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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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信用卡滯納金;性質;治理措施
一、信用卡滯納金的性質
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只能發生在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形式公共權力的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平等的民事關系中。在現實生活中,滯納金在銀行、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領域中頻頻可見,延續了計劃經濟體制具有的行政管理的屬性,即使中國的公用事業早以轉變行政管理的角色。
從信用卡滯納金產生的原因來看,信用卡滯納金是對持卡人違反與發卡行的信用卡領用合同行為的一種經濟上的懲罰,我們認為,可以將信用卡滯納金視為違約金,理由如下:
(1)從法律規范的邏輯構成可以推斷信用卡滯納金是違約金。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的第22條,即發卡銀行對貸記卡持卡人未償還最低還款額的行為,應當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該法律規范的行為模式是未償還最低還款額未還款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而法律后果就是違反發卡行和持卡人間信用卡領用合同的違約責任,滯納金是發卡行對于持卡人違約責任的懲罰,因此滯納金的性質應歸屬于違約金。
(2)已有公用企業將滯納金規定修改為違約金。在《建設部關于對自來水水費滯納金有關問題的復函》中,建設部明確表示:“城市供水企業在具體執行中,可按《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與用戶協商,在供水合同中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沒有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利息的標準計量逾期付款違約金。”這是國家行政機關對公用企業中的“滯納金”的第一次明確否定。
綜上所述,當持卡人透支時,發卡行與持卡人之間產生的是民事上的借貸關系,發卡行不是行政管理的主體,持卡人與發卡行是地位平等的法律主體;此外,信用卡滯納金具有懲罰的性質,無論是從法律規范的結構,還是從合同法理論的功能,將信用卡滯納金認定為違約金都是可行的,而且這也得到了國內外立法例和信用卡實踐的支持。
二、信用卡滯納金存在的問題
1.信用卡滯納金合法性爭議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是有關信用卡法律條款最全面、最權威的一部法律,決定了信用卡滯納金的合法性。但是,滯納金確實存在不合法的部分,第一就是我們上文所探討的信用卡滯納金的性質,滯納金與行政法理論是存在沖突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將滯納金的標準告知當事人??梢耘袛?,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是因為行政相對人對國家稅款、行政規費等逾期不繳納所產生的。第二,根據《立法法》規定,涉及金融基本制度的事項只能通過制定法律明確規定;人民銀行可以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決定在權限范圍內制訂規章?!躲y行卡業務管理辦法》是根據《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及《外匯管理條例》制訂,但是這些法律沒有滯納金的規定。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商業銀行法》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中有關信用卡滯納金的沖突,與相關法律不健全,造成了信用卡滯納金合法性問題存在爭議的現狀。
2.信用卡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合理性爭議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公式可表達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已還款金額)×5%。其中5%是月利率,計息天數為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的實有天數(常規算法為算頭不算尾)。從信用卡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我們可以看出其具有類似“利滾利”的自我增殖的功能,即其計算基準逐月提高。
我們認為,滯納金并不應該如此無限制的計收,而是有期次或數額限制的。雖然目前中國的信用狀況不盡如人意,“無論在法的基本原則上還是在法的實際運用中,均有一個明顯的傾向,即與基于國家機關主導權的刑罰或行政手段相比,基于私人主導的可利用的其他強制性手段被嚴重忽視”。 但是,即便是行政法上滯納金的運用也是要考慮必要性原則,而不是僅僅采用這種逐月累積提高的計算方式,對持卡人進行無限期和無限額的罰款。
三、信用卡滯納金的治理
1.立法角度
防范信用卡業務的法律風險需要有完備的法律保障,立法是否及時和完善,相關法規是否協調和匹配,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信用卡市場的健康發展。
第一,《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監管規定都應該將“滯納金”修改為“違約金”,這樣才能更好地體現權利義務平等的原則。此外,銀行無論在銀行卡業務還是其他業務中,均應謹慎使用涉及客戶義務或責任的措辭用語,防止產生歧義。
第二,改進信用卡滯納金的計算方法,使其更加合理。既然信用卡滯納金的性質是違約金,那么就可以運用《合同法》理論對高額的信用卡滯納金進行治理。
2.銀行角度
基于發卡銀行在信用卡業務中處于優勢地位,因此有義務向持卡人提示申請信用卡的基本條件和所需資料、計結息規則、費用收取方式、安全用卡規則、非法使用信用卡的法律責任等對持卡人信用和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內容。大多數客戶違約是無意中忘了還款日期,并非惡意透支,因此銀行還要履行到期還款提醒義務,提醒客戶按時還款,避免逾期還款上繳利息、罰息、滯納金。除了寄對賬單,也可以通過電話提醒、上門溝通多種方式提醒。
3.持卡人角度
持卡人從自身角度出發,盡量避免不必要的信用卡糾紛,首先要理性申請信用卡,一兩張就足夠。同時在辦理信用卡時,要熟知關于信用卡的相關重要信息,以免陷入銀行設下的信用卡“陷阱”。如信用卡取現要繳納高額手續費,取現的資金從當天或者第二天起,就開始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利滾利”計息,不能享受消費的免息期待遇。還款時一定要還清,盡量不要選擇最低還款或部分還款,更要避免漏還“零頭”, 因為許多銀行不是按“零頭”,而是按欠款全額計息,容易高息負債。為避免漏還“零頭”,可以在信用卡的發卡行一個儲蓄賬戶,和信用卡掛鉤,讓銀行“自動劃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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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信用卡業務追透 法律問題 債權保護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49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6―1770(2009)05-056-03
截止2008年9月,我國銀行卡發卡量已達17.3億張。然而與此不相適應的是,我國銀行卡立法相對滯后,專門規定僅有人民銀行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內容不全面,效力低且在適用上對法院無必然約束力,致使銀行卡業務中的一些問題尚無明確法律條文加以調整,易引發爭議或糾紛,從而影響銀行卡產業的健康發展。鑒于此,筆者試就影響銀行卡追透的相關法律問題作一探討,并提出一些對策建議,以期對促進銀行卡產業健康發展能有所裨益。
一、我國銀行卡追透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一)“卡門”事件暴露發卡管理有漏洞,給日后追透埋下風險隱患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卡門”事件的實質是盜用他人之名申請辦理了銀行卡并使用。對此,銀行至少存在發卡審查不嚴之情形。有人由此懷疑,全國不知有多少張銀行卡是盜用他人之名申請辦理并使用,也不知有多少人尚不清楚自己名下已有銀行卡,而當這些銀行卡透支逾期不還時,銀行向卡之名義持有人(即他人)追透,將存在法律障礙。因為他并未申請辦理該卡,也未實際透支,不是銀行卡法律關系之真正主體,讓其承擔償還責任,違反法律規定,也會助長此類違法事件的再次發生。法院是不會支持銀行對卡之名義持有人的訴訟主張。因此,銀行只能向透支之實際使用人主張權利。然而,一方面銀行有過錯將可能使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的主張得不到法院支持,另一方面在實際使用人無法查證時,銀行將面臨無法確定被告之法律風險。這是類似“卡門”事件給追透埋下的風險隱患,值得銀行深思和防范。
(二)銀行透支扣收年費尚無明確法律依據
除非符合免年費條件,持卡人一般要向銀行交納一定的年費。合約往往規定銀行通過銀行卡賬戶扣收年費。多數銀行在計算機系統程序中也設定了自動扣收年費。當持卡人在賬戶中的存款超過其應交年費額度時,銀行扣收在法律上屬于債的抵銷,因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然當賬戶中無存款或存款不足以扣收年費時,銀行往往單方以透支方式扣收持卡人所欠年費,致使產生透支額,甚至出現多年年費扣收透支額累計。其依據多為合約中銀行透支扣收年費的授權性規定。然而,這種授權性規定很難找到法律基礎或依據。首先,它不是債的抵銷,因為銀行并不對持卡人負有債務。其次,它也不符合的有關要求,因為我國禁止自己,即不允許人同時兼相對人(在銀行透支扣收年費中,銀行是持卡人透支之人,同時又是透支所形成借貸關系之相對人)。最后,透支所產生的利息及可能要收取的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之和,將可能遠遠高于持卡人所欠年費,依《合同法》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這不僅涉嫌違反《合同法》規定,也有悖于公平原則。因此,假定收取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合法,銀行扣收年費之透支額所產生的利息及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也存在無法追回的法律風險。
(三)分次透支法律關系之界定存在認識上的分歧
分次透支形成一個借貸關系還是多個借貸關系,尚無專門規定,司法實踐對此認識也不統一。實務中,銀行與持卡人僅簽訂一個合約。依此,有人認為不論持卡人透支多少次,均形成一個借貸關系,持卡人只不過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然而銀行卡最高透支限額實際上可認定為銀行對持卡人的最高授信額度。一般認為,最高授信額度并不必然形成借貸關系,而當實際辦理一次貸款后,才形成一個借貸關系。多次辦理將形成多個借貸關系。分次透支與此十分相同。這也是有人認為分次透支形成多個借貸關系的理由所在??赡苷腔谡J識難統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訴訟時效規定》)才未涉及此問題。然而這種分歧將影響銀行追透對《訴訟時效規定》具體條文的選擇和適用。假定持卡人不同日期五次透支逾期未還,若依分次透支形成一個借貸關系,銀行在第五次透支還款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任何時間的催收,按照《訴訟時效規定》第5條,效力均及于其他四次透支;而若依分次透支形成多個借貸關系,則不會產生相同法律后果。因此,銀行對多次透支應分別催收,以避免操作不當產生時效風險。
(四)催收不規范,存在時效上的法律風險隱患
銀行過多地依賴電話催收,短信催收,寄送欠款對賬單(含催收通知書)、委托公安催收等向持卡人追透,而當面催收、公證催收等往往因成本問題而被忽視或放棄。然電話催收僅有銀行單方內部記錄佐證,發短信、寄送欠款對賬單也無法排除持卡人未收到之情形。當持卡人否認接到過電話或收到過短信,欠款對賬單、催收通知書,銀行將可能面臨透支時效已過的法律風險??赡艹鲇诠珓罩厥馍矸?,以及不便公開之因素,公安未必愿意出庭或書面作證,從而難有時效中斷之法律效果。實務中,因找不到持卡人,銀行于是到其父母家中催收,并由其父母代為簽收催收通知書。因為并不“同住”,依《訴訟時效規定》第10條,該催收不產生時效中斷之法律效果。有銀行在對保證人催收通知書中,僅要求保證人協助向持卡人催收。這涉嫌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而使其免除保證責任。顯然,這些不規范催收存在時效上的法律風險隱患,將給銀行訴訟追透帶來一定難度。
(五)透支逾期未還或超限額透支而未止付的,銀行因過錯而可能無法追回新透支
透支逾期未還或超限額透支而未止付,致使出現新透支,銀行是否存在過錯,尚無明確法律依據來認定。有人認為,持卡人已構成違約,按照《合同法》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的規定,銀行應對持卡人實施止付,以防止透支進一步擴大:如果未止付致使持卡人繼續透支得逞,可認定為“沒有采取適當措施”,銀行是有過錯的,應自行承擔責任。我們認為,該觀點是片面的。因為依該觀點持卡人將獲取了新透支本金。其獲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違背《合同法》第119條規定精神,即該條規定雖懲罰非違約方但并不支持違約方依此而獲益。而對新透支之利息和可能要收取的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存在涉嫌使損失擴大,可能不被法院支持。由此看來,至少存在新透支之利息和可能要收取的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將可能無法追回的法律風險。
(六)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能否獲得司法支持存在不確定性
依照《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2條、第23條的規定,對貸記卡持卡人逾期不歸還透支的,銀行一般要收取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雙方所簽合約對此也作明確規定。個案中,銀行
收取的利息、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之和,往往超過持卡人透支額,甚至是持卡人透支額的十倍以上。如此大的懸殊,包括法官在內的社會公眾往往難以理解。同時,透支在法律上被定性為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借貸關系。而貸款是不允許計收復利的,更談不上有滯納金和超限費,利率也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收取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將涉嫌違反我國貸款的相關規定。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154條規定:“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簽單日或銀行記賬日起15日內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超過十五日按萬分之十計算,超過三十日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息萬分之十五計算。透支計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者最高透支額的最高利率檔次計息?!憋@然,該辦法是不允許計收復利的。這與《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相沖突,給個案中法院選擇適用部門規章留下了彈性空間。司法實踐中,一些法院還認為,透支利率已含有懲罰性質,而銀行所設定收取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的具體條款,體現了銀行在利用其所具有的優勢地位,以及我國信用卡發展特定階段銀行與用戶在信息上的高度不對稱性,此類格式合約條款,屬于“霸王條款”,其目的在于追求不合理不公正的高額利潤,況且,銀行對貸記卡內的存款不計付利息。因此,銀行收取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將顯失公平。前述因素可能對法官自由裁量產生影響,使得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能否獲得司法支持存在不確定性,給銀行訴訟追透帶來一定法律風險。
(七)“許霆案”現象增加計算機系統生成的交易明細紀錄和清單被采信的難度
依照《合同法》第11條、《電子簽名法》第4條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39條的規定,銀行認為計算機系統生成并加蓋其印章的交易明細紀錄和清單是證明持卡人透支額及利息等數據的法定書面證據。然而“許霆案”現象使持卡人有理由相信銀行計算機系統程序也會出錯,從而對該證據的真實性、有效性提出異議,要求銀行提交能夠證明其透支及利息等數據的其他證據。我們認為,這實際上涉及舉證責任分配問題。一般而言,民事訴訟奉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持卡人若認為系統程序也會出錯,理應承擔舉證責任。不過,有人認為,該系統由銀行投產、管理和使用,讓持卡人舉證證明其是否會出錯,多少有點勉為其難。也有人認為,舉證責任倒置即由銀行舉證證明其系統程序不會出錯,似乎更為合理。然而,智者千慮,必有一失,設計再好的系統程序,也無法避免不出錯。由此,銀行是難以保證其系統程序不會出錯的。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無疑是讓銀行替持卡人透支“埋單”,將會助長惡意持卡人透支和“逃債”。這些認識分歧將影響交易明細紀錄和清單的采信。因此,有必要以立法消除人們認識分歧,給司法裁判提供法律依據。然而當前,法律規定的缺失,增加了追透訴訟的難度。
二、對策建議
(一)啟動專門立法,從法律上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較多圍繞如何監管來規定,行政法色彩較濃,因而不可避免,難以處理民事法上的一些銀行卡問題。因此,應盡快啟動層次高的專門立法,以給確定各方民事權利義務提供明確法律依據。當前,最可行且有效的方法是由國務院出臺行政法規。我們認為,該法規在內容上應至少明確一是能否收取復利、滯納金和超限費,二是對持卡人透支逾期未還或超限額透支的,銀行是否應實施止付,三是銀行計算機系統生成的交易明細紀錄和清單的證據效力:四是分次透支法律關系之界定。我們還建議對持卡人就交易明細紀錄和清單的真實性、有效性提出異議,立法可以數據發生時為切入點,引入有認證能力的第三方鑒別數據發生時系統是否正常,并由過錯方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來加以明確和規定;應嚴禁銀行透支扣收年費。
(二)強化發卡審查,從源頭上杜絕風險隱患發生
“卡門”事件表明至少有個別銀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受利益的驅動,重營銷輕審查,致使發卡環節便埋下了風險隱患。因此,銀行必須重視和強化發卡環節對申請人的調查、審查,必要時審查人員要再作實地調查,以核實營銷人員的調查信息是否準確。要將營銷人員與審查人員相分離,切斷審查人員與營銷成果的利益聯系,切實防范道德風險發生。對代為辦理群體人員銀行卡的,除查實授權委托書外,審查人員必須再作實地調查。要明確調查、審查責任,嚴厲懲處故意或重大過失發卡之人。通過這些措施,從源頭上杜絕風險隱患發生。
(三)規范追透手續,從時效上確保債權不受損害
銀行要按照《訴訟時效規定》的有關要求,依法向持卡人追透,確保債權時效利益不受損害。打電話、發短信可能會事半功倍,但每不滿兩年至少要向持卡人當面或公證催收一次,以確保證據不受質疑。對透支逾期不還的持卡人,要以當面催收、公證催收為主,輔之其他催收方式。要杜絕持卡人非“同住”親屬簽收催收通知書。嚴禁透支扣收實現訴訟時效中斷。寄送欠款對賬單、催收通知書應采用“特快專遞”形式,注明信件內容,并妥善保管回執。持卡人下落不明的,可在國家級或其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公告催收。要依《訴訟時效規定》第15條規定。規范委托公安催收。請求依法保護民事權利。要明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避免文意含糊不清而使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分次透支的,要分別催收。
(四)優化程序設計,從系統上避免證據受到質疑
雖然不能最好但卻可以更好。銀行無法避免計算機系統程序不出錯,但可以盡力降低出錯率,不斷提高系統程序之公眾認可度。這就要求銀行首先須優化程序設計,不斷升級換代;其次,當程序出錯后要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并公布原因、防范再次出錯的措施及下一步優化方案,最后,必要時引入外部權威機構來認證系統程序的可靠性、安全性。要從程序上限制銀行從持卡人賬戶中主動透支??傊獜南到y上避免交易明細紀錄和清單的證據效力受到質疑。
篇3
“高壓線”之一:辦卡人故意提供虛假身份證明
一些人在申領信用卡時出于對隱私的保護,提供虛假身份證明,如果通過這種手段得到信用卡,日后造成糾紛,就會對辦卡人造成很多不利。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申領信用卡應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基于此規定,持卡人提供虛假身份證明已經違了“法”,如果違了“法”,只要發生“事件”+比如沒有按時歸還透支卡資金等,銀行一旦追究歸還,辦卡人就會處于“劣勢”,甚至會被認定為惡意透支。
“高壓線”之二:辦卡人將信用卡轉借出租他人
信用卡透支消費有免息期,有朋友想借著使用也享受一下;或是有人因自身條件不夠不能辦理信用卡但需要“資金”救急,需租用。持卡人礙于情面借給了朋友,或為了租金租借給了需要救急者,這種行為一旦被發現,銀行不僅會要求改正,甚至還要罰款。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8條、第59條規定,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本人使用,否則發卡銀行應責令其改正,并對其處以1000元以內的罰款。基于此規定,對那些合法持有信用卡者,無論是朋友還是別人,不管他人是出于什么目的,自己最好還是不借為妙。
“高壓線”之三:辦卡人超支到期不還
有些人用信用卡透支消費后,待有了錢再去歸還。持卡人的這種做法屬于信用卡透支不按時歸還。
《商業銀行法》第42條規定,到期不歸還信用貸款應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同時,《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2l條至第23條規定,超過批準信用額度用卡時,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或最低還款額待遇,應分別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和超限費。如催繳3個月未還,惡意透支額較小,根據《治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還可能被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基于這些規定,持卡者在透支消費后,應在期限內歸還,如果不能歸還,不但要支付滯納金、超限費,甚至還有被拘留的可能。如果沒有還款能力,那最好就不要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
“高壓線”之四:辦卡人將單位的錢存自己卡內
一些會計或是出納,在日常的工作中為了方便支取,有時會順手把單位的錢存人自己的信用卡內,對于他們的這種行為,他們的愿望和出發點是好的,為了方便而存入自己銀行卡。但這種行為是銀行不允許的。
《強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只能以持有的現金或以工資性款項、屬于個人的合法勞務報酬、投資回報等收轉賬存入信用卡?!躲y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60條規定,將單位款項存入個人卡賬戶的,人民銀行應責令改正,并處1000元以內罰款。基于這些規定,對于單位的資金即使是為了方便支取也不要存入自己的私人信用卡上,這種公款私存的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法規,嚴重的還會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高壓線”之五:信用卡丟失后不及時掛失
有些人的信用卡意外丟失,為了節約掛失手續費,或者認為自己已經還足了信用卡內所欠資金,只要信用卡一到有效期它就自動作廢了,便沒去掛失。這種做法也是不對的。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信用卡遺失,要立即掛失。對于持卡人來說,最好不要存在僥幸心理,雖說掛失需要支付手續費,但畢竟要比別人破譯自己信用卡密碼,進行惡意透支,造成信用卡資金損失要好得多。
“高壓線”之六:持卡人惡意透支拒不還款
有的人辦理信用卡后,拿信用卡大肆透支消費,自認為,我不還銀行信用卡里的錢,銀行能把我怎么樣?
《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期限透支,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為“惡意透支”,1萬元為起點,數額特別巨大的,可能處10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5萬至多50萬元罰金或沒收財產?;谶@些規定,持卡者應合理進行透支消費,并在透支消費后按規定期限及時還款。
“高壓線”之七:辦卡人通過其他手段套現
篇4
一、征繳對象
本區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城鄉各類組織以及部、省駐區各單位。凡安置殘疾人就業比例未達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1.5%的,均應依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征繳標準
各用人單位每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應按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障金。按規定就業比例安排殘疾人不足1人的單位,根據實際差額比例繳納保障金。
單位應繳保障金=(上年末單位從業人員總數×1.5%—本單位已安置從業殘疾人員數)×上年度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數(以統計部門公布數為準)。
從業人員:指從事一定社會經濟活動并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人員。
從業殘疾人員:指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持有縣級以上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與用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資待遇和基本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
三、征繳機關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部門負責代征。
四、征繳辦法
(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每年的6月份起征繳當年的保障金。
(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基數核定和數據傳遞。
1.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負責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和各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審核認定。
2.用人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前,向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建軍東路84號;電話:81507098156033)報送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殘疾從業人員名冊、相關人員的殘疾人證和傷殘軍人證、殘疾從業人員勞動合同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情況。逾期不報送上述資料的單位,按未安置殘疾人就業計征保障金,實行先征后退。
3.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負責將各單位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數據傳遞給地稅部門。
4.每季度地稅部門反饋征收情況給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以使及時核退達標單位的保障金。
(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一律實行就地征繳。凡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一律向地稅部門繳納。
(四)地稅部門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江蘇省基金專用繳款書》。
(五)地稅部門將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暫通過基金過渡戶管理,按戶設立征收臺帳。征收期終后10日內將征繳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連同產生的利息一并繳入區財政基金專戶。其中:5%繳入省庫,95%繳入地方庫。
五、基金管理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繳納的保障金從單位預算經費中列支。企業和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繳納的保障金從管理費中列支。
(二)保障金的使用辦法按上級規定執行。
(三)對遭受自然災害、企業嚴重資不抵債并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繳費單位,由單位提出申請,經區財政部門會同殘聯、地稅部門認定后,可緩繳或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滿后如數補繳。
(四)未經批準逾期拒不繳納保障金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保障金。
六、監督檢查
篇5
乙方:(承租方) 村委會
丙方:
為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范國有土地 租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后轉租給丙方,丙
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
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為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后,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并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著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后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并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范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著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并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并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抵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簽,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為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 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丙 方:
負責人:
篇6
1999年9月,楊某某來南充市高坪區興辦大米加工廠,主管國稅機關對其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經高坪區國稅局2002年3月專案檢查查明: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楊某某加工、銷售大米應繳納增值稅188,564.31元,已繳納增值稅3,300元,應補增值稅185,264.31元,滯納金31,617.11元。上述事實有楊某某發貨火車大票、楊某某筆記本記載的銷售流水帳及其本人承認銷售事實的詢問筆錄為證。2002年3月26日,高坪區國稅局根據新舊征管法和國稅發(1997)101號《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第15條有關規定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責令楊某某自接到該決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南充市高坪國稅局繳清稅款及滯納金。
由于楊某某的偷稅行為已涉嫌構成偷稅罪,高坪區國稅局在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后,于3月27日依法移送高坪區公安局。3月28日,楊某某因涉嫌犯偷稅罪被刑事拘留,4月30日被逮捕。在逮捕期間,楊某某分二次共繳納增值稅157,894.73元(至今尚欠繳增值稅稅款27,369.58元和所有滯納金)。2002年10月22日,高坪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某某犯偷稅罪,向高坪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高坪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但僅對已取得購貨方證據印證的銷往云南省宣威市、四川攀枝花市等共13筆銷售收入應繳稅款進行了認定,對稅務機關取得的證明楊某某實現銷售收入的其他證據未予以認定,最終法院認定楊某某偷稅數額為48,163.02元,其行為構成偷稅罪,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楊某某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48,163.02元。判決后,楊某某沒有上訴。
2004年8月25日,楊某某以刑事判決書認定的偷稅金額小于高坪區國稅局稅務處理決定書認定的偷稅金額為由,向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高坪區國稅局稅務處理決定,退還原告多繳稅款109,731.71元。經高坪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原告與稅務機關的爭議屬于納稅爭議,應當先經復議才能提出行政訴訟,所以,高坪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原告楊某某的?!睏钅衬巢环咂簠^人民法院裁定,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維持了原裁定。
二、幾點法律思考
表面上看,本案是一起十分簡單的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納稅爭議案件,由于原告未先履行復議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而敗訴。但通過對這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后,筆者發現,案件背后隱藏著的幾個法律問題值得深入思考。
思考一:關于法院刑事判決所認定的偷稅罪與稅務機關行政處理決定認定的偷稅行為之間的關系問題。
本案中,楊某某要求稅務機關退稅的主要事實是《刑事判決書》所判決的偷稅罪涉及的偷稅金額小于《稅務處理決定書》所認定的偷稅金額。楊某某認為,涉稅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后,行政程序就轉變為刑事訴訟程序,刑事判決書生效后,偷稅金額應以刑事判決書為準,其主要法律依據為《關于辦理偷稅、抗稅案件追繳稅款統一由稅務機關繳庫的規定》的通知(高檢會[1991]31號)第四條規定:即“偷稅、抗稅案件經人民法院判決應當予以追繳或者退回的稅款,判決生效后,由稅務機關依據判決書收繳或者退回?!惫P者認為,這里涉及到刑事判決與行政處理之間的關系問題,刑事判決與行政處理是兩回事,生效的刑事判決并不能理所當然地否定行政處理決定。具體來講:第一,楊某某對高檢會[1991]31號的規定在理解上存在片面性。高檢會[1991]31號第一條和第二條分別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的精神,偷稅、抗稅構成犯罪的,應當按照稅收法規補稅;稅務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的偷稅、抗稅犯罪案件,移送前可先行依法追繳稅款,將所收稅款的證明隨案移送人民檢察院。顯然,這里第一條和第二條所稱“稅收法規”和“先行依法”均指的是稅收行政法律法規,具體言之,是指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稅收實體法規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在楊某某偷稅一案中,高坪區國稅局的《稅務處理決定書》正是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稅收實體法規和稅收征管法而作出的,因而高坪國稅依據《稅務處理決定書》追征稅款是完全符合高檢會[1991]31號精神的。第二,高檢會[1991]31號只是明確了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的稅款應由稅務機關收繳,只是明確了收繳主體問題,并沒有明確稅務機關移送偷稅、抗稅犯罪案件前依法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與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的相互關系問題,更沒有明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可以否定稅務機關移送偷抗稅案件前依法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第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工作規程》(1995年1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226號)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已作行政處理決定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的稅務案件,稅務機關應當在移送前將其應繳未繳的稅款、罰款、滯納金追繳入庫;對未作行政處理決定直接由司法機關查處的稅務案件,稅款的追繳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辦理偷稅、抗稅案件追繳稅款統一由稅務機關繳庫的規定》的通知(高檢會[1991]31號)規定執行,定為撤案、免訴和免予刑事處罰的,稅務機關還應當視其違法情節,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或者加收滯納金?!笨梢?,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法律適用原則,在稅務機關已先行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的情況下,追繳稅款應當按《稅務處理決定書》執行。第四,從法理上看,偷稅罪與偷稅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偷稅罪是人民法院根據《刑法》,按《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來判決的,走的是刑事訴訟的道路。眾所周知,刑事訴訟的任務主要是解決被告是否有罪、罪重罪輕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的問題,它不是行政訴訟,不對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而偷稅是稅務機關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稅收實體法規和稅收征管法來認定的,它解決的是納稅人是否應當納稅、應當納多少稅、是否構成稅務行政違法的問題,由于刑事判決和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依據、體系、程序各不相同,所以,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換言之,納稅人不構成偷稅罪,并不意味著一定不構成偷稅的行政違法。第五,高坪區國稅局所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是仍然有效的行政法律行為。高坪區國稅局對楊某某所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它具有公定力、執行力和拘束力等行政行為的一般特征,非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行政監察等法定程序不得撤銷與變更。截止目前,并沒有任何法律文書或者法定程序明確撤銷高坪區國稅局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因而,高坪區國稅局所作的稅務處理決定繼續有效。綜上所述,偷稅罪與偷稅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刑事判決與行政處理不能相互否定,可以并行不悖。如果納稅人要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應當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思考二:關于稅務行政違法證據證明標準與刑事訴訟證據證明標準及銜接問題。
從證據法學角度來看,本案涉及的證據證明標準問題是引發楊某某與稅務機關執法爭議的主要原因。證據證明標準是指各訴訟主體提出證據對案件情況等待證事實進行證明所應達到的程度(要求)。負有證明責任者履行證明責任達到了這個程度即完成了證明責任,否則就承擔不利的訴訟后果。證明標準高低直接決定了負有證明責任者承擔不利訴訟后果的多少。科學、合理地確定證據證明標準是訴訟證明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我們知道,刑事訴訟追究的是被告的刑事責任,涉及到剝奪被告的人生自由甚至生命,因而其證據證明標準很高,在西方通常認為要能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在我國具體司法實踐中,由于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為“無罪推定”原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實踐中同樣對刑事訴訟證據采取很高的證明標準,我們通常說的“存疑不”、“疑罪從無”就是這個道理。換言之,在刑事訴訟中要采取“寧可放過一千罪犯,不能冤枉一個無辜”的價值取向。就本案而論,由于時過境遷,稅務機關所認定的偷稅證據中有相當一部分公安機關無法向買方取證,所以,檢察院在對楊某某涉嫌偷稅罪案提起公訴時,以該部分證據只有運出的證據火車大票、楊某某筆記本記載的銷售記錄及其本人承認銷售事實的詢問筆錄,沒有購買方的證據,未形成證據鏈為由,對該部分偷稅行為未予。筆者認為,檢察院的這種做法并無不當,是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精神的。但這是否表明,司法機關未的部分,也就不構成偷稅行政違法行為呢?筆者認為,行政行為的證據證明標準不如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高,學術界一般認為達到“高度蓋然性”即可,就本案而論,稅務機關只要有證據證明楊某某實現了銷售收入,并進行了虛假的納稅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是完全可以認定為偷稅的,而不必到全國各地的購買方取證。也就是說,從證據角度來看,由于證據證明標準的差異,雖然有的涉稅違法行為不認定為犯罪,但卻是完全可以認定為稅務行政違法的。通過對該案的分析,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缺少稅收證據方面的專門立法,沒有一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對稅收執法證據的種類、各類違法違章行為證據的采集要求、證明力、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證據的審查判斷標準以及證據證明標準等作系統詳盡規定,這給基層稅務機關執法帶來了較大的執法風險,為此,筆者建議,我國應當加快出臺稅收證據法,如果條件不成熟,最起碼應以稅務規章的形式就證據問題作出專門系統規定。
篇7
半年來,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下,經過我們財務部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作為財務部主任,我的工作目的是組織公司全體財務人員認真貫策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組織做好日常財務核算、財務監督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和工作任務?,F就自己半年來創先爭優和日常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政治表現
通過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來,使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切實把廣大黨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要求上來,真正在解決實際問題上有新的進展,努力使這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效長期發揮作用,不斷把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做的更好,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項政治學習,處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嚴格要求自己,保持一個黨員的先進模范帶頭作用,以實際行動全面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半年來的工作
㈠組織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完成公司交辦的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公司日常各項財務核算工作,及時、全面、準確真實的反映財務信息,在辦理各項費用報銷時,多解釋、多理解,同時嚴格按有關財經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辦理。在財務核算工作中每一位財務人員盡職盡責,認真處理每一筆業務,準確無誤的出具各類會計報表。
⒉及時抓好資金回籠,在主營業務中既電費回收工作,每月督促各供電所按時到公司結算電費,及時編制電費回收考核表,隨時掌握各所電費回收情況,為領導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到××年月日止,各供電所電費回收率達,到考核日止,整個電費回收率達。
⒊在資金運作方面:今年資金運作比較緊張,不象往年,首先按公司當月資金計劃,分先急后緩,每月除了付電站電費外,還得考慮職工的切身利益,既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養老金、醫保金、公積金,同時還考慮到國家稅收,每月按時申報各種納稅報表,并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稅款,合理規避了稅負,今年稅務部門在我公司沒有收到一分錢的延稅滯納金,在以往年度,稅務部門每年都要收繳我們公司幾萬元的延稅滯納金,在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等方面,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⒋由于歷史原因,馬頸坳電站和黃土溪電站在我公司分別借款ⅹⅹ萬元、ⅹⅹ萬元,這完全是改制前一種行政干預行為所至,對此,我公司蒙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維護公司的權益,財務人員積極運作,每月從個電站的上網電費中扣部分電費作為償還我公司的欠款利息,全年收利息ⅹⅹ萬元,給公司創造了一定效益??傊?,在今年資金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公司沒有新增借款,也沒有拖欠當年費用,我們是做了一定的工作。
⒌電子納稅申報作為一種新型的申報方式,以其高效、快速為特點,××年為了完成地稅、國稅系統電子納稅申報繳稅系統推廣和應用,全面實現申報繳稅方式的電子化、網絡化,我們財務部從公司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統一思想、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有效解決了我公司傳統申報方式中的數據采集問題,節省了人力、物力。如今我們公司的辦稅人員每月只需輕點計算機鼠標,即可完成申報納稅,實行電子申報,也大大提高我們公司財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能確保申報資料的安全、及時和準確,保證稅款按期入庫。
㈡、加強財務人員管理,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
為了完善了公司各項內部管理制度,規范了會計工作秩序,不斷的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年初我們財務部相繼出臺《委派會計管理辦法》《中心供電所出納人員管理辦法》、《會計人員百分制考核制度》、《會計例會制度》等辦法和制度,細化了管理力度,并且還組織了財務人員參加財政局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再教育學習,認真學習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相關稅收法律知識;定期召開會計例會,聽取委派會計在本單位的工作情況匯報,交流財務工作經驗,研討財會知識,支持委派會計依法行使職權,引導和鼓勵他們敬業愛崗,堅持原則和廉潔奉公,從根本上強化了基礎工作,規范了會計核算,提升了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強團隊學習創新能力,使我公司財務管理整體水平逐步提高
㈢、加強財務檢查及內控監督管理力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供電所的財務行為,推行司務公開和陽光理財,××年月公司出臺了《供電所財務收支管理辦法》,監督和管理的責任落在了我們財務部,為了使公司的《管理辦法》得到貫徹和落實,財務部在公司紀檢部門的配合下對各供電所的財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既:財務收支、費用開支、工資分配、物資采購、生產經營、電價政策、收費標準、農電收據等關系到供電所穩定發展的方面,通過工作,從根本上規范了各供電所的財務行為,杜絕了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的發生。新晨
三、具備愛崗敬業的思想素質
財務工作就象年輪,半年工作的結束,意味著下半年工作的重新開始。我喜歡我的工作,雖然繁雜、瑣碎,也沒有太多新奇,但是做為公司正常運轉的命脈,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崗位的價值,所以我從沒有因為個人得失去計較什么,而是任勞任怨,盡職盡責,多年來的努力與付出,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肯定。
財務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得到了領導和上級部門的認可,××年我們公司也被市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評為財務先進單位,這與財務部門的努力工作是分不開的,然而,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也看到了不足,還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回顧檢查自身存在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是開拓創新意識不夠,需進一步加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絕不辜負公司領導對自己的重托和期望,一定要努力做到以下點:
1、努力學習,提高素質,開拓創新,為公司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進一步加強各種理論學習,提高理論水平,認真掌握精通電腦,以適應信息化發展的要求,力爭做一名優秀財務人員。
篇8
半年來,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下,經過我們財務部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作為財務部主任,我的工作目的是組織公司全體財務人員認真貫策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組織做好日常財務核算、財務監督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和工作任務?,F就自己半年來的工作簡要的匯報如下:
一、積極開展創先爭優
通過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來,使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就是切實把廣大黨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要求上來,真正在解決實際問題上有新的進展,努力使這次創先爭優活動的成效長期發揮作用,不斷把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做的更好,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項政治學習,處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嚴格要求自己,保持一個黨員的先進模范帶頭作用,以實際行動全面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半年來的工作
㈠組織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完成公司交辦的各項任務
1按時完成公司日常各項財務核算工作,及時、全面、準確真實的反映財務信息,在辦理各項費用報銷時,多解釋、多理解,同時嚴格按有關財經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辦理。在財務核算工作中每一位財務人員盡職盡責,認真處理每一筆業務,準確無誤的出具各類會計報表。
2、及時抓好資金回籠,在主營業務中既電費回收工作,每月督促各供電所按時到公司結算電費,及時編制電費回收考核表,隨時掌握各所電費回收情況,為領導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到年月31日止,各供電所電費回收率達100%,到考核日止,整個電費回收率達100%。
3、在資金運作方面:今年資金運作比較緊張,不象往年,首先按公司當月資金計劃,分先急后緩,每月除了付電站電費外,還得考慮職工的切身利益,既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養老金、醫保金、公積金,同時還考慮到國家稅收,每月按時申報各種納稅報表,并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稅款,合理規避了稅負,今年稅務部門在我公司沒有收到一分錢的延稅滯納金,在以往年度,稅務部門每年都要收繳我們公司幾萬元的延稅滯納金,在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等方面,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4、由于歷史原因,馬頸坳電站和黃土溪電站在我公司分別借款萬元、萬元,這完全是改制前一種行政干預行為所至,對此,我公司蒙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維護公司的權益,財務人員積極運作,每月從2個電站的上網電費中扣部分電費作為償還我公司的欠款利息,全年收利息萬元,給公司創造了一定效益。總之,在今年資金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公司沒有新增借款,也沒有拖欠當年費用,我們是做了一定的工作。
5、電子納稅申報作為一種新型的申報方式,以其高效、快速為特點,年為了完成地稅、國稅系統電子納稅申報繳稅系統推廣和應用,全面實現申報繳稅方式的電子化、網絡化,我們財務部從公司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統一思想、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有效解決了我公司傳統申報方式中的數據采集問題,節省了人力、物力。如今我們公司的辦稅人員每月只需輕點計算機鼠標,即可完成申報納稅,實行電子申報,也大大提高我們公司財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能確保申報資料的安全、及時和準確,保證稅款按期入庫。
㈡、加強財務人員管理,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
為了完善了公司各項內部管理制度,規范了會計工作秩序,不斷的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年初我們財務部相繼出臺《委派會計管理辦法》《中心供電所出納人員管理辦法》、《會計人員百分制考核制度》、《會計例會制度》等辦法和制度,細化了管理力度,并且還組織了財務人員參加財政局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再教育學習,認真學習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相關稅收法律知識;定期召開會計例會,聽取委派會計在本單位的工作情況匯報,交流財務工作經驗,研討財會知識,支持委派會計依法行使職權,引導和鼓勵他們敬業愛崗,堅持原則和廉潔奉公,從根本上強化了基礎工作,規范了會計核算,提升了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強團隊學習創新能力,使我公司財務管理整體水平逐步提高。
㈢、加強財務檢查及內控監督管理力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供電所的財務行為,推行司務公開和陽光理財,年月公司出臺了《供電所財務收支管理辦法》,監督和管理的責任落在了我們財務部,為了使公司的《管理辦法》得到貫徹和落實,財務部在公司紀檢部門的配合下對各供電所的財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既:財務收支、費用開支、工資分配、物資采購、生產經營、電價政策、收費標準、農電收據等關系到供電所穩定發展的方面,通過工作,從根本上規范了各供電所的財務行為,杜絕了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的發生。
三、具備愛崗敬業的思想素質
財務工作就象年輪,一年工作的結束,意味著下一年工作的重新開始。我喜歡我的工作,雖然繁雜、瑣碎,也沒有太多新奇,但是做為公司正常運轉的命脈,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崗位的價值,所以我從沒有因為個人得失去計較什么,而是任勞任怨,盡職盡責,多年來的努力與付出,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肯定。
財務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得到了領導和上級部門的認可,年我們公司也被市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評為財務先進單位,這與財務部門的努力工作是分不開的,然而,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也看到了不足,還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回顧檢查自身存在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是開拓創新意識不夠,需進一步加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絕不辜負公司領導對自己的重托和期望,一定要努力做到以下2點:
1、努力學習,提高素質,開拓創新,為公司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進一步加強各種理論學習,提高理論水平,認真掌握精通電腦,以適應信息化發展的要求,力爭做一名優秀財務人員。
篇9
半年來,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下,經過我們財務部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作為財務部主任,我的工作目的是組織公司全體財務人員認真貫策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組織做好日常財務核算、財務監督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和工作任務?,F就自己半年來創先爭優和日常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政治表現
通過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來,使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切實把廣大黨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要求上來,真正在解決實際問題上有新的進展,努力使這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效長期發揮作用,不斷把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做的更好,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項政治學習,處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嚴格要求自己,保持一個黨員的先進模范帶頭作用,以實際行動全面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半年來的工作
㈠組織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完成公司交辦的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公司日常各項財務核算工作,及時、全面、準確真實的反映財務信息,在辦理各項費用報銷時,多解釋、多理解,同時嚴格按有關財經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辦理。在財務核算工作中每一位財務人員盡職盡責,認真處理每一筆業務,準確無誤的出具各類會計報表。
⒉及時抓好資金回籠,在主營業務中既電費回收工作,每月督促各供電所按時到公司結算電費,及時編制電費回收考核表,隨時掌握各所電費回收情況,為領導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到××年月日止,各供電所電費回收率達,到考核日止,整個電費回收率達。
⒊在資金運作方面:今年資金運作比較緊張,不象往年,首先按公司當月資金計劃,分先急后緩,每月除了付電站電費外,還得考慮職工的切身利益,既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養老金、醫保金、公積金,同時還考慮到國家稅收,每月按時申報各種納稅報表,并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稅款,合理規避了稅負,今年稅務部門在我公司沒有收到一分錢的延稅滯納金,在以往年度,稅務部門每年都要收繳我們公司幾萬元的延稅滯納金,在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等方面,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⒋由于歷史原因,馬頸坳電站和黃土溪電站在我公司分別借款ⅹⅹ萬元、ⅹⅹ萬元,這完全是改制前一種行政干預行為所至,對此,我公司蒙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維護公司的權益,財務人員積極運作,每月從個電站的上網電費中扣部分電費作為償還我公司的欠款利息,全年收利息ⅹⅹ萬元,給公司創造了一定效益。總之,在今年資金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公司沒有新增借款,也沒有拖欠當年費用,我們是做了一定的工作。
⒌電子納稅申報作為一種新型的申報方式,以其高效、快速為特點,××年為了完成地稅、國稅系統電子納稅申報繳稅系統推廣和應用,全面實現申報繳稅方式的電子化、網絡化,我們財務部從公司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統一思想、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有效解決了我公司傳統申報方式中的數據采集問題,節省了人力、物力。如今我們公司的辦稅人員每月只需輕點計算機鼠標,即可完成申報納稅,實行電子申報,也大大提高我們公司財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能確保申報資料的安全、及時和準確,保證稅款按期入庫。
㈡、加強財務人員管理,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
為了完善了公司各項內部管理制度,規范了會計工作秩序,不斷的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年初我們財務部相繼出臺《委派會計管理辦法》《中心供電所出納人員管理辦法》、《會計人員百分制考核制度》、《會計例會制度》等辦法和制度,細化了管理力度,并且還組織了財務人員參加財政局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再教育學習,認真學習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相關稅收法律知識;定期召開會計例會,聽取委派會計在本單位的工作情況匯報,交流財務工作經驗,研討財會知識,支持委派會計依法行使職權,引導和鼓勵他們敬業愛崗,堅持原則和廉潔奉公,從根本上強化了基礎工作,規范了會計核算,提升了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強團隊學習創新能力,使我公司財務管理整體水平逐步提高
㈢、加強財務檢查及內控監督管理力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供電所的財務行為,推行司務公開和陽光理財,××年月公司出臺了《供電所財務收支管理辦法》,監督和管理的責任落在了我們財務部,為了使公司的《管理辦法》得到貫徹和落實,財務部在公司紀檢部門的配合下對各供電所的財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既:財務收支、費用開支、工資分配、物資采購、生產經營、電價政策、收費標準、農電收據等關系到供電所穩定發展的方面,通過工作,從根本上規范了各供電所的財務行為,杜絕了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的發生。新晨
三、具備愛崗敬業的思想素質
工作就象年輪,半年工作的結束,意味著下半年工作的重新開始。我喜歡我的工作,雖然繁雜、瑣碎,也沒有太多新奇,但是做為公司正常運轉的命脈,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崗位的價值,所以我從沒有因為個人得失去計較什么,而是任勞任怨,盡職盡責,多年來的努力與付出,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肯定。
財務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得到了領導和上級部門的認可,××年我們公司也被市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評為財務先進單位,這與財務部門的努力工作是分不開的,然而,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也看到了不足,還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回顧檢查自身存在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是開拓創新意識不夠,需進一步加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絕不辜負公司領導對自己的重托和期望,一定要努力做到以下點:
1、努力學習,提高素質,開拓創新,為公司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進一步加強各種理論學習,提高理論水平,認真掌握精通電腦,以適應信息化發展的要求,力爭做一名優秀財務人員。
篇10
第二條對不符合《條例》第三章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公民,征收社會撫養費。
第三條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未設縣(市、區)的省轄市,由市本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市本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第四條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從發現其違法行為之日起,按照如下規定征收男女雙方的社會撫養費:
(一)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分別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個人實際收高于所在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的三倍計征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三個以上子女的,分別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六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個人實際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的六倍計征社會撫養費。
(三)違法收養子女的,按以上兩款的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
第五條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后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
第六條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受委托作出征收決定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h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受委托作出征收決定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分期繳納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經批準分期繳納的,當事人可自收到批準決定通知書之日起按照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次數、數額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未批準的,當事人仍應一次性繳納,但繳納的時間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仍為30日。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未繳清社會撫養費而調動工作的,辦理調動手續前應繳清欠繳的社會撫養費。
第七條征收社會撫養費時,征收人員必須出示河南省人民政府制發的《行政執法證》,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社會撫養費專用)》。
《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社會撫養費專用)》,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省轄市、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領取、登記、發放。使用時必須加蓋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社會撫養費征收專用章。
第八條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包括一次性繳納的期限和分期繳納規定的期限)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征收單位未向當事人送達規范的社會撫養費書面征收決定的;
(二)征收人員未出示河南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河南省行政執法證》的;
(三)代收代繳單位或金融機構未出具河南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社會撫養費專用)》的。
第十條當事人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征收決定不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
第十二條社會撫養費納入財政預算后,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上繳國庫,應當由當事人直接到指定的國庫業務的金融機構繳納;確有困難不便直接繳納的,可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代繳。其具體辦法和要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