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付定義范文

時間:2023-12-29 17:54:2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移動支付定義,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移動支付定義

篇1

移動支付標準的逐漸清晰,將令整個產業正式起飛。NFC手機、POS機、SIM卡、RFID芯片等相關生產企業將率先受益。

移動支付標準或已明確

隨著中國手機普及率的提高,市場環境日趨成熟,移動支付發展潛力巨大,但缺乏統一的移動支付標準始終制約著產業的發展。由于各方都想主導移動支付產業鏈,中國移動的2.4GHz標準與銀聯的13.6MHz標準兩者之間仍未有定論。

在昨日舉行的“2011中國移動支付產業論壇”上,代曉慧表示,工信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要共同制訂統一的移動支付標準,推動移動支付產業的發展。

“先進統一的技術標準有利于業務的推廣,我們必須制訂統一的標準,才能在全國大力推廣。”代曉慧說。

而張琪在接受采訪時透露了移動支付標準制定的進展,“去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國標委的相關司局組織銀聯和三大電信運營商召開了移動支付工作研討會,會上明確了近場支付采用13.56MHz標準,2.45GHz方案僅用于封閉應用環境,不允許進入金融流通領域?!?/p>

同時,該會議明確,移動支付標準將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等主管部門領導下,聯合產業相關方建立統一產業標準;運營商開展金融相關業務,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將金融業務剝離成立獨立實體運營,中國人民銀行將對市場進行檢查,對不合規業務進行整改、關閉。

此外,張琪還說,新增移動支付業務試點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批準后實施;在中國人民銀行等主管部門領導下,成立由商業銀行、銀聯、三大運營商及部分科研機構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具體負責國標研制工作。

張琪認為,目前移動支付還沒有非常成熟的商業運營模式,如何通過合作建立跨部門和跨行業的產業鏈共贏機制是移動支付快速發展的關鍵。

運營商加緊布局手機支付

移動支付風生水起,國內移動運營商也集體發力移動支付,紛紛籌建支付公司。繼中國電信(微博)在今年3月成立支付公司“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后,中國聯通(微博)支付公司也將掛牌成立。

中國聯通支付公司籌備組組長戴任飛昨日在論壇上透露,目前聯通支付公司籌備組已完成名稱核準、入資與驗資等工作,預計最快4月15日會獲得營業執照。中國聯通支付公司名稱已確定為“聯通沃易付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戴任飛表示,在新支付公司營業牌照后,將首先開始支付牌照的申請工作。第一階段申請牌照的業務范圍包括網絡支付、移動支付和銀行卡收單。此外,對于預付卡業務,聯通表示到第二階段視監管情況將再行申請。

而中國移動也傳出正在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不久后將會成立支付公司。事實上,此前中國移動入股浦發銀行,將手機支付從小額支付轉向信用卡、轉賬、大額交易等業務,也正是為此做準備。

據了解,目前中國電信在內蒙古、成都等地推出“翼支付”業務作為試點,并于近日開始在廣東商用;中國聯通已在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四個城市進行試點;中國移動則在湖南、廣東、重慶、北京等10地試點商用手機支付業務。

分析人士指出,三大運營商紛紛涉足第三方支付,不僅僅是將業務擴展至手機近距支付,更是對手機支付市場前景的看好。

根據易觀國際最新的預測報告,2011年底手機近距支付用戶數將突破1億戶,2010至2013年將保持102%的高速復合增長。

交易規模兩年內將超千億

隨著移動支付大規模的應用,市場規模將加速增長。

據艾瑞咨詢資料,目前我國手機用戶有8億,其中已經開通移動互聯網的用戶有3.03億,占全國總用戶的37.8%。去年我國移動支付市場整體規模達到202.5億元,同比增長31.1%。

但張琪表示,預計今年移動支付市場增長將更為強勁,到2012年移動支付的交易規模將超過1000億元。

篇2

摘 要 目的:觀察拉米夫定(LAM)聯合阿德福韋酯(ADV)治療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臨床療效。方法:選擇98例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分為治療組(49例)和對照組(49例),兩組均給予保肝等常規治療,治療組加用LAM聯合ADV治療。結果:治療組在治療49周和98周后,各方面指標明顯改善,優于對照組;治療組對LAM及ADV耐受性良好,未見明顯的不良反應。結論:通過LAM與ADV的聯合治療,改善了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肝功能,提高了患者的生存能力。

關鍵詞 拉米夫定 阿德福韋酯 乙型肝炎 肝硬化

關鍵詞 拉米夫定 阿德福韋酯 乙型肝炎 肝硬化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5.120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5.120

乙型肝炎肝硬化代償期的5年生存率約55%,失代償期約14%。目前各國公認治療乙型肝炎肝硬化的有效抗病毒藥物是干擾素和核苷(酸)類似物,但干擾素不良反應較多,不宜應用于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004年拉米夫定臨床應用專家共識》已推薦使用拉米夫定(LAM)治療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1],但是LAM變異率高,停藥后易出現反彈現象。如何解決變異后耐藥及停藥后反彈是目前臨床上急需解決的問題。許多學者專家認為,聯合用藥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希望所在[2]。阿德福韋酯(ADV)抗乙肝病毒的作用比較弱,起效比較慢,但是發生HBV耐藥率較低,且對LAM耐藥有效,故ADV與LAM聯合應用可以減少耐藥株的出現。應用LAM聯合ADV治療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取得較好療效,現報告如下。

乙型肝炎肝硬化代償期的5年生存率約55%,失代償期約14%。目前各國公認治療乙型肝炎肝硬化的有效抗病毒藥物是干擾素和核苷(酸)類似物,但干擾素不良反應較多,不宜應用于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004年拉米夫定臨床應用專家共識》已推薦使用拉米夫定(LAM)治療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1],但是LAM變異率高,停藥后易出現反彈現象。如何解決變異后耐藥及停藥后反彈是目前臨床上急需解決的問題。許多學者專家認為,聯合用藥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希望所在[2]。阿德福韋酯(ADV)抗乙肝病毒的作用比較弱,起效比較慢,但是發生HBV耐藥率較低,且對LAM耐藥有效,故ADV與LAM聯合應用可以減少耐藥株的出現。應用LAM聯合ADV治療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取得較好療效,現報告如下。

資料與方法

資料與方法

2007年9月~2009年5月收治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98例,男59例,女39例,年齡26~67歲,平均45.85±8.65歲。98例患者均符合《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的肝硬化診斷標準[3],排除HCV、HEV、HDV和HAV重疊感染及合并酒精性肝硬化、伴有肝腎綜合征和心、腦、腎疾患的患者。根據入院的先后將98例患者隨機分為治療組和對照組。按Child-Pugh計分進行分級,治療組B級31例,C級18例,對照組B級32例,C級17例。所有病例HBV-DNA均為陽性。治療前要告知患者及家屬LAM與ADV的作用效果及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療程、費用等,同意后簽署知情同意書。兩組在年齡、性別、病程及實驗室指標方面經統計學處理,差異無顯著性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2007年9月~2009年5月收治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98例,男59例,女39例,年齡26~67歲,平均45.85±8.65歲。98例患者均符合《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的肝硬化診斷標準[3],排除HCV、HEV、HDV和HAV重疊感染及合并酒精性肝硬化、伴有肝腎綜合征和心、腦、腎疾患的患者。根據入院的先后將98例患者隨機分為治療組和對照組。按Child-Pugh計分進行分級,治療組B級31例,C級18例,對照組B級32例,C級17例。所有病例HBV-DNA均為陽性。治療前要告知患者及家屬LAM與ADV的作用效果及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療程、費用等,同意后簽署知情同意書。兩組在年齡、性別、病程及實驗室指標方面經統計學處理,差異無顯著性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治療方法:治療組和對照組均給予保肝、對癥和支持等常規治療,治療組加用LAM 100mg口服,ADV 10mg口服,1次/日。對照組與治療組的治療對比觀察98周。

治療方法:治療組和對照組均給予保肝、對癥和支持等常規治療,治療組加用LAM 100mg口服,ADV 10mg口服,1次/日。對照組與治療組的治療對比觀察98周。

觀察指標:采用ELISA法檢測HBV標記物;采用定量PCR法檢測HBV-DNA;常規方法測定肝功能生化指標、凝血酶原活動度(PTA)、凝血酶原時間(PT)等。定期腹部彩超檢查。

觀察指標:采用ELISA法檢測HBV標記物;采用定量PCR法檢測HBV-DNA;常規方法測定肝功能生化指標、凝血酶原活動度(PTA)、凝血酶原時間(PT)等。定期腹部彩超檢查。

統計學處理: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X2檢驗。

統計學處理: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X2檢驗。

結 果

結 果

治療組在49周后有1例患者因發生自發性腹膜炎而死亡,98周后有2例患者因發生肝細胞癌和上消化道出血而死亡;對照組在49周后有5例患者分別因上消化道出血自發性腹膜炎肝細胞癌而死亡,98周后有13例患者分別因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征和肝細胞癌而死亡。治療組98周后病死率(6.1%,3/49),明顯低于對照組98周后的病死率(36.7%,18/49),治療組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P<0.05)。治療組發生上消化道出血、肝細胞癌兩種并發癥,未見其它并發癥,對照組發生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腦病、自發性腹膜炎、肝細胞癌、肝腎綜合征等多種并發癥。對照組并發癥的發病率明顯高于治療組。

治療組在49周后有1例患者因發生自發性腹膜炎而死亡,98周后有2例患者因發生肝細胞癌和上消化道出血而死亡;對照組在49周后有5例患者分別因上消化道出血自發性腹膜炎肝細胞癌而死亡,98周后有13例患者分別因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征和肝細胞癌而死亡。治療組98周后病死率(6.1%,3/49),明顯低于對照組98周后的病死率(36.7%,18/49),治療組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P<0.05)。治療組發生上消化道出血、肝細胞癌兩種并發癥,未見其它并發癥,對照組發生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腦病、自發性腹膜炎、肝細胞癌、肝腎綜合征等多種并發癥。對照組并發癥的發病率明顯高于治療組。

治療組和對照組生化指標、Child-Pugh評分的變化比較,治療組各項指標有顯著改善,見表1。

治療組和對照組生化指標、Child-Pugh評分的變化比較,治療組各項指標有顯著改善,見表1。

治療組和對照組治療后HBV-DNA轉陰情況的比較,治療組治療49周(79.1%)和98周(91.3%)患者HBV-DNA轉陰率分別與對照組治療49周(6.8%)和98周(9.7%)相比較比較,均顯著提高。

治療組和對照組治療后HBV-DNA轉陰情況的比較,治療組治療49周(79.1%)和98周(91.3%)患者HBV-DNA轉陰率分別與對照組治療49周(6.8%)和98周(9.7%)相比較比較,均顯著提高。

不良反應:經過98周不間斷治療,應用拉米夫定聯合阿德福韋酯治療未發現明顯不良反應,患者對拉米夫定聯合阿德福韋酯的耐受性良好。

不良反應:經過98周不間斷治療,應用拉米夫定聯合阿德福韋酯治療未發現明顯不良反應,患者對拉米夫定聯合阿德福韋酯的耐受性良好。

討 論

討 論

我國是一個乙型肝炎高發地區,在眾多乙型肝炎患者中,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年發病率約3%。過去對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治療,主要強調保肝、利尿、補充白蛋白、血漿,以及糾正水、電解質紊亂等,最后只能進行肝移植手術。但是,肝移植手術由于肝源不足的問題和其它客觀因素的影響還不能普遍的開展,導致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的存活期不是很理想,短短5年內死亡率高達45%~86%。因此,迫切需要有效的治療?;顒有砸倚透窝赘斡不颊?,病毒持續復制,肝臟炎癥持續存在,已發生失代償反應[4~5],甚至出現肝腎綜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及肝衰竭,極少數患者可能發展成肝癌。故抗乙肝病毒治療是非常重要的。LAM通過抑制HBV-DNA聚合酶減少體內的乙型肝炎病毒,從而改善肝組織學變化,減輕肝臟炎癥和纖維化的發展[6]。LAM不能清除肝細胞內的HBV-DNA,需要長期服藥,且易發生病毒變異。YMDD變異可在患者治療6個月以后開始出現且逐年遞增[7]。ADV是單磷酸腺苷的無環核苷類似物,在細胞內轉化為阿德福韋二磷酸鹽,有抑制HBV-DNA聚合酶活性的作用,不易耐藥,可長期用藥[8]。臨床觀察認為LAM聯合ADV可有效地控制HBV復制,減少人體內乙肝病毒載量,肝臟炎癥可得到穩定控制,患者自覺癥狀明顯好轉,各項指標得到實質性改善。

我國是一個乙型肝炎高發地區,在眾多乙型肝炎患者中,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年發病率約3%。過去對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治療,主要強調保肝、利尿、補充白蛋白、血漿,以及糾正水、電解質紊亂等,最后只能進行肝移植手術。但是,肝移植手術由于肝源不足的問題和其它客觀因素的影響還不能普遍的開展,導致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的存活期不是很理想,短短5年內死亡率高達45%~86%。因此,迫切需要有效的治療。活動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病毒持續復制,肝臟炎癥持續存在,已發生失代償反應[4~5],甚至出現肝腎綜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及肝衰竭,極少數患者可能發展成肝癌。故抗乙肝病毒治療是非常重要的。LAM通過抑制HBV-DNA聚合酶減少體內的乙型肝炎病毒,從而改善肝組織學變化,減輕肝臟炎癥和纖維化的發展[6]。LAM不能清除肝細胞內的HBV-DNA,需要長期服藥,且易發生病毒變異。YMDD變異可在患者治療6個月以后開始出現且逐年遞增[7]。ADV是單磷酸腺苷的無環核苷類似物,在細胞內轉化為阿德福韋二磷酸鹽,有抑制HBV-DNA聚合酶活性的作用,不易耐藥,可長期用藥[8]。臨床觀察認為LAM聯合ADV可有效地控制HBV復制,減少人體內乙肝病毒載量,肝臟炎癥可得到穩定控制,患者自覺癥狀明顯好轉,各項指標得到實質性改善。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1 拉米夫定臨床應用專家組.拉米夫定臨床應用專家共識(2004年版)[J].實用肝臟病雜志,2005,28(1):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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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arcellin P.Advances in therapy for chronic hepatitisB[J].Semin Liver Dis,2002,2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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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醫學會.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J].中華肝臟病雜志,2000,8(6):3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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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rldi G,Fattovich G,Hadziyannis S,et al.Survival and prognostic factors in 366 patients withcompensated cirrhosis:a multicenter study[J].J Hepatol,1994,21(4):656-666.

4 Rerldi G,Fattovich G,Hadziyannis S,et al.Survival and prognostic factors in 366 patients withcompensated cirrhosis:a multicenter study[J].J Hepatol,1994,21(4):656-666.

5 Liaw YF,Sheen IS,Chen TJ,et al.Incidence.determinantsand significance of delayed clearance of serumHBsAg in chronic hepatitis B virus infection:a prospectivestudy[J].Hepatology,1991,13(4):62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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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陳曉英,劉曉平,戴二黑,等.拉米夫丁治療失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臨床觀察[J].實用肝臟病雜志,2005,8:25.

6 陳曉英,劉曉平,戴二黑,等.拉米夫丁治療失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臨床觀察[J].實用肝臟病雜志,2005,8:25.

7 姚光弼,崔振宇,姚集魯,等.國產拉米夫定治療2200例慢性乙型肝炎的IV期臨床試驗[J].中華肝臟病雜志,2003,11:103-108.

7 姚光弼,崔振宇,姚集魯,等.國產拉米夫定治療2200例慢性乙型肝炎的IV期臨床試驗[J].中華肝臟病雜志,2003,11:103-108.

8 Cullen JM,Li DH,Brown C,et al.Antiviral efficacyand pharmacokinetics of oral adefovir dipivoxil inchronically woodchuck hepatitis virus- infected woodchucks[J].Antimicrob Agents Chemother,2001,45(10):2740-2745.

篇3

[關鍵詞] 血細胞分析儀;顯微鏡鏡檢;可行性

[中圖分類號] R446.1[文獻標識碼] B[文章編號] 1673-7210(2010)04(a)-132-02

血細胞分析儀是臨床檢驗中最基礎也是最常用的儀器,隨著五分類全自動血細胞分析儀的普及,實驗室為臨床疾病的診斷、治療、預后提供了更多有價值的指標。高新儀器的使用一方面促進了醫學檢驗的發展,同時也給檢驗工作帶來新的問題,怎樣才能在確保檢驗質量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發揮高新技術帶來的便捷需進一步探討。在常規工作中,首先遇到的是對血細胞分析儀檢測結果的復檢問題。對儀器的完全依賴極易造成漏診和誤診[1-2],全部鏡檢也不切合實際情況。為此,我科結合本科室的具體情況制訂了復檢標準,并對其臨床應用進行探討。

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1.1.1儀器:靜脈血檢測使用美國Beckman-Coulter公司的LH500五分類全自動血細胞分析儀;日本Olympus顯微鏡進行細胞鏡檢。

1.1.2 試劑:LH500使用的稀釋液、溶血劑、白細胞分類試劑均由Beckman-Coulter蘇州有限公司提供。采用美國BD公司提供的EDTA鉀鹽真空抗凝管采集靜脈血標本。

1.1.3 標本:2009年10~11月收集我院各科住院患者的靜脈血標本,共分析4 000例,采血后室溫保存,2 h內檢測完畢。

1.2方法

1.2.1 儀器檢測:LH500用公司配套校準物進行儀器校準,每天測定前做高、中、低三個水平的全血質控物,確認儀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進行標本檢測。

1.2.2 顯微鏡檢查標本經儀器分析后涂片,瑞-姬染液染色,由經驗豐富的形態室人員進行復片。

1.2.3 儀器結果異常的判斷標準,①結果異常:WBC>15×109/L或80%,淋巴細胞>60%,單核細胞>15%,嗜酸粒細胞>15%,嗜堿粒細胞>10%;③Hb

1.2.4 顯微鏡檢查異常的判斷標準,①白細胞:形態異常(分葉過多、中毒顆粒、空泡變性等)、異型淋巴細胞>5%,桿狀粒細胞>10%,存在幼稚細胞;②紅細胞:存在有核紅細胞,大小不一,染色異常,形態異常,分布異常;③血小板:血小板聚集,嚴重體積異常;④對儀器檢測白細胞、血小板數量的評估。

2結果

筆者對4 000例標本的儀器檢測結果和顯微鏡鏡檢結果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分析:

2.1儀器檢測結果與顯微鏡鏡檢結果比較

儀器檢測結果完全正常2 232例,占55.8%;顯微鏡鏡檢結果異常970例,占24.2%。LH500對異常的血液標本檢出能力的有關預測值分別為,敏感度為99.9%,特異度為73.6%,陽性預測值為54.7%,陰性預測值為99.9%,準確度為79.9%。

2.2儀器檢測分組與顯微鏡鏡檢結果比較

將4 000例臨床標本分為四組:儀器結果正常、無Flags提示組,儀器結果輕度異常、無Flags提示組,儀器結果輕度異常、有Flags提示組,儀器結果明顯異常、有Flags提示組,四組結果與顯微鏡鏡檢結果比較見表1。

表1 儀器檢測分組與顯微鏡鏡檢結果比較

2.3儀器檢測警示分組與顯微鏡鏡檢結果比較

將儀器檢測的不同Flags提示分別與顯微鏡鏡查結果進行比較,結果見表2。

3 討論

美國Beckman-Coulter公司的LH500五分類全自動血細胞分析儀采用Coulter電阻抗原理和智能微數技術對血細胞進行計數,基于流體力學原理,使用鞘流技術使溶血后液體里剩余的白細胞單個通過光路,通過檢測器接受VCS(volume,細胞體積;conductivity,高頻傳導;scatter,激光散射)三種技術同時檢測的信號對白細胞進行分類,并可得到細胞散點圖和直方圖。

隨著這些原理更科學、操作更自動化及血細胞分析儀的推廣和普及,檢驗人員對儀器的檢測結果越來越信賴,從而忽視了顯微鏡檢查。LH500對異常的血液標本檢出能力的有關預測值分別為:敏感度為99.9%,特異度為73.6%,陽性預測值為54.7%,陰性預測值為99.9%,準確度為79.9%。從儀器檢測結果與顯微鏡檢測結果的比較中可以看到,一方面,五分類的血細胞分析儀對異常細胞形態的敏感度較高,漏檢率也符合國際血液學復檢專家組對復檢規則的要求;另一方面,儀器的特異性不高,復片率達到44.2%,大大消弱了高新儀器的便捷。這就需要我們制訂一個切實可行的復檢標準。

筆者通過對4 000例標本的儀器檢測結果、Flags提示與顯微鏡鏡檢結果比較發現,單一地依賴主要數據的異常或單一地依賴Flags提示都不能提高儀器的特異性。把兩者結合起來,根據數據的異常程度進行分組,在儀器結果正常、無Flags提示組中只有1例假陰性結果,顯微鏡檢查示分類原粒細胞為1%,為血液科初診患者,有發熱體征,后確診為AML-M1。在儀器結果輕度異常、無Flags提示組中,也只有1例假陰性,顯微鏡檢查示分類異型淋巴細胞為7%,為兒科患者,IM治療后。這兩組結果與鏡檢基本一致,2例假陰性也具有代表性,可以通過復檢標準的完善篩檢出來,這部分病例可以確定為不需要復片。在儀器結果輕度異常、有Flags提示組中,有350例(44.4%)假陽性結果,主要是白細胞分類異常和儀器報警提示,一方面,暴露了所有全自動血液分析儀在白細胞分類上的缺陷;另一方面,從表2的比較結果看出,這部分Flags警示多為Imm NE1/NE2、Blast、Verify Diff,集中在白細胞的分類上,提示我們復檢標準的不足之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積累更豐富的實驗數據和臨床經驗,制訂更科學的復檢標準。在實驗中還有很少部分數據為儀器結果正常、有Flags提示組,提示Dimorphic Reds、Platelet Clumps,初步證實與標本采集、環境溫度等因素有關,需要工作人員的臨床經驗,對復檢標準沒有影響,沒有納入實驗數據中。

通過實驗發現,不同檢測原理、不同檔次的儀器所對應的復檢標準是不一樣的,每個實驗室應該自行規定復檢的條件。筆者認為,高檔次的儀器,檢測原理科學,數據分析全面,報警靈敏度很高,復檢的標準可以放寬,更側重于儀器的異常警報提示。對于中、低檔次的儀器,應該嚴格按照制訂的復檢標準執行,對復檢的判斷更應該側重于對白細胞計數、白細胞分類、血紅蛋白、血小板計數等數據的分析。

4 體會

①儀器對細胞形態的識別能力,決定篩選標準的寬嚴程度;②在保證質量基礎上降低復檢率至

[參考文獻]

[1]盧文波,周曉暉,何娟妃.重視血液分析儀異常圖形標本的鏡檢復查[J].上海醫學檢驗雜志,2002,17(6):373-375.

[2]馮光,馬福廣,于曉陽,等.全自動血細胞分析儀檢測MCR增高60例的鏡檢分析[J].實用醫學雜志,2001,17(8):772-773.

[3]江虹,曾婷婷.全自動血細胞分析和白細胞分類復檢規則的制訂及評價[J].中華檢驗醫學雜志,2007,30(9):996-998.

[4]王欣,藤娟,郝少麗.血細胞分析儀計數幼稚紅細胞的準確性評價[J].中華檢驗醫學雜志,2007,30(9):1056-1057.

[5]胡杰,連國軍.Sysmex XE-2100自動血細胞分析和白細胞分類的復檢規則探討[J].中華檢驗醫學雜志,2008,31(7):752-757.

篇4

【關鍵詞】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活動性乙肝肝硬化治療

乙肝肝硬化是慢性乙型肝炎在病情發展過程中隊肝臟造成反復損傷,并出現肝纖維化的一個最終結局[1]。本次研究對患有活動性乙肝肝硬化疾病的患者應用拉米夫定與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的效果進行研究?,F匯報如下。

1 資料和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2011年10月-2013年10月我院收治的92例患有活動性乙肝肝硬化疾病的患者,隨機分為對照組和治療組,平均每組46例。對照組中男性27例,女性19例;患者年齡18-64歲,平均年齡(39.4±1.2)歲;乙型肝炎病史1-6年,平均病史(2.2±0.5)年;肝硬化發病時間1-10個月,平均發病時間(3.1±0.4)個月;治療組中男性28例,女性18例;患者年齡19-66歲,平均年齡(39.6±1.1)歲;乙型肝炎病史1-7年,平均病史(2.4±0.6)年;肝硬化發病時間1-11個月,平均發病時間(3.2±0.5)個月。上述四項自然指標兩組患者組間無顯著差異(P>0.05),可以進行比較分析。

1.2 病例納入標準[2]

(1) 患者有明確的乙型肝炎疾病史;(2)肝硬化發病時間在一年以內;(3) 患者年齡在18-70歲之間;(4) 排除合并患有其他肝臟疾病的可能;(5)其他主要臟器功能良好;(6) 患者溝通交流能力沒有任何異常;(7)愿意加入本次研究。

1.3 病例排除標準

(1) 患者沒有明確的乙型肝炎疾病史;(2) 肝硬化發病時間超過一年;(3) 患者年齡不足18歲,或超過70歲;(4) 合并患有其他肝臟疾??;(5) 其他主要臟器功能存在明顯異常;(6) 患者溝通交流能力存在明顯異常;(7) 不愿意加入本次研究。

2.1 肝功能指標恢復正常時間和用藥方案臨床實施總時間

對照組患者單純應用拉米夫定治療(35.74±4.61)d后肝功能指標水平恢復正常,用藥方案臨床共計實施(51.93±5.28)d;治療組患者應用拉米夫定與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29.75±4.61)d后肝功能指標水平恢復正常,用藥方案臨床共計實施(40.86±3.19)d。兩項觀察指標各項數據組間比較差異顯著

(P

2.2 活動性乙肝肝硬化疾病治療效果

對照組患者單純應用拉米夫定治療后,14例乙肝肝硬化病情達到臨床治愈標準,18例有效,14例無效,該組治療總有效率為69.6%;治療組患者應用拉米夫定與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后,18例乙肝肝硬化病情達到臨床治愈標準,23例有效,5例無效,該組治療總有效率為89.1%。該項觀察指標各項數據組間比較差異顯著(P

3 討論

阿德福韋酯是單磷酸腺苷的無環核苷類似物的一種,在細胞激酶的催化作用下,該藥物可以發生磷酸化反應生成一種具有較強生物活性的代謝產物――阿德福韋二磷酸鹽,這一產物再與三磷酸脫氧腺苷反應,可以對HBV-DNA聚合酶產生非常明顯的抑制作用。乙型肝炎疾病采用拉米夫定治療后出現YMDD變異位點主要位于rtM204V/I,而阿德福韋酯在最用于人體后的耐藥變異位點則主要位于rtA181V和rtN236T兩個位置,兩種藥物在對疾病治療的過程中的耐藥位點不會發生交叉,將兩種藥物聯合應用可提高耐藥基因屏障。

參考文獻

[1]林炳亮,黃桂梅,張曉紅等.胸腺肽α1與拉米夫定聯合治療慢性乙型肝炎近期療效研究[J].中國綜合臨床,2009,18(7):796-797.

篇5

[關鍵詞]移動支付 合作共贏 商業運營模式 創新 構建

[分類號]F270

1.引言

我國自進入3G時代之后,隨著網絡的優化、終端的豐富以及金融支付環境的完善,移動支付市場前景光明,商機無限。艾瑞咨詢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的手機用戶數達到7.47億人,手機支付用戶數為8200萬,手機支付交易額為24.0億元,同比2008年7.9億元增長202.6%,處于高速增長態勢。艾瑞預計在2010―2011年,手機支付將出現爆發式的增長,而2012年手機支付交易規模將有望超過1000億元。為此,電信運營商、中國銀聯、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都紛紛加快在這一領域的布局,鏖戰移動支付市場。例如,中國移動在2009―2010年推出了手機錢包、世博門票、手機一卡通三大移動支付業務,中國電信在2010年正式推出基于天翼3G業務的融合支付業務“翼支付”,中國聯通在2009年推出基于NFC技術的移動支付業務;而在金融機構中,中國銀聯已積極聯合各大銀行加快推廣其旗下合作支付品牌手付通,招商銀行、光大銀行、交通銀行等也均推出手機銀行類業務;第三方支付方面,支付寶、財付通、快錢、易寶、環迅等多家支付企業紛紛進入手機支付領域的規劃。

移動支付的廣泛應用和無限商機已經有目共睹。而移動支付產業要真正實現繁榮,跨行業合作是必然選擇;移動支付運營商要獲得競爭優勢,建立合作共贏的商業運營模式是關鍵。因為商業運營模式決定產業鏈中各方利益的分配,而合理的利益分配才能把各個環節都積極調動起來。目前我國以電信運營商、中國銀聯、銀行及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主體的4種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都存在著以下問題:由于各自的局限和核心優勢的不同,無法獨立大規模開展移動支付業務。這也是自2006年起,一直被各方看好的移動支付發展并不順利的一個主要原因。而從移動支付業務開展最早、發展最成熟的日本和韓國發展經驗來看,移動支付發展的關鍵是產業鏈上各企業的合作,不但要打造完整的產業鏈,而且要建立和完善“雙贏”合作機制。因此,進行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創新,構建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至關重要。

國內學者對我國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4種模式的特點、優劣勢及發展趨勢方面,而對如何加強產業鏈合作,如何構建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卻鮮有提及。基于此,筆者通過對商業運營模式概念的文獻分析界定,針對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如何創新,如何構建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進行研究。

2.移動支付及其產業鏈

移動支付(mobile payment,簡稱MPayment)是使用移動設備通過無線方式完成支付行為的一種新型的支付方式。移動支付所使用的移動終端可以是手機、PDA、移動PC等。而現實生活中,由于手機是最為人們所認知、最能體現“移動”特性的終端設備,因此通常也將“移動支付”稱為“手機支付”。根據交易金額的不同,移動支付分為小額支付和大額支付(又稱微支付和宏支付)兩類;根據支付地點遠近,移動支付分為遠程支付和現場支付兩種。

移動支付產業鏈包括電信運營商、支付服務商(中國銀聯、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等)、設備提供商(終端廠商、POS廠商、卡供應商、芯片提供商等)、系統方案提供商、商家(商場、公交、校園、公共事業、SP、CP等)和終端用戶如圖1所示:

移動支付產業鏈以移動支付平臺為核心,業務圍繞移動支付平臺展開。移動支付(平臺)運營商這個角色可以由電信運營商來擔當,也可以由支付服務商(中國銀聯、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等)來擔當。

3.商業運營模式概念的界定

說到商業運營模式,不得不提及商業模式。商業模式的定義有很多,它們之間有著不同程度的相似和差異。到2000年前后,人們逐步形成共識,認為商業模式的核心是價值創造。比如,Timmer(1998)、Rapper(2001)認為,商業模式是企業價值創造的基本邏輯,即企業在一定的價值鏈或價值網絡中如何向客戶提品和服務,并獲取利潤。通俗地說,就足企業如何賺錢。而國內一些學者認為,商業模式是指企業集合組織內外部經營資源并有效地配置和利用,為市場提品和服務全過程的經營活動的方式或途徑,是企業從生產到把產品和服務轉移至顧客手中,實現為顧客創造價值及企業經營目標的一種商業安排,是企業開展商業活動的基本框架。商業模式的核心在于解決企業建立“做什么,怎么做”運作體系的問題,企業必須考慮誰是目標客戶,將怎樣滿足目標客戶和如何滿足需求,以及企業期待獲得怎樣的回報等一系列問題。

國際著名咨詢公司埃森哲把商業模式分為兩種:運營性商業模式和策略性商業模式。企業商業運營模式指的是一個企業持續達到其主要目標的內在聯系。企業以盈利為目的,它的運營機制能夠解釋這個企業怎樣持續不斷地獲取利潤。既然商業組織之間為爭取顧客和獲得資源而展開競爭,那么一個好的運營機制必然突出確保其成功的獨特能力和手段――吸引客戶、雇員和投資者,在保證盈利的前提下向市場提品和服務。在運營性商業模式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表現一個企業在動態的環境中怎樣改變自身以達到持續盈利的目的,我們稱其為策略性商業模式。

在此基礎上,匡佩遠進一步對運營性商業模式和策略性商業模式的功能和構成要素進行了定義。其中,運營性商業模式重點解決企業與環境的互動關系,包括與產業價值鏈環節的互動關系。運營性商業模式創造企業的核心優勢、能力、關系和知識,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產業鏈定位:企業處于什么樣的產業鏈條中,在這個鏈條中處于何種地位,企業結合自身的資源條件和發展戰略應如何定位。

?贏利模式設計:企業從哪里獲得收入,獲得收入的形式有哪幾種,這些收入以何種形式和比例在產業鏈中分配,企業是否對這種分配有話語權。

4.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創新框架和機理

4.1創新框架

本文在參考埃森哲公司和匡佩遠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創新的框架,如圖2所示:

4.2創新機理

由圖2可以看出,要實現合作共贏、獲取競爭優勢(創新目的),關鍵在于構建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創新任務);而依據商業運營模式的定義,構建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要依賴于產

業鏈合作設計和盈利模式設計(創新要素);而創新的重點內容則包括企業產業鏈定位、產業鏈整合、收入來源設計及收入分配設計。

由此可知,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要創新,構建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最終的落腳點在于企業產業鏈定位、產業鏈整合、收入來源設計及收入分配設計這4個環節。具體如下:

移動支付運營商首先要明確自己的優劣勢,對自己在產業鏈中的位置進行準確定位,通過定位確定哪些環節可以自己做,哪些環節必須合作;其次,通過對產業鏈的有效整合,確定與產業鏈成員的合作深度和方式,以有效發揮各個環節的優勢。通過這兩個環節,實現有效合作;再次,通過收入來源設計,獲取收益;最后,通過收入分配設計,使整個產業鏈中各個環節都獲得不同份額的收益,以維持長期合作關系。通過這兩個環節,實現共贏。只有這樣,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才能建立起來,產業鏈各方才能取得共同發展,移動支付運營商才能獲得競爭優勢。

5.合作共贏的移動支付商業運營模式的構建

5.1企業產業鏈定位

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方式,跨越電信、金融、移動互聯網幾大行業。移動支付運營商必須具備強大的產業鏈整合能力,必須基于自身核心能力開展產業鏈內外的戰略協同運作,必須系統思考在完整的移動支付價值創造活動中,哪些是自己的專長,哪些是產業鏈上其他成員的專長,還需要綜合考慮業務性質、目標客戶特征、競爭對手等情況來確定與哪些成員合作,以及合作的深度和方式。比如,電信運營商雖然在移動支付業務上擁有較強的優勢,但是其不具備金融結算資質,不具備完善的結算體系,所以電信運營商作為移動支付運營商,必須與金融機構進行深度合作。

5.2產業鏈整合

移動支付運營商可以借鑒NTT DoCoMo(移動支付品牌:Osaifu-Keitai)和SK(移動支付品牌:Moneta)的經驗,靈活應用技術(統一技術標準、終端定制等)和經濟(價格補貼、戰略聯盟、合資、收購等)這兩大手段對移動支付產業鏈進行整合。以電信運營商作為移動支付運營商為例,其可以采用的產業鏈整合策略如表1所示。

5.3收入來源設計移動支付業務收入來源如表2所示:

移動支付業務收入來源應主要圍繞顯性收入(使用費+通信費+交易租金商家的返點收益+提供移動支付解決方案)進行設計。

5.4收入分配設計

在韓國,信用卡公司通常收取交易金額的2.5%。但其運營移動支付業務時,在2.5%的商戶折扣中,1%用來補貼消費者購買手機的成本,0.3%歸電信運營商。這樣,信用卡公司只剩下1.2%。通過這樣的收入分配,產業鏈各方都比較滿意。在中國,“移動夢網”成功的關鍵就在于中國移動與ISP/ICP之間確立了透明合理的收益分成比例,有效調動了各成員的積極性。

因此,移動支付運營商要想與合作各方維持相對穩定的合作關系,必須建立一個透明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保證合作各方的合理收益。交易傭金這塊收入不僅僅為移動支付運營商(以電信運營商為例)獨享,產業鏈的相關環節如中國銀聯、發卡行、POS機廠家都應該有合理的分成。這樣才能調動合作成員的積極性,促進合作成員的發展,維持合作關系的穩定。另外,移動支付運營與設備提供商可以通過收益共享機制,使得雙方共擔風險、共享一部分收益,以避免設備商竭力向運營商推銷設備的問題。

篇6

[關鍵詞]移動支付安全性前景

一、引言

目前的電子商務主要是通過互聯網以有線的方式進行。客戶在網上購物后,必須支付現金或者在指定的機器上進行支付,使用上諸多不便。

隨著移動通信技術和支付技術的迅速發展,金融支付系統正在從有線走向無線,電子支付也逐步向移動支付過渡。

移動通信技術作為移動電子商務的載體,提供了更貼近用戶需求的支付服務,并從安全性及監管上加以完善,逐步走向成熟。由于業務需求種類繁多,業務量巨大,使移動支付成為極具潛力的巨大產業。

二、移動支付業務概述

1.移動支付的定義

移動支付是指借助手機、PDA、筆記本電腦等移動通信終端和設備,通過無線方式所進行的銀行轉賬、繳費和購物等商業交易活動。

2.移動支付業務分類

按照歐洲銀行標準化協會在TR603(EuropeanCommitteeforBankingStandards,“BusinessandFuntionalRequirementsforMobilePayments”)的定義,可按照支付金額的大小和地理位置的遠近,對移動支付業務進行分類。

(1)按支付金額劃分

微支付:支付金額低于2歐元的情況下,一般劃歸為微支付類型。

小額支付:支付金額介于2歐元~25歐元之間,稱為小額支付。

大額支付:支付金額在25歐元以上,則為大額支付。

(2)按地理位置劃分

遠程支付:遠程支付可以不受地理位置的約束,以銀行賬戶、手機話費或虛擬預存儲賬戶作為支付賬戶,以短信、語音、WAP等方式提起業務請求。

本地支付:利用紅外線、藍牙、射頻技術,使得手機和自動售貨機、POS終端、汽車停放收費表等終端設備之間的本地化通訊成為可能,用手機完成面對面的交易。

3.移動支付相關技術

(1)遠程支付

①SMS技術

短信是移動通信里應用最廣泛的服務。目前,短信作為移動支付的手段,可以實現諸如“手機錢包”、充值、繳費、買彩票、電影票及手機銀行等功能。也是在我國比較成熟,采用較多的移動支付技術。

②WAP技術等

移動通信協議,如WAP、CDMA1X以及未來的3G等。

WAP2.0模式有利于實現電子商務所需的端到端安全性,可以提供TLS隧道。

3G,能夠處理圖像、話音、視頻流等多種媒體形式,提供多種信息服務。其高速率、移動性和高安全性等特點,必然會給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帶來巨大商機。

(2)JAVA/BREW技術

兩者都是支持無線數據業務開發的技術,在手機中增加軟件。

與無線JAVA相比,BREW是更底層的技術。BREW能夠更多地調動底層的應用,它的應用效果和對手機終端的支持會更好,應用開發商可以更為方便地開發出表現每個終端特性的應用。

但是無線JAVA是開放的,而BREW則被高通所壟斷。這一點恰恰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BREW的發展。

目前,聯通與高通一起推BREW,而移動則看好JAVA。

(3)近距離非接觸技術

目前用于移動支付業務的近距離通信技術有RFID、FeliCaIC等,RFID是一種無接觸芯片技術。未來,藍牙、802.11等也非常有可能應用在移動支付業務中。

在我國,NFC和SIMpass被視為目前國內非接觸式移動支付領域最有可能的兩大技術標準。二者都在手機中加入了基于RFID(射頻識別)技術的芯片,用于與支付應用時的收單設備進行近距離的實時通訊,并同SIM卡進行連接,以實現把支付業務捆綁在持有手機的用戶上。只是在具體的實現方式上有所區別。

近距離非接觸支付技術的優點是:操作簡單、支付行為完成耗時短。

缺點是:用戶要使用移動支付業務必須更換手機,而現在具有此種功能的手機不僅種類少,而且價格昂貴。但可以預計,隨著終端問題的解決,近距離非接觸技術將成為未來移動支付業務的主流實現方式。

4.移動支付的特點

(1)具有隨時隨地的特點

(2)用戶規模大

目前,我國的移動電話用戶已過4億,是全球之最。在某種程度上說,以移動電話為載體的移動電子商務不論在用戶規模上,還是在用戶消費能力上,都優于傳統的電子商務。

(3)有較好的身份認證基礎

對傳統的電子商務而言,用戶的消費信用問題是影響其發展的一大“瓶頸”,而手機號碼具有唯一性,手機SIM卡上存貯的用戶信息可以確定一個用戶的身份。對于移動商務而言,這就有了信用認證的基礎。

三、我國移動支付市場現狀

從全球來看,隨著3G商用進程的日益推進,從日韓到歐洲,移動支付業務的發展步伐在不斷加快,成為移動運營商十分看好的業務增長點。在我國,移動運營商也在積極推廣移動支付業務。

1.移動支付業務開展情況

國內:據百納年初的《中國移動支付業務發展分析報告》顯示,2005年,國內移動支付用戶數達到1560萬,占移動通信用戶總數的4%,產業規模達到3.4億元。百納預測,由于產業鏈的成熟、用戶消費習慣的形成和基礎設施的完備,到2008年,移動支付用戶數將達到1.39億,占移動通信用戶總數的24%,產業規模達到32.8億元。

國外:Juniper研究報告指出,2009年~2010年移動支付應用與服務有望被廣泛接納,全球移動支付總規模將達到10億美元。目前,日韓歐美,移動支付業務都呈快速增長趨勢。

2.移動支付的應用業務形式舉例

(1)手機錢包

面向六大領域,包括購物、交通支付、票務、公司卡、身份識別、在線金融等。其中也包括買保險、充值卡、買彩票、炒股、繳水電費、訂雜志等各種各樣的功能

(2)手機銀行

目前,各銀行的手機銀行產品紛紛上線,以滿足用戶隨時隨地的理財需求。從功能上說,銀行的所有非現金類業務都可以通過手機銀行完成,包括查詢、繳費、轉賬、匯款、支付、結算、外匯交易等等。韓國SKT和各大銀行還合作推出了NEMO電子貨幣服務。

(3)分享

“分享”是指使用者能更加方便與朋友交換音樂、圖片等信息;

(4)服務

“服務”則是指提供下載服務,移動認證業務服務等。

四、移動支付的風險及監管

1.面臨的風險及問題

(1)信用體系風險

無論是網上銀行,還是移動銀行,都涉及到信用體系,而我國目前的個人征信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信用體系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2)技術安全的風險

電子商務交易必須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可鑒別性、不可偽造性和不可抵賴性等特性。

無線網絡技術也面臨著黑客的挑戰和木馬等網絡病毒的威脅,而目前還沒有有效抵制手機病毒的防護軟件的手段,此外,還要考慮無線數據傳輸安全性、交易中途打斷而沒有重新認證的機制,以及無線終端容易丟失和被竊的問題。

(3)產業鏈成熟度問題

①移動支付產業鏈構成

移動支付業務產業鏈由設備制造商、銀行、信用卡組織、移動運營商、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或移動支付平臺運營商)、商業機構、SIM卡供應商、手機供應商、用戶等多個環節組成。

只有建立并不斷完善產業鏈,各個環節準確定位、合理分工并進行資源的最優配置,移動支付業務才能獲得健康發展,而產業鏈上的各環節才能在合作中實現共贏。

②移動支付業務的商業運作模式

目前,移動支付的商業模式主要有四種,即以運營商為主體的運營模式;以銀行為主體的運營模式;以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為主體的運營模式;銀行與運營商合作的運營模式。

由于各國的實際情況不同,產業鏈主導者也不同,因此,存在著不同的商業運營模式。

從我國國情來看,以移動運營商為主體或是以銀行為主體單獨經營都存在很大的困難。移動運營商有用戶資源,但信用度不如銀行,銀聯可以平衡銀行間以及銀行和運營商之間的利益關系,但在業務創新和市場反應能力方面不夠。

因此,目前最適合我國移動支付業務發展的商業模式是銀行與移動運營商合作,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協助支持的整合商業模式。采用合作的方式實現優勢互補,構建良性循環的產業鏈,促進整個移動支付產業的發展。

(4)用戶習慣及便利性問題

長久以來,絕大多數人已經習慣了使用貨幣或信用卡消費,對移動支付還比較陌生。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人們對使用移動支付業務的安全性心存顧慮。實際上,隨著通信技術的不斷發展,移動支付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但人們仍然不放心將自己的身份信息、信用卡信息等保密信息通過移動網絡傳輸。

此外,移動支付是否便利,也是影響因素之一。目前許多開通手機錢包業務的移動運營商多采用短信、WAP等遠程控制的方式完成支付,過程繁瑣,其便利性還不如傳統的貨幣或信用卡。

(5)隱私問題

移動支付,也涉及到個人信息的管理,及如何保護客戶隱私的問題。

2.金融監管與標準規范

移動支付是一項新興的支付業務,到目前為止,國際上沒有一家機構和組織能夠提供一個為多方所接受的移動支付技術。

此外,電子商務和移動支付都是比較新的行業,法律法規相對比較少,雖然目前已經頒布了《電子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等。但是這些條款還遠遠不夠,面對電子支付的快速發展還需要更全面的法律條款來約束交易行為,還需要在責任、權利、義務、賠償、罰款以及信用機制方面細化法律法規。

在業務運營方面,也需要在行業自律、產品價格、增值業務方面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有法可依,那么銀行與電子支付公司的合作就更市場化,其共贏共融性就更強。

據悉中國人民銀行即將對電子支付服務提供商實行“牌照制”,移動支付的市場秩序將得到規范和整頓。存活下來的第三方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將具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以及資金和技術力量,將承擔起協調移動運營商和銀行之間關系、發展客戶的重任。

五、我國移動支付市場分析及展望

支付手段的電子化和移動化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趨勢。對于中國的移動支付業務而言:龐大的移動用戶和銀行卡用戶數量提供了誘人的用戶基礎,信用卡使用習慣的不足留給移動支付巨大的市場空間,發展前景勿庸置疑。

1.巨大的潛在客戶群

截至2005年5月,我國手機用戶達到4億戶,銀行卡發行總量超過8億張,預計到2008年中國的手機用戶將達到5億戶。如此巨大的手機消費群體和銀行卡持有者數量,為移動支付業務提供了良好的用戶基礎和發展空間。

2.利益驅動

對通信運營商來說,在話音業務市場趨于飽和的情況下,移動通信與金融業務的結合,無疑將成為發展移動增值業務的一個重要突破口。而對于銀行來說,移動支付則可以有效降低經營成本。鏈條上的各方,在利益驅使下,會積極推動移動支付。

3.應用需求決定市場

移動支付應用業務領域的不斷擴大,將加快移動支付的發展步伐。市場最終是由需求決定的。

4.克服問題和障礙

隨著技術的完善,制約移動支付業務發展的因素也正在逐步減少。產業鏈也日趨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日趨完善。服務提供者,也會提供更貼近客戶需求的服務。

綜上,移動支付是電子支付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技術、產業鏈和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移動支付必將成為電子支付的主流。

參考文獻:

[1]A.F.SalamL.Lyer:P.Palviaetal.Trustine-municationofTheACM,48(2),2005,73~77

篇7

Abstract: Based on 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TAM) and investigations from users' usage experience , the paper probes into users' adoption intentions of mobile payment and the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consumers' usage intentions. Finally,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usage intention, the paper puts forth several proposals for promoting and spreading mobile payment business.

關鍵詞: 移動支付;科技接受模型;信任;感知風險;網絡外部性

Key words: mobile payment;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trust;perceived risk;network externality

中圖分類號:TP3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31-0206-02

0引言

移動支付由于其獨特的支付方式,將對電子商務的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如何加快移動支付業務的普及和應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本文基于TAM模型對移動支付用戶使用意向進行研究,嘗試找出影響移動支付用戶使用意向的關鍵因素。

1文獻回顧

Davis以TRA為理論基礎,提出了適用于研究信息技術采納的科技接受模型(TAM)[1]。在技術接受的許多研究中,態度與行為意向具有一致性,態度顯著影響用戶行為意向。楊霖華和邵兵家在研究個人網上銀行使用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中,首次將感知風險、信任、計算機自我效能、結構保證同時引入TAM[2]。SY Hung等人認為已經存在大量理論文獻證明網絡外部性是影響網絡接受的一個決定因素[3]。鄧朝華、魯耀斌和張金隆在短信服務使用行為研究模型中提出使用費用也是影響短信業務推廣的重要因素[4]。

2研究模型和研究假設

2.1 研究模型本文以Davis提出的科技接受模型為基礎,并將網絡外部性理論作為本研究模型的重要影響因素,同時加入使用成本、信任、感知風險三個變量,結合移動支付在我國發展的現狀和特征,在總結其他學者研究結論的基礎上提出圖1所示的概念模型。

2.2 變量的定義各變量的定義如表1所示。

2.3 研究假設基于上述模型和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H1:用戶對移動支付的感知風險與其對移動支付的使用意向呈負相關。

H2:用戶對移動支付的感知有用與其對移動支付的使用意向呈正相關。

H3:用戶對移動支付感知易用與其對移動支付的使用意向呈正相關。

H4:網絡外部性與用戶對移動支付的感知易用性呈正相關。

H5:網絡外部性與用戶對移動支付的感知有用性呈正相關。

H6:移動支付的使用成本與用戶對移動支付的使用意向呈負相關。

H7:用戶對電子渠道的信任與其對移動支付的使用意向呈正相關。

2.4 變量的測量

2.4.1 量表設計本文在參考相關文獻的基礎上,設計了各變量的量表,如表2所示。

2.4.2 問卷設計、發放和回收

2.4.2.1 問卷初測在問卷初稿設計好之后,先請專業人士提出了修改意見,修正了諸如問項語意表述,頁面設計等問題。在2010年1月初,發放10份問卷進行了小規模的問卷初測,并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和完善形成了共35個問項的正式問卷。

2.4.2.2 問卷發放和回收在一移動營業廳隨機發放問卷200份,回收問卷191份,問卷回收率為95.5%;由于部分樣本數據填寫不完整而無效,最終有效回收問卷為178份,有效回收率為89%.

3實證分析

3.1 信度和效度分析

3.1.1 效度分析問卷數據的巴特利特球度檢驗的觀測值為6313.688,相應的p值接近0。同時,KMO值為0.842,根據Kaiser給出的KMO度量標準可知原有變量適合進行因子分析。通過對35個問項進行因子分析獲得7個因子,與研究模型提出的變量個數相同,而且相應的子變量沒有差異,這說明問卷具有良好的結構效度。

3.1.2 信度分析 對問卷數據進行Cronbach’s Alpha信度檢驗,得到其值均大于0.7,表明本文所采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

3.2 模型驗證本文選取的路徑分析法為多元回歸分析。

根據本文提出的模型,感知易用性、感知有用性、信任、感知風險、成本影響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意向。將五個變量作為自變量,使用意向作為因變量進行回歸分析,結果顯示成本變量及信任變量的系數未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因此剔除成本變量及信任變量,構造新模型1再次進行回歸分析,結果如表3。

從表3的分析結果可以看出,VIF低于10,表明自變量之間不存在強的共線性。回歸方程整體的F值為10.558(p

使用意向=2.451-0.151*感知風險+0.247*感知易用性+0.279*感知有用性

同樣方法,針對感知風險和感知易用性得到如下歸回方程,并且通過了顯著性檢驗:

感知有用性=1.596+0.370*網絡外部性+0.154*感知易用性

感知易用性=2.986+0.187*網絡外部性

綜合以上分析,各研究假設的驗證結果如表4。

4結論與啟示

研究表明,網絡外部性和感知風險是影響移動支付用戶使用意向的重要因素。因此,通過適當的營銷策略,促成正向的網絡外部性,降低感知風險將有助于用戶形成積極的使用意向。

參考文獻:

[1]Fred D. Davis, Richard P. Bagozzi, Paul R. Warshaw. User acceptance of computer technology: A Comparison of two theoretical models, Management Science, 1989, 35(8):982-1003

[2]楊霖華.個人網上銀行使用意向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07,27(5):1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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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對稱密碼體制;移動支付;安全協議;Hash鏈

中圖分類號:TN9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7597(2014)09-0142-01

移動支付近年來發展迅猛,已成為移動領域中較為熱門的應用方向,具有強大的市場潛力。移動支付在歐美國家的發展受到預付費方式的限制而以微支付形式為主。在亞洲的日本國家,移動支付發展水平比較高,其應用的開展程度也相對較深。由于移動支付方便進行隨時隨地的支付交易,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非常大的便利,因此移動支付交易的規模在國內市場中占據相當大的比例。

支付安全協議最大程度的保證了移動支付過程的順利進行,需要在保證高度安全性的基礎上,有利于構建統一平臺及標準化支付系統?;趯ΨQ密碼體制的移動支付安全協議僅采用對稱密碼算法極大的提高了計算效率。但是在現有的支付模式中,用戶在進行注冊的時候依舊需要用到不適合移動支付環境的公鑰密碼體制,因此本文基于手機設備進行研究,考慮采用計算速度較快、資源消耗少的Hash鏈進行移動支付方案設計。該設計利用廣泛應用的3G移動網絡安全機制中的相關參數,有利于實現移動支付統一標準的形成。

1 移動支付概述

1.1 移動支付定義

移動支付是指通過移動終端設備、移動網絡實現交易雙方支付行為的一種支付方式。其中的移動設備包含有手機、掌上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多種無線設備。手機是最常用的移動終端設備,所以通常所說的手機支付也即是移動支付中的一種。本文所設計的移動支付方案也是基于手機終端設備的。

1.2 移動支付的系統框架

移動支付系統依據不同部分相互之間的依存關系可分為承載網絡、接入平臺、安全認證、業務管理平臺及應用平臺五個層次。

移動支付系統的運行依賴于承載網絡的速度、穩定性和安全性。在設計移動支付系統時,要參照支付特點選擇恰當的基礎網絡,以防止因基礎網絡而產生性能方面的損失。移動支付系統通過綜合接入平臺為各個基礎網絡提供接口服務。安全認證體系作為移動支付系統的核心層面,為系統提供了身份驗證、通信加密等多項功能,從而保障移動支付系統的安全性。安全認證體系涉及了移動支付系統的各個層面,終端設備的使用者通過安全認證體系以確保該用戶的合法性,并對通信內容進行加密及是否完整進行確認,防止攻擊者的不良行為。業務管理平臺主要用于管理支撐及具體業務運營。應用平臺主要是為用戶和合作者開放的平臺。比如向合作伙伴開放系統接口,第三方合作伙伴能夠利用該接口獲取該支付系統的支持,實現和運營商的合作。

1.3 移動支付業務實現方式

不同地區的移動支付發展進程有所不同,所運用的實現途徑也各有特點。移動支付業務的實現需要和當地的基礎設施、支付環境相結合。依據實現方式的不同,能夠實現遠程支付和近場支付。其中實現遠程支付需要依靠短信息服務(SMS)服務、交互式語音應答(IVR)技術、無線應用協議(WAP)技術、JAVAME技術和非結構化補充數據(USSD)這五種技術方法。近場支付的實現技術主要包括紅外、藍牙和射頻識別技術。

2 基于對稱密碼體制的移動支付安全協議設計

2.1 移動支付安全協議的設計方法

與公鑰密碼體制相比,對稱密碼體制不涉及證書授權問題,因而不會給移動支付系統增加多余的通信開銷。對稱密碼體制主要包括基于對稱密碼的加密或解密、消息驗證碼、Hash函數等,具有高計算效率的優勢。

近年來,移動支付安全協議的研究較多,其中W.D.Chen等學者采用移動通信網絡的安全機制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因為如果可以利用移動通信網絡這個統一的平臺及標準,就能夠方便的管理、實施移動支付安全協議。并能讓移動支付的安全協議得到不斷地升級和完備以滿足各種支付要求。

2.2 Hash鏈認證技術出錯控制

通常移動支付安全協議運行出錯時,能夠選擇中斷協議的運行或恢復協議。當前移動支付安全協議的出錯控制方面研究沒有達到足夠深度,文中的支付方案為在3G網絡安全機制上采用Hash鏈認證技術可以對消費者主體進行身份驗證。不過,Hash鏈要求身份驗證憑據的待驗證結點與根結點在身份認證過程中結點順便必須依次相接,不允許存在中間結點或者順序的錯誤。因此有必要研究此類情況下的出錯控制技術以保證整個Hash鏈的有效性。

如果當前認證中心處的結點驗證沒有通過,那么認證中心會將錯誤信息返回。同時,不更替當前結點而將出錯計數器Note加1。一旦計數器所記錄的出錯次數超過上限Limit,認證中心則會通知用戶刪除該Hash鏈上所有的結點并啟動新的注冊過程;否則,在下次驗證時,認證中心至多會進行額外的Note次計算與比較運算。

通過糾錯方案糾正以后,之后的認證方案會依據正常的驗證程序執行,對此后的驗證不產生影響。該方案能夠防止錯誤的擴大,并能保證Hash鏈的安全性。不過,在碰到連續多次的驗證不通過時,之后的驗證時間會隨之增加,降低了系統的運行效率。雖然某一次的效率會明顯降低,卻大大提高了支付系統的安全性,這是非常值得的。

2.3 基于對稱密碼體制的移動支付安全協議

本文所設計的基于3G網絡組件與Hash鏈的移動支付安全協議包含有支付協議、注冊協議兩個部分。消費者采用3G網絡安全機制里的共享密鑰實現對認證中心的身份驗證。認證通過之后,消費者可以將自身的Hash結點送達認證中心從而利用該結點在進行支付交易時對消費者身份進行驗證。

3 結束語

對稱密碼體制適合移動支付環境,上述的基于對稱密碼體制的移動支付安全協議利用對稱密鑰、哈希函數和信息認證碼等多項技術完成對支付實體的身份確認及通信保密,實現了移動支付過程中信息的安全傳輸。

參考文獻

[1]張娟,許春香.基于對稱密鑰的移動支付協議[J].信息技術,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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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14手機銀行調查》顯示,安全性問題仍然是困擾用戶使用的首要因素,占比超過50%。同時,用戶希望移動金融服務手機兼容性提高的比例超過20%,實現無需更換硬件即可獲得移動金融服務。

國外廠商圍繞移動支付安全提供不同形式的解決方案,其中包含多種移動支付安全技術。不管是Apple Pay、Android Pay、LoopPay還是CurrentC,都需要解決以下四類技術問題:認證授權、令牌化、HCE和風險控制。

■認證授權(Authorization)

如何在移動終端用戶身份認證的問題?如何保證關鍵操作在用戶授權后執行?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輸入四位Pass Code完成身份認證與支付授權,這種方式簡便但安全性不足。隨著生物認證在移動端被廣泛認可,尤其是指紋認證的認可,加之指紋模塊成本的降低,新型手機都開始支持指紋識別。但指紋識別也存在多種問題,如沒有統一的標準、移動支付應用提供指紋認證功能需適配多種機型等。在此過程中,需要解決接口不統一、訪問標準不統一的問題。

針對身份認證的難題,國際上于2012年7月由微軟、谷歌、 VISA、 PayPal等企業牽頭發起成立了FIDO Alliance (線上快速身份驗證聯盟)。國際金融機構、手機廠商、安全廠商都積極參加這個聯盟。它解決的是強身份驗證設備之間缺乏協作的問題,通過定義一個可擴展、可協作的機制,代替密碼用于在線服務的身份驗證。聯盟提出一系列身份認證協議,可實現適用于移動設備的無密碼身份認證。

■令牌化(Tokenization)

不管是Apple Pay 還是Android Pay都利用了Tokenization技術,簡單的說,就是在支付方案中將敏感數據用唯一標識替代。以支付場景為例,將PAN(敏感信息)用一串令牌數字替代,從而減少卡號泄漏幾率。令牌化服務在支付流程中用于傳遞信息,后臺會還原成原始信息。令牌化服務對轉換安全性以及業務需求有較高的要求,好的Token需要滿足業務需求。

令牌化的優勢在于: 一、可以保護敏感數據,防范數據泄漏。減少支付數據系統數目。二、減少PCI-DSS合規審核范圍,減少合規費用。它與加密的區別在于,加密是把敏感信息通過密鑰完成,獲得密鑰的人都可以保留敏感數據,通過密文可以還原敏感數據。令牌化是使用唯一的隨機數代替敏感信息。美國國家標準學會、EMVCo、PCI安全標準委員會、清算所協會等組織正在制定令牌化標準。2014年3月,EMVCo令牌化標準V1.0版本。

■HCE(Host Card Emulation)

這是一種NFC功能設備上執行卡片模擬功能的技術,無需依賴安全單元,也被稱為Cloud-Based SE,在Android V4.4以上及BlackBerry OS10系統實現此功能。

基于HCE技術,移動支付方案提供商無需依賴運營商或者手機制造商,具有更多的靈活性和適用范圍。另一方面,由于沒有SE保護,基于HCE的移動支付方案也將面臨更大的安全威脅,涉及身份驗證和數據安全的問題,需要實施全方位的安全體系保護交易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風險控制(Risk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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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3G 移動支付 IVR SMS

1 概述

移動支付滿足了消費者在商品交易、資金流轉方面個性化、便捷化的需求,顛覆了傳統的交易方式和消費觀念。3G技術的日趨成熟、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為移動支付在技術應用創新、安全防護保障、合作盈利模式上奠定了扎實的基礎,移動支付業務已被視為最具潛力的創新性業務之一,移動支付的實現方案也得到專業人士的更多關注。

2 移動支付概述

所謂移動支付就是將移動通信技術、射頻識別技術、金融結算系統整合銜接,使商品貿易或金融交易的雙方,通過移動終端作為業務接入手段進行商業交易的過程。主要分為遠程支付和現場支付兩種形式。通過短信、移動網絡、3G技術等系統平臺進行交易的稱為遠程支付。利用射頻識別技術衍生出來的基于手機的NFC技術、基于銀行卡的Pay Wave和Pay Pass、基于手機卡的SIM Pass和RF-SIM等技術,通過移動終端完成刷卡記賬的稱為現場支付。

近年來,移動支付產業在政府、通信運營商、金融機構、服務提供商(CP/SP)多方的參與和協作下,在政策監管、商業模式、技術創新、業務應用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在智能交通、商場購物、便民繳費、網上購物等方面的廣泛需求,為移動支付的應用普及提供了有利的發展環境。移動支付業務已經融入消費者的日常生活之中,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核心產品。

3 移動支付的特點

移動支付作為傳統交易方式與移動通信技術結合的產物,在原有的支付結算的基礎上又展現出如下特點:①操作靈活便捷:用戶借助移動通信網絡,只要在有無線網絡信號覆蓋的地方,就可以完成所有支付和結算的操作。②交易成本低:移動支付節省了往返銀行的交通成本、柜臺簽單的時間成本。特別是對于交易頻繁的小額度支付業務,移動支付的優勢明顯。③安全系數高:無線通信技術的編碼策略、交易過程中的密鑰驗證,有效地避免了非法的截取或竊取。④優化產業鏈:作為創新性業務,整合了上下游的資源,不僅為金融系統增加了中間業務的收入,也為運營商帶來了增值業務收入。

4 移動支付的主要實現方式

隨著通信技術由固定網絡向移動網絡的演進,語音業務向數據業務的發展。移動支付在實現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和變化,目前比較主流的實現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4.1 語音電話

語音電話業務(IVR,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是傳統固網語音類增值業務。用戶只需撥打特定號碼,就可進入相應的系統服務中心,按照語音提示,完成相應的信息輸入,通過互動式服務,完成費用的支付或商品的交易。其優點是使用簡單、操作方便、安全高效。聲訊語音服務市場運營時間長,用戶基礎廣泛,服務提供商(SP)與各方合作的經驗豐富,業務推廣和產品使用已經相當成熟。

IVR的服務費常常與普通語音通話的費用不同。對于大量的支付額度小、交易行為頻繁的情況,有時會產生較高的通信費用,造成用戶無法接受。此外,交易平臺提示語音的設計思路、操作過程的時限長短,都是影響用戶支付時間和業務感知的關鍵因素。

4.2 短信方式

短信方式是語音通話之外手機用戶之間的一種重要溝通方式,它已成為最成熟的文本類信息交互模式,為通信運營商、服務提供商(SP)帶來了豐厚的利潤。以短信作為移動支付的媒介,伴隨著手機的普及逐漸發展壯大起來,是早期移動支付成熟推廣的主要實踐方式。在短信支付系統中,手機用戶按照服務提供商(SP)要求的規則,通過手機輸入固定格式的信息,發送短信到短信中心(SMSC),經短信中心、短信網關、支付結算平臺的交互配合,在后臺數據庫中記錄用戶信息、完成費用劃轉、生成核實指令后,再將相應的確認短信發送給手機用戶。手機用戶核實確認后,一筆交易完成暨宣告完成。其優點是使用簡單、方便、交易成本低,短信費在支付交易中所占的比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目前金融機構、公共服務行業等領域廣泛采用這種方式,在各類移動增值業務中,短信支付業務也已成為手機用戶交易消費的主要方式。

但是短信方式存在一定的不足。短信固有的存儲轉發技術機制,致使信息時延成為不可避免的問題。在業務高峰時期、在網絡擁塞區域,時常出現短信丟失的情況,或者短信延時到達,導致交易拖延或操作失敗。所以,移動網絡質量的影響、信息交互的延誤會影響用戶的業務使用,導致付費不成功、重復付費,從而導致用戶對移動支付的不認可。

4.3 WAP/WEB方式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WAP/WEB方式日益得到廣泛的應用。目前,各商業銀行、各航空公司、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公司都推出了基于WAP/WEB方式的支付服務?;?.5G的WAP技術能夠得到廣泛的網絡支持,通過手機訪問WAP交易網站,按照網上交易的流程完成支付。3G技術提供了充足的無線帶寬,隨時隨地WEB網上購物已成為人們日常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是互聯網上的各種病毒、木馬程序,對WAP/WEB方式的移動支付造成了很大的安全威脅。盜取用戶賬戶致使用戶利益受損的現象,時至今日尚無徹底的解決方案。此外,WAP/WEB交易過程中的流量費,無論是按照時長計費、還是按照流量計費,都與語音電話方式、短信方式大不相同。需要根據實際的交易類型,進行具體的選擇,努力降低支付交易的成本。

4.4 RFID方式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頻識別技術),是20世紀90年代開始興起的一種非接觸的自動識別技術。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射頻信號通過空間耦合(交變磁場或電磁場),實現無接觸信息傳遞并通過所傳遞的信息達到識別目的的技術。RFID的基本組成包括標簽(Tag)、閱讀器(Reader)和天線(Antenna)。其工作原理是,當標簽進入磁場范圍后接收、解讀閱讀器發出的射頻信號,憑借感應電流所獲取的能量,或者發送存儲在芯片中的產品信息,或者主動發送某一頻率的信號。解讀器讀取信息并解碼后,送至中央信息系統進行相關數據處理。RFID方便快捷、操作簡單的特性得到大家的認可,從最初的身份識別到商品標簽、門禁考勤、移動支付、跟蹤定位等,各個行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以手機公交卡為例,將傳統公交卡與手機終端整合在一起。用戶乘車刷卡時,使用配備RFID芯片的手機來刷卡付款。結算平臺識別手機用戶信息,傳遞信息到后臺支付系統進行交易處理,確認聲音提示后完成一次交易支付過程。

RFID的技術特點,使其在移動支付方案中越來越受到運營商的重視。首先,發展RFID支付應用對運營商來說是雙贏的選擇。目前手機用戶趨于飽和的特征日趨明顯,傳統語音業務的發展空間已經面臨瓶頸。在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服務行業的RFID應用,使RFID技術逐漸被人們所熟知和接受,用戶的使用習慣和成熟的產業鏈已經培育起來。所以,運營商將RFID移動支付應用視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的一個戰略產品。其次,RFID與手機都對私人專有特性有一定的保密措施,身份證、銀行卡、門禁卡等RFID應用都是基于個人身份識別的成熟產品。RFID技術與手機的結合,在一定程度上也已經使通信終端成為個人身份的標識。再次,手機中SIM/UIM卡能夠存儲身份識別信息和支付信息。隨著卡容量的不斷擴大,可以存儲更多的用戶識別信息、個人身份信息,能夠更廣泛的支撐RFID在消費領域的應用。最后,移動通信網絡使RFID的應用更加靈活和方便。比如,傳統的公交卡充值,用戶必須到特定的網點或POS機上才能完成。而利用RFID與SIM/UIM卡結合,就可以利用移動網絡進行隨時隨地的空中充值操作。

5 結束語

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安全可靠的交易保障、經濟實惠的使用成本,這些都是移動支付不斷追求的目標。隨著飛速發展的移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必將成為通信業、金融業跨行業合作的利潤“金礦”。隨著技術的演進和市場的變化,需要專業人士對移動支付方案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參考文獻:

[1]張春紅.3G時代的移動支付業務[J].中國新通信,2007(19).

[2]劉楠.我國移動支付仍需克服三大瓶頸[J].通信世界,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