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保險價值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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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1年財政部頒發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與1998年財政部頒發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相比較,在許多方面有新的突破。對新舊制度的比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會計制度的變革,為建立適合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會計準則提供幫助。新舊制度的不同主要體現在適用范圍、資產的期末計價、長期股權的帳務處理、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等方面。
關鍵詞:會計制度適用范圍期末計價財務處理入帳價值攤銷期限長期待攤費用借款費用資本化外幣業務、
2001年11月財政部頒發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暫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與1998年財政部頒布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以下簡稱“舊制度”)相比,新制度集銀行、證券、保險等會計制度于一體,在對會計處理的規定上有了新的突破,更加注意了金融企業的風險問題,謹慎性原則得到了較多的運用。雖然財政部規定新制度僅僅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而保險公司目前還沒有一家上市公司,也就是目前尚無保險公司必需執行該制度,但財政部在《關于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中指出,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新制度。許多股份制保險公司醞釀上市已久,保監會明確表示,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上市融資,保險公司上市應該說并不是遙遠的事情,執行新制度只是一個時間問題,而且準備上市的保險公司需要按照新制度編制與報送相關的財務資料。因而,對新舊保險會計制度進行比較,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會計制度的變革,把握保險會計制度的發展趨向,為最終建立適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和各方需要的會計準則提供一些幫助。為此,將新制度與舊制度做了一些主要內容比較。新制度在以下幾個方面與舊制度存在不同:
(一)資產的期末計價
舊制度中資產的期末計價均按實際成本,對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可以提取投資風險準備。而新制度規定,金融企業應當在期末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分別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
舊制度中規定,保險公司如有經國務院特批對外進行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可以增設“長期股權投資”科目進行會計核算,但對于具體的賬務處理沒有做出規范。而隨著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逐步放寬,保險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乃至直接進入證券市場,都將成為其實現保險資金保值增值、鏈接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渠道。新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入帳價值、成本法和權益法等進行了詳細的說明(當然這是針對所有的金融企業)。
(三)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
新舊制度對于購入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規定相同,而對于另外幾種情況存在不同程度的區別:
1.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舊制度規定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而新制度規定“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帳價值?!?/p>
2.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舊制度規定按評估確認的原價記賬,而新制度規定“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帳價值?!?/p>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舊制度規定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賬,而新制度規定“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帳價值。如果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4.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舊制度規定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增加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賬,而新制度規定“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帳價值?!?/p>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舊制度規定按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記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而新制度規定“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舊制度規定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而新制度根據其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是否存在活躍市場采取與捐贈固定資產類似的原則確定入賬價值。
7.新制度還規定:“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金融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边@在舊制度中均未說明。
(四)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對于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舊制度規定:“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過受益年限的期限攤銷?!倍轮贫纫幎?“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逼渌闆r新舊制度的規定一致。
(五)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
新制度與舊制度相比,在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上有以下幾點變化:
1.舊制度規定,長期待攤費用是攤銷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攤銷費用。新制度對于長期待攤費用規定的概念一樣,但范圍有所縮小,主要是不再包括開辦費(在開始經營的當月直接計入損益)以及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發生時直接計入損益),并且明確指出:“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p>
2.舊制度規定:“開辦費應當從公司開始經營的當月起,按不超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開辦費不大的,也可在開始經營的當月一次攤銷。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應在大修理間隔期內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在租賃期內平均攤銷?!倍轮贫纫幎?“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睂τ谂f制度規定的開辦費,新制度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金融企業開始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經營當月的損益?!贝隧椧幎w現了謹慎性原則。
3.新制度增加了如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銷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p>
4.新制度規定,如果長期待攤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六)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會計處理
新制度對借款費用資本化做了詳細規定,與舊制度相比,有以下變化:
1.舊制度規定,長期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匯兌損失等借款費用,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屬于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計入有關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除上述情況之外的,計入當期損益。而新制度規定,除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新制度規定,在以下3個條件同時具備時,金融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匯兌差額應當開始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只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舊制度對此沒有規定。
3.新制度還對資本化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資金專項用于購建某項固定資產、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各部分分別完工、某項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以及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情況做了詳細說明,這些在舊制度中均無規定。
(七)短期投資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新制度規定,短期投資的利息,應當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利息”的除外。而舊制度中規定,除已計入“應收利息”科目的以外,短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一般應于收到時確認為投資收益。
(八)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主要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兩種方法下會計處理有很大區別,所確定的各期所得稅費用也不同。舊制度規定,保險公司應當采用應付稅款法計算繳納所得稅。而新制度規定:“金融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采用應付稅款法或者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的核算?!比绻kU公司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那么,就需要增加“遞延稅款”科目。
(九)外幣業務核算
新制度對外幣業務核算的主要變化有:
1.舊制度中規定,采用外匯分賬制的公司,應設置“貨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有關外幣賬戶的聯系均通過“貨幣兌換”科目核算。新制度中規定:“采用外幣分賬制核算的金融企業,應按業務發生時的各種原幣填制憑證、登記帳簿、編制會計報表。金融企業發生結售匯、外幣買賣以及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賬務間的聯系均通過‘外幣買賣’科目,并按業務發生時的匯率記賬?!鈳刨I賣’科目應采用多欄式賬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等?!?/p>
2.舊制度規定,對于采用外匯統賬制的公司,月份終了,其按照月末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該項在建固定資產成本;除上述情況外,均計入當
期損益。新制度則規定:“采用外幣統賬制核算的金融企業,應分別記賬本位幣和各種外幣進行明細核算。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期末時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屬于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新制度對外幣報表折算作了規定,要求金融企業應將以原幣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折算為人民幣。具體折算方法如下:資產負債表,除權益類項目外,其他項目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為人民幣;權益類項目按照歷史匯率折合為人民幣。不同匯率之間形成的差額,作為外幣折算差額單列項目反映。利潤表,按期末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而舊制度中對此沒有做出規定。
(十)增加了會計調整
新制度對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處理做了詳細規定:對于會計政策變更應當采用追溯調整法或未來適用法。會計估計變更時,不需要計算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也不需要重編以前年度會計報表,但應當對變更當期和未來期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采用新的會計估計進行處理。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調整事項,應當如同資產負債表所屬期間發生的事項一樣,做出相關賬務處理,并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編制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相關附表和現金流量表的補充資料內容,但不包括現金流量表正表)作相應的調整。資產負債表日以后才發生或存在非調整事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其內容、估計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如無法做出估計,應當說明其原因。舊制度對此均未涉及。
(十一)增加了或有事項的處理
新制度對或有事項做了詳細規定,指出金融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當說明理由),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舊制度對此未涉及。
(十二)增加了對會計報表附注的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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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第27條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并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規定其分錄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同時,《制度》又在“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中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和“累計折舊”科目。另外,《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以下簡稱《準則》)第15條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梢?,上述三條對盤盈固定資產處理的規定不一致。筆者認為,應統一采用如下作法: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作為原價入賬,若該項資產應計提折舊,則按其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作為累計折舊反映;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這主要是因為:
(1)固定資產原價是信息使用者關注的重要信息,應當單獨反映;
(2)盤盈的固定資產,若是在用設備、季節性停用的固定資產等按規定應計提折舊的,單獨反映其累計折舊額,能夠反映其有形損耗與無形損耗,利于加強利用與管理(如《準則》規定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也應計提折舊);
(3)分別按原價、累計折舊、減值準備反映固定資產是會計核算與填列資產負債表的要求,也符合使用者理解與利用信息的習慣;
(4)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市場價格減去按其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可能低于本企業確定的固定資產價值判斷標準,不易與低值易耗品區分,還易引起信息使用者誤解;
(5)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以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符合資產能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本質;
(6)折舊與減值均可能使盤盈的固定資產價值降低,但由于二者在產生原因、性質、賬務處理等方面不同,因此,盤盈時僅按其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期末再單獨計提減值準備,既客觀,又可減少工作量。
二、盤虧固定資產的處理
《制度》在“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中規定,盤虧的固定資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又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規定,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梢?,二者處理的不一致體現在是否應結轉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上。由于盤虧的固定資產,已不能按原來預期的經濟利益實現方式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根據資產的定義與可靠性原則的要求,反映其價值減少的已計提的累計折舊與減值準備均應隨之結轉,因此,該處理應采用后者。
《制度》在“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中規定,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的轉銷處理為:借記“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但根據《制度》第40條的規定,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據此,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的轉銷處理應為:借記“其他應收款”、“原材料”、“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這較前者客觀合理,應采用。
三、工程物資盤盈、盤虧、報廢及毀損的處理
《制度》在第28條及“工程物資”科目中規定,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并在“在建工程”科目中規定其賬務處理為:工程物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盤虧、報廢及毀損,其處置損失,報經批準后,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收益,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事實上,該處理不利于盤盈、盤虧、報廢及毀損的工程物資在報經批準前后的核算與管理。為此,可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增設“待處理工程物資損溢”明細科目)核算。其處理為:盤虧、報廢及毀損發生時,借記“其他應收款”、“原材料”、“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報經批準后,借記“在建工程”(未完工)或“營業外支出”科目(已完工),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盈時,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報經批準后,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未完工)或“營業外收入”科目(已完工)。
四、在建工程盤盈、盤虧、報廢與毀損的處理
《制度》尚未對在建工程盤盈、盤虧的處理作出明確規定。為便于盤盈、盤虧的在建工程在報經批準處理前后的核算與管理,建議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增設“待處理在建工程損溢”明細科目)核算。具體處理為:
(1)盤盈時,按現行市價(存在活躍市場)或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存在活躍市場),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報經批準后,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其他支出)”(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或“營業外收入”科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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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 財務 會計 制度 完善
一、現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關于醫療風險方面的規定
在當前醫療糾紛和事故的處理中,由于缺乏醫療風險意識,醫院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在抗風險方面基本上處于真空。如現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缺乏對醫療風險的規定,只在產生風險發生經濟賠償時將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關于風險的財務保障問題,未充分貫徹會計制度的穩健性原則。不考慮醫療事故可能導致經濟賠償的財務風險,必將導致財務支出和凈收入背離穩健性原則。由于缺乏財務風險保險,一旦發生嚴重的醫療事故,會導致巨大的經濟賠償并嚴重影響醫院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根據財務風險保障的一般原理和當前醫療糾紛和事故及其經濟賠償劇增的現實,應按醫療風險保障原理,改革完善現行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
(二)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存在漏洞
固定資產是醫院總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該類資產核算的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醫院整個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與公允?!夺t院財務制度》第二十一條規定: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和大型修繕。筆者認為,上述規定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弊端:(1)可能導致固定資產總量虛增。醫院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醫院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項目的金額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的實際損耗,造成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的嚴重背離,無從體現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和新舊程度,不利于報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況。特別是遇到醫院合并、分立和用固定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時,報表關系人無法僅從報表對醫院的整體資產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2)虛增凈資產。醫院通過提取固定資產修購基金的方式使固定資產的資本金額作為凈資產的一種形式逐漸沉淀于醫院之中,而同時又將固定基金的金額保持不變,這樣就使得同一筆固定資產對應的資本額同時在凈資產項目中兩次重復反映,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該重復額越來越大。(3)不利于固定資產的更新。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目的在于對固定使用成本的分配和對其已損耗價值的補償。在沒有明確劃分比例的前提下,規定修購基金也可用于固定資產的大型修繕,無形之中會侵蝕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基金。(4)不利于日常管理。由于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其原值與實際凈值的差異與使用時間呈正比,所以一旦發生報廢、毀損、盤虧等情況,醫院將無法知曉該資產的實際損失情況,不利于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5)在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從購置到報廢的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對其價值不做調整,而當該資產由于各種原因而退出醫院時,卻按固定資產原值作一次性減少處理,會使醫院資產減少過快。
(三)壞賬準備率提取比率過低
現在的“應收醫療款”賬戶中,主要包含“病人欠費”和“醫保欠費”?!安∪饲焚M”大體可分兩部分:病人的惡意逃費和醫院為了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救死扶傷而提供的綠色通道,以上的費用基本上是收不回來的?!搬t保欠費”隨著社會統籌病人的增多而增多。即使醫院醫保制度執行得規范,也會以“超大盤”的形式而被扣減,有時扣減率高達30%?,F行醫院會計制度允許的壞賬準備提取比率為5%,遠遠低于實際發生率,致使大量呆賬、壞賬不能沖銷,長期掛賬。使醫院的流動指標、償債能力有失真實,影響投資者決策。
(四)無形資產價值無法及時核算體現
醫療服務行業是高技術、高風險行業,其無形資產主要體現為醫療技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以及醫院的信譽。如今各家醫院都在通過廣告宣傳、軟硬件的投資等手段來樹立醫院的品牌。因為一個醫院的特有品牌就是其無形資產,雖然沒有實物形態,但特色醫療服務、溫馨的護理氛圍、花園式的治療環境等都會讓醫院獲得額外收益。隨著醫院進入市場經濟,國家將會減少對醫院的投入,可能會出現合作、合資醫院。醫院除用設備、技術進行合作外,還可用醫院良好的信譽作為資本進行合作。但目前醫院會計制度未能將無形資產具體化,而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的體現顯得尤為必要。
(五)在對外投資方面
隨著醫療市場競爭愈加激烈,如何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最有效的項目中是當今醫院財務核算的重要內容。但現行醫院會計制度中卻沒有對投資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所有投資均是通過“對外投資”科目核算,不能滿足于醫院經濟發展的需要。
(六)管理費用分攤方法不盡合理
《醫院財務制度》規定,間接費用不能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或藥品支出的管理費用,應按醫療和藥品部門的人員比例進行分攤。一般情況下,醫院的醫療部門和藥品部門人員比例為10∶1 ,這樣按人員比例分攤管理費用,則管理費用的90%會分攤到醫療支出,只有10%分攤到藥品支出,結果會出現醫療收支虧損,而藥品收支結余數較大的現象,影響醫院財務收支的真實性。
二、對于完善現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在會計核算上要建立醫療賠償準備金,用來專門核算醫療賠償準備金的提取和支付情況。確立計提醫療賠償準備金的計提依據及計提比率,各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彈性限度內自行選擇,并應遵守一貫性原則,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任意變動,一般可按業務收入的0.3%~0.5%提取。允許醫院使用“醫療賠償準備金”向保險公司投保相應的險種。發生醫療糾紛賠付時,可按照保險協議向保險公司要求保險賠付補償。對醫療賠償準備金要實行收支兩條線核算和考核。貸方記錄和反映按照業務收入的比例提取數,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協議的賠付數,醫院按照醫療糾紛和事故處理辦法由相關科室和責任人應承擔的賠付數以及接受社會的捐贈等;借方記錄和反映醫療糾紛和事故的賠付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購買醫療糾紛和事故的保費以及處理醫療糾紛和事故所支付的相關費用等。
(二)在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上,劃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現行醫院的財務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的購買、驗收、出入庫、保管和領用等管理,都有明確規定。對那些價值較大的難以跟蹤的固定資產,一些會計人員為簡化手續,往往直接把其列為費用支出。例如,一些大型設備,在沒有分清是換件還是新增配件,一律計入維修費用支出,使該設備賬面價值不實。正確的處理應是:大型設備的換件,應作為收益性支出,計入維修費用;大型設備的新增配件,屬資本性支出,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應借鑒企業會計制度,通過“累計折舊”科目來反映固定資產凈值,購進時不沖減修購基金,通過其預計使用年限和報廢殘值來確定折舊率和計提折舊,通過“累計折舊”科目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固定資產減項列示,期末可以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凈值。
(三)目前,壞賬準備率提取比率過低,影響醫院財務的有效運作。在對壞賬準備提取上,壞賬準備提取額的有限使醫院的各種呆賬長期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對于一些無法收回而又數額較大的壞賬,建議在不影響當期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直接從支出中予以沖銷。
(四)在無形資產核算方面,建議在醫院資產負債表中增列“無形資產”科目,以完整反映醫院資產情況,使會計信息更能滿足醫療市場的需要。同時,應該合理確認、計量與核算醫院的無形資產。醫院無形資產涉及的范圍很廣,且多屬于知識性與精神性的產品,如醫療服務理念及管理方法、醫學科研項目及成果、醫院形象及醫療信譽、醫院品牌及知名度等。而一定時期內為醫院提供某些特殊權利或有利于醫院取得較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無形資產是一種稀缺性經濟資源,醫院應按期平均攤銷,計入對外提供的醫療服務成本。
(五)對于對外投資核算,建議按照對外投資業務的不同性質,將“對外投資”科目進行明細分類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其中長期投資應進一步細分為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并分別提出具體核算要求。筆者建議,應該增設“投資收益”科目?,F行醫院會計制度規定:醫院對外投資的收益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在業務收支總表中反映不出對外投資收益,從而不利于單位領導對投資收益做出正確評價。故建議參照企業會計制度設立“投資收益”科目,期末將“投資收益”直接轉入“收支結余”的“其他結余”科目。
(六)在管理費用分攤方面。筆者認為,要改變目前單純按人員比例分攤管理費用的方法,應采用按人員比例和收入比例相結合費用分攤辦法。只有這樣才更能符合收入與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的配比性這一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同時要進一步推進管理費用的改革,作為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管理費用應歸于相關的醫療服務項目中的成本明細項目之內。但為簡化繁雜的費用分配等問題及總體反映醫療機構的管理水平,也可將管理費用單獨在收支結余反映,便于對比相同醫院等級及相近床位數量的醫療機構之間管理費用的多少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為了體現管理費用的真實性,對能直接計入醫療及藥品等直接費用應直接計入,而不要把什么都列入管理費用。此外,醫院還應填報管理費用明細表,把主要經濟指標列示清楚。這樣,管理者可以看出醫院的經營狀況,起到激勵先進、鞭策落后、降低管理費水平的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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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鄭麗敏.《淺談醫院固定資產的管理》.《發展研究》,2008年第2期.
[3]張曉玲.《論我國醫院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今日科苑》,2008年第4期.
篇4
不過,在光鮮的外表之下,公司于2013年4月份加入的一份高達1.4億元的信托計劃卻面臨巨大的虧損風險,投資黑洞或將在2014年四季度爆發。
與此同時,2013年10月份,公司位于上海閔行區的工廠遭受臺風襲擊后,部分存貨和固定資產受損,當年年報中相關會計處理涉嫌違規,或意在規避盈利大跌。
匪夷所思的杠桿投資
2013年4月24日,上海萊士使用自有閑置資金1.4億元購買由興業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下稱“興業信托”)發起設立的《興業信托?恒陽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信托計劃”)1.4億單位次級信托產品。該信托計劃產品總規模為4.2億元,另有2.8億單位優先級信托產品,信托計劃期限為18(12+6)個月,自信托正式成立之日起計算,當信托計劃存續滿12個月后,經申請可提前終止。
上海萊士作為信托計劃的次級受益人,參與分配信托收益時,在從信托終止時的信托財產總值中扣除優先信托資金本金、優先受益人信托收益(8.5%)、信托費用及稅費后,才能參與本金的收回及收益的分配,該信托計劃不對受益人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
另外,上海萊士還需要承擔信托存續期間因凈值波動而導致追加資金的義務,追加的資金不改變次級受益權與優先受益權的比例,不增加次級信托單位份數,也不改變信托單位總份數。上海萊士甚至自己也承認,“在極端情況下,公司可能損失購買此信托計劃產品的全部本金及追加資金”。
那么,這筆相當于上海萊士2013年全年凈利潤規模的信托計劃投資到底投向何處呢?
2013年4月9日公司公告稱,該信托計劃主要通過投資于匯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匯添富”)的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認購興業證券(601377.SH)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剩余資金可投資國債逆回購、銀行存款以及經委托人、受托人書面同意且法律法規允許投資的其他品種。
2013年4月25日,興業證券稱,其定增專用賬戶已收到39.52億元申購資金,其中包括匯添富的4.15億元認購資金。匯添富以每股9.88元認購了興業證券配售的4200萬股,限售期為12個月。
Wind資訊顯示,2013年4月24日,興業證券報11.71元,這意味著匯添富的買入價相對于其收盤價浮盈18.52%。但好景不長,2013年6月27日興業證券股價跌破9元,此后長期在8-10元震蕩,12月31日報9.46元,上海萊士本金浮虧4.25%。但根據信托計劃的條款,上海萊士還要承擔優先級受益人的損失。
根據2013年年報,上海萊士信托計劃投資截至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9795.8萬元,虧損30%。
年報還稱,當年11月13日信托產品凈值跌到止損線以下,公司根據信托協議約定,11月15日追加資金200萬元。
2014年3月20日,興業證券報7.87元,創下歷史新低。在2014年一季報中,上海萊士表示已于期內追加4500萬元資金。
至此,除了1.4億元本金外,上海萊士已經累計追加資金4700萬元。根據2013年4月9日公司的對外投資公告,上海萊士累計追加資金的上限為5000萬元,超過此上限才需經過公司另行審批。
5月12日,匯添富認購的興業證券4200萬股悉數解禁,占興業證券總股本的1.62%。當天,興業證券收盤上漲1.76%報9.26元。
在2014年4月29日的研報中,中金公司將興業證券的目標價下調6%至9.4元,維持“中性”評級。
《證券市場周刊》記者估算,上海萊士若要在2014年四季度信托計劃到期后順利收回本金(沒有任何收益),興業證券的股價至少需要達到10.64元。
進一步計算可知,若平均賣出價格為9.88元,上海萊士的信托投資將虧損23%;興業證券股價每下跌0.1元,上海萊士的虧損幅度就會增加3個百分點。換言之,若平均賣出價格為7.34元,上海萊士的本金1.4億元就將全部賠完;若平均賣出價格為6.17元甚至更低,包括追加資金5000萬元在內的1.9億元就會分毫不剩。即使平均賣出價格接近中金公司的目標價9.4元,上海萊士信托計劃頭子將虧損37.6%,約5260萬元。
然而,自2014年5月12日限售股解禁后,興業證券股價一路走低,6月3日收盤價僅為8.35元,后市興業證券股價的走向,將極大地影響上海萊士2014年的盈利水平。
截至2014年4月27日,共有3家機構對上海萊士2014年度業績做出預測,平均預測凈利潤為2.44億元。但如果考慮信托計劃的風險,預測結果無疑將大打折扣。
受災資產會計處理涉嫌虛增利潤
實際上,上海萊士不僅2014年的凈利潤可能受到信托計劃的影響,由于對受災損失采取異于常規的會計處理方式,公司2013年的利潤也可能因此而虛增千萬元。
2013年10月,上海萊士位于上海市閔行區的工廠遭遇臺風襲擊,價值約8000萬元的存貨和固定資產遭受雨水浸泡損毀或不能使用,但在2013年年報中,公司并未估算相關受損金額并將其計入損益。
根據年報注釋,搶救存貨賬面價值約1.45億元,另有浸水待理賠的存貨賬面價值4160.88萬元已轉入其他流動資產,直接被水浸泡的血漿、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均已被銷毀。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另外,財政部會計司在企業會計準則的講解中指出,“屬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處置收入(如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將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p>
按照上述規則,上海萊士將受損存貨轉入其他流動資產的處理方式并不合規。在2013年年報中,公司就應該預先估算最終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并將扣除后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此外,上海萊士對于受損固定資產的處置也存在類似的情況,涉嫌虛增利潤。
根據年報,公司已經將受水災影響的固定資產凈值3887.68萬元從固定資產轉至其他非流動資產核算,待公司與保險公司達成一致后再做進一步處理。
其中,部分設備浸水受損無法繼續使用,其余未浸水的設備也需要在經過檢查和檢測后才能繼續使用。
上海萊士表示,需待修復詢價程序完成,與保險公司就修復報價和修復程序達成一致意見后再開始修復活動,待修復活動開始時,在其他非流動資產中核算的固定資產凈值將轉入在建工程等項目核算。
然而,《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另外,《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五條規定,“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其實體已經損壞”,則“表明資產可能發生了減值”。
而“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然而,從災害發生后到年報公布,超過5個月時間里,上海萊士卻沒有對實際受損的固定資產進行任何減值處理,其財務報表的編制有失公允。
篇5
關鍵詞:醫院;固定資產;核算管理
中圖分類號:F4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4)02-0071-01
固定資產是指醫院持有的預計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有形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預計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范圍
醫院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對于應用軟件,如果其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應當將該軟件價值包括在所屬硬件價值中,一并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如果其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應當將該軟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醫院的圖書應當參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不計提折舊。
二、固定資產的日常會計核算
醫院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一是醫院應當在固定資產明細賬中登記每項固定資產原價中財政補助資金、科教項目資金、其他資金的金額及其所占的比例。二是出租、出借或作為擔保的固定資產,應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三是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另設輔助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一)固定資產的取得時的賬務處理
1.外購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實際支付的買價、相關稅費以及使固定資產達到交付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照各項固定資產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成本。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直接記入“固定資產”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及發生安裝費用,記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科目。使用財政補助、科教項目資金購入固定資產的,按構成固定資產成本的支出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待沖基金”科目;同時,借記“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教項目支出”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該項資產完工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自行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由“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大型修繕后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固定資產”科目賬面余額減去“累計折舊”科目賬面余額后的凈值)加上改建、擴建、修繕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修繕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再扣除固定資產拆除部分的賬面價值后的金額確定。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按照確定的成本,記入“固定資產”科目。
5.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確定。按確定的成本,記入“固定資產”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
(二)按月提取固定資產折舊
按照財政補助、科教項目資金形成的金額部分,借記“待沖基金”科目,按照應提折舊額中的其余金額部分,借記“醫療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三)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
1.為增加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改建、擴建或大型修繕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為了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費用,借記“醫療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
(四)固定資產的處置
1.出售、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所處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該資產對應的尚未沖減完畢的待沖基金余額后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相關待沖基金余額,借記“待沖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2.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按照評估價加上發生的相關稅費作為投資成本,借記“長期投資——股權投資”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投出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記“其他支出”科目。
3.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按照發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發出固定資產對應的尚未沖減完畢的待沖基金余額,借記“待沖基金”科目,按發出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其他支出”科目。
篇6
【關鍵詞】房屋;建筑物;建;自用;土地使用權;固定資產
一、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的確認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同時,固定資產還應當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要歸集為固定資產核算必須符合上述特征和條件,符合上述特征和條件的,應當將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按照固定資產進行確認、初始計量并計提折舊。
二、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的初始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九條,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經過籌建、開工、裝修、竣工驗收等過程,所發生的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購入成本、工程物資成本(包括原材料和裝修材料等)、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以及與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相關的附屬工程,如景觀綠化、道路鋪設、裝修等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權的購入成本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拆遷補償費、契稅及其他稅費、辦證等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能夠與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區分的,直接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核算。如果土地使用權價值不能與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區分的,先通過“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科目核算,待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轉入“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企業為建造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相關稅費等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工程物資入庫時,計入“工程物資”科目核算,領用工程物資時,應按其實際成本轉入所建工程成本。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轉為本企業存貨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進行結轉,轉計入“原材料”或“庫存商品”。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減去殘料價值以及保險公司、過失人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發生的工程物資盤盈、盤虧、報廢、毀損,計入當期損益。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工程領用企業生產經營用物資或生產產品,領用物資時,從“原材料”、“庫存商品”或“生產成本”轉計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相應地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作為進項稅額轉出,再轉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科目核算。如果領用企業生產產品,則視同銷售產品處理。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應當負擔的人工成本是指企業承擔的工程管理人員工資、福利費、社會保險費等,在發放工程管理人員工資、支付福利費、社會保險費時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待分攤時再轉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科目核算。
應予資本化的借款利息是指專項為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建設投資所借的款項或為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建設與生產經營流動資金需要所借的款項所產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應計入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支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條――借款費用》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生產的,應當預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同時,借款費用滿足下列條件,才能開始資本化:(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為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專項投資所借的資金借款費用,在籌建之前和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后,應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科目,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建設期至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計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生產經營使用了專項借款資金或生產經營和專項建設共同使用所借用資金的,按照各自使用資金金額與利率乘積或以合理的分配比例分攤各自應當利息支出,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使用借款資金的利息支出,計入該資產成本,生產經營使用借款資金的利息支出,計入當期損益。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離不開道路鋪設,而道路鋪設必然發生相應的成本,為道路鋪設所發生的成本包括材料費(如水泥、沙石料、瀝青)、人工成本、機械使用費等。如果發生成本較小,可以計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如果發生道路鋪設成本較大,不應當記入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建造成本,而應單列固定資產項目先記入“在建工程――道路”核算,待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時轉入“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為達到國家房屋規劃綠化率指標,必須建設與自建、自用房屋建筑配套的綠化景觀,成本包括材料費(如景觀樹、泥土、化肥、農藥)、人工成本、機械使用費等。如果發生成本較小,可以計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如果發生成本較大,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的規定,計入“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因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企業為了綠化景觀所種植的林木,既不屬于房屋建筑物也不屬于消耗性和生產性生物資產,而應當具有社會公益性質。
在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主體完工后,需要對其內部和外部進行裝修,裝修成本包括裝修所使用的工程物資、人工成本、機械使用費等。為裝修所購買的工程物資,應計入“工程物資”科目,在領用工程物資時,從“工程物資”科目轉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科目。人工成本主要是裝修人員所發生的職工薪酬,包括工資、福利費、社會保險費等,發放時先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待分配時轉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科目。特別引起注意的是,部分企業為了達到多計成本以后可以減少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借提高企業文化之名而“搭便車”,大量購置高價古玩字畫、蘭草等投機性物品,計入“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由于購置這些高價物品不符合固定資產的特征和條件,所以,不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科目核算。
三、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的折舊計提
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的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如果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并處于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
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暫估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有關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既可能調增固定資產原價,也可能調減固定資產原價,會影響到未來每期計提折舊的金額,應當采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規定的未來適用法。
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相應調整每期折舊計提額,;不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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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事業,固定資產,內部會計控制
固定資產在資產總額中比重較大,是單位進行一切活動的基礎。同時,其種類繁多,形態各異,存放分散,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和損失風險,因此對固定資產的控制舉足輕重,不僅要保證其安全、完整,而且要保證資產使用的效率。企業單位如此,事業單位同樣如此。
一、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一)賬實不符
1.對固定資產更新、維修、調入、捐贈等形成的資產不及時入賬,有的甚至不入賬;對報廢和處置的資產不調賬,會計信息失真,資產價值名不符實,資產家底不清。少數單位甚至沒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
2.事業單位與其下設企業自有資產管理界限劃分不清,造成交叉管理,賬實不符。
(二)存量資產配置不合理
1.閑置不用或者已無使用價值的資產長期掛賬,導致存量資產的價值缺乏真實性,而各部門對使用資產“占有式”的管理,使部分閑置資產和利用效率不高的資產無法進行部門間的調劑,特別是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的管理方面,管理人員維修技能低,不愿接待外來機構、人員測試,導致存量資產在單位內部無法做到橫向聯合、協作共用。
2.部分專業化設備重復購置、工程重復建設。由于決策失誤,部分設備購置后無法使用或面臨更新換代,造成資產浪費。
(三)資產流失嚴重
首先是非經營性資產本身的流失,特別是單位在扶持自辦產業時將資產無償劃撥給自辦產業使用,導致國有資產隱性流失;有的則通過各種手段變相侵蝕國有資產,如在出租、折股、聯營時低估國有資產價值,假借破產名義轉移國有資產等,變國家利益為集體利益,甚至個人利益,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其次“非轉經”產生收益的流失。一些單位把資產轉為經營用途后,直接將經營收入作為單位的“小金庫”;據財政部對有關部門政策外補貼所作的調查,各單位發放的政策外補貼中,30%來自“非轉經”收入。另外,一些單位在處置閑置資產和淘汰設備的過程中,資產未經評估或評估價過低,有的甚至隨意報廢尚有相當價值的設備,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等等。
二、內部會計控制乃是解決現狀的根本之道
針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按照財政部“金財工程”建設的要求,全國將建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動態監管。為此,一場“摸清家底”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于2007年在全國如火如荼地展開,旨在為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真實可靠的基礎數據。2006年隨著財政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管理規章已在逐步完善。除了上述舉措之外,財政部還大力實行國有收益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等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改革。筆者認為:外部控管環境日益形成的同時,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建立一套健全的固定資產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乃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前清后亂”的現象發生。
(一)建立崗位責任制。要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要求,合理設計會計及相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
(二)授權批準控制:1.明確審批人員授權批準的方式、程序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審批人的權限、責任以及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審批人不得越權審批。2.明確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固定資產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3.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固定資產業務。4.制定固定資產業務流程,明確固定資產的取得與驗收、日常保管、處置與轉移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
(三)固定資產的控制程序與業務程序緊密相關,必須根據固定資產的業務程序,建立相應的具體控制點。
1.預算控制:由于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大,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一旦固定資產增加后不能給單位帶來經濟效益,就會形成投資風險,因此單位應當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的預算管理。首先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審核資產存量,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擬購建資產的品目、數量,測算經費額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杜絕重復、盲目購建。購建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及使用部門共同參與論證、招標等環節的工作。
2.購建控制:固定資產購建(尤其基建項目)涉及大額資金開支,通常是舞弊多發點。因此辦理固定資產購建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宜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政府采購除外);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項目的竣工決算要經過中介機構審核并出具報告。
3.驗收控制: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參加,根據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購、自行建造、接受捐贈、外單位調入等),將實物與購貨合同、供應商的發貨單及捐贈方等提供的有關憑據、資料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驗收手續,出具驗收報告(驗收單);財會人員根據驗收單及時登賬。對經營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備查登記簿專門登記,驗收時相關部門和財務部門必須明確固定資產的產權歸屬,如檢查房屋產權證、車輛行車(運營)證等權屬證明文件,對于權屬不清的固定資產需及時補辦相關手續或專門提供依據,經明確后方可驗收入賬。
自行建造項目也稱自建工程,當建造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判斷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原則有:一是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二是所建造的固定資產與設計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三是繼續發生在所建造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幾乎不再發生。
4.保險控制: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投保制度,以防范和控制固定資產的意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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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國原有的舊會計準則相比,新的會計準則對基本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準則都進行了較大的調整,以此提高了我國會計信息的可靠性,保證能夠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而引導資源配置,為企業科學的決策分析支持,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效果,能夠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新會計準則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明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刪除了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而代之新的會計準則中明確提出了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具體包括可靠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八項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填補了我國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規定的空白,為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提供了必要的保證。
(二)全面運用公允價值
新會計準則中恰當地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的屬性,并將應用于我國的長期股權投資,非貨幣性投資交換、資產減值、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等各項具體的會計準則中。新的會計準則全面運用了公允價值,這樣也就提高了會計信息搜集和使用的相關性和可靠性。
(三)運用穩健性原則
新會計準則中,為了保證會計信息采集和使用的可靠性,在各項具體的會計準則中,充分體現了會計準則的穩健性原則。例如,新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在計提跌價準備后就不能沖回,只能在相關財產工作完成后再進行會計處理,以體現收益。這樣,今后企業利用計提手法來調節利潤將變得越來越難。
二、新、舊會計準則主常用準則具體內容比較
(一)《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1.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這一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像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借助于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準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2.取消了后進先出法。一是因為改進后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后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后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3.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準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4.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二)《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
1.取消后續支出的確認原則。固定資產發生后續支出的確認原則與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原則相同,即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也就是說,后續支出如果進行資本化,必須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
2.規定了未來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預計棄置費用等于未來處置固定資產所發生費用的現值,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并計提折舊。此類費用對于核電站、海上石油鉆井平臺等大型固定資產尤為重要。企業確認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一項負債。
3.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于會計估計變更。
4.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三)《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1.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征,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準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2.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3.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準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后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我國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
4.根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別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5.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四)《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
1.單列準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準則主要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2.明確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只有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時,才需要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對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3.詳細規定了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墒栈亟痤~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于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即發生減值。
4.明確計提的減值準備不得轉回。主要是為了防止利潤操縱,這也是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但與美國公認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相同。必須注意的是,根據該準則的規定,不得轉回的減值準備只包括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和按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準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準備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規定,存貨跌價準備可以轉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5.單獨規定商譽減值。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難以獨立于其他資產為企業單獨產生現金流量,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國際會計準則也規定商譽只能進行減值測試,不得攤銷。
(五)《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1.規范了職工薪酬所涵蓋的內容。職工薪酬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值得注意的是,新準則規定非貨幣利也屬于職工薪酬的范圍,意味著企業必須確認職工帶薪休假等類似福利所產生的負債。
2. 統一了各項社會保險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對于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有些企業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有些企業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費用。本準則規定所有的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或費用。
3. 單獨規定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對于滿足一定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支出,企業應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參考文獻
[1]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2006年10月30日財政部,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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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會計帳務處理 稅務帳務處理 差異性
一、企業和稅務對收入確認的差異
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中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行纬傻摹е滤姓咴黾拥?、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的商品銷售收入不是以形式上是否發貨、是否具有收取貨款的權利為標準,而是以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與報酬是否轉移、是否保留通常與所有權聯系的繼續管理權、是否繼續控制商品、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是否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成本費用是否能夠可靠地計量等因素為判斷依據,在這些條件全部滿足時予以確認。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而稅法對收入確認的基本原則是: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稅法確認的商品銷售收入是以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額憑證的當天。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二、會計和稅務對所得稅的差異
稅務上對企業所得稅有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概念,稅法上的不征稅收入,是指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講應永久不列為征稅范圍的收入范疇,從性質上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活動家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的收入。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是指企業有納稅義務,而政府根據社會經濟政策目標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時間免予征稅,而在一定時期又有可能恢復征稅的收入。而會計上沒有此概念。
三、會計和稅務對成本費用、稅前扣除確認的差異
此類差異是由于所得稅法和會計制度在成本費用確認及汁量口徑上的區別造成的,主要為永久性差異。屬于扣除范圍上差異(標準性差異)的有:利息支出、工資薪金支出、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公益性或救濟性的捐贈、各類保險基金和統籌基金、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費用、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傭金等。這些項目在財務會計上可據實列支為成本或費用,而在稅務會計上則應按一定標準或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扣除,超標部分不作為扣減計稅利潤處理,不減少納稅所得;屬于在稅法上的不能扣除(項目性差異)的有:違法經營的罰款、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各種非廣告性的贊助支出、非公益性或非救濟性的支出等。它們在財務會計上作為收益性支出處理,相應地減少了會計利潤,而在稅務會計上計算應交所得稅時不作為扣減計稅利潤處理,不減少納稅所得。
四、會計和稅務對資產核算的差異
1.固定資產處理的差異。盡管二者對固定資產的計價都以歷史成本為基礎,但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已全額提取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計價卻不同。稅法規定,以融資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后的價值計算,而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按資產租賃開始日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稅法規定,對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一般不計提折舊,除非另有規定,會計制度規定,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有關規定計價入賬并計提折舊;會計制度還規定,已全額提取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而稅法則規定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得在稅前扣除。
2.資產減值準備確認的差異。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基于謹慎性原則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有八種: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可計入當期損益。但稅法為公平稅負、保證稅收僅承認壞賬準備的扣除。
3.無形資產處理的差異。會計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定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稅法卻規定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會計準則規定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及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稅法規定卻按照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4.投資業務處理的差異。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中,企業的全部投資所得,不論是投資持有收益,還是投資處置收益一般都在“投資收益”賬戶中反映。而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投資收益應分為股息、利息和投資轉讓所得。
5.長期待攤費用處理的差異。稅法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但會計準則的規定是:除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應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期的損益。
五、其他核算差異
1.對債務重組收益,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作為資本公積入賬,不再作為當期損益,而按現行稅法規定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計算并交納企業所得稅。
2.無法支付或無需支付的應付款項主要是指無法支付或無需支付的應付賬款和長期借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將應付賬款(長期借款)劃轉出去,或者確實無法(無需)支付的應付賬款(長期借款),直接計入資本公積。而稅法規定,因債務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作為其他收入計入企業當期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在計算所得稅時就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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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待攤費用 預提費用 會計處理
一、具有預付性質的費用支出在“新準則”中的會計處理
對于具有預付性質的費用支出,新會計準則并沒有完全予以取消,只是不再單獨出現“待攤費用”字樣,不再使用該科目而已,只要企業的相關經濟業務符合新準則中關于“資產”的定義,仍然可以將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方;首次執行日“待攤費用”余額不必調整;但其中的“待攤費用”余額如果不屬于上述情況可列入“預付款項”進行核算,只能計入首次執行日的當期損益。我們列舉具體業務分析如下:
1.對“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會計處理
(1)本科目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但對企業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2)本科目可按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設置在庫、在用和攤銷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2.對預付的財產保險費、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和報刊訂閱費的會計處理
在新準則體系約束下,預付財產保險費、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和報刊訂閱費的會計處理是,可以通過“預付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其他應收款”核算的是除了存出保證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wWW.133229.CoM預付財產保險費、預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和預付報刊訂閱費這三類費用支出均是企業按相應合同預付給服務提供方的款項,與購買商品、采購材料時預付賬款的性質相同,因此通過“預付賬款”科目核算比較合理。這種會計處理同采購材料、購進商品所預付的款項有所區別,為此,要通過相應的明細賬戶組織核算予以區分。
在支付該類費用時,借記“預付賬款”、貸記“銀行存款”;而按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等、貸記“預付賬款”。
3.對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會計處理
那些已經實際發生的、沒有明確期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是比較標準的“待攤費用”,原來會計處理是通過估計和判斷在一年內分期承擔予以攤銷,按照新準則的要求則應該于發生時一次性核銷,即:生產車間和行政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的維修費應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門的固定資產的維修費計入“銷售費用”。如果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能滿足資本化條件時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4.對一次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繳納稅額較多且需要分月攤銷的稅金的處理
對一次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繳納稅額較多且需要分月攤銷的稅金,在會計處理上比較簡單。新會計準則要求,該業務可以通過“預付賬款”科目核算。具體是每一受益期分攤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同時借記“應交稅費”、貸記“預付賬款”。
二、具有預提性質的費用支出在新準則中的會計處理
具有預提性質的費用支出是指,預先分月計入當期費用、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費用,即原來歸屬“預提費用”核算的那些支出。在新會計準則下,原來歸“預提費用”科目核算的內容、如果有確鑿證據需要預提的,應根據其性質記入“應付賬款”或“其他應付款”;對那些過去經常發生的、證據不足的、隨意性很強的“預提費用”,新會計準則規定是不能計提的;但首次執行日“預提費用”余額中符合負債定義的部分,應轉入相應應付款項;不符合負債定義的部分,則只能核銷,按照前期差錯更正原則處理。現我們仍以具體的業務進行分析:
1.對短期借款的利息費用的會計處理
原計入“預提費用”科目的預先提取的貸款利息支出,應屬于企業已發生尚未支付的負債,它符合“負債”的定義,新會計準則下,可計入“應付利息”。因該費用的受益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故計提利息時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應付利息”;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應付利息”等、貸記“銀行存款”。
2.對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預提的租金和保險費等的會計處理
新會計準則及相關“指南”規定中要求,不再對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進行預提,而是在實際發生時,根據支出能否“資本化”,即能否形成固定資產價值,進行相應的處理:不能“資本化”的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可以“資本化”的則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而對于當期應付未付的租金和保險費,由于其性質是“應付款項”,理應歸入“應付款”一類的科目進行會計核算,但為了與購買商品、外購勞務所產生的應付款項區別開,則要求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處理,即每期根據本期應承擔的義務,借記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支付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
除前面的“預提費用”以外,企業日常業務還有些計提費用。如按照稅法要求,除壞賬準備金以外計提的其他準備金,比方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短期和長期投資跌價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這些費用,都不得在稅前扣除,只有在實際發生時才能據實扣除。因此要求多數中小企業對準備金一類的計提費用平時不予計提,只有在實際發生損失時才進行賬務處理。
此外諸如,工會經費、壞賬準備、銀行貸款利息等費用,一般也不預提,若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計提時,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由上所述可見,在新會計準則下,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核算內容并不是全部取消,而只是把一些不合理的、難以預計受益期間的待攤費用和隨意提取的預提費用取消了,或者說,真正存在還需待攤或預提的一些費用的會計處理在新會計準則下更加規范了。個人認為,上述業務的會計處理與理解,既比較符合新會計準則規定的要求,也與權責發生制等會計基本原則的要求比較吻合。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