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來源范文

時間:2023-11-24 17: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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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來源

篇1

社會保險基金與社會保障基金,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兩者的功能和作用有明顯不同,運作方式和資金來源也不相同。”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

白景明解釋說,社會保險基金,資金來源主要是由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反公共財政安排的部分資金。它一共由7項保險基金組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居民社會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居民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保險基金?!叭藗兤綍r說的養老金以及看病報銷的醫保,都是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支出的?!?/p>

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則是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由中央政府集中的國家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國有股減持轉持所獲資金等及其投資收益等?!昂唵蔚卣f,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的主力軍,負責平時對人們養老金的支付、醫保報銷以及工傷失業救助等;而社會保障基金是預備隊,目前并未安排具體用途,這筆錢儲備在那兒以防萬一?!卑拙懊髡f。

養老金結余超3萬億元,近幾年不會出現支付缺口

很多人關心,目前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如何?養老金缺口什么時候會出現?

財政部近期公布的預算報告顯示,2014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9186.46億元,支出33669.12億元,年末滾存結余50408.76億元。

“這表明,去年整個社會保險基金賬上的余錢,已經超過了5萬億元。具體到養老金,累計結余也有3萬多億元??梢钥隙ǖ卣f,目前我國養老金支付不差錢,缺口近幾年不會出現。”白景明認為。

“我們現在是未雨綢繆,為十幾年后可能發生的狀況早作打算。”白景明表示,實際上,社會保險基金除了企業和個人繳費收入,公共財政每年給予的補貼也在加大。根據預算報告,2014年社會保險基金中,財政補貼收入為8446.35億元,今年財政補貼收入將達到9741.75億元??梢哉f,百姓養老金的發放是有多重制度保障的。

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達1.53萬億元,總體收益跑贏通脹

近年來,作為國家戰略儲備,社會保障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管理運營水平不斷提高,總體收益比較穩定。截至2014年底,全國社?;饡芾淼馁Y產規模已達到1.53萬億元。

篇2

關鍵詞:社會保障基金;運營機制;監管

中圖分類號:F840.6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2-0135-03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的理論基礎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及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機制的涵義

從理論上講,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項目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資金,是國家重要的戰略儲備,主要用于彌補今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需要。

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機制是指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管理機構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使用以及投資運營進行全面規劃、系統管理和嚴格監管,以實現社會保障政策目標的過程的總稱。具體包括社會保障法規的制定和管理機構的設立、社?;鹜顿Y管理體制的選擇、社?;鸹I集與支付管理以及對社?;鸬谋O管等。

(二)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的理論依據

1 福利經濟學理論是社會保障基金運行機制建立的科學依據

20世紀20年代盛行于英國的福利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經濟學家A.C.庇古(1877-1959年),他創立了福利經濟學的科學體系,主張通過國民收入的增加和國民收入再分配兩種方式來增加社會福利。國民收入的增加所帶來的普遍福利,關鍵取決于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尤其是勞動力要素的合理配置,因此,必須給勞動者提供適當的勞動條件,并在勞動者出現患病、傷殘、生育、失業、年老等意外情況喪失勞動收入時,能得到適當的物質幫助,使其恢復勞動能力。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來增加居民普遍福利,是建立在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的基礎上的。通過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進所得稅和遺產稅,并向勞動者增加失業補助,向貧窮者增加社會救濟,就可以達到更加平均的收入分配結果,使整個社會的福利增加。庇古提出的轉移性支付以及一些改革社會福利的理論幾經演變并廣為流傳,為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基金運行機制奠定了理論基礎。

2 投資組合理論是社會保障基金安全運行的警示器

投資組合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馬柯威茨(HarryMarkowitz)1952年首次提出的,他曾假設投資者都是風險的厭惡者,在同一風險下投資者總是希望回報越高越好,而風險則越小越好。當各項資產是不完全正相關時,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來分散風險。也就是說,為避免過高風險和過低收益,通過多元化投資原則,選配若干不同風險資產進行搭配投資,是可以降低投資風險的。在現代經濟中,社會保障基金運行已趨向于從政府運行向多元化投資運行發展。而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殊性使其安全運行就顯得尤為重要。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與投資風險具有正向替代關系,因此,必須在收益目標和安全目標上進行權衡選擇,尋找最佳結合點。該理論為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收益性和安全性目標實現提供了理論支持。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運行現狀

(一)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體系初見規模

1 管理機構的設置。中國政府于2000年做出決定,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從多種渠道籌集資金,作為國家的長期戰略儲備,主要用于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中國政府在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同時,設立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保值增值。其主要職責是:管理中央財政撥人的資金、減持國有股所獲資金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并組織實施;選擇并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托管,對投資運作和托管情況進行檢查;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直接投資運作;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情況;根據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作和托管情況進行監督。

2 明確了社會保障基金來源。根據2001年12月13日公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投資收益;股權資產。

3 各地方對社?;鸸芾碇饾u向社會化管理過渡。近年來,各地方政府在對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支付和投資經營管理方面有所創新和突破。如黑龍江省建立了社會保障基金電子政務管理網絡審計監督系統;天津市實行由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征收社保基金,財政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的運作模式;深圳設立了保險基金管理局;廣東設立了保險基金管理網站等各種形式。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按社會化管理原則的要求,將設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委員會”、“公民基本生?;畋U匣鹜顿Y公司”、“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財務管理中心”、“公民基本生活保障事業服務中心”等機構,從而真正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社會化。

(二)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逐漸增加

截至2006年末,國有股減持收合計為458億元。另外,從2002年開始新增發行彩票公益金的80%也上繳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截至2006年末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合計收入已有249億元。為應對將來人口老齡化可能帶來的資金支付壓力,國家建立了具有戰略儲備性質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截至2007年6月底,按市值計算的總規模已超過4000億元。據中國證券報2008年3月4日報道,至2007年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均突破2億人,各項社會保險保障范圍持續擴大。全年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合計10812億元,比上年增長25.1%,全國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規模達到15099億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鹬С龊嫌?888億元,比上年增長21.8%。

(三)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營遵循了安全穩健原則

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采用直接投資和委托投資相結合的投資方式。主要在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品種上進行投資,由社

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而股票等風險較大的投資品種,則委托給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運作。2003年和2004年理事會參照招標方式進行了兩次嚴格的管理人遴選,共有10家專業投資機構成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人。我國長期以來把保持基金的安全性作為首選目標,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渠道和投資工具進行了嚴格限制。如風險較高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不得高于40%,且不允許投入高風險的項目。經過數年的運作,風險較小的投資占資產總額的80%以上,確保了基金運行的安全性。

三、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社會保障基金改革深入過程中,尤其是社會保險基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之后,我國需要對現行的法律環境進行調整?!缎磐蟹ā泛汀蹲C券投資基金法》已經出臺。但還沒有專門的法規來規定社會保障基金運作中的信托關系和監督關系。2003年10月,國務院批準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了對投資基金的基本監督要求,但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管理。另外,目前的法律法規大都是對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制定的一些單項法規,具有統一性的法律法規并不多。并且,大部分社會保障法規都是由政府各部門制定,由于相互銜接性不夠,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各部門制定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帶有明顯的部門色彩,不僅在實際操作中表現滯后,而且相關協調性也不夠,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對社?;鸸芾砗捅O督的效果。

(二)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渠道單一  在經濟轉型中我國雖然實行了個人繳費制度,但從經濟發展的速度與人口老齡化的變化看,我國個人繳費比例是偏低的,而且個人繳費的保障項目占社會保障項目比例較低,其他一些保障項目如工傷、生育保險等仍主要由企業籌資、支付和管理,不僅籌資渠道單一,而且社會化管理程度也不高。與此同時,社會保障基金征收的難度也隨之加大,企業以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意識薄弱,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較普遍。作為我國社會保障體制儲備基金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財政撥款一直是其主要資金來源,財政撥款包括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國有股轉持和彩票發行收入。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權益總額為2827.69億元,其中歷年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為2348.11億元,占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總額的絕大多數。

(三)投資領域狹窄且收益率較低

我國長期以來把保持社?;鸬陌踩宰鳛槭走x目標,并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和投資工具進行了嚴格限制。這種投資制度安排雖然保障了基金運行的安全性,但也同時限制了社?;鸬耐顿Y渠道,進而使其投資結構不盡合理,資產過于集中在金融市場(見表1,表2)。

從下兩表中可以看出,2001-2006年以來風險較低的投資占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總資產的80%以上,而且2001-2005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已實現的投資收益率分別為2.25%、2.75%、2.71%、3.32%、3.12%,略高于這幾年的通貨膨脹率,但遠遠低于發達國家10%左右的收益率。而2006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收益率9,34%是受到中國股市大幅走高、加大了股票類投資比例的緣故。

四、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機制的對策

(一)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的法律法規

行之有效的法律規范是全國社?;鸪掷m健康發展的基本前提和保證。目前,應抓緊制定社會保障的基本法律,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特別是社會保障基金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從而規范社保基金在征繳、管理、支付、運營等行為,以保證社會保障基金運行的有法可依。

(二)加快國有資產劃轉步伐拓寬穩固社保基金來源

據預測,至2030年前后我國將進入人口老齡化高峰,屆時老齡人口的比重將達到24.46%。研究表明,要適應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我國戰略儲備資金至少要達到25 000億元,最低也要在2010年達到1萬億元。目前,我國社?;鹬饕獊碓从谥醒胴斦A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投資收益等幾個方面,其來源十分有限,并且中央財政預算撥款的時間和額度并不固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通過劃撥部分國有資產來充實社?;?。如果按照國有權益性資本的10%劃轉到全國社保基金則可達7800億元。如果僅從中央企業劃轉10%的權益性資產給社會保障基金,總額可達3100億元,可大大擴張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現有規模。我國應加快推動國有資產劃撥工作,迅速擴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使其盡快具有較好的調劑能力,以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空賬運行的局面。

篇3

關鍵詞: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保值增值;個人賬戶

一、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構成及特點分析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經過多年發展,形成了由社會保險為核心,包括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會互助等內容的體系。按照“廣覆蓋,多層次”的建設原則,近幾年,國家針對不同社會群體出臺了相應的社保險種,從而使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日漸健全和完善。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涵蓋“五險一金”在內的比較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截止2011年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28391萬人,其中在職21565萬人,離退休人員6826萬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為47292萬人,其中城鎮職工參保人員25226萬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22066萬人;參加失業保險人數14317萬人;參加工傷保險人數17689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13880萬人。雖然各險種參保人數逐漸增長,但社會保障體系真正公平、體現全民福利的實現還需要逐步解決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建設、事業單位社保制度改革、全國通用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完善,跨省、跨省內地市各險種轉移接續政策的延續,社?;鸨V翟鲋档葐栴},才能不斷推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解決近14億人口大國的社會保障問題。

二、社會保障基金來源管理和應用

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包括三個部分,分別是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補充保障基金。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由企業或個人繳費形成的基金,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由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國有股減持和股權劃撥資產,經國務院批準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以及投資收益形成的資金;該資金有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統一使用;補充保障基金是由企業或個人繳費形成的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從以上的情況看,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來源主要分兩類:

(一)繳費形成基金:即企業或個人繳納的社保保險基金級補充保障基金,該部分基金分別由社會保險部門、各級財政部門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進行管理。 主要用于養老金的發放、醫保資金兌付及日常其他社會保障需要。

(二)全國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行業統籌資金和個人賬戶資金均由理事會托管,該部分資金主要用于未來彌補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需要和其他社會保障需要。

雖然我國以上三項基金有了一定規模和結余,但還遠遠滿足不了實際需要,必須在現有基礎上采取開征新稅種或附加稅、發行福利保障彩票、建立社會保障捐贈基金、進行盈利性投資等方式擴大社會保障基金來源。

三、目前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式

(一)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政策與制度規定

1、投資政策

根據《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社?;鹜顿Y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障基金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根據不同的投資渠道由理事會確定確定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鹜泄苋诉M行社?;鸬耐顿Y運作。

2、社會保障基金優惠利率政策

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了《關于對養老保險基金活期存款實行優惠利率的通知》,通知規定存入商業銀行的養老保險基金活期存款執行三個月整存整取優惠利率。隨后1998年,國務院辦公廳了《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的決定》,決定規定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如下政策執行利率: 當年籌集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照三個月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鹭斦舻纳绫;?,比照三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3、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式

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投資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銀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疸y行存款總額的50%;企業債、金融債的投資比例不得高于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的投資比例不得高于40%。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和社?;鹜顿Y運作的情況,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商有關部門適時報請國務院對規定的社?;鹜顿Y比例進行調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理事會可按照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辦理協議存款。

四、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發展趨勢和必備實施條件

(一)社?;鸨V翟鲋档谋匾?/p>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以再分配手段,為達到社會穩定而實行的一種正式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障制度既是一種社會制度、又是一種經濟制度,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基礎,是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關鍵。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社會保障制度涵蓋的人數和資金規模逐年增長,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日益突出。貨幣貶值、人口老齡化、目前結余基金的處置等實際面臨的情況都需要通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予以解決。

(二)投資

將社保基金投入資本市場,實行市場運作,實現保值增值是目前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但是由于社?;鸬奶厥庑?、各國都把社?;鸬耐顿Y安全性放在首位,社保基金的投資方式必須多種多樣、即采取分散投資的方式,最具有說服力的一句名言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里”,根據不同的比例分散投資,以獲得相對高的收益水平。

(三)必備的實施條件

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必須兼顧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原則。要兼顧以上三個原則,使社保基金投資風險相對低、收益相對高,必須具有完備的制服保障。如何規避風險,盡快建立規范的社?;疬\營監督體系,是當前需要認真研究的重要問題,該體系中最重要的兩個環節就是對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和投資決策監督。

參考文獻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01年12月,財政部和勞動社會保障部。

篇4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國已初步建立起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正處于社會保障加速改革、逐步實現全面定型的關鍵時期。但部分矛盾也日益凸顯出來:保障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社?;鸬娜笨诓粩嘣龃?,社?;鸨V翟鲋道щy,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要求。如何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通過有效地投資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成為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迫切需要。

1.基本概念

1.1 定義

1.1.1 社會保障基金投資

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機構用社會保障基金購買法律許可的金融資產或實際資產,以在一定時期內獲取適當預期收益的基金運營行為。一般情況下,國家往往會對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在投資方向、投資結構、投資區域、投資數額等方面做出特殊限制性規定。但在另一方面,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收益免征所得稅。[1]

1.1.2 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

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是通過對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籌集、使用以及投資運營進行全面規劃、系統管理和監督,以實現社會保障政策目標的管理系統總稱。[2]

1.2 來源

全國社?;鸬膩碓窗ǎ褐醒胴斦A算撥款、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投資收益、股權資產。其中,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和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是全國社保基金兩個主要的資金來源。

1.3 分類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分為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其中,養老保險基金數額最大,在整個社會保險制度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主要包括三大類: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其中社會保險基金包括現收現付形成的社會統籌賬戶基金和完全積累形成的個人賬戶基金兩部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投資收益及股權資產所形成;企業年金則是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之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3]

1.4 主要投資工具

當前社?;鹜顿Y工具,大致可以分為現金、銀行存款、證券和實物領域四大類,主要是:銀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定期存款、保值儲蓄存款)、國債、企業債券、股票、基金、不動產以及國際資本市場(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外國公司債券等)。此外,還有一定比例的抵押貸款、基礎建設投資、銀行票據、股權投資等其他金融工具(見表1)。[4]

1.5 投資管理運作

2.發展現狀

2.1 國外研究現狀

近些年國外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研究逐漸從宏觀轉向微觀,從制度、體制的研究到具體的基金風險控制,社保基金和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等。針對現收現付制度的改革,大部分學者主張,部分或者全部引入個人賬戶基金制度可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養老金待遇,減輕工薪稅負。[5]

當前國外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研究已經很豐富。戴維斯(1995),對養老保險基金與資本市場的研究;帕拉西斯(2002),對國際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營運的新發展及其特點進行系統的比較分析的研究;羅伯特·霍爾茨曼(2006)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困境和發展思路提出了新穎的分析視角;McKinnon(1973)指出發展中國家如果要促進經濟發展,必須通過高實際利率排除金融體系的阻礙;Cull的實證分析得到,除金融體系比較完善并且國家監管到位外,長期國債對金融發展有不良影響;Becsi、Wang和Wynne(1998)認為,現的學術理論只強調金融市場及其他方面對于經濟發展的顯著影響,它忽略的重要的基礎性及根本性的問題:經濟發展決定金融活動與實體經濟的關系;發展程度相同的國家,它們的金融市場結構和產品市場結構也有很大差異。他們建立動態一般均衡模型并通過研究發現,金融和產品競爭力的協同作用是決定金融活動與實體經濟之間的動態相互影響關系的關鍵。

2.2 國外發展現狀

社會保障基金作為一種長期性后備基金,需要不斷積累和增長。世界各國在社?;鸾ㄔO上已有較為成熟的典范,下面概括敘述。

2.2.1 美國

美國政府通過先后建立老年、遺屬保險信托基金(OASI)、傷殘保險信托基金(DI)、醫療保險信托基金(HI)和補充醫療保險信托基金(SMI),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以保證到期支付各項社會保險津貼和管理費。同時,成立了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委員會,主要負責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狀況的評估投資方向的宏觀決策和管理等工作,并對各項信托基金進行監督管理。

美國通過稅務局依法征收社會保障稅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在社會保障基金出現結余時,委員會可將這部分基金用于投資運營,除少部分是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財政債券外,絕大多數也是特別財政債券。[6]

美國政府的這種將社會保障基金單一的投資于政府債券的做法,利弊兼而有之。優點是盈余額日益增大,流動性好,投資相對可靠。但利率較低導致盈余能力弱不足以抵制通脹風險,同時間接鼓勵了政府財政赤字,也存在明顯弊端。

2.2.2 智利

智利是第一個實行私營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競爭型經營的管理模式的國家,引入競爭機制,各個基金管理公司在養老保險市場上充分競爭,實現市場化運作。同時,智利的AFP將管理的龐大的基金作為資本進行投資,以期獲得較好的回報,使基金保值增值。政府通過監管間接化,不直接干預,通過實施嚴格的監管體系監控。[7]智利通過該方法,積累了巨額資本,為資本市場提供了充足的資本來源,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國內的資本需求,保證國內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發展,有效控制了通貨膨脹率和失業率的降低。

但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營盈利率仍存在一定的波動性和風險性。現行制度雖然減輕了雇主的負擔,但轉移到雇員身上,效率與公平的問題在此仍未得到很好地解決。

2.2.3 德國

德國主要實習現收現付的社?;鸸芾砟J?,基本特征是社會保障成本的貸記轉移是以收定支,其實質是工作的一代人贍養退休的一代人,特點是由在職職工承擔已退休職工的社會保障成本,支付給退休者的社會保障基金直接來自該時點的在職勞動者承擔的費用。在現收現付制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模式中,政府實際上承擔了巨大的社會保障債務。隨著人口的老齡化速度不斷加快,現收現付制管理模式下的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不斷加大,對政府社會保障支出提出很高的要求。同時,隨著社會保障基金支出的增長,政府在各種壓力下被迫提高收費標準,反過來又進一步抑制了經濟增長。[8]

2.2.4 其他國家[9]

馬來西亞主要形式是公積金,即保險基金至少70%投資政府債券中;商業借貸、抵押、股票的投資并不多;國家規定公積金不納入國家財政預算,并且作為信托基金投資不納稅。政府還鼓勵其他的一些保險基金投入運營,但只限于國內投資。

印度尼西亞政府對公積金中的長期基金的投資管理規定由財政部長的命令決定。它規定了人壽保險基金的投資類型:定期存款、房地產、抵押、政策性貸款、股票。并給與一定程度上的稅收優惠。

英國五成以上的社會保障基金投資于本國的股票市場,約二成的社會保障基金用于海外股票市場的投資,從而使絕大部分的基金用于股票市場的投資。

2.3 國內發展現狀

2.3.1 總額變化情況

我國的社?;鸢ɑ颈kU金,全國社保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基本保險金是最主要的社?;?,基金來源為雇主和雇員的繳費以及國家補貼。養老保險基金是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中最主要的構成部分。截止至2008年末,我國基本保險金已突破1.5萬億元。2000年8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成立,負責全國社保基金的管理運營工作。2006年以前基金增長率一直比較穩定,2007年借助股市的刺激大漲。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增長率回落。由于調整策略及時,2009年上半年基本擺脫頹勢,基金資產總額己超過6600億元,境內國有股實施轉持后將超過7400億元。2010年突破1萬億元。企業年金在我國發展時間不長,還不太成熟,截至2008年末,也已累計結存190億元。我國各類社?;鸬?009年總和約為23687億元。[10]

2.3.2 相關政策法規

2000年之前,我國對社保基金投資的規定非常嚴格,1991年至1999年的文件都規定社保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是購買國債。2001年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標志著社保基金中的一部分—全國社?;鹂梢陨孀阗Y本市場,并且對各種投資工具的比例做了嚴格限制,是研究全國社?;鹜顿Y組合的重要參照。隨后《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明確了社?;鹜顿Y的原則: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和社會性。指出任何投資行為都要考慮到的基本原則,投資應兼顧一定的社會效益,使其投資的項目與政府的政策目標相一致,投資效益應有利于社會的發展,但這一點全國社保基金做的還不是很明顯。之后還頒布了系列條例和辦法,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社?;鹜顿Y運營辦法》等,指導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的有效安全運營。

2.3.3 投資運營情況

在全國社?;鸾⒌那皫啄?,主要以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為主。2001-2004都占到基金總額的90%左右,平局收益率僅2.71%,除去通貨膨脹率實際收益率僅1.5%。2006年股票投資翻倍后,收益率一躍至9.34%。2007年更是借助股市大漲升至38.9%。但2008年全國社?;鹗状翁潛p,收益率為-6.79%。全國社?;饘崢I投資開始于2005年,2006年比例漲至13.69%,但2007年由于股市的火爆,社?;鸺匈Y金投資股市,實業投資比例又下降回2005年水平。根據最新的統計數據,2009年上半年全國社?;鹜顿Y收益率為9.99%,年均投資收益率為9.63%。目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品種已擴大到股票、固定收益產品、實業投資和現金等價物4大類13個品種,市場范圍從國內拓展到境外。從股票投資的行業選擇來看,主要是選擇關系國計民生的支柱性行業,如交通基礎設施(高速公路)、鋼鐵、電力、交通運輸倉儲業(物流業)等。

2.3.4 模式變更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在發展之初,仿造前蘇聯模式建立起國家保險型社會保障制度,為了適應當時計劃經濟的需要,職工的生老病死全部由國家統一包辦,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主要來源于國家和企業,個人不需繳費,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模式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以及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計劃經濟時代的由國家統一包辦的、現收現付的社會保障模式逐漸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于是,我國逐步建立起了現收現付與完全積累相結合的部分積累模式的社會保障制度,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采用完全積累的籌資方式,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給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帶來的巨大壓力。隨后,我國又不斷發展企業年金作為養老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并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戰略儲備基金。[11]

3.研究意義

在全球經濟情況疲軟的背景下,研究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當前全國社?;鸱e累已初具規模,但投資效果不明顯,面臨著巨大的貶值壓力。此外,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面臨著支付壓力的挑戰。自2008年以來的全球性金融危機使全國社保基金賴以增值的國際和國內資本市場發生巨大變化。面對新的投資形勢,研究如何更好的投資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保值增值、彌補資金缺口及推動消費增長,具有積極的意義。

參考文獻

[1]張思鋒,溫海紅.社會保障概論[M].科學出版社,第88頁.

[2]戴溥之,葛樹卿.社會保障基金進入市場:兼具收益性的投資模式[J].社會科學論壇,2002(3):83-84.

[3]吳瓊.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問題研究[D].吉林大學,2010.

[4]葛元.金融危機中社?;甬a業投資方向選擇的投入產出分析[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0.

[5]張紅地.國外主要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和營運模式[J].中國金融,2008(17):39-41.

[6]王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05.

[7]蔡興揚,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課題[J].金融研究,1997(12).

[8]王玉峰.金融危機背景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策略研究[D].南京財經大學,2010.

[9]齊海鵬,金雙華,劉明慧.社會保障[M].東北財經出版社,第113頁.

[10]數據來源:根據2002-2008年中國統計年鑒,2001-200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計算得出.

[11]吳瓊.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問題研究[D].吉林大學,2010.

作者簡介:

陳祥瑜(1991—),女,現就讀于北京林業大學會計學專業。

楊彥婷(1991—),女,現就讀于北京林業大學會計學專業。

篇5

[關鍵詞] 社?;?; 績效分析; 投資收益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5. 064

[中圖分類號] D63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5- 0097- 02

社會保障事業是政府的經濟職能之一,財政承擔著社會保障事業的最終責任。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開始于 20 世紀 90 年代,改革范圍包括社保基金的籌集模式和運用方面。但對于社?;鸬谋V翟鲋捣矫娴脑u價卻有所欠缺,不能為后續社?;鸸芾戆l揮指導作用。因此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績效評價顯得尤為重要。

1 社?;鸬南嚓P概念

1.1 含義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

1.2 特點

社會保障基金特點主要有:

(1) 覆蓋面廣: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多渠道,既有來源于用人單位的繳費,也有來源于勞動者個人的繳費,也有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還有基金投資所得和來源于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捐贈等。

(2) 統籌互濟性:在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過程中,收入較多的人比收入較少的人繳納的費用一般要多一些,而在資金使用的過程中,是根據制度的規定統一分配,個人享受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并不嚴格對應,具有較強的統籌互濟性。

(3) 保值增值性:通過不同的渠道籌集到的社?;穑巧鐣U现贫鹊奈镔|基礎,所以社保基金必須要實現保值。同時社會保障基金也應當具有增值性,籌集的社保基金交由相關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從而實現基金的增值,以保證社保對象的福利不會隨時間而下降。社?;鹬挥袑崿F保值增值才是真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2 社?;鹜顿Y相關理論

2.1 社會保障理論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剩余價值”批判尤多,資本主義在其對于社會收入的分配中,由于不變資本和勞動力在再生產時會遭到意外的損失,但是資本主義社會對于為勞動者建立勞動社會保障制度卻十分關心?!袄麧櫟囊徊糠?,即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從而已體現所追加勞動的剩余產品的一部分,必須充當保險基金”,對勞動者進行社會保障是“一切社會生產方式所共有的基礎”。

2.2 資產配置理論

資產配置的理論基礎,是建立在現資組合理論上的,對于資產而言風險和收益是相隨的,通過投資到獲益形式有差別的資產中,構建有效的資產組合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并獲得最大收益。資產配置的根本作用,在于通過對資產的選擇和有效組合,實現符合資金偏好的長期投資目標。

2.3 委托理論

委托理論是制度經濟學契約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觀點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規?;a的出現而產生。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的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等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

3 社保基金運營現狀

3.1 社?;鸬馁Y金籌集

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投資收益及股權資產。其中從財政撥入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金情況見表1。

3.2 社?;鸬耐顿Y方式

基金投資范圍分為境內投資和境外投資。基金境內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債券、信托投資、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等?;鹁惩馔顿Y范圍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產品、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用于風險管理的掉期、遠期等衍生金融工具。

為了確保投資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要求,我國同世界各國一樣對投資比例進行紀律性約束,其中銀行存款和國債比例不得低于50%,企業債券、金融債券比例不得高于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40%。

3.3 社保基金的投資收益率與通貨膨脹率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共實現投資收益2 845.93億元,年均資產收益率達8.40%,超出同期年均通貨膨脹率5.97個百分點,見表2。

4 社?;鹂冃Х治?/p>

4.1 資金籌集方面的績效分析

社?;鹫魇展ぷ鞑⒉粯酚^,過去在社保制度實施過程中,經常出現社會保險費征繳困難的問題。如果在社保費繳納上不采取強制手段,社會保障實施的制度就難以發展下去,勞動者的權益就難以得到保障。

4.2 投資方式方面的績效分析

從審計署公布的情況來看,結余的社會保險基金,95%以上用于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在這個通貨膨脹的時代,這無異于讓社?;鹳Y產迅速縮水,擴大了社?;鸬娜笨?。

2011年,全國社保基金權益投資收益為73.37億元,投資收益率0.84%。截至2011年,全國社?;鹄塾嬐顿Y收益額2 845.93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8.40%。雖然相比之前快速、穩定增長的投資收益率,2011年的投資收益看上去不那么盡如人意,但在上證指數2011年全年下跌超過20%、眾多投資機構大幅虧損的大背景下,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能夠取得正收益顯得十分耀眼。

4.3 投資收益方面的績效分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貨幣形式存在的社?;?,在利息下調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下,不僅不能實現保值增值,反而有貶值的危險。從絕對值上看,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共實現投資收益2 845.93億元,年均資產收益率達8.40%。而對社?;疬M行績效評價需要以相對值為標準,將通貨膨脹率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作為比較的基準率。那么,可以用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作為衡量基準。

從表2分析得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年均收益率為8.43%,明顯高于年均通貨膨脹率2.43%,因此,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在2001-2011年期間實現了保值目標,戰勝了通貨膨脹的侵蝕。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年均投資收益率8.40%低于GDP的年均增長率9.87%,也就意味著充分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總體上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了保值目標,但離最高收益目標還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在考察期內其投資收益率不穩定,出現巨大波動。

5 展 望

改革開放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險改革已取得很大的進步,但由于經濟、社會環境的復雜性和改革目標模式本身的原因,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仍存在諸多問題,其中之一就是缺乏完善的基金管績效評價機制,績效評價機制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運用得相對較少,績效評價所具有的反映、評價、矯正、監督功能得不到發揮,從而嚴重阻礙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 鄭功成. 社會保障學[M]. 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36.

篇6

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由社會生產系統、社會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系統組成,三者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穩定機制,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原來各企業分散提取和管理,轉變為目前社會化的收繳和管理。但是,現行的繳費方式在實踐中仍存在著諸如覆蓋面小、保障項目統籌層次低、征收力度不夠、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統一等一些問題,難以保證籌集社會保障收入的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人口老齡化周期的到來和家庭規模小型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入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進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目前理論界的主要觀點是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代替現行繳費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擺脫當前繳費率偏低的困境。因而,如何設置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和分析各國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討了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重要問題。

二、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的對應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稅或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各種形式的捐贈。社會保障稅(SocialSecurityTax),又譯成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有的國家薪給稅(PayrallTax)與社會保障稅是作為一個稅種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也有一些國家征收的薪給稅實際上是按工薪收入預提的個人所得稅。在歐洲的多數國家中,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險繳款(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稱之為稅,是基于這種繳款具有有償性利益對等關系的考慮。但不管名稱如何,他們的性質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國大多數以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來彌補社會保障稅收入與社保障支出之間的缺口。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依賴從社會保障稅獲得資金,而另一些國家則側重于一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稅在規模和結構上的差異反映了各國組織社會保障的不同方式。按照社會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可將目前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蟊戎氐某鎰誓J揭約耙話闥笆照忌緇岜U現С黿洗蟊戎氐某鎰誓J健?/P>

(一)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

該模式的典型國家是德國。德國的社會福利方案體系較為完善,具體包括國家養老金體系、國家醫療保險方案、工傷事故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其他社會福利方案。其中,國家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工資稅提供資助,同時,還從聯邦稅收收入中取得占養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補貼。目前這一比例為25%。國家醫療保險方案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工傷事故保險幾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資稅提供資金,失業保險幾乎完全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而其他社會福利方案所需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1998,%)

1996年德國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稅收入總額為6550億德國馬克,而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6555.1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9.92%;1997年社會保障稅收入上升到7817.94億德國馬克;社會福利開支為7920.69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8.70%。

以上數據表明,德國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通過社會保障稅籌集,政府轉移支付所起的作用不大,主要用于其他社會福利方案。這也使得社會保障稅在德國的稅收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始終高于直接稅和間接稅所占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以上。

(二)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的都是這種模式,如俄羅斯、瑞典。俄羅斯的社會福利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其他福利。具體地說,養老保險基金中來源于社會保障稅的收入占資金總量的81%,其余7%來源于預算,10%來源于增值稅,2%來源于其他;醫療保險77%來源于社會保險稅收,23%來源于地方預算;失業保險主要以社會保險稅籌集資金,一小部分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和自愿的捐贈;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來自于社會保障稅,而支付其他福利的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下表列示了俄羅斯主要福利計劃的資金來源。

俄羅斯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1995,%)

1995年,俄羅斯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為950億盧布,占社會福利支出(1080億盧布)的87.80%。

瑞典的情況與俄羅斯相似,1996年該國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3807億瑞典克朗,其中67.61%(256億瑞典克朗)來源于社會保障稅收入。下表列示了瑞典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

1997年瑞典用于資助主要社會福利項目的收入的分配的百分比

一、引言

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由社會生產系統、社會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系統組成,三者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穩定機制,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原來各企業分散提取和管理,轉變為目前社會化的收繳和管理。但是,現行的繳費方式在實踐中仍存在著諸如覆蓋面小、保障項目統籌層次低、征收力度不夠、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統一等一些問題,難以保證籌集社會保障收入的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人口老齡化周期的到來和家庭規模小型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入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進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目前理論界的主要觀點是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代替現行繳費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擺脫當前繳費率偏低的困境。因而,如何設置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和分析各國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討了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重要問題。

二、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的對應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稅或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各種形式的捐贈。社會保障稅(SocialSecurityTax),又譯成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有的國家薪給稅(PayrallTax)與社會保障稅是作為一個稅種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也有一些國家征收的薪給稅實際上是按工薪收入預提的個人所得稅。在歐洲的多數國家中,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險繳款(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稱之為稅,是基于這種繳款具有有償性利益對等關系的考慮。但不管名稱如何,他們的性質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國大多數以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來彌補社會保障稅收入與社保障支出之間的缺口。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依賴從社會保障稅獲得資金,而另一些國家則側重于一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稅在規模和結構上的差異反映了各國組織社會保障的不同方式。按照社會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可將目前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蟊戎氐某鎰誓J揭約耙話闥笆照忌緇岜U現С黿洗蟊戎氐某鎰誓J健?/P>

(一)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

該模式的典型國家是德國。德國的社會福利方案體系較為完善,具體包括國家養老金體系、國家醫療保險方案、工傷事故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其他社會福利方案。其中,國家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工資稅提供資助,同時,還從聯邦稅收收入中取得占養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補貼。目前這一比例為25%。國家醫療保險方案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工傷事故保險幾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資稅提供資金,失業保險幾乎完全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而其他社會福利方案所需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1998,%)

方案名稱社會保障稅投資收入預算轉化

養老金75025

醫療保險10000

長期醫療保險10000

意外保險10000

失業保險10000

其他社會福利方案00100

1996年德國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稅收入總額為6550億德國馬克,而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6555.1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9.92%;1997年社會保障稅收入上升到7817.94億德國馬克;社會福利開支為7920.69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8.70%。

以上數據表明,德國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通過社會保障稅籌集,政府轉移支付所起的作用不大,主要用于其他社會福利方案。這也使得社會保障稅在德國的稅收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始終高于直接稅和間接稅所占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以上。

(二)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的都是這種模式,如俄羅斯、瑞典。俄羅斯的社會福利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其他福利。具體地說,養老保險基金中來源于社會保障稅的收入占資金總量的81%,其余7%來源于預算,10%來源于增值稅,2%來源于其他;醫療保險77%來源于社會保險稅收,23%來源于地方預算;失業保險主要以社會保險稅籌集資金,一小部分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和自愿的捐贈;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來自于社會保障稅,而支付其他福利的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下表列示了俄羅斯主要福利計劃的資金來源。

俄羅斯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1995,%)

項目社會保障稅增值稅轉移預算轉移其他

養老基金811072

社會保險基金9019

失業保險9010

工傷保險982

1995年,俄羅斯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為950億盧布,占社會福利支出(1080億盧布)的87.80%。

瑞典的情況與俄羅斯相似,1996年該國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3807億瑞典克朗,其中67.61%(256億瑞典克朗)來源于社會保障稅收入。下表列示了瑞典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

1997年瑞典用于資助主要社會福利項目的收入的分配的百分比

項目社會保障稅投資收益預算轉移保險費、贍養費用或市政

基礎養老保險6238

輔助養老保險6139

部分養老保險7327

疾病保險99.90.1

工傷保險982

看護津貼95

住房津貼991

養育子女津貼100

贍養補助6733

向家庭提供的住房津貼100

其他項目

自愿者失業保險937

基礎失業保險100

郡級醫療服務費68572

(三)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加拿大。加拿大的社會福利計劃主要包括養老金方案、健康保險方案和失業保險方案。其中養老金方案由兩個層面組成,一是固定數額的全民方案,叫作全民養老金方5案,其資金全部來源于聯邦一般性稅收。第二個是與收入掛鉤的方案,這一方案對于魁北克人來說是“魁北克養老金方案”(QPP),對于其他加拿大人來說是“加拿大養老金方案”(CPP)。CPP和QPP的資金全部來源于社會保障稅,前者由聯邦政府和各省(除魁北克外)共同征收,后者由魁北克省征收。健康保險方案的資金主要來自于一般性收入,而失業保險的資金來自于薪金稅。下表列示了加拿大主要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

加拿大主要社會福利保障方案,1998收入來源分配情況(%)

1998年加拿大聯邦政府社會福利支出為594.56億加元,其中聯邦社會保障稅收入為188.42億加元,所占比重僅為31.69%;該年度各級政府社會保障稅收入為444.11億加元,占社會福利支出(1001.31億加元)的44.35%??梢姡幽么笳畬嵤┥鐣U嫌媱?、貫徹社會保障法令依靠的是財政支出中對個人的轉移支付,其中聯邦財政把很多稅收收入以轉移支付的形式再分配到個人手中,使之形成個人的消費基金,這些款項構成加拿大社會保障制度運轉的另一大資金來源。二戰以后,這種轉移支付在各級政府中均不低于社會保障稅收入的規模。加拿大社會保障稅收入在其社會保障資金中所占的比重遠遠低于其他國家,這也使得加拿大社會保障稅收入在其稅收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始終偏低。

采用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的優點在于,該模式容易體現納稅人繳納的稅收與其應得的福利之間的聯系,這種聯系使福利水平隨著每個納稅人納稅多少而變動。這已成為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一大特點。同時,這種方式也使得政府為社會保險籌資與政府其他職能分離開來,這種分離無疑加強了對社會保障在財政上的監督,因為福利水平是隨著社會保障稅收入的增長而擴大的。該模式的缺陷在于工作在未被社會保險所覆蓋的行業中的人們不能享受福利。這種限制的影響對于那些擁有很多非正式工作、大量個體戶或農村經濟的國家尤為重要。

采用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的優點是社會保障計劃對每個公民來說是自動實現的。在該模式下,享受到福利計劃的公民范圍擴大了,即政府通過預算撥款為每個公民提供社會保障福利。該模式的缺陷是一般納稅人所繳納的稅收與其所受福利之間沒有特別的聯系。因而人們往往希望能夠向政府施加壓力,通過預算來實現福利的增加,而不是提高納稅額。

三、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

現代各國的社會保障稅制度是多種多樣的,根據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設置的方式不同,大體上可以將社會保障稅分為三類:一是單純按承保項目而分類設置的項目型社會保險稅模式,這種模式以瑞典為代表;二是單純按承保對象而分類設置的對象型社會保險稅模式,這種模式以英國為代表;三是以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相結合設置的混合型社會保險稅模式,這種模式以美國為代表。三種模式各有特點。

(一)項目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項目型社會保障稅模式即按承保項目分項設置社會保障稅的模式。這種模式以瑞典最為典型。除瑞典外,世界上許多國家如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奧地利等都采用這一模式。

瑞典的社會保障稅按照不同的保險項目支出需要,分別確定一定的比率從工資或薪金中提取。目前瑞典的社會保障稅設有老年人養老保險、事故幸存者養老保險、疾病保險、工傷保險、父母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工資稅七個項目,并分別對每個項目規定了稅率。老年人養老保險稅的稅率為13.35%,事故幸存者養老保險稅稅率為1.70%,疾病保險稅的稅率為了,50%,工傷保險稅的稅率為1.38%,父母保險稅的稅率為2.20%,失業保險稅的稅率為5.84%,工資稅的稅率為8.04%。征收的辦法是按比例實行源泉扣繳,稅款專款專用。以前,公司受雇人員的社會保障稅全部由雇主一方繳納,以便于征收管理。總的來看,瑞典的社會保障稅稅負是比較重的。1999年,政府雇員和企業受雇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大致為他們工薪總額的40.01%;自由職業者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大致為他們直接收入的38.2%。

項目型社會保障稅的最大優點在于社會保障稅的征收與承保項目建立起一一對應的關系,??顚S?,返還性非常明顯,而且可以根據不同項目支出數額的變化調整稅率,也就是說,哪個項目對財力的需要量大,哪個項目的社會保障稅率就提高。其主要缺點是各個項目之間財力調劑余地較小。

(二)對象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所謂對象型社會保障稅模式是指按承保對象分類設置的社會保障稅模式。采用這種模式的典型國家是英國。英國的社會保障稅雖然被稱為“國民保險捐款”(NationalSecurityContribu-tion),但也具有強制性,且與受益并不完全掛鉤。因而雖然稱作“捐款”,實際上也是一種稅,其性質與用途與其他國家的社會保障稅并無軒輊。英國的社會保障稅在設置上主要以承保對象為標準,建立起由四大類社會保險稅組成的社會保障稅體系。

第一類是對一般雇員征收的國民保險稅。它是四類社會保險稅中最主要的一種。該稅的課稅對象是雇員的薪金或工資,納稅義務人包括雇主和雇員。雇員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包括在國家退休金計劃之內的雇員,一部分為不包括在計劃之內的雇員。兩部分雇員及其雇主所適用的稅率各不相同。前者雇員稅率為9.0%,雇主為10.54%,應稅工資最高限額為每周235英鎊(全年12220英鎊);后者則規定有一個起征點,每周32.5英鎊以下免稅,32.5英鎊到235英鎊之間,雇員稅率為6.85,雇主為6.35%,超過235英鎊不再納稅。另外,每個雇主還要繳納稅率為1.5%的國民保險稅附加。

第二類是對全體自營者(個體工商業者)征收的國民保險稅。征稅對象是自營者全部所得。實行每周征收4.4英鎊的定額稅率。起征點為年自營收入1775英鎊。

第三類國民保險都是對自愿投保者征收的,希望取得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者可以繳納此稅,希望增加保險金權益的雇主、雇員和自營者也可繳納。該類稅收按每周4.3英鎊的定額稅率繳納。

第四類是對營業利潤達到一定水平以上的自營者征收的國民保險稅。起征點是年利潤額3800英鎊,最高限額為12000英鎊,稅率為6.3%的比例稅率。

英國的國民保險稅與所得稅一并繳納。

英國社會保障稅模式的優點是可以針對不同就業人員或非就業人員的特點,采用不同的稅率制度,便于執行。比如對收入較難核實的自營人員和自愿投保人采用定額稅率,征管不會遇到麻煩,對個體或獨立經營的營業利潤按一個比率征收也十分便利。由于設置了起征點,使低收入者的稅負有所減輕,因而英國的社會保障稅累退性要弱一些。對象型社會保障稅模式的主要缺點是征收與承保項目沒有明確掛鉤,社會保險稅的返還性未能得到充分的體現。

(三)混合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所謂混合型社會保障稅模式即以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并存設置的社會保障稅模式。美國是采用這一模式的典型國家。該國的社會保障稅不是一個單一稅種的結構,而是由一個針對大多數承保對象和覆蓋大部分承保項目的一般社會保障稅(薪工稅)與針對失業這一特定承保項目的失業保險稅,以及針對特定部分承保對象而設置的鐵路員工退職稅和個體業主稅四個稅種所組成的稅收體系。

1、薪工稅

美國于1937年開始征收薪工稅,當時的目的是為老年人籌措退休金,稅款專用,之后陸續實行殘疾人保險、醫療保險等。美國薪工稅的納稅人為雇主和雇員。征稅對象分別為雇主全年對每個雇員支付的薪金工資額和雇員全年領取的薪金工資(包括獎金、手續費和實物工資)額。在美國,薪工稅沒有減免扣除規定,但有應稅收入最高限額規定。也就是說,薪工稅稅基數額有最高限度,超過部分不再征稅。這意味著每個人繳納的薪工稅有最大限額。薪工稅稅率是統一的比例稅率。雇主和雇員適用的稅率相同。薪工稅的稅率各年度均不一樣,且有不斷提高之勢。1937年稅率為1%,1950年稅率為1.5%,1960年稅率為2.5%,1971年稅率為5.2%,1980年稅率為6.13%,1990年為7.65%。薪工稅實行源泉扣除法。雇員的薪工稅由雇主在對雇員支付工資、薪金時,將稅款源泉扣繳,連同雇主本人應繳稅款,在季度終了后的下月最后一天前申報繳納。

2、鐵路員工退職稅

鐵路員工退職稅是為鐵路人員設計和以為鐵路公司員工籌措退休費為目的的稅。其納稅人為雇員、雇主,課稅對象為雇員領取的工資和雇主發放的工資。該稅同樣有應稅收入最高限額的規定。1980年雇員稅率為6.13%(月工資最高限額為2158.33美元),雇主稅率為9.5%(雇主對每個雇員支付的月工資最高限額同樣為2158.33美元)。此外,鐵路系統也有獨立的失業保險稅,目前稅率為8%,應稅工薪最高限額為每人每月600美元,稅款全部由雇主支付。鐵路員工退職稅也實行源泉扣除法,雇主在季度終了后兩個月最后一天前把自己和雇員的稅款一并繳納到稅務部門。

3、聯邦失業稅

聯邦失業稅是作為聯邦對各州政府舉辦的失業保險提供補助財源而課征的。該稅以在一個日歷年度內的20天期間(按滿20天計算)雇傭一人以上或每季支付工資、薪金1500美元以上的雇主為納稅義務人,按其支付給雇員的工資、薪金總額計征,且無寬免或費用扣除。目前最高應稅限額為7000美元,稅率為6.2%。雇主支付給州政府的的失業保險稅可以從向聯邦繳納的失業保險稅中抵免,最高抵免率為聯邦失業保險稅應稅工薪的5.4%,因而聯邦失業保險稅的實際稅率為0.8%。失業保險稅的繳納,須按歷年編制申報表,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繳納,也可實行分季繳納。

4、個體業主稅

個體業主稅又稱自營人員保險稅,是為個體業主(除醫生外)的老年、遺囑、傷殘及醫院保險而課征的。納稅人為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業主,征稅對象是個體業主的純收入。個體業主的起征點是400美元,稅率為12.3%,完全由個體業主承擔。個體業主稅實行同個人所得稅聯合申報的辦法,納稅過程和個人所得稅基本一致。

由此可見,混合型社會保障稅模式的主要優點是適應性較強,可在適應一般社會保險需要的基礎上針對某個或某幾個特定行業實行與行業工作特點相聯系的加強式社會保險,還能讓特定的承保項目在保險費收支上自成體系。該模式的缺點是統一性較差,管理不夠便利,返還性的表現不夠具體。此外,這一類型的社會保險稅累退性較強,再分配的效應受到抑制,社會保險稅的社會公平功能趨于減弱。

四、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

綜觀世界各國的社會保障稅制度,盡管其設計與實施各有特點,但也存在著一些近似之處,大體上可以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

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一般為雇員和雇主。由于自營者不存在雇傭關系,也沒有確定的工薪所得,是否應納入課征范圍,各國的做法不盡相同。按照??顚S玫脑瓌t,只有納稅才能享受社會保障利益,因而多數國家在行政管理條件可行的情況下,把自營者也包括在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范圍之內,如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納稅人范圍的擴大,有利于社會的安定和發展。雇主與雇員納稅人的確定一般以境內就業為準,凡在征稅國境內就業的雇主和雇員必須承擔納稅義務,不論其國籍和居住地何在。本國居民被本國居民雇主雇傭在外國工作的,有些國家(如美國、巴西)也要求繳納社會保障稅。

在各國的社會保障稅體系中,多數項目由雇主和雇員雙方共同負擔,負擔的比例各國不盡相同。有的國家是雇主和雇員雙方各負擔一半,如美國的養老金稅(各為6.2%)、健康保險稅(各為1.45%),德國的養老金稅(各為9.75%)、健康保險稅(各為6.8%)和失業保險稅(各為3.25%)等。有些國家雇主負擔的比例要高于雇員,如俄羅斯的養老金稅(雇主28.0%,雇員1.0%)和加拿大的聯邦失業稅(雇主4.13%,雇員2.9%)等。極少數國家雇主負擔的比例低于雇員,如瑞典的養老金稅(雇主6.4%,雇員6.95%),這主要是由于近年來瑞典政府出于加強福利與成本相聯系的公眾意識的考慮。養老金計劃容易給政府形成較大的政治壓力,因為每個人都想得到養老金,并且越多越好。因此,由雇員負擔大部分的養老金成本有利于抵消這種政治壓力。個別項目完全由雇主負擔,如俄羅斯和瑞典的健康保險稅、美國的失業保險稅等。世界各國的工傷保險稅一般都由雇主負擔,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將福利中的成本分攤到相對的行業和產品中去,同時又對創造更為安全的工作環境起到激勵的作用。雇主所繳稅款可作為費用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全部列支。而雇員和自營人員所繳納的社會保障稅,除意大利、荷蘭、西班牙、瑞土等少數國家允許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進行限額或定率扣除外,一般國家均不允許扣除。

(二)社會保障稅的課稅對象

社會保障稅的課稅對象是雇員的工資、薪金收入額,有時還包括自營人員的經營純收益額。這里的工資和薪金,不僅包括雇主支付的現金,還包括具有工資性質的實物收入和等價物收入,但工薪以外的股息、利息所得、資本利得等通常不計入社會保障稅的稅基之內。各國一般對應稅工薪有最高限額的規定,即不是對納稅人的全年總工薪課稅,而只是對一定限額以下的工薪收入額征稅。最高限額的高低因國而異,一般在各國平均工資水平的1.2到2.7倍之間變動,并隨著各國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而調整。最高限額的設定,體現了社會保障稅繳納與受益之間的相關性,同時也為那些通過私人準備、團體簽約準備或工人自愿行為補充國家的福利計劃留有一定的余地。美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等國采用這種辦法。相反,在俄羅斯的社會保障稅體系中,沒有一個項目規定了最高限額,因而其社會保障稅具有很強的收入再分配特征,這與該國所強調的經濟政策有著密切的關系。有些國家既規定了應稅工薪的最高限額,也規定了應稅工薪的起征點,因而應稅工薪即為起征點與最高限額之間的那部分工薪收入,超過最高限額和起征點以下的工薪收入不課稅,如英國、加拿大、德國等。也有的國家只有起征點的規定,如意大利。這體現了對低收入者的一種照顧。除此之外,社會保障稅一般不設減免額或費用扣除額,不象個人所得稅那樣可以從總所得中扣除為取得收入而發生的費用開支,或者扣除一些個人寬免項目,而是把工資薪金所得直接作為課稅對象。

(三)社會保障稅的適用稅率

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稅的稅率形式有所差別,少數國家實行單一比例稅率,大部分國家按不同的保險項目設置不同的差別稅率。例如瑞典的社會保障稅按不同用途分為7個保險項目,又按工資和薪金額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稅率。在社會保障稅率的形式上,大多數國家采用比例稅率。

各國社會保障稅稅率水平的高低,一般是由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面和受益人收益的多少決定的。一般的情況是,剛開征時,保險的覆蓋面小,保險項目少,稅率一般較低。隨著保險項目的逐步拓寬,稅率隨之相應提高。目前,凡是保險受益多的國家,社會保障稅的稅率都比較高。歐洲福利國家社會保障稅稅率一般都在30%以上。根據各國經驗,社會保障稅稅率的高低應當適度,既要考慮政府社會保障資金的需要,同時也要兼顧人民的承受能力。

五、社會保障稅的征收與管理

(一)社會保障稅的征收機構

社會保障稅的征收機構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由國家的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另一種則是基金管理部門進行征收。

多數國家的社會保障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如加拿大收入部負責征收除魁北克(該省養老金稅由魁北克收入部征收)外所有省份的社會保障稅;美國所有的聯邦社會保障稅均由國內收入局征收;瑞典的稅務機關(包括中央級的稅收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障稅的征收。將稅款征收集中于一個機構減輕了雇主的負擔,避免了一些重復性的工作,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

有些國家的社會保障稅則由基金的管理部門負責收繳,如德國和俄羅斯。德國征收社會保障稅的部門是大病基金,這主要是歷史原因形成的。由于社會勞工事物部、財政部以及醫療、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體系之間存在著密切合作關系和共享的數據庫,德國很少發生社會保障稅的偷漏稅問題。雇主及雇傭合同必須在有關政府部門登記以便允許其證實每人總收入及社會保障稅的減免。由于所有社會保障稅都由為在職人員提供醫療保險的組織征收,這使得雇員獲取社會保障的資格同繳納社會保障稅緊密相連,更進一步促進了所有雇主遵守稅款繳納的有關規定。在德國,如果雇主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障稅,其雇員將會失去社會保障的資格。對雇員來說,偷逃社會保障稅將會得不償失,特別是醫療保險,因為如果雇員繳納了醫療保險費,其撫養人也將無償獲得保險。這一體系的缺點是雇主的納稅成本較高。雇主需要同許多機構接觸,如每月交納所得稅時需同財政部接觸,每月繳納社會保障稅時同各個大病基金接觸,而且每年向大病基金、聯邦就業服務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匯報其雇員數量、雇員收入以及大病基金稅額繳納等情況。俄羅斯3/4的社會基金自己征收社會保障金。這種方法因征收成本較高、征收效率較低而受到批評,因為各基金必須負擔為征收稅金而支付成本,而且還要檢查雇主是否繳納了適當的稅額。由于各基金均獨立征收稅金,因此造成了許多重復性的工作。以養老基金為例,該基金通過一個由約2400個分布于全國各地的辦公機構組成的網絡進行稅款征收。由于企業不配合以及財務上的困難,養老基金很難做到稅款的應收盡收。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目前正在運用一系列手段幫助養老基金改進其征收策略,其中包括更改養老金的內部運作方法和程序以及個人帳戶的引入。

究竟由何種機構征收社會保障稅具有更大的優越性,要根據一個國家的實際情況。當一個國家稅務當局的征收行為是有效的并且是高效時,由稅務機關集中征收社會保障稅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和雇主的納稅負擔,并且可能促進稅款的順利征收。相反,當稅務當局的作用較弱時,由社會保障機構負責稅款的征收可能優于稅務當局,因為雇主和員工們可能更愿意將稅款交納給社會保障機構而不是當作一般稅款繳納給稅務局,特別是當他們的健康保障和養老金直接與繳款息息相關時。

(二)社會保障稅的納稅期限

幾乎所有國家的社會保障稅都實行由雇主源泉扣繳的課征辦法。具體地說,雇員應繳納的稅款,由雇主在支付工資、薪金時代扣,最后連同雇主所應繳納的稅款一起申報納稅。無須雇員填具納稅申報表,方法極為簡便。至于自營人員的應納稅款,則必須由其自行填報,一般是同個人所得稅一起繳納的。

多數國家按月征收社會保障稅。如瑞典規定雇主應按月為其全體雇員向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障稅,稅款應在次月的10日內繳清;德國規定所有雇主和自由職業者都要在每月15日之前把上一月的社會保障稅存入有關帳戶;俄羅斯的雇主按規定應按月向社會基金繳納社會保障稅。

有些國家社會保障稅的納稅期限視企業規模而定。比如,美國要求雇主將社會保障稅定期直接匯往國內收入局,匯款的周期隨企業的規模而不同。大型企業每5—7天匯款一次,小企、比每三個月匯款一次。與美國相類似,加拿大規定代扣代繳總額不超過15000加元的雇主按月申報,總額為15000到50000加元間的,每半個月申報一次,更多的為每周一次。

各國一般對自營者的納稅期限另有規定。如美國規定自營者在繳納所得稅的同時繳納社會保障稅,每三個月預繳一次,每年年底申報所得稅時進行匯算清繳。加拿大要求自營者按季繳納社會保障稅稅款。

(三)社會保障稅的資金管理

經過多年的實踐,各國都形成了核定雇主繳納社會保障稅準確性與誠實度的機制。在一些國家中,這種機制是通過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的配合來實現的。比如美國,雇主每3個月向國內收入局提供一份報告,列明已上繳的稅款總額及其在社會保障稅和個人所得稅間的分配狀況。每年,雇主還向養老保險機構提供一份報告,列出其雇員的人數、收入以及從每個人的收入中代扣代繳的稅款。養老保險機構將這些報告和季度納稅申報表作以比較,以核定每份報告的準確性。與美國相類似,德國的雇主每年要向長期醫療基金、養老金機構和聯邦就業服務局匯報雇員收入及年度社會保障稅繳納的數額。各基金管理部門會將從大病基金獲取的稅金的數量與雇主的報告進行對比,以核定雇主納稅的確切性。在其他國家中,這種機制是單純通過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來實現的。比如,瑞典的稅務機關有權對任何納稅人的帳目進行審計;在俄羅斯,雇主必須提交報告說明雇員工資以及每季度向各基金管理部門支付的稅款。每個雇主向銀行支付的款項均被記錄在基金管理部門的電腦系統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通過比較銀行款項與雇主提交的社會保障稅清單上的數字來核定雇主是否繳納了正確的稅額。

所有國家都依靠征收機構的內部審計和國家審計來保證稅法的正確執行,并使社會保障稅稅款不被挪做他用。例如,加拿大收入署將納稅申報表所反映的年度養老金和失業金與按月申報的實際額對帳,對兩帳不符的雇主進行審計;加拿大收入部準備加拿大公共帳戶的帳務報表以及所有政府部門的帳務報表,說明收入與支出,并接受總長的審計。審計總長起草“加拿大公共帳戶”,該帳戶內容包括政府的財務報表,表達審計總長對報表的意見和看法。德國的大病基金、養老基金、長期醫療基金和聯邦就業服務機構都擁有內部審計權,而該國的聯邦社會勞工事務部連同審計總署對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和各項基金實行審計監督。美國財政部每天公布其中央銀行主要帳戶的現金流入和流出量。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機構的保險統計和管理人員會監控這些報告以確保社會保障稅的收入得到適當的運用。政府帳戶的現金流動情況每年有政府聘請的獨立審計師或財政部的總檢查員審計。這些審計在美國會計綜合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該辦公室將其監督結果匯報給國會。

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機構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通過各自國家的政府資金管理系統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財務管理,另一類是社會保障機構擁有自己的資金管理系統。前者的典型國家是美國,該國征收的社會保障稅收入先存放于全國各地商業銀行的聯邦財政部門的帳戶中,然后轉入中央銀行中財政部的主要經常帳戶中。所有的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和投資活動均由財政部長統一控制和管理。采用這類方式的國家還有加拿大和瑞典等。后者的典型代表是德國,該國的各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所收取的稅金以及需要支付的福利費。采用這種方式的國家還有俄羅斯等。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各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機構與其社會保障稅的征收部門是對應的。由稅務當局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國家,其社會保障稅的資金管理部門往往是該國的政府資金管理系統,如美國、瑞典和加拿大;由社會保障機構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國家,其社會保障稅的資金管理部門通常是該國的社會保障機構的資金管理系統,如德國和俄羅斯。這主要取決于各國社會保障機構的地位與作用。

各國一般都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留存部分用于投資,以使這部分社會保障稅保值增值。比如,美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留存部分可以用于國債投資,投資活動由財政部運作并由不同的社會保障機構監督。加拿大和瑞典指定一個獨立的委員會來管理這些積累下來的稅款提留。委員會可以投資私營企業的證券,但這種運作由國家政府監督。所有收入在轉入社會保障委員會帳戶之前必須經由國家政府帳戶轉出。

六、社會保障稅國際比較對我國的借鑒

(一)我國社會保障稅在社會保障支出中應占的地位

筆者認為,我國應采取主要依靠社會保障稅取得社會保障資金的模式。一方面,鑒于當前企業和個人的負擔能力,征收上來的社會保障稅無法完全滿足社會保障支出的需要。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資料,目前僅全國540萬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的缺口就達50億兀以上,全國養老保險基金今年的收支缺口也將在100億元以上(經濟日報,2001年7月5日)。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社會保障費改稅后,收入不會大幅度地增加,這就必然要求用一般稅收等其他方面的資金予以彌補。另一方面,社會保障稅又必須占社會保障基金中的絕大部分。因為公眾有這樣的心理傾向:享受的福利多多益善,交納的稅費則越少越好。九十年代后西方各國普遍出現社會保障基金入不敷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社會保障稅費的繳納與收益脫節,責任與權利相分離。如果以一般稅收作為社會保障基金的主體,就會破壞個人所繳納的稅費與其享受到的福利之間的對應關系,從而使我國政府面臨更大的壓力。

除用一般稅收彌補社會保障收支缺口外,還可將一部分國有資產拍賣收入轉化為社會保障收入。2001年6月國務院的《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國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這主要是由于過去我國長期實行低工資政策,社會保障費用沒有包含在工資之內,國家予以預先扣除,直接變成了新固定資產投資和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因此對過去為國家創造了巨額財富的下崗人員,國家理應將一部分國有資產的拍賣收入劃歸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下崗職工理應獲取的社會保障待遇的一種補償。

(二)我國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

由于我國農村人口眾多,城鄉差別較大,加之戶籍管理嚴格,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的社會保障稅應以采用混合型社會保障稅模式為宜。即對于城鎮勞動者,根據不同保險項目支出的需要,按承保項目分項設置社會保障稅,分別確定一定的比率從工資或薪金中提取。根據實際情況,本著循序漸進、逐步發展的原則,現階段我國的社會保障稅應設置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四個項目,等到經濟水平進一步發展后,再逐步增設其他項目。在目前欠繳社會保障費的企業比率較高的情況下,這種征收與承保項目建立起一一對應的關系,??顚S茫颠€性非常明顯的社會保障稅設置方式有利于減小征收阻力,使社會保障稅應收盡收。此外,采用這種模式的社會保障稅設置方式還可以根據不同項目支出數額的變化調整稅率,以滿足社會保障支出的需要。對于占總人口比重較大、收入較難核實的農民采用按各地區收入不同而略有差異的定額稅率征收,可以相應降低征管成本。將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稅,一方面有利于整個社會的穩定,防止我國城鄉差距的進一步拉大,另一方面,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業已取得很大進展,截至1999年底,農村社會保障網絡已達19096個(中國統計年鑒2000),這也為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我國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

1、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

納稅人包括企業、機構、城鎮勞動者個人和農民個人。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四個項目的納稅人分別如下: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納稅人包括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成員和個體勞動者。世界各國的工傷保險稅一般都由雇主負擔,對不同行業規定不同的稅率,從而達到福利中的成本分攤到相對的行業和產品中去,以及激勵雇主創造更為安全的工作環境的目的。相應地,我國工傷保險的納稅人包括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2、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稅基

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稅基是工資總額。具體分為單位納稅稅基、個人納稅稅基。單位納稅稅基為全部職工應稅工資之和;個人納稅稅基為月實際工資額。為避免產生稅收爭議,月實際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計算。對收入較難核實的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個人采用定額稅率,根據月平均收入水平和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

參照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稅的做法,對個人工資收入超過平均工資一定限度的部分,免于征稅。目前我國應稅工資的最高限額可以規定為平均工資的3倍。

3、我國社會保障稅的適用稅率

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稅的稅率大多按不同的保險項目設置不同的差別稅率。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稅率不宜過高。這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的考慮:首先,中國的企業近年來正處于產品結構調整時期,市場需求特征發生了變化,消費選擇性加強。很多企業對此很不適應,經濟績效下降,特別是國有企業,仍有不少處于虧損狀態,過高的社會保障繳款只能加重企業的負擔。其次,中國的高層次消費正在擴展,住房、養老、教育等將轉化為商品,這會促使中國居民調整支出結構。因此,如果讓工薪階層承擔較高的社會保障繳款,勢必約束整體消費進步和市場化改革。再次,中國有近13億人口,勞動力接近7億,如此龐大的勞動大軍,迫使中國只能走高就業低工資的道路,因而也就只能以較低的稅率征收社會保障稅。

據有關人士測算:在養老保險采用部分積累制的條件下,如果替代率從目前的80%下降為58%,養老保險稅率應為15%,企業負擔10%,個人負擔5%。在現收現付條件下,失業保障稅率可定為3%,企業負擔2%,個人負擔1%。醫療保障稅率可定為7%,企業負擔5%,個人負擔2%。工傷保險2%,完全由企業負擔。這樣,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障稅總和為20%,個人負擔總數為7%。筆者認為,這一負擔率是合理的。

對于收入較難核實的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個人,可以參照美國的做法采用定額稅率。資料顯示,1999年我國除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外,其他單位職工的工資總額為9829元(中國統計年鑒,2000),比照這一數額,個體勞動者的月收入可視為819元,按照上述比例,則個體勞動者每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定額稅率為:養老保險稅122.45元,失業保險稅24.57元,醫療保險57.33元,工傷保險16.38元。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00年的資料,1999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收人為2210.3元,由此可以計算出農民應繳納的社會保障稅為396.781(即2210。3X”%)元/年。

在此基礎上,個人可拿出一部分收入投向個人養老帳戶,從而使高收入者自己提高替代率。

(四)我國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

職工應負擔的稅款。由所在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進行源泉扣繳,最后連同單位所應負擔的稅款一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個人的應納稅款,須自行申報,同個人所得稅一并繳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列入企業財務費用.可進成本;行政事業單位需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列入當年經費預算,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可以從個人所得額中扣除,免交個人所得稅。

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由稅務機關負責稅款征收,將有利于降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利用現有稅務部門的組織機構、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進行征管,充分利用稅務部門在征管經驗、人員素質、機構系統方面的優勢,可以大大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效率。

在納稅期限上,我國可采用按月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做法,這樣做既符合明確原則,也便于征收管理。同時,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要求企業、單位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報告,列明其上繳的社會保障稅稅款;此外,企業、單位每年還應向社會保障機構提供一份報告,上面列明其職工的人數、收入以及從每個人收入中代扣代繳的稅款。社會保障機構將這些報表作以比較,以核定其準確性。這樣做可以將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和支分為兩個獨立的系統,便于加強資金運用中的管理,減少濫用和挪用的現象,有利于將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活動比較全面地納入規范的預算管理。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機構應為財政部。社會保障基金的留存部分可用于國債投資,以使這部分社會保障稅保值增值。

七、結論

財政部部長項懷誠日前表示,在適時開拓社會保障新的籌資渠道方面,國家將在強化社會保障費征繳的基礎上,研究開征社會保障稅,并采取多種措施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包括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合理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以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這表明社會保障稅的開征是我國社會保障籌資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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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先天不足,除殘疾人、婦女、老年人權益等方面頒布了相應的法律以外,社會保障的主要領域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至今沒有法律。因此,社會保險立法勢在必行。完善的社會保障立法,是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基礎,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經辦機構、監管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權限劃分的依據,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監管的前提條件。

社會保障稅的實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應建立社會保障法與社會保障稅法。關于社會保障稅的優惠政策問題,如稅收減免、稅收抵扣等制度必須規范化,做到全國基本統一,以利于勞動力要素的流動。對于少數民族邊遠地區,可以用專門條例做出特別規定。社會保障稅的立法中還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稅收管理體制問題。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短時間內社會保障不能達到全國統籌水平。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標是努力達到省級統籌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會保障稅只能作為地方稅種,待時機成熟后,由中央與地方共享,根據地區間差異確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調節地區間的不平衡。

二、加強征收管理,以滿足社會保障財源需要

可以預測,社會保障稅稅基為所得額,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問題。此外,工資制度的不規范,也加大了社會保障稅征管的難度。要解決以上問題,首先必須深化工資制度的改革。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同時對國家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作相應調整,原因是這部分人員原工資沒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對企業類工資不必調整,因為20世紀80年代初期,企業的保障已全部由職工自己負擔;由于目前社會中的分配差別主要體現在發放給職工的各種補貼上,宜將已固定化的補貼加入工資的基數,作為征收的稅基,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其次,應實現工資性收入的貨幣化,建立實名制的個人工資性收入銀行賬戶,用人單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以利于稅務部門的稽核。

三、完善預算制度,優化支出管理

社會保障稅的開支,應當與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社會保障稅收入是一種基金性收入,與一般預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和專門的用途,其收支應自成體系,單獨管理。我國可以在目前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基礎上,增加一項社會保障預算,將社會保障的收支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這樣有利于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運用,置于國家法律的制約和監督之下,更好地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會保障預算的內部,不同稅目的收入也必須專門用于相應的支付項目。

在我國目前情況下,社會保障稅的稅率不可能很高,這就限制了社會保障預算的資金來源數額。而社會保障支出又有較強的剛性,其中養老金支出規模和水平會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齡化的加速而不斷增長;醫療保險支出會隨著醫療服務和藥品中高技術含量的增大而提高;失業保險支出則會隨著經濟增長速度的周期變化而有起伏。因此,當社會保障稅收不抵支時,一般預算收入應給予必要的支持,財政部門在編制預算時也應留有一定空間,以發揮財政對經濟的

“內在穩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權明晰、責任明確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增強監督力度

第一,各級政府內部建立協作分工的行政管理體系。涉及社會保障管理的部門有: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財稅部門、金融部門。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制定政策,稅務機關征收,財政監督,銀行發放。

第二,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間的事權。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則、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問題。對困難地區的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據地方政府財政經濟狀況,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幫助。地方政府承擔籌資征管、支付標準制定、社會化發放等社會保障事權,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額籌措資金。

第三,建立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法律監督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實施全面的監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鸬陌踩行н\行。行政監督包括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審計監督。財政監督即通過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投資管理、預算審核等手段,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中的有關行為進行經常性審核和檢查。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稅務監督主要通過稅法的執行和日收管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收支情況及納稅情況實施監督。審計監督是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制度,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及結果進行定期審核。以上幾個方面的監督應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監督體系。社會監督是指由社會中介機構,對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年度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確保報告所提供的財務信息質量,并向社會公布。

五、盤活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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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障稅;籌資模式;費改稅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二)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

社會保障基金收繳辦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嚴格有效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有力的硬性約束,對于未能按照規定上繳的企業或者個人缺乏法律懲治措施,這導致了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進一步增大。此外以“費”的形式征繳資金不像以“稅”的形式那樣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僅限于城鎮、工礦區的企事業單位,即使在這些已參保的企業中,實際繳費人數與應繳費人數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基金才剛剛展開,農民還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加上農民負擔過重,造成城鄉差距的進一步加大,這嚴重阻礙了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改變勢在必行。

(四)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

我國目前參與到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部門眾多,這些部門囊括了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它們都在經辦和社會保障基金。然而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明確的分工,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惡劣狀況,嚴重阻礙了社?;鸬恼骼U和統籌。

二、各國社?;鸹I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個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即政府通過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并通過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進行管理。第二,征繳社會保險費,即通過雇主和雇員繳費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不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政府專門部門進行管理和運營。第三,強制儲蓄制,即將雇主為雇員繳納的保障基金及雇員按規定繳納的保障基金,都統一存入個人專門的社會保障賬戶,其本金及相應利息收入均歸個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門的稅收調節權。

(二)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

三種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會保障稅的實施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嚴密的法律依據,并且,“以納稅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無疑更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力度和統籌層級,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睂τ谏鐣U辖y籌繳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據的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缺乏約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儲蓄制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但是這種社?;鸹I資模式對于賬戶管理要求較高,只適用于人口少,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鸬幕I措時期。

通過以上三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結合我國目前社?;鸹I資模式的現狀,建議我國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充分利用稅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利用人們不斷增強的納稅意識,提高我國社?;鹫骼U的到位率。

三、我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

(一)社保費改稅的優越性

1. 廣開稅源,保障基金充沛。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廣開稅源,徹底改變現存由于自愿參?;蛘邉訂T參保帶來的導致社?;鹫魇詹蛔愕谋锥?。依據稅法強制全部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個人等依法上繳社保稅,保證社?;鸹I集渠道的暢通,保障社?;鸬某渥懵?、到位率,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2. 加強社?;鹫魇展芾恚U匣鸢踩?。社保稅的實施,顯示了稅收的“剛性”原則,能夠減少征管過程中的不繳、少繳、欠繳現象的發生,充分實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社會保險費改稅后,形成了“稅務機關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發放,審計部門監督”的管理新模式。將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發放分別由相應部門負責,協調了部門的職能分工,社保基金實現“收支兩條線”的運作,有效遏制了現存社?;鸹I資和發放過程中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了社?;鸬陌踩?。

3. 利于社會統籌安排與調度。社會保障稅是國家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工資薪金所得作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特定的稅目,其既有一般稅收的強制性,但又缺乏稅收的無償性。在全社會范圍為以“稅”的形式征收社?;?,克服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間不公平現象的發生,避免因繳費率不同造成的企業負擔不均,有利于社?;鹪谡麄€社會范圍為統籌安排。社保稅的開展在宏觀和微觀上保證了基金的征繳,推進了社會的公平進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解決了原來勞動力因流動造成社?;鸩荒苓M行相應轉移的問題,社保基金不會因為人員工作地變更而中斷。

(二) 社保費改稅的可行性

我國目前基本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基本條件,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切實可行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當前對于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征收模式已基本達成了社會共識,近些年社會各界對于要求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呼聲不斷高漲,學術界對于開征社會保障稅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體方案,這些研究和探索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理論基礎。

2. 從國際比較結果看,繳稅制理應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首要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選擇,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最佳選擇。

3. 我國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組織基礎與經濟基礎。從組織基礎看:稅務機關經過多年的稅收征管實踐,擁有一只強大且素質較高的征收隊伍、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作風過硬、業務精熟;具備功能齊全的征收設施和健全的報稅網絡,可以為繳費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有較嚴密的稅源監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工資水平、人員變化、財務收支等情況。從經濟基礎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力以及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國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經濟基礎,我國的企業單位與職工個人也具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三)實施社會保障稅的政策建議

1. 加快《社會保障稅》立法進程。原有的社會保障費主要是以行政政策為主要管理手段,給社?;鸬幕I集帶來了大量問題,隨著社保費改稅的實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為社會保障稅提供法律上的依據。依據法律條款明確社會保障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社會保障體系合法、有序運行。

2. 加強農村社?;I集渠道建設。目前我國社?;鸹I集中面臨較為嚴重的問題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蓋面窄,特別是廣大農民還主要依靠自我保障,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農村勞動人民的安居樂業,必須借助于社會保障稅的特性,開拓農村社保基金的籌資渠道,擴大農村參保面。

3. 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表明,社會保障范圍與程度是與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及具體國情密切相關的??偟膩碚f,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范圍是逐步擴大的,層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4. 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會保障一直強調社會公平的原則,一百余年來,稅和稅收規則作為福利國家的工具,被大多數福利國家用來影響收入分配,試圖通過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調節市場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懸殊,但實際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政策評價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國家也不例外。對于中國而言,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強調并明確社會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個真正需要引起我們普遍關注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5. 實現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統籌調劑。由于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障收入能力和社會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時間段進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個在全社會范圍內的社保基金余缺統一調劑機制,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協調地區平衡。

6. 新舊籌資模式的銜接與轉換。社保費改稅是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重大變革,因此,以稅務部門為主導的征收管理體系與現行征收辦法存在著諸多矛盾,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實行必須做好兩種新舊籌資模式的平穩過渡。這可以通過部門間職能的再分工來實現,對于原有社會統籌基金的處理,在社會保障稅開征后要逐步由原來勞動部門統籌與管理的社保基金交由財政部門管理,列入國家預算,由現社會機構代為保管,按照國家財政保障預算項目規定予以使用,審計部門監督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發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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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治芬.“2+3模式”——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J].中國行政管理,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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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二)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

社會保障基金收繳辦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嚴格有效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有力的硬性約束,對于未能按照規定上繳的企業或者個人缺乏法律懲治措施,這導致了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進一步增大。此外以“費”的形式征繳資金不像以“稅”的形式那樣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僅限于城鎮、工礦區的企事業單位,即使在這些已參保的企業中,實際繳費人數與應繳費人數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基金才剛剛展開,農民還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加上農民負擔過重,造成城鄉差距的進一步加大,這嚴重阻礙了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改變勢在必行。

(四)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

我國目前參與到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部門眾多,這些部門囊括了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它們都在經辦和社會保障基金。然而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明確的分工,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惡劣狀況,嚴重阻礙了社?;鸬恼骼U和統籌。

二、各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個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即政府通過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并通過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進行管理。第二,征繳社會保險費,即通過雇主和雇員繳費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不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政府專門部門進行管理和運營。第三,強制儲蓄制,即將雇主為雇員繳納的保障基金及雇員按規定繳納的保障基金,都統一存入個人專門的社會保障賬戶,其本金及相應利息收入均歸個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門的稅收調節權。

(二)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

三種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會保障稅的實施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嚴密的法律依據,并且,“以納稅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無疑更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力度和統籌層級,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睂τ谏鐣U辖y籌繳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據的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缺乏約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儲蓄制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但是這種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對于賬戶管理要求較高,只適用于人口少,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鸬幕I措時期。

通過以上三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結合我國目前社保基金籌資模式的現狀,建議我國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充分利用稅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利用人們不斷增強的納稅意識,提高我國社?;鹫骼U的到位率。

三、我國社?;鸹I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

(一)社保費改稅的優越性

1.廣開稅源,保障基金充沛。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廣開稅源,徹底改變現存由于自愿參保或者動員參保帶來的導致社?;鹫魇詹蛔愕谋锥恕R罁惙◤娭迫科笫聵I單位及有關團體、個人等依法上繳社保稅,保證社?;鸹I集渠道的暢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2.加強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稅的實施,顯示了稅收的“剛性”原則,能夠減少征管過程中的不繳、少繳、欠繳現象的發生,充分實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社會保險費改稅后,形成了“稅務機關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發放,審計部門監督”的管理新模式。將社?;鸬恼魇?、管理、發放分別由相應部門負責,協調了部門的職能分工,社?;饘崿F“收支兩條線”的運作,有效遏制了現存社?;鸹I資和發放過程中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了社?;鸬陌踩?/p>

3.利于社會統籌安排與調度。社會保障稅是國家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工資薪金所得作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特定的稅目,其既有一般稅收的強制性,但又缺乏稅收的無償性。在全社會范圍為以“稅”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間不公平現象的發生,避免因繳費率不同造成的企業負擔不均,有利于社?;鹪谡麄€社會范圍為統籌安排。社保稅的開展在宏觀和微觀上保證了基金的征繳,推進了社會的公平進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解決了原來勞動力因流動造成社?;鸩荒苓M行相應轉移的問題,社保基金不會因為人員工作地變更而中斷。

(二)社保費改稅的可行性

我國目前基本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基本條件,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切實可行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當前對于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征收模式已基本達成了社會共識,近些年社會各界對于要求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呼聲不斷高漲,學術界對于開征社會保障稅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體方案,這些研究和探索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理論基礎。

2.從國際比較結果看,繳稅制理應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首要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選擇,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最佳選擇。

3.我國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組織基礎與經濟基礎。從組織基礎看:稅務機關經過多年的稅收征管實踐,擁有一只強大且素質較高的征收隊伍、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作風過硬、業務精熟;具備功能齊全的征收設施和健全的報稅網絡,可以為繳費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有較嚴密的稅源監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工資水平、人員變化、財務收支等情況。從經濟基礎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力以及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國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經濟基礎,我國的企業單位與職工個人也具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三)實施社會保障稅的政策建議

1.加快《社會保障稅》立法進程。原有的社會保障費主要是以行政政策為主要管理手段,給社?;鸬幕I集帶來了大量問題,隨著社保費改稅的實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為社會保障稅提供法律上的依據。依據法律條款明確社會保障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社會保障體系合法、有序運行。

2.加強農村社?;I集渠道建設。目前我國社?;鸹I集中面臨較為嚴重的問題之一便是社?;鸶采w面窄,特別是廣大農民還主要依靠自我保障,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農村勞動人民的安居樂業,必須借助于社會保障稅的特性,開拓農村社?;鸬幕I資渠道,擴大農村參保面。

3.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表明,社會保障范圍與程度是與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及具體國情密切相關的??偟膩碚f,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范圍是逐步擴大的,層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4.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會保障一直強調社會公平的原則,一百余年來,稅和稅收規則作為福利國家的工具,被大多數福利國家用來影響收入分配,試圖通過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調節市場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懸殊,但實際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政策評價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國家也不例外。對于中國而言,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強調并明確社會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個真正需要引起我們普遍關注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5.實現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統籌調劑。由于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障收入能力和社會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時間段進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個在全社會范圍內的社?;鹩嗳苯y一調劑機制,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協調地區平衡。

6.新舊籌資模式的銜接與轉換。社保費改稅是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重大變革,因此,以稅務部門為主導的征收管理體系與現行征收辦法存在著諸多矛盾,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實行必須做好兩種新舊籌資模式的平穩過渡。這可以通過部門間職能的再分工來實現,對于原有社會統籌基金的處理,在社會保障稅開征后要逐步由原來勞動部門統籌與管理的社保基金交由財政部門管理,列入國家預算,由現社會機構代為保管,按照國家財政保障預算項目規定予以使用,審計部門監督社?;鸬氖褂煤桶l放。

【參考文獻】

篇10

關鍵詞:社會保障稅;籌資模式;費改稅

Abstract:ThecurrentSocialSecurityfinancingchannelsforfund-raisingmodethereisasingle,rigid,lackoflegislativeprotection,lowdegreeofsocialproblems,inordertofundamentallysolvetheaboveproblem,wemustvigorouslypromotesocialinsurancebechangedtotheprocessofsocialsecuritytax.Forthisreason,acomprehensiveanalysisofthearticlesofChina''''ssocialsecurityfund-raisingmodelofthesocialsecurityreform,taxreformandtheneedandfeasibilityoftheintroductionofChina''''ssocialsecuritytaxpolicyrecommendations.

Keywords:SocialSecuritytaxes;patternoffinancing;taxreform

前言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二)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

社會保障基金收繳辦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嚴格有效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有力的硬性約束,對于未能按照規定上繳的企業或者個人缺乏法律懲治措施,這導致了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進一步增大。此外以“費”的形式征繳資金不像以“稅”的形式那樣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僅限于城鎮、工礦區的企事業單位,即使在這些已參保的企業中,實際繳費人數與應繳費人數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基金才剛剛展開,農民還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加上農民負擔過重,造成城鄉差距的進一步加大,這嚴重阻礙了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改變勢在必行。

(四)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

我國目前參與到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部門眾多,這些部門囊括了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它們都在經辦和社會保障基金。然而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明確的分工,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惡劣狀況,嚴重阻礙了社?;鸬恼骼U和統籌。

二、各國社?;鸹I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個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即政府通過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并通過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進行管理。第二,征繳社會保險費,即通過雇主和雇員繳費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不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政府專門部門進行管理和運營。第三,強制儲蓄制,即將雇主為雇員繳納的保障基金及雇員按規定繳納的保障基金,都統一存入個人專門的社會保障賬戶,其本金及相應利息收入均歸個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門的稅收調節權。

(二)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

三種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會保障稅的實施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嚴密的法律依據,并且,“以納稅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無疑更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力度和統籌層級,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睂τ谏鐣U辖y籌繳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據的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缺乏約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儲蓄制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但是這種社?;鸹I資模式對于賬戶管理要求較高,只適用于人口少,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保基金的籌措時期。

通過以上三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結合我國目前社?;鸹I資模式的現狀,建議我國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充分利用稅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利用人們不斷增強的納稅意識,提高我國社?;鹫骼U的到位率。

三、我國社?;鸹I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

(一)社保費改稅的優越性

1.廣開稅源,保障基金充沛。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廣開稅源,徹底改變現存由于自愿參保或者動員參保帶來的導致社?;鹫魇詹蛔愕谋锥?。依據稅法強制全部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個人等依法上繳社保稅,保證社?;鸹I集渠道的暢通,保障社?;鸬某渥懵省⒌轿宦?,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2.加強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稅的實施,顯示了稅收的“剛性”原則,能夠減少征管過程中的不繳、少繳、欠繳現象的發生,充分實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社會保險費改稅后,形成了“稅務機關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發放,審計部門監督”的管理新模式。將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發放分別由相應部門負責,協調了部門的職能分工,社?;饘崿F“收支兩條線”的運作,有效遏制了現存社?;鸹I資和發放過程中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了社?;鸬陌踩?。

3.利于社會統籌安排與調度。社會保障稅是國家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工資薪金所得作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特定的稅目,其既有一般稅收的強制性,但又缺乏稅收的無償性。在全社會范圍為以“稅”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間不公平現象的發生,避免因繳費率不同造成的企業負擔不均,有利于社保基金在整個社會范圍為統籌安排。社保稅的開展在宏觀和微觀上保證了基金的征繳,推進了社會的公平進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解決了原來勞動力因流動造成社?;鸩荒苓M行相應轉移的問題,社?;鸩粫驗槿藛T工作地變更而中斷。

(二)社保費改稅的可行性

我國目前基本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基本條件,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切實可行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當前對于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征收模式已基本達成了社會共識,近些年社會各界對于要求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呼聲不斷高漲,學術界對于開征社會保障稅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體方案,這些研究和探索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理論基礎。

2.從國際比較結果看,繳稅制理應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首要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選擇,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最佳選擇。

3.我國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組織基礎與經濟基礎。從組織基礎看:稅務機關經過多年的稅收征管實踐,擁有一只強大且素質較高的征收隊伍、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作風過硬、業務精熟;具備功能齊全的征收設施和健全的報稅網絡,可以為繳費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有較嚴密的稅源監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工資水平、人員變化、財務收支等情況。從經濟基礎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力以及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國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經濟基礎,我國的企業單位與職工個人也具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三)實施社會保障稅的政策建議

1.加快《社會保障稅》立法進程。原有的社會保障費主要是以行政政策為主要管理手段,給社保基金的籌集帶來了大量問題,隨著社保費改稅的實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為社會保障稅提供法律上的依據。依據法律條款明確社會保障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社會保障體系合法、有序運行。

2.加強農村社?;I集渠道建設。目前我國社?;鸹I集中面臨較為嚴重的問題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蓋面窄,特別是廣大農民還主要依靠自我保障,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農村勞動人民的安居樂業,必須借助于社會保障稅的特性,開拓農村社?;鸬幕I資渠道,擴大農村參保面。

3.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表明,社會保障范圍與程度是與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及具體國情密切相關的。總的來說,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范圍是逐步擴大的,層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4.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會保障一直強調社會公平的原則,一百余年來,稅和稅收規則作為福利國家的工具,被大多數福利國家用來影響收入分配,試圖通過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調節市場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懸殊,但實際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政策評價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國家也不例外。對于中國而言,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強調并明確社會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個真正需要引起我們普遍關注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5.實現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統籌調劑。由于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障收入能力和社會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時間段進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個在全社會范圍內的社?;鹩嗳苯y一調劑機制,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協調地區平衡。

6.新舊籌資模式的銜接與轉換。社保費改稅是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重大變革,因此,以稅務部門為主導的征收管理體系與現行征收辦法存在著諸多矛盾,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實行必須做好兩種新舊籌資模式的平穩過渡。這可以通過部門間職能的再分工來實現,對于原有社會統籌基金的處理,在社會保障稅開征后要逐步由原來勞動部門統籌與管理的社?;鸾挥韶斦块T管理,列入國家預算,由現社會機構代為保管,按照國家財政保障預算項目規定予以使用,審計部門監督社?;鸬氖褂煤桶l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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