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預防措施范文
時間:2023-12-19 17:49:5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家庭暴力預防措施,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近年來,__鎮婦聯認真貫徹上級部門的文件要求,以強化服務、依法維權為主線,多措并舉開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實維護了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了家庭和諧平安和穩定。
1、加強宣傳,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礎。一是充分利用有線廣播、宣傳欄等宣傳媒介,設咨詢臺,廣泛宣傳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識。二是積極協調司法部門聯合開展“三八”婦女維權周、法律宣傳咨詢服務日等活動,面向社會,大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動員鼓勵婦女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堅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與整合社會資源相結合。近年來,鎮婦聯與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的合作越來越緊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斷顯現。一是調整了鎮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協調小組,成立鎮婦女兒童法律援助站,在村、社區分別建立家庭暴力投訴站和家庭暴力投訴點,為有效開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組織基礎。二是與鎮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聯手,維護遭受家庭暴力貧困婦女合法權益;與公安派出所聯建家庭暴力 110報警機制,使受暴婦女兒童及時得到救助。
3、堅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與強化源頭參與相結合。
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婦聯組織充分發揮了網絡的婦女兒童之家陣地、婚姻家庭調解室來矛盾化解和個案維權的作用,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協調、咨詢、指導等各種服務。不斷推進五好文明家庭建設為重點,以加強婦女培訓,提高婦女素質為途徑,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一是開展“和諧家庭”、“綠色家庭”、“學習型家庭”、“廉潔型家庭”創建活動,教育引導廣大家庭成員講文明,講誠信,講團結,樹新風。二是舉辦“感動母親”、“孝親敬老之星”等活動,表彰各類典型,倡揚尊老愛幼、夫妻恩愛、家庭和睦。三是與勞動部門開展下崗婦女、流動婦女就業和法律培訓,幫助她們自立,提升自身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成為和諧社會的建設者。
盡管鎮婦聯在開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時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問題與困惑。
1、源頭預防措施還不夠完善。針對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傳統觀念影響,草率婚姻引發家庭矛盾,婚外情導致家庭暴力、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等等。此外,社會上仍然存在“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清官難斷家務事”的現象,不少受害婦女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自我維權能力較低,特別是當她們受到暴力侵襲后,并不想以離婚來遠離家庭暴力。
2、制裁體系還不夠健全?,F階段,我們對家庭暴力的處罰依據主要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只有在達到輕傷害以上的程度時,才能采用拘留或以上的處罰。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傷害程度普遍達不到輕傷害,這樣就使對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處罰停留在說服教育上,對于“冷暴力”(即精神虐待)更是無所適從。
3、跟蹤服務成效還不夠明顯。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存在反復性、長期性,基層婦聯組織在家庭暴力維權時應進行階段性指導,定期回訪。但是,現階段婦聯維權只限于當事人的上門求訪,一事一受理,一次一辦,事后如何、當事人的婚姻發展狀況如何卻不得而知,不能為受害者提供及時有效、全方位的援助,使家庭暴力在隱蔽性狀態下長時期存在。
反對家庭暴力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社會工程。預防暴力發生、制裁施暴者、向受害人提供各種形式的援助和保護,是反對家庭暴力的三個重要環節,缺一不可。這有待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參與,更需要基層婦聯組織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下大力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源頭預防家庭暴力。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現象,最關鍵的問題是轉變社會對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通過廣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傳和培訓,讓全社會知曉家庭暴力并不是個人和家庭間的私事,而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違道德的犯罪行為。一是加強倫理道德教育。要通過創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動,開展多形式、多途徑宣傳教育,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二是加強普法知識宣傳。聯合相關部門利用“三八”、“11.25”、“12.4”重大節慶日對廣大群眾進行法制宣傳,通過開展法律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活動,以舉辦培訓、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形式為載體,向廣大群眾宣傳法律法規和家庭暴力有關知識,幫助婦女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勇于與暴力行為作斗爭。三是加強各級各類培訓,提高維
護婦女權益的意識。加強對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暴者的培訓,只要有家庭暴力案件發生,就要強制施暴者到指定地點進行一定時間的法律知識培訓,使其認識到自己錯誤。開展婦女素質培訓,鼓勵女性特別是貧困婦女、流動婦女通過各種渠道,增強文化素養,掌握就業技能,提高家庭、社會地位。2、加大部門合作力度,抵制家庭暴力。執法部門的干預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徑。鎮婦聯要善于取得這些部門的支持和配合,積極構筑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會工作機制。一是構建有效的反家庭暴力預警機制。結合“零家庭暴力村、社區”的創建,建立以生產組組長牽頭的村信息員隊伍,及時觀察有家庭暴力隱患或傾向的家庭,進行全程跟蹤調解,預防矛盾激化,防患于未然。二是推動相關政策的指導和完善。針對婦女權益受侵特別是婦女遭受家庭暴力、婦女勞動權益保障、弱勢婦女群體救助幫扶等問題,聯合勞動、工會、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進行調研,提出相關措施和建議并協調有關部門加以落實。充分利用婦聯平臺參政議政,參與推動地方性反家庭暴力法規政策的制定完善,為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制度保證。
篇2
家庭暴力漸成維權熱點
近幾年,在吉林省婦聯每年接待的近千件來信來訪中,屬于家庭暴力的案件已經占到40%左右。特別是在家庭暴力“重災區”的廣大農村,相關的投訴案件占到70%左右,已成為社會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2005年發生在吉林省白山市的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曾轟動全省,一時間成為人們街談巷議的熱點話題。從1989年到2005年的15年時間里,周某先后殘害了3名女性,使用刺字、毒打等各種手段對自己的配偶和女友進行虐待。劉某是其中3名受害者之一,在長春市某醫院接受治療的劉某全身上下大大小小加起來一共有316個刺字,占皮膚三分之二的面積,令在場的醫護人員觸目驚心!據劉某講,周某將她囚禁在家中,每天對她進行瘋狂的殘害,他逼迫劉某衣服躺在炕上,然后用針和墨汁在她身上刺字,將“”、“勾引男人”等侮辱性語言刺在她的胸前、背部和腿上。3個月后,因不堪周某的非人折磨,劉某裝作精神失常跑回娘家,在家人的幫助下到公安機關報案,周某被警方抓捕歸案。白山市公安局給劉某及周的前妻吳某鑒定為重傷害,另一位受害者周某為輕傷害。2006年3月20日,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周景志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賠償3名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26萬余元。6月2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景志的一審判決宣判后,周景志沒有上訴。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所有的家庭暴力投訴中,雖然受害者以女性居多,但近年來男性受害者也頻頻出現在有關部門的投訴案件中。2004年11月,吉林省婦女聯合會權益部接到一位王姓男士的投訴,控訴他的妻子經常對他使用暴力。王某是某重點大學的研究生,其妻子是一名普通工人,兩人新婚不久,王某的妻子性情潑辣,經常會因一些家庭瑣事對王某使用暴力。而擁有高等學歷的王某不愿與妻子動手,無奈之下到省婦聯投訴?!吧鐣系拇_存在妻子打丈夫的現象,雖還不多見,但也必須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奔质D女聯合會權益部的工作人員如是說。據某婚姻家庭研究會組織的一次婚姻質量調查表明,在家庭生活糾紛中,丈夫打過妻子的占21.3%,妻子打過丈夫的占15.5%。有專家分析,隨著家庭暴力的升溫,女性對男性施暴的現象會逐漸增多。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庭和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要素,只有家庭和睦溫馨,社會才能安定、文明、進步。但目前家庭暴力已呈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制定一部符合吉林省實際、專門用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已迫在眉睫。
反家庭暴力遭遇法律空白
據省婦聯權益部的工作人員講,在實際工作中她們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妻子遭到丈夫的“動武”后報案,婦聯的干部帶警察將其丈夫拘押,然而往往是不出一二天的時間,受害婦女就跑到公安部門請求放人,細問原委才得知:丈夫是家里的經濟支柱,丈夫被抓,家里斷了經濟來源;雖說暫時受些皮肉之苦,但難保事后丈夫不報復,讓她受到更大的傷害;打人過后丈夫已經認錯,表示了悔改;家人、親戚都已出面幫助說情,應該給丈夫機會……在遭受家庭暴力時,絕大多數婦女首先選擇的是尋求親友的幫助和調解,而真正到公安機關求助的卻寥寥無幾。有的學者認為,這樣的調解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不僅無法保護受害者再次免遭侵害,而且還會使施暴方更加有恃無恐,甚至殃及其他無辜的家庭成為受害者。所以,只有訴求法律才能得到根本解決。此外,許多受害婦女在尋求幫助時經常會遭到種種冷遇,無論是鄰居、單位、街道、警察,甚至自己的親人都不愿伸出援手,而大多選擇回避或視而不見。究其原因也非常簡單:“別人”均無權干預夫妻之間的矛盾沖突。在求助無望的情況下,有的受害者會“認命”,苦了我一個成全一個家;有的則往往會采取走“極端”的方式,要么以暴還暴,要么輕生。
2005年12月1日我國頒布施行的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規定: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但作為嚴重侵犯婦女人身權利的主要形式之一的家庭暴力卻在該法及相關的法律中沒有明確表述。迄今為止,在我國仍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和制止家庭暴力,特別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對涉及調查取證、判定受害者傷勢輕重,以及對施暴方的制約措施等方面仍缺乏可操作的法律規定。過去,只要遇到類似家庭暴力的情形,人們大多想到的只有到婦聯去解決,而婦聯又往往受限于自身群團組織的性質,對涉及法律范疇的家庭暴力案件無能為力。此外,政府部門、婦聯以外的其他社會群團組織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過程中如何各司其職,具體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和義務,也無任何法律規定可考。所以,許多人大代表、法律專家呼吁:有關方面應盡快制定和出臺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護。
法規出臺直面家庭暴力
在吉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吉林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草案)》被正式提交會議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對條例制定的必要性上給予了一致的肯定,同時,對條例草案的可操作性方面提出許多建設性意見。2006年12月28日,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條例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省婦聯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圍繞條例草案的實施主體,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條例草案規定的實施主體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省婦聯建議由各級政府的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作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牽頭部門。鑒于此項工作屬政府事權,常委會辦公廳向省政府發函,請省政府確定。省政府回函同意了上述意見。據此,法制委員會建議將條例草案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修改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p>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未成年人、成年男人也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狀況,本條例對上述群體的合法權益也應予以保護。根據這一意見,法制委員會建議刪除條例草案的第十條,新增一條作為條例草案修改稿的第九條,同時,對條例草案第二十條作了相應修改。為了更好地受理和解決遭受家庭暴力問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應當增加“第一受理單位”的內容。法制委員會采納了這一意見,修改了條例草案第九條第二款,增加了相應規定。
篇3
型人格障礙對患者以及社會可造成有形或無形的傷害;而且無論是使用行為還是藥物治療,效果都不是很好。但研究人員發現可在兒童期和青春期時對此種障礙進行預防。預防是指,在障礙發生前介入干預治療。針對型人格障礙的特點,介入預防措施會比較有效。
型行為開始于兒童期,并在后青春期達到高峰;具有型行為的兒童中,有10%-30%會在成年后發展出型人格障礙。成年后,患者的人格固化,使得型人格障礙難以治療。
風險因子
型行為的發生風險貫穿整個胎兒期至青春期。其中的非可變風險因子(例如遺傳因素),對預防來說意義不大。但像學業表現差、校園暴力及環境因素這樣的可調控風險因子,對于開展及時的預防策略來說,意義非凡。
較差的學業表現:一項針對14歲以下兒童的研究發現,較差的學校表現與未來的型行為有重要聯系。但我們還不清楚學業表現差完全是由于IQ低,還是受學校環境或教師個人素質這樣的因素影響。
欺凌:欺凌可以有不同表現形式,可以是言語的也可以是身體的。身體欺凌是型發育的主要預測指標。
環境因子:許多環境因子可促使型人格障礙的發生,例如:父母受教育水平偏低,母親較年輕,單親都可使兒童對這種人格障礙易感。同伴和社會影響也是風險因子。還有,暴露于家庭暴力、身體虐待、物質濫用都可促使型人格障礙的發生。
篩查
早期發現癥狀有助于預防。因此,醫生們很有必要熟悉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Table1中列出了DSM-5中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被歸為B群人格障礙)。
因兒童不愿報告自己或同伴的違法行為,所以一項詳細的社會心理學教育在篩查過程中就顯得尤為重要。由醫療專業人員收集的數據,由教師及父母提供的信息是早期診斷的關鍵因素。
其他的篩查工具還包括篩查量表(The Antisocial ProcessScreening Device)。此表是一個可由教師或父母來完成的調查問卷,并且有助于及早發現型人格障礙。簡明版青年心理變態特征列表是一種準確的行為自我評估工具。
干預
Bor等人提出了一套基于患者發育年齡的邏輯策略干預型人格障礙的發展。
胎兒至兩歲間 當發現有母親存在致使胎兒出現型人格障礙的風險可能性時,盡可能立即介入干預措施。美國羅徹斯特大學的一項隨機對照試驗發現,對高風險的母親提供以教育為主的撫養家訪至兒童滿兩歲,結果使兒童終身的違法行為減少50%。研究同時發現分娩并發癥與兒童型人格障礙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作為預防措施,可為高危孕婦提前保健和個性化兒童發育教育。
3至10歲間 針對3至10歲間高危兒童的預防策略,相關研究發現教育對于父母及兒童來說都很重要。行為問題預防研究組(The Conduct Problems Prevention Research Group)發現,除了父母的親職教育外,為一年級的高危兒童提供提高情緒理解能力的相關課程,同樣可以顯著減少高危行為。
11至18歲間 對青年及少年(11―18歲之間)最有效的兩種治療方式是功能性家庭治療和多系統治療。在城市環境下,實驗性社會發展課程也可有效防止青少年的高危行為。
功能性家庭治療是一種基于家庭的短期治療,并且同時面向父母和兒童進行治療。此療法鼓勵個體認識消極情緒,并通過關注長期行為改變來調整這些消極情緒。
多系統治療,注重那些青少年周圍可負面強化違法行為的外界因素,力求打破這些聯系。兩種方法同樣有效,可依據青少年的個體情況選擇治療方案。
結論
篇4
關鍵字:酗酒;犯罪;預防
因酗酒而引起的惡性案件是實實在在的存在,對人們的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如果人們及早預防是完全可以避免這類惡性案件的發生。酗酒者違法多以暴力犯罪為主,且以殺人、傷害較多,這與國外報道的以傷害、縱火、性犯罪較突出有一定的差異性,可能與不同國家間的文化差異有關。
1 俄羅斯對酗酒犯罪的預防
(一)酗酒犯罪現狀
在俄國,由于每年意外死亡中因酒精致死或因酗酒致病而死亡的人數多達9.8萬人,俄國因而成為對酗酒控制最為嚴格的國家。在因酒精而致死者多為40歲到60歲的男性。另外,據統計顯示俄國有40%的交通事故是由醉駕引起的。因為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犯罪行為經常發生。酗酒已經成為俄國最為棘手的社會問題,它不僅拉高該國的死亡率,而且致使國家犯罪率節節攀升,其中,酗酒對青少年影響最為嚴重。所以,酗酒已經成為了倍受俄羅斯政府和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二)打擊酗酒犯罪措施
俄羅斯前總統梅德韋杰夫曾經表示,酗酒問題已經成為該國最為嚴重的國家問題。為應對這一嚴重社會問題,近些年來俄羅斯政府已經開始實施了一系列經濟和行政措施,比如提高酒價,加強對酗酒者的預防和治療,對酒精類飲料的生成和銷售實行嚴格的國家監管,違反國家監督管理的禁酒飲料生產者科以刑罰。俄羅斯國家杜馬還通過了一系列決議,對酒類廣告采取嚴格的行政限制措施,俄衛生部門出臺法律草案要求酒類銷售等行業禁止向青少年出售啤酒等飲品。并于2010年初批準了反酗酒構想。該構想計劃在十年內將俄國境內酒類消費量降低至現有一半,并禁止一切非法酒類產品銷售。俄社會院成員濟科夫指出,應對酗酒問題須采取三項基本策略:第一,控制未成年人飲酒現象;第二,監控嚴重酗酒者,解決酗酒者家庭暴力問題;第三是加強對酗酒者的治療。
2 美國對酗酒犯罪的預防
酗酒問題也在困擾美國,2004年06月11日國際在線消息:美國國家酗酒與酒精中毒研究所在6月10日一份研究報告披露, 與上個世紀90年代相比,現今美國酗酒人數已顯著上升。路透社也報道,在2001-2002年間,美國有酗酒現象或酒精中毒經歷的人數已高達1760萬,占美國總人口數的8.46%;而1991-1992年則為1380萬人,占總人口的7.41%。據統計顯示,近十年美國人口中有酗酒問題的人數的比例從3.03%上升至4.65%。為應對這一現象,美國規定的法定許可飲酒的年齡為21歲青少年上市場買酒或進入酒吧等場所都需要出示記錄有出生年月的證件;美國反酗酒(反)組織喚醒美國公眾對于酗酒問題的重視并開始在有科學信息支持的基礎上教育公眾;美國政府將酗酒定性為一種可治愈的疾病,制定了“Comprehensive Alcohol Abuse and Alcoholism Prevention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Act”對因酗酒而犯罪的罪犯制定了“監獄的酗酒治療計劃”等,對抑制酗酒這一社會問題具有一定作用。
3 中國對酗酒犯罪的預防
(一)預防酗酒犯罪的歷史
我國對酗酒者犯罪尚未有明確的官方統計,酗酒犯罪目前是比較嚴重的社會隱患,對酗酒的控制并非現代才重視,西周時期的刑律《酒誥》,就有禁止“群飲”規定,三國時期也對禁酒出臺了特殊法令,后來的遼、元等朝代也有明確、嚴格的法律。清《新刑律》、《中華民國刑法》(一九二八年)第20條也作了相關的規定:凡精神病人之行為不為罪。但前款規定并不適用于酗酒及精神病間斷時的行為?,F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了醉酒人應當負刑事責任以及《刑法修正案(八)》所增設的《刑法》第133條之1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成立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二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2款規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將其約束到酒醒?!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15條的規定,適用醉酒約束的前提條件是處于醉酒狀態和對本人有危險和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
(二)國外可借鑒的措施
對于基于醉酒習慣而引起的犯罪,國外的刑事立法規定了兩種針對這種習慣的懲罰方式對中國預防和處置酗酒犯罪具有借鑒意義。其一,法律明確規定禁止飲酒。例如泰國刑法典第49條規定,犯罪系因習慣性酗酒者,須在判決中宣示二年以內不得飲用酒類,其期間從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自停止徒刑之決定或者宣告而開釋之日起算。其二,對酗酒犯罪者進行強制醫療。德國刑法典第64條規定,有過度服用酒精飲料的習癖,或者昏醉中有違法行為的,或者其違法行為是起因于這一習癖,由于行為人的這一習癖將來有為嚴重違法行為的危險,因而應當在判決中命令將行為人收于強制治療機構。
4 結語
從上面國內外關于酗酒處置及預防方法可以看出,國外對酗酒犯罪預防已經走到我國的前面,我國關于酗酒犯罪預防只是停留在刑法懲罰層面上,尚未形成完成的預防措施,盡管《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5條有相關對酗酒犯罪預防的相關措施,但是過于簡單、籠統,不具有可操作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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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孩子出了意外,到底怪誰?看起來似乎不難回答:誰對此事負有法律責任就算在誰頭上。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除了法律歸責問題,最應該反省的是孩子的家長。因為――
案例一:衣服被卷,男童窒息
2014年2月,3歲男童文文(化名)在蘇州市斜塘聯豐廣場內的一部手扶電梯上玩耍時,衣服不慎被電梯卡住,隨后在運行中電梯的強大夾力下,衣服越收越緊,導致文文呼吸困難……最終,由于搶救無效,文文不幸離開這個世界。
據報道,意外發生的瞬間,帶文文出門的父親不在身邊。
案例二:窨井蓋翻起,幼童墜落
2014年1月,南京某街道,未滿3周歲的男孩叮叮(化名)跟著媽媽在小區里散步。突然,叮叮一腳踩空,滑進了一個污水井里,而這個污水井的位置,距離叮叮家的單元還不足30米。
發現兒子墜落窨井里,叮叮媽媽和一位剛好路過的鄰居趕緊回身,想要抓住他,可是什么都沒有抓到。此時,叮叮媽媽才意識到,這個污水井的井蓋是反面朝上,半搭在井口上的。
消防隊員在1個小時后,從六七米深的污水中將叮叮撈上來。叮叮被送進醫院,醫生奮力搶救也沒有挽回他的生命。
事后,有居民反映兩位身穿藍制服的男子曾開過窨井,但未及時復位;小區一居民發現井蓋半搭井口邊時,曾向保安反映,但未引起重視。公安部門事后查明,窨井口的直徑約80厘米,事發時露出“黑洞”約40厘米(3歲幼兒肩寬約25厘米)。
案例三:模仿動畫片,燒傷同伴
2013年4月,連云港市東海縣麻汪村的三個小伙伴在村頭玩耍,分別是7歲的冉冉(化名)、4歲的浩浩(化名)和10歲的順順(化名)。玩了一會兒,三個小伙伴突然想起模仿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的劇情,玩起了“綁架烤羊”的游戲。冉冉和浩浩被綁在樹上后,順順點燃了樹下的樹葉,由于當天風大,火一燒著便失去控制,順順無力救助,結果導致冉冉和浩浩被嚴重燒傷。后經醫院診斷,冉冉全身燒傷面積達40%,浩浩全身被燒傷面積達80%。
法院判決順順的監護人賠償兩原告損失的60%;《喜羊羊與灰太狼》的制作、發行方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賠償兩原告損失的15%。
案例四:游泳消暑,小學生溺亡
2012年9月,火熱的天氣燒烤一樣的炙人。江西省定南縣某小學二年級學生胡濤(化名),和其他幾名同學去距離學校100余米外的水塘中游泳消暑。結果胡濤不幸溺水身亡。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父母在知曉孩子要去水塘游泳時,只是進行簡單粗暴的體罰教育,未能使不會游泳的孩子認識到在沒有安全防護的水塘中游泳的危險性,所以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應對孩子的溺亡承擔主要責任;該小學在取消午練制度后,沒有對學生進出學校進行管理,加之胡濤溺亡的地點離學校只有數百米,有學生多次在事發地點游泳,學校沒有及時發現隱患,所以該小學對胡濤的溺亡也應承擔10%的責任。
預防在先,
日常呵護重于法律歸責
J 楊學友(遼寧省錦州市人民檢察院高級檢察官)
上述案例中,無論外在因素如何,家長都有監護不周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提出: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教育被監護人,是監護人的重要職責。
案例一中父親帶著文文外出,就應全面擔負起監護責任,并根據孩子生性好動的特點,對于可能出現的不安全情況教育在前、預防在先。文文的意外夭折,其父負有疏忽大意、安全保護不到位的責任。
《江蘇省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實施家庭保護的責任者,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和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
案例二中叮叮未滿3周歲,屬于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論是在室內還是在室外,其監護人的首要責任就是要時刻警惕,時時處處注意孩子的安全。如果叮叮媽媽帶他在小區里溜達時,能及時注意到身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看護仔細,遠離已經存在的危險,或許可以避免這起悲劇。因此,叮叮的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過失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應當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教育與保護相結合?!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
案例三中的順順、浩浩、冉冉因模仿引發傷害事件,仿佛看不出其監護人有什么過錯,但若平時注意孩子的心理變化,在孩子觀看兒童影視節日時,及時引導、告誡孩子切勿盲目模仿有暴力傾向、不安全的行為,那么就可能避免這場悲劇。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第十條二款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案例四中胡濤父母存在教育方式不當、監護管理措施不到位,應當對胡濤的溺亡承擔主要責任。
三大關鍵理念,做足可控因素
J 章淼榕(華東師范大學心理學碩士)
意外事故發生的因素有很多,這諸多因素可以分為可控和不可控兩大類。以廣場自動扶梯傷人案為例,自動扶梯存在安全隱患是不可控因素,孩子與家長都不可能未卜先知而躲過一劫;但是家長如果根據安全提示,規范孩子乘坐扶梯的行為,把握好可控因素,相信意外不致發生。所以,最實在的兒童保護,應當事前做足可控因素的文章,而非糾纏于事后歸責問題。
如何把握安全教育與現場看護這兩大可控因素?
安全教育指的并不是籠統地囑咐孩子“要小心,要注意安全”,或者嚴厲禁止孩子探索一切有危險的事物,而是順應他們的身心發展特點,以孩子能夠理解的語言加以切實指導。
2012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全球兒童安全組織聯合了《兒童傷害預防倡導》,其中教給孩子五句預防傷害的話――“車后我不玩”(預防道路交通傷害)、“我不是小鳥,我不會飛翔”(預防跌落傷害)、“媽媽,看護我嬉水”(預防溺水)、“打火機不是玩具”(預防燙傷)、“我先問再嘗”(預防中毒)。這些話淺顯易懂,孩子記得住就容易做得到。
另外,特殊的孩子需要特殊對待。曾經有父母向我咨詢:孩子已經上小學一年級,每次到了廣場特別容易興奮,一溜煙人就不見了,經常把父母嚇得冷汗直流。我觀察之后發現這孩子的情緒和行為的自控能力明顯低于同齡人,后來經醫院診斷為多動癥。假如孩子存在類似的發展,一味的責備或者叮囑往往收效甚微。父母要有耐心,一點一點的矯正。比如,盡量避免去廣場,如果去的話要牢牢握緊孩子的手,隨著孩子自控能力的進步再逐漸放手。
現場看護并不意味著束縛孩子的手腳,但是必須起到準確評估風險并加以規避的作用。有一位母親帶兒子去小區兒童樂園玩,她發現攀爬的欄桿銹跡斑斑,搖一搖還有些松動,于是她要求物業盡快更新設施,并樹立警示牌。結果沒過幾天,攀爬欄桿就倒下來了,幸好沒人受傷。試想,如果這位母親不夠仔細,對危險不敏感的話,極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傷害事故。
其實孩子出事很多都是父母一不留神所致。比如,母親進超市買包鹽,讓孩子在門口稍等,結果孩子不見了;父親路上遇到熟人熱聊幾句,結果孩子跑到路當中被車撞了。家長有時不免苦惱:好動愛玩乃孩子的天性,但安全如何保障?這里提出兩個原則,一是切勿心存僥幸,二是保證孩子在父母視野之內。
還有一點值得提醒,很多父母出門前,會叮囑孩子:你跟好我哦。這句話本身就埋下了隱患,孩子注意力易分散,一不小心就會跟丟。父母出門前,應叮囑自己一句:我要緊緊跟好孩子哦!
我們必須強調把握可控因素的三大關鍵理念。
理念一:認同“自甘風險”
自甘風險原是法律用語,現在這一概念已經延伸至法外。自甘風險傳遞了這樣一個理念:生活中處處有風險,不管特殊理由是否存在,孩子自身及其監護人首先應該承擔起自我保護的責任,然后才是歸咎他人或外在環境因素。
有一個例子,孩子放學后半小時沒回家,父母向警局報案,被告知沒超過24小時不予受理。父母很不滿,與警方大吵大鬧,揚言孩子失蹤都是因為警方治安不力,如果孩子有個三長兩短一定唯警方是問。其實父母與其花力氣吵架,不如趕緊想想孩子平時常去哪里,趕緊給親朋好友打電話問問。
孩子出事背后固然有社會原因,比如兒童模仿《喜羊羊與灰太狼》燒傷同伴案,部分歸咎于媒體的暴力文化渲染無可厚非,但父母作為監護人肯定是責無旁貸的,首先應該自省,應該第一時間采取行動。曾經聽說過外籍家長這樣對待孩子的校園傷害事件,不管孰對孰錯,家長首先向校方鞠躬致歉,表示“我的孩子給您添麻煩了”,接下來才商量具體的處理辦法。這是一種可敬的自甘風險的姿態。
理念二:堅持“以身作則”
在家庭教育中,身教總歸重于言傳。父母自己的安全意識和行為對孩子起著潛移默化的影響。有一句話說得好,自己都做不到,怎么能教孩子做到呢?假如父母習慣過馬路闖紅燈,卻反復教育孩子“紅燈停、綠燈行”,那孩子在認知上就會產生疑惑:都說闖紅燈很危險,但是大人闖了不也沒事嗎?這件事情到底可不可以做呢?反過來,即使父母什么都不說,只是每次和孩子一起過馬路時,都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孩子自然而然就會認可并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此外,有些父母溺愛孩子,一味放任自流,明知孩子的行為存在風險卻不加以制止。我曾親眼目睹小孩子攀高后做出放手的動作,看得人膽戰心驚,父母竟然在邊上鼓掌喝彩,一副引以為傲的樣子。這類父母認為“我的孩子做什么都是對的,錯都在別人身上”,因此一旦出了事故,他們就去找商家、學校、公園的麻煩,卻不曾反省自己的教育問題。這些被寵壞的孩子從父母身上學不到如何自我保護,更學不到自我負責,他們更可能遭遇危險而不自知。
理念三:洞悉“居安思危”
危險與安全其實是一種辨證統一的關系。沒有絕對的安全,也不存在絕對的危險。父母應該破除過度保護的安全觀,認識到“危險的背后是安全”。
我們曾經做過學生校園體育運動傷害的調研,發現那些因體質不佳,平常很少鍛煉身體的孩子,往往容易成為運動傷害的高危人群。這些孩子運動得少,身體的柔韌性與靈活性普遍差,又不懂得正確的熱身以及身體保護的技巧,因此更容易受傷。相比較而言,如果孩子經常參加體育活動,按常理推論他們出問題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些,實際上他們反而更少受傷。因為運動經驗的積累使得他們更加了解自己的身體,他們更明白如何規避風險,或者如何將風險降至最低。
可見,我們應該在加以適當保護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向外探索,而不是將孩子始終綁定在一時一地的靜止的狀態,以為這樣就安全了,卻忽視了潛藏的更大的危險。
當孩子有機會將父母的安全教育與自身的生活實踐相結合,他們才會真正認同遵守規則的重要意義,才能真正學會拿捏行動的分寸,在自由與約束之間尋找到平衡點。換句話說,有過充分的危險體驗的孩子才是最安全的。
面對一個個受到意外傷害甚至無辜喪失幼小生命的孩子,心中涌起無限的悲傷,為孩子也為他們的父母家人。誠然,無論是商家,還是學校,或是動畫公司,對這些事故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然而,我們要明白一件事:意外一旦發生,不管他人怎樣分擔責任,怎樣賠償巨款,都無法還給我們一個健康的孩子,飽受痛苦的終究只是因傷致殘的孩子或失去孩子的父母親!
為了孩子的幸福,于法于情,父母都要加倍警惕,擔負起自己的第一職責!
意外傷害一半可預防
J 趙麗娜
據全球兒童安全組織調查顯示:意外傷害已成為中國1-14歲兒童的首要死因。
《世界預防兒童傷害報告》認為,受傷死亡的五大原因是:
1、車禍:每年有26萬兒童死于車禍,大約1千萬兒童受傷。車禍是10-19歲孩子主要的死亡和致殘原因。
2、溺水:每年有300萬兒童發生溺水事故,每年有17.5萬名兒童溺亡。由于一些幸存者腦部損傷,非致命性溺水對終身健康和經濟造成的影響超過任何其它傷害類別。
3、燒傷或灼傷:每年有9.6萬兒童被燒傷或灼傷而死亡,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兒童的這一死亡率是高收入國家的11倍。
4、摔落:每年有近4.7萬兒童摔死,數十萬計兒童摔傷。
5、中毒:每年有4.5萬多名兒童死于意外中毒。
篇6
在實施《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和《*區兒童發展“*”規劃》中,我區各級政府把兒童工作納入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為了實現《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目標,區、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攻克難點指標,較好地達到各項目標,使我區兒童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
——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創建愛嬰醫院,普及新生兒新法接生,提倡住院分娩,加強產科建設和圍產期保健服務等工作的全面開展和實施,到*年全區已有愛嬰醫院13間,4個月內嬰兒母乳喂養率、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率、兒童常規免疫接種率均已達到*市的目標。
——兒童基礎教育普及程度上新臺階。*年我區學齡前兒童入園率73.3%,小學一年級按時入學率99.98%,小學學生完成率100%,初中入學率100%。我區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取得良好發展,全區0—14歲兒童受教育率達到97.5%。
——兒童生存環境不斷優化。我區大力加強城市和農村各類衛生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城鄉人民飲用水衛生、廁所衛生和生活廢棄物無害化處理水平。*年我區農村改水受益率及農村享有安全飲用水的人口覆蓋率已達100%,農村享有衛生廁所的人口覆蓋率達92%。
——特殊困境兒童受到保護。我區特殊教育學校已投入使用多年,三殘兒童受教育率為92%。民政部門設立了1所兒童福利院,解決了棄嬰棄兒的護理及生活照顧問題。全區開展的“扶孤助學”使600名兒童得到受益,得以重返校園。
我區兒童事業的發展在“*”期間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面對21世紀全面提高兒童的素質的重任,我們仍有不少困難和問題需要解決:降低孕產婦死亡仍需付出較大的努力,*年我區孕產婦死亡率為56.56/10萬(含流動人口),大大超過*市25/10萬的終期目標,隨著近年來流動人口大量增加及管理不夠規范,流動人口的孕產婦死亡率難以降低,成為實現《兩綱》目標的難點和重點;嬰兒、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呈反復交替升降狀態;抓素質教育還需加大力度,重分數、輕能力,重營養、輕鍛煉等現象仍需糾偏;兒童行為偏差、肥胖癥、近視和齲齒較多;農村、城區幼兒入園率、教育水平差距較大;近年高新技術,特別是信息科學技術的發展,拓展了兒童的視野,其精神生活的需求越來越高,同時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現有的兒童發展及其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兒童的校外活動場所不足,現有的社區活動場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面積較小、設施陳舊、功能單一,科技含量低,反映兒童發展的需求和社會服務不足的矛盾,這都影響了21世紀兒童的全面發展與素質提高,必須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
為進一步優化兒童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條件,全面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在基本實現《*區兒童發展“*”規劃》目標的基礎上,根據《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0年)》和廣東省、*市《兒童發展規劃(*—2010年)》的要求,結合我區兒童事業發展的實際,特制訂《*區兒童發展規劃(*-201O年)》(以下簡稱《規劃》)。在兒童與健康、兒童與教育、兒童與法律保護、兒童與環境等4個領域,提出21世紀第一個十年我區兒童發展目標及實現目標的策略和措施。
總目標
堅持“兒童優先”的原則,推進我區兒童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同步發展,繼續鞏固、提高基礎教育的質量,提高普及高中教育,大力發展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不斷優化兒童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社會環境;使兒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護的各項權利,得到文化教育、醫療保健、生活娛樂等方面的社會服務;不斷提高兒童的整體素質、發展水平、培育兒童的創造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主要目標及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改善兒童衛生保健服務,全面提高兒童健康水平。
目標與指標
1、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婚前醫學檢查率*年達93%,2010年年達93%以上。
——新生兒出生缺陷發生率*年控制在100/萬以下,2010年達90/萬以下。
2、降低孕產婦和兒童死亡率
——孕產婦和嬰兒、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年分別控制在25/10萬和10‰,2010年在25/10萬和10‰基礎上分別下降1/5和1/6。
——孕產婦保健管理率*年達93%,2010達97%。
——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到2010年達97%以上,高危妊娠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100%。
——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在*年基本消滅。
——兒童保健管理率*年達93%以上,2010年達97%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動人口中兒童衛生保健服務的水平。
——繼續保持高水平的常規免疫接種率,*年以鎮(街)為單位達98%以上,逐步將新的疫苗接種納入計劃免疫管理。
3、提高兒童營養水平,增強兒童體質
——到2010年,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率以*年為基數下降1/5。
——低出生體重發生率*年控制在4%,2010年控制在3%。
——嬰兒母乳喂養率*年達90%。
——合格碘鹽食用率*年達95%,2010年達95%以上。
——中小學生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及格率*年達90%以上。
——人均公共體育場所面積*年達0.3平方米,2010年達0.5平方米。
4、加強兒童健康教育
——減少未成年人吸煙,預防未成年人吸毒。預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結核病的增長和蔓延。提供多種形式的兒童心理健康咨詢指導及不良心理矯正服務。
策略與措施
——深化婦幼衛生體制改革和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年增加婦幼衛生、計劃免疫經費的投入。落實和規范婦幼保健機構的財政補助,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安排婦幼保健經費。到2010年,婦幼衛生經費在衛生經費中所占比例達8%-10%。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廣東省母嬰保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批準市婦兒工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兩綱”,確保婦女兒童生命安全工作職責問題的通知》(穗府[*]47號)。切實保障兒童享有衛生保健的權利。各鎮政府要建立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和兒童登記制度和落實出租屋主連帶責任制,將保障婦女兒童健康的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的指標,轄區內醫療保健機構要為流動人口中的孕產婦、兒童提供衛生保健、計劃免疫系列服務。堅決制止和打擊非法行醫、非法接生、非法墮胎、棄嬰等違法行為。
——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繼續實行計劃免疫保償、婦幼保健保償和農村合作醫療等多種形式的保障制度,提高兒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
——多渠道籌集貧困家庭疾病援助資金,幫助特困家庭孕產婦和兒童獲得必要的醫療援助,加強對棄嬰和孤兒的醫療救助。
——健全婦幼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強化衛生行政執法力度,加強婦幼保健工作全行業管理,規范婦幼保健技術服務和母嬰保健監督員行為,建立技術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加強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質量的檢查督導,依法打擊和查處各類危害兒童健康的違法行為。
——加強全區衛生保健服務網絡的建設。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要求,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婦幼衛生服務三級網絡。加強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特別是基層衛生保健人員的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保障兒童在社區享受到連續、綜合、及時和便捷的社區衛生服務。加強社區兒童營養指導和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兒童身體素質;以社區為基礎積極防治兒童多發病和常見病,制定切實可行的嬰幼兒口腔保健、聽力保健和眼保健計劃,重視嬰幼兒牙病、藥物性耳聾和屈光不正的防治工作;加強兒童心理衛生工作,監測兒童心理行為,對異常行為或傾向的兒童及時進行干預。
——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進一步推動出生缺陷干預行動計劃的實施,其中地中海貧血干預工程分別抓好婚前保健、產前診斷等環節,新生兒窒息干預工程分別抓好高危妊娠管理、農村住院分娩、產時服務模式的轉變,普及新法復蘇等技術,降低新生兒窒息發生率,減少、消除因孕期、產期和哺乳期不良因素導致兒童智力損害。同時力爭唐氏綜合征、先天性心臟病、出生缺陷及兒童精神神經康復等干預工程的啟動。繼續實施新生兒疾病篩查。
——全面提高婦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務,加強和規范婦幼保健技術管理,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孕產期保健服務。要繼續規范高危孕產婦的篩查與管理,強化孕產婦三級轉診管理規定和重癥兒童轉診管理,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水平。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滯產、難產和出生窒息等產科并發癥的發生。
——開展兒童保健的理論與適宜技術的研究、推廣和人員培訓工作,提高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及科技水平。繼續推廣和應用計劃免疫、口服補液療法、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嬰幼兒家庭保健等適宜技術;研究和實施減少新生兒疾病、兒童營養不良、兒童意外傷害等預防措施。
——加強冷鏈系統建設,努力提高常規免疫的及時接種率,增強常規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將乙肝、風疹、腮腺炎等疫苗接種納入常規免疫管理,保證達到安全接種。
——倡導科學喂養和良好的飲食習慣,改善兒童營養。在城區托幼園所和學校分步推行學生飲用奶和學生營養餐計劃,農村實行“大豆行動計劃”等措施,有計劃、有步驟地普及學生營養餐、預防營養不良和營養過剩。
——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提高婦女兒童自我保健和利用衛生服務能力。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運用宣傳媒介加強婦幼衛生專題宣傳。開展健康教育行動,大力宣傳基本衛生保健知識;宣傳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預防及自我防范知識;在青少年中進行青春期教育、生殖健康教育、預防吸煙和吸毒的教育。禁止學生吸煙、吸毒。
——重視兒童體育,各社區、各鎮為兒童健身提供必要的體育設施。學校推行兒童體育與健康個體標準評價,培養兒童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保證中小學生在校每天1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
——加強殘疾兒童保健事業,逐步建立殘疾兒童報告制度,醫療保健機構要對殘疾兒童提供專業服務和指導,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
——重視兒童心理衛生知識的普及。全面開展兒童心理保健工作。在幼兒園、中小學開設心理健康輔導課程和開展心理咨詢活動;抓好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配備和培訓,區力爭逐步建立兒童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兒童心理行為偏差進行疏導和診療,促進兒童身心健康。
二、兒童與教育
整體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兒童受教育水平。
目標與指標
1、發展兒童早期教育,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建立0-3歲兒童早期教育指導與服務體系。到2010
年,全區社區辦好0-3歲教養機構,各鎮都辦起0-3歲教養機構。
——學前三年入園(班)率*年達84%,2010年85%以上,全區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取消學前班。
2、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到*年,小學學齡兒童凈入學率達100%,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毛入學率*年達99.9%,2010年達100%;輟學率*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l.5%以下。
——殘疾兒童小學入學率*年達90%,2010年達95%以上,中學入學率達80%,2010年達80%以上。
——小學畢業率達99%,初中畢業率達98%。
——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基本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3、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
——全區初中畢業生升學率*年達91%,2010年達91%以上;高中毛入學率*年達83%,2010年達90%。
4、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行科學考試評價制度;不斷提高教師的素質。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增加各類家長學校的數量;家長學校達標率*年達85%,2010年達92%;不斷提高兒童家長家教知識知曉率,*年達98%。2010年達98%以上。
策略與措施
——各級政府確保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保證教育與國
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并適度超前發展。
——切實增加財政教育投入,區政府年度財政一般預算
總支出中教育經費所占比例不低于20%。
——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加強教育經費監管。
——加快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體系。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提高全社會教育法制觀念和法律知識水平,推進依法治教。
——優化教育資源,縮小地區差距。按期按質完成改造薄弱學校任務,重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辦學條件;根據實際調整中、小學布局,合并撤消過于分散、規模較小的學校。進一步加強規范化學校建設,推進學?,F代化建設。
——切實把特殊教育納入我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總體規劃之中,將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納入中小學規范化建設工程總體規劃之中。
——扶助農村困難家庭學生就學。建立農村困難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書雜費免收制度。確保困難家庭的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發揮社區在流動人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流動兒童就學登記制度,把流動兒童就學問題作為流動人口綜合管理中的重要
內容。確保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辦學,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各級各類民辦學校都要依法辦學,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管理、引導和監督,使在民辦學校學習的兒童同樣得到良好的發展。
——貫徹落實孤兒就學的有關優惠政策。
——把嬰幼兒教育納入大教育體系,把幼兒教育的發展納入教育的評估體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加強兒童早期教育的管理與指導,建立完善0至3歲兒童早期教育管理體制。積極探索有利于促進兒童早期發展的教育模式。廣泛組織0至3歲兒童家長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提高科學育兒水平,開展親子游戲,啟迪和開發嬰幼兒的智力,培養其健康的體質、良好的生活習慣和求知欲望,提高早期教育的效果。
——積極推進幼兒教育的發展。大力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繼續辦好一批骨干、示范作用的公辦幼兒園及鎮中心幼兒園,鼓勵、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貫徹實施教育部《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稄V東省幼兒教育指南(試行)》、《*市幼兒發展課程指引》,切實提高保教質量。
——整體推進素質教育。樹立現代開放的教育理念,建立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的教育模式,注重培養學生的良好品質、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深化中小學教育內容、教學方式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營造生動、活潑、主動學習的氛圍;加強中小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勞動教育。引導組織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區、社會公益活動,提高兒童的自學、自理、自護、自強、自律能力。積極創建多功能校外教育實踐活動基地。
——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加強師德教育、重視幼兒園、中。小學校長(園長)和教師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教師學歷合格率和學歷層次。幼兒園專業教師學歷達標93%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教師占總數的23%以上,小學專業教師學歷合格率99.5%且大專及以上學歷達68%,初中教師學歷達標達97%且大學本科達63%。幼兒園、托兒所保健人員配置率達100%,并符合保健人員資格要求。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持證上崗率達100%。
——學校、幼兒園所的教職員工要愛護、尊重兒童,維護兒童的人格尊嚴、嚴禁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學校紀律、教育方法應適合學生身心特點。
——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術手段現代化。中小學基本普及信息技術教育,逐步推進中小學網絡教育。
——進一步重視和改進家庭教育。充實家庭教育指導隊伍,加強新時期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類指導;擴大家庭教育宣傳覆蓋面,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掌握現代科學育兒的知識和方法;建立多元化的家長學校體制,提高各類家長學校辦學效益,區建立5所示范性家長學校。各鎮建立1--2所示范性家長學校。教育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的管理、指導和評估。
——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積極發揮有關部門的社會教育功能,進一步推進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形成條塊結合的兒童教育指導、服務網絡,實現兒童教育科學化和社會化。
三、兒童與法律保護
完善和落實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障兒童權益。
目標與指標
1、加強立法,建立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法規。
2、依法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3、依法打擊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預防并減少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各類刑事案件,保護兒童人身安全。
——禁止虐待、溺棄兒童,特別是女嬰和病殘兒童。
——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
4、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并減少重新犯罪率;中小學校普遍開設法律知識課程,*年中小學生普法教育率達100%。
5、在訴訟中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對14歲以上不滿16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歲以上不滿18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6、法律援助機構要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與措施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障法》、《義務教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
——貫徹執行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強化執法,建立健全執法監測機制。
——加強有關維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責任意識。
——嚴厲打擊故意傷害、殺害、綁架、、拐賣、遺棄、虐待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以及強迫、引誘未成年人犯罪或進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兒童生產和販運。嚴禁兒童服食,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犯。
——依法加強娛樂場所、文化市場和網絡信息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控制未成年人涉足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場所;禁止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迷信、暴力、恐怖等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市場;制定落實兒童不宜觀看的影視和廣告的限制規定和措施;加強對營業性網吧的管理。
——大力開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的派出所民警定期到學校進行法制、安全教育,加強校園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兒童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在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開設歌舞廳、游戲機室、網吧。
——公安、檢查、司法等執法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維護少年兒童權益的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和保護工作。
——加強對企業用工的管理和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使用童工,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懲處。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偵查、、審判各訴訟階段采取有別于成年人案犯的特殊方式,依法處理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對未成年人罪犯執行刑罰時,要與成年人罪犯分別關押、管理和教育。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檢察院不、法院免于刑事處罰、緩刑或宣告無罪以及被解除收容教養或者服刑期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得歧視。
——執法和司法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兒童的法律法規,切實保護兒童的權益,提高辦案技能和執法水平。
——教育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摧殘;禁止強迫未成年人結婚或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保障兒童人格權、身份權。
——加強對兒童的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強兒童法律意識,提高兒童自我保護能力和防范能力。
——在社區建立社會、學校、家庭一體化的保護兒童權益的工作網絡。防止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生;及時預防和科學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做好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復、回歸社會工作。
——積極設立面向兒童的法律援助機構,完善法律援助體系和網絡,為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務。
——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的建設,發展社區康復機構,指導家長學習和對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的方法,使殘疾兒童在社區和家庭普遍得到康復訓練。
——關注單親家庭兒童的健康成長,增強單親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識和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感,并幫助他們掌握適宜的教育方法。
四、兒童與環境,
優化兒童生存和發展環境。
目標與指標
1、優化兒童生存的自然環境
——到2010年,農村享有飲用安全衛生水的人口達10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90%以上,農村自來水末稍水四項指標總合格率達72%。建立城區二次供水監督機制,確保城區二次供水的水優質和衛生安全。
——到201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95%以上,其中衛生戶廁普及率達80%以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80%以上。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5%以上。
——城市空氣和水按功能區基本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到2010年,城鎮污水處理率不低于60%。
——到2010年,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8平方米。
2、優化兒童發展的社會環境
——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兒童、愛護兒童的公民意識,使兒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視和傷害。
——為兒童提供必需的閑暇娛樂時間,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的權利。
——提高兒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樂設施的質量,保證安全無害。
——為兒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產品及信息,凈化、優化兒童成長的文化環境;各類媒體傳播有益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信息,保護兒童免受不良信息影響。
——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到*年,確保有一個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的兒童校外活動場所,每個社區因地制宜創設兒童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
3、保護處于困境中的兒童
——加強救治重癥兒童。
——發展殘疾兒童康復事業,提高殘疾兒童康復率。
——到2010年,區至少建立起一個綜合利院兒童部(區)。兒童福利機構設施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策略與措施
——政府在制定相關法規和政策時要體現“兒童優先”的原則。將兒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加大對兒童事業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兒童的社會保障和保險制度。
——制定落實農村供水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辦法,把農村改水改廁落實在農村奔康工程和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的主要工作中。
——依法加強生態建設,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的力度。開展植樹造林,保護森林和綠地,積極防治“三廢”對水質、大氣等環境污染,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高汽車尾氣達標率,繼續執行城市空氣質量周報、日報制度。
——建立健全城區二次供水衛生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建樓時規范建水池的措施;組織專業規范洗水池隊伍;建立衛生監督部門負責監管,保證城區二次供水的水優質和衛生安全。
——建立和健全兒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樂設施的質量監控機構,制定完善相應的生產、銷售法規,監督實施。
——宣傳安全知識,提高兒童和家長的安全意識,預防及避免兒童意外傷害。
——建立和發展兒童校外活動設施和場所,把兒童校外教育活動場所設施建設納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每個社區都應設置兒童少年活動場所,加強對各類場所的管理,已建立起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公園、博物館和游樂場、運動場都應盡可能減、免費向少年兒童開放。鎮、村辦好少兒文化活動室,建設少兒文藝創作隊伍,開展少兒文藝作品評獎、文藝創作研究活動,鼓勵創作優秀兒童圖書、歌曲、影視等作品。堅持辦好區少兒藝術花會和少兒藝術比賽等活動。
——電視、廣播、報紙等大眾媒體和計算機網絡電子媒體都應營造尊重兒童、愛護兒童、教育兒童、鼓勵兒童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廣播、電視公益廣告中應有一定比例,突出保護婦女兒童,促進婦女兒童發展的內容。
——廣泛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倡導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系,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建立校內外結合的兒童科普組織網絡,鞏固和擴大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兒童科普工作隊伍,為兒童提供參與科學實驗的機會和場所。
——廣泛開展兒童環保意識教育,引導兒童樹立愛護環境的良好道德觀念和行為習慣,積極參與環保行動。
——充分發揮社區對兒童的服務、管理和教育功能,社區內有關單位科技、文化、體育場所節假日免費向轄區內兒童開放。
——進一步強化流浪兒童收容機構的收容、教育、遣返工作,加強流入地與流出地的溝通協調,努力減少流浪兒童的反復流浪。
——加強對孤殘兒童的救治工作。在完善國家開辦的兒童福利機構建設的同時,大力發展社會福利服務,在社區內建立殘疾兒童寄托所、工療站及康復培訓設施,對殘疾兒童家長進行康復技能培訓和指導。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鼓勵公民依法收養,使更多孤兒、棄嬰回歸家庭,在正常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
——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努力提高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和新婚夫婦、孕婦學校和社區0-3歲兒童家長學校的水平,各鎮要辦好各類家長學校的示范點,*年,全區各類家長學校示范點達5所以上。各鎮要抓好社區0-3歲兒童家長學校示范點,大力推廣普及親子學園,扎實開展對0-3歲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的指導、培訓和學習,使廣大家長正確掌握科學育兒知識和教育方法。
四、組織與實施
*區各級政府負責本《規劃》的實施,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規劃》的檢查督導和監測評估。區各有關部門根據《規劃》要求和各自職責范圍,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各級政府要根據《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兒童發展規劃,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要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納入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并保證實施《規劃》的必需經費。
區、鎮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建立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和報告制度,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原則,及時掌握有關情況,總結推廣具有實效和創新的經驗。
五、監測評估
對《規劃》的實施情況實行分級監測評估。搜集、整理、反映《規劃》執行情況的數據資料,分析兒童發展現狀,預測兒童發展趨勢,評估《規劃》的實施效果,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監督和推動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加強兒童發展綜合統計工作,增設分性別統計指標,建立區、兒童狀況監測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科學規范的監測評估方案,全面、動態地監測兒童發展狀況。分性別統計指標要納入有關部門的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實施完善勞動監察、衛生監測、教育督導、國家統計、法律監督的監測機制,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加強信息收集、整理、反饋和交流,建立定期報送、評審制度,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每年定期向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區統計局報送監測評估數據及目標實施進展情況,并對報送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實施效果。區監測評估周期分為年度監測、5年中期監測評估和10年終期監測評估。
*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統計監測組和專家評估組,開展監測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