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工作實踐總結范文

時間:2023-11-29 18: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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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工作實踐總結

篇1

被選聘為大學生村官到Xx村委會工作已經有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對于村委會的工作,雖然不能說全部都了解,但通過工作實踐,已經逐漸熟悉村委會的工作環境跟工作內容,現對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作一個簡單的匯報。

Xx村位于Xx鎮中部,人口約千八,是一個主要依靠廠房物業出租的租金為主要經濟收入的村,年收入約550萬。村兩委班子成員相對來說也比較年輕化,有八成的同事會用電腦辦公。

一、主要工作

工作以來,對村委會的工作在村委會同事的指導和自己的實踐中逐漸熟悉,我在村委會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村委會的文書工作。在我任職后,村里文書一職的主要工作交由我負責,這主要包括戶籍管理工作、會議的記錄、合同的管理、各種證明材料的撰寫、檔案資料的整理并管理等。

村委會的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各類文件、用地基建資料、各類合同、會議資料、戶籍資料、各類請示申請報告書等材料,資料繁多且復雜。在對村委會工作熟悉以后,我對檔案室的資料進行了一次整理:按種類進行分柜安放,貼好標簽,并對資料進行編寫目錄,便于查找。對于重要的資料例如合同,進行照相放進電腦存檔,并在電腦編好目錄表,以便能以計算機的“查找”功能快速地找出所需要的資料。

二是協助其它同事開展工作。主要是協助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利用遠程教育組織村民收看各種專題片、做好信息直通車的工作、協助土地、農田、魚塘投包工作的開展、準備我村宅基地投標資料并協助投得者辦理土地證、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等。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我鎮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按照Xx鎮黨委的統一部署和安排,根據學習活動的要求,我積極協助我村黨支部做好這項工作,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主要工作有:1、開展科學發展觀動員大會。2、深入調研。在學習的基礎上,開展Xx村科學發展觀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認真分析Xx村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突出問題,撰寫調研材料。3、深刻剖析原因,落實整改措施。針對查找出來的制約我村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我村黨支部深入分析問題的主客觀原因,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并計劃逐步落實。

二、工作體會

一是工作上要求認真細致。公告、通知等資料是面對全體村民的,在撰寫的時候用字措辭上要做到謹慎,撰寫完畢后要經過反復檢查才能公告或發放落戶。簽訂的合同需要對每一條款進行認真考慮,尤其要仔細校對合同所涉及到的數字。

二是學會分配時間。在村委會工作,通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某段是時間內工作堆積在一起會很忙,而在某段時間工作會比較閑。在工作多的時候我們要學會分清輕重緩急去安排工作,必要時可以請村委會其它的同事協助工作的開展,而在空余的時間里,我們可以自學補充各方面的知識去充實自己,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面對村民要做到耐心。在村委會工作會遇到有的村民對工作不理解的情況,有的情緒會比較激動,我們要做的是耐心對村民進行解析。例如在村委會年尾的分紅工作中,有一些村民對股數和公布的方式表示有疑問,我們都逐一為他們解析股份的計算方法,力求村民理解并消除疑問。

三、工作收獲及不足

篇2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村民自治制度的實行和村民委員會的成立,農村基層社區公共權力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對新型的農村社會秩序和社會治理模式的形成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特別是村民委員會這一新型農村社區組織的出現使得傳統的農村社會組織形式發生巨大的轉變,促使農村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遷,農村社會的這種結構性變遷也正是我國社會轉型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

從問題的角度來研究新制度對于村民自治研究或許更具有現實意義。在當前村民自治制度實行過程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在實際運作中的職能偏離,即其實際行為對于其職能實施本旨的偏離問題。這種偏離有多方面的表現,比如:并非行政機構的村民委員會過多執行行政任務,社區公益職能實施不力;村委會越權代行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村委會及村干部僭越村民會議的決策權,變村民自治為村委會自治或村干部自治;對國家政策法規歪曲執行等。村委會職能實施中的這種偏離不僅對村民自治的制度化發展帶來不良影響,也對農村社會生產和生活造成一定的現實危害,有必要研究這一現象產生的結構性原因,從而通過對這種現象的分析發現村民自治制度實行中的某些結構瓶頸,并基于此探討村民自治的配套制度和其他相關改革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目前,村民自治問題已經引起了包括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經濟學等在內的諸多社會科學研究者的重視,對于村委會運行中出現的問題現有研究主要有兩種思路:“國家與社會”視角和“村干部角色”視角。

“國家與社會”視角的研究僅僅用國家與社會二分的框架來解釋村委會與村黨支部的行為差異或村委會與鄉鎮政府的沖突是不夠的,至少是失之簡單的,忽視了現實中各方之間關系的復雜性,因此不足以解釋村委會行為中存在的問題。比如:村委會的行為并不是完全受到村民控制的,那么它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村民的利益?村委會的職能中并不完全排斥政府的行政任務,那么它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相對于鄉鎮的獨立性?村委會在完成各項組織目標時存在著很大的選擇性,那么它在實踐中的行動依據是什么?在大多數時候和大多數地方村委會與村黨支部并未表現出立場上的對立和利益上的分離,村委會與鄉鎮政府的關系更多地也表現出一種若即若離的態勢而不是截然的分立,那么村委會與二者的關系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其權力合法性來源來解釋?

另一些從微觀角度進行的研究彌補了以上宏觀視角研究的不足,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從村干部或農村社區精英的角色角度做的分析。比如:有人提出“弱監護人”的概念概括市場化改革后的村干部的角色,認為村干部在主觀上也無暇做好村民的監護人,他們的干部身份并未被納入國家行政系統,就其本質而言,和普通農民一樣。這使他們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同樣面臨著出路問題。因此村干部在利用所控制的集體資源時,首先考慮的只能是如何為自己謀求到更多的好處,而非是全體村民的利益[1]。從村干部角色角度進行的研究彌補了國家與社會二分法的不足,用更加具體生動的解釋框架分析了村干部的行為,但是,這些研究忽視了村委會作為一個組織的存在,只關注村干部的行為。村委會作為一個正式組織具有獨立的行動能力和獨立的組織目標、組織原則。為了獲得更加準確的認識,應該關注村委會的集體行動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它的行動原則是什么?村干部的行為是如何影響村委會的行動的?本文正是從回答這些問題入手,將村委會看成一個獨立的行動者來分析村委會的行動邏輯,以期展現出村干部的個人行動與村委會的集體行動之間的關系,從而對村委會的職能偏離現象提出一個探索性的解釋框架。

二村委會職能實施中的偏離

在村委會實際工作中,制度規定的職能并不一定能夠得到貫徹執行。歐博文(O’Brien)在研究村委會組織法時談到了許多中央的政策得不到充分實施的情況,其他一些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也常常被扭曲了或只得到部分的實施[2]。這其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現象是村委會職能實施的偏離,這種偏離并不是對制度規定的公然違抗和反對,而是對其策略性執行。在表面看來,各項職能都得到了實施,但實施的實際效果卻是職能內容未能有效貫徹,職能實施的目標未能實現,并且由此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在制度上,村委會的法律性質為其規定了一組特有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和義務構成了村委會職能的核心。村委會職能實施中的偏離主要是其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權利和義務在履行中的偏離。

2.1村委會的權利偏離

就村委會的權利行使來看,其偏離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權利的缺失,即制度規定的權利在職能實施中被侵犯而得不到行使;二是權利的僭越,即在職能實施中超出制度規定范圍行使權利。以下分別從這兩個方面來看村委會職能實施中權利的偏離。

2.1.1權利的缺失

村委會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是其自治權利受到來自鄉鎮政府的侵犯,使其權利發生缺失。一些鄉鎮政府仍然把村委會當作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仍然習慣于傳統的命令指揮式的管理方式,對村委會工作和村民自治進行行政干預,這特別突出地表現在鄉鎮政府對村委會事務權、財務權、人事權等屬于村委會的自利的非法干預上:

第一,事務權。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鄉鎮政府不尊重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民主決策權利,用行政命令代替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屬于村莊自身的事務,如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村集體經濟收益及使用、分配,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以及宅基地的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本該由村民會議決定,但在不少地方,村提留、鄉統籌都是由鄉鎮政府決定征繳,統一管理和使用的。二是鄉鎮政府干涉農民生產經營自,即以下達生產任務指標、簽訂經濟發展計劃責任書甚或通過行政命令的形式,強制村委會和農民如何生產、生產什么以及達到什么樣的指標要求。例如,時常見諸媒體的“逼農致富”事件就反映出鄉鎮政府干涉村民和村集體的經濟自,在一些地方,甚至因此造成干群嚴重沖突,乃至釀成人員傷亡事件。鄉鎮對村委會的控制在方式上還表現為,鄉鎮黨委(鄉鎮長一般任鄉黨委副書記)通過對村黨支部的有效領導,來間接地“領導”而不僅僅是“指導”村委會。

第二,財務權。鄉鎮政府越權干涉村級財務管理。支配村委會的最好辦法,莫過于控制村級公共財政。目前在許多地方實行的“村財鄉管”或“村帳鄉理”辦法就是頗受爭議的現象。一些地方的鄉鎮政府以清理、整頓村級財務,加強村級財務監督、管理為名,實行“村財鄉管”或“村賬鄉理”干涉乃至控制村級財務管理,最終達到間接支配村委會的目的。從各地的情況來看,鄉鎮經常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對村級財務進行監督和控制:一是鄉鎮對村干部的報酬和獎勵標準提出指導性意見,進行間接監控;二是由鄉鎮統一收取鄉村稅費后,向村干部發放工資或獎金,進行直接監控;三是實行“村財鄉管”制度,對村委會財務收支進行全面監控。

第三,人事權。鄉鎮政府越權干涉村級人事安排。為了達到支配或控制村委會的目的,一些地方鄉鎮政府在村委會候選人的提名、競選和投票的各個選舉環節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操縱村民選舉,想方設法使自己看中的候選人當選。如果還不能達到目的,他們就以各種理由否定村民選舉的結果,甚至取消村民直接選舉,直接指定或委派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其他干部。從筆者實地調研的兩個村的情況來看,在村委會選舉中也都存在著鄉鎮政府的影響和作用。除了影響和控制村委會選舉之外,鄉鎮政府干涉村委會人事權的另一個做法是對于自己不滿意的民選‘村官’直接非法罷免。

2.1.2權利的僭越

村委會權利行使中的偏離還表現為權利的僭越,即村委會在職能實施中超出制度規定范圍行使權利,也就是越權行事,其中主要是僭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權利以及僭越集體經濟組織的權利。

1.村委會僭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并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边@就是說,村民會議是村民實行自治的權利機構,村委會是村民實行自治的執行機構和工作機構。二者的關系首先體現在:一是村委會執行村民會議的決定。重要問題由村民會議決定,而不是由村委會決定。對于涉及全體村民利益的事項,村委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3]。關于需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具體事項,村組法也做了規定。另外,村組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數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選產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代表開會,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庇纱丝梢姡迕翊頃h是特殊情況下村民會議的補充形式,其行使的權利來自村民會議的授權。所以,總地來說,關系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的決策權利在村民會議,至少應該在由村民會議授權的村民代表會議,而不在村民委員會。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村委會時常僭越村民會議的決策權,形成虛置村民會議的局面,

這種現象被一些學者稱為“村委會自治”[4],有的實際上就是少數村干部的自治,其實質是侵犯了村民的自治權利。

2.村委會僭越集體經濟組織的權利

依照制度規定,村委會具有一定的經濟職能,但作為農村社區公共權力執行機構,村委會并不具有直接參與和從事經濟活動的權利,村級組織中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這種權利,而村委會依法應當尊重集體經濟組織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五條對此有明確規定。但在當前的村民自治實踐中,村委會常常僭越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權,直接參與和從事經濟活動。

在農村改革前,既是基層政權組織又是基層經濟組織,成為“政社合一”的組織,而體制下的生產大隊也同時具有政治組織和經濟組織雙重身份,因而是農村經濟活動的直接參與者。與此不同,農村改革后“政社合一”的體制被打破,鄉鎮政府只作為基層政權組織,而村委會也只是農村社區組織,并不具有直接從事經濟活動的資格,農村的基本經濟主體是集體經濟組織、農戶、農民個人以及其他經濟實體。但有一點是村委會與生產大隊的相同之處,即掌握村莊公共資源的控制權。與生產大隊相比,雖然由于農戶自利的增加,村委會所控制的資源范圍有所縮小,但作為農村社區公共權力執行機構,村委會仍然有管理村莊公共資源的合法身份,從而對這些資源享有實際控制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五條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在改革后經濟市場化的背景下,村委會的這種村莊公共資源控制權為其直接參與市場活動提供了便利,而社會主體的逐利化傾向又使得村委會及其干部具有了從事牟利活動的沖動,兩方面情況結合的后果是村委會自覺地作為直接參與者加入到市場活動中。雖然,在基層組織體系中幾乎各村都有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合作社,但人事上幾乎都與村委會和村黨支部高度重合,并沒有引起“利益涉嫌”的擔憂。這種組織結構的后果是實際工作中集體經濟組織被虛置,經濟活動由村兩委越俎代庖。村經濟合作社實際上沒有獨立的機構和活動,需要由經濟合作社從事的活動均由村兩委相關人員直接從事。村委會的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得到上下各方認同的。對于上級而言,只要地方經濟能得到發展,村委會的經濟活動主體資格問題并不重要,實際上像韓村河、華西村、等所謂“超級村莊”那種將村莊社區組織當作經濟組織運做的模式已經被作為先進典型。對于村民而言,只要經濟活動能夠給自己帶來更多的福利,也不會追究村委會的行為是否越權,只有當經營受挫,公共資源縮水,自己利益受損時才會表示不滿。在這種情況下,村委會運用村莊公共資源進行經營的經濟活動是受到鼓勵的。

村委會直接從事經濟活動的行為雖然出于自我生存與發展的沖動,但實際上卻極大地損害了其職能的有效實施。村委會直接從事經濟活動可以說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如同企業家角色一樣,對地方經濟的發展起到推動作用(例如增加工作機會和收入);另一方面,則與其他經濟行動者形成利益競爭乃至沖突關系(例如資源、資金、機會和市場控制權的競爭)”[5]。

第一個方面的后果只有經濟活動不斷成功才會實現,但經濟活動是具有極大風險的,一旦失敗,不但這種經濟上的好處不能實現,還會帶來經濟上和政治上的雙重不利后果,即村莊公共資源受到損失和村委會作為社區公共權威的正當性受到質疑。因為,村委會從事經濟活動時與其他經濟行動者的身份有所不同,村委會作為社區公共權威的代表,可以無償或象征性地有償使用村莊公共資源,比如土地、資金,而這些都不是村委會運用市場信譽和償還能力獲得的,而是憑借其特殊身份獲得的。這種情況下村委會的經濟活動的責任轉嫁給了村民大眾,使得公共資源容易損失,而一旦公共資源受到損失,村委會作為社區公共權威的正當性將受到村民的質疑。第二個方面的后果總是存在的,即使村委會的經營活動很成功,而且越是這樣,這種與其他經濟行動者的沖突越深。這還是因為村委會與一般經濟行動者所不同的身份造成的。由于其公共權威身份使得其可以無償或象征性有償使用公共資源,可以在政策支持、信息獲取、社會關系等方面享有比其他經濟行動者更有利的條件,從而在經濟競爭中造成了不平等的競爭關系。并且,作為公共權威的身份與作為市場競爭者的身份是內在矛盾的,前者的性質是非贏利的,而后者則是最大限度地牟利。基于這樣的原因,村委會直接從事經濟活動將會有損其公共性?,F實中,這種損害的一個重要表現便是村莊公共職位的功利化,這種功利化一方面是村級治理方式的公司化,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的逐利化。村級治理的公司化傾向在經濟發達的村莊表現得由為突出,這時往往村支書或村主任出任村集體最大經濟實體的法人代表,而村莊公共事務也成為了企業內部的行政事務,其管理方式也相應地成為了企業管理的方式。村干部的逐利化主要表現為,干部職位的吸引力不在其升遷機會或地位聲望,而在于利用公共職位獲得經濟利益的便利。很多地方,特別是村集體經濟資源較豐富的村,村干部競選者所看中的正是干部職位可以控制村莊公共資源,從而可以為自己和家人謀取更多的物質利益。

2.2村委會的義務偏離

村委會職能一方面通過其各項權利體現出來,另一方面通過其作為村民公共利益人的義務體現出來。村委會的義務,用徐勇教授的分法大致包括村務和政務兩部分。村務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村莊公共事務;政務是上級政府下派給鄉鎮政府的任務延伸到村一級的事務[6]。從村委會的性質來看,作為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委會的義務應該首先體現自治性,因此其主要義務應該是與村民公共利益緊密相關的村務。這一點已經體現在相關法律規定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委會的主要任務是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等屬于村務范疇的事務,而對于鄉鎮政府的政務,村委會的義務只是協助開展工作。但是,從村民自治實踐情況來看,村委會日常工作任務在很大程度上偏離了其自治性,其作為自治組織所應履行的義務沒有得到有效履行。這種情況表現在相反相承的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村委會過度代行政務,另一個方面是村委會對村務的忽略。

2.2.1村委會過度代行政務

實行村民自治后,在很多地方,鄉鎮政府仍然將村委會當作自己的“腿”,村委會更像是鄉鎮政府的下派機構而不是群眾性自治組織,日常的主要任務成了完成鄉鎮政府下派的政務,用老百姓總結的話來說是“催糧派款,刮宮引產”;相反,本來屬于其主要任務的村務卻被忽略了,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被荒廢了[7]。有的研究者將這種現象總結為村委會的“附屬行政化”[8],正反映了目前很多地方村委會實際工作中過度代行政務的問題。

對于鄉鎮政府下派的任務,村干部也很為難,一方面不能違背上面的意思,另一方面過多的任務也成了村干部的負擔,特別是一些完成起來有困難的任務,而往往越是困難的任務鄉鎮越是需要村級組織的協助,因此對村干部的壓力越大。這種情況下,鄉鎮為了增加對村干部的控制,使他們更加積極地完成鄉鎮下達的任務以及更自覺地按照鄉鎮的意志辦事,鄉鎮政府往往通過控制村委會的財務權并將村干部的報酬與其完成任務情況掛鉤的辦法。由鄉鎮決定發放報酬的數量與結構,鄉鎮的事情就好辦了。當鄉鎮有求于村一級的事情不是很多的時候,鄉鎮的結構報酬制度可以做得平均一些。若鄉鎮有很多事情要求村干部完成且完成一些事情有難度時,鄉鎮便將村干部應得報酬與其完成工作情況掛鉤,有些村干部某項任務完成得不好,就得不到這項工作的結構報酬。村與村之間干部報酬的差距就拉開了[9]。

2.2.2村委會對村務的忽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委會的核心任務應該是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以及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等與本村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事務。但是,村委會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完成鄉鎮下派的各項任務,過度代行政務,其結果便是,在另一個方面,村委會對于本該是其工作重心的村務的忽略甚至是荒廢。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問題:村莊公益事業辦理不力;對村民利益表達缺乏關心。以下分別對這兩個問題加以說明。

1關于村莊公益事業

關于村莊公益事業的問題,目前的研究多是從經濟的視角考慮問題,其基本思路是將村莊公益的困境歸于經濟上的匱乏,從而在這個基礎上認為,只要有了資金充分投入,萬事大吉。但是問題的另一個方面是為什么擁有大量投入的“形象工程”并沒有給村莊帶來公益?為什么(相對于從前)經濟發展了,村民富裕了,而集體的公益事業卻荒廢了?這就及到涉另一個“錢”以外的與錢多錢少同樣重要甚至某些時候更為重要的問題,即村莊公共組織對公益事業的關心程度以及對現有公益資源的動員能力的問題。這顯然已經不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是政治社會問題。從這一視角來看村莊公益事業的問題不難看出這樣兩類現象:一是村干部對于村莊公益事業缺乏應有的關心,二是村委會對于現有的村莊公益資源缺乏足夠的動員能力。這兩個問題實際上是聯系在一起的,并且很多時候是互為因果的。由于村干部對于村莊公益事業缺乏關心,必然導致其在村民中的威信的損失,削弱村民對于村干部和村委會的信任,這又必然會削弱村委會對于村莊資源的動員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村委會缺乏對村莊資源的動員能力,對于村干部而言,公益事業成為一項十分費力的工作,在當前村干部任務繁重(主要是鄉鎮下派的任務)的情況下,這又會降低村干部對于村莊公益事業的熱情。

這種情況下,沒有外來的壓力或幫助,村委會很難自覺地提供公益事業供給,所謂的外來壓力主要是鄉鎮下達的關于公益事業達標的任務,而外來幫助包括政府部門或村莊以外的其他組織提供的資金、技術、規劃、管理等方面的扶持。因此,可以看到的現象是目前很多地方的村莊公益事業是靠外力啟動的,村莊內部的資源動員能力并未得到增強,村干部也并未培養起承擔公益事業組織任務的自覺,而一旦外力撤除,村莊公益事業又將面臨困境。在這種外力啟動的村莊公益事業中,村委會并沒有成功扮演其應有的角色,也沒有通過組織公益事業提高其資源動員能力和組織公益事業的熱情,村民與村干部的信任關系也沒能通過這樣的機會得到增強。很多學者也對這種“輸血式”的村莊公益供給方法和“外援式”發展模式的弊端給予重視[10],并認為這是造成目前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中效果差和形象工程多的重要原因。

2關于村民利益表達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委會有義務調解民間糾紛,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村委會是村民公共利益的代表,村民的利益要求理應通過村委會得到表達和實現,是否為村民利益著想,能否為村民利益說話、出力也是村干部是否得到村民認可的主要標準。然而,在村民自治實踐中,村委會對村民利益缺乏關心的現象仍然很多,被設計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委會并沒有起到維護村民權益的作用,有的時候,它的現實作用甚至與其制度設計構想相反。當然,在本村與其他村發生山嶺、土地所有權以及其他資源利用和分配等方面的摩擦與沖突的時候,村委會一般還是會與村民同心協力地一起維護本村的利益,但一旦國家的利益與村民的利益發生矛盾,如遇到縣、鄉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征地等情況,村委會往往站在國家、政府一邊,反過來壓制村民的不滿,勸說甚或幫助政府強制他們服從,而對于村民的利益訴求村委會并不十分關心。當然,有的時候、有的地方的村委會也會為村民說幾句好話,爭取一點利益,個別村委會甚至會做得更好。

三對村委會職能偏離現象的解釋

3.1村干部的行動與村委會職能的實施

要對村委會職能實施中的偏離現象做出解釋首先有必要考察村委會職能得以實施的基本過程,即村委會作為一個組織的集體行動是如何產生的。應該關注村委會的集體行動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它的行動原則是什么?村干部的行為是如何影響村委會的行動的?

3.1.1村委會“法人行動”的實現

本文解釋村委會的行動的研究策略是將村委會看成一個獨立的行動主體,并通過考察村干部個人行動與村委會集體行動之間的關系找出村委會集體行動的產生機制。對于這樣的研究策略,科爾曼的“法人行動理論”是一個十分合適的理論工具,這一理論正是關于個體行動與由這些個體組成的集體的行動之間關系的理論。法人行動理論認為,法人是通過自然人將其權利轉讓給一個共同的權威機構而形成的,法人行動的目的是為這些自然人獲取共同利益,現代法人行動者具有這樣一些特征:它由職位所組成;它擁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有自己的利益和資源,在法律上,它可以在功能上替代自然人,并對自己的整體行動負法律責任(科爾曼,1999)。根據法人行動理論,一個基本的法人行動系統是由一個委托人和一個人組成的統一的行動單位,其中作為委托人的行動者追求自身利益時有足夠的資源而無適當的能力便要盡力尋找具有相當技術與能力的其他行動者作為人為自己服務并以支付報酬為交換手段。

實行村民自治后的村民委員會正是一個現代法人行動者,村民通過民主選舉將一部分權利轉讓給村委會,村委會的宗旨是為維護和增加全體村民的共同利益。村委會是依法并通過法定程序成立的正式組織,它由村委會主任等一系列職位組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成法》,村委會擁有一組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作為村民自治組成有自己的利益和資源;在法律上,村委會可替代自然人的功能并對其組織行為負法律責任。實際上,村委會是另一個法人行動系統中的人,這個法人行動系統是村民會議,它由委托人--全體村民,人--村民委員會結合而成,而村委會又作為委托人其權利分配到其一系列職位上,由這些職位的擔當者即村干部。

村委會的職能如何能夠落實到村干部的行動中呢?這一點是由村干部作為村委會法人行動者人的身份作為法律保證的。這一特殊身份的意義在于作為人的村干部與其委托人之間具有法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實行村民自治后,從法律上看,村委會的權威關系通過村民選舉行為自愿授予。實際中,村委會的建立有部分政府行為,如上級政府倡導、指導,甚至提各主要職位的候選人,但畢竟村民有了法律賦予的選舉權和罷免權,這樣就在村民與村干部建立了一種共同的權威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作為委托人的村民在沒有附帶任何報酬的情況下轉讓自己對行動的控制權,期望作為人的村干部給自己帶來好處,作為人的村干部的行動目的即是維護和增進村民委托人的共同的利益,這是人的法定義務。基于村民與村干部的共同權威關系,村干部有其作為人的利益、規則與資源。利益首先是其的委托人的利益,其次是由于其行為而從委托人那得到的報酬;規則包括各種法律、法規中對村干部行為的規范以及存在于文化中的角色期望;而資源既包括作為委托人的村民轉讓給村干部的那部分權利資源,也包括由此帶來的對村莊公共物質資源的控制權和支配權。所有這些要素,包括共同權威關系,人的利益,規則和資源共同構成了作為人的村干部行動的結構性要素,正是這些結構性要素規定了村干部行動的適當性。村干部的這種身份規定其應該通過自己的工作實施村委會的各項職能,并且為其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資源。

3.1.2村干部個人行動在村委會“法人行動”中的特殊地位

法人行動者是一種無形實體,其行動意志需要通過其人的行動得以實現,為此必須把使用法人資源的權利置于人手中,即將其資源托付給法人職位占有者,集中的資源是法人行動者擁有權力與效率的基礎。這樣,在法人行動者內部,權力從資源所有者的手中轉移并集中到法人資源使用者的手中。在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內部,為全體村民共有的對村莊公共資源(包括物質資源、人力資源、社會資源)的處置權轉移到村委會的各個管理職位中去,并最終由占據這些管理職位的村干部掌握。雖然村干部的這些權利在法律上是受到村民的制約的,但這里所說的能夠制約村干部的村民是作為整體的村民或村民大多數,而對于作為個體的村民而言,村干部顯然獲得了更多的權利,也就是說,在村委會法人行動者中,村干部處于一種相對特殊的地位。

作為人的村干部在村委會法人行動者中的這種特殊地位,使得村干部的個人行動對于村委會“法人行動”的結果起到特殊重要的作用。雖然法人行動屬于系統行動,其行動決策是集體意志的體現,應該代表著集體成員的公共利益,但是在村委會法人行動產生的集體決策過程中,占有特殊地位的村干部可以起到的作用相對單個村民要大得多。因為,法人行動的決策基礎是法人行動者內部交換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利益[11]。而在法人行動者內部交換活動中,利益格局的形成是與交換各方的談判實力分不開的,這種談判實力是由各自占有的資源及其相對價值決定的[12]。在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內部交換活動中,村干部顯然占有了更多的有價值的資源,因此具有相對于普通村民來說更強的談判實力,所以其利益和意志更容易影響到村委會的集體決策。比如,村干部著村莊公共福利分配的權利以及其他物質資源處置的權利,便有條件以此來交換村民對其的支持與服從,這也正是現實中很多地方農村出現家長式領導的重要原因。即便是村莊公共事務的決策需要集體討論或征求村民的意見,但由于村干部的公共權威身份使其可以以村莊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出現,從而為其個人意志尋找正當性,并以組織或集體的名義對抗和壓制反對者,比較容易使其主張在集體決策中體現。

3.2村委會職能實施中村干部的策略行為

鑒于村干部的個人行動對于村委會職能實施的特殊重要意義,村干部是否能夠在其工作中自覺保證村委會職能得到有效實施就顯得十分重要。那么,在村委會職能實施過程中村干部個人行動的策略是怎樣的?村干部在工作中是完全自覺地執行相關制度規定還是相反?其行動依據是什么?

3.2.1村干部策略行為的基本原則

村干部作為一般理性行動者,其行動的基本原則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個人利益,村干部的利益由一定的需要和偏好構成,包括物質的、精神的、社會的需要和偏好,比如其個人和家庭收入的增加,物質條件的改善,其個人以及家人同鄉親們的友好關系,村民的支持與尊敬,該村在與其他村的比較中獲得更高的評價和更好的聲譽等都屬于村干部的利益。但是,這些構成利益的各種需要和偏好在村干部的認知體系中具有一定的排序,排序的依據則是村干部對各種需要和偏好的判斷。也就是說,只有被行動者所認識到的利益才會對其行動起作用,被其認為更重要的利益對其行動具有更大的作用。比如,對于一個更看重個人物質利益的村干部而言,其行動的基本原則將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其物質利益;對于一個更看重村民支持與尊敬的村干部而言,其行動的基本原則將是最大限度地獲得村民的支持與尊敬;對于一個更看重上級領導認同的村干部而言,其行動的基本原則將是最大限度地獲得上級領導的認同。當然,個人對自己利益的認知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會因具體情景的不同而不同。

村干部的理性行動是為達到一定目的而通過人際交往或社會交換所表現出來的社會性行動,這種行動需要理性的考慮(或計算)對其目的有影響的各種因素,這些因素包括制度、文化、權利、情感等方面。但是判斷理性與非理性不能以局外人的標準,而是要行動者的眼光來衡量。村干部的這種理性行動服從規則和資源等結構性要素的制約。但同時,村干部也具有能動作用,這種能動作用一方面表現在具有認知能力和選擇能力,可以對其行動情境做出判斷并提出適當的行動策略;另一方面表現在行動者可以反思性地監管自己的行為,即可以通過對其行為后果的判斷形成新的行動決策。這里所說的后果大概分為獎勵和懲罰兩種。村干部會根據后果來肯定、否定或是矯正其行動策略,而其判斷的依據仍然是其自身利益。比如,如果村干部認為嚴格執行有關村委會職能實施的制度的行動會受到獎勵,就會強化他的這種行動,相反則會對這種行動進行修正;如果村干部認為其違反規定的行為可以為自己帶來利益而不會受到懲罰,或是其獲得的利益大于付出的代價,就會鼓勵他繼續違反規定;如果村干部認為對制度變通執行會更有利于自己,則會尋求變通手段。因此,村干部具有采取策略行為的能力。

3.2.2村干部的策略行為與村委會的職能偏離

總地來看,作為理性行動者,村干部在村委會職能實施過程中采取的行動策略主要包括兩點:一是從職能實施的內容來看,村委會的職能是被選擇性實施;二是從職能實施的方式來看,村委會的職能是被變通性實施。

(一)從內容來看,村委會的職能被選擇性實施。

實際上,在目前村委會職能實施中,村干部采取的策略既不是完全不執行相關制度,也不是完全實施各項制度,準確地說,村干部是對村委會職能選擇性實施。為什么村干部有時是恪守職責的人,有時卻又是藐視規則的投機者?實際上這種現象是村干部的策略行為造成的。其行為依據主要有兩點:

第一,村干部對自身利益的判斷。就是說對于那些對村干部實現自身利益有幫助的職能內容,村干部具有較高的積極性;相反對于那些對村干部實現自身利益會有阻礙的職能內容,村干部就不會太積極,甚至會千方百計阻礙這些職能的實施。當然,具體是對其利益有利還是有害不是以外人的標準來衡量,而是以村干部自己的判斷來衡量。而且這還與彼時彼地的具體情境有關。比如:村干部之所以對鄉鎮下派的任務不敢怠慢,與鄉鎮政府掌握著村干部的工資分配權有關。村干部的報酬與其完成鄉鎮任務的情況相掛鉤,完成情況好可以受到額外獎勵,完成情況不好則會被扣發部分工資。這種情況在前面第三部分中已經詳細說明過。正是通過這種辦法,鄉鎮政府成功地將村干部的物質利益與其工作內容緊密聯系起來,因此村干部在村務與政務之間選擇時會更加積極地完成政務而忽略村務。這里所舉的只是一個事例,類似的利益激勵任務還有不少。

第二,村干部對制度強硬程度和明確程度的判斷。就是說對于那些具有嚴格監督機制的制度,以及那些具有明確考核辦法的制度,村干部比較容易努力執行;相反,對于那些缺乏嚴格監督機制的制度,或是那些缺乏明確考核辦法的制度,村干部則缺乏執行的積極性。比如,鄉鎮政府與村干部簽訂了責任書的內容更容易得到村干部的自覺完成。這種責任書每一條指標都有數字標準。這種明確的指標促進了村干部對上級任務的完成。相反,村干部與村民之間一般都沒有類似于這樣的責任書,鄉鎮的責任書一般也不會有村務內容,這也就難怪他們忙于鄉鎮下派的政務而疏忽村務了。

(二)從方式來看,村委會的職能被變通性實施。

這里所謂變通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非對抗,即村干部基本上不會明確反對執行有關村委會職能的制度,相反較為普遍的情況倒是會利用制度作為其行動合法性依據;二是轉化,即村干部對于那些他們不愿意執行卻又不得不執行的制度往往會運用一定轉化技術,使制度在形式上得到實施,實際上卻使制度變質。

先說第一個方面,村干部對待各項有關村委會職能的制度的方式往往不會是對抗性的,即便是對那些他們很不愿意執行的制度,他們知道制度具有正當性,如果反對則自己的行動將缺乏合法性,他們知道這樣做是愚蠢的。因此,村干部往往利用這些制度作為其行動合法性的理由,特別是以國家法律或政策形式出現的制度。無論其行動在實質上是否符合制度的要求,村干部都會為其行動做出一定的合法性宣稱,這樣他們便可使自己在道義上處于有利位置。

再說第二個方面,這方面的事例也很多,其實一直以來基層干部對于那些不愿意執行卻又不得不執行的上級政策都是采取陽奉陰違的對策。比如,關于農民負擔問題,國家制定了嚴格制度,有明確的指標限制,但基層干部往往通過夸大虛報農民的收入來掩蓋過多的收費,或是在上級來檢查時做一些臨時性的工作蒙騙檢查者。再比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中與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須召開村民會議決定,但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用村民代表會議替代村民會議,而在“村民代表”人數和人選上村干部又可以進行變通,以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意志。

村干部這種變通策略的原則仍然是對自身利益的判斷,他們總是傾向于使制度執行朝著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轉化。假如對自己有利,他們會把一條有益的中央政策如經濟增長,變成為一條危害性的“地方政策”,使浪費性的投資和壓榨的加重合法化,還會想方設法在收取合理稅收的時候搭便車加收許多不合理的費,并且這些不合理的費往往比合理稅收多得多。

3.3村干部行動的“自由”政治空間

從上一節的分析可以看出,村委會職能實施中的偏離是村干部出于自身利益的策略行為的結果。那么,村干部的策略行為是如何成為可能的,也就是說,村干部行動中所面臨的環境為其策略行為提供了怎樣的“自由”政治空間?這里所說的“自由”政治空間是借用了楊善華的概念[13],楊善華所說的“自由”政治空間是指村干部可以按照自己個人或社區的利益來安排村莊的實際事務和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自由度。在楊善華那里,“自由”政治空間的概念主要是針對認為在1949年以后的中國,國家已經能夠完全深入農村社會基層,國家意志可以在農村社會完全貫徹的觀點提出的,這一概念表明村干部在面對來自上級的壓力時仍然具有一定的回旋余地。本文所說的“自由”政治空間與此稍有不同,這種不同的前提是,實行村民自治后村干部的權力合法性來源改變的情況下村干部面臨來自村莊內部和國家的雙重壓力,特別是來自村民的壓力增加。這種情況下,“自由”政治空間是指村干部面臨來自村莊內部和國家的雙重壓力時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利益來安排村莊的實際事務和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自由度。實際上,這里的“自由”政治空間是村委會職能偏離的重要結構性原因,它反映出在村莊政治結構中存在著的問題。聯系村干部作為村委會法人行動者人所面臨的內外關系來看,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內部權威關系的不平衡;二是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外部控制的不完善。

3.3.1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內部權威關系的不平衡

平衡的權威關系中,人以實現法人行動者的某一目標為委托人帶來某種利益,以此與委托人進行交換,獲得職位權利與報酬。但是,由于人掌握對法人資源的控制權,在交換中處于有利地位,因此常常出現過度要價。在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內部,人的過度要價主要有:挪用公共物品、獲得或轉讓村辦企業承包權、壟斷對外聯系、無限期連任、村民的敬畏和順從等。在村委會這種共同權威系統中,人獲得權利的條件是他必須為社區創造福利,而人得到的報酬往往不是經濟報酬(村干部津貼并不多),而是職位賦予的各種非經濟權利:諸如連任、信任、權威、上級獎勵、外部社會關系等。這些非經濟權利有的不能與職位分離,如權威;可以與職位分離的又不能與人本人分離,如榮譽、信任、聲望、關系等。因此人普遍存在一種心理:把非經濟權利轉換成經濟權利。優先占有集體企業承包權、挪用公共物品就成了普遍現象。

在村民自治制度設計中,為了防止村干部的權利過大帶來的腐敗行為,村民有權監督村干部的行為。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村民很難有效監督村干部,這就突顯出村務公開制度的重要性。但是,村務公開的實際執行效果并不能令人樂觀。很多地方的村務公開僅僅是一種形式,往往是到年終或上級檢查前,村干部將財務帳目公布于布告欄中就算村務公開了。這種村務公開操作辦法的弊端很明顯:一是內容過于簡單,僅從公布的數字是看不出問題的。二是公開方式有弊端,村務公開不僅僅是村務公布,應該是村民能夠了解到村務決策和執行中的每一個重要的有必要知情的環節而不只是了解最后的結果。因此,村務公開需要村民有更多的參與,村民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參與到決策和村務執行的重要環節中。這又引出第三個弊端,周期過長。村務一年才公開一次,有的地方可能更少,如此長的周期使得很多重要問題已經無從查證,因此有必要制定短周期的定期公開制度與重大村務及時公開相結合的辦法。當然,公開的方式仍然需要便于村民參與,比如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

村務公開還只是村民對村干部進行民主監督的一個方面,其它方面的監督更是薄弱,這樣一來,即便村干部是民主選舉產生的,仍然會出現人權利過大的問題。

3.3.2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外部控制的不完善

對村干部的監督,除了來自村民以外,還來自國家,即黨和政府(主要是鄉鎮)對村干部的監督。雖然實行農村改革后村干部獲得了更多的自,國家對村干部的制約相對減弱,但國家仍然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對村干部進行一定監督。但是,這種監督同樣遇到信息不對稱的難題,國家很難通曉村莊中的事務,很難清楚知道村干部的行為,也正因為上級監督的困難,國家才會積極推行村民自治,期望通過村民的監督制約村干部的行為。因此,對村干部而言,來自國家的外部控制是先天不足的。

不僅如此,鄉鎮對村干部的控制在目的上也存在問題。就目的而言,鄉鎮的控制主要是為了使村干部更好的為自己完成任務,而不是杜絕村干部的不當行為,只要這種不當行為不至于激起太大的民怨,不至于引起司法部門的注意。這種目的性影響到控制方式上,主要是通過與村干部簽訂責任書的形式加強控制。這里面的弊端是,責任書只能對可以量化的事物進行控制,主要是經濟指標,而很多與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事物由于無法量化就不在責任書的內容里。并且,責任書使得村干部與國家之間的關系簡化為一種經紀關系,即村干部只是替國家提取農村資源的工具,成為國家在農村的經紀人。這種情況下上級只會關心任務完成的結果而對于村干部完成任務的過程不感興趣,即使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上級一般也會容忍,這種容忍就鼓勵了村干部的不當行為。

最后,在當前鄉鎮干部也普遍實行責任制的背景下,村干部的這種經紀身份使得他們與鄉鎮干部之間建立起一種微妙的個人關系。當前基層政府財政包干的情況下,鄉鎮干部普遍有任務在身,而他們要順利完成任務離不開村干部的幫助。特別是包村干部,與領導簽了責任書,他所包的村完成鄉鎮任務的情況與他本人的收益掛鉤,他們與村干部關系好壞會影響到村干部完成任務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到包村干部自身利益。因此,對于鄉鎮干部而言,他首先擔心村干部不肯賣力完成任務,至于村干部的其他過失,只要不出大亂子,他就不甚關心。另一方面,對于村干部而言,通過鄉鎮干部可以獲得政府的支持,可以發展與村莊以外的社會關系,從而可以獲得更多的資源。這樣,村干部與鄉鎮干部特別是包村干部之間很容易產生一種“人情”關系,雙方基于這種“人情”關系交換各自所需而對方擁有的資源。在這種“人情”關系是一種非正式關系,在這種關系下,鄉鎮干部會把默許村干部在執行制度時的某些無損大局的越軌行為作為鞏固和發展這種“人情”關系的必要成本,從而鼓勵了村干部偏離制度的行為。最后,這種“人情”關系使得國家對村干部的監督發生異化,并且這種關系會造就跨越鄉村兩級的利益集團,這種利益集團的形成則會進一步增加國家和村民監督鄉村干部的難度。

總地來說,村委會法人行動者內部權威關系的不平衡和外部控制的不完善為村干部的策略行為提供了“自由”政治空間。版權所有

四結論

篇3

論文摘要:當前西部貧困地區在村民自治過程中,鄉鎮行政的過度干預與村民自治功能萎縮現象十分嚴重,造成了鄉鎮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關系失衡。要改善這一關系,一是要依法改善鄉鎮治理體制和方式,界定村務與政務,增設派出機構,為村民自治提供廣闊的空間,二是要落實村民自治各個環節,構建科學合理的村民自治結構,平衡和規范自治權力內部關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基層管理體制和治理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兩種力量及其制度模式構成我國農村社會“鄉政村治”的格局。一是自上而下的國家權力,具體表現為黨的政治領導下的鄉鎮政府行政管理權;二是存在于農村社會的村民自治權,村民通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對自己進行管理,按照民主的原則實行選舉、決策、管理和監督。我國西部貧困地區由于經濟、歷史和自然條件的原因,在推行村民自治過程中兩者產生了諸多矛盾,鄉鎮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的沖突成為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而當前西部貧困農村農民收入增長緩慢、交通落后、土地分散、粗放經營效率低、公共衛生建設嚴重滯后、公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現狀,急需充分發揮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的民主創造性和主動性,并且需要國家負責任的引導和幫助絕不能將國家應承擔的責任和費用變相轉嫁于農民或壓制村民自治運行。所以正確協調兩者之間的關系十分必要和重要。

一、貧困地區鄉鎮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關系現狀分析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此規定明確界定了鄉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關系,實質上是村民自治權與鄉鎮行政權關系在法律上的定位,他們應是“指導與被指導,協助與被協助關系”。但對西部貧困地區村民自治現狀而言,現實中的鄉鎮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關系常常與法律法規存在著種種偏離,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鄉鎮政府對村民自治組織的頻繁干預與過度控制,將村民委員會當作鄉鎮政府的下屬機構進行行政領導,布置各項任務并下達行政指令,從而將鄉鎮行政權應承擔的責任和費用轉嫁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造成國家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的空擋與錯位。一般表現為以下四種方式:

第一,鄉鎮行政對村民自治組織的人事控制。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民主選舉產生,對村民會議負責,鄉鎮政府無權任免,但實際操作中鄉鎮政府通過在村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人實行對村的問接控制。例如在選舉中對村民委員會成員資格進行限制,使他們認為“聽話的”、“有能力”的人當選。將村民自治組織的“當家人”轉變成鄉鎮政府的“人”,造成村民自治組織角色錯位。雖然便利了鄉鎮政府對村的管制和所屬行政責任的完成,但往往造成村民心目中精英人物落選,壓制了村民民主權利實現的構想與向往,實質上是對村民自治權的一種剝奪。

第二,在日常事務中進行行政干預。在現行壓力型體制下有時鄉鎮政府為了實現其行政管理職能,不僅是對村委會進行“指導”,它還直接“領導”村委會;要村民完成鄉鎮政府布置的各項任務,村委會僅僅協助是不行的,必須由村委會“負責”完成。所以實踐中村委會承擔著諸多鄉鎮政府應該履行的職能,使村委會成為“準政府”,這樣以來村民自治組織便陷入忙于繁多的政務而無暇顧及村務的局面當中,以至于村民自治組織的自治功能日益萎縮,村民自治原則也被消解于無形之中。

第三,鄉鎮政府對村委會進行財政監控。西部貧困地區農村普遍存在著集體經濟薄弱,財政基礎有限的現象,而鄉鎮政府往往憑借自己的財政監控職能對村級財務進行管理,進而影響整個村的管理形式,缺乏經濟基礎的村委會也只能聽任鄉鎮政府控制。

第四鄉鎮政府對村委會進行價值控制。貧困地區社會發展緩慢,需要國家提供各種貸款救濟及其它資源供給,使得鄉鎮政府可憑自己手中掌握的這些社會價值分配權對村委會進行調控。

二是村民自治的偏斜運行,導致村民自治功能萎縮。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四個環節。但貧困地區在村民自治運行過程中,只注重強調民主選舉,認為“對大多數村民而言,自治權利不過就是在三年中參加一次投票而已”。村委會也片面重視村級換屆選舉而忽視其它環節運行;自治組織結構中除村民自治中的執行環節存在村民委員會這個“實在”機構之外,民主決策環節及相關的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等環節都是“虛位”的,因此,在自治實際運作中出現失衡現象,造成村民自治呈偏斜狀態運行,使村務管理實踐中出現大量的非理性決策行為和損害村民利益的現象,降低了村民自治的實效。

二、實現貧困地區鄉鎮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關系良性發展的思路

通過上述對西部貧困地區鄉鎮行政權與村民自治權關系現狀的分析,為保證村民自治的健康運行和鄉鎮工作的順利開展,應該立足貧困地區現實,從改善鄉鎮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兩方面出發,努力尋求鄉鎮管理與村民自治的有機銜接。

(一)依法改善鄉鎮治理體制和方式,界定村務與政務,增設派出機構,為村民自治提供廣闊的空間

首先,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鄉鎮政府管理范圍,實行依法行政?!洞迕裎瘑T組織法》只是籠統的、原則性規定,缺乏明確性和具體操作,使鄉鎮干部很難把握。所以可在總結村民自治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組織法實施細則》,從實際工作考慮,對鄉鎮政府行為進行明確規范,明晰那些是屬于正常政府行為,那些是屬于不合理的干預。

其次,合理劃分二者權限,界定村務和政務。所謂政務是政府管理的事務,它具有國家意志性,是需要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事務。村務,是在一村范圍內的公共事務,它涉及的是一村范圍內村民的共同利益,是由一村之內的村民共同管理的事務,具有群眾自治性,體現的是一村范圍內村民的公共意志,由村民共同決策、共同遵守。所以,鄉鎮政府要區別二者的范圍,凡是政府的職權,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屬于政府的職權。因此,凡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屬于政府辦理的事情,如果是村的共同事務,就屬于村民自治范圍的事項;如果不是村的共同事務,就屬于村民個人事務。對自治領域的事務要給于指導和支持,要尊重農民群眾的選擇,不加干預;對非自治領域的事務要通過引導和監督的方式進行管理,以保證國家任務的完成和農村社會的穩定。

其三,轉變鄉鎮政府工作人員觀念,改進工作方法。首先,鄉鎮政府工作人員要提高認識,明確鄉村關系實質,將上下級隸屬、指令性執行觀念轉變為平等互助、民主協商觀念。其次,鄉鎮政府布置任務,要根據村民委員會職權和各村實際情況,與村委會協商,再由村委會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討論決定,改變過去指令性工作模式。再次,鄉鎮政府改進工作方法,學會指導,指導村委會依法換屆選舉,尊重村民民主意愿,不委派干部,廣泛開展村民自治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形成健康、有序的村民自治氛圍,幫助貧困地區農村進行村民自治。

其四,西部大開發以來,國家對西部貧鼠地區公共產品供給越來越多、扶貧力度越來越大,國家政權越來越多地需要向村級滲透。鑒于此,對于西部特別貧困的地區國家可適當加大基層管理成本的投人,增設鄉鎮政府對村的派出機構和工作人員。以減輕困擾在村民自治組織頭上的現實行政壓力,從而使村民自治組織輕裝上陣,投人主要精力搞好村務。真正實現給村民自治組織“減負”。

(二)落實村民自治各個環節,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在四個以民主為主要內容的村民自治活動中,民主選舉是基礎、民主決策是關鍵、民主管理是方式、民主監督是保障,四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所以針對西部貧困地區村民自治的偏斜運行方式,應該落實村民自治各個環節,構建科學合理的村民自治結構,平衡和規范自治權力內部關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一是從權力制衡的角度,科學構建村民自治結構,成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常設機構,進行會議的有效召集,并代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監督村民委員會,切實發揮村民議事權、決策權和監督權。一般情況下,西部貧困地區村民比較分散,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常設機構一方面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村民意見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村經濟發展計劃和項目的建議;另一方面,對村委會提出的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進行咨詢論證,取得一致意見后再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策。這樣既有利于村民的利益訴求和意愿得到有效充分表達,也對村經濟建設項目起著科學參謀和嚴格把關作用。

二是定期組織進行村干部述職和民主評議,加強監督考核,提高村務公開透明度??筛鶕煌宓牟煌闆r,村委會一季度或半年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報告村民會議決定事項的完成情況、報告村經濟發展和財務收支情況,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其進行民主評議,村委會聽取意見后積極答復。由此可形成對村委會較強的約束和激勵,促使村干部積極工作,管好村務,避免出現過分關注選舉階段而選上后元所作為的現象。

三是對外積極尋求人才和智力支持。西部貧困地區村民自治嚴重的人才匱乏和知識供給不足,成為制約村民自治能力提高的關鍵因素,所以,村民自治“知識引援”迫在眉睫。目前可實現的途徑有:聯系志愿服務西部組織,求助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持續引進熱愛農村的知識青年深入基層,安排他們進入村民自治組織掛職鍛煉。同時積極與周邊高等院校合作,邀請大學生來村實踐活動,以各種形式參與村民自治活動。

篇4

現在的我已經大三了,雖然每年都回家,但是我感覺我們村的經濟還是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雖然我們也十分勤勞,村里很多人出去打工了,可是還是沒有很大的改觀。我想我應該更好的學習,將來回到家鄉,為改善村里的經濟狀況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作為一個在校大學生,能夠在農村中參加社會實踐,深入到農村基層,這對我以后的人生道路來說是一筆寶貴的財富。通過這次活動,我既開拓了眼界,增長了知識,鍛煉了能力,而且還豐富了許多工作和生活上的經驗,自己的認識和理論水平也明顯有了較大提高,也讓我對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充滿了信心,我會用飽滿的熱情去迎接即將到來的大學新學期的生活和未來的挑戰。

今年的寒假,為了響應學校的號召,也為了鍛煉自己,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為將來的就業打好基礎,我在我村的村委會進行了將進一個月的實踐鍛煉活動,通過此次在村里的社會實踐活動,我們不僅在實踐中深化了知識,而且學到了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和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了解了我們村里的一些民情和青年的一些現狀。通過我的觀察,我感受到了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務實的工作態度和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的無私奉獻精神。此外在這次實踐中,據自己親身所感、親眼所見、親耳所聽,我對村上的現狀有了更多的認識,進而進入了更深入的思考。

放假之前,我就委托家人聯系我們村的村委會,表明自己希望參加和幫助村委會的日常工作,從而鍛煉自己,同時也可以為鄉親們服務。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商量后,同意我在村委會掛名并開展工作,主要負責基礎的日常工作和一些對自己的感興趣的課題進行調查。聽到消息后,我異常的興奮,不僅因為自己可以順利的參加社會實踐工作,完成學校指定的任務,還因為自己找到了一個能夠很好的鍛煉自己、提高自己能力的機會,更主要的是終于可以運用自己的能力為家鄉的人們服務了,最重要的是這是我20多年來的一個夢想!

接到可以正式上班的第二天,我就按照村主任的安排,走進了村委會的辦公室,正式開始了我的第一次社會實踐。第一天“上班”,難免有些激動和緊張,接手的工作完成的都不是很順利,例如在作會議紀錄時,經常記住了上句記不住下句,而且為了趕時間,字跡十分潦草,整個會議過程我都手忙腳亂的,鬧了不少笑話。但是會后村主任找我談話,并沒有批評我的“錯誤”,反而對我進行了鼓勵,并告訴了我一些他的工作經驗和教訓,讓我受益匪淺!一天下來,我深感工作的不易,但是我學會了怎樣調整自己的心態,學會了怎樣盡快的融入到新的環境當中去!

在村委會工作的同時,我也對我的研究課題進行了一些調查,我個人對于經濟學比較感興趣,所以我著重的調查了一下村里的經濟結構(我自己覺得應該是農民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吧)。雖然我們大一上學期還沒有開經濟學這一門課,但是我憑著以前對這門課的了解,我也確立了一個調查的大致方向。以下是主要的幾點,可能不是太專業或是太正規,但是我覺得還是挺符合實際的。首先,我在村委會里查了一個村里的人口數和人均年收,然后根據自己家里的情況和周圍鄰居、親戚的一些了解,同時也走訪了一些其他的人家,最終確立建立了一個有關于我們村的一個經濟結構的模型(不過后來聽別人說很幼稚很簡單,但他畢竟是我自己的東西嘛)。另外一個就是有關于村里的外出打工的人和他們的孩子在村里的情況。當這些父母出去打工的時候,就會把這些孩子們留在家里,由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和奶奶們來照顧和教育,他們也只是在過年或是過節的時候才會回來一次。并且存在這樣的一種情況,因為他們年齡比較大了而且小時候沒有接受過太多的教育,這樣就給他們的孩子帶來了啟蒙教育上的一些欠缺,這些孩子缺少很正式的學前教育,因為幼兒園在農村目前來說還是很少的,就算是有,學費也是很貴的,一般的家庭根本承擔不起,我覺得比較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由村里出錢開一個公辦的幼兒園,我把這個想法跟村委會的人說了一下,他們肯定了我個人的想法。

以后幾天,我一直做著整理文件,清潔衛生,接打電話等一些較容易較輕松的工作,但是即使從這些不怎么起眼的工作當中,我也總結出了不尋常的經驗,小事情也不能馬虎,一頁文件整理錯了,到需要它的時候就會很難找到;衛生打掃的不干凈,就會給上級領導和人民群眾留下不好的印象;接電話的語言不得體,傳達事情表述不準確,就會影響到工作效果。我加強了對自己的要求,不放過一個微小的細節,每件事都做到出色和完美。我明白,以后我的工作內容將會提明白,以后我的工作內容將會提升一個檔次,我暗暗地對自己說了聲加油!

最終,我在村委會完成了我將近一個月的社會實踐,這些天下來,我收獲了太多太多的東西,許多都難以用語言來形容和表達。而通過這次實踐活動,讓我感受最深的除了我的能力得到了鍛煉和提高外,就是農村在這幾年里的發展,農民生活的不少改變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篇5

關鍵詞:城中村;城鎮居民醫保費;問題;建議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03年又啟動并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07年國務院在全國確定了79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首批啟動試點城市。唐山市作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首批試點城市之一,經過三年的探索與實踐,總結出了“登記在社區(或村委會)、審核在街道(或鄉鎮)、繳費在銀行、就醫在醫院、管理在中心”的符合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發展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模式。

一、城中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為打造幸福之都,構建和諧唐山,促進我市經濟繁榮發展,考慮到唐山市中心區周邊的村委會即城中村人員生活在城鄉結合部,大多已經失去土地,靠靈活就業為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不能滿足城中村居民的醫療保障需求。

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對于唐山市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城中村居民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到期次月轉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辦法、就醫辦法、醫療保險待遇等與城鎮居民相同,由鄉鎮和村委會代收代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勞動年齡段內從事靈活就業的城中村人員可通過機構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二、城中村代收代繳城鎮居民醫保費存在的問題

第一,基層領導重視不夠。目前,城中村領導對城鎮居民醫保工作認識不到位,經常由于工作人員經費短缺等原因被動應付這項工作,對本村存在的居民參保問題不積極進行協調;工作人員對此項工作存在消極抵觸情緒,工作中沒有積極性,使得許多工作非常被動。造成居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延誤城鎮居民醫保工作。

第二,醫保政策宣傳不廣泛、不深入。有的城中村在政策宣傳方面緊緊是張貼了一次宣傳單,有時宣傳單張貼的存續時間不到一天,沒有再次組織人員進行張貼,同時也沒有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到村民家中進行宣傳,對于家中暫時無人的住戶沒有采取得力措施,特別是正在平改階段城中村居民的參保續保的宣傳通知工作聽之任之,使得部分村民沒有按時參保。

第三,城中村由于村領導班子換屆等原因,基層居民醫保工作人員不穩定,同時兼管其他許多工作;工作人員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低,不能操作電腦,對于本單位人員信息錄入工作自己不能完成,在聘請其他人員錄入信息過程,經常出現應參保居民和實際錄入居民信息不一致,造成參保居民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信息不符;應參保居民信息遺漏,誤錄入不應參保居民的信息等各種差錯。嚴重制約了居民醫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四,不為參保居民開具收據。按照居民醫保政策和市本級城鎮居民參保業務流程,要求鄉鎮及村委會應為每位繳費村民開具加蓋河北省財政廳票據監制章的收款收據。根據村民反映和我們了解到的實際情況,部分鄉鎮及村委會沒有為參保繳費學生開具收款收據,即使開具了醫保費收款收據,大小寫金額填寫不規范,收款內容填寫不全面,沒有對收款收據進行整理歸檔,居民繳費后由于沒有正規收據,經常來人來電詢問,懷疑自己被騙,擔心沒有參保,居民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產生很多疑問。普遍存在對代收醫保費以及到醫保中心申報交費后不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的問題。

三、對城中村代收代繳城鎮居民醫保費的有關建議

(一)對代收代繳城鎮居民醫保費的賬務處理方法

1、及時購買并為繳費居民開具加蓋省財政廳票據監制章的“河北省收款收據”。收款內容為代收***(居民姓名)**年度城鎮居民醫保費,該收款收據作為居民繳納城鎮居民醫保費的重要憑證,是繳費居民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效憑證,同時也是鄉鎮及村委會代收代繳城鎮居民醫保費記賬的原始憑證。

2、代收代繳城鎮居民醫保費要及時進行賬務處理。收取居民醫保費時,借:現金;貸:其他應付款――城鎮居民醫保費,其附件是“河北省收款收據”記賬聯。到醫保中心申報繳納居民醫保費后,借:其他應付款――城鎮居民醫保費;貸:現金,其附件是醫保中心為其開具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專用收據”的收據聯。

3、對于重復交費需要退費情況的賬務處理。有兩種情況,一是鄉鎮及村委會尚未進行收取居民醫保費賬務處理時,將“河北省收款收據”三個聯次即存根聯、收據聯和記賬聯加蓋作廢戳記后一并保存;二是若鄉鎮及村委會已經做了收取居民醫保費賬務處理的,借:現金(紅字);貸:其他應付款――城鎮居民醫保費(紅字),將收回的“河北省收款收據”收據聯作為原始憑證。

(二)加強領導,穩定工作人員隊伍

篇6

在峪口村工作快兩年了,回想剛來報到時的自己,同現在的我比起來判若兩人。一樣的是我的滿懷激情,不一樣的是多了幾分成熟;一樣的是規劃整潔的村莊,不一樣的是多了幾分熟悉;一樣的是勤勞樸實奮發向上的村民,不一樣的是認可了我的存在。但是那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奉獻自已的心未變,那全身心的投身于農村基層工作當中的心不移。推薦:工作總結范文專題

這一年中,我在鄉黨委與村黨支部村委會的關心、培養下,靜下心思工作,自覺加強理論學習,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理論知識和業務工作水平。遵紀守法,努力開展工作,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在同事的關心、支持和幫助下,思想、學習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步。在農村這樣廣闊的天地為有志青年發揮才能、施展才華提供了舞臺,而我要在這個舞臺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斷的去學習、鍛煉、充實、提升。從實踐中吸取經驗,從基層工作中了解民情,從優秀干部身上學習領導藝術。以服務農民、服務農業、服務農村的思想為宗旨,不斷摸索農村工作的特點,不斷提升為人處事的能力,不斷創新服務群眾的載體。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全身心的投身于農村基層工作當中?,F將這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請組織和領導給予批評指正。

轉眼間2012年的上半年已經過去,回顧這段時間,我在領導和各位同事的支持與幫助下,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通過半年來的工作和學習,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轉變,工作心態也逐漸成熟起來。與此同時,在工作中也注意發現自己的不足,并努力去彌補,不斷追求自我完善?,F將上半年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的助理工作

上半年主要圍繞環境整治、3.25村務公開、退耕還林補植、六一兒童節慰問、七一紀念黨的座談會等方面開展工作,作為一個村委主任助理我認真做好村主任交給我的每一件事情。聽取相關政策精神、匯報工作完成的進度、反映本村實際情況、實際工作中的困難;積極傳達政府的惠農政策、涉農信息.結合過去一年的工作情況,在今年的下半年工作中,我會更加努力作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1、做好村主任的助理,協助支部搞好黨建工作,協助村兩委其他人員做好村內工作,同時協助村委會搞好村政建設,推進本村新農村建設。

2、當好村村主任的參謀,協助村制定經濟發展計劃,明確經濟發展目標,努力保證計劃實施。同時負責收集與本村發展相關的信息,并將其整理后交給支部。

3、負責實用技術推廣,落實好對村民的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科學知識、計算機知識、等內容。

4、作好政策的解讀者、法律知識的傳播者。扎實推進依法治村,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識。

5、承擔起所學專業涉及的各項專業工作,制定各項工作規劃,明確工作目標,抓好具體落實。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助理工作的點點收獲

作為一名大學畢業生,不僅要掌握自己的專業知識,更需要把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相結合,做到在實踐中靈活運用專業知識,通過實踐不斷完善自己的專業知識體系,提升自己的能力。

(1)離校不斷學,用先進的思想武裝頭腦,提高理論水平。自覺加強理論學習,從服務農村、服務基層、服務農民為出發點,努力提高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篇7

這一年中,我在鄉黨委與村黨支部村委會的關心、培養下,靜下心思工作,自覺加強理論學習,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理論知識和業務工作水平。遵紀守法,努力開展工作,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在同事的關心、支持和幫助下,思想、學習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步。在農村這樣廣闊的天地為有志青年發揮才能、施展才華提供了舞臺,而我要在這個舞臺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斷的去學習、鍛煉、充實、提升。從實踐中吸取經驗,從基層工作中了解民情,從優秀干部身上學習領導藝術。以服務農民、服務農業、服務農村的思想為宗旨,不斷摸索農村工作的特點,不斷提升為人處事的能力,不斷創新服務群眾的載體。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全身心的投身于農村基層工作當中?,F將這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請組織和領導給予批評指正。

轉眼間二一年的上半年已經過去,回顧這段時間,我在領導和各位同事的支持與幫助下,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通過半年來的工作和學習,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轉變,工作心態也逐漸成熟起來。與此同時,在工作中也注意發現自己的不足,并努力去彌補,不斷追求自我完善?,F將上半年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的助理工作

上半年主要圍繞環境整治、3.25村務公開、退耕還林補植、六一兒童節慰問、七一紀念黨的座談會等方面開展工作,作為一個村委主任助理我認真做好村主任交給我的每一件事情。聽取相關政策精神、匯報工作完成的進度、反映本村實際情況、實際工作中的困難;積極傳達政府的惠農政策、涉農信息.結合過去一年的工作情況,在今年的下半年工作中,我會更加努力作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1、做好村主任的助理,協助支部搞好黨建工作,協助村兩委其他人員做好村內工作,同時協助村委會搞好村政建設,推進本村新農村建設。

2、當好村村主任的參謀,協助村制定經濟發展計劃,明確經濟發展目標,努力保證計劃實施。同時負責收集與本村發展相關的信息,并將其整理后交給支部。

3、負責實用技術推廣,落實好對村民的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科學知識、計算機知識、等內容。

4、作好政策的解讀者、法律知識的傳播者。扎實推進依法治村,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識。

5、承擔起所學專業涉及的各項專業工作,制定各項工作規劃,明確工作目標,抓好具體落實。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助理工作的點點收獲

作為一名大學畢業生,不僅要掌握自己的專業知識,更需要把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相結合,做到在實踐中靈活運用專業知識,通過實踐不斷完善自己的專業知識體系,提升自己的能力。

(1)離校不斷學,用先進的思想武裝頭腦,提高理論水平。自覺加強理論學習,從服務農村、服務基層、服務農民為出發點,努力提高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篇8

亮點一:迎難而上,奮力拼搏

起初的__村團支部,由于管理不到位,導致團支部的工作人員身兼數職,許多活動根本開展不起來,加之當時他們并沒有財政津貼,使得年輕人紛紛外出打工,團支部人員流動性太強,團委工作很難進行。9月,__鎮召開了第三次團代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的團組織。在黨建帶團建的背景下,新一屆的楊家田村團組織立刻總結了前人經驗,從規范化管理團員入手,及時制作了團干部、團員登記表及花名冊,并及時更新,使團籍管理步入了規范化、清晰化的道路。與此同時,為進一步提高團干部的整體素質,更好地開展好團的工作,楊家田團支部為團員訂閱了報刊、雜志,豐富了團員們的業余文化生活;邀請團市委的相關負責人對團員進行了業務知識培訓,不僅提高了團干的思想政治理論,也增強了團干的業務知識,促進了團干部隊伍建設。共青團工作有了新的局面,團組織活動正逐步走向正?;?、規范化。

亮點二:為家鄉做一件實事

為創團員青年服務社會的活動載體,__團總支通過成立“青年突擊隊”的形式,充分調動了農村35歲以下青年的積極性與參與性,以“云嶺先鋒”工程為契機,及時組建了“云嶺青年先鋒突擊隊”,并制作了隊旗,只要是35歲以下的有志青年都可以注冊成為“__青年先鋒突擊隊”隊員,現有隊員162名?!霸茙X青年先鋒突擊隊”在團總支的帶領下,圍繞村黨總支、村委會、鎮團委的中心工作開展活動,積極發揮聯系群眾緊密、覆蓋面寬的優勢,組織載體靈活、形式多樣、涉及面廣、滲透力強的活動,為村里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得到了廣大村民的廣泛贊譽。

在鎮團委倡導的“為家鄉建設做一件實事”活動中,楊家田村團總支組織團員青年為群眾義務修路;為老黨員鏟除退耕還林的雜草20多畝,在“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活動中,積極組織突擊活動12次。還積極響應團市委號召,組織城郊結合部的青年志愿者積極參加團市委組織的系列志愿服務活動,如省運會服務、登山美化環境活動、交通志愿者活動、美化市區環境、為民服務一條街等活動16次,參與志愿者70余人次。

亮點三:美麗家園我的家

在錫城鎮楊家田村團總支不僅對村里的衛生死角進行清理,還在楊家田村建起了第一個“青年衛生垃圾臺”。在主題實踐活動中,楊家田團員青年在團旗下進行宣誓,表明了要當好文明青年,要為村里衛生工作貢獻力量的決心與信心;為使楊家田村的衛生促進行動有指導,鎮團委聘請了鎮衛生院院長為楊家田村青年衛生促進行動衛生專家,并現場頒發了聘書;為使該村衛生工作有監督,鎮團委還在該村聘請了10名衛生監督員,監督員將對青年衛生促進行動進行監督,對該村“美麗農家”進行評比和監督。

評選“美麗農家”是楊家田村開展農村青年衛生促進行動的亮點,該鎮團委為加大活動的宣傳力度,制作了宣傳畫冊,將活動的意義、時間、標準等張貼到村里顯眼處,使“美麗農家”評比活動家喻戶曉,采取了主動報名和推薦的方式進行。鎮團委為“美麗農家”評比制定了《美麗庭院評比十標準》,由村里的10名衛生監督員對所有報名的農戶一一進行評比,經過一個星期的入戶檢查及評比,王忠等十個家庭獲得了“美麗庭院”的稱號,為增強榮譽感和調動村民參與積極性,采取了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的辦法對“美麗農家”進行了表彰獎勵,對評上“美麗農家”的農戶,給予每戶100元的獎勵,并到家里進行現場掛牌。這一評選活動得到了州、市領導的認可。

亮點四:青春歲月激情點亮

,全國開展了“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活動。錫城鎮黨委把團組織納入到了學習實踐活動中,楊家田團總支按照鎮黨委和團委的部署,多次召開各團支部專題會議,對學習實踐活動進行布置,確保參學率達到100%。在主題實踐活動中,團總支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團員青年到云南省第一次黨代會遺址蒙自“查尼皮”參觀學習,了解黨的歷史,緬懷先烈們的豐功偉績,并在團總支書記毛明峰的帶領下,面對團旗重溫入團誓詞,同時為6名新入團的青年舉行了入團宣誓。

在“農村青年衛生促進行動”中,楊家田村被定為全市唯一的試點村,上級團委、村黨總支、村委會高度重視,給予大力支持。為將“農村青年衛生促進行動”推向,我們在村內舉行了“爭當文明青年,共建衛生家園”主題實踐活動?;顒蝇F場,楊家田的團員青年們為過往村民免費發放牙刷、牙膏、毛巾等清潔用品近400套、散發自制的《農村居民衛生小常識》冊子、計劃生育、常見疾病的預防、治療、控制、預防艾滋病等知識宣傳彩色折頁近千份。先后建立了《農村青年衛生管理制度》、《青年衛生公約》、《青年衛生“十要”、“十不要”》、《衛生監督員工作職責》、《“1+5” 掛鉤聯系制度》、《美麗農家“十標準”》等制度,并要求制度上墻。

亮點五:讓團組織具備造血功能

團組織凝聚力與號召力的增強,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決定性因素就是團組織活動開展是否正常,是否能吸引更多的團員青年主動加入。要開展活動,要切實為農村團員青年提供好服務,就必須要有經費的支持。那么,經費從哪里來呢?

在錫城鎮楊家田村委會,該村團總支在村黨總支、村委會的大力支持下,承擔了村內主干道的清掃,清掃任務由團員青年按(來源:文秘站 )值班表進行,每月由村里撥給經費600元,作為團組織的經費;水塘寨村團總支一方面承包了村里環境衛生工作,另一方面組建了一支文藝隊,在豐富了村民們業余文化生活的同時,通過給村里辦喜事、外出表演等實現了創收,為基層團組織真正實現“造血”功能開辟了一條新路子;新寨村委會通過創建“科技示范園”也實現了創收;通過鼓勵團組織創收,既開展了活動,凝聚了青年,服務了村民,也實現了創收,從根本上解決了團組織活動經費難、分支部團干部待遇難以落實的問題,極大的增強了團干部工作積極性,團組織的活力日趨顯現,很多問題都迎刃而解。

亮點六:多年奮斗載譽而歸

篇9

目前,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方式和環境發生了改變,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階段和目標也發生了改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積極適應這種變化。

農村經濟多元化。單純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逐漸減少,新興社會組織和社會活動方式明顯增加;外出務工、經商、領辦創辦經濟實體的村民日益增加,村民收入差距逐漸拉大。

農村管理民主化。村民自治的內容不斷充實,實現形式不斷豐富。民主決策、村務公開、民主評議、村干部和村委會定期報告工作、村干部離任審計等活動廣泛開展,農村管理民主化不斷深化。

社會矛盾復雜化。資源開采、土地減少、環境污染、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矛盾日益增多,一些長期沉淀積累的深層次矛盾也逐漸浮了上來;農村宗族勢力不但沒有減少,而且有所增加,不穩定因素也在增多;社會矛盾呈現出利益主體多元化、訴求復雜化、表現激烈化的現象。

找對路子

找對路子,比什么都重要。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上任后干的第—件事,就是要深入調查了解本村的情況,了解村民的期望,認真分析本村的優勢和劣勢,把握本村的主要矛盾。在此基礎上,確定工作規劃。如:集店鄉由于地勢平坦,發,展旱地西紅柿、販賣蔬菜,帶動村民走上了致富路。

科學配置,提高勞動生產率。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解決農村生產要素配置低效的問題。_方面要積極鼓勵村民發展多種經營,優化種植業結構;另一方面要鼓勵村民從事工商業等非農產業活動,發展第三產業。這樣,可以促進農村經濟由單一的農業結構向多元結構綜合發展。

加強民主政治建設?!獋€好漢三個幫?!獋€人的能耐再大,也撐不起一片天。必須依靠班子成員、黨員隊伍、后備干部,充分發揮大家的積極性、主觀能動性。這樣,才能相互補臺,好戲連臺。

方法得當

在鄉鎮工作的多年實踐中,我概括總結了以下工作方法。

柔性工作法。這是村干部必須首先掌握并學會使用的工作方法。農村人口情況各種各樣,各家要求千差萬別。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清楚掌握每一戶的情況。對于村里較厲害的農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按原則和規章制度,不讓步、不遷就,該咋辦就咋辦。

借助外力法。2012年以來,壺關縣委組織實施“雙包雙聯”主題實踐活動,縣直機關單位要聯鄉包村,包發展、包穩定,領導聯村、黨員聯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善于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借助外在力量,搞好本村工作。

春風化雨法?,F在,黨的農村富民政策、惠民政策很多,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經常組織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讓村上絕大多數村民都一心一意投入到勤勞致富中去。對于少數有其他訴求的村民,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多與他們溝通,多傾聽他們的呼聲和意見,講清法律、政策和道理,將他們的冷暖、疾苦和問題放在心上,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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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好家長委員會,提升家長對學校教育的參與力

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中小學學生家長的文化素質也有了很大提高,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明顯增強,參與學校教育的要求越來越高。與此同時,現代學校制度的建立也需要學校利益相關者在民主決策、監督制衡和參與合作中發揮作用,而家長無疑是學校最重要也是最龐大的利益相關群體。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是家長行使知情權、評議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重要組織,同時也發揮著公益服務功能,作用不可小覷。

家委會是由學校組織、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具有主體性、自愿性和公益性,不從屬于學校,與學校地位平等,是獨立的家長志愿者團體。學校是家委會建設的策劃者、協助者,工作職能的推行者和落實者。學??梢灾笇Ъ椅瘯墓ぷ?,但不能包辦、代辦,更不能幕后操縱。伍家崗區通過強化家委會組織建設、細化家委會部門設置、完善家委會組織章程、開展家委會星級評定等規范家委會工作,確保家長能夠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參與涉及學生利益的學校事務決策,行使教育監督權和評議權,在學校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如宜昌市第六中學的家委會下設學生安全管理支持委員會、家校聯系咨詢委員會、學校課程支持委員會等機構,校長每學期請家委會審議學校工作報告,征求家長意見。根據家委會組織章程,家長不僅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為學校的安全管理、課程實施、家庭教育等提供支持,而且也參與校服招標、學生奶選擇、校外實踐活動的決策。有了家長的參與和監督,學校依法治校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辦好家長學校,提升家長與子女共同成長的行動力

家長學校的工作有三個關鍵:課程、師資、交流平臺。

首先是課程。因為地域不同,學校之間的家長群體存在差異,同一所學校家長個體之間也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決定了家長群體和個體的需求不同,很難形成統一的標準。因此,進行校本開發是家長學校課程建設最有效的辦法。伍家崗區鼓勵學校通過自主建設、合作開發或購買課程服務等方式,從學校實際出發,從家長需求出發,立足解決家庭教育中的突出問題,開發家庭教育校本課程,編寫校本教材和活動指導手冊,并且在課程設計中預留選擇的空間,在滿足共性需求的基礎上也為家長的個性化需求提供了課程支撐。

其次是師資。家長學校教育是對成年人的教育,故教師對家長的指導要符合成年人的特點,要更具專業性。伍家崗區為家庭教育培訓提供了專項資金作為保障,每所學校還配備了至少一名兼職家庭教育指導教師做具體的指導服務工作,并成立了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核心教研團隊作為家庭教育的智庫,通過培訓和教研不斷提升教師指導家庭教育的能力和專業水平。同時,通過與社區合力打造使用師資的方式,爭取更多的社會資源,廣泛吸收優秀家長、社工、社會志愿者加入家長學校講師團的隊伍中,使師資隊伍更強大。

最后是交流平臺。辦家長學校不等于辦講座,對家庭教育指導的服務也不能止于講座。在信息化背景下,打造線上交流平臺,將“互聯網+”引入家長學校教育中,能突破時間、空間的限制,實現家長學習的泛在化。同時,線上交流平臺有利于實現家長自主教育,發揮優秀家長的示范引領作用,及時滿足家長的個性化需要,更有針對性、實效性。這種浸潤式、個性化的家長學校線上教育,有助于改善家長學習后“感動卻不動”的情況。

三、推動家庭文明建設,提升核心價值觀在家庭生活中的滲透力

教育和引導家長加強自身修養和自我約束,重視言傳身教,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在家庭生活中滲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形成有利于學生成長的家庭環境,是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途徑,也是學校教育的應有之義。學校組織的便利性、師資的專業性和場地的現成性,也使得學校在家庭文明建設中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無論是依托家長學校組織專題教育,加大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宣講教育;還是以家委會為實施主體,定期組織家長和學生開展親子閱讀、參觀體驗、專題調查等活動,促進和諧親子關系的形成,促進家長和子女的共同成長;或是通過“曬”“評”“講”樹立一批書香家庭、和諧家庭、勤儉家庭等各具特色的典范家庭,都是有組織地全面推進家庭文明建設的有效方式。

四、構建“三教”結合網絡,提升社會對家庭教育的支持力

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相互聯系,對兒童成長共同發揮整體作用的今天,學校要主動出擊,擔負起把三種不同的教育機制有機結合的責任,爭取政府職能部門、街道、社區、鄉、村等的支持,就師資隊伍、活動場所、教學計劃等方面開展合作與交流,不斷完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開啟社會多元參與的家庭教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