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

時間:2023-11-15 17: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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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的認識

篇1

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一切違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沖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并逐漸地潰滅?! 猍意]貝卡里亞”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兩個月來我在德州中級法院實習的收獲,這句話最恰當不過了。我很感謝這次實習機會,這是我平生第一次參加法律專業的實習。雖然我僅實習了兩個月,不可能學到太多的實戰經驗,但這些知識已很好的補充了平時課堂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的法學理論和實戰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為初涉社會的青年,這次實習也讓我進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會百態。我是2007年3月1號到2007年4月28結束的,近兩個月的時間。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實習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實習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實習時感受最多,學到知識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詳細談下在民事一庭實習的情況。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覺就是繁瑣。據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紹,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審案件(當然也受理一審案件),其案件受理數量眾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這都是涉及標的額不大,案情簡單的案件,二審的案件大多是當事人不服基層法院的判決進行上訴的,因此民一庭的當事人多為農民。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數最多的一個庭,其有有許多優秀法官,有剛獲得“全國優秀法官”之稱的白光鋒副庭長,山東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楊敏法官,德州中院調解能手崔書江法官。。。。。。跟這些優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們對我特別講授,通過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也會使我的法律素養在潛移默化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說實話,在實習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與書記員之間,又干書記員的活同時也干法官的活。跟隨書記員我學到了從受理案件到接受送達回證一整套的法律運作程序,跟隨法官我學到了如何分析案情,書寫法律文書,以及開庭審理案件,進行民事調解的實戰技巧。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調解的方式予以結案,我在詢問多名當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勵采用民事調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煩,不想寫判決書,而是這種方式才是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正如托馬斯·福勒所說:“呆板的公平其實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實習中通過翻閱大量的案卷,親身參與一些案件的審理,我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規律性知識點: 一、離婚案件 1、主體:離婚年齡呈現低齡化趨勢,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為離婚訴訟主力,更細化的統計,多是孩子年齡在三歲之內的。提出離婚多是女方。農村青年又占了離婚主體中的主導地位。如(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42號 2、事由:(1)青年:城鎮青年離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為,如有婚外戀。農村青年離婚的原因多為不了解對方,因為據統計,農村離婚青年多為父母包辦,沒有經過自由戀愛,兩人的感情基礎不牢固;還有個原因就是農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縱觀城市和農村青年共同離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關系處理不善,多發生爭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發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為公司、個體老板以及公職人員,在外背著女方包養情人。農村中多為男方對女方及子女實施暴力。 3、爭議焦點:(1)子女撫養問題,特別是男孩子的撫養問題,以及如果判決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的探視權以及撫養費的問題(2)財產分割問題,特別是農村中關于婚前“彩禮”“聘金”的歸屬問題,視為夫妻婚姻存續期共有財產還是男方婚前財產,如果把婚姻關系類比成契約關系,那么這部分應視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還是定金?如(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99號。 二、遺產繼承問題 這類案件主要發生在農村地區,爭議的焦點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幾間老房。爭議的事由確實由于村規民俗,主要表現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這里有必要解釋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們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類案件具有多發性、難判性、矛盾性等特點。 “扛幡、摔盆、做孝子”是指農村老人去世后,風俗就是不讓女性操辦出殯事宜,必須由男性操辦,誰操辦老人的財產則歸誰。如果老人沒有兒子,則讓女婿做孝子,但必須的改成女方家姓,享有繼承權。如果女婿不同意,則要委托家族長輩從院里(同支脈血緣親屬)選擇一名男子來操辦老人喪事,然后享有遺產所有權。此類案件的爭議恰恰也就體現在這個問題上,即這種方式取得老人的房屋是否合法合理?其女兒和該“孝子”同時主張該房屋的所有權,當如何認定? 我通過閱讀相關案卷,咨詢相關法官,親身參與判案流程,對于此類案件多作如下認定: 1、此類村規民俗不在法律保護范圍內,即“扛幡、摔盆、做孝子”的約定不被法院認可。2、此案件如果是老人生前贊同此種方式,則應當認定是附條件的遺產贈與合同關系,只要老人許可的人按約履行完自己的義務,即操辦完老人的喪事,其當然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3、此案件如果是在老人去世后,由家族的長輩經老人的女兒同意而采用的此種方式,老人生前并不知情,則應當認定為該行為是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即老人的女兒通過繼承權先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老人的女兒通過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在其認同的人給老人操辦完喪事后,將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該男性。如果老人的女兒事后反悔,應視其違約,但是如果老人有幾個女兒,只是其中一部分女兒同意該協議,則該男性只能獲得同意其行為的繼承人所應繼承的財物。4、此案中的家族長輩應視為是中間人,調解人,如果發生糾紛應視為直接人證。不能視其有處分老人遺產的權利。如,(2007)德民一終字第55號 三、農村土地糾紛 此類案件我認為應是全國范圍內的民事糾紛焦點,在學校組織的下鄉法律宣傳活動中,此類案件也是很典型、很突出、數量很多的。在民一庭實習期間我總結了此類案件多為: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糾紛 此糾紛多是由于村委會而引起的,主要表現在“一權二租,甚至多租”,即農民在換屆前的村委會默許下對該爭議土地長期(十年上)使用占有、使用、收益,并按時向村委會繳納提留、農業稅等費用。換屆后的村委會不認可原村委會與農民之間達成的口頭協議,村委會在未通知原使用人的的情況下,以高價格將該土地承包經營權租給他人使用,并與他人簽訂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因此,新使用人與原使用人發生糾紛。對于此類案件,法院多采用保護原使用人的權利,是原協議有效,受法律保護。 2、相鄰關系糾紛 此類案件多為鄰里之間的矛盾,多表現為兩家爭奪墻頭的所有權,鄰居借蓋房機會侵占己方宅基地,鄰居蓋房侵犯自己的通風、采光權,鄰居的家畜對己方的種植的作物或飼養的家畜造成損害、己方院內種植的作物躍過墻頭在鄰居家結果,鄰居是為其所有等等。在我們眼里看似小事,再上訴雙方眼中確實他們的大事,處理不好會影響相鄰關系的穩定,甚至會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3、地役權糾紛 此類案件的發生要么是供役地權利人不夠寬容,不給地役權人以必要的便利,如地役權人須經過供役地權利人的土地進行鋪設管道,用于澆水,而供役地權利人拒絕;要么是地役權人在享有供役地權利人所提供的地役權時給供役地權利人造成了人身或財產的損失。 綜上,對于民事案件解決的最佳的方式是進行調解,因為如果一味判決,一紙空文并不能化解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修復其關系,使之達到和諧狀態。并且此類瑣碎的爭議,所是由當事人為了“一口氣”而打官司,當事人并不在乎時間、財產由于訴訟造成的更大的損失,只有雙方當事人都“消氣”,才是最完美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對廣大農民普法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應充分發揮村中人民調解員的作用,使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 我接下來談下自己在刑事二庭的感受,剛到刑事二庭的感覺就是很清閑,輕松下來還有些不適應。刑事二庭主要受理經濟糾紛的案件,象搶劫、盜竊、貪污、受賄等侵犯財產的案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我所接觸的案子不同于在民一庭那樣的寬泛,主要集中在搶劫與盜竊這兩個罪行上。因此從案子中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不是很多,但通過在實習中與法官交流,我發現了現存刑事訴訟法的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這些已于我國的現實狀況有很大脫節,影響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審判過程。這些問題看來已是全國的普遍狀況,在刑事訴訟法修訂草稿中也能找到。主要有: 一、刑訊逼供問題 在實踐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會提出之所以會“自認其罪”,是由公安部門或檢察部門在偵查過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認定其無效??墒窃撘笥捎诜缸锵右扇瞬缓门e證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納,仍舊按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審判。我在實習中發現,往往判決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對會在法庭調查階段會翻供,認定偵查人員對自己實行刑訊逼供。這反映了我國現階段此問題解決的還不是很盡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紀律來約束辦案人員恐怕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之策,我認為應該從修改和完善刑事訴訟程序上下功夫。 二、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問題 偵查程序是刑事訴訟法里首個環節,往往是從這個環節開始的,偵查環節為后續的審查起訴以及審判環節幾乎定性,因為后續階段都是圍繞偵查階段所偵查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的,可是在現實中,往往收集證據的偵查人員并不出庭作證,也就是設了個前提,即對于偵查機關的偵查的結果在開庭前給默認和采納,開庭時對于這部分證據不再全面質證,只是走以下程序,只對被告方及辯護人所提證據進行必要審查。這同刑訊逼供問題屢禁不止有很大關系,因為只要偵查人員不出庭作證,接受被告、辯護人的質證,把偵查過程公布于陽光之下,那就可以認為公檢法達成了一種共識:不管偵查機關采用何種方式,只要破案就行,被告人的權利理應被剝奪。這同保護****的刑法理念格格不入,還殘留著刑罰為主的封建意識。 三、偵查權的監督問題 在實習中我了解到,刑事訴訟活動中我認為最不公開,最不透明,也就是對****的保護亟需改進的環節就是偵查環節。1、從權力平衡角度說,偵查階段在刑事偵查權時,實際上并不受制約,主要有自己說了算。雖說檢察院有檢察權這也是事后監督,其并未參與到具體的偵查活動中,這就造成了偵查機關權力過大,容易質變。2、從保護****角度來說,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程序的訴訟模式為審控辯三方的模式,被告可以委托辯護人在開庭審理階段為自己辯護,而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多被剝奪,律師不許參與審理過程,就連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也被限制,就算會見也會有偵查人員在身旁,或者有攝像機進行全程監控,于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沒有律師的參與下,會自證其罪。最典型的是不論拘留所還是看守所還是監獄,多標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標語。這些多不能很好保護****。

在中級法院的兩個月很快過去了,說實話我還真沒有過足癮,民一、刑二的法官、書記員也有這種感覺,他們把我當成他們中的一分子,真到我要走使他們還舍不得,鼓勵我通過了司法考試就報考中級法院,做他們真正的同事。當我聽到這時感到很欣慰,自己實習沒有白來,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理論聯系實踐的機會,使我學到很多課本所沒有的司法實戰技巧,而且我還認識了很多的法官、書記員朋友們。用營銷專業的屬于說:這就是人脈,能創造財富。

本℉文.內容

篇2

關鍵詞:速錄技能 專業培養 教學方法

一、以專業為背景對學生進行速錄技能培養的可行性分析

(一)速錄技能人才社會需求狀況分析。提到速錄,可能有的人熟知,有的人知之甚少。所謂速錄就是用速錄機錄入文字,這種速錄機分兩種,一種是可以單獨使用,國外的速錄機大多是這種形式,另一種是與電腦外掛,與電腦配合使用,我國現在所用的速錄機――亞偉中文速錄機就是這種形式。速錄能夠時時得到文字資料,與運用符號的速記相比省去了翻譯環節,其優越性在于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文字內容的精準性。同時亞偉中文速錄機的錄入速度達到每分鐘220字以上,一次上屏準確率99%以上,實現了錄入速度與語音同步,能夠把稍縱即逝的語言轉化成文字。

(二)速錄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分析。面對速錄行業這樣的大好形勢,速錄技能人才的培訓機構與培養院校如雨后春筍般發展起來了,據北京市速記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止2006年底,全國從事亞偉中文速錄機銷售、培訓和服務的專業公司179家,專業培訓機構近300家,開設亞偉中文速錄機課程的院校70多所,每年接受培訓的學員萬人以上。從這里我們不難看出,速錄技能人才的培養模式大體為兩種,一種是短期的技能培訓,一種是院校的以專業為背景的3-4年的長期培養。

短期的技能培訓主要由專門的培訓機構或一些銷售亞偉速錄機的公司培訓部門來進行,根據本人的調查,獲悉了一些培訓情況。在招生上這些機構基本是隨到隨學,并且招生沒有標準和條件。也就是說,只要想學速錄的人都可以報名參加?,F階段北京的培訓費用大約是每月1000元左右,根據速錄培訓的基本規律,學習的時間快者3個月,一般為6個月左右甚至更長;在第一個月里,大多數學習者會學會速錄的基礎知識,并達到120字/分,2-3個月達到180字/分,4-5個月達到200-220字/分。180字/分的速度,正確率95%以上的,就達到的中級速錄師的資格,培訓機構就會給學員推薦工作。

(三)以專業為背景的速錄技能人才培養優于短期技能培訓。本人認為院校以專業為背景的速錄技能人才培養優于社會培訓機構的短期技能培訓,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點,第一,院校招生上能控制生源質量,學生有一定的文化功底,大多數是高中畢業進入高職院校學習,而且學習有它的一貫性,連續性的學習使學習更有效率。第二,從培養時間上看,院校培養大多為三年期的長期培養,雖然包括專業課程的學習,但是培養時間更充足,培養條件更優越。第三,院校培養的學生更具有就業的競爭力,在同等的速錄水平下,院校學生以其豐富的專業知識、得體的禮儀儀表、更高的綜合素質獲得用人單位青睞。

二、法律文秘專業分方向培養速錄技能人才的探索

(一)法律文秘專業分方向培養模式分析。法律文秘專業是法律大類下的復合型專業,專業培養既包括法律也包括文秘,從專業設立到現在,我院該專業的培養上更側重于文秘專業,文秘專業課程比例大。法律文秘專業分方向培養模式就是在傳統培養模式下,另設法律文秘速錄方向培養模式,這是適應社會的變化對速錄人才需求的現實,更是提高辦學質量、賦予學生更多的自由和選擇權。學生第一年入學上同樣的課程,給予學生適應的過程和選擇的思考,第二年分為兩個方向,速錄方向的普通方向,由學生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不同方向設置不同課程和培養目標,進而影響學生就業范圍。

(二)法律文秘專業教學計劃的重新整合與梳理。在專業培養目標上,法律文秘專業速錄方向與普通方向的區別在于學生速錄技能所要達到的標準,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已經將速錄師納入社會職業考證制度,所以學生取得哪一個等級的證書成為培養目標的關鍵,本人認為初級證書要求偏低,而高級證書又偏高,不能代表學生的整體要求,所以中級證書我認為是必然的選擇。

在就業崗位群的重新描述上,我認為應增加社會提供給速錄師的相關崗位,而不是單純速錄師崗位這么簡單。設置速錄師崗位的單位越來越廣泛,人民法院系統速錄師崗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速錄師崗位,工作內容包括庭審記錄、會議現場記錄、網站訪談速記、電視電影場記、字幕、錄音錄像文字整理、大量文稿錄入、速錄培訓、文秘培訓等領域,而且有呈現擴大之勢。

(三)師資的培養與教學硬件設備的準備。對法律文秘專業學生進行速錄技能的培養,必須有軟件、硬件兩方面條件,“軟件”建設必須有數量充足的、素質過硬的教師,“硬件”建設必須具備數量充足、較高先進性的計算機、速錄機設備。學校建設專門的實驗室、實訓室,配備計算機、速錄機、投影儀等設備,實驗室規模應與專業學生規模相適應,并注意設備的后續維護與升級。

在專業確定培養學生速錄技能的最初階段,速錄教師一般是不足的,因為專業教師不具有這項技能,所以對專業教師要進行技能培訓,到北京速記協會進行三個月到半年的學習,達到高級速錄師資格。由于培養院系自己的速錄教師需要較長一般時間,所以在過渡階段,院??梢韵绕溉嗡儆泤f會推薦的教師給予授課,如果專業教師不能長期外出培訓,也可以由速記協會推薦的教師在授課的同時代培1-2名教師。

三、法律文秘專業速錄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分析

(一)從招生上提高生源質量。好的生源質量是保證學生成才率的重要因素,招收到高質量的學生能夠從源頭上提高學生培養的質量。在招生模式上,打破以高考分數作為錄取學生的標準,緊跟招生改革步伐,力爭采取自主招生模式,不僅包括學習成績、面試成績,還包括心理測試成績,綜合去衡量學生的素質,招收到綜合素質較高的學生。

(二)專業課程教學的改革與實踐。配合我院專業改革確定的基于工作過程、以工學結合為基礎的指導思想,通過調研重新確立崗位群,確定工作領域,進而確立學習領域,重新確立課程體系,修訂教學計劃。專業課教學與實踐課教學比例劃分得當,突出高職教育的培養特色――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針對速錄技能培養的規律,需要長時間的集中式培養才能提高學生速錄速度,所以應在第四或第五學期進行集中式的培訓,這就要體現在教學計劃中,調整原有理論課教學和實踐課教學門類、課時數。同時也可采取基礎入門式教學加集中式訓練這種模式,在第一學期進行一定課時的速錄入門教學。

(三)學生考取技能證書的指導與引導。考取速錄技能證書是對學生速錄技能的一種證明和肯定。目前速錄技能的認證機關有兩個。一個是北京市速記協會,對于到其進行速錄培訓的學員成績的一種認定,可以隨時測試,對于達到140字/分及以上、正確率95%以上的授予中級速錄師證書,180字/分及以上、正確率95%以上的授予高級速錄師證書。另一個是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相比較而言,該機構頒發的證書更具有權威性,同時,該機構認證的標準也更高一些,對于140字/分及以上、正確率95%以上的授予初級速錄師證書,180字/分及以上、正確率95%以上的授予中級速錄師證書,220字/分及以上、正確率95%以上的授予高級速錄師證書。作為教師應把取證的相關信息讓學生知曉,并根據取證標準確立教學目標,指導學生取得技能證書。

(四)速錄教學方式方法的完善。速錄技能的訓練過程是長期的、枯燥的練習,不僅需要學生有一定的天賦,還需要學生有吃苦耐勞、堅韌不拔的學習精神,教師也應該采取不同的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在開始培訓之前,需要召開學習動員會,要講清楚學習過程的艱辛,使學生做好心理準備,同時邀請通過速錄技能實現優質崗位就業的同學回校講解學習過程、就業經歷等,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讓學生看到學習該項技能的利處。

在教學過程中,采取多種練習方法,聽打、看打、聽歌曲、打歌曲,打熟悉的文章、生疏的文章,打庭審實錄,進行教師講課錄入。經常進行比賽,評出第一名,通過競爭不斷超越第一,產生新的第一。實施每日、每周的考核制度,讓學生看到自己的進步。在計時系統下打字,使學生時時了解自己的成績,不斷收集各種打字游戲,在練習中間既放松片刻,又沒有中斷練習;課間休息時間要真正的放松,做針對速錄練習開發的手指操,并使學生真正活動起來,因為長期座姿態對頸椎、腰椎健康不利,通過活動能夠避免。

篇3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工商管理活動,是一個在遵循效益、規則、權責、人本、系統等理念基礎上,通過協調組織內部利益關系和組織外部利益關系,以實現具體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的自覺過程。一般來說,在工商管理活動中,效益是管理目標,規則是管理依據,權責是管理手段。工商管理活動中,如果缺乏規則意識和依據,權責就無法落實,人本思想就會落空,管理系統也將出現紊亂,最終還會導致預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難以完全實現。從這一意義上來說,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實現工商管理活動的科學化,必須首先實現工商管理活動的規則化。應該注意的是,在規范工商管理活動的各種規則之中,最為重要的一種顯性的和剛性的規則是法律,因此,實現工商管理活動規則化過程中的基本要求就是實現工商管理活動的法治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對于各類工商管理類專業人才的經濟法律知識的教育,使之能運用經濟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工商管理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是實現工商管理活動法治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十分重要環節。正因為如此,目前,國內外高等學校在工商管理類專業的教育中,都趨向于將與工商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課程確定為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體系中的專業基礎課程。只是由于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傳統存在著一定的差別,不同國家和地區高校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體系中的法律課程的名稱存在一定差異,例如,在英、美等國高校一般稱該課程為“商法”,我國香港地區高校則稱該課程為“香港商業法”。但是,總的來說,不同國家和地區高校開設的該門課程的課程性質和基本內容大致相同,不存在根本性差別。

 

我國高校工商管理類專業大多設置了經濟法這門課程,但是各高校對于該課程的課程性質和基本內容的認識卻不盡相同。有的高校認為,該門課程雖然在工商管理類專業開設,但是該門課程的性質是法學類專業的專業課程,所以應當將法學類專業同名課程的基本內容進行移植,才能作為該門課程的基本內容。此外,各高校對于經濟法這門課程在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專業課程體系中的地位認識也存在著較大差異。有的高校將該課程視為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專業課程體系中選修的專業課程,有的高校則將該課程作為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專業課程體系中必修的專業課程。

 

2000年,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計劃“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結構及主要教學內容改革研宄”課題組,對經濟法這門課程的性質,以及在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專業課程體系中的地位進行了深入研宄,確認經濟法這門課程是高等學校工商管理類專業必修的核心課程(專業基礎課)。目前,雖然對于經濟法這門課程在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專業課程體系中的性質和地位的認識已經確定,但是,我國工商管理教育界對于該門課程的課程建設的理論和實踐研宄還是較為薄弱的。其表現:一是對于該門課程的基本內容的研宄還欠深入,二是對于該門課程特有的教學方法的研宄也很不足。這種情況,不僅嚴重影響了各高校工商管理專業該課程的教學質量,也制約了我國工商管理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因此目前較為迫切的任務是,在對該課程基本內容和教學方法進行深入研宄的基礎上,要深化課程基本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促進我國高校工商管理類專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寬基礎、懂經濟、知法律、會管理、善創造、能應變”的工商管理類專業人才目標的實現。

 

二、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基本內容的改革

 

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與法學類專業經濟法學課程,雖然在課程名稱上僅有一字之差,但是這兩門課程的課程性質和設置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在課程性質上屬于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專業基礎課程,其設置的目的是使工商管理類各專業的學生通過該課程的學習,能夠掌握與工商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有關法律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培養其分析和解決工商管理活動中具體問題的能力。后者在課程性質上屬于法學類專業的專業基礎課程,其設置的目的是使法學專業的學生通過該課程的學習,能夠較為系統地掌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培養其分析和解決司法實踐中各種具體問題的能力。由于經濟法課程與經濟法學課程的課程性質和設置目的不同,因此這兩門課程的教學要求和基本內容也是不相同的,不能簡單地將經濟法學課程的教學要求和基本內容移植于經濟法課程之中。當前,有必要以經濟法課程自身的課程性質和設置目的為根據,以從事工商管理類專業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在充分考慮法律科學與管理科學、經濟科學的關系的基礎上,對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要求和基本內容進行改革,從根本上改變目前該課程的教學與工商管理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相偏離的狀況。

 

工商管理類專業課程經濟法基本內容包括部門法意義上的經濟法,但遠遠超出經濟法這一部門法的范圍。其基本內容涵蓋經濟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等多個法律部門以及國際民商法等學科領域與工商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體來說,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導論,介紹法理學基本知識、民法基本知識、經濟法基本知識。第二,市場主體部分,介紹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等具體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第三,市場行為規制部分,介紹合同法、票據法、證券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知識產權法、會計法、審計法等具體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第四,宏觀調控部分,介紹財政法、稅法、金融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價格法等具體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第五,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分,介紹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等具體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三、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材和教學方法的改革

 

當前,我國各高校使用的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材普遍存在的問題:一是該門課程教材的名稱不統一。有的稱為“經濟法學”,有的稱為“經濟法學概論”,沒有體現該課程的課程性質和設置目的,也與法學類專業經濟法學教材的名稱難以區別。二是該課程教材的內容與工商管理類專業其他核心課程的內容缺乏清晰的邏輯聯系,僅僅是對與工商管理活動有關的各種法律制度的簡單羅列,并且教材中各種具體法律制度的介紹“各自為政”,“深淺不一”。三是該課程教材的內容所體現出來的是一種“并不完全法學的思維邏輯”,而且也未符合工商管理類學科所特有的思維邏輯,教材內容的表述沒有考慮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的認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工商管理類學生學習該課程的難度。四是該課程的教材內容的介紹一般都是簡單地從概念到概念、從原理到原理的邏輯上的歸納和演繹,缺乏相關法律條文的導入和實際案例的解析。

 

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重新編寫該門課程的教材。首先,應當將工商管理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的教材定名為“經濟法律概論”,以體現該課程的課程性質,使之鮮明地區別于法學類專業的“經濟法學”教材。其次,要構建一個較為完整的與工商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知識的體系,以使之與工商管理活動相關的各種具體法律知識融為一體,相互支撐,相互銜接。第三,教材的表述應當“深入淺出”,體現工商管理類學科所特有的思維邏輯,符合工商管理類專業學生的認知特征,使工商管理類學生能夠較快地掌握教材的基本內容。第四,該課程的教材還應當將法律條文、法理、實例聯接成一個契合體,讓學生在了解相關法律條文的基礎上,理解相關的理論和知識,并且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該門課程的教學方法也必須在原有的課程教學方法的基礎上進行創新。長期以來,在高等學校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的教學活動中,教師習慣運用的是“一言堂”式的傳統講授教學法。近年來,各高校的經濟法課程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對傳統講授教學法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揚棄,開始實施案例教學法。但是,目前教師在實施案例教學法的過程中,只是簡單地將案例置于講授的內容中,作為輔助講授內容之用,并非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為目的,沒有達到案例教學應有的效果。因此,要充分吸納傳統講授教學法、自學指導教學法、討論教學法等教學方法的合理內核,對傳統討論教學法進行改造和創新,使之成為工商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所特有的教學方法。

篇4

職業專長:1、學習過專業射擊課程懂得各種制式武器的使用與維護。

2、學習過專業的擒拿格斗技術擅長自由搏擊。

3、認識各種安保舉措措施,懂得各項安全護衛流程。

4、經由五年的法律專業知識培訓,認識各項法律程序。

篇5

關鍵詞:通識教育;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價值研究

作為一個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是有必要的。社會實踐可以使得大學生在學習書本知識的同時接觸到更加真實的社會形勢,使得大學生在接受理論的同時更好地進行實踐。而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更是有其重要的價值。其價值可以從對個人和對社會兩個方面來闡述。

1 法學專業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對個人的價值

1.1 對于法學專業學習的價值

在學習方面。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平時的學習中,獲取知識的主要途徑是書本。通過書本學習,可以很好地掌握理論知識,把一些法律的基本概念解釋清楚。但是,書本上的內容有其局限性,它只可以介紹理論性較強的知識,而對于實踐,書本的作用則小得多。書本知識可以指導實踐,但是不能代替實踐。實踐方面的知識,必須要通過參加一些社會活動來獲得。參加社會實踐可以加強我們學生在實踐方面的能力,增加實踐方面的知識。參加社會實踐也可以使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讓學生更好地掌握理論知識。

另外,通過參加社會實踐還可以讓學生獲得書本以外的知識。書本自身是有局限性的。書本上的內容來自于社會,但是不可能包括社會的所有。也就是說,依靠書本,不可能獲得所有知識。要獲得全面的知識,必須投入到社會中,必須通過自己的實踐。而參加社會實踐正好可以使法學專業的學生通過實踐獲得知識。社會實踐比起正式的社會活動,更適合學生去參與,去獲得一些東西。事實上,參加一些與法律有關的社會實踐可以促進學生去更加認真地學習法律知識,對法律知識更有興趣。學生們通過參加法律咨詢的活動,直接接觸社區的居民提出了一些法律問題。通過這些活動,感受到自己知識的缺乏,覺得自己應該更加認真仔細地學習法律,激發自己學習法律的熱情。所以,通過參加一些社會實踐活動,可以使法學專業的學生從內心深處感覺到認真學習法律的必要性。

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有一場非常重要的考試,即司法考試。正如上文所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對于法學學生的學習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這就意味著參加社會實踐對于參加司法考試也有著重要的作用。通過社會實踐,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更好地學習法學知識,也就可以更好為司考做好準備。

1.2 對于法學專業就業的價值

在2009年6月,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國內首個全國大學生就業年度報告――《就業藍皮書:2009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明確指出,2008屆法學類本科畢業生就業率為79%,在11個專業大類中排名倒數第二。隨后社會上有興起“專業紅黃綠榜”,法學被明確列為“紅牌專業”,即“連續2年位于全國應屆畢業生失業率前10名或失業量前10名的專業”。這些數據都體現出了法學專業就業的困難性。法學專業就業困難,同專業競爭十分激烈。如何在這些競爭中脫穎而出,認真學習法學知識是一個重要方面。另外,參加法學專業的社會實踐活動也是重要的方面。參加實踐活動,可以比同階段的本專業競爭者更早地接觸社會。在社會實踐中,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更早接觸到社會的現實,更早地了解社會的形勢以及就業形勢。因此,參加社會實踐可以使學生先一步進入社會,也就可以幫助學生在就業時更具有競爭性。

1.3 對于學生思想成長的價值

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可以改變法學專業學生的思想。通過一系列的社會實踐,學生可以認識到現實中的法學。書本內容永遠具有滯后性,只有通過社會直接獲得的信息才是最新的。因此,通過社會實踐,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更好地了解現實中的法學,了解現實中的法律問題,了解現實中的法律措施。通過了解到的法學現狀,學生可以從中提取出符合現實的法學觀念。這些觀念可以使學生更加正確地去學習法學知識,有選擇的學習法學知識。可以樹立更加符合社會現實法學思想。

2 法學專業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對社會的價值

法學專業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對于社會也有著重要的價值。①從直接的價值方面來看,社會實踐活動對于社會而言或多或少都會有著一些益處。而法學專業學生進行的社會實踐有助于整個社會的法律知識的普及,也有助于解決一些社會現有的法律問題。也就是說,法學專業的社會實踐開展之后就會對社會矛盾的化解有著一定的實際作用。②從間接或者長遠的方面來看,法學專業的社會實踐可以促進法學專業學生更好地掌握法學知識,可以培養出一批又一批法律工作者。我國的法律不是很完備,而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在未來促使我國的法律更加成熟,使法治社會更加完美。因此,作為對法學專業有好處的社會實踐,有其開展的價值,法學專業的學生也有必要去參加社會實踐。

3 結語

綜上所述,法學專業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其重要的價值。當然這些價值是以學生認真對待社會實踐為前提產生的?,F在有部分學生在開展社會實踐時并不會全身心地投入,而是隨意地開展一下活動,草草了事。這樣的社會實踐是不會對學生有任何的實質作用的,也不會有預期的效果和價值。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觀念;法律基礎;法律意識

大學生“天之驕子”,很難與不懂法、違法犯罪等聯系起來,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不但存在,而且嚴重。當代大學生犯罪案件頻發的原因之一是大學生法律觀念薄弱。2010年10月20日深夜,駕車撞人后,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后來再其父母的陪同下投案。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2004年2月,云南大學大二學生馬加爵殺死舍友并且藏尸衣柜;成都某大學學生徐某,因女友許某移情本校在讀博士周某,一怒之下刺了周某30多刀致其死亡;這一系列的血案都映射出研究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重要性,通過對這些案例的研究我們可以有效地找到大學生犯罪的原因,了解大學生犯罪的心理從而更好地幫助大學生從內心中學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提高大學生的修養,減少大學生犯罪!

1當代大學生法律觀念現狀

對地處甘肅張掖的河西學院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的學生涉及學校所有專業,包括非法律專業的文科學生和理工科學生;法學專業學生和不涉及法律專業的學生,通過調查問卷顯示,大學生法律觀念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1大學生法律觀念淡薄、法律意識不高

根據調查問卷結果的顯示,參與調查的同學中31%的同學對于法律問題非常關注,50%的同學關注度較為一般,有少數的同學只是偶爾關注,雖然現在學校開設了法律教育課程,但是由于課時量小、學習時間短,大多數同學并沒有關注法律的意識。在統計同學們對法制宣傳日的了解情況來看只有63%的同學能準確的認識到我國的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其他37%的同學對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不甚了解,這也從側面反映出我們學校以及社會媒體對于法制宣傳做的還不是很完善,查閱相關數據也能說明近幾年來的法制宣傳確實讓我們相當一部分的同學了解了我國的法制,在增強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方面有很重要的意義。當前大學生只重視學生專業課,而對于公共課不夠重視,大部分學生對法律的學習只是靠臨考前的突擊??偨Y來說我校同學對于法律問題的關注度還是較高,但是大多數同學都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甚至還存在許多錯誤的認識。

1.2對司法機關有一定的信任但對相關法律知識缺乏認識

在對司法機關的信任程度了解來看有83%的同學選擇信任,這于最近幾年國家重視法制建設,對于法治大力宣傳的結果。也是同學們對法治中國建設的肯定。在我們問及公訴是誰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問題時,有70%的同學明確知道公訴的含義但是仍有30%的同學不了解保護公民切身利益的公訴所代表的含義,對于法的價值辨別不明確使得同學們在面對法律問題時不能用最正確的方法去解決,也說明了同學們對于認識一些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比較模糊的。在同學們對我國的立法機關的了解情況也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同學不清楚的時候,有近三分之一的同學不太了解我國的法制建設也充分證明了我們學校對于同學們的法制宣傳是比較不到位的。在問及緩刑的執行和未滿十四周歲的公民需負責任的情況時有45%的同學對于這些專業知識不甚了解,從側面反映出我校的大學生對于專業的刑法知識了解較少,相反在對于我校法學專業學生的問卷中可以看出他們其中90%的同學對于這些較為基本的刑法法律知識較為了解,85%的同學對于較為生僻的法律知識較為了解。

1.3對法的價值認識不足,缺乏法律信仰

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在我國由于歷史上在法律意識方面的缺失,導致現在的大學生法律觀念比較淡薄在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方面不夠積極,甚至習慣于用不合法或者忍氣吞聲的方式來處理對自己不公平的人或事。在調查中問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問題時有65%的同學了解法律的真正含義,至于其他的35%的同學對于涉及我們自身權益保護的法律的根本都不甚了解對于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識也是比較薄弱。在對于法律知識進一步學習的問題有93%的同學認為非常有必要但是卻苦于沒有開設專業的法律類的課程以及專業的限定使他們沒有條件去深入學習法律知識;有60%的同學認為自己以及身邊的同學法律意識一般般。近60%的大學生不知道如何維權,不會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是發發牢騷、抱怨幾句;同時對于現實生活中的一些違規犯罪行為,超過45%的大學生選擇視而不見、逃避,不愿理會制止;問及是否會在晚上或無人時闖紅燈和購買來路不明的物品時,會與不會的比例卻非常接近,令人堪憂。這種對法律“無所謂”的態度值得深思,需慎重采取相關舉措加強大學生法律知識,激發他們的法律潛意識,逐步推進我國校園法制進程。

2當代大學生法律觀念淡薄的原因

2.1傳統思想對當代法律觀念的影響

中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優秀文化傳承的文明古國,有著許多的優良傳統,但是也有一部分糟粕,在我看來我國傳統的一家一戶自然經濟的生活方式致使我國人與人之間經濟的交流不是很緊密,人與人之間的沖突間隙很少,占據較大沖突數量的是家庭矛盾沖突,而且大多數的家庭糾紛也被傳統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所解決,因此對于訴訟從心底的一種厭惡,對于小事不上公堂的思想甚是嚴重甚至古代公堂開始訴訟之前都會杖責原被告以示懲罰,這些做法讓國人代代相傳,導致有一部分現代大學生還是不能直視法律,古代“懼訟”的這些思想都對現代國人形成完善的法律觀念產生了消極影響。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引導,法律觀念慢慢在國人的腦海中出現、發展,但是這對于一個完善的法制體制來說是遠遠不夠的,當代大學生的法律觀念發展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領先于其他未經過系統教育的國人,但是這種思想對人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對于大學生的法律思維仍然是一種很大的限制。

2.2法制教育未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在我國來說,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沒有對于法律專門開設的學習課程,沒有將法制教育真正的加入到國民教育中去是的我國的公民在先天基礎上就沒有奠定很好的法律意識,其次現階段我國的法制教育還處于應試階段,學生忙祿于應付考試而不是真正的對于法律知識的認識、理解和應用。我國開設的法律公開課即《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法律知識僅占三分之一左右而且還涵蓋了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且只是這些法律框架的基本羅列,對于法律知識的基本簡介,根本上來說并沒有多么大的作用,起不到培養學生法律觀念、法制意識的目的,僅僅只是讓學生能夠知道我國有哪些基本法律可以保護公民的權利、公民該履行那些基本的法律義務而學生對這些權利和義務一知半解,這還遠遠達不到當代大學生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識和需要達到的法律觀念深度。

2.3社會道德下降,不良現象影響著大學生

近年來“小悅悅”事件、扶老奶奶被訛、高發的碰瓷事件、以及QQ、微信和網絡上流傳的一系列片面的負面消息都對大學生有很深的影響。大學生雖然還未正真的踏入社會但是隨著日漸發達的網絡使得大學生的思想和社會現實之間出現了很大的斷截面,由于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學生誤把社會上很少發生的不公平事件認定為是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使的大學生成為最怨天尤人的一類人。由于大學生的世界觀正在完善的過程中,大學生對社會事務的理解不夠透徹,現階段的大學生不可避免的容易沾惹不良嗜好,使其對事物的然是產生偏差,導致其無法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

2.4任課教師教學方式單一,法律課程不易引起學生興趣

首先,在我校擔任法律公共課教學的老師多為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老師任教,就其法律專業知識來說缺乏專業認識;其次法律本就枯燥無味對于法律專業的同學來說都是如同嚼蠟,而公共課老師又使用常規教學方法進行講解使得學生一周一節的思修課上的更加索然無味,甚至一部分老師只是將書本知識簡單講解了事,更加讓本來就很少的法律公開課起不到其該有的作用,課程效果大打折扣,直接影響到培養學生法律觀念這一課程初衷的實現。

3如何提高大學生法律觀念

3.1增設法律公共課程提高法律類社團的存在感

要積極組織和開展法律教育課程和法律意識培養的措施,活躍于校園內的有關法律的社團也應該積極開展活動,培養同學們的法律興趣,活動開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讓學生們去參與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獲。用運較為寬松的方式在潛移默化中讓同學們了解法律知識提高同學們的法律意識。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因此我們要盡量傳播正能量為大學生建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建立起他們對法律的信仰度。

3.2加強法律宣傳

改變往年來只在12月4日的法制宣傳日大做宣傳的模式,將法律宣傳常規化,從學校、學院、班級、宿舍四個層面進行法制宣傳,讓法律知識走進校園,走進宿舍,走進同學們的生活中去,讓大學生在生活中學習法律,使用法律,潛移默化的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

3.3推進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提升思路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離開了實踐法律將失去他存在的根基和價值。因此充分利用社會實踐活動,將法制教育與社會實踐教育相結合將大學生法律實際應用能力作為高校法制教育檢驗的標尺。并且大學生法制教育不能簡單的局限于學校應當鼓勵學生走出校園,走向社會具體應該有以下兩個方法:一是,通過組織學生走出校園走進社區,組織學生向社會大眾宣傳法律知識,宣揚法律精神。二是,舉辦法學知識競賽、辯論賽講課堂向外延伸。高校法律教育意義重大,在于在當今大學生犯罪頻發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積極探索,尋找大學生犯罪的原因,切實探索提高大學生法律觀念的方法,讓大學生成為對社會合格有用的人才,這需要多方面的工作也需要高校的努力,只有積極推進改進大學生的法律觀念才能更好的維護校園穩定。

【參考文獻】

[1]羅將.當代大學生法律觀念調查研究[J].學理論.

[2][美]伯爾曼.法律與宗教[M].梁治平,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篇7

摘 要:近期發生的幾起轟動社會的高校學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說明了現在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嚴重性及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不足。筆者通過探析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現狀及改進措施,希望可以改進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有效提升高校學生的法律素養。

關鍵詞:高校法治教育;現狀;改進措施

Abstract:Several criminal cases happened recently,such as poisoning criminal case,have caused an uproar in the whole society,which illustrate that the ser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overty of legal consciousness as well as the shortag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In this passage,the author will analyze and probe into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provide some improvements and hope to elevate the drawbacks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as well as to hoist the relevant legal accomplishments.

Key words:leg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current condition;improvement strategy

現如今,盡管大學生的法律教育已經逐步得到社會的重視,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然很淡薄,許多大學生都覺得法律離他們很遠,覺得在大學校園里不會存在什么法律問題,事實上,除了盜竊、打架斗毆等常見的法律問題外,在高校還存在許多其他法律問題。特別是最近發生的幾起轟動社會的高校學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更說明了現在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嚴重性,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同時也給高校的法治教育敲響了警鐘。那么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現狀如何,而又該采取什么措施進行改進呢?本文將就此問題逐一探析。

一.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現狀

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整個社會普遍存在對法律認識不足的狀況,并且對于學生的法制教育,社會及家庭同樣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這里,之所以要將高校法治教育單獨提出來,是因為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尤為重要。目前,高校已逐步重視法治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那么高校學生的法治教育存在哪些不足呢?

1.高校法治教育的內容空洞單一。如今,即使是設有法律專業的高校,對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開設的法律方面的課程也較少,而且基本流于形式,教育形式僅局限于口口相傳的說教方式,而這種形式調動不了學生的積極性。同時,法律課程設置不合理,法治教育的內容也很單一。我國高校在進行法治教育的時候,在內容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下:“法律內容空洞,與實際結合不緊密;法律內容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一課程中所占比例偏小;課程設置上對公民基本權利不夠重視?!雹?/p>

2.高校法治教育所需師資力量欠缺。除了法律課程較少外,專業法學科班的授課教師也很缺少。專業的法學教師基本對法學專業學生進行輔導,而對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都靠輔導員及兼職教師,而大多數的輔導員都是非法律專業畢業,再加之平日工作量大,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進行一些極為基礎的法律常識指導,對于思維活躍的、應該得到更多法律知識的大學生來講是遠遠不夠的。

3.學生自身對法律的不重視。迫于就業困難等現狀,非法律專業的大學生普遍不夠重視法律課程,而把大部分的經歷用在專業學習上。他們對法律方面的公共課采取死記硬背,臨陣磨槍等方式來應付考試,更有些學生覺得只要自己不做違法的事情就可以,法律離自己很遠,法律意識淡漠。這些原因都造成了大學生法律知識的欠缺、法律意識的淡薄、法律信仰的不足。

二.高校法治教育不足的改進措施

通過閱讀一些相關資料,對于高校法治教育的現狀,筆者希望以下幾點經驗、方法可以改進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

1.合理設置課程內容,多引入貼近學生生活、能夠引起學生興趣的案例,可以把不易懂的法律條例轉換為一個個具體生動的案例展示,這不僅有易于學生的理解,也會加深學生對條例的釋讀。如與就業有關的合同法,與生活相關的婚姻法等。

2.合理安排教育課程時間,將法治教育提前到高中、初中、小學甚至學前教育,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背景。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不要只是進行幾個學期的學習并以考試結束,而是要貫穿于大學期間整個學習生活中,可以實行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因為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長期學習積累的。

3.學習法律的教育形式應該多樣化,不應該只局限于開設法律基礎課的方式,可以把法治教育滲透分散在其他課程當中,采取滲透式教育。重視實用性,建立法律學習的第二課堂,邊學習邊實踐,把抽象的法律知識轉化為形象具體的行為方式。還可以運用現代化網絡手段對學生進行法治教育??傊?,要“以法律基礎知識的傳授為基礎,以法律意識的培養為核心?!雹?/p>

4.注重師資力量的引入,提高教師素質及素養。高校的師生關系是指高校教師與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為完成教學目標和任務,圍繞知識信息傳遞、思想交流、感情溝通等方面展開的交往活動,通過互相影響、互相作用、傾力合作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③因此高校師生關系是貫穿于教育整個過程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學方式。要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注重培養教師的法律素養。首先專業法學教師的法律素養要過硬,同時有做律師的經歷的教師不僅能從理論上教育學生,還能讓學生從實踐中學到更多東西。另外,作為大學生思想的引導者,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輔導員也占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輔導員老師更要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則,依法辦事,平等對待學生,引導學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法律素養,增強法治觀念對輔導員開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輔導員要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努力增強自身的法治觀念。(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課題:遼寧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專項:《思想政治教育人文關懷工作模式建構研究――以校園文化建設為視角》(課題編號:JGZXS1230)。

注解:

①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進策略研究》,28-29頁

②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進策略研究》,45-46頁

③ 《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對高校輔導員工作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李義軍.當代大學生法律素養狀況分析[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2006.

[2] 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進策略研究[D].碩士學位論文,2009.

[3] 石書偉.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黑龍江社會科學,2004/01.

[4] 張紅.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及培養方法[J].中國市場,2008.

篇8

【關鍵詞】經管專業,經濟法,教學探討

一、經管專業在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內容不統一,學習難度大

經濟法一方面涉及到《民商法學》、《行政法學》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另一方面包括涉及經濟方面的相關法律制度,從法律的視角闡述了相關的經濟問題,屬于一門交叉學科。其課程內容繁重、體系復雜,綜合性較強,不同版本的教材包括的內容不統一,比如有的教材既包括相關企業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同法律制度以及物權法律制度等內容;又包括了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等;有的教材包括了知識產權法和保險法,票據法等,同時經濟法課程很少涉及法學的基本理論,其內容基本上是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條文,這樣的課程由于未能闡述清楚與法學相關的基本理論,所以對于現象背后的理論的理解難度較大。

(二)教師受專業限制,不能達到培養目的

由于教授經濟法的教師要不畢業于法律專業,要不就是經濟類專業的老師轉過來的,有著法學專業背景的教師,主要還是沿襲了法學專業的教學方式和手段,以系統講授為主,他們分析法理很在行,能夠從立法的原因方面分析各種法律條文,但是缺乏與現實的經濟現象的聯系,所以上課會略顯枯燥,單調。而經濟類專業的老師雖然可以把各種經濟現象與法律條文很好的結合起來,通過案例教學的方式組織學生學習相關法律,但是受限于專業背景,也只能從現象到表象,不能給學生作深入的法理分析,只能讓學生知道應該怎么做,而缺乏為什么這么做的探究,所以會略顯粗淺,簡略,也不能讓學生對相關法律有全面而深入的認知,所以很難培養出復合型的人才。

(三)缺乏對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學生學習的動力不足

經管類的學生一般都沒有系統地學習過法律,學生在學習經濟法的過程中單純地將經濟法理解為各種法規條文,認為經濟法的學習僅僅是死記硬背,因此不少學生認為學經濟法單調乏味;同時認為這不是專業核心課程,所以很多同學對經濟法的學習不予重視。同時在許多經管類專業的培養方案中沒有提及經濟法律應用能力的培養和訓練,所以導致學生在學習經濟法時缺少法律實踐活動,對單純的理論教學興趣不足。

(四)教學方法較單一,教學手段落后

在經濟法教學中, 由于經濟法本身內容較龐雜,包含的部門法較多, 在有限的課時內教師為完成自己的教學任務,多以傳統的講授為主,偶爾有簡單的案例說明,教學中沒有顧及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如何, 這就使得教學效果大打折扣。雖然現在的教學手段多采取多媒體教學,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提供的信息量更大了,但很多教師僅是以文本的形式簡單地將教學內容制作成幻燈片, 缺乏相關的技術制作,沒有發揮多媒體教學應有的生動性和趣味性,使得現代化教學手段沒有充分得到運用。

二、經管專業在經濟法教學中的改進措施

(一)學內容,服務于執業資格考試

在當前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下,本科教學應當與社會實踐緊密結合,培養學生的執業素質,為此在經濟法教學中應服務于執業資格考試,其中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經濟類、管理類專業的學生經常參加的考試,通過這個考試意味著將來有從事會計師的可能性。因此,對經管專業學生開設的經濟法課程應盡量向會計師資格考試靠攏。會計師資格考試又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注冊會計師等,在本科層次的經濟法教學中選擇中級會計師的經濟法教材為宜,因為其難度適中,而注冊會計師的經濟法內容多,難度大,在有限課時內很難讓學生有充分的認識。

(二)引入雙專業背景的教師,提高教學質量

引入雙專業背景的教師,既有法律背景,又有對經濟理論認知的教師,既可以通過有選擇、有重點地講授經濟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則,闡釋隱在各種具體制度背后的立法理念、立法目的和立法價值,又可以幫助學生跳出紛繁復雜的部門法,建立一種宏觀經濟思維的能力,從經濟理論的視角來觀察和感受法律的制定、運行。

(三)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增強學生的學習動力

理論學習的價值在于解決實際問題,經管類學生對經濟法的不感興趣,源于對所學課程的目的不明確,不知學習了經濟法對未來的學習和生活有哪些借鑒作用,所以在教學過程中應對課程體系、課程內容等方面進行系統的設計,以加強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除了理論教學外,可通過實務研究、參加司法實踐、開展社會調查等一系列的實踐活動,強化和提高學生運用經濟法基本原理和專門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改進教學方法,豐富教學手段

在理論課的教學中,可引入案例教學方式,教師可以在每一部門法中選擇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組織案例教學。案例要求與經濟法原理密切相關,既可以在課堂中講解,隨機要求學生作出分析;也可以要求學生課前自行查找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課堂上進行比較分析。另外還可引入任務型教學方式,首先選擇可布置的任務,可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選擇,比如消費者有哪些基本權利,自己遭遇過哪些侵權行為等,然后學生自由進行分組,每組完成一個任務,通過事前資料收集、課堂分析總結和交叉提問、課后完善,通過這種任務型教學,不但增強了學生團隊合作能力,更重要的鍛煉了學生處理實務的能力。另外多媒體的課件除了基本的文本信息外,應該增加更多的圖像信息,更多的動畫插圖,便于學生理解。選擇播放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或《經濟與法》中與經濟法理論有關的視頻資料,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以加深對理論知識點的理解, 提高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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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統一關系

專業教育的開展離不開通識理念的滲透,要真正實現對一個專業的全面掌握,不僅需要知識背景的積累,更需要多方面的能力和素養的提高。知識基礎越寬厚越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多元思維能力,擴大學生的學術視野,提高學生的創造能力。同時,專業的分化是人類清晰認識客觀世界的需要,但分化后的認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整合起來,才能取得較完善的認識。通識教育理念便承載著這一神圣的使命。實施通識教育,并不是完全排斥專業教育,它需要依托專業教育才能達到其目標。在知識總量急劇增長的今天,高校能夠帶給學生的只能是一定專業背景下的通識教育。同時,在培養專業人才的時候滲透通識教育理念,構建通識教育平臺,可以防止單純灌輸知識或訓練技能的局限和弊端。綜上,我國應建立一種集二者之長,避二者之短,促使二者相互融合的模式。

法學專業通識教育的實現模式

(一)我國高校法學專業是否應該施行通識教育

我國高校法學教育是否該實行通識教育?這一問題的回答應該是肯定的。2001年9月《21世紀中國法學教育改革與戰略研究》研討會上與會代表對現代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基本形成共識:現代法律人才不僅應具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還必須具有很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科學素質,應該以人的全面發展理論為基礎,培養適應社會職業需要的、具有個性和創造性的法律人才。如何將法學專業教育與通識教育有機結合,是目前法學教育改革的關鍵所在。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專業培養出來的人才只有一技之長。我國曾于1998年將原來的三個本科專業合并為一個法學專業,以適應教育部關于“寬口徑、厚基礎”的要求。然而,近年來,有些院校為適用職業化的需要,在法學專業基礎上增加了專業方向(如經濟法、律師實務、法律文秘方向等)。將法律教育的培養目標僅局限于法律職業上。法學教育屬于人文社會科學的范疇,它專注社會現實,以追求自由、平等、正義等人之最核心的價值理念為使命,因此研習法學者不但應具有深厚的知識底蘊,還必須具有強烈的人文關懷,要真正參透法律的精髓,就需要對社會生活有真正的了解和認識,因此法學教育更為倚重通識教育。

(二)通識教育與法學專業教育的整合模式

從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來看,美國的法學教育屬于本科后教育,其J.D學程以提供三年美國基礎法學教育為目的,申請者必須具有學士以上的學位,原則上不具有法律背景。日本的做法是大學法律教育側重于通才教育,專才教育由司法研修所的職業培訓機構進行。澳大利亞的做法是大學法律教育實行雙學位,在修習法律專業的同時,學習另外一門本科學位。如:商學/法學、人文學/法學、科學/法學、經濟學/法學等。澳大利亞的模式對于我國法學教育改革頗具啟發意義。

在我國法學本科教育過程中,如何使二者有機融合?有兩種模式:第一,滲透模式,即只開設某一類課程,在每門課程的講授過程之中向另一類課程滲透。如在講授法理學課程時摻入方法論內容,或在講授訴訟法時摻入職業應用的內容。第二,板塊模式,即同時開設兩類課程,學生獲得以通識教育為經、專業教育為緯的網絡狀結構的知識。筆者認為,可以選擇介于兩者之間的過渡性模式,一方面在法學專業課程設置方面,加大通識課程的比例;另一方面,在開設專業課程時滲透通識理念。在表1中,以法學相關課程為例,探討專業教育與通識教育的融合實踐。表1法學專業相關課程與通識教育融合的內容

通識教育基礎上法學專業課程體系的構建

構建合理的課程體系對于法學專業而言尤為重要。如前所述,法學專業教育與通識教育融合的其中一種模式為板塊模式,這就需要構建能夠整合兩類課程的體系。國外對于通識課程體系的設定各有不同。例如:哈佛大學建立由8個板塊課程組成的通識教育課程體系。它們分別是(:1)美學的和闡釋的理解;(2)文化和信仰;(3)實證的和數學的推理;(4)道德推理;(5)生命系統科學;(6)宇宙物理科學;(7)全球社會;(8)全球環境中的美國[5]。斯坦福大學要求在9個方面修習11門科目:(1)文化、理念與價值;(2)世界文化;(3)美國文化;(4)數學;(5)自然科學;(6)技術與應用科學;(7)文學與藝術;(8)哲學、社會與宗教思想;(9)社會與行為科學[6]。法學專業通識課程應力求在人文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三方面均衡兼顧。這就需要在設置法學專業課程時,將專業課與通識課程有機統一起來。法學專業所涉及的通識類課程可分為通識類必修與通識類選修兩類,本文建議對法學專業通識類課程體系作如下設置。

1.法學專業通識類必修課中開設外語、計算機、體育、數學、大學語文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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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法學專業實習;完善

[中圖分類號] G640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9-015

[文章編號] 1671-5918(2015)09-0032-03

[本刊網址] http://

一、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必須加強法學專業實習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2011年,教育部會同中央政法委聯合出臺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為了解決此問題,明確提出了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不少于總數的15%。目前,我國高校經過多年的探索逐漸形成了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案例教學、專題辯論、法律援助和實習等法學實踐教學形式。其中,實習占據絕大多數實踐學分,為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對實習教學環節改革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作為卓越法律人才中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必須加強法學專業實習。

法學專業實習是培養應用型涉外法律人才的最為有效的途徑之一。我國的法學教學模式長期以來以課堂講授為主,雖然法學教育工作者們在不斷探索如何提高教學效果,但由于學生人數的不斷增多,大班上課的教學模式,限制了老師對學生實踐知識更多的指導。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要求造就一批實踐能力較強的應用型法律人才。法學專業實習能使學生在實踐中加深對基礎理論的認識,將專業理論知識與司法實踐相結合,鞏固理論教學的效果;掌握我國的審判、檢察、律師等法律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和程序,了解法律職業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司法的基本狀況;學會法律的一般思維和工作方法,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強化職業道德,加強職業責任感和榮譽感,培養和提高學生未來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通過法學專業實習,使學生進一步掌握法學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提高運用所學專業理論知識觀察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經過法學專業實習之后,學生會對法學理論有一個更深層次的認識,使理論知識和司法實踐初步結合起來,為將來從事法律職業創造一定的條件。

二、我國高校法學專業實習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對實習重視不夠。目前學校、學生都知道實習的重要性,但又普遍對實習不夠重視,其原因何在?學校由于長期以來受傳統教學模式的影響,在教學過程中僅注重對理論知識的傳授,而忽略實踐教學的環節。認為學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理論教學,實踐能力的培養主要是在將來的工作中。學生對實習不夠重視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學生參加實習目的是為了不影響畢業。除此之外,實習單位對實習也不夠重視,原因更多地表現為實習操作上的不規范,沒有具體落實指導老師,沒有形成一套具體的指導方案。部分實習單位往往把一些與專業實習無關的工作交給實習學生,沒有傳授自己的工作經驗,忽視本單位對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所起的作用;一些時候愿意接受實習生也只是出于與學校的友好關系。

第二,實習基地不規范。法學實習基地既是法律專業學生鍛煉實踐能力的載體和平臺,也是高校和教師實施法學實踐教學的重要舞臺,因此,重視實習基地建設是培養高水平應用型法學專業人才的重要基礎。在我國高?;謴头稍合狄潦?,因高校與實踐部門對實習基地建設都充滿熱情,使實習基地工作開展卓有成效。然而,90年代中后期以來,由于高校缺乏意愿、實踐部門缺乏熱情,實習基地建設工作一度曾淡出了高校。盡管教育部不斷強調法律院校應當加強法學實踐教學環節,但各法律院?;蛞驗閷Ψ▽W實踐教學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足,或迫于經費和科研考核的壓力,仍然沒有對法學實踐教學工作傾注更多的熱情和投入更多的資源,實習基地也只是維持在應付檢查,建設也就無從談起了。隨著國家對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工作的重視,特別是“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啟動和實施,法學實習基地建設已明確地被確定為“人才培養基地”申報和考察的重要條件。所以,近期又出現了一種奇特的現象:法律院校熱心于簽合同,企業及法律服務機構熱衷于掛牌子;各種各樣的“法學實踐教學基地”銅牌隨著一份份“院企合作”、“院所合作”協議的簽訂被懸掛在企業和法律服務機構的顯眼處。這種缺乏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的爆發式簽約也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譬如:有些學校為了在社會上產生轟動效應,采取了與數十家實務部門集體簽約方式進行所謂的實習基地共建。但是,這些學校由于對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缺乏規劃,沒有布局,甚至連有些基地的基本條件及意愿也不做考察,拉郎配式地與其簽約,因而造成了“設立(掛牌)多建設少”、“基地多學生少”、“索取多互惠少”等一些不利于實習基地共建工作可持續發展的情況。這種不經過規劃和布局,沒有準人和考察的功利行為,不僅對法學實習基地建設工作的成效無益,而且還將在今后的法學實習基地建設中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第三,實習時間與方式不合理。實習包括認識實習、業務實習、畢業實習。大多數高校法學專業的實習只設置了畢業實習,而且畢業實習采用分散實習,實習單位由學生自己聯系,實習結束以后單位蓋章就算了事。目前,法學本科專業的學生就業是比較困難的,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要求學生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因此,學生不能專心實習,而是忙于找工作,畢業實習形同虛設。對于業務實習,一些高校法學專業培養方案沒有設置,設置了業務實習法學院系大多安排在在第6學期,但是,這一時間往往與學生的司法考試沖突,一些學生想就業,就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因此,許多學生不能專心實習,業務實習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第四,實習的監管制度不利。目前,我國高校設立法學院或法律系640余所,實習的學生人數多,這給學校的實習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很多法學院系采取自行聯系的實習方式,對于自行聯系的實習存在著實習過程中很難監管的問題,學生是否真正參加了實習,實習效果如何學校很難控制和掌握。

三、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視角下法學專業實習的完善

第一,成立實習領導小組。要使法學專業實習成為一種常態化的法學實踐教學形式,就必須成立法學專業實習領導小組,負責實習工作。實習領導小組應當以法學院(系)為單位進行組建,由院長(系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教學副院長(副主任)擔任,成員包括指導教師、輔導員等。實習領導小組的任務是:制定法學專業實習的規章制度和實習計劃,落實指導教師,聯系實習單位,與實習單位溝通后安排實習日程,做好實習動員的思想教育工作,檢查實習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和解決實習中出現的問題,組織實習經驗交流,評定實習成績,做好實結及歸檔等工作。

第二,加強實習基地建設。為落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高校和實踐部門必須在法學實習基地的共建上有所作為。實踐證明,要真正做好實習基地建設,確保實習基地建設的實效性,除需要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充分的物質保障外,還應當注意以下工作:一要重視對實習基地建設的規劃與布局。要根據實踐教學的實際需要和學校的辦學條件,對實習基地進行縝密規劃,并依便利和安全的原則進行科學布局,切忌形式主義。二要堅決貫徹專業針對性原則選擇合適的實習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重點在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實習基地的選擇一定要符合法學專業的特點、結合就業導向來確定。因此,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實習基地應該選擇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外向型公司法務部等法律專業性很強的單位,以加強其實踐能力。三要堅持高校與實踐部門互利雙贏及強化合作與交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種合作關系的建立和維持都必須是平等互利的,如果在合作關系中一方過分的索取而使另一方始終處于一種“被奉獻”的地位,那么這樣的合作關系是絕對不能長久的。高校聘請實習單位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務部主任等作為兼職教師,定期給學生做案例分析或模擬法庭,高校的教師定期給實習單位作學術報告,把學校與實習單位建立起一種雙贏與穩固的協作關系。四要加強實習基地建設的規范化與制度化。共同制定關于實習的基本教學文件,例如,《實習教學管理規定》、《實習計劃書》、《實習指導書》、《實習報告書》等。

第三,確立科學的實習方式與時間。法學專業實習的方式主要有分散實習和集中實習。法學專業實習類別包括認識實習、業務實習和畢業實習。大一階段應開展法學認識實習。法學院對剛進人大學的新生往往會介紹法學專業是干什么的,將來要從事哪些工作,但是卻忽視讓學生自己從實踐中去感受這個專業的社會價值。很多法學大一新生根本不知道以后可以從事什么工作,即使有些學生知道以后可以去公檢法系統,但仍局限于概念上,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不知道自己的學習目的。因此大一階段的認識實習非常重要,可以在大一第一學期將要結束時到法律實務部門開展認識實踐。認識實習的主要目的是對法學有一個淺顯認識,適宜集中進行,時間以1周左右為宜。主要參觀看守所、監獄、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由這些單位的領導介紹本單位的部門設置和職能,讓學生了解將來有可能工作單位的基本情況,通過認識實習,有利于學生確立明確的學習目標。大二、大三應積極開展法學業務實習。經過一兩年的學習之后,法學主干課程基本已經學習完畢,學生對法學知識也有了相對全面的認識和掌握,因此如何使法學基本理論知識與實踐結合起來成為這一階段法學實踐的重心。法學業務實習的主要目的是把理論與實踐聯系起來,需要參與具體的法律實務工作,應該把學生分配到實習單位的各個廳室,參與辦理案件。對于法學業務實習,可以分階段安排2-3次,時間一般6至8周比較合適。大四應有針對性地開展畢業實習。進人大四階段尤其是第二學期的時候,學生已經過了司法考試或考研,也有了明確的就業目標,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就業去向選擇一、二個實習單位進行畢業實習。畢業實習一般8至10周比較合適。畢業實習的主要目的是綜合檢驗學生的各方面能力,同時也為畢業論文的寫作而收集資料,因此適宜采用分散實習的方式,由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但是,對于采用分散實習的學生學校必須加強監管。

第四,健全實習管理制度。為了培養一批實踐能力較強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高校法學院系必須建立健全實習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實習準備工作。應根據法學專業實習類別的不同合理地選擇實習單位。如業務實習,可以選擇基層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畢業實習可以自行聯系實習單位,這樣便于學生收集畢業論文資料,同時便于找工作;真正遴選指導教師。實習一周前由院系選擇經驗豐富的教師和聘請實習單位的工作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做好實習的動員工作;開具相關證明材料。二是明確實習考勤和實習紀律。包括:實習學生應認真完成實習內容,聽從實習單位的安排,并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因病或因事不能參加實習的學生,辦理請假手續;實習期間請假,應經指導教師同意,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實習單位;未參加實習或實習成績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則不予畢業;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實習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實習現場規章、保密及安全制度。三是確定實習成績考核方式。實習成績考核采取考查方式。采用五級記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己诵问讲扇《鄻踊己?,如寫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實習單位鑒定、指導教師總體評價等。

第五,加強對實習過程的監管。有了完善的制度,還得加強對實習過程的監管,才能使制度落到實處。從監管的對象上看,主要包括對實習指導教師的監管和學生的監管。其中,對實習指導教師的監管應放在突出的地位,因為實習效果如何與他們有著密切的關系。對實習指導教師的監管包括在實習的過程中,由院系主管領導不定期地到實習點進行檢查,走訪實習學生,了解實習指導教師是否履行了自己相應的職責。如果發現指導教師失職,對實習指導教師及時進行批評、改正。另外還要檢查對學生的考評是否準確、客觀,在實習環節中有無虛假材料等。而對學生的監管是實習監管的重點,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集中實習學生的監管。對集中實習的學生,由指導教師進行日常的考核和檢查,主要包括是否有遲到、早退情況,實習態度是否端正,是否有消極實習等情況。二是對分散實習學生的監管。分散實習的學生(主要指畢業實習)要提出實習的申請,由院系進行審查,對于想利用分散實習而做其他事情的學生,不予批準。在實習開始一定時間內,分散實習的學生要將自己的實習單位和聯系方式報告院系,院系要通過電話等方式進行核實,對于弄虛作假的學生,取消實習成績,與下一屆學生進行重修。在實習的過程中,院系要組織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包括到實習單位檢查和電話檢查,確保實習到位。

總之,法學專業實習是培養應用型涉外法律人才的最為有效的途徑之一。盡管現實中的法學專業實習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但是這絲毫不影響法學專業實習是一種重要的實踐教學方式的價值。只要我們正視問題的所在,積極改革創新法學專業實習,這種法學實踐教學方式必能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與價值,培養出更多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

參考文獻:

[l]王祥修.論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實踐能力培養[J].發展研究,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