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大學生與歷史同向范文
時間:2023-12-19 17: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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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效性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以下簡稱“基礎”課)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中的一門重要課程。它是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陣地和主渠道,擔負著不斷提高大學生思想道德素養及法律素質,將大學生培養成合格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因此,結合新課改研究提高“基礎”課實效性這一問題對于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論和方法,對于適應形勢發展,增強“基礎”課時效性有著重要意義。
“基礎”課實效性是指依據教學活動規律,結合學生思想發展變化情況,選取最恰當的教學模式和方法,將要傳授的內容及時、準確的傳遞給學生,盡可能多的幫助大學生解決思想困惑,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從而形成教學投入與教學結果產出的最佳比例。從概念中,我們不難發現,“基礎”課實效性的提高要根據教學的要求和學生的發展而變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研究提高“基礎”課實效性這一問題將激勵教師擺脫“基礎”課教學照本宣科的模式,有助于教師根據“基礎”課理論體系、教材體系的特點構建自己富有特色的教學體系,激發學生的主體性意識使大學生自覺提高思想、政治、道德、法律素質,不斷深化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認識,從而保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后繼有人。
一、影響“基礎”課實效性提高的問題
(一)教學方法單一,授課內容枯燥
目前許多教師對教學方法的把握上仍將灌輸教育與填鴨式教學方法混為一談。目前許多教師仍受著教師應在教學過程中居于主導地位,學生只能聽命配合的固有教學模式束縛。這種生硬灌輸的教學方式,無視大學生的主體性,把道德片面、狹隘的理解為對人意識行為的限制,這易使“基礎”課教學變得乏味,形成教師在臺上講的興高采烈,學生在臺下昏昏欲睡的尷尬局面。
“基礎”課教學內容理論性很強,但絕不是只對概念、原理、原則的簡單重復,而是需要結合大學生實際,研究大學生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解決大學生存在的思想認識問題。目前許多教師在教學內容的選取上還停留在書本知識上,強調概念與概念的聯系,理論到理論的演繹推理,忽視學生思想發展的實際需求。這種枯燥的內容講授,易使學生產生抵觸情緒,形成逆反心理。
(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兩課融合程度不夠
眾所周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由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兩門課合一產生的。我們在道德與法的長期教育教學實踐中體會到,道德觀念在很大的程度上與法律觀念是相重合的。法律是維系社會運轉和發展的最底線道德要求,道德觀的基本要求不僅是法律構成的基礎,而且在很多層面上直接表現為具體的法律規范。在這一價值層次上,道德與法律一脈相承,法律精神與道德觀念趨于融合。然而在長期的教育教學實踐中,許多教師或者放大了道德觀念與法律觀念的重合度,將法律規范要求與道德要求完全等同,或者過于強調道德與法律的區別,忽視了價值層次上道德與法律的一脈相承性。這種情況易導致學生不能正確認識德與法的同質同向性,不能很好結合法律與道德的要求全面提升自己法律道德素質。
(三)實踐教學環節比較薄弱
目前,一些高校對“基礎”課實踐教學環節總體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在教學計劃、實踐形式、經費保障等方面沒有形成科學、統一的標準。
加之,“基礎”課實踐教學涉及場地、經費、后勤保障等多方面問題,協調難度大,相比課堂授課要復雜得多。因此,許多高校的“基礎”課實踐教學僅停留在號召和書面要求上,或者流于形式未見實效。這易使學生產生理論知識和實踐的脫節,造成思想道德、法律知識水平與問題解決能力不相匹配的問題。
二、解決對策
(一)改進教學方法,豐富教學內容
前蘇聯教育學家蘇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能夠激發學生去進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1](P.41)因此,教師應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師生間互動,使學生由被動聽課轉變為主動參與,幫助他們養成良好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達到提高大學生“基礎”課教學實效性的目的。
教師可以采用專題式教學法,將教學內容按章節講授轉為按專題講授。專題可以從愛國主義、道德領域、法治觀教育、價值取向等方面切入,結合最新理論研究成果,以小見大的引導學生樹立偉大人生目標,堅定他們為社會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使“基礎”課達到說理而不說教的教學效果;案例教學法,對貼近大學生實際的案例加以篩選,選取那些大學生關心程度高、時代感強、涉及人物與大學生契合度大的案例讓學生討論,允許學生各抒己見,講出自己真實的看法、觀點,教師給予適時引導,這既能激發學生分析問題的潛能,又能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加深對知識的理解。這有利于增強“基礎”課教學的針對性和導向性,提升“基礎”課的時代感。方法是多樣的,可以結合授課實際單獨和綜合應用啟發式教學、專題式教學、案例式教學、互動參與式教學等教學方法,以切實提高“基礎”課的實效性。
教師不能按照教材照本宣科,在把握教材的基礎上實現對教材內容的超越,即教學內容的選取既要體現教材的主旨內容,又要根據學生的接受狀況做好教學內容的轉化。這就要求教師要加強對基礎理論的研究,避免對理論知識的誤解或教條式的搬用;要加強中國化理論成果的新思想、新觀點和新論斷的研究,及時將這些理論成果傳授給學生,讓學生體會到理論的強大生命力和與時俱進性;要按照貼近社會生活、貼近時代、貼近大學生思想實際的要求,運用理論知識回答和解決這些問題,增強“基礎”課的實在感,使“基礎”課論理而不空洞,從而不斷豐富教學內容,提升“基礎”課的吸引力。
(二)加快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融合
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是互相支持、相互促進的。因此,必須加快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融合,整合二者的教育內容,從而形成完整的、體系化的“基礎”課教學。
首先,要堅持理論在法學教育中的指導地位。要在法律基礎課的講授過程中,滲透的基本理論。這就要求教師要通過法律基礎課的講授,滲透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關系的理論,使學生懂得雖然政治、哲學、宗教等各種社會因素對法的產生與發展也有作用,但追根溯源,“法的關系正象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盵2](P.82);要滲透階級理論,使學生明白法并不是超階級的,它是由社會上居于統治地位的階級通過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則,是階級統治的工具。與以往法律不同,社會主義法制,是真正反映工人階級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要滲透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使學生理解法并不是超歷史的,既不是永恒存在,也不是永久不變的,從而讓學生明白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先進性、科學性,使其自覺接受法制教育,自覺遵守法律規范,成為一名懂法、守法、護法的合格公民。
其次,要在法律教育中強化道德意識。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再完善、法律條文在繁多,也不可能窮盡所有的社會關系。同時,法律調整的滯后性也容易給別有企圖的人產生可乘之機。因此,人們自身思想道德素質的高低決定了其日常行為的善惡。這就要求教師不能把“基礎”課教學僅局限于法律知識的單一傳授上,而應結合實際,在知識傳授過程中將“法”與“德”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向學生闡明有關法律規范的立法精神,解析其立法用意及與社會主義道德的深層次聯系,使大學生既樹立起法律權威意識,又克服“法律萬能”的觀念,推動學生追求法與德的雙重規范。
(三)加強實踐教學,實現理論實踐雙重提高
“基礎”課價值體現方式就是學生將理論運用于實踐取得的成效。同時,實踐教學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單一課堂教學給學生帶來的厭倦情緒,為“基礎”課教學注入新的活力。
首先,教師應充分挖掘校內實踐教學潛力,通過聘請道德模范、先進典型等開展主題講座,利用榜樣的力量感染學生;聘請知名學者舉辦學術講座,使學生緊跟理論發展步伐;支持學生成立理論研究小組,主題社團等學生組織,增強學生的自我學習、自我教育能力;鼓勵學生開展校園調查,了解大學生思想道德現狀,鍛煉學生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教師應充分重視網絡新興媒體的作用,利用校園網組織學生展開網上討論,交流實踐經驗,教師給予點評和總結,從而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教師的主導作用。
其次,教師要充分利用校外實踐教學資源,安排學生參觀博物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培養學生的民族自豪感,激發他們的愛國情懷,讓其深刻體會到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從而使其自發形成愛黨、愛國、愛人民的思想。
最后,高校教務、學工、后勤等部門應緊密配合指定中長期“基礎”課實踐教學計劃,對實踐教學在時間要求、工作量核算、業績考核、經費保障等方面做出完善的規定,使“基礎”課實踐教學長期化、制度化、可操作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