟負擔,而且利用會計政策來進行節稅的同時,也面臨著不確定性,會計政策雖然是固定的,但是風險是伴隨而來的,如果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收政策不清晰,對具體的經營活動處理不恰當,不會為企業節省稅收,相反會為企業帶來風險。因此,企業必須合理掌握好會計政策以及資本以及資產的靈活運用,最大限度的為企業創造收益,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

由于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法與手段之一,所以要將其放在整體經營決策中加以統籌考慮,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并結合企業特定的經濟環境、經營目的來選擇。對待稅收籌劃的正確態度即以企業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選擇可能使稅負并非最輕,但卻使企業稅后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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