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護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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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護的意義

篇1

關鍵詞: 新建保護區; 管理; 發展; 建議

中圖分類號: X3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2)(11-12)-0023-02

一、目前秦嶺林區已建保護區現狀

秦嶺是我國南北氣候的自然分界線,也是古北界、東洋界野生動物和華南、華中及西南高山植物區系的交匯、過渡區,野生動植物資源十分豐富,被譽為我國生物資源的基因庫。保護大秦嶺至關重要。1998年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以前,我省在秦嶺林區先后建起了太白山、佛坪、長青、牛背梁和周至五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998年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以后,森林采伐全面停止,并由森林采伐轉為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全面護林及植被恢復工作,林區人為活動明顯減少。通過實施天保工程,秦嶺林區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更加適宜于大熊貓、金絲猴、羚牛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棲息,這些動物活動日益頻繁,種群數量逐年增多,已成為我省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生物多種性極為豐富。與此同時,一些盜獵分子也隨之猖獗,林區偷獵現象時有發生。為使瀕危野生動物及生物多樣性得到更有效的保護,我省加大了自然保護區的建設步伐,自2002年以來,省政府先后在秦嶺林區的寧強縣、寧陜縣、留壩縣、鳳縣以及省森工系統所屬的寧東、寧西、漢西、龍草坪、太白林業局的基礎上建立了以保護大熊貓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使秦嶺林區保護區數量明顯增加,據統計:目前在秦嶺已建各類自然保護區20多個,保護范圍不斷擴大,已初步形成了以保護大熊貓等珍稀動植物為主的自然保護區群。那么,如何規范建設保護區、管理好新建自然保護區、盡快發揮保護管理效能,并且逐步與國際接軌是我們這些新建保護區所面臨的現實課題。陜西天華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是這些保護區群中的重要成員之一,肩負著秦嶺大熊貓6大種群之一天華山種群及棲息地的保護重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天華山自然保護區地處秦嶺中段南坡,地理坐標介于東經108°02‘~108°14‘、北緯33°30‘~33°44‘之間。轄區東西寬約17.3公里,南北長約24.5公里。保護區總面積25485公頃。幾年來,在省林業廳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保護區各項籌建工作進展順利,保護效能初步顯現。然而,由于建設資金缺乏等因素制約,秦嶺各保護區的建設進展情況參差不齊,保護管理也存在一些共性問題。

1.建設資金短缺,經費無保障。

2.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進展緩慢。

3.管理體制不順。有些保護區是在原森工企業的基礎上建立的,保護區仍屬企業性質,管護經費、人員工資待遇尚未按事業單位落實。

4.專業科研人員短缺,科研滯后?,F有職工普遍缺乏自然保護知識尤其是野生動物管理知識,缺乏保護管理技能。

5.野外巡護監測設備、裝備不足。

6.交通不便、通信不暢、信息閉塞。

7.聯防聯保不到位。

三、對新建保護區建設與發展的幾點建議

1.以人為本,注重宣教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喚醒全社會的自然和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熱愛自然、珍惜生存環境的良好社會風尚,使人們產生渴望回歸自然,返璞歸真的強烈欲望,自覺抵制破壞生態環境的不良行為。宣傳教育工作應以人為本,視教育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別。對社區群眾應著重進行法律、法規和保護區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于進入保護區進行參觀考察、教學實習和舉辦夏令營的社會公眾與中小學生等受眾群體,應著重進行自然保護科普知識、保護生物多樣性和護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

2.強化管理,措施得力

天華山自然保護區是在原森工林業局的基礎上建立的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內容多,管理壓力大。為加快保護區建設步伐,我們不等不靠,積極籌措建設資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保護觀念。保護區建立以來,我們充分利用宣傳標語、錄象、黑板報等形式,廣泛宣傳保護區建設的重要性。在保護區內制作大型宣傳牌3面(50平方米)、中型宣傳牌5面(總面積30平方米)及小型宣傳牌30面(面積570平方米);修建封山育林牌10座。同時,在社區開展了多次宣傳教育活動,印發、張貼各種宣傳單、《通告》等數萬份。

――確定保護區邊界,完成劃界立標。在保護區周邊埋設界樁400余個。

――完成本底資源調查,編制總體規劃設計。保護區完成了總體規劃設計及生物綜合科學考察野外調研工作。由陜西省林業勘察設計院編制的《陜西天華山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及陜西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陜西天華山自然保護區綜合科學考察與研究》。

――建立基層保護站,落實管護責任。對各站劃定管護范圍,明確管護面積,建立巡護目標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和獎懲辦法,保護站人員按照保護區設置的野外固定巡護路線,定期在各自區域內進行巡護監測,填寫野外巡護記錄表,并適時進行分析。

――建立檢查站,嚴格入山登記。在保護區的入口建立檢查站,嚴格執行入區審批制度,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保護區。

――建立野外巡護監測點,加強保護區內大熊貓及其棲息地的監測。及時有效搶救病、弱珍稀野生動物個體,準確掌握動植物種群變化,為開展保護和科學研究提供保障。

篇2

【關鍵詞】:濕地自然保護區;問題;建議

【引言】:濕地與海洋、森林并稱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具有保持水源、調節氣候、蓄洪防旱的生態功能。我國濕地面積比較廣泛,已經建立各級自然保護區,并出臺了各項配套法律法規,有效地保護了濕地資源,避免了許多瀕危動植物的滅絕,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生態環境。但當前我國很多濕地自然保護區存在各種各樣的管理問題,致使濕地資源銳減,亟待解決。

1、當前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的概況

濕地是自然界中最具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最高的生態系統,為人類的生產、生活提供多種資源,是人類重要的生存環境,被譽為“地球之腎”。我國的濕地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和地方級兩類,建立自然保護區不但可以為很多野生動植物提供適應的生存環境,而且還具有調節洪水的重要生態意義,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環境保護都有著巨大的積極意義。因而,我國非常注重對濕地的保護,建立了幾百個濕地保護區,總面積47.80km2,并且已經有黑龍江扎龍、吉林向海、海南東寨港、青海鳥島、江西鄱陽湖、湖南東洞庭湖、香港米埔等7處被列入《濕地公約》國際重要濕地名錄。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涉及的主管部門有很多,包括林業、環保、水利、海洋等多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對應的濕地自然保護區,比如艾比湖濕地自然保護區屬于林業部門,八岔島保護區屬于環保部門,查干湖濕地保護區屬于水利部門,昌黎黃金海岸濕地自然保護區屬于海洋部門。

濕地自然保護區是國家濕地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有效減少人類活動對濕地的干擾和破壞,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可持續性。由于國家對濕地保護的日益重視,濕地自然保護區的數量不斷增多,濕地類型的自然保護區在我國自然保護區中所占比重明顯增加,并且隨著生態旅游的加速發展,以及公眾參與意識的加強,濕地生態旅游正悄然興起。濕地自然保護區因其擁有豐富的濕地自然資源,為人們回歸自然提供了保障,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建設開始走向保護和利用雙贏的機制。在這樣的機制下,如何建立人與自然環境的動態平衡狀態,并進行控制和調整,成為濕地自然保護區未來發展需要考慮的問題。

2、當前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存在的主要問題

2.1不符合當地人民群眾的利益

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跨度廣且類型多樣,因而產生的生態功能價值也會有所區別,一旦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生態功能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就會出現濕地自然保護區與當地人們利益之間的矛盾問題,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保護區內大片水面會被人們圈地,進行魚苗養殖,若是當地人們財力薄弱無法購買魚苗,甚至還會在濕地自然保護區內私自捕殺野生動物,以此獲得豐厚的資金回報,從而導致濕地自然保護區動植物資源被嚴重破壞。

2.2管理經費不足

我國每個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經濟狀況存在很大的區別,這就造成了濕地自然保護區資金支持的懸殊差距。尤其是對于一些資金貧乏且剛剛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地區來講,如果不對濕地自然保護區進行綜合規劃,就難以滿足日常管理需求,比如通訊設備、巡護設備等基礎設備的不足,直接影響了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巡視工作。

2.3水污染問題

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含水量比較豐富,適合水產生物養殖,是很多水生動植物的生存場所。然而,當前我國很多濕地自然保護區存在嚴重的水污染現象,水質惡化,導致死魚、死蟹事故頻繁發生。此外,面對嚴重的水污染問題,每年濕地自然保護區都需要花費大量的資金用于預防和治理,但由于規劃的不合理,水污染問題卻并沒有明顯的解決。

3、加強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的相關建議

3.1努力提升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經濟發展水平

要想全面提升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發展水平,不但需要專業化的管理人員,還應該促進是當地經濟水平的提升。只有滿足當地居民的物質生活,他們才會注意到保護周圍自然環境,增強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保護意識,這樣不但有利于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和宣傳工作,而且還能從根本上避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發展與當地人們利益出現矛盾,實現雙方的共贏。

3.2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多方聚資支持

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屬于一種公益性質的資源保護,社會上的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參與到保護和管理中來。因此,面對資金不足的問題,濕地自然保護區應該注重宣傳,動員社會力量,可以采用社會集資的方式,從而建立并完善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各項基礎設施,避免因檣璞覆黃牖蜆芾矸絞講壞轎唬而造成濕地資源遭到破壞的現象。

3.3進一步完善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體制

當前,我國很多濕地自然保護區被破壞嚴重,致使動植物資源數量和種類逐漸減少,河流的水污染問題嚴重。深入分析產生這樣現象的原因,管理不到位是最主要因素,正因為現有的管理條例上存在漏洞,才給一些不法分子創造了“法律漏洞”。針對這種情況,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應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結合當地的現實情況,制定并完善科學的管理體制,在制度上確保濕地自然保護區正常發展。

結語

總而言之,在生態環境日趨惡劣的新形勢下,人們已經越來越關注環境保護,生態理念逐漸增強,人們渴望暢快的生活在優美的環境中。由于濕地對調節生態環境的重要作用,我國必須要繼續加大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重視力度,加強各項管理,深入分析致使保護區出現問題的根本原因,并研究運用有效的解決措施,杜絕濕地資源遭到破壞的行為,促進我國濕地自然保護區健康發展,為維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路春燕,王宗明,劉明月,等.松嫩平原西部濕地自然保護區保護有效性遙感分析[J].中國環境科學,2015,35(2):599-609.

[2]王昌海.我國濕地保護現狀與問題分析基于管理人員問卷調查[J].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2):63―69.

篇3

關鍵詞:自然災害;旅游資源;利益關系

中圖分類號:F5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6)02-0157-02

人力迄今尚不能支配控制自然災害的發生。近幾年我國自然災害呈現頻率高、類型多特點,造成大量自然資源被破壞及人員傷亡、社會失序現象。旅游資源因為其開放性的特點,極易遭到自然災害的破壞;而資源本身的唯一性、不能重現性、不可再生性等特征,又會導致資源一旦被破壞后將不可逆轉。隨著人口、資源與環境矛盾的日益加深,全球各區域的自然災害成災次數、經濟損失和受災人口明顯增多,對旅游資源的破壞極大。相對國外而言,我國旅游資源開發程度強而保護措施弱的特點,導致其受自然災害破壞的范圍更廣,時間更長,嚴重影響旅游資源可持續發展。

實現自然災害下旅游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必須研究利益主體。本文結合自然災害的不同發展階段,從對旅游資源進行保護的角度出發,研究自然災害下利益主體訴求及利益關系現狀,從而提出旅游資源保護建議。

一、自然災害不同階段下旅游資源保護的利益主體訴求分析

伴隨著災害的增多及其破壞力的加劇,災害管理研究也相應得到了重視和發展,逐步形成了以下兩點共識:一是災害是自然與社會相互作用的結果,可以通過調整人類行為而減少災害的影響和損失;二是災害的社會屬性超越自然屬性,開始占據主導地位,外部風險所占的主導地位轉變成了被制造出來的風險占主要地位。災害社會屬性的顯著,決定了處于社會網絡下的利益主體是研究自然災害下旅游資源保護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利益主體為任何影響旅游資源保護目標的形成或受該目標影響的群體,其行為的調整可以減少自然災害的影響和損失。從災前預警、災時應對到災后修建,不同階段下旅游資源保護中的利益主體訴求不同。

借鑒葉欣梁等人的研究,通過識別利益主體及利益訴求,確定災害背景下旅游資源保護中關系最為密切的核心利益主體是政府、旅游企業、社區、旅游者。在自然災害不同階段,四者的利益訴求也不同。

(一)災前預警階段

此階段重點是樹立自然災害的發生會破壞旅游資源的危機意識,圍繞規避或降低風險,協調主體關系,增進預警中的合作。相對于其他利益主體而言,政府部門具有宏觀掌握局勢的能力。作為旅游資源開發與經營的旅游企業,由于內部預警機構的建立需要付出相應成本,同時又可能看不到短期經濟效益,所以往往缺乏資源保護的危機意識。預警會給社區居民帶來心理恐慌,利益訴求由適度開發變為資源保護。同時,災前預警會抑制旅游者出游動機,改變旅游消費行為。此階段利益沖突明顯,政府部門的宏觀掌控及關系協調非常重要。

(二)災時應對階段

由于災難的突發性和動力機制的模糊性,災害發生時對旅游資源的保護,不能單純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災害管理體制來進行,而是需要其他社會力量的補充與完善。此時的利益主體關系由相對封閉、分散狀態向彼此增強信任、加強合作方向發展。此階段具有較成熟行為的旅游企業與社區,作為災害發生時最直接的受害者,能快速組織起來,運用各自擁有的不同的社會資源,彌補政府無力顧及的問題。而旅游者則會自覺選擇放棄旅游消費行為。

(三)災后修建階段

災后管理必然要求把旅游資源的修復與重建工作放在首位。由于缺少約束利益主體行為的外在力量,利益訴求沖突加大,只有通過政府的政策支持、旅游企業的修復與重建、旅游企業和社區的共同開發、旅游者的理解與配合四方努力,才能達到利益均衡。政府承擔災后重建、資源保護重任,同時希望盡快重新開發旅游資源以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旅游企業由預警階段的消極配合變為修建階段的積極合作,但追逐經濟的短期利益行為會導致對旅游資源的二次破壞。社區對災害感受的持續時間最長,是積極保護旅游資源的主體。旅游者的消費行為會基于目的地風險因素和“災后找回”目的而發生兩種不同方向的變動。災后資源稟賦的不均衡分配與流動使利益沖突劇烈,而災后修建的特殊性尤為期待利益協作關系。

正是因為利益主體不同的利益訴求,導致自然災害下對旅游資源進行保護時,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呈現出協作與沖突兩種狀態。

二、自然災害下旅游資源保護的協作關系與沖突關系分析

旅游資源的利益主體角色可以確定為:1.核心利益主體――政府部門,承擔著架構者和監控者的角色。2.重要利益主體――旅游經營者,其經濟動機要遠遠大于文化動機。3.影響旅游地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因素――社區及社區居民,要重視社區對于旅游業發展的認知。4.旅游活動的主體――旅游者,旅游者的旅游動機對旅游地的保護與功能利用有一定的影響。盡管在自然災害的災前預警、災時應對、災后修建三個不同階段下同一利益主體的訴求會有所不同,導致利益訴求呈現階段性變動特點,進而導致利益主體關系狀態隨之發生關系性質及關聯程度的變動,但是,利益協作與利益沖突兩種狀態卻是客觀存在的。不同的利益訴求促使利益主體構成兩種不同性質的利益關系。

一方面利益主體認識到在自然災害面前維持聯系的必要性,在利益重疊交點基礎上趨于產生協作關系。另一方面由于災害不同階段要素分化與結構整合之間的失衡,以及資源的非均勻流動,驅使利益追求者通過設置各種不正當競爭手段及障礙,建立自己優勢地位,在資源過于集中基礎上趨于出現沖突關系。

利益協作關系與利益沖突關系在保護旅游資源共同目標因素的作用下,會呈現動態演化特點。如對利益訴求無限制的話,最大化訴求會驅使追求者通過設置各種不正當競爭手段及障礙,侵害其他主體利益,建立自己優勢地位,加劇利益沖突關系。所以,必須根據資源分配現狀尋求利益訴求的重疊交點,進行策略選擇。

三、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1.災害任一階段,只要利益訴求相互協同和均衡時,構成利益重疊交點,協作就成為可能。協作關系可以達成利益主體共同的保護旅游資源的目標,所以,必須促進主體問關聯的不斷增強,形成長久的、良性協作的關系狀態。

2.盡管存在共同行動的意愿,但基于資源要素稟賦的不均衡,沖突成為可能。沖突關系起因于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引發的矛盾升級,會破壞旅游資源可持續發展。所以,要促進利益主體向有序方向轉化,發揮系統整體效應與聯合效應,盡最大可能保護旅游資源。

3.利益關系時空動態性較強,自然災害的不同階段,各利益主體的發育程度與協調能力有所差異,需進行多次協調才能達到均衡狀態。

(二)建議

1.建立管理體制,優化利益主體功能。可以通過法律和法規強化政府機構的管理權限,明確旅游企業的權責,加強社區居民的參與。同時,采取一定措施對旅游者進行有效的政策宣傳與疏導,從而確保在自然災害下各利益主體對旅游資源的保護。

2.結合利益關系整體狀態進行跟進、調整與優化的策略選擇,才是最優選擇。為此,要突破自然災害下旅游資源保護中利益主體微觀分析、利益關系局部分析的局限,系統考慮災害整體過程及利益關系各階段動態演化的特點,分析利益關系狀態形成的內在規律性,達到滿意的決策結果。

篇4

摘 要:正確處理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傳承和發揚的關系,以實現文化遺產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雙豐收。但是作為文化遺產,其內在的核心價值在于文化精神的彰顯,而文化本身更多的體現其社會價值,而非經濟價值,這點在文化遺產中表現的尤為顯著。文化遺產圈的視角,也許可以為正確處理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傳承和發揚提供另一個視角。文化遺產圈從理論上可以分為核心部分、半核心部分、部分。每一個部分發揮的功能不同,其在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取得也各有側重。作為遺產文化圈的核心部分――明孝陵建筑群,保護第一,開發第二。作為遺產文化圈的半核心部分,其保護、開發可以同時進行。作為遺產文化圈的部分可以作為文化遺產保護、維修、傳承的重要經濟來源。

總之,文化遺產凝結了人類的智慧,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沉淀了太多的人文內涵,對其保護、傳承與開發的本質是彰顯人類的智慧,體現的是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當下社會對遺產文化的物質化追求,偏離了文化遺產保護的非物質化的本質,只有平衡文化、社會、經濟三個維度,方能進入可持續性的發展道路,實現良性循環。

關鍵詞:文化遺產保護;遺產文化圈;文化整合

一、問題的提出

江蘇是中華文明多元一體的搖籃之一,歷史文化底蘊十分深厚,目前江蘇境內的世界文化遺產就有四項,其中物質文化遺產兩項即蘇州園林、南京明孝陵;非物質文化遺產兩項即昆曲、古琴虞山派。省內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7座,歷史文化名鎮3座,2600多處文物點被列入國家、省、市、區級各文物保護單位。以上各方面既體現出江蘇是一個文化大省,又體現出江蘇在文物保護和文化遺產開發方面具有較大的挑戰性。在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中明確了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的精神。既要充分發揚文化遺產其獨特的文化、歷史、人文價值,又要充分挖掘其潛在的經濟價值,因此,正確處理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傳承和發揚的關系,以實現文化遺產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雙豐收。但是作為文化遺產,其內在的核心價值在于文化精神的彰顯,而文化本身更多的體現其社會價值,而非經濟價值,這點在文化遺產中表現的尤為顯著。所以,從文化遺產圈的視角,也許可以為正確處理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傳承和發揚提供另一個視角。

二、明孝陵以及遺產文化圈的整合

明孝陵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與皇后馬秀英的合葬墓。其獨特的建筑布局及其背后所蘊涵的中國歷史、傳統文化成為其申遺成功的重要保障。但是,明孝陵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在保護、開發、傳承的過程中存在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彰顯不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未達到預期的問題。

作為國內眾多文化遺產之一的南京明孝陵在保護、開發、利用和傳承的過程中同樣面臨其他眾多遺產地所具有的問題,即保護、開發、傳承的矛盾。具體說來,作為遺產地憑借其代表性的文化特征、秀美的風光,吸引著世界各地的游人參觀游覽,以提高其知名度,同時亦帶來部分的經濟收入,產生經濟效益。但是,伴隨著知名度的提高,參觀游覽人數的不斷刷新,對遺產地的人為破壞也同時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面對這樣的矛盾,遺產地普遍采用的做法是1、提高門票價格,期冀門票杠桿一方面調節參觀人數,以達到保護的目的,另一方面通過門票收入,投入到遺產地的修繕、維護工作中;2、關閉遺產地的某些區域,通過評估,確認遺產地的核心范圍,進行有限度的開放,以達到保護的目的。這兩種做法看似解決了遺產保護與開發之間的矛盾,但本質上,違背了遺產保護的精神。根據《世界文化遺產公約》的相關規定,所謂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建筑群以及歷史遺跡。無論是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科技的角度都有突出的普遍價值,凝聚著人類的偉大智慧,突出體現人與自然的聯合工程。這就是說,文化遺產展現的不僅僅是文物、建筑、歷史遺跡表面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彰顯其背后的“人”的文化,“活”的活動。文化遺產是全人類的遺產,體現的是人類文化、文明的共享性。文化遺產的傳承需要更多的人尤其是普通大眾對遺產的接近、理解與保護,需要的是全民擁有的保護意識與傳承意識。正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在國家一級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建議》中所闡明的那樣:各成員國應開展教育運動以喚起公眾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的廣泛興趣和尊重。通過提高門票價格等經濟杠桿手段,使全人類的文化遺產變成少數人的文化旅游目的地,認為設置了普通大眾與文化遺產的對話障礙,同時割裂了文化遺產的傳承紐帶。從一定程度上說,這是對文化遺產的另一種破壞,也是對文化遺產保護精神的踐踏。

如果,我們重新對文化遺產明孝陵進行審視,將視角從個別調整為整體,遺產地調整為遺產圈,幸許可以改變目前的保護現狀,形成文化產業鏈,以實現遺產文化的產業化,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以遺產圈的視角審視明孝陵,意味著不要孤立地將明孝陵看作文化遺產建筑群,而要將其看成是整個文化遺產圈的核心。她是古都南京明朝歷史文化的重要體現和標志,也是作為統一王朝明朝深厚文化歷史積淀的重要標志。從這個角度看,南京城內所有明代歷史、文化古跡都是以它為中心而形成文化遺產圈,進一步以她為中心形成遺產文化產業鏈,從而理順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關系,實現一方面彰顯文化遺產地深厚文化品質,另一方面取得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使二者取得一定的平衡。

文化遺產圈從理論上可以分為核心部分、半核心部分、部分。每一個部分發揮的功能不同,其在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取得也各有側重。作為遺產文化圈的核心部分――明孝陵建筑群,保護第一,開發第二。核心部分的開發不是指經濟效益的開發,而是指社會效益的開發。主要目的是通過架構遺產地與大眾之間的交流通道,以實現遺產地文化的普及,倡導普通大眾對歷史文化、人類文化的尊重,同時體會文化遺產地明孝陵其獨特的文化魅力。運用各種現代科技、傳媒手段,宣傳文化遺產地明孝陵,尤其是背后的所蘊涵的深厚歷史文化積淀,以喚起普通大眾不僅僅對文化遺產地明孝陵,而且對與文化遺產地明孝陵相關的明代歷史,明代遺存,明代文學藝術的興趣與全方位的觀感。作為遺產文化圈的半核心部分――南京明代歷史文化遺存,例如大報恩寺、金陵寶船廠、朝天宮、陽山碑材等,其保護、開發可以同時進行。這些遺存為普通大眾提供深入了解明代歷史、文化的渠道。也提供了一個了解明代南京的重要窗口。作為遺產文化圈的部分――與明代南京有關的,有關部門所開發宣傳南京深厚歷史文化底蘊的商業項目,諸如水木秦淮,天子朝拜儀式等可以作為文化遺產保護、維修、傳承的重要經濟來源。因此文化遺產圈的形成,體現了文化遺產已具有的文化歷史積淀,拉近了普通大眾與遺產的距離,為促進文化遺產全民保護意識的形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也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文化遺產圈的魅力就在于:1、她把許多看似沒有聯系的文化遺產聯系在一起,把狀如點點晨星的文化遺產整合了起來,并促成合力;2、節省宣傳成本,普通大眾通過對遺產地的了解,進而了解了與其相關的文化遺產、激發了其興趣,使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進入了良性循環實現文化資源的高度整合。

三、構造遺產文化圈的機制

通過對以明孝陵為中心的文化遺產圈的了解,可以看見構造文化遺產圈,其豐富的文物與文化遺產資源是重要的物質基礎,全局的文化遺產規劃觀念是關鍵,一定的商業傳媒的知識與手段是重要的保障。

(一)涵育豐富的文物與文化遺產資源

文化遺產圈的核心是遺產本身的具體形式包括建筑、音樂、技藝等。這些是文化遺產這個抽象邏輯的重要物質載體,也是作為文化遺產或者說文化產業重要的涵育主體。涵育的目的是保護歷史文化的內涵而非表面樣式,展示的是歷史文化的原生性而非變異性,鋪開的是歷史脈絡的完整性而非片段性。如果忽略了對豐富文化與文化遺產資源的涵育,那么誠如范周先生所說:那些古老的血脈,那些溫婉的山水,必定充滿著悲慟與無奈①。

(二)樹立全局的文化遺產規劃觀念

文化遺產圈是一個整體的概念,鏈接的幾乎所有與遺產地有關的歷史、文化、遺存等。這樣的鏈接需要在規劃設計上有一個整體的概念,在時間跨度上,考慮歷史脈絡的完整性,在文化傳承上,考慮文化的普遍聯系性,在保護上,考慮人文、自然的有機一體性。在充分進行全局考慮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文化遺產的差異性與特色,這樣才能比較全面、深入且有保護性的基礎性進行傳承和開發。

(三)使用適度的商業操作手段

歷史文脈與市場經絡的承接,需要將深厚的文化元素滲透在市場活躍的因子中。但是絕不能損害遺產地的文化屬性與社會屬性。商業的操作手段是錦上添花,不能對文化遺產有絲毫的破壞,所以是適度的使用。商業手段的操作要充分尊重遺產地以及遺產文化的內核,尊重歷史文化的真實性。在尊重歷史文化真實性的基礎上,進行適度的商業操作,可以再度喚醒文化遺產沉睡多年的生命,使其散發出活力。

總之,文化遺產凝結了人類的智慧,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沉淀了太多的人文內涵,對其保護、傳承與開發的本質是彰顯人類的智慧,體現的是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當下社會對遺產文化的物質化追求,偏離了文化遺產保護的非物質化的本質,只有平衡文化、社會、經濟三個維度,方能進入可持續性的發展道路,實現良性循環。(作者單位:中國傳媒大學)

參考文獻:

[1] 范周.中國文化產業新思考[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10(1).

[2] 劉建平,陳姣,林龍飛.論旅游開發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J].貴州民族研究,2007(3).

[3] 陳淳,顧伊.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視野[J].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7).

篇5

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是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一類項目。環資委提前介入了解情況,先后赴杭州、寧波等8個市開展立法調研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站實地考察,聽取省級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收到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后,于9月9日召開全體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現將審議意見報告如下:

機動車排氣是大氣環境中氮氧化物、顆粒物的主要來源,是引起城市灰霾現象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來,我省各地機動車保有量迅速增加,至2013年6月底已達1338萬輛,全省單位路面機動車保有量居全國各省之首。機動車排氣已成為污染大氣環境、影響城市形象、危害居民身體健康的主要環境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機動車排氣污染只作了原則規定,難以滿足我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有必要結合浙江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

環資委認為,條例草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實行環保分類標志管理等作了一些具體的規定,主要內容可行,建議將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同時,環資委對條例草案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關于職能部門的職責問題。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涉及政府多個部門,需要建立有效的統籌協調機制,形成綜合治理的合力。建議條例草案進一步明確環保、公安、交通、質檢、工商等部門的義務和責任。增加商務部門在組織合格油品、機動車強制報廢行業管理中的職責。另外,我省不少市、縣(市)成立了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機構,承擔了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的具體工作。為了明確這些機構的法律地位,建議條例草案第四條中,增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機構負責具體監管工作的規定。

二、關于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問題。環保分類標志管理是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直接關系到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建議條例草案第十三條增加環保標志管理的核心內容或總體原則,提出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明確環保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分工,細化部門之間的資源共享、信息互通要求。

三、關于執行排放標準問題。據預測到2015年,全省機動車保有量將達1800萬輛,與此相關的空氣污染和交通擁堵問題將對我省可持續發展構成嚴峻挑戰,有必要實行更嚴格的措施,加快淘汰高排放機動車。建議條例草案增加對在用機動車制定分階段、逐步加嚴的排放標準和黃標車的認定標準等內容。

四、關于對社會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問題。群眾出行方式的選擇和機動車使用者的駕駛習慣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有重大影響。建議條例草案增加對社會公眾進行宣傳教育的內容。即通過多種形式的媒體宣傳和綠色環?;顒?,對社會公眾開展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的宣傳,倡導綠色出行,并鼓勵對機動車違規排放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

五、關于對外省牌照車輛的管理問題。條例草案第六條規定“在本省使用的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倍壳皩嶋H情況是,有大量外省牌照的機動車在我省境內長期使用卻缺少有效監管,特別是一些外地載貨汽車、掛車、專業作業車,是排氣污染的重點對象。建議條例草案增加對在我省營運的外地車輛實行排氣污染監管的內容。

六、關于優化城市交通問題。城市的交通狀況與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有著密切聯系,交通堵塞會增加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加劇城市的空氣污染。公交車、輕軌等交通出行方式,運輸效率高,總污染排放量小。建議條例草案增加優化城市交通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狀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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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云南 野生植物 多樣性法律

一、云南野生植物多樣性概述

生物多樣性,按照《生物多樣性公約》中所給出的定義,是指所有來源的生物體中的變異性,這些來源包括陸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態系統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這包括物種內、物種之間和生態系統的多樣性。換句話說,生物多樣性是在所有形態、水平和組合中的生命的變異性。它不是所有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資料的總和,而是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材料及它們之間的變異性。顧名思義,植物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其中的一種類別,是指植物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材料及它們之間的變異性。由于其本身的復雜性和多變性,使得對它的保護往往處于薄弱的初級階段,很多法律制度都亟待完善。

云南是中國野生植物種類資源和生態系統類型最為豐富的地區,保存有許多珍稀、特有或古老的野生植物類群,是公認的野生植物重要類群分布最為集中、并具有全球意義的野生植物生物多樣性關鍵地區之一。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復雜獨特的自然地理環境,形成了復雜的生態系統與多樣化的生境條件,孕育了極為豐富的生物資源。云南省面積39.4萬k,占全國國土總面積的4.1%。而云南擁有高等植物16577種,占全國總數近50%;在14760多種維管束植物中,列為國家保護的珍稀瀕危植物就有171種,占全國總數的44%。因此被稱為“植物王國”。研究云南地區的野生植物多樣性,對全國范圍內的野生植物多樣性的研究提供了樣本。

云南省為保護省內自然保護區和其他地方的珍稀植物,出臺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規,制定了很多有益的制度,為植物多樣性的保護作出了很大貢獻,然而,近幾年來,由于過度采集、不可持續的農業和林業活動、城市化建設、環境污染、土地用途改變以及外來入侵物種的蔓延和氣候變化等諸多原因,加之沒有專門針對野生植物保護的法律及制度,使野生植物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植物多樣性遭到嚴重的破壞,急需通過法律及各項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才能更有力的保護云南省野生植物多樣性。

二、云南野生植物多樣性保護的現狀

目前我國對野生植物進行保護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1998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6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這是野生植物保護的唯一的專門行政法規;1999年8月4日國務院批準、國家林業局、農業部公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分I、Ⅱ級;1987年實施的《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1984年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批準公布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1994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對保護區的建設、管理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都作了明確的說明和規定,是自然保護區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據;2008年2月26日,由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國家環??偩趾献魍瓿傻摹吨袊参锉Wo戰略》正式,以應對植物瀕危問題?!吨袊参锉Wo戰略》后,成為中國野生植物保護管理的綱領性文件。這是在全球的植物種類空前速度消失,生物多樣性的維系面臨巨大挑戰的嚴峻形勢下,為遏止植物的不斷滅絕,國際植物園保護聯盟組織國際知名專家起草的《全球植物保護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云南省作為我國植物資源最為豐富的地區,省政府為了保護植物資源,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這些措施很大程度上保護了植物資源,也為野生植物多樣性的保護提供了參考。一是通過地方性立法加大了植物資源保護。1987年以來,先后頒布實施了《云南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細則》、《云南省珍貴樹種保護條例》、《云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規,公布了《云南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和《云南省珍貴樹種名錄》等。二是建立健全和規范了植物資源的管理機構。為更細致的保護省內地州的植物資源,在全省各地州市林業主管部門都設立了專職管理機構,配備了管理人員。三是建立了大量的自然保護區,有效保護了野生植物的生境。其中,普渡河、海子坪等11個自然保護區專門以野生植物為主要保護對象,有106個自然保護區以森林生態系統為主要保護對象。多年的自然保護區建設,形成全省較為完善的自然保護區網絡,使90%的典型生態系統和90%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護,極大地改善了瀕危物種的生存狀況。除此之外,省政府和一些組織團體也進行了各種積極的探索,開展調查和科學研究,組織開展了全省范圍內大規模的野生植物資源調查以及西雙版納、哀牢山、高黎貢山、南滾河等一大批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多學科綜合考察和資源調查。為更好的保護野生植物多樣性提供了基礎。

但是,目前云南省對野生植物多樣性保護的法律制度仍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現行法律規定的不足,缺少專門針對野生植物資源制定的法規或規章,對野生植物的保護散見于其他法規和規章之中,相關法律法規數量較多,交叉復雜,給司法實踐造成了很大困難,必然影響依法保護野生植物多樣性的效果。二是法規或規章之中對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更強調野生植物資源的經濟價值而非生態價值。由于近年來受經濟利益的驅使,野生植物盜伐濫伐現象突出,法律上針對這些現象做了很多規定,而且由于經濟價值的不同,對原生天然生長的珍貴野生植物和原生天然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的保護比較重視,對具有地方特色的野生植物很少涉及到。這種經濟本位的立法目的能短期保護植物資源的存在,卻不能有效保護植物的多樣性。另外,管理機制比較落后,資金來源不足,管理人員人員不足,還有一些相應的法律制度也沒有建立,公共參與不足,缺乏透明度等等問題嚴重束縛了植物多樣性的保護。

三、云南野生植物多樣性法律保護的對策

首先,完善云南省野生植物的立法和法制建設。云南省作為最重要的野生植物資源集中區,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以自身野生植物資源的特點和保護現狀為背景,由云南省人大制定《云南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利用各種媒體、各種方式堅持不懈地普及保護野生植物的法律法規,為依法行政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加大執法力度,要認真貫徹執行野生植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嚴格依法行政,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以達到震懾罪犯和教育群眾的目的。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在制定經濟政策時,應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方針,走可持續發展道路,處理好利用資源和保護資源的關系。

其次,保護野生植物多樣性和保護森林,自然保護區相結合。森林生態系統復雜多樣,物種繁多,氣候優越,人為干預較少,是野生植物最理想的棲息地,也是各種野生植物的良好生境。人類對森林的開發利用,往往會改變野生植物的生長和棲息,對森林的破壞,就會破壞野生植物的多樣性。而自然保護區的意義更是不言而喻,它能最大程度上保護野生植物的生境,科學有效的保護野生植物多樣性。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是保護野生植物的關鍵所在。因此,在保護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的同時,就應該與保護野生植物相結合,既要保護珍惜名貴植物,也要加大保護各種野生植物,保護其多樣性。

再次,構建野生植物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各項制度。(1)野生植物編目、監測及建立信息系統制度。生物多樣性編目和監測最主要的目的是為管理者服務,為他們在保護生物多樣性等問題上提供必要的信息。建立野生植物多樣性信息系統,就是將原來分散、零散的生物多樣性及其可持續利用信息匯總,在保證準確、可靠的前提下以適當的方式電子化,并提供完備的數據檢索和查詢工具,以適應不同目的的查詢需要。(2)審批許可制度。該制度是針對一些珍稀、瀕危植物的利用及外來種的人為引進而言的,特別是對外來種的人為引進有重要意義。珍貴、稀有、瀕危的生物物種,由于其在生物多樣性中的特殊地位,對其進行利用需經特殊的審批許可程序是完全必要的。(3)建立野生植物多樣性保護基金制度。各地區的有關部門應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一方面通過接受有關生物資源開發利用部門和其他企業自愿捐款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可通過舉辦各種展覽、培訓、資源開發和各種服務積累資金,再投入到生物多樣性保護事業中去。再者,隨著公民對生物多樣性保護認識的加強,還可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捐款。同時,積極爭取國際社會的資金援助。要將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制度是生物多樣性保護事業的重要財力支持。(4)生態系統性管理制度。生態系統多樣性并不僅僅是生物多樣性的一個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中心應是生態系統多樣性的保護。因為世界上現存物種的大多數還不為人知,而生態系統的保護還可以同時保護生態系統內的所有過程和生境,這樣也就保護了許多未知物種及其基因。生態系統具有完整性、跨行政區域性和使用的多元性特征,而無論是對生物多樣性的何種使用都涉及到對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問題。

最后,強化社會對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意識,提高公眾參與程度。通過開展環境教育工作,使社會意識到野生植物的重要性,去除公眾對野生植物無價值或無人保護可以任意濫用的錯誤意識,是公眾認識到野生植物多樣性對生態系統的重要性,對人類的重要性。要提高公眾參與,就要先做好向社會公開,既重視管理部門的主導作用,也不容忽視各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力量。早在1996年根據野生植物保護事業發展需要,云南省成立了全國第一個野生植物保護協會,為野生植物的保護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實踐中我們應當重視這種公益協會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使其更好的為公眾服務。

參考文獻:

[1]郭輝軍.切實保護好云南的野生植物,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中國林業,2003.11.

[2]孫中艷.論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法律體系的完善.中國發展,2006,(4).

篇7

水生生物資源是寶貴的自然財富,也是人類生產生活的重要物質基礎,具有重要的科學、生態和經濟價值,為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文明與進步提供了廣闊空間。加強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建設,對水生生物資源、水域生態系統和水生生物濕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系統實行科學、有效的保護,是養護水生生物資源,落實科學發展的具體體現。水生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對于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生態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早在上世紀70年代末,我國就開始了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工作,1979年,國務院頒布了《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1986年頒布、2000年修訂的《漁業法》,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進行了規定,1988年頒布實施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在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地區和水域,劃定自然保護區。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自然保護區條例》,使自然保護區建設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1997年,農業部了《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對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建設進行了具體規定,2006年2月,國務院頒布《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在系統總結我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經驗教訓基礎上,吸收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措施,結合我國國情和新時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要求,從國家層面和戰略高度提出了我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奮斗目標以及需要開展的重大行動和保障措施,為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建設工作指明了方向。

長期以來,在各級政府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國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事業得到了較快發展。目前,全國已建立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200多個,其中國家級16個、省級56個、市(縣)級130多個??偯娣e十幾萬平方公里。保護區的數量和面積增加了,保護對象和范圍擴大了,保護區的基礎設施有了明顯改善,保護和管理能力有了較大提高,成為我國生態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多年來,保護區積極與科研單位合作,組織開展水生野生動物人工馴養繁殖科研攻關,一些物種的馴養繁殖在技術上得到突破,為恢復、增殖保護區自然資源創造條件。如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人工馴養繁殖大鯢獲得成功,從2002年開始,在保護區核心區累計放流大鯢5000多尾。湖北宜昌中華鱘保護區、上海長江口中華鱘保護區和長江水產研究所、葛洲壩中華鱘研究所等研究單位合作,開展中華鱘馴養繁殖和增殖放流工作,截止目前,已在長江放流中華鱘800多萬尾。長江天鵝洲白鰭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經成功實現了世界首例長江江豚遷地保護,保護區內遷地保護江豚數量目前已達30頭左右。廣東海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自1985年建立以來,共保護海龜蛋7萬多枚,孵化稚龜6萬多只,放流幼龜5萬多只,保護區的工作受到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的表彰,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多次到保護區考察、學習,成為中國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良好國際形象的宣傳窗口。廣東海龜保護區積極研究改進繁殖方法,使稚龜成活率從40%提高到90%。

各級保護區管理機構積極參與、協助漁業主管部門開展水生野生動物救護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從1998年至今,沿海、沿長江有關省市漁業主管部門與保護區救護中心累計救治、放生大型鯨類、豚類、海龜等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1萬多頭(尾),其間涌現出如江蘇、四川白鱘救治等一批先進事例,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好影響。

篇8

l.引言

2.自然保護區級別劃分的背景

3.我國自然保護區級別劃分的原則

4. 我國自然保護區的分級

5. 討論

提 要 本文在總結國內外自然保護區級別劃分背景的基礎上,根據我國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的現狀,提出保護區級別劃分應遵循的原則,如以定性方法為主,與現行行政體制相一致等。根據這些原則,研究制定了我國自然保護區級別劃分的標準。該標準將自然保護區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并對其標準進行了詳細描述和定義。此外,本文還對保護區級別劃分的依據和確定保護區重要性的評價指標進行了闡述和討論。此標準的研究對于當前我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 自然保護區 保護區 級別 分級標準 評價標準

l.引言

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對于保護典型的自然生態系統、保存有特殊價值的地質地貌景觀和自然遺跡、拯救珍稀瀕危生物種、探索自然環境的發生演變規律和自然資源的持續利用方式、促進經濟建設和科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及旅游等事業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建設雖然起步較晚,但近年來發展迅速。至1991年底,全國已建有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區708個,總面積達56.80mha,其中陸地面積53.18mha,約占國土面積的5.5%,達世界平均水平(薛達元,1992)。自然保護區雖然數量很多,但并不處于同等的重要地位。根據自然保護區保護對象的價值和重要 程度,可將其劃分為不同的級別,以便區別管理,將有限的財力和人力用于特別優先保護的區域。然而,自然保護區級別的劃分,要求一個科學的、客觀的標準。本文試圖在研究我國自然保護區發展狀的基礎上,探討我國自然保護區級別劃分的標準。

2.自然保護區級別劃分的背景

篇9

森林公園管理的建議。

關鍵詞:森林公園,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保護區系統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旅游業的發展和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森林旅游開發日益受到重視,森林公園也應運而生,而且發展十分迅速,已達到相當大的模程度。森林公園的建設不僅開發了旅游資源,增加了經濟收入。還對保護森林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和促進森林資源的持續利用做出巨大貢獻。本文試圖結合我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發展,探討森林公園的概念,明確森林公園在自然保護中的地位,并提出加強森林公園管理的建議。

l.關于森林公園的概念

由于森林公園是新生事物,人們對“森林公園”這一名詞的真正含意并非完全理解。普通的“公園”人們并不陌生,它常指城市中供居民娛樂消遣的公共設施,而森林公園卻不能理解為“森林”和普通意義“公園”的簡單疊加,而是有特定的含義,森林公園中的“公園”為一專有名詞,來源于國外的“國家公園”

(NationalPark),而國家公園已有100多年的歷史。自1872年美國建立“黃石國家公園”后,“國家公園”

一詞就在全世界許多國家使用,盡管各自的確切含義不盡相同,但基本意思都指一類自然保護區。鑒于國家公園的普遍存在,1969年在印度新德里召開的IUCN(世界自然保護同盟)第十屆大會作出決議,對國家公園進行定義,明確規定國家公園必須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征:

1.1區域內生態系統尚未由于人類的開墾、開采和拓居而遭到根本性的改變,區域內的動植物種、景觀

和生境具有特殊的科學、教育和娛樂的意義,或區域內含有一片廣闊而優美的自然景觀。

1.2政府權利機構已采取措施以阻止或盡可能消除在該區域內的開墾、開采和拓居,并使其生態、自然景觀和美學的特征得到充分展示。

1.3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娛樂為目的的參觀旅游。

以上三個特征正是區別普通的“公園”和“森林公園”的關鍵所在。顯然,國家公園強調其自然生態系統及其科學意義的特征,這是普通的公園所不能具備的,而森林公園卻基本具備了上述三個特征。森林公園的景觀主體是森林植被,多為自然狀態和半自然狀態的森林生態系統,常常擁有比較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而且該區域已由地方政府劃出,給以特別的保護和管理,并主要用于開發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娛樂為目的的旅游活動。因此,我國的森林公園相似于國外的國家公園。應該指出,國家公園是一類保護區的總稱,擁有多種景觀類型。森林公園的景觀特征是森林植被,它僅為國家公園體系中的一種景觀類型,除森林公園外,國家公園類型還應包括地質公園、海洋公園、草地公園、荒漠公園、濕地公園等。

2.森林公園在自然保護區系統中的地位

多年來,國際上一直公認國家公園是自然保護區的一種類型。在IUCN的保護區分類系統中,國家公園一直是前5類自然保護區的一種類型[1]。但是,在我國森林公園并未被看作自然保護區的一種類型,有關自然保護區的統計資料幾乎都未涉及森林公園,如國家環保局每年公布的《國家環境狀況公報》中沒有森林公園的數據。另外,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1993年的國家標準《自然保護區類型與級別劃分原則》,其條款內容都未提及森林公園,顯然把森林公園排除在自然保護區的范疇之外。隨著“森林旅游熱”的興起,森林公園的發展越來越快,影響越來越大,這就提出一個問題,即:森林公園的性質和在自然保護中的地位如何?它與自然保護區的關系如何?為探討此問題,我們應首先區別“自然保護區”和“保護區”的概念。一般認為,前者指狹義的自然保護區(Naturereserve),包括那些保護對象自然性較強、科學價值較高、其核心區通常呈絕對保護狀態的保護區域;而后者指廣義的自然保護(Protectedarea),這些區域具有自然保護性質,但保護對象的自然性相對較差,保護要求也不太嚴格,可開放旅游。國外有許多保護區以及有些國家的國家公園都屬于廣義自然保護區類型。就我國森林公園性質而言,是以森林自然景觀為主體,兼融了部分人文景觀,并利用森林環境向人們提供旅游服務的特定生態區域,雖然它的管理目標是開發旅游,但這種旅游是一種生態旅游,是以保護和持續利用森林自然景觀為前提,在客觀和主觀上都有自然保護的性質。因此,它應屬于廣義自然保護區范疇。不僅如此,我國眾多的風景名勝區中也有許多是以自然景觀為主體,如黃山、黃果樹瀑布等。有些風景名勝區雖然包含了相當多的人文社會成分,但也包含了明顯的自然背景,如西雙版納風景名勝區等。上述這些風景名勝區也應屬于廣義自然保護區范疇。

為了將狹義的和廣義的自然保護區統一起來,似乎應建立“國家自然保護區系統”的概念,該系統以自然保護性質為基礎,既包括狹義的現有自然保護區,也包括廣義的現有森林公園和部分風景名勝區。該系統充分強調具有自然保護性質,因而可明顯區別于農業上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國防上的“軍事”和生活上的“飲用水源保護區”等。

3.森林公園與自然保護區等的關系

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系統”的概念下,目前全國就地保護設施主要有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三個體系,這三個體系在建立、審批和管理上都有各自的特點,并都擁有一定的基礎。

3.l自然保護區建設始于1956年建立的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經近40年的努力,至1993年底,全國已建自然保護區763處,分布于全國31個省(市、區)[2]。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的6618萬hm2,占國土面積6.8%[3]。并且,自然保護區類型豐富,共分三個類別九個類型[4],它們是我國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的主體。根據國家現有規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篇10

【關鍵詞】黑河;濕地;保護對策

1.濕地定義

《國際公約》對濕地的定義是指不問其為天然或人工、長久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靜止或流動、淡水、半咸水、咸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m的水域。還可包括與濕地毗鄰的河岸和海岸地區,以及不位于濕地內的島嶼或低潮時水深超過6m的海洋水體。

2.黑河市濕地資源現狀

2.1黑河市濕地資源情況

據我市濕地普查最新結果顯示,我市濕地總面積60多萬h,約占全省地方濕地(除森工、農墾、大興安嶺)總面積的19%。主要類型為沼澤濕地,布于我市南部、中部、東北部低山丘陵地帶,主要濕地植物為蘆葦、修氏苔草、烏拉苔草等。此外我市還有河流濕地、人工濕地,湖泊濕地等類型。我市濕地的主要特點為:類型豐富,分布集中連片,局部濕地生態多樣性保存完整。

2.2工作開展情況

2.2.1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

“十五”期間建立2處,分別為五大連池山口自然保護區、愛輝公別拉河自然保護區?!笆晃濉逼陂g建立3處,分別為北安自然保護區、孫吳紅旗自然保護區、 愛輝刺兒濱河自然保護區。2011年建立5處濕地類型保護區,包括嫩江門魯河自然保護區、五大連池引龍河自然保護區、遜克都爾濱自然保護區、遜克干岔子自然保護區、孫吳平山自然保護區。

2.2.2開展濕地宣傳教育

充分依托“愛鳥周”、“世界多樣性日”、“濕地日”、“野生動物保護月”等活動開展濕地宣傳,堅持每年一個宣傳主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自2003年以來,全市共展出濕地照片、圖片2800幅,進行專題宣講270次,發放宣傳單40萬份,懸掛宣傳橫幅11000條,媒體報道270次。

2.2.3依法打擊毀濕行為

自2009年起,全市通過連續四年開展“嚴厲打擊治理違法毀林毀草毀濕開墾專項行動”,清查濕地面積284432h,查處案件322起,查處毀濕地塊407塊,回收濕地面積4121.5h,緝拿涉案人員184名,退耕還濕1259h,印發專項行動簡報42期。市政府于2010年印發了《黑河市查處違法毀林毀草毀濕開墾行為規定》。

2.3存在問題

一是濕草界定不清,毀濕現象時有發生,濕地資源屢遭破壞。二是已建保護區基礎設施薄弱,工作開展不平衡,現有10處保護區中,只有三處正式組建了機構,大多保護區只能依托當地林場行駛管理職能。三是黑龍江省濕地認證工作尚未完成,導致濕地界定和執法存在困難。

3.下步工作意見

3.1認真抓好濕地認定工作

利用“全省第二次濕地調查”結果,以林場為單位,做好核對面積、圈界定點和資源數據采集工作。結合認定工作,開展濕地資源詳查,編制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對具有顯著和特殊生態、文化、美學價值的一千公頃以下的濕地建立濕地公園,對8公頃以下濕地劃定為濕地保護小區。

3.2認真抓好項目爭取工作

重點做好濕地恢復、建設項目申報和資金爭取工作,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完善現有10處保護區界碑界樁,宣傳板,交通、通訊,辦公、監測等設施設備。開展保護區退耕還濕工作。

3.3健全濕地保護管理機制

繼續開展濕地行政執法工作,加大濕地資源保護力度,建立完善濕地資源保護管理長效機制。依托全市林業航拍工作成果,實時監控濕地資源的動態變化和違法破壞濕地資源行為。

3.4認真抓好濕地宣傳教育

繼續開展好“國際濕地日”、“愛鳥周”、“野生動物保護月”宣傳活動。建設黑河濕地宣教館,宣傳濕地生態文化價值。利用鄉村大集,加大對鄉村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對中小學生的濕地資源保護宣傳教育,將濕地資源保護知識帶入校園。

3.5繼續加大打擊毀濕開墾力度

今后,我們仍將在全市范圍內繼續開展嚴厲打擊毀濕開墾行為專項行動。嚴防在濕地資源上從事開墾、翻地、種地、挖溝、挖渠、挖沙、取土、排水、造林、燒荒、拱地頭、擴地邊、堆放廢棄農藥等行為。

4.保護對策

4.1完善濕地法制體系,為保護與利用濕地資源提供法律依據

加大立法進度,真正依法管理和保護、利用濕地資源。對于有的不利于濕地保護及過時的條款必須進行更正,同時,對現有的法律法規中與濕地保護相抵觸的條文進行修改。

4.2加大濕地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濕地保護意識

在濕地研究和保護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濕地保護意識和濕地資源憂患意識的宣傳教育,通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提高全社會的濕地保護意識。

4.3健全協調管理機制,加強各部門間協調與合作

必須盡快建立統一協調與管理部門,對全國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需要濕地保護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能與行政職能相分離。

4.4開拓資金籌措途徑,確保濕地保護經費有穩定的來源

各地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盡快將濕地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將濕地保護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以保證濕地保護行動計劃的實施。同時,應當號召民間捐款,成立濕地保護基金。推廣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試點范圍,爭取早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行。

4.5注重科學研究,提高濕地保護管理水平

目前,我國濕地保護大部分仍停留在保護濕地面積不被破壞的層面,缺乏科學監測與分析研究。各地應當加強與國內外大中院校的交流與合作,研究濕地演變規律,探究濕地的形成、演變過程,探討濕地恢復項目,為濕地保護與管理提供科技支撐。

4.6加強組織領導,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考核中

各地主要領導要充分認識到濕地保護的意義,將濕地保護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中,主要領導親自負責。林業部門應當制定年度濕地保護與恢復規劃,報有關部門批準,并嚴格按照規劃執行。

【參考文獻】

[1]趙峰,鞠洪波,張懷清等.國內外濕地保護與管理對策.世界林業研究,2009,22(2).

[2]陳宜瑜.濕地功能與濕地科學研究的方向.中國基礎科學,2002(01).

[3]林業部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保護司.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指南.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