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履行的基本方式范文
時間:2024-01-03 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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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電子商務 電子數據交換 電子合同 電子郵件 功能等同法
世界已進入一個信息,以互聯(Intenet)為基礎信息技術正在改變著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商務方式。將互聯網技術于商務活動就稱為“電子商務”。電子商務 的出現極大的提高了的效率,降低了企業的成本,為顧客提供了更快、更好、更方便的服務,特別是在sars病毒肆虐的今天,“電子商務”在企業間的往來中的 應用更為顯著。
電子商務是通過電子手段進行的商務活動,與之相近的是“電子商業”“網絡貿易”“網絡經濟”“數字經濟”。它是在“網絡空間”的“虛擬”里進行忽略國界的貿易活動。,隨著電子合同的廣泛應用和,經常遇到的就是問題。傳統的法律規則已不能完全適用網絡經濟時代的新情況了。許多新的法律問題亟待解決。什么是電子合同;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應有不同的確定標準;要約、承諾何時何地成立及生效,如何撤回,撤消;電子合同的書面形式,證據,簽名的合法等。諸如此類問題皆為網絡交易合同的基本問題,下文將就有關問題進行討論。
一、電子合同及種類
電子合同是機信息處理技術和計算機網絡通訊技術高度發展的產物,電子合同存在的物質條件是電子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在電子合同中一臺計算機先將當事人一方的訂約意思表示由可識別的文字轉化為數字,通過調解器發送到另一方當事人的計算機中,另一方當事人的計算機接受后再轉化為可識別的文字信息。由于意思表示是由計算機通過數字轉化來完成的,所以電子合同又稱為數字合同。它將“物質的流動”改變為“電子的流動”。由電子數據、電子單據、數字貨幣、電子銀行取代了有形的合同書、票據、紙幣,銀行。
電子合同是人類利用電子方式進行的商業活動的基本形式,它同傳統的合同相比,有其突出的特點:(1)主體的虛擬化。合同一方或雙方在網上大都以網址的形式存在,其真實姓名地址在網上并不明示顯現。目前,上網建立網頁進行銷售活動和交易沒有完全置于法律控制之下,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合同的主體;(2)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無紙化。電子合同一切都是通過網絡進行的,合同雙方互不見面,電子合同的簽署和履行是在無數計算機構筑的“網絡空間”中進行的。合同訂立只是雙方在網上通過披露信息來完成的;(3)履行的無紙化。即所謂的“在線經營”,它是通過網上信息傳遞來代替合同的實物履行,用“電子流”代替“物質流”。合同履行內容中(付款、交貨、提供服務和勞務等)除必須實物交貨和提供勞務的電子合同之外,其它電子合同都可以直接在網上進行和完成。電子貨幣、電子錢包、網上銀行、電子票據完全可以實現支付功能。以計算機軟件、圖紙、等為內容的無形產品,可以通過網上下載、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交貨;提供服務類的合同包括技術咨詢、培訓也可以通過網絡數字信息的傳遞來完成;(4)履行的超時空化。在網絡中心里沒有中心、距離、國界。因而電子合同的簽訂。履行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
電子合同是電子商務的基本形式。合同電子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電子合同是指一切用現代電子通訊技術手段所達成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11條)?!峨娮由虡I示范法》(1996年12月16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全體委員第85次全體通過,1998年對個別條文作了修改)系指由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類似手段造成儲存或傳遞的信息,這種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電子數據交換(EDI)、電子郵件(E-mail)電報、電傳、傳真。狹義的電子合同是指利用不同的電子計算機之間生成、傳遞、儲存信息而達成的合同,包括EDI和E—mail兩種形式又稱“無紙合同”。以下所指的電子合同都是狹義上的電子合同。電子數據交換是兩個或多個企業(包括海關、報關行、銀行、運輸行、貿易行等與商業貿易有關的企業)之間,利用標準的數據形式,通訊協議、商業協議,通過通訊線路在計算機之間自動處理、識別、傳輸、申報數據往來的文書、報表等,從而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的各種商務手續的電子手段。因為在交易完成時不需要傳統的有紙單證,因而EDI又被稱為無紙貿易,它在西方國家已得到普遍的應用。
EDI特點是,其數據交換中采用的各種技術和均不是由企業獨自決定的,而是使用了一系列的“標準化規則”;EDI在進行商務活動時,使用一臺終端,以標準格式,標準協議,即可授受與多個對象的相關數據,傳送的資料是業務資料,如發票、定單等,而不是一般的共享信息,無須人工的介入,由收發雙方的計算機系統直接傳送。傳統的EDI是特定的大型企業之間通過租用電腦線在專用的網絡上實現,是封閉的,安全性能好,但費用高。電子郵件是傳統郵件的電子化,凡是傳統的郵件有的功能它都具備。并且除文字、圖形它還能傳送圖象、聲音。它有速度、效率高、操作簡單方便適用等諸多優點。發信人將編輯好的文件按照收信人的電子郵箱地址通過網絡傳遞過去。對方即可隨時打開信箱、讀取郵件。由于E-mail費用低廉節省時間,而且沒有旅途勞頓。所以,在現在的商務活動別是在發達國家,正逐步取代傳統的合同的形式。隨著internet的普及和提高,internet作為一個費用更低,服務更好,開放式的網絡系統,將會成為EDI和E-mail的主要載體。
二、電子合同的訂約及主體資格
訂立合同須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一方要約,他方承諾,合同成立。電子合同的訂立,是在計算機網絡中進行的,當事人通過數據輸入進行要約、承諾,以網絡傳輸進行送達。合同的訂立過程是數據電文的交換過程,用計算機之間的“對話”了來完成訂約。這傳統的面對面磋商或通過郵局傳遞信息電報進行要約,承諾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法律在對電子合同訂立程序規制時,必將面臨許多困惑和問題。
訂約人,是指通過相互意思表示,進行要約、承諾,從而締結合同的人,訂約人可以是當事人自己也可以是當事人委托的人。訂約人在電子合同中是通過某種信息系統發送訂約電子信息的人。大體相當于《電子商業示范法》中稱的發端人。我國《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訂立要求訂約人(1)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在普通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相對依直覺通??梢詫π袨槿擞袩o行為能力,是否作出真實意思表示進行判斷,但在電子合同中卻極為困難,因為雙方都是以“數字人”的形式出現的,也就很難判斷相對方是否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同時,因為在EDI形式的電子合同中交易雙方的計算機按照預先編制的程序自動進行,而不需要當事人的參與,也沒有得到任何人的確定,這就使其合同有效性受到懷疑,甚至有人認為計算機取得了“人”的身份,具有行為能力。實際上,計算機總是直接或間接的受人控制的,它永遠不能取得享有權利義務的訂約人的地位。因而電子合同訂約人只能是對該計算機系統永遠支配權的人。計算機在沒有人直接干涉情況下自動產生的電文應視為由人的實體利用為其運行的計算機發出的電文。
目前,隨著internet的普及,網絡使用者的年齡及層次也在迅速變化,許多兒童和未成年人皆可在網絡中任意沖浪,在今天他們眼里,光盤和網絡就象人眼中的空氣一樣稀松平常。因為與傳統的合同訂立相比,訂約人是通過電腦網絡為意思表示,相互以“數字人”的形式出現,男女不分,老幼不辨。雖然有些時侯要求相對人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或信用卡卡號以證實其為有行為能力的人,但仍有偽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的可能性。因此未成年人如系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而于網上訂立網絡交易合同時,有無必要就其行為能力特別另行規定?針對這個問題,依我國《民法通則》之規定,18歲以上的系成年人固無問題,系10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其行為除未成年人受益的法律行為以外均無效。如系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其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人或征的其法定人之同意外,否則無效。此外,精神病人也可能在網上交易,此時又有兩種情況(1)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為完全無行為能力人;(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再者精神病患者之病情亦有輕重,從而其法律行為的有效性(《民法通則》第19條)。因此,如何判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這都要加以考慮的因素。
篇2
【關鍵詞】 電子商務 國際貿易流程 企業
1. 企業交易磋商階段電子商務模式選擇
交易磋商階段的一般程序大致經過四個環節: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其中發盤和接受是合同成立的關鍵。企業開展國際貿易交易磋商可以分為兩類:企業自主交易磋商和企業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磋商。
1.1 企業自主交易磋商的電子商務模式。企業自主交易磋商的電子商務模式一般通過建立自己的網站或虛擬社區進行宣傳和信息收集,借用電子郵件、電子網頁等媒介進行相關產品的技術、品質和價格信息宣傳交流,這種模式是當今中小企業開展國際貿易最常用的電子商務模式之一。該模式的優點是通過電子商務的信息傳遞代替人工商務考察,節省了人力和財力成本,對于長期倍受資金和規模限制的中小企業特別適用。依零售業為例,從2011年和2012年的調研中,29.5%的零售商擁有了自己的移動電子商務網站,16.1%的零售商有自己的移動APP,15.2%的零售商使用移動搜索廣告,5.2%的零售商支持移動支付。
1.2企業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磋商的電子商務模式。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交易磋商一般運用信息中介模式。所謂信息中介模式就是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將相關買賣雙方集中到一起,然后提供建議、個性化服務或其他內容來增加價值。比較有代表性的阿里巴巴網站即是一家專門為企業對企業(B2B)提供信息和服務的專業性網站,資料顯示,2011年第1季度阿里巴巴中國線上B2B電子商務市場交付價值高達人民幣22.2億元,環比增長6.1%。其中線上B2B電子商務市場付費額為235.6萬元,環比增長3.5%。
2. 企業合同訂立階段電子商務模式選擇
傳統理論規定一方的發盤經另一方接受時合同即告成立。合同一旦成立,雙方即受合同法的約束。但是合同的成立只是貿易流程很小的一部分,因為一旦貿易合同沒有及時準確的履行,就要涉及到雙方的賠償以及責任糾紛問題,并且對于期望建立長期貿易關系的企業來說,一筆沒有履行的貿易記錄,對雙方以后的貿易合作會產生很大的信用危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所以在合同訂立階段選擇合適的電子商務模式開展雙方的交流合作、信息的及時互通顯得尤為重要。
2.1合同訂立的初級階段電子商務模式選擇。在合同訂立的初級階段,企業為了及時交貨安排生產通常采用電子采購模式。電子采購模式是指企業訂立合同后在網上進行產品或服務的招標和采購,通過多個供應商的比較篩選,找到優質價廉的原料和信用高的供應商,實現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美國零售業的巨子沃爾瑪2011年的零售額為4190億美元居于全球第一。這與沃爾瑪高效的采購體系密切相關,沃爾瑪采購的基本形式為直接進貨加全球采購。這與電子商務跨越地理限制的優勢是分不開的,可以說沃爾瑪的成功正是基于電子商務全球電子采購的應用。
2.2合同訂立的中級階段電子商務模式選擇。在合同訂立的中級階段,企業出于產品營銷和銷量的考慮可以采用電子商店模式。電子商店模式是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從事商品零售業務的模式。我們一般認為一旦企業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并在網上推銷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就認為這家企業建立了電子商店。企業開展電子商店出了宣傳和傳遞信息外,對于合同訂立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利用自己網站進行信息交流,及時和進口商提品的生產加工情況,同時進行單證方面的信息交流,并且提供在線訂貨和在線服務等基本功能。例如依托蘇寧電器長期零售經驗和采購、售后服務等優勢建立的蘇寧易購,計劃利用三年的時間占據中國家電網購市場超過20%的份額,并實現集購買、學習、交流于一體的目標。其市場的定位正是看準了電子商店廣闊的市場前景。
2.3合同訂立的高級階段電子商務模式選擇。在合同訂立的高級階段,企業采用電子商務的價值鏈整合模式。采用該模式企業主要是出于后期產品和貨款的順利交收、前期原料供應商之間建立的關系維護,進而為企業的一體化發展提供支持。電子商務的價值鏈整合模式是對企業合同訂立的各個階段各個步驟之間信息流作為附加值而開發的電子商務模式。在這一階段企業不僅要對證、貨、船(運輸工具)三方面做到銜接和綜合平衡,還要優化組成價值鏈的各相關企業如原料供應商、經銷商的應變速度和效率,從而降低交易成本。我們熟悉的戴爾公司即是實現虛擬價值鏈整合模式的典型案例,,通過價值鏈的整合,戴爾公司對顧客、員工及供應商達到了跳過中間商直接交易的目的。
3. 企業合同履行階段電子商務模式選擇
合同履行一般經過四個環節:備貨和檢驗;催證、審證和改證;租船訂艙、報關、保險、裝運等;制單結匯。根據前期電子商務模式的運用,可以為合同履行的前三個環節做到信息的透明化和公開化。例如進口企業可以從出口企業的電子商店上了解企業的品質介紹,外觀及生產情況等,從企業的網站了解貨物的運輸、單證及報關情況。
在貨款轉移階段主要應該選擇在保障履約的情況下,盡量選擇交易成本低的結算方法。根據交易對方環境、結算方式和風險控制三個方面建立企業信息數據庫,根據交易方的信用品級和風險狀況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節約成本。例如進行長期業務合作的企業之間,出于交易方之間的信任和了解,出口商出于對進口商利益的考慮可以選擇跟單托收的結算方式,這樣不僅省去了進口商開立信用證的費用,而且不需要進口商預付銀行押金,有利于其資金融通和周轉。
總結:
本文從國際貿易流程出發,將當今企業運用的電子商務模式納入到國際貿易流程當中,為企業在各階段電子商務模式的選擇提供建議參考,避免了傳統理論根據企業規模、產品性質等屬性選擇單一電子商務模式指導企業經營的片面性和不足。
參考文獻:
篇3
甲方(出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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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多次協商,就_________一書的出版,版權買賣或發行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作品名稱(暫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該書在中國(大陸、港澳臺)、海外以圖書形式出版中文(簡體、繁體)、外文文本的出版發行事宜;委托期限暫定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通知對方,并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商定延長日期。
第三條 著作權保證
乙方保證擁有上述著作的著作權,并承諾擁有上述著作中文(簡體、繁體),外文文本版權的轉讓及傳播等處理權力。乙方提交的上述作品,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或其他合法權利,或者因抄襲、剽竊他人作品或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如簽署本協議后,甲方才發現上述作品有以上侵權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書。
第四條 作品內容
乙方保證該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的;
3.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5.泄露國家秘密的;
6.宣揚,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如果本產品中有任何上述內容,雙方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第五條 修改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將本作品的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1.字數:_________(千字)
2.開本:_________(開)
3.體例:_________
4.圖表:_________(幅)
5.附錄:_________(則)
6.印數:_________(冊)
7.定價:_________(元)
第七條 交稿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本作品的譽清稿交付甲方,乙方到期不能交稿,出版人人可以終止合同。乙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八條 按時出版
甲方應在_________年出版本作品。甲方不能按時出版時,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若本作品未能如期出版:
1.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九條約定報酬的30%,并將原稿歸還乙方,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所致,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九條約定報酬的10%,并將原稿歸還乙方,但可以留存復制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保留本作品的專有出版權;本作品一旦出版,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九條約定的全部報酬,但應扣除已經向乙方支付的金額。
第九條 報酬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的方式為:
1.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每千冊)
2.版稅:_________版定價×_____%×印數。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____冊;每冊定價為_________。
3.一次性付酬:指甲方按作品的質量、篇幅、經濟價值等情況計算出報酬,并一次向乙方付清。
4.通過行政手段大量印刷發行的九年義務教育教材,國家規劃教材、法律法規匯編、學習或考試指定用書等作品,不適用版稅付酬方式。
5.報刊刊載作品只適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二)基本稿酬標準:
1.原創作品:每千字30-100元
2.演繹作品:
(1)改編:每千字10-50元
(2)匯編:每千字3-10元
(3)翻譯:每千字20-80元
(4)注釋:注釋部分參照原創作品的標準執行。
甲方出版演繹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原作品已進入公有領域之外,甲方還應取得原作品乙方的授權,并按原創作品基本稿酬標準向原作品的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條 結算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的付酬方式的,在交付作品時由甲方預付總報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約定,作品一經出版,甲方應在六個月內付清全部報酬。作品重印的,應在重印后六個月內付清印數稿酬。
采用版稅方式付酬的,在交付作品時由甲方向乙方預付最低保底發行數的版稅。作品發行后出版者應于每年年終與乙方結算一次版稅。首次出版發行數不足千冊的,按千冊支付版稅,但在下次結算版稅時對已經支付版稅部分不再重復支付。
第十一條 署名
甲方尊重乙方對本作品的署名方式。甲方如需更動本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條 書稿退還
在圖書出版后60日內,甲方應負責將乙方提交的原書稿和照片等資料退還給乙方。乙方主動向圖書出版社投稿,甲方應在六個月內決定是否采用。滿六個月,既不與乙方簽訂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乙方的,甲方應按同類作品付酬標準平均值的30%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并將書稿退還乙方。
第十三條 稿件損毀責任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前,甲方若將稿件損壞或丟失,應賠償乙方(或譯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經濟損失。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1._________天內退還著者(或譯者);
2.由出版者保留_________年后再退還著者(或譯者)。
第十四條 校樣
本作品的校樣由甲方根據乙方簽字的原稿負責審校;乙方若看審樣,只限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并在7日內退還甲方。如校樣不能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而增加排版及審校費用,乙方應承擔推遲出版的責任及30%的改版費用。
第十五條 贈送與購買
本作品首次出版后,甲方應贈送甲方樣書20冊(或另增加_________冊),甲方同意乙方在本作品首次出版后3個月內按_________折購書_________冊,總款額_________元,此款在付印前支付。
第十六條 重印
本作品在首次出版一年內,甲方可自行決定重印。一年后甲方重印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如需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答復甲方,否則甲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七條 轉載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授權甲方許可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作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委托甲方授權第三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編輯、錄音錄像。電子出版物、版權貿易形式使用、出版本作品。對第三者所支付的報酬,在一般情況下(非買斷),由甲、乙雙方各得50%。
第十八條 保密
任何一方不得向雙方之外(雙方的法律、財務顧問、雇員除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本協議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雙方及雙方關聯單位的任何信息(已經他人公開的除外)。本協議終止后______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后果。
2.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按照所帶來的效益或損失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100%的違約金和損失。
第二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了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并熟悉乙方的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復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 甲方向客戶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咨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 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http://_________下同)上的商制度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了解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 甲方有權利選擇模式中的一種,并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布的信息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 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商年會、產品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規范的服務體系,并直接為甲方的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3.2 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范圍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戶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務。但對于由于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戶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商資格。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布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8 如發現由于甲方欺騙客戶,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戶進行服務,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擔,并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商年會、產品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 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
6. 付款/結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www. _________)上相關條款執行。
6.2 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并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后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 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 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簽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
關鍵詞: 網絡化 操作流程 成本結構 社會資源
一、國際貿易的基本流程
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最大的區別就是涉及眾多的單位和相關業務,涉及到多個國家的語言和不同的商貿規定以及運作方法,因而單證、票據、文件繁多,處理過程比較復雜。國際貿易基本流程一般為:
1.交易前的準備
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和參加交易各方在簽約前的準備活動。
2.交易磋商和簽訂合同
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對所有交易細節進行談判,將雙方磋商的結果以口頭形式或以文件形式(即以書面文件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簽訂貿易合同)確定下來。
3.辦理交易進行前的手續
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后到合同開始履行之前辦理各種手續的過程,也是雙方貿易前的交易準備過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關各方,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銀行金融機構、海關系統、商檢系統、保險公司、稅務系統、運輸公司等,買賣雙方要與有關各方進行各種票據和單證的交換,直到辦理完可以將所購商品從賣方按合同規定開始向買方發貨的一切手續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賠
這一階段是從買賣雙方辦完所有各種手續之后開始,賣方要備貨、組貨,同時進行報關、保險、取證、信用等,然后將商品交付給運輸公司包裝、起運、發貨,銀行和金融機構按照合同處理雙方收付款,進行結算,出具相應的銀行單據等,直到買方收到自己所購商品,就完成了整個交易過程。
二、網絡經濟對國際貿易的運作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以信息網絡為載體的新的國際貿易運作模式正蓬勃發展,給傳統的商務活動賦予了新的內涵。它為國際貿易提供了一種信息較為完備的市場環境,通過國際貿易這一世界經濟運行的紐帶達到跨國界資源和生產要素的最優配置,從而使市場機制在全球范圍內充分有效的發揮作用。概括起來講,電子商務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電子商務也稱作電子交易,主要是指利用Internet開展的交易活動,它僅僅將Internet上進行的交易活動歸屬于電子商務。而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利用電子技術對整個商業活動實現電子化,如市場分析、客戶聯系、物資調配等。它強調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生產工具,勞動者是同時掌握信息技術和商務規則及技巧的復合型人才,而它的工作勞動對象已不再是傳統商務中的實物商品,而是虛擬化的商品信息。電子商務將政府、企業以及貿易活動所需的其他環節連接到網絡信息系統上,在整個供需鏈與貿易鏈中,電子商務涵蓋的業務包括信息交換、售前售后服務、銷售、電子支付、運輸、組建虛擬企業、公司和貿易伙伴可以共同擁有和運營共享的商業方法等。它利用Internet的網絡環境進行快速有效的商業活動,從單純的網上消息、傳遞消息到在網上建立商務信息中心;從借助于傳統貿易手段不成熟的電子商務交易到能夠在網上完成供、產、銷全部業務流程的電子商務虛擬市場,從封閉的銀行電子金融系統到開放式的網絡電子銀行,在互聯網上的電子商務活動給企業在增加產值、降低成本、創造商機等方面帶來了很大的益處。
三、網絡經濟對國際貿易業務流程的影響
1.交易前的準備階段
國際貿易在本階段的活動包括交易雙方廣泛尋找交易機會和交易伙伴;進行價格等成交條件的比較;了解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政策;政治文化背景等。
(1)傳統國際貿易的做法
在傳統供貨中,這個過程只是通過發放分類廣告,坐等用戶上門的方式來解決。買方根據自己打算購買的商品,通過廣告、商品交易會、博覽會等媒介了解需購商品的信息,包括供貨商、價格等。由于跨國交易的特殊性,還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來調研有關國家的政治、經濟、對外貿易、運輸等情況,有關商品國際市場的生產、銷售、價格以及主要進出口國別等情況。接著是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制定進口商品經營方案,方案內容包括國內可供貨源情況、過去進口情況等。買方一般都要千方百計地尋找自己所需要商品的相關信息,以達到用合理交易條件進貨的目的。整個過程費時費力,加上所能得到的相關信息有限,即便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很難獲得最佳貨源和最低價格。賣方一般是根據自己的實力,選擇寄送經營商品目錄、實物樣品、圖片說明書、廣告贈品以及參加各種交易會、博覽會等方式介紹出口商品。從賣方的角度來看,盡管也是千方百計地推銷商品,但畢竟屬于“大海撈針”,很難抓住本應屬于自己的機會。
(2)網絡經濟對傳統國際貿易的影響
網絡突破了時空限制,實現了信息跨國傳遞和資源共享,滿足了國際貿易快速增長的需要。無論哪種電子商務類型,網絡為買賣雙方展現了一個巨大的世界市場,這個市場網絡儲存了全世界的幾千萬個品種的商品信息資料,可聯系千萬家企業和商貿單位。這樣的網絡平臺還通過網絡彼此連接起來,進而形成全球性的大市場,目前這個市場正以每年70%的速度遞增。在電子網絡的條件下,買賣雙方均可借助電子技術自己的需求信息,如產品的種類、數量、價格等。為保證信息能安全,實現網上交易,還需要選擇有信譽的網絡提供者和交易伙伴。供方會積極地推出自己的商品上網,需求方也會隨時上網查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信息。在網上,供求雙方推拉互動,共同完成商品交易的準備過程。
在網絡經濟時代,買賣雙方通過電訊互聯網絡進行交易,減少中介者參與,進而減少了交易的有關環節,由于通過互聯網絡的信息成本低廉,買賣雙方均可以較低的費用獲得信息,并迅速達成交易,極大地節約了時間和成本,這對一些中小企業來說,尤其有利;買賣雙方均可通過互聯網絡進行產品介紹、宣傳、樹立形象等,所花費用也遠比在傳統貿易方式中所花費用低。
2.交易磋商和簽訂合同階段
(1)傳統國際貿易的做法
傳統的貿易磋商過程往往是通過雙方當事人函電的往來完成,貿易單證的傳遞通過郵寄來實現。通過電話和傳真方式也可以進行貿易磋商,但是電話磋商的結果仍然需要用單證的方式通過郵局傳遞,傳真雖然傳遞單證的速度快,但安全保密性和可靠性比較低,一旦發生貿易糾紛,傳真不足以作為法庭的依據。所以,在傳統的貿易磋商過程中,郵寄成了重要貿易文件傳遞的惟一途徑。
(2)網絡經濟對傳統國際貿易的影響
網絡時代,國際貿易可借助Web中的郵件交互傳送實現網上的訂購。網上的訂購通常都是在產品介紹的頁面上提供十分友好的訂購提示信息和訂購交互格式框。當客戶填完訂購單后,通常系統會回復確認信息單來保證訂購信息的收悉。訂購信息也可采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戶和商家的商業信息不會泄漏。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酷博網絡開發中心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為樹立企業形象,擴大宣傳,拓寬銷售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設計、制作網頁。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根據中國法律,上述甲、乙雙方就委托設計、制作網頁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別的說明,本合同中"委托方"與"甲方"指同一主體;"受托方"與"乙方"系指同一主體。
第一條 本合同項目的網站建設費用、付款方式、工作進度、交付和驗收方式由附件一載明。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一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以下統稱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第四條 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
第五條 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 為乙方提供制作網站所需的材料及圖片等,并保證材料完整、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檔。
5-1-2 本合同標的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5-1-3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5-1-4 依合同約定使用合同標的。
5-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主頁的制作。
5-2-2 可以在主頁中注明該主頁由乙方制作。
5-2-3 依合同收取費用。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 工作完成后乙方以紙介、磁盤或CD-ROM形式將合同標的交付給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將網頁上傳到指定的網絡服務器上。
第八條 本合同標的在交付后五日內,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請求進行修改。在上述期限內甲方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合格。
第九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合同金額的 %,計人民幣 元整。
第十條 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的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標的時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托第三街譜鰲⑸杓頻模_ΡVじ糜泄嗇諶蕕鬧柿糠_細郊_壞囊_蟛⒈Vぜ追皆詒競賢_械睦_娌換崾艿講煥_跋臁_BR>第十三條 本合同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碼,不得復制、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標的作品及其程序等。
第十四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不能按時提供網站建設所需的材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
第十七條 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第九條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
前款權利不因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而消失。
第二十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博山區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
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根據原意并結合本合同目的進行。
第二十七條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
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篇7
關鍵詞:電子商務 PKI CA 網絡公證
引 言
電子商務逐漸成為21世紀經濟生活的新領域,它可以大幅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增加貿易機會,簡化貿易流程,改善物流系統,提高貿易效率,推動企業和國民經濟結構的改革。實現電子商務的關鍵是要保證商務活動過程中系統的安全性,即應保證在基于Internet的電子交易過程中與傳統交易方式一樣地安全、可靠。從安全和信任的角度來看,傳統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是面對面的,因此較容易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性和建立起信任關系。但在電子商務過程中,買賣雙方是通過網絡來聯系,由于距離的限制,建立交易雙方的安全和信任關系相當困難。如何解決電子商務中的信用及網絡傳輸中的安全問題,如何判別網上交易對方的真實身份,如何固化并保存網上的交易內容并使之成為有效的法律證據,如何履行網絡合同中最敏感的資金支付等一系列問題已構成了電子商務發展的障礙,建立完善的電子認證體系已成為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
為解決Internet的信息安全,世界各國對其進行了多年的研究,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即目前被廣泛采用的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技術,PKI技術采用證書管理公鑰,通過第三方的可信任機構即認證中心CA(Certificate Authority),把用戶的公鑰和用戶的其他標識信息如名稱、身份證號等捆綁在一起,在Internet網上驗證用戶的身份。目前,通用的辦法是采用建立在PKI基礎之上的數字證書,通過把要傳輸的數字信息進行加密和簽名,保證信息傳輸的機密性、真實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認性,從而保證信息在網絡上的安全傳輸。
完整的PKI應包括認證政策的制定、遵循的認證規則技術標準、運作制度的制定、所涉及的各方法律關系以及技術的實現。筆者就網絡電子認證體系采用網絡公證從法律制度與安全技術相結合的角度做了探索性研究,并嘗試對網絡公證以解決網絡中的信用安全給出了一整套解決方案。
國內CA的現狀
互聯網的開放性大大降低了網絡環境的可信性。電子商務中的交易信任問題成為信息安全的主要問題和關鍵問題,而信任是交易的基礎。為保證網上數字信息的傳輸安全,除了在通信傳輸中采用更強的加密算法等措施之外,還必須建立一種信任及信任驗證機制,即參加電子商務的各方必須有一個可以被驗證的標識,這就是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是各實體在網上信息交流及商務交易活動中的身份證明,該數字證書具有唯一性。它將實體的公開密鑰同實體本身聯系在一起,為實現這一目的,必須使數字證書符合國際標準,同時數字證書的來源必須是可靠的。這就意味著應有一個網上各方都信任的機構,專門負責數字證書的發放和管理,確保網上信息的安全,這個機構就是CA認證機構。各級CA認證機構的存在組成了整個電子商務的信任鏈。如果CA機構不安全或發放的數字證書不具有權威性、公正性和可信賴性,電子商務就根本無從談起。
電子商務對網絡安全的要求,不僅推動著Internet上交易秩序和交易環節,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商業機會。自1998年國內第一家以實體形式運營的上海CA中心成立以來,全國各地、各行業紛紛上馬建成了幾十家不同類型的CA認證機構。如果從CA中心建設的背景來分,國內的CA中心大致可以分為三類:行業建立的CA,如CFCA,CTCA等;政府授權建立的CA,如上海CA,北京CA等;商業性CA。不難看出,行業性CA不但是數字認證的服務商,也是其他商品交易的服務商,他們不可避免的要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交易過程,這與CA中心本身要求的“第三方”性質又有很大的不同。就應用的范圍而言,行業性CA更傾向于在自己熟悉的領域內開展服務。例如,外經貿部的國富安CA認證中心適當完善之后將首先應用于外貿企業的進出口業務。政府授權建立的第三方認證系統屬于地區性CA,除具有地域優勢外,在推廣應用和總體協調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不過需要指出地區性CA離不開與銀行、郵電等行業的合作。
國內CA存在的問題
在電子商務系統中,CA安全認證中心負責所有實體證書的簽名和分發。CA安全認證體系由證書審批部門和證書操作部門組成。就目前的情況而言,CA的概念已經深入到電子商務的各個層面,但就其應用而言,還遠遠不夠,都還存在一些問題。在技術層面上,由于受到美國出口限制的影響,國內的CA認證技術完全靠自己研發,由于參與部門很多,導致了標準不統一,既有國際上的通行標準,又有自主研發的標準,即便是同樣的標準,其核心內容也有所偏差,這必將導致交叉認證過程中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在應用層面上,一些CA認證機構對證書的發放和審核不夠嚴謹。目前國內相關的CA中心在頒發CA證書前雖然也竭力進行真實身份的審核,但由于進行相關審核的人員往往是CA中心自己的工作人員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員,從法理上講這些審核人員不具備法律上所要求的審核證明人資格,也無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現在的CA中心本身往往也是交易或合同的一方,難免存在不公正性。為了搶占市場,在沒有進行嚴格的身分確認和驗證就隨意發放證書,難以確保認證的權威性和公證性。在分布格局上,很多CA認證機構還存在明顯的地域性和行業性,無法滿足充當面向全社會的第三方權威認證機構的基本要求,而就互聯網而言,不應該也不可能存在地域限制。
電子商務認證的解決方案
在傳統的商務貿易中,公證機構作為國家的證明機構,以交易信用的第三方中介行使國家證明權,其權威性與統一性歷來為法律所確認。公證證明屬國際慣例,中國加入WTO后,在與國際法律制度的接軌中,公證機構的證明效力日益顯現出來。正因如此,將權威的國家證明權引入虛擬的網絡世界,實行網絡公證能夠徹底填補網絡世界的法律真空,解決目前國內CA認證的弊端,使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向網絡世界延伸。
網絡公證方案首先從網絡身份的真實性證明入手,在確認網絡主體的真實身份的基礎上,對網絡交易內容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角度加以證據保全,對交易履約中的資金支付采用公證行業特有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加以解決,因此,筆者認為網絡公證方案是電子商務安全與信用的一個整體解決方案。
網絡中真實身份審核的解決
一個安全、完整的電子商務系統必須建立一個完整、合理的CA安全認證體系。以PKI技術為核心的CA證書能解決網絡數據傳輸中的簽名問題,日益顯現出其確認網絡主體身份的優越性。但是,在實際運作中,網絡CA電子身份證書仍然為大家所懷疑。究其原因,關鍵在于網絡中的CA證書持有人與現實世界中的真實身份是否一致并未得到徹底解決。如不解決這個前提,則用CA證書所做的任何簽字將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因為沒有一個現實世界的主體與之相對應,并承擔網上義務,而法庭更是無從受理。
縱觀諸多國家的電子交易,數字證書的發放都不是依靠交易雙方自己來完成,而是由一個具有權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來完成,該第三方中介機構以提供公正交易環境為目的,應具有中立性。因此,銀行所辦的CA中心以及其他純商業性的CA中心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
一個身份認證必須滿足兩種鑒別需要:當面鑒別和網上鑒別。當面鑒別以生物特征為主,網上鑒別則以邏輯特征為主。在CA證書的發放中,最關鍵的環節是RA(Registration Authority)證書離線面對面審核,交易當事人最關心的基本信息,如網上的對方究竟是誰,真實的身份與信用狀況如何等。然而,目前相當多的CA公司在實際操作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隨意性,并未建立起嚴格的審核要求與流程。申請數字證書的用戶只要在網上將相關的表格隨意填寫后,即可從CA公司那里獲得個人CA證書。異地申請的企業只要將相關資料蓋上公章郵寄過去,并交足相關費用即可獲得CA證書。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要在全國建立幾千個面對面的審核點具有很大的難度。因而建立嚴格的審核流程是十分困難的。然而網絡公證可以徹底解決這一困惑。網絡公證可以將傳統的公證證明應用到 CA證書的身份審核上。其具體解決辦法是:將遍布全國的數千家公證機構通過因特網聯成一個統一中國公證網絡,以實現將社會公眾、公證客戶、公證機構與公證相聯結。也就是說,通過中國公證網,將遍布全國各地的公證機構有機地聯在一起,徹底解決了異地審核的難度,并確保了網絡身份的真實性。當用戶需要申請CA證書時,即可到所在地的公證機構進行離線的面對面審核,也即RA審核。該審核嚴格按照公證機構的審核要求與流程進行,公證機構自然地對所審核的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過RA審核后的資料統一進入公證機構的中心數據庫中進行安全存放。這樣,經網絡公證RA審核后所頒發的CA證書就自然地與其真實身份相對應,以后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的網上簽名行為即為其真實持有人所為。進行RA審核的人員不是普通公民,而是現行法律體系中承擔法定審核工作的公證員,他們負有審核身份的法律責任,行使的是國家的證明權。由此可見,網絡公證所構建的網絡真實身份審核體系,可以與CA中心以及其他公司相配合,為其發放CA證書提供審核環節的服務,以解決其審核布點困難以及審核者身份不合法的問題。
就技術而言,CA在現階段的應用已趨成熟,PKI公鑰管理體系也很實用。它通過給個人、企事業單位及政府機構簽發公用密鑰與私人密鑰組成的數字證書,來確認電子商務活動中交易各方的身份,并通過加解密方法來實現網絡信息傳輸中的簽名問題,以確保交易安全性。
保存網絡中的數據,使之成為有效的法律證據
在確定網絡身份后,交易雙方就進入了實質談判,以達成雙方認可的條款。在傳統交易中,協議的合同化過程是在書面合同上簽字蓋章,一旦交易雙方日后在履約中出現爭議,就可以以當初所簽署的書面合同作為證據來解決存在的爭議。與此對應,在虛擬的網絡交易中,也必須能讓虛擬的交易數據得以固化并在日后可能發生的糾紛中作為證據為法院所采證。網絡公證方案可以采用的解決方法是提供第三方數據保管服務。當交易雙方在網上達成協議后,各自用CA證書對合同進行加密簽名,并將合同的電文數據內容提交到網絡公證的數據保存中心。由于進行了加密簽名,數據保存中心也無法打開并知悉當初的交易合同,這就真正確保了其安全性。事實上,由于第三方公正方的參與,使得電子商務交易得以在制度層面得到安全保障。交易雙方一旦出現糾紛,通過解密打開的合同將由公證機構出具其保存的公證書證據。而公證文書在法庭上是可以作為證據直接被采納的。
網上合同履行的提存服務
電子商務交易的信任危機除了主體身份確認危機、交易數據的證據危機外,網絡交易履行中的支付信任更是阻礙網絡交易發展的阻力。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后,買家擔心的是能否準確、及時地收到貨物;賣家擔心的是交了貨后能否準確、快捷地收到貨款。也就是說,網絡交易雙方共同關心著網絡合同履行中的信用安全問題。網絡公證可以依照傳統的提存公證思路,結合網絡技術展開網絡提存業務。在網絡電子商務交易中,買方不必將貨款直接交付賣方,而是將貨款提存到網絡公證提存中心,在其收到貨物并簽署完相關單據后,提存中心再將貨款支付給賣方。這樣,網絡公證提供的第三方提存服務徹底解決了網絡交易雙方對網上合同履行的困惑,尤其是支付的擔憂。法律制度和傳統貿易中早已有的公證提存方式對網絡世界中的交易尤為適用。
可以預見,隨著信息安全領域的標準化、法制化建設的日益完善,網絡公證依托中國公證網絡,運用公證的國家證明力所構建的第三方信用與安全服務以及網上合同履行的提存服務,徹底解決了網絡交易主體對電子商務的信用問題,也必將極大地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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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商務 服務貿易 挑戰
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同是世界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技術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發展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自20世紀70年代之后,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超越了貨物貿易的增長速度,其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顯著上升,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日益凸顯,引起了各國政府和學界對這一領域的廣泛關注。我國的服務貿易也在逐步開放,并發展迅速。服務貿易和服務業的快速發展改變了我國長期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經濟增長的格局,同時在促進我國經濟平穩較快地發展、擴大就業、節能降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近年來,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對服務貿易逐步滲透,并產生深遠影響,電子商務將是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方向。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也給我國服務貿易帶來了新挑戰。
一、服務貿易的概述
(一)服務貿易的概念界定
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這一概念的提出并不久遠。據相關資料記載,服務貿易的概念最早是在1972年9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一份有關《高級專家對貿易和有關問題的看法》的報告中提出的。服務貿易即服務這種特殊的商品進出口。所謂服務的出口是指一國的服務提供者向另一國服務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并獲取外匯收入的過程,服務的進口是指一國服務的消費者向另一國服務的提供者購買服務的過程。各國的服務進出口,便構成了國際服務貿易,世界各國服務貿易出口總額或進口總額便構成國際服務貿易額。
(二)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概況
近幾年,我國服務貿易發展顯著,服務貿易進出口額增長迅速,服務質量體系基本形成,服務貿易各行業運行機制不斷改變,為我國服務貿易的迅速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1)服務業發展滯后,但總體呈上升趨勢。從我國服務貿易總體來看,我國服務業占GDP的比重相當低,在國際貿易中遠低于貨物貿易所占比重。此外,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服務業雖然有了長足的發展,但還主要集中在傳統服務業上。另外,雖然服務貿易增長率受世界經濟的影響有所波動,但多數年份增長迅速。同時,自1995年WTO把服務貿易納入其談判框架,在服務自由化推行的影響下,服務貿易規模擴張很快,總體呈迅速增長。
(2)新興服務業比重逐漸上升。從服務貿易的部門結構來看,新型服務業的比重增加迅速,體現了服務貿易結構加速升級的特征。隨著服務貿易的快速發展,以金融、建筑、保險、通信、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等為代表的現代服務比重不斷上升,服務貿易的要素密集度特征也正在由原先的勞動密集型向知識和人力資本密集型轉變。以出口來衡量全球服務貿易和部門服務貿易的規模,從部門服務貿易占全球服務貿易的比重變化可以看出,運輸、旅游服務貿易在服務貿易中的比重逐漸下降,而以通信、金融、保險、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為代表的其他新興服務貿易的比重在逐年增加。
(3)地區結構不平衡。由于各地經濟技術水平的差異,服務貿易發展在地區存在較大的差異。從服務貿易的地區結構來看,中東部地區在服務貿易中居于主導地位,約占服務貿易總額的3/4。近年來,雖然西部地區在服務貿易中的比重在逐步上升,但是仍然比較落后。在國際服務貿易中,國際服務貿易排名前10位的國家中,只有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而且所占比重很低。服務貿易存在地區性不平衡的發展狀況。
二、電子商務的概述及優勢
(一)電子商務概述
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的模式在服務貿易交易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改變了傳統的貿易模式,使貿易流程完全電子化。這種電子商務的全新商業模式,使從服務貿易的交易磋商、簽約、交貨、付款結匯等整個貿易流程中所涉及的業務環節完全電子化,實現貿易的無紙化傳遞,大大節約了貿易成本,增加了貿易機會,促進了服務貿易的發展。根據波士頓管理咨詢公司的研究,電子商務模式在服務貿易中的運用,使貿易成本平均降低12%。自1998年電子商務出現以來,電子商務發展迅猛,其交易額大約每隔九個月就翻一番。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發展,未來互聯網的商務屬性會越來越強,電子商務在貿易交易中的滲透率也將會越來越高?,F在由于技術標準化和安全問題,電子商務的完全使用還存在一定的障礙,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網絡的普及以及人們消費習慣和觀念的改變,這種模式一定會被廣泛使用。也許將來某一天,電子商務的交易模式將成為服務貿易的主要模式,這將根本改變現今的貿易流程,節約貿易的交易成本,極大推動服務貿易的發展。
(二)電子商務的優勢
電子商務與傳統貿易方式相比較而言,具有以下優勢:
(1)減少交易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下,服務需經過國內商、國外商等諸多中間環節,才能實現從服務提供者到國外消費者的轉移,營銷鏈長,費用高。電子商務則借助于電子計算機,交易雙方即可通過網絡直接接觸,無需貿易中介的參與,減少了交易的中間環節,參與交易的各方只需支付較低的網絡通信和管理費用就可獲得、存儲、交換和處理信息,降低了交易成本;Internet是全球性開放網絡,有利于交易雙方獲得完整信息,減少了交易的不確定性,降低了市場上的搜尋成本;在互聯網上直接進行交易,還可節省傳統業務中人員往返、住宿、交易設施投入等許多費用。
(2)減少紙面單證,簡化交易手續。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下,需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來形成、修改、傳遞紙面文件,每年國際貿易產生的紙面文件要以“億”計。電子商務使用電子單證代替傳統的紙面單證,減少了單證的重復錄入,簡化了業務流程,使貿易雙方的交易更為便捷,提高了工作效率。
(3)解除交易限制,實現資源共享。電子商務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創造了良好條件。信息革命把生產企業和消費者帶入了一個網絡經濟、數字化生存的世界。交互式網絡模式為服務貿易提供了一種信息完備的市場環境,在解除了傳統貿易活動中物質、時間、空間對交易雙方限制的條件下,實現了資源的跨國傳遞和信息共享,一些公司在傳統國際貿易運行環境下難以克服的區位劣勢和競爭劣勢得以克服。例如,通過互聯網,企業可以構筑覆蓋全球的商業營銷體系,實施全球性經營戰略,從而增強全球性競爭能力。這對于中小企業尤其適用。因為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下相對于實力雄厚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受資金、人力等資源條件的限制,開拓海外市場的難度更大,許多中小企業,在產品上雖有優勢,但苦于無實力開拓市場,只能維持小規模經營。而通過互聯網絡的信息資源共享,中小企業不僅能獲得自身以常規方式無力收集的市場信息,還可以像大企業一樣上網拓銷,促進與遍布全球的公司間的合作,從而形成一種更大、更有效的經濟規模,使自己更具競爭力,為開拓國際市場創造了機會。
三、電子商務對我國傳統服務貿易的挑戰
對電子商務的認識缺乏,多數外經貿企業雖然已經上網,但主要用于信息查詢和進出口的部分環節,建立企業網站或在專業網絡平臺建立企業網頁的仍為數不多。對產、供、銷,人、財、物等重要資源實現電子化、網絡化管理的企業比例更小。這樣就造成很多企業的網站淹沒在互聯網的浩瀚信息中,無法體現其產品的差異化競爭。
(一)對我國服務貿易結構提出新要求
在傳統的服務貿易交易模式中,在信息查詢、合同訂立和執行、售后服務等方面所花的費用是服務貿易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而電子商務則可以大幅度降低這些成本。電子商務的應用,可以發掘訂單附加的信息潛力,簡化數據處理程序,縮短服務貿易的文件處理周期,降低企業的庫存水平,消除信息傳遞過程中的人工干預,從而降低成本。
(二)貿易的“國際”問題及經營主體問題需要重新考慮
電子商務方式與傳統的商務模式存在巨大差異:前者的商業環境是“賽柏空間”(cyberspace),其基本組成單位是“比特”(bit);而后者是“原子空間”,其基本構成是“原子”(atom)。傳統的國際貿易建立在對“原子”的跨國搬運之上,而“比特”沒有重量也沒有質量,在網絡上能以光速傳輸。因特網是一個開放式、無中心的網絡,“國界”很難發揮控制作用,貿易的“國際”問題需要重新加以考慮。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一些專門從事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和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應運而生。由于這些公司或企業不需傳統的廠房或門面,簡單到只需幾臺微機或服務器,就可通過網站向世界市場提品或服務,因而被稱為虛擬公司或企業。由于單個的公司或企業在各自的專業領域擁有卓越的技術,利用現代化信息溝通技術將它們變成一個網絡,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場提供商品和服務,于是由眾多公司或企業相互聯合形成一個合作組織形式———“虛擬組織”,完成一個公司或企業不能承擔的市場功能。這種虛擬組織在功能和效果上已經遠遠超出了原有的單個公司或企業,但在資本關系上卻不具有強制各個公司或企業發生聯系的權力,因此,它實際上不是一個具有命令系統的經濟組織,只是由于承擔了一定的信息功能而看起來具有某種實體性。
(三)有關國際服務貿易法律法規受到挑戰
我國現行的許多貿易法律、法規是基于傳統的有紙貿易而制定的,而電子商務大量采用電子數據交換,因為網絡是無疆界的,可以延伸到世界各個角落,因此原有的法律管轄邊界可能不再適用。這些問題使許多原有的法律、法規、國際慣例受到挑戰。
(1)電子合同的相關法律問題。電子商務應用于服務貿易后,貿易合同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一是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是不見面的;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被數字簽名所代替;三是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合同形式的變化,給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的確定都出了一個難題,而且容易被改變和偽造。例如:合同形式的改變。傳統上的貿易合同必須由書面訂立,通過手寫簽名或印章來辨別身份。但在網絡交易中,由于運用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有形合同的法律規定很難適用網上無形的合同,而無形的網上合同如何確定權力和義務,尚待進一步明確規定。此外,在傳統貿易方式下,合同的訂立要由要約和承諾兩個環節構成,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則雙方之間的合同成立,雙方簽名的時間、地點定為合同成立的時間、地點,很容易確定。但是在電子商務條件下的親筆簽名變為電子簽名,這使合同成立的時間尤其是地點較難確定。
(2)管轄權問題。管轄權是國家通過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對特定的人、物、事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權利。在電子商務參與服務貿易后,由于其具有跨地區、跨國界的特性,管轄權的沖突會更加普遍,如果管轄權得不到解決,會極大的影響訴訟效率。
四、積極應對電子商務對服務貿易帶來的挑戰,促進電子商務與服務貿易的良性發展
(1)積極應對電子商務帶來的新挑戰。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特別是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網絡時代已快步向我們走來。網絡將會對人類社會的政治、文化、經濟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沖擊,只有及早融入全球數字化競爭,才能更好地參與全球經濟的運行,分享國際分工的利益。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大力宣傳網絡和信息在未來競爭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居民和企業轉變觀念,重視網絡貿易的發展,構筑推進網絡貿易發展的輿論環境。
(2)加強產業橫向引導,實現電子商務與服務貿易雙贏。加強與國外知名服務貿易企業構建電子商務戰略事實上,這種方式在我國服務貿易企業己經采用,但是應用層次比較低。由于我國服務貿易企業缺乏核心競爭力和許多服務貿易企業的短視行為,使得我國服務貿易企業與國外企業的合作中,處于非常被動的地位。根據電子商務戰略的含義,我們可以知道構建戰略的真正目的是為了雙方取得所謂“雙贏”的共同發展,而非當前的這種形式。發展信息技術研究應用。中國服務貿易企業信息技術發展較慢,而在競爭中,信息技術優勢無疑占有重要地位。中國服務貿易企業可以按照電子商務戰略的思想,發展信息技術研究應用38即服務貿易企業與國內外高校結成。服務貿易企業應建立信息技術應用與開發經營機制,注意吸收和消化各國具有市場潛力的信息技術成果,改變信息技術游離于市場和服務貿易企業之外的局面,形成技術創新能力,增強我國服務貿易企業競爭優勢。
(3)推進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推進電子商務在服務貿易中的發展,應將重點放在電子商務平臺的建設,并最終實現服務貿易企業信息管理系統與各國的政務平臺、其他商務平臺、各國政府監管系統等的對接。這一平臺如果最終實現,將大大簡化服務貿易企業業務操作流程、提高各國服務貿易企業的溝通效率、降低服務貿易企業的運營成本,實現服務貿易企業的內部無紙化操作和對外電子數據的高效交換,創建內服務貿易新方式。該電子商務平臺并非一個單純的網站,而是基于互聯網技術的目的地信息化和營銷全面解決方案。
(4)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適應新的國際貿易形式,除對現有法律進行完善外,還面臨著制定電子合同法,對電子合同的要約與承諾、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電子合同履行的方式與地點、電子合同履行中的驗收、網上格式合同的法律規范等作出規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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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電子商務是在Internet等網絡上進行的,因此,網絡是電子商務最基本的構架;電子商務還強調要使系統的軟件和硬件、參加交易的買方、賣方、銀行或金融機構、廠商、企業和所有合作伙伴,都要在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中密切結合起來,共同從事在網絡計算環境下的商業電子化應用。
3.1.1電子錢包
電子錢包是顧客在電子商務購物活動中常用的一種支付工具,是在小額購物或購買小商品時常用的新式錢包。使用電子錢包購物,通常需要在電子錢包服務系統中進行。電子商務活動中的電子錢包的軟件通常都是免費提供的,可以直接使用與自己銀行帳號相連接的電子商務系統服務器上的電子錢包軟件,也可以從Internet上調出來,采用各種保密方式利用Internet上的電子錢包軟件。目前世界上有VISAcash和Mondex兩大電子錢包服務系統,其他電子錢包服務系統還有MasterCardcash、EuroPay的Clip和比利時的Proton等.
使用電子錢包的顧客通常在銀行里都是有帳戶的。在使用電子錢包時,將有關的應用軟件安裝到電子商務服務器上,利用電子錢包服務系統就可以把自己的各種電子貨幣或電子金融卡上的數據輸入進去。在發生收付款時,如果顧客要用電子信用卡付款,例如用Visa卡或者MasterCard卡等收付款時,顧客只要單擊一下相應項目(或相應圖標)即可完成,人們常將這種電子支付方式稱為單擊式或電擊式支付方式。
在電子錢包內只能完全裝電子貨幣,即裝入電子現金、電子零錢、安全零錢、電子信用卡、在線貨幣、數字貨幣等。這些電子支付工具都可以支持單擊式支付方式。
在電子商務服務系統中設有電子貨幣和電子錢包的功能管理模塊,稱為電子錢包管理器,顧客可以用它來改變保密口令或保密方式,用電子商務資料庫79((-&303,.2"2;它來查看自己銀行帳號上的收付往來的電子貨幣帳目、清單和數據。電子商務服務系統中還有電子交易記錄器,顧客通過查詢記錄器,可以了解自己都買了些什么物品,購買了多少,也可以把查詢結果打印出來。
3.1.2電子商務服務器
在網絡上開展實際電子貿易和交易業務,首先要建立電子商務系統,電子商務系統的核心是設立電子商務服務器。電子商務系統通常采用客戶/服務器的工作方式,采用這種方式在客戶機一端通??梢允褂秒娮渝X包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活動。有關使用電子錢包的軟件可以向有關電子商務系統的服務公司索要,一般也都不用付費,也可以從Internet上調出來,也就是說,電子錢包的應用軟件通常都是免費提供的,使用起來也很方便快捷。電子商務安全保密服務器也使用了相應的密碼加密算法,用來保護數字化的保密數據,例如對數字化簽名的保密服務等。在服務器一端的服務器軟件稱為電子商務支付系統,也稱電子商務出納系統。電子商務系統的服務公司已經建立了傳統銀行和Internet之間安全可靠保險的聯系,在電子商務服務器上通常采用三種付款方式,即電子信用卡與電子銀行儲蓄卡、電子貨幣與電子支票和電子現金??蛻舫钟械碾娮有庞每?,可以用來購買各種“硬”貨物,例如購買衣服、各種用品和水果等。利用電子商務服務器對于每天都要發生的上萬筆的信用卡帳務往來,當天都能及時處理,顧客利用電子貨幣、電子支票和電子現金等電子商務支付工具不僅可以購買傳統的硬貨物,也可以用來購買“軟”貨物,可以轉讓他人,也可以送給自己的親人和朋友,如購買股票債券等金融商品,幾乎所有花費都可以使用。使用電子零錢(也叫安全零錢)還可用于進行多媒體信息服務,如洗一張照片等。有人用Java語言編寫游戲程序,例如編寫一個像日本人玩的中彈子游戲等,這時就可以使用這種電子零花錢去玩游戲;可以用來購買一張賀卡送給朋友,也可以用來發送給朋友一份電子賀卡等。
3.1.3電子商務通用交易過程
電子商務通用交易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1.交易前的準備。
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和參加交易各方在簽約前的準備活動。(1)買方根據自己要買的商品,準備購貨款,制訂購貨計劃,進行貨源市場調查和市場分析,反復進行市場查詢,了解各個賣方國家的貿易政策,反復修改購貨計劃和進貨計劃,確定和審批購貨計劃。再按計劃確定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規格、價格、購貨地點和交易方式等,尤其要利用Internet和各種電子商務網絡尋找自己滿意的商品和商家;(2)賣方根據自己所銷售的商品,召開商品新聞會,制作廣告進行宣傳,全面進行市場調查和市場分析,制訂各種銷售策略和銷售方式,了解各個買方國家的貿易政策,利用Internet和各種電子商務網絡商品廣告,尋找貿易伙伴和交易機會,擴大貿易范圍和商品所占市場的份額。其他參加交易各方有中介方、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海關系統、商檢系統、保險公司、稅務系統、運輸公司也都為進行電子商務交易做好準備。
2.交易談判和簽定合同。
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對所有交易細節進行談判,將雙方磋商的結果以文件的形式確定下來,即以書面文件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簽定貿易合同。電子商務的特點是可以簽定電子商務貿易合同,交易雙方可以利用現代電子通信設備和通信方法,經過認真談判和磋商后,將雙方在交易中的權利、所承擔的義務、對所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期、交易方式和運輸方式、違約和索賠等合同條款,全部以電子交易合同作出全面詳細的規定,合同雙方可以利用電子數據交換(EDI)進行簽約,可以通過數字簽名等方式簽名。
3.辦理交易進行前的手續。
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簽定合同后到合同開始履行之前辦理各種手續的過程,也是雙方貿易前的交易準備過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關各方,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海關系統、商檢系統、保險公司、稅務系統、運輸公司等,買賣雙方要利用EDI與有關各方進行各種電子票據和電子單證的交換,直到辦理完可以將所購商品從賣方按合同規定開始向買方電子商務資料庫)-.7:+!''''+779;''''!發貨的一切手續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賠。
這一階段是從買賣雙方辦完所有各種手續之后開始,賣方要備貨、組貨,同時進行報關、保險、取證、信用等,賣方將所購商品交付給運輸公司包裝、起運、發貨,買賣雙方可以通過電子商務服務器跟蹤發出的貨物,銀行和金融機構也按照合同,處理雙方收付款、進行結算,出具相應的銀行單據等,直到買方收到自己所購商品,完成了整個交易過程。索賠是在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出現違約時,需要進行違約處理的工作,受損方要向違約方索賠。
3.1.4電子商務交易的基本程序
參加交易的買賣雙方在做好交易前的準備之后,通常都是根據電子商務標準規定開展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電子商務標準規定了電子商務交易應遵循的基本程序,簡述如下:
客戶方向供貨方提出商品報價請求(REQOTE),說明想購買的商品信息;
供貨方向客戶方回答該商品的報價(QUOTES),說明該商品的報價信息;
客戶方向供貨方提出商品訂購單(ORDERS),說明初步確定購買的商品信息;
供貨方向客戶方對提出的商品訂購單的應答(ORDESP),說明有無此商品及規格型號、品種、質量等信息;
客戶方根據應答提出是否對訂購單有變更請求(ORDCHG),說明最后確定購買商品信息;
客戶方向供貨方提出商品運輸說明(IFTMIN),說明運輸工具、交貨地點等信息;
供貨方向客戶方發出發貨通知(BESADN),說明運輸公司、發貨地點、運輸設備、包裝等信息;
客戶方向供貨方發回收貨通知(RECADV),報告收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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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對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的沖擊
傳統的比較優勢包括自然資源、資本、勞動力和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差異。而在電子商務時代,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信息流貫穿于電子商務活動的始終,信息是電子商務重要構成要素,信息已經成為了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資源,信息比較優勢正逐漸成為國際貿易的決定因素之一。信息比較優勢是指國與國之間對信息的生產、傳播、反饋與使用能力上的差異,信息技術因素已經成為企業競爭力和一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構成要素,國家或企業的信息處理效率成為其參與國際競爭的基礎和條件,信息基礎設施的發達程度和信息產業的規模比重都極大地影響了一國在國際貿易甚至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實力和競爭地位。這種情況也使發展中國家原來具有的自然資源及廉價勞力的比較優勢和重要性降低,在信息流動的自由貿易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不少好處的同時,機遇與挑戰并存。
1•2對赫———俄新古典理論的沖擊
赫———俄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前提是各國的要素豐裕程度不同,從而產生要素價格的差異,結論是一國利用相對較低價格的要素生產產品并進行國際貿易就可以獲得比較利益。該理論主要側重從供給方面分析國際貿易的產生,發展和流向,忽略了分析需求對國際貿易的影響。電子商務的交易迅捷性和網絡互動性使需求成為一種主動創造性的行為,電子商務更加強調企業對客戶需求的滿足,企業的生產成為按需生產,定制生產,即可以根據網絡匯總的需求和市場信息的變化來迅速調整全球范圍內的生產,需求對國際貿易生產和流向起著越來越不可忽視的影響。因此,為修正傳統國際貿易理論在此方面的不足,以需求出發來分析國際貿易的產生和流向應當是現代國際貿易理論進一步完善和發展的需要。
2數字鴻溝可能加劇國際貿易中的“馬太效應”
隨著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日益廣泛,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日益顯現出來,即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不斷加深的“數字鴻溝”。根據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文件,“數字鴻溝”是指由于信息和通信技術在全球的發展和應用,造成或拉大國與國之間以及國家內部群體之間的差距,這種差距尤其表現在掌握、應用信息技術(特別是數字技術)以及發展信息產業方面的差距。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全球收入最高的1/5的發達國家人口擁有全球GDP的86%和因特網用戶的93%,而收入最低的1/5的發展中國家人口擁有全球GDP的1%和因特網用戶的0.2%。從中我們很容易看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信息化領域的差距遠遠大于目前南北經濟總量的差距。發達國家經濟實力強大,技術發達,電腦普及率高,企業人員素質高,而且信息化程度高,因此發達國家在電子商務方面具有先入為主的優勢,牢牢占據了信息革命和電子商務的制高點,也必將在國際貿易利益分配中占據有利的地位。而發展中國家目前大多尚處于工業化階段,部分國家處于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轉型時期,而在新一輪的電子商務競爭中,信息、人才、技術等成為生產函數中極為重要的內生變量,這客觀上弱化了發展中國家原有的普通勞動力、土地和資源優勢,降低了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競爭力,使得發展中國家在新的國際分工中處于相對劣勢的地位。不僅如此,發展中國家要發展電子商務,在前期需要對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高投入,背負重債和財政困難的發展中國家無力承擔大規模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因此,發展中國家在與信息秩序和電子商務相關的規則制定中幾乎無發言權和影響力,在發達國家制定的電子商務和國際貿易的“游戲規則”中,發展國家容易被邊緣化,客觀上提高了他們參與國際貿易的門檻。這對原本處于劣勢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很可能導致在新一輪的貿易利益分配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差距的拉大,加劇國際貿易中的“馬太效應”,擴大“南北差距”。
3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影響
當前的有關國際貿易法律、法規大多是在傳統的國際貿易的基礎上制定的,而電子商務大多應用信息技術,以計算機網絡作為交易媒介,突破了傳統的有紙貿易,因此原有的法律法規很多已經與這種貿易方式不合拍,這必然對原有的法律、法規、國際慣例形成挑戰。
3•1電子合同的法律規范問題
電子商務應用于國際貿易后,貿易合同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一是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是不見面的;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被數字簽名所代替;三是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合同形式的變化,給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的確定都出了一個難題,而且容易被改變和偽造。不僅如此,除了修改并完善現有合同法,適應新的國際貿易形式外,世界各國還面臨著制定電子合同法,對電子合同的要約與承諾、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電子合同履行的方式與地點、電子合同履行中的驗收、網上格式合同的法律規范等作出規定。
3•2電子商務中的管轄權問題
管轄權是國家通過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對特定的人、物、事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權利。在電子商務參與國際貿易后,由于其具有跨地區、跨國界的特性,管轄權的沖突會更加普遍,如果管轄權得不到解決,會極大的影響訴訟效率。
3•3知識產權問題
1994年GATT/WTO簽訂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對與電子商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有所涉及,但不十分完善。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很多新問題隨之出現。(1)版權問題。如何解決網上版權保護問題已經引起WTO的注意。(2)域名和商標的關系問題。(3)出版問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電子商務領域保護知識產權問題上作了不少努力。今后,WTO面臨的政策挑戰主要有:如何修訂TRIPS協議,使之能夠全面陳述電子商務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如何和WIPO合作,對電子商務所引起的新概念(如域名)、新問題進行統一的界定,并采取一致的、國際通行的準則來保護知識產權。
3•4其他問題
電子貨幣與網上支付的法律問題、電子商務市場的法律規范問題、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等等都是電子商務應用于國際貿易后不容回避的問題,世界各國必須在這些方面加強立法,才能保證國際貿易的順利開展。
4電子商務的興起對傳統稅收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戰
電子商務的興起對傳統稅收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戰,現行的稅收在很多方面都無法適應于這種新型的商務模式,尤其是電子商務應用到國際貿易領域之后,使得原本復雜的問題更加煩瑣,引發了現行稅收制度的一系列矛盾。
4•1稅收管轄權的沖突加劇
國家稅收管轄權的問題是國際稅收的核心問題之一,目前世界各國實行的稅收管轄權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大體有按照稅收控制要素即住所、機構、收入來源實行三種或兩種管轄權的,也有實行一種的。但不管實行怎樣的管轄權,大多堅持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優先的原則。但電子商務打破了傳統地域的界限,商業交易已經不存在地理界限,即使有也很難確定,大大加劇了跨國家、跨地區交易的發生。但是稅收還是必須由特定的國家主體來征收,而由于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實行收入來源地和住所來源稅收,因此會引發一些沖突,例如重復征稅的問題。假設一個中國公民在美國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而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法國,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該公民將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住所稅收管轄權,中國政府將有權向該公民征收所得稅;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的話,法國政府也有權向其征收流轉稅;而美國政府有可能以交易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有權向其征稅。在傳統貿易中,可通過雙邊稅收協定來解決,而在電子商務中,由于來源地及交易者身份都難以判定,從而增加了解決國與國稅收沖突的難度。
4•2傳統貿易與網上貿易賦稅不公
首先,電子商務是虛擬的網絡交易,網絡貿易與服務經營往往比較隱蔽,一般稅務機關很難得到交易信息,因此難以對網上交易進行稽查,導致以有形交易為基礎的現行稅制難以對網上交易征稅,使得從事網絡交易的企業可以輕易避稅。其次,有些國家比如美國等國家為了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在線交易免稅或者實行較低的稅率。上述情形導致即使相同性質的交易,由于采用不同的交易方式,最后承擔了輕重不同的賦稅,有悖稅收中性和平等原則。
4•3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轉移問題
電子商務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進行商務活動的方式,原來由人進行的商業活動更多依賴于軟件、計算機和通信網絡來進行,這樣必然增強了商業的流動性,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稅國或低稅國的站點輕易避稅,從而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對高稅率的國家和地區的消費者而言,會促使他們通過互聯網,從低稅率的國家和地區購買商品,此外電子商務加速了跨國公司的一體化,鼠標一點即可將其在高稅收國家和地區的利潤轉到低稅區。綜上,電子商務對不少國家的稅收收入產生了影響,使得不少國家國際貿易稅款流失,電子商務導致的國際貿易中的稅收轉移問題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4•4國家之間尤其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稅收征免方面存在分歧
由于電子商務能降低貿易成本,提高效率,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國際貿易的發展方向。而且美國等發達國家在信息技術、信息產業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已經在未來的電子商務領域占據了比較有利的位置。為了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一直堅決主張電子商務免稅。而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對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免稅區存有戒心,因為這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意味著稅基的大幅縮小,稅收流失增加,財政實力大為削弱,從而南北經濟實力差距將進一步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