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樹木保護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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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古樹名木;復壯技術;生長現狀;實施方案
中圖分類號:S788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9944(2013)12007802
1引言
古樹一般指在人類歷史過程中保存或遺留下來的年代久遠的樹木;名木指歷史或社會上有重大影響的中外歷代名人、國外貴賓栽植的“友誼樹”,或國外政府贈送的樹木,本地區稀有珍貴或特有的樹種。古樹名木作為一種重要的自然資產,種類繁多,特種豐富,蘊含著豐富的政治和歷史文化內涵,是我國的活文物,比一般的觀賞樹木價值高,為一般樹木所不可比擬。它的保護對于一個國家和地方的政治文化研究和生物特性研究起著舉足輕重的意義,同時也是一個地方歷史文化悠久的典型代表。
古樹名木由于樹齡大、樹體生長勢逐漸衰弱、根生長力減退、死枝數目增多、抗逆性差、極易遭受不良因素的影響,或遭受人為破壞直至死亡,導致古樹名木數量急劇減少。為此,對古樹名木的管理就極為重要,尤其要把這項工作提到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的重要日程上來。如何保護好這些歷史文化遺產,怎樣做才能為古樹名木創造良好的生長環境?本文探討了平陰縣于林白皮松的復壯技術措施,供大家探討研究。
據考察平陰縣于林白皮松林,樹齡均在400年以上,按國家“古樹名木分級標準”多數應屬Ⅱ級古樹。相傳為明代資政大夫、太子少保、東閣大學士于慎行的墓地,是萬歷皇帝為報答師恩而敕建,植有萬歷皇帝下賜的白皮松56株,現存38株(古樹名木普查編號實存植株42株),長期以來,該林地由于權屬不清,疏于養護管理,加之林地過去曾存有房屋建筑設施甚至小型工廠(釀造、建材),人為活動痕跡明顯,林地毀損比較嚴重,古樹生長勢日趨衰弱,枯死株漸增。平陰于林白皮松無論是樹齡的高齡度或是數量的聚集度都較少有。為了更好地保護好這些“活文物”本著對后人負責的原則,平陰縣環衛綠化管護中心在濟南市園林科研所的幫助下對于林白皮松的復壯進行了實地觀測勘探并制定出確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2生長勢現狀
2.1樹干機械人為傷害較多
據查,38株立木,主干有傷疤植株達31株,占全部樹木的81.58%。其中:
(1)主干傷害嚴重的3株(主干1/4以上樹皮及瀕臨死亡者),占全部樹木的7.89%;
(2)主干傷害較重的8株(主干傷害2處以上及主干1/4以下無樹皮者),占全部林木的21.05%。
2.2樹冠主側枝枯死現象突出
據查,整個林地樹冠有枯死枝的植株共22株(包括零星側枝枯死1株在內),占全部林木的57.89%。其中:
(1)樹冠主枝枯死的7株,占全部林木的18.42%;
(2)樹冠主側枝枯死1/3~1/2者8株,占全部林木的21.05%;
(3)樹冠主側枝枯死1/5~1/4者6株,占全部林木的15.79%。
其中:
(1)針葉生長勢良好的(Ⅰ級)7棵,占全部樹木的18.42%;
(2)針葉生長勢較好的(Ⅱ級)13棵,占全部樹木的34.21%;
(3)針葉生長勢較差的(Ⅲ級)12棵,占全部樹木的31.58%;
(4)針葉生長勢極差的(Ⅳ級)4棵,占全部樹木的10.53%;
(5)針葉明顯死亡樹(Ⅴ級)2棵,占全部樹木的5.26%。
由此可見,該林地白皮松生長勢優劣基本上各占一半,養護管理亟待加強。但是,該林地古樹布局相對比較集中,排列也比較整齊,除個別植株比較孤植偏離外,多數呈單行排列,株距差異不大,整體呈矩形布局。白皮松屬深根性植物,適應性較強,發育不良者,多數與立地環境、土壤、根系發育有關。
3復壯方案
(1)迅速明確權屬關系。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濟南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確認具有法律效應的主管部門、單位、法人,對林地的社會屬性和所有權明確“定性”、“定位”。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明確由平陰縣洪范池鎮政府負責管理。清除古樹周圍30m范圍之內建(構)筑物或其他人為設施、物品,恢復古樹生長的原始地貌和立地條件;設置護欄進行防護,防止人為破壞。
(2)明確古樹名木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單位、個人(即便是“屬地管理”的主管政府、部門、單位、個人)也只有保護的義務,而無放棄管理更無毀損的權利。
(3)要明確責任,保障古樹名木經費、物資、人力的投入(包括復壯期作業投入和此后正常管理持續投入)。
(4)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授權的業務主管部門)對古樹保護行為的運行和效果要實行跟蹤檢查、獎懲到位。
3.1復壯技術措施3.1.1地面作業
(1)圍欄護林。在“矩形”布局內的兩列單行白皮松各向東西南北外延5m,實行全封閉,避免閑人入內踐踏植株地面和接觸傷及樹體。在“矩形”布局外的孤立白皮松,從根標外延3m(半徑)實行圍欄封閉,實現植株隔離保護。
(2)在封閉圈內,深翻土地30~50cm,施有機肥(25~30kg/m2)。
(3)在每棵樹根際外延(半徑)1.5~2.0m處,按東、南、西、北4個方向,挖直立型豎井(深1.0~1.5m,直徑20cm)4個;同樣,再在根際外延(半徑)2.5~3.0m處,按東、南、西、北4個方向,挖直立型豎井(深1.5~2.0m,直徑20cm)4個,這樣每棵樹有放射形豎井8個。
井內插束扎成捆的紫穗槐條或秫秸樹枝,或埋PVC管,管壁鈷密集的不規則的小孔(直徑1.0~3.0cm),管內填充直徑1~3cm的陶?;蝙Z卵石,以此作為根系通氣孔道和日后補充水分及營養液直達根系的通道,每個豎井頂部應高出地面20~30cm,平時可加蓋有篩孔的護蓋,下雨或實行灌水施肥時可揭蓋作業。
(4)第一次復壯時,可通過豎井追施0.5%磷酸二氫鉀+0.5%尿素+0.5%硫酸亞鐵混合溶液,每井5~10kg混合溶液。
7~10d后追施N∶P∶K=4∶3∶3比例的復合肥(溶液),每井10~15kg溶液。每次施肥均可加適量“活力素”和“生根粉”。
3.1.2樹冠作業
(1)通過修剪清除枯死枝,直徑3cm以上的刀、剪、鋸口,涂抹石硫合劑原液,或1%硫酸銅溶液,干后刷一層油漆保護截面。
(2)樹冠施肥。噴0.5%磷酸二氫鉀+0.5%硫酸亞鐵混合液,每隔10d復噴1次,每年4~6月,每月3次;7~10月每月2次,連續作業2~3年。
3.1.3樹干作業
(1)樹干脫皮傷疤處,刷石硫合劑原液,外敷經1%硫酸銅溶液或0.1%L汞溶液消毒的柏樹皮(干、鮮皆可),保濕包扎,待樹體傷疤愈合組織形成后可拆除敷皮。
(2)樹勢特弱者,可在樹干上從離地面1.5m處鉆孔(斜度45°,孔徑1.0~1.5cm,孔深10~15cm),然后每隔50cm在不同交錯方向鉆同樣規格注射孔,直至樹干的第一分枝點。掛吊瓶用“點滴”法注射以下藥肥溶液:
①0.5%磷酸二氫鉀=0.5%硫酸亞鐵+0.5%尿素;
②N∶P∶K=4∶3∶3復合肥。藥液內均可加適量活力素。
根據具體情況(天氣情況,有害生物發生情況),在春季和高溫干旱季節分別注意防治“松大蚜”和“紅蜘蛛”,個別情況下注意“松毛蟲”的監控和防治。
根據復壯作業時深翻地及挖直立豎井所獲土壤實況,另行確定是否做土壤取樣化驗測試。
篇2
1城市生態系統與古樹的相互關系
城市生態環境對古樹起決定性作用,古樹的長勢反映著城市生態環境變化趨勢及程度,城市生態環境與古樹二者呈現出相輔相成、相互統一的關系。歷經數百年甚至千年風雨滄桑存活至今的古樹,是一座城市園林最珍貴的綠色遺產。古樹長期立地于當地,已經完全適應周圍環境,枝繁葉茂、長勢旺盛的古樹成為城市與自然和諧共處、城市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的標志。
1.1良好的城市生態系統與古樹的統一關系
良好的城市生態系統表現為物質流循環良好,氣候環境適宜且穩定,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正常,能夠為古樹提供更適宜的生存條件,使其獲得充足的陽光、空氣、水分、土壤肥力,病蟲害得到有效控制,古樹生長旺盛,得以延年益壽。生長勢健壯的古樹同時也會提高城市生態系統的質量,營造良好小氣候,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良好的城市生態環境與古樹的關系表現為和諧統一、相互促進。古樹在城市生態系統中體現出指示作用機制,人們可以根據古樹年輪累積得到年表與氣候單因子相關性分析,從溫度、濕度、干旱等指數推測城市氣候變化,預測未來氣候變化規律。古樹在城市生態環境中具有保持生物多樣性的功能,是多種鳥類、哺乳動物、爬行動物及其他生物的棲息地,也是多種生物的寄主,是食物鏈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和鏈接場所。古樹的死亡意味著其生態服務功能的喪失,是城市生物多樣性不可逆的損失。
1.2城市生態環境復雜化與古樹生存間的矛盾
近200年的氣候觀測數據表明,全球氣候呈現變暖趨勢進而引發一系列氣候變化,氣候變化主要表現為全球變暖、降雨變化、海平面上升和極端天氣頻發等。在全球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隨著城市化加速和現代工業城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生態環境變得日益復雜、不穩定。例如:城市空氣污染物濃度的增加及空氣流通方式受到阻遏,空氣質量下降,“霧霾”、“光化學煙霧”、“氮氧化物復合物”等成為城市環境代名詞,特別是懸浮在空中的重金屬微粒隨著空氣流動被古樹枝葉吸附,也會造成不可忽視的傷害?!谶@種高濃度的污染環境下,古樹的正常生長發育必然受到嚴重影響。受到全球氣候變暖和城市熱島效應的影響,樹木生長的規律也發生了變化。在蘇格蘭地區過去30年間,植物春季發芽時間越來越早,秋季落葉越來越晚,植物的生長期變長。當地政府研究表明:20世紀末期,當地植物生長周期延長30~80…d。城市生態系統具有極強的依賴性,其穩定性、平衡性表現相對脆弱。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社會得到空前發展,城市化進程加速推進,在物質財富得到極大豐富的同時,城市生態環境較以往發生顯著變化。近幾十年來,中國城市熱島效應問題凸顯,高溫時間周期和最高氣溫連破紀錄,古樹在這種高溫環境下也必然發生顯著的生理變化和調節代謝來提高抗逆性,這對長勢衰弱、生理機能退化的古樹構成嚴重威脅。此外,城市地下水位下降、地面硬化鋪裝以及人為原因造成的土壤透氣性下降,融雪劑大量施用等多種原因使得古樹土壤質量嚴重惡化,酸雨、城市病蟲害的高發生率,沿海地區的強臺風也使得古樹的正常生長發育受到很大影響。由于氣候發生變化,城市生態系統循環中的自然流、物質流等循環不暢,對古樹生存所需要的資源供給產生阻遏作用。每棵古樹都有自己的最佳生長環境,一旦城市環境超過古樹的環境忍受極限,古樹的生長勢必然會急速衰弱,嚴重會引起死亡。面對新的問題,開展城市生態環境變化與古樹適應性閾值范圍研究已經迫在眉睫。
1.3城市建設與古樹原生境保護的沖突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正如火如荼地展開,城市建設與古樹原生境保護的矛盾顯得尤其突出。電力、通信、排污、自來水、供熱、供氣、涵洞、人防工程等大量城市地下管網的新建或維修嚴重破壞古樹的原生境,造成樹體損傷,施工過程中破壞樹體根系、樹冠尤為嚴重,干擾古樹正常的生命活動周期。近年來,由于市政管線破損,泄露的污水、熱氣、電力等已經威脅到古樹的生存,甚至造成古樹的死亡,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如:2013年12月,由于熱力管道漏氣,使得太原市東緝虎營編號B035的1株國槐古樹死亡。城市發展進程中,開發商一味追求建筑高容積率,使得城市高樓林立。新建高樓距離古樹過近,造成古樹遮光;高樓的玻璃幕墻“光污染”,會直接反射強光照射古樹,盛夏時節極易使其熱灼傷;高樓風對古樹危害日益顯現;有些古樹被開發商野蠻堆土埋干,呼吸困難,生長勢嚴重衰弱。隨著城市化快速推進,眾多城中村被整體拆除,產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粉塵、污物對古樹造成嚴重危害。垃圾中有毒有害物質非常多,主要有廢電池(含有汞、鎘、鉛等重金屬)、未處理的生活污水及污物、化工藥品等。垃圾中有毒有害物質一旦滲入土壤就會污染土地,對古樹造成的傷害尤其嚴重。
1.4城市極端天氣對古樹保護的沖擊
由于全球氣候變暖,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強臺風、瞬時強風、干旱、暴雨、冰雹、雷電等極端惡劣天氣經常侵襲城市,造成諸如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這些都會對古樹的生存產生巨大的威脅。例如:2013年9月22日超強臺風“天兔”登陸廣東東莞,瞬間將其寮步鎮橫坑古村1棵341年樹齡的古芒果樹連根拔倒。2014年9月1日“威馬遜”臺風重創海南省??谑校还蔚购蛧乐負p傷的古樹名木多達355棵。2003年11月8日,北京市突降大雪,有5…000余株大樹發生嚴重斷枝劈裂,其中有古樹800余棵。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內的古樹受災最重,90%的樹木出現折枝斷杈現象。
2城市生態系統中古樹保護對策建議
2.1推進古樹保護規劃工作
為應對復雜多變的城市生態環境,應加速推進古樹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古樹保護規劃應將古樹個體或群體納入到城市植物多樣性保護規劃與城市綠地規劃設計體系中。古樹保護應與城市綠地系統相結合,努力擴大古樹棲息地面積,減輕外界干擾作用,發揮緩沖功能,將邊緣效應降到最低。在城市生態廊道建設過程中,盡力確保城市綠地、城市森林與古樹棲息地相連接,使古樹周邊地區成為環境生態控制區,進一步降低人為因素的干擾和破壞。合理應用古樹周邊植物的科學配置,不僅有利于古樹生長,還能增加生物多樣性,提升古樹周邊生態環境效應和景觀效果。王瑛對12種植物在古樹周邊的應用,提出合理的配置方式和養護要點;古銀杏周邊種植紫三葉、紅花酢漿草和常春藤后,對土壤微生物量有明顯影響,其中紫三葉對古銀杏周邊土壤的健康保育效果最好?!鯐暂x研究發現側柏古樹周圍種植早春發芽甘野菊,適時修剪,促使瓢蟲、食蚜蠅等食物鏈遷移,達到保護古樹的目的。古樹在整個城市生態環境中的自然生態位穩定,更應提升其社會生態位及經濟生態位。古樹保護規劃應納入到歷史文化保護體系之中,編制保護規劃應注重古樹名木本身就是重要的歷史文化資源,很多古樹名木多包含在文物古跡中。將古樹與古建一起列入當地歷史文化保護體系中,對古樹保護也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古樹保護規劃還應納入到城市基礎建設的規劃體系中,當編制城市基礎設施規劃方案時,應對古樹生存地范圍予以標注,并預留未來拓展空間,將對古樹生長有重大影響的城市基礎設施規劃應在其保護范圍之外。古樹保護規劃應納入到城市建設紅線范圍內,嚴禁一切擠占古樹生存空間的違法行為。古樹保護范圍目前國內較為權威的要求是樹冠投影范圍外5…m為限,古樹保護規劃范圍紅線應結合實際情況及未來空間發展需求,適度擴大規劃保護范圍。
2.2開展城市古樹安全監測及預警工作
古樹經過上百年的生長,許多古樹出現衰老跡象,且絕大多數古樹樹體均出現不同程度的朽蝕和空洞,一旦遇到大風、暴雨等極端天氣,古樹極有可能發生倒伏、枝條劈裂等威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不確定危險。城市中的古樹必須是安全的。北京、廣州等城市,根據古樹名木樹體生長的情況與立地環境,針對性地提出古樹名木監測預警保護等級標準及相應的安全檢查、保護措施,建立起整套古樹樹體狀況系統基礎資料、動態保護標準等級及保護措施規程,使古樹保護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鄭然等對古樹風險產生原因歸納為自身狀況和古樹管理兩個方面,依據特爾斐法和層次分析法確定相應指標權重,建立古樹風險分析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對古樹風險進行定量分析,確定風險級別。園林工作者可借助應力波微創木材探測儀確定古樹樹干、主枝空洞位置及木質部腐蝕程度,劃分危險等級,重點確定優先保護對象,制訂一樹一保護方案和措施。根據古樹癥狀與立地條件,結合根系復壯技術,采取古樹樹冠逐層修剪、硬質支撐及彈性拉纖、活體靠接支撐等措施,使得城市環境中古樹得到更科學有效地安全應急保護。城市古樹多分布在景區、道路、寺廟等地,周邊人流密集,加之古樹樹齡較高,自身朽蝕及蛀干害蟲危害嚴重,一旦遇到極端天氣,古樹倒塌、劈裂危及第三方安全的事故時有發生,因此給古樹投保很有必要。古樹保險,主要用于因意外事故導致古樹倒塌或樹枝折斷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
2.3提高古樹就地保護水平
古樹長期與環境協同進化,對當地環境產生生態依賴,古樹保護應全面分析影響古樹生長的氣候、土壤、水分、光照、熱、生物等生態因子,運用生物適宜性原理,切實提高古樹就地保護水平。并結合古樹名木保護存在諸如立地條件、樹冠空間拓展、其他樹木競爭等的主要限制因子,科學把握并調控生態因子范圍和程度,制訂古樹最適宜生存條件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方案。古樹就地保護中的衰弱診斷是最為重要環節之一,園林從業者應確定古樹衰弱原因的主次關系,把握技術措施的輕重緩急,科學計劃保護步驟和周期,完善專業隊伍現場施工應急準備方案,明確古樹復壯恢復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統籌古樹復壯及恢復周期日常養護管理,建立一整套適宜當地的古樹診斷及復壯技術規范。城市應做好災后古樹恢復保護工作,制訂災后古樹保護的技術程序、操作規范、人員組成、機械配備、后期養管等詳細計劃。廣東省林業廳出臺《臺風災后恢復林業生產技術指南》?!吨改稀诽岢鲆谧龊靡颜J定古樹名木救護工作的基礎上,盡可能多地救護古樹后續資源;針對每1株樹木盡快制定相應的救護方案,盡力減少古樹的二次傷害,注意恢復樹木的景觀性。《指南》確立了古樹名木的一般救護程序,包括:樹木及場地清理,根系、樹干恢復前處理,挖樹坑、扶正、培土、灌根消毒和養護觀測。
3展望
篇3
一、調查目的和意義
開展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摸清我市林木種質資源本底,對加強我市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和利用,維護生態安全,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林木種質資源是遺傳多樣性的載體,是良種選育和遺傳改良的重要物質基礎,不僅關系到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而且是林業生產力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資源。查清我市林木種質資源(包括珍稀瀕危樹種資源)、主要栽培樹種(品種)種質資源、古樹名木、引進樹種(品種)種質資源,還將為我市林木種質資源的保存、利用奠定堅實的基礎,為我市現在和將來林木遺傳改良提供科學服務。
二、調查對象和內容
(一)野生林木種質資源。指在我市自然分布、以原生群落存在和生長的樹種,包括珍稀瀕危樹種。調查內容包括:種類、地理分布、單株或群體信息、生長情況等。
(二)主要栽培樹種(品種)種質資源。指用材林、生態防護林、經濟林和觀賞樹木及花卉(木本)等樹種(品種)種質資源。調查內容包括:種質資源的類型數量、質量、空間分布以及生長情況。
(三)古樹名木。指具有百年以上樹齡的古樹,具有特殊文化歷史紀念意義的名木,以及人類活動密集區內樹體胸徑大于100cm的大樹等。調查內容包括:古樹名木資源的類型、分布、數量及生長情況。
(四)引進樹種(品種)種質資源。指在自然分布區以外(省外、國外)引進的本市沒有的樹種(品種)種質資源,已經適應當地環境條件,正常生長發育并獲得相應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調查內容包括:引種樹種(品種)產地、引種時間、馴化方法、栽植立地條件、生長發育情況、用途、繁殖方法等。
三、方法和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市(區)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實施方案,報市林業局審批備案。
(二)收集資料。各市(區)責成專人收集本轄區的有關資料,主要包括:本轄區森林資源清查資料、林業區劃資料、果樹花卉及古樹名木等單項類種質資源調查資料、樹木或有關植物的考察報告、林木引種情況、良種基地建設、地方志、樹木志、植物志等。
(三)培訓人員。各市(區)組織對調查技術負責人員和調查隊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全面理解技術規程、實施細則的規定,掌握調查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
(四)外業調查。林木種質資源調查遍及全市山、灘、村莊各個角落,要把這些資源準確查清,是一項面廣量大的細致工作。要深入發動群眾,憶查當地林木種質資源,同時組織召開各種座談會,了解當地林木種質資源概況。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調查對象制定詳細的調查方案,明確調查方法,初定調查線路,在做好材料準備、調查工具準備和安全防護準備后,科學安排,進入實地調查。所有樹種都要按要求拍攝影像,采集制作標本。
(五)內業整理。外業結束后,各市(區)對調查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后報市林業局,調查資料由市林業局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通過的要退回進行補充調查。市林業局按照規定格式進行全市統計匯總,并以市為單位編制調查工作報告和報表,上報省林業局。
(六)督導檢查。為了保證調查工作的嚴肅性,督導檢查工作貫穿于全市種質資源調查工作全過程。調查工作啟動后,各市(區)要進行階段性自查,市林業局將全面檢查各市(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時間安排
(一)2011年9月
1.制定《市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方案》。
2.做好全市林木種質資源調查的宣傳發動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調查的意義、任務和要求。
3.各市(區)建立林木種質資源調查隊伍,制定本市(區)具體調查方案,報市林業局審核備案。
4.組織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技術培訓。
(二)2011年9月—11月
1.開展外業調查工作,重點抓住秋季果期這個季節。
2.進行必要的內業整理。對一些調查任務量大的地區或山系,為避免遺漏和重復,可進行階段性簡要內業整理。
3.開展專業指導。市林業局將到各市(區)檢查指導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各市(區)也要組織專業人員對本市(區)面上工作進行巡查督導。
(三)2011年12月—2012年4月
1.開展內業整理工作。對已開展的外業調查情況全面整理,掌握各市(區)調查工作進展。
2.做好繼續調查和補充調查準備工作。
(四)2012年5—11月
1.繼續調查和補充調查工作。全面完成外業調查工作以及必要的補充調查。
2.內業整理。各市(區)對本轄區的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匯總,編制調查工作報告。
(五)2012年12月—2013年12月
1.市(區)匯總。各市(區)編制完成調查工作報告和報表,上報市林業局。
2.檢查驗收。所有工作結束后,編寫調查成果報告之前,市林業局組織對各市(區)調查工作進行驗收。
3.全市匯總。市林業局根據各市(區)及市直有關單位的統計匯總材料,進行全市匯總,完成全市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總結,撰寫《市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報告》。
篇4
第一條為了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改善生態環境,美化生活環境,增進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在城市規劃區內種植和養護樹木花草等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四條國家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化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
第五條城市中的單位和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或者其他綠化義務。
第六條對在城市綠化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國務院設立全國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領導全國城鄉綠化工作,其辦公室設在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等,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負責全國城市綠化工作。
地方綠化管理體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規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區的城市綠化工作。
在城市規劃區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等管理的綠化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等共同編制城市綠化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九條城市綠化規劃應當從實際出發,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積相適應的城市綠化用地面積。
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等規劃指標,由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不同城市的性質、規模和自然條件等實際情況規定。
第十條城市綠化規劃應當根據當地的特點,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體、植被和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人文條件,以方便群眾為原則,合理設置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和風景林地等。
第十一條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承擔。
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
城市的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和干道綠化帶等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必須按照規定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設計方案確需改變時,須經原批準機關審批。
第十二條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應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體現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綠地和居住區綠地的建設,應當以植物造景為主,選用適合當地自然條件的樹木花草,并適當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條城市綠化規劃應當因地制宜地規劃不同類型的防護綠地。各有關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本單位管界內防護綠地的綠化建設。
第十四條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規劃和建設,由該單位自行負責,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并給予技術指導。
第十五條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產綠地的建設,應當適應城市綠化建設的需要。
第十六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的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和開發住宅區項目,需要綠化的,其基本建設投資中應當包括配套的綠化建設投資,并統一安排綠化工程施工,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綠化任務。
保護和管理
第十八條城市的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各單位管界內的防護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單位自建的公園和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地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單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經營單位管理。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或者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綠化用地,應當限期歸還。
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在城市的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必須向公共綠地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在公共綠地管理單位指定的地點從事經營活動,并遵守公共綠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城市的綠地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樹木花草繁茂及綠化設施完好。
第二十四條為保證管線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樹木時,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按照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承擔修剪費用的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斜危及管線安全時,管線管理單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但是,應當及時報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綠地管理單位。
第二十五條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貴樹木,具有歷史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均屬古樹名木。
對城市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分別養護。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古樹名木的檔案和標志,劃定保護范圍,加強養護管理。在單位管界內或者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由該單位或者居民負責養護,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技術指導。
嚴禁砍伐或者遷移古樹名木。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批準。
罰則
第二十六條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和干道綠化帶等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樹木的;
(三)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
(四)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
第二十八條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限期遷出或者拆除,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對不服從公共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設點申請批準文件,并可以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條對違反本條例的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單位負責人,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綠地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執行。
附則
篇5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綠化是指在城市中進行的植樹、種草、栽花、育苗、園林設施建設及其管護等活動。
本辦法所稱城市綠地包括:
㈠公園綠地:指向公眾開放,以游憩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設施和服務設施,兼具健全生態、美化景觀、防災減災等作用的綠化用地;
㈡生產綠地:為城市綠化生產苗木、草坪、花卉和種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等;
㈢防護綠地:城市中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綠地;
㈣附屬綠地:指城市建設用地中綠地之外各類用地中的附屬綠化用地;
㈤其他綠地:指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居民休閑生活、城市景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直接影響的綠地。
第四條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部門)是本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市的城市綠化工作。
各區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城市綠化工作,接受市城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城市公民都應當依法履行義務植樹和城市綠化的義務,愛護城市綠化成果和園林綠化設施,并有權制止、檢舉、控告損害城市綠化的行為。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城市綠化規劃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城管部門共同組織編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一并實施。
市城市綠化規劃應當因地制宜地規劃不同類型的防護綠地。各有關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本單位管界內防護綠地的綠化建設。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其綠化用地面積與總用地面積比率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㈠新建居住區不低于32%,其中居住小區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
㈡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不低于22%;
㈢產生有害氣體及污染的工廠不低于32%,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立防護林帶;
㈣學校、醫院、休(療)養院(所)、機關團體、公共文化設施、部隊等單位不低于37%;
㈤城市主干道應達22%以上,其他道路都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綠化。
城市內河、湖等水體岸邊應當進行綠化,重點地段應當逐步建成河濱公園、湖濱公園。
屬于舊城改造區的,可以將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指標降低5個百分點執行。
第八條城市的生產綠地,應當適應城市綠化建設的需要,其用地面積不得低于建成區總面積的2%。
第九條鼓勵房地產開發等企業推廣垂直綠化、屋頂綠化,建設室外生態停車場。屋面地栽綠化面積或植草磚面積可折算成地面綠地面積,折算比例按下列規定計算:
㈠屋面標高與基地地面的高差不大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不少于1米,綠地率按100%計算;
㈡屋面標高與基地地面的高差不大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少于1米,綠地率按30%折算;
㈢其余屋頂綠化綠地率按20%折算(鋪裝地擺盆花不列入其中);
㈣生態停車場綠地率按20%折算。
第十條單位和居住小區現有綠化用地低于本辦法第七條標準,尚有空地可以綠化的,應當自接到市城管部門通知之日起1年內進行綠化。逾期拒不綠化的,由市城管部門指定的綠化施工單位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反規定者支付。
第十一條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承擔。
城市的公園綠地、道路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等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應當按照規定報市城管部門或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有市城管部門參與聯審。
市城管部門應加強綠化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實行綠化企業資質審驗、綠化工程招投標制度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確保城市綠化質量。
第十二條因特殊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標準又確需建設的,經市城管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由建設單位在市城管部門指定的地點按所缺面積補足綠化用地。建設單位不能自行補足的,由市城管部門代為補足,所需易地綠化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前款所指易地綠化費由市城管部門按照省制定的標準收取,所收費用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門用于城市綠化建設、養護和管理。
第十三條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應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體現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園綠地和居住區綠地的建設,應當以植物造景為主,選用適合當地自然條件的樹木花草,并適當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四條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單位進行綠化工程施工時,必須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按工程設計圖紙和工程合同組織施工。
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建設單位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由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出具變更設計圖紙或變更通知書,施工單位應當按變更后的圖紙進行施工。不按變更后的圖紙施工的,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市城管部門或者該工程的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綠化工程交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在15日內將規劃設計方案、竣工圖、施工合同、土壤和水質化驗報告以及外地購進苗木檢驗檢疫報告等工程檔案資料,報送市城管部門。
第十六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需要綠化的,其基本建設投資中應當包括配套綠化建設投資。城市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工程須與主體建設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及時施工,綠化工程應于建設工程竣工后的第一個綠化季節內完成。對未能按原批準綠化規劃方案完成綠化的,責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責令建設單位依法重新組織招標,選擇綠化施工隊伍,盡快實施。
第十七條在城市給排水設施建設中,應當安排綠地用水的管網和設施。
第三章保護和管理
第十八條經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化規劃確定的綠化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城市綠地不得隨意侵占。
因城市規劃調整,確需占用城市規劃確定綠地的,由市規劃部門制定調整規劃,征得市城管部門同意后,報經原規劃批準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城市樹木所有權和收益權按下列規定處理:
㈠在公園綠地上和街道上種植的樹木歸國家所有;
㈡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在其用地范圍內種植的樹木,歸單位所有;
㈢居住小區綠化所植樹木,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樹木管護的收益歸管護部門;
㈣居民在庭院內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
第二十條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實行專業養護管理和群眾養護管理相結合,并按下列情形確定管理單位:
㈠城市的公園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市城管部門管理;
㈡單位附屬綠地、自建公園及其管界內的防護綠地,由該單位管理;
㈢居住區綠地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管理;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屬前期物業管理的,由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無物業服務的小區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管理;
㈣生產綠地由其經營管理單位管理;
㈤居民在私有庭院或宅基地種植的樹木,由該居民管理;
㈥法律、法規規定由林業、水利、交通等部門管理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市城管部門應當加強城市綠化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各管理單位應當做好花草、樹木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按照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技術規范進行養護管理。因管理單位養護管理不善造成綠化苗木死亡缺株或設施損壞的,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予以補植或修復。
第二十一條市城管部門應當開展城市綠地認養活動,向社會公示認養項目。認養人(單位或個人)自愿認養的,可以向市城管部門提出認養申請,簽訂認養合同。認養合同應當包括認養人為城市綠化種植、養護和管理等活動提供費用或勞務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近期不進行綠化建設的規劃綠地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當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嚴格控制。
第二十三條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綠地在1000平方米以下,應當經市城管部門批準;需占用綠地在1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應當報市人民政府審批;需占用綠地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應當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經批準占用本單位附屬綠地,且占用后本單位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標準的和占用其他綠地的,占用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易地進行綠化。
第二十四條在城市公園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必須向公園綠地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并報市城管部門同意,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在公園綠地管理單位指定地點和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并遵守公園綠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嚴格控制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樹木。城市內任何樹木不論其所有權歸屬,確需砍伐、移植的,必須按下列規定報經批準后,方可砍伐:
㈠一次一處砍伐或者移植喬木10株、灌木10叢或者綠籬10米以下的,由市城管部門審批;
㈡超過第㈠項規定限度,一次一處砍伐或者移植喬木100株、灌木100叢或者綠籬100米以下的,由市城管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㈢超過第㈡項規定的,須報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經批準砍伐樹木的建設單位應當對樹木所有者進行補償,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補植樹木。不能就地補植的,由市城管部門易地補植,其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劃定建筑紅線時,應當嚴格保護樹木。新建建(構)筑物應當與樹木主干保持4米以上的距離,保證樹木生長不受影響。如確需砍伐或者遷移樹木的,應當事先經市城管部門審核同意,再劃定建筑紅線。
第二十七條敷設通訊、電力、燃氣、熱力、上下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管線,應盡量避讓城市綠化,確實無法避讓的,工程主管部門應當在施工前,會同市城管部門商定保護措施。
為保證管線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樹木時,應當經市城管部門批準,按照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修剪費用由管線管理單位承擔。
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斜危及管線安全時,管線管理單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但應當在2日內報告市城管部門和綠地管理單位,并補辦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城市中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貴樹木,具有歷史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均屬古樹名木,由市城管部門調查立檔,作出標志,劃定保護范圍,明確管護單位,實行統一管理、分別養護。單位管界內和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分別由該單位和居民負責養護,市城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技術指導。
嚴禁砍伐古樹名木。對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的,應當由市城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鑒定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綠化專業隊伍組織實施;申請遷移的單位支付移植費用,落實后期管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境外的苗木、花卉、種子和其他綠化物種,須經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合格后方可引進。引進時報市植物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方可栽種。
第四章責任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由市城管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以10元至100元的罰款:
㈠攀、摘樹枝、花果,剝樹皮;
㈡損壞護樹樁架,踩踏綠籬、花壇和封閉管理的草坪;
㈢其他損壞公園綠地和園林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未經批準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樹木的,由市城管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賠償額2倍以下的罰款;擅自砍伐,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可處賠償額3倍以下的罰款;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指罰款限額,在非經營活動中,屬處罰公民的,不得超過200元;屬處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不得超過1000元;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10000元;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30000元。
第三十二條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或者公園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綠地等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市城管部門責令停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三十三條擅自改變城市綠化用地性質,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市城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綠化用地,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可處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罰款。
前款所指罰款限額,在非經營活動中,屬處罰公民的,不得超過200元;屬處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不得超過1000元;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10000元;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30000元。
第三十四條對不服從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由市城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以10元至1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設點批文,并可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活動的,由市城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對拒絕或者阻礙園林綠化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6
一、綠地改造的原因
1 綠地內的設施及植物配置等已不能滿足現代城市發展的需要,不能充分發揮綠地應有的生態、社會等功能的要求。因此,對不適于現代城市發展的綠地要進行調整改造。
2 隨著樹木生長,樹體、樹冠逐年擴大,部分地塊的樹木表現出密集、擁擠,甚至出現影響某些樹木正常生長發育的現象,需調整移除部分樹木。
3 城市規劃變化和城市改造的影響。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迅速增加、車輛越來越多、高樓大廈拔地而起,城市原有的各項基礎設施呈現滯后現象時,城市總體規劃隨城市發展而做適當的調整,被牽涉到的綠地也將隨之變化。比如:道路拓寬占用綠地、舊城改造后部分土地用于綠化增加綠地面積等都應在原有綠地的基礎上結合現代城市發展對綠地進行調整改造。
4 由于養護管理不到位、自然災害、綠地的人為損壞等因素導致綠地內部分樹木生長勢衰弱,甚至死亡。這些樹木不進行調整勢必影響綠地的景觀效果,降低綠地應有的各項功能,而需要對樹木進行調整補植。
5 綠地內的道路、鋪裝、建筑小品及其他設施等已經嚴重損毀或已不能滿足現代城市居民交往、游憩、健身等的需要,需對其進行調整改造。
二、綠地改造的原則
1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能體現遵循原設計者的設計意圖的原則。綠地改造不同于綠地建設,調整改造是在原有綠地基礎上進行的,要充分考慮其內的植物配置、建筑小品、道路鋪裝等,這些都與原設計者的設計意圖緊密相連。比如:原設計者根據植物品種、色彩、樹形、季節等設計出不同分區的,調整時補進的植物也應與之對應。又如原設計的造園形式是按自然式的仍應保留自然式配置,規則式的以規則配置式為主,混合式的最好保留混合式設計配置的方式。
2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體現現代城市發展的時代特征的原則。近些年來,城市建設飛速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城市園林綠化提出更高的要求,緊跟時代步伐、體現時代特色,建設環境優美、適宜人居的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園林城市成為當前城市綠化的主旋律。
3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園林綠化是為人服務的,要以滿足人的需要為目的,調整改造中一切要從人們的需要出發,要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緊密相連,要能體現人情味和地方特色,要使人們有回歸自然的感覺,以滿足人們健身、休憩、交往等的需求。
4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本著經濟、實用、美觀的原則。經濟就是要本著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實用就是綠地要能滿足遮陰降噪、吸滯塵埃、降溫增濕、殺菌吸毒、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涵養水土、防風固沙等改善環境的目的;美觀就是要通過筑山、理水、植物配置、建筑營造等創造出符合現代人們審美要求,能給人帶來美的享受的園林景觀。經濟、實用、美觀三者要通盤考慮,三者兼顧,不可分割。
5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能體現該綠地所處的地理位置特點的原則。不同的區域、不同的人群,對綠化有不同的需要,調整改造時就要有針對性的選擇植物、設置設施。比如:該綠地靠近學校,就要考慮學生的疏散、學生的需要、學生的特點等問題。
6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遵循綠地內的建筑、小品、水池等的位置一般不做變動的原則。在綠地改造中,這些是綠地內相對固定的設施,一般不做位置的變動,只是對其進行整修即可。當然,建筑的外觀、水池駁岸等的改造還是可以進行的。
7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遵循古樹名木位置不做變動的原則。古樹是珍貴的植物資源,是“適地適樹”的最好佐證,具有重要的科學、經濟和觀賞價值。名木是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樹木。因此,我們要保護好古樹名木,不要隨意的移植古樹名木。
8 綠地改造中植物的選擇和配置一定要與綠地整體面貌相協調,要符合植物配置的生態學原則??筛鶕G地內的土壤狀況、地形狀況及所在地的小氣候狀況等條件選擇所要補進的植物,做到喬木、灌木、地被植物合理搭配,并注意補進植物與綠地內現有植物相協調。既能突出植物的個體美,又能體現植物的群體美。
9 綠地的調整改造要遵循體現所在城市的地域文化特點的原則。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歷史背景,不同的歷史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文化背景。獨特的城市文化不僅表現在城市建筑風格上,而且表現在城市綠化上。因此,調整改造時要充分考慮城市的地域文化特點,不能照搬其他城市的經驗模式。
三、綠地改造前的準備工作
1 準確掌握需調整綠地的綠地面積及其內的鋪裝面積、水面面積、種植區面積和健身活動區面積等。
2 準確掌握需調整綠地內常綠喬木、常綠灌木的規格、數量及生長狀況。
3 準確掌握需調整綠地內落葉喬木、落葉灌木的規格、數量及生長狀況。
4 準確掌握需調整綠地內的地被植物的面積與草坪的面積。
5 準確掌握需調整綠地內需要內調、外調樹木的品種、規格與數量。
6 確定綠地內需補進樹木的品種、數量和規格。
7 準確掌握需調整綠地內原有植物的配置情況。
8 準確把握需調整綠地的造園形式。明確綠地是規則式布局、自然式布局、還是混合式布局。
9 保證需調整綠地內路通、水通、電通。
根據對以上信息的掌握和分析,制定出詳盡的綠地改造方案。
四、綠地改造的時期
調整時期主要是根據綠化工程的需要、根據當地的氣候狀況和樹木的生長習性等確定,一般選擇在樹木的休眠期,最好在早春進行。早春進行綠地調整,一是可以盡可能的保證栽植樹木的成活率;二是可以節省苗木運輸、栽植的成本。如生長期調整,落葉、常綠苗木均需帶土球移栽,運輸、栽植、機械、養護、人工等成本將大大提高,栽植成活率也將受到~定的影響。當然,如工程需要也可以在生長期進行,生長期調整應注意起苗的質量,運輸過程的保護,苗木到后的及時栽植,且應嚴把栽植質量,栽后及時做好澆水、遮陰及其他有效提高樹木成活率的工作。
五、綠地改造的步驟
調整中,各地應根據本地的地理環境、人文特點、氣候狀況及樹木在本地的生長、抗性等情況,選擇植物、配置植物、安排調整時間、制定調整方案等。然后,根據制定的調整方案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對綠地進行調整改造。
第一步,根據事先調查確定的苗木需外調的情況,先將綠地內需外調的苗木起出、運走。
第二步,根據調整方案對地形進行改造。改造地形時,一般不對地形進行較大改動,特別是中小型綠地,這主要是考慮到綠地內原有樹木的保存及維護原設計者的設計意圖。
第三步,根據調整方案對綠地內的建筑、小品、水池等進行修整、改造。
第四步,根據調整方案對綠地內的道路、鋪裝進行修整改造。主要是對道路、鋪裝的修整,根據需要可適當擴大或減小綠地內的鋪裝面積,可改變綠地內道路的走向、延長或縮短園路,也可更換道路和鋪裝用的材料等,但園路、鋪裝一般不作大的變動。
第五步,根據調整方案對綠地內需要內部調整的樹木進行栽植調整。調整時,盡可能地少動生長多年,且規格較大,特別是移栽不易成活的珍貴樹種,盡可能地做到樹木隨起隨栽,以保證樹木調整后的成活率。
第六步,根據調整方案確定的苗木補進計劃充實綠地內的苗木。補進苗木時,要先大后小,也就是先栽喬木,后栽灌木,再栽地被植物。
第七步,平整土地,播撒或鋪裝草坪,栽植應時草花。
篇7
關鍵詞 古香樟;復壯;制度化管理;浙江杭州;湖濱景區
中圖分類號 S718.4;S792.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3)04-0178-01
1 湖濱古香樟的歷史地位和重要性
香樟(Cinnamomum camphora)為樟科常綠性大喬木,是杭州市市樹,在杭州市的古樹名木中占有較大比重。杭州西湖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已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因此,在杭州市和國際接軌之際,加強對環西湖香樟的保護管理,開展香樟的救治和復壯工作是歷史交給今人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標志。
新湖濱景區作為西湖風景名勝區的精華地帶和倚城臨湖的黃金地帶,是西湖綜合保護的重點地段。目前,湖濱管理處轄區內古樹名木共52株,其中香樟34株,占總數的65%。湖濱沿岸的香樟景觀帶,是環湖景區的亮點,在為西湖沿岸景觀塑造豐富林冠線的同時,也集中體現了西湖悠遠的歷史文化底蘊,更好地將西湖的自然空間、山水景觀引入城區,使整個街區與旅游、休閑、商貿功能相匹配。
2 湖濱古香樟保護的制度化管理
2.1 湖濱古香樟的生長現狀及原因
近年來,由于西湖環湖景區的環境容量增加、游客人為干擾系數提升、西湖保護工程中大量硬質鋪裝的增加、西湖水位的上升以及地區氣候變化異常等因素,使湖濱景區內的古香樟生長勢逐年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上部樹冠收縮、樹葉卷曲的狀況,甚至個別古香樟樹出現瀕近死亡的狀態,如不及時進行救治和復壯,這將對湖濱景觀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2.2 實行湖濱古香樟保護的制度化管理
2.2.1 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國內大中城市相當重視古樹名木的保護,主要通過普查當地的古樹名木資源,建立相關等級名錄,并根據當地樹木生長狀況及當地的經濟技術狀況,對古樹進行科學的保護和復壯措施。通過對浙江省情報中心館藏資料庫、中國科技經濟新聞庫、中文科技期刊全文庫、中國科技論文數據庫、學術會議論文庫等逾17種渠道的文獻檢索,發現絕大部分研究都只注重對古樹名木在技術層面上的保持研究,而將這些技術研究成果整合在一起并以此為據建立科學的制度化管理細則的案例甚少。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分別于1962、1973、1979、1984、1998、2002年,對杭州市區的古樹名木進行了6次調查統計,并采取了相應的保護措施。但是這幾次的工作重點僅是保護技術的提高及加大對古樹名木的普查力度上,在日常保護養護工作沒有形成一套科學先進的體系,在操作上仍然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因此,實行基于科學研究調查基礎上的古樹名木保護的制度化管理顯得十分必要。這樣做一是可以將傳統的和創新的科學養護方法融為一個體系,日常園林工作有據可考;二是古樹名木保護制度化管理可以使日常養護工作有統一的考評標準。實則早在2002年就已經有學者提出將古樹名木的保護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政府部門要制訂古樹名木保護的專項法規,建立專業執法隊伍,落實管理職能,提高人們參與古樹名木保護的自覺性。
2.2.2 如何進行制度化管理。古樹名木的制度化管理就是強調要依照各類規范標準進行養護,在管理中受到規章制度的約束,注意管理養護中軟件、硬件的有機結合,重視管理養護方法的科學化。要實現制度化管理,必須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必須制訂一套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規章制度。古樹名木的養護是技術含量較高的工作,在制訂規章制度時,要以實地研究調查、數據分析以及養護措施的對比為科學依據,綜合考慮內外因素,讓全體成員充分參與和討論,慎重全面地制定出規章制度,制度必須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必須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只有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規章制度還不夠,還必須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檢驗規章制度落實情況、評價其合理性的方法。同時,考核工作要規范,并且要有制度保障,而且必須更具操作性和標準化。三是不能放松思想工作。要實現制度化管理,必須有一整套強有力的思想工作做保證,使工作人員提高認識,自覺遵守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制度[1-3]。
2.2.3 湖濱古香樟制度化管理。研究人員歷時3年多,初步建立起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古香樟保護規定。此次研究從2009年10月開始調查,基于香樟在西湖景區中的重要性及其特定的歷史文化背景,參照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的《全國古樹名木普查建檔技術規定》,對1998、2002年杭州市園文局的古樹名木記錄中樹齡60年以上、胸徑60 cm以上,且在景區具有重要歷史意義及景觀價值的香樟進行了調查。其中,湖濱管理處所轄景區內古香樟共34株,其中一級古香樟(樹齡300年以上)有13株,二級古香樟(樹齡200~300年)有9株,三級古香樟(樹齡100~200年)有12株。樹高10 m以上的33株,15 m以上的有31株,20 m以上的有17株。胸徑60 cm以上的有33株,100 cm以上的有5株。平均冠幅20 m以上的有4株,平均冠幅15 m以上的有23株,平均冠幅10 m以上的有33株,平均冠幅小于10 m的有1株。有樹池的有18株;處于綠地中的有16株,其中10株樹下為灌木,5株樹下為草坪,1株樹下為芬蘭木鋪裝。對古香樟的位置、樹齡、樹高、胸徑、基圍、冠幅、生長勢、立地環境、樹木生長狀況、分布情況、生境條件及生理指標等要素進行資料收集,以現有古香樟保護措施的實施年限及實施效果作為數據積累,利用現代化精密儀器,諸如手持全球衛星定位儀、胸徑尺、測高儀、皮尺等來實測每株古樹的相關數據,拍攝樹木整體照、樹體特殊部位照(包括樹洞、斷枝、傷疤、病斑、開裂等樹干壞死部分和較大體積叢生枝、樹瘤、露出地面的根等非正常部位)和古樹立牌情況、生長環境等。研究人員還對香樟的生長狀態進行等級分類,重點分析了各類病危香樟的病源特征,探尋出了各等級香樟樹體修復新技術和復壯救治措施,研究人員十分重視科學理論依據,制定了合理科學的技術路線(圖1),從湖濱景區大香樟生長環境的調查、香樟根際土壤的監測、香樟生長狀況分析入手,建立相應的香樟生長衰退原因診斷程序,對需要保護的香樟采取相應的復壯與搶救措施,地下復壯主要包括古樹生長立地條件的改善,古樹根系活力的誘導,通過地下系統工程創造適宜古樹根系生長的營養物質條件和土壤含水通氣條件,并施用植物生長調節劑,誘導根系發育;地上復壯以樹體管理為主,包括樹體修剪、修補、樹干損傷處理、樹洞修補、葉面施肥以及病蟲害防治;并專門對湖濱五公園的大香樟采用“去除樹冠下石板――去除石板下混凝土層――加客土――添加有機質――表層覆蓋”的措施;對于圣塘碼頭的古香樟,采取了“去除樹冠下石板――去除石板下混凝土層――加客土――添加有機質――設置龍骨――表面加芬蘭木”的措施。最后這些古香樟生長態勢均得到了改善。研究人員通過試驗數據得出的相關結論建立起一套科學有效的古香樟日常保護中需要的技術和管理制度[4-6]。
3 小結
此次通過使用科學合理的實地復壯措施及多種復壯技術方案的效果對比,結合實地的外部硬件設計的改善措施,根據實踐工作中積累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制定出了湖濱古香樟養護管理規定(涵蓋技術層面和管理層面),也制定出新的古香樟日常養護管理考核制度,并建立古香樟的活檔案,便于跟蹤營養狀況和生長指標。并提出管轄權和養護權的分離,即部分在其他單位或者城區的古香樟或其他古樹,保護不到位的可以一并納入到一個專業單位進行養護管理,對古香樟實行有序、有據的制度化管理。相關規定還可以逐步推廣,同時古樹名木的保護應因地制宜、因樹而異,不能完全照搬經驗。因此,對古樹名木的管理養護體制的完善不能因課題的結束而放松。將其他課題小組的相關研究成果納入規定體系也是通向更全面化的一條新的途徑。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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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本次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是我省第一次系統的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按照省林業局的工作部署,查清我縣野生林木種質資源(包括珍稀瀕危樹種資源)、栽培樹種(品種)種質資源、古樹名木、引進樹種(品種)種質資源,是為我縣林木種質資源的保存、利用奠定堅實的基礎,為我縣現在和將來的林木遺傳改良提供服務。
二、調查對象和內容
(一)野生林木種質資源
指在我縣自然分布、以原生群落存在和生長的樹種,包括珍稀瀕危樹種。調查的內容包括:種類、地理分布、單株或群體信息、生長情況等。
(二)栽培樹種(品種)種質資源
包括用材林、生態防護林、經濟林和觀賞樹木及花卉等樹種(品種)種質資源。調查的內容包括:種質資源的類型數量、質量、空間分布以及生長情況。
(三)古樹名木
指具有百年以上樹齡的古樹,具有特殊文化歷史紀念意義的名木,以及人類活動密集區內樹體胸徑大于100cm的大樹等。調查的內容包括:古樹名木資源的類型、分布、數量及生長情況。
(四)引進樹種(品種)種質資源
指在自然分布區以外(省外、國外)引進的本縣沒有的樹種(品種)種質資源,已經適應當地環境條件,正常生長發育并獲得相應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調查的內容包括:引種樹種(品種)產地、引種時間、馴化方法、栽植立地條件、生長發育情況、用途、繁殖方法等。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
全縣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由縣林業局統一領導,調查以各鎮辦為單位進行??h林業局成立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由分管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局財務室、營林站、果樹站、林政站、國有林場苗圃管理辦公室、森保護站相關人員組成。
各鎮辦要成立調查領導小組,負責本鎮辦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并確定林業站長靠上具體抓此項工作。
(二)建立調查隊伍
縣調查隊伍由縣林業局熟悉林木種苗工作的人員組成,以能夠識別樹種、品種,熟悉種質資源調查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為主,相關站室配合。主要做好全縣種質資源調查的技術指導。
各鎮辦林業站是進行林木種質資源調查的基本組織單位。鎮辦調查隊伍要以能夠識別樹種、品種,熟悉本轄區種質資源情況的技術人員為主,相關單位配合。要做好調查的發動、宣傳和組織工作,具體落實種質資源調查工作。
(三)任務分工
調查工作由縣和各鎮辦共同組織實施。
1、縣林業局
負責本縣各鎮辦調查工作的技術指導、協調和督導,幫助解決各鎮辦在調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難等技術問題;負責本縣各鎮辦調查材料的審核、匯總以及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林木種質資源標本的制作。
2、鎮辦林業站
調查工作以鎮辦為基本單位進行。各鎮辦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面上調查工作,要保證種質資源調查材料的規范性和完整性,并報縣審核匯總。
3、國有林場、苗圃的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按照隸屬關系,由縣調查專業力量統一調查。
四、步驟與方法
(一)宣傳發動
縣林業局組織召開全縣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部署全縣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并組織舉辦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技術培訓班,組織專家講解外業調查及內業整理工作的有關技術問題。各鎮辦種質資源調查領導小組要組織召開專門會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組成調查小組,在本轄區內全面啟動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并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種質資源調查的意義。
(二)收集資料
縣、鎮辦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機構要責成專人收集本轄區的有關資料,主要包括:本轄區的森林資源清查資料、林業區劃資料、果樹花卉及古樹名木等單項類種質資源調查資料、樹木或有關植物的考察報告、林木引種情況、良種基地建設、地方志、樹木志、植物志等方面的資料,將各種資料收集齊全。
(三)培訓和試點
縣林業局統一組織技術培訓和試點。技術培訓重點培訓各鎮辦調查技術負責人員和調查隊員,使其全面理解技術規程、實施細則的規定,掌握調查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
試點,可以有效檢驗工作方案、技術規程以及實施細則的可操作性和各調查隊員對調查方法的理解,也是一次很好的鍛煉隊伍的“實戰演習”。通過試點,統一調查方法,解決技術難題。
(四)外業調查
林木種質資源調查遍及全縣山、灘、村莊的各個角落,要把這些資源準確查清,是一項面廣、量大的細致工作。首先要深入發動群眾,憶查當地林木種質資源,同時,要組織召開各種座談會,了解當地林木種資源概況,各鎮辦在此基礎上,要確定重點村和非重點村,重點村以鎮辦行政村總數按比例確定(不足50村的按20%確定,超過50村的按10%確定),其余為非重點村。要針對不同的調查對象制定詳細的調查方案,明確調查方法,初定調查線路,在做好材料準備、調查工具準備和安全防護準備后,科學安排,進入實地調查,做到不漏、不重、不錯。
(五)內業整理
外業結束后,各鎮辦對所轄區域調查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后報縣,調查資料由縣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通過的要退回進行補充調查。縣按照規定格式進行全縣統計匯總,并以縣為單位編制調查工作報告和報表,上報市調查辦公室。
(六)督導檢查
為了保證調查工作的嚴肅性,督導檢查工作貫穿于全縣種質資源調查工作的全過程。調查工作啟動后,各鎮辦要階段性自查,縣林業局根據調查進度情況隨時到鎮辦及有關單位,對調查及現場調查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五、時間安排
(一)2015年6月10日-2015年7月31日
1、在廣泛收集資料的基礎上,做好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的宣傳發動工作。
2、各鎮辦建立林木種質資源調查隊伍。積極做好調查各項準備工作,并制定本鎮辦的具體調查方案。
3、此階段主要是開展外業調查工作。重點抓住林木的生長季節,完成外業調查工作。
4、開展專業指導。期間縣調查人員到各鎮辦指導、督導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
(二)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0日
1、各鎮辦主要開展內業整理工作。對已完成的外業調查材料全面整理,形成紙質、電子版兩套資料。
2、各鎮辦為避免遺漏和重復,做好補充調查工作。
(三)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20日
1、內業匯總。各鎮辦將調查匯總資料(紙質、電子版)上報縣林業局,縣林業局將各鎮辦上報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審核不合格或不完善的要限期進行重新調查和補充調查
2、檢查驗收。鎮辦所有工作結束后,縣林業局組織對各鎮辦調查工作進行驗收。
(四)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20日
1、全縣匯總??h林業局根據各鎮辦調查數據、統計匯總材料進行統計分析匯總,撰寫《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報告》。
2、縣林業局編制完成調查工作報告和報表,上報市林業局。
六、工具準備
1、器材:GPS手持機、數碼相機(1600萬像素以上)、電腦、鋼卷(圍)尺、皮尺(10米、50米)、計算器、望遠鏡等。
2、表格與文具:調查用表、調查用圖、鉛筆、粉筆或臘筆、文具盒、工作包。
3、標本采集器械:采集箱(袋)、標本夾、高枝剪、枝剪、放大鏡、吸水紙、臺紙、透明紙、浸制試劑、烘干機等。
4、其他:藥品、防護服、安全用具等。
篇9
關鍵詞:森林生態;生態文化;建設規劃;思考
近年來漢中市生態文明建設步伐突飛猛進,有效促進了漢中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的進步。曾先后獲得“國家生態建設示范市”、“世界特色魅力城市”、“國家衛生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等榮譽稱號,呈現出人民安居樂業、城鄉面貌日新月異的局面。
但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口高度集聚,生態環境面臨嚴峻挑戰,可持續發展正成為全球的共識。面對新的發展要求,漢中市在實施“雙百”戰略的基礎上,以務實穩進的姿態主動接軌國際,積極融入西部大三角(西安、成都、重慶),旨在在更大視野范圍內認知和構建“漢之淵源,西北江南”的鮮明特色,為西部建設提供生態保障,努力把漢中建成“生態宜居城市”和“漢民族人民心中的一座殿堂”。2013年1月,漢中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發出生態建設動員令,并根據《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制定了《漢中市生態建設規劃綱要》。提出通過8年時間(2013-2020年)在全市范圍內建立穩定健康的城鄉森林生態系統。前3年努力達到國家創建森林城市的標準,后5年全市形成以生態網絡為骨架貫通城鄉,山青水秀、城鎮森林繁茂、花團錦簇的新格局。建立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繁榮的生態文化體系和穩定的生態安全體系。筆者與同事通過多年調查與交流,并參與規劃綱要的討論與制定,對漢中市森林生態文化體系建設規劃提出了以下思路,供同行們參考。
1 森林生態文化建設的目標和理念
森林生態文化建設的最終目標是樹立生態理念,倡導綠色發展,共建生態文明。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前提,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及其存在的內在價值,擔負起人對自然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森林生態文化建設的首要任務就是通過文化啟蒙將生態意識和責任意識根植于公眾的心靈,即以先進的生態理念為指導,在微觀上逐漸引導公眾的價值取向、生產方式和消費行為的轉型,在宏觀上逐步影響和指導決策行為、管理體制和社會風尚。漢中森林生態文化建設要始終圍繞提升森林生態生產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這一目標,提高各部門聯動協作能力,增強全社會生態意識,推行健康文明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2 森林生態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2.1 規劃目標
通過開展生態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結合全市的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提供給市民一個學習、認識森林的生態文化平臺,提高市民的生態意識,推動全市的生態文明建設。
2.2 建設內容
2.2.1 森林生態文化宣教場所建設。為了弘揚漢中市的山水文化、樹文化、竹文化、茶文化、藥文化、濕地文化為主題森林城市生態文化,結合森林生態旅游、森林人家游、生態文化展示等形式,發展以森林風景資源為背景,以生態文化為內涵,以文化展示和傳承為重點,通過征集、典藏與森林文化遺產有關的文獻資料、圖片資料、影像資料等森林文化產品,制作森林地貌沙盤,建設一批起點高、水平高、高科技、規模適當、獨具特色的集動植物標本館、林業科技、森林文化等為一體的森林文化博物館,珍藏森林文化產品,并對其科學性、歷史性分類陳列。也可以國家級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和漢江濕地等為依托,在秦巴山區建設一批能充分反映該區域生物多樣性的專題博物館,命名為漢中生態民俗文化館、漢中花卉園藝博覽館、北亞熱帶森林文化園、漢中中華養生園、漢中農林觀光園等館(園區),激勵全社會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
2.2.2 科普教育建設。規劃選擇一批典型性、代表性且交通便利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和生態文明教育深入扎實的學校、團組織命名為森林生態文化教育示范基地。規劃每個縣(區)建設生態科普知識教育基地2~3處,全市建森林生態文化教育示范基地30處以上,為構建漢中國家森林城市打下良好的生態基礎和文化基礎。
2.2.3 森林文化廣場。在城周邊或城郊,以森林為背景,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科技的原則,以區域歷史文化特色為主調,通過微縮群雕,結合石碑文字,配以彰顯秦巴山水獨特魅力的園林造景,建設以劉邦占漢為王、筑臺拜將、暗渡陳倉、逐鹿中原、平定三秦、成就一統天下霸業歷史典故為背景,以北亞熱帶林區豐富的山石、動植物資源為依托,打造集生態、科普、文化、休閑、旅游、度假為一體的城森林文化主體廣場。
2.2.4 全民義務植樹、紀念林基地。規劃到規劃期末在全市范圍內建設面積至少1333m2全民義務植樹基地200個,規劃總面積66.7hm2。通過實施全民義務植樹基地建設,將義務植樹盡責率保持在90%以上,使義務植樹的觀念深入人心,使義務植樹活動日?;?/p>
通過建立各種形式的紀念林基地,深化全民綠化意識,積極履行植樹義務,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做貢獻。規劃全市范圍內建設紀念林基地40個以上,規劃總面積13.3hm2以上。通過開展營造紀念林活動,豐富義務植樹形式,加大對植樹造林的環保知識宣傳力度,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3 森林生態文化創作、保護與宣傳
3.1 規劃目標
通過創作生態文化作品、開展生態科普實踐活動等方式,積極宣傳、倡導生態文明,充分發揮文化工作的特殊作用。大力宣傳和加強生態文化建設、維護生態安全;通過深入社會、深入生活,全面細致地了解和反映生態環境發展的生動實踐,創作一批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生態文化產品;通過組織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各單位結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地日”、“世界水日”等活動,采用座談會、專題講座、義務植樹造林活動、環保義務勞動等形式,開展生態環保實踐與宣傳活動,提高市民的環境保護意識。
3.2 建設內容
3.2.1 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為進一步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規劃結合漢中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促進農村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為目標,以增加農民收入為重點。加大對《森林保護條例》、《義務植樹條例》的宣傳和貫徹力度,使廣大群眾了解義務植樹的義務性和法定性,進一步提高適齡公民履行義務植樹的自覺性,并積極探索開展形式多樣的義務植樹活動,不斷提高義務植樹的盡責率。
3.2.2 公民綠地認建、認養、認管活動。為增強全體公民綠色環保意識,改善人居生態環境,提倡公民綠地認建、認養、認管。各人或集體以志愿者的身份認領綠地,承擔協助社會做好綠化和管護工作,使城市的每一株行道樹、每一簇灌木、花叢都得到有效的保護。
3.2.3 企業綠地認建、認養、認管活動。企業綠地認建、認養、認管是實現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一方面,通過該活動大大提升了企業的社會名望,間接地為企業帶來了經濟利益;另一方面,該活動有利于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應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企業所處的環境同經濟協調發展。把企業綠地認建、認養、認管的目標(生存、獲利和發展)同減少工業污染、建設優良生態環境緊密相連。
3.2.4 森林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將與城市建設有關的科學知識納入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系統傳播森林生態文化的豐富內涵和科學知識。大力弘揚先進的森林生態文化,摒棄落后的思想觀念和發展理念,樹立符合人與自然和諧要求的生態價值觀,提高整個社會的生態文明素養,使更多的人認識生態文化,接受生態文化,吸引更多目光關注林業,凝聚更多力量建設城市林業。
3.2.5 古樹名木保護活動。古樹文化是森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切實保護好珍貴稀有樹木或者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研究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樹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古樹名木保護堅持以政府保護為主,專業保護與公眾保護相結合、定期養護與日常養護相結合的原則。漢中市各地應當將古樹名木保護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并將古樹名木保護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對古樹名木實行分級保護,樹齡在1000年以上的古樹,實施特級保護;樹齡在500年以上不足1000年的古樹,實施一級保護;樹齡在300年以上不足500年的古樹,實施二級保護;樹齡在100年以上不足300年的古樹,實施三級保護;重要名木一律實行一級保護。
加強古樹名木資源普耍搞好古樹名木養護、搶救、復壯以及保護設施的建設,搞好古樹名木建檔,切實保護好這些珍貴的活文物資源;依托秦巴山區獨特的種質資源,充分發揮其"基因庫"功能, 通過對現有珍貴、珍稀苗木、花卉種質資源收集、馴化、繁殖、造景能措施,發掘區域種苗、花卉的內涵,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
4 結論
漢中市森林生態文化體系建設,應遵循國家林業局《創建森林城市評價指標》和陜西省《陜南山地森林化建設實施方案》,運用生態學原理、系統工程方法和循環經濟理念,以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改善環境質量為前提,大力發展生態經濟,改善生態環境,培育生態文化,保障生態安全,全面實現“宜居、文明、和諧、美麗”的漢中可持續發展目標。以森林生態文化建設為目標,將進一步打響“住在漢中、游在漢中、學在漢中、創業在漢中”的城市品牌,提升漢中綜合競爭力,勾畫一幅升級版的“山清水秀小江南、和諧幸福宜居城”美麗畫卷。漢中人民一定會把漢中建成美好生態家園,使天更藍、水更清、山更綠。(收稿: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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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節,正值植樹造林的大好時機,加強校園綠化建設,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綠色校園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創建現代化學校的重要內容,實現學校環境育人的重要基礎?,F就中小學校綠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綠化造林黃金季節已經來到,各中心學校、中小學校要全面部署今冬明春校園綠化工作,把校園綠化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校長親自抓,分管校長(主任)具體抓。各學校要主動與當地綠化、林業部門溝通,爭取盡可能的技術支持。在今冬明春掀起植樹植綠美化校園的新。凡校點布局調整永久保留的學校,校園道路、校舍周圍、應植樹植綠的場地,都要抓住冬春植樹植綠的黃金季節全面植樹植綠。能花則花、宜樹則樹、適草則草,達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綠,草要成片、樹要成蔭,校內無空地,黃土不露天。市教育局將把校園綠化美化納入學校和校長工作考核的內容,強化責任。
二、科學規劃,注重實效。各中小學校要堅持“因地制宜,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重在實效”的原則,科學編制學校綠化美化整體建設規劃,并納入校園發展總體規劃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綠化年度計劃和逐年實施的具體方案,抓好校園綠化的具體實施工作,把校園環境整治和校園綠化美化工作統一結合。新建、擴建學校時需留足綠化用地,校園綠化應與基建同步規劃設計。要按照教學區、生活區及體育運動區等不同區域功能與特點進行綠化布局,做到平面與立體、主體與空間點、線、面的交融結合,喬木、灌木、草坪、花卉和爬藤植物搭配科學合理,積極發展垂直綠化和地被植物,在有限的空間內,取得最佳生態效應和視覺效果。各學校綠化美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制定后應報市教育局備案,并作為今后全市項目建設資金計劃安排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管理,確保質量。學校校園綠化美化要認真落實管護責任制,加強綠化養護與環境管理,強化養管措施,嚴把校園綠化的質量關。要加強新植苗木的管理,提高成活率,力爭種一株活一株,造一片成一片。提倡師生每人養護一棵樹木,在中小學中開展“樹苗成長我成長,樹木成林我成材”活動。定期組織學生開展除草、澆水、除蟲、剪枝等力所能及的勞動實踐,把學校綠化工作落到實處。要以創建“綠色文明校園”為契機,逐步實現校園綠化覆蓋率達30%以上,綠化率達到95%以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