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方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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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社會保障 基金 籌集 營運
(一)基金籌集通道不暢,總收入能力偏低,主要是體現在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管理與監督的法規不健全,社會保障覆蓋面較低;其次,養老保險基金也存在著貶值風險,保值增值壓力較大;再次,減持國有股,變現國有企業資產受到當前的法律制度及金融環境的影響,相對操作難度較大。
(二)現階段社會保障基金籌集面臨的困境主要是基金籌集覆蓋范圍小,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低,基金來源渠道單一和社會保障基金征繳難度大、欠費現象嚴重同時我國國有資產劃轉社?;鸬挠嘘P法規遲遲沒有出臺,這也阻礙了國有資產補充社?;鸬牡缆罚怀隽宋覈蓪用娴娜笔?。
(三)城鎮養老保險是由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兩部分所構成,統籌賬戶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它雖然實行的是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負擔的原則,體現出個人繳費與個人收入沒有直接關系。但是在其統籌范圍內并沒有“私人性”,而是屬于全部參保者的共同的,也是“由一個覆蓋面廣的群體所共同享用的社會財產”。這意味著社會保險的參保者作為共同體,都有權分享這些權利,這樣排除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個體性。同時雖然個人賬戶以個人身份建立,但不同地區的繳費水平并不相同,這樣導致個人賬戶跨區域繳費很難平滑過渡,使得養老保險基金 流失,也增大了基金挪用的風險性。
二、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分析
關于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該如何進行籌集問題,從現在中國的實踐來看,主要通過無償性收入(稅收)、有償性收入(債務)和變賣國有資產來達到目標,但是社保基金方面存在一些法律和制度層面問題,對此,孟偉(2007)提倡對現行社?;鸹I集制度進行改革,要盡快進行《社會保障法》的專門立法工作,疏通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強化行政執法和完善司法保護,同時要出臺國有資產減持操作規程,使得有制度可循;其次,在城鎮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作為具有強制性的個人儲蓄, 其積累本質上是繳費者的私人財產, 對其享有完全產權。但在目前的制度基礎上,但是由于政府的強制征收使個人賬戶基金的產權受限制,激勵機制受到損害。特別是在政府承擔起對養老金的運營時,個人普遍存在“搭便車”的心理,也缺少較強的動機和意識去關心自己養老金的狀況,這種情況使得政府不具備足夠的責任心來管理好這筆基金, 而把個人賬戶資金當作是一種資本來源, 用于政府財政預算和行政支出等。
三、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與營運對策建議
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與營運方面,一些學者主要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一是拓寬社?;鸹I資渠道,二是改革現行的社?;鸹I集制度,征收社會保障稅。
(一)拓寬社?;鸹I資渠道方面,韓光杰、陳傳勝(2008)認為可以通過對國有資產的變賣、也可以通過政府的財政補助和發行社會保障國債的方式來解決來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而鄧大松、張三保(2006)從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所要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和個人賬戶“空賬”的歷史遺留問題角度分析,認為通過對國家投資企業股權的收益進行提成、對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并從國有土地出讓金里進行提成和加強中央政府對省級統籌社會保障養老金進行補貼等方式來籌集社?;?;而曾禮(2001)則從社?;鸬幕I集和營運兩個方面提出了建議,第一:對于基金籌集機制,首先要求財政部門完善支出結構,同時增加對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支出。,第二,要開征社會保障稅,以“稅”代“費”,保證社會保障基金收入的穩定性和合法性。第三要探索新的社?;鸹I集渠道,合理科學的運用投資手段,防止社會保障基金受通貨膨脹的影響而貶值。
(二)在對于改革社?;鸹I集機制方面,一個重要的改革建議就是開征社會保障稅取代現行的社會保險費,這是社會保障學術界的一個長久的爭論,鄭功成在2000年提出社會保障費改稅不應當急行,要循序漸進,而鄭秉文在2007年提出社會保障不宜費改稅,但是大多數學者在對社會保障基金籌集的問題上都認為社會保障費改稅可以擴大基金籌集規模,曾禮、韓光杰、陳傳勝、王鵬、王圓媛、吳春明等學者均認為我國的具體國情和如今的社會保障基金籌資制度的缺陷,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最佳選擇就是開征社會保障稅,而且世界各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成功經驗可以給我國一個重要的借鑒,李樹在2006年提出:“認為我國目前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一定的經濟基礎、心理基礎和稅源基礎,社會保障稅作為一種強制性的目的稅,更有利于保證基金籌集的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也有利于中央對全國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加強了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監控,有效防止社會保障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稅改費后,社會保障稅的征收是由稅務單位進行統一征收,并將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將社會保障基金征收納入法制化、規范化、公開化的運行軌道,形成財政,稅收和社會保險部門的良好監督循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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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社會保障稅;籌資模式;費改稅
abstract: the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financing channels for fund-raising mode there is a single, rigid, lack of legislative protection, low degree of social problems, in order to fundamentally solve the above problem, we must vigorously promote social insurance be changed to the process of social security tax . for this reaso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articles of china's social security fund-raising model of the social security reform, tax reform and the need and feasibility of the introduction of china's social security tax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 taxes; pattern of financing; tax reform
前言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二)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
社會保障基金收繳辦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嚴格有效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有力的硬性約束,對于未能按照規定上繳的企業或者個人缺乏法律懲治措施,這導致了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進一步增大。此外以“費”的形式征繳資金不像以“稅”的形式那樣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僅限于城鎮、工礦區的企事業單位,即使在這些已參保的企業中,實際繳費人數與應繳費人數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基金才剛剛展開,農民還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加上農民負擔過重,造成城鄉差距的進一步加大,這嚴重阻礙了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改變勢在必行。
(四)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
我國目前參與到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部門眾多,這些部門囊括了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它們都在經辦和社會保障基金。然而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明確的分工,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惡劣狀況,嚴重阻礙了社保基金的征繳和統籌。
二、各國社?;鸹I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個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即政府通過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并通過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進行管理。第二,征繳社會保險費,即通過雇主和雇員繳費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不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政府專門部門進行管理和運營。第三,強制儲蓄制,即將雇主為雇員繳納的保障基金及雇員按規定繳納的保障基金,都統一存入個人專門的社會保障賬戶,其本金及相應利息收入均歸個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門的稅收調節權。
(二)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
三種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會保障稅的實施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嚴密的法律依據,并且,“以納稅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無疑更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力度和統籌層級,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睂τ谏鐣U辖y籌繳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據的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缺乏約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儲蓄制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但是這種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對于賬戶管理要求較高,只適用于人口少,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鸬幕I措時期。
通過以上三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結合我國目前社保基金籌資模式的現狀,建議我國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充分利用稅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利用人們不斷增強的納稅意識,提高我國社?;鹫骼U的到位率。
三、我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
(一)社保費改稅的優越性
1. 廣開稅源,保障基金充沛。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廣開稅源,徹底改變現存由于自愿參?;蛘邉訂T參保帶來的導致社?;鹫魇詹蛔愕谋锥?。依據稅法強制全部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個人等依法上繳社保稅,保證社?;鸹I集渠道的暢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2. 加強社?;鹫魇展芾恚U匣鸢踩?。社保稅的實施,顯示了稅收的“剛性”原則,能夠減少征管過程中的不繳、少繳、欠繳現象的發生,充分實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社會保險費改稅后,形成了“稅務機關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發放,審計部門監督”的管理新模式。將社?;鸬恼魇?、管理、發放分別由相應部門負責,協調了部門的職能分工,社保基金實現“收支兩條線”的運作,有效遏制了現存社?;鸹I資和發放過程中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了社?;鸬陌踩?/p>
3. 利于社會統籌安排與調度。社會保障稅是國家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工資薪金所得作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特定的稅目,其既有一般稅收的強制性,但又缺乏稅收的無償性。在全社會范圍為以“稅”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間不公平現象的發生,避免因繳費率不同造成的企業負擔不均,有利于社?;鹪谡麄€社會范圍為統籌安排。社保稅的開展在宏觀和微觀上保證了基金的征繳,推進了社會的公平進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解決了原來勞動力因流動造成社?;鸩荒苓M行相應轉移的問題,社?;鸩粫驗槿藛T工作地變更而中斷。
(二) 社保費改稅的可行性
我國目前基本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基本條件,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切實可行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當前對于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征收模式已基本達成了社會共識,近些年社會各界對于要求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呼聲不斷高漲,學術界對于開征社會保障稅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體方案,這些研究和探索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理論基礎。
2. 從國際比較結果看,繳稅制理應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首要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選擇,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最佳選擇。
3. 我國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組織基礎與經濟基礎。從組織基礎看:稅務機關經過多年的稅收征管實踐,擁有一只強大且素質較高的征收隊伍、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作風過硬、業務精熟;具備功能齊全的征收設施和健全的報稅網絡,可以為繳費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有較嚴密的稅源監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工資水平、人員變化、財務收支等情況。從經濟基礎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力以及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國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經濟基礎,我國的企業單位與職工個人也具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三)實施社會保障稅的政策建議
1. 加快《社會保障稅》立法進程。原有的社會保障費主要是以行政政策為主要管理手段,給社?;鸬幕I集帶來了大量問題,隨著社保費改稅的實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為社會保障稅提供法律上的依據。依據法律條款明確社會保障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社會保障體系合法、有序運行。
2. 加強農村社保籌集渠道建設。目前我國社?;鸹I集中面臨較為嚴重的問題之一便是社?;鸶采w面窄,特別是廣大農民還主要依靠自我保障,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農村勞動人民的安居樂業,必須借助于社會保障稅的特性,開拓農村社?;鸬幕I資渠道,擴大農村參保面。
3. 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表明,社會保障范圍與程度是與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及具體國情密切相關的??偟膩碚f,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范圍是逐步擴大的,層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4. 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會保障一直強調社會公平的原則,一百余年來,稅和稅收規則作為福利國家的工具,被大多數福利國家用來影響收入分配,試圖通過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調節市場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懸殊,但實際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政策評價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國家也不例外。對于中國而言,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強調并明確社會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個真正需要引起我們普遍關注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5. 實現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統籌調劑。由于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障收入能力和社會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時間段進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個在全社會范圍內的社?;鹩嗳苯y一調劑機制,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協調地區平衡。
6. 新舊籌資模式的銜接與轉換。社保費改稅是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重大變革,因此,以稅務部門為主導的征收管理體系與現行征收辦法存在著諸多矛盾,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實行必須做好兩種新舊籌資模式的平穩過渡。這可以通過部門間職能的再分工來實現,對于原有社會統籌基金的處理,在社會保障稅開征后要逐步由原來勞動部門統籌與管理的社?;鸾挥韶斦块T管理,列入國家預算,由現社會機構代為保管,按照國家財政保障預算項目規定予以使用,審計部門監督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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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 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差異性比較;建議
[中圖分類號] F270 [文獻標識碼] B
根據十中所提出的工作重點要求,其中有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之一在于要全面建立起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這充分體現出了國家對社會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我國今后社會工作的重點方向,而實行“費改稅”政策是我國全面實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趨勢。因此,在本文中,筆者就以關于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研究為切入點來探討社會保障基金“費”與“稅”之間的比較分析、實行“費改稅”的必要性、以及由此提出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的實施建議。
一、社會保障基金“費”與“稅”的比較
“費”與“稅”都屬于財政財政資金的范圍之內,是國家和政府為了行使其職能而進行籌集的資金形式。然而,二者在本質、形式和作用上卻存在較大的差別,具體如下:
(一)“費”與“稅”在單位利益上的差別性
我國稅收的主要來源與發達國家是稅收來源是不同的(發達國家主要是以個人稅為主),這就促使我們在稅收制度和稅收結構上的國際化進程中必須要進行稅制結構上的調整,以個人所得稅來逐步取代形式上的收費制度,通過實施社會保障基金的“費改稅”來實現全面的社會保障基金改革??梢哉f,社會保障基金的“費改稅”是實現稅制改革進程中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和步驟,對于減少稅收征管中的違規或是違法行為的一種非常有效的手段和方式。
(二)“費”與“稅”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現狀上的差異性
這種差異性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即:(1)二者體現在涵蓋范圍上的差異性,“稅”由于其強制性和普遍性的特點,會在涵蓋范圍上比“費”更加廣泛。(2)其次,二者體現在收取靈活性上的差異性,收“費”靈活性強而收“稅”固定性強,這就使得收“費”容易滋生諸如挪用費用等違法行為,而收“稅”提高了繳費的透明度,使得諸如挪用公款等行為得到有效抑制。(3)二者體現在收費形式上的差異性,收“費”會使得個人承擔其超過政府負擔的風險,而收“稅”使得政府承擔其超過個人負擔的風險,難么,實現“費改稅”就會更加有利于個人風險的降低。(4)稅收形式對于統籌全國經濟發展來說具有巨大的推動和促進性優勢,由此可見,在進行“費改稅”的過程中,要將二者之間的差異性進行充分分析的基礎上來最優化配置,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二、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的必要性
要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的必要性分析就必須要基于我國的國情和現狀。
(一)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有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供給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在覆蓋范圍上還是遠遠不夠的,這就造成了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巨大缺口和使用效率上的不足,嚴重限制了其在今后相關事業上的發展進程和水平。此外,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在融資渠道上的狹窄性也是造成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巨大缺口和使用效率上的不足的原因之一,往往會使得政府通過宏觀調控的手段來對這些缺口進行資金補充而使得政府承受了更大的債務壓力,不利于其正常有序的發展。另一方面,社會保障基金中的統籌體系的不健全和個人賬戶的混用也是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巨大缺口和使用效率上的不足的另一重要原因,對于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來說都是嚴重性的制約。而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是有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供給,可以促使社會保障基金供給作用的最大化發揮。
(二)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有利于滿足社會保障基金需求
首先,我國目前的現狀是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這對于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需求來說就意味著更加嚴峻的考驗,而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可以從很大程度上來滿足社會保障基金需求,緩解其中的壓力。其次,我國目前的現狀還有著醫療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的問題,醫療市場的混亂和醫療費用的不斷提高,這些都是促使我國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的因素。再者,隨著我國社會就業形勢中的日益嚴峻化,大批剩余勞動力,尤其是農村中的大量剩余勞動力的涌現,使得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也顯得尤為重要,因為這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之一。
(三)可以彌補社會保險基金在籌集強制性上不足的缺陷
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強制性不足是我國目前的現狀,這就使得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具有嚴重制約性弱點,導致了其它很多方面的問題,例如在基礎性工作和管理中的問題、在基金征收過程中和管理中的問題,等等。而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可以彌補社會保險基金在籌集強制性上不足的缺陷,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聯系,減少權責不明確的問題,提高征繳過程中的效率和效果。
三、對我國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實施的建議
(一)要全面進行“個人繳稅和企業納稅”籌資模式的建立和實施
如前所述,“費”與“稅”的有償性和無償性是二者的本質區別,所以,在我國建立健全“個人繳稅和企業納稅”的籌資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方面,對于個人來說,實施個人繳費的方式可以滿足其心理上的公平感并能激發其繳稅的積極性,通過統賬結合的制度,使得個人對于其繳費的統計等更加清晰化且簡明化。另一方面,對于企業來說,征稅的方式相比繳費方式更加恰當和合理,這是因為它可以避免“按人數收費”的制度帶企業的納稅負擔,使得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不必在受到由于員工越多而承擔繳費就越多的弊端,依據“累進”原則來進行企業征稅,充分調動起企業納稅的積極性,從而實現“個人繳稅和企業納稅”籌資模式的建立和實施。
(二)要積極采取“收支分離”模式
根據現階段我國收費體制還不夠健全以及規范性原則還未真正落實等現狀,可以推動我國社會保障部門進行“收支分離”模式的應用,這就可以使得規范性操作更加易于獲得,主要注意的就是,要增強國家稅收部門的權威性,這是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收繳工作的重要保證。通過實施社會保障基金中的“收支分離”的模式可以使得稅收費用在透明度和公平性等方面得以信任化,對于減少稅費被挪用、企業減輕稅負、各部門之間加強聯系等方面都是一種促進性作用,并能通過這種“收支分離”的形式來提高互相監督和相互牽制的有效性,從而更有利于我國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的實施工作。當然,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收支分離”模式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靈活根據當時情況進行完善性的適應和調整,促進我國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實施工作的不斷成熟,從而最終實現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建設與管理。
(三)要積極促進并進一步強化征繳力度
目前,在我國的社會保障性的具體工作中還存在著諸如拖延繳費等普遍性問題,這就使得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在征繳力度上是嚴重不足的,凸顯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健全和不完善的缺陷。因此,在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中加強立法建設和權威性樹立都是必要和必須的,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當前所普遍存在的拖延繳費、征繳困難等問題;在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中強化征繳力度是必要和必須的,可以結合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共同作用來進行保證性操作。此外,在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中還要加強其地位性和權威性,可通過立法和執法來帶動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財政制度做具有的約束性作用。
(四)對于現行的社會保障基金制度要進行不斷改革和完善
如前所分析,在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制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很多具有規范性和強制性等方面的措施還未真正落實,這些都成為了嚴重制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發展UI完善的關鍵性因素。所以,要基于我國的國情和實際現狀來對現行的社會保障基金制度進行不斷改革和完善,客觀性評估其中的缺陷和不足,積極促進和推動我國社會保障部門的“收支分離”模式以及加大征繳的力度和規范性個人賬戶管理等具體工作。只有將這些問題解決好了,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的順利進行,從而帶動整體社會經濟和社會保障性事業的不斷發展與進步。
以上就是筆者就關于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研究這個話題進行的淺談,希望能夠起到參考性和交流性作用??傊?,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是實現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穩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性措施。因此,要不斷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費改稅”在采用模式和征收力度上的改革并要予以充分重視和切實落實。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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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社保資金 使用問題 對策分析
一、社保資金概念
社會保障資金也稱社保資金、社會勞動保障資金,也簡稱為“社保金”,是由國家和地方社會勞動保障局統籌的,通過國家、地方、單位集體和個人多渠道籌集的資金,主要用于參與社保的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是為參保人員的未來生活提供最基本保障的“養老金”和未來生命意外搶救或醫治的“救命錢”。
現行的社會保障資金包括社會保障基金和企業保障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為實施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法定的程序,以各種方式建立起來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貨幣資金。社會保障基金按用途可以分為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企業保障基金包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也稱“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其中主要的是企業年金。
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方式大體有三種:第一種是現收現付制,即社會保障完全靠當前的收入滿足當前的支出,不為以后年度的保險支出作資金儲備;第二種是完全基金制,即為社會保險設立一種基金,這項基金在數量上能夠滿足今后向投保人支付保險津貼的需要;第三種是部分基金制,即繳費水平在滿足一定階段支出需要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儲備。
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使人民群眾基本的生活和醫療需求得到了保障,為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創建了良好的基礎和前提。社保資金的使用保障了人民群眾在失業、年邁、生病、工傷、生育時期的收入和醫療有基本保障,沒有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意外災害的人民群眾有生活來源,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使人民群眾基本的生活和醫療需求得到了保障,為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創建了良好的基礎和前提。通過社保資金的使用,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不均,使人們能夠充分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以及不斷提高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
二、我國社保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社會保障資金籌集困難。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統一、穩定的社會保障資金籌措機制,社保資金的來源還比較單一,只靠征繳的基本養老和失業保險基金根本就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支付需求,而且拖欠、不繳、少繳統籌金的現象普遍存在,使廣泛籌措社會保障資金有很大難度。
其次,社會保障資金的保值增值功能較弱。在社會保障基金入市投資開放之前,大量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都是用來購買國債以存入銀行,用利率和利息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這使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率及其增值保值功能低下。
再次,社會保障資金使用中管理缺乏監督。由于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是由政府的下屬機構來征繳、管理和使用,三項權利集于一身。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保險、鄉政府等部門分別管理了其中的一部分,這樣容易出現有利益時相互爭管和有責任時相互推諉的情況,不利于社會保障的統籌規劃和高效運轉,更不利于該項基金的安全管理。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出臺的政策、法規、條例等約束力大大降低,宏觀監控能力下降。
三、加強我國社保資金使用效果的對策
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是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最佳選擇。征收社會保障稅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的強制性。征收社會保障稅,最根本的就是把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推入法制化軌道,有利于增強社會保障籌資的強制性,擴大社保覆蓋面,國家通過頒布稅收法律,可以將不同企業、行政單位的職工和個體勞動者都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國家、企業、個人三方的分配就可以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這樣一方面可以有效的避免現行籌資統籌比例的隨意性,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避免籌資手段不當,統籌基金拖欠等問題,增加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的規范性,使資金籌集更加有效率。
第二,完善投資功能以及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一方面,可以考慮對風險比較小的行業和對抗通脹行業進行投資,防止社會保障資金的價值縮水,對于銀行存款的比例可以適當降低,而對于國債則不需要那么高的比例限制,應該被允許優化投資組合和增加投資。另一方面,要加快社會保險立法步伐,通過立法,明確政府的職責,明確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只要用人單位用人,只要企業開業,就必須要參加社會保險,這不僅是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是政府的行政職責,同時,按照規章制度嚴格監督,確保全體勞動者公平享受社會保障。
第三,相關政府部門要定期對各項社保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確保社會保障資金的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到位,杜絕資金在使用中存在的虛列虛支、擠占、弄虛作假、挪用的問題。要設立由財政部門組織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部門、衛生部門等參與的對社會保障資金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團隊,制定日常的社會保障資金監管制度,逐步實現政府的社會保障資金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并且要及時將監督檢查的結果公布到社會。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報紙、電視廣播、熱線電話宣傳社會保障政策,積極探索社會保障資金在籌集和使用情況方面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披露的途徑,及時為廣大群眾解決社會保障資金相關的疑難問題,逐步使社會保障信息公開化、透明化。
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還處在不完善的階段。因此,社會保障制度要從國情出發,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顧及長遠利益,準確仔細的使用社會保障資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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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會保障是社會為防止由于疾病、生育、工傷、失業、傷殘、年老和死亡所帶來的收入喪失或收入大幅度減少所造成的經濟和社會貧窮,通過一系列措施為其成員提供的保護;提供醫療;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補貼。為社會成員提供社會保障,已成為了現代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而充足的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發展和不斷完善的基礎。那么作為社會保障基金籌措的主要方式——社會保險稅的開征就顯得更加重要了。在此筆者就社會保險稅開征時將會給社會經濟帶來的可能效應及應注意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社會保險稅開征時會產生以下幾方面效應:
(一)有利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
社會保險體制的完善,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配套條件,而健全和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要有社會保障基金作為支撐。社會保險稅作為整座社會保障大廈的支柱,可以保證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從而保證和維護社會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促進和加快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全和發展。
(二)有利于貫徹社會保障強制性、社會性、公平性原則
社會保險稅的開征可以提高社會保障基金征收的強制性,確保如期足額征納,有助于從征收方面減少漏洞,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率,降低征收成本。同時能夠充分運用“大數法則”對取得工薪收入的所有社會成員征收,將其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充分體現社會保障的社會性。公平是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應當遵循的重要原則。通過征收社會保險稅,在客觀上起到限制高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作用,同時在保障階段,起到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作用,具有促進整個社會收入分配趨于相對公平的特征。
(三)可以有效解決多家分管,自成體系,機構重疊造成的巨大浪費和管理費用嚴重超支的問題
現在分管社會保險稅的各部門都成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和隊伍,如城鎮企業職工的失業,養老保險歸勞動部門管理,并且隨著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擴大,衛生部門也必將成立一套管理機構進行基金的管理,其結果必將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的多頭分管,從而加大了國家的財政負擔。而將養老、失業、醫療等費用項目合并征收統一的社會保險稅,實行由現有稅務部門統一征收,財政部統一管理,銀行或郵局統一進行發放,就可以充分利用現有國家部門資源,并將其他多余的管理機構重組或刪除,那么由此節余下來的資金就可以用于解決社會保障部門的經費緊缺局面,緩解國家的財政壓力。
(四)有利于實現對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預算管理
在現行繳費方式下,社會保障資金都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收取支付的,只有在財政部門的要求下,才將其劃入財政專戶。在這種管理模式下,社會保障預算資金的挪用和浪費就很難避免了。社會保險稅開征后,實現以稅收形式籌集資金,稅務征收,財政管理,銀行或郵局發放,并將社會保障預算與其他預算分開,就可以從根本上將收支分為兩個獨立系統,有助于加強資金運用中的管理,有利于社會大眾的監督。
(五)可以降低企業繳費率,減輕企業負擔
在我國,不同的省市地區企業所負擔的各種社會保險的繳費率五花八門,有的甚至大大超過了中央的規定,如我國規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率為20%,但據調查,湖北襄樊市繳費率為21%,上海養老保險繳費率為28.5%。與此同時,由于養老、失業和醫療等分屬不同機構管理,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就得來回跑,大大增加了繳費成本。社會保險稅的開征,不但可以以法律形式規定保險綜合繳納水平,防止地方政府亂開政策口子。同時由于相關管理機構的合并,從而大大降低了企業的征納成本,對于促進企業的長期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二、開征社會保險稅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社會保障基金應當與物價指數相掛鉤
在實行統賬結合的社會保障制度下,構成社會保障基金的一部分社會保險稅將會進入到個人帳戶,那么在個人帳戶中積累的基金就會面臨著保值、增值的問題。這就意味著一旦發生通貨膨脹,個人帳戶中的基金就會存在發生貶值的危險。因此,社會保障基金必須物價指數掛鉤,以保持領取者的實際購買能力。
(二)防止社會保險稅的轉嫁
當前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現狀是供過于求,而社會保險稅又是以職工工資為計稅依據。因此,企業為了把由社會保險稅所產生的成本降至最低,就很有可能將所負擔的社會保險稅通過壓低工資的形式轉嫁給職工,從而導致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的減少,造成得不償失的后果。
(三)城鄉差別和地區差距對社會保險的開征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制約作用
理論上來說,稅收的繳納既然是一項公民應盡的義務,并由國家強制執行,那么它就應該面向全社會征收。但由于我國地方經濟發展的嚴重不平衡,導致地區之間企業的經營狀況、生產能力、應變能力的差距,使得同樣的社會保險稅的繳納在富裕地區可以承受,而在貧困地區不一定能夠承受,從而制約了社會保險稅在貧困落后地區的開征。所以社會保險稅在我國將會在一段較長時期內只能面向城鎮征收,或是開征時對城鄉進行區別對待。
(四)應積極開拓除社會保險稅以外的社會保障基金籌措渠道
根據國際經驗,社會保險稅應當是社會保障基金的主要來源渠道,但就我國現有國情來看,社會保障所需的基金遠不是社會保險稅能夠滿足的,還必須通過其他的資金來源渠道進行籌措。例如我國從1999年11月1日起恢復對居民儲蓄存款利息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將這部分稅收用于補貼社會保障計劃。這一措施不僅拓寬了社會保障籌資的基礎,而且也體現了收入再分配的明顯作用。除了稅收外,政府還可以通過減持、轉讓、變現國有資產,甚至還可以考慮通過發行政府債券等方式填補社會保障基金缺口。
(五)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法制化問題
開征社會保險稅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其形式與內容必須通過法律規定下來,為此稅的開征提供一個有效的法律平臺,真正作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為最終實現依法治稅,依法治國的奮斗目標邁出最堅實的一步。
總之,作為社會保障基金籌集的有效方式——社會保險稅的開征,不僅僅意味著社會保險基金的籌措方式發生變化,更重要的是它所帶動的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管理職能的根本性變化。而這些變化不僅有利于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保值與增值,更有利于我國構建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為整個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提供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安全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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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理論淵源及文獻述評
干預主義奠定了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理論基石。庇古在《福利經濟學》一書中論證了通過國民收入總量增加來增大全社會的福利,主張舉辦社會保障事業,發放失業津貼、社會救濟、養老金等;瑞典學派和凱恩斯則主張依靠收入再分配的方法,主要是利用累進所得稅以及轉移性支付,舉辦社會福利設施,使社會各階級、集團之間的收入和消費水平通過再分配趨于均等化,提高國民的生活質量,實現收入平等。這些成為福利國家的理論基礎,西歐和北歐很多國家實施了普遍福利政策,走上了福利國家的道路。路德維希。艾哈德在《大眾的福利》中指出實現大眾福利的根本辦法不是如何分配現有收入,而是如何將現有收入增大的問題。只有增大現有收入,才能使每個人的所得有所增加,才會增加社會福利。這孕育了社會保障基金通過投資運用來實現保值增值的思想。伯爾丁研究了養老基金的投資,認為在金融市場多樣化投資有利于分散風險;而彼得。戴蒙德和吉拉科普諾斯建議將其投資于股票市場,擴大基金的規模以應付未來的支付問題。阿扎伊。沙赫與科沙馬。費爾南德斯深入研究了指數基金投資在養老基金股票投資中的作用,討論了發展中國家對指數基金的運用,并建議發展中國家構建股票市場的市場機制和市場指數,提高指數基金的生存能力。
從社?;鸬耐顿Y運用來看,其主要是圍繞公平與效率、市場與政府兩大主題展開。
1.公平與效率。美國學者阿瑟。奧肯曾在其代表作《平等與效率》中說過:“源于機會不均等的經濟不均等,比機會均等時的經濟不均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社會保障基金的安排要做到機會均等,最大限度地使個人努力和個人收益具有正相關性。如果機會不均等,就會導致“尋租性非效率”和“內耗性非效率”。因此,要求社會保障基金在籌集、發放、管理體制、投資運營等方面都應盡量做到機會平等,即基金籌集按個人能力和收入水平征收,發放過程中兼顧能力差異和互濟原則,基金管理增加透明度,基金投資要盡量做到保值和增值。同時還要兼顧效率,真正的公平必須是有效率的公平。
2.市場與政府。社會保障基金的改革,促使人們重新認識社會保障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重新界定政府的職能以及政府的作用形式。由于信息不對稱,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無法觸及的地方,需要政府介入才能有效運作。從各國實踐來看,政府的間接作用日益滲透到私人養老金計劃中,如通過法律法規制度以及監管,實施強制性的私人養老金計劃,對私人養老金資產比例限制等。此外,政府還要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嚴格的監控并提供信息以彌補市場失靈。在社會保障基金運用中,政府和市場都不是萬能的,要想發揮二者的作用,還須尋找一個有機結合的均衡點。
二、國外社會保障基金運用成功經驗:以美國為例
國外對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用,主要是指將其資金一部分投入資本市場,實行市場化運作,一般側重于安全性較高的投資品種,一方面在充分分散風險的基礎上提高投資收益率,另一方面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但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各國又把其投資安全放在首位,對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都有嚴格的限制,目的是在控制好投資風險的前提下提高投資收益。
在美國,作為社會保障基金主體的社會保險信托基金投資渠道主要是購買美國政府特種國債。根據社會保障法案,信托基金只能投資于政府發行的債券或由美國政府對其本金和利息擔保的債券。其投資范圍具有強制性、投資決策強調科學性和投資品種的流動性。為安全起見,政府還規定,信托基金至少要保存受益支出總額的20%-30%作為盈余儲備。
美國比較推崇基金指數化投資。指數基金的巨大成功使得指數化投資的概念在投資者心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并以其低管理成本低系統性風險、較高的資產流動性和較少的“尋租”機會使其成為社會保障基金的重要投資工具。早在1997年,美國加州、德州、紐約州最大的公共養老基金50%以上的股票己經指數化,TIAA-CRER (美國TIAA-CRER Retirement) 持有的國內公司股票指數化比率高達80%.到2004年底,美國共約有12.9萬億元退休金,投入指數基金的總額為3.1萬億美元。它們在投資中獲得了相當可觀的回報,許多養老基金因此而壯大了自己的實力。
美國政府還針對個人賬戶管理推出了一種“節儉儲蓄計劃”,由政府挑選出幾個市場指數,這些指數跟蹤國內外的股票市場。然后,政府與一些合格的基金管理者簽約,由他們來負責建立和管理相應的指數基金,作為社?;鹩绕涫丘B老金投資工具。職工可以將自己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在這些指數基金中進行分配。這里,職工所選擇的是不同風險水平的投資策略。
另外,養老基金還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公司治理。20世紀80年代以來,養老基金開始對公司治理產生重大影響,在指數化投資戰略下,養老基金擁有的不僅僅是權力,他們還有責任確保美國最大的和最重要的公司表現出色并取得成績。
三、中國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現狀及其問題
2005年期初全國社?;鹩囝~1659.86億元,期末總額為1954.27億元,凈增加294.41億元,其中:財政撥入資金凈增加228.70億元,投資收益轉入增加52.90億元,社?;鹜顿Y入股交通銀行產生的股權資產準備12.80億元。而其直接投資資產1387.58億元,占比65.52%;委托投資資產730.29億元,占比34.48%.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實際投資組合貌似安全但實際上收益率較低,投資效果較差。雖然近幾年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率維持在2.61%以上,但如果加進通貨膨脹及工資水平上漲等因素對貨幣價值的影響,社?;饘嶋H投資收益率比較低,2004年甚至為負值。
1.社?;鹨幠2粔虼?資金不充裕。由于基金的籌集主要是依靠征收相關的費用和國家財政撥款,資金來源不足,規模不夠大,而進入資本市場的社保基金又受到嚴格的比例控制,使得最后進入資本市場的社?;鹕僦稚?這樣,社保基金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力就變弱了。
2.投資工具有限,投資收益率偏低。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資工具主要有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股票和證券投資。雖然銀行利率有所提高,銀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資回報率仍然偏低,無法抵御通貨膨脹的侵蝕;購買國債也難以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以2004年的一年期存款和三年期國債為例,二者的利率分別為2. 25%和2. 68%,遠遠低于當年的通貨膨脹率;而購買企業債券和股票是提高投資收益率的重要途徑,但由于股票市場的風險較大,無法保證收益的安全性。另外,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比例過高,影響了基金的盈利。以2004年為例,我國社?;鹬秀y行存款和債券投資的比例分別為39%和43%,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債和金融債投資比例不得高于10%,那么社?;鹬袊鴤顿Y至少為33%.銀行存款與國債在社保基金中占到72%,而其投資回報率無法抵御當年3. 90%的通貨膨脹率,這是造成2004年社?;鹫鎸嵧顿Y收益率為負值的主要原因。
3.與社?;鹜顿Y相關的法制不健全,市場不完善。一方面未建立統一的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機構,也就不可能對社?;鹜顿Y的效益性作出科學的預測;也缺乏更加全面、科學的投資法律、法規的約束來避免社?;鹜顿Y領域中的低效率和道德風險。另一方面我國的債券市場規模小,股票市場的市場也有待規范,要想實現社?;鸬谋V翟鲋?還需進一步改善社?;鹜顿Y的市場環境。
4.社保基金管理不規范,監管混亂。目前我國的社保基金的監管弱化,缺乏統一的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管機構,對撥放的財政性資金缺乏全程的跟蹤監督。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也不健全,使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監控非常缺乏,資金使用過程中也缺乏安全意識和保值增值責任,擠占、挪用浪費的情況比較嚴重。[9]
四、基于安全視角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渠道相關制度安排
在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用方面,要在保證基金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的較高收益。通過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切實結合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現狀,有效促進我國社?;鸬谋V翟鲋?。
(一)鼓勵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多元化
社會保障基金多元化投資是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有效投資和保值增值的重要選擇。多元化投資能最大限度兼顧社會和經濟目標,降低基金積累制度的成本,保證基金的實際安全性,減輕社會保障制度的負擔以及產生良性的外部效益。
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其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投資范圍有所擴大。除在傳統領域中進行投資以外,還要涉及金融創新工具。金融創新工具為社保基金投資提供了更廣泛的選擇,主要包括:
1.指數化投資。首先,其管理費用低,投資管理人只需按照指數的成分復制組合,避免了市場分析、公司調研、證券組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次,指數化投資的交易成本很低。指數化策略不做個股和時機選擇,股票的換手率很低,從而節省了交易成本。最后是風險較低,指數化組合經過廣泛的分散化,非系統風險(個股價格波動對組合的影響)已基本被剔除,主動式投資中通常會出現的基金經理操作失誤和道德風險,在指數化投資中也得到了有效降低。正是由于上述優點,而國外的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也都對其青睞有加。
2.購買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對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來說,住房抵押貸款(按揭)是所有資產類別中最優質的資產,相對于國有商業銀行20%以上的貸款壞賬率而言,住房抵押貸款平均壞賬率僅0.52%.加之一些信用增級措施,投資者承擔的風險極小,從收益上看,它的利率通常高于國債利率,因此,它完全可以成為社?;鹦碌耐顿Y工具。2005年12月15日,建設銀行發行了金額為30.16億元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據估計,其年收益率在4%以上。這正是我國社?;鹜顿Y的大好時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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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障;預算;分析
社會保障制度是工業化革命和社會進步的產物,也是現代社會的“安全閥“和”“穩定器”,已經發展成為現代國家重要的經濟社會制度之一〔1〕。世界各國政府都把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支柱,并從財產上和政策上加以引導。尤其是許多國家以預算為手段規范和引導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社會保障預算是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用來反映各項社會保障資金,包括政府一般性稅收的各項社會保障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各項基金收支活動計劃,是國家財政全面反映,管理、監督各項社會保障資金收支活動重手段,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保障?!?〕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是規范政府收入,加強宏觀調控職能的實現需要。通過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對體現政府收入支出行為的各項社會保障資金以更加科學規范的方式進行管理,加強計劃性、科學性,通過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可以增加政府宏觀調控的有效性,改革決策的科學性。
一、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制度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完善預算制度的客觀要求。概括起來,我國建立公共財政條件下的社會保障預算有以下幾方面的必要性:
(一)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是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體現。我國政府具有社會管理者和國有資產所有者雙重身份,行使社會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雙重職能。過去我國政府的雙重身份、雙重職能重疊,體現在單一的綜合預算中。但隨著我國政府職能的轉變和公共財政的提出,單一的綜合預算已不能明確分清財政職能的不同目標,作為公共財政下財政職能重要目標之一的社會保障,體現的是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的身份和實現收入公平分配的職能,發揮的是彌補市場失靈的作用,它與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身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能有本質的區別。因此,為了反映政府這種職能的轉變,必須從單一的綜合預算中將社會保障收支部分單獨列出,建立起相應的社會保障預算。
(二)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是完善我國復式預算制度的重要內容?,F行復式預算制度將各項社會保障收支混在其他經常性收支中,并且各項社會保障基金脫離了財政的預算監督和管理,既損害了復式預算的職能,又不利于社會保障事業自身的發展。因此,我們現在有必要盡快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把社會保障資金收支從經常性預算收支中分離出來,并將預算外的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納入國家預算統一管理,以便完整地反映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狀況,推動社會保障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是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社會保障資金每年已達數百億元,如此龐大的資金規模如果不能納入財政統一計劃和預算體系,無法接受立法機構的監督,不僅難以保證資金的安全和完整,而且不能保證政府社會保障職能的實現。此外,我國現行社會保障制度還存在著管理體制不順、統籌層次低、覆蓋面不完整、基金收繳困難、使用中挪用和擠占現象嚴重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制約了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關系到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敗。因此,將社會保障納入國家預算管理、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是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內在要求?!?〕
二、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的基本原則
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必須從有利于政府對社會保障事業的規范和管理出發,并要有助于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而能夠更好地體現出政府社會保障的職能。建立規范、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障預算,必須遵循以下五個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社會保障預算必須全面反映社會保障事務相關資金的收支狀況,將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和待遇發放均納入預算管理,政府的公共財政投入也必須通過預算加以確認包括資金來源安排、資金增長機制和資金管理機制等,即不論資金的來源渠道、籌資方式及其資金性質,只要是用于社會保障項目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資金,其收支活動都必須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管理,以準確反映社會保障資金流動的整體情況。
(二)??顚S迷瓌t。社會保障資金只能用于社會保障項目的相關支出,必須將其與其他財政資金區別對待,二者不能簡單混同。社會保障資金管理部門應為社會保障資金設置專戶,建立專項基金財務制度,包括資金籌集、基金支付、基金結余、基金決算和監督檢查等方面,以加強基金管理的安全性。社會保障資金具有特定的基金性質,其來源與用途都具有相對明確和比較固定的對應關系,因此不得挪用。
(三)公平和效率原則。公平原則是指社會保障預算收支的劃分必須做到公正合理和公開透明,使社會各界對預算的編制情況和執行狀況有比較清楚的了解,便于接受廣大公眾的社會監督,這與社會保障制度自身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建構理念有關。效率原則要求社會保障預算力求降低成本并提高基金利用效果,包括待遇發放和管理成本等方面。社會保障預算應在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之間實現平衡。
(四)政策性原則。政策性原則是指社會保障預算應被納入國家的宏觀政策調控體系,以宏觀調控目標為制度方向,在預算編制和執行中充分體現國家的經濟社會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社會保障預算應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上多下功夫,在財力上予以支持,從而將國家的社會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落到實處,以推動社會保障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適度結余原則。適度結余原則要求在編制社會保障預算時,對預算周期內的社會保障收入和支出分別進行科學合理預測,在收支相抵、略有結余的基礎上制定社會保障預算。尤其要充分考慮預期壽命延長、失業和疾病風險等,盡量不給經常性預算造成太大的支付壓力,在保障社會保障基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提高結余資金的投資收益率。
三、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的基本構想
現在納入國家預算的僅僅是由國家財政直接撥款的保障項目,如社會救濟、社會福利、軍人撫恤及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障,并且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障經費雖然包括在預算內,但與行政事業單位的經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門管理,這部分社會保障基金目前還屬于預算外資金范疇。這種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金管理的混亂,致使各項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水平偏高,結余投資運營混亂,流失、挪用、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在這方面,我們不妨借鑒別國的經驗教訓,對我國社會保障預算的微觀政策設計到具體實踐操作,重新進行構思:
(一)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方面,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國家一般性稅收收入安排的社會保障事業費;二是直接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各種社會保障基金。前者本來就是國家預算的一個組成部分;后者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國家一般性稅收收入的過渡。社會保障預算支出方面,通過社會保障預算籌集起來的社會保障基金不同于政府公共預算的基金,它的使用具有遞延性、滯后性。也就是說,當年籌集的社會保障基金并不一定都用于當年,而且具有明顯的遞延性和滯后性。對著部分資金不僅要使其保值,而且要使其增殖。通過社會保障預算籌集的社會保障基金絕對不能平衡政府公共預算。同時,現行經常性預算支出項目中相當一部分應轉化成社會保障收入項目中的“經常算補助收入”。有必要將現行經常性預算中的社會保障支出“顯化”、“單列”出來,納入社會保障預算。
(二)統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就必須單獨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因此,要將現行的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改為由政府公共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組成的三式預算,并重新劃分收支。將社會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納人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納入、、預算外資金的部分社會保障收支。社會保障預算和政府其他預算之間必須保持相互獨立,特別要注是不得將社會保障收人用于彌補政府公共預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關于這一點是許多國家在實施社會保障預算實踐中得出的普遍經驗。
(三)要盡快開征社會保險稅,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預算法制。要盡快以稅的形式征收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稅的征收應由地方稅務部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稅直接進入國庫,再轉劃到財政社保專戶,為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創立必要的條件。社會保障基金的結余營運增值,應由財政部門負責。要健全社會保障預算執行的監督制度,同時要加強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參考文獻〕
〔1〕鄭功成.社會保障概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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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必要性分析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愈來愈強烈。國有企業改革進程中伴生的職工下崗、再就業及人才流動、人口老齡化等問題都要求盡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現狀,尤其是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現狀已不能適應上述需要,亟待改進。
1.1 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制度有必要改進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始建于建國初期,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形成較為齊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尤其是1986年開始實行的養老、失業項目的社會統籌,使城鎮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迅速。但從目前社會保障籌資制度看,其對經濟發展的不適應性正日益暴露出來。
其一:現行社會保障籌資制度具有不規范性。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征集管理政出多門,財政、勞動人事、民政、城建等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障業務。國務院還允許鐵路、郵電等部門自行實施社會保障。這種資金籌集制度由于沒有統一的綜合協調部門,往往會出現部門之間的相互推諉。尤其是在對待下崗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上,經常出現無法及時歸口解決的現象。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社會保障功能的發揮。
其二:現行社會保障籌資制度具有不均衡性。由于社會統籌政策不統一,造成了負擔不均的現狀。目前,行政分工方式的社會統籌機制造成了不同部門、地區之間各行其是,彼此之間缺少橫向聯系。這種條塊分割的收繳方式,造成了不同所有制企業、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身份的職工之間在繳納社會保障基金方面的差別。有資料顯示,上海市規定的養老保險統籌比例是25.5%,北京市、天津市規定的比例是18%,河北省的比例是16%;鐵路郵電行業養老保險的統籌比例是17%。而北京市對不同經濟性質的企業規定的統籌比例也不同, 對三資企業按16%統籌,對集體企業則按27%統籌。這種缺乏公平性的社會保障統籌制度不利于社會勞動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理流動,對經濟的發展有阻礙作用。
其三:現行社會保障籌資制度缺乏剛性,征收乏力。由于社會統籌基金的收繳辦法是由各地政府制訂,并依靠行政手段進行征收,因此缺乏嚴格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手段,對企業也就缺乏相應的約束力。社會統籌基金往往不能保證按時征集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拖欠養老保險金的現象。
1.2 以征收社會保障稅取代現行社會統籌制度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方式
社會保障基金采用行政收費方式常常會遭到交費對象的抵制,這是由行政收費的“軟性”決定的。并且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一體化管理體制容易引起資金挪用,使職工交費的積極性受到影響。如果開征社會保障稅,則可以徹底改變上述狀況。
其一:稅法的剛性使稅收形式具有強制性特征,這有利于增強社會保障基金征收的剛性。在社會生產發展水平比較低,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都不富裕的情況下,依靠自愿方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是無法保證的。開征社會保障稅,依靠法律的強制手段征收社會保障基金,易于為社會成員所承認和接受,與一般的商業保險、行政性收繳有明顯區別。
其二:采用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可以使全國范圍內的征收率統一起來,以改變目前地區之間、部門之間、企業之間、職工之間負擔不均、待遇有別的政出多門現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可由此得到統一,以便為勞動力資源在全社會范圍內合理流動創造社會保障條件,打破地區及單位對人力資源的封鎖,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其三:稅收的形式標志著社會保障的法制化: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依法使用社會保障基金;納稅人依法交納社會保障稅,并有享受相應社會保障的權利。這不僅有利于穩定社會保障金的來源,使社會保障保持相對的穩定性、連續性,而且有利于克服社會保障金支出管理的混亂,降低社會保障基金運作的成本,有助于在全社會范圍內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學的社會保障體制。
1.3 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需要
現行社會保障體制下,企業是社會保障事業的具體實施者,依然執行計劃體制下的運作方式。如社會統籌退休保障金的撥付,仍然是由勞動部門返還給企業,再以企業為單位,由企業支付給享受社會保障的職工,離退休職工仍由企業包管。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就成了規模不同的社會保障機構,或者說本應由社會統一實施的社會保障被企業化了。這種企業辦社會的社會保障模式必然造成資源的浪費。同時,這種體制還易造成國有企業與外資企業之間、新老企業之間負擔的不均衡,不利于形成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影響國有企業改革的進程。
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用工制度必然有較大變動,職工下崗逐漸成為困擾改革的一個重要問題。解決下崗職工的臨時生活保障問題、安置職工再就業必須依靠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國有企業的職工在其他所有制的企業實現再就業。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國有企業改革順利進行。下述資料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這一問題。
上述資料顯示,國有企業職工再就業的渠道已經向非公有制企業傾斜。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將促進這一進程,開征社會保障稅正是加速這一進程的強有力的制度保證。
目前,國有企業職工的醫療費基本由企業負擔,這是典型的企業辦社會模式。國有企業對此常常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離退休職工較多的國有企業,由于這一壓力而經常處于市場競爭的不利地位。國外沒有一個政府敢于把職工醫療風險完全交給企業。因此,開征社會保障稅是解決國有企業目前困境的必由之路。
1.4 開征社會保障稅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 穩定社會秩序的需要
全國1 %人口抽樣調查顯示, 我國65 歲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5.56%上升至1995年的6.68%。根據國際通用標準,當65歲以上人口占一國人口總數的7%以上時,該國即屬于老年型國家。 人口的老齡化對養老保險提出了新要求。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是穩定社會秩序、加速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手段。
1.5 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完善稅制體系的內容之一
目前我國稅制結構的特點是間接稅偏重,直接稅畸輕,1996年間接稅占稅收總額的67.1%,直接稅僅占稅收總額的16.8%。完善現行直接稅體系,充分發揮所得稅在經濟運行中的“內在穩定器”作用,適時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稅制改革的方向,符合稅收體系進一步完善的要求。
2 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可行性分析
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我們盡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而現有的社會保險統籌制度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要求,所以應當加快建立社會保障稅制的步伐,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外經驗,不失時機地開征社會保障稅。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可行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 成熟的社會基礎
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推行,企業破產、倒閉現象不斷出現,企業用人自主權不斷加強,加之人口老齡化的到來,使職工的生活風險增加。對未來社會老齡化高峰嚴峻形勢的預期,使職工的風險意識普遍有所增強,迫切需要國家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為其生存提供起碼的物質保障。社會保障稅的專項返還性特征是納稅人受益的保證,使其易于為廣大群眾所接受。因此,開征社會保障稅具有成熟的社會基礎。
2.2 可靠的稅源保證
社會保障稅屬于所得稅類,其征稅額的多少與居民的收入水平有直接關系。以來,我國人民收入水平有大幅度增長。有資料顯示:1978~1993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由133元上升到921元,增長了近6倍。城鎮居民家庭的人均收入由1981年的500元上升到1993年的2583元,增長了4倍多。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從1979年的不足300億元上升到1998年9月底的50 000億元(金融時報1998年11月29日周日特刊)。經濟的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為開征社會保障稅提供了穩定可靠的稅源基礎。
2.3 完備的稅收征管體系
目前,國家稅務機關遍布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機構廣泛分布于各地,從街道到鄉鎮均有稅務分支機構,更有數十萬業務熟練、素質高的稅務干部,在長期的稅收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在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中,由于采用源泉扣繳辦法,各單位的財務人員作為扣繳義務人也有著相當豐富的經驗,對社會保障稅的開征也是極有幫助的。這就為社會保障稅的開征提供了征管體系的保證。
2.4 可供借鑒的國內及國外經驗
我國有十幾年的社會統籌經驗可供借鑒,國外已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征了社會保障稅,有較完備的社會保障稅體系及其經驗可資借鑒。從現實情況看,市場經濟越發達的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就越成熟與完善,也越重視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與收入調節。其社會保障稅通常以工薪收入為計稅依據,稅款由雇員及雇主共同承擔,稅款專用于養老金、失業救濟和國家津貼。這些都為我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提供了寶貴經驗。
3 關于社會保障稅制的設想
根據我國的社會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并借鑒國外開征社會保障稅方面的經驗,對我國開征該稅種的設想如下:3.1 納稅人
以各類企事業單位、行政單位和職工個人為納稅人,具體應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戶、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根據國外社會保障稅由雇主和雇員分別負擔的慣例,我國的社會保障稅亦應分別以企業、單位(雇主)和職工個人(雇員)為納稅人。
3.2 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
社會保障稅應以納稅人支付或取得的工資總額收入為征稅對象。根據慣例,征稅對象扣除規定的減免項目后的余額,構成社會保障稅的計稅依據。
鑒于社會保障稅是一種特定的目的稅,具有??顚S玫男再|,原則上不允許減免稅。但由于自然條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減免稅優惠。
3.3 稅目和稅率
社會保障稅的稅率形式,世界各國不盡一致,有的采用比例稅率,有的采用全額累進稅率等。就我國的具體情況而言,本著易于操作、簡便適用、降低征收費用的原則,我國應采用以比例稅率為主、定額稅率為輔的稅率結構。定額稅率適用于那些收入不穩定、不易計算的納稅人,其他納稅人適用比例稅率。稅目的范圍包括老年退休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三個稅目,其它稅目待條件具備后再開征。
3.4 征收管理
社會保障稅應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列入地方稅體系。由當地稅務部門按月計征,年終清繳,以滿足經常性支出需要。采取支付單位源泉扣繳和納稅人自行申報相結合的征納方法,即職工個人應納稅金在本單位發放工資、薪金時由單位代扣代繳;自營人員自行申報納稅;企業的稅金自行申報繳納,與所得稅的繳納同步進行;行政事業單位的稅金由財政部門負責劃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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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社會保障;社會保障稅;籌資模式;基本原則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雖然已經初具規模,但問題依然很多,其中社會保障資金難以籌集的問題尤為突出。盡管我們也有社會保障基金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的相關規定,但由于思想觀念、企業效益等多種原因,逃繳拖欠保費的現象相當嚴重,這就導致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很難籌集到位。國家民政部就有數據顯示,直至2008年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才達到143.7元。這與當前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水平相比較,根本無法維持城市居民生活的最低水平。很顯然。類似這類問題的出現,就是因為社會保障資金不足所造成的。因此,可以說如何籌措社會保障資金的問題目前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瓶頸。西方國家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是征收社會保障稅,我國理論界最近幾年來也有一些學者提出借鑒西方各國的這一做法,并提出了很多獨到的、有價值的見解。但是,社會保障稅制的構建畢竟是一個系統工程,從理論到實踐還有一段比較長的路要走,即便是在理論上我們也還存在著諸多分歧,還有待于進一步探討。本文僅僅是從分析我國當前社會保障繳費制度的缺陷入手,說明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必要性,并提出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應當確立的基本原則。
一、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模式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窄,資金管理缺乏安全性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覆蓋面窄的問題相比西方發達國家確實很突出,基本上還是局限在國有企業、部分集體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而個體私營企業、“三資企業”的中方職工以及占我國人口絕大多數的廣大農民都基本游離在社會保障統籌范圍之外,即便是最基礎的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其參保人數截至2007年底也才達到2億人,資金來源自然匱乏。而由于體制不順,社保資金的主管機關往往集執法、監督、具體操作于一身,缺乏制約和平衡,因此資金的安全性比較差,資金被違法挪用的情況也頻繁發生。
(二)關于社會保障方面的立法不統一,社保基金收繳困難
近年來,我國雖然已經加強了有關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但法制化水平不高,立法層次較低。至今也還沒有一部社會保障方面的基本法律,即使是單行法規也是少之又少。因此,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主要采用由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自行制定具體籌資辦法和比率的方式。其弊端是:由于籌資的方式、制度多以部門、行業規章的形式出現,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因此,征收手段缺乏剛性,拖欠、不繳或少繳統籌金的現象比較普遍。受企業自身利益的影響,社會保障的擴面工作十分艱難。社會保障基金收繳部門對不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社會統籌金的單位和個人也是束手無策,無可奈何。而且,在實際執行中,這種籌資方式造成了不同地區、行業、企業之間的負擔水平懸殊。不僅不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而且阻礙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三)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無法滿足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資金缺口太大
應該引起重視的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將產生的下崗大軍,加上現有的失業人口,大量城市勞動力將失去工作崗位;“九五”期間,農村新增勞動力加剩余勞動力為2.14億人,但市場消化能力極其有限。如何在不引發通貨膨脹的情況下解決失業問題,將成為新世紀對我國經濟的最大挑戰。另外,中國即將步人老齡化社會,1997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1.2億人,占全國人口總數的10%,而2010年以后,我國將大步跨入人口老齡化的高峰期,退休職工將劇增,現實的老人贍養壓力或“養老”問題日益突出。而以上這些問題的解決必然需要大量社保資金,如果我們依然堅持原有的社保資金籌資模式,這一資金缺口必然越拉越大,最終會造成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四)主管機關身份不明,以致政出多門,標準不一,互相矛盾
現階段,我國政府部門的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都在經辦和管理社會保障基金,這種“板塊”分割的統籌模式和群“龍”治水的混亂局面導致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政出多門、標準不一、缺乏協調、地方保護、畫地為牢、條塊分割、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的無序狀況,造成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成本高昂,不同地區、行業、企業、職工的身份差異和負擔水平大相徑庭。而上述這些因素都顯然不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和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二、社會保障“費改稅”是我國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現實及理性選擇
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目前主要存在三種社保資金的籌集方式,即征稅、收費和強制儲蓄。征稅即是以開征社會保障稅或類似稅收以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社會保障稅是一種??顚S?、目的性很強的所得課稅?;I集的資金要按照不同的社會保險類別分別納入各項基金,專項用于各項社會保障事業。目前世界上已有130多個國家開征了工資稅、社會保障稅、社會稅、社會保障捐贈等不同名稱的社會保障稅。二戰后,社會保障稅收入的增長速度超過了其他稅種,在德國、法國、瑞士、巴西等國,社會保障稅已成為第一大稅種。H而收費則是指雇主和雇員按政府規定的繳費率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形式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社會保險費作為一種特殊的繳費是在政府強制下,為自身需要進行積累,分擔風險,具有互助互濟性質。我國目前所實行的基本就是這一種籌資方式。至于強制儲蓄方式則可以看作是繳費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它要求雇主和雇員分別按政府規定的標準把社會保障費存入雇員的個人帳戶。社會保障費本金和利息歸雇員所有,由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統一管理,政府有權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適當的調劑。這種方式將社會保障金融化,強化了參與者的利益關系,新加坡實行的就是這種籌資方式。
權衡三者,社會保障稅的征收與管理依據嚴密的法律規定,具有強制性,適用范圍廣泛,可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實施;社會保障統籌收費所依據的則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約束力不高,而且管理分散,不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管;采取強制儲蓄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利益機制明顯,但對帳戶管理的要求很高,只適用于人口少、地區發展水平差別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鸬幕I集。因此,從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的總體要求出發,結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并通過對以上三種籌資方式的簡單對比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強制儲蓄的籌資方式顯然不適用于我國,而就另兩種籌資方式而言,筆者認為。將征收社會保障
稅作為社會保障基金的基本來源應為最佳選擇。原因主要存在于三個方面:①以稅收方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更能體現社會保障的本質和屬性。因為從本質上說,社會保障是社會穩定、國民經濟正常運行和高速發展的必要成本,是以社會安全為目標的一項社會事務,而從屬性上來說,社會保障屬于為全體國民所共享的公共品。因此,社會保障理應由政府出面代表國家強制承辦,此時稅收理所當然是最佳選擇;②社會保障稅比社會保險繳費具有更明顯的強制性和統一性。社會保險費的收取盡管也可以通過相關制度賦予其一定程度的強制性,但是,其立法層次較低,約束力不夠,不利于社會保障資金的征收與管理,這從我國長期存在的社會保險費欠繳嚴重的狀況就可以獲得例證。而社會保障稅的征收依據的是嚴密的、高位階的稅法規定,稅法的強制性、權威性和統一性更有利于提高資金到位率,從而為社會保障提供充足、穩定的資金來源;③以稅收方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更有利于規范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以稅收方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能夠從根本上將收和支劃分為兩個獨立的系統,即由稅務部門從納稅人處征稅,經財政部門專項預算,再交由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到社會保障的享受者。這樣就形成了社保基金“稅務征收、財政監督、勞動使用”的這種既三位一體,又三權分離的格局,形成了主管機關之間既相互依存、又彼此監督的動作機制。同時,這種“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也可以更有效地避免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和發放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保證??顚S谩?/p>
三、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應當確立的基本原則
(一)合理性原則
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狀況,社會保障稅收征管工作還是應當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要適度,要合乎理性。過高的社會保障水平,一方面超過了社會的負擔能力,同時還可能會助長“懶漢”思維。影響到經濟的發展。而如果社會保障水平過低,又起不到社會保障應有的作用,會影響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社會的基本穩定。
當前條件下,社會保障稅的征稅范圍不宜過寬,通過征稅籌資的保障項目不宜過多,社會保障稅的稅率更應當要合理。在開征社會保障稅時要注意與現有社會保障繳費制度平穩銜接在較完備的稅收框架下,循序漸進,穩步實施,稅目由少到多,征收區域范圍由窄到寬,依照城市和農村實際情況分層推進,逐步擴大受益面。開征社會保障稅的近期目標應該是為除農村勞動者以外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生活、醫療保障等方面的資金來源,長遠目標才能逐步惠及包括農村勞動者在內的全體勞動者。同時,通過對莢、美、德等國家社會保障稅制的分析,我們發現這些國家的社會保障稅制都并非單一稅種,而是一個較為為完整的稅收體系,比如德國的社會保障稅制就細分為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老年人關懷保險等五個相對獨立的部分。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同時也是為了實現與現有社會保險繳費制度的平穩過渡,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可以劃分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若干稅目,并且要根據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的需要,成熟一個,開征一人,分期分批實行,以最終形成我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公平與效率兼顧原則
社會保障稅的征收在功能上具有明顯的再分配性。是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也是對初次分配不公平的彌補和調整,以防止國民間的差距過于擴大化。它比較側重于籌集資金為低收入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這也是稅收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原則的重要體現,是保證人的生存權的基本途徑。但是,在社會保障稅制建設的過程中,除了注重公平以外,還要保證效率。要明確社會保障稅功能定位首先還是保障而非公平。高收入者對社會保障依賴較少,如果過于強調社會保障稅的再分配功能,就等于強制要求高收入者過多地奉獻,勢必使高收入者喪失積極性。所以,設計社會保障稅制必須正確處理好稅收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即要盡量同時體現社會公平,互助共濟、分散風險的原則和效率原則,爭取最大限度地發揮中央、地方、單位和個人的積極性,使全社會對社會保障稅的功能達成共同的認知。事實上,公平和效率都是法的價值目標,又是一對相互促進、互為條件的統一體。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如果稅收活動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即使是公平的也沒有意義;而公平則是效率的必要條件,如果為了追求效率而犧牲了公平,這種效率也毫無價值。所以,我們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以后,在稅收征管的過程中。一定要兼顧公平和效率兩方面的的因素。
(三)權利義務一致原則
所有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繳納社會保障稅,繳稅項目和數額多少應與受益項目及受益程度適度掛鉤,不繳稅者不受益。這是權利義務一致原則的基本要求,也是由社會保障稅的有償性特點所決定的。長期以來,國有企業大包大纜的傳統導致企業職工只有權利意識而缺乏義務觀念,因此在實行社會保險繳費制以后,很多人都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費,但又想耍享受社會保障的相關待遇,這就給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造成了困難。所以,我國在開征社會保障稅時,一定要確立權利義務一致原則,通過相關立法的強制性推廣和權利義務觀念的宣傳,逐步扭轉目前社會保障領域存在的權利義務不對稱的局面。但是,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注意到,權利義務一致并非是權利義務的絕對對等,比如,有人繳納了失業保險項目的稅金,但他從來就不曾失業過,那么他當然就不能享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反過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社會上的一些特困人員即便不納稅也可以享受社會保障待遇,領取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金。當然。這就涉及到如何設計我國社會保障稅的減征和免征標準等相關問題。
(四)共同負擔原則
社會保障資金應當堅持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的原則。即國家通過財政預算安排部分社會保障資金:行政事業單位除個人負擔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財政劃撥;各類企業和職工分別負擔,先以企業負擔為主,以后再逐漸提高個人負擔的比例;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則獨自負擔各自的社會保障稅。這種做法比較符合我國當前國情,也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通行的做法。
①對國家來說,為年老和喪失勞動能力的社會成員提供物質幫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國家財政作為履行國家職能的工具,安排一部分資金用于社會保障支出是合情合理的:②對企業而言,作為物質資料生產的基層單位,對職工的生老病死諸方面負有重要責任。企業的生產條件、安全措施等都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健康、安全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影響到勞動者的基本素質,企業理應為自己的職工負擔一部分的社會保障資金;③對職工個人來說,同時負有雙重責任,即一方面要為社會貢獻一部分勞動成果,以便幫助其他社會成員,另一方面要為自身的年老或可能的失業等作準備。因此,職工個人也應當在其有勞動能力并有勞動收入時,在經濟負擔允許的限度內,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障稅,以此作為喪失勞動能力后的基本生活來源。
篇10
堅決守住社?;鸢踩凹t線”
會議決定,在依法審慎合規、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債券投資范圍擴展到地方政府債券,并將企業債和地方政府債投資比例從10%提高到20%。二是將基金直接股權投資的范圍,從中央管理企業的改制或改革試點項目,擴大到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優質民營企業。三是將基金的信托貸款投資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礎設施等項目的參與力度。四是允許基金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一級市場直接投資同業存單,并按照銀行存款管理。會議要求,在把社?;鹳Y產更多配置到收益相對較高且比較穩定的領域時,要做好政策銜接,控制投資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紅線”,在促發展中壯大保民生的實力。
3月28日,國務院正式《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這一消息在市場看來。意味著社保投資即將步入更高層次的“有規可依”。事實上,早在2001年財政部和原勞動保障部就曾頒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此次《條例》的頒布意味著升級到了國務院條例級別。
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定義和定位,《條例》明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國家根據人口老齡化趨勢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確定和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在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投資上,《條例》表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
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和監管,《條例》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配置計劃、確定重大投資項目,應當進行風險評估,并集體討論決定;應當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在管理運營的各個環節對風險進行識別。衡量、評估、監測和應對,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應當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委托投資的,應當選擇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專業托管機構分別擔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一托管人;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等。
因此,筆者認為,此次《條例》的意味著社?;鹜顿Y相關條例的立法層次和權威性得到提高,社會各界關注的社保基金資金來源、投資范圍、監督管理等問題將得到進一步落實,執行《條例》將真正實現“有規可依”。
投資股市基石作用會日益顯現
從《條例》的內容來看,并沒有特別超出此前暫行辦法的內容,只是進一步明確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應當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這表明雖然升級為國務院條例級別,但社保基金在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上并沒有進一步放寬。
從定位來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運營,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這一定位表明不論此前、當前還是未來,社?;鸩粌H在資金來源上是明晰的,投資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也是不變的。比如對股市的投資。社?;饘墒械拈L期投資是有利于股市長遠健康發展的,絕不是快進快出的炒作資金,隨著社保基金規模的日益增大。其對股市的基石投資作用也會日益顯現。
從現實情況來看,社會保障基金運行至今,在保值增值等方面還是顯而易見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已由設立時的200億元發展到15085.92億元,累計投資收益額為7133.34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82%。其中,2015年,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總額2287.04億元,收益率達到15.14%。
與此同時,《條例》明確,經國務院批準,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可以接受省級人民政府的委托管理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受托管理運營社會保險基金,按照國務院有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規定執行。這意味著只要省級人民政府愿意,都可以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來委托管理運營該省的社會保險基金。在此之前,只有少數省市在這樣做,比如廣東省和山東省委托資金1732.88億元。此外,無論從《條例》內容本身還是現實情況來看,國有資本劃轉仍然會是未來社?;鹳Y金來源的重要方面,這也意味著,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這方面的資金來源也是可持續的。
可以預見,隨著《條例》的實施與不斷完善,隨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其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作用也會不斷增強,對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也會產生良好的支撐作用。
《條例》落地需加快配套制度設計
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前副理事長孫小系介紹,社會保障基金運行至今,應該說是比較成功的。一方面實現了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建立了一套適合養老金市場化、專業化運作的制度,培養了一支隊伍?!拔磥戆鸦攫B老保險金結余部分交給我們運營,有一定的必然性。但這部分資金跟目前我們管理的基金是有很多不同的?!睂O小系表示,社會保障基金是儲備性基金,沒有支付要求,也沒有負債管理問題,但社會保險基金的結余是現收現付的,期限短,關注度高,需要相應的負債管理。為此,這部分資金的管理從風險的角度來說,要求會更加嚴格。
這次《條例》明確提出國資將劃轉社保基金,為進一步降低費率提供了法律依據,換句話說,有利于加快社保降費的效率。國資劃轉無疑能為社?;鹛峁┏渥恪皬椝帯保绫=蒂M就能邁出更大的腳步,企業和個人負費就有望真正減輕,也能為中國經濟注入更大活力。另外,《條例》還將對社保基金投資運營起到規范作用,同時還能為養老金投資探路。雖然社?;鸬案庠絹碓酱螅?015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收益率達15.14%,但也有很多問題,比如公告顯示社?;鹱誀I指數化投資的標的范圍較窄,2010年到2013年相關投資組合虧損近70億元;再如社保資金曾被挪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