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資的優缺點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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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資產減值準備;應用分析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B
一、資產減值準備的意義及范圍
資產減值準備是指企業在過去交易和事項所形成的、是由企業所擁有或者所控制的、在未來可以給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資源。因此,對資產將來帶來的經濟利益金額如果小于原來資產的賬面成本差額,原則上不能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為資產,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提取資產減值準備。資產作為最重要的會計要素,財務報表使用者所關注企業的重要會計內容就是與資產相關的各項會計資料。因此企業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越來越大,資產的價值也在不斷變化,企業如果還是延用歷史成本計價,企業資產的真實情況可能會受到比較大的干擾,相關的財務報告將失去真實性。因此,在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可能導致資產價格的較大變化,資產是以歷史成本計價的可能將不再具有為報表使用者提供客觀準確的會計資料。這就有必要為反映企業資產真實面貌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1.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期末企業應對所有的短期投資重新進行檢驗,同時將其取得時的成本也就是歷史成本與在活躍市場的市價按照孰低法進行計量,將低于歷史成本金額計入投資性損失。
2.壞賬準備。企業根據以往經驗,在會計期末財務應對債務清償能力進行估算,對預計可能發生而不能清償的壞賬按一定比例計提壞賬損失。
3.存貨跌價準備。企業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核查時,如果存在存貨毀損、陳舊過時以及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致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則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4.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當被投資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時,投資企業應對長期投資進行全面核查,對于長期投資市場價格的下跌,在可以預計的未來該投資并不能恢復,應按照規定對該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
5.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企業在期末應該對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同可回收金額按照孰低法的原則進行計量,對于賬面價值小于可收回金額的則需要對該項固定資產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6.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期末企業應對數額較大的無形資產進行全面核實測算,對那些已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該項無形資產是否已被其他先進技術取代,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影響,應計算其剩余價值進行客觀分析,將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7.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在建工程停建并且預估在3年內不會重建的,按記賬價值與可收回價值孰低法進行計量,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8.委托貸款減值準備。期末按照預計委托貸款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算現值進行計算以及委托貸款單位的財務狀況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如存在減值跡象的應計提減值準備。
二、資產減值準備的確認與計量
資產減值的確認標準與依據。一是永久性計提減值,對那些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可能難以恢復的資產減值予以確定。規避了確定暫時價值波動的損失金額。二是經濟性確認標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能低于可收回金額的則應確認減值。如果能真實反映資產負債表日資產的真實價值,從而予以確認資產減值,減少了確認減值的人工費用,從而實現了經濟性。三是預估性,要求對預估的資產減值給予確認。
資產減值的確認在一般情況下按照資產類別、單項資產、全部資產等各項目類別進行。如長期價值變動比較大,不確定的使用者對其了解已不是真實成本或現時價值,是其將來某一時刻的獲利能力,在價值變化較大才會影響損益,如不能判斷屬于永久還是暫時減值,宜采用可能性標準。短期投資與委托貸款流動性較強,企業并不會長期持有,而采用永久和可能性標準確認其減值并沒有實際的可操作性,這時可以采用某一會計時點的真實價值做為標準,即使用經濟性對存貨、固定資產采用永久性的標準等。資產減值確認要求不同,其結果也不完全相同。
資產減值五種計量方法的優缺點:一是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屬性下,資產的價格是購買時支付的真實的交易成本,并不用考慮在以后使用過程中相同資產在市場的價格波動。以歷史成本計價的資產在存續期間的計量簡單而客觀,但以歷史成本計價的財務報表并不能完全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的真實資產狀況,對報表的使用者可能會提供錯誤的提示。二是現行成本。在現行成本計量屬性下,當市場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時,報表使用者可以通過財務報告了解企業現時點接近市場價格的資產狀況,從而反映企業真實獲取利潤的能力。但實際使用過程中難以確定與原持有資產完全吻合的重置成本,同時也缺少相關資料,對可靠性產生影響。三是現行市價。在資料齊全可靠的前提下其計量比較準確,適用范圍較廣。其缺點是對市場的經營環境要求較高,同時有很多資產并不存在活躍的市場價格。四是可變現凈值。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資產可望帶來的未來現金流入和將要支付的現金流出,但不考慮貨幣的時間成本。五是未來現金流量。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能反映資產的經濟價值,是比較理想的計量標準,但由于存在大量的估計和判斷,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較差。
三、資產減值會計處理存在問題的具體分析
1.資產減值的會計確認和計量有一定難度。會計準則的不完善給資產減值確認與計量帶來不便。一是在確認時間上不夠明確。新制度所規定企業定期或不定期對企業所擁有的資產進行細致查驗,預估所屬資產所發生的價值損失,且須每年期末至少查驗一次。對查驗時間規定比較模糊缺乏實際的可操作性。二是減值的計量標準有多種標準。從我國《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看出,八項資產減值確認采用3種不同的判斷標準,大幅度提高了財務從業者的職業判斷能力,對財務人員的綜合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給企業人為操縱利潤帶來了方便。
2.在實際運用中的操作困難給資產減值確認和計量帶來難度。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在實際操作中受到相關利益者的影響會存在許多不好操作之處,其中各種資產的可回收數額的正確核定有很大個人主觀性。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核心是確定資產未來能夠帶來的經濟效益,而會計準則規定只要資產發生減值就予以確認,但合理確定可回收金額則有較大困難。
3.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允性不好確認。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短期投資的市場價格,這些都取決于財務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主觀性較強。而當下我國財務人員的綜合能力并沒有達到與其相符的程度,對執行這些不明確的操作具有不確定性。
四、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操作利潤的對策
1.改善準則應用的經濟環境。我國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相比,資產的市場價格并不透明和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局面,由此而提取的資產減值準備金的公正性、客觀性就要大打折扣。完善市場經濟,可逐漸解決公允價值偏差問題。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2.對可回收金額進行完善。規范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具體要求與細節,在財務報表中披露資產減值準備的可回收金額的具體依據,增強對資產的可回收金額的比例限制。在目前公司結構下,增強信息的真實性,要求企業在財務說明書中報告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損失與收益,從而強化對上市公司相關信息的披露。
篇2
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資產減值;計量
2006年財政部頒布《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一資產減值》準則。專門的準則規范體系使資產減值準備會計更趨規范和:具有可操作性。
一、資產減值準備的確認
(一)確認標準
主要分為永久性標準、可能性標準和經濟性標準,我國采用永久性與經濟性相結合的標準。永久性標準不承認未來經濟利益的波動,在實務中識別減值損失是永久性的還是暫時性的非常困難,給會計人員和管理當局帶來不少麻煩;可能性標準主要采用資產賬面價值直接與界限比較,在賬面價值高于界限時確認資產減值的發生,并不關注賬面價值高于界限發生的可能性;經濟性標準引入了可收回金額的概念。
(二)確認時點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边@體現了靈活性和原則性的統一,企業在年度終了或資產負債表日必須對有關資產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必須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而平時各會計期末則可檢查或不檢查是否發生了資產減值損失,也可計提或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平時會計期末是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自主決定。
(三)確認范圍
國際準則規定如果存在資產可能減值的跡象,應估計單個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如果不可能估計單個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則由企業確定資產所屬的現金產出單元的可收回金額。與國際準則相比較,新準則沒有采用產出現金單元的定義,而是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采用了資產組和資產組組合的定義。
(四)確認方法
由于內外因作用,導致資產的可收回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時。應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確認資產減值的方法有備抵法和直接沖銷法。我國目前采用備抵法,備抵法更體現披露目的,具有體現謹慎性原則、配比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等優點。但相對繁瑣;而直接沖銷法優缺點正好與備抵法相反。
二、資產減值的恢復
關于資產減值的恢復,FASB認為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后。資產的賬面價值成為新的成本計量基礎,企業不應在以后期間調整資產的成本,不允許轉回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另一種觀點認為最后一次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后,只有在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所使用的估計發生改變時,才能轉回以前年度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資產的賬面價值應增至其可收回金額,由資產減值損失轉回而增加的資產賬面價值。不應高于資產以前年度沒有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時的賬面價值。這兩種觀點各有利弊,須針對準則而定。如果準則制定機構偏好謹慎,更多的重視準則可能產生的現實影響,力圖避免因允許轉回造成的利潤操縱,那么就會采納禁止轉回的觀點:如果制定機構更重視準則和相關理論的關聯,希望更完美地再現理論的精髓,并不特別重視因允許轉回可能造成的利潤操縱。那么它就會采納允許轉回的觀點。
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年度終了,企業應計提的減值損失準備如果高于已提損失準備的賬面價值,按差額補提損失準備;如果低于已提損失準備的賬面價值,按差額沖回已提的損失準備;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減值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調整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基于謹慎性原則的考慮,我國對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情形嚴加限制,強調只有原來導致資產發生減值的因素在當期發生有力變化,使得其可回收金額超過賬面價值時,才允許轉回以前期間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
三、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資產減值會計的計量由于不確定因素多,對外部信息作出正確估計和判斷較為復雜?!镀髽I會計制度》和新準則采用了多重標準,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性質的資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采用最能體現其現實價值的計量屬性。對于未來短期內將要收回的流動資產,可以按可變現凈值計量;對于以使用為目的的短期資產,可以按現行成本進行計量;對于以出售為目的的短期資產,可以按現行市價、公允價值或可變現凈值計量;對于將會持續使用的長期資產,可以按可收回金額計量;對于將會出售的長期資產,可以采用銷售凈價、公允價值或可變現凈值計量。
四、資產減值的列示
準則中有關資產減值在利潤表上的列示及其與國際準則中資產減值列示的對比,見表1:
應收賬款壞賬損失和存貨跌價損失計入“管理費用”賬戶,因其均為流動資產損失,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密切相關;長期投資減值損失、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以及委托貸款減值損失計入“投資收益”賬戶,三者均為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賬戶,均為長期資產的減值損失,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相關度較小。若某種無形資產不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流入,則全部轉入當期管理費用;而國際準則列入其他費用凈額。
企業的資產減值損失在利潤表上分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投資損失分別扣減利潤總額,分別作為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凈額、投資凈收益三個項目列示。按《企業會計管理制度》的規定,企業單獨編制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作為資產負債表的附表。將企業計提的減值本期增加數、本期減少數、資產賬面價值及凈值單獨反映,而以前則是在資產負債表主表上反映,現在資產負債表主表反映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固定資產凈額,這是重要性原則的體現。
五、資產減值的披露
IAS36對資產減值結果的披露闡述和規定較為詳盡,不但要求披露當期應當計入損益或直接沖減權益的資產減值的金額、在損益表中的項目、當期沖回的減值損失,還對分部報告中應披露的減值信息作出了規定。我國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資產減值相關的下列信息:當期確認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金額;計提的各項減值準備累計金額;提供分部報告信息的,應當披露每個報告分部當期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相對于《企業會計制度》對披露內容過于簡單的問題,新準則有了很大的改進。
篇3
關鍵詞:ETF 資產配置 投資策略
一、ETF簡介
作為一位理性的投資者,對于任何一種金融投資產品,都要在看到其優點的同時,認識到該產品的缺點和不足,只有這樣,才能合理有效運用這一金融工具,使其充分發揮應有的功能。
1.ETF的概念
中文正式名稱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追蹤標的指數變化并且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2.ETF的特點
ETF是一種復合型的金融創新產品,集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和股票的優勢于一身。
ETF所具有的開放式基金的優勢為:可以自有的申購與贖回,不存在在特定時期申購與贖回受限的問題。封閉式基金的優勢在ETF產品上的體現為:可以在二級市場上市交易,從而使產品具有高度的流動性,而流動性對于一個金融產品來說,是十分關鍵的,并且具有極高的價值。ETF產品所體現的股票的優勢為:二級市場上的連續交易價格機制,不但增強了流動性,而且使交易的信息更加透明,再加上ETF獨特的套利機制,使得其價格能夠緊貼凈值,避免了封閉式基金的深度折價現象。
ETF具有雙重交易機制:進行申購和贖回的市場與ETF份額交易的市場分離。前者在一級市場上進行,后者在二級市場上進行。
3.ETF的優點
ETF擁有許多其他類型的基金所不可比擬的優點,主要體現在:
(1)ETF是指數化投資的理念與資產證券化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它的這一本質就決定了ETF具有投資運作成本低、費用低廉、交易方便、資金門檻低的特點。
(2)在一級市場進行的ETF份額的申購和贖回,采用的是實物交易機制,這就有效地避免減少了很多基金所面臨的“現金拖累”的現象,提高了資產配置的效率。
(3)運作的機制簡單易懂,容易在投資者中獲得較大的認同度。對于個人投資者,特別是二級市場上的散戶投資者,只要對宏觀經濟和行業產業的發展做出判斷,并且投資相應的ETF產品就可以了。
(4)ETF可以盡量地延遲納稅甚至規避納稅。
(5)ETF可以避免由于基金管理人個人的偏好,所造成的投資組合收益和風險的不確定性。同時,當市場上ETF產品細化程度非常高時,ETF甚至可以有效的代替個股,減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避免高位接盤、抬轎子等基金黑幕的出現。
(6)ETF的制度設計富有彈性,可以涵蓋廣泛的證券范疇和各種資產配置方式,可以通過一次性的交易活動便利的實現一籃子證券組合的買賣交易,可以在短期投資方面提供許多便利等等。
4.ETF的缺點
(1)ETF的表現不可能超越大盤,甚至不可能超越其跟蹤的指數。另外,ETF的管理者不可能把所有的資金按比例分配到所跟蹤指數的成分股上,這就導致在上漲階段,ETF的凈值增幅低于目標指數的漲幅。
(2)ETF不能像開放式基金一樣,股息可以用于再投資。
(3)買賣ETF時,需要支付經紀人傭金和買賣差價。
(4)ETF為了緊貼指數走勢,不能像一些積極性的基金一樣,在某些行業或者股票表現遜色的時候,調整其投資組合。特別在中國證券市場上缺乏賣空機制的情況下,ETF缺乏有效的對沖機制,容易直接暴露在風險下,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在了解了一個金融產品的特色和優缺點之后,研究如何運用該種產品、如何利用該產品構造和實現我們的投資目標,便成了重中之重。
二、ETF的投資策略
先要引入一個概念:資產配置。何為資產配置?就是將所要投資的資金在各大類資產中進行配置。它大致可分為三個層面:戰略資產配置、動態資產配置和戰術資產配置。戰略資產配置是一種長期的資產配置決策,即通過為資產尋找一種長期的在各種可選擇的資產類別上“正?!钡姆峙浔壤齺砜刂骑L險和增加收益,以實現投資的目標。動態資產配置是在確定了戰略資產配置之后,對配置的比例進行動態的調整。而戰術性資產配置是在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對資產進行快速調整來獲利的行為。一般來說,戰略資產配置是實現投資目標的最重要的保證。諸多學者的研究得出的結論證明了這一點。
1991年,Brinson,Singer和Beebower研究了資產配置對投資組合總收益率的貢獻。他們將總收益率分解為三部分:(1)
資產配置策略;(2)市場時機選擇;(3)證券選擇。研究指出,資產配置對投資組合收益率的貢獻率是91.5%,也就是說,投資組合的價值增殖在于資產配置。
Gary P. Brinson在1986年的研究中得出的結論是:資產配置策略——而不是證券選擇和時機選擇——對投資組合的總收益率和年收益率變化的幅度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隨著ETF作為一種金融產品和投資工具的作用逐漸凸顯,如何有效的利用ETF產品實現有效合理的資產配置策略便成了研究的重點。
1.用ETF進行合理有效的資產配置
從本質上說,ETF是一種指數化投資產品。在指數化投資為核心思想的資產配置策略中,“核心/衛星”(Core-Satellite)方法占據了重要地位。
“核心/衛星”(Core-Satellite)方法,是指將組合中的資產分為兩大類進行配置,組合中的核心資產用來跟蹤復制所選定的市場指數進行指數化投資,以期獲得該指數所代表的市場組合的收益;組合中的其他資產采用主動性投資策略,以充分利用市場上各種各樣的投資機會獲利?!昂诵?衛星”(Core-Satellite)方法的好處是以相對較低的費用在更大的程度上控制了風險,增加了組合的收益。將組合的核心資產配置于指數化投資,實際上就是用更精確的手段將組合的整體投資“風險報酬”更多的“支付”給主動性投資的部分,從而實現最佳的組合風險——收益管理。
運用“核心/衛星”(Core-Satellite)方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類指數化投資”的問題。所謂“類指數化投資”,是指,當在一個市場上使用多個基金經理進行投資時,所有主動管理的投資加在一起,會構成一個收益和風險都與指數類似的投資組合,但是仍然面臨高額的主動管理費。通過使用“核心/衛星”(Core-Satellite)方法,在任何給定的市場中,投資者可以將資產的一部分投資在一個指數化投資組合中,剩余的少量資產分配給主動管理者,授權他們進行更加積極的管理。
從分散化投資的角度,很多實證檢驗的結果證明,將組合資產同時配置在主動性投資和被動性投資上,可以降低組合集中于一種投資的風險。具體表現在,當主動性投資收益率好于被動性投資的收益率時,或者當被動性投資收益率好于主動性投資收益率時。投資者可以在享受自有資產組合的低波動性帶來的低風險的同時,分享主動性投資與被動性投資帶來好處。
ETF產品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非常適合于用來構建組合中的指數化投資核心,成為組合中指數化投資的理想工具,特別是綜合指數類的ETF產品,更適合于作為市場組合的替代,涵蓋整個市場并獲得市場的平均收益。
在擁有以ETF為核心資產,采取“核心/衛星”(Core-Satellite)方法進行資產配置的資產組合之后,投資者可以實現多樣化的投資目標。但是ETF的功能有很多不止這一點,運用其他的市場功能,投資者可以利ETF產品構建不同的組合,實現多樣化的投資目標。
2.用ETF構建各種市場敞口
(1)可以實現多樣化的海外市場敞口
由于我國對于資本項目的管制,ETF的這項功能對于我國投資者來說,目前只具有理論上的可行性,并無實際操作的可能。故以美國投資者為例進行闡述。對于美國投資者來說,可以通過購買ETF而不用直接投資外國的股票,就可以獲得外國股票市場的敞口,以獲得投資外國股票所帶來的收益。如果投資者不采用投資ETF的方式,而是直接到國際市場上去購買外國股市的股票的話,投資者所要承擔的風險就要大的多。舉個例子來說,由于不同國家的政治經濟市場體制以及法律法規的不同,投資者不一定能夠買得到想要買的股票和想買的數量。即使想要買的股票全部都能購買的到,想買的數量也都能得到滿足,在購買之前,還要進行外匯的兌換,投資者要承擔這一部分的匯率波動風險。
(2)可以實現行業敞口和行業敞口之間的替換
一般來說,持有股票指數或者一攬子股票的風險要比持有單支股票的風險小一些。所以,當投資者偏好某一個行業或者某一個板塊,但是又不知道如何該持有哪支股票時,投資以對應行業或者對應的板塊指數為追蹤指數的ETF便可解決這個問題。
(3)可以實現敞口之間的對沖組合
因為不同的投資者對市場中某一行業或者某一板塊的判斷不同,所以持不同觀點的投資者建立的投資組合不同。但是為了避免判斷失誤帶來的投資損失過大,投資者一般都要使用對沖的交易策略將投資的風險降低到可以承受的程度。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投資者A看漲股票a、b、c、d,同時看跌屬于能源板塊的股票e、f、g、h、j, A對自己判斷的會漲的具體股票十分有自信,但是對會跌的具體股票不是十分確定,這個時候,A就可以借助ETF來降低投資組合的 風險,實現投資的目標。具體操作如下:A將自己看漲的股票組成多方組合,再以等量的貨幣購買追蹤能源板塊指數的ETF,以降低風險。
3.可以用ETF來實現投資組合中的現金管理
(1)開放式基金可以用ETF解決投資組合中的現金閑置問題
在開放式基金中,為了應對基金持有人可能的贖回,通常都預留總額為組合資產總值的5%的現金。這會引起“現金拖累”的問題從而影響組合的收益。為了避免這部分現金閑置,基金管理人可以將這部分現金直接投資于普通股票中。但是,由于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很大,股票的流動性也參差不齊,這樣做除了增加了投資風險和交易成本,還帶來了可能無法應對隨時可能出現的贖回的風險。但是,如果用組合中閑置的現金購買ETF產品,不但以更低的交易成本獲得與直接投資普通股票相同的收益,而且,可以隨時便利的在一級市場上將ETF變現,以應對贖回。
(2)ETF可以利用其他ETF有效管理組合中的現金流
雖然,ETF的申購與贖回采用的是實物機制,即一攬子股票與ETF份額的交換。但是在申購與贖回發生時,由于股票市場運行機制的問題,難免會有某只或者某幾只股票暫時無法獲得或者無法獲得想要的數量,此時便要用現金來填補相應的空缺。再加上所追蹤的基準指數會有定期和非定期的調整,組合產生現金流會不斷的發生變動。通過買賣ETF,可以實現對組合中產生的現金流的有效管理。
ETF管理人可以用組合中不斷變動的現金購買其他的ETF,這樣,在該ETF需要現金的時候,可以賣出持有的其他的ETF獲得資金。
參考文獻
[1]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上證50ETF投資指引.中國經濟出版社.
[2]馬驥.指數化投資.經濟科學出版社.
篇4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建設發展,對現階段的會計工作有了更高層次的要求。謹慎性原則作為會計工作的八項原則之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地位,但是作為原則之一應當貫穿會計工作的始終。筆者將就謹慎性原則在財務會計中的應用發表一些看法,并就其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淺析。
關鍵詞:
減值準備;資產備抵;人員素質
謹慎性原則的另一個說法叫穩健性原則,是在一個盡可能對權益類科目影響較小的前提下,進行會計工作的程序和處理方法。是會計工作中必須遵循的原則之一。
一、謹慎性原則的具體應用
謹慎性原則在財務會計工作中的應用有以下這幾個方面。資產方面,最常用的就是對各種資產的減值準備(長短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建立各種資產的備抵賬戶以作壞賬準備。收入方面,勞務類收益按照勞務完成度進行收益計算,而成本投入類收入,按收回收益的實際情況為準進行記錄。債務方面,以債權賬面價值進行入賬,而不能不以現金的公允價值進行入賬。此外還有一些其他地方的應用,有投資計算、股利清算等。
二、謹慎性原則在財務會計工作中的優缺點
(一)謹慎性原則
在財務會計工作中的優點因為以實際中的資金的投入和輸出為標準進行入賬,并且在入賬時做好減值準備并建立資產備抵類賬戶,能夠有效的計算到項目進行中期或后期的市場可變現的凈值的增減,所以能夠更好地計算出資產中或者預得利潤中的水分,能夠為會計信息的內部使用者(權益所有人)和外部使用者(債權人等)提供更加準確并且可靠地會計信息,為他們的投資計劃或者經營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從而有利于作出準確的經營決策。并且資產的貶值也在計算范圍內,這樣有利于保障部分債權人和部分小股東的利益。并且由于賬面價值在遵循謹慎性原則進行記賬時就會以資產的較低價值進行入賬,在進行稅務計算時或多或少能夠減少所得稅等稅務的繳納,能夠略微降低經營成本,從而進一步提高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并且各會計準則之間相互聯系,謹慎性原則的良好應用能夠對其他的會計工作原則進行一些適應性的合理的修正,使財務會計的工作更加合理謹慎。
(二)謹慎性原則
在財務會計工作中的缺點有些時候過多的進行減值計算和建立過多的資產備抵類賬戶,會加大財務會計工作的工作量,由于過于大量的計算和過于大量的預計算,會導致現有的會計信息的確認和計量的工作難度增大,甚至導致難度過大而無法進行會計數據的統計以及會計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并且資產減值準備的計算沒有一個合理的統一的標準,會因為財務會計人員本身的職業技能素質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比如過高預算或過低預算,受到來自于主觀因素的影響過多,導致減值準備的認定缺乏一定的權威性,從而致使會計信息處理不當,會計工作效率降低等不良結果。在謹慎性原則下,會計工作對資產的計提可能被濫用,在最終總賬簿中的信息可能并非準確無誤,從而影響決策者進行正確決策或誤導投資者進行不利于自身的投資。并且有些企業單位的資產按歷史成本進行計提,有些按照現值或公允價值進行計提入賬,在標準上缺乏一致性,企業同外界之間的信息交流就存在誤差,同樣不利于決策進行。
三、如何更好地發揮謹慎性
在財務會計工作中的積極作用的幾點建議
(一)建立一個統一的財務會計工作規范
一個統一的財務會計工作的規范能夠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從而大大降低由于財務會計自身的主觀因素對會計信息的影響,能夠有效地增加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效率。并且有利于會計信息的內外部使用者更好地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作出最合理的決策或投資計劃。并且有利于審計部門和稅務部門對各企業的會計工作做出有效監督,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市場秩序,穩定市場經濟運行狀況,穩定經濟運行整體態勢。
(二)提高會計工作的入職門檻,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提高會計工作的入職門檻,能夠防止一些并不了解會計工作的人從事會計工作,同期加強會計人員的培訓,能夠有效地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整體職業素質。從而能夠有效減少因為人為的信息造成的錯誤的會計信息的統計,增加會計工作的效率,增加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更好地踐行會計工作的謹慎性原則。
(三)建立一個完善的市場監管體系
通過外部的監督,能夠及時指出財務會計工作中不合理的地方,促使財務會計在工作中及時改正,能夠大大提高會計信息的準確性,使會計工作更好地符合謹慎性原則。
(四)一些其他改進方法
加強誠信教育,通過道德約束力,提高財務會計在工作中的自覺性,強化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強化會計工作的謹慎性;改進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其更加符合實際,在應用時能夠具備更高的可操作性,通過法律強制力,迫使財務會計在工作的改進工作方法,踐行謹慎性原則;規定會計謹慎性原則的應用范圍和尺度,防止過當謹慎導致的工作量過多效率過低問題。
四、結語
財務會計的工作必須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市場經濟也只有在這個原則下才能穩定建設。但是這項工作也不是一蹴而就,應當在循序漸進的過程中穩定進行。我們只有通過一步一步慢慢地改進才能更好的發揮這一原則在財務會計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才能更好的致力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
參考文獻:
[1]胡文秀.淺析會計謹慎性原則在財務會計中的作用[J].科技創業月刊,2014(6).
[2]王三賢.謹慎性原則在財務會計中的運用[J].企業家天地(下旬刊),2012(7).
[3]牛悾悾.謹慎性原則在資產核算中的應用[J].現代商業,2015(5).
篇5
1.確認時點。現行《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企業于會計期末,至少在年末檢查是否發生了資產減值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新準則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币幎w現了靈活性和原則性的統一,要求企業在年度終了或資產負債表日必須對有關資產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1],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必須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而平時各會計期末則可檢查或不檢查是否發生了資產減值損失,也可計提或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平時會計期末是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自主決定。
2.確認標準。主要分為永久性標準、可能性標準和經濟性標準。永久性標準不符合“資產是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這一觀念,不承認未來經濟利益的波動,在實務中,識別減值損失是永久性的還是暫時性非常困難,給會計人員和管理當局帶來不少麻煩[2].可能性標準主要采用資產賬面價值直接與界限比較,在賬面價值高于界限時,即確認資產減值的發生,并不關注賬面價值高于界限發生的可能性。經濟性標準引入了可收回金額的概念,我國《企業會計制度》采用的是永久性與經濟性相結合的標準。
3.確認范圍。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如果存在資產可能減值的跡象,應估計單個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如果不可能估計單個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則企業應確定資產所屬的現金產出單元的可收回金額[3].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新準則沒有采用產出現金單元的定義,而是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采用了資產組和資產組組合的定義。
4.確認方法。由于內外因作用,導致資產的可收回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時,應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確認資產減值的方法有備抵法和直接沖銷法[4].我國目前采用備抵法,備抵法更體現披露目的,具有體現謹慎性原則、配比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等優點,但相對煩瑣;而直接沖銷法優缺點正好與備抵法相反。
二、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資產減值會計的計量由于不確定因素多,對外部信息做出正確估計和判斷較為復雜。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和新準則采用了多重標準,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性質的資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采用最能體現其現實價值的計量屬性[5].對于未來短期內將要收回的流動資產,可以按可變現凈值計量;對于以使用為目的的短期資產,可以按現行成本進行計量;對于以出售為目的的短期資產,可以按現行市價、公允價值或可變現凈值計量;對于將會持續使用的長期資產,可以按可收回金額計量;對于將會出售的長期資產,可以采用銷售凈價、公允價值或可變現凈值計量。
三、資產減值的恢復
對資產減值的恢復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后,資產的賬面價值成為新的成本計量基礎,企業不應在以后期間調整資產的成本,即不允許轉回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fasb是這種觀點的主要代表。另一種觀點認為最后一次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后,只有在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所使用的估計發生改變時,才能轉回以前年度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資產的賬面價值應增至其可收回金額,由資產減值損失轉回而增加的資產賬面價值,不應高于資產以前年度沒有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時的賬面價值[6].兩種觀點各有利弊,如果準則制定機構偏好謹慎,更重視準則可能產生的現實影響,力圖避免因允許轉回造成的利潤操縱,那么就會采納禁止轉回的觀點;如果制定機構更重視準則和相關理論的關聯,希望更完美地再現理論的精髓,并不特別重視因允許轉回可能造成的利潤操縱,那么它就會采納允許轉回的觀點。
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年度終了,企業應計提的減值損失準備如果高于已提損失準備的賬面價值,應按差額補提損失準備;如果低于已提損失準備的賬面價值,應按差額沖回已提的損失準備;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減值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調整已計提的減值準備?;谥斏餍栽瓌t的考慮,我國對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情形嚴加限制,強調只有原來導致資產發生減值的因素在當期發生有力變化,使得其可回收金額超過賬面價值時,才允許轉回以前期間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但從實際的情況來看,我國企業利用減值轉回人為調整利潤現象頻頻發生,對2004年度減值損失轉回金額最大的前20家上市公司年報進行分析,發現這些公司,通過轉回前期資產減值損失不同程度地人為調整損益,2家st公司分別增加當年利潤32 495萬元和4 500萬元,占各自當年凈利潤的309%和581%,成功地摘除了st;4家上市公司分別增加當年利潤28 080萬元、6 885萬元、6 373萬元和5 003萬元,避免當年出現虧損;6家上市公司維持或提升了公司的業績[7].為了杜絕這些現象,新準則明確規定已經計提減值準備不允許轉回。
四、資產減值的列示
應收賬款壞賬損失和存貨跌價損失記入“管理費用”賬戶,因其均為流動資產損失,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密切相關;長期投資減值損失、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以及委托貸款減值損失記入“投資收益”賬戶,三者均為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減值損失記入“營業外支出”賬戶,均為長期資產的減值損失,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相關度較小。若某種無形資產不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流入,則全部轉入當期管理費用,而國際準則列入其他費用凈額。
企業的資產減值損失在利潤表上分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投資損失分別扣減利潤總額,分別作為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凈額、投資凈收益3個項目列示。按《企業會計管理制度》的規定,企業單獨編制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作為資產負債表的附表。將企業計提的減值本期增加數、本期減少數、資產賬面價值及凈值單獨反映,而以前則是在資產負債表主表上反映,現在資產負債表主表反映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固定資產凈額,這是重要性原則的體現。
五、資產減值的披露
對資產減值結果的披露闡述和規定較為詳盡的是ias 36,它不但要求披露當期應當計入損益或直接沖減權益的資產減值的金額、在損益表中的項目、當期沖回的減值損失,還對分部報告中應披露的減值信息做出規定[8].我國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資產減值相關的下列信息:當期確認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金額;計提的各項減值準備累計金額;提供分部報告信息的,應當披露每個報告分部當期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相對于《企業會計制度》中存在的對披露內容要求過于簡單的問題,新準則有了很大的改進。
篇6
一、各國巨災風險分擔方式
日本家庭財產地震保險由政府和民間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保險責任。較小的巨災損失由民營保險公司承擔,大的巨災損失由民營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擔,特大的巨災損失主要由政府承擔。這樣的保險制度不僅克服了民營保險公司對巨大的地震損失所承受的賠償能力限制,使遭受地震損失的被保險人獲得必要的救助,還能有效地降低政府承擔的責任。
新西蘭應對地震等巨災風險的系統由地震委員會、保險公司和保險協會構成。地震委員會負責法定保險的損失賠償,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負責超出法定保險責任的損失賠償,保險協會啟動應急計劃。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類型多、發生頻繁、災害損失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地震、干旱、洪澇、暴風、滑坡、農林病害和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幾乎年年發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目前,我國對于巨災的補償方式主要是政府的無償賑災和救濟,但是數額十分有限,同時也造成沉重的財政負擔。商業保險雖曾經介入過巨災市場,但由于自身規模和承保技術的限制,也無法承擔巨額賠償。因此,借鑒保險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進行保險創新,借助保險衍生工具開拓我國的巨災保險市場,成為保險業面臨的重大課題。
二、巨災風險證券化
2世紀9年代天然巨災的重創,使得保險業和再保險業均受重大的損失,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的能力急劇下降,造成費率上漲,保險合同條款不穩定等問題,凸顯出以傳統再保險市場作為巨災風險管理工具的局限,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紛紛尋求其他的轉移巨災風險的工具,證券風險巨災化基于上述經營理念的變革應運而生。
巨災風險證券化指創造性地運用各種金融手段,實現用資本市場的力量來分散巨災風險的過程。通過巨災風險證券化的方式,保險業利用其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與專業的承保和理賠技術開展巨災承包業務,資本市場利用其雄厚的資金實力與規范的市場運作提供支持,從而共同應對巨災風險。
巨災風險證券化產生的原因:
1.巨災風險的頻繁發生
天然及人為巨災發生的時間、頻率是無法預測、預防的。巨災一旦發生,損失慘重,保險人、再保險人將要承擔高額賠款。例如,21年巨災令全球保險公司損失了135億美元。巨額的賠付令保險人、再保險人難以承保新業務,所以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對巨災保險是望而卻步的。另一方面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在認識到巨災的嚴重后果后希望將這一風險轉移給保險人,這樣就形成了傳統保險、再保險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傳統保險體系難以消化巨災風險的現實促使人們尋找新的可以分配巨災風險的方式,運作成熟、資金實力雄厚的資本市場進入了人們的視野。
2.傳統保險體系的局限性
目前保險技術水平限制了保險人、再保險人承保巨災風險的能力。傳統保險所能提供的保險、再保險產品的數量和種類有限。與此同時,在傳統保險體系中,再保險的風險主體是同原保險人存在交易關系的再保險人,風險損失完全是由保險市場自身消化,一旦再保險人財務狀況出現危機很難對保險事故賠付時,將給原保險人和投保人造成巨大損失,甚至影響整個保險業的穩定發展。這就是說傳統的再保險只是將風險在保險系統內部進一步分散,并不與其他金融工具融合,一旦發生巨大災害,就難免遭受重創。
3.資本市場的規模擴張與金融創新的發展
資本市場是現在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資本市場發展速度快、容量大,資金實力雄厚,風險承受能力強。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經過長期的發展,投資銀行、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債券、期貨、期權等投資工具運作比較規范,這為巨災風險證券化奠定了基礎。同時,資本市場投資者隊伍逐漸擴大,他們希望能夠出現新型的投資工具,以滿足其多層次的投資需求。
2世紀7年代,金融創新異軍突起,在傳統的金融工具基礎上,出現了一系列的用于規避匯率風險、利率風險的金融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實施巨災風險證券化,借助資本市場分散風險,以提高保險人的承保能力,就成為金融創新的一個發展趨勢。
巨災風險證券化的主要形式
巨災風險證券化的主要形式有巨災債券、巨災期權、巨災期貨、巨災互換、或資本票據、巨災股權賣權和信用融資等。其中在國際上取得較好市場表現的巨災債券非常值得我國研究和應用。
巨災債券的運作模式:
在該模型中巨災債券發行人(國際上簡稱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一方面與保險業務分出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提供再保險保障,另一方面面向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發行巨災債券,將巨災風險分散到眾多的投資者身上。SPV將分保費和發行債券所得中可以用于長期投資的部分存入信托基金,獲取投資收益,另一部分用于短期投資,保持資金的高流動性。在規定的期限內,若“觸發事件”①沒有發生,SPV將定期向投資者支付較高的利息,到期時償還債券本金;若“觸發事件”發生了,SPV將向保險業務分出公司支付賠款,投資者損失程度依債券類型而定。
三、我國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
發展我國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必要性
1.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是緩解我國保險業潛在巨災風險壓力的迫切需要
由于地震等巨災風險不在我國財產險的承包范圍內,所以現在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并沒有巨災賠償的經
歷,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趨成熟巨災保險勢必會進入保險承包的范圍內,巨災風險將成為我國保險業不得不面臨的壓力。 2.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是我國保險業整體水平不高、償付能力不足的現實要求
與國際保險同行相比,我國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明顯不足。預計到22年,我國保險業保費規模將達到2.8萬億元,如果按照國際資本市場現行的一般水平及1∶2的資本杠桿比率計算,保險業凈資產需達到1.4萬億元。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業必然難以經受洪水、地震以及恐怖事件等巨災損失的沖擊。隨著人們對保險的熟悉,利用創新工具進行必要的風險轉嫁一定會大量增加,這將促使巨災風險債券等保險連接型證券的發行成為可能。
3.發展巨災風險債券是我國保險業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途徑
當前國際保險業的發展趨勢是:一方面傳統保險市場日趨飽和,可開拓空間越來越小;另一方面,巨災保險市場上有著巨大潛在需求和現實需求,隨著巨災損失的劇增,巨災保險己經成為保險業未來新的增長點。同時,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開放,即使國內保險公司不去開發巨災風險債券這類金融創新工具,國外保險業巨頭也不會放棄這塊潛力市場。1998年,瑞士再保險公司與北京師范大學合作,聯合繪制“中國巨型電子災難地圖”。該圖搜集了從12世紀至今的歷史、地理及氣候等各類數據。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這張地圖將成為風險評估和保單定價的無價之寶。保險公司在做巨災業務時就可以以精確的原始數據為依據,確定在不同地區承保的不同費率。瑞士再保險公司對于制作這份”中國災害地圖“的熱衷,是急于染指尚未開墾的中國巨災保險市場的明證。而我國保險公司無論是在規模上還是技術上與外資公司都有一定差距,所以我國保險公司應該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技術,利用后發優勢,開發巨災風險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轉移承保風險,提高承保能力和償付能力。
我國實施巨災風險證券化的有力條件
首先,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初具規模,無論是市場的監管、證券的定價、發行技術還是投資者的投資理念都比較成熟。
其次,在我國已經有一些資產證券化的研究和實踐探索。例如,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珠海高速和深圳中集集團都有成功的資產證券化的經驗。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等國內機構已經紛紛發出正面信息,資產證券化在國內的發展大有可以燎原之勢。這些資產證券化的經驗和國際保險證券化的經驗,可以為我們進行保險證券化的理論研究、產品設計和發行提供經驗。
最后,我國保險精算的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我國成立了自己的精算學會,從事精算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人員也已經初具規模,現有的精算理論研究和技術水平能夠保證對保險證券化的理論研究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接軌,滿足保險證券化實踐的需要。
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1.加強保險、證券行業的發展和相互的交流
通過信用評級公司或投資公開說明,使投資者能夠了解巨災風險證券化對其投資組合的有益之處是巨災風險證券化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這需要保險業和證券業良好的合作,然而我國保險業和證券業在市場公開程度、信息披露制度、商業誠信方面還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保險業和證券業之間要加強交流溝通。
2.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技術儲備,降低巨災風險證券化實施門檻
巨災風險證券化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定價的復雜性。巨災風險證券定價涉及災害資料收集和統計、災害發生概率預測、票面基準利率和附加利率的選擇等諸多復雜問題,需要具備多領域專業知識的高級精算人才,這對我國目前的保險人才儲備狀況是一個嚴峻挑戰。因此,我國應加大高級保險人才的培養力度,同時也應發揮后發優勢,積極開展國際合作,使我國巨災風險證券化等金融創新產品避免先天缺陷,從誕生之日起就處在健康發展通道。例如,瑞士再保險1998年就開始動工繪制中國的“災難地圖”,編繪者搜集了從12世紀至今的歷史、地理及氣候等各類數據,如果中國保險公司能夠通過適當渠道檢索這幅“災難地圖”,那么必將在進行風險預測和產品定價時獲得有益參照。
3.建立健全的相關法規以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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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災后援助;保險市場;巨災風險證券化;我國實施巨災風險證券化有利條件
一、各國巨災風險分擔方式
日本家庭財產地震保險由政府和民間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保險責任。較小的巨災損失由民營保險公司承擔,大的巨災損失由民營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擔,特大的巨災損失主要由政府承擔。這樣的保險制度不僅克服了民營保險公司對巨大的地震損失所承受的賠償能力限制,使遭受地震損失的被保險人獲得必要的救助,還能有效地降低政府承擔的責任。
新西蘭應對地震等巨災風險的系統由地震委員會、保險公司和保險協會構成。地震委員會負責法定保險的損失賠償,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負責超出法定保險責任的損失賠償,保險協會啟動應急計劃。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類型多、發生頻繁、災害損失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地震、干旱、洪澇、暴風、滑坡、農林病害和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幾乎年年發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目前,我國對于巨災的補償方式主要是政府的無償賑災和救濟,但是數額十分有限,同時也造成沉重的財政負擔。商業保險雖曾經介入過巨災市場,但由于自身規模和承保技術的限制,也無法承擔巨額賠償。因此,借鑒保險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進行保險創新,借助保險衍生工具開拓我國的巨災保險市場,成為保險業面臨的重大課題。
二、巨災風險證券化
20世紀90年代天然巨災的重創,使得保險業和再保險業均受重大的損失,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的能力急劇下降,造成費率上漲,保險合同條款不穩定等問題,凸顯出以傳統再保險市場作為巨災風險管理工具的局限,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紛紛尋求其他的轉移巨災風險的工具,證券風險巨災化基于上述經營理念的變革應運而生。
巨災風險證券化指創造性地運用各種金融手段,實現用資本市場的力量來分散巨災風險的過程。通過巨災風險證券化的方式,保險業利用其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與專業的承保和理賠技術開展巨災承包業務,資本市場利用其雄厚的資金實力與規范的市場運作提供支持,從而共同應對巨災風險。
巨災風險證券化產生的原因:
1.巨災風險的頻繁發生
天然及人為巨災發生的時間、頻率是無法預測、預防的。巨災一旦發生,損失慘重,保險人、再保險人將要承擔高額賠款。例如,2001年巨災令全球保險公司損失了135億美元。巨額的賠付令保險人、再保險人難以承保新業務,所以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對巨災保險是望而卻步的。另一方面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在認識到巨災的嚴重后果后希望將這一風險轉移給保險人,這樣就形成了傳統保險、再保險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傳統保險體系難以消化巨災風險的現實促使人們尋找新的可以分配巨災風險的方式,運作成熟、資金實力雄厚的資本市場進入了人們的視野。
2.傳統保險體系的局限性
目前保險技術水平限制了保險人、再保險人承保巨災風險的能力。傳統保險所能提供的保險、再保險產品的數量和種類有限。與此同時,在傳統保險體系中,再保險的風險主體是同原保險人存在交易關系的再保險人,風險損失完全是由保險市場自身消化,一旦再保險人財務狀況出現危機很難對保險事故賠付時,將給原保險人和投保人造成巨大損失,甚至影響整個保險業的穩定發展。這就是說傳統的再保險只是將風險在保險系統內部進一步分散,并不與其他金融工具融合,一旦發生巨大災害,就難免遭受重創。
3.資本市場的規模擴張與金融創新的發展
資本市場是現在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資本市場發展速度快、容量大,資金實力雄厚,風險承受能力強。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經過長期的發展,投資銀行、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債券、期貨、期權等投資工具運作比較規范,這為巨災風險證券化奠定了基礎。同時,資本市場投資者隊伍逐漸擴大,他們希望能夠出現新型的投資工具,以滿足其多層次的投資需求。
20世紀70年代,金融創新異軍突起,在傳統的金融工具基礎上,出現了一系列的用于規避匯率風險、利率風險的金融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實施巨災風險證券化,借助資本市場分散風
險,以提高保險人的承保能力,就成為金融創新的一個發展趨勢。
巨災風險證券化的主要形式
巨災風險證券化的主要形式有巨災債券、巨災期權、巨災期貨、巨災互換、或資本票據、巨災股權賣權和信用融資等。其中在國際上取得較好市場表現的巨災債券非常值得我國研究和應用。
巨災債券的運作模式:
在該模型中巨災債券發行人(國際上簡稱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一方面與保險業務分出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提供再保險保障,另一方面面向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發行巨災債券,將巨災風險分散到眾多的投資者身上。spv將分保費和發行債券所得中可以用于長期投資的部分存入信托基金,獲取投資收益,另一部分用于短期投資,保持資金的高流動性。在規定的期限內,若“觸發事件”①沒有發生,spv將定期向投資者支付較高的利息,到期時償還債券本金;若“觸發事件”發生了,spv將向保險業務分出公司支付賠款,投資者損失程度依債券類型而定。
三、我國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
發展我國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必要性
1.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是緩解我國保險業潛在巨災風險壓力的迫切需要
由于地震等巨災風險不在我國財產險的承包范圍內,所以現在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并沒有巨災賠償的經歷,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趨成熟巨災保險勢必會進入保險承包的范圍內,巨災風險將成為我國保險業不得不面臨的壓力。
2.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是我國保險業整體水平不高、償付能力不足的現實要求
與國際保險同行相比,我國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明顯不足。預計到2020年,我國保險業保費規模將達到2.8萬億元,如果按照國際資本市場現行的一般水平及1∶2的資本杠桿比率計算,保險業凈資產需達到1.4萬億元。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業必然難以經受洪水、地震以及恐怖事件等巨災損失的沖擊。隨著人們對保險的熟悉,利用創新工具進行必要的風險轉嫁一定會大量增加,這將促使巨災風險債券等保險連接型證券的發行成為可能。
3.發展巨災風險債券是我國保險業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途徑
當前國際保險業的發展趨勢是:一方面傳統保險市場日趨飽和,可開拓空間越來越小;另一方面,巨災保險市場上有著巨大潛在需求和現實需求,隨著巨災損失的劇增,巨災保險己經成為保險業未來新的增長點。同時,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開放,即使國內保險公司不去開發巨災風險債券這類金融創新工具,國外保險業巨頭也不會放棄這塊潛力市場。1998年,瑞士再保險公司與北京師范大學合作,聯合繪制“中國巨型電子災難地圖”。該圖搜集了從12世紀至今的歷史、地理及氣候等各類數據。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這張地圖將成為風險評估和保單定價的無價之寶。保險公司在做巨災業務時就可以以精確的原始數據為依據,確定在不同地區承保的不同費率。瑞士再保險公司對于制作這份”中國災害地圖“的熱衷,是急于染指尚未開墾的中國巨災保險市場的明證。而我國保險公司無論是在規模上還是技術上與外資公司都有一定差距,所以我國保險公司應該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技術,利用后發優勢,開發巨災風險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轉移承保風險,提高承保能力和償付能力。
我國實施巨災風險證券化的有力條件
首先,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初具規模,無論是市場的監管、證券的定價、發行技術還是投資者的投資理念都比較成熟。
其次,在我國已經有一些資產證券化的研究和實踐探索。例如,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珠海高速和深圳中集集團都有成功的資產證券化的經驗。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等國內機構已經紛紛發出正面信息,資產證券化在國內的發展大有可以燎原之勢。這些資產證券化的經驗和國際保險證券化的經驗,可以為我們進行保險證券化的理論研究、產品設計和發行提供經驗。
最后,我國保險精算的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我國成立了自己的精算學會,從事精算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人員也已經初具規模,現有的精算理論研究和技術水平能夠保證對保險證券化的理論研究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接軌,滿足保險證券化實踐的需要。
發展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1.加強保險、證券行業的發展和相互的交流
通過信用評級公司或投資公開說明,使投資者能夠了解巨災風險證券化對其投資組合的有益之處是巨災風險證券化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這需要保險業和證券業良好的合作,然而我國保險業和證券業在市場公開程度、信息披露制度、商業誠信方面還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保險業和證券業之間要加強交流溝通。
2.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技術儲備,降低巨災風險證券化實施門檻
巨災風險證券化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定價的復雜性。巨災風險證券定價涉及災害資料收集和統計、災害發生概率預測、票面基準利率和附加利率的選擇等諸多復雜問題,需要具備多領域專業知識的高級精算人才,這對我國目前的保險人才儲備狀況是一個嚴峻挑戰。因此,我國應加大高級保險人才的培養力度,同時也應發揮后發優勢,積極開展國際合作,使我國巨災風險證券化等金融創新產品避免先天缺陷,從誕生之日起就處在健康發展通道。例如,瑞士再保險1998年就開始動工繪制中國的“災難地圖”,編繪者搜集了從12世紀至今的歷史、地理及氣候等各類數據,如果中國保險公司能夠通過適當渠道檢索這幅“災難地圖”,那么必將在進行風險預測和產品定價時獲得有益參照。
3.建立健全的相關法規以及配套措施
要想通過巨災風險證券化來化解中國巨災風險缺口巨大這個難題,政府應在立法、財稅政策支持以及其他政策配套上形成一個完善的機制。例如在人們對巨災風險防范意識還不是很強的現階段,我們可以借鑒西班牙政府的做法,強制規定投保人只要購買財產險、車險(不含責任險)保單和個人意外傷害險基本保單就必須購買巨災保險。引導承保了巨災保險的公司利用巨災債券等保險證券化產品向國內外資本市場轉移風險,避免巨額累計責任。
在成立或選擇spv,明確巨災債券的投資者資格,在風險監管等方面進行立法,對巨災債券業務減免稅收,放開巨災保險準備金的投資渠道,并對巨災投資收益免稅等等,形成有章可循的系統政策。
注解
① 自1996年以來,已成功發行的巨災保險債券的觸發條件主要有三種類型:其一,發行公司的巨災損失狀況,如ussa首次發行的巨災債券以3級以上颶風使該公司遭受損失超過10億美元為觸發條件;其二,整個行業的巨災損失狀況,如1997年瑞士再保險發行的地震債券以單一的加利福尼亞地震給整個行業造成的巨災損失超過185億美元或120億美元為觸發事件;其三,特定巨災事件,如1997年12月東京海上火災保險公司發行的巨災保險債券以10年內東京地區發生7.1級以上地震為觸發條件。
參考文獻:
[1] 《巨災風險債券及其在我國的運用研究》
[2] 《國際視野與中國保險問題》
[3] 裴光:《中國保險業競爭力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
[4] 施方,俞自由:《巨災保險的資本市場選擇》,《中國保險》,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