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差異范文
時間:2023-12-20 17: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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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從保險需求角度來說,由于我國社會保險保障水平仍處于低水平階段,并且我國存在城鄉差距、東西差距等貧富差距現象,收入水平差異較大,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難以滿足相對高收入人群的保險需求。此時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保險的運作,以商業保險作為對社會保險的良好補充,恰好可以滿足相對較高收入人群的不同保險需求,有利于建立多層次、多方位的保險體系。
從宏觀角度來說,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保險市場,有利于激勵商保公司開發新型社會性險種,通過社會性保險產品的推廣,有利于國家進一步調節貧富差距,提高社會福利,也使國家社保水平提高,對長遠的發展大有裨益。
商業保險參與新農保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問題
1、商業保險參與新農保缺乏政策支持。由于新農保的社會保險屬性,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農保投入資金較大,并且缺乏政策上的支持,這會導致商業保險公司短期的積極性較高,但長期來看,商業保險公司可能面臨“后勁不足”,無法保證此類業務的持續性的問題。
2、地方政府對新農保的推廣動力不足。我國繳費型的農村養老保險是由地方政府“補入口”,中央政府“補出口”的方式進行政府補貼的。這就存在地方參保率越高,地方政府財政壓力越大的問題,這樣使得地方政府對于新農保的推廣力度不夠,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的積極性會相對降低。
3、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農保的地位不明確。目前尚無明確的政策來確定商業保險公司在新農保中的地位,這會使得商業保險公司的技術優勢不知如何施展。
(二)提出建議
1、明確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農保的合法地位,并給予政策支持。目前出臺的相關政策都未直接對于商業保險公司與新農保結合進行定位,由于缺乏明確的政策定位,使得商業保險公司不敢“放手”參與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能發揮其專業技術優勢,更無法對于相關險種進行發展創新。因此,二者真正的結合還有賴于政策上明確的支持和定位。
2、定期對商業保險公司進行資質審查,保證保險業務的持續性。由于新農保是保障農村人民基本生活的社會型保險,因此其保單的持續性和有效性不僅是商業問題,更加是社會問題。定期對于參與進來的商業保險公司進行資質審查,有利于監管機構及時發現商業保險公司的問題,并進行補救。
3、中央政府分擔部分財政壓力。目前新農保的開展使得地方政府面臨較大的財政壓力,因此會出現許多虛報參保率的情況。這對于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十分不利的。此外,商業保險公司對于參保率較低的地區可能會缺乏參與動力,這會在地區間形成保障程度的差異。因此,中央政府適當地負擔起地方財政壓力,有利于此種情況的緩解。
篇2
關鍵詞: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融合;建議
保險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按照保險的性質我可以大致將其分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在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和工業化國家社會保險費用膨脹的背景下,全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是現收現付制與基金積累制搭配的三支柱社會保障體系。而三支柱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就是促進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非常密切的融合,這已成為當今世界發展的新特點。
一、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與聯系
(一)兩者的區別
1 實施方式。社會保險一般是以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采取強制方式實施;商業保險的實施大多采取自愿方式。
2 管理方式。社會保險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管理或政府的權威職能部門統一管理;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根據投保方的需要和繳費能力所提供的管理,采用商業化管理方式。
3 經營目的。國家舉辦社會保險是以社會安定為宗旨,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而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在為社會提供豐富保險產品的同時,以盈利作為經營的目的。
4 保障程度。社會保險是政府為解決有關社會問題而對國民實行的一種基本經濟保障,具有保障國民最基本生活的特點,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采取市場經營原則,實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保險原則,可以提供充分的保障。
5 保險費負擔。社會保險的保險費一般是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商業保險的保險費則是由投保方自己負擔。
(二)兩者的聯系
首先,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都基于特定風險事故的共同分擔,都基于相同的風險集中與分散的技術機制。其次,它們都是處理偶然性損失。再次,同樣進行風險轉移。在商業保險中,純粹的風險都轉移到保險人身上;在社會保險中,被保險人的風險都全部或部分地轉移到社會保險制度系統上,通過風險轉移機制,提供社會保障。而且都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補償。最后,兩者都須繳納足夠的保險費來應付保險制度所需費用。
二、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協調互補與融合
(一)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協調互補
1 社會保險普及率的提高,有利于商業保險市場結構的優化以及保險產品的多樣化發展,增加了城市居民對保險概念的認知程度,加強了城市居民的保險意識,從而帶動了商業保險市場的發展。
2 商業保險可以有效地彌補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窄、保障程度低的不足,它可以充分發揮其機動靈活、富于效率的特點來彌補社會保障的不足。
3 商業保險是建立、健全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工具。商業保險具有較為完善的年金產品設計、壽險精算,負債管理和風險控制等關鍵技術,為企業年金的發展提供了技術保證。而且商業保險產品設計靈活多變,可以滿足企業年金業務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此外,商業保險通過長時間地經營商業退休金業務和其他長期壽險業務,積累了大量經驗,初步培育了商業保險公司在企業年余領域的核心競爭力。
(二)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融合
1 保障功能的融合。社會保險的目的在于保障工薪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其投保金額及給付標準都有一定的限制,所起的保障作用有限。一參加社會保險的高收入者,可以投保商業保險,當他們遭遇有關風險事故時能分別從社會保障機構和商業保險企業得到保險給付,兩種保險可以并行不悖,滿足公民多層次需要,共同構成對公民的經濟保障。
2 保障范圍的融合。社會保險只包括生、老、病、死、傷、殘、失業七種,而商業保險就不同,險種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如果說社會保險滿足了人們基本的、普遍的保障要求的話,那么商業保險滿足人們多層次的、特殊的保障需求,兩者在范圍上是互補的。
三、從醫療保險的角度,提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融合互補的對策及建議
(一)納入體系劃定范圍
國家在醫療改革的方向選擇上無論是選擇“政府主導型”還是“市場主導型”都應將商業醫療保險放在整個醫療保障體系之內加以考慮。強化政府責任,盡可能的滿足更多人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應是政府的首要目標。一方面擴大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為社會所有成員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另一方面逐步提高覆蓋率,制定出一定的推進進度,引導保險公司改變業務經營方向,逐步退出與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項目相似的業務,避免因國家政策變動而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對于更高水平的醫療服務需求,應鼓勵發展自愿性質的商業保險。而政府在其中,應起到引導和規范的作用。
(二)推行規范的制度保證與扶持,積極的引導
在探索社會醫療保險同商業醫療保險融合互補的方式時,可以考慮在總結各地情況的基礎上,推行規范的制度。有了制度性的規定,在運行中才有參照的依據,才利于長期穩定的發展。另外,國家應鼓勵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從創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規范行業、機構助力等方面進行。國家還應及時調整改革方向,加大改革力度,創造適應目前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和商業醫療保險需求的新的醫療衛生體制新格局,引導商業醫療保險同社會醫療保險的有效融合互補,鼓勵更多模式的創新。
(三)增強風險控制加強人才建設
除了政府的各方面扶持外,保險公司自身也要加強風險控制能力,加強“供方控制”和“需方控制”,嚴把服務和理賠關,通過與社保機構等部門的密切合作加強監管。一方面,從外部引進人才,可以聘請有相關融合互補項目運營經驗的專業人才直接加入。另一方面,從內部培養人才。從內外部相結合雙管齊下可以實現現期與長期的人才利用和儲備機制,這對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融合、互補現有項目的完善和新形式的創新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篇3
保險是我國城市居民家庭重要的理財和保障措施之一。我國保險市場巨大消費潛力已經吸引眾多國內外的保險公司的關注。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隨著外資保險企業的進入,我國保險市場消費環境、消費需求、保險公司資金規模、服務水平、行業監管以致整個市場體系都將發生深刻變化。根據我國加入WTO后在保險市場開放地域限制條款規定,中國入世時,允許外國保險公司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佛山提供服務;中國加入WTO后兩年內,允許外資保險公司在北京、成都、重慶、福州、蘇州、廈門、寧波、沈陽、武漢、天津提供服務;中國入世后3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因此,調查這些最具發展潛力的城市居民家庭及其企業對保險產品的消費現狀以及對保險產品的消費預期,就可以有效地把握我國保險市場的可拓展空間。
據對我國46個城市的22182個居民家庭的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后指出,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基本上呈現六個特征。
消費者對保險的認知有限
通過對實際調查的46個城市22182年居民家庭的調查表明,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對保險、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的認知度較低。大多數居民對保險知識只有一般性的了解,只有6%的居民家庭認為自己對保險知識了解的較多,而36%的居民家庭表示自己對保險知識的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同樣,被訪者對保險公司的服務和所推出的保險產品了解程度也很低。
造成城市居民對保險知識關注程度低的主要原因是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當前我國社會穩定、自己的收入逐年提高,不需要保險;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目前我國保險市場尚處在培育階段,保險公司對保險產品知識的宣傳力度不夠。但相反也有39.2%消費者認為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人們將面臨著工作、學習、就業、醫療等方面的種種壓力和風險,因此需要通過保險來降低或轉移所承受的風險。課題組的專家認為他們是現階段中外保險公司的主要服務對象。
由于受多種社會及經濟發展因素的影響,我國城市居民家庭在收入可投向的比較上,保險尚處于較次要的地位,統計數據顯示,銀行儲蓄仍然是居民處置閑置資金最普遍的選擇;其次是隨著我國大中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居民的資金轉向房產市場,選取購買商業保險的消費者只有9%。
消費者對中資保險公司的滿意度較低
在對擁有保險購買經歷的城市居民對保險公司的滿意度調查顯示,絕大多數消費者對保險的購買過程和保險公司賠付的滿意度較低。在購買過程中,有31%的消費者認為保險人過于糾纏,有26.2%的消費者認為保險人對合同條款的解釋不清楚。專家分析認為,造成保險消費者這種不良印象的主要原因是保險公司對保險人的選擇不夠慎重,保險人素質不高,過于追求眼前利益,或是保險公司對保險人的業務培訓不夠充分,造成了對消費者的過度承諾,使一部分消費者感覺受到一定程度的欺騙。此外,保險人的過度流動、保險公司在保單確定方面的繁瑣,也影響了消費者對保險公司銷售過程的滿意程度。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產品銷售過程的滿意度較為接近,這反映出各家保險公司在銷售手段上的雷同,缺乏創新意識。而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售后服務總體上看,滿意度也同樣較低,對保險公司售后服務表示滿意或是非常滿意的消費者只占消費者總數的37%。消費者對保險公司售后服務不滿意之處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即投保后保險人態度的變化;履行合同時保險公司與消費者理解的差異,以及保險公司處理賠付的態度和方式。
消費者普遍對當前保險公司賠付條款的滿意度較低。他們認為保險公司所推出的賠付范圍以及賠付費用上與自己的心理期望偏差較大,同時對保險公司在賠付過程的態度和及時性也較為失望。專家認為,消費者對保險公司較低的滿意率表明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競爭程度較低,這就為保險行業新進入者,特別是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提供了市場機會。消費者對保險公司滿意度的降低,是導致消費者退保的主要原因之一。調查顯示,有8.9%的消費者有過退保行為。從地域上看,哈爾濱、北京、石家莊等城市的退保率較高,造成退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總體上看,保費高、保障低是造成退保的主要原因,其次是保險的回報率低。此外,有19.5%的保戶退保原因是由于感覺上當受騙。在有過賠付經歷的消費者中,有31.3%的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在理賠和勘查工作不太及時。相對而言,在當前幾個較大的全國性保險公司中,消費者對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售后服務滿意度較高。
保險公司在今后的銷售過程中,應不斷創新,提高銷售過程的滿意度,提高保險產品銷售的成功率。同時,如何提高保險銷售過程和賠付過程的透明度,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競爭的焦點。
當前城市居民保險消費狀況
當前我國城市居民保險消費主要構成是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部分。其中,商業保險市場的規模主要取決于居民的收入,對保險知識的了解,保險公司對推出產品的宣傳推廣力度等多種因素。統計數據顯示,在我國城市市場,有46.5%的城市居民已擁有社會保險,僅有4.5%的居民購買了商業保險;有21.1%的居民既擁有了社會保險又購買了商業保險。此外尚有27.9%的居民沒有購買任何保險產品。這說明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的家庭滲透率較低,從個人商業人壽保險滲透角度看,我國城市個人商業人壽保險的滲透率更低,這表明我國城市商業保險市場具有相當大的可拓展空間。
通過我國分城市對比家庭社會保險擁有率和商業保險購買率比照,就可以發現兩者所形成的圖形基本吻合,這說明兩者具有一定的正相關關系。城市社會保險普及率較高,相對應的商業保險擁有率上升,反映出當前我國城市居民通過對社會保險認識的加深,會增加購買商業保險的信心。但是,由于我國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性較大,因此在一些社會保險滲透率較底的東北、西北地區城市的居民家庭為了提高對各種風險的防范和出于投資需要而對商業保險產生較大的需求。
通過對比保險消費者家庭收入與購買商業保險的關系,可以清晰地看出,月收入在2000元-20000元之間的家庭,購買商業保險的比重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呈上升趨勢;而家庭月收入超過20000元時,購買商業保險的比例明顯下降,專家們認為,這是因為高收人家庭抵御各種風險的能力明顯提高的緣故。
城市居民對保險的預期需求
我國保險市場的開發需要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城市居民對保險尤其是商業保險的需求在短期內不可能得到相當大的提高,有相當一部分人對保險繼續持觀望和等待的態度。在未來三年里,中國城市居民仍然將社會保險作為自己主要的保障手段。統計數據顯示,有11.5%的被訪問者表示在未來三年里肯定購買保險產品;表明可能購買保險產品的比例為38.4%,也就是說,在未來三年里有49.9%的城市居民在考慮購買保險產品。由于當前我國社會保險已具有相當的深度和廣度,在消費者心目中已具有較強的信譽和可信任度,自然成為保險消費者購買的首選。因此有51.9%的預期消費者選擇購買社會保險;有27.6%的預期消費者選擇購買商業保險;而選擇兩者均買的預期消費者為20.5%。
如果將預期消費者細分,可以看出在未來三年里肯定購買保險的消費者較多傾向購買社會保險;而表示可能購買者則對商業保險興趣較大。
在未來三年里有購買商業保險預期的被訪者中,有49%的消費者已經有過購買商業保險的經歷,今后準備繼續購買或增加購買其他的保險品種。
在預期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選擇上可以看出,目前國內保險公司成熟的保險業務都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醫療、養老保險是未來三年里我國城市居民最希望購買的商業人壽保險產品,其預期購買率分別達到預期消費者總數的76%和50%。有37%的預期消費者選擇了意外傷害保險。此外,機動車輛險、少兒類險也都具有較大的需求。但是一些個別險種消費者還較為生疏,如女性保險等。
消費者獲取保險信息途徑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漸趨活躍和信息傳播媒體的發達,廣大保險消費者可以較方便的獲取有關保險方面的各種知識。
統計數據顯示,當前報刊雜志是城市居民獲取保險信息最主要的媒體;其次是通過親戚朋友處得到的保險方面的知識,此外,電視、廣播也是重要的保險信息傳播途徑。近年來各保險公司加大了保險宣傳資料工作,這對消費者較為詳盡的了解保險知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各保險公司的保險人上門講解的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至于各種形式的課堂講授、網上咨詢等傳播形式尚待進一步發展。
那么當前保險消費者最迫切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呢?統計數據顯示,消費者最為關注的是保險公司的信譽介紹,其次是保險公司推出的各種產品介紹,再次是保險公司服務內容的介紹以及各種有關保險公司規模實力方面的相關信息。對此,保險公司應密切結合自己的經營理念,產品種類,通過各種相關媒體的信息傳遞給自己的目標消費群體,可以預見到,今后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競爭的加劇,對保險信息傳播媒體的爭奪也將成必然趨勢。
專家們認為盡管保險公司的保險人本身存在著許多未盡人意之處,但是他們仍然是未來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的主要選擇方式。他們最突出的優勢是對所介紹的保險公司方面的知識較其他傳播媒體詳盡;另外他們具有上門服務的特點,這是其他媒體無法替代的。在已購買商業保險的被訪者中,有41.5%的人接觸過保險人,而且其中大部分是保險人主動上門拜訪。對于保險人上門拜訪這一新生事物大多數消費者認為能夠接受,只有12.6%的消費者對此表示反感。
在預期購買商業保險的消費者中對養老保險的預期購買率最高,達到了50%。表示不購買養老保險的消費者主要是有更好的資金投向,其次是有的人對自己生活具有較強自信,不用買保險,而對保險公司報不信任態度的消費者占到了26.2%。
消費者對外資保險公司期望值較高
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城市保險市場的競爭度還較低,特別是經營商業人壽保險的企業很少,大部分城市的商業人壽保險企業不到3家,經營范圍也較窄,這必然會導致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認知降低。在所調研的46個城市中,當回答問卷中"你所知道的保險公司"時,有54.6%的被訪者首先想到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其次是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這兩家保險公司成為我國保險市場品牌知名度最高和市場占有率最高的保險企業,是我國保險市場的主體。但是這兩家保險公司在商業壽險的重度消費者(年保費支出超過5000元)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有所降低。專家們認為這一市場將是外資保險公司重點爭奪的市場。因此,如何有效地提高對重度消費者的吸引力,是擺在當前中國商業人壽保險市場的領先者的重要課題。
篇4
關鍵詞:煤礦企業 工傷保險 現狀 發展
一、煤礦企業工傷保險的實施現狀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同時規定: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睹禾糠ā芬幎ǎ好旱V企業必須為煤礦井下作業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堵殬I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職業病病人變動工作單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變。
2004年,山西省規定:不參加工傷保險的煤礦必須停產,率先以行政的手段使煤礦企業職工除了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以外,在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到傷害或患職業病時,也享有向用人單位提出民事賠償的要求。至于煤礦企業的井下作業人員,依法還另外享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權利。
二、煤礦工傷保險的主要形式
(一)工傷保險。煤礦事故的多發性,使社會保險部門因“入不敷出”而不愿接納煤礦的工傷保險,同時,眾多的小型煤礦為減少支出,也不愿為職工投保工傷保險。這樣,煤炭企業發生事故后實行的賠付,實質上就成了“雇主責任保險”。這種賠償,一般都采取一次性支付,數額低且隨意性大,不能解決全殘工人和死者遺屬的長期生活困難。
(二)商業險。商業保險公司以贏利為主要目的,其保險是非強制性的。雖然可以對煤礦職工的工傷進行較高的補償,但由于商業保險的費率較高,目前參加的煤礦還為數較少。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煤礦安全生產監督力度的加大,一些省市已經要求中小煤礦為井下職工強制投保。很多省市已明文規定,煤礦必須為井下工人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互助險。從本質講上,中華全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也是一種商業保險。由于它能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功能,在出險賠付時比商業保險公司更容易,因而普遍讓被保險人接受。與商業保險類似,由于煤礦事故的多發性,除了受理徐州、棗莊等個別地區的一些國有大中型煤礦保險且相應提高保費外,中華全國職工互助會也不愿接受更多的煤礦投保。
三、現階段煤礦工傷保險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強制性不足、覆蓋面不廣。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要求工礦企業為職工強制投保工傷保險,《煤炭法》中也明確指出“煤礦必須為井下工人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些省市地區也出臺相關文件,要求煤礦為職工交納保險費,但目前執行得并不好,以致形成安全生產搞得好的企業不愿加入。
(二)賠付水平低、規范性不強。我國工傷保險屬基本保險,賠付水平較低,規定的僅是基本待遇項目和標準,而未規定各種特殊情況下的補助制度。因而,煤礦現行的工傷保險低額賠付,就與煤礦井下作業條件的高風險形成巨大的反差。同時,工傷保險賠付的隨意性較大,工傷賠付處理不夠規范,不同區域的賠付標準相差很大。
(三)保險的事故預防功能發揮欠佳。重承保、輕預防是我國商業和互助保險中普遍存在的現象,各保險機構幾乎沒有專門資金和專門機構來從事事故預防工作,從而使保險與事故預防、安全監察等工作脫節,因此形成煤礦安全生產與保險機構無關的現象,保險公司所做的僅僅是承保和理賠方面的工作。而在國外,保險公司都積極參與到投??蛻舻氖鹿暑A防、降低出險概率等方面,與我國相比存在較大的反差。
(四)保險費率差異小,影響投保積極性。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人身意外傷害團體互助保險設置的是不同的行業實行不同等級的費率。對煤礦而言,各個企業交納的費率都是統一的,這樣就沒有顯示出各個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差異性。從商業保險看,雖然可以針對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確定保險費率,但就單個企業而言,每年保費基本固定,與每年安全生產狀況并不掛鉤。
四、工傷保險實施的建議探討
篇5
(一)目標和對象
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目標是作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保險的補充,為失能者提供資金給付或長期照護服務,滿足其對長期照護服務的需求。德國長期照護保險以"社會團結"作為主要原則,即社會有責任通過集體行為,為每一位社會成員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持。德國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定,所有參加醫療保險的社會成員必須參保長期照護保險。除了軍人、政府官員和法官等長期照護服務由國家負責,其他社會成員全部納入長期照護保險體系。
(二)籌資機制
德國長期照護保險資金由政府、雇主和員工共同籌集。政府承擔其中1/3,雇主和員工承擔剩下的一般。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定收入水平決定參保方式,參保方式包括長期照護社會保險和長期照護商業保險兩種。收入低于一定標準的員工必須參保長期照護社會保險。收入高于一定標準的員工、雇主和醫生等,可以不參保長期照護社會保險,但是必須在其購買健康保險的保險公司購買長期照護商業保險。實行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以后,由于提高了勞動力成本,盡管保費由雇主和員工各承擔一半,但是雇主并不愿意參保長期照護社會保險,因此員工以在公共假日多工作一天的方式彌補雇主的保費支出。
(三)評估和給付機制
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對參保人的受益資格、受益程度和受益方式,制定了詳細的評估標準。參保人經過日常生活(ADL-ActivitiesofDailyLife)和工具性日常生活(IADL-InstrumentalActivitiesofDailyLife)測評,有超過6個月且有長期照護需求的,可確定其具備受益資格。德國醫療衛生部制定了全國性評估標準,用來評估參保人所需長期照護服務的程度。已經被確定為需要長期照護服務的參保人,需要經過審查委員會進一步評估,以確定參保人的服務程度。服務程度分為四個不同等級,每個等級對應不同的服務次數和服務時間。德國長期照護服務給付方式包括居家照護和機構照護兩種。其中居家照護分為居家自行照護和居家專業照護。居家照護的給付方式包括服務給付、現金給付以及混合給付。居家自行護理采取現金給付的方式,參保人根據評估的照護等級直接領取保險金。參保人可以自行選擇專業或非專業服務供給方提供的服務,也可以將保險金支付于其他方面。為了規范居家自行照護行為,參保人必須申請專業照護機構提供服務建議,否則長期照護保險基金可以取消其保險現金給付資格。居家專業照護采取實物給付方式,為參保者在衛生、飲食、行動、家務等方面提供照護服務,服務供給方需要在長期照護保險基金的批準前提下簽訂合同。服務量由參保人受益資格和受益程度決定?;旌辖o付是指現金給付和實物給付在適當情況下轉換。在參保人能夠保證家庭成員足以承擔長期照護責任的情況下,可以將沒有使用完的實物給付按照一定比例轉為現金給付。當居家照護不能滿足參保人的長期照護需求時,可以申請到護理員接受機構照護服務。但是,如果醫療審查委員會評估認為參保人沒必要接受機構照護時,除了最高參照居家專業護理等級的標準給付外,其余部分需要自付。接受居家照護的參保人,因為其非正式照護服務供給方由于疾病、出行等原因,導致暫時無法提供照護服務的,參保人可以獲得每年四周的暫時照護。暫時照護是一種臨時的機構照護,介于居家照護和機構照護之間,給付方式可以是實物給付也可以是混合給付。接受居家照護相比于機構照護可以享受更多優惠政策,主要包括額外的護理津貼和照護保險金額。并且為參保人提供居家護理的家庭成員或親屬每周照護服務達到14小時以上,沒有工作的照護者或每周照護服務30小時以上,可以獲得免費的照護培訓課程和不低于每年460歐元的護理津貼。
(四)運營管理機制
德國聯邦勞工部作為長照照護保險的主要管理部門,負責對長期照護保險進行政策指導和運營管理。聯邦政府和州政府負責提供并完善長期照護服務的基礎設施,以及對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進行有效監管。長期照護保險基金和商業保險公司負責長期照護保險的具體運營,主要包括保費收繳、評估審核、與服務供給方協商費用以及保險給付等方面。
(五)服務遞送機制
服務遞送包括非正式的長期照護服務供給者和正式的長期照護服務供給者兩部分。服務遞送組織需要與長期照護基金簽訂符合合同,內容包括服務的類型和內容等。政府負責制定服務類型的費用,而不是由市場決定。醫療審查委員會負責監管服務遞送組織,長期照護保險基金負責制定服務相關質量標準。德國長期照護制度強調服務遞送組織與方式的多樣性,尤其倡導居家長期照護方式。
(六)監管機制
長期照護方案為了讓更多的參保人參與長期照護保險的決策過程,建立了長期照護保險法聯邦咨詢委員會,由來自聯邦政府、州政府、長期照護基金組織、機構照護服務供給方等53名成員代表組成。他們的主要任務是與聯邦政府共同協商長期照護保險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監督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發展,改善長期照護保險的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2008年長期照護保險法改革以后,進一步加強了長期照護保險質量監管,醫療保險醫護服務中心每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評估調查并將檢查結果公之于眾。
2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實施效果
(一)覆蓋范圍
截至2000年,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已經覆蓋了7140萬人,810萬人參保了長期照護商業保險,并且192萬受益人得到了給付。截至2010年,943萬人參保長期照護商業保險,占人口總數9%。到2011年底,6949萬人參保長期照護社會保險,占人口總數85%。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實施以來,截至2008年長期受益于長期照護保險的人數增加了45%,短期受益于長期照護保險的人數增加了約60%。
(二)保險受益情況
(1)居家照護是長期照護服務的主要遞送方式。截至2010年,共有242萬參保人受益,其中居家照護的受益人為167萬,占受益人總數的約69%;相比一下機構照護的受益人為75萬,占受益人總數的約31%。(2)居家自行照護與機構照護是主要保險給付方式。大約49%的參保人選擇居家自行照護方式即現金給付方式,大約27.3%的參保人選擇機構照護。8.6%的參保人選擇實物給付方式,10.3%的參保人選擇混合給付方式。(3)高齡老年人為保險的受益主體。據德國聯邦調查局2005年統計,65歲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總數的82%,85歲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總數的33%,截至2009年,65歲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總數上升到83%,85歲以上老年受益人占受益人總數上升到35%。
(三)2008年長期照護保險改革要點
(1)進一步提高保險給付金額。從2008年7月1日開始,居家照護和機構照護等都不同程度提高了給付金額,尤其是居家自行照護的實物給付額度得到大幅提高。(2)提高失能老人給付金額。居家照護給付金額明顯提高,尤其是嚴重失能、失智老人。2008年改革之后失能老人給付金額平均每人每月提高了100歐元,嚴重失能或失智老人可每人每月提高200歐元。(3)為長期照護供給方建立了照護支持中心。(4)提高照護質量監管力度。通過建立長期照護質量評估和監督系統,每年對每個機構進行質量抽查,并將評估結果通過聯邦政府或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3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特點和弊端
(一)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特點
首先,德國通過立法的形式,將長期照護保險設計成強制性社會保險,并實現全覆蓋。其次,德國長期照護制度制定了明確的服務評估標準和流程規范,并且注重滿足參保人不同的長期照護服務需求,提供差別化的服務選擇。再次,德國長期照護服務供給方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利用市場競爭機制,淘汰落后照護機構和取消照護人員從業資格。最后,德國長期照護保險的管理運營體制精簡,主要是在醫療保險機構和人員基礎上增設長期照護保險業務,不僅是有利于控制管理成本,而且簡化了管理程序,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二)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弊端
首先,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采取現收現付制,保險基金缺乏足夠的資金儲存,如果遇到經濟危機,容易導致保險基金入不敷出難以為繼。其次,德國長期照護保險費率偏低,保險基金面對龐大的照護服務需求經常入不敷出,不利于長期照護制度的穩定運行和服務的有效獲取。再次,德國長期照護服務忽視預防保健,導致參保人對長期照護服務產生依賴性致使日常自理能力下降。最后,長期照護機構與人員供求不平衡。一方面,很多照護人員只能從事簡單的照護服務,滿足不了參保人對高難度照護服務的需求;另一方面,專業照護機構由于進入門檻高,缺乏政府進一步扶植的情況下,很難滿足眾多參保人的照護需求。
4德國長期照護制度對中國的啟示
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經過20年的運行和完善,實現了社會成員全覆蓋、評估機制完善、質量監管規范等多重可持續性制度目標。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急速發展,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正處于積極探討設計階段,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鑒。
(一)長期照護制度必須與社會文化有機結合。
德國將長期照護保險納入社會保障體系,采用的是社會保險方式,而并沒有采用美國商業保險模式,與德國的社會文化背景有直接關系。"社會團結"是德國的社會責任觀與文化價值觀,長期照護采取社會保險方式能夠與德國社會文化有機契合,有利于制度獲得社會認可和支持并進一步推行。
(二)長期照護社會保險制度下可以引入市場機制。
德國聯邦政府的責任在于從國家層面建立統一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通過合理定義模式、有效設計籌資和給付等級制、強制性的轉移支付等籌資手段,使社會資源能夠合理有效配置有需求的社會成員,利用收入再分配效應,實現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間的財富轉移,達到兼顧社會公平的目標。政府發揮作用并不與市場發揮作用相排斥,適當的運用市場機制,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長期照護服務供給方之間,不僅有利于促進長期照護服務供應方提升長期照護服務的供給質量,而且有利于提升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整體運行效率。
(三)長期照護社會保險與強制性商業保險有機結合可以提高籌資效率。
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采取的是社會保險與強制性商業保險相結合的模式。對社會成員收入水平進行合理的標準劃分,收入水平低于標準的社會成員必須參保長期照護社會保險,收入水平高于標準的社會成員可以選擇是否加入長期照護社會保險,或是購買受益水平更高的強制性長期照護商業保險。通過社會保險與強制性商業保險相結合的制度設計,德國才建立起了全覆蓋、保基本、有差異、多層次的長期照護籌資體系。
(四)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鼓勵多主體共同參與。
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通過取消參保人帶薪休假、倡導家庭成員承擔照護工作、超標服務自付費用等方式強化個人和家庭的參與作用。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除了要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外,也應強化個人和家庭的參與作用,這不僅有利于長期照護保險低成本可持續運行,還可以使參保人有服務需求時獲得有效受益。
(五)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應兼顧質量監管和成本控制。
篇6
關鍵詞:基本醫療保險;高校;保障型補充醫療保險
我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重要的進展,在制度層面上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以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為補充,以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為底線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基本框架。但就高校而言,其醫療保障體系仍處于轉型期,部分高校的事業編制人員參加了所在省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部分高校依然實行公費醫療,地區差異較大。本文提出的發展高校保障型補充醫療保險體系主要是針對已經參加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高校。
我國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國家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保障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它的基本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也就是說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提供低水平、責任有限、普遍享受的醫療保障,難以解決不同收入者的不同保障需求[1]。因此同步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有利于基本醫療保險的順利實施,有利于提高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障水平,從而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對于高校吸引和穩定人才、保障教職工的健康,減輕其經濟負擔,構建和諧校園也有重要的作用。
一、補充醫療保險的幾種形式
補充醫療保險,顧名思義,首先具有補充性,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限定適當的覆蓋范圍,以補充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填補基本醫療保險的空白,以減輕或消除個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時自付醫療費用的負擔[2]。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國家強制實施的,而是用人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在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補充醫療保險模式:公務員醫療補助、商業保險公司的補充醫療保險、高校按照某一原則籌集資金自行管理的自保形式保險、工會等社會團體經辦的職工互助保險等,這幾種補充醫療保險模式各有其優勢和局限性。
1.公務員醫療補助。參照統籌地區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按照人均工資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一定比例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其進行操作管理,對基本醫療保險中個人自付部分按比例補助。
優勢:公務員醫療補助在國家公務員系統已運行多年,醫療補助待遇隨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進行調整,政策成熟,穩定性好,且涵蓋工傷和生育保險。
局限性: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需要按照人均工資的4%(以江蘇省徐州市為例)繳納醫療補助經費,相當于基本醫療保險費(9%)的一半左右,且隨基本醫療保險基數逐年上調,對參保單位(非公務員管理或非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經濟壓力較大,在異地就醫補助方面有欠缺。統籌地區執行同一補助政策,不能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保險賠償條款,缺乏個性和靈活性。
2.商業補充保險。通過談判向商業保險公司支付定額的保險費,由商業保險公司來操作管理的補充保險。
優勢: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局限性:我國商業醫療保險起步較晚,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
3.職工互助保險。是由工會等社會團體經辦的,按照自愿原則,個人繳費形成基金。如參加人發生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醫療費用,由互助醫療組織按基金操作規定予以補助。
優勢:一定程度上提高職工醫療保障水平,不受職工流動的影響,只要在經辦機構的覆蓋范圍內就不會受到影響,因為經辦機構是獨立于各單位的。
局限性:對參加人員有一定要求,比如:工會承辦的需要是工會會員,退休職工不能參加。醫療補助種類較單一,補助金額較少。
4.直接為其教職工支付或報銷醫療費用。高校直接承擔起保險公司或醫療保險機構的職能,參照商業保險或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政策制定自已的報銷規則,為職工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
優勢:可以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政策,形式靈活。
局限性:既是保險人,又是支付人,缺乏專業知識和人員,無法實現對醫療費用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和有效制約,無法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機構,實際產生的醫療費用將有膨脹趨勢。
二、補充醫療保險對于高校的特殊意義
1.緩解退休教職工經濟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高校中退休職工人數增長較快。自1993年工改以來,退休人員收入增長較快,但總體收入偏低。以我校為例,截止到2009年11月,我校退休人員月平均收入為2653元。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其醫療需求逐漸增加,而醫療服務價格和成本逐年攀升,僅靠基本醫療保險保障顯然不足。因此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學校,退休教職工對醫保待遇意見較大,通常是教代會和的主要內容。
2.填補基本醫療保險未覆蓋的保障內容。高校屬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文件精神,暫不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其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有關費用,由單位自行支付。另外,生育保險也未涵蓋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內,需要用人單位單獨繳納。高校為保障其教職工的工傷及生育待遇,此項費用或者由學校直接支付,或為規避可能的風險采用補棄醫療保險的形式加以解決。
3.緩解不同地區醫療待遇的差距過大。醫療保障雖然不屬于能夠調動職工積極性的激勵因素,卻是增加職工滿意度的重要保健因素。各地事業單位由于推進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力度不統一,目前北京、南京等地的高校仍然沿用公費醫療的體制,實報實銷,醫療待遇較高;上海等社會保險推行力度較大的地方已經實行了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不同地區的不同政策造成高校教職工享受的醫療待遇差距較大,不同地區的高校教職工之間易于進行福利待遇的比較。因此作為隱性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保障對于人才隊伍建設有著重要的作用,成為人才引進及穩定的重要因素。
上述原因客觀上要求高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加補充醫療保險,提高教職工的醫療待遇。
三、中國礦業大學及周邊高校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實踐
中國礦業大學地處江蘇省徐州市,由于學校醫療費支出壓力過大,加之地方政府推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力度較大,在徐高校于2001年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為了解決教職工的門急診看病用藥報銷問題,也為退休教職工和低收入人群解除后顧之憂,2003年本校與當地一家商業保險公司簽訂了補充醫療保險協議。最初兩年參保效果較好,教職工滿意度較高。近幾年,由于醫療費用不斷上漲,退休教職工人數及年齡逐年增加,使得保險公司的盈利空間越來越小(見下表),為此保險公司曾多次提出提高保費或變更賠償條款,由于學校經費有限,最終選擇了變更賠償條款,這在一定程度上使教職工享受的醫療待遇逐漸縮水,教職工尤其是退休教職工意見較大。
徐州市另外三所省屬高校,也面臨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的同樣問題。其中兩所高校與我校類似,經過談判與商業保險公司簽訂了補充醫療保險協議,經過幾年的運作,一所高校因保險公司要求提高保費、教職工意見較大,已停止辦理,轉由學校醫保部門自行運作;另一所高校仍在堅持,希望在小幅增加保費的情況下,繼續參加商業補充保險。另一所學校參加了徐州市公務員醫療補助,由于沒有與商業補充保險的可比性,保險條款由徐州醫保中心制訂,全市統一,教職工意見較小。
四、高校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策略
1.構建符合高校教職工特點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高校應該認識到補充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福利對于吸引和穩定人才、保障人才健康的功能,發揮商業保險的優勢,在保險方案設計中與保險公司談判,確定相應的費率及服務范圍和質量,規劃符合高校教職工特點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形成完整的符合高校教職工特點的健康保障體系,而不只扮演支付保險金的角色[3]。
另外從既往工作中可以看出,高校在職和退休職工由于收入、年齡差異對醫療保障的需求也大不相同,因此能否根據兩類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個,是高校參加補充醫療保險時需要重點思考的問題。同時對于商業保險公司來說,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也是吸引客戶,避免客戶流失,維護資金平衡,促進其發展的重要手段。
2.做好參保前后的溝通工作?;踞t療保險加補充醫療保險是高校等事業單位醫療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和公費醫療體制相比,個人需負擔一定的醫療費用,高校應對教職工特別是退休教職工做好政策解釋工作,不能總向公費醫療看齊。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教職工的滿意度,對于參加何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事前事后要充分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及反饋。如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建立合理參保流程,比如招標采購等形式,排除暗箱操作。同時高校要作為教職工的團體人來尋求更加專業化的保險機構,還可以適當聯合同類型高校增加對商業保險公司的談判力量。
3.發揮其“補充”作用。無論采用何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補充性原則必須堅持,在基本醫療保險無法觸及和覆蓋面上多做研究,但要避免出現提供過度醫療保障的現象。政府應制定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行為進行管理,并加強監督審計,嚴禁已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或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用公款為職工購買意外傷害險以外的商業保險[4],保證高校補充醫療保險健康運行。
總之,高校的醫療保障涉及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將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有效銜接,對于高校建立更加科學和完善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對于推進高校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推動高等教育的發展大有裨益。
參考文獻:
[1] 毛圣昌.發展補充醫療保險的形式探討[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 2002,(4):218-220.
[2] 陳文,等.補充醫療保險的需求理論及其政策意義[J].中華醫院管理雜志, 2004,(20):65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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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遼寧;農村保險;新農保;保險互助社
中圖分類號: F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遼寧作為我國發達的沿海經濟省份,2011年人均GDP為7900美元,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水平。而如何讓遼寧1658萬農村人口實現富裕對于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起到了關鍵性作用。在“十二”五規劃中,我省更加明確了加快農村保險制度建設是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農村保險服務體系的構建不僅僅是政府的個體行為,更需要商業保險公司以及保險互助組織通過政府的政策引導,來強化他們在農村保險中的主體地位與作用。
一、遼寧農村保險服務體系發展現狀
2011年遼寧省原保費收入為376.3億元,占全國總保費用收入的2.62%。其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為134.6億元,壽險保費收入為214.2億元,意外險保費收入為7.4億元,健康險保費收入為20億元。我省保險密度為136.5美元,保險深度為1.71%。
我省作為沿海經濟發達省份,各項經濟指標已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平。然而,就保險市場的發展水平來說,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保險深度已達12%左右,保險密度已達2000-3000美元。相比之下,我省的保險市場發展水平較低,正處在從第二階段到第三階段的過度期,人均GDP在5000美元到2萬美元的上升區間中,是保險業大發展的繁榮時期,發達國家和地區都經歷過這段歷史。中國人均GDP剛達到5000美元水平,老百姓有了基本生活保障,社會財富大量增加,保險需求可能爆發增長??梢灶A見,保險業在中國將迎來最迅猛的發展時期。
就目前而言,我省農村保險市場的發展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農村保險發展層次和水平偏低。市場體系初步形成,但仍不適應;業務得到快速發展,但規模仍然較?。槐kU功能作用得到發揮,但仍有差距;農村保險創新初步嘗試,但成效仍然不高。
二是農村保險發展空間仍然巨大。種植業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蘊蓄大量保險需求;規模化養殖業加快發展,蘊藏巨大保險需求;農民醫療及養老保障不足,蘊含較大的健康及養老保險需求;農村意外傷害事故較多,急需保險機制進行風險分擔。
三是農村保險發展的環境依存度依然較高。政策支持和政府推動在農村保險事業發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策性保險基本依賴財政生存,基層政府的支持能夠大大推進農村保險的快速發展。
二、制約遼寧農村保險服務體系構建的因素
就現階段我省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現狀以及所呈現的特點而言,制約我省農村保險服務體系構建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點:
(一)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保險意識淡薄
2011年遼寧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為8297元,總體收入水平偏低,地區差異較大,導致繳費能力有限。受小農經濟的影響,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對居民的意識形態、消費習慣影響依然很大,形成了養兒防老、自擔風險的習慣,農民較少考慮購買保險。
(二)農村保險“政策市”的特性較重,商業保險公司難以介入
遼寧省是我國的自然災害多發區,也是重災區。災害頻發加上保險標的大規模連帶性,投保人繳費能力普遍有限,導致商業保險公司在承保農業保險上都是入不敷出,所以一般都把農業保險作為政策性保險業務。商業保險在農村的推廣更受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所限,目前也僅有中國人壽、平安、中國人保等幾家大型保險公司在發達鄉鎮擁有網點,或是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依托開展業務,大多數還是傳統的人銷售模式。
(三)保險產品單一,不能滿足農村發展需要
目前實施的保險險種還比較單一,保險公司普遍沒有針對廣大農村的具體實際情況開展符合農村情況并為農民普遍接受的農村保險品種,而是簡單地把按照城鎮居民消費水平制度的保險品種直接投放到農村市場。由于險種不合時宜,導致廣大農民對購買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四)政府財政有限,新農合面臨發展瓶頸
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資源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農合的發展主要表現為:缺乏長效可行的籌資機制,新農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經辦機構管理能力比較薄弱。
(五)“新農?!钡陌l展也面臨諸多問題
新農保不具備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征。社會性差,基本上就是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內的錢,與城鎮職工和公務員養老保險相比相差殊遠;新農保制度不統一。各地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辦法和標準都不一樣。由于各類保險的辦法和水平都不一樣,在很大程度上撕裂了作為整體的社會保險制度;新農保統籌層次低。新農保主要是縣級統籌,基金運用空間小、收益低,管理失范現象嚴重。由于缺乏嚴密、系統的制度設計,新農保的很多政策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前瞻性與連續性,執行起來困難重重。而且制度定性不明,體制尚未完全理順。新農保保障水平較低。新農保的費率水平和國家標準很低,福利也是初級的,月養老金才55元,難以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相對城鎮居民的養老金差距懸殊。
(六)保險公司服務水平有待提升
農村保險營銷員文化程度普遍較低,隊伍穩定性差,宣傳服務工作不足,直接影響到群眾對保險行業的信任度。同時農村保險宣傳、保險咨詢、代收保費總是在固定地點進行,其他保險服務的提供少之又少。在農村業務量大面廣極度分散且以小額賠付居多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從報案處理到查勘理賠再到支付保費,服務難以及時到位,使農村保戶在出險后得不到應有的服務,從而對保險失去信心。
三、構建遼寧農村保險服務體系對策和建議
(一)以政府為主體的體系構建
1.新農保的構建
(1)按照全覆蓋的要求,加快推進新農保制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網絡、基層一線,廣泛宣傳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重大意義,有計劃,有步驟的加快推進新農保試點工作。組建市、縣兩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市、縣兩級要建立健全新農保經辦機構,鄉鎮要在社會保障工作站配備足夠的專職人員,村要指定新農保代辦員。切實保障新農保經辦機構的組建和人員的配備,保證新農保實施過程中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經辦。實現應保盡保,盡快享受普惠式的養老金。
(2)完善制度機制,構建符合本地實際的新農保制度。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城鄉、基本保障、廣泛覆蓋、開放兼容、綜合統一的原則,實現城鄉社會保險制度逐步靠攏,相互銜接,逐步統合。建立與各種現存養老保險制度的動態銜接,以利于不斷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要在制度政策吸引的同時,加強制度的強制性。
(3)完善賬戶基金信息管理,探索統一統籌模式。積極探索和完善賬戶設置。建議完善個人賬戶,設立個人實繳賬戶和過渡性個人賬戶。完善基金管理模式。加強信息化建設。
(4)完善“新農?!迸c其他社會保障的銜接。加快“舊農保”與“新農?!钡你暯?,新農保與城鎮養老保險的制度銜接,新農保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
篇8
關鍵詞:模式 背景 監管方法 借鑒
長期護理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在醫院或家中因接受各種個人護理服務而發生的相關護理費用。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險種于20世紀80年代首先在美國出現,由殘疾收入保險發展而來,經過30余年的發展,長期護理保險在發達國家已經由純粹的商業性質的保險產品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全新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在解決長期護理問題方面起到了顯著效果。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作為對政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補充,解決和滿足老年人日益膨脹的護理需求,以此緩解家庭及社會的壓力。美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于同樣面臨老齡化威脅的中國來說值得借鑒。
一、模式:商業保險公司作為經營主體。
根據實施主體的不同,以美國為代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模式是由商業保險公司作為經營主體,屬于商業保險的范疇。鑒于長期護理保險對社會所做出的獨特貢獻,美國有四個州(加州、紐約州、康州和印地安納州)由聯邦政府批準,成立了長期護理保險計劃,由州政府與保險公司合作,為投保人提供獨特優惠,即要求被保險人購買一定數額的私人保險,由保險公司負擔護理的最初費用,不足部分再由政府補足,從而使投保者得到更多保障。
二、背景:人口老齡化對其經濟發展的壓力。
美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由殘疾收入保險發展而來。當時,美國人口的老齡化對其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構成了愈來愈重的壓力。美國的老年人約占其全國人口總數的13%, 約1/3的老年人處于貧困線以下。由于家庭各成員居住地的分散、子女工作忙碌而無法留在家中照料老人以及無子女的老年人或單身老年人增多等原因,通過醫院或其他護理機構照料生病的老人不失為解決矛盾的良策。另外,美國的社會保險還是商業保險,一般都不提供長期護理的保障。社會保險中的醫療照顧計劃(Medicare)僅提供給老年人短期(最高可獲100天)的專業家庭護理的費用報銷,并不包括老年人的長期護理。私營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則將長期護理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外。針對日益嚴峻的長期護理問題,長期護理保險應運而生。
三、承保和理賠方式:形式多,選擇多。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和保費的繳納。美國的保險公司往往將被保險人投保時的年齡限制在50至70歲之間,承保期按照被保險人投保時的年齡和他們的實際需要分為40-84歲、50-84歲、55-85歲等年齡段。投保時被保險人年齡越低,則其費率越低。
(二)保險金給付額。美國的保險公司的絕大多數保單標明每日最高給付額及給付日中給付的總額。給付額越高,費率越高。具有多種形式的保險責任,充分滿足被保險人的各種護理需要。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括三種護理類型:專業家庭護理、日常家庭護理和中級家庭護理。專業家庭護理提供醫療服務,由專業醫生負責。日常家庭護理以提供個人護理為主,如協助洗澡,穿衣,吃飯及其他日常生活幫助。中級家庭護理則介于以上兩者之間,為那些不需要專業醫務人員全日看護的病人而設,但看護時間顯然比專業護理時間要長得多。一些保單有其他選擇性條款,諸如提供成年人白天護理、家庭健康護理和高齡老人需要的其他幫助等。早期長期護理保險要求病人在進入長期護理保險給付前先進入醫院治療,以作為給予長期護理保險給付的先決條件。但現在絕大部分保單已取消了此限制性條款。
四、監督和管理方法:由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制訂示范法規。
美國政府重視對長期護理保險的監督和管理,促使了長期護理保險的健康發展。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制訂了《長期護理保險示范法規》(Long-Term Care Insurance Model Act),規定了保險公司在制定長期護理保險條款時所要遵守的最低標準和投保方應享有的權利,如保險人應對所提供的保障及其特點作一定的描述;禁止對被保險人特定的身體狀況不提供保障;投保人應有一定的觀察期,在此期間可撤銷保單并退還保費等等。至1993年,美國絕大多數州都通過了類似于示范法規的法律規定,促使了長期護理保險逐漸向標準化發展。另外,美國許多再保險公司積極向銷售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擴大了他們的承保能力。許多消費者組織也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制定長期護理保險的指導方針和承保方案,滿足社會各階層對長期護理保險的需要。
五、借鑒
(一)政府應與保險公司積極合作,推進護理機構的建設與護理人才的培養。隨著人口老齡化以及老年人口高齡化的快速發展,我國失能老年人的絕對規模在迅速增加。考慮到我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各地區政府與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積極推廣社區護理和家庭護理的護理模式。受中華民族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絕大多數老人都不愿意離開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到養老機構去接受護理服務,因此應該鼓勵人們通過購買長期護理保險后獲得保險公司提供的護理資金,在社區和家庭接受護理服務,這樣更適應我國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心理需求。
(二)探索稅收的優惠以及員工福利的創新。美國健康護理改革規定,員工繳納的保費不納入員工的應稅收入,雇主為員工繳納的保費被看作是公司的營業費用,從而不論是員工還是雇主繳納的保費,都可以享受稅收優惠。這一舉措使美國雇主出資的長期護理保險計劃大大增加,長期護理保險由此成為雇主吸引和留住員工的新手段。我國在稅收政策方面對長期護理保險的支持可以學習借鑒美國的經驗,給予購買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的企業和個人在稅收方面的減免優惠,從而鼓勵企業會其員工投保,家庭為老人投保。
(三)多渠道融資,走市場化道路。美國長期護理保險屬于商業性健康險,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政府不強制其國民購買此保險,而由公眾自愿投保。但是,由于保險公司以盈利為目的,一般都會制定嚴格的核保流程,對可以購買保險的投保人的健康狀況會設一定的準入門檻,健康狀況不達標準者,一般不能購買護理保險,因此并非每個人都可以購買該保險。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模式不可只采商業性模式,可以將長期護理保險納入社會保險體系,其保險費的繳納可以實行政府、企業和個人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分擔,這不僅可以加好地解決我國老年人的護理問題,實現社會的公平性,而且也可以滿足高收入階層較高的護理服務需求,實現長期護理保險的靈活性。
參考文獻
[1] 王玉玫.論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建設[J].河南社會科學,2011 (1)
[2] 荊濤 長期護理保險——中國未來極富競爭力的險種[M] 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 2006年
[3] 張鑫 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可行性研究[D]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4]王杰 戴衛東. 長期護理保險在中國的選擇—基于制度經濟學的分析[J]. 市場與人口分析. 2007.4
篇9
(一)長期護理保險的概念長期護理保險是一種新型的險種,起源于美國,由殘疾人收入保險發展而來。美國紐約州保險部對長期護理的定義是:“長期護理是指那些由于意外、疾病及衰弱的人因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喪失從事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而需要較寬泛的醫療、個人及社會服務?!泵绹】当kU學會認為長期護理包括醫療照料、社會照料、居家照料、運送照料或其他支持性的照料。長期護理保險是指對被保險人因為年老、嚴重或慢性疾病、意外傷殘等導致身體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喪失,生活無法自理,需要入住長期護理機構,譬如安養院等接收長期的康復和支持護理或在家中接收他人護理時支付的各種費用給予補償的一種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功能在于,在人們年輕時,通過個人或單位雇主繳納保險費的方式購買長期護理保險,在其年老自理能力出現困難時,長期護理保險提供保險金賠付,用于護理費用的支付,使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
(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模式筆者通過對部分發達國家建立的長期護理制度進行分析,認為根據實施主體的不同,長期護理保險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由商業保險公司作為經營主體,采取自愿保險的方式,屬于商業保險的范疇,以美國為代表;二是由政府作為管理主體,采用強制保險的方式,屬于社會保險范疇,以日本、德國為代表。以下筆者分別對這兩種制度模式進行分析。
1.美國的長期護理制度模式。美國是長期護理保險出現較早的國家,始于20世紀70年代中期,屬于商業性健康險,采用自愿保險的方式,承保內容是被保險人在醫院或在家中因接受各種個人護理服務而發生的相關管理費用。其長期護理服務主要包括護理院、輔助護理設施和家庭健康護理三種方式。這種長期護理保險是在美國發達的商業健康保險市場和較高的人均收入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美國最為重要的健康保險產品之一,能夠充分滿足美國社會各階層的保障需要。
2.日本、德國的長期護理制度模式。日本于1997年12月制定《護理保險法》,決定建立護理保險制度,并于2000年4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全民長期護理保險計劃。這樣,日本長期護理保險正式加入社會保險體系,由日本3300多個地方政府進行管理。它強制性地要求40歲以上的日本人必須參加這種保險,當被保險人發生護理費用支出時,通過申請和認定,將會得到護理保險制度所提供的各種護理服務,包括居家服務和設施服務兩種。德國于1995年將長期護理保險引入社會保險,與日本不同的是,它是一種在強制的基礎上自愿參保的保險,法律規定每個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的人,在他的法定醫療保險機構參加護理保險或參加商業保險的人必須參加一項商業護理保險,這就是“護理保險跟隨醫療保險原則”。這些發達國家發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經驗對我國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很大的指導意義。
二、我國人口老齡化現狀對建立
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影響分析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顯著,這對在我國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巨大的影響。
(一)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迅速、對長期護理服務需求大1.2006年,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了《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認為21世紀的中國將是一個不可逆轉的老齡社會,預測到2050年,我國老年人口總量將超過4億,老齡化水平推進到30%以上。經過相關預測分析,我國將在2028年進入到老齡社會(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4%以上),從2001年進入老齡化社會,到2028年進入老齡社會,僅用時27年,對于其他發達國家,德國用時40年,美國用時71年,法國用時115年,相比之下,我國老齡化的發展速度是相當快的。2.由于人口老齡化發展迅速,老齡人口激增,老年人口的健康問題也日趨嚴重。因疾病、傷殘、衰老而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口數量增加,需要長期護理的老年人口增多,據資料顯示,城鄉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1208萬,占老年人口比重的6.8%,有部分自理困難2824萬,占老年人口比重的15.9%。老年人中,認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比例為13.7%,其中79周歲及以下10.2%,80周歲及以上39.9%。以上數據說明,未來幾十年內,我國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問題將顯得尤為突出,社會對養老護理服務的需求會非常大。
(二)“未富先老”和地區差異
1.我國老齡化存在“未富先老”的現象。我國于2001年就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發展速度快,但由于人口眾多,雖然經濟總體發展水平良好,人均GDP低,這種老齡化發展速度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匹配的現象就是“未富先老”。目前我國還不具備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經濟實力,這種老齡化發展速度與經濟水平不同步的矛盾背景下,我國在解決老年人醫療、護理等方面的需求問題上就顯得困難重重。
2.我國老齡化現象還存在著地區差異的問題。其一,地區發展不平衡。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具有明顯的由東向西的區域梯次特征,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明顯快于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以最早進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上海(1979年)和最遲進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寧夏(2012年)比較,時間跨度長達33年。其二,城鄉倒置嚴重。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城市化進程逐漸加快,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往往造成老年人和少年人口留守農村,這會大大促進農村的老齡化進程。
(三)家庭結構逐漸縮小我國自推行計劃生育政策后,人口出生率顯著下降,家庭結構逐漸縮小,出現大量的“四二一”、“四二二”的家庭模式,未來獨生子女照料一個或多個老人的現象將會普遍存在。目前社會競爭壓力巨大,如果僅僅依靠家庭養老,讓子女承擔老年人的護理工作,會讓子女背上沉重的包袱,工作和家庭很難兩全??傊?,我國老齡化發展迅速,老齡化進程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加上我國家庭規模逐漸縮小等問題,老年人對醫療護理、日常照料的需求越來越大。如果這些需求得不到滿足,不僅無法保證老年人的權益,并且會影響到家庭和諧和社會安定,引發社會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在我國建立起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非常有必要。
三、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模式的選擇
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不發達且人口眾多,對于發達國家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需要借鑒但不能照搬,應當結合中國的世紀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上文所述的兩種長期護理保險模式單獨在我國實行是行不通的。
1.美國的商業長期護理保險模式。美國的商業保險模式是建立在美國較高的人均GDP和相對成熟的商業保險市場的基礎之上的。若我國采取完全的商業保險模式,會有許多老年人無力支付高昂的保險金,放棄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無法解決整個社會老年群體面臨的養老護理需求的問題。目前我國商業健康險在醫療保障事業中所能發揮的作用太小,在這樣不成熟的保險市場中建立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可能會面臨許多問題,例如風險控制機制不完全、道德風險高等。因此,在我國建立完全的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不可行的。
2.日本、德國的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模式。日本、德國的長期護理保險是社會保險,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之內,有極高的覆蓋率,這是建立在兩國成熟的社會保障體系和雄厚的經濟實力的基礎之上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經濟不夠發達,若建立社會保險模式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會出現很大的困難。其一,國家和地方財政無法支巨額的護理保障費用;其二,我國人口老齡化呈現出地區差異和城鄉倒置的特點,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長期護理保險僅能保證老年人的基本護理問題,無法滿足老年人高質量的要求,在經濟落后的地區尤其是農村,由于長期護理保險是強制性參加的,部分低收入人群可能無法負擔保險費用。因此,在我國建立統一的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也是不可行的。由于上述理由,我國的長期護理保險事業的發展不能完全按照美國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來進行,也不能完全按照日本、德國的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來進行。
筆者認為,應當在我國建立起以強制性護理保險為主,商業性護理保險為輔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
1.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為主。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屬于社會保險范疇,前文提到,由于老齡化趨勢顯著,城鄉及各地區老齡化水平有差異等一系列原因,建立起覆蓋全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十分有必要,筆者認為,必須將長期護理保險納入到社會保險中來,才能保證所有老年人享有養老護理的待遇。但是,我國建立的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應當屬于基本長期護理保險,有自己的特點:(1)范圍廣:長期護理保險應當覆蓋城鄉所有人口,滿足其基本的養老護理需求;(2)水平低:我國經濟實力不足,長期護理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應當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水平相適應,為廣大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服務;(3)三方負擔:長期護理保險費用應當由個人、社會、政府三方共同負擔。由于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老齡化程度不同,在承擔比例方面應當結合各地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例如,在極度貧困地區,社會和政府承擔大部分費用,個人承擔較少費用;中等收入地區,單方承擔比例大致相等。分別采取不同的繳費比例,可以滿足各類人群的需要。
2.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為輔。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發展迅速,家庭養老功能不斷減弱,都導致老年人對于養老護理的需求增多,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在我國具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保障的是最基本的養老護理需求,對于經濟發達地區及收入水平高的行業來說,這種護理保險完全無法滿足自身的需求。商業健康保險公司推出的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可以給這部分老人提供更多地選擇機會。作為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的推出可以提高養老護理的水平,滿足更多人的需求。以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為主,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為輔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既可以保證長期護理保險的覆蓋范圍和程度,又可以提高養老護理的水平。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模式也要作出相應的調整,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應當建立起高層次的政府強制執行的全民長期護理保險模式,公民只承擔少部分的保險費用,享受更高層次的養老護理服務。
四、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日本的《護理保險法》為護理保險制度提供了法律規范和保護。青島市在2012年出臺了《關于建立長期醫療護理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了長期醫療護理覆蓋人群、辦理方式、護理保險資金來源、資格準入等內容,對于在青島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積極的意義。我國應當盡快出臺《長期護理保險法》等,明確長期護理的內容、運作方式、投資方式等,規范長期護理保險市場,推動長期護理保險的發展。同時,還要制定長期護理保險的行業法規,建立監督機制,明確管理部門,確保護理制度的實施效果。
(二)明確護理服務的等級劃分上由于護理服務的內容非常廣泛,而被保險人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劃分護理等級,對確定護理服務保險金支付額、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至關重要。我國尚未建立統一的護理等級評定標準,無法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元化、多選擇的現代醫護服務需求。我國應當建立適宜的護理等級政策,將護理等級科學細化。建立起專業的審查機構,對老年人的健康狀況、自理能力來評判老年人是否應當接受長期護理,接受什么程度的長期護理,應當繳納的費用等等。在接受護理服務時,專業的護理人員應當及時記錄老人的身體狀況,定時測評,決定是否更改服務等級,以便達到更好的服務效果。
(三)加快培育我國護理產業市場醫療護理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生存發展的根本,我國護理機構和護理人員嚴重缺乏,無法保證護理服務的質量,這會導致長期護理服務無法滿足廣大老年人群體的需求,不利于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發展。我國應當加快配套服務設施的建立,提高護理機構數量和護理人員專業水平,滿足老年人群體的需求。
1.健全護理機構,建立護理公司。我國長期護理市場有極大的發展空間,需要發展更多地護理機構,提供醫療護理、生活照料等各項服務。一方面,應當加強護理機構的設施建設。政府應當發揮作用,通過財政籌資完善醫療護理機構的硬件措施,給老人提供功能齊全、安全舒適的環境。同時加強護理機構的規范管理,根據各地區不同的護理需求,制定規章制度、服務標準,力求護理機構的規范化管理。另一方面,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需要依靠市場之手,促進養老護理走向職業化道路,成立專業的護理公司。護理公司之間的競爭也可以促進護理機構不斷提高自己的護理水平,最終使老年人享受到更好地護理服務。
2.培訓專業護理人員,發揮志愿者力量。其一,要強化醫護人員的專業培養,建立起專業的服務隊伍。例如在衛生院校開設長期護理服務課程或建立專門的護理培訓學校,培養更多專業人才;對醫護人員進行細致劃分,明確醫療、康復、護理等各個階段的服務標準,提高護理的效率質量;拓寬護理培訓內容,加入心理培訓課程,在護理服務中給予老年人更多的心理慰藉。其二,建立長期護理志愿者制度,充分發揮志愿者力量。尊老愛幼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中納入志愿者制度,一方面可以解決老年人精神養老的問題,年輕的志愿者可以極大的安撫老年人寂寞的情緒,充實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充實年輕人的生活,還能促進敬老愛老的社會風尚進步。建立志愿者制度還要注意一些問題,一是對志愿者進行專業的護理服務與技巧培訓,使他們能較為專業地處理老年人的基本護理問題,二是建立志愿者服務“儲蓄”制度,對于參加長期護理服務的志愿者,把他們的服務次數和質量以一定形式記錄下來,在他們年老后可以依據這些記錄有限享有護理服務。這種制度會激發志愿者的工作熱情,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
五、總結
篇10
關鍵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0-000-01
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已經有多年,以往傳統城鄉二元次的社保管理模式備受詬病,不能有效的適應當下城鄉居民實際社保需求狀態,因此要依據時展需求,打破傳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U制度的隔閡,建立能夠覆蓋城鄉居民雙重需求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但是當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具體的銜接工作上存在一定難度,需要突破一定障礙來促成銜接工作的完成。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中的常見問題
(一)制度本身缺乏成熟性
當下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已經有了數十年的發展歷程與摸索,然而制度仍舊存在一定不成熟性問題。首先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發放存在一定差異性,統籌區之間保持相互獨立性狀態,在實際管理中缺乏統一性管理。過去新農保基金主要是在縣市級單位做操作,但是縣市級單位實際數量較多,導致基金管理存在較大的風險性。其次,城市化的推進日益變快,農村失地的農民數量逐步增多,但是在農村的養老保險體系還沒有有效的覆蓋到相關群體,進而導致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在銜接上難以達到有效融合處理。其三,在保險制度的具體執行上無法達到有效統一效果。企業與事業單位的工作者可以有效的確定勞動關系,而后參與到社保體系中享受應有的社保待遇,然而對于農村居民而言,其中低收入人員與進城農民工缺乏對應的勞動關系合同簽訂,工作流動性大,靈活性就業情況較多,從而沒有固定的勞動關系存在,農民自身與企業都不愿意參與到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中,從而導致該群體參保率較低。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最初城鄉居民在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待遇標準上都有較大的差異,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當下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問題逐步凸顯,同時也激化了城鄉社會矛盾,其中城鄉養老保險在待遇上的巨大差異是人們所詬病的重點,缺乏應有的公平性。
(三)商業保險占據了社會養老保險份額
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公益性不同,商業養老保險屬于一定營利性屬性,但是兩者均可以在被保人遭遇損害時提供對應的經濟補助,從而保證人們生活的有序進行,同時兩者都需要在專業的保險基金技術運作與原則下開展,要確保保險基金呈現增殖狀態才能有效的確保保險基金的正常運作。同時在風險的處理上,多屬于不可知的偶然性的風險承擔。近年來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運作需要采用一定的商業化管理方式來達到管理效率的提升,同時也降低國家在此方面的財政壓力,因此成為了國家所鼓勵的保險類型。而商業保險可在一定積累之后發揮出其應有的社會功能性,有效的彌補社會養老保險無法顧及的群體以及不能滿足的養老保險缺口。部分農民工或者農村人口當下甚至愿意使用商業保險來替代國家開展的社會養老保險,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農村養老保險無法快速發展。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效對策
(一)提升農民參保率
要促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避免保證農民較廣范圍的參保率,這樣才能有效的將農村居民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中。需要積極的維護農民工進城務工權益,督促各企事業單位對農民工的參保費用繳納,采用更為彈性靈活的參保機制,可延長補繳時間,允許繼續補繳,采用參保累計計算方式,減少因為季節性與工作流動性而產生的保險繳費中斷問題。還可以依據農民工實際情況允許其年度、季度性的保費繳納,這樣可以有效的吸引農民群體參保,提升參保的便捷靈活性。對于失地農民,需要政府進行一次性補償等措施來達到農民有經濟能力參保,同時可以通過政府補貼政策來彌補無力承擔社保參保費用的農民。部分土地承包可以有基層村級單位為農民繳納一定的參保費用,從而達到城鄉社保制度銜接。此外,要做好農民觀念上的提升,讓其明白參與社保的遠期價值,改變傳統單一的“養兒防老”等滯后養老觀念。
(二)發揮政府統籌與財政措施
發揮政府應有的職能作用,依據現存情況適宜的調整保險基金統籌情況,通過縣級轉為省級而發揮出全國統籌的效果,從而改善當下社保資金所承受的支付壓力與風險,可以有效促進社會統籌資金所發揮的作用與實際應用范圍提升。同時,可以運用政府財政收入來有效的調整彌補社保資金缺口,有效的拉近城鄉之間所存在的保險待遇差距,改善以往農村社保所存在的局限性。此外,可以運用社保制度來達到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的有效協調。
(三)完善社保制度宣傳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優越性、穩定性等特點需要做好必要的宣傳,要針對當下城鄉居民信息接收渠道做多方面廣泛覆蓋性的宣傳,無論是電視、網絡還是其他媒體,需要做好參保價值的廣泛宣教,尤其是農村人口的參保價值要更好的突出說明,同時要說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后所帶來的利好價值,避免農民工群體參保率低、退保率高等問題的持續嚴重化,改善全民對社保參保的價值認識狀態。
三、結束語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工作存在多種問題,甚至部分屬于歷史遺漏性問題所致。政府需要發揮自身智能作用,做好財政與管理制度層面的改善與投入,做好應有的社保宣教工作,讓社會民眾對社保制度有更高的信任度與依賴性,積極改善農民社保參保問題,及時的做好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進程,有助于穩定和諧社會的持續發展,對于城鄉居民生活改善有更好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王偉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以安化縣為例[J].湖南行政學院學報,2015,(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