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態保護的意義范文

時間:2023-12-07 18:03:2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自然生態保護的意義,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自然生態保護的意義

篇1

一、引言

與傳統旅游相比,生態旅游具有生態、環保等優點。自然保護區具有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以及獨特的自然景觀,是進行生態旅游活動的理想場所。但如果開發和管理不當,就會對保護區生態環境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甚至造成環境和資源危機。因此,保護區在開展生態旅游時,首先要意識到資源環境對于生態旅游的重要性,采取嚴格的措施,才能確生態旅游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旅游活動對保護區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

雖然生態旅游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生態環境的保育,但不少地方也存在利用保護區優良生態環境為“旅游”服務的現象,這加劇了保護與開發之間的矛盾沖突,給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

(一)對植物的影響

火災是植物最大的威脅,會對植物造成毀滅性的打擊。煙頭、野炊等均可能導致森林火災的發生。旅游設施的興建和游客踩踏除了會直接導致植物的死亡,還會影響植物種子的萌發和群落的演替,造成植物種類減少、種群結構變化。另外,游客的采摘也會對植物造成傷害,特別是珍稀瀕危物種,掠奪式的采摘往往會使這些物種瀕臨滅絕。同時,游客的進入還增加了外來物種入侵的危險。

(二)對野生動物的影響

游客的進入,打破了野生動物的正常生活規律,增加了它們的精神壓力,影響了它們的繁育,導致動物種類和數量不斷減少。比如在四川王朗自然保護區,曾經在河灘灌叢常見的鳥類、獸類以及爬行動物等,有些如今已難覓蹤跡,一些物種甚至開始向外遷徙逃離。游客的投喂,改變了動物的覓食習慣,降低了物種野外生存能力。還有一些不法之徒,在利益驅使下,大肆捕殺野生動物,對物種的生存構成了巨大威脅。

(三)對土壤的影響

旅游設施的興建和游客的踩踏會引起地表、土壤板結、水土流失、土壤貧瘠化。土壤環境的破壞,會直接影響植物的生長、降低土壤動物數量和活力、打破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對保護區的生態環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四)對水體的影響

水體污染主要來自于區內酒店、餐館等場所排放的廢水以及水上娛樂項目產生的尾氣、燃油排放和游客丟棄的生活垃圾,這些污染物極易造成水質的污染,威脅水生動植物的生存。由于水體清理難度大、自我修復速度慢,因此很多污染是永久的、不可逆的。

(五)對大氣的影響

大氣污染主要來自服務設施和車船的廢氣排放。煤氣和液化氣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煙塵;汽車所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鉛化合物;固體垃圾堆積產生的惡臭等,都會對保護區大氣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個別保護區甚至開設了野炊項目,這不僅增加了火災隱患,也對空氣造成了污染。

(六)對景觀的影響

一些保護區完全不顧保護區環境承載能力,大量興建旅游設施,破壞了保護區自然景觀和原始風貌。由于旅游道路的開發建設,人為形成了很多干擾廊道,造成了生境的破碎化,降低了保護效果。有些保護區甚至違規建設索道,大面積炸毀山體,嚴重破壞了區內自然景觀,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環境損失。

三、對策

(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建議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納入法制軌道。各級政府要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加大執法力度,任何項目都要堅持先環評再建設。對環境破壞大的項目,要堅決禁止;對環境保護者要給予相應的政策、資金扶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

(二)嚴控游客數量,加強環境監測

在旅游開發前,應先對保護區環境承載力進行評估,并在運營過程中嚴控游客數量。應定期對保護區的環境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旅游開發對保護區環境的破壞。

(三)加大環保宣傳,倡導文明出游

利用一切媒體手段,在全社會范圍內開展生態旅游資源不可再生的教育,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同時,保護區要精心策劃旅游線路,在游客游覽過程中融入環保講解的內容,幫助游客樹立環保意識,保護區內生態環境。

(四)加強部門協調,深化綜合治理

要加強旅游、林業、環保、建設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部門聯系和信息通報制度,以便形成合力,增強監管力度。建議成立由林業部門牽頭、其它相關部門和相關專家共同組成的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管理機構,全面負責管理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環境保護和治理等工作。

四、結語

篇2

生態權:農民的基本生存權

生態權是指生態系統中生物在所處系統中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是農民的基本生存權。農民的生態權是農民在農村生態系統中對生態安全、生態利益、生態選擇、生態保護、生態發展等所擁有的各項權利總和。農民生存在農村生態系統中,是農村生態系統的擁有者、使用者、經營者和維護者,農民的衣、食、住、行都依賴于農村生態系統,生態權是農民在農村生存的基礎,是農民最基本的權利,農民沒有生態權,農民就不可能進行農業生產,農民的生態權遭受破壞,農民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

農民的生態權是農民享受政治、經濟、文化等權利的基礎,是農民的基本人權衍生的權利,農民在農村生態系統中生存,是整個生態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一個連接點,只有享有對生態系統的安全監督權、利益享受權、生態保護權、生態發展權和選擇生態系統的權利,才能夠在自己的生態系統中生存與發展下去。

農民生態權的內容非常廣泛,主要有其一,生態安全權。生態安全權是農民生態權的第一權利,農民世世代代生活在農業生態系統中間,農民的一切都必須依靠生態系統供給,生態安全是農民最重要的生態權。其二,生態利益權。生態利益權是農民對所處生態系統利益的享有權,是農民生存的物質基礎所在。其三是生態選擇權。農民對生態系統的依賴程度很高,生態系統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農民的生存狀況,因此,在合法的途徑和條件下,農民應該有對自己生態系統的選擇權利,就是農民自己為了生存,可以選擇哪個生態系統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其四,生態保護權。農民應該擁有對自己生態系統進行保護的權利,有權跟破壞自己生態系統的一切行為作斗爭,有權對破壞自己生態系統的行為請求賠償或補償。

生態權:新農村生態環境的保障

農民生態權是農民權益的基礎,是農民生存發展的保證,同時,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前提和基礎。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農村自然生態和諧,沒有生態權,農村的自然和諧環境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它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是新農村建設主體權利保障的要求。農民是農村生態建設和維護的主體,是農村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系統對其生存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農民生活在農村生態系統中,他們的權利衍生于生態權,沒有生態權,他們就不能生存,其他權利也不再存在。保障農民的權利,必須有生態權作為根據和基礎。農民居住在農村社會,農村的生態環境是他們最大和最親近的環境,生態變遷會影響農民的生存、發展,他們對所處的環境理當可以主張權利,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有建設社會主義生態和諧的新農村之權利,有維護新農村生態平衡的力量。

2、是構建和諧生態農村的保證。生態和諧是生態平衡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之一。生態和諧是農民的夙愿,特別是在我國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和諧的農村生態環境顯得尤為重要。目前,人與自然的的關系日益顯得緊張,環境污染、人口問題、資源緊張、糧食短缺等問題嚴重存在,這些問題很大程度都與農村生態有關。而這些問題的產生主要是城鎮化的發展,是城市環境惡化向農村的轉嫁,這種轉嫁使農村生態環境更加惡化。嚴重影響了農村生態和諧的建設。因此,給農民以生態權,是農民有權利抵制城市生態惡化的擠壓,能夠使農村和諧協調發展,為構建農村生態和諧提供權利保證。

3、為解決新農村建設中的生態問題提供長效機制。新農村建設中必須解決當前日益嚴重的生態問題,農村生態問題不是農民本身造成的,也不是農民自己引起的,而是農民生態權缺失引起的。農民是農村生態保護的主體,也是生態環境的受益者,但是,由于我國農民至今生態權缺失,農民不能擁有保護農村生態的權利,眼見生態環境被破壞卻無能為力。當前,我國的環境保護權在國家,環境保護局代表國家行使生態保護權,環保局本身的權威有限,在加上其對農村的監管有限,還有許多破壞農村生態的行為都以城市建設為名,是國家重點保護的項目。因此,使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力量不足。只有賦予農民強有力的生態權,農民有權利保護自己的生態環境,才能抵制來自各方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才能建立起解決農村生態問題的長效機制。

4、為維護農村生態平衡增強主體力量。生態平衡是新農村建設的環境基礎,生態平衡不是政府單方的事情,也不是政府單方面能夠解決的問題,它是生態系統中所有組分的事情,也是整個社會的大事。維護生態平衡要調動社會各階層的力量,要動員全社會人員參與。農村生態的平衡是整個生態系統平衡的關鍵,因為農村是整個生態系統的大本營。當前,我國主要在環境保護基礎上促進生態平衡,進而保護生態系統,沒有賦予社會廣泛的生態保護權利,這就造成了生態保護的主體力量弱小的局面。特別是在農村,農民還沒有保護生態平衡的主體資格,沒有形成主體力量。因此,只有賦予農民保護生態的權利,使他們成為保護生態的主人,才能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增強生態保護的主體力量。

切實保障農民生態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創新環境保護的理念。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目標之一。我國現行環境保護體制是一種國家本位主義的環境保護理念,把環境保護的權利通歸國家所有,造成公民保護環境的權利缺位。農民對侵犯自己生態權的行為缺乏保護的主體根據,因此,當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自己沒有保護的力量。這種理念認為,環境保護是國家的重大事情,只能由國家統一行使保護職權。這種理念對我國環境保護具有重要意義,也收到了顯著的效果。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環境破壞主體的日益多樣化,僅僅由國家保護的機制也日益出現缺陷。因此,必須創新環境保護的理念,賦予公民自力保護環境的權利,讓社會所有公民形成環境保護的合力。創新農村環境保護的理念,賦予農民環境保護的權利,使農民能夠對自己的環境權利進行自力保護,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是保障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的主要措施,這也是農民環境意識日益增強的要求,還是國際環境保護的發展趨勢。

2、增強農民保護生態的主體意識。我國過去在地大物博的環境觀念下,形成了一種自然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思想意識,特別是在農村,節約自然資源、保護自然環境的意識遠遠不夠,農民對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被錯誤的資源觀隱沒。在我國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的今天,增強農民保護生態的主體意識,特別是農民生態權利意識,是我國新農村環境建設中的首要問題。生態權是現代社會里日益重要的權利,對于當代農民,生態更加重要。我國農民保護生態權的主體意識逐漸覺醒,但是自主保護意識不夠強。生態權是一項隨著生態危機而發展和凸顯的權利,在以往的社會發展中,因為生態危機不嚴重,農村生態環境良好,農民的生態權也沒有覺醒。隨著農村生態環境的惡化,農業生產日益被生態危機影響,農民才意識到自己的生態權利的重要性。我國農民要求生態權的主體意識正在逐漸增強,生態維權意識急劇上升,有農民和政府要生態權的,有農民不準企業上馬的,不準企業開工的,但是,自主保護的能力和力度還是不夠,不能有效的維護自己的生態權。

3,完善農民生態權保護的法律,為農民生態權提供保障。我國現行的生態保護法律幾乎都存在于環境保護法律之中,可是環境保護法律還只是恢復性的保護,沒有建設性和超前性的生態保護。對于農民自主保護自己所處的生態環境還缺乏法律保障。近年來各種在農村的項目開發、工業事故等造成的農村環境問題,農民沒有相觀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自我保護,只能由國家進行行政處罰,并且對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也缺乏相關依據。因此,我國應該完善農村生態保護的有關法律,明確賦予農民自力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的權利,為農民生態權的行使提供平臺。

篇3

關鍵詞:城市景觀 保護 設計 

        0 引言

        城市景觀環境,是城市設計中一種表象的物質形式,通過視覺審美而形成。城市景觀規劃,指的是在一定時期內,實現城市發展相關任務和目標,是整個城市建設的重點部署內容。旨在全方位考察城市內容及其周邊的環境,進行可行性分析,然后通過設計以及施工建設來達到提供給居民以理想、安靜、舒適等交通居住環境。作為城市的景觀設計以及建設,對城市土地綜合利用,改善土地相關特有功能,都十分有利。城市景觀的保護意義重大,是當前研究的熱點之一。

        1 城市景觀保護現狀概述

        我國經濟的騰飛,給城市的發展帶來了蓬勃生機,而在城市建設中,相應地面臨的困難以及環境問題也日益嚴峻。比如由于歷史、政治以及相關技術的發展,人們思想觀念隨著歷史的河流而相應改變。但是長期的封建思想,使得人們在追求美麗景觀的過程,日趨漫長。特別是官僚主意以及暴發戶特征意識,導致中國城市的景觀缺少人性化考慮,在景觀設計中,只是片面追求某種視覺效果,而對于景觀給人們帶來的其他環境因素,欠缺考慮。在景觀改造過程中,沒有遵循景觀保護原則,嚴重破壞了自然環境。

        所謂城市景觀保護設計,必然遵循自然景觀的保護,嚴格意義上來說,就是生態設計。生態型指具有較為完整的生態系統、能夠開展適當游憩活動的城市自然遺留地,管理的目標是保護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維持生態的穩定性和多樣性。生態型城市自然遺留地包含有代表性的生物群落和風景樣本,其中的動植物物種、生境和地貌具有保護、教育、游憩和科普的意義。根據管理目的的不同,還可以再分為生態保護型、生態游賞型、生態科普型等。必須保護生態多樣性,而生物多樣性不是簡單的生物個數,而是包含生物基因多樣性在內的,具體分為物種以及群落和生態系統等不同。在城市景觀設計和建設中,生物多樣性,是必須考慮的因素,它們是構成生態環境最為主要的因素之一??梢赃@么說,城市生態多樣性,無論是基因、物種,還是群落及生態系統等,都和城市自然生態環境具有某種和諧的聯系。作為人居的環境,它們是人們在生活以及生產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城市景觀設計中,必須考慮景觀設計給生物多樣性以及生態環境帶來的正面以及負面影響,必須明細景觀的設計除了給人帶來最大利之外,還不能影響生物多樣性原則,不能破壞生態自然環境以及自然遺留地的物種特性。

        2 城市景觀保護設計策略

        2.1 城市建筑景觀保護策略 對于建筑景觀而言,通常由于歷史以及文化等原因,我必須充分考慮其存在的價值。歷史建筑作為城市景觀保護設計中最為重要的一環,其意義非常重要。通常情況下,建筑具備幾個方面的因素,一個是人居因素,一個是時間因素(即歷史因素),另一個便是文化因素。無論是名人居住的名人效應,或是歷史遺留的歷史效應,還是其璀璨的文化效應,都構成了建筑景觀的保護與否的影響因子。從這三個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定其聲望值,當聲望值超過需要保護的臨界值時,必須對建筑景觀進行保護設計。

        建筑景觀的保護設計,必須充分考慮資源的優化利用,在城市整體設計中,資源的合理利用最為重要。作為一個世紀以來的科技和商業發展的結果,城市中心總是處于適應更多用途和人口的壓力下,然而許多城市中心卻有一種錯綜復雜的特性,很容易被增長的交通和重建破壞。取代所有舊的事物來滿足新的要求會浪費資源,而且很昂貴,這會有效地毀滅一個地區甚至整個城市。不滿足今天的需要、不預測明天的需要,可能會成為經濟和文化的自毀。我們必須在某處打破平衡。如何做呢?答案可能介乎一座城市和一個社區之間;或者是它們的特性值得保護,或者一種古老的、很受喜愛的形式;又一次,是思想還是藝術品。建造什么,何時何地重建或徹底修改,保留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是一個判斷力的問題,在實踐這種判斷時,應該簡要地參考別的地方的經驗。

        2.2 生態景觀保護設計 除了建筑景觀的保護設計外,生態景觀的保護設計也是城市景觀保護設計的重點。因為,作為城市生態系統中的第一生產者——綠色植物,它是城市生態系統中最為主要的紐帶,其為城市整個生態系統提供物質循環和能量交換。所以綠色植物的保護設計以及生物多樣性設計,是城市生態景觀保護設計中的主要內容。植物園以及樹木園,作為城市生物多樣性的中心,必須全面收集相關植物,重點保護相關等級的生物,必須組建生物基因庫以及城市種子庫,便于對生物進行離體保存。植物園既是植物資源遷地保護、植物科學研究的基地,也是對公眾進行植物科普宣傳和教育的基地,在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中起著核心作用。筆者認為,植物園、動物園對城市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均存在一些限制:①保存超過一定限量的某一物種的遺傳多樣性標本,在經濟上是行不通的;②保護中幾乎沒有直接的生境敏感反應(habitat.resonsive)發生,所以這種人為控制的種群往往無法適應環境條件的變化;③受到保護的種群其遺傳基礎似乎很窄小,但又不可能大量收集其個體以使之表現出廣泛的基因型;④保護還依賴于政策和資金的持續穩定,但這遠沒有把握性;⑤在很大程度上將動植物物種與野生的群體和自然環境相隔離,其結果往往是削弱了物種的自然生態習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種的遺傳多樣性,這樣并未起到真正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目的。在城市生態景觀保護過程中,充分利用景觀規劃方法,實現最優化保護效果,這樣可以減少植物園以及生態園的數量。

        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途徑,景觀規劃可以分兩種方式來實現。①傳統保護模式,即基于物種保護的方法來進行生物多樣性保護。②最優化保護模式,即基于生態系統保護的方法來進行生物多樣性保護。一般來講,第一種方法在早前運用的比較廣泛,它對于瀕臨物種,能起到很好的保護效果;而第二種方法是從源頭來避免瀕臨物種的產生,強調的是和諧發展,即全面聯合景觀系統以及生態系統,讓各物種以更好的狀態來生活于生態系統中,或適應新的生態系統。從實際效果來說,從物種保護這種單一的保護來看,這種做法有待改進,因為,單一的物種保護只是沒有辦法之中的辦法,充其量只能是事后保護而已,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來改善事后的環境,人為地構筑適合物種生產的環境。而生態景觀學最優化景觀保護是以最優化模型為基礎,從事前控制出發,充分考慮生態和諧因素,建立適合物種生物鏈的生態保護模式,是城市景觀保護中可持續設計的重要環節,所以,以第二種保護模式——最優化保護模式,是景觀設計的重中之重。

        3 結語

        城市景觀保護意義重大,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全面認識當前景觀保護形式,從建筑保護到生態保護出發,才能把我國城市景觀保護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臺階。 

參考文獻:

[1]王啟照.城市景觀設計新思維——可持續發展范式芻議[j].上海商業.2009.(9).48-50.

篇4

論文關鍵詞 生.物多樣性 環境立法 改革完善

隨著近年來我國環境的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面對的環境狀況出現了諸多的問題和挑戰。因此,我們要認清楚自然生態環境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意義,推動環境立法的有序進行,做好生態多樣性保護工作。

一、環境與生物多樣性

(一)生物多樣性內涵

生物多樣性定義眾多,內容廣泛,包括了動植物資源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等多個方面。它是地球生物資源豐富性的具體體現,反映了生物之間和生物與環境之間的復雜關系。生物多樣性也是生物之間及其與環境形成的生態復合體,以及相關的各種生態過程的綜合構成。其中的物種多樣性是指自然環境中存在的生物形式多樣;生態系統多樣性是指生物圈內生物群落和生態過程的多樣性;遺傳基因多樣性是指生命體內決定性狀的遺傳因子及其組合的多樣性 。

(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意義

生物多樣性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眾多的生產和生活原料,維持生物多樣性能夠保證食品物種的豐富和材料來源的豐富。同時,生物多樣性還能保持土壤肥力,保證水質以及調節氣候,從而保障和改善人類生存的自然環境。生物多樣性的維持還有益于保持地球物種的豐富多樣,保護地球生命物種的基因庫。防止瀕危物種帶來的生物基因庫匱乏。

二、環境惡化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一)生態環境退化,物種多樣性銳減

由于長期的經濟發展 ,不合理過度開發利用引起我國生態環境急劇惡化。森林面積減少,草場退化、沙化,湖泊濕地減少,河流干涸以及水體污染等多種原因造成生態環境的整體惡化。同時加上濫捕、濫獵,導致我國動植物數量急劇減少,瀕危物種逐漸增多。

(二)遺傳基因多樣性受環境影響而降低

大量的動植物資源喪失,必然會導致遺傳基因的減少,從而導致遺傳基因多樣性降低。長期的保護不利和過度開發,我國眾多地區的動植物資源明顯減少。以野生水稻為例:早期調查中的野生稻分布點已經由16個減少到現在的3個,分布面積也大幅縮小。

(三)環境惡化造成生態系統多樣性和景觀多樣性喪失

環境惡化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尤為明顯。大量的人類活動改變了生存環境,草場變耕地,山林成農田水泊,導致原來的生態系統發生重大變化。生態系統的劇烈變化也會導致系統內的生物構成和生存方式發生變化。此外,許多自然生態系統被改造成人工生態系統,造成了生態系統單一,同時在改造過程中也導致生物物種多樣性大量喪失 。

總之,由于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索取,我國現存的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生物多樣性迅速喪失。生態系統的破壞和生物物種的減少,最終會威脅人類自身的健康和社會發展。由此,我們需要加強環境保護,為生態多樣性的豐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環境立法的意義

(一)環境立法是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的需要

生態環境的迅速惡化使得生態安全問題日益突出,而生物物種安全涉及的物種多樣性、遺傳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的保護工作與環境保護關系緊密。這就使得做好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成為實現其他目標的基礎 。

(二)環境立法是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生物多樣性的保持,是社會長遠發展的必需要素。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和生產需求,對環境的破壞增加,對生物多樣性的威脅加劇,導致瀕危物種滅絕的速度加快。長期偏重于經濟發展,忽視自然環境的保護和生物資源的合理利用,使得我國的生物多樣性嚴重受損,無法滿足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要求。只有通過相關的環境立法,保持良好的生存環境,從而為眾多的生物存在創造條件,并以此為基礎,科學合理地利用自然生物資源,保障人類社會健康持續發展。

(三)環境立法是健全我國法律保護體系的需要

加強環境立法,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法律依據,使得我國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有法可依。建立一個健全合理的法律保護體系,能夠從制度層面和法律層面為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 ,同時使具體的保護工作能夠有明確的規范和指導。填補了法律空白,也提高了保護工作的有效性。

四、加強環境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環境立法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科學發展觀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期戰略思想。我國社會發展的要求和自然資源的消耗需要有長遠的規劃和發展預期,需要有符合發展規律的發展思想科學合理地進行指導。

(二)環境立法堅持物種平等原則

任何物種在自然生態環境中歐冠都有其獨特地位和功能,是不可或缺的組成要素。無論物種的生命形式和功能大小,都應該得到尊重。人類與其他物種在生態環境中應該是互相平等相互聯系依賴的關系,我們要尊重其他物種存在的合理性和平等性,不能自居高等,要通過科學細致的環境立法,保護物種共同生存的自然生態環境,促進物種間的平等協調發展。

(三)環境立法要結合地區實際狀況

自然生態環境是個復雜的系統,在不同的地理條件下呈現出多樣的地域特點,衍生的生物鏈、生物物種也各不相同。例如我國高原地區存在其他地形下沒有的獨特動植物資源,沙漠環境中的生物物種和生態鏈也與平原地區差別很大 。因此,要針對各地區的獨特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研究本地區生物多樣性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四)環境立法要充分考慮公眾的可參與性

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作用很大,從而顯著改變了環境中的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因此,做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主要就是控制好人類活動的不良影響以避免產生生態破壞。在制定環境法規時,要綜合考慮當地居民的生活生產特性,以明確地法規制度控制當前活動對生態環境不良影響。同時,從方便居民活動角度出發制定符合地區居民發展特點的環境保護法律,從而引導居民科學合理地開展日?;顒舆_到與自然生態環境的和諧共存、共同發展。如果制定的法律與當地的實際狀況不符,保護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公眾的參與積極性都會降低,限制自然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實際效果。

(五)環境立法要注意吸收借鑒先進成果

相較于發達國家的發展水平,我國的環境立法工作比較滯后,存在很多不足。對于國際上已經取得的環境立法工作成果,我們應該積極引進運用以完善自身的立法工作;對于暴露出的一些問題和教訓也要相應地吸收借鑒,防止類似問題的產生。此外,引進相關人才,促進經驗技術交流也是加強工作中切實可行的方法。但是在吸收借鑒當中,我們要充分結合我國的國情和現實條件,不能盲目照搬,要重視理解消化 。

五、環境立法中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環境立法存在的相關問題

1.環境立法目的不明確難以適應發展需要?,F行的環境立法工作比較注重對于對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忽視了生態環境中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立法目的不明確造成了后續的環境法律制定工作重心偏離,制定的法律法規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從而影響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效果,導致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開展不力。以往法律片面注重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而不是以改善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為主要目的。這樣的認識需要改變,要從宏觀上樹立系統保護、全面保護的長遠保護思想。

2.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存在漏洞?,F行的法律條款制定的時間較長,已經落后于現實發展需要。陳舊的法律規定不符合當前的工作條件和實際狀況;部分法律只有大略的規范,缺乏明確可依的具體條文規定,造成具體實施困難。此外,一些地區性的環境保護法規與國家性的法律不協調一致,甚至產生矛盾。這就造成環境保護的具體實施工作難以開展,取得的保護效果不明顯。

3.環境立法在多領域存在法律缺位問題。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主要針對個別的環境問題進行法律規定,沒有系統性地對整個生態環境改善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做出整體協調規劃,造成一些重要領域的法律規范不健全、不完善。比如對進來突顯的外來物種入侵問題和基因庫保護問題都缺少系統合理的法律規定,導致相關工作不到位。

4.法律執行機制不完善。體制不健全和執行不到位等原因使得我國的法律執行效率低下。部分地區和部門存在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嚴等問題,而且相關檢查部門、執法部門和監督部門之間協調管理不善,權責劃分不清晰且缺少必要的執法條件,這些問題共同作用導致環境保護法律的執行難以實現,對產生的有關問題找不到責任人或者處罰不當,妨礙了生態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二)改進環境立法工作的措施

1.糾正環境立法的目標偏離,完善法律規定 。從環境立法目標認識上,加強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重視,制定全面規范的法律條文切實指導相關工作的實行。對不符合生態系統保護目標的陳舊條文及時修訂,使得制定的法律條款能順應自然生態發展的現實需要。針對實際保護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制定相關法律以指導生態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填補法律上的空白。

2.制定明確清晰的法律條款,提高相關法律的可操作性。粗略籠統的法律規定嚴重影響相關工作的開展,使得環境保護法律執行困難,影響了法律規范糾正作用的實現。規定清晰、權責明確地法律法規,能夠提高實際運用中的執行效率和實際效果,更好地促進保護工作順利進行。

3.健全法律管理體制,加強法律執行落實??茖W合理的法律法規需要健全的管理執行機制來落實施行。因此,環境立法工作還要建立健全相關的組織管理機構,協調相關部門的配合執法,使得制定的法律能夠有效執行、違法者得到追究懲罰,從而提高環境保護的效果,保護生物多樣性。

篇5

論文摘要:以我國現階段城鄉發展的突出特點為背景,分析了傳統的區域、城市規劃重經濟輕生態、重城市輕鄉村的情況,以及“自然優先”的“反規劃”方法在現階段實施的客觀困難.針對這種情況,從“中立”的視角,提出了城市規劃和城鄉空間生態規劃相融合的理念和方法,并指出其具體的融合點為空間管治規劃.

目前,我國處于城市化、工業化快速發展階段,城市發展壓力和對土地的需求更加強烈.如何做到一方面保護鄉村景觀、生態空間,另一方面仍然服務于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是新時期城鄉空間生態規劃所面臨的挑戰.

1城鄉空間生態規劃的概念及其研究意義

城鄉空間生態規劃是在生態理念指導下將生態規劃相關理論、方法運用到城市規劃中,在生態目標導向下對現有空間規劃理論、技術方法等進行改進與更新[y.城鄉空間生態規劃的理論就是針對生態環境的現實問題和生態建設的迫切性,側重從生態(尤其是自然生態)的角度來探索作用于空間規劃的理論Cz7.本文所指的城鄉空間生態規劃,是生態規劃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是通過應用生態思維和生態學理論,對城鄉土地和空間資源的合理配置,使人類發展與自然環境協同共進的物質空間規劃,是一種落實城鄉空間規劃的生態學途徑.

雖然引進國外尤其是歐美國家的生態規劃理論和方法很多,但是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能動搖(在某種意義上,導致生態規劃往往處于一種尷尬的“弱勢”地位);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像歐美國家那樣留出大片的綠地作為純粹的自然景觀;城市化和工業化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又使得生態空間時常受到蠶食和沖擊.因此,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根據我國新時期發展的特點,不斷探索城鄉空間生態規劃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2我國城鄉空間發展的主要特點及其對生態規劃要求

2.1現階段我國的城鄉空間發展的突出特點

2.1.1城市化快速發展,鄉村景觀快速向城市景觀演替

目前,我國處于城市化和工業化快速發展階段,自然鄉村景觀不斷向城市建設景觀演替,尤其是城鄉結合部成為土地利用性質和生態系統變化最劇烈的地區一方面,這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生態規劃不能對此簡單的“打壓”;另一方面,無限制的發展又給鄉村景觀、生態空間帶來強烈的沖擊.

2.1.2繼續支持小城鎮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小城鎮發展極快,小城鎮已成為推動具有我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一支重要力量.但這么多年的小城鎮建設也帶來諸多問題,如資源浪費、小城鎮污染等問題逐漸顯現.遍地開花式的小城鎮布局,使得人工建設斑塊更加分散化,自然生境破碎化,進一步加大了城鄉空間生態規劃的落實難度.

2.1.3高等級公路發展迅速

近幾十年,我國高速公路(高等級路網)迅猛發展,山脈被無情地切割、河流被任意地截斷,破壞了景觀的連續性,人為切斷了野生動植物的流通路線,將自然生態區變為一個個越來越小的孤島,最終導致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同時,發達的交通網絡也使得人類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觸角伸向地球各個角落,人類對自然的干擾程度空前加大.

這些發展特征使得生態問題從以前人們認知的城市或鄉村個體的局部問題拓展到涵蓋整個城鄉系統的地區問題.此時,不是一個城市進行生態規劃與建設就能夠為人類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的,二流的區域環境孕育不出一流的城市環境,生態規劃與建設必須統籌城市、鄉村和生態空間協同共進.

2.2生態規劃必須同時滿足經濟和生態兩方面的需要

2.2.1滿足經濟發展需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十一五”規劃建議中仍然要貫徹此精神(3].我國城市化、工業化才處于中期階段的前期,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經濟發展仍然是各級政府的要務,限制經濟發展的生態規劃是不合時宜的,也是難以落實的.

2.2.2保護特珠生態資源、優化生態空間

目前,我國逐步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政府的控制角色逐漸淡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利益的驅動力量更加強大,此時生態規劃必須能夠強有力地保護區域內不可替代的生態資源,并應用生態學基本原理優化生態空間,實現可持續發展.

3傳統區域、城市規劃在生態方面的缺陷

受工業化時期經濟建設壓倒一切的思想影響過多,我國傳統規劃體制主要是針對城市的,或者是以城市為核心而展開的,并且主要以中心地理論、區位論、增長極等區域經濟學和發展經濟學為理論基礎的.而在我國由計劃經濟轉型市場經濟的背景下,這種以發展為重的規劃方案在地方政府還是具有一定執行力度的.然而,也正是這種偏重發展的規劃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實,生態規劃在空間的落實情況往往出現兩種極端:一種情況是,生態規劃被城市總體規劃方案牽著鼻子走,為了總體規劃內容的完整性,所做的生態專項規劃也只是“有名無實”的附屬品.甚至很多規劃中,總體的城鎮建設擴張、產業布局方案已經形成定論,要生態規劃從生態環境容量等方面來為總方案提供支撐.另一種情況是,生態規劃傲然堅持自己的原則,與區域、城市總體規劃脫節,雖然應用一些生態學的知識和原理進行區域、城市生態空間優化,但是由于其對發展的限制,勾畫的完美圖景根本得不到實現.

4自然生態優先的“反規劃”方法在現階段過于理想化

所謂的“反規劃”不是不規劃,也不是反對規劃,它是一種景觀規劃途徑,本質上講是一種通過優先進行不建設區域的控制,來進行城市空間規劃的方法,是應對我國快速的城市化進程和在市場經濟下城市無序擴張的一種物質空間規劃川.

由于我國城鎮化發展迅速,建設用地對鄉村景觀、農業用地和生態空間均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加之傳統的區域、城市規劃對此力不從心,致使大范圍的生態破壞和生態系統功能退化正成為威脅我國特別是城市生態安全的主要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以俞孔堅為代表的景觀生態規劃學者積極引進歐美國家區域、城市規劃的生態思維,倡導“反規劃”、“生態優先”的理念和方法,試圖提高自然生態、鄉村景觀的地位,喚起人們對生態環境的充分尊重.

“反規劃”將對傳統的基于發展計劃的規劃在方法論上指出一條根本性的改革出路,它從建設規劃方法論轉向不建設規劃方法論;對規劃師來說,從主要進行有計劃的建設規劃方案的制定,轉向優先制定不建設規劃;從被動的因開發建設需要而進行的被動的規劃,走向主動的為土地和城市整體的安全和健康而進行的規劃

可以看出,“反(逆)規劃”類似于空間管制,主要是針對生態戰略資源的強制性保護進行控制,這種偏重于生態保護的初衷會使得實踐中出現管制與發展的矛盾.其結果要么是給發展戴上“緊箍咒”,要么是“生態優先”根本無從落實.

另外,要實現生態、經濟、社會綜合潛力最大化,不是建設空間和非建設空間誰先被規劃的問題,而是兩者有沒有很好的協調和統一的問題.傳統的先規劃城市建設區域可以因為發展的需要把范圍擴大化;同樣“反規劃”實施的過程中,也可以因為發展的壓力,把非建設空間縮小化規劃建設空間與非建設空間的次序,只是問題的表面現象,其實質是目前在我國發展仍然是主流,生態規劃又與城市規劃相脫節,因此缺乏實際效力,致使美好的生態規劃圖景終成空.

5與空間管治相結合—城鄉空間生態規劃與城市規劃融合的出路

不管是一味重視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傳統城市規劃還是“自然優先”的“反規劃”都是一種極端,顯然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的目標仍然是“發展”,只是其發展方式是節約的、高效的、可持續的).在這方面,馬世駿、王如松提出的“社會一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理論[s],是對可持續發展的深人診釋,只是由于其規劃目標體系太過龐雜,從學科體系、資料收集、規劃人員出發的知識結構等都遠遠超出了“生態規劃”所能達到的境地,以至于在城鄉空間難以落實.

但是,如果精深的生態專項規劃和廣博的區域、城市總體規劃融合為相互反饋和協商的整體,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各自都從對方的角度考慮一些(生態規劃的時候不要一味保護,給經濟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建設發展規劃,考慮生態的需求),那么操作起來就會容易得多.城市規劃和生態規劃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已有學者探索和研究[[n.筆者通過對規劃的實踐總結,結合理論的可能性,認為空間管治是城鄉空間規劃與總體規劃的重要結合點,解決空間管治(其實質是總體規劃在空間布局的意志體現)和城鄉空間生態規劃各自為政的病疾,實現發展與保護的協調.

5.1規劃原則

5.1.1整體性原則

從保護區域生態服務功能的整體要求出發,統籌城鄉空間生態保護區體系,融城郊綠化、田野景觀、生態用地于一體,構筑大地園林景觀.芒福德特別強調區域整體自然環境保護對城市生存的重要性,指出“在區域范圍內保持一個綠化環境,對城市文化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一旦這個環境被破壞、被掠奪、被消滅,那么城市也隨之而衰退,兩者的關系是共存共亡的”[61.

5.1.2重要的生態資源首要保護原則

雖然這種方法提倡生態優化發展在空間管治的框架下進行,給經濟建設留出足夠的發展空間,但是對于區域內具有不可替代意義的生態戰略點(生態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還是要強制性保護的.

5.1.3保護與發展協調原則

大多數經濟學家都認為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替代關系”,特別是發展初期};.從我國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問題來看,生態規劃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應用生態學和經濟學的知識找到兩者之間的最佳平衡點.既不能像《增長的極限》中悲觀地主張“必須停止人口和經濟增長(零增長)”;也不能像《沒有極限的增長》中過度樂觀,認為經濟增長、技術進步會使環境污染得到遏制[s].因此,城鄉空間生態規劃除了使生態空間得到保障,還應該給經濟建設留出足夠的發展空間.

5.1.4景觀生態學原則

在總的空間管治框架下,充分利用景觀生態學原理,優化城鄉空間自然斑塊、廊道、網絡、基質等景觀生態要素的空間格局;盡可能通過廊道的規劃與建設將相鄰保護區連接起來,在穿越生態敏感區域的高速公路上建設動物通道,防止生境破碎化,維護整體生態系統的完整性.

5.2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空間確定的方法—經濟敏感性和生態敏感性盛加分析

生態敏感性是指在不損失或不降低環境質量情況下,生態因子對外界壓力或變化的適應能力一般選用對區域開發建設、生態系統影響較大的植被、水系、坡度、高程、農田等自然生態因子作為生態敏感性分析的主要影響因子,并按重要性程度劃分等級,賦予分值,進行疊加,得出綜合的自然生態敏感區劃.生態敏感性越高的地區越需要保護,不適合經濟開發建設.

經濟敏感性的實質是對投人產出的分析,主要是指在相同的經濟投資、資源占用的條件下,預期帶來的經濟增長,經濟敏感性愈強的地區開發的潛力愈大.經濟敏感性分析的指標一般可以選擇經濟實力基礎、產業基礎、城鎮建設基礎、交通區位條件等因子,分級賦值,進行疊加分析.

根據生態敏感分區和經濟敏感分區(發展潛力分區)協調生態保護空間和城鎮建設、產業空間的協調,結合一般的生態目標(生態總量平衡、重要生態資源得到保護、建設空間隔離帶等)進行總體空間管治規劃.在空間管治的框架下,再根據景觀生態學原理,對區域生態景觀格局進行優化.

5.3生態規劃與空間管治相融合的編制步驟

這種融合不是把生態規劃與城市規劃簡單地歸攏在一起,眉毛胡子一把抓,仍然是分工明確的工作組,只是他們對各專項的分析、評價、方案是要相互反饋和循環前進的.

5.3.1生態調查

生態調查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翔實的資料是全面掌握區域內重要生態資源、生態敏感性分析、生態演替過程分析等工作的關鍵,其重要性勿庸置疑.但是,由于我國近幾十年一直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在實際規劃中,經濟發展資料往往比較充裕,而自然生態資料顯得匾乏和不成系統.因此,生態調查往往需要反復的補充調查(調查目的逐漸明晰,需要的資料逐漸具體化),需要書面資料搜集、政府工作人員座談、當地高校相關研究所座談、當地居民調查等多種途徑.

5.3.2生態分析與評價

主要對區域內生態演替過程分析、重要生態資源識別、生態敏感性分析等,以了解和認識環境資源的生態潛力和制約.該過程為區域重要生態資源強行保護提供強有力的支持、為空間管治提供參考、也是最終的城鄉空間生態優化發展的重要依據.

5.3.3經濟分析

主要是經濟敏感性分析,以便確定哪些地區經濟發展的潛力最大、投資回報率較高,不僅能使經濟發展相對集中(避免遍地開花式的、高投人、高消耗、低回報的隨意建設與開發),又能使經濟集中在效率制高點.如前面所述,經濟分析如同生態敏感分析一樣選取一定的指標,在空間上進行疊加分析,得到區域經濟敏感分區圖,為空間管治規劃提供直接依據.

5.3.4空間管治區劃

主要是結合生態敏感分區與經濟敏感分區,作出城鄉空間總體管治分區.其中在生態分析與評價步驟中確認的重要生態資源,在這里要首先強制性作為生態保護空間.

5.3.5生態規劃

在空間管治的框架之下(注意,這并不意味著生態簡單的服從于發展,空間管治本身已經充分結合了區域內重要的生態資源以及生態敏感分區),應用景觀生態學、恢復生態學等原理對城鄉生態優化發展做較為系統的規劃設想.

5.3.6融入區域、城市規劃

從前面可以看出,生態規劃在編制的過程中,其靈魂已經融人了區域、城市規劃,與經濟、建設空間是相互反饋和協調的,在最后把規劃成果(也是表現形式)融人總體規劃中,完善總體規劃成果的內容,便于城市管理者執行.

5.4城鄉空間生態規劃落實的政策引領

我國目前正處于體制轉軌的特殊歷史時期,對生態規劃實施的保障體制而言,既是機遇又是挑戰,有必要創新現有的規劃實施體系,針對性地建立生態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使生態規劃實效得以保障[2].本文所提倡的以空間管治為結合點,與城市規劃相融合的城鄉空間生態規劃方法,亦需要有相應的政策作為支撐,引領全區域不同行政主體、產業與生態、城市與鄉村統籌發展.

5.4.1政績考核差別化

傳統的政績考核強調“GDP至上”,如果繼續如此,勢必會造成各個層次的行政主體都在大搞工業,形成遍地開花式的污染;從全區域城鄉空間高度劃定的生態保護用地也會受到沖擊.因此,要實行差別化的政績考核制度,不同功能定位的行政單元其經濟指標、社會指標和生態環境指標有所不同.

5.4.2生態環境準入門檻差別化

根據不同空間主體的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意向,通過規定性政策限制和稅收差別引導兩種方式,實行差別化的生態準人門檻.

5.4.3建立完善的生態補償機制

因生態保護用地、農業空間可以優化周邊建設空間環境從而使其增值,但現行價格體系下綠化、農業本身的經濟收益相對低下.所以,需要對生態、農業和各類建設空間采取差別化管理,如采用稅收、財政、直接補貼等手段,使建設空間收益的一部分反哺綠化、農業等.

篇6

【關鍵詞】水利水電;開發;生態保護;設計

前言

水利水電工程的功能包括灌溉、發電防洪,能夠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對于我國經濟建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目前在實際建設中,水利水電工程卻對生態環境造成了諸多消極的影響,難以實現對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為此,必須對水利水電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設計進行優化,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在保證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同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1.水利水電設計中的生態理念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也得加大的發展,在規模與數量上都有了一定的提升。一直以來,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對實用性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農業發展方面需要水利水電工程發揮出巨大的作用,以此提高社會生產力與經濟效益。然而實際工程設計與施工卻存在輕視生態保護的重要性的問題,這就使得許多水利水電工程的生態保護工作并不到位,進而給生態環境帶來了一定的影響?;诖耍覀儽仨殞λ姽こ讨猩鷳B理念的應用與研究予以高度重視,將其更好地應用于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中去。

生態理念指的是生態保護意識,要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注重生態理念的運用,如此才能夠保證生態環境保護的實現。生態理念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然而其自身的區域性與局限性也是我們必須承認的。因此,在實際生態環境治理的過程中,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考慮諸多影響因素,包括氣候、地理、人文等,實現其定位,進而取得良好的成果。針對有的主導生態的功能應結合生態功能與生態敏感區域的分布特點進行分析,其底線應以自然資源的自我恢復能力為準。水利水單工程建設對該地區的生態環境的影響是難以避免的,因此在工程設計中應融入生態理念,實現對該地區環境最大限度的保護,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對生態平衡破壞的因素加以嚴格控制。如果水利水電工程設計的合理性缺失,那么造成生態失衡問題是難以避免的,其帶來的后果也是非常嚴重的。因此,在水利水電設計中必須實現度生態理念的充分運用,在保證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使環境利用率得以最大程度的提高。

2.水利水電生態保護設計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生態保護理念在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中的運用與研究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水平,然而相比于一些發達國家,其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具體介紹如下:

2.1 流域綜合規劃與規劃環評的滯后性

流域綜合規劃與流域環評應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影響進行統籌、協調與保護,實現對水利水電工程的合理布局,最大程度的控制工程建設的影響因素,減少工程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然而,現階段我國在流域綜合規劃方面存在滯后性,流域生態保護規劃存在空白,因此就談不上站在河流整體角度對開發與保護的關系加以明確,難以實現對生態保護目標的統籌考慮。

2.2 缺乏先進的生態保護技術

雖然我國現階段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采取了一系列生態保護措施,例如一些電站建設中的分層取水、過魚設施以及生態泄流等,然而我們卻很難評估其有效性。例如分層取水,其研究處于起步階段,很多方面尚不成熟,并且大多應用于單項工程研究中,針對共性與基礎問題的研究基本空白,在諸多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問題,例如位置設置、調度方法、效果等等。此外,水利水電工程的冷水下泄也是一個重大問題,其解決方案需要極大的工程量。

2.3 生態調度研究有待提高

水利水電工程運行方式的改進,在工程的統一調度管理中引入生態調度,是實現對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的重要途徑。生態調度的目的是根據補償河流生態系統對水量、水質、以及水溫等環境需求,采用科學的調度方法,使下流流量人工化、下泄冷水、過飽和氣體等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問題得以環節,進而實現對河流生態系統的有效保護。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實現了對水利水電工程的全面管理,基于河流自然徑流的修復,經過數十年的生態調度實踐,取得了卓越的成果。近幾年來,盡管我國水利水電設計單位在工程的規劃與設計中開始對生態調度予以高度重視,然而受限于薄弱的基礎研究,我國在水利水電工程運行中的生態調度的有效性的實現仍然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3.水利水電設計中生態理念的應用策略

3.1 加強生態化的水文資料建設

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是基于水文資料發展的,同時在水利水電工程監測中,水文資料也是工作人員的主要參考依據。因此,水文資料對于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對生態文化建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在經濟建設規劃中已經納入了生態文明。其中水利水電設計也不例外,相關部門與機構應對生態文明建設予以高度重視,為設計員工提供學習渠道,強化生態文明意識,對生態理念的重要性有一個正確的人事與深入的理解,促使其在水利水電設計中能夠融入生態理念,實現對水利水電工程各個環節的嚴格控制,并融入生態理念,實現對工程的合理設計,確保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應打破傳統模式,在水利技術的發展中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此外,還應進一步加強這類環保水文資料的建設與發展,以支持后續工程的順利開展。

3.2 強化環境保護意識

現階段我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中,許多設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并不能適應水利水電設計的需求,具體表現為專業知識水平低下,實際經驗匱乏以及環境保護意識薄弱等等。其中環境保護意識薄弱對水利水電生態保護設計造成了很不利的影響,使得工程設計與實施難以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進而對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因此,必須針對這一問題,強化工程設計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確保充分認識到生態理念的重要性,促使在設計中實現對生態理念的融入,在保證工程質量與使用性能的前提下,使生態理念得以最大限度的運用,如此不僅能夠提高水利水電的工程效率,同時也是環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護,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途徑。

3.3 強調城市生態環境與綜合功能的結合

城市基礎實施建設中就包含了水利水電工程這一重要內容,在進行城市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時,應對綜合功能的研究予以高度重視,包括交通、航運、旅游、發電、調水、防洪、生態等等。城市河流的作用為維持城市生命系統,使城市熱島效應得以減弱,其具有的樞紐作用對于城市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加強對河湖生態功能的開發與保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在進行生態設計時,應實現對河湖自身條件與優勢的充分利用,使功能得到完善,并完成合理的開發與利用。在河道設計中,應對兼顧儲流與泄流,確保設計的合理性。

4.結語

綜上所述,現階段我國水利水電開發的生態保護設計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為此,我們必須針對其中的問題展開深入研究,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以此提出有效解決措施,實現水利水電設計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在保證水利水電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同時,實現對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

【參考文獻】

[1] 王東勝,彭靜.我國水利水電開發的生態保護實踐與啟示[J].中國水利,2007,(2):29-31.

篇7

[關鍵詞] 循環經濟 生態旅游 資源 開發保護

一、相關概念分析

1.循環經濟理論的含義、本質及遵循原則

循環經濟就是以環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資源,按照生態規律規劃、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及環境容量,盡可能以可循環利用的資源為來源,將保護環境與發展經濟并舉,把人類的生產活動納入自然循環過程中,融資源開發、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為一體經濟活動,以使所有的原料和能源在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充分利用,從而把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控制在盡可能少的程度,并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使得生態負增長轉變為正增長,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趨向,實現人類活動與生態的良性循環。

循環經濟中的物質利用模式遵循了生態規律,使得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從而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因而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

在實際操作中,循環經濟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減量化原則、再利用原則、再循環原則。減量化原則是針對輸入端的,旨在減少物質和能量進入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從而達到盡量節約資源及減少廢棄物排放之目的;再利用原則:目的在于盡可能多次或以多種方式地使用產品,延長產品從投入使用到成為垃圾的時間;資源化原則(再循環原則):就是廢棄物再次變成資源,實現回收利用的最大化,以減少末端處理量。

2.生態旅游城市的概念

生態旅游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國際旅游新時尚,生態旅游的主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要滿足人們對自然區域的向往,保護其資源與環境;二要考慮經營者的經濟利益,使經營者意識旅游資源與旅游環境的并重性,從而注重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相結合,促使旅游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這與傳統旅游最本質區別在于實現經濟、社會和美學價值的同時,尋求適宜的利潤和環境資源價值的維護。生態旅游區的建立則可以同時滿足這兩方面的要求。

根據本課題研究的重點,在此對生態旅游城市進行如下定義:所謂生態旅游城市是指運用生態學、經濟學和旅游學的原理,遵循生態規律與城市發展規律,以生態城市的建設為基礎,以城市生態旅游為主線,以自然生態的良性循環及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為核心,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進行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現代化新型城市。

生態旅游城市是生態系統、旅游系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動態平衡體系。建設生態旅游

城市,必須要綜合協調城市及其所在區域的經濟、社會、自然復合生態系統,促進文明、舒適、可持續的人文環境的發展。

二、循環經濟與生態旅游的內在聯系

1.兩者都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理論

1992年聯合國環境發展大會簽署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可持續發展宣言,標志著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循環經濟的誕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循環經濟強調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它能有效地解決可持續發展的兩大障礙――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自循環經濟誕生之日起,已成為許多發達國家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和實現方式,而生態旅游與循環經濟的關系甚為密切,早在1983年“生態旅游”一詞被IUCN生態特別顧問謝貝洛斯理解為:旅游對象是自然生態環境,旅游方式是不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這里已蘊涵了可持續發展的特質?,F今,對生態旅游的認識已達成了這樣的共識:它是一種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并將持續發展理論充分體現于旅游業各個層面的一種全新的旅游發展模式??沙掷m發展理論是生態旅游的核心理論,也是生態旅游的靈魂之所在,因而,可以說循環經濟與生態旅游因貫徹可持續發展而聯姻,同時生態旅游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走著循環經濟之路。

2.兩者都以生態經濟為實質內容

相對于傳統經濟而言,循環經濟是一種新型的、先進的經濟形態。其實質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遵循生態學規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充分考慮環境的承載能力,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將經濟系統納入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旅游業作為經濟產業的一個分支率先觸及了循環經濟的實質――經濟活動的生態化。而生態旅游無論其核心理論、支撐理論,還是相關理論都體現出其為旅游業發展的一個嶄新階段,實質是實現旅游業發展的真正生態化。

三、生態旅游城市的循環機制

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同時也是保護環境和削減污染的根本手段。城市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里程碑,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標志著人類文明的進步。由于大規模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無規劃,造成了城市環境乃至整個生態環境的破壞。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城市文明及人類文明的進步,必須建設生態旅游城市,重視循環經濟理論在城市建設規劃中的應用,創造良好的生態循環系統。

生態旅游城市的建設就是城市生態發展的結果,倡導的就是城市與自然環境、人與生存空間的和諧統一及良性循環。生態旅游城市建設應該充分認識城市的循環結構系統,并應該借鑒生態系統的共存原理,加強城市系統的內部循環與優化,實現物質與能量的高效利用,盡可能地節約資源與能源,建立城市生態的良性循環,建立城市與自然環境、人與生存空間的和諧統一及良睦循環。

生態環境是承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沙掷m發展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基本標志,也是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基本保障。循環經濟理論是建設生態旅游城市取得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在城市規劃、產業布局上,應該把城市的經濟、社會、資源和城市環境有機結合起來,并實現其內部之間的循環和諧,進行生態環境建設,從而建立生態城市系統,取得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建設生態旅游城市,要遵循經濟規律、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根據循環經濟理論,以最小的環境資源代價謀求城市經濟社會最大限度的發展,以最小的經濟社會成本保護資源和環境,既不為發展而犧牲環境,也不為單純保護而放棄發展。既要創建一流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休憩質量,又要確保城市社會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從而走上一條科技先導型、資源節約型、生態保護型和循環經濟型的現代城市發展之路。

四、循環經濟背景下的生態旅游城市旅游資源開發與保護

城市旅游資源是城市居民所共用的自然、社會資源,其開發利用應該在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指導下,融入循環經濟理論的原則對城市旅游資源進行系統地、綜合地開發與保護,并將其與城市旅游的可持續發展融入一體,從而使城市旅游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城市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城市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應該基于循環經濟理論的3R原則,系統地減少和避免過多的旅游資源破壞,進行合理的規劃,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旅游廢棄物的排放,最終實現城市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更好地促進生態旅游城市的建設。

1.重視對城市旅游生態的綜合保護

對全民進行教育和宣傳,更新陳舊觀念,提高生態保護的自覺性。改變長期以來,認為旅游業是“無煙工業”,忽視旅游污染的思想觀念。同時,加強對旅游城市和景區生態環境的監測,及時治理污染源。要建立和健全旅游城市和景區的生態管理和監測機構,制定科學的生態保護指標體系、培養和提高生態保護的專業技術隊伍,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進行監測和治理。另外,還應建立保護生態環境基金,除由國家從旅游收入中適當撥款外,主要應由游客和旅游經營單位繳納,以彌補生態資源的耗費。生態環境基金也要建立有償使用機制,使之不斷增值。建設生態旅游城市,開發、保護城市旅游資源,必須依法保護生態環境。目前國務院己頒布《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環境保護法》、《森林保護法》、《海洋保護法》等10個有關保護生態的法規,并醞釀制定《旅游法》。各城市及其旅游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旅游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條例,并逐步組建一支生態執法隊伍,宣傳生態法制,嚴肅處理破壞生態的案件,培養公民的生態法制觀念,促使生態保護走上法制的軌道,蔚為風氣,成為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只有這樣,城市旅游資源的開發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才能實現良勝循環。

2.重點保護城市的建筑格局和文化遺產

城市是立體的圖畫,流動的風景線。城市建筑是“凝固的音樂”,它承載、凝固的不僅是建筑藝術,而且是不同時代的社會文化、歷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政治文化。建筑物既是物質產品,也是文化產品,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載體和結晶。大眾的流行文化和心理,鮮明地積淀在城市建筑上。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性質的城市名勝古跡、建筑景觀不一樣。建設生態旅游城市,開發城市旅游資源時要注重保護歷史遺留的古城遺址、古建筑風貌,加強各名勝、景觀、景點的防火、防盜、防腐蝕等安全保護措施,加強人們對保護祖國文化遺產的責任感,同時加強執法監督,杜絕破壞景觀、景點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3.通過城市現代化建設優化城市旅游環境

旅游是一種全方位的體驗和享受,游客到一個城市首先接觸的是城市的旅游環境,它體現著城市的物質文明程度和精神文明水平。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可以提高人的素質,從而創造優美的城市環境。目前,各城市都在加快建設現代化城市的步伐,并在不斷改善、提高城市的綜合環境質量,如各城市均在努力爭取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文明城市”、“中國最佳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另外,城市建設的現代化,提供了現代化科學技術,從而提供便捷的交通、通訊,滿足了旅游者對旅游城市、旅游景點進得去、出得來,交通方便、安全、舒適的要求。再次,城市的現代化建設,也加強了城市的法律效力,使得城市旅游能夠做到依法加強管理,從而保護景點、景區的旅游設施,以及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楊正泰等:旅游景點景區開發與管理[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張廣瑞等:2002~2004年中國旅游發展:分析與預測[M].北京:社會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

篇8

一、“積極保護”理念的踐行

保護是目的,利用是手段。不利用或利用過度,保護都將無從談起。一方面,為保護而保護,是一種消極保護。如果只講保護,不求發展,將當地百姓的生存、發展置之不顧,甚至把它推到保護的對立面,那么保護就成了一句空話;另一方面,盲目求發展,是對消極保護的一種懲罰。如果只求發展,不講保護,不尊重當地百姓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和企盼,就會使“石頭經濟”、“黃沙經濟”等泛濫成災,保護最終也將成為一句空話。

西湖綜合保護工程實施前,西湖景區內違法建筑屢禁不止,“臟亂差”現象比比皆是,環湖周邊工廠眾多,景區規劃不盡合理,湖水污染極其嚴重,水質一度淪為“劣Ⅴ類”,西湖景觀面貌頻遭蹂躪,生態環境處于失衡邊緣。為此,杭州市委、市政府反復強調:“自然的綠色是人類生存的條件,秀美的山水是西湖生命的源泉”;“把生態效益放在首位,在生態效益、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發生矛盾時,堅持社會和經濟效益無條件地服從于生態和環境效益”;同時提出“‘淡妝建筑設施、濃抹花草樹木’要求,強調要盡最大可能降低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盡最大可能保護和修復自然生態,做到‘雖由人作、宛若天開’”。在西湖綜合保護過程中,杭州市踐行“積極保護”理念,強調以保護為目的,以利用為手段,通過適度利用實現真正的保護,在保護與發展之間找到了一個最佳平衡點和最大“公約數”,實現了生態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最優化,實現了保護與利用的良性循環。

二、西湖環境保護的主要舉措

水環境保護治理工程。邁入新世紀,杭州市委、市政府按照“一次規劃、分步實施、標本兼治、逐步到位”方針,通過疏浚底泥、截污納管、溪流整治、生物防治、引配水“五管齊下”,大力推進西湖水環境治理工程,將西湖水環境保護建設推向了歷史新高。2003年,投資6000多萬元完成的西湖引水工程,從錢塘江引水注入西湖,使西湖日引水量達40萬方,年引水量達1.2億立方米,實現了西湖水“一月一換”,西湖水質達到Ⅲ類水體標準,平均水深由疏浚前的1.65米增加到2.5米,透明度從以前的50厘米提高到73厘米;采取底泥疏浚、截污納管、生物治理、溪流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等綜合性治理措施,恢復西湖水面0.9平方公里,使西湖形成了清水草型湖泊、清水池塘、淺水沼澤、溪流等生態系統,極大地增強了水體自凈能力。例如,“西湖西進”新拓水域、恢復舊貌,使西湖經歷了一次超越性的歷史復原;“五水共導”水利設施建設工程,力改水體弱者態勢,真正實現了杭州與西湖“城水合璧”;長橋溪生態公園、小南湖等局部建設,成為西湖水域治理與美化工程的特寫項目。

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這項工程搬遷大批污染企業,拆除違法及有礙觀瞻建筑58.5萬平方米,外遷單位265家、住戶2791戶,減少景區人口7021人,使景區建筑和人口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疏散;綜合整治景區內農居點、民用房及單位建筑物立面和道路沿線,全面實行截污納管。通過西湖環境綜合整治,徹底改變了西湖環境污染嚴重狀況,顯著提升了西湖綜合環境質量,大大提高了當地百姓的生活品質。例如,在楊公堤景區建設中,整治農居點和單位建筑物3萬多平方米;在新湖濱景區建設中,對景區內和延安路東側自解放路口至鳳起路口所有建筑物立面進行了整治;在梅家塢茶文化村建設中,對154戶農戶和6個單位的建筑物立面進行了整治。

環湖交通改善工程。這項工程,主要是建設西湖核心景區交通“二環線”,將大量車輛擋在了西湖核心景區之外,并在黃龍體育中心設立旅游集散換乘中心,實施旅游“黃金周”本地車輛進入西湖景區實行“單雙號”通行等一系列交通管理措施,在減少和控制西湖景區交通流量、改善西湖景區大氣質量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積極倡導綠色交通理念和環保出行方式,率先在西湖景區推出公共自行車免費服務系統,提高自行車這一“零排放”交通工具的使用率,使機動車尾氣污染源得以有效控制,明顯改善了西湖景區交通狀況和大氣質量,為打造“綠色杭州”、“生態城市”奠定了基礎。

生物綜合治理工程。這項工程采用湖西一帶原有生長植物,并引進亞洲苦草等新品種水草,吸附河床底的淤泥,吸收湖水中有害重金屬,消耗水體中二氧化碳和氮,抑制了藻類繁殖,凈化了西湖水質;結合產業結構和業態調整,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使水體生態環境得以改善;老湖區采用直立式擋墻,硬質護底,以兩岸綠色景觀點綴;新湖區以自然為主,采用生態材料如自然護坡、拋石、堆石處理,局部段采用松木樁,且護坡上種植本地草種、樹木等。湖區分為淺水區及深水區,游人不可接近的地方,僅限船只通過,這為鳥類創造了自由休憩空間和良好生態環境,真正實現了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例如,在楊公堤景區新挖水系,養植水生植物,栽種70余種、約100多萬株水草;茅家埠片區水域通過拓寬河道水體,原貌得以恢復。

綠化美化亮化工程。這項工程按照“淡妝建筑、濃抹花草”原則,新增綠地100余公頃,建成部分生態濕地,種植水生植物60多個品種;景區、道路兩側電力電信桿線“上改下”,配置以高檔優雅的燈飾,進一步美化了景區環境。例如,通過拆違還綠、拆遷還綠和綠化配置,楊公堤景區新增綠地80余萬平方米;通過還路于綠、還房于綠,新湖濱公園綠化面積4.14萬平方米;梅家塢茶文化村拆違還綠2070平方米。

三、西湖生態保護的成效

通過引水治水、截污納管、底泥疏浚、綠化美化、拆遷搬遷等有力舉措,西湖周邊地區人口和建筑密度大幅下降,環境污染大量減少,“臟亂差”現象基本消除,西湖水質顯著提升,植被狀況明顯好轉,生態環境大大改善,使“三面云山一面城”的城市空間形態得以保護,“真山真水園中城”的杭州城市特色得以凸顯,實現了人與自然,文化景觀與自然景觀,生態、社會與經濟效益的和諧統一,夯實了西湖申報“世遺”和杭州建設“生態城市”的基礎。如今泛舟湖間,清澈湖水拍叩楊柳岸,水鄉風情洗盡塵世煩惱,人與自然渾然一體、親密無間。

西湖綜合保護工程實施后,雖然在湖西地區增加了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但由于堅持了“積極保護”理念,實現了保護與開發并舉、保護與利用共贏,修復了西湖生態,保護了自然景觀,真正實現了西湖的可持續發展,使西湖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贊譽。風景名勝區專家顧問王秉洛認為:西湖綜合保護工程由園林建設提升到生態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國際古遺址理事會協調員尤嘎?尤基萊特在考察新西湖后說:“我一生都與自然打交道。以前我認為杭州西湖申報世界遺產可能不符合申報標準中‘人與自然的共同杰作’這一款項。現在我完全打消了疑慮,這里的人類、昆蟲、自然等已完全融合,西湖正是人與自然的完美杰作”。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考察西湖景區后,對西湖水質的變化、西湖生態的恢復贊不絕口,特題字“綠色西湖,生態家園”盛贊西湖生態保護所取得的顯著成效,將杭州定位為發展生態郊游的好地方、天然抗擊病患的好場所、人民安居樂業的好城市。

四、建設西湖生態文明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宣傳教育,普及公眾生態意識。自覺的生態意識是推動西湖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我們要利用各種媒體和輿論工具,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途徑,大力倡導“積極保護”生態理念,深入開展環境保護教育,積極宣傳環境保護知識法規。以此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培養生態文明觀念,加強生態道德教育,改變傳統生活方式,倡導綠色環保消費,進而徹底轉變公眾特別是領導決策層的傳統價值觀,大幅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可持續發展的力度,使人與自然平等的生態價值觀深入人心,將公眾生態環保意識轉化為自覺行動。

(二)制定行動計劃,出臺生態保護政策。打造“生態城市”是杭州今后發展的重要目標,西湖生態文明建設是“生態城市”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聯合國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專門審議《21世紀議程》在全球的執行情況。為順應世界時代潮流,切實保護西湖生態,我們要結合世界環境保護公約的實施,將西湖環保確定為優先發展區域,抓緊制定西湖環保政策與行動計劃,明確相關領域、行業的生態化發展戰略、步驟及目標,制定并實施系列鼓勵政策,為加快杭州“生態城市”建設步伐、加速西湖生態化進程提供政策保障。

(三)加強生態立法,健全環境法制體系。社會法制是保證西湖生態戰略實施的重要保障。生態法制教育的根本宗旨是,讓人們了解自然環境保護的各種法規與條例,使之自覺遵循自然生態法則。為此,我們要加強市民的生態法制教育,拓展環境法學的研究視野,根據杭州自然環境和社會發展現狀,制訂實施西湖環境保護的地方性綱要、法規,建立健全符合西湖生態發展規律的法規綜合體系,使西湖生態文明建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真正實現法律化、制度化。

(四)設立職能機構,構建環保網絡系統。職能機構和網絡系統,是西湖生態保護的重要載體和平臺。我們要通過聯合設立綜合的、跨部門的生態環保管理決策機構,組織、協調和監督西湖生態保護戰略的實施,同時為推進公眾環保教育提供宣傳、咨詢、交流和推廣中心。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加強與市有關部門和相關城區的合作,建立西湖環境保護伙伴關系,構建全面、立體、動態的環保網絡系統,實現環保技術和資源的共建共享。

篇9

境破壞,城市生態安全面臨嚴重威脅。劃定城市生態緩沖區,合理確

定城市增長邊界,實現西安城市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已迫在眉睫。劃定

城市生態緩沖區對協調城市建設與區域生態保護,優化市域空間布局,

引導各項建設,控制和改善區域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是西安建設國家

森林城市的必然選擇。

關鍵詞:關鍵詞:關鍵詞:關鍵詞:

生態緩沖區、南控制線、城市增長邊界

中圖分類號:S891文獻標識碼:A

西安是舉世聞名的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國家歷史文化

名城,是中國歷史上建都時間最長、朝代最多、影響力最大的

都城,因其歷史人文底蘊深厚,堪稱華夏故都。

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西安發展不斷加快,城市

面貌發生了日新月異的變化。然而,在快速城鎮化過程中,城

市空間出現了蔓延式發展趨勢,西安城市的快速向南拓展,加

速了秦嶺區域生態環境的破壞,城市生態安全面臨嚴重威脅。

因此,劃定城市生態緩沖區,合理確定城市增長邊界,實現西

安城市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已迫在眉睫。

一、一、一、一、西安城市建設進程中的生態保護觀念西安城市建設進程中的生態保護觀念西安城市建設進程中的生態保護觀念西安城市建設進程中的生態保護觀念

西安地處關中平原,“南靠秦嶺,北濱渭河,八水繞城,

2

南山北塬”的地理格局,為城市空間形態奠定了基礎。巍峨的秦

嶺是關中生態安全的屏障,縱貫八百里秦川的渭河則是關中城

市生態之本。

西安自古就有“山水城市”建設的典范,從西周灃鎬二京、

秦都咸陽、漢長安城到唐長安城的建設,無不體現著天人合一、

因地制宜的城市建設思想。

西安從五十年代開始先后編制了四次城市總體規劃,對待

城市南部區域的態度也經歷了一個從無意識―控制―保護的

過程。

20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總規中,只注重城市功能區劃

分,還沒有充分認識到秦嶺的生態屏障作用。因此,秦嶺區域

的人為破壞現象屢見不鮮,山體開挖、毀林開荒、水源污染等

現象隨處可見。

20世紀90年代總規中,明確提出“城市綠色生態控制區”

的概念,西安城市南部區域作為城市綠色生態控制區的重要組

成部分,正式納入了生態保護視野。

2008年西安第四輪總體規劃提出保護城市南部區域生態

安全的思路。規劃指出應將秦嶺作為城市生態安全屏障,嚴格

控制城市向南發展,構筑以南部秦嶺山地、渭河流域濕地生態

環境保護為主體,以山、林、塬為骨架,以風景名勝區、遺址

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為重點,以主要河流、交通沿線綠色通道

為脈絡的生態體系。

3

近年來,西安在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優先,構建城鄉一體生

態安全格局的建設指導下,先后編制完成了《秦嶺北麓環山路

兩側用地規劃》、《秦嶺北麓峪口整治規劃》、《大秦嶺西安段生

態環境保護規劃(2008--2020)》、《大秦嶺西安段保護利用總

體規劃(2008--2020)》等多項規劃,并出臺了《陜西省秦嶺

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從

規劃到法規,加強了城市南部區域的生態保護,使秦嶺充分發

揮了其重要的生態屏障作用和水源涵養功能,保障了城市生態

安全。

二、二、二、二、從從從從““““南控南控南控南控””””到到到到““““南融南融南融南融””””的轉變的轉變的轉變的轉變

可以說,以“保護為本”控制城市向南發展,在空間控制

方面取得了成效,但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在“南控”的

同時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規模也在不斷擴大,2003

年至2010年期間,西安主城區規模以每年13平方公里-15平

方公里的速度在擴大,城市規模的無限制擴大使得西安城區與

秦嶺之間的生態緩沖區域大大壓縮,用地結構不合理、建設布

局凌亂、盲目開發等問題嚴重影響了西安城市的健康發展。因

此,怎樣保護城市南部生態空間,發揮秦嶺生態資源優勢,實

現城鄉和諧有序發展,成為西安人文宜居城市建設急需解決的

問題。

為此,西安在國際化大都市建設中提出了從“南控”到“南

4

融”的思路?!澳先凇笔强刂瞥鞘薪ㄔO用地向南拓展,加強生

態建設,使秦嶺寶貴的生態景觀資源融入到西安城市的建設當

中,使秦嶺真正成為建設西安國際化大都市、世界文化之都的

巨大“財富”。因此,可以說“南融”既為城市提供了良好的

自然生態資源,又提供了豐富的人文歷史資源;既將城市融入

了原生態,又推動了城鄉一體化健康發展。

三、三、三、三、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然而,近年來西安各區縣、開發區發展迅猛,對空間拓展

的需求大大增加,城市空間快速向南拓展,加速了秦嶺區域生

態環境的破壞,城市的生態安全格局面臨嚴重挑戰。如不對城

市擴張加以控制引導,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將難以承載。因此,

保障西安城市生態安全,劃定城市與秦嶺之間的生態緩沖區,

確定主城區增長邊界,保護西安“山、水、塬、城”的環境特

色已經迫在眉睫。

目前,西安城市建設主要面臨如下問題:

1、城市快速向南擴張,壓縮了城區與秦嶺之間的緩沖空

間,對秦嶺生態環境造成極大威脅。

2、城市規模擴大,熱島效應加劇,霧霾天氣頻現,環境

質量日堪憂。

4、無序的開發建設,使秦嶺植被退化嚴重,水環境日益

破壞,生物種屬滅絕加速。

5、生態保護意識淡薄,歷史文化資源逐漸消亡,宗教人

5

文難以傳承,地域特色逐漸消失。

四、四、四、四、劃定城市緩沖區的意義劃定城市緩沖區的意義劃定城市緩沖區的意義劃定城市緩沖區的意義

1、控制城市無序蔓延,避免城市連片發展,改善區域環

境。

2、規范區域開發建設,引導城鄉協調發展,管控區域空

間形態。

3、加強生態功能的恢復重建,提高秦嶺水源涵養功能,

保證西安城市用水安全,實現西安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五、五、五、五、緩沖區建設控制原則緩沖區建設控制原則緩沖區建設控制原則緩沖區建設控制原則

1、城市建設控制線以南區域進行總體控制,嚴格控制建

設用地規模。

2、建設用地組團布局,禁止連片發展,組團內嚴格控制

土地使用性質。

3、支持縣城、小城鎮、新農村社區和生態移民安置區建

設??h城、小城鎮及生態移民安置區建設可根據實際發展需求

在生態緩沖區以北預留發展空間。新農村社區在不影響生態要

求前提下適當發展。

4、嚴格控制建設項目的建筑風貌、建筑高度及建設強度,

保證開發建設與區域環境相協調。

六、六、六、六、城市緩沖區劃定及控制城市緩沖區劃定及控制城市緩沖區劃定及控制城市緩沖區劃定及控制

結合自然地形、河流,大型城市基礎設施廊道,及已有規

劃、現狀建設等制約條件,設定城市建設生態緩沖區界限。按

6

區域管理職能劃分為七個區段,包括周至縣、戶縣、高新區、

長安區、航天產業基地、藍田縣和大秦嶺,區域總面積為1537

平方公里。

1、用地控制

為控制生態緩沖區建設總量,有效改變無序建設現狀。按

照生態控制原則,確定生態緩沖區用地控制措施。具體為:在

《西安城市總體規劃(2008年-2020年)》確定的用地規模原

則不變;《西安城市總體規劃(2008年-2020年)》批復后,省

政府已批準的規劃原則不變,市政府已批準的規劃適當調整;

各區縣在編的規劃與生態緩沖區有沖突的予以調整。通過用地

梳理核減和項目整合,有效管控了區域開發建設。

2、指標控制

建設項目建設強度及建設高度由山腳山至城市建設控制

線按階梯式控制,區域內建筑密度、綠地率在《陜西省城市規

劃管理技術規定》的基礎上提高標準,嚴格控制。

(1)建筑高度

環山路以南區域建筑高度不超過9米;環山路北50米至

500米區域建筑高度不超過9米;環山路北500米至1000米

區域建筑高度不超過12米;環山路北1000米至5000米區域

建筑高度不超過18米;環山路北5000米至控制線區域建筑高

度不超過36米。

(2)建筑密度

7

環山路以南西太路至長安大道區域建筑密度不超過8%,

環山路以南西太路至長安大道區域外其它區域建筑密度不超

過10%;環山路北50米至500米區域建筑密度不超過15%;環

山路北500米至1000米區域建筑密度不超過25%;環山路北

1000米至5000米區域建筑密度不超過26%;環山路北5000

米至控制線區域建筑密度不超過20%。

(3)綠地率

綠地率依據《陜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陜建發

【2008】73號)文件適當提高。類別包括:居住類綠地率不

小于35%;公共服務設施綠地率不小于35%;商業類綠地率不

小于25%;文化旅游類綠地率不小于40%;基礎設施綠地率不

小于25%,工業用地不大于20%。

3、形態控制

(1)宏觀層面:依據生態控制原則劃定適建區和限建區,

組團式用地布局與山、水、塬自然空間有機結合。確保空間形

態與秦嶺天際輪廓線相協調。

(2)中觀層面:結合區域道路,河流、塬坎等自然地形

構筑綠化生態廊道,形成片區組團與自然廊道相結合的生態格

局。

(3)微觀層面:建筑空間布局形式應錯落有致,保證整

體形態與山體相協調,建筑色彩、建筑風貌符合地域特色。

七、七、七、七、結束語結束語結束語結束語

8

城市綠色生態空間,是城市賴以生存的自然生態基礎,是

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安全的保障。劃定城市生態緩沖區對協

調城市建設與區域生態保護,優化市域空間布局,引導各項建

設,控制和改善區域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是西安建設國家森林

城市的必然選擇。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參考文獻:參考文獻:

[1]《大秦嶺西安段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1-2030)》。

[2]《西安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

篇10

為了對禁止開發區的重點生態功能實施強制性保護,及時構建職能統一、目標統一、政策統一、管理統一的禁止開發區管理體制,是貫徹和強制實施禁止開發區環境政策、推動生態環境治理法治化進程的重要組織保障。(一)禁止開發區管理模式制度設計行政管理機構采用什么樣的管理模式是由政府所在區域的區位功能決定的。禁止開發區為社會提供的是生態服務,供給的是生態產品,這就要求禁止開發區管理體制以適應生態保護為前提,滿足提供生態產品的環境管理要求,建立符合生態保護功能定位的管理戰略和管理模式。1.以功能定位職能,統一管理體制禁止開發區是我國保護自然文化資源的重要區域,珍稀動植物基因資源保護地,國家對禁止開發區實施強制性的管制原則。但在禁止開發區“多頭共管”的管理體制已經損害了生態管護的環境政策選擇,國家有必要設立一個有法律權威的管理部門對全國的禁止開發區進行統一的管理和協調,具體的管理協調部門由“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在本文第三部分詳述)依法設立,明確其對禁止開發區實施垂直領導、統一管理的具體職能和職責,同時協調禁止開發區之間和不同利益部門之間的環境政策和利益沖突,提高禁止開發區管理的效率和質量。統一管理體制的關鍵是轉變禁止開發區的政府職能。職能是政府管理機構定位的核心,政府職能轉變的本質在于利益格局的調整,禁止開發區的禁止開發和重在保護的主體功能決定了該區域政府職權關系的調整重在轉變政府現有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以禁止開發區主體功能為基調撤銷、精簡或合并原有經濟發展職能的管理機構,重新配置和規范該區域政府管理機構的職權和職責。2.以強制實施生態保護為基石,設置基本空間單元的管理機構(1)合理的基本空間單元設置有助于提高生態保護效率主體功能區基本空間單元的合理設置對功能區劃和強制實施生態保護意義重大。正如高國力先生所說:“主體功能區劃的基本空間單元和邊界如何確定將直接決定區劃的成效”。功能區規劃基本空間單元是區劃的基本單位,也是禁止開發區域的基層行政管理機構,為此,基本空間單元的合理界定對區劃和禁止開發區的生態保護影響深遠。筆者認同主體功能區規劃以目前縣級單位作為基本單元。其一,以目前縣級單位作為基本單元容易確定且實施成本及管理技術成本相對低廉;其二,空間單元也是單元管理機構實施強制生態保護的基本單位,以縣級為單位合理界定基本空間單元便于縣級政府各職能部門轉變政府管理職能,降低重點生態功能區執法和治理成本,有利于提高生態保護管理效率。(2)基本空間單元管理機構的設置是履行生態保護職能的必要條件行政管理機構的設置基礎和根本依據是政府職能,而履行政府職能的運行載體是行政管理機構,行政管理機構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而變化。對于禁止開發區的政府職能就是實施強制性生態保護,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職權職責也應圍繞生態保護被授予職權,同時履行生態安全的維護和監管職責。根據禁止開發區的主體功能定位,區域行政管理機構的設置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生態功能相對完整的行政區域,生態功能區可依托現有行政區域,直接轉變政府職能;另一種情況是生態功能區域相對獨立,且地理空間位置與其他生態行政區域又不毗鄰的生態區域,可考慮設置生態特區。第一,轉變政府職能,調整管理機構對于生態功能相對完整的行政區劃,縣級政府原有各職能部門,應科學合理調整,或并、或減、或撤、或強化,力求機構調整符合政府履行生態保護職能的需要。城鄉規劃局或撤或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然而,按照禁止開發區的主體功能定位:禁止開發區是“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由此,禁止開發區內的原縣級規劃職能部門,履行職能的前提條件已不存在,要么撤銷,要么并入其他生態保護職能部門。強化環境保護部門職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6條第3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禁止開發區是強制性實施保護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對我國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自然文化資源的重要區域和珍稀動植物基因資源,必須強制實施保護。這些職能無疑加重了環境保護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壓力,需要強化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土地管理部門的職能減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土地部門是負責轄區內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的職能部門。由于禁止開發區內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土地管理部門相對應的城鎮發展土地規劃、編制土地利用和土地后備資源開發規劃,以及土地的征用、劃撥建設用地的審查或報批等職能,可能被嚴重削弱。林業部門的職能加強,農牧部門的職能削弱。依照《森林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林業部門的保護職能將愈來愈重;依照禁止開發區的生態保護要求,禁止所有不利于生態保護的任何生產經營活動,并逐漸實施生態移民,因此,禁止開發區內農牧部門的管理職能將逐漸減弱??傊?,為了適應重點生態功能區定位的要求,該區域基本空間單元的政府各職能管理部門應作合理調整。筆者認為,城鄉規劃局應并入職能需要強化的環境保護部門,農牧部門應并入職能需加強的林業部門。這樣,強化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職能,使其能夠有效地建設重點生態功能區和治理環境,履行生態管理與環境維護兩個方面的管理職能,并建立起以生態環境管理為中心,以資源管理、土地管理和人口管理為輔的資源環境管理體系。第二,設立生態特區有助于保障生態安全生態特區,是指具有多種主體功能混合的行政區劃,生態功能區域相對獨立,且地理空間位置與其他生態行政區劃又不毗鄰的生態區域;或者該生態區域跨行政區劃,可突破行政區劃,單獨設置生態特區。生態特區在局部打破一些行政區劃是為了保障生態功能區劃的順利實施,在實際運作中,應當以中央和省兩級政府為主導來構建生態特區在生態環境政策實施上具備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生態特區統籌本生態區域的生態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在不影響生態保護的前提下,適度的旅游資源開發和提供公共服務等職能。禁止開發區管理機構———縣級政府管理機構和生態特區,都隸屬“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設立的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部門垂直領導并具有禁止開發區內的行政管轄權限,就如同我國四川臥龍自然保護區由中央部門垂直領導并具有保護區內的行政管轄權限一樣。3.禁止開發區“官民共管”權責一致,依法提高管理效率政府機構如何行使職權履行自己所承擔的職能,將直接影響著政府職能的效率。針對禁止開發區的屬性和特點,禁止開發區基層管理機構的職能應調整至禁止開發或生態管理的模式,開展生態治理和環境保護工程,禁止所有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任何開發活動,強制性地確保主體生態功能的實現。具體來講,禁止開發區管理者應嚴格遵循生態管理的相關法律,方便社會主體監督;建立本區域生態考核獎懲制度,對生態保護不達標的區域,應采取限期整改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等措施,以根治禁止開發區自身違規經營和執法不力的頑癥?!肮倜窆补堋笔窃诮归_發區管理機構依法管理的前提下,吸納當地居民積極參與區域生態保護,這樣一方面減少了生態移民,另一方面增加了保護力量,更有利于提高保護效率。如海南省鸚歌嶺自然保護區,起初自然保護區的工作人員把保護區內的村民視為破壞環境的主要力量,村民把保護區管理組織視為阻礙發展生計的障礙。但自從保護區輻射范圍內的很多青壯村民,被發展成保護區“協管員”后,保護區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大為改善,保護區內5個自然村都分別建立了禁漁區,并將保護魚類寫進了村規民約,當地竭澤而漁的歷史就此終結。

二、禁止開發區之間爭端

協調法律保障機制穩定、可持續的禁止開發區保護必須建立在制度規范的基礎上,而禁止開發區域之間的沖突協調同樣需要一套有效解決爭端的法律保障機制。禁止開發區之間的沖突大多表現為政府之間的區域利益沖突,也表現為資源歸屬不同部門而需要生態資源整合的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因此,協調禁止開發區之間的資源利益關系必須有明確的、有權威的協調主體,協調主體的職權、職責來自法律授權,并按照相應的協調原則,切實履行解決爭端的職責。“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是禁止開發區域管理協調組織建設的法律基礎。禁止開發區之間邊界的劃分難免會有地方政府之間利益的沖突,這不僅需要協調主體的自身制度建設,也需要禁止開發區政府之間橫向關系的規范。借鑒國外的成功做法,我國禁止開發區協調保障機制的建立和運行應當通過“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的制定與實施,為該區域管理協調主體建設提供法律依據。具體而言,“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應當從該區域管理協調主體的法律地位、設立職權職責、運行保障機制等方面,對該區域管理協調主體的法律屬性加以明確。(一)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法律地位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法律地位的確立,對其職能的有效發揮意義重大。第一,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應當以“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作為成立的法律依據。具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既是對我國區域管理協調組織的設立一直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的制度性突破,也是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取得合法性地位的前提性條件。第二,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是全國禁止開發區的權威管理機構。該管理協調主體不僅對全國禁止開發區域行使統一領導、垂直管理的職能,而且對涉及該區管理的其他職能部門的利益沖突進行協調。因此,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法律地位應是國家行政管理機構。(二)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職權范圍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職能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機構,其職權、職責應由法律明確授權,若職權劃分不明,將無法正常運作。“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在分配該區管理協調主體的職責權限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其一,保護原則。建設禁止開發區的基本出發點就是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實施強制性保護,確保國家生態安全,該區域管理協調主體職責權限應當有利于建設生態安全。其二,生態效益原則。提供生態產品、實現生態效益是禁止開發區的基本功能,也是其不同于其他主體功能區的根本區別。該區域管理協調主體職責權限應當有助于促進生態區域合作,協調生態區域沖突,從而實現最佳生態效益。其三,統一原則。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職權職責應當以建設和發展生態功能為限,包括對禁止開發區之間的統一監管和協調。(三)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運行保障禁止開發區管理協調主體的良性運行,是確保該區域提供生態產品,實現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組織保障。為此,“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應當明確該管理協調機構內部各主體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規定該管理協調主體的權責一致性,、怠于或疏于履行職責,必須承擔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從而提高執法主體違法的成本,進而規范引導各管理主體選擇守法的行為路徑。因此,“禁止開發區保護管理法”是徹底扭轉生態惡化趨勢、使生態環境實質性改善的法律支撐,是促進重點生態功能區良性發展、實現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