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的弊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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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合同法;格式合同;電子商務;權利保護
[中圖分類號] G320 [文獻標識碼] B
一、問題的提出
現代社會可謂是一個分工合作的契約社會,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出于對效率的追逐和交易成本的控制,在某些領域我們不能就合同內容進行逐條協商,尤其是當一方當事人具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處于弱勢的一方當事人只能接受,這種合同我們通常之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出現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促進了經濟繁榮,但是也帶來了交易不公現象,表征為對契約自由的違背,更甚至成為欺行霸市工具。隨著網絡電子商務貿易的迅速發展,格式合同也迅即完成電子化轉型完美的適應了這一潮流,以嶄新的姿態呈現出強大的生命力。網絡電子商務環境終究不是實體經濟環境,其存在諸多新的因子,面對格式合同的這種新發展,我們需要對它進行繼續研解,以此使之更好的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
二、格式合同的概念
關于格式合同的稱謂,各國不一而同。法國法稱之為附合合同,德國法稱曰一般契約條款,英美法稱之為標準合同,我國臺灣地區稱之定型化契約。我國《合同法》第39條稱之為格式條款,指合同當事人為了大量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稱為格式合同。我們認為,包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為格式合同。從形式上,格式合同是指采用格式條款的形式訂立的合同,格式條款是單方面預先擬定,并重復使用的具體條款。
三、格式合同的發展變遷
任何法律制度的產生與發展都有其內在的經濟源動力與深刻的社會發展背景,格式合同概不例外。
(一)簡單商品經濟時期――物質匱乏
在這個時期,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物質相當匱乏,商品交換很難形成規模,市場狡猾活動不活躍,契約的訂立需要當事人的具體謹慎協商,故此在這個階段,并未產生對交易程序的更高要求,更不具備其物質基礎。
(二)自由資本主義時期――契約自由
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確立,社會科技與生產力得到飛速發展,社會商品與生產資料得到一定的豐富,市場交易逐步迫切,格式合同的產生具備物質基礎。同時,自然法思想興起與傳播,契約自由被認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注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任何人只能被他所同意的義務所約束,故而梅因發出了從“身份到契約”的論斷,格式合同的發展具備了理論基礎。
(三)壟斷資本主義時期――交易需求
隨著壟斷性大企業的漸趨形成與發展博興,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處于高速發展的上升通道,尤其是公用、公共事業私營化的發展,對交易成本與程序提出了較高要求,作為締約主要手段的合同勢必要做出回應,終于在19世紀保險業與鐵路運輸業開始出現了格式合同,隨之20世紀20年代后公用事業廣泛采用格式合同。
(四)網絡經濟時代――格式合同新發展
隨著網絡時代、電子商務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網絡消費者通過在線點擊合同、網絡格式合同的締約形式在線訂購產品與服務。傳統形態的格式合同以網絡電子化的轉型適應了電子商務的大潮流,實現了完美轉型。電子商務環境下,電商企業或商家將締約條款以網絡化的形式公布于特定的網絡平臺,供不特定的潛在用戶瀏覽,瀏覽者只有完全同意這些締約條款才可以與之完成合同締結,這完美的契合了格式合同的內質,以網絡電子化的形式繼續貼合經濟發展需求。網絡電子契約的發展導致了在網絡經濟和貿易領域中網絡格式合同被廣泛應用。
綜上,我們可以得到一些啟示,法律制度建設必須適應并促進經濟發展才能得以興盛,才能更好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否則法律制度便失去其存在意義。
四、格式合同與契約自由的利益平衡
(一)格式合同與契約自由的沖突
1.當事人地位不平等。格式合同的廣泛運用,對契約自由所帶來的沖擊是巨大的,首先表現為雙方地位的不平等,締約一方往往處于一種優勢地位或法律上的壟斷地位,從而對契約自由造成損害。合同條款擬定方在經濟上具有絕對優勢地位,具有壟斷地位,這常常被稱為“契約環境的不公正”,這種優勢地位使其有可能將格式條款強加于另一方,從而排除平等協商的可能。法律上的壟斷是指根據法律規定而對特殊行業或領域享有獨占經營權。諸如煙草、天然氣、郵政等行業的壟斷經營,他們根據法律規定而享有壟斷經營權。事實上的壟斷地位指一方依據經濟實力等條件而在事實上形成的壟斷性經營地位。如銀行、保險等行業。
2.合同條款欠缺協商性。由于一方在締約時只能就另一方事先擬定的條件作出取或舍的決定,這就剝奪了當事人一方在締約時進行協商的權利。格式合同的條款全部或大部分由當事人一方單方面預先擬定,這一點顯著區別于一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擬定的特點。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單方擬定并非完全是由合同當事人一方親自擬定,也可以由第三方代為擬定或由特定團體或國家授權機關制定,但無論如何相對人不直接參加格式合同的制定。
3.締約人非出自自愿。由于格式合同當事人雙方經濟地位的懸殊使得締約當事人,尤其是經濟上弱勢的一方在締約時,相對人缺乏選擇締約伙伴的完全自由,格式合同的條款提供者會經常利用自己優越的地位,擬定有利于己方而不利于另一方的條款,而當事人所表示的“自愿”,不是真實的自愿,在形式自由的幌子下背離了合同的公平與公正原則。
4.損害相對人利益?,F實生活中,格式條款往往以霸王條款的形式出現,直接損害的是當事人的利益,“當一個向公眾供應貨物或提供服務的團體,能夠把握住自己起草的合同條款時,的的確確事實是,它可以隨心所欲地、簡單地把關于合同和民事侵權行為的責任法律拋在一邊”。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們幾乎很少或完全不考慮相對人的利益,而這往往成為他們壟斷和強制壓迫消費者的工具。
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第一,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不合理分擔風險;比如電子商務貿易中,網絡賣家往往規定商品售出,概不退換,不提供售后服務等;第二,剝奪、限制相對方權利,限制其尋求法律救濟,諸如規定不提起,由自己指定的仲裁機關仲裁;網絡環境下,往往商家規避糾紛處理辦法,一旦出現問題,指定本地管轄機關,造成對方維權困境。第三,自我賦權。
(二)格式合同與契約自由的協調
1.充分發揮效率價值。降低締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節省交易時間是格式合同的較大價值,尤其是在現代服務業、電子商務領域更加需要該項功能的發揮。現代市場經濟,交易頻繁,尤其是電子商務業的發展,交易速度遠非現實交易所能比較,更不可能與每一個消費者進行具體協商。格式合同的網絡電子化能夠最大程度的精簡締約程序,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對消費者甚為有利。這就要求盡量完善格式合同制度,使之功能最大化。
2.重在維護交易安全?,F代市場交易活動頻繁,市場信息不對稱,激烈市場競爭、市場行情變幻莫測,以及各種促銷手段及宣傳媒介往往缺乏誠信與職業道德,不確定或偶發事件多發,合同當事人不可能對未來作出完全的預測,經濟生活的健康發展需要選擇一種相對安全的合同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格式合同本身具有的安全價值,確定性、穩定性的特點,能夠預測潛在的法律責任,轉移風險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
一方面,強化合同條款擬定一方的督管?,F實中格式合同條款往往由強勢方預先精心擬定,可以充分考慮合同的各種情況,吸收成熟合同經驗,由專業人員或組織從事該行業經驗豐富的人員制定,從利益上來看,這種合同往往有利于擬定方,而對另一方不利。強化對其進行監督和管理,特別是涉及合同核心權利與義務條款的控制、監管,尤其是公共事業、公共服務領域,減少“陷阱合同”,甚至蒙蔽和欺詐。諸如所擬定條款必須交由政府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審批,并經公開聽證等形式通過方能生效,定能事半功倍。
另一方面,合同條款具有專業性、職業化,最大限度的分化偶發事件風險,能夠限制風險范圍,盡可能的減少雙方責任與損失。
3.發揮經濟干預作用。市場經濟需要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合理干預對于其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格式條款具有預先擬訂性,對于某些涉及公共領域的格式合同條款進行干預即可達到此種效果。一方面,國家可以由特定機關專門統一制定與監管,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強化行政審批來進行調控,如此國家對于市場經濟的調控便可通過合同的形式達到目的。諸如,春運期間提高火車票的票價,又比如對民用電進行區間電價收費等。
4.明確提示和說明義務。強化格式合同的書面明示形式,使得雙方權利義務明確,避免違約與糾紛。尤其是現代網絡電子商務背景下,電子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大多相隔甚遠,互不相識,更無從得知其他信息,只能依靠銷售者提供的信息作出判斷,雙方權利義務也以此斷定,更有甚為諸多安全使用說明與警示,因此書面明示就變得尤為重要。現實案例中,往往存在著諸多隱晦己方義務,標注產品信息不明確、模棱兩可等現象,造成消費者的維權陷阱而備受其害。
英國學者丹寧勛爵認為:免責條款越不合理,提請相對人注意所需要的通知程度越高,有些條款應以紅色墨水印在文件上,并以紅色手指標志指出,其提請注意才能被認作充分合理。
五、小結
合同法是最具有市場經濟色彩的部門法之一,同時合同法也是社會的創造財富之法,經濟繁榮,貿易頻繁,必須鼓勵市場交易,這就需要發揮合同法的作用。格式合同是合同法領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制度,尤其是在現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其更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廣泛應用與市場交易,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個魔鬼,極易成為掘取利益的工具。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格式合同以網絡化的形式煥發了新機,隨之伴生而來的諸多弊端一樣不容小覷。但我們相信,在堅持公平正義的情況下,對格式合同與契約自由進行利益平衡,充分發揮格式合同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并充分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就能使之為經濟發展服務。
[參 考 文 獻]
篇2
[關鍵詞]電子信息檔案;管理;風險
中圖分類號:G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7-0219-01
隨著國家《檔案法》實施和教育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的進程和需要,各級教育、人事部門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越發重視。如何提高人事檔案信息的管理與利用水平,更好地發揮檔案信息資源作用,把人事檔案信息的管理與利用從傳統的手工方式轉移到現代化的層面上來,盡快提高工作質量,其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實現人事檔案信息數字化和網絡化。目前,人們生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必須的工具的就是電子計算機,其具有多種多樣的功能,這為工作人員辦公帶來了巨大的變革,使辦公變得更加方便快捷。而在信息技術時代,最新的檔案方式就是電子信息檔案,它對教育在高科技方面的創新發展意義重大。
1.實現檔案信息化建設的優點
1.1 傳統的教育人事檔案管理模式,往往會在檔案利用中出現“死檔案”的現象,也就是我們在利用檔案的時候,明明知道檔案室(柜)保存著自己所需的檔案資料,但是查找時卻因為檢索工具不全,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而要浪費大量的時間與人力去找文件甚至無從查找。使用計算機管理的人事檔案就不同了,由于計算機的運算速度快,存儲信息量大、計算精度高,可以及時給決策人員提供準確、全面、快速人的人事資料和有關數據。既可避免手工抄寫出現的失誤,又可使檔案人員從繁重的勞動中解放出來,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益,對數據查詢又快又準。
1.2 利用計算機管理人事檔案,有利于材料的完整保存,除了在信息輸入時需要用檔案原件外,很少再接觸原件,延長了檔案的壽命。
1.3 利用計算機管理人事檔案,可以把大量的檔案材料存放在軟盤、優盤、光存儲介質及硬盤上,大大節省了資源。按傳統的和理模式,要全面完整地保存好檔案資料,仍需要改建的庫房,增添大量的設備,這樣不僅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并增加人力,而且仍難避免霉變、氧化、蟲蛀和鼠類的破壞。
電子信息檔案改變了傳統紙質檔案的弊端,給人類帶來了很大的便利,也其自身也存在著一些不足,比如與傳統的紙張檔案相比,具有更大的風險性,如果沒有積極制定防范風險的措施,那么很容易導致數據被盜,所以,在使用信息檔案時一定要注意信息的安全性,積極主動的制定一些避免風險的措施,以使信息資源更加安全。
2.規避電子信息檔案風險的措施
2.1 引進新技術
計算機在工作過程中要同時結合多種措施,而規避風險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引進新的技術,新技術可以使電子信息檔案更加安全可靠。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設置密碼,這是現代操作系統最常運用的方式,在對電子信息檔案實施密碼設置后,要積極的訓練一些計算機技術人員來實施管理控制,避免信息資源被一些外界因素干擾。
2.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信息資源的安全性,那么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企業要主動制定一些有針對性的制度來進行預防,也可以根據需要授權檔案管理人員自己制定制度,例如:可以規定只有管理人員才能進行相關的系統操控,而無關的人員沒有權利操作系統等。
2.3 及時消除潛在的風險
為了確保信息檔案數據的安全性,及時消除潛在的風險是非常重要的,在計算機維修期內,企業尤其要注意隨時可能存在的風險,主動采取應對措施。因為計算機網絡的復雜性,使得控制風險工作也極其的不容易,不過,只要及時且做到全面看待問題,那么就可以把問題解決掉。比如,對于那種對計算機激進主義異常敏感的機構來說,為了應對潛在的危險,那么采取一定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2.4 加強電子信息檔案的安全防護
為了消除危險電子信息檔案的因素,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安全防護,其可以有效的避免信息數據受到外界因素的破壞,保證信息的安全可靠。
3.分散風險的措施
在電子信息檔案管理中,另外一種常用的規避風險的措施是轉移策略。轉移策略實質上是分散風險,即把風險轉到其他的地方,希望這樣將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一般而言,能夠從多個角度對風險轉移的方法實施修正,如修改配置模式、購買保險、外包給其他機構、或者與提供商簽署服務合同等等。經過這樣的處理之后,我們可以把復雜的風險問題進行簡化,再對原先實施的電子信息檔案管理策略優化改進,創造更加先進的電子信息檔案管理系統。此外,還可以與網絡供應商互相協調,讓供應商的安全服務符合電子信息檔案的使用需要。另外,還要強調的是,外包同樣隱含著風險,如果外包人員不符合合同的標準,那么后果會很嚴重。所以為了預防人為因素給企業造成損失,那么那些使用電子信息檔案的人員要做的就是一定要嚴格遵守操作標準。
4.評估風險的措施
當風險來臨后,企業最需要做的就是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為了把風險造成的影響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還要積極與其他措施相結合使用。風險評估的目的是為了能夠使預防計劃更加科學合理,在對電子信息檔案實施全面分析的基礎上,探究引起風險的因素以及其帶來的后果。需要實施分析評估的基本內容是:發生危險的概率,危險帶來的后果有多大,危險的成本探析,有哪些合適的控制防范辦法等等。此外,企業管理者要樹立風險觀念,積極主動的制定一套體系完善的針對多種風險的預防計劃。需要強調一點,如果機構中每個已被識別的弱點通過承認得以控制,這說明企業在安全防范工作中未能給予足夠的重視。企業防范風險的最大弊端在于,許多經營管理者錯誤地認為電子信息檔案無危險性,在使用檔案資料時未采取針對性的安全管理方案,這對于電子信息檔案帶來了諸多不便。而對于檔案管理人員來說,其在管理期間要控制好各個環節的工作,這對于檔案管理是極為重點的。在進行評估中,為了確保檔案信息的安全性,檔案管理人員就必須要非常警覺,對于潛在的風險能夠及時發現,并把其扼殺在萌芽狀態,對于已經發生的風險要積極采取措施,力求使風險造成的損失最小。
5.結束語
綜上所述,電子信息檔案優于傳統的紙質媒介,但其自身也存在著一些風險,而且這種風險是客觀存在和不確定的,還有可能造成很大的風險,因此增強警覺意識,做好風險的防范工作,這樣才能提高電子信息檔案的管理水平,有效規避風險,最大程度地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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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兆新、裘潔:《淺議電子文件信息的安全與保密》[J],《浙江檔案》,2009(2)。
篇3
當今信息高速公路已經鋪展開來,隨著計算機網絡的發展,招投標工作向數字化、信息化和網絡化行進。由于互聯網廣闊的覆蓋范圍和廉價的運營成本,在互聯網上招投標有效克服了傳統方式程序復雜、速度緩慢的弊端,通過全面覆蓋的網絡將招投標信息傳送至所需各行業。因此企業增加網絡招投標的使用率就勢在必行了。
【關鍵詞】電子招投標 現代信息技術 系統開發
隨著信息高速公路時代的來臨,招投標工作明顯向著信息化、網絡化和數字化發展。在國家的電子政務也處速發展的時期,招投標的數字化管理極大地提高了政府的采購效率和行政監管能力。本文分析了現代電子招投標管理中所運用的信息技術,同時也展望了其未來的發展前景。
1 我國電子招投標的發展現狀
1.1 在招投標管理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1)電子招投標系統缺乏對其運行進行約束的系統的規章制度,同時,也缺少數據標準接口,這使得互聯網上的招投標互相之間沒有交流互動,相互排斥。
(2)電子評標軟件也沒有綜合、全面的評價機制和評標方法,不能在最大程度上體現出電子招投標系統的優勢,人為因素可能對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合理性產生消極的影響。
(3)不能有效的保障電子招投標系統信息的安全性,使招投雙方的互信度大大降低,同時電子文件的法律效力也被雙方所質疑,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電子招投標的推廣和普及。
1.2 我國電子招投標現狀及問題
我國目前的招投標數字化運作已成逐漸成熟,電子招投標在政府的推動之下高速發展,各大招標機構紛紛以此來提升自己的競爭實力。國家建設部業已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綜合系統的調整改革了工程計價方法,全力對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進行推廣,這有利于建立由市場形成工程造價體系。但網絡招標作為新鮮事物,在具有便利、高效的特點的同時,也具有一些弊端。由于采用電子操作,因而很可能在對身份信息、數據傳送和數據存儲等方面進行操作時產生失誤或是因為系統問題造成數據錯誤。而且,需要通過電子方式在網上進行要約邀請和要約響應,那么,在法律上對這樣的電子方式有沒有明確的要求;書面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那么,在網上簽訂的電子合同有沒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電子邀請的方式能不能被法律承認;電子版的招投標資料和文件以及數字化的招投標方式又能否被現行法律法規所接受。另外,互聯網不僅給人類的生產生活提供了方便,同時也產生了一些不安全的影響。網絡的另一面是不是我們真正想要溝通的人,網絡上信息的交換和傳遞安不安全,這些問題都可能會嚴重損害整個企業甚至是國家的利益。所以,各個企業及相關部門必須關注和重視網上招投標系統的安全工作。
2 電子商務的發展
信息產業的興起,帶動了采用數字技術的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商務把網絡作為基本的溝通方式,確定企業的價值方向和價值產業鏈,不斷對機構配置進行優化。所以,電子商務的核心環節和最終目標依然是業務,“電子”在全過程中只是作為一種溝通方法來優化核心環節,但是也不能小看這個“電子”,因為它是整體經濟效益和創新、合理的業務模式的根源所在。隨著市場產品競爭日益激烈,傳統企業產品同質、品牌無差異現象越來越嚴重,要想更大程度的吸引消費者、提供有個性的產品以及提高服務品質,都需要采用全新的技術手段和創新的經營模式。采用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技術來對整個業務流程進行優化,勢必能夠有效提高社會生產效率,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是傳統企業的絕佳選擇。
電子商務已經成為新時代經濟發展的核心部分,需要人們以嚴謹的態度,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疑難問題。因特網自身擁有的一些優勢,如全球化、信息流通性、大范圍覆蓋性等,也都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
3 電子招投標系統的信息安全技術
(1)數據存儲加密技術。對數據庫服務器中存儲的資料和文件進行加密處理,能夠對文件的保密工作提供保障,同時也為管理提供了方便。而且,由用戶上傳的、存儲在數據庫服務器中的文件,必須由持有特定數字證書的用戶在規定時間和規定網站中進行下載,而包括數據庫管理者在內的其他用戶沒有查閱文件的權限,這也就進一步保證了電子招投標系統的科學合理性。
(2)CA認證。CA和電子招投標系統是相互獨立的系統,但招投標系統選用CA系統的用戶數據庫。要想部署和進行網上招投標系統,必須建立相應的CA認證的權威機構,給每位用戶辦理發放一張用于身份驗證的個人數字證書。數字證書中包含用戶姓名、所屬公司等基本信息,這些信息是用戶登錄系統后進行身份驗證和權限控制的憑證,用戶持有有效數字證書能夠看到與自己證書權限項對應的內容并可以進行相關的操作。CA作為證書的簽發機構,是PKI的核心。大家都知道,怎樣實現密鑰管理是構建密碼服務系統的核心部分。
(3)數字時間戳技術。在招投標系統中,證明文件有效性的重要內容包括時間和數碼簽名等。數字時間戳能夠證明電子數據文件的收發具體時間。用戶將需要加時間戳的文件經加密后形成文檔,再將摘要發送到專業機構,完成數字時間戳服務,該機構對文件加上時間后,進行數字簽名,用私鑰加密,并返回給用戶。數字時間戳有效地證明了文件的發表時間。
(4)數字證書技術。采用PIG公開密鑰基礎架構技術的數字證書,是用一對互相匹配的密鑰進行加密和解密操作。要完成解密和簽名,需要每個用戶有一把特定的僅為本人所知的私有密鑰(私鑰);與此同時,還要有一把公共密鑰(公鑰),需要公開、分享給一組用戶,用來進行加密和驗證簽名。它作為網絡上的身份證,在電子商務、網上銀行等應用中發揮出了極大的便利性。數字證書+SSL協議能夠使信息傳輸的加密任務有效的完成。假如采用數字證書進行數字簽名,那么數字證書的持有者不能對網絡上的操作抵賴,有效地保證了這種操作的全面性和不可頂替性,這為事后調查、責任追究和矛盾解決提供了有利的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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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陸偉琦.淺議電子評標在建設工程招標中的運用[J].山西建筑,2012(34).
[3]孫詠梅.電子招投標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的應用[J].中國西部科技,2011.
篇4
【關鍵詞】政府采購信息化電子化
一、推行政府采購信息化的必要性
1.傳統采購存在著弊端
政府采購信息時效性不強,信息的只能在相關的報紙上,發行范圍受限制,效果不佳。采購成本巨大,采購程序不夠優化,有人為操作成分。傳統的手工操作,效率低下,采購文件、合同的編制均依靠紙質文本,既不利于采購過程的安全、也不利于文件的存檔工作。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傳統的政府采購方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2.政府采購信息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網絡作為一個信息傳遞的平臺,大大拉近了買方市場和賣方市場的距離,打破地域限制。政府采購部門可以通過網絡,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大量的市場信息,而選擇自己所需的商品,下單、簽合同可在互聯網上瞬間完成,縮短了采購周期,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賣方市場則輕易的將商品推薦給了買方,節約了采購成本。目前很多發達國家已經實現了信息化采購,我國的政府采購信息化還處在初級階段,實行政府采購信息化將縮短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
3.可充分提升采購質量
電子化采購可使采購部門優先獲得采購的主動權,充分考慮政府采購的實際需要,提出采購要求,在此基礎上實行競價采購,供應商在網上展開價格和質量的競爭,最有優勢的供應商勝出。相當與在很大范圍內選擇到了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真正做到“貨比三家”,盡可能的找到質量和價格都最為理想的合作伙伴,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對保證產品質量,打擊假冒偽劣起到促進作用。
4.實行政府采購信息化,可充分增加采購的透明度,加強監督力度
公共采購常出現腐敗,這一現象降低公共投資的效率,且阻礙經濟的發展。政府采購是“陽光下的交易”,政府采購信息用戶使得采購工作的每一步都在網上操作完成,實現無紙化辦公,避免紙質文件容易出現的含糊,延誤等人為因素,減少了人為操作,大大增強了采購的透明度,有效的避免了“權利尋租”等腐敗現象的發生,審計部門和公眾可以對采購過程全程跟蹤監督,減少采購過程的隱蔽性和暗箱操作,提升政府形象,增加客戶滿意度。
二、現階段政府采購信息化的所存在的問題
1.法律依據不夠完善
電子化采購是一種全新的數字虛擬化交易模式,通過網絡上數字化的虛擬市場實現交易,我們已經相繼出臺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填補我國在相關立法領域的空白,對我國的政府采購電子化的健康發展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目前尚存在諸多問題。目前我國還沒有完全針對電子化采購的法律法規,電子化采購中還有很多法律問題需要得到解決。另外,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數據電文的效力、電子認證法律制度、電子合同法、網上申訴機制等相關的法律。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電子化采購的執行和推廣。所以解決制度問題是政府采購實現信息化的關鍵。
2.各地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標準不統一
政府采購的網絡建設標準比較混亂,我國各級、各地政府的政府采購網站建設沒有統一的標準,缺乏統一的規范。各部門之間的各種系統兼容性差,信息資源難以共享,大量的信息資源不能充分發揮,形成嚴重的“信息孤島”局面,導致信息不及時,采購項目回應單一,不能吸引全國各地的供應商前來投標,浪費了大量的財力和時間,信息化程度低下。
3.采購人員素質有待加強
從事電子化政府采購的從業人員,既要熟悉計算機知識,也要精通政府采購的業務知識和政策法規。政府采購所涉及范圍很廣,所涉及的專業知識非常繁雜;而采購中心的人員很多是從事財政工作的或者是從事IT行業的人員,沒有能力對這些非常專業的要求做出判斷。而很多懂技術懂政策的專業采購人員不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與利用網絡平臺工作,這就影響了政府采購電子化的進程。政府采購缺乏專業的復合型人才。
三、完善政府采購信息化的措施
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
政府采購信息化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來管理和約束。目前我們迫切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或政策,明確電子采購程序、電子采購文件、合同和電子注冊以及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電子化政府采購安全標準等。完善傳統的政府采購相關法律,讓政府采購信息化有法可依。
2.統一電子化政府采購信息平臺
逐步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信息系統,實現政府采購各個業務環節的電子化,構建統一、共享的采購平臺。逐步實現從申報到驗收、從招標到評標、從支付到監督全方位電子采購流程。疏通采購信息的共享渠道,整合基礎信息的互通平臺,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為買方和賣方市場提供最新最快鍵的信息,增強采購的公平性,規范財政資金的利用。
3.建立專業化的采購隊伍
在工作中建設適應電子化采購的隊伍,,提高政府采購隊伍專業水平,擴大政府采購培訓范圍,不但要加強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的培訓,還要加強對采購單位領導、財務人員、財政部門一些人員、機構的基本知識的培訓,從而確保政府采購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努力打造一支既掌握政府采購專業知識,又熟悉信息技術的高素質、復合型的人才隊伍,為政府采購工作提供人才支撐。同時加強供應商隊伍的建設,宣傳政府采購信息化的理念,鼓勵供應商理解、支持并積極參加電子化采購活動。
4.借鑒國外先進的采購理念
實施電子化政府采購,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要求,也是國際上政府采購信息化的潮流。我國的電子化政府采購仍處在發展的初級段,我們應該虛心的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彌補我國現行體制的不足,因地制宜,逐步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化采購模式,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下,加快和國際接軌的步伐,努力實現由傳統采購向電子化采購的蛻變。
參考文獻:
[1]王晶晶.電子化政府采購的優勢及其效益評價方法研究[A].華章,2007,(10).
篇5
論文關鍵詞:煤業集團;網絡營銷模式;電子商務
1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發展迅速
2l世紀,隨著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后,我國對外開放、對內改革已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各種企業已經直接面對或參與世界經濟的激烈競爭和嚴峻挑戰。我國企業要納入世界企業競爭的軌道,就必須擺脫i日的管理模式,在科技、管理以及信息化方面緊跟發達國家的步伐。
目前,發達國家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商務活動的一種重要形式,雖然我國電子商務應用相比發達國家起步晚,電子商務交易額占國家商務交易總額比例相對較低,但近年來也得到了飛速增長,很多企業已經建立了自己的電子商務網站,而且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也在穩定和有效地進行著。圖l為我國2002-2010年B2B電子商務交易情況(其中2008—2010年的交易額數據為預測數據)。從圖l我們可以看到,2002-2007年我國的B2B電子商務交易額呈逐年上升,這一方面說明我國企業電子商務近幾年來迅速上升,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企業電子商務市場發展態勢良好。
2我國煤業集團營銷模式分析
雖然目前我國煤業集州保持著良好的發展勢頭,但經過調查研究我們發現,我國煤業集團的信息化建設水平仍處于初級階段,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原材料采購和煤炭產成品銷售方面仍然沿用傳統的管理模式,弊端嚴重,形成了市場競爭的瓶頸。
2.1物料采購方面
我國煤業集團實行二級管理,即集團公司與生產礦井(選煤廠)的二級管理模式。各二級單位90%左右的物料采購任務主要由集團公司采購部門來完成,然后根據各二級單位需求冉進行物料的調配,僅有l0%左右的物料采購任務南二級單位自己組織采購。
目前我網煤業集團的采購管理仍然采用電話、傳真、面談,固定的物料供貨渠道,設置大規模采購隊伍,與供應商反復協商等傳統采購管理模式。我國煤業集團物料供應模式見圖2。
我國煤業集物料供應流程為:各月月初南各二級單位核箅自己下一月的物料需求汁劃上報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將各二級單位下一月的物料需求匯總后組織人員尋找供應商進行物料采購,簽訂采購合同:供應商向集團公司供應物料;集團公司根據二級單位上報的物料需求計劃進行物料的配送。
這種采購管理模式需多層領導審批,采購周期長,經常導致供求信息的不對稱,而且由于物料供貨渠道相對固定,導致采購過程巾經常出現互相扯皮和采購價格不透明的現象,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2.2煤炭產成品銷售方面
我國煤業集團的煤炭產成品銷售基本都是由集團公司的煤炭銷售部門尋找客戶來進行煤炭的銷售,各二級單位基本上沒有煤炭的銷售權限。
目前我國煤業集團的煤炭銷售主要由集團公司煤炭銷售部有關人員參加煤炭系統組織的煤炭訂貨會,通過與客戶簽訂煤炭訂貨合同后由二級單位(選煤廠)將洗選加工后的煤炭產成品銷售給客戶。我國煤業集團煤炭產成品的銷售模式見圖3。
我國煤業集團煤炭產成品銷售流程為:由集團公司煤炭銷售部有關人員定期參加煤炭系統組織的煤炭訂貨會,尋找客戶,簽訂煤炭訂貨合同;集團公司根據與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給二級單位下發煤炭供應指令;二級單位根據集團公司下發的煤炭供應指令向供應商供應煤炭產成品。
由于煤炭系統組織的煤炭訂貨會不會隨時召開,而且只有少數的有實力、有固定煤炭供應關系的客戶參加合同的簽訂,導致了煤炭供求信息的不對稱,使集閉公司失去了潛存的顧客,同時也容易造成煤炭交易的不公平。
3煤業集團網絡營銷模式分析
近年來,隨著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著手使用網絡這一平臺來完成自己的交易,網絡采購、網絡在線銷售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基于網絡的營銷模式——網絡營銷逐漸被人們認可和接受。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效益,本文提出了如何通過網絡平臺來完成我國煤業集團的營銷任務,即實現煤業集團供應物料及煤炭產成品的網絡營銷。
3.1煤業集團實行網絡營銷的可行性
目前我國煤業集團及其二級單位基本都建有自己的局域網.并通過專線接人了互聯網.所以從網絡環境來說我國煤業集團實現網絡營銷是完全可行的。同時由于煤業集團各部門都有自己的信息管理員,我們只要開發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來實時反映煤業集團物料需求計劃及煤炭產成品庫存情況,就可以通過網絡來進行營銷活動。所以從應用環境的角度來說,我國煤業集團實現網絡營銷是可行的。
3.2煤業集團實行網絡營銷的措施
為了不改變煤業集團中集團公司與二級單位之間的業務管理結構及組織結構.我們采用在各二級單位建立自己的物料需求計劃生成系統和煤炭產成品核算系統,并與集團公司聯網。集團公司可以實時查詢各二級單位物料需求情況及煤炭產成品的庫存情況。同時我們在集團公司建立自己的網絡營銷平臺.由這一平臺將各二級單位物料需求情況及煤炭產成品的庫存量分類匯總后.向外界供應商及客戶展示集團公司不同物料的總體需求情況和煤炭產成品的總體庫存數量。之所以在集團公司建立自己的網絡營銷平臺.是由于集團公司營銷任務巨大.這樣做可以方便集團公司對自己營銷計劃進行適時調整.而且也可以方便集團公司對外部供應商和客戶進行管理。圖4為網絡環境下我國煤業集團的營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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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合同法的基本概況研究
我國合同法的發展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時代特性,由最初八十年代的《經濟合同法》施行至今,在其完善程度和法律效益方面均存在著較大的改觀,完成了由探索性逐漸向實用性法律的轉變。合同法在我國由計劃經濟轉入市場經濟過程中發揮了重大的作用。實行對外開放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在市場經濟運行的大環境中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和形勢?!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在此時應運而生,合同法的制定有鮮明的時代特性,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為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做出了貢獻。我國合同法的另外一個特點是具有長效性。合同法是通過立法者結合時代經濟發展情況反復推敲而制定的,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不會被淘汰。合同法頒布至今已經歷了十年之久,事實證明合同法是適應現階段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形勢的。合同法的長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對現實生活中的分期付款、按揭交易和融資租賃等行為提供了保障。
我國合同法的社會作用體現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方面,如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均有著重要的作用。經濟合同的主體就是當事人,具有法人資格的個體經營戶、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的經濟組織之間簽訂合同后,都成為經濟合同的當事人。合同法通過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對當事人的利益進行合理保護。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與此同時受到合同的保護。合同法進一步規定了各當事人應當嚴格履行合同規則,明確表示任何單位、個體不得擾亂正常經濟秩序,違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合同的制定使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合作趨于明朗化和簡單化。合同嚴格規定了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并使雙方互相監督。一般來說,當事人在簽署合同之前,會根據市場形勢做好調查和預算,并按照雙方意愿達成一致,這樣有效節省了中間的勞動耗費。由此可見,經濟合同是減少企業經濟核算的有效措施。
二、合同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合同法為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目前,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在市場經濟的調控下,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其中包括了中小型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的時代,合同法為加強各個企業間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保障。我國合同法的發展適應了經濟立法和經濟執法的需要,這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并服務于經濟建設。合同法是現階段調控我國經濟社會有序發展的重要法律工具。合同法的發展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需要的。
我國合同法涵蓋范圍廣泛,其內容的制定針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各個方面,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法律等。合同法通過現代化的科學管理,運用經濟手段、政治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相互結合,共同服務于經濟建設。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精神文明建設需要同步進行。我國處于市場經濟建設階段,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合同法已經成為現階段調整經濟關系的重要工具。
合同法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活動起到了制約作用。我國原有的合同法對合同成立的要件規定過死,對合同無效的規定過于寬泛。從而使合同的無效性增加?,F行的合同法根據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狀況制定,秉承鼓勵交易進行的原則,對合同的具體條款做出改進。其經濟合同必需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沒有嚴格遵守合同相關事宜的按照違約處理。并進一步通過法律的約束加大對違約的當事人進行嚴格的法律制裁,使合同的有效性增加。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頒布之前,由《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所共同規定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形式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對合同訂立、變更形式做出過規定,明確當事人訂立、變更合同的協議及債權人發出的訂立、變更合同的通知。然而這些是與經濟的便捷、高效發展趨勢相違背的。伴隨著通信科技的發展和物質文明建設水平的提高,經濟合作形式也越來越趨于多樣化和現代化。合同法此時體現出了與時俱進的精神,對多種經濟合作形式的局面而放寬合同形式?,F行的合同法中規定,口頭及其他形式的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應。書面的合同也不僅僅局限于通過紙張來簽署合同,包括了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放寬合同形式,對數據電文法律效力的明確規定將為我國日后的經貿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現行合同法對合同條款的格式和解釋進行了更為規范化的管理,避免了以往條款性合同中出現的保護一方利益的現象,而是進一步增加了合同擬定方應盡的義務和消費者的應得權益款項。新合同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同時為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發展消除了一些弊端。可見,在新合同法中,格式合同的提供方與非提供方的權利趨向已發生了重大變化。現行合同法終止了履行權、代位權、撤銷權,用以降低經濟合同中的誤解和增加公平力度,從而保障當事人雙方以及債權人等利益不受侵犯。
三、合同法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作用
合同法為我國對外貿易的有序進行提供保障,其完善和發展也是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的經濟形勢的需要。我國的合同法先后經歷了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于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與世界各國的貿易往來逐漸加深。全球經濟一體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主流趨勢,使得各國之間貿易交流的自由程度增大。為我國對外貿易帶來機遇的同時,隨之而來也產生巨大的挑戰。屆時需要強有力的保障性法律的約束,熟練運用合同法各項法律規章制度、積極維護自身利益和為發展中國家謀求利益,切實做好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工作。
針對國際貿易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我國現行的合同法是《涉外經濟合同法》的發展與完善?!渡嫱饨洕贤ā吩谖覈母镩_放初期已經顯示出其弊端,由于我國在當時對外貿易的管制嚴格,擁有出口權的企業為數不多。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內陸續出現了大量擁有出口權的企業。此時《涉外經濟合同法》已經不再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形勢。而1999年頒布的合同法是立法機構通過對中國經濟形勢的分析和展望,對《涉外經濟合同法》的進一步改進。合同法克服了原有法律在管理對內及對外貿易上存在的矛盾和局限性,主要對我國的對外貿易進行嚴格的管制,在推動國內經濟與國際接軌的同時,實現對外貿易的規范化管理。新合同法的誕生適應這一發展要求,促進了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的共同發展。
合同法推動了對外貿易中制度的發展,明確了對外貿易中的直接和間接的定義及權利范圍,進一步完善了外貿企業的制度。這為對外貿易的發展提供了便利,進一步保障了公共和國家利益。
四、我國合同法的完善與發展
我國合同法的發展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時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國成功完成了由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經濟發展由此進入了締約和合同時代,以至于從前的合同法已經不適應經濟的發展現狀了。最初階段的《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在各個方面雖然進行了改進,但是現階段經濟發展迅速,存在著多種經濟形式并存的局面,使得合同法在變更和解除和無效合同范圍的規定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局限性。這對經濟活動的影響至關重要,大大降低了合同的有效性,從而使經濟效益達不到滿足。存在著不利于社會財富增長、財產的損失和浪費現象嚴重、不善于保護第三方利益和難以顧全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弊端。統一的合同法的制定對以上各方面進行了較大程度的改進。目前,我國的合同法已經日漸趨于完善,新的經濟形勢對合同法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現行的合同法嚴格限制了無效合同的范圍,國家積極對破壞正常公共秩序和環境的合同條款加以嚴格限制,降低了合同的非法性。合同法對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作了嚴格的規定。合同法是經濟活動中的個體經營者、經濟組織等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協議,具有誠實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則。合同法規定了合同一經簽署,具有法律效益,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各自義務并不能損害第三方利益,不得違背合同。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只有在其中一方嚴重違背了合同規定,并觸犯了法律規定條款范疇,另一方才有權利解除合同。與此同時,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都應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來解決。違約方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此來減免雙方當事人所承受的損失,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從而提高了合同的有效性。同時,合同法對可撤銷合同的性質和范圍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盡可能通過合同條款的變更保持合同的效力,使交易能夠進行。當事人雙方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損失和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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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石油企業 合同管理 防范
1.引言
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范圍的逐步擴展和世界經濟的快速發展,世界各國對以石油為主的能源需求量越來越大。石油企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能夠在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證下,最大限度地保護石油企業的利益,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但在我國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以及一些西方國家貿易壁壘等因素的制約,企業合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著不少的風險,給企業的長遠發展帶來了巨大的隱患。
2.石油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2.1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降低企業風險
企業相關合同是維護企業利益,明確雙方職責的重要依據,是企業通過法律法規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保證。特別是對于石油企業而言,通常合同涉及金額多、范圍廣,一旦出現問題,就容易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加強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促進企業管理的科學化、正規化,避免出現相關的貿易風險和合同風險。
2.2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業效率
加強合同管理,使合同從簽約立項,到合同簽訂以及履行能夠有一個完整的體系規范,能夠進一步明確合同雙方的職責和權益,督促其按照合同約定履職盡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提高企業信譽,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2.3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減少經濟糾紛
導致經濟合同糾紛的因素有多種,而其中有些原因是由于合同簽訂過程中相關條款不完備、不明確、表述不清楚權利義務不對等等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強企業合同管理,掌握合同法規的基本知識,提高執行合同的自覺性,增強法制觀念,做到防患于未然。
3.當前石油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
3.1企業法制意識不健全
受到市場競爭激勵和國際經濟形勢不穩定的影響,一些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存在著法制觀念淡薄、風險意識差的問題。一是在合同簽訂時,缺乏對對方情況的了解,有的甚至沒有對對方基本資質進行調查,更有一些企業沒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致使合同原件丟失,一旦自身權益受到損害,難以主張權利。二是在合同履行階段,缺乏對企業自身和對方的監管,難以有效對合同履行進程進行監督,而對于在合同履約中突發問題沒有很好進行協調處理,導致合同風險的發生。三是在對人員的管理中,有的企業沒有明確人員的授權制度,有的員工未經授權就對外簽訂合同,導致合同風險的發生,影響企業的發展。
3.2合同文本格式不規范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在實際的工作中往往由于主觀或客觀因素的影響,企業在合同文本方面還存在不規范、不清楚的地方。如在一些產品的表述方面,片面使用口語,而對其具體型號、規格等方面沒有進行明確的表述,導致在履約時出現爭議,有的企業在與外企合作時,在語言表述方面由于相關專業人員素質以及對西方習慣理解的偏差,導致對合同理解的偏差。
3.3電子商務應用不熟練
電子商務是近年來新興的商務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國際貿易的效率。但在我國一些石油企業對電子商務的應用缺乏足夠的認識,有的依然固步自封,對電子商務的優勢視而不見,在雙方合同履行中難以有效應用電子商務的優勢;有的企業則片面的依賴電子商務模式,對其可能存在的風險沒有足夠的認識,往往導致問題的發生,影響了合同管理的質量。
3.4對國際業務了解不透
隨著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石油企業進入了國際市場。因此能夠正確、全面的對國際貿易規則進行掌握,對于實現合同管理高質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一些石油企業對國際貿易中的相關制度了解不透徹,對國際法的有關規定掌握不全面,往往導致合同管理中存在著隱患。
4.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的措施
提高石油企業合同管理質量,必須要從企業內外兩個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設、人員管理、觀念意識等方面做好工作,才能有效提高管理質量。
4.1增強企業的法制觀念
增強企業法制觀念必須要從多方面做好工作。一是企業管理者要增強法制意識,逐步適應市場發展正規化的趨勢,加強風險預測、風險管理的觀念。樹立全過程風險管理意識,從簽訂前對方資質的了解,到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等階段做好過程控制工作。二是加強合同管理者的法律觀念。時刻牢記法律法規的重要意義,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認真履行自身職責。三是加強合同文本的規范,在文字表示、條款約定等方面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合同條款清晰,不發生因文字表述帶來的合同糾紛。
4.2適應信息化發展趨勢
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管理的自動化程度,提高相關人員的管理水平,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認清其優勢和弊端,揚長避短,真正讓電子商務為我所用。要建立符合本行業、企業特點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統,優化合同管理流程。充分發揮計算機自動化功能,對合同管理中人工實現的比較復雜的環節進行優化。加強管理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在給人們的管理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潛在的威脅,黑客攻擊、網絡病毒泛濫等等使合同信息化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合同管理人員應不斷提高計算機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安全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統。
4.3加強合同管理者素質
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專業技能的培養。企業要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特別要針對近年來國際合作頻繁的趨勢,對國際貿易法規、西方風俗文化的了解,提高與國外貿易中經驗,適應國際貿易需要;二是豐富基層工作經驗。合同管理者要加強對企業自身情況的了解,從而在合同簽訂以及履行中能夠針對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理,以滿足企業自身的要求:三是提高職業道德素質。企業要重視對合同管理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的培養,提高其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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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工業自動化行業內依舊保持著傳統的銷售運營模式,企業承擔風險大、運營成本高、銷售市場地域局限性大、技術解決方案難以優化、終端客戶忠誠度差,這一切都嚴重制約著企業的長遠發展。
在當今信息產業化急速發展的時代,電子商務的興起正是順應時展,迎合市場需求的必然產物。B2C電子商務這種全新的復合營銷模式應用在工業自動化領域內正是遵循企業信譽為出發點、用信譽促進體驗、用體驗推動效率、用效率增值信譽這一良性的企業發展循環!自動化產業的電子商務網絡直銷整合采購、營銷、配送、服務等帶來了企業效率和客戶體驗的革命,有效避免了傳統營銷管理模式帶來的弊端,帶動工業自動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中華自動化商城審時度勢,快速調整了企業經營導向,在工業自動產品領域內選擇做一個創新者,一個開拓者。將B2C這種電子商務網站直銷模式應用到工業自動產品領域,把自動化行業特有的產業特點和網絡直銷有效融合,取長補短,開辟出一種新的自動化產品營銷模式。與傳統銷售模式相比,中華自動化商城將工業中的B2C發揮的淋漓盡致,中華自動化商城以高效、快捷的“一對一”的營銷方式,積極拓寬自動化產品的市場渠道,搶占市場先機,贏得自動化行業的制高點。
中華自動商城的商品經歷了從商品源頭到采購企業到經銷企業到經銷商再到消費者的過程,貫穿了商品生產、采購、物流、配送、營銷、消費、支付的全部環節。因此,中華自動商城在產品采購、品牌營銷、產品銷售等方面都有著自己獨特的創新模式,在降低企業采購成本,提升運營效率的同時也塑造了品牌效應。
工業備件品采購市場中,大多數采用的是傳統營銷模式,而這種傳統營銷模式在當今不斷進步發展的信息時代,已呈現越來越多的弊端。倉儲面積的局限,不可預期的呆賬,企業采購環節中的暗箱操作、灰色、黑色交易鏈條的衍生等等。在傳統的采購方式中,人為主觀操作的特點及信息保密的程度都很難控制,許多環節是依賴于經辦人自身的責任感和自我的約束能力。因此,在采購過程中存在“人情采購”“面子采購”“收受回扣”等很多人為操縱的黑色采購交易。采購環節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灰色收入直接導致了采購成本的增加,終端消費人群的流失、惡化供應商的關系等等。
中華自動化商城以降低產品流通成本、滿足顧客利益最大化需求為出發點,大膽創新,用一種全新的網絡直銷帶動產品的銷售,用一種科學高效的采購方式降低采購成本,營造公開透明的價格空間。
中華自動化商城作為直銷網站,省去了傳統營銷的中間商環節,商品直接從生產廠商轉移給消費者或使用者,所有商品均網上公開報價、直接下單,不存在設備及工程項目中的暗箱操作,杜絕灰色、黑色交易鏈條的產生。終端客戶可以以公開、公平的價格拿到貨品,對建立良好、公平的商業環境有著積極的推進作用。中華自動化商城采取“比價采購”的方式,對供應商進行貨比三家采購,按照程序和法定法規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各部門之間形成相互制約的監督機制,各環節環環相扣??茖W、規范的采購機制,嚴格完備的采購控制不僅可以降低企業的物資采購價格、提高物資采購質量,還可以保護采購人員不受外部利益的誘惑。
這種全新的采購模式雖然不能杜絕采購環節上的暗箱操作,但是對于傳統的那些不良現象和人為干涉有著天然的制約,對于人的控制都轉化為對解決方案的縝密設計和不斷完善,使得采購機制的抗感染力更強,采購監督更加清晰。
中華自動化商城作為一個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打破了傳統銷售中的地理、地域差異,將銷售市場觸角伸向了全國乃至世界范圍,擴展至二、三級城市,甚至更邊遠的地區,將節省下來的人力、物力集中向在線技術咨詢、提供解決方案和完善后期的客戶服務、維護上集中,這樣一來,既消除了供求雙方的繁瑣環節,提升企業的運營效率,同時也在塑造企業的品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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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保險電子商務;保單條款;條款通俗化;條款修訂;e客戶服務
一 保險電子商務及其特點
電子商務是指運用電子通信作為手段的經濟活動,通過這種方式人們可以對帶有經濟價值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宣傳、購置與結算。保險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在保險行業的應用,是指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機構以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技術為工具來支持保險經營管理活動。
保險電子商務的主要特點包括:(1)虛擬性:它沒有現實的紙幣或金屬貨幣,一切金融往來都是以數字化在網絡上得以進行。(2)直接性:客戶與保險機構的相互作用更為直接,解除了傳統條件下雙方活動的時間、空間制約。(3)電子化:在經濟交易中采用電子單據、電子傳遞、電子貨幣交割,實現無紙化交易,避免了傳統保險活動中書寫任務繁重且不宜保存、傳遞速度慢等弊端。(4)時效性:保險公司隨時可以準確、迅速、簡潔地為客戶提供所需的資料,客戶也可以方便、快捷地訪問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系統,實現實時互動。
綜上所述,保險電子商務具有諸多優點,應當在保險行業大力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保險電子商務還處于起步階段。2000年3月9日,國內推出首家電子商務保險網站——“網險”,隨后各中外資保險公司都開通了自己的保險電子商務網站,但目前這些網站大部分都沒有實現網上實時投保。
二 保險條款與保險電子商務
1. 保險條款及其通俗化
保險條款是列明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重要文件。保險條款的內容明確了投保條件、保險責任起止時間、保險責任、交費辦法、寬限期間和合同中止、除外責任、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索賠時效等內容。它是保險公司對所承保的保險標的履行責任的依據,在保險合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市場上的保險條款,往往專業性過強,條款中很多詞語晦澀難懂、專業術語過多。保險條款應當具備專業性并確保用詞嚴謹,但專業術語太多太深奧,會影響客戶的閱讀與理解。
2.保險電子商務對條款通俗化的需求分析
在保險電子商務中,主要是保單網絡銷售環節和條款通俗化問題有密切關系,下文討論的保險電子商務主要指保單網絡銷售。保險條款不通俗將對保險電子商務產生以下不利影響:
(1)保險條款的不通俗將使客戶閱讀困難,無法執行保單購買流程。傳統銷售中,營銷員可以為客戶解釋條款中的難點,指出條款的重點關鍵所在,克服保單過于專業的問題。而網絡銷售中,客戶將面對電腦屏幕和條款中冷冰冰的文字,在網絡上幾乎“一條龍”地完成保單購買。條款不通俗將使客戶無法理解險種中的各種約定、說明,不得不放棄保險購買計劃。
(2)保險條款的不通俗將使客戶難以理解條款中細節,以致害怕被誤導,不敢購買保單??蛻粼诤炗啽kU合同時會往往存在警惕心理,保單中過于專業的字眼會讓客戶深恐遭到誤導,從而放棄保險購買計劃。
(3)保險條款的不通俗將削弱網絡銷售渠道的競爭力。網上保險條款不具備傳統銷售渠道中營銷員對條款“人性化”的解釋與輔助說明能力,所以客戶在同等條件下,可能寧可放棄操作便捷的網上購買,而去選擇對條款解釋的更清楚的傳統購買模式。
條款通俗化是保險行業各個銷售渠道所共同面對的課題,但由上面的分析可知,保險電子商務的特點使其更容易受到條款通俗化問題的影響,對保險條款通俗化有著更強的需求。為了促進保險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積極消除條款不通俗這一“瓶頸”。
三、面向保險電子商務的條款通俗化建設的原則討論
保險條款的通俗化建設,可以分為直接和間接兩種思路。直接的通俗化建設是指對條款本身的修訂、加工、優化,是狹義的通俗化;間接的通俗化建設是指采取客戶服務等其他手段讓客戶能夠通俗地理解條款,是廣義的通俗化。
1. 直接通俗化建設的原則
首先,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無論在傳統銷售領域還是網絡銷售領域,條款本身的通俗化修訂都是大勢所趨。作者認為,因為保險網絡銷售是對條款通俗性要求最苛刻的銷售渠道,所以我們應該以保險電子商務的苛刻需求作為目標推動全行業條款的修訂工作。又因為保險電子商務中銷售著與傳統渠道相同的保險產品,所以可以隨全行業的通俗化進程享用修訂的成果。其次,要優化建設方案,使通俗化建設達到合理的速度、效度與精度。為此,筆者依據控制論的數學思想設計了條款修訂的系統模型,并設計了反饋測試方案,力求使建設工作數學化、解析化。
2.間接通俗化建設的原則
保險條款本身不可能無限度地通俗化,因為這樣既會喪失必要的專業性,影響合同的嚴謹,而修訂工作也永遠無法滿足所有人的理解能力。于是條款的間接通俗化建設,即建立解答條款的客服系統,顯得非常必要。
筆者認為,保險電子商務中條款間接通俗化建設的核心原則是建設出針對性的配套e客服系統。e客服是保險電子商務的特色服務項目,后文中作者將論證:e客服較之營銷員的解釋可以更有效地輔助客戶理解。
四、 直接通俗化建設與負反饋測試工程
1. 保險條款通俗化修訂的大環境
20世紀70年代起,英國、美國等西方國家根據市場的需要,都對保單進行過通俗化、簡明化的修訂。近年,提高條款可讀性和推進條款通俗化也引起了中國行業監管部門、保險公司的重視。中國保監會從2003年開始醞釀此項工作,積極研究國外情況,同時密切關注國內保險條款存在的問題和發展動態。2004年,保監會在人身險領域出臺了《推進人身保險條款通俗化工作指導意見》,條款一共八條,旨在“使保險條款通俗易懂,方便購買”。這一文件出臺后,各公司開始大規模進行通俗化工作。
2. 條款修訂的模型分析
依照第三節設計的條款修訂的兩條原則,筆者首先依據數學中的控制論分析建立了條款修訂的系統模型。圖1表示的是條款修訂模型的系統結構,括號中標出的是各個環節的控制學含義。其中,通俗化建設的目標是系統的給定,修訂工作是系統的控制器(調節器),保險條款是受控對象,修訂結果是系統輸出,測試工程是系統的變送器(傳感器)。 轉貼于
圖1
此處的受控對象——保險條款可以被近似地抽象為一個一階系統,其復頻域表達式為Ke-τs/Ts+1,K為系統增益,T為時間常數,τ是滯后時間。那么,系統時域響應曲線可以繪為圖2。歸一化的單位1表示保險條款修訂的期望目標,曲線的震蕩表示測試過程中對修訂的正負糾正。
雖然保單通俗化的問題不能絕對數量化,但解析化的模型能夠更有效地指導我們的修訂工作,從程度與趨勢上考慮修訂的效果。
3. 負反饋測試工程的設計
按照控制論的思想,調節一個系統要追求“快、穩、準”,條款修訂亦可以遵循這些原則,即兼顧修訂的速度、效度與精度。首先要確定通俗化的目標(給定),保險電子商務面向的是無人性化輔導的客戶,所以要追求盡可能的簡單明了。其次要設計修訂工作(控制器)的策略(算法)和測試工程(變送器)的協同工作。即找到有代表性的測試人群,一邊修訂一邊組織可讀性測試。在這一過程中,需采用控制論中最通行的負反饋控制思想(負反饋糾正偏差,正反饋引起震蕩):當給修訂后的條款通俗程度不能達到保單網絡銷售的要求時,繼續進行通俗化修訂;過于通俗而在專業性程度上有所不足時,反向地向專業化修改;直到最終達到要求時再中止。這其中修訂的力度可以遵循控制學中PID(比例-積分-微分)系列算法中的P控制(比例控制)思想。
五、間接通俗化建設與配套e客服系統
1. 配套e客服系統的作用與意義
控制學在工業中應用時,經常不苛求系統模型的精確性,不苛求系統受控后的性能指標,節省下成本并用其他輔手段彌補。保險電子商務的條款通俗化建設中也可以借鑒這一思想,在保險條款不可能無限度通俗化的客觀條件下,適當采用e客服系統幫助客戶理解條款,降低直接通俗化建設(條款修訂)的復雜度和難度。
2. 間接通俗化建設中e客服的特點
(1)是電子商務客戶的首選。保險電子商務的在線客戶,在遇到條款方面的疑問時,可以選擇電話咨詢、找營銷員咨詢和向網站咨詢等多種方法解決。但選擇和網站咨詢最為便捷、最為對口,所以,必須要建設起相應的網絡e客服系統,及時解答客服問題。
(2)解釋更權威,實現專家資源共享。網站上接收到的對條款的疑問,可以交由公司最權威的部門解答,一改以往營銷員水平參差不起,對客戶解答不夠準確甚至誤導客戶的問題。
(3)以文字形式說明效果更佳。解釋條款時,文字性表述比語言說明更加嚴謹、更加到位。
(4)回復效率更高??蛻魰柍龃罅恐貜偷膯栴},使用電子答復系統?;蛘呖梢园褑栴}集中建立FAQ(下轉53頁)(上接55頁)欄目,或者用復制常用答復文本的方法,在一一答復時提高效率。
以上特點使e客服比人工客服能更好地解釋條款,使客戶在遇到較專業的條款時,能通俗地理解相關內容。
3. 配套e客服系統的建設思路
筆者的思路是將其分為三個環節:
(1)問題提交系統。可以采用專設電子信箱的方法,也可采用問題在線提交界面的方法。
(2)專人解答環節??梢杂山涷炟S富的人員每日集中解答問題,通過客戶留下的電子郵件地址,回復客戶。
(3)常見問題匯總??梢远ㄆ诳偨Y客戶提出頻率較高的問題,集中在FAQ欄目解答。
e客服除了要考慮上述服務硬條件,還要考慮服務態度、服務意識這些軟條件,這些需要服務人員的努力和管理人員的重視。硬軟兼顧,才可以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配套e客服系統,服務于條款的通俗化建設。
主要參考文獻
[1] 陳文輝. 2004中國人身保險發展報告[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
社,2005.
篇10
在研究電子提單的時候,提單電子化是一個經常會碰到的與電子提單有著密切聯系的術語。所謂提單的電子化,有時又稱作“提單的無紙化”、“提單的非物質化” 或“提單的電子傳輸”等,其含義應該是指傳統紙面提單上所載列的信息改由電子化的方法進行生成、、傳送或記錄。國內外學者均有從提單電子化的角度研究電子提單的。與此同時,隨著紙面提單的電子化,一種被我們稱作“電子提單”的電子文件也得以產生。
筆者認為,電子提單是提單電子化的副產品應該是二者關系的出發點。之所以作如此判斷,主要是基于人們最初將電子技術應用于海運單據處理的首要目的只是為加快這些單據的處理過程,這個時候人們考慮的尚不是創設這些紙面單據的電子替代物;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當時提單的電子化只是局部的電子化,只是提單的某些形式的電子化或者說是提單流轉過程中某些環節的電子化。譬如,在SeaDocs電子提單項目中,紙面提單仍然是要簽發的,只是其不再進入流通過程,而是被存入SeaDocs中心,此時進入流通過程的是紙面提單的電子文件形式,但在最終提取貨物的時候,SeaDocs仍應將原始的書面正本提單交付給最后的收貨人,并依紙面提單提貨。由此可見,創設一種自治性的海運單據一一電子提單,并不是SeaDocs項目的實質性目的,其真正目的在于以電子文件形式來達到紙面單據的快速傳遞。因此,SeaDocs項目最多可稱為“提單的電子化”,其發出的所謂“電子提單”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電子提單。
真正的電子提單,是能夠替代“紙面提單”的,從存在形式上看,它僅是一系列以電子化方式傳輸和儲存的數據而己,但這些電文作為整體具備傳統紙面提單的功能。根據傳統提單的三大功能,我們可以為電子提單作如下定義:電子提單是由承運人或其人根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以電子化方式發出的一條或多條電文所組成的結構化信息,其具有以下功能,證明承運人已接收運輸合同項下的貨物,證明運輸合同,能夠根據當事人約定的或對其適用的法律所規定的機制轉讓對貨物的推定占有。提單電子化與電子提單的差距恰可以用美國著名海商法專家A.N.Yiannopoulos在評價電子提單時所說的一句話,“它(指電子提單)可能并不僅僅是指提單形式的演變;更意味著一種新的種類的提單的產生?!盵①]可見,提單電子化與電子提單所涉法律問題的側重點是不同的。提單電子化是以傳統紙面提單而非電子提單為本位的概念,因此其所涉法律問題主要是基于媒介的更替而帶來的法律問題,其強調的是如何解決現有以紙張媒介為基礎的立法對紙面提單的電子化所提出的法律挑戰。而電子提單所涉法律問題主要是圍繞電子提單法律制度應采用什么樣的法律原理以在電子環境中實現紙面提單的三項功能。
不過上述是從法學研究的角度來看的,正如本文開頭所言,電子提單和提單電子化是兩個聯系密切的話題——其實它們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只是談論問題的角度不同而已:對紙面提單實施電子化的過程,就是一種新的海運單據一一電子提單一一在醞釀和產生的過程;反過來,創設電子提單的過程,也就是對紙面提單實施電子化的過程。
二、提單電子化的現狀與法律發展情況
目前提單電子化的典型做法主要有1983年的SeaDocs項目、1990年的CMI電子提單規則和1999年的Bolero電子提單機制。各類電子商務立法是提單電子化的一般法律基礎,此外,一些專門針對提單電子化的立法更是為電子提單的實施與運用提供了法律保證。 1. SeaDocs項目1986年SeaDocs登記有限公司在美國首先開發了一項名為SeaDocs的方案,該方案被認為是國際上為促進可轉讓提單的電子傳輸的首次努力。在SeaDocs系統中,承運人依然簽發傳統提單,但是提單一經簽發立刻退出流通并被存放在SeaDocs公司手中。此后的貨權轉讓都由SeaDocs公司以電子通訊手段完成。SeaDocs所扮演的角色就像原始提單的保管人和提單轉讓的登記人,它最終會將原始提單交付給最后的提單受讓人。遺憾的是,由于SeaDocs方案在實踐過程中存在高昂的保險成本以及對交易雙方商業秘密的侵害等多種問題, 只持續了不到一年就被迫停止。
SeaDocs方案的意義在于它首次提出了由中立的第三方參與提單轉讓的方法,此第三方以登記人和保證人的身份出現。SeaDocs方案為我們解決可轉讓提單電子化的法律問題提供了一個突破口。
2. CMI1990 年電子提單規則CMI(Committee Maritime International 國際海事委員會)于1990年通過了電子提單規則。CMI規則的核心是由承運人發出電子單證并由承運人對提單的轉讓做非官方的登記,同時為電子提單提供了一套由承運人控制的秘密登記系統(private registry system)。CMI規則是非強制性的,只有在當事人雙方于運輸協議中達成合意的前提下才能適用;規則就書面和簽字的法律要件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法,即密碼的持有人享有與提單持有人同等的權利。但規則在一些具體的細節問題上仍不夠完善,且使承運人的法律責任過重,因此在實踐中運用不多。
3.《1992年英國海上貨物運輸法》1992年英國對《海上貨物運輸法》進行了修訂,并對電訊時代的到來作了預見性的規定。依據該法的一項開放條款,該法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案件中使用EDI系統的情況。英國率先通過立法的形式將EDI納入《海上貨物運輸法》的適用范圍,為其他國家及國際社會提供了可參考的立法例。
4.《1996年澳大利亞海運單據法案》《1996年澳大利亞海運單據法案》是將電子提單應用于實踐的新嘗試。為了適應EDI系統在國際貿易,特別是在海上運輸中不斷發展的新趨勢,該法案提出了若干項“電子和電腦化海運單據”條款,這些條款對“數據電文”等進行了定義。
具體地說,該法第6款規定:(1)伴隨著必要的變化,本法在有關以數據電文形式的海運單據的適用上等同于有關書面海運單據的適用;(2)伴隨著必要的變化,本法在適用于有關海運單據的以數據電文方式的交流時,等同于適用于海運單據的以其他方式的交流。 5. Bolero電子提單機制電子提單的最新嘗試是名為Bolero的試用性方案。該方案試圖在由船運公司、銀行和電訊公司所組成的商業鏈條中采用聯機電腦化的登記來代替紙運輸單據。
Bolero欲求解決當可轉讓的書面紙單據轉化為電子形式時所面臨的特殊的法律問題。為了徹底解決電子單證轉讓的難題,它建立了一個名為“登記處”的EDI服務中心,在中心登記處的“貨運記錄”中存有貨運單據的詳細內容。Bolero的服務正是基于EDI訊息在“登記處”和用戶之間的交換來完成的。所謂用戶通常是指承運人、托運人、貨運轉運商和銀行,用戶通過計算機工作站從中心登記處發出和接受訊息或用戶間直接交換訊息。以一宗涉及海上貨物運輸的國際貿易為例,Bolero承運人向Bolero托運人發出一項報文,內容為確定承運人收取貨物以及提單通常所載內容。承運人同時將該報文指示給權利登記中心,在權利登記中心托運人被記錄為“單據”持有人。如果托運人希望將報文所包含的貨物所有權進行轉讓,他必須將同是Bolero用戶的新所有人的身份用Bolero格式指示給權利登記中心。中心在接到此報文后發出以確認新所有人成為提單持有人并擁有貨物權利為內容的報文。這樣就完成了電子提單的簽發和轉讓。
在Bolero中有強大的安全控制系統和保證電子訊息真實性和有效性的電子簽名技術,通過電子簽名手段確定了訊息的發出者和防止了訊息在傳輸過程中被更改。
但是享受Bolero服務的高額成本費用使得Bolero不得不面對如何去擴展業務、吸收會員的問題,這給Bolero電子提單機制的運用造成了難以克服的困難。
三、電子提單及其法律地位
由于電子提單是可以替代“紙面提單”的,它必須達到一定的條件,如楊良宜先生認為電子提單必須:一、能去轉讓貨物/財產;二、能去轉讓運輸和約;三、能起到文件證明的作用;四、能提供大家任意使用;五、防止或減少欺詐;六、加快處理單證。[②]滿足了這些條件,電子提單才具有生命力。
就技術方面而言,隨著電子簽名等措施的產生,電子提單同紙面單據同樣具有可轉讓性,但是電子提單的存在或實施還需要法律基礎。
目前電子提單的存在或實施主要有兩個基礎,其一是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約定,其二是立法。電子提單的法律性質與這兩個基礎緊密相關。
(一)電子提單是合同法意義上的具有傳統提單功能的電子文件由于目前只有極少數國家通過立法承認電子提單的法律效力,因而實踐中電子提單的實施主要是依靠當事人彼此之間的合同約定。這種合同約定通常情況下應該是電子數據交換協議。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以EDI代替傳統紙面提單,并就EDI實現傳統提單的三項功能——貨物收據、運輸合同證明以及權利憑證,作出規定。同時EDI協議還將就EDI在滿足相關法律要求方面的法律問題,如法律關于書面形式的要求、手書簽名的要求、原件的要求以及EDI證據的可采性等等,作出規定,以為當事人之間使用電子提單鋪平道路。
目前以合同機制實施電子提單的主要有1983年的SeaDocs項目、1990年的CMI電子提單規則和1999年的Bolero電子提單機制。其中CMI電子提單規則本身就是一個EDI協議,只是其內容主要涉及EDI作為電子提單在轉移貨物控制權方面的法律問題,而并沒有包含一個普通的EDI協議通常所處理的全部內容。Bolero電子提單機制使用的是一個被稱作Bolero規則手冊的多邊協議。
對于根據以上三個實施項目而創設的電子提單,目前除個別國家外,尚沒有被承認為海商法意義上的海運單據,更不是海商法意義上的提單和代表貨物的權利憑證,它們只具有合同法上的意義和效力。由于這種“電子提單”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提單,因而其在實現傳統提單的三項功能方面一般只能采用功能等同原則,試圖以電子方式達到傳統紙面提單的相應效果。
(二)電子提單是一般電子商務法意義上的具有傳統提單功能的電子文件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于1996年出臺之后,其第二部分,即有關特殊領域(貨物運輸)的電子商務法規定,僅有加拿大采用。加拿大統一法委員會于1999年通過了一部示范法,即《統一電子商務法》,該法隨后為加拿大絕大部分的省和地方采納為法律。這意味著電子提單在加拿大已獲得法律上的承認。但是,筆者認為,加拿大僅是在電子商務法上承認電子提單,換句話說,加拿大法意義上的電子提單并不是海商法意義上的提單或其他海運單據。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作為各省立法藍本的《統一電子商務法》與UNCITRAL《電子商務示范法》一樣,也是以功能等同原則為基礎,就以電子方式實施與貨物或貨物運輸合同有關的行為以及以電子文件實施書面文件的功能作了規定。各省電子商務立法的意義,不在于承認電子提單或電子文件是海商法意義上的提單或其他海運單據,而在于為欲以EDI代替書面提單的當事人提供一個保證電子數據交換協議效力的法律基礎。
(三)電子提單是海商法意義上的提單在澳大利亞,無論是聯邦層面的海商立法,還是州層面的海商立法,均對電子通信技術的使用作了規定,尤其是州層面的立法,對電子海運單據的規定更為明確。其立法的特點,就是擴大現有立法的適用范圍,使其涵蓋電子形式的海運單據以及以電子形式實施的海運單據的傳輸,尤其是對現有適用于紙面單據的一些術語如“交付”、“背書”、“占有”和“簽名”等的含義作擴大解釋,以使其包含以電子形式實施的相關行為。根據這種擴大解釋的做法,在澳大利亞法下,電子提單在法律性質上就是提單,其是一種特殊的提單,是電子形式的提單。
(四)電子提單是一種新型的海運單據和代表貨物的權利憑證說電子提單是一種新型的海運單據和代表貨物的權利憑證,指的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正在進行的《海上貨物運輸文書草案初稿》。該草案在第8章將海運文件分為兩大類,即傳統的紙面運輸單據和電子記錄,在電子記錄中,該草案還特意規定了“可流通電子記錄”。如果該草案被接納為公約,那么這不僅意味著電子提單的法律效力將獲得充分承認,同時其還將成為一種新型的海運單據,而且作為“可流通電子記錄”,其還將是一種新的代表貨物的權利憑證。
電子提單應是提單徹底電子化或無紙化的最終產物,由于所使用的媒介的不同,其基本法律原理與傳統提單的法律原理己有不同,即使電子提單與傳統提單一樣,也被承認為代表貨物的權利憑證,二者在對流通性的實現上也是不一樣的。對傳統提單,其所代表的權利與其媒介即紙張是合并在一起的,對于提單的新持有人而言,取得了紙張也就意味著取得了權利。電子提單則不同,由于其所使用的媒介不是有形的,因而其所代表的權利與其使用的媒介不可能合并在一起,換句話說,僅憑其使用的媒介并不能彰顯其代表的權利,而必須有一個相對獨立于其流通過程的第三者對該流通過程進行記錄和證明。
成為新型的海運單據和代表貨物的權利憑證將是電子提單的發展方向。但就目前而言,電子提單的這種法律地位還遠遠沒有得到確立。
四、結語
綜上可以看出,電子提單的發展尚處于非常初級的階段。目前僅有寥寥幾個國家制定有關于電子提單的法律,這使得電子提單的實施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而更多的是依靠當事人之間的協議,這種局面導致了電子提單法律性質多元性,它一方面說明,電子提單的法律效力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承認,另一方面又說明,電子提單的法律地位尚沒有得到最終確立。
但筆者對電子提單的發展前景仍持樂觀態度。雖然從各國現有關于提單的立法來考察,除了個別國家如澳大利亞外,作為提單或權力憑證的電子提單尚不存在,但作為一種具有一定商業用途的單據或文件,電子提單則是存在的。國際商會在2002年4月正式實施了《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電子交單補充規則eUCP1.0》,該規則對于電子記錄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規定,它可以被當事人采用,從而成為電子單據的基礎。[③]從商人法的演變歷史看來,商業票據或文件以及調整這些票據的商事慣例均經歷了一個從不為法律承認到為法律所承認的過程。以流通票據為例。早在十三世紀,黃金和錢幣的運輸和安全問題就迫使商人們開始使用流通票據,但起初國王的法院并不承認這些票據的效力,這迫使商人們創設自己的法院。這些商人法院的判例也就是所謂的商人法(Lex Mercatoria)。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有關流通票據的商人法開始成為普通法的一部分,并最終被編撰進相關立法中。因此,一種商業文件可否存在,以及其生命力如何,不在于法律是否承認,而在于其是否為商業實踐所需要?,F代海上貨物運輸技術的發展對傳統提單法律制度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紙面提單的弊端越來越凸顯,隨著電子通信技術的進步,提單電子化日益發展,并使電子提單得以產生,它能夠滿足商人們的需要已是不爭之事實。因此,盡管圍繞電子提單的商業實踐尚不夠成熟,有關電子提單的法律機制也還處于探索的階段,但由于電子提單具備能夠實現傳統提單的三項功能的基本素質,電子提單的法律地位最終被確立是極為可能的。
注釋
[①] See A.N.Yiannopoulos (Editor), Ocean Bill of Lading: Traditional Forms, substitutes, and EDI Systems, 19-20(1995)。
[②] 楊良宜《提單及其附運單證》,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頁15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