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稅收的作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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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稅收的作用

篇1

一、簡述“營改增”政策

(一)簡述我國增值稅發展歷程

根據我國增值稅的發展歷程,可以將我國增值稅的發展劃分未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繳納增值稅的范圍將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加入其中時間為1994年,由此我國第一稅種為增值稅增值稅;第二階段:2009年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將固定資產納入可抵扣范圍;第三階段:全面實施增值稅政策,解決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使得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簡述“營改增”內涵

原來繳納營業稅的相關企業現全面改革繳納增值稅,因為經濟不斷發展,國務院為適應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其稅制更加合理化、規范化而進行的一項重要措施。“營改增”政策的首次提出是在“十二五”期間。我國實施“營改增”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使其稅負負擔減輕,從而可以實現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體來說建筑業,實施“營改增”可以有效解決重復征稅問題。

二、“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管理的表層影響

“營改增”的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原來繳納營業稅的企業現在改成繳納增值稅,這樣可以避免對建筑業營業稅的重復征稅。而“營改增”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表層影響,主要體現為對稅收的影響。第一點,因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導致計稅依據發生改變。就是將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改成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在營業過程中所征的全額的稅為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對新增值額的征稅是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第二點,稅率和征收率也會發生相應變化。全面實施“營改增”后,國家因此調整了各行業的稅率和征收率,同時依據不同規模的納稅人也做出部分調整;第三點,稅收征管主體發生改變。地方稅務局是營業稅的稅收征管主體,國家稅務局是增值稅的稅收征管主體;第四點也為最后一點,增值稅應納稅額從國家整體來看,應納稅額發生小幅度的降低。

三、“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管理的深層意義

上述所講的“營改增”對財務管理的表層意義還只是停留在營業稅與增值稅表層含義之上,而“營改增”對企業經營管理的深層次意義,會全面涉及到建筑業的財務管理,故對有關建筑業在“營改增”的深層次影響下做以下分析。我國建筑業原來實施營業稅,但是營業稅存在重復征稅問題,同時存在聯營掛靠、非法轉包的行為,不利于建設合理的市場秩序。故全面實施“營改增”有重要意義。

(一)使得企業稅負負擔減小

我國實施“營改增”政策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解決重復征稅,使得企業稅負負擔減小,從而促進生產經營活動可持續。原來建筑業采用營業稅時,稅率為3%,現在實施“營改增”后,稅率為11%。雖然營業稅稅率較低,但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實施增值稅后,雖然稅率大幅度提高,但是可以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

(二)使得企業的運營規模擴大

我國實行的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在計算稅款時,購入固定資產增值稅稅額可以進行抵扣。此做法這可以縮小建筑企業投資成本,使得資金流轉速度加快,有利于投資新設備和改造新技術。

(三)稅務管理和財務核算要求加大

實施“營改增”后對在稅務方面最直接的影響為企業需要購置稅控裝置,并且增值稅計征復雜,需要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實施“營改增”后建筑業需要規范會計核算方法,實施“營改增”之后,在施工的各個環節都會涉及增值稅相關的業務核算。

四、實施“營改增”后應對方法

(一)系統培訓員工

實施“營改增”后,企業十分關注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因為其直接影響著企業稅負的大小。增值稅相對于營業稅來講,對于專用發票有嚴格規定,所以需要系統培訓員工,使其能更好的適應期工作。具體措施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第一,加強新的增值稅抵扣政策的學習教育,第二,系統培訓專用發票在開具、認證等環節的技巧;第三,系統培訓企業運行環節中所有涉及到增值稅項目的人員。

(二)謹慎選擇供應商

建筑業企業,該行業有一特點即存在多種成本費用,現在實施“營改增”后,應該盡量使得這些成本費用的進項稅額都可以進行抵扣,所以,作為建筑業企業,應該謹慎選擇供應商。具體做法為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減輕稅負壓力。

(三)進行稅收籌劃,稅收負擔減輕

“營改增”后,為了減少建筑業等企業的稅收負擔,更好的進行財務管理,應該進行稅收籌劃。具體方法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思考:第一,進項稅額的最大化抵扣;第二點,正確選擇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從而降低稅負。建筑業企業在進行施工時,可以選擇勞務外包等方式,有助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總而增加增值稅進項稅額。

(四)創造良好的納稅環境

在“營改增”后,建筑業原來繳納營業稅是地方稅務局征收,現在繳納增值稅是國家稅務局征收,企業要時刻關注稅務總局的相關信息,遵守國家相關稅收政策,創造良好的納稅環境。

五、結語

篇2

關鍵詞:營改增;稅制改革;積極意義;完善策略;

中圖分類號:F202 文獻標識碼:A

目前,中國經濟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和難題。如何調整企業結構,促進產業升級,為企業減少稅收負擔已成為重中之重。

一、營改增的概念、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營改增的概念

營改增是指企業以前應稅項目繳納的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增值稅是為減少企業重復納稅而出臺的,企業只需為產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即可。

(二)營改增的主要內容

1、試點行業

增值稅的試點行業包括交通運輸業以及一部分現代服務業。研發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鑒證咨詢、電視廣播七方面服務均屬現代服務行業,我們簡稱“1+7”。在適當時期,也會將增值稅應用到鐵路運輸及郵電通信行業。

2、計稅方式

原則上的增值稅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對于小規模納稅人群,增值稅有其簡易的計稅方法: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3、稅率安排

現行稅率包括兩種:17%的標準稅率以及13%的低稅率。11%和6%的兩檔低稅率為新增稅率。交通運輸業按照11%的低稅率征收稅款,部分服務行業按照6%的低稅率征收稅款(有形動產租賃需按17%的稅率征收),還有一些按3%稅率征收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

4、稅收歸屬權

為保證現行財政體制的穩定發展,營改增的稅收收入在試點期間仍歸試點地區所屬。因稅率下調而引起的財政空缺,需由中央及地方根據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

(二)注意事項

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增值稅的稅款。當納稅人的應稅服務為零稅率時,須按規定時間向稅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退稅或免稅。具體申請方法請參照國家稅務局及財政部的相關規定。

當納稅人向國家提供應稅服務時,應向稅收的接收方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此類發票上注明銷售額及銷項稅額。

如有向消費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和有免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兩種情況時,都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時,如果接收方需要增值稅發票,可以向稅務機關的主管部門提出代開申請。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須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進行核算。

二、實施營增改改革體制的積極意義

(一)有助于協調國民經濟中各行業的均衡發展

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營業稅和增值稅的稅收比例會有明顯差別。與此同時,營業稅和增值稅有不同的稅制要素,從而會引起行業間不同的稅負差別。而這又與稅制的公平性原則背道而馳。因此,營改增的有效實施對于平衡行業間的稅負差異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二)有助于促進產業分工的進一步深化

根據稅收制度的相關規定,營業稅的繳納比例是按照交易額征收的,而增值稅則實施“抵扣法”,兩者之間存在較大差異。營業稅在繳納過程中無法實施“抵扣法”,納稅人需要根據收入全額繳納營業稅,實際上,納稅人還承擔了外購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稅項目,對于產業的進一步深化有百害而無一利。經濟活動中分工越細化,納稅人繳納營業稅的重復率就越高。這勢必會影響企業的投資與擴大行為。類似問題在物流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等外購貨物和固定資產比例較大的企業中表現的尤為明顯。營改增實施以后,企業避免了重復納稅項目,改為繳納增值稅,從而改變了應獨立經營的服務業不得不并入制造業的不良現象。

(三)有利于增值稅制度和抵扣鏈條的優化與完善

交通運輸業與制造業等第二產業屬于上下游產業,二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在未實施營改增之前,這些行業的稅收范圍是根據不同的貨物勞務征收的。在繳納營業稅的行業中,有些無法被并入到增值稅的抵扣鏈條中,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不能抵扣購入勞務的進項稅額,抵扣鏈條存在著中斷或重復等問題。所以,營改增的實施范圍擴大到交通運輸行業,有利于解決征收增值稅時抵扣鏈條不完善等問題。

三、推動營改增稅制改革不斷深入的策略

營改增政策在帶來積極意義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們在實踐過程中要為出現的問題找到解決方法并進一步加以完善營改增政策。

(一)采用統計低稅率,避免增值稅稅率過于復雜

“公平稅收負擔”是我國稅制改革的基本原則之一。試點地區實行了11%和6%的稅率征收政策,稅率檔次過多。增值稅的最初設計初衷是中性稅收,稅率檔次過于復雜會引起不必要的沖突與矛盾。為避免因稅率結構復雜而引起的效率低下等問題,我們要綜合考慮影響稅收的多方面原因,精簡稅率結構。

(二)出臺對應舉措,降低行業賦稅負擔

以交通運輸業為例,在實施營改增后,許多企業的稅收負擔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所有增加。這是因為在交通運輸行業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比較少,大部分都是固定資產、生產材料等進項稅額。那些已趨于成熟型的企業購買運輸工具的周期一般在五至十年之間。除交通運輸業以外,有形動產租賃企業也會在實施營改增的過程中出現賦稅加重的情況。所以,采取一些措施降低有關行業的納稅負擔是(三)適度調整稅收分享比例,促進稅收制度的優化

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對于現有稅收制度的優化和財政體制的完善有著重要的調節作用。目前,營改增的稅收收入暫歸試點地區所有。但這種做法并不適宜在全國推廣。稅務部門應根據各級政府的財力情況,調整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享比例,從而保證中央和地方利益關系的穩定性和各級政府調配稅收收入的合理性。

篇3

在高中學習政治的過程中,有些的知識點是學生必背的,而且這些知識點是高考中政治的常考內容,那么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高中必修一政治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中必修一政治知識11.市場調節

A.優點: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的決定性性作用;市場調節通過價格、供求、競爭機制,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B.局限性:市場調節不是萬能的,市場調節具有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等固有弊端。

2、宏觀調控

(1)主要目標: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2)原因:

A、市場調節不是萬能的,市場調節存在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B、加強宏觀調控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是由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的,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的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3)國家加強宏觀調控,應該以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為了彌補市場調節的不足;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公有制和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標要求);有利于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有利于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經濟結構的優化調節。(國家加強宏觀調控意義)

3.市場秩序

A、市場秩序、市場作用和市場規則的關系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定性作用的基礎。良好的市場秩序依賴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來維護。

B、規范市場秩序措施:

國家:

(1)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強宏觀調控,規范市場秩序。

(2)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打擊力度,嚴格實施市場規則

(3)形成以道德為支撐、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規范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

消費者: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樹立誠信觀念,遵守市場道德。

企業: 要提高企業經營者素質,遵守市場規則;還要誠信經營,樹立良好的信譽和企業形象。

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①基本標志——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

②根本目標——共同富裕

③能夠實行強有力的宏觀調控

高中必修一政治知識2征稅與納稅

1、稅收的含義: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依法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①有國就有稅--稅收為國家的存在與發展提供物質保障。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最理想、最普遍的形式。

②有稅必有法--稅法是稅收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

2、稅收的基本特征: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

(理解區分)

(稅收的基本特征是稅收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區別的主要標志。)

強制性--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強制征稅。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稅務機關必須依法征稅。

無償性--國家取得稅收收入,既不需要返還納稅人,也不需要對納稅人直接付出任何代價。

固定性--國家在征稅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預先規定了征稅對象和稅率,不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能隨意改變。

這三個基本特征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稅收的無償性要求它有強制性,強制性是無償性的保障;其強制性和無償性又決定了它必須有固定性,隨意征稅會造成經濟秩序的混亂,最終將危及國家利益。

3、簡述增值稅的含義、納稅人、作用?

(1)含義:增值稅是以生產經營中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

(2)納稅人: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3)①增值稅可以避免對一個經營額重復征稅,防止前一生產經營環節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②有利于促進生產的專業化和體現公平競爭,有利于財政收入的穩步增長。

4、簡述個人所得稅的含義、納稅人和作用?

(1)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個人所得額征稅的一種稅。按應稅項目不同,分別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納稅人所得越高,稅率越高;所得越低,稅率越低。

(2)納稅人:①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從我國境內外取得所得的個人;②在我國境內無住所而又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滿一年,從我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

(3)作用:①個人所得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②也是調節個人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平的有效手段。

5、為什么要依法納稅?納稅人怎樣做到依法納稅?

(1)原因:在我國,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稅收的性質。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國家的興旺發達、繁榮富強與每個公民息息相關,國家各項職能的實現,必須以社會各界繳納的各種稅收作為物質基礎。因此,每個公民在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服務的同時,必須承擔義務,自覺誠信納稅。

(2)納稅人要做到依法納稅必須:①增強納稅人義務意識,自覺依法誠信納稅。②增強納稅人權利意識,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關注國家對稅收的征管和使用,對貪污和浪費國家資財的行為進行批評和檢舉,以維護人民和國家的利益。

6、違反稅法的行為有哪些?(能區分四種行為即可)

(1)偷稅:納稅人用欺騙、隱瞞等方式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2)欠稅:納稅人不按時繳納而拖欠稅款的行為。

(3)騙稅:納稅人用欺騙方法獲取國家稅收優惠的行為。(4)抗稅:納稅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

如果納稅人發生了偷稅、欠稅、騙稅、抗稅行為,稅務機關在追繳稅款的同時,要加收滯納金甚至并處罰款,觸犯刑法的還要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中必修一政治知識3國家財政

1、財政的含義與本質是什么?財政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

(1)財政是指國家的收入和支出。從本質上來說,財政是國家參與的社會分配。

由政府提出并經過法定程序審查批準的國家年度基本收支計劃是國家預算;上一年度的國家預算執行結果的會計報告是國家決算。

(2)財政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①財政是促進社會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質保障。(免費義務教育、各自社會保障、抗震救災、幫護困難群眾和下崗失業職工等等)。②財政具有促進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如國家通過財政支持某些行業、某些地區的建設、財政投資基礎設施行業等等。)③財政具有促進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作用。國家通過財政政策促進社會總供給和社會總需求的基本平衡,實現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

在經濟增長滯緩,(收大于支)經濟發展主要受需求不足制約時(供大于求),政府應采取擴張性財政政策,通過增加經濟建設支出和減少稅收,刺激總需求增長,降低失業率,拉動經濟增長。反之,在經濟發展過熱、物價上漲(供小于求),經濟的正常運行主要受供給能力制約時,政府可以采取緊縮性財政政策,通過減少財政支出,增加稅收,抑制總需求,穩定物價,給經濟"降溫"(支大于收)。

注:財政政策國家調整財政支出和財政收入的政策,如增加或減少財政支出,增加或者減少稅收,免收利息稅和農業稅,調整出口退稅等。貨幣政策是國家關于貨幣和金融的政策,國家通過貨幣政策調整流通中的貨幣量,使之符合流通中貨幣的需要量。如調整存貸款利息率、存款準備金率,鼓勵銀行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等等。

2、財政收入有哪些形式?影響財政收入的因素及如何增加財政收入?

(1)財政收入是國家通過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籌集起來的資金。財政收入的形式有:①稅收收入--國家組織財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是財政收入最重要的來源。(它征收面最廣、最穩定可靠,在財政收入中占主導地位。)②利潤收入: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和國家參股企業的分紅收入。③債務收入。④其他收入:收費、罰款等。

(2)影響財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是經濟發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①經濟發展水平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是基礎性的,二者是根與葉的關系、源與流的關系。促進經濟的發展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根本途徑。

②財政收入還受分配政策的制約。在社會財富總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國家財政集中的財富過多,會直接減少企業和個人的收入,不利于企業生產的擴大和個人購買力的增加,最終將對財政收入的增加產生不利影響。如果國家財政集中的收入太少,將直接影響國家職能的有效發揮,尤其會降低財政對經濟發展支持和調控的力度,最終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和個人收入的增加。因此,國家應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既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又促進企業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

3、財政支出分為哪些部分?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關系分為哪幾種情況?

(1)國家對集中起來的財政資金進行分配和使用,就是財政支出。國家財政支出分為:①經濟建設支出;②科學、教育、文化、衛生事業支出;③行政管理和國防支出;④社會保障支出;⑤債務支出。

(2)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關系分為:①財政收支平衡:收入>支出,略有節余;收入支出,;③財政赤字:收入

4、財政收入越多越好?

財政收入是國家為履行其職能所占有或消費的一定的社會財富。財政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財政收入越多,意味著國家可以更好行使國家職能(支持基礎設施和重點工程建設,促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環境的全面發展,促進社會的公平協調發展,促進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和改善,有效調節資源配置,保證國民經濟平穩發展等)。當國民收入總量不斷增加,各方面分配比例合理前提條件下,這一說法才能夠成立。但是不能夠說財政收入越多越好。在一定時期國民收入總量不變的情況下,財政收入越多,會直接減少企業和個人的收入,這樣,對企業的生產擴大和個人消費水平的提高會產生不利的影響,會影響到企業和勞動者的積極性,最終會阻礙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加。

高中必修一政治知識41、什么是文化多樣性?它有哪些表現?

(1)含義:是指不同民族和國家文化的內容和形式各具特色,世界文化的多樣性主要是指民族文化的多樣性。

(2)表現:

①民族節日

A性質:蘊含著民族生活中的風土人情、宗教信仰和道德倫理等文化因素,是一個民族歷史文化的長期積淀。

B作用:慶祝民族節日,是民族文化的集中展示,也是民族情感的集中表達;透過各民族的傳統節日及習俗,我們可以領略不同民族文化的韻味。

②文化遺產

A性質: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

B作用: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展示世界文化的多樣性。

C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定,以名錄的方式對文化遺產加以保護。

D世界遺產包括: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同時含有文化與自然兩方面因素的雙重遺產、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的工作。

2.為什么要尊重文化多樣性?

(1)文化多樣性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動力。(即文化多樣性的地位)

(2)尊重文化多樣性是發展本民族文化的基本要求。民族文化起著維系社會生活、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是本民族生存與發展的精神根基。尊重文化多樣性,首先要尊重自己民族的文化,培育好、發展好本民族文化。

(3)尊重文化多樣性是實現世界文化繁榮的必然要求。各民族文化以其鮮明的民族特色豐富了世界文化,共同推動了人類文明的發展和繁榮。

3.如何尊重文化多樣性?

(1)既要認同本民族文化,又要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相互借鑒,,尊重世界文化多樣性,共同促進人類文明繁榮。

(2)必須遵循各民族文化一律平等的原則。在文化交流中,要尊重差異,理解個性,和睦相處,共同促進世界文化的繁榮。

4.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

(1)由于世界各民族的社會實踐有其共性,有普遍的規律,在實踐中產生和發展的不同民族文化也有共性和普遍規律。所以,文化是世界的,各民族文化都是世界文化中不可缺少的色彩。

(2)但是,各民族間經濟的和政治的、歷史的和地理的等多種因素的不同,又決定了各民族文化之間存在著差異。所以,文化是民族的,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個性和特征。

5.什么是文化交流?它有哪些途徑?

(1)含義:文化交流的過程就是文化傳播的過程。人們通過一定的方式傳遞知識、信息、觀念、情感和信仰,以及與此相關的所有社會交往活動,都可視為文化傳播。

(2)途徑:

①商業貿易是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徑。

②人口遷徙時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徑之一。

③教育是文化傳播的又一重要途徑。各國之間互派留學生和訪問學者,則是一種更為直接的文化傳播方式。

④小到親朋聚會,外出旅游,大到各種經濟、政治、文化活動,都可以成為文化傳播的途徑。文化傳播,就在我們的生活中。

6.什么是傳媒?它經歷哪些階段?

(1)含義:文化傳播總要通過一定的媒介才能實現,傳播媒介簡稱傳媒。

(2)發展階段:口語—文字—印刷—電子網絡

(3)特點:①新的傳媒的出現并不意味著舊的傳媒的消失。

②傳媒真正開始面向大眾傳遞信息是以印刷媒體的推廣為標志的。

7.什么是大眾傳媒?它的地位是什么?

(1)含義:現代社會中的傳媒有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這種傳媒叫做大眾傳媒。

(2)地位:如今,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大眾傳媒能夠程度地超越時空的局限,匯集來自世界各地的信息,日益顯示出文化傳遞、溝通、共享的強大功能,已成為文化傳播的主要手段。

8.中外文化交流的意義/作用有哪些?又如何促進中外文化交流?

(1)意義:①為世界文化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②促進了中華文化的傳播、發展和進步

(2)途徑:

①既要更加熱情地歡迎世界各國優秀文化在中國傳播,吸收各國優秀文明成果;

②又要更加主動地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做傳播中華文化的使者,增強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

高中必修一政治知識51、影響價格的因素?價格變動的影響?(1)影響價格的因素:價值決定價格,供求影響價格。

(2)價格變動對人民生活的影響:①一般來說,商品價格上升,需求會減少;②生活必需品對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需求彈性)較小,高檔耐用品對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較大;③當一種商品價格上升,需求量減少,其替代品需求量增加,互補品需求量會減少,反之,其替代品需求量減少,互補品需求量增加。(3)價格變動對生產經營的影響:①調節生產規模。(當某種商品價格下降,生產者獲利減少,就會壓縮生產規模,減少產量,反之,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產量;)②提高勞動生產率;③促使企業生產適銷對路的高質量產品。

2、影響消費水平的因素?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措施?①根本因素是經濟發展水平。

——最根本的就是大力發展生產力、發展經濟。②收入是消費的基礎和前提?!3纸洕€定增長,增加居民收入。③消費水平還受未來收入預期影響?!黾泳蜆I、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減少其后顧之憂。④.收入差距會影響社會總體消費水平,差距過大,總體消費水平降低。——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縮小收入差距,實現社會公平。⑤物價變動會影響人們的購買力?!獓乙訌姾暧^調控,穩定物價。⑥人們的消費行為還受到消費觀念的制約?!獞龑藗儤淞⒄_的消費觀。(量入為出,適度消費;避免盲從,理性消費;保護環境,綠色消費;勤儉節約,艱苦奮斗。

3、恩格爾系數的內涵、影響及標準?恩格爾系數是指食品支出占家庭總支出的比重。

恩格爾系數過大,會影響其他消費支出,特別是影響發展資料、享受資料消費的增加,限制消費層次和消費質量的提高。恩格爾系數減小,通常表明人們生活水平提高,消費結構改善。

4、生產與消費的關系?(1)生產決定消費。

(生產決定消費的對象、方式、質量和水平,生產為消費創造動力。)(2)消費反作用于生產。消費拉動經濟增長、促進生產發展。(消費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對生產的調整和升級起著導向作用、一個新的消費熱點的出現往往能帶動一個產業的出現和成長。

5、大力發展生產力的原因和措施?(1)原因: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必須大力發展生產力,這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

(2)措施:大力發展生產力:①要牢牢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②全面提高勞動者的素質;③加快科技發展,大力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④通過改革,調整生產關系中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的部分,調整上層建筑中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部分。

6、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什么?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7、企業經營成功的重要因素?①制定正確的經營戰略。

(順應時代潮流,抓住機遇,加快發展。)②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依靠技術進步、科學管理等手段,形成競爭優勢。③誠信經營,樹立良好的信譽和企業形象。④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承擔社會責任。(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⑤把“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8、為什么重視就業?解決措施?(1)我國就業形勢嚴峻的原因就業是民生之本,對整個社會生產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的人口總量和勞動力總量都比較大;勞動力素質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不完全適應;勞動力市場不完善,就業信息不暢通。因此,黨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就業問題。(2)解決就業問題的措施黨和政府:①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增加就業總量。②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改善就業結構;②加強宏觀調控,改善就業和創業環境。提供就業的指導和技能培訓的機會。勞動者:①轉變觀念,樹立正確就業觀——自主擇業觀、職業平等觀、競爭就業觀、多種方式就業觀。②提高自身素質和職業技能,適應勞動力市場的需要。③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企業:①追求自身經濟利益同時,承擔相應社會責任②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創建良好的工作環境,建立勞動者培訓機制和發展機制。

9、勞動者如何依法維護權益?①維權基礎:自覺履行勞動者義務;

②維權依據:依法簽訂勞動合同;③勞動者要增強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投訴、協調、申請調解、仲裁、向法院起訴等途徑加以維護。

篇4

一、事業單位體制問題

事業單位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改善人民生活,促進經濟建設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小康社會建設,人民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事業單位的作用不斷增強。事業單位是為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利用國資舉辦從事科教文衛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其具有服務性,公益性特點。事業單位類別眾多,研究事業單位稅收按其經費撥付分為不同類型??煞譃槿~撥款,差額與自收支單位。

我國事業單位體制存在結構單一,布局不合理,功能不清等問題。事業單位由政府管理,公益事業發展資金有限,供給總量不足,無法滿足公益事業發展需要。事業單位有政府舉辦,重復設置多,導致結構失衡,效益不高。事業單位無自主權,缺乏服務主動性。事業單位經費少,行政后勤人員多,我國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一些公益服務允許收費,一些部門忽視社會效益,制約了事業的發展。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形成具有多方面原因,傳統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計劃經濟體制適應,但隨著經濟市場化推進,事業單位弊端顯現。

事業單位結構單一,稅收受行政制約,事業單位稅收復雜,稅收項目繁多,有的項目為征稅,稅收票據多樣,有的來自上級主管部門,有的來自財政部門。職工收入來源渠道不同,有的財政統發工資,有的加班補助。事業單位體制問題決定稅收特殊性。

二、事業單位稅收現狀

(一)事業單位稅收分析

事業單位稅收主要有營業稅、土地使用稅等,城建維護稅隨營業稅附征,印花稅是領受經濟合同等憑證的單位個人,按合同金額繳納稅項。營業稅條例規定提供規定勞務的單位個人為營業稅納稅人,財政部稅務局關于調整事業性收費營業稅政策通知對營業稅免稅項目作出補充,大部分單位收費列入營業稅免稅項。

事業單位稅收以個稅為主,文教衛系統由于個人所得體現在工資薪金福利等,規劃等事業部門個人收入來自設計收入,扣除個稅難以到位。事業單位營業稅征收非常棘手,如廣電等單位主要收入為征稅收入,教育部門由于收入為免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非稅收統一收據,醫院提供的租賃服務等計入非稅收入。事業單位兼有行政單位的社會管理職能,事業單位特有的事業功能需要法定收費項目支持,國家支持事業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盈利,但收入項目稅收政策補貼,票據種類不同造成征稅混亂。

(二)事業單位稅收中的問題

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稅收中的問題主要包括運作機制引起的問題,籌資模式引起的問題與稅收政策引起的問題。事業單位主要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機構性質特殊性,稅改前對事業單位收入不征稅,由于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對市場經濟下普遍征稅原則理解不充分,單位負責人納稅意識薄弱,導致事業單位發生應稅后不自覺申報納稅。

我國事業單位運作機制多樣,現階段事業單位多為政府主導,事業單位收入具有相對隱蔽性,致使稅務機關缺乏有效的事前監控手段。如事業單位將房屋出租等涉水收入與免稅收入混合。事業單位票據復雜,普遍使用財政統一收款收據,由于票據不由稅務部監管,一些單位使用財政收款收據達到逃稅目的。事業單位運作方式多樣,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向個人發放大量實物,不計入個人所得額計算,有些事業單位鉆稅法漏洞,將獎金分次發放,達到避稅的目的。事業單位代扣代繳個稅采取自核自繳方式,稅源相對較小,稅務機關未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造成對事業單位個稅管理真空。

三、事業單位稅收問題的解決對策

研究事業單位稅收問題解決方案是根本任務,提出解決方案前應明確事業單位稅收問題的前提,必須堅持稅收公平原則,確保事業單位蓬勃發展。黨的十七大對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作出總體部署,提出系列新觀點新任務,新形勢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十分迫切。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應把握政府與市場職能分工問題,社會事業基本組織方式問題,行政管理體制與改革組織方式問題。

發達國家基本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美國組織非營利宗旨是確定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依據,稅法規定組織運作目標為從事慈善性科學性事業目的,凈收入不用于私人受惠,從事主要活動不為影響立法可享受免稅待遇。借鑒發達國家的稅收管理經驗,結合我國事業單位實際情況,解決我國事業單位稅收管理問題需要建立特色現代事業制度,引入非營利組織概念,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建立特色現代事業制度,健全事業法人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事業投資與經營補償制度。通過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理順事業單位與政府的關系,公益性事業單位針對經營收入目的采取不同征免稅政策。

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稅收征管要求加強稅務登記,根據實際情況,按主管部門模式了解轄區內事業單位辦理稅務登情況,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加強對執法部門的納稅檢查,檢查工會、勞資等部門發放的補貼,對檢查出應扣未扣的問題,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處罰,對態度惡劣的單位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發票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事業單位收費營業稅政策通知規定,事業單位涉及征稅收費項目納入稅務管理,使用稅務發票,稅務部門應予財政部協商,將事業單位應納稅務管理項目抄告統計財政部,使財政部發放收費票據按規定把關審核,對使用事業性票據收取應稅項目收費按規定處罰。

稅法宣傳是稅務機關的基礎性工作,由于事業單位納稅意識淡薄,對稅法規定缺乏足夠了解,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加大對事業單位的稅收宣傳力度,向事業單位開展形式生動內容豐富的稅法宣傳,將有關稅收政策規程打印分發,對質疑問題重點解釋,增強事業單位納稅意識,使事業單位領導對稅法有充分的重視。

四、結束語

事業單位介于政府與企業之間,兼有管理職能與營利途徑,收費項目繁多,所有者權益不明,導致稅收征管模糊,本文詳細調查分析相關稅收項目,找出事業單位財政稅收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在新稅制改革中,應利用對非營利組織研究成果,根據非盈利組織行為界定稅收免稅項目,加強對事業單位稅收征管。

參考文獻

[1]潘英.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分析[J].中國集體經濟,2020.

篇5

關鍵詞:營改增 鐵路運輸企業 稅收籌劃

國家現在處于“營改增”稅制改革重要時期,因為營業稅和增值稅在稅率存在一定的差異,不同項目增值稅稅率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制定了一定的納稅優惠政策,由此可以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稅制改革之后,鐵路運輸業相應的增值稅稅率為11%。國家實行“營改增”后,確實一部分企業的稅負上升利潤下降,納稅事項出現更為復雜的情況。對此,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法規和企業管理中的彈性因素來應對“營改增”帶來的負面影響,稅收籌劃顯得尤為重要。

一、概述“營改增”

(一)簡述“營改增”

2010年,相關會議明確指出加快我國財務稅制的改革進程,建立高效的財稅體制,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形式轉變,健全稅收制度;2011年,十二五綱要要求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形式的轉變財務稅收體制;當年10月國務院正式確定實行“營改增”稅務的改革,由此消除重復繳稅的弊端,加快社會的分工,推動科技的進步和發展。2012年1月1日,上海等地開始實行“營改增”試點工作,交通運輸業和少數服務業劃入試點范疇。此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 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業正式開始實施“營改增”。

(二)增值稅

所謂增值稅指的是針對貨物銷售提供給產品加工、修理勞務或者其他應稅服務的單位與個人,由此完成增值稅收取的稅種。增值稅特點顯著:首先,針對貨物銷售進行修理勞務或應稅服務過程中增加的價值額進行稅收的征收;其次這一稅種的主要是稅款抵扣制度;再次,采取價外稅額的征收,企業的日常會計核算并不含有增值稅。

增值稅相應的計稅方法有一般和簡易計兩種及稅法方式。采取一般計稅方法,其相應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如果當期銷項額度和進項稅額相比較低的情況下,相應的不足之處可轉到下期進行抵扣。采取一般計稅方法進行計算的情況下,從本質上講,增值稅主要針對企業生產各個環節所產生的增值額進行稅收的征收,可以對各個環節的進項稅抵抗,從而徹底消除了重復征稅問題,有利于專業協作的發展。

采取簡易計稅方法,其對應的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根據稅收制度規定,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進行抵扣,也就是要想將進項額進行抵消,需要獲得專業的增值稅發票?,F在,增值稅抵扣憑證,含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的款項繳納書,稅收繳款憑證、農產品銷售發票。因為增值稅可以進行抵扣,相應的抵扣憑證表示的是已經上繳完畢的稅款。

(三)“營改增”后鐵路運輸企業稅收政策對比分析

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營改增”是國家稅制上的改革,其最終目的是為了通過降低企業稅負,以減稅讓利的方式,放眼于長遠,提高企業的經營活力和積極性,擴大企業規模和數量,利用增加稅基來提高政府稅收收入。稅制改革初期階段,“營改增”為企業造成各種稅負影響,嚴重加重的稅負,但是稅改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須各種方面共同努力,各項措施協同配合,反復實踐優化才能真正達到稅制改革的目的。因此,企業更應該以此為契機,利用“營改增”后的有利條件,從自身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合理的納稅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達到企業利潤增長,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一)促進企業稅負的降低

盡管“營改增”實行之初有諸多稅負變化的情況,但對于本身具有多元化性質的鐵路運輸企業來說,反而為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從理論上吃透政策,轉換增值稅納稅身份、調整經營結構、調整定價系統、選擇供應商等方法,組織好科學的稅收籌劃工作,就能夠幫助企業降低實際稅負。

(二)有利于企業盈利能力的提升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盈利水平為一項重要的財務能力衡量標準,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其稅后利潤之間存在著最為直接的聯系。企業如果想獲得更多的稅后利潤,可以盡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成本,提升業務收入。稅收成本屬于企業自身運行成本中的一種,如果企業實施更為科學的稅收籌劃工作,可以顯著的節約企業成本,實現企業資金使用率的顯著提升。

(三)提升企業自身的經營和財務管理水平

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可以促進自身的經營和財務管理能力的增強。一個企業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的三項重要因素為成本、利潤和資金,企業組織稅收籌劃工作可以實現單項要素的合理結合,顯著增強管理水平。除此之外,企業自身的納稅籌劃工作對于內部財務人員的要求非常高,財務人員必須切實提升自身的業務水平。企業財務管理者不單單需要熟悉我國現行的各項稅務法律,還要吃透稅制改革的深層意義,在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設計過程中提高理解政策、把握政策,運用政策的能力。

三、“營改增”下鐵路運輸企業采取的稅收籌劃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所謂稅收籌劃主要指的是,納稅人為了合理規避或者降低自身的稅負和上繳的稅款,事先進行合理的規劃,保障企業融資、經營等經濟活動合法合規同時也最大程度的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相關事前設計和規劃活動便是納稅籌劃。

(二)“營改增”下鐵路運輸企業稅收籌劃措施

1、合理的利用增值稅稅率存在差異這一特點

由于2014年1月鐵路企業由繳納營業稅變為繳納增值稅,而增值稅采用價外計稅方式,因此利潤表會出現收入減少、成本減少的情況,企業銷項稅額高于進項稅額稅款繳納多,面對這種情況怎樣納稅籌劃呢?這種籌劃就是在采購部門和設備部門尋找供應商的時候,必須關注是不是具有一般納稅人的資質。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產品出售和勞務涉及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17%,相應的小規模納稅人所適用的稅率為3%,二者之間的適用稅率差距較大。比如,某企業從外部購置材料所用23.4萬元,面對甲、乙兩個企業,分別是甲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17%,乙企業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該批材料當月全部出庫計入成本,計算如下:

企業取得甲企業發票:計入成本23.4萬元/(1+17%)=20萬元,進項稅額3.4萬元。

企業取得乙企業發票(代開專用發票):計入成本23.4萬元/(1+3%)=22.7184萬元,進項稅額0.6816萬元。

由上面計算可以看出,對于企業來說,取得甲企業的發票有利,計入成本金額小,取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大。

2、調整定價系統

“營改增”后,如果原有的定價系統沒有變化,原價格就被分為不含稅價格和銷項稅兩塊,那么企業的收入會有所減少,利潤下降,因此在稅收籌劃時,企業需適當調整價格,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3、選擇合適的增值稅繳稅時機

稅收籌劃過程中,必須重視增值稅專用發票各項時間節點。詳細的講,財務人員必須明確當期銷項稅金額,與此同時對稅收工作進行科學的統籌和規劃,由此可以確定一個更為合理的采購時間,可以有效的實現進項和銷項稅額的配比,盡最大努力消除提前納稅情況。比如,在當月月底進行確認的收入可以按照約定的形式在次月進行確認,由此可以保障企業延期納稅。與此相同,假如需要月底組織的物資采購或者設備維修工作,應當爭取在本月獲得增值稅發票,從而可以使本月可以獲得足夠的進項稅抵扣額,也可以使企業延期進行納稅。

4、盡可能多的取得進項稅額抵扣

首先,應當盡可能的取得抵扣憑證。取得抵扣憑證越多,稅負下降就越快,所交稅款就越少,就越有利于企業真正享受稅改帶來的優惠。

其次,鐵路運輸企業應該盡量多地取得高稅率的進項稅抵扣憑證,如購置、租賃、維修等費用都是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鐵路運輸企業是以11%計算銷項稅,那么就會存在“低征高扣”的乘數效用,企業降低稅負效果也就可見一斑了。

5、完善發票管理制度

稅制改革之后,應當采取“一票控稅”,假如發票管理不到位,會給企業的稅負造成影響,導致企業無法很好的進行進項稅抵扣,從而企業成本上升。因此企業對增值稅發票應該有一套嚴密的管理辦法,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做好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工作。

6、積極學習稅法知識,增強企業的稅務操作能力

稅制改革之前,鐵路運輸企業內部的財會人員很多都不了解增值稅業務,增值稅知識缺乏充足的認識。稅制改革之后,鐵路運輸企業為了更好的應對“營改增”,企業財會人員必須提升自身的業務素養和綜合能力,在財務實務中,必須熟練掌握增值稅發票的處理工作,對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做出職業判斷等,例如:福利費、餐費、增值稅普通發票、供應商無法取得抵扣憑證、免稅項目支出等均不能抵扣。因此各級財務人員仍需加強業務學習,避免產生對政策、制度的實質性內容理解不當而導致偷稅、漏稅風險。

四、結束語

目前,“營改增”實施已經近兩年,作為鐵路運輸企業“營改增”的親歷者,感受到了稅收對企業充分積極的一面,同時也遇到了種種問題和困擾。政策到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企業的稅收籌劃也不可能做到立竿見影,這就需要在實際的運行中政府和企業相互之間不斷反饋、不斷調整,企業與稅務部門充分溝通與對話,使政府的“營改增”政策繼續完善,更好地為企業服務,有關部門應適當放寬抵扣限制,對“營改增”后稅負偏高的企業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扶持,使“營改增”能真正達到為企業減負的目的,使鐵路運輸企業依然能快速、良好的發展。隨著我國法治逐漸健全,稅法不斷完善,稅收籌劃將成為鐵路運輸企業增收增運、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面對運輸市場的激烈競爭,鐵路運輸企業引入先進管理制度和經營方法,必將會重新取得市場份額,相信在這樣競爭中稅收籌劃必將發揮作用,稅收籌劃將會是鐵路運輸企業長期研究的課題。

篇6

關鍵詞:納稅評估;深化

一、我國納稅評估現狀

(一)納稅評估概述

納稅評估是指稅務機關運用數據信息對比分析的方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稅申請)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為納稅人提供自我糾錯的機會,并采取相應的征管措施,以增強稅源管理,提高稅收遵從度的管理行為。

納稅評估區別于稅務稽查,更側重于納稅人申報真實性、準確性。其工作主要涉及案頭審計、稅務約談和評估處理,在業務上具有單一性和專業性。同時,納稅評估又與稅務稽查互有聯系。第一,納稅評估是稅款征收與稅務稽查之間的結合點。依靠納稅評估,征管部門對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等業務環節進行經常性、一般性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時再運用稅務稽查手段去解決。第二,納稅評估是高效率稅務稽查的基礎,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狀況的評價,為稅務稽查指引方向。

(二)我國納稅評估發展

1998年,國家稅務總局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納稅申報審核評稅辦法》(國稅發[1998]72號),首次引入了審核評稅這一新的個稅收征管方式,我國納稅評估實踐的正式開始。2001年底,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我國商貿企業增值稅征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出臺了《商貿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辦法》(國稅發[2001]140號)文件。2002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第2號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至此各級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的征管情況,開始制定詳細的納稅評估實施辦法;2005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5]43號),納稅評估工作在我國全面展開。

到目前為止,納稅評估制度作為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手段已經在稅務系統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各地稅務機關建立了納稅評估機構,并明確了各個相關機構的職責。同時納稅評估指標確定及評估工作的具體實施分別由省、市國家稅務局和縣(市、區)國家稅務局負責,并規定納稅評估的流程分為確定評估對象、評估分析、約談舉證、實地核查和評估處理等五個工作步驟。第二,各級稅務機關推動納稅評估由“泛查泛評”轉變為“行業評估”或“稅種評估”。各地稅務機關根據本地區經濟特點,分別制定了相應的行業評估指標,并對房地產等重點行業進行了納稅評估。

二、我國納稅評估存在問題

(一)納稅評估相關法律依據尚不健全

目前納稅評估缺乏法律依據,評估工作無法可依。雖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納稅資料的義務,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要獲得真實、準確的納稅信息往往需要利用社會信息資源進行對比綜合分析,需要國地稅、工商、銀行以及政府經濟部門的配合支持。目前,我國還沒有配套的法律明確規定稅務部門取得納稅信息的原則、內容和要求,還未建立起評估信息的提供機制。

(二)納稅評估人才尚不齊備

納稅評估業務性和綜合性強,要求評估人員掌握稅收、財務、法律、計算機等知識,同時還要掌握審核、評析、測算、取證、約談的技能,能夠從多層面對稅源狀況、納稅行為進行細致的案頭分析。而現階段我國稅收管理員業務素質良莠不齊,使很多評估工作流于形式,難以充分發揮評估工作的中期監督作用。

(三)納稅評估方法尚不系統

納稅評估的科技支撐系統還未建立。納稅評估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數據運算和統計分析,需要依靠統一完善的納稅評估分析軟件來完成,但是目前存在稅收征管軟件以及數據庫尚未統一的問題,導致數據的口徑不一致,對納稅人的數據資料不能進行綜合分析和監控。

(四)納稅評估信息尚不全面準確

企業內部信息方面存在問題有四:第一,企業基礎信息不全面,只依靠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報表的相關指標;第二,納稅人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較差,影響納稅評估質量;第三,由于企業財會人員對稅收政策理解和掌握的偏差會導致申報數據的不準確,進而影響納稅評估;第四,涉稅數據和資料傳遞不充分和不及時,影響納稅評估質量。

企業外部信息方面存在以下問題:目前我國還未建立起信息共享的社會網絡,各部門的涉稅數據和資料來源缺乏,數據準確度和飽和度不足,影響納稅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三、橫向比較各發達國家與我國納稅評估

(一)各國納稅評估制度簡述

目前各國采用的納稅評估制度有專門納稅評估制度、項目納稅評估制度和風險納稅評估制度三種。

專門納稅評估制度以新加坡為代表,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新加坡稅務局的稅評估部門包括稅務處理部、公司服務部、納稅人審計部和稅務調查部,各部門之間有明確、細致的分工。

項目納稅評估制度則以美國為代表,由西弗吉尼亞州的計算中心自動對申報資料分類,篩選核實納稅人是否正確估算其稅款。通過對其計分標準的模型及參數頻繁調整,遏制納稅人弄虛作假,進而保證評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權威性。

風險納稅評估制度則以澳大利亞為代表,將納稅人信息全部錄入到計算機網絡數據庫由專家設定的標準模型中進行分析,自動生成評估報告。評估人員根據個人分析和經驗修正得出結論,做納稅風險的判定與處理。

(二)各國與我國納稅評估制度比較

從納稅評估開展時間來看,新加坡、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開展納稅評估的歷史相對較長,有比較完善的納稅評估制度,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而我國2001年才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納稅評估尚處于摸索階段,有關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總結出來的經驗和典型案例并不多。

從對納稅評估定位來看,新加坡、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把納稅評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務上。這種重過程服務、輕結果處罰的管理理念,比較符合現代稅收管理的要求。我國的納稅評估主要定位為稽查的前置程序,是作為打擊偷逃稅的手段,納稅評估和現場稽查往往相混淆。在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雖然也強調把納稅評估作為稅源管理的手段,但由于在制度、機構、人員等方面未得到有力的保證,征收管理部門的人員真正能從事納稅評估工作的人數仍然不多。

從納稅評估的法律依據上看,國外的納稅評估都有相應的法規作為依托,以保證在納稅評估工作進行的過程中,評估人員能夠獲取與評估有關的企業信息,以保證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而我國目前尚未將納稅評估列入稅收征管法中,納稅評估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

從開展納稅評估的手段和方式來看,新加坡、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已建立比較完善的計算機評估系統,實現了多渠道的信息共享,稅務機關可憑借大量的涉稅信息,運用計算機程式進行納稅評估,再通知或輔導納稅人補稅,其評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我國的納稅評估信息共享性較差,而且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有一定的局限性,從而納稅評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受到一定影響。

四、深化納稅評估水平的建議

(一)健全納稅評估法律

要將納稅評估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中,并賦予納稅評估人員獲取資料和信息的權限,劃分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界限。此外,還要參照國外發達國家納稅評估的先進經驗,建設相應的外部環境,逐步取締現金支付,通過銀行結算掌握資金的流量,并建立融合企業銀行結算資金信息、海關進出口貨物和資金信息以及工商、技術監督等各個部門的相關信息的企業信用體制。

(二)健全納稅評估專業人才培養機制

首先,細化評估崗位,將專業評估人員劃分為案頭審核和使用軟件操作的“數據分析崗”、實施約談和實地核查的“日常檢查崗”等,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評估人員評價體系。其次,鑒于稅收管理員的精力與能力,只能就納稅申報的數據勾稽關系的疑點與納稅人進行溝通,建議配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改革,明確定位稅收管理員的崗位為“稅務管理信息員”。同時,有針對性地加強對評估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評估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健全科學規范的納稅評估方法程序

實行簡便易行、操作性強、靈活多樣的評估方法,將定性、定量、定時評估有機結合,完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實踐中,將數據采集、評估項目確定、指標計算以及審核評析、約談舉證、處理反饋等工作環節分為資料匯集、確定對象、審核分析、調查落實、鑒定處理五個程序,明確各程序的工作職責。

(四)健全信息資料獲取手段制度

首先,完善信息獲取手段,加大信息采集的力度,針對不同行業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設計不同的納稅申報表,設定邏輯關系更加嚴密、具有更高相關性的數據申報項目,保證申報數據和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從而在基礎環節最大限度的避免申報信息遺漏或者虛假申報等情況的發生。

其次,健全納稅申報附送財務報表制度,使評估機構得以通過企業附送的財務報表掌握企業收入、成本的變動情況和資金流向,實現申報信息的即時比對,為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奠定基礎,實現對稅源的動態監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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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韓喜平、劉立新.納稅評估:概念與意義[J].稅務與經濟,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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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收入分配;收入差距;財稅視角

中圖分類號:F81文獻標識碼:A

一、財稅政策與收入分配理論簡述

(一)收入分配存在差異的客觀必然性.現階段適度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是由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和我國的國情決定的,其合理性在于:社會主義要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是一個漸進的發展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這一發展過程中,要倡導一部分地區和個人通過合法經營和誠實勞動先富起來,先富起來的地區和個人又可以以巨大的社會示范效應,激發全社會范圍的勤奮勞動,由此可以推動社會經濟的進步,讓一部分地區和個人先富起來,從而有利于中等收入階層的形成,進而促進社會的穩定。由此可見,從我國的國情角度而言,適度拉大收入分配差距,是實現經濟加速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的捷徑。

存在適度收入差距的必然性在于:首先,勞動者每個人擁有的生產要素的質量與數量是不同的。且其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發揮的效用也不同,這就決定了勞動者個體間分配差距的存在;其次,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地區間的資源稟賦不同,生產力發展水平不一致.經濟狀況差異較大,因此必然會出現先富和后富的問題,這就導致了區域之間分配差距的存在:再次,從行業發展來看,由于國家的支柱產業、基礎設施必然要優先發展,這就產生了行業的優先發展問題,造成了行業問分配差距的存在。

(二)重視財稅政策在收入公平分配中的作用.收入分配的差距是客觀存在的,但分配差距必須保持在一個合理的限度內。如果這種差距過大,會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嚴重的還會引起國家政局不穩定和民族矛盾的激化。由于造成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是綜合性的,既有歷史、自然的原因以及市場機制的作用,也是政府在一定時期實施非均衡經濟發展政策的結果。因此,縮小分配差距、實現公平分配的目標,需要進行全社會范圍的綜合治理.政府必須承擔對收入差距進行調節的責任。政府的公共干預政策包括多種宏觀政策和微觀政策,其中財稅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中促進收入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財稅政策不僅可以對經濟增長以及經濟波動起到調節和“熨平”的作用,而且對促進社會公平分配也具有重要意義。財稅政策主要通過三個方面的政策工具來發揮促進收入公平分配:1、政府利用稅收手段,一方面調節初始收入所形成的分配差距;另一方面聚積可供再分配的財政資金,逐步實現社會公平分配。2、政府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保證公眾在就業、醫療、教育、養老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3、政府利用轉移支付的措施來影響社會分配,通過財政補貼等手段提高劣勢地區和個人的收入水平,促進收入的公平分配。

二、我國財稅政策在調節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的調節功能存在缺陷.個人所得稅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主要稅種,其調節功能還存在很多缺陷:1、居民收入日趨多元化,政府卻未能根據現實情況的變化,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收入監控體系,特別是對一部分灰色收入,更是顯得無能為力;2,稅制本身存在著制度缺陷,對高收入階層缺乏基本的調節和監控.使得我國出現了窮人稅負重而富人稅負輕的“逆向調節”局面;3、征稅模式不合理。我國目前采用的分類所得的課征模式.不能反映納稅人的綜合收入,也不能全面衡量納稅人的真實納稅能力,難以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征稅原則;4、調節收入分配的稅收制度不完善。對于不動產、金融資產收益以及遺產與贈與,應當通過房產稅、利息稅以及遺產與贈與稅等財產稅稅種來調節,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個稅所處的制度環境不成熟,國際上一般采用的與個稅搭配使用的財產稅在我國被忽視。

(二)社會保障制度有待完善.我國雖然已初步建立了社會保障體系,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方面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小。由于經濟轉型時期存在的歷史欠賬,現有的社會保障財力進一步擴大覆蓋面的壓力巨大,僅2008年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空賬額就已達到146,113億元;另一方面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滯后。我國農村人口比重很大,但受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僅僅局限在小部分城鎮勞動者中實施,農村勞動者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都沒有完整的制度設計,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制約了財稅政策促進社會公平分配作用的發揮。

(三)轉移支付制度中存在不合理因素.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受到經濟水平和財政資源總量的限制,我國的轉移支付在具體實施中往往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將有限的財政資源更多地轉移到發達地區,很多貧困地區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從而影響了地方財政對低收入者的轉移支付;第二,轉移支付總量偏少、結構不平衡。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收入早已超過千億元,但直接用于低收入者的轉移支付總量明顯偏少,顯然與其不成比例;第三,轉移支付的形式過于繁雜。當前我國的轉移支付形式包括:稅收返還、專項撥款、結算補助、體制補助和過渡期轉移支付等多種形式,這些轉移支付形式繁雜,且各自依據不同,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功能弱化,極大地限制了轉移支付政策調節收入分配效力的發揮。

三、運用財稅政策調節居民收入差距的思路

(一)完善個稅的調節功能

1、合理分類,簡化稅率.綜合所得稅制比分類所得稅制在調節居民收入差距方面有更大的作用,但在我國完全取消分類所得稅制可能會導致稅源失控、稅款流失。因此,應著重完善以綜合稅為主、分類稅為輔的混合所得稅模式,即對不同所得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并參照國際經驗,在稅率結構方面向低檔次、降低稅率、拉大級距方向改進,針對不同類別的應稅所得設立一級或幾級稅率,以此體現對低收入者免稅、對中等收入者輕稅和對高收入者適度重稅的原則。

2、制定合理的費用扣除標準.我國目前采用的是籠統的“一刀切”的定額扣除費用的辦法,存在著很大的不合理性。個人所得稅應以純所得為課稅對象.對個人獲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應扣除贍養、納稅人本人及家屬的生計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合理確定費用扣除標準,使法定扣除標準與納稅人實際生活負擔相接近,逐步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扣除,考慮家庭人員的不同構成以及基本生話需求的實際情況,同時增加教育支出等專項扣除,使其更有利于低收入階層。

3、建立輔助個稅的財產稅體系.當前,我國實行的財產稅主要有房產稅、契稅和車船稅,而遺產稅和贈與稅、證券交易稅等仍在規劃中,這也恰恰是拉大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稅種,遺產稅和贈與稅直接面對高收入階層。可以有力地防止居民通過非個人努力取得的財富積累而暴富,有利于縮小代際之間的收入差距,應盡早推行該類稅種,充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1、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基金,加強基金的使用管理。應當多渠道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基金,合理確定保障的標準和方式,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納入法制化軌道,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保證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分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以此加強基金使用管理,提高統籌層次,同時應探索建立預算管理尤其是支出預算管理制度,規范基金使用辦法。

2、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增大對貧困地區的保障力度。應逐步將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職工都納入社保稅的征收范圍,從而均衡各類單位支出,縮小職工收入差距。同時,社會保障也應覆蓋到農村居民,要逐步完善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對低保和貧困人員的保障力度,逐步建立針對全體公民的社會保障機制,保障城鎮貧困階層和農村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要加大對低收入者的財政支持力度,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三)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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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虛開增值稅發票;法律責任;財務問題

一、虛開增值稅發票及其法律責任

發票是經濟核算中的明確收付責任、核實現金與實物的單據憑證,更是商品交易和提供勞務等活動付款的書面證明,同時還是國家財政、稅收、審計等部門進行財務稅收檢查的重要證據之一,因此發票對企業經營管理具有重大意義,尤其是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發票是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而產生的一種記錄價款、貨物或勞務等所承擔的增值稅稅額的一種特殊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記載著商品、勞務等的銷售額、增值稅額,還記錄了銷售方、提供勞務方等利益方的納稅義務活動的進項稅額,更是購貨方進項稅抵扣和出口退稅的重要證明。由于增值稅存在可抵扣的進項稅,還是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憑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也一直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是一種犯罪活動,是行為人在沒有任何實際的商品交易的情況下,憑空填開貨名、數量、貨款、稅款等交易內容,還包括行為人在一定商品交易基礎上,隨意改填交易內容、數量、價款和稅款等內容的情形。在增值稅計稅的各個流轉環節都可能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情況,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是一種犯罪行為,并明確了各種犯罪行為的判處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危害了我國稅收的征收管理體制,而虛開增值稅發票還分為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因此弄清楚虛開行為是了解各方財務影響的重要前提。

二、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各個利益方及財務問題

虛開增值稅發票反映出其與實際經濟活動的關聯度和業務真實性,而不同的虛開行為和虛開主體會涉及不同的利益方,根據我國稅務總局曝光的眾多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虛開增值稅發票通常涉及行業的上下游各個經營主體,下文以私營加油站虛開增值稅發票為例詳細介紹各個利益方及其財務問題。

(一)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某私營加油站

近幾年,某私營加油站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由于該加油站存在大量現金銷售,存在許多不要發票的情況,這為其后虛開增值稅發票提供可能;另外由于加油站的經營特性,商品銷售單一,加上私營的特性存在許多其他產品和需求的購進,增值稅進項和銷項的不匹配,這是私營加油站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重要動機之一;最后在案例中該私營加油站虛開增值稅發票并買賣增值稅發票構成嚴重的犯罪,不僅妨礙了正常的稅收管理活動,還影響并操縱了企業所得稅。就該私營加油站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財務問題來看,該私營加油站長期以來都是進項多、銷項少,增值稅項目嚴重不匹配,該加油站存在嚴重的稅收管理漏洞。一是實現的銷售收入與申報納稅數據不符,由于加油站24小時經營,進貨途徑多,顧客流動性大且雜,因此加油站存在機表數與申報數不符的現象,實際銷量與賬務記載難以核實,稅務機關管理難度巨大;二是私營加油站由于規模較小,其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資料不全并且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此外財務人員的財務核算水平也不夠,無法按照增值稅的相關規定設置賬簿,也無法準確核算銷售額,也就是說私營加油站由于本身規模小,在財務核算水平的局限下,其銷售額的核算不能保證完全正確;三是稅務機關對私營加油站的稅務監控和管理不夠,由于稅控機制在某些細節上不夠完善,使得私營加油站利用自身條件進行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犯罪行為,在買賣增值稅發票的同時還減少了自身企業所得稅并承擔著嚴重的法律風險。

(二)提供交易企業發票的個人

本案例中提供發票的個人長期從事柴油批發生意,向某企業提供柴油,而該個體通過上述私營加油站與企業簽訂柴油購銷協議,并向加油站購買發票進行結算。首先,向企業提供增值稅發票的個人涉及買賣增值稅發票,個人購買增值稅發票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已經違反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了;其次,該業務員直接聯系需要柴油的企業并從中獲利,而個人的不同身份將決定與其合作企業是否是善意取得增值稅發票,如果該個人是與加油站無關的自主批發經營個體,則與其合作的企業為惡意取得增值稅發票,因為購買柴油的企業與增值稅發票開出的加油站沒有任何業務聯系,加油站從沒為該企業提供過貨物,所以該企業屬于惡意取得增值稅發票,相對而言如果該個人是上述加油站的業務員,那么購買柴油的企業則是善意取得增值稅發票,因為該企業與加油站的確存在真實的購銷活動,只是加油站虛構了業務活動存在改變發票內容的問題;最后,提供給交易企業發票的個人是私營加油站與購買柴油企業間的重要鏈接人,他的身份直接決定雙方的行為性質,因此在這種案例中需要重點關注提供交易企業發票的個人,也就是鏈接交易的中間人。

(三)收取該增值稅發票的企

業案例中收取該增值稅發票的企業是采購由上述個人提供的柴油,在整個采購過程中該企業只是與提供交易的個人有直接聯系,并沒有與私營加油站聯系,而該企業是與上述私營加油站簽訂的柴油購銷協議,然而該企業是否為惡意取得該增值稅發票還取決于提供發票的個人的身份。如果企業是惡意取得增值稅發票,那么該企業不僅要接受稅收處罰,還會受到降低信用等級等諸多處罰,這樣一來企業的經營就會受到影響,降低了企業的經營效率。從收取該增值稅發票的企業來看,該企業存在許多財務問題,一是該企業的發票管理不嚴,企業只有加強發票管理,才能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并提高公司經濟核算水平,而本案例中該企業很顯然沒有重視發票的管理,更沒有建立有效的發票管理體制,更沒有對發票進行有效的分類;二是該企業商品的購銷合同管理存在問題,一般來說簽訂購銷合同之前必須對交易方進行充分的了解,該企業不僅沒有對與之直接聯系的個人進行身份的確認和了解,更沒有與提供發票的加油站建立絲毫聯系;三是該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對于該采購業務企業沒有獲取充足的財務資料,說明企業財務制度存在缺陷,財務人員的財務核算水平更是良莠不齊。

三、建議措施

(一)加強宣傳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法律責任,獎勵索要增值稅發票的行為

各個稅務機關要充分發揮機構服務作用,加強宣傳稅法及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法律責任。一方面,在方式上要多樣化,在信息化網絡化的時代,人們接受信息的渠道多種多樣,稅務機關要充分運用網絡信息時代的優勢,通過各種媒介、展覽等形式生動的詮釋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法律責任和嚴重財務后果,此外還應該多曝光違反稅法的各種案件,通過事實案例的方式進行稅收管理的宣傳;另一方面,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稅收是取之與民、用之于民的,加強宣傳稅收的本質和原理,讓人們明確索要增值稅發票的重要意義,使人們對稅收活動有更多支持和理解,加強和提升全社會的納稅意識。

(二)健全企業財務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從上文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虛開增值稅發票與公司內部財務制度和管理水平有著直接聯系,健全企業財務制度,培養高水平的財務人員,才能提高企業經濟核算水平,保證交易業務的核算準確性,減少增值稅發票的潛在問題??傊挥薪∪呢攧罩贫群洼^高的財務管理水平,才能通過經營管理水平提高企業價值,而不是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進行偷稅避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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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同時面臨著經濟的轉型期,這對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一個重大挑戰。營改增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簡稱,營改增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現代服務行業的合理分工,必將促使第三產業健康、快速的運行,使我國的稅制更加合理。這篇文章簡述了營改增后給財務管理帶來的影響,并提出筆者的幾點思考。

一、營改增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1.對適用稅率以及計稅基數產生的影響

以咨詢服務業為例,目前營業稅使用的稅制規定,將咨詢服務業囊括到服務業的主體結構中,也就是說在繳納營業稅時要按照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五,但是經過改革之后,即營改增后,將增值稅率提高到百分之六。從計稅基數方面來看,實際的稅額是按照營業額來計算的,而之后的,增值稅的稅額是通過銷售過程中的銷項稅額與采購環節的進項稅額的差進行計算的。

2.對定價機制產生的影響

服務行業的定價制度,往往會將地域條件、服務人群等作為參考依據,價格的變動也相對比較靈活,因此,營改增實施后對服務行業的成本產生影響,就要對價格的定價機制產生或大或小的影響。

3.對財務分析產生的影響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基于我們使用的會計準則,損益表里面的“主營業務收入”是將營業稅的“含稅收入額”囊括在內的,經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后,其中的“主營業務收入”就是不應該包括增值稅的“不含稅收入額”,如果說稅負是沒有發生變化的,那么就算是不會給凈收益帶來很大影響,企業的利潤率也會由于收入額的減少而提高(注:假定利潤不變,收入額減少,導致利潤率上升)。

4.對計算稅款時產生的影響

以咨詢服務業為例,一般情況下,在相對比較規范的咨詢服務業中,我們會采取權責發生制的方法來核定營業收入,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否開具營業稅發票、是否已經完成回款,都會被考慮在收入總額范圍內,成為繳納營業稅的基數。但是經過營改增以后,各大咨詢服務企業在提供服務的同時,會在日常的采購中,從供應商身上獲得一部分增值稅發票上的已經載明的稅額作為抵扣。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將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這種計算方法與傳統的按比例計算有很大的差別。

5.對發票的使用和管理產生的影響

營改增施行以后,產生一些新型的發票種類,這對發票使用和管理工作來說是一次重大的挑戰,增值稅發票的使用管理情況與普通的營業稅發票的使用管理要更加嚴格,主要原因是其直接影響到企業在業務發展中以及貨物采購中的各種稅額計算,會對繳納的稅額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很多企業在發票使用方面的相關標準都會進行一些變動,由此以來,管理制度就會相應產生很大變化。

此外,我國的法律制度也對增值稅的使用作出嚴格的限制和要求,一般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一般納稅人可開具普通發票、專用發票兩種,當一般納稅人開票時,一定要甄別索要發票人的納稅資格,若不加鑒別的把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給了小規模納稅人也是稅務機關不允許的。當然,為了獲取不當利益虛開增值稅發票更是嚴重違法行為,所以企業對發票的使用也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

6、結賬日期及網上報稅的影響

當企業規模較大,特別是下設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時,下設的分支機構一般往往被要求提早結賬,舉例若每月25結賬,營業稅時,26日至月底這段時間是可以開票的,開票金額計入下月。營改增后,26日至月底前是不可以開票的,否則將導致國稅開票系統金額(記錄月初至月底的數據)、財務報表的數據不一致,這樣致使網上報稅與實際不符,會導致報稅時啟動報警,這與營業稅有根本的不同。

二、加強財務管理的應對之策

1.加強納稅的統籌規劃

自從營改增試點設立以后,我們可以得出對于很大一部分企業來講,都是有一定積極作用的結論,但是由于企業的納稅主體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這種說法并不是絕對的,同時對于其他一些企業來講也有可能是不利的,但是也為他們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一次機會。

我們必須要承認的是,營改增對于小規模的納稅人是有很大好處的,但是針對那些一般納稅人來講,需要在稅率的基礎上,尋求更好的發展契機,根據市場需求改變業務模式,來實現在流通環節的賦稅轉移,要注意選擇那些具有一定規模的、能夠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

2.完善記賬程序

在營改增施行的大背景下,企業要結合自己的實際發展情況,不斷完善財務部門的記賬程序,建立起明細的收入和支出,同時還要特別注意會計核算方面的差異,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健全修訂完善科學合理的政策措施,要對營改增有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影響進行預測,時刻關注新形勢,確保將政策變動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3.增強發票管理力度

企業內部要對發票的使用進行嚴格的管理控制,要時刻確保發票使用的科學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發票管理工作,在營改增的環境中,要制定相應的措施,預防其帶來的重大變動,同時在政策的不斷進步中,要不斷反思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風險意識,以便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確保財務工作的安全性。

4.健全定價體制

營改增的實施對于價格制定體制帶來了很大影響,為了確保企業利潤的合理性,要適當地對價格進行調整,就會給企業的運行帶來一定的阻礙,因此財務部門健全定價體制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5.充分利用相關的優惠政策

究其營改增的本質目的,還是為了減輕企業的賦稅壓力,但是并不是每個企業都符合這個標準,所以在賦稅制度經過改革以后,也會出現很多企業增加賦稅壓力的現象,將企業自身的發展水平以及市場地位等因素拋開不看,還會受到相關政策的影響,因此企業要充分利用、密切關注政府部門新近出臺的相關優惠政策,適當調整自己的經營模式,擴展發展空間。

結語:營改增這一稅收制度的試行,是我國稅收制度前進的一大步,盡管在試行過程中,我們依舊會遇到一些問題,但是我們要用辯證法的眼光看待這一問題,從整體上來說,這是有利于經濟實現轉型發展的,是能夠促進服務業持續繁榮的,同時,稅收制度的不斷健全,同樣也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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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課稅范圍;公平稅負;稅收效率

一、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選擇

(一)世界各國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概況

1954年法國首先開征增值稅。在將近50年的時間里,各國增值稅的課稅范圍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從縱向的角度來看,它從一開始僅限于貨物的生產、批發環節發展到現在涉及于貨物生產、流通以及服務等各個經濟領域;從橫向的角度來看,各國的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各不相同,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將課稅范圍局限在整個制造業產品上,這與傳統的商品稅沒有太大的差別,增值稅的優勢根本無法體現;第二層次是對整個制造業和批發業征收增值稅,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重復征稅現象以及比較嚴重的增值稅稅款在零售環節損失的問題,這是一種過渡型的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選擇;第三層次則是對商品的生產、流通以及服務的各行各業!普遍征收增值稅,有助于稅負的公平分配并避免增值稅抵扣鏈條人為中斷而降低征管的效率。以歐盟為代表的發達國家以及一部分發展中國家選擇第三層次的課稅范圍。中國的課稅范圍選擇則介于第二層次和第三層次之間,對商品的生產和流通的所有環節征收增值稅,但僅對服務行業中的加工、修理、修配行業征收增值稅,而對其他服務行業則征收營業稅。

(二)影響各國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的客觀條件

從上述對各國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的概述中,我們不難發現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的發展以及各國有差異的課稅范圍選擇是由于受到諸多經濟、社會等客觀條件的影響,其中經濟發展水平、經濟體制形態、稅收法制環境等條件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也是任何國家都無法避免的。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生產和流通的市場化程度高低以及一國的稅收法制化程度的高低與增值稅課稅范圍的大小基本呈正比。當然,由于其他客觀條件的影響,前述相關關系有時也可能會發生一定的偏差。

我國現行的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選擇符合我國開征增值稅時的現實國情狀況,當時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經濟體制尚處于轉型的起步階段,第三產業發展尚不繁榮,很多服務性的第三產業是小作坊式的經營模式,根本沒有建立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僅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本無法建立完善的稅收征管內部制約機制,稅收征管水平較低。影響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的客觀條件同時也對我國未來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選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們在重新選擇增值稅課稅范圍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前述客觀條件的制約因素。

二、重新選擇我國現行增值稅課稅范圍的必要性

(一)我國現行增值稅課稅范圍選擇存在的弊端

政治經濟學中關于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理論告訴我們,生產力必須與生產關系相適應,滯后的生產關系必然會對不斷前進的生產力發展產生負面作用。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地變革生產關系使之適應生產力的發展。近十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體制狀況以及稅收法制化程度都較增值稅開征之初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從而導致我國現行的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選擇已經出現了抑制我國生產力發展的情況,不利于入世后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課稅范圍過窄導致稅負不公。

對國內市場經濟主體的課稅范圍僅限于貨物銷售和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業,將第一產業的農業和第三產業的大部分行業全部排除在增值稅征稅的范圍之外。這些行業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雖然不用征收增值稅,但是其為生產、服務需要外購貨物或服務,根據稅負轉嫁理論這些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往往會成為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實際稅負承擔者,然而由于其本身不是增值稅的納稅主體,其進項稅額無處抵扣,使他們的稅負較之納入課稅范圍的實際稅負沉重得多。結果導致那些原先立法初衷想減輕稅負的行業反而承擔了過重的稅負,扭曲了市場中原本均衡的成本與利益的關系。而部分納稅、部分不納稅的狀況也使一些納稅企業稅負加重,比如農業產品的再加工企業,法律規定其外購的農業原材料只能抵扣13%的進項稅!,而其對外銷售成品卻要支付17%的增值稅,中間4%的稅收差價無疑增加了這類企業的稅收負擔。還有交通運輸和建筑安裝等與貨物銷售、提供應稅勞務緊密聯系的行業,由于不屬于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其外購原材料、應稅勞務需要承擔17%的增值稅稅負,而對外銷售其產品或提供勞務卻無法獲得抵扣,或者抵扣不足(交通運輸行業可以抵扣7%的進項稅),在客觀上加重了這些行業的稅負;由增值稅課稅范圍狹窄造成的稅負不公的現象,嚴重干擾了我國入世后市場經濟的健全和完善,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精神相悖,扭曲企業的經營決策,影響民間投資的引導方向,阻礙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2、增值稅、營業稅并行造成稅收管轄權矛盾。

在我國的間接稅體系中增值稅與營業稅處于并行的地位,除了行業間造成稅負不公以外,還造成兩類稅種之間在稅收管轄權的交叉和矛盾。我國增值稅法中雖然明確規定了“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概念和稅收管轄權歸屬。但是在稅收實踐中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界限區分卻存在著相當的困難,比如酒店在提供飲食服務的同時其小賣部又提供外賣,運輸業的貨物價值和貨物運費統一開票,建筑業提供勞務和銷售建筑材料往往合二為一,實踐中往往難以區分究竟應當征收增值稅還是征收營業稅。其直接結果造成增值稅征收混亂,稅基搖擺不定,對納稅人來說對是否要繳增值稅感覺模棱兩可,有的甚至伺機避稅,偷逃國家稅款。對征稅機關來說,當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課稅范圍難以界定時,會造成國稅和地稅之間利益的沖突。增值稅是中央、地方共享稅,由國稅機關負責征收,而營業稅則是純粹的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國稅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會發生稅收管轄權上的沖突與矛盾,出現雙方爭奪稅源的狀況,也可能會出現雙方誰都不愿管的狀況,這對我國稅收的整體利益來說是十分有害的。因此,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應當擴展至全部的服務行業,才能徹底解決上述問題與矛盾。

3、降低了征稅與納稅的效率。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不僅能夠有效地計算應納稅款,更對增值稅的征收起到內在約束的稽核作用,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效率。因為交易雙方同時也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方和接受方,出于彼此間的利益驅使,都要求專用發票上的記載真實、準確。但這一稽核作用只有在將所有的交易都納入到增值稅的課稅范圍中后才能實現,而我國的增值稅征收將大部分的勞務銷售排除在課稅范圍之外,增值稅的抵扣鏈條人為地出現了許多缺口,破壞了增值稅的自動稽核體制,出現稅款抵扣過多或過少的現象,使稅務機關不得不增加稅收征管的成本,結果自然降低了增值稅征管應有的效率。此外,在現代經濟發展中,經濟主體的經營范圍跨度大,從事稅法規定的兼營和混合經營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必須依法分立賬冊、分別記賬,分別申報納稅,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為交納增值稅的額外支出,降低了納稅人的納稅效率。

(二)重新選擇增值稅范圍的重要意義

筆者建議重新選擇增值稅課稅范圍不僅僅是因為它存在著上文中所列的一系列弊端,還因為重新選擇有利于實現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效率與公平,稅收制度是市場經濟調節經濟運行的杠桿之一,市場經濟要求它為經濟主體的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減少對市場主體從事經濟活動不當干預,保持稅收中性。從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現行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選擇已經造成市場主體在參與市場競爭中面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對其投資的方向產生非效率的干擾,違背了增值稅所追求的中性價值目標,偏離了效率與公平原則。當這種不適當的干擾達到某種程度,影響經濟正常發展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對其進行調整,重新選擇增值稅的課稅范圍。重新選擇增值稅課稅范圍能夠基本實現普遍征收的公平效果,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降低增值稅對經濟運行的不適當干擾,使增值稅回歸中性稅收的根本特征,符合經濟效率的基本原則。

三、對我國增值稅課稅范圍重新選擇的具體建議

筆者認為,我國重新選擇增值稅課稅范圍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是把握好重新選擇增值稅課稅范圍的尺度問題;二是重新選擇的課稅范圍實施的步驟問題;三是確定需要免稅范圍問題,四是在重新選擇課稅范圍過程中涉及某些具體行業的細節問題。

(一)把握好增值稅課稅范圍重新調整的尺度

雖然理想的增值稅要求將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延伸至貨物生產經營和勞務提供的各行各業,以確保增值稅徹底消除重復征稅,有效運行增值稅內在的自動抵扣機制,但是,由于稅收、經濟、政治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各國都不可能將增值稅擴展至所有的行業。我國的增值稅課稅范圍大小的確定除了受到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外,還要受到我國增值稅征管能力、整個稅收體系結構的影響。我國的增值稅征管能力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比較低效,盲目大范圍地擴大課稅范圍會造成因征稅能力跟不上而導致稅收效率依舊低下的尷尬局面,甚至對我國的增值稅的發展還會產生不利的反向作用。目前,我國尚處于市場經濟的初級發展階段,經濟發展需要以國家財政為強大后盾,盲目擴大增值稅課稅范圍會造成營業稅稅基急劇縮水,導致占我國稅收主導地位的流轉稅體系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從而阻礙我國經濟的未來發展。在認清我國增值稅課稅范圍改革的現狀之后,我們也不應磨滅這樣一個事實,國外實行增值稅的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范圍遠遠大于我國,他們的課稅范圍與我國相比向前拓展至餐飲、娛樂業等,向后則推及農業生產。應該說全面和廣泛是增值稅課稅范圍發展的國際趨勢。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的增值稅范圍的重新選擇應當遵循這樣的準則:有利于我國國民經濟的順利運行;有利于解決我國增值稅現存的矛盾而不增加新的矛盾;有利于增值稅內在抵扣鏈條的完整,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使我國的增值稅稅制設置與國際接軌。

增值稅的優勢之一就是準中性特質,每一種產品或勞務無論經過多少中間環節都不會影響稅收負擔,為了保證這一優勢的發揮,我們應當將與生產、流通環節有關的行業都納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否則會造成這些行業由于營業稅的重復征稅外加與增值稅產生交集而支付的大額增值稅大大加重相關行業的稅負。在確定具體可以擴展課稅范圍之前,筆者認為有必要先對我國的第三產業作簡單的介紹,這將有助于我們對增值稅課稅范圍重新選擇作進一步的闡述。我國的第三產業包括的范圍很廣,一般可以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倉儲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等;第二層次是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業、地質勘查業、房地產業、公用事業、社會服務業,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和水利管理業、交通運輸輔助業和綜合技術服務業等;第三層次是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生活質量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科學研究業、衛生業、體育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等;第四層次是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等等。筆者認為,我國的第一產業!即農業生產行業“、第二產業中的建筑安裝行業、第三產業中第一層次的全部!以及第二層次中的部分勞務行業應當盡快納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其中第三產業第二層次中的部分行業具體包括房地產銷售行業、咨詢服務業和綜合技術服務業。上述這些行業與我國現行增值稅法中屬于課稅范圍的各個生產經營行業所涉及的生產、流通等中間環節密切相關,將它們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是公平稅負、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為在增值稅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形成完整的抵扣和制約機制的需要。第三產業中的第三層次基本屬于直接面向消費的行業,它們與我國現行增值稅征收范圍中的各行各業在稅收方面的前后關聯不是非常密切,重復征稅的矛盾也不是非常嚴重,因此在近期內尚無歸入增值稅課稅范圍的必要。至于第三產業第二層次中的金融業和保險業和第四層次的公共服務行業,在近期內我國不宜考慮將其納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其中的原因筆者將在探討有關細節問題部分作詳細解釋。

(二)我國重新選擇增值稅課稅范圍的實施步驟

正如前文所述,我國的增值稅改革必須循序漸進,分步實施。我們在實施重新選擇的增值稅課稅范圍時也必須保持足夠的耐性,在短時期內大范圍地調整很可能會導致營業稅急劇減少,影響分稅制下的地方財政利益,同時增加原先繳納營業稅的企業稅負。因此,我們必須分階段、分行業逐步擴圍。

第一步,應當結合增值稅轉型改革,將現存重復征稅及其他矛盾最突出的交通運輸行業和建筑安裝行業納入增值稅課稅范圍。交通運輸行業和建筑安裝行業從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于純勞務行業性質,大多同時具有貨物銷售和勞務的雙重性質,與貨物銷售的關系最為密切,是生產、流通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納入增值稅課稅范圍之后有助于消除增值稅內在制約機制的脫節造成的稅負不公及對稅收征管帶來的困難和阻礙。

第二步,在增值稅轉型過渡期滿及第一步驟穩步實施后,將郵電通訊行業、倉儲行業、房地產銷售行業、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咨詢服務業和綜合技術服務業等納入增值稅課稅范圍,這些行業與我國市場主體的生產經營和流通有比較密切的關系,不應排除在增值稅課稅范圍之外。

第三步,在增值稅整體改革效果比較穩定的前提下,考慮將農業生產納入增值稅課稅范圍。農業生產為我國的社會生產提供最原始的生產資料,是一切生產、勞務的前提,將其納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也是解決我國農民負擔的最根本出路,具體理由和方案將在擴圍的細節問題中展開。

第四步,是一個比較遠期的目標,就是將幾乎所有的經營性勞務全部都納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中,這是成熟的、規范化的增值稅形成的標志,是發達國家經濟水平發展的必然結果,我們等待這一天的到來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

(三)我國增值稅免稅范圍的重新選擇

在討論重新選擇我國增值稅免稅范圍問題之前,筆者認為有必要澄清一個概念性的問題:增值稅的免稅和零稅率之間的差別。二者從表面結果看有一定的相似性,納稅主體都無須繳納增值稅款,但是實質上二者是有本質差別的,前者是增值稅征稅范疇的概念,只是免除納稅人在某一環節增值額的納稅義務,并不免除其外購品所含的增值稅;后者是增值稅稅率結構中的概念,零稅率會產生某一環節之前所納的所有增值稅的退稅結果,雖然同為很多國家用作減緩增值稅累退性的工具,但效果卻常常各不相同。

我國現行增值稅法中規定的免稅交易或勞務行為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交易或勞務的計稅依據的數量達不到法定的征稅標準而給予的免稅;另一類則是因為交易或勞務項目本身因為某些原因可以依法免除納稅義務。前者出于公平競爭的考慮,而后者則多為社會福利因素的考慮。我國增值稅課稅范圍中屬于免稅范圍的交易和勞務項目占非免稅項目的比例與其他國家相比是比較高的,這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筆者認為,設置增值稅免稅項目必須持謹慎的態度,免稅既不應作為解決增值稅累退性問題的途徑,也不應作為鼓勵行業發展的主要手段。它應當集中在極少數出于社會福利因素考慮需要照顧的項目和僅限于鼓勵科研、教學目的的項目之上。很多發展中國家為了減少增值稅的累退性及從社會福利的角度出發,將免稅作為照顧低收入群體和照顧醫療、教育、社會文化服務行業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增值稅轉嫁具有不確定性,以及影響市場價格的因素很多,免稅的結果往往無法拉開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消費支出中負擔增值稅數額的差距,反而造成免稅行業無法抵扣外購產品所含增值稅而增加稅負。在增值稅免稅問題上,筆者認為必須考慮征稅效率。在實踐中對缺乏可操作性征管的行業強行征稅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影響增值稅的整體發展,因此在歐盟標準化增值稅制度統一規定中,我們發現了金融服務業、賭博、不動產租賃等顯然不屬于需要照顧或鼓勵發展的行業。這對于我國將來增值稅擴圍之后免稅范圍的選擇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四)有關某些行業是否納入增值稅范疇的細節問題在增值稅擴展課稅范圍的改革中,筆者認為有三個行業在我國是否應納入增值稅課稅范圍存在很大的爭議,其中的一些細節問題很值得探討。

第一,農業生產行業的征稅問題。筆者認為,我國應當將農業納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之內,這既是增值稅稅制設置的需要,也是解決我國農業稅收問題的最佳方案。

首先,農業為工業生產提供基礎的生產資料,農產品的增值額較大,本身應當歸入增值稅的課稅范圍,我國現行增值稅將其排除在外的做法人為地切斷了增值稅基礎部分的鏈條,表面上免稅似乎減輕了農民負擔,但實際上農民為購買農業生產資料負擔的增值稅款卻因免稅而無法獲得抵扣,無形中增加了農民的稅負。其次,農業是一切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基礎,而其作為一個特種產業在市場經濟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在我國,農業問題突出,其中農民負擔重是影響我國農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近年來“費改稅”的舉措很多,但是始終無法大幅度地減輕農民負擔。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對農業和工業采取的是一套稅制的做法,我國對農業和工業分兩套稅制的傳統做法顯然不妥。筆者認為,將農業生產納入增值稅課稅范圍將是減輕農民負擔的根本出路。參照其他國家征收農業生產行業增值稅的做法,我國應當先將農業生產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一定生產規模的農場、林場、草場和養殖場等;另一類是傳統的小規模土地承包耕種。對于前一類農業生產者采取一般納稅人稅收征管辦法,正納增值稅,促進這些部門加速資本投入和技術更新,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對于后一類農業生產者,可以允許他們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同前一類生產者一樣依法納稅,也可以選擇成為非一般納稅人,對于非一般納稅人的農民,不需要進行增值稅的納稅登記,也無需在銷售其農產品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些農民為農業生產購買的生產資料所含的增值稅款一律通過銷售農產品時向購買者收取一個加價比例得到補償!。對于農業生產力水平未達到一定標準的農業生產者,甚至可采取零稅率的政策,免除其繳納增值稅的義務,并且對于其外購的投入物所含稅款予以抵扣,真正起到促進我國農業生產發展的作用。

第二,金融服務行業的征稅問題。

按照國際慣例,絕大多數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即使是歐盟、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各成員國對于核心金融服務“均采取免稅的策略。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對金融服務的定義有困難,提供金融服務常常延伸出大量的補充,如眾多的法律、財務方面的咨詢服務、債務托收和證券保存等,而在一次金融服務中往往融合了很多難以分離的補充,無法單獨對這些補充征稅,如果強行要將其從核心金融服務中剝離出來就會出現類似混合銷售、兼營業務存在的缺陷。二是對金融服務征稅存在稅收征管方面的困難,主要體現在計算應納稅時對投入和產出確定的困難,因為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所附帶的成本極為靈活,不易確定其服務的數量和成本。三是出于國家經濟利益保護的考慮,對金融服務課稅很可能導致本國資本流向國外資本市場。這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中,對國家的經濟絕對是一大考驗。正如很多經濟學者所云:”將金融服務排除在增值稅的范圍之外盡管會有很多令人不滿意的地方,而且有重復征稅的問題,但目前看來尚不失為一種最佳的辦法?!拔覈鴮儆诎l展中國家,增值稅的實行又比較晚,我國的金融部門發展水平還比較低,面對入世后金融服務市場開放的挑戰,顯得十分脆弱,吸取其他國家的教訓,我國還是應當將金融服務排除在增值稅征稅的范圍之外比較妥當。

第三,公共服務部門的征稅問題。

有人認為國家沒有必要對公共服務部門征稅,因為那樣做只是將政府這個口袋里的錢掏出來放到另一個口袋中去的無效勞動,而且國家利用公共權力從事的活動是公益性的,是不參與市場競爭的。但是,筆者認為,為了保持增值稅的完整性,完全有必要對公共服務部門征收增值稅,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和公共需求品也是與生產和流通有密切的關聯,輕率地作出免稅的決定是不利于增值稅發展的。事實上,現在有相當多的政府行為生產和提供的公共消費品和勞務使企業或個人受益,并且這些公共消費品和勞務同市場上的商品和勞務一樣定價出售,與市場主體產生競爭。在這種情況下,歐盟的規定比較合理,即當公共部門的免稅對私人部門競爭產生重大扭曲時,公共部門應當繳納增值稅。這也同樣適用于法定免稅的非營利機構的收費行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公共服務部門征稅有利于市場的公平競爭,防止行政壟斷的產生。我國的增值稅法乃至整個稅法體系正在進行著一場意義深遠的改革,稅制設置還很不穩定,對公共服務部門征稅不是增值稅本身就能搞定的,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支持。結合我國目前的國情,筆者認為,對公共部門征收增值稅雖然很有必要,但還無法在我國展開,我們還需要繼續觀望其他國家運行的經驗、教訓和我國的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再作定奪。

四、結語

筆者認為,對我國現行的增值稅法的課稅范圍進行改革是必然的,但是這個必然應當建立在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等現實國情基礎之上,而不是盲目追求與發達國家次優稅制的親密接觸。同時這個改革還必須謹慎、循序漸進,必須與增值稅法改革的其他方面如增值稅轉型、稅率的調整、納稅主體范圍調整以及稅收征管改革等互相配合、相互扶持,有利于我國現階段及未來經濟的發展。至于前述一些敏感領域中增值稅課稅范圍的重新選擇問題,還需要我們進行進一步深入的研究,尋求適合中國發展的最佳途徑。

①包括農業、金融、教育等領域。

②外購農產品的抵扣率原先為10%,但2002年1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文2002年第56號),規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的進項稅額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③第三產業的第一層次中商業和物資供銷行業屬于我國現行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在擴圍問題中不再作解說。

④對于非一般納稅人農業生產者的增值稅處理系借鑒歐盟第6號令中《加價補償法》的規定設計。

⑤“核心金融服務”是指純粹地對貨幣、股票、股份、債券和其他證券交易、放款或貼現及活期存款、存款、儲蓄賬戶業務等,不包括對財務咨詢、安全存款箱、債務托收即證券保存等鋪“金融服務,對于輔金融服務,歐盟規定必須按標準稅率征稅?!獏⒁姟抖愂罩贫葒H比較研究》,陳志嵋著,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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