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污染及危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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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環境噪聲;污染;控制措施
噪聲是可以引起人們心理或者生理發生一定的改變,對人們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具有一定的影響。噪聲的存在會導致人心情煩躁,不利于工作正常的開展,同時超出一定分貝的聲音。換一種說法就是只要對人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具有影響的均可以稱為噪聲。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人們生活中機動車的出現、房屋建筑建設以及工業化生產均會產生噪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生活以及工作。對于噪聲的感受是因人而異,不同的人對噪聲的定義不同,諸如一種聲音對一人說是噪聲,對另外一人來說并不是噪聲,其原因在于人對噪聲的敏感度不一致,所以可以說噪聲只是人們的一種感官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環境噪聲的存在終究影響不好,為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有利于保障人們的日常生活質量以及工作正常的開展。鑒于此,本文對“環境噪聲的危害污染及檢驗檢測控制措”進行深入探究顯得意義重大。
1.噪聲的來源
1.1交通運輸噪聲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有效推動了我國交通業的發展。與此同時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機動車輛逐漸增多,方便了人們的日常出現,提高了生活質量。值得注意的是機動車輛的增多,其發出的噪聲已然成為了城市噪聲的主要來源之一。
1.2工業機械噪聲
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呈現穩步發展狀態,各類生產廠房的施工建設項目逐漸增多。對于不同類型的廠房其生產工以及生產設備的不同,產生的噪聲也是不同的。諸如一些機械加工零部件時,由于機械同不同零部件的摩擦,會產生不同的噪聲,一般情況下,這些聲音都超過了人們正常的收聽范圍,直接影響了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不利于保障工作效率[1]?,F階段,少部分生產廠對噪聲進行了處理,但是無法消除機械自身產生的噪聲。
1.3城市建筑噪聲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有效推動了城市建設發展,在市政工程施工建設時都會產生較為嚴重的噪聲。諸如在建筑工程現場施工時,發出的噪聲一般情況下在80分貝到120分貝,嚴重的影響了人的聽覺。
1.4社會噪聲
對于社會噪聲主要是人們日常的生活交際活動、音響設備以及家用電器。以上噪聲雖然并不是十分嚴重,但是由于這些噪聲產生在人們周邊,不利于鄰居的正常休息。一旦在他人休息區間制造出噪聲,不利于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
噪聲是一種環境污染,在人們日常生活中以及工作中到處存在噪聲污染,由于噪聲污染并不會直接影響人的生命,導致噪聲污染并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隨著我國社會現代工業的發展,噪聲污染逐漸嚴重,已然與大氣污染、水污染成為了構成了環境污染的三大公害。對于噪聲的危害是具有多面性的,主要是生理以及心理方面的,不利于保障人們的日常生活質量以及工作效率的提高。對于噪聲污染主要主要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噪聲影響了人耳部的不適,諸如產生耳鳴以及耳痛等感覺。人們一旦進入高強度的噪聲環境中工作,人就會逐漸產生諸多不適,就需要離開這種環境,人的不適才能得到有效的緩解。一旦人長時間處在噪聲環境中,人的聽覺將不會得到及時的恢復,嚴重的情況下,會直接導致人的耳聾‘其二是噪聲降低了人們的工作效率,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旦聲音超出一定的分貝,將會導致人們的心情煩躁,不利于保障人們安心工作,從而直接導致工作效率降低。其三是引發疾病,從醫學研究中可以得知噪聲是造成心血管疾病的主要因素之一,噪聲污染會加速心臟衰老,如此一來,直接引發心理梗塞疾病[2]。此外,噪聲的存在直接導致人的消化系統出現問題,使得人出現食欲不振情況,不利于人的正常發育成長。最為主要的是噪聲對神經系統的損壞。其四是干擾正常休息以及睡眠,一個人保證正常的睡眠,有助于人們消除工作之后的疲勞?;謴妥陨眢w力。但是在休息過程中,具有較為嚴重的噪聲,將會直接影響睡眠質量。即使人們進入睡夢中,噪聲的存在會使得人進入多夢狀態,導致人的睡眠質量差。這種情況的經常發生,會導致人的神經衰落,從而引發各種疾病。
3.噪聲的檢測控制
對于噪聲的產生主要三個條件,分別是聲源、傳播介質以及接受體。為使噪聲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有必要從以上三方面入手,具體內容如下:
3.1在聲源降低噪音
在上述分析中,從中可以了解到城市交通產生的噪聲是城市噪聲主要來源之一。對于城市交通噪聲的控制,最為直接有效的控制方法,就是對城市機動車輛的出行量加以控制,同時需要控制機動車輛高峰的出行。對于工業噪聲的控制,主要是采用低噪聲生產設備,就需要技術人員在經濟允許的情況下,設計出低噪的零部件,從而實現機械設備的整體降噪,同時需要改變生產工藝,諸如使用液壓代替沖壓。此外,在城市發展建設過程中,需要對建筑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引起足夠的重視,對于社會噪音的控制完全需要提高人們的綜合素質,才不會在他人休息時,發出噪聲[3]。
3.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
在現階段,在降低噪聲方法中隔聲應用最為廣泛,其主要是通過將噪聲源與人隔開,或者是斷開空氣介質的傳播,從而使得噪聲得到有效的控制[4]。對于隔聲方法的使用,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其一是將噪聲源隔開,從根本上解決噪聲問題;其二是把人隔開。在實際噪聲控制中,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噪聲源隔開,主要是將噪聲源控制在一個狹小的空間,最為常用的隔聲設備有隔墻、隔聲罩以及隔聲屏障等。
3.3傳播途徑消聲
在傳播途徑中進行噪聲的控制,主要是采取種植樹木,其原因在于一旦聲波傳播過程中,途經綠化帶,綠化帶能夠吸收一部分的聲能,或者是將一部分的聲能加以分散,從而實現降噪[5]。根據有效數據顯示,綠化帶越多越有層次感,降噪的效果更為明顯。值得注意的是綠化帶在降噪的同時,對空氣具有一定的凈化作用,有利于人們生活環境的保護。
4.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社會的發展,噪聲污染越來越嚴重,為此有必要對噪聲污染的控制引起足夠的重視,就需要在噪聲源開始加以控制,在噪聲傳播過程中,進行降噪處理。為使噪聲污染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還需要建立綜合管理長效機制,使得噪聲污染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
參考文獻:
[1]張立科,王淑敏,楊風嶺,張德銀,范順利.環境噪聲污染的危害與控制對策研究[J].許昌學院學報,2011,02:99-101.
[2]楊志國,姜亢.城市噪聲污染管理中的GIS應用研究[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1,08:22-26.
[3]申琳,李曉剛.城市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對策研究[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5,12:120-123.
篇2
關鍵字:城市噪聲,防治 , 危害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economy, promote urban construction of extensive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also caused the noise pollution, for normal life bring influence, produce environmental noise. S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reduce the noise produced, is concerned, is also the urgent need. The following the author to noise do a general overview, analyzes its the main causes of the harm and, and put forward some effective way to control, provide us with a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city noi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he hazards
中圖分類號:F29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噪聲的總述
在生活中我們把不同頻率、不同強度、無規律的混亂聲音組合稱為噪聲。而噪聲給生活帶來的危害,稱為環境噪聲,主要是指干擾正常生活環境的聲音。在噪聲概念的基礎上我們還需要了解聲音的概念,明確聲音形成的主要因素,從而更深的理解噪聲產生的原因,實現減少噪聲和有效預防噪聲。
1對噪聲的分類
(1)按聲源的機械特點可分為:氣體擾動產生的噪聲、固體振動產生的噪聲、液體撞擊產生的噪聲以及電磁作用產生的電磁噪音。
(2)按聲音的頻率可分為:1000Hz的高頻噪聲。
(3)按噪聲的來源可分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建筑噪聲、社會噪聲等。
2分析噪音的傳播特性
聲源發出的噪音在媒介中傳播時,其聲壓或聲強將隨著傳播距離的增加而逐漸衰減。高頻噪音隨著距離越遠或遭遇障礙物,能迅速衰減,而低頻噪音卻遞減得很慢,聲波又較長,能輕易穿越障礙物,長距離奔襲和穿墻透壁直入人耳。低頻聲波在固體中傳播其能量隨距離的增加損失很小,結構傳聲在建筑物中影響廣遠。
3討論噪聲造成的危毫
噪聲污染對人、動物、儀器儀表 及建筑物均構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決于噪聲的頻率、強度及暴露時間。噪聲危害主要包括:
(1)干擾休息和睡眠、影響工作效率
(2)噪聲會造成人的聽覺器官損傷。
(3)對人體健康有很大的影響。會產生心血管疾病、視力減退等各種疾病。
(4)特強噪聲對儀器設備和建筑結構的危害,使材料產生疲勞現象而斷裂, 產生聲疲勞。
4有關環境噪聲的規范要求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要求,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并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
(2)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噪聲污染管理的規定。
(3)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單位必須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規定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4)國家對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最高限值控制的標準
5 噪聲控制基本方式
充分的噪聲控制。必須考慮噪音源、傳音途徑、受音者所組成的整個系統。噪聲控制的內容包括:
5 .1 控制噪聲源
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5 .2阻斷噪聲傳播
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使噪聲的在傳播過程中衰減,以減小噪聲的傳播能量,目前常采用的技術措施有以下幾方面: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1)吸聲技術
聲波在傳播過程中遇到用吸聲材料作成的屏障時,其中一部分噪聲的能量被屏障發射回去,一部分能量被吸音材料吸收。吸聲材料的吸聲性能與吸聲材料的類型和吸聲系數有關。常用的吸聲材料有無機纖維材料、泡沫材料、有機纖維材料和建筑吸聲材料等。影響材料吸聲性能的因素
a)材料的表觀密度。對同一種多孔材料(例如超細玻璃纖維)而言,當其表觀密度增大時(即空隙率減小時),對低頻的吸聲效果有所提高,而對高頻的吸聲效果則有所降低。
b)材料的厚度。增加多孔材料的厚度,可提高對低頻的吸聲效果,而對高頻則沒有多大的影響。
c)材料的孔隙特征。多孔吸音材料孔隙互相連同??紫队嘤毿?,吸聲效果愈好。如果孔隙太大,則效果就差。
(2) 隔聲技術
將發聲的物體或需要保持安靜的場所,用隔聲良好的構件封閉起來.這種方法稱為隔聲。例如用隔聲門、隔聲窗和隔聲罩等將產生噪聲的聲源與工作場所隔離開,形成隔聲操作室、休息室等。隔音材料的一般規律包括:
a)質量定律
材料越重(面密度,或單位面積質量越大)隔音效果越好。對于單層密致勻實墻,面密度每增加一倍,隔音量在理論上增加6dB,這種律即為質量定律
b)共振頻率
任何隔墻都存在固有的共振頻率,當聲波的頻率和墻的共振頻率一致時,墻體整體產生共振,該頻率的隔音量將大大下降。一般地,墻體越厚重,共振頻率越低。當共振頻率低于隔音評價最低參考頻率100Hz時,對隔音的影響大大降低。
c)吻合效應
聲波接觸墻板后,墻板除了垂直方向的受迫振動以外,還有沿著板面方向的受迫彎曲振動。在某個特定頻率上,受迫彎曲振動將和板固有的自由彎曲振動發吻合,這時板就非常順從地跟隨入射聲彎曲,造成聲能大量地透射到另一側去。形成隔音量的低谷。這種現象被稱作吻合效應。
(3)吸聲和隔聲的結合
吸聲和隔聲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但在具體的工程應用中,它們卻常常結合在一起,并發揮了綜合的降噪效果。
(4)消聲技術
消聲技術就是允許氣流通過而阻止聲波傳播,實現降低空氣動力噪聲的措施.常用的裝置是消聲器。消聲器的類型主要包括:阻性消聲器和抗性消聲器。
5.3受音者防護措施
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6 有效控制城市建設噪聲的方法
(1)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全面落實《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2)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查處施工噪聲超過捧放標準的行為。推進對建筑施工進行實時監督。(3)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嚴格實施《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擇放標準》。(4)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貫徹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開展鄉村地區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
7 結語
從噪聲的概念入手,一一分析噪聲的形成因素和傳播特性,以此來有效地控制噪聲的傳播,減少噪聲給生活和健康帶來的危害,提高對噪聲的危害的意識和防治觀念,在生活中控制噪聲進到自己一份義務,從而保護我們美好的生活環境。
8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2] 《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3]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篇3
關鍵詞:噪聲污染;特征分析;城市道路交通
引言
伴隨著人們生活質量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經濟水平也在不斷上升,相應的,城市道路交通中以私家車為主的機動車數量也在不斷上升,這導致了城市交通道路中噪聲環境污染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據研究顯示,在我國中型大型城市尤其是以北上廣深為代表的一線城市中,截止至上世紀末就有超過城市人口三分之二的居民的生活環境存在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問題,在進入新世紀這幾十年中,此類現象的發展趨勢更是越來越高。加強交通噪聲管理以強化環境保護迫在眉睫。
1交通噪聲管理對環保的意義
交通噪聲是城市中一個主要的污染源,根據資料顯示,城市中的噪聲有一半以上都來自于交通噪聲,而且噪聲污染還呈現出惡化趨勢,高于70dB的噪聲,會對人體產生非常強的把不良影響,長期接觸噪聲,人們容易出現聽力損傷,甚至是頭暈、頭痛。如果受到嚴重的噪聲影響,還會導致房地產、商業大廈、工業廠房等的生產效率及經濟效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梢娊煌ㄔ肼晫τ诃h境的危害極大,采取有效的噪聲管理措施,將噪聲對于環境的危害降到最低,對于保障居民的日常生產生活具有重要意義。
2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現狀
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國已經對部分城市道路交通的噪聲污染現象進行過調查與研究,并進行綜合性的治理。時間來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全國范圍內加大道路交通的投入建設力度,并對原有道路進行大規模的修整與改造,進一步提高機動車車輛質量,這些舉措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問題,對于環境保護有所加強[1]。在全國范圍的30座大型城市的道路交通噪聲污染調查研究中顯示,北京市噪聲情況位列第二十八位,且在幾個直轄市中噪聲污染情況最為嚴重,環境污染對于人們的危害極大。其部分調研結果如表1所示。從總體趨勢來看,北京市的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問題已逐漸呈緩解跡象,表格中提及年份前幾年交通噪聲平均值在70多dB(A)及以上波動,各個年份的交通噪聲指數均超標。直至后幾年在政府加強了對于機動車的質量監測以及運行路段及時間管理,以及進一步改善了道路交通環境后,道路交通噪聲污染較之前有所改觀,數值有所降低,基本達到符合國家標準的水平,但環境保護問題仍舊非常嚴峻。
3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產生原因
從生理的角度上來說,噪音是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一種妨礙人民休息和工作的聲音,從物理學角度來看,噪音是各種頻率的聲音隨機組合,城市道路交通噪音通常是指汽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過程中超過該國家標準而產生的噪音。據了解,國內城市的環境噪聲不僅影響了道路交通噪音,也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從而對人們的健康狀況產生了威脅。另外,影響交通噪音的另一個最為主要因素是交通量。隨著交通量的不斷增加,其噪聲值也在不斷的提高。因此,交通噪音音律和累計百分率的統計,其音階水平呈明顯的上升趨勢。但是交通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噪音等級基本上不會改變,各統計評價參數的標準差異也減少了,交通噪音的波動也減少了。汽車噪音的頻率成分也與車輛所行駛的速度有著一定的關系,伴隨著車輛行駛的速度的不斷上升,高頻噪聲的增幅大于低頻噪音的增幅,同一速度變速齒輪越低,交通噪音越大,這是由于低速發動機的旋轉速度越高。城市道路的行駛速度一般是不能夠太快的,因此,在相同的條件之下,由于車輛在擁擠時變速器所在的檔位比較低,隨時都要加速,所以,此時的交通噪音與車輛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駛時,所產生的交通噪聲值要高的很多。
3.1道路交通管理體系不健全
由于道路交通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速度跟不上城市經濟發展的速度,無論是駕駛員還是行人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意識淡薄,監督體系不到位,導致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行人之間對于在禁止鳴笛路段不能按喇叭這一規定不夠敏感,也就一次次加大了噪聲污染的產生,環境保護問題越發嚴重。
3.2汽車鳴笛而產生的噪音
城市道路交通的主要噪聲源之一是汽車噪音,由于汽車噪音源中就屬汽車在鳴笛過程中制造的噪音最大,因此,這是造成城市道路交通噪音的最為主要的因素,即便是道路區間、時間、條件都相同的條件下,鳴笛聲也要比正常運轉過程中的所制造的噪音高出兩倍。因此,汽車喇叭聲音占超過汽車噪音標準的70%,這對于環境造成的污染非常嚴重。
3.3車輛在行駛的過程中產生的噪音
由于不同車型的重量和車輛的自身情況不同,城市公交和卡車發生的噪音也不同。其中,城市公交車和卡車發生的噪音也是主要的消聲源之一,在沒有標識的情況下,汽車發動機的排氣噪音是由發動機排氣門的周期性開閉引起的壓力脈沖引起的,輪胎噪音是由輪胎和公路間的的接觸產生的噪音,輪胎道也叫噪音,它由輪胎直接發出的噪音和輪胎激勵的車體震動產生的噪音構成,公交車和貨車本身就很重,乘客和貨物量也很多,這兩種車型也是城市道路交通的產生噪音的重要因素之一,這也是造成環境污染的重要問題。
3.4城市道路規劃布局不夠合理
在各大路口、建筑物間的主干道迅速發展的大環境下,支線道路建設的情況無論在速度還是在質量方面均不滿足經濟飛速發展下對道路交通的要求,且在道路布局規劃方面出現整體低效的現象。這一情況的產生導致原本應由支線道路承擔的交通壓力不僅沒有被分流,反而進一步增大了主線路的交通擁擠程度,從而導致機動車道路時常出現堵車現象,也加劇了城市道路交通的噪聲污染,對于環境的危害越發凸出。
4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管理對策
噪聲污染是環境污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人們的日常生產生活危害極大,在明確噪聲污染原因后,應當采取對應的處理措施,減少噪聲污染,提升環保質量,以滿足現代化生態城市建設的需求。
4.1建立健全城市道路規劃布局體系
通過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的建設、合理規劃道路交通的布局放式,可以有效的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問題。我們需要適當地調整一下主干道路、支干道路等以及的相關交通線路的長度和寬度,使其適應所在區域的道路交通狀況。鼓勵居民出行采用低碳化、便捷化的公共交通系統,用以減少私家車輛的使用,實現環境保護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噪聲類法律法規,制定精細化的噪聲分級規范[2]。除此之外,還要健全道路交通警察等執法管理部門管理體系,充分運用新興科學技術,保障道路交通維穩工作有條不紊,確保環境保護工作順利開展。
4.2完善居民生產生活降噪措施,提高城市環保性
在臨近街區的居民樓與道路之間加裝聲音屏蔽裝置可有效地降低沿街道路交通對居民日常生產生活的影響,其實際降噪效果也受高度、面積、材料等因素的影響。除此之外,還可以在加大道路兩旁綠化帶、花壇內綠化面積,綠色植物具有吸收音波、降低噪音的功效,這樣在降低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同時,還具有改善周邊生態環境,美化市容市貌的作用,并且能夠提升城市的環保性,有助于構建生態環保型城市。
4.3提高管理人員和司機的環保意識
要想解決城市交通的噪音污染,首先要引起有關管理人員的重視,增加這方面的投資,事實上,管理人員對交通噪音污染認識的界限也是造成嚴重污染的重要因素。因此,管理者必須要加強責任感,要實質性地管理交通噪音。另一方面,在管理過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來加強司機的環保意識,使人們能夠徹底的意識到這種交通噪音污染對城市居民造成的危害,并且對駕駛員自身來說,這也是一個比較危險的問題,具體解決的措施是可以通過人民很容易接受的方式進行宣傳,比如說:以環保公益廣告,出租車上的環保類廣播節目以及電視臺等方式來進行宣傳,確保人們能夠強化環保意識,注重采取環保措施,提高環保水平。
4.4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加強監管
除上述基本管理方法外,還要制定相關的環境保護規定,控制交通噪音,從大的角度來看,國家的有關部門要根據城市的發展程度來限制交通噪音。一旦要具體到一個城市,就必須要受到管理人員的重視,并受到相關的制度規定,分析城市以及各地區的落實情況,按照具體交通噪聲聲源對城市建設和司機行為進行要求,全面監督這一規定的實施,確保從源頭上實現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多方面控制城市交通噪音的污染。
篇4
關鍵詞:環境科學;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人體健康
任何一門科學都是基于人類生存的需要而產生的,并在人類對其不斷的探索中得到發展、完善。正如早期人類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記數的需要而產生了數學,由于天空中的星斗與農作物的收獲及河水的泛濫之間的規律而產生了天文學一樣,環境科學便是在人類社會進入工業化后,隨著工業化的不斷深入,在其帶給人類巨大效益的同時也產生了日益嚴重的負作用,這種負作用甚至危害到人類生存的這種情況下產生的。
環境科學與人類息息相關,其任務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制定各項環境標準,為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提供依據。環境如果受到了污染,就會對人的健康產生不良的影響。這里的環境是指自然環境。分為兩類,即原生環境和次生環境。原生環境是指天然形成的自然環境,如空氣、水、土壤等。次生環境是指由于工農業生產和人群聚居等對自然所施加的額外影響,引起人類生存條件的改變。[1]其中次生環境是危害人體健康的主要環境因素,也是環境科學研究的客體。環境污染就是人類的生產生活對自然原生環境所造成的危害,這種危害是多方面的。下面就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和噪聲污染對健康的影響來說明環境科學的意義。
一 大氣污染對健康的危害
大氣是由一定比例的氮、氧、二氧化碳、水蒸氣和固體雜質微粒組成的混合物。就干凈清潔的空氣而言,按其體積計算,在標準狀態下,氮氣占78.08%,氧氣占20.94%,氬氣占0.93%,二氧化碳占0.03%,其他氣體體積微乎其微。各種自然的變化會引起大氣成分的變化,例如火山爆發和森林火災會產生有害氣體及其他微塵顆粒,但這種變化是局部的、短暫的。而隨著現代工業和交通運輸的迅速發展,向大氣中排放的物質的量越來越多,種類也越來越復雜,引起大氣成分發生急劇變化。當大氣正常成分之外的物質達到對人類的健康及動植物的生長以及氣象氣候產生危害時,我們就說大氣受到了污染。
(一)污染源。工業企業排放的廢氣;生活爐灶與采暖鍋爐;交通運輸。
(二)污染物。顆粒物,SO、SO2、CO、NO、NO2、氟氣體、含氯氣體等。
(三)危害,談到大氣污染的危害,先舉兩個具體的例子:1952年12月倫敦發生的光化學煙霧,4天中死亡人數較常年同期多4000多人,其中45歲以上為平時的3倍,1歲以下為平時2倍。被稱為“世界公害”和“20世紀十大環境公害”之一的洛杉機光化學煙霧事件發生于1955、1970年,前者使400多人呼吸衰竭而死,后者致全市3/4的人患病。下面是大氣中污染物對人體的具體危害:
顆粒物:直徑小于0.015μm最容易進入人體肺部組織,稱為“可吸入因子”,在肺部沉積,引起肺組織纖維化病變,導致肺心病、心血管疾病。另外微粒物多是污染物的載體和催化劑,可吸附多種污染物如硝酸鹽、硫酸鹽、金屬等,引起肺癌等多種疾病。
SO2:SO2易形成酸霧、酸雨。當空氣中的SO2濃度達到15mg/m3時,呼吸道受到刺激,達到20mg/m3時,使人眼睛流淚,咳嗽;當達到100 mg/m3時,可致人死亡。
CO:阻礙氧氣的傳輸,使人體缺氧。危害中樞神經系統,造成人的感覺、反應、記憶等機能障礙,嚴重者會危害血液循環系統,導致生命危險。
NO:與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后生成亞硝酸血紅蛋白和亞硝酸高鐵血紅蛋白,使血液運輸氧氣的能力下降。
NO2:危害人體的呼吸系統。當空氣中N02的濃度達100 mg/m3時可致人死亡。
二、水污染對健康的危害
水是人體的基本成分,占人體比重的70%,人體的水5—13天更新一次,是生命活動不可缺少的物質。如果外界許多物質被混入水源,降低了水質,使水質物理與化學性質發生改變,水質變壞降低了使用價值,稱之為水污染。[3]世界衛生組織報告80%的疾病與水有關,不潔飲水為人類健康十大威脅之一。據統計。淡水占全球水總儲量的2,53%,其中可利用的淡水僅占淡水總量的0.34%。約翰內斯堡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上,將水危機列為未來十年人類面臨的最嚴重危機之
(一)污染源。污水主要來源于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污染主要是有機物,一般為蛋白質、糖類等雜質,微生物如沙門氏菌、腸道病毒、志赫氏菌等以及水廠凈水工業中加入消毒劑而生成毒副產品DPs如氯仿、四氯化碳等。工業廢水含有大量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如鉛、砷、氟、氰化物、氯仿等。
(二)危害
鉛:損害神經系統,妨礙兒童發育,引起胎兒畸形。人的耐受量每周為3mg。
砷:飲水中砷含量過高,長期飲用引起皮膚癌發病率增高。
汞:有劇毒,長期作用可形成慢性中毒,損害神經系統。
氟:引起骨骼變形、發脆,損害腎臟肌能,引起關節疼痛,出現氟骨癥。
氰化物:導致腦組織受損,呼吸中樞麻痹,嚴重者中毒致死。
四氯化碳:致癌性、損害肝和腎。
氯仿:具有潛在致癌的危險性。急性毒性為肝和腎的損傷和破壞,包括壞死與硬化。
總大腸菌群:包括沙門氏菌、志贊氏菌、腸道病毒等均可以水為媒介引起腸道傳染病。
三、噪聲污染對人體的危害
噪聲污染是發聲體作不規則的振動時所發出的聲音。從生理學角度講,凡是干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即不需要的聲音都稱為噪聲。當噪聲對人及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時就形成噪聲污染。
(一)污染源
交通噪聲:機動車輛、船舶、飛機所發出的噪聲;工業噪聲:工廠生產機器運轉所發出的噪聲;建筑噪聲:建筑機械工作時發出的噪聲;社會噪聲:包括人們社會活動、家用電器、音響設各所發聲音。
(二)危害
損傷聽力:根據損傷程度分為,聽覺疲勞,是暫時性、可恢復的,短時間處于強噪聲環境中會感到雙耳難受、頭痛,但回到安靜環境后很快就能恢復:噪聲性耳聾,長期處于強噪聲環境下聽覺疲勞得不到及時恢復,耳內器官發生器質性病變;爆震性耳聾,突然暴露于及其強烈的噪聲中,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螺旋器從基底急性剝離,使人永久喪失聽力。
損害視力:噪聲作用于聽覺器官,通過神經系統的作用波及視覺器官,造成視力減弱,使視覺、視野發生異常。
對心血管系統的影響:長期處于高噪聲的人比正常環境下的人高血壓、冠心病、動脈硬化發病率高2—3倍。地區噪聲每上升1分貝,高血壓發病率上升3%。
對生長發育的影響:對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的嬰幼兒來說,噪音危害尤其明顯。經常處在嘈雜環境中的嬰兒不僅聽力受到損傷,智力發展也會受到影響。
環境污染除了上述三種外,還有與人體健康較為密切相關的放射性污染、電磁波污染等。由于篇幅所限,這里不再一一陳述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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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噪聲危害 控制
噪聲的產生是物理性質的,由于機械運動振動和氣體流動力、磁力不平衡等原因形成的,既有機械運動振動聲源,也有氣體流動力聲源。《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二條中規定了噪聲的定義: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其它社會活動中所產生的影響周圍環境質量的聲音。
一、噪聲的危害按照由輕到重,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噪聲對人的睡眠干擾
眾所周知睡眠是人們消除疲勞、恢復體力和維持健康的必要條件。而噪聲使人不得安寧,難以休息和入睡。當人輾轉不能入睡時,便會心態緊張,呼吸急促,脈搏跳動加劇,大腦興奮不止,第二天就會感到疲倦,或四肢無力。從而影響到工作和學習,久而久之,就會得神經衰弱癥,表現為失眠、耳鳴、疲勞。噪聲會分散人的注意力,導致反應遲鈍,工作效率下降,差錯率上升。噪聲還會掩蔽安全信號,如報警信號和車輛行駛信號等,以致造成事故。
2.噪聲對人的聽力損傷
噪聲最直接的危害是對人的聽力損傷。當人們進入強噪聲環境時,只要暴露一段時間,可以引起耳部的不適,如耳鳴、耳痛、聽力損傷,甚至會出現頭痛等感覺。離開噪聲環境到安靜的場所休息一段時間,聽力就會逐漸恢復正常。但是,如果人們長期在強噪聲環境下工作,聽覺疲勞不能得到及時恢復,且內耳器官會發生器質性病變即形成永久性聽閾偏移,又稱噪聲性耳聾。若人突然暴露于極其強烈的噪聲環境中,聽覺器官會發生急劇外傷,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迷路出血,螺旋器從基底膜急性剝離,可能使人耳完全失去聽力,即出現暴震性耳聾。
3.噪聲對人體的其它影響
3.1對人體生理的影響
噪聲影響人體的神經系統,容易出現頭痛、睡眠障礙等神經衰弱癥狀,導致血壓不穩,心率加快、腸胃功能紊亂,食欲下降,甲狀腺機能亢進,代謝失調。
3.2對人體心理的影響
在噪聲環境里,人們常常會感到煩惱、恐慌,容易激動、憤怒,失去理智。在工作中,導致精力不集中,容易發生事故。環境噪聲里成長的兒童智力比安靜環境里的兒童低20%,嚴重的還可以導致兒童智力障礙。
3.3誘發心血管疾病
噪聲是心血管疾病的誘發因子之一,噪聲會加速心臟衰老,增加心肌梗塞發病率。實驗證明:長期暴露于噪聲環境下,可使人體內的腎上腺分泌增加,從而使血壓上升,在平均70分貝的噪聲中長期生活的人,可使其心肌梗塞發病率增加30%左右,特別是夜間噪音會使發病率更高。調查發現,生活在高速公路旁的居民,心肌梗塞率增加了30%左右。
3.4增加老年人中風的危險
據國外媒體報道:《歐洲心臟雜志》刊登一項研究發現,長期暴漏于交通噪音環境,會增加65歲以上老人的中風危險。對普通人而言,路面噪音每增加10分貝,中風危險增加14%。但是。對老人而言。噪音起點60分貝,之后每增加10分貝,老年人中風風險就會增加27%。
二、噪音的控制可以采用以下的幾種方法
1.吸聲降噪
吸聲降噪是一種在傳播途經上控制噪聲強度的方法。物體的吸聲作用是普遍存在的,吸聲的效果不僅與吸聲材料有關,還與所選的吸聲結構有關。這種技術主要用于室內空間。
2.消聲降噪
消聲器是一種既能使氣流通過又能有效地降低噪聲的設備。通??捎孟暺鹘档透鞣N空氣動力設備的進出口或沿管道傳遞的噪聲。不同消聲器的降噪原理不同。常用的消聲技術有阻性消聲、抗性消聲、損耗型消聲、擴散消聲等。
3.隔聲降噪
把產生噪聲的機器設備封閉在一個小的空間,使它與周圍環境隔開,以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這種做法叫做隔聲。隔聲屏障和隔聲罩是主要的兩種設計,其他隔聲結構還有:隔聲室、隔聲墻、隔聲幕、隔聲門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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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
中圖分類號:D92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605(2012)07-0079-04
一、主要發達國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簡介
1.美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
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在美國產生由來已久,受到人們普遍關注,正是如此,美國于1968年制定了《飛機噪聲消減法》,主要用于防治飛機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具體由聯邦航空航天局來操作實施。美國國會于1972年制定了《聯邦噪聲控制法》,該法旨在使美國公民免受環境噪聲污染的危害,并保障其健康快樂和幸福的生活。這部法律在美國的環保機構制定國家環境噪聲防治標準時起到了指導作用,并被作為一項國家法制政策固定下來。美國國家地方法律辦公室于1975年制定了《社區噪聲控制法規樣本》,主要用于指導各州、地區制定地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與此同時,美國《聲音分貝率法》也開始實施,該法使借助先進的技術手段對環境噪聲污染進行監測成為可能,并用法律條文把環境噪聲控制在合理范圍,起到預防和治理環境噪聲污染的作用。除此之外,美國其它一些州、地區大多也制定了環境噪聲污染控制法律法規或者稱之為反噪音法規。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紐約市于1963年制定的《反噪音法規》,該法規對防治環境噪音污染的范圍、方式方法、主管部門、法律責任等規定十分詳細,并限制性地規定了環境噪音的定義:“任何喧鬧聲或不合理的吵鬧聲及噪聲、令人不舒服的、不必要的聲音以及具有這類性質與強度的和持續性的使人健康受到影響的環境噪聲的產生”。而且該法規還對每一種環境噪聲都規定了特別的預防措施和防治標準,并具體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1]
2.日本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
二戰以后,隨著日本經濟的迅速復蘇,由于經濟建設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導致環境公害問題十分凸顯,而環境噪聲污染作為日本最為嚴重的環境公害問題之一,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視。日本環境噪聲污染來源主要有:飛機環境噪聲污染、鐵路干線環境噪聲污染、公路干線環境噪聲污染、交通運輸工具環境噪聲污染、工業生產環境噪聲污染、服務行業環境噪聲污染等。[2]日本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是一個由下而上的立法過程,最先開始于日本地方政府為防治環境噪聲污染而制定一系列法規和條例。日本國會于1968年在《公害對策基本法》的基礎上制定了《噪音基本法》,該法作為日本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對工廠、企業、服務行業的生產活動、建筑施工所產生的。在一定范圍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進行了必先的限定。其后,為了適應新的形勢,日本對《噪音基本法》加以修訂,把交通運輸工具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也納入該部法律之中,并在原來的立法基礎上擴大了對工廠、企業、服務行業的生產活動、建筑施工所產生的環境噪聲的限定范圍,并制定了更加嚴格的環境噪聲污染監測標準。在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單行法方面,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定了《關于預防公用機場附近飛機噪音公害的法律》和1978年制定了《特定機場飛機噪音防止特別措施法》,用于專門規制飛機所產生的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其它關于鐵路干線和交通運輸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有:1967年制定的《關于新干線鐵路噪音對策綱要》、1987年制定的《關于推進國鐵改革后新干線鐵路噪音的對策》、1995年制定的《未來鐵路建設和大規模改良時的噪音對策方針》、1980年制定的《關于整備主要道路沿線的法律》。
3.德國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立法
德國跟日本一樣,二戰以后經濟迅速復蘇,尤其是交通運輸業發展迅猛,交通運輸行業中的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凸顯,隨著德國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工業環境噪聲污染問題也逐步加劇。目前,德國環境噪聲污染主要來源有:工業生產環境噪聲污染、交通運輸環境噪聲污染、飛機環境噪聲污染等。德國政府對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立法從上個世紀中后期就已經開始,于1965制定了《建筑噪聲法》,1968年制定了《噪聲技術導則》,1971年制定了《飛機噪聲法》,1974年制定了《聯邦(噪聲)輻照防治法》和許多相應配套實施的法律細則,如:關于割草機的合理使用,防治割草機產生的噪聲擾民、建筑施工中機械的合理使用、交通運輸行業對噪聲的防治措施等實施細則。德國政府還于1998年修訂了《噪聲技術導則》,進一步擴大了環境噪聲污染限定的范圍,并將其納入了新的環境噪聲污染種類。除立法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之外,德國政府還采用了其它的一些方法來防治環境噪聲污染,如:大量種植樹木營造隔音帶、劃定城市步行區以減少交通工具產生的環境噪聲污染、嚴格規定交通運輸工具通過安寧區禁止鳴笛、禁止飛機夜間飛行于居民區上空、鼓勵公民使用低環境噪聲標志L或G、建造環境噪聲防治隔音墻、征收環境噪聲污染排放稅等。[3]在環境噪聲污染責任方面,德國刑法第325條a規定了造成噪音、震動和非放射性污染罪,并制定了具體的刑罰處罰范圍和詳細的刑罰幅度。[4]
篇7
關鍵詞:選煤樓;防塵舉措;噪聲治理;工人健康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9.068
0 前言
云崗礦是年產600萬噸的現代化礦井,選煤樓擔負著全礦地面原煤的運輸、矸石雜物的轉運、篩分、選矸、輸送等任務,為原煤入洗做準備,是全礦原煤輸送系統的咽喉要道。然而其分選車間,皮帶走廊受到煤塵和噪聲的嚴重污染,危害到煤礦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礦井安全生產。在目前環境法治日臻完善,公眾訴求日益高漲新形勢下,選煤樓防治煤塵,治理噪聲的舉措勢在必行。
1 煤塵對選煤樓環境的污染
由于煤炭分選屬于煤礦生產的初級階段,作為煤炭分選的主要場所,分選車間,皮帶走廊都會受到煤塵的嚴重污染,這不僅會危害煤礦職工的身體健康,也會浪費大量的能源。
1.1 選煤樓煤塵污染的產生原因
煤樓煤塵主要是在煤的加工過程中形成的。主系統運輸設備有14部皮帶,給料機4臺,共12個轉載點,分別從兩翼上煤。系統圖如下:其中北部立井上煤,經兩部給煤機分別到101#、102#皮帶108#皮帶109#皮帶201#皮帶經過篩分(篩上物)207#、208#手選皮帶破碎機破碎后213#、214#皮帶230#、232#皮帶231#、233#可逆皮帶入原煤倉,經過篩分(篩下物)230#皮帶尾部后入原煤倉。南部斜井上煤由202#皮帶經分級后流程同上。
通過上述流程簡介,可以看出系統上煤戰線、轉載點多、溜槽落煤點多。
(1)由于全程是原煤運輸,原煤在經過破碎機破碎后,煤炭顆粒變小變多的過程中會產生沖擊、 擴散和再次飛揚 ,懸浮在廠內空間,揚塵濃度400mg/m2,尤其在準備車間二層和三層,有209#、210#兩臺破碎機以及213#、214#和230#三部皮帶且213#和214#兩部皮帶跨度兩層,并且四層兩臺預先分級篩的篩下物(≤100mm以下的原煤)直接從溜煤筒落在二層的230#皮帶的尾部上,距離高、落差大;再者三層的兩臺破碎機破碎后的物料(≤40mm的原煤)由三層落在二層213#、214#兩部膠帶運輸機的尾部,落差大約在14米左右。煤流通過這么大的落差,高速下落使溜煤筒內的空氣被壓縮,從而產生氣流,導致出口密封不嚴處漏煤粉加劇。
(2)支撐皮帶的托輥在使用過程中各部位磨損不均,致使皮帶在運行過程中抖動加劇,或者皮帶跑偏,撒煤漏煤現象時有發生,造成煤塵飛揚。
(3) 溜煤筒磨損破損,溜煤槽的尾部以及側面擋煤板與皮帶密封不嚴,導致煤面泄露也降低了除塵器吸風范圍有限,影響除塵效果。
1.2 選煤樓煤塵污染造成的危害:
煤塵按照粒徑大小可分為可吸入塵和非可吸入塵 。
(1)粒徑小于 10μm為可吸入塵 ,它會對人體的呼吸系統產生直接危害,如果車間內煤塵濃度嚴重超標 , 會對礦工的身體健康產生危害。長期吸 人礦塵后,在肺中沉積,引起器官的纖維性病變,組織逐漸硬化,輕者能引起 呼吸道炎癥、慢性中毒和皮膚病,重者可導致職工煤肺病,嚴重損害了職工的身體健康 。
(2)粒徑大于 10μm的為非可吸入塵 ,它是對周圍環境造成直接污染的煤塵,不僅污染作業環境,降低了生產場所的能見度。煤塵散落在皮帶機的轉動部位,會加速轉動副的磨損速度,發生漏油等。煤塵散落在電氣、熱工元件上,會使元件接觸不良導致控制失靈,加速機械、電氣設備的損壞, 縮短精密儀器、儀表的使用壽命,還很可能發生機電事故,影響安全生產。有的還具有燃燒爆炸性,在一定的條件下可能發生爆炸,影響安全生產。
(3)同時,如果工作場所撒漏煤較多,會造成設備衛生及環境衛生的清理工作量增大,耗水量大,從而增大排污泵負荷,增大機機器的磨損量,增加工人的勞動量和污水處理量。撒漏煤也造成部分煤屑進入機尾滾筒,造成皮帶在機尾跑偏,進入滾筒的煤屑在膠帶的擠合路鬯椋造成煤塵飛揚。
1.3 選煤樓煤塵污染的治理措施
(1)將選矸車間、皮帶運輸系統舊的供水管路全部更換,補充完善皮帶機頭、刮板機轉載點處的噴霧裝置,各轉載點增加灑水沖洗設施,皮帶機頭、刮板機轉載點處20m范圍內巷道每班次實施沖洗巷道,確保無積塵。
(2)經過調研之后,在皮帶走廊中部安裝一組排風筒,以降低煤塵的濃度。具體設計如下圖:
同時,在皮帶輸送機的機頭部位加裝防塵罩來抑制煤塵的污染。
(3)為了減輕皮帶在運轉過程中的抖動,及時更換磨損嚴重的托輥,并且在皮帶輸送機尾滾筒處加裝反面皮帶清掃器。
(4)及時處理皮帶跑偏問題,給溜煤筒鋪襯板,做修補,換擋煤皮帶。
通過以上降塵措施,抑制了煤塵飛揚,達到了很好的降塵效果,從而改善了崗位工生產作業環境。
2 噪聲對選煤樓環境造成污染
選煤樓內很多生產和輔助設備 ,在生產和輸送過程中都產生噪聲 ,并且還比較嚴重。
2.1 選煤樓噪聲污染的產生原因
(1)生產設備和輔助設備產生的噪聲。選煤樓矸選車間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兩臺圓振動篩的振動,振動篩產生的噪聲最高達107dB。
(2)物料對溜槽產生的沖擊。準備車間二層和三層,有209#、210#兩臺破碎機以及213#、214#和230#三部皮帶且213#和214#兩部皮帶跨度兩層,并且四層兩臺預先分級篩的篩下物(≤100mm以下的原煤)直接從溜煤筒落在二層的230#皮帶的尾部上,距離高、落差大;再者三層的兩臺破碎機破碎后的物料(≤40mm的原煤)由三層落在二層213#、214#兩部膠帶運輸機的尾部,落差大約在14米左右。煤流通過如此巨大的落差,對溜槽產生巨大的沖擊力,從而產生很大的撞擊噪聲。
(3)213#,214#兩條手選皮帶機的周期性運轉作用會激發噪聲。由于設備都安裝在樓板上,形成了固體傳聲,噪聲因距離發生衰減的程度很低,而且還會發生共振現象,所以造成噪聲的污染。
2.2 選煤樓噪聲污染造成的危害
噪聲作為煤礦的主要職業病危害之一,對煤礦工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極其嚴重的威脅。如果長久地直接處于其中,可使人頭暈,耳鳴,嚴重影響人的聽力,情緒及工作效率,使人感到煩躁疲勞。這種危害不但會造成崗位工永久性的聽力損失,嚴重的甚至還會導致職業性耳聾。它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以及生殖系統等產生不良的影響。而且由于噪聲易造成心理恐懼以及噪聲對報警信號的遮蔽,它又是造成工傷死亡事故的重要誘因之一,危及勞動者的生命。
2.3 選煤樓噪聲污染的治理措施:
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從三方面進行控制:噪聲源、傳播途徑和接受者
(1)將205#,206#圓振動篩更換為帶防塵隔音罩,篩板為聚氨酯的振動篩。
(2)在振由傅那岸思幼案粢羥劍將選矸車間一分為二,把213#,214#兩部手選皮帶跟振動篩隔離開來。
(3)給溜槽加裝聚氨酯襯板,減少撞擊產生的噪音。
(4)給皮帶輸送機機頭部加裝防塵隔音罩。
(5)給本車間崗位工配備防噪音耳塞,耳罩等個人防護用品,并在每周的安全學習會上宣傳噪聲危害及防治知識。
(6)給皮帶走廊窗戶加裝隔音玻璃。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之后,選煤樓各處噪聲平均下降20-30dB, 切實改善了崗位工的作業環境,反映良好。
3 結語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之后,選煤樓的煤塵大大降低,各處噪聲平均下降20-30dB, 切實改善了崗位工的作業環境,極大的改善了選煤樓的工作環境,保證了職工的身心健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很大的推廣使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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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噪聲污染;防治;對策
噪聲污染是一種環境污染,是發生體做無規則時發出的聲音,聲音由物體振動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質(如固體、液體、氣體)中進行傳播通常所說的噪聲污染是指人為造成的。它被認為是僅次于大氣污染與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噪聲象毒霧一樣,彌漫在人們周圍,尤其在城市與工業區里,經常性的噪聲污染使人心煩意亂,精力不集中。長期工作與生活在90dB以上的噪聲環境,會嚴重影響聽力與導致其他疾病發生。當噪聲對人及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就形成噪聲污染。產業革命以來,各種機械設備的創造和使用,給人類帶來了繁榮和進步,但同時也產生了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強的噪聲。
陽泉市位于山西省中部東側,太行山中段西麓,轄兩縣三區,面積4452平方公里,人口130萬。其中城市轄區29.8平方公里,人口33萬。近年來,隨著城市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生產規模的擴大,交通運輸量的增加,商業、娛樂網點增多,城市噪聲污染問題越來越突出,嚴重影響到居民的正常生活,有關噪聲污染的占總數的40%。因此,分析噪聲污染現狀及原因,尋求防治對策,對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市區噪聲污染源現狀
根據統計,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9dB(A)。市區有10.5萬人生活在55 dB(A)以下的安靜環境中,占人口總數的34.3%;有18.2萬人生活在56-70 dB(A)的不安靜環境中,占人口總數的59.2%;有2萬人生活在高于70 dB(A)的極不安靜環境中,占人口總數的6.5%。
對城市區域車流量大于100輛/小時的42個路段監測結果分析,其情況是:只有6個路段晝間能夠達到70 dB(A)的標準要求,85.7%的路段超標,最大值超過11.4 dB(A),超標路段長度占監測路段總長度的83.5%。夜間只有4個路段達到55 dB(A)的標準,有91.3%的路段超標,最大超標值為23.7 dB(A),超標路段長度占監測路段總長度的92%。由此說明,市區噪聲污染已經相當嚴重,噪聲污染防治的任務將十分艱巨。
2. 噪聲污染原因分析
2.1噪聲污染因素分析
影響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的因素主要有五大類,即交通源、工業源、生活源、施工源和其他源。前四類受城市發展影響,如機動車輛的增減速度及道路狀況影響交通源,工業企業的布局及發展影響工業源,基本建設項目的多少影響生活源等。若能找出其中的優勢因素并加以控制,對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將有積極作用。因此,在實際監測過程中,對影響噪聲監測結果的噪聲來源進行了分類統計,其結果是:交通噪聲源居首位,占33%,工業源占31.8%,社會源占25%,施工源占5.7%,其他源占2%。
2.2噪聲污染的原因分析
2.2.1 陽泉地處山區,城市分布在桃河兩岸的狹長地帶,用地緊張,道路密度大(3.58公里/平方公里),寬度均值僅為17米,丁字路、斷頭路多,路面質量不好。而近幾年城市機動車輛增速很快,目前達到4萬余輛,致使干線車流量大,超過道路通行能力,造成東西擁擠,南北不暢,交通噪聲居高不下,基本上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成為主要的噪聲來源。
2.2.2 由于歷史原因,市區布局混亂,工廠、居民、商業相互交錯,混合區面積占市區總面積的52.9%,工業影響居民,居民制約工業,矛盾日益突出。
2.2.3 由于經費投入少,聲源得不到及時治理。幾年來,治理的主要精力放在廢氣和廢水,而噪聲一直未能作為重點。據統計,市區現有污染防治設施384臺(套),噪聲防治設施只有28臺(套),這與上千的噪聲污染源(點)是極不相稱的。
2.2.4 噪聲污染隨機性強,而環保部門受人員、裝備等制約,很難做到及時有效的監督。
2.2.5 公安、交通、文化等相關部門管理力度不夠。特別是社會噪聲管理漏洞大、問題多。一方面,三產高速發展,商業、文化娛樂業的大量增多,很多項目缺少環保審批,致使生活噪聲點源泛濫,給群眾造成了嚴重危害。另一方面,公安部門以維護社會治安為主,他們對噪聲管理從技術監測手段上感到困難。環保部門管理生活噪聲按法律規定純屬“越俎代庖”,執行過程阻力大。因此,出現環保部門難管其他部門不管的問題。
3. 噪聲污染防治對策
3.1交通噪聲污染是噪聲治理的重點,對交通噪聲進行綜合整治。首先,要抓好道路規劃和建設,使其布局合理,寬度適宜,路況良好,提高通行能力。其次,要狠抓聲源治理,努力降低機動車輛噪聲,淘汰不合格車輛。第三,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實行禁鳴路段,增加路面隔離,實行人車分流,降低車輛鳴號次數,控制交通噪聲污染。
3.2合理規劃,推行綜合整治。在城市改造和建設中,按不同功能區規劃和建設,改善不合理的布局,新建和搬遷的企業應盡量設在市郊,減少運輸原料、產品車輛穿行市區帶來的噪聲污染。對高級賓館、居民區、醫院的建設要避開交通干線和工業的影響。
3.3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全市噪聲污染源的管理,強化噪聲排污申報登記,推行許可證制度,抓住我國開展節能減排的契機,對超標噪聲源進行限期治理。新建項目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防止形成新的污染。
3.4統一思想,齊抓共管。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工作形成合力,市政府應統一協調,環保、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要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加強建筑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限制建筑施工的工作時間,規范小商販在街頭的擺攤設點,嚴禁高音喇叭招攬生意,逐步解決噪聲污染問題,還居民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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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4-0217-01
1《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必要性分析
1.1噪聲污染的危害及現狀
根據環保部公布的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得到以下數據:全國73.7%的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處于好和較好水平,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處于好和較好水平的占72.5%。全國97.3%的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好和較好,環境保護重點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處于好和較好水平的占97.3%。全國城市各類功能區噪聲晝間達標率為88.4%,夜間達標率為72.8%。
1.2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
2010年12月15日,環境保護部等11個部門聯合《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舉措。主要目標為:到2015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工業、交通、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排放全面達標,居民噪聲污染投訴、和糾紛下降;聲環境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明顯提高,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農村地區聲環境進一步改善。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說,上述目標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是否有效可行。
1.3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存在的缺陷
(1)對噪聲污染的界定不清。
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所以我國環境污染的概念采用“超標+擾民”的定義模式,這種模式受到了廣大專家學者的質疑。一些企業為了逃避噪聲污染的治理和懲罰而遷移到郊區甚至是廣大偏遠農村地區,盡管噪聲達到超標標準但是并沒有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這是不是屬于噪聲污染范疇?相反的,還有一些低頻噪聲,完全符合噪聲排放標準,卻嚴重影響了周圍公眾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這屬不屬于噪聲污染?
(2)公民安靜權的缺位。
環境噪聲污染的法理基礎來自于環境權中的安靜權。從法律的視角看,安靜權是指保障公民享有的、不被環境噪聲污染的安靜生活的權利。因此,在立法中有必要對安靜權設立明確可行的權利義務。只有在立法中確立安靜權,公民才能在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理直氣壯的提訟,其損害賠償請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只有確立安靜權,才能使公眾的環保觀念得以強化,有效確保公眾的聲環境質量。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在其環境基本法中已明確規定了公民安靜權,而我國《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對此沒有規定。
(3)管理體制不順。
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6條規定了統一監督管理和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從理論上看,這種有統有分的管理體制似乎結合了噪聲污染的特點以及我國當前的行政管理的實際,是一種多頭監管的理想模式。但在實際管理中,這種有統有分、多龍治水的模式,沒有一個統一的協調管理部門,導致發生噪聲污染事件時,幾個部門同時過問,交叉管理,缺乏有效的協調;或者相關部門推諉扯皮,推卸責任。不能統一協調的對噪聲污染進行防治,致使“噪聲依舊”。比如,目前公眾普遍反映強烈頻頻投訴的KTV、夜店等娛樂場所噪音擾民事件,KTV等娛樂場所的經營許可證是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其文化經營許可證是由文化部門頒發的,其經營管理可能有工商部門、文化部門和公安部門聯合執法管理,其噪聲污染有公安部門和環保部門共同管理。這樣以來,看似合理的法律規定在實際中漏洞百出。
(4)噪聲污染防治基本制度不完善。
噪音防控法律制度是噪音控制的關鍵,一部法律是否能夠起到保護環境和污染防治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相關制度是否先進可行及有效??v觀我國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僅規定了噪聲排放申報制度而未規定許可證制度;限期治理的適用對象不全面以及對期限、權限、事后跟蹤檢測等問題未作出規定;排污收費制度的征收對象不全面;排放標準混亂,許多新型噪聲不知適用哪種排放標準,沒有規定地方排放標準;檢測制度太籠統,不具有可操作性。
2對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建議
2.1對噪聲污染概念的修改建議
噪聲污染概念的界定是《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邏輯起點,它決定了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方向,所以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必須先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的“超標+擾民”的定義模式確實存在著巨大的邏輯缺陷,導致在現實實際中存在不可彌補的法律漏洞。筆者認為,噪聲污染的概念應該是指所產生的噪聲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噪聲排放標準或者造成聲環境質量下降,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2.2對管理體制的修改建議
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沒有詳細劃分對各部門之間的職權和分工,只是規定了似乎很理想的多頭監管模式,這種多頭監管模式在實際執法中不能統一協調的對噪聲污染進行防治,漏洞百出。不過這一問題似乎正在得到有效解決,因為在我國各個地方制定的地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中逐漸探索出了一種有效的方式:將不同類型、不同行業的噪聲排放歸到不同行業的管理機關進行管理。比如:《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三條規定:“市和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管理部門和海事行政管理部門、漁政漁港監督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分工,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1)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道路交通噪聲及由機動車輛產生的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2)各級公安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2.3對法律制度的修改建議
本人建議作出以下修改:第一,增加許可證制度的規定,與《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遙相呼應,形成科學有效的體系。第二,詳細規定申請許可證的條件、程序及變更申報的內容、程序等等。第三,應特別說明一下關于噪聲排放許可證的發放問題。建議由環保部門核發許可證,而不是向《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的由政府部門核發許可證。因為核發審批部門要隨時對企業的排污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工作讓政府直接操作不太合適,同時環保部門的專業性和技術也勝于政府。第四,對申報的內容以及頒發許可證的情況進行信息公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審查和頒發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予以公告,并定期將嚴重排污者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2.4對農村噪聲污染防治的補充
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以城市噪聲污染防治為主線,而忽視了農村與小城鎮的噪聲污染防治。在內容方面,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主要針對建筑施工噪聲、城市工業噪聲、交通運輸噪聲以及城市生活噪聲污染,忽視了對農業、養殖業、畜牧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的噪聲污染。所以建議把農村與小城鎮的噪聲污染防治以及農業、養殖業、畜牧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的噪聲污染的內容在修改后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有所體現。進一步改善鄉村聲環境質量。嚴格控制城鎮化過程中噪聲污染,防止噪聲污染從城市向鄉村的轉移。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地聲環境管理,應列為噪聲敏感區加以保護。各地應將加強鄉村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納入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篇10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環境噪聲達標區(以下簡稱達標區),是指在《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的基礎上,經過強化環境噪聲的管理,使得區域內環境噪聲水平和環境噪聲管理措施達到以下各項要求的單一功能區域。
1、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達到該區域所執行的環境噪聲標準。
2、區域內90%以上的固定噪聲源(包括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企事業單位)的邊界噪聲不超過該區域所執行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不超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未達到排放標準的固定噪聲源,其邊界噪聲不得超過標準5dB。
3、區域內的建筑施工噪聲不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并有針對該區域內建筑施工噪聲管理的具體規定。
4、區域內對道路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有具體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區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的環境噪聲污染源防治管理。
本辦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辦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本辦法所稱達標區,是指通過對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綜合整治等強化管理后,達到國家基本指標的要求,經驗收合格的區域。
第四條鞏固和完善環境噪聲達標區的基本指標和要求
1、達標區的區域環境噪聲(包括各功能區噪聲)聲級,不得高于達標區建成時的分貝數。
2、達標區的固定噪聲源排放的噪聲,達到所在區域廠界標準的百分率,不得低于達標區建成時的水平。超標的噪聲源數,不得大于達標區建成時的數量,且超標分貝數必須小于5。
3、達標區的建筑施工噪聲,不得超過場界噪聲限值。所有施工工地都須有有效的噪聲防治管理規定及措施。
4、道路交通噪聲不得超過70分貝。航運交通噪聲,達到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第4類功能區的標準值。
5、社會生活噪聲,堅持執行有效的管理措施,達到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達標區內環境噪聲污染。
第五條防治實行分工管理,統一監督的原則。
區環境保護局是轄區達標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噪聲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統計匯總和檢查督促。區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實施監督管理。
具體為: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由環境保護部門實施具體管理,主、支交通干道交通噪聲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施具體管理,社會生活噪聲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實施具體管理,其他噪聲由交通、文化和城市綜合執法等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別實施具體管理。
第六條達標區內新、擴、改建項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防止產生新的環境噪聲污染源。
凡在達標區內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達標區內鎮及街道辦事處應指定專職或兼職環保員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的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工業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八條凡向周圍環境排放工業噪聲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依審批權限向相應的環境保護局申報登記;因生產工藝、產品結構、工作時間的改變使噪聲源的種類、數量、位置和排放的環境噪聲有較大變化的,應及時向原進行審批的環境保護局重新申報登記,同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第九條凡產生噪聲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向相應的環境保護局申報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其防治噪聲的設備,必須按相應的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否則項目不予驗收,不得投產使用。
第十條廠界噪聲治理達標的單位,必須制定噪聲管理制度,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及時維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保持設施的噪聲控制效果。
已驗收合格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未經原審批環境保護局批準,不得擅自拆除、閑置。
第十一條對有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企事業單位經監測不合格的,由城區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治理,經治理仍不達標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十二條施工作業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施工單位應當使用低噪聲機械或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的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發包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給予施工單位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免為縮短工期增加午間、夜間作業時間,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十四條進行工程設計應當包含施工期間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編制工程預算應當包含施工期間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專項費用。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項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噪聲污染的防治費用,建設單位應當督促施工單位達標排放施工噪聲。
第十五條在城市市區范圍內,施工單位使用打樁機、挖掘機、混凝土泵機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應當在開工十五日以前按企業規模向具有審批權限的環保局報告該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使用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的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情況。
第十六條在城市市區范圍內,禁止在午間、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但因搶修、搶險作業,或生產工藝要求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生產工藝要求及其他特殊情況須在午間、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應當事前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午間、夜間施工意見書,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可在午間、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證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進行午間、夜間施工作業,禁止使用電鋸、風鎬等高噪聲設備。
第十七條在達標區范圍內向周圍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施工噪聲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當繳納噪聲超標準排污費。
第十八條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間,城區環境保護局依法按市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時間和區域作出限制性規定對建筑施工工地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對周圍生活環境影響大的施工工地,鎮、鄉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組織群眾監督小組,實行群眾監督;施工單位要積極配合支持以確保環境噪聲達標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四章交通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二十條本法所稱交通運輸噪聲,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一條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進入達標區機動車輛的管理。根據達標區中噪聲功能區的要求,公示設立禁鳴區范圍,并設置禁鳴標志牌。
第二十二條在道路交通干線和河道航線的敏感地段,設置交通噪聲管理牌。
第二十三條轄區內禁止制造、銷售或者進口超過規定的噪聲限值的汽車。
第二十四條在達標區范圍內行使的機動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機動車輛必須加強維修和保養,保持技術性能良好,防治環境噪聲污染。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輛在達標區范圍內行駛,機動船舶在達標區的內河航道航行,鐵路機車駛經或者進入達標區時,必須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
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等機動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必須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夜間執行緊急公務應盡量避免警報器長鳴。
火車在城市市區范圍內行使,禁止使用汽笛。
第二十六條建設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輕軌道路,有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應當設置聲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線的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間隔一定距離,并采取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
第二十八條禁止拖拉機和高噪聲重型車輛在達標區內行駛,并設置禁駛標志牌。特殊情況確需進入達標區的,須經公安交警部門批準,憑準行證在規定時間按規定線路行駛。
第五章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二十九條在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商業經營場所使用音響器材播放音樂和廣告,或者采用擴音喇叭及其他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非特種車輛使用外掛式音響設備或車載喇叭;
(三)在夜市攤點高聲喧嘩、播放音樂、唱歌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四)飼養動物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五)其他產生環境噪聲擾民的行為。
第三十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從事室內裝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繕等活動,禁止在午間、夜間施工;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間和十八時至次日八時,禁止使用電鉆、電鋸及其他產生高噪聲的工具。
第三十一條居民家庭使用音響器材、各類樂器或進行娛樂等活動時,應當采取控制音量等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三十二條達標區內,在居住區、廣場等區域,午間、夜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并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文體娛樂等活動。
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學校、幼兒園進行體育、娛樂等活動使用音響設備,應當合理控制音量,避免對相鄰各方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三十三條凡在達標區內新辦餐飲服務、娛樂性項目等對周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其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三十四條舞廳、卡拉OK廳、影(?。┰骸浵駨d、游藝廳及其他各類文娛體育場所,要嚴格控制夜間營業時間,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三十五條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經常對商店、影劇院、錄像廳、歌舞廳、卡拉OK廳的音響和中小學及其它公共的廣播喇叭聲,進行檢查測量,對超過環境噪聲標準的,及時制止,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檢查情況。
第三十六條城區環保部門與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和科學知識。
第三十七條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居委會,對居民的家用電器產生的噪聲進行管理,要把噪聲控制列入文明家庭的評比條件。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三十八條對在鞏固和完善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環境保護部門和各有關職能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臺條例》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條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局或者其它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一條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午間”是指北京時間十二時至十四時三十分;“夜間”是指北京時間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