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失業保險的好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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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失業保險的好處

篇1

1.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

失業保險作為現代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救濟行為,而是促進市場競爭順利進行,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正常運行的必要社會條件.市場經濟,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失業保險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受益者,在享受權利的前提是為社會作出貢獻和繳納保險費.因而,失業保險的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企業從失業保險中獲得了收益,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作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從社會保障中得到了好處,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向社會保障繳納一定的費用.

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與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有少數從勞動者(尤其是職工)個人身上籌措的.目前,部分國有企業處于明虧和潛虧狀態,只能以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職工工資的30%左右發放救濟金,職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筆錢來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效益好的企業往往又不愿參加失業保險.這就造成企業失業保險金的收繳困難.就政府而言,對失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無論是按國際慣例,還是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來看都是必須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多、底子薄,國家財政積累有限,而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實施和開展,這往往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還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資金用于失業保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個人收入也逐步增加,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具有下列好處:首先,能開辟失業保險費的征集渠道,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備和承受能力,適當減輕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其次,有利于打破失業保險金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舊觀念,增強職工參與失業保險的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因國家、企業包得過多、統得過死而形成的依賴思想;第三,能引導職工關心失業保險事業,促進更廣泛地實行失業保險的群眾監督機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職工的就業危機感,更加珍惜就業機會,增強其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有利于提高企業勞動效率.

由于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失業保障意識,借故各種理由拒交失業保險金,增加了資金籌措的難度.為了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可以從法律角度考慮建立一個新稅種:失業保險稅,通過稅收方式對失業保險金進行籌集.與我國現行的統籌繳費模式相比,失業保險稅模式的優勢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則.稅務部門負責失業保險稅的征收,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失業保險預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的日常發放,為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這樣,機構精簡,權現分明,任務明確,便于操作和節約征管費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失業保險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力.(3)更能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失業保險的納稅主體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勞動者,他們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稅,其稅收收入由國家專設機構安排使用,并且國家有責任對失業保險提供最后保證.這樣,使得三方共同負擔原則落在實處.同時,失業保險稅還可通過起征點、稅率等的科學設計,均衡不同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創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2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用

市場經濟存在通貨膨脹,這就使失業保險基金存在貶值的危險,如果這部分資金不進行自我增值,單依靠國家財政補貼或提高儲畜率,不僅增加國家的財政負擔,也抵消不了通貨膨脹給資金造成貶值的負作用,而且國家的補貼也是很有限的.

失業保險經濟活動具有其特殊性,失業保險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全部支付,總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閑置”資金.失業保險基金作為社會總資金的一部分,它的閑置就不利于社會總資金的周轉,無法從資金周轉中獲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業保險的后備力量,不利于增強其經濟補償能力.因此,失業保險基金只有進行投資使用,才能提高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如何進行失業保險的投資運用,關系到失業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轉的關鍵也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改革成敗的一個重要環節.失業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用應該遵循安全性原則,有以下幾種途徑:首先,將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以獲得利息收入.這種辦法風險小,收益可靠穩定,但存在資金收益低,擺脫不了通貨膨脹帶來的資金貶值的危險.要克服這一缺陷,需要國家政策支持,給予失業保險基金以優惠利率,要超過物價指數,才能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購買國庫券或政府債券.可獲得較高的收益,一般都會高于銀行利息.而且國庫券和政府債券不存在什么風險,把失業保險基金用于這方面的投資應該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則.第三,成立社會保障銀行,專門進行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營與管理,進行投資融資世界各國在社保方面一個比較成功的經驗就是設立社會保障銀行,獨立于各級政府,實行董事會制度,由政府、勞工、社保三方代表組成,并聘請金融專家.同時建立其監督審查制度,保證基金運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如將一些有相當收益水平、風險小的項目優先照顧社會保障銀行,此外在投資盈利的所得稅方面,政府也要給予優惠.

3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

3.1支出內容失業保險金主要只能用于失業救濟和失業培訓,具體說:失業人員的救濟金及醫療補助費、失業人員的轉業培訓費和扶持失業人員的生產自救費、失業保險管理費等.還不夠全面,應增加:(1)女性失業者的生育補助費和生活困難補助費;(2)專列一項生活困難補助費,讓雙方都失業的夫妻能夠承擔起法定的贍養責任,并讓有其他特殊困難的失業者申請使用;(3)為發揮失業保險金促進和鼓勵失業者參加培訓、重就業的功能,在發放救濟金時向這部分失業者實行某些優惠,如:對參加指定的轉業訓練并經考核合格的,給予一定的補貼;為鼓勵失業者自謀職業,對自謀職業的,將其應享受的失業救濟金一次性全部發放.

3.2支出標準我國現行失業保險制度中規定:失業救濟金發放標準為相當于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150%.但對工作時間長、家庭負擔重的失業人員要適當提高,而且失業救濟金應隨物價上漲而適當調整,具體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但救濟金的發放標準也不宜太高,否則不能調

動失業人員的積極性,且加重國家和企業負擔.現行失業保險制度還規定:失業職工失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五年以上的,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這種以五年工齡為界的劃分似乎過粗,應當再細分一些.

3.3支出結構失業保險金在各個項目的支出結構比例是否科學合理,決定著失業保險制度功能的發揮及制度的運行.我國推行失業保險制度以來,失業保險基金存在著救濟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費支出偏高、生產自救費和轉業訓練費使用效益差等問題,未能很好地發揮失業保險制度應有的功能.我國失業救濟金支出額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國際慣例,失業救濟金是失業保險金支出的大頭,而我國在管理費支出方面卻一直居高不下,連續幾年管理費占基金總支出的比例高達20%以上.在國外,管理費占總支出的比例一般僅在3—4%.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費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難免的,但長期居高不下,用大筆基金超標準購建辦公樓、職工宿舍及交通工具,顯然損害了失業保險制度正常功能的發揮.

[參考文獻]

[1]郭慶松,楊光.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失業保險制度研究[J].人口與經濟,1997,(4):17~26.

[2]秦憲文,夏江海.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海南金融,1997,(10):40~42.

篇2

退休金有什么用處

1、交了社會保險就能辦理社???,然后有病去醫院也能報銷;

2、有的地方繳納社會保險和落戶也有關系,必須交夠一定的年限才能落戶;

3、如果是女人的話,必須交到一年以上才能,領取到生育保險;

4、交夠一定的年限也能領取失業保險;

5、因為現在的工作大多是合同制,養老保險也是對自己未來生活的一大保障,讓自己老有所依。

社保分類有哪些

據了解,社保包括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

養老保險繳納15年后,退休后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至于能拿多少,就看當地平均工資了。

1、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只要繳納醫療保險就可以報銷;

2、工傷保險:合同期內,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過程中受到意外傷害,企業可以承擔相應的責任申請工傷認定;

3、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連續繳納一年以上,檔案退回街道后。你可以在街上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生育保險:與生育有關的費用可以報銷,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和市規定的其他與生育有關的費用。產假等等。男人有10天的護理假;

5、住房公積金:購買、租賃、裝修。自住房建設、翻建、大修時,可以取公積金賬戶中的金額。

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

1、概念不同:養老保險是為解決退休人員和失業人員下崗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金是國家根據退休人員對社會的貢獻,按月支付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以確保退休后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繳費方式不同:養老金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而退休金由單位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篇3

一、什么是社保公積金

社保是勞動保障事務中的一種方式,指按照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托,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個人或單位繳納養老、生育、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

二、社保對個人的幫助

有了養老保險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

有了生育保險可以免去生育有關的各個醫療費用,并且生育期間還有生活保障。

有了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超額的以后可以報銷

有了失業保險在失業后可以申請失業金

有了工傷保險在不幸中標時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

三、社保公積金對企業的幫助

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

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

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

降低成本、舒緩資金壓力

避免大量投資于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簡化流程、節省時間

四、社保公積金的對象

濟南市內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外國或外省市駐濟機構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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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權益;社會保障;構建

2008年的金融危機打破了國際經濟原有的平衡。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全國有很多的農民工返鄉,農民工在進城返鄉的遷徙中,更需要在法律上對其權益有相應的保障。課題組成員在階段性成果《農民工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及成因探析》一文中,分析了農民工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和內在原因,認為在一個法治社會,對農民工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的構建非常有必要。本文在前期成果中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大環境――農民工權益保障法律體系的構建建議的基礎上,對山西省農民工社會保障法制體系構建進行初淺探析。

一、農民工權益保障法律體系構建建議

(一)核心層次――廢除戶籍制度,實現農民工在城市里的“國民待遇”

農民工權益的缺位與受損表面上是現行法律政策的問題,但更深層次的原因應歸究于缺乏必要的基點與制度支撐,作為以限制公民流動或實質上限制農民流動為己任的戶籍制度依然合法存在有很大關系,即現行憲法沒有賦予公民遷徙自由的權利。沒有憲法保障下的遷徙自由,在實際生活中處于二等公民地位的農民工即使進入城鎮,其擇居權、就業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權等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話。因此,在憲法中賦予公民以遷徙自由的權利,并以此為基點,構筑新的城鄉體制,改革現有的戶籍制度和農村土地制度,增加農村人力資本的積累,徹底清除勞動者的身份標簽,消除城鄉勞動力流動的障礙,是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根本或稱基礎所在。

(二)基礎層次――逐步建立與完善以保護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勞動法律體系

完善的勞動立法的標準,從內容上講,應當逐步與國際勞動標準相吻合;從形式上講,應當是一個憲法之下,以勞動基本法為主體,以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為中心,有層次性,逐步細化的法律系統,它由不同位階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等構成,遵循法律體系中不同位階法的一般原則:上位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必須能夠通過下位法的具體規定得以貫徹,下位法的內容不得與上位法的內容相抵觸,否則將歸于無效。這有利于法律的權威與統一,也有利于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利益。

2007年有關勞動的立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出臺,使得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得到提升,但是有關的法律還需要繼續完善。

完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抓緊制定《工資支付條例》,確立農民工最低工資標準,建立全面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保護農民工的財產安全。制定一部《工資支付條例》,作為所有領域工資問題立法的一個“基本準則”:其中必須要求用工單位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明確細化政府的監管職責,如規定政府職能部門把企業支付民工工資作為每年執照驗審考核的必備內容等,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領域的法規體系,明確各種各類用工單位履行支付工資的法定義務,加大懲處拖欠行為的力度,從根本上全面解決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問題。

二、山西省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的構建

社會保險制度保障是農民工享有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在構建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制度時,不應采取一刀切的辦法,而應采取分類分層的保障辦法,優先解決突出的基本問題。

(一)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制度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立法而言具有首要性。一方面,農民工工傷事故層出不窮,農民工職業病群體規模驚人,由此產生大量的勞資糾紛;有些用人單位還故意把有害作業分派給農民工,在職業病癥狀出現之前終止合同以逃避責任。另一方面,我國當前的工傷保險制度實行用人單位(雇主)單方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用人單位無論對工傷是否有過錯,都應當全部負責受傷害職工的經濟損失,這既不能在合同中約定減免,又能以受傷害職工有過失而推卻,這種建立在勞動法上的工傷賠償機制,應當對所有勞動者都發生作用,不能僅保障城鎮戶籍職工而排除農民工。另外,在工傷發生的高頻率下,受支付能力限制,國家在立法上提出了強制保險要求,即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以投辦保險方式或兼用投辦保險和直接支付的方式承擔對工傷職工的全部賠償責任,并且承擔全部保險費的繳納義務,工傷保險項目不存在諸如養老保險之類的個人賬戶積累與接轉問題,成本也不高,在實踐中易于操作,這些種種因素均決定了針對農民工的工傷保障應當作為最基本的社會保障項目須盡快確立。

(二)醫療保險

根據調查統計,農民工生病以后,89.3%的人并沒有花錢看病,而是仗著年紀輕,挺挺就過去了;而另外10.7%的人的人均看病支出高達885.46元,他們所在的單位卻僅為他們看病平均支出72.3元,還不足實際看病費的12%。

(三)失業保險

有必要從失業保障的現實需要和長遠制度設計上重新考慮我國的失業保障制度,根據是否有雇主且職業穩定、有固定收入的不同情況,農民工可以分別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和專為民工設立的社會保險,農民工從進人城市開始就要進行登記,繳納較低的保險費,在確定工作之后,用人單位應向專為農民工設立的失業保險基金繳費,如果農民工后來選擇參加了城鎮失業保險,可將他們已在為農民工專門設立的失業保險基金中享有的份額轉人城鎮失業保險基金中,農民工失業以后,如果在失業保險年限內,可以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按月或按季度統一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可以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如果農民工選擇回農村,可以一次性返還基金中可返還的數額。

(四)養老保險

由于我國傳統上將土地和家庭作為農民養老的依靠,對農民沒有建立諸如城市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是對于那些離土離鄉的農民工來說,如果他們把在城市終身就業和生活作為自己的目標,就需要為自己將來的養老做打算,而對于那些打算以后回鄉養老的農民工而言,由于計劃生育的開展,農村家庭日趨小型化,家庭是否能夠發揮養老保障的作用也是個未知數,況且農村也已經開始養老制度的改革,這樣處于城市與農村兩點間的農民工的養老問題也日益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有些地方已經開始了有益的探索。因此,我們除了在城市建立統一的民工養老保險,也要加大步伐建立起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這樣在整體制度上才有銜接,農民工的養老問題才能真正解決。

(五)生育保險

在農民工基本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都未建立的情況下討論民工的生育保險立法似乎有些超前,但生育保險是人類繁衍下一代的重要保障,從目前我國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后的規定看,盡管實行的是企業繳費統籌,覆蓋到了符合條件的全體女職工,但那些非正規部門和以非正規方式從事就業的女性被排除在外,女民工顯然也不在目前生育保險保障范圍之內,從整個社會角度出發,重構我國生育保險制度,應當使所有女性都享有生育保險帶來的保障,而由此所需的開支應由國家從稅收中支取,這樣不僅可以實現就業公平,亦可以解決女職工過多、企業負擔的社會責任過重的困難,對我國社會長遠發展也有好處。

三、農民工社會保障的保護網構建建議

(一)作為社會管理者的政府應在宏觀上決策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在微觀中協調農民工權益保障

1、加快城鎮化進程,正確引導農村勞動力的流動方向。中外的經驗表明,城鎮化可以增加城鎮就業崗位,因而加快農村規模經濟的發展,加快小城鎮建設,增加就業崗位,有效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

2、建立“勞務服務公司”全面協調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國家有關機構可成立“勞務服務公司”,把進城務工及意愿重新擇業的農民工組織起來,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由公司出面聯系業務,或是由公司派遣或是由農民工競價從事相應的工作。

3、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促進農民工有序流動。國家各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可以在主要的農民工輸入地和輸出地建立駐外勞務服務工作機構,開展就業指導、信息咨詢、職業介紹和辦理證照綜合服務,同時,協調各部門關系,傳遞法規政策,并健全全國用工信息網絡建設,開通網站與全國勞務市場聯接,為農民工提供及時的就業信息,減少農民工流動的盲目性。

4、加強教育培訓制度,增強農民工安全意識。在農民工輸出量大的地區,加快建設對農民工培訓的體系,對勞動力轉移前進行崗前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同時,加強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力度,降低農民工不必要的人身財產傷害的風險。

5、規范社會輿論宣傳,引導城市居民平等對待農民工。很多城市居民歧視農民工,其主要理由是農民工的進入擾亂了社會原有的秩序,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不安定的因素。因而社會有必要為農民工“正身”,畢竟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在政治人格上是平等的,理應受到平等的待遇。

(二)農民工應自覺地提高自身素質,團結起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1、提高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素質,減輕城市文明帶給農民工的心理失衡感。農民工由于基礎教育薄弱及所處社會背景而形成的被排擠于城市主流文化之外的亞文化。而社會上的每個人都充當著一定的角色,享有一定的權利和承擔一定的義務。當農民工參與的社會角色滿足不了其心理、物質上繁榮需求時,其很容易產生越軌行為,他們的犯罪也由可能成為了必然。因而農民工因主動利用空閑時間充實自己的專業技能,提高精神文化修養,以協同城市文化的步伐。

2、建立地方行業工會,確保農民工的各項勞動權益。我國《工會法》第10條第3款規定:同一行業或性質相近的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或地方的產業工會。因此,農民工也可以參加地方行業工會。

(三)切實落實農民工社會保障法律的出臺和實施

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基金籌集機制。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同城鎮勞動者社會保障一樣,都面臨著基金短缺的難題。特別是農民工社會保障起步晚,其基金缺口會更大。農民工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應該開辟新思路。

首先,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激勵和支持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其次,對完全市民化的農民工,實行承包土地轉讓制度,將其轉讓收入全部或部分納入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并折算成本人一定年限的個人賬戶積累額。

最后,在農民工輸入城市與農民工輸出地區建立一種橫向的財政支付制度。

根據山西省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考慮不同人群之間收入水平差異及用人單位和個人的實際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城鎮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認真解決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探索并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篇5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對策

社會保障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民安所在。而農民工是當今中國社會中一個特殊的勞動者群體,他們對國家經濟建設和城市繁榮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已被視為產業工人的一部分,但由于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和一系列改革措施不到位的影響,農民工的農民身份和社會地位并沒有得到真正改變。依然處在缺乏有效社會保障、頻繁游走于城鄉之間的“兩棲型”生存狀態。因此,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改變其“邊緣”身份和尷尬處境,是中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一個急需破解的難題。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和問題

據農業部統計,目前全國農民工總量規模巨大,已超過2億人,其中進城農民工約為1.2億人,跨省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約為6000萬。在農民工外出打工所從事的職業中,80%的人選擇從事工業、建筑業、餐飲業和服務業。雖然農民工群體在不斷壯大,但其地位并沒有因此而得到強化,農民工參加各種社會保險的比率普遍偏低,難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

(一)養老保險參保率很低

目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為15%左右。部分地區如廣東、大連參保率也僅達到20%左右。有的地區將農民工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但在繳費比例(費率)上有所差別。如浙江省實行“低門檻進入、低標準享受”的辦法。參保企業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分別降至12%和4%。而在鄉鎮企業中務工的外地農民工則基本未參加任何保險。

(二)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缺失

雖然對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失業保險的情況未進行單獨統計,但從農民工總量來看,可以說絕大多數未參保。當前的主要問題:一是用人單位為降低用工成本不愿為農民工參保繳費,農民工本人不敢主張權利;二是農民工流動性強,如果在一個單位工作不滿1年,按政策不能享受相關待遇,影響了參保積極性;三是農民工流動方向不確定性強,在一些地區數量較大,時間上往往也很集中,如果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經辦工作難度很大。此外,農民工基本未參加生育保險。

(三)缺乏醫療保障權

從全國范圍看,大多數農民工還沒有參加醫療保險,平均參保率為10%左右。農民工盡管以青壯年為主,但生病也在所難免。據調查顯示,有36.4%的農民工生過病,甚至多次生病,但生病后有59.3%的人沒錢看病,而是仗著年輕硬挺;另有40.7%的不得不花錢看病,但醫療支出大部分自費,用人單位支付的不足1/12。

(四)工傷保險參保率逐步提高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各類用人單位都應為其員工參加工傷保險。因此,在各類企業就業的農民工依法都是工傷保險的覆蓋對象。目前,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為7000多萬,其中已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隨著擴面力度的加大,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將得到相應的保障。

(五)合法權益易受侵害

除社會保險外,農民工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也很差。多數用人單位勞動保護措施不力,為農民工提供的住宿條件很差――擁擠、臟亂、不通風,根本達不到有關法律和規定的要求,極易引起一些流行病的滋生和傳播;拖欠農民工工資和農民工超時工作的問題十分普遍而且相當嚴重。在社會救助方面,現行城鎮社會救助體系只覆蓋城鎮戶籍人口,農民工則因沒有本地戶口而享受不到城市低?;蚱渌戎?,在因失業、疾病、意外傷害導致其生活陷入困境時,往往孤立無助。

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思路和對策

(一)推進次序:根據農民工的保障需求與現實可能分步推進

由于農民工繳費能力較弱,國家的財力也還有限,因此,應根據有關風險對農民工的危害程度以及農民工的自身需求,按照分類指導、分步推進的原則,逐步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首先。應盡快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其次,加快建立農民工的大病或住院保險。最后,必須逐步解決農民工的養老保障問題。此外,從建設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也有必要對農民工提供臨時或應急性的救助。

(二)制度選擇:適應農民工的高流動性,著眼于讓更多人參保,實行分層分類保障

1、將穩定就業(從事正規就業,建立勞動關系,以及事實勞動關系5年以上)的農民工納入現行城鎮社會保險制度,參加城鎮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同時改革和完善現行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使穩定就業的農民工能夠享受其待遇。進入現行制度的好處是企業之間、群體之間公平性較好,也有利于農民向城鎮轉移,促進城鎮化進程,同時,還有利于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基本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

2、對不穩定就業(簽訂短期合同、頻繁流動以及從事各種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引入過渡性的辦法,除工傷、失業保險按現行規定執行外。養老保險先建個人賬戶,不搞社會統籌,實行過渡性的個人賬戶制度,將本人的社會保障權益直接記入個人賬戶,繳費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雙方負擔,企業按本企業工資總額的10‰個人按本人工資5%繳費,并發放個人賬戶卡。該卡記錄繳費情況可供查詢。但不能提前支取。醫療保險先建社會統籌、不建個人賬戶,實行低門檻、保大病、管當期。費率一般控制在2%以下。農民工凡已參加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的,原則上不再同時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如本人不愿或無能力在城市治療的,應制定相應的措施,將大病醫療保險關系和資金轉入農村合作醫療。隨著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完善,在基礎養老金實行全國統籌之后,再考慮如何將農民工逐步納入統一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問題。對返回農村且達不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達到退休年齡時轉移賬戶與農保接續,并按農保計發辦法享受相關待遇。

(三)繳費方式:根據不同的保險項目制定不同的繳費方式

在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要按農民工實際工資繳費,最低不能低于規定繳費起點,設立不同檔次,多繳多受益,少繳少受益,不繳不受益。在征得農民工選擇繳費檔次的基礎上,繳費方式可以采取由用人單位代扣代交,但不準不交。要建立農民工失業保險制度,應允許農民工自愿繳費并享受與城鎮失業人員同等待遇。要在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下,采取低標準準入、漸進式過渡的辦法,推進農民工大病保障,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建立農民工住院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參保農民工因病住院,可根據繳費時間長短,享受不同金額的住院補貼。工傷保險由用工單位繳納,農民工不繳費。要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不同的繳費費率,高危行業繳費相對高一點,非高危行業相對少一些,所繳費用在區域內調劑使用。各級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提高執行力,保證各項費用做到應繳盡繳。各級財政部門也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社會保障資金的投人。

(四)配套措施:搞好各項相關制度的改革與創新

1、改革現行的戶籍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取消針對農民工制定的限制性就業政策,逐步改變農民工因為戶口而喪失社會保障權利的現狀。

2、改革勞動用工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逐步消除對農民工在工資收入、工作分工、子女入學等方面存在的歧視。

篇6

“家七條”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明確鼓勵家政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員工制推廣后,家政服務員不僅可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社保待遇,而且每月工資由公司按時打入銀行卡,不再是雇主支付。對于雇主來說,將直接與家政企業協商簽約支付費用,發生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糾紛時也由家政公司出面解決。

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在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內,享受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企業實際繳納社保費的50%,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市人保局有關負責人解釋,這三險的繳費標準與在職職工完全一樣,原則是“先繳后補,一年一補”。

富平家政學校的陳祖培校長分析說,“家七條”中第一條鼓勵家政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因為必須給保姆繳納社會保險,所以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用人成本。不過另外六條政策,又通過稅收減免、培訓補貼等形式降低了家政企業的經營成本。

實行員工制管理對家政公司來說有利有弊。“家七條”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給予3年免征營業稅的支持政策,按照月均工資2000元的標準計算,每人每月可以省下110元。此外,政府還給予家政公司每人1500元的培訓補貼,這給公司的經營提供了不少幫助。

在過去那種中介式的家政管理模式下,保姆的流失率非常高,家政公司總要不停地換人、招人,每招一名保姆,就要付出四五百元的招工成本。采取員工制管理后,保姆有了固定的勞動關系,有了完善的社會保險,就會增強其就業穩定性,這四五百元的招工成本也會極大降低。

然而,一個家政服務企業一旦開始實行員工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公司需要為每一個家政服務員繳納700余元的社會保險。對于一個家政服務員規模在1000到2000人的企業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雖然“家七條”有規定,家政服務企業為員工上滿一年的保險之后,政府會補助一半的費用。但是,以目前行業普遍的情況來說,大部分的家政服務員做不滿一年,多數家政服務員打的是春節后進城、春節前返鄉的“短工”。對于企業來說,工作時間不到一年,就無法獲得政府補貼。盡管“家七條”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給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營業稅的支持政策,但精打細算下來,免稅數額并不能和家政服務員的工資保險相比。

陳祖培認為,大部分的家政服務員只想出來工作兩、三年,因為家里面有明確的任務,出來賺錢是要蓋房子或者買機械。他們幾乎沒有考慮過將這個職業一直干到退休。在這種心態下,社保對于“打短工”的家政服務員來說,不僅沒有誘惑力,反而增加了她的即時支出。假如公司為其每月上三險,家政服務員自己最起碼要掏三、四百塊錢,對很多家政服務員來說,讓她每月從工資里面扣除三、四百塊錢,很多人是不愿意的。在這樣的背景下,假如家政服務企業貿然推行員工制,反正可能導致員工的流失。

一方面家政服務員無法參保,勞動權益缺乏保障;另一方面,家政服務員只認可行業的短期效益,不愿意參與到社會保險中來。因此,面對這一新規,北京市家政服務企業選擇了按兵不動。在最近舉行的北京市家政服務協會第三屆理事會中,參會的幾家較大的家政公司都未實行員工制。

篇7

內容摘要:目前,我國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還存在很多宏觀制度層面上的不完善,從而導致對女性的社會排斥。同時微觀層面上企業的違法和部門的監管不力,也使部分女性就業權利和養老保障權益缺失。因此,必須對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障政策進行改革,以改革為契機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進而維護女性養老保障權益,逐漸消除各種因素產生的對女性的社會排斥。

關鍵詞: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排斥 社會性別

問題的提出

“社會排斥”目前已經成為社會政策的研究重點,越來越多的政策研究者傾向于從社會排斥的角度來解釋一些社會問題。學者們對于社會排斥有不同的理解,公認的社會排斥是指對基于公民資格的權利,主要是社會權利的否認或者這些權利未充分實現。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社會性別排斥基于性別差異而產生,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性別差異因養老保險制度、勞動力市場政策等情況不同,養老保險參保率、養老金領取率以及養老金金額在男女之間的分配上存在較大差異,但是總體來看,基本養老保險主要覆蓋了男性,并且男性養老待遇普遍高于女性。我國目前在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上,普遍沒有考慮到性別差異,并且制度的設計上存在著性別社會排斥,但是這種排斥并沒有被人們普遍察覺甚至被忽視,這種忽視的結果是女性未能獲得相應的養老保障權利。

國內外的研究機構或者學者們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性別排斥這一問題上研究較少,相應的文獻也鳳毛麟角,但是國際組織已經意識到男女在養老金覆蓋面上存在較大的差異,而且這種差異對養老金整體性別差距的影響很大。其中,國際勞工組織在2000年提出要加強社會保護與性別問題之間的聯系,強制性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特別是非全日制工作和家務勞動等(國際勞工局,2000),至于國際勞工組織的這種倡議在各國的實施情況,還有待于考察。另一份《2000年世界勞動報告》在其序言中提到“社會保護制度并不僅僅是反映了勞動力市場上存在的男女之間的不平等,而且在某些情況下還加深了這種不平等”??梢?,從國際組織層面上看,勞動力市場的性別不平等,已經被認真而深刻的提出。不過,這種國際組織的倡議在我國的實施情況并不理想,即時研究國內養老保險制度的社會排斥文獻也不多見,國內學者大致著重于以下幾個方面的研究,其一,從社會保險覆蓋面角度來研究性別排斥問題,學者們認為擴大覆蓋面真正地把女性納入到社會保險制度內,可以改變女性的不利地位,如朱冬梅指出女性在自由職業者中的就業率比較高,要直接改變女性養老保險參保率和領取率低的現狀,就應該擴大自由職業者的保險覆蓋面,并且認為有些規定并不利于靈活就業者的參保(朱冬梅,2005);潘錦棠認為《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對靈活就業者的參保門檻設置過高,這點對于以靈活就業為主的女性來說是極為不利的(潘錦棠,2006);王永慈認為社會保險制度只能保障失業者在一定時期內有基本保障,長期失業者將被排斥出社會保險制度,而從未工作過或繳納過社會保險金的人也同樣會被排斥出社會保險制度之外(王永慈,2001)。其二,從性別差異角度來分析女性保障權利的不充分(當然,性別排斥和性別差異兩個概念有相似之處,從性別差異角度來思考女性養老保障的不充分或許也能帶來一些啟發)。學者們認為從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中,要考慮性別差異問題,認為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充分體現性別差異,特別是對養老保障與性別關系沒有足夠的研究,使婦女的養老保障很不充分(吳可昊,2002);徐文麗認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并不必然有利于女性的發展,要使社會保障制度能夠切實保護女性權益和促進女性發展,就必須在社會保障制度中采取傾向于女性的積極差別對待政策,這種積極差別對待政策在社會保障各項目具體實施和完善過程中都應有所體現,并以這一政策為指導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徐文麗,2005)。

本文從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入手,試圖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性別排斥問題進行分析,探求養老保險制度中性別排斥的根源以及社會排斥所帶來的對個人、群體和社會、經濟的影響,從而提出一些對改進我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用的建議。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性別排斥的根源分析

基于社會性別視角來探求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社會排斥,本文試圖根據“排斥出何處,誰被排斥”來探索排斥問題。首先探討“誰被排斥”。由于男性在就業機會上占有絕對優勢,獲得養老保險機會遠大于女性,因此對于養老保險的性別排斥可以這樣來理解,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把一些女性排斥在制度之外,使這部分人無法獲得應有的權利或者說權益喪失,進而導致男性和女性在養老保障權益上的不平等。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性別排斥,主要是指女性群體在制度中被排斥。其次探討“排斥出何處”。這是個復雜的問題,因為社會性別排斥是一個“動態”過程,強調“施動者”通過“怎樣的制度過程”將女性排斥出基本養老保險領域,側重養老保險制度排斥機制和排斥過程,從而產生排斥的影響和結果。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質上是指一個國家以法的形式,保障公民在年老時依法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政府制定并頒布一系列養老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民養老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社會良性發展,從這個角度來分析,養老保險政策及制度本身是否存在排斥女性需要被檢驗,如果存在則政策本身即存在排斥女性問題,即把女性排斥在養老保險制度之外。我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資幫助的權利,這種物質幫助權利可以視為社會保障權,應是全體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其中也包括養老保障權利,并且我國頒布了《企業養老保險條例》、《公務員條例》及各地方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農民養老保險條例》等,從制度層面上表明,不論男性還是女性,只要是我國公民就都有享受養老保障的權利,因此制度文本中并沒有排斥的字眼和表述。

不過現實的情況表明,女性的養老保障缺失較為明顯。在實際生活中女性群體確實被排斥,這樣就有兩種可能性:一種可能性是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不完備存在著漏洞,從而產生了微觀層面上的排斥;另一種可能性是排斥存在于政策執行和實施的過程中,即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未落實或者操作者故意或者出于非故意的原因,而把女性排斥在制度之外。排斥的施動者是執行和落實這些養老保險政策的主體,從宏觀角度看是國家政府部門及有權制定地方法規的地方政府部門,從微觀角度看是各地方用人單位(主要指企業)。

(一)內生因素: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不完備

內生因素主要指制度內因素,即國家宏觀制度政策,我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身設計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合理性,沒有充分考慮女性的就業權及在就業權下面的基本養老保險權利,導致現實中很多的女性群體沒有被納入到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中,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以男性為主,而女性大多處于社會安全網之外。

1.制度內漏洞及根源分析。目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身設計存在漏洞,把諸多女性排斥在制度之外,而女性被排斥體現在依據群體特征而被排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女性農民工保險條例不完善。目前我國出臺了諸多社會保險條例,如《企業養老保險條例》、《公務員條例》及各地方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盡管如此,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仍不完備,很多地方沒有出臺專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條例,男性農民工養老保障權益缺失比較嚴重,而女性相對于男性來說更為嚴重,現行的養老制度中沒有顧及到女性農民工的就業權益和養老保障權益,導致很多女性農民工被排斥在養老保障制度之外。主要的原因在于,戶籍制度的限制使農村婦女在就業時缺乏社會保險,即使農村女性在城市中能夠及時就業,由于城市居民社會保障與戶籍身份掛鉤,而農村流動婦女沒有城市戶籍而遭受歧視,不能平等地享受城鎮的市民待遇,這種市民待遇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待遇。因此,在現有城鄉差別的戶籍制度下,農村女性包括女性農民工在城市基本養老保險等方面的待遇基本等同于無。

學校在讀女性養老保險條例缺失。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中,《企業養老保險條例》、《公務員條例》及各地方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都沒有考慮到在讀博士、碩士的學生們,這些人很多是女性,相對于本科畢業的學生,女性博士和碩士畢業晚、就業晚,且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少,況且我國的《勞動法》明確規定,女性要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因此,這些就業晚的女性未來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少,這是一種制度本身的排斥。

農村女性的養老保障普遍缺失。農村女性養老保險制度普遍缺失,主要的問題在于國家尚未具備把城鄉養老保障制度統一起來的能力和條件,目前頒布的企業養老保險條例僅僅適用于向城鎮人員實施基本保障。我國城鎮保障基數己過于龐大,如果實行城鄉統一保障,國家必須拿出很大一筆開支,國家財力難以承擔,不過根據國務院最新的政策表明,從2009年開始在全國建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這對于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靈活就業女性養老保障普遍缺失。男性在獲取固定工作的機會要比女性大,因此,從事靈活就業工作的以女性居多。按照我國2008年出臺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存在用工行為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從而單位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因此有較固定工作的男性有可能獲得養老保險待遇,而靈活就業的女性目前還有很大一部分游離在養老保障覆蓋之外,特別是中小私營企業為降低成本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更不給予繳納社會保險,企業中的很多女性沒有被覆蓋到社會保險范圍之內。女性應有的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沒有實現,主要是由于制度的缺陷和部門的監督不力,從而把女性排斥在制度之外。我國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負擔,其中財政起到最后的兜底作用。由于養老金資源的有限性,加上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的力度有限,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還比較窄,未能普及到國內全部行業和全部企業。另外,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使企業用工成本加大,社會保險負擔較之前加重,短時期內讓所有的企業包括中小企業全部繳納社會保險費還存在一定困難;對于靈活就業人員的統計工作很難,其雇主規模較小,社會保險意識淡薄,導致在規模小的企業中的女性人員沒有養老保障。

長期未能就業的失業女性沒有養老保險。在失業群體中,普遍以女性居多,并且在重新再就業機會的獲得上,女性比男性更為劣勢。我國在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勞動形式和就業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業形式的多樣性使就業出現了不穩定和失業現象。在市場經濟中,可能由于自身原因或者家庭原因未能就業而出現失業女性,這部分人口很多沒有養老保障而淪為城市弱勢群體。由于目前我國還沒有完善社會保險總體立法,尚未形成全民基本的養老保障體系,客觀上養老保障的覆蓋面較窄,覆蓋面的擴大需要經歷過一個漸進的過程。

2.制度本身不完備導致男女不平等。制度本身的不完備主要體現在養老保障制度設計時并未考慮到男女性別的差異,同時我國男女退休年齡的差異也導致了女性在領取養老金待遇上的不平等。具體表現在:

未考慮到性別差異。女性在勞動力市場中,由于教育背景、個人能力以及女性要承擔家庭勞動,導致女性在職工資普遍低于男性,從而使基于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的養老保險費存在差異,進而在養老金待遇上存在差異。以我國企業養老保險為例,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文件中只是提到了“城鎮職工”要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而并沒有考慮到女性和男性的差異,在工資收入和待遇存在差異的情況下,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并沒有體現出性別差異的制度設計,表1的數據可說明這一點。從表1中可以看出,2000年遼寧試點方案下的男女退休金和工資比例,在養老金水平上,城市老年人中男性平均退休金為745.7元,女性為528.6元。假定如果女性與男性同是60歲退休,女性退休時養老金只占男性的66.8%~82.4%,與男女職工工作期間的工資差異(76.9%~90.9%)相比,養老金分配中的性別差距相對較大,女性在工資和養老金待遇上明顯低于男性,而在社會保險試點方案中,女性要和男性一樣繳納占工資總額8%的養老保險費,從這個意義上講,女性的就業權利并未真正得到保護。

男女退休年齡不同。我國目前基本養老保險主要針對城鎮職工,養老金是城鎮職工退休后的主要生活來源,在我國由于男女退休年齡規定不同,女性在養老保險制度中處于明顯不利的地位,早退休意味著她們退休后的相對生活水平會下降,退休年齡不同導致我國養老金性別差異存在不合理性。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政策規定了男性60歲、女性55歲退休,并且針對一些特定職業,女性可以提前退出就業崗位,早期的規定是女性退休年齡早于男性,其初衷是為了保護女性,隨著我國城鎮婦女就業模式的變化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男女退休年齡差異對兩性養老金影響逐漸呈現出不平等性。舊的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個人養老金的多少取決于工資和連續工齡兩個因素,當時工資增長率較低,女性早于男性退休對養老金影響較小甚至基本沒有影響,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下,對于相對固定的工資水平的個人來講,養老金多少是由其繳費年限決定的,女性退休年齡較早直接導致了女性較少的繳費年限,從而影響其養老金水平。

社會保險繳費制度存在缺陷。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以繳費形式籌集資金,一般以兩種形式籌集,有的地區以地方稅務局代征,有的地區是企業直接到勞動部門進行社會保險繳費。由于沒有實行社會保險稅制度,企業在給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項目時,往往拖欠或者漏報,甚至有些企業只給男性職工辦理養老保險而不給女性辦理養老保險,其結果既影響了女性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交費,又剝奪了女性養老保障的權益。當前最急迫的是建議完善社會保險立法,或者加大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懲罰力度,特別維護女性群體的養老保障權益。

(二)外生因素:養老保險制度未被有效執行

制度外因素主要指微觀層面的因素,體現在現有的制度未落實,或者說養老保險制度在微觀層面上未被有效地執行,包括管理部門不落實或企業不落實,根源在于管理部門不落實主要是某些地方保護主義,企業不落實主要是考慮用工成本進而對女性產生歧視。

政府監督不力導致企業敢于違法。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法》剛剛通過,法律中仍沒有考慮到性別差異,也沒有考慮到對女性的傾向性保護,因此仍被稱作是“中性政策”。對于某些企業的故意違法,政府往往監督不力、懲罰不力,導致雇主敢于違法且成本比較低,即便違法被查處,也是罰款了事;某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傾向于違法,甚至在很多地方保護主義的遮掩下,有些企業雇主“敢于”并“持續”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只給付基本工資,不給繳納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五項社會保險,造成了工人社會保險權益的缺失,其中也包括女性社會保險權益的缺失,對于女性的社會排斥現象到處可見。因此,這些中性政策需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才能有效約束微觀主體的行為,減少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和性別排斥現象。

企業考慮成本和收益不愿辦理社會保險。很多中小企業的雇主出于降低成本的考慮,不主動為工人繳納保險,一般不愿意與女性簽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即使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給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女性被排斥在社會保險之外,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女性勞動者的利益。很多企業一般規定了較長的試用期,因為在試用期可以找各種理由和借口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按照現有的社會保險條例,企業要給簽訂合同的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且要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比按月足額繳納五項社會保險,其中養老保險企業繳費20%、醫療保險企業繳費6%、失業保險企業繳費2%、生育保險全部由企業負擔(一般占0.5%左右)、工傷保險全部由企業負擔(實行浮動繳費率,平均水平為1%左右)??傮w來看,企業要繳納社會保險費總比例將近30%(見表2),社會保險各項繳費比例是按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企業工資水平越高,企業職工總人數越多,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就越多。對于一般大企業或者是盈利企業來說,一方面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必須要繳納的,另一方面也有能力繳納這部分費用。但是對于處于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來說,這筆費用無疑是個巨大的人工成本,在企業效益不好或者金融危機來臨時,中小企業要么減薪,要么拖欠社會保險費,甚至很多中小企業根本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企業用工制度存在對女性的歧視。很多企業用工制度存在對女性的歧視性條款或者是約定俗成的規定,比如存在同工不同酬,在這種情況下依據最新的養老保險繳費政策,職工個人要按工資總額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實行實賬運行積累。這樣,通過未來幾十年的個人賬戶積累,到了退休時男性和女性養老金一定會存在很大的差異性,相對于男性較高的退休金收入,女性只能維持一個低水平的待遇??上攵栽诎炎优畵狃B成人并且從事長期的勞動之后,得到的卻是和男性有一定差距的退休金收入,影響了她們晚年的生活水平,這對于女性勞動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女性排斥的結果及影響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女性排斥的結果使女性在養老金待遇上缺失,提升了女性對養老保障的敏感度,同時女性養老金的缺失亦不利于養老保障基金的積累。

養老金及養老保險覆蓋面的差異,導致女性養老保障權益缺失。對女性個人來講,一部分女性退休金待遇低,達到退休年齡養老金相對少,而另一部分女性養老保障權益缺失,達到退休年齡時卻沒有任何養老金保障。養老保險覆蓋面的差異導致男女老年人主要生活來源產生了差異。女性在就業中遭受養老保險制度的排斥所形成的直接結果是導致她們經濟貧困、社會地位低下,從而產生個人的失落感,這種現象如果長期存在會使女性孳生自卑心理。

對社會女性群體來講,女性對養老金敏感度普遍提升。在市場經濟大的社會背景下,我國婦女的思想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女性越來越注重個人在經濟上的自立能力,女性對自己的工作越來越重視,對退休后養老金的性別差異也越來越敏感,很多女性越來越在意自己年老時是否能得到一份基本的生活保障。在這種情況下,女性對不得不早于男性離開工作崗位的退休政策的滿意程度會降低,要求提高退休年齡的呼聲也會越來越高。我國舊的養老保險體制下男女退休年齡不同的政策,在新的制度下卻可能成為侵害婦女權益的政策。因此,應該重新調整我國的退休政策,提高女性退休年齡并把這一政策納入到現階段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中。

女性養老保險的缺失,不利于養老基金的積累和經濟發展。我國現在實行的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積累制度,在職職工依靠個人繳費,等到幾十年后退休,個人賬戶可以積攢一大筆基金,而這筆基金在政府的監督管理下需要投資進行保值和增值,養老保險基金進入到資本市場進行投資,將會對經濟產生積極的影響。國外的養老基金進入資本市場后,推動了金融工具的出新,并為促進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基金積累。對于女性而言,積累養老基金除了能夠保證她們的晚年生活,也能為養老基金的積累做出貢獻。沒有女性養老基金的積累,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是不完整的。

女性養老保障的缺失,不利于社會性別平等的建立和社會文明的進步。西方有句諺語:推動搖籃的手,是推動世界的手。歷史上,女性對社會的作用,對人類文明的傳承,對撫育人類的作用不言而喻。女性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促進了家庭和諧、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女性的權益獲得應該和男性一樣的平等而長久,女性的一切權利應該被社會普遍認可和接受并給予承認。不過,幾千年的父系文明的存在束縛了人的觀念,男女不平等及兩性存在的差異性,使目前女性仍在很多領域缺失應有的權益,其中包括養老保障權益的缺失,如果不能及時而有效地糾正這種缺失,將會進一步固化社會對女性歧視和忽視的刻板印象,將會影響兩性平等的建立,更將會影響社會的文明進步。

結論與建議

(一)健全有關養老保險法律制度

完善《社會保險法》,依法強制擴大養老保障覆蓋面。建議國家盡快完善《社會保險法》和出臺《養老保險法》,細化各項法律制度,進一步彌補制度空白;頒布《女性農民工保險法》、《女性保險法》等法律,通過法律來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直至覆蓋全體女性人口,使女性真正享有與男性平等的養老保障權益。同時,探討如何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來消除性別排斥問題,女性在自由職業者中的就業率比較高,要想直接改變女性養老保險參保率和領取率低的現狀,應該擴大自由職業者的保險覆蓋面,降低對靈活就業者的參保門檻設置,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差別的參保政策。此外,應該改革失業保險制度,使女性失業者不但在一定時期內有基本保障,在長期失業中也可以獲得社會保障,同時要加強輿論宣傳,提高這部分人群對參加社會保險的認識。

打破戶籍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按戶籍劃分的城鄉有別的二元養老保障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存在嚴重偏向城市居民,在制度的運行上也是一種由企事業單位直接負責、國家財政保底的保障制度,而農村的社會保險建立和改革的腳步卻遠遠趕不上城市的步伐。若能實施《養老保險法》,將會極大地普及養老保險,使城市和農村的養老保障體制達到統一標準。目前的城鄉戶籍制度成為就業的障礙,基于戶籍制度的城鄉二元分割體制,形成了城市和農村的劃分,不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流動,同時也不能保證女性勞動力順利地流動和就業。目前和戶籍制度掛鉤的養老保障也是就業中的一大難題,因此建議取消戶籍制度,真正的使城市和農村制度一體化,實行居民就業保障制度和居民養老保障制度。

改革現有制度,實行男女退休年齡平等。在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下,退休年齡對女性養老金的不利影響更大,因此要逐步提高我國女性退休年齡。提高女性退休年齡對于女性來說有兩點好處:一是女性參加養老保險制度,可以積累更多的養老基金,二是通過提高退休年齡,使女性參保年限延長,進一步增加養老金的儲蓄,從而會提高其養老金水平,保證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質量。不過,退休年齡的提高應該逐步推行,同時還要考慮到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如政府機構、企業和不愿意繼續就業的女性。因此,建議政府在調整男女退休年齡時,應當全面考慮國家、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

(二)政府嚴格監督及執法

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建議政府嚴格約束企業辦理社會保險,使企業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同時繼續完善《勞動合同法》,盡快完善《社會保險法》,利用這些法律對違法行為進行懲罰和監督。另外,政府有關勞動部門應該明確各自職責,加大監督力度,保障企業用工的有序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對女性工人的招聘和用工方面,更要加大力度進行監督和檢查。

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借鑒有關國家的《反性別歧視法》,針對我國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現象進行反就業歧視立法,在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規定,明確列出可以有年齡、性別、學歷等特殊要求的行業或崗位,同時在法律中應明確列出屬于嚴格禁止就業性別歧視的范圍。在各類人才市場中,政府的有關部門應根據法律規定,規范用人單位的招聘廣告,且明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應承擔的后果。此外,政府應明確職能部門對就業市場歧視的監管職責,規范勞動用工市場的用工行為,建議政府在勞動部門成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用來解決就業歧視糾紛。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際勞工與信息研究所譯.2000年世界勞動報告―變化世界中的收入保障和社會保護[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1

2.朱冬梅.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中的性別差異分析[J].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學報,2005(4)

3.潘錦堂.養老社會保險制度中的性別利益―兼評關于男女退休年齡的討論[J].中國社會科學,2002(2)

4.王永慈.關于臺灣長期失業者排斥于社會保險制度的討論,2001

5.吳可昊.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應考慮性別差異[J].人口研究, 2002(4)

6.徐文麗.以社會保障促進女性發展:從社會性別視角分析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J].江西行政學院學報,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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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作為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中國自建國以來就像民眾征收社保費,但是,近年來卻發現這一模式遭遇了新形式下的挑戰。本文從這一角度出發論述了社保費改社保稅的優勢及可能遇到的障礙。

關鍵詞 社會保障 社保費 社保稅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作為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顯然,社會保險是民眾的一種基本生活保障。

我國的社保費用是由國家財政撥款、企業和個人分為三部分繳納的。從數據來看,僅從98年到05年,國家財政對社保的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年均增長35.5%,而個人基本養老金的繳納比例也從3%增長到8%,而且繳費基數還在逐年增加。但是,數據表明,截止到2005年9月底,我國的社保在城鎮就業人口中的覆蓋率只有50%。在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域廣闊,人口眾多,沒有參加社保項目的務工人口數目逐年增大,這一指標是低于國際對國家社會保險標準的。由此可見,我國當下的社保模式已很難滿足人民需求。此時,有很多專家提出了將我國的社保資金來源“社保費”改為“社保稅”的做法。本文就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一 當前我國社保收費模式受到的挑戰

(一)隨著人民生活和醫療水平的提高,我國已經漸漸步入了老齡化社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的特殊國情,我國的社會事實上呈現出“未富先老”的尷尬境地。老齡化社會給國家的社保體系帶來的沉重的負擔。我國實行的社保制度是現收現付制,其特點是完全依靠當前的收入去支付現在的支出,以支定收,基金沒有結余即用在職人員繳納的社保費贍養退休者。以養老保險為例,是指以同一個時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繳費來支付已經退休的一代人的養老金的保險財務模式。它根據每年養老金的實際需要,從工資中提取相應比例的養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為以后使用提供儲備。這種模式在人口年齡結構年輕、保障范圍較窄、支付標準較低的情況下,尚可正常運行;在經濟不景氣、人口出現老齡化、支付范圍和標準不斷提高的情況下,就會出現繳費比例過高,當代負擔沉重,資金籌集困難等問題,這樣會導致社保資金需求與攻擊的矛盾越來越尖銳,資金缺口越來越大。這種情況下,改變模式的轉制是勢在必行的。

(二)當前我國社保模式的覆蓋面還是不夠廣泛。很多農民務工人員、個體經營者和小商販都沒有被涵蓋其中。另外,由于社保費用是由各地自行制定標準,自己收取、自行決定指出數額和比例的,因此帶來了透明度低、監控不到位等多種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這會是我國各地的社保支付和受益水平大不相同,使我國不同地區的人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在我國反復強調要破除城鄉二元化、實現各地均衡發展和人民共同富裕的形勢下,這一點無疑與我們的發展方向是相悖的。

二 我國考慮由“社保稅”替代“社保費”

這一做法的基本思路是,將目前的各種基本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等合并,統一改為征收社會保障稅,納稅人為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各類其他職業的員工,稅基為其工資或者收入總額,稅率由中央統一制定,所有稅收收入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由于對于民眾來說,基本支出并沒有太大的變化,既不會增添額外的負擔,也不會過度影響個人可支配收入,僅僅是征收單位和征收形式有了一些變化,而且這種變化在未來更有利于民眾自身享受應有的權利。如果人民能夠清楚了解到這一點,那么就不會再民意上有太大的反對聲音。由社保費的收取變為社保稅的征收會相對順利。實行社保稅的優勢在于:

(一)將社保費變為社保稅后,有利于征收工作的行政成本節約。我國稅務局在征收的體系很完善,即使再增加一個稅種,利用邊際成本理論分析,基本沒有成本就能完成。但是現在社保費用是由社保局單獨計算的,這顯然需要另外一批人員和系統,同時,由于資源共享的難度,社保局還需對很多稅務機關已經統計過的數據再統計和計算一遍,這樣成本顯然會大大增加。這種行政成本的增加是無法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的。而且,將社保費改為社保稅的行為更利于中央對于這筆收入的使用方向進行監管,客觀上又降低了官員挪用和濫用資金的風險。

(二)盡管在很多大型城市,社保的概念早已經深入人心,但是在很多中小型城市和農村地區,很多人對這一概念還甚是陌生。如果將社會保障費用納入稅收收入,那么作為稅收的一種,社保的費用繳納就具有了強制性,這對我們國家整體的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是有利的。而且,作為社保稅的稅基,人們的工資和收入會被更加仔細的計量,客觀上也對于所得稅等稅種的征收有益。

(三)把社保費變更為社保稅之后,由于稅收是繳納到中央而非地方,因此無論納稅人所在的城市是哪里,都可以對其進行社保稅的征收和相應福利的發放,這一點也就解決了社會保障的轉移續接問題。從而納稅人可以在各個省市和地區之間自由流轉,而不會因為一些客觀原因而被迫“畫地為牢”。這會減少我國結構性失業,增加地區之間人口的良性流動。同時,作為一種國稅,在全國層面上考慮給付水平是有利于實現財政活動的公平原則的。

而且,成為稅收的社保費用會更具有穩定性,從而能夠保障相應的資金需求。由稅務機關征收會使執法力度大大增強,人民按照權利與義務相適應的原則繳費,而不會出現一些人憑借自身的權利和優勢不繳納或者少繳納社保費用,卻享受著國家的相應好處??梢?,社保稅能幫助實現“起點公平”。

(四)社保稅在世界很多國家,尤其是絕大部分西方發達國家都是一種常見的稅種。例如在法國、荷蘭和西班牙,社保稅已經成為比重第一的稅種。在美國也是僅次于個人所得稅的大稅種。如果我國將社保費變更為社保稅,不但是一種和符合國際趨勢的做法,同時,也有豐富的國家經驗可以借鑒。

三 目前面臨的障礙及政策建議

(一)我國目前關于社會保障還沒有相應的立法。如果想要將社保費改為社保稅,需要盡快設計和完善相應的法律。只有有了法律的支持,才能使征收工作具有嚴肅性和不可違抗性。

(二)社保稅的征收對我國稅收征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養老保險為例,由于每個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同,相應繳納的社保稅額度也不同。而這一額度正是居民日后退休取得養老金的唯一憑證。因此,我認為應該為每一個人設立一個社?;鹳~戶,這個賬戶應該具有全國聯網的性質,利用數字化手段來管理,既可以及時同步相關信息,也可以增加管理效率和透明度。這不但對稅收征收的工作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還對于居民相關私人信息的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

(三)在實行社保稅初期,我國政府還要加強財政投入。由于我國社保不僅是個體制問題,更是個歷史問題。社保制度從無到有,在巨大成績的背后是有著很大的歷史虧空的。又加之我國經濟飛速發展,人口也迅速增長,事實上社會保障的費用方面早已處于透支狀態。盡管“費改稅”從長期看可以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但是在短期內仍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和付出。不能因為開始征收社保稅而放手,那樣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

如果想要順利解決社保稅的資金問題。拓寬籌資渠道是一條重要途徑。我們可以通過擴大發行彩票、減持國有股、出賣部分國有資產的方法開辟新的籌資渠道。只有多渠道籌集資金,才能讓社保收入更加穩定而充足。

(四)如果實行社保稅,還要考慮對于勞動力市場的影響。社保稅作為一種帶有強制性質的收費,企業在雇傭員工時會大大增加成本。這是否會嚇退外國投資者還不確定,但肯定會蠶食一部分我國的勞動力優勢。

四、結語

社保稅作為一個由費用變更的稅種,在征收經驗、計量方法等層面上都是有優勢的。但是,也要看到,在當前我國一些基礎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征收和改制工作都要慎重而全面,千萬不可因為過急過躁而導致“一刀切”,帶來惡劣的后果。

參考文獻:

[1]劉宇飛.當代西方財政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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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首家民營上市公司。創建于1984年,經過26年的艱苦創業,已經發展成為一個以農藥研發、生產、銷售為主體,產學研一體化的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和全國農藥化工十強企業。

化工以生產農藥、化工產品為主,產品涵蓋殺蟲劑、除草劑、殺菌劑三大系列20多個原藥和近百個制劑品種,是全球最大的仿生型殺蟲劑沙蠶毒系列產品生產基地和出口基地?;ぷ⒅丶夹g創新,擁有1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2個藥物研究所和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授權專利31項,位居同行業第二。并獲首批“全國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示范單位”和“全國專利工作交流站”。

化工以品牌、服務、誠信構筑了龐大的中外市場營銷網絡。在國內產品已覆蓋全國30多個省市;在國外已出口東南亞、歐洲、北美、南美、中東、中亞等四十幾個國家和地區,并在世界上8個國家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漢字及圖形商標已成為業內最具影響力的品牌,年即雙雙獲得中國馳名商標。

化工位于歷史文化名城和縣烏江鎮,毗鄰南京,背倚合肥,面對長江,與馬鞍山市隔江相望,地理環境優越,水陸交通便捷。現有新老兩個廠區,占地面積2200畝,總資產16億元,職工總數1540多人。下轄4個子公司。

公司堅持“誠信天地、奇正方圓”的經營理念,經“鑄生命活力,造萬物生機”為根本宗旨,本著“腳踏實地,篤行爭先”的企業精神,追求“綠色、人文、多元化、國際化”的發展方向。

化工自成立以來,始終將員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別是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盡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成本及員工管理難度,但是公司迎難而上。為切實有效地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在組織機構、基本保障、監察監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實維護員工利益。讓每個員工都能把公司當作自己的家,使員工的發展和公司的發展融為一體??偟膩砜矗谪瀼亍秳趧雍贤ā饭ぷ髦?,做到了領導重視,機構落實,制度健全,工作扎實,效果明顯?,F將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公司領導非常重視,為更好地促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公司專門召開辦公會議。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及文件精神,討論、完善了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幫扶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與《勞動合同法》相關的配套制度,修改完善了勞動協議書內容。力求在制度上保證相關勞動法規的貫徹實施。

二、是認真做好新勞動合同法的宣傳貫徹工作。

公司首先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進行了用工政策的培訓,并專門組織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召開會議,宣講新勞動合同法相關內容。公司還要求各部門、各車間將新勞動法核心內容在部門或車間的會議上予以宣傳貫徹。另外,公司積極利用企業刊物《人》、“廠務公開欄”、“學習園地”等宣傳陣地對《勞動合同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及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進行宣傳,使廣大員工對有關勞動法規有了更全面的認識。

三、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精神,落實相關政策,將職工利益真正落到實處。

新《勞動法》規定,必須更好地保護勞動合同中處于弱勢一方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預示著勞動用工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法律化時代的到來。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本公司的影響較大,因化工行業的特殊性,人員流動性很大,使得社保的繳納、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等工作在落實上非常繁瑣,大大增加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用人難度和管理成本的支出。但為了使員工的合法權益有法律保障,公司積極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每一位員工包括外聘人員均簽訂了合同,。公司現有員工1540人,簽訂勞動合同1540份,簽訂率百分之百。使員工在履行義務的同時,也充分享受自己應有的權利。為了確保員工的利益真正得到落實,公司采取了8條措施:

一是對試用期及正式員工的最低工資發放標準確定為650元/月,保障了員工的基本生活。對于來公司實習人員給予月生活補貼300元,免費提供住宿,保障了實習人員的基本生活。

二是為了保障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利,保證員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來。公司對每一位員工都給予每月4天假的帶薪公休,且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休假。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同時明確規定,員工每月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8個小時,確因有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采取員工自愿的形式,并且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足額發放加班費。

三是公司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為員工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福利。公司為所有正式員工購買“五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為季節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確保他們的人身權利,減少了工作上的后顧之憂。

四是真正做到人性化的管理,每年夏季,為全體職工發放防暑降溫慰問品,傳統節日均給每位員工發放禮品,使他們能 夠真正感受到公司關懷。

五是關心全體員工的身心健康。為此,公司每月由行政部組織一些有益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來活躍員工的業余生活,增進員工之間的感情,煅練職員的體質。同時,每年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免費體檢。

六是每年組織優秀員工或員工代表外出旅游。針對員工勞動強度大,生活單調的情況,由公司出資,在每年“五·一”勞動節和“十·一”國慶節的時候,組織優秀員工或員工代表外出旅游,讓他們在工作之余,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七是幫助家庭困難的職工渡過難關。為了體現公司大家庭的溫暖,遇到職工家庭有紅白事,由工會及行政部牽頭,在人力、物力以及交通工具方面給予公司力所能及的幫助。特別是對于那些家庭遇有突發性的災難或困難的職工,如大病、重病、子女上學困難等情況,公司都要伸出援助之手給予幫扶,職工們也會在工會組織下捐款、捐物,幫助困難職工渡過難關。

八是增強了員工的愛國熱情。每年七一期間,公司將組織黨員及積極分子外出參觀學習,讓員工更進一步的了解中國革命歷史,增強黨的凝聚力與團隊意識。

九是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學習,提高員工的素質。除在課堂中集中培訓外,公司還利用網絡開設了網絡大學,給每個員工一個學習帳號,根據不同的崗位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免費培訓,逐步提高員工的素質。同時,為了鼓勵員工成長,提高業務素質,對于員工報考黨校、電大或自學考試的,公司對其學習的費用給予部分報銷。同時,為了幫助員工提高科學文化素質,公司開辦了職工閱覽室,并購置了各種專業書籍和報紙雜志,方便員工的學習。

四、認真做好《勞動合同法》監督工作,切實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黨委和工會負責對公司的各項勞動保障執行情況進行跟進和監督,認真核查人力資源部的勞動聘用程序規范化工作,做好勞動合同建檔立制工作,對人員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在審查中,對有違反《勞動法》有關條款的,堅決予以糾正。對于職工提出的勞動爭議,認真予以解決。積極穩妥地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化解矛盾,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五、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是員工保險意識弱,不愿意參加保險?;溆谵r村,員工%系當地農民,由于文化素質的制約,對于每月從其工資中扣取相應的自繳部分保險費,員工反應強烈,甚至直接找公司要求想方設法不參加社保。一些年輕員工剛堅持企業把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費用直接納入到其工資中,作為應聘的條件。出現以上情況是由于我國的保險政策宣傳不夠到位,參加社保的好處沒有能夠深入到每個公民的心中,讓他們切實感覺到社保的保險作用。建議相關部門一方面應該加大社保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一方面切實簡化醫療、失業、生育等保險金的領取手續。

二是工傷保險當月投保不能當月享受,使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處于不確定性。現工傷保險為員工進廠工作之日即繳納工傷保險金,但社保部門則收到保險費用一個月后才能定應該員工參加了工傷保險。而在這一個月內,企業已經為其購買了工傷險,但實際出現時社保部門卻不能為其辦理,明顯有違公平原則。建議社保部門簡化辦事流程,真正社保與商業保險一樣,自合同簽字(保險金繳納)時生效。

篇10

德國“經濟奇跡之父”艾哈德曾經說過:“過多的福利就意味著沒有福利?!痹谌蚧男滦蝿菹?一直推行高福利的西方企業對艾哈德的這句話有了新的認識。面對激烈競爭,它們紛紛調整福利政策,推出了多種多樣的新福利形式。

“邊際福利”在下降

在西方,談起企業福利,人們就會想到那個深入人心的觀念:“員工福利計劃每投入1元,就能促進公司經濟效益增長6元”。很多采取集體談判方式的歐洲國家,工會與雇主協會多年來早就達成了一系列協議,使很多企業的福利相當豐厚。在愛立信,員工每年的帶薪休假就有幾十天,他們平時還可以享用公司提供的免費體育館和高爾夫球場。在德國大眾公司的福利賬單上,培訓、休假、退休金、健保、私車公用補助等福利多達100多項。而日本企業向來是重福利、輕獎金,其福利計劃涉及員工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醫療保健、生活補助等。

按理說,在這樣的福利環境下工作,員工應該很知足,可事實卻不盡然。斯德哥爾摩大學尼爾森教授告訴記者,以前,勞資雙方談判主要是解決雇員的福利不夠好的問題,現在福利不錯了,可雇員又覺得漲得不夠快。也就是說,雇員的“邊際福利”在下降,但是,在全球化的競爭壓力下,目前的福利待遇幾乎已到達企業可以接受的極限,自然談判就變得越來越困難。

新福利形式不斷涌現

當福利的提升從大步走變成小步行,如何進一步提高員工福利就成為一個讓企業絞盡腦汁的問題。很多企業只有靠人性化、非金錢獎勵的新福利政策來留住人才。

德國企業福利研究中心專家埃萊納博士告訴筆者,新福利政策首先考慮的是領受者的實際需要。例如,瑞典有的企業規定,家里有12歲以下的孩子,可以減少工作時間。而大眾公司規定員工可以選擇自修計劃,脫產學習。再比如,漢莎航空規定,員工工作滿一年后,他的一位親友可以享受以原價10%的價格購買一次機票的優惠。

新福利還體現出一種“彈性”。員工可以從企業提供的一份列有各種福利項目的“菜單”中,自由選擇其所需要的福利。類似的項目有:購買家庭計算機補助金、病假“儲備”(讓員工能夠給病重的同事捐贈自己不曾用掉的病假),等等。

這種新福利形式更加靈活,尤其適合經濟實力不強的小企業。比如筆者了解的一家汽車修理廠,它為附近某家商場的員工修車提供優惠,反過來,也要求那家商場給自己的員工購物打折。還有的企業在招聘廣告上說,如果其員工買新房,可以由公司提供裝修費用。有一家瑞典唱片公司的福利是,為員工的家屬和朋友免費錄制一張唱片,以實現他們的“明星夢”。

埃萊納博士說,員工福利多樣化的好處是,能夠體現企業的人性化關懷,有利于凝聚人心,增強員工的歸屬感,激發員工努力工作的活力。

傳統福利形式滋生很多問題

“新福利形式的出現不僅為了滿足員工的需求,也是因為傳統福利正帶來越來越多的問題?!钡聡洕鷮W家弗羅托教授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曾經起到積極作用的傳統高福利政策現在不但沒能產生激勵,反而導致效率低下,甚至正在削弱企業的競爭力?!泵绹ㄓ闷嚬久砍霎a一輛汽車,其中1500美元的成本是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從這一點上,我們似乎就能理解為何在汽車市場上通用在節節敗退了。在日本,高福利使企業即便使用最現代的機械設備,也很難和周邊國家競爭。削減企業傳統福利,在最近幾年已經成為大企業內部改革的主要對象。

在歐洲,早在撒切爾夫人執政時期,英國企業就砍掉了不少福利。日本企業對福利的削減則是從1993年泡沫經濟崩潰以后開始的。前不久,德國總理默克爾也號召企業學習發展中國家的低成本戰略,削減福利。

日本企業近年來已經取消了不少福利,原本每個企業都會提供的宿舍、療養院等早就消失,就連日本企業的象征――終身雇傭制,也只有一些大企業還在苦苦維系。歐洲也同樣如此,甚至出現了“要么放棄部分福利待遇,要么失業”的削減員工高福利的口號,有的企業在不增加工資的條件下把勞動時間從原來的每周35小時延長到40小時;有的取消休假補貼,等等。

究其原因,弗羅托教授分析,全球經濟正在一體化,也帶動了企業福利全球趨同的趨勢。很多歐洲企業主體會到,在亞洲,特別是中國、印度、越南這些發展中國家,企業不需要承擔很多社會責任,甚至所謂的失業保險也是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的。而在歐洲,它們要為這項責任向政府支付30%的贏利,還要為每位員工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保險費、醫療保障費等。難怪,歐洲人驚呼:“我們的企業正在逃離我們的國家?!?/p>

什么樣的福利更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