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22 17: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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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明確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尊重規律、人水和諧宗旨,堅定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綜合防控、群防群控理念,全面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努力實現城區危漏房屋汛期無事故。
二、落實職責分工
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城區危漏房屋防護防汛工作。其中,全市直管公房小區防汛工作由市房管局負責。
各區、各開發區住房和建設(房管)局在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市城市防汛辦的指導下,具體承擔本轄區內危漏房屋防護防汛工作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及突發事故的處置。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防汛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督促、指導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管房單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險、排險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的其他工作;在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協同組織實施本轄區房屋搶險排險、災情處置,配合街道(鄉鎮)組織居民撤離危險房屋、開展社區自救互救工作;及時傳遞、上報本轄區房屋的災情和救災情況。
三、強化主要任務
(一)積極做好汛前房屋安全檢查和整治工作
各城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在汛前對轄區內房屋的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排查,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解決,防患于未然。檢查的重點是:危險房屋、嚴重損壞房屋和屋面滲漏的房屋以及低洼易澇地區的房屋。對危舊房屋汛期安全防范要做到措施具體,責任到人,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隱患,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一時無法排除的,要撤離人員,堅決杜絕人身傷亡事件發生。要加強對既有房屋安全維護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產權人認真履行房屋安全維護責任,督促產權人做好自查及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要切實做好公用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對學校、公園等要加強檢查和排險防護加固。
(二)完善應急預案,整改薄弱環節
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住房和建設(房管)局要認真梳理危漏房屋防護防汛工作薄弱環節,修訂和完善城市防汛工作預案中有關危漏房屋防護防汛工作的具體措施,抓住信息傳達、組織指揮、搶險救災三個環節,組織必要的演練,確保緊急情況反應及時,處置有力。特別是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根據維修的輕重緩急,完善動態管理處置機制,定出大修計劃,對嚴重漏雨、破損、無衛生設施的公屋進行重點維修,提高居住率和安全率。對一些客觀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特別是對一些處于低洼地段的房屋和危舊住宅小區,切實落實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確保強降雨時不發生房屋倒塌和人員傷亡事故。
(三)加強搶險隊伍的建設和防汛物資保障工作
各區和開發區要在各自的防汛搶險隊伍中成立危漏房屋防護防汛專業組,確定具體負責人和聯絡人員,結合各自的職責,有針對性地組織危漏房屋防護防汛搶險演練,切實提高防汛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和對汛情、災情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及時充分做好危漏房屋防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各類防汛物料要齊備充足、落實到位,防汛車輛、機械設備要全面檢修,確保性能良好。
市房管局下屬房地產經營一、二、三公司和工商業房產經管公司要成立危漏房屋防護防汛搶險隊,承擔全市國有直管公房防汛搶險工作。搶險隊要準備足夠的搶險用材料、車輛、防汛照明的燈具、水泵等器材,做到專料(具)專用,專人保管,電動排水泵用電源的設置也要安全、可靠。
(四)加強汛期值班,保持信息暢通,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
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防汛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和城區危漏房屋防護防汛汛情即時報告制度,向社會公布防汛電話,保證通訊設施暢通。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樹立“在崗一分鐘,負責六十秒”的信念,嚴格遵守防汛工作紀律和交接班制度,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
四、具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值班帶班制度
汛期,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當有降雨天氣預報時,對重點區域房屋和重點房屋加強巡視檢查;當有暴雨和汛情預警時,各單位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領導現場指揮,第一時間準備搶險救災。
(二)嚴格落實房屋巡查制度
汛期,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設專人對防汛重點區域、重點房屋進行監測檢查,并加強雨中巡視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解除。要組織進行雨后查房,并將雨后查房及搶修情況及時報市城市防汛辦公室。
篇2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信息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信息,應急委已下達了關于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并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并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6)衛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溫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10)旅游局要加強對旅游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12)電力、通信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范大風降溫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采取小麥增溫保墑措施,做好保溫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范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沖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匯總后上報主要領導,并根據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手機短信、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組織人員入戶進行相關預警信息。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征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3)劃定警戒區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后,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對策:(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5)批準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后,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信息進行匯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后續處置和增援隊伍。(3)醫療救護:由衛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征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8)應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布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應急終止消息。
篇3
(1)加強體系建設。充分認識到建設事業的快速發展必須是在保障安全的大前提下才能稱為科學的發展、健康的發展,建立全市建筑行業應急管理體系,成立應急指揮部,落實人員和崗位職責,確定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思想、目標和各項基本措施,不斷完善日常管理機制,特別是在重大節假日前做到提前部署、重點防范,督促行業企業做好應急值守工作,主動與各級部門溝通聯絡,確保重點部位24小時值守,信息渠道隨時暢通。(2)建立預警機制。一方面是針對建筑施工特點和特殊季節,提前制定應對措施并部署檢查,利用短信群發系統向行業企業和有關部門做出預警,提醒盡早制定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及時分析全國范圍各類典型建筑安全生產事故成因,對自身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通過汲取經驗教訓,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降低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幾率。(3)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預案是事故應急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結合西安建筑行業實際狀況,編制完善《西安市房屋建筑施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西安市建筑工地防汛應急預案》,《西安市建筑工地地震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西安市軌道交通工程應急救援預案》等一批可操作性強和真正具備實用性的預案。(4)開展救援演練。以“一專多能,一隊多用”為目標,調動企業力量,壯大和健全行業應急救援隊伍,將開展建筑施工領域應急救援演練作為重點工作任務,通過演練提高施工現場施工人員自救互救能力,提升行業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速度,增強各相關部門在應急事件處置中的協同作戰能力。(5)發揮專家作用。從建筑工程專家庫中選取15名長期從事行業相關工作的資深專家,聘請成立專家顧問組和應急檢測隊,參與制定突發事故后搶險救援方案、災害損害評估和修復方案等,在多起事故處理中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是應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寶貴資源。(6)應急處置迅速。在建筑安全事故或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調配各類應急資源,對事故區域進行有效控制和處置,及時疏散受波及群眾,采取措施應對可能發生的二次災害,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如在“5.12”汶川地震事件造成多部塔吊受損的應急事件中,采取先論證后拆除的方式,避免了二次災害發生;在“11.14”嘉天國際公寓爆炸事故和“5.6”軌道交通工程坍塌事故處理中,采取專家組評估論證方式,為事故處理提供了科學的決策依據;在“9.10”玄武大廈腳手架坍塌事故發生后,將事故作為典型案例在全行業進行警示通報,提醒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2.建筑施工領域應急管理存在問題
應急管理即要做到“急”,即應對及時,也要做到“預”,即提前預想,對比兩方面要求,當前建筑施工領域應急管理雖基本達到快速響應,第一時間及時處置的要求,但在體系機制、預案編制、隊伍建設、資源調配等事前準備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
2.1應急管理基礎工作亟待加強
從建設主管部門方面看,主要體現在個別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還不夠健全完善,職責分工不夠明確細致,熟悉應急管理工作的人員稀缺,導致應急管理力量薄弱;有些受限于條件,還沒有建立成體系化的應急信息平臺,缺乏應急指揮信息系統,技術儲備不夠,手段相對落后;有的尚未對應急資源進行有效管控和儲備,應急培訓、預案制定和救援演練開展力度達不到要求等。從施工企業方面看,很多把事故救援等同于應急管理,出了事故才想起抓救援,平時對應急管理基礎工作不夠重視,使得應急預案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應急資源儲備不足,應急管理職責模糊不清,應對事故難以做到科學有效,甚至出現盲目施救導致事故負面影響擴大的情況。
2.2應急預案不完善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特點、范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但目前存在著幾方面問題:一是預案覆蓋面不全。有相當一部分施工企業雖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沒有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系,沒有延伸到關鍵崗位,沒有覆蓋所有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二是應急預案質量不高,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的情況還普遍存在;三是企業內部上下級預案不相銜接,企業預案與建設主管部門預案不相銜接;四是一些應急預案編制后便被束之高閣,沒有進行宣傳、培訓,更沒有通過演練驗證預案是否真正可行。
2.3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進展緩慢
反映在各企業應急救援裝備水平參差不齊,缺少大型、特種救援裝備,很多企業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投入力度不大,應急救援隊伍力量薄弱,人員戰斗力不強的問題仍很突出,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決策、指揮手段落后的現象也還普遍存在。同時,政府也應更加重視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激勵措施和鼓勵性政策支持。
3.建筑施工領域應急管理對策
3.1加強應急資源儲備
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通過多種渠道,努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社會化程度。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應急救援隊伍。針對建設領域施工特點,依托行業企業力量,以定期集訓等形式切實提高救援隊伍應急能力和戰斗力,政府部門應全面系統的掌握各類救援物資儲備情況,發生突發事件后,統一對行業應急救援資源進行調配。
3.2重視應急預案編制
隨著工程建設發展,施工過程中面對的各類新情況也不斷出現,應按照預案的功能與目標有針對性地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內涵,提高預案編制質量,將所有可能發生的新情況考慮周全、及時補充,使應急預案更具應變性和實際操作性,政府部門應加強對行業企業的統籌協調,確定預案編制標準,明確各級預案之間的相關性和一致性,逐步實現政府預案與企業預案的相互銜接。
3.3建立應急經費補償機制
各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工作經費通過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助相結合等多種來源形式加以保障。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可對實施跨區域、跨行業、跨單位搶險救災時所造成的裝備、設備、器材和物資損壞、損耗以及所付出的人力資源進行必要補償補貼,以各項鼓勵性措施提高行業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應急事件處置的積極性。
3.4加強應急管理相關培訓
篇4
一、分級分類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有關部門和學校立即處置的緊急事件。一般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臺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學校建筑質量安全事故、學校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身體健康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會、示威游行、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ⅳ級(一般)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小,可控性較好的;ⅲ級(較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大,情況較嚴重,較難控制的;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大,發生重特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二、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安全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負責人為成員,下設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有關應急小組。
三、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在向xx街道辦事、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深入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及時報告xx街道辦事、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基本應急處置措施如下:
3.1食物中毒處置措施
1、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及xx市衛生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將中毒人員送往xx市人民醫院進行救助,安排校領導、教師負責陪護,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落實xx市衛生防疫站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4、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xx市衛生局和xx市衛生防疫站報告事態發展的詳細情況。
5、配合xx市衛生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2傳染病疫情處置措施
1、發生傳染病疫情后,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及xx市衛生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協助xx市衛生局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醫療救治和隔離工作,必要時配合xx市衛生局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2、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xx市衛生局的指導下,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全方位消毒和個人防護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要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的恐慌情緒。
4、協助xx市衛生局進行傳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評價,及時調整防控措施。
3.3實驗室有毒物品泄漏的處置措施
1、試驗室發生有毒物品泄漏后,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的離開現場,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組織人員看護,禁止人群和車輛進入。
2、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且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進入現場后,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立即關閉閥門,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置:
(1)、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2)、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將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3.4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火災事故后,學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教職員工解救受困人員(特別是學生),利用現有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救火),以控制火勢,并采取切斷火災現場電源、煤氣,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緊急措施,避免繼發性災害。
2、根據災情及時向xx市公安消防指揮中心119報警,必要時聯系120急救,在消防、醫護人員到場后,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配合醫護、消防人員開展人員施救和滅火搶險工作。
3、出現重大火警時應全力組織學生有序撤離,疏散至安全地帶;積極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4、及時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確保人員、財產安全。協助xx市消防大隊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取證。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切實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3.5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遇有學生、教工受傷,應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
2、迅速采取切斷現場電源、煤氣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3、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3.6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置措施
1、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
2、組織學校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向120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xx街道辦事處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3.7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開展各類大型校外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報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舉辦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受傷,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
3、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4、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并及時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尋求各部門的支持援助。
3.8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加強租用車輛安全管理。租用車輛要在檢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續;是否經公安、交通部門審驗合格,達到安全要求,具備營運資格;是否辦理了相關保險之后再簽訂租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確保接送師生的安全。
2、校園及周邊發生涉及師生的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撥打110向xx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報告。遇有學生、教職工受傷,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4、協助xx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取證,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處理。
3.9突發后勤安全保障事件處置措施
1、要做好食堂等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訊保障等環節的防控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水管爆裂、斷電、燃氣泄露等重大緊急情況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3、食堂、餐廳、供水塔部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xx市衛生防疫站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3.10校園暴力侵害事故處置措施
強化門衛值班。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實行盤查確認、登記準入、離校反饋制度,嚴控社會閑雜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對未經許可攜帶可疑物品強行闖入者,門衛和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將其逐出學校,并發出警告。
四、有關要求
1、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予以表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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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實行建設局統一領導原則;落實預備、緊急處置,分部門負責并協調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第三條:為加強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成立縣建設系統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及分工如下:
(一)建設系統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二)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執行縣委、縣政府關于抗震救災的各項命令;
2、組織部署建設系統地震搶救工作;
3、掌握建筑施工企業應急隊伍的運作、領導、指揮、協調和指導工作情況;
4、下達各類救災物資的調配供應計劃。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要制定本公司地震應急預案,成立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分隊,配備齊全的救援設施和工具。負責本公司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并服從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
第五條:抗震減災預防措施
(一)依據省地震動系數,我縣處在地震動峰值加速度0.05g的省級重點設防區內,房屋建筑工程必須按照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抗震設防要求設計。
(二)建筑施工企業嚴格按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房屋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滿足抗震減災的需要。
(三)質監站、監理公司等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房屋建筑抗震施工質量的監管,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工程要下發書面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第六條:發生破壞性地震災害時的應急行動。
1、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位,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本級應急預案。
2、迅速了解震情,確定應急工作規范,確定部署應急工作。
3、組織救援隊伍搶救,同時組織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
4、疏散和安置災民,努力保障災民的吃、穿、住等基本條件。
5、組織質監站、設計院、監理公司等專業部門對災區房屋建筑工程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房屋要下發書面停止使用通知,并提出加固維修意見。
6、指導、組織救災隊伍盡快搶修受損工程。
7、提出本系統受破壞性地震需要援助的項目建議。
8、根據氣象部門災情監視,提出災后應急期限及延長期和特別管制措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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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
為了使廣州市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種重特大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經濟穩定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原則: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公眾參與、加強合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廣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結合我市非煤礦山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4非煤礦山現狀
廣州市非煤礦山點多面廣,大多為私營,由于生產設備、開采工藝相對落后等歷史原因,生產作業環境普通較差,事故傷亡發生率仍較高,總體安全生產形勢不樂觀。但是,經過各項專項整治活動,目前安全生產形勢逐漸好轉,事故傷亡發生率正逐年下降。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應急處理本市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依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內發生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處理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處理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成立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領導、辦公室主任、礦管處處長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區、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分管副局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礦產資源管處,成員由局礦產資源管理處工作人員組成。
2.1.2區、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相應成立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各局礦產資源管理科工作人員組成。
2.1.3各非煤礦山應建立應急處理小組,由礦長直接領導。礦山規模較小,則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由礦長直接組織領導。
2.1.4各區、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轄區內有礦山)、礦山企業應結合本預案,編制相應的應急處理預案,成立應急處理機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實施和管理。
2.1.5各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2.1.5.1組織召開應急處理協調會議;
2.1.5.2與市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各部門應急處理機構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2.1.5.3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市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報告;
2.1.5.4及時傳達市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指示;
2.1.5.5協調各部門應急處理機構和應急救援單位的關系;
2.1.5.6負責組織地質災害的專業搶救。
2.2應急處理組織體系
2.2.1組織框架
2.2.2組織框架職責說明
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統一由廣州市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指揮,廣州市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起協調作用。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劃分為地質災害、?;?、交通、機械、火災等事故,分別按照廣州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職能分工組織處理。
2.3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即時報告本非煤礦山企業應急處理小組或礦長,2小時內礦長報告當地安監局、國土部門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當地安監局即時報告廣州市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統一指揮救援。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地安監局,各級國土部門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非煤礦山應急處理小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收集管轄范圍內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隱患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報告當地安監局、各級國土部門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果斷采取措施處理。
3.2預警
事故現場人員負有報警責任,應立即向非煤礦山礦長報告;礦長到現場核實基本情況,立即向當地安監局、國土部門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當地安監督局為第一響應隊伍。預警的方式、方法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
3.3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廣州市政府及各職能部門電子信息系統作為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信息收集、傳遞及反饋技術支持平臺,確保應急指揮信息系統資源共享、運轉正常、指揮有力。
3.4預警級別及
預警分為四級:事故死亡人數3~9人為一般級(Ⅳ級),預警信號為藍色;事故死亡人數10~19人為較重(Ⅲ級),預警信號為黃色;事故死亡人數20~29人為嚴重(Ⅱ級),預警信號為橙色;事故死亡人數30以上人為特別嚴重(Ⅰ級),預警信號為紅色。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機制
發生一般級(Ⅳ級),區、縣級市安監局、國土部門負責起動應急響應機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較重(Ⅲ級),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起動應急響應機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廣州市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負責起動應急響應機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基本應急
4.2.1.1現場人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繼續擴大,并報礦長。
4.2.1.2礦長組織救援人員,進行現場救護,打110報警,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安委辦室、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值班室。
4.2.1.3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應當作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2.1.412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報4.2.1.2所列部門。重特大事故快報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單位、地址和聯系人、電話;
②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
③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④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初評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事故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⑦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⑧需要有關部門或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⑨事故報告單位簽發、蓋章和報告時間。
4.2.1.5當地政府部門接報后,立即按規定逐級上報。
4.2.1.6區、縣級市安監理、國土部門接報后,立即向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報告。各級國土部門值班室接報后,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
4.2.2各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4.2.2.1接到報告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立即核實情況,進入響應工作程序,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做好應急處理的準備工作。
4.2.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采取措施,作出決策,并指派專人負責應急處理的跟蹤、協調和處理工作。
4.2.2.3各級應急處理處理領導小組按要求及時將情況逐級上報。
4.2.3應急搶救和救援
4.2.3.1在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廣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擬定的分工,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2.3.2非煤礦山重大地質災害的專業搶救,由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
4.2.3.3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成立非煤礦山重大地質災害的專業搶救小組,負責制定專業搶救方案、組織實施、匯報和聯系等工作。
4.2.3.4接到重大地質災害報告后,搶救小組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制定搶救方案。搶救小組勘察現場后,根據地質災害區域地質條件和誘發因素,摸清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制定安全可靠的搶救方案。
4.2.3.5搶救方案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非煤礦山有能力按搶救方案要求開展搶救工作的,可在搶救小組的指導下自行組織搶救;沒有能力的,由搶救小組組織隊伍實施搶救。
4.2.3.6搶救工作完成后,非煤礦山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地質災害的治理工作。
4.2.4擴大應急
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原應急響應部門必須按分級響應機制規定逐級上報,提高相應響應級別。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區、縣級市國土部門將應急處理工作總結上報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5.1.2事故單位要按照“三不放過”的事故處理原則,認真吸取教訓,落實整改措施,嚴防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
5.1.3各單位應積極開展安全檢查工作,按照《重大事故管理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重特大事故隱患的登記建檔、評估報告、監控管理、整改防患等制度。
5.1.4各級政府部門協調處理好人員安置,工傷鑒別、補償等相關工作。
5.1.5由非煤礦山企業負責現場清理工作。
5.2社會救助、保險
各級政府部門按有關規定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工作。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相關機構及人員通訊錄(附錄9.1)。
6.2經費保障
應急救援經費每年由各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安全管理經費預算中報當地政府審批實施,確保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有足夠的經費保障。
6.3交通運輸
應急處理所需交通運輸由參與應急救援政府部門、事故單位負責。
6.4醫療衛生、治安、物資、社會動員、緊急避難所、技術儲備保障等按《廣州市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在政府各部門電子信息網、報章等地公布本預案。
7.2培訓
按有關要求對應急處理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的同時,各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每年6月安全生產活動月安排應急處理知識學習。
篇7
一、昭通市近五年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金融系統應對情況
昭通全市屬于典型高原山地構造地貌,受金沙江水系及其支流橫江水系切割,溝壑縱橫,河谷與高山海拔高差大,具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氣候特征,又處于小江斷裂帶地質活躍區,氣象災害、地質災害頻發,有“無災不成年”的說法。2008年初,昭通市十縣一區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特重低溫冰凌災害,造成部分縣區電力、通訊、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嚴重癱瘓長達兩周,給救災資金劃撥和人民銀行發行基金調運帶來巨大困難,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3.01億元。2013年1月11日,鎮雄縣果珠鄉高坡村趙家溝發生嚴重山體滑坡,導致46人遇難,當地網絡、通信、道路中斷達7天,惠農支付點受損5戶。昭通全市僅2006年至今,境內先后發生5.0級地震5次,其中6級以上2次,因災損失上百億元,死亡698人。尤其是2014年8月3日發生在魯甸的6.5級強震,系云南省14年來最強地震,共造成617人死亡、112人失蹤、3143人受傷,當地金融機構房屋嚴重受損,金融服務癱瘓。
面對頻發的重大自然災害,人行昭通中支帶領全市金融系統,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做好金融服務工作,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以魯甸“8.03”地震為例:一是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全系統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行動,抓好災情核實,關注金融機構的受災情況及業務運轉情況,提高處置的及時性、針對性和預見性,對可能發生的后續災情做好預防,防患于未然。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恢復受損金融網點的金融服務。開辟國庫服務綠色通道,確保國庫財政救災資金的匯劃和及時撥付到位,截止到今年10月10日,共撥付救災資金95筆,金額259,650萬元;啟動現金供應應急預案,不分節假日及時為銀行機構辦理現金存取業務,增大災區人民銀行機構發行基金庫存量,確保災區現金供應;指導受損網點恢復服務功能,以“帳篷銀行”、“流動銀行”、“汽車銀行”等方式對外提供現金存款、取款、轉賬、掛失止付等基本金融服務,免收救災資金匯劃手續費,簡化開戶手續。三是出臺抗震救災有關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意見,加強災區窗口指導,做好金融穩定工作。要求金融機構積極盤活存量資產,加大災后重建信貸投入,簡化信貸審批手續。靈活用好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增加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總量6億元,同時,將全市支農再貸款規模向災區金融機構傾斜,增強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能力,滿足災后恢復生產和重建工作的信貸需求。
金融系統的高效反應,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中央電視臺及時報道了災區金融服務情況,《金融時報》連續兩天以《震不斷的金融服務》進行了系列報道。
二、現行金融安全應急體系的不足
總體看,昭通金融機構在應急體系建設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在應對自然災害過程中仍存在應急體系建設不完善,橫向聯動溝通機制不建全等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
(一)金融系統應急體系建設與地方政府應急管理不銜接,聯動性不強,缺乏統一規劃
現行的地方政府應急體系建設未將金融系統應急處置工作納入統一規劃,沒有具體明確金融系統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如何按照統一的部署開展應急處置,造成在救災過程中信息不對稱,要求不一致,措施不統一,出現各自為陣的情況。如昭通市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里,僅有《昭通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昭通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中提到“金融部門要及時做好信貸工作”,在地震應急條件保障中模糊規定了金融部門要做好救災應急資金的籌集、儲備計劃等,且概念模糊,操作性不強。協調機制不健全將影響金融部門在抗災救災過程中職責的履行和作用的充分發揮,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災區受損金融機構的恢復,阻礙金融服務的及時跟進,如魯甸“8.03”地震后,就曾出現政府實施災區道路交通管制后,由于金融部門沒有及時協調到特別通行證,震中地區辦理金融業務的重要空白憑證不能及時運到的情況發生。
(二)基層行未結合地區實際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和處置指標體系,給應急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雖然基層金融機構均建立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對于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缺乏一套科學完整的預警量化指標體系,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大多靠個人的主觀判斷,容易產生預警不力和預警過度的問題,不利于災區金融機構對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解決,也不利于上級行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通過近年對昭通轄區人民銀行10個縣支行應急體系建設情況的現場檢查進行分析,普遍反映上下級單位應急預案同質化現象突出,即“上下一般粗,內容一個樣”,忽視了不同層級規模、職能和地區差異,使一些應急預案制定的針對性和作用大打折扣。如轄內部分支行為了免責,在建立應急預案體系過程中,未結合地區實際,進行必要取舍和整合,而是一味照搬上級行應急預案,導致與上級行應急預案結構及內容一樣,沒有突出本區域應急重點,應急預案科的學性和實際操作性不強。失去了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意義。
(三)基層金融機構應急預案未得到充分演練和檢驗
當前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基層金融機構疏于應急培訓,對應急演練重視不夠、認識不高,存在為完成工作任務而演練的思想,導致應急演練的評估報告演變成記流水賬,影響評估工作的客觀性,沒有真正起到發現問題、完善預案、科學規劃、提高應對突發自然災害處置能力的目的。同時,各類突發災害的應急處置涉及到許多相關單位,但基層金融機構在應急演練中不同程度存在部門本位主義強、各自為戰的情況。扎實的應急演練涉及到各方人力、物力和財力的高效調配,組織難度較大,因此,少數單位即便進行了演練,也只是針對操作較為簡單的預案開展演練,只是本單位、本系統力量的簡單擺布,未與地方有關部門聯合、聯動開展。如轄區部分支行開展的消防、防洪、防盜搶等應急演練,缺乏消防、公安等專業部門的指導,實戰性將明顯降低,達不到通過演練提高實戰水平的目的。
(四)應急體系建設橫向銜接不夠
地震、氣象等自然災害的影響大多涉及相鄰省區,而在近年對轄區縣支行的檢查中發現,各單位普遍反映,基層行應急預案內容的縱向一致性要好于橫向的銜接性,主要原因在于縱向的要求易于理解和貫徹,而橫向的應急聯動卻因行政區劃的限制產生請示難、協調難等問題,影響應急響應的一致性。如2012年彝良“9.07”造成云南彝良、貴州威寧縣等受災,在震后救災關鍵期,就曾出現兩省交界區惠農支付點因跨省網絡不能使用的現實情況,以及相鄰兩省村鎮因信用村鎮建設不同步,信用信息不共享,災后民房重建信貸被毗鄰省市金融機構拒絕受理的情況,金融服務的互補優勢沒有發揮到最大,影響整體應急處置效率。
(五)區域性金融機構大多還未建立應急備份系統
在自然災害頻發的昭通地區,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要業務系統數據備份未實現數據集中、異地備份,特別是區域性獨立法人結構的農村信用社系統、村鎮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在重要業務系統數據異地備份、遠程恢復方面顯得尤為欠缺,加之基層行對業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起重要支撐作用的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重要網絡設備缺乏備機,發電機組及預防自然災害的其他應急物資也都較為缺乏。一旦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將對金融機構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三、對策和建議
(一)強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議的相關保障
建議上級金融機構,加大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把金融系統應急體系建設作為省區應急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提高預案效力和影響范圍,建立或完善相關的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建議上級行出臺專門針對不同級次自然災害的信貸扶持政策,對災后重建的信貸準入標準、優惠利率、擔保要求以及貸款審核程序等方面有別于普通貸款,提升災區金融保障能力。在災害發生后,當地金融機構能及時按不同災害級次規定展開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向上級請示匯報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建議在自然災害頻發地區建立金融區域性應急防災減災中心,通過明確職能,建立功能各有側重的戰略性應急物資儲備庫,改變各分支機構目前各自為陣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在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方面,建議上級行建立應急管理遠程培訓課程規劃,邀請專業師資進行系統培訓,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庫,為分支機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方面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指導。
(二)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的縱橫結合
基層行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既離不開上級行的正確指導,也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建議鼓勵基層行在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中,除核心業務、內容外,應積極主動尋求納入地方政府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一方面解決基層行遇到上述突發應急事件時,因勢單力薄而難以應對的困局,另一方面確保地方政府對基層金融機構應急預案在協調溝通、資金支持、物資保障、培訓宣傳等方面予以統籌考慮,以解決基層行在處置突發自然災害過程中信息不對稱,要求不一致,措施不統一,各自為陣的情況。
(三)建立科學的應急管理考核評價和監督機制
一是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應急管理工作納入人民銀行區域金融風險防控的管理范圍。從應急制度機制建設、預案建設及演練、突發事件處置等方面細化考核評價項目及標準,嚴格進行考核評價并通報結果;二是在人民銀行內部應建立從上至下應急處理的科學評價和監督機制,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速度、處置措施和效果進行量化評價,將應急體系建設作為單位履職能力建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考核。三是至上而下加強對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案例的經驗總結,為基層行提供經驗模式借鑒。
(四)探索建立第三方建設與運營災備中心模式
各基層金融機構應建立數據備份中心,按照上級行、社的規定做好重要數據實時備份;要做好現有條件下的災難備份,及時將關鍵數據用本地磁介質備份,異地保存,要積極研究,選擇符合自身業務發展需要的災難備份系統,有條件的機構要加快建設災難備份中心,做好事故災難備份中心的維護與管理,確保重要數據信息安全。
篇8
為貫徹落實《*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86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紹政辦發〔20*〕157號)文件精神,根據我縣實際,就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圍繞縣委“建設更加富裕、秀美、創新、文明、和諧的新*”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切實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的組織指導,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作用,深入開展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大力提高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素質,提高基層組織和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體制。
2、堅持依靠群眾,共享共建。鼓勵社會參與,依靠群眾,多渠道、全方位構建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3、堅持立足基層,強化基礎。立足于基層自我防范,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推動和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
4、堅持分類指導,循序推進。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工作載體,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意見所指基層組織和單位,是指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學校、企業、醫院、社會團體、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經營管理單位等。
三、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一到二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應急管理預案體系,初步形成“政府統籌協調、群眾廣泛參與、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應急監測預警制度,全面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廣泛建立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自救隊伍,基本形成基層應急工作網絡,使廣大群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明顯提高,應急管理基礎設施相對完備,突發公共事件明顯下降。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責任
(一)規范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工作目標: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本著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充實應急管理機構。
1、20*年底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確定應急管理責任辦公室,落實專職干部抓日常應急管理工作;村(社區)、企業、學校、醫院等基層組織和單位建立專兼職的應急管理機構。(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
2、20*年底前,縣政府有關部門明確應急管理分管領導,確定應急管理責任科室。(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
(二)規范預案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構建相對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在橫向上,結合實際確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應急保障等各類專項預案框架,確保預案基本覆蓋本地可能發生的主要突發公共事件;在縱向上,初步構建完成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重大活動安全單項應急預案等的預案體系。
到20*年底,所有鄉鎮(街道)、50%的村(社區)制訂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各類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村(社區)要達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業、生命線企業制訂應對企業安全隱患的應急預案,80%的其他企業結合企業特點制訂防火、防毒、防傳染病、防自然災害、防生產事故等危及企業和員工安全的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學校要制訂可能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嚴重破壞教學秩序的各類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醫院、社會團體、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經營管理單位要根據實際,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
(三)規范監測預警制度建設
工作目標: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程序進行規范,對信息報送的渠道和責任進行明確,不斷完善社區、鄉村等基層組織預警系統,逐步建立健全覆蓋縣、鄉、村三級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絡和信息直報系統。
到20*年底,全縣所有鄉鎮(街道)要培養基層應急信息員隊伍,重點區域、群體、行業要設立基層應急信息員,形成以基層群眾為主體的安全信息網絡;鄉鎮(街道)和縣府有關部門應結合實際明確領導分工、落實現場處置及協調工作職責,規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程序,明確信息報送的范圍、責任主體和報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時的信息報告制度;要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鑼鼓等方式加強應急信息、預警的延伸,著力解決邊遠山區信息報告和預警中“最后一個人”的瓶頸問題,努力構建全覆蓋的應急管理信息網絡。(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四)規范社區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街道、社區建立應急自救隊伍,不斷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預案,使居民對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的知曉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區應急救援體系
到20*年底,全縣所有社區制定各類應急預案,健全應急預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辦事處建立維穩調解、民兵應急救援、專職消防、事故救援等隊伍;100%社區建立護區隊、義務消防隊等隊伍。各社區居委會要重視應急人員的業務能力與素質培訓,每年開展二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人員的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2、加強社區應急管理知識培訓
對居民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納入社區居民教育體系,通過課堂培訓、板報宣傳等形式宣講應急處置和安全知識。到20*年底,居民對火警、交通事故、醫療等急救電話認知率達到80%以上,到20*年達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電、用燃氣、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常識的居民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年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務和應急指揮于一體的群眾熱線電話
到20*年底,50%的鄉鎮(街道)建立群眾熱線電話,到20*年達到70%,到2010年,群眾熱線電話在各鄉鎮(街道)普遍建立。(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五)規范農村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鄉鎮、行政村建立應急自救隊伍,不斷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預案,使農村居民對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的知曉率逐年提升。
1、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活動
在每年開展的文化、衛生、科技“三下鄉”活動中,增加應急管理知識“下鄉”,編印應急管理實用手冊和宣傳資料進農村;到20*年底,農村居民對火警、交通事故、醫療等急救電話認知率達到60%以上,到20*年達到70%以上;20*年農村居民對用電、用燃氣、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常識的認知率達到50%以上,到20*年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
2、規范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應急管理
在農村用電方面,變壓器有護欄和警示標志,線路規范,用電設備各項性能和指標符合銘牌標示和安全標準,嚴禁私拉亂扯,杜絕使用老化線路,建筑物內嚴禁使用電線。(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供電局)
在農機和農村運輸車輛、船舶管理方面,所有運輸車輛、農用船舶和大型農業機械都依法登記,按要求檢驗合格,司駕人員持證上崗,杜絕無牌無證、脫檢脫審脫保、無作業證和持假作業證等違法行為,漁船、農耕船不得從事經營通運輸活動。(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農業局)
在農村消防管理方面,積極發展農村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全面落實防滅火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在農村道路安全方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設施,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整改,學校附近等重點路段應當設立安全警示標志。(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縣交通局)
在農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診所、敬老院、教堂、寺廟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建設局)
在農村自然災害預防方面,普及自然災害防治知識,增強應對地震、洪水、暴風潮、冰雹、雷電、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的防范意識;增強群眾臨災自救互救能力,保護農作物不受病蟲害侵蝕、降低自然災害對農作物的損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的環保知識,增強應對自然災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斷完善基層群測群防體系。(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水利水電局、縣農業局、縣環保局、縣氣象局)
對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應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要定期督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應急措施
針對交通、消防、公共場所、學校、用電等可能引發的突發公共事件,制定預防計劃、防范對策及應急措施,推廣應急管理“楓橋經驗”的“四早法”,每年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有針對性的對電路、道路、農機作業現場、公共場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問題進行巡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記錄,有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對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事件要及時上報。(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六)規范企業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實現企業應急管理工作常態化、應急隊伍專業化、應急演練定期化、處置突發事件自主化,應急能力全面提高,各類事故發生率嚴控在指標之內。
1、編制完善企業預案
到20*年底,各類規模以上生產經營企業全面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預案內容簡明、管用、注重實效,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業、生命線企業每年開展一次以上聯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2、加強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
20*年底前完成企業應急隊伍建設,督促企業切實抓好應急隊伍的訓練和管理,加強對職工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特別是安全生產關鍵責任崗位的職工,既要熟練掌握生產操作技術,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規范和安全生產事件的處置方法,增強自救互救和第一時間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3、開展企業隱患排查監管
每年的年初、年中和事故高發時段,認真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的隱患大排查,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估,及時整改。(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4、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企業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并按照分級標準迅速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七)規范學校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全面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將應急處置常識納入課堂教育,規范各類突發事件和事故苗頭的報告,各類事故的及時處置率達到100%。
1、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危機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學生應急知識知曉率要達到60%以上;到20*年,每個學生每學期應急知識授課數要達到3課時以上,應急知識知曉率要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
2、建立預警機制和防險救災應急預案,落實危機防范措施。全面推廣學校食堂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認真組織開展學校防火、學校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環境整治等工作,堅決防止火災、集體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發生,接送學生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從嚴查處超載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
3、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的重大突發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緊急災情、傳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論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只要涉及學校師生,都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把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活動領導小組,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的組織領導。
(二)周密部署,扎實推進
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內容和工作進程要求,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精心組織實施。要加大對推進工作的指導、檢查、督查,確?;鶎討惫芾硪幏痘ㄔO工作取得實效。
篇9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物業】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可能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切實消除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隱患,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編制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工作原則
1.4.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安全事件發生后,在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實行區(市)管理制,建立靈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
1.4.2以人為本,依法規范。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與相關政策相銜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落實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件發生的思想、預案、機制和工作等方面的準備。建立安全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訓力度,定期組織企業員工、小區居民進行安全應急演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按照安全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物業辦主任擔任組長,組員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2.2工作機構
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物業辦,主任張宣文,常務副主任王西濤。辦公室職責:統一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督查工作,對重點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組織召開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部署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關文件的傳達;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相關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其它內部工作事項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立專門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督促、落實安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4督察長效機制
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1-2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督導組,定期對各區(市)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督察,并提出指導意見。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相應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督察,并將檢查情況整理匯總及時上報。
2.5信息報送和處理
2.5.1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報送制度。制定應急值守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及時準確的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2.5.2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或完成情況。
2.5.3在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單位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通報情況,及時、準確反饋信息。
2.5.4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安全信息,經過分析研究后,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2.6指揮和協調
2.6.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令暢通。屬于跨區域的協調工作,由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
2.6.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本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工作。
3.重點區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業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筑、商場、寫字樓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配電室、泵房、中央空調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存在的設施缺損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隱患。
3.2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隱患,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建筑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應急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
3.3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急設施的整治,設施無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盜等原因缺損造成的安全隱患。
3.4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因車輛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停車場內因缺損或不能使用的應急設施造成的安全隱患。
3.5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小生產加工企業這些“九小場所”,以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的倉庫、勞動密集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集生產、銷售、居住為一體的建筑物的安全隱患。
3.6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項
4.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
4.2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的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業主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臺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4.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及公共設施設備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繕的,必須進行回訪,增強安全系數。
4.4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預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4.5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對已制定的惡劣天氣安全防范應急預案,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值班制度,凡遇惡劣天氣,要立即行動,按照責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定時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時安全防范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標準落實客人、車輛出入登記制度,并確保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
4.7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大對小區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術防范水平。對已實施樓宇對講、電控防盜、家庭防盜報警、小區重點部位監控等技防工程的應加強維護。
5.緊急處置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來認識。加強檢查、監督、落實小區的安全工作。
物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管理小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當前企業的頭等大事來抓。如有安全問題發生,應在第一時間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趕到現場解決處理。
6.后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并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安全措施。演練范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并事先通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并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市范圍的安全隱患巡查工作。
對于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
一、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 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 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 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 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匯報和請求援助,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學校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盡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后,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污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企業】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黨支部書記xx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xx、技術經理xx同志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后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xx、xx組成。在第一時間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xx任組長,xx任副組長,組員由xx、xx、xx、xx、xx、xx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后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xx任組長,xx為副組長,組員由xx、xx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領導,逐級上報?;鹁馂膿艽?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匯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并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篇10
1.1目的
為了保護市區(以下簡稱本區)建筑工地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在發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依法規范,職責明確。反應及時,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轄區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各類突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類分級
根據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事故等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Ⅱ級)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Ⅲ級)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蛘?0~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Ⅳ級)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由區建設局副局長主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總指揮: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區建設局、區委外宣辦、區安監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人事局、區發改委、區監察局、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電信局、區氣象局、公安分局、技監分局、質監分局、環保分局、藥監分局、供電分局等
2.2應急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
制定本區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指揮協調與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的應急聯動行動;向應急領導小組、區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應急救援情況。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監控和預防工作;負責與上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聯系工作,及時上報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協調和調動相關成員單位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相應應急工作。
2.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建設局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參與組織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行動。
區外宣辦
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和新聞報道工作。
區安監局
指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組織建筑工地的定期檢查;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傳教育。
區交通局
負責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現場區域交通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臨時通管制措施;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搶險救援車輛有序通行并協助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組織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搶險物資、器材的運輸。
區衛生局
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治、救護,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區財政局
負責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及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區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善后處置有關工作。負責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獎懲工作。
區發改委
負責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資金。
區監察局
監督檢查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各單位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及工作效能等情況,依法追究對事故的防范、發生、處置有失職、瀆職等情形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
區民政局
協調有關部門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災施工人員及周圍群眾開展臨時性生活救助,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組織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保險理賠相關工作。
區電信局
負責協調相關通信部門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暢通;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通訊設施,及時恢復通信暢通。
區氣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災情預報;為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決策保障。
公安分局
負責組織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查處工作;參與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的救援搶險行動。
技監分局
負責協調處置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
質監分局
負責組織協調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工作;定期檢查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環保分局
負責建筑施工工地及周邊環境污染的監測和實時報告;組織污染源的排查,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物等有害物質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供電分局
負責協調相關電力部門保證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電力供應;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藥監分局
組織協調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負責收集、處理建筑工地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預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主要途徑有電視臺、廣播、各類公共顯示屏、短信息、互聯網、內部有線和無線通信手段等。
3.2預警級別
根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將事故預警信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來表示。
3.3預警和解除
預警信息由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Ⅳ級響應行動
一般(Ⅳ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范圍內發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接到報告后,應迅速指派相關管理人員前往事發現場調查,并報告區應急辦。建設局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分析研判,認為必要時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領導小組依據建設局報告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啟動本預案時,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2Ⅲ響應行動
較大(Ⅲ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組織應急處置工作。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3Ⅱ級響應行動
重大(Ⅱ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和省應急辦,請求啟動省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4Ⅰ級響應行動
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特別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省應急辦及國務院應急辦,請求啟動國家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2.3事發單位
(1)事發單位要在第一時間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組織搶救受傷或被困的人員。
(2)事發單位要隨時將事故處置情況報告區應急辦和建設局。
4.3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以下應急工作小組:
4.3.1搶險救援組
由事發單位和建設局有關人員組成。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3.2安全警戒組
由公安分局和區交通局等部門組成。組織人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3.3專家咨詢組
由建設局邀請有關專家根據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情況對事故應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措施,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建筑工地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4.3.4信息組
由區委外宣辦負責組織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以新聞會和聽證會的形式對外信息。
4.3.5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關人員組成。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送入就近醫院進行治療。
4.3.6事故調查組
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市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4.3.7善后處理組
由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等項善后處置工作。
4.4安全防護
(1)搶救方案可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搶險及搶救傷員行動,并及時調查現場情況,如有施工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圍觀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及時與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中,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4.5擴大應急
根據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態發展,若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區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區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應急處置時,區應急辦應立即向市應急辦或鄰近區縣應急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緊急支援。
4.6新聞
區委外宣辦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和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當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業已完成,傷員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現場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已經消除,由應急指揮部應急結束的指令。
5后期處置
5.1應急恢復
現場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單位人員進行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裝置和人員,為恢復生產和施工做好準備。
5.2善后處置
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物價局等單位會同事故單位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應盡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傷人員及其親屬,維護本區社會秩序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
5.3保險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結束后,區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相關保險機構及時受理受災企業和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5.4調查總結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區安監局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顧問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將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區應急辦。評估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結果;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責任認定等結論性意見;事故處理結果或初步處理意見;事故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應對措施等內容。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區應急通信網,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確保通信暢通。確保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應急隊伍成員通訊暢通,確保與省、市應急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通訊聯絡。
6.2資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按期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存儲;必須按照要求提取安全專項措施費用;必須依法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保證救援資金和對傷亡人員的經濟補償。
6.3醫療保障
由區衛生局牽頭,本區各主要醫院配合,對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提供醫療救護的相關醫療人員、醫療設備、藥品和醫療設備等。
6.4交通運輸保障
由公安分局和區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6.5宣傳、培訓和演習
區建設局、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應組織加強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不斷提高本區建筑施工人員的應急自救、互救能力。
區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建設局應組織各成員單位通過桌面(模擬)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形式,及時發現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