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作用范文

時間:2024-01-08 17:47:4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作用,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作用

篇1

【關鍵詞】小農經濟;官文化;傳統文化

一、小農經濟的產生

劉永佶教授在《官文化批判》一書中指出“官文化的力量來自民眾的不覺悟,來自民眾對它的認可與適應,即形成了普遍的小農意識。這是官文化統治的結果,也是繼續統治的條件?!敝袊饨ㄉ鐣窃跊]有外族入侵的情況下,由奴隸社會逐步發展變化而來的。中國奴隸社會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度,國家的土地全部都屬于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所謂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描述的正是這一歷史時期。春秋以后,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有的土地制度遭到了破壞,新興的封建勢力在奪取政權后,相^實行變法改革,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許“民得買賣土地”。從這時起,土地私有制度,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土地私有制度的產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時也必然導致土地兼并的現象出現,即“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情況,從而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的形式剝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個體農民。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產資料的自耕農和依附于地主階級的佃農兩種人物構成。但無論是哪一種農民,都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還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純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這既是因為中國奴隸社會土地國有制的傳統影響,也是因為戰國時期各國在變法中都是以國家名義確認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隸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則在封建社會得以繼承,并以新的形式與土地私有制度結合起來。

這種建立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礎上的小農經濟,一方面使個體農戶具有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農也是如此。他們除了受地主階級的剝削以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們又不得不受國家權力的支配,這與西歐封建社會領主制的莊園經濟和農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官文化作為兩千余年來的集權官僚的統治文化,其作用包括鞏固集權官僚制,協調官僚地主階級內部關系,還有就是控制其統治對象的意識和行為,同時這也是鞏固集權官僚制的重要方面。小農經濟便是中國在集權官僚體制的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說其“小”,是從生產單位和生產方式而言,它是以“家”為單位,以個人體力勞動為基礎的生產方式;“農”則是所從事的職業,或者說是主要的謀生手段。自秦漢以來,中國在農業上是相當發達的,農業技術和生產力都領先于世界,而其根據就在于當時的集權官僚體制影響下,土地分散且地少人多,一家一戶的耕作方式成為了農民的重要生產方式。

二、小農經濟的特點

小農經濟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類型,以個體為單位,以精耕細作、男耕女織為方式,以自給自足為生產的目的。因此其特點包括有分散性、封閉性、自給自足性等。分散性是指它以獨立的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封閉性指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相結合;自給自足性指生產的主要目的是滿足自己家庭的各項生活需要。在封建社會時期的社會經濟情況就是小農經濟占主導,現在在偏遠的農村,也存在有這樣的經濟現象。

在小農經濟下,農民掌握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生產的積極性得到提高。農民經營規模很小,他們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努力提高耕作技術,為我國農業的精耕細作做出了極大的貢獻。但是,在封建地主階級的沉重壓迫與剝削下,農民承擔了沉重的徭役,小農經濟變得十分脆弱,每遇旱澇瘟疫,多數農民家庭就會失去土地或者破產流亡,陷入貧困的境地。從此可以得出小農經濟的弊端:農民經營規模小,缺乏必要的積累和儲備能力;自給自足,生產經營模式老舊,技術難以突破固有模式,難以得到革新;抵御天災人禍的能力薄弱。

三、小農經濟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

中國傳統文化,就是中國歷史上形成的并且流傳下來的,由思想家提煉出的理論化和非理論化進而影響整個社會的,具有穩定結構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倫理觀念等精神成果的綜合。正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以農耕經濟為主體的中國農業自然經濟其延續力最為持久,悠久昌盛的中國文化正是創造、繁衍、植根于這一經濟土壤之上的,在歷經數千年的文化變遷中,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導致中國文化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宗法制度為特征,以家國同構的政治結構為基礎,強調仁義禮智信等倫理思想。

(一)從思維方式來看,農業經濟是中國傳統經濟的主干,它的最顯著特點是“靠天吃飯”。農業生產對天地自然的依賴性是顯而易見的。適宜的光熱、降水量以及土壤、環境是農業耕作的必備條件,對自然及土地的依賴,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人們活動空間相對狹小,交流、交往較多的局限于以血緣和姻親為紐帶的關系之間,重“和”、重“仁”的人際交往準則,培養了人們的“中庸”性格,養成農人注重實際的認識原則,中國古代圣賢一向倡導君子“務實”,久而久之,形成了中國人樸實無華,立身行事,講究腳踏實地,實實在在,鄙視華而不實的做派,這些都表現了中國文化精神中的注重實際的優秀一面,同時也由于對于自然的依賴,培養了中國人安于天命的性格,即“日求三餐,夜求一宿”,反映到現實生活中,則表現出對平安、寧靜的生活的向往。從政治社會的角度來說,小農意識有利于社會的穩定,這也是社會得以穩國的基礎。在各種條件的約束下,農民既勤奮耕作,又安于天命,總是在不抵抗的自然環境中,循環往復的耕耘著,生活封閉而又單調。

(二)從國民品行來看,我國人民性格中最明顯的特性便是重天命,輕人力,聽天由命、逆來順受。農業是靠天吃飯,儒家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這種注重天時、地利、人和,尤其是人對農業生產的巨大作用的思想,導致中國人民形成了自強不息、寬厚包容的心理品格和道德原則?!吨芤住分刑岬健疤煨薪?,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一方面,要求自己具有奮發有為,自強不息的精神,另一方面,對待他人,對待他物,又要有寬厚包容的精神。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是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雖經歷天災人禍、內憂外患而能屹立于世界東方,并不斷為人類的文明發展做出貢獻的精神支柱。道家則從相反的方向提出“不敢為天下先”、“木秀于林,風必摧之”等格言,導致國人重天命,輕人力,無創新,怕變動。中國的政治格局中,下場最難看的一般都是改革家,所以一般官員信奉的是,不求無功,但求無過。中國農民穩重實在的一面,也是農業生產決定的。小農思想中,能精心伺候那一畝三分地,是極大的美德。但是農業生產要求四時更替,對時間的精確性不作要求,從而導致中國人不計劃時間,不重視效率。小農與官僚是一把利劍的兩面,相互對立存在。小農的理想是溫飽問題,那么民主與自由,就永遠不是小農們最切實的目標。從這里,我們也可以看出中國封建社會體制為什么在我國根深蒂固。

(三)從整個社會的組織結構來看,以小農經濟為主導的農業經濟狀況要求有相應的社會組織結構,中國古代社會組織的主要特點在于其血緣宗法制度。血緣結合是人類歷史上最古老、最自然的結合方式,中國的社會組織關系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在父子、夫婦、君臣之間的宗法原則指導下建立起來的。社會組織中樞則由部族、宗族向家族下移,政治與倫理的承擔單位在逐漸地縮小,對小農家庭作為經濟與社會基礎的功能不斷強化,使得中國文化傳統的輻射力在不斷增大,以族立國階段的小農社會已經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秦國在與六國競逐中脫穎而出,更是較好地利用了小農經濟與社會基礎;漢代的奠基更是強化了面向小農的無為而治;北魏以租庸調制對在漢末亂世中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不斷變換的政權所破壞的小農社會進行了修復,為隋唐大帝國的興起奠定了基礎;一直到近代帝國主義和商業資本主義開始入侵和干預之前,盡管代有損益,中國社會與文化在本質上從來沒有離開過小農這個根基。另一方面,這種國、家、個人三位一體的政治結構,使每一個人都將自身同國家緊密聯系在了一起,每個人的修養最終都落腳到對國家利益的維護,培養了中華民族“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愛國精神。

小農經濟影響下的中國傳統文化發展傳承至今,的確存在有一些喪失掉其合理性的部分,而面對外來多元文化的沖擊,我們不得不認真地學習中國傳統文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傳承和發揚優秀的中國傳統文化,賦予新的內涵,注入時代精神,讓中國文化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參考文獻:

[1]劉永佶.官文化批判[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11(1)

篇2

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戰爭紛起,人們對農業生產的重要性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許多諸侯國都進行了鼓勵農業發展的措施。

春秋時期,改革家管仲首先在齊國進行改革,他首先從經濟入手,實行“井田疇均”和“相地而衰征”。相,視也;衰,差等也;征,征取也。就是根據土地多少和田制好壞征收賦稅,淡化了公田、私田的界限,實質上承認了土地私有,管仲認為“相地而衰征,則民不移”,而事實也證明,他實行的這一政策極大地調動了土地所有者經營土地的積極性,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也促進了土地私有制和封建制度的確立。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規定不論公田和私田,一律“履畝而稅”,這就公開承認了土地私有。而所謂的初稅畝就是以實物地租代替勞役地租的一項改革,是在認可了土地私有的前提下,憑借國家政治權力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稅賦。這種征收賦稅的方法很先進,因此我們一般也把魯國的初稅畝作為我國農業稅征收的開始。

管仲的改革和魯國的“初稅畝”共同促進了古代中國土地制度的轉變,而兩國在賦稅制度方面的改革,對農業經濟的發展更是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戰國時期,諸侯爭霸更加激烈,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也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各國的改革進行的更加如火如荼。為增強國力,各諸侯國鼓勵發展農業的措施則更多,也更全面。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在他的支持下李悝進行了大刀闊斧的變法,在農業方面他實行“盡地力之教”和“平糴法”兩項措施,其中“盡地力之教”的措施更加有利于中國農業朝著精耕細作的方向發展,他主張在農業上耕地要深,除草要勤,在種植上應采取多種經營的方式,如果一種作物受到自然災害,還有其他作物可以收獲,收割時必須要迅速,以免遭受損失,對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有很大的作用?!捌郊e法”就是好年成由政府出錢糴進一定數量的余糧,壞年成由政府平價糶出一定數量的糧食,當時在很大程度上穩定了物價,抑制了富商大賈的勢力,維護了農民和百姓的利益,防止了“谷賤傷農,谷貴傷民”狀況的發生。李悝的變法極大地提高了魏國的農業生產水平,使魏國在戰國諸雄中率先強盛起來。

篇3

教學目標

知識結構

春秋

戰國

社會經濟

農業

工具

鐵工具開始出現;

開始用牛犁耕并推廣

鐵農具使用范圍擴大;

開始用牛犁耕并推廣

水利

楚國:孫叔敖修芍陂

秦國:李冰修都江堰;鄭國修鄭國渠

手工業

冶鐵

創造鑄鐵柔化技術,比歐洲早2000年以上

鑄銅

蓮鶴方壺,出現金銀錯新技術

漆工藝

采用夾纻技術

紡織

麻織品的纖維相當細密

煮鹽

山西的池鹽,山東的海鹽,四川的井鹽

釀酒

已能用曲造酒

專著

《考工記》

商業

商業發達,出現商業中心,如齊國臨淄、趙國邯鄲、楚國郢

社會變革

土地所有制

出現私田,出現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剝削方式

變革

齊國:管仲變法

魯國:初稅畝

魏國:李悝變法

楚國:吳起變法

秦國:商鞅變法

教學建議

復習課設計

第六節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經濟和社會變革

一、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農業

1、鐵制農具的使用

要求學生記住我國鐵器出現的最早時間、使用鐵器的最早時間、春秋戰國鐵制農具使用情況。理解鐵制農具使用的重要意義。

2、牛耕技術

要求學生記住牛耕技術開始使用推廣的時間,掌握牛耕技術運用的歷史意義。同時,使學生了解:春秋戰國時期長達五百余年,牛耕技術的逐步推廣是漸進的過程,且受農戶經濟條件的制約。

3、水利事業的發展

讓學生掌握當時中原地區普遍使用的灌溉農田工具是桔槔。根據書中的地圖,要求學生記住春秋戰國時期興修的主要水利設施。

(二)手工業

要求學生通過列表的方式,總結春秋戰國時期,手工業的發展情況。

(三)商業

要求學生記住當時主要的商品、重要的商業中心。

二、封建剝削方式的出現

使學生了解:由于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大量的私田。私田的主人采用新的剝削方式,即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剝削方式。這種新的剝削方式使私田主人與耕種者之間形成了新的生產關系,即封建地主與封建農民之間的關系。

三、春秋戰國時期的改革和變法

1、春秋時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漸確立。

指出春秋時期,各國通過改革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重點介紹齊國管仲改革和魯國的“初稅畝”。

2、戰國時期的改革

首先,讓學生理解戰國時期各諸侯國變法的大背景。

其次,簡要介紹吳起變法和李悝變法。

最后,重點講解商鞅變法以及歷史意義。

重點——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改革

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適應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出現,為進一步改革殘存的奴隸制,運用政權的力量,進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和經濟改革。其中較有代表性的有春秋初齊國和魯國的稅制改革,戰國時的李悝變法、吳起變法、鄒忌改革和商鞅變法。其中最典型、成效最大的是秦國商鞅變法。

從改革的內容來說,主要包括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政治上,主要廢除奴隸主貴族特權,加強封建君主專制。經濟上,消除奴隸制土地制度,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發展生產。軍事上,獎勵軍功,提高軍隊戰斗力。

從改革的作用和效果來看,因為各國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內部階級力量的差異,其效果是不同的。齊國等國雖較早的過渡到封建社會,但由于舊貴族勢力較大,變法受到很大阻力,所以變法不徹底。有的國家出現了內亂,政權不穩定。只有秦國借鑒了各國變法的經驗,改革比較徹底,功效最大??偲饋砜?,這些改革,都不同程度地打擊了奴隸主貴族,廢除了奴隸制政治經濟制度,鞏固和發展了封建制的政治經濟制度,大大促進了封建制的建立和發展。

重點——鐵器的使用和牛耕對社會生產的促進作用

春秋戰國時期,鐵制農具的使用標志著我國生產力的顯著提高。而牛耕技術的推廣,使耕作效率大大提高,是農業動力的革命,有助于農業勞動力的解放。生產力的提高,導致大量私田的出現,封建剝削方式、生產關系也隨之出現。經濟基礎的變化,引起各國政治改革。通過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及封建制度得以確立。我國進入的封建社會。

難點——春秋戰國時期改革、變法運動發生的必然性

春秋戰國時期,由于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使農業生產大大提高,出現了大量的私田。與之相伴,出現了封建生產關系和封建剝削方式。奴隸社會土地國有制走向瓦解。由于經濟基礎發生變化,導致上層建筑也隨之改變。各國為了適應經濟的發展先后進行變法,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封建制度。因此說,春秋戰國時期的變法運動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易錯問題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人類歷史發展的第一動力,是一切歷史現象的根本原因。井田制的瓦解是春秋時期鐵制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現,使社會生產力得到迅速發展,“公田”外,新開墾的“私田”將成為可能的和需要的了。所以,私田和封建剝削方式的出現,都是因為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

易錯問題——西南地區的開發始于戰國時期

我國西南地區的開發始于戰國時期,而不是漢武帝在西南地區設置郡縣開始。早在戰國時期的秦國開始開發西南,秦國蜀守李冰,在成都附近的岷江流域,修建的防洪灌溉工程都江堰。這是開發西南地區的開始。開發西南地區的開始與中央政權設置郡縣地方行政機構是兩個不同的歷史現象。

典型例題

例1按照因果關系排列春秋時期井田制瓦解的過程

①魯國“初稅畝”②各諸侯國井田制瓦解③鐵器和牛耕的使用④一些貴族化公田為私田,采用新的剝削方式⑤私田開墾越來越多,私田主人不向國君交納產品⑥奴隸主貴族轉變為封建地主,奴隸轉化為農民

A.①③④⑤⑥②B.③⑤①④⑥②C.③①④⑤⑥②D.③④①⑤⑥②

答案:B。

例題分析:此題為因果排序選擇題,是歷史和政治綜合能力題,主要考查歷史過程的再認再現能力、辯證唯物主義的因果關系、歷史唯物主義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原理的綜合運用。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的發展,具體表現為③,因此③應排在第一位。與③有直接因果關系的是⑤,排在第二位。與⑤有直接因果關系的是①,排在第三位。與①有直接關系的是④,排在第四位。④決定了⑥,⑥決定了②。

例2郭沫若曾指出:“東周列國的社會制度的變革到春秋末年以后才達到質變的階段”。最能證明這一觀點的是

A.春秋爭霸戰爭B.“戰國七雄”的出現

C.戰國通過變法廢除奴隸制,確立封建制D.周王室更加衰微

篇4

根據大家普遍接受的現代化定義,現代化是指以現代工業和科學技術為推動力,實現由傳統的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大轉變,它包括經濟、政治、文化、思想各個方面?,F代化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是一個全球性的進程。它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8世紀后期到19世紀中葉(大約1780~1860年),它從英國的工業化開始,然后向法國、德國等西歐國家和北美擴散。第二階段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工業化繼續向波蘭、俄國等中東歐國家和日本擴散。第三階段從20世紀下半葉起,工業化在廣大的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普遍展開。

俄國的現代化進程經歷了兩個階段:1861~1917年是資本主義現代化階段,1917~1991年是社會主義現代化階段?,F在俄羅斯正面臨著艱難的第三次現代化轉型階段。前兩個階段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都取得了顯著的進步。1913年,俄國工業生產總值在美國、德國、英國、法國之后居世界第五位,但國民生產總值僅為美國的39%。1985年,蘇聯工業產值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但是1990年國民生產總值僅為美國的40%。[1](p249~250)俄國和蘇聯現代化的目標都沒有實現。舊俄國在1917年被革命,蘇聯也在1991年瓦解了。兩階段不同的現代化模式都以失敗而告終。這是為什么?本文主要就俄國資本主義現代化(1861~1917年)的障礙機制談些淺薄的看法。

西方資本主義現代化一般是由內部自下而上自發的漸變過程,是由資本主義私有制和自由市場相結合的結果,資產階級在現代化進程中起主導作用。俄國的現代化則是在1853~1856年克里米亞戰爭中被英法兩個資本主義國家打敗后通過1861年廢除農奴制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啟動的,沙皇政府在現代化進程中扮演主角。由于市場發育不足,俄國的現代化帶有國家行為和趕超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特點。但是,沙皇是貴族地主階級利益的代表,改革不得不照顧貴族地主的利益,所以俄國的現代化一開始就處于無法克服的矛盾之中。

在俄國的現代化過程中,農奴制始終是主要的障礙機制。當14~15世紀農奴制在西歐各國消失時,農奴制卻悄悄地在中東歐國家興起。俄國是農奴制延續時間最長、表現形式最為野蠻的國家。1807年,拿破侖在華沙公國(1815年后稱波蘭王國)頒布憲法,廢除農奴制,農民獲得了人身自由。同年,普魯士政府廢除農奴制。1848年,奧地利政府廢除農奴制。唯獨俄國的農奴制延續到1861年。在農民獲得人身自由和份地時,農民卻被迫交納遠遠高于當時土地的市場價格的高額贖金。對于農民來說,支付贖金是一場掠奪,它奪走了農民多年積累的資金,阻礙了農業經濟按市場原則改組的過程,使俄國農村長期處于貧困狀態。這種掠奪農民的暴行在易北河以東的農奴制國家和地區的確是罕見的。1861年改革不僅沒有廢除中世紀的村社組織,反而加強了村社的經濟職能。農民贖買份地,地主不是同農民而是同村社簽訂契約。村社限制農民離開農村,遏制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獲得的份地通常低于改革前擁有土地的數量,地主占去了一部分農民的好地。俄國農民的不自由和任人宰割的狀況在歐洲是獨一無二的。

在改革后的40年里,由于人口自然增長率提高,農民的份地不斷減少,從1861年的4.8俄畝(1俄畝等于1.09公頃)減少到1905年的2.6俄畝。農民缺乏土地的現象日益嚴重。農民小生產者的地位限制了他們與市場的結合,妨礙了國內市場的擴大。

1861年改革保留了大量農奴制殘余。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是農奴制殘余的主要表現。根據1900年的資料,在私人所有的土地中,貴族占有79.8%,而農民只占有5.5%,商人和市民占有12.8%;20世紀初,擁有500俄畝以上大地產的地主占有很大比重,甚至形成了擁有5萬俄畝的土地寡頭集團。155個大地主的土地面積達1620萬俄畝,幾乎占全國私有土地的20%。[2](p494)由于農民缺乏土地,農村存在著大量剩余勞動力,地主可以通過工役制繼續奴役農民,他們讓農民用自己的農具和耕畜為其耕種土地。工役制妨礙了地主用先進農具和雇傭勞動者按資本主義方式經營農業。根據列寧的統計,在歐俄43個省中,有19個省的地主經濟資本主義制度已占優勢,這主要是波羅的海和西部各省;有17個省的地主經濟工役制度占優勢,這主要是黑土??;還有7個省是混合經濟占優勢。

俄國的工業革命和工業化幾乎是同步發生的,它涵蓋了19世紀50~90年代。改革后的20年是工業革命進程的擴展或粗放階段。工業革命從紡織業開始,然后擴散到食品業和機器制造業、五金加工業。莫斯科是紡織工業的中心,彼得堡是機器制造工業和五金加工業的中心。國家全力扶植重工業的發展,而由市場推動輕工業的發展。由于缺乏資金和技術,不得不大量吸收外國資本,進口外國機器。與此同時,俄國大量出口谷物。俄國與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漸融于一體。從19世紀80年代起,工業革命進入集約和結束階段。90年代,俄國工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現代資本主義冶金、燃料工業基地和石油工業基地在頓涅茨和巴庫建立。工業生產年均增長9%。從1893年至1900年,共修筑了2.2萬俄里鐵路,比前20年修筑的總和還多。到1901年,全國鐵路增至5.6萬俄里,形成了完整的鐵路交通網。在國民經濟總額中,工業生產總額和農業生產總額持平。城市化程度達到15%。俄國艱難地由農業國向工業—農業國轉變。但是,俄國遠未達到現代化的目標。

19世紀90年代的工業高漲為1900~1903年的工業危機所打斷。發生危機的重要原因是農業落后和國內市場狹窄。在危機之后,俄國進入了戰爭和革命的年代,經濟長期蕭條。從1910年起,又進入經濟高漲時期。1910~1913年,工業生產增長45%,年均增長11%。[3](p22)其中輕工業增長32%,重工業增長67%。[4](p7)工業生產廣泛采用電力和內燃機,俄國工業的生產技術現代化達到新的高度。這次工業高漲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打斷。

俄國工業化的設計師是謝爾蓋·維特(1849~1915年)。他在1893年制定了《工商業發展綱要》,提出了加速工業發展戰略,即以國家干預為主導,以財政穩定為杠桿,以保護關稅、出口糧食、引進外資、征收重稅為手段,以縮小與西歐國家間的經濟與技術差距為目標的發展戰略。但是這種戰略是建立在剝奪農民基礎上的一種犧牲農業來換取快速工業化的發展戰略。重工業的發展和鐵路的建筑是在與農業市場幾乎完全脫鉤的情況下進行的。在快速工業化的背景下,農業的落后狀況進一步惡化了。工業化和落后農業之間的矛盾,實質上是資本主義現代化工業與農奴制殘余和中世紀村社的矛盾。隨著1900~1903年經濟危機的到來,維持的工業化政策受到批評,1903年他被免去財政大臣職務。

為了改變農業的落后狀態,實現農業現代化,1906年升任大臣會議主席的彼得·斯托雷平(1862~1911年)著手實行。斯托雷平改革的基本思想是消滅村社,扶植富農經濟,擴大土地私有制,保衛地主土地所有制,使農業適應資本主義的發展。為此,他擬訂了1906年11月9日法令和1906年3月4日土地規劃條例,該法令和條例經國家杜馬、國務會議審議通過和尼古拉二世批準后成為1910年6月14日法律和1911年5月29日法律。

斯托雷平的實施情況如下:截止1916年1月1日,共有2478224戶(占村社農戶的22%)和15919208俄畝的耕地(占村社耕地的14%)脫離了村社。一共建立了154萬個獨立田莊和獨家農場(占全體農戶的12.5%),擁有耕地1510萬俄畝(占全部份地的11%)。[5](p199,p250~251)斯托雷平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谷物的收獲量從1909年起(除1911年外)呈上升趨勢。1913年達54億普特。1909~1913年,全俄谷物年均總產量為50億普特,人均谷物產量500千克。地主和富農的谷物產量占一半,其余一半由中農和貧農生產。谷物的商品率為26%。[5](p440)所以,革命前的俄國農業,自然經濟還占優勢。斯托雷平摧毀村社的目的沒有達到,還有近90%的農民仍在村社生活。改革沒有觸動半農奴制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農民繼續為土地而斗爭。農民和地主的矛盾仍然是俄國農村的主要矛盾。與此同時,俄國農村無產階級和半無產階級反對農村資產階級的斗爭正在展開。

專制制度是俄國現代化的第二個障礙機制。俄國現代化進程是由專制國家來推動的。維特的工業化方針也是借助專制國家的作用來強制推行的。但是隨著工業化、現代化的推進和資產階級的成長以及資本主義企業自主精神、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機制的發育,又使專制制度面臨挑戰。專制制度和資產階級的沖突不可避免。

俄國專制制度具有根深蒂固的傳統。早在基輔羅斯時期,就接受拜占廷帝國的政治傳統。眾所周知,拜占廷帝國是君主專制國家,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集政治、經濟、軍事和宗教權力于一身。13~15世紀,東北羅斯遭受韃靼蒙古統治達240年。15世紀末建立的莫斯科中央集權國家,深深打上了亞洲專制主義的烙印。1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1533~1584年)自稱沙皇,享有拜占廷皇帝的權威。沙皇專制制度代表貴族地主階級的利益,這個階級屬性在300多年的歷史中不曾有任何改變。沙皇俄國是歐洲獨一無二的專制集權國家。彼得大帝(1682~1725年)實行改革,把俄國引向西方,開始了俄國的西化進程。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的“開明專制”,大量引入法國啟蒙文化。但是,彼得大帝和葉卡捷琳娜二世沒有實行全盤西化政策,而是把農奴制度和專制制度發展到頂峰。

19世紀60~70年代的“大改革”,標志著俄國由封建君主制向資產階級君主制的轉變。但是,政治的民主化、法制化比經濟的現代化更為滯后?!按蟾母铩本箾]有把建立俄國式的代議機構即國家杜馬提上議事日程。在各地建立的地方自治會議、地方自治局和城市杜馬,卻成為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大學校,在這所大學校里,培育了一批立憲主義者。1905年革命才迫使沙皇政府真正走上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的軌道?!?0月17日宣言》賦予人民有人身不可侵犯的權利及信仰、言論、集會和結社的自由,賦予國家杜馬以立法職能,使它同國務會議一起成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被拖延100年的國家杜馬終于召開。1905年的《10月17日宣言》和1906年的新版《國家根本法》是俄國政治現代化和國家法制化的轉折點。但是,沙皇仍有任命官吏、解散杜馬的權力。沙皇專制制度仍是舊生產力的代表,是資本主義發展和政治現代化不可逾越的障礙機制。

東正教是俄羅斯傳統文化的核心,因其對皇權的依附性和保守性,成為統治階級維護農奴制度和專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是俄國現代化進程中的第三個障礙機制。

當基輔大公弗拉基米爾在988年從拜占廷接受基督教時,羅斯被納入統一的歐洲文明之中。1054年,基督教發生東西教會分裂,歐洲文明分為以使用拉丁字母為主的西方羅馬天主教文明和以使用希臘文字為主的拜占廷東正教文明兩部分。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在歐洲興起,新教從天主教脫穎而出。隨著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莫斯科逐漸取代君士坦丁堡的位置,成為東正教的中心。1510年由普斯科夫修道院院長費洛菲向莫斯科大公瓦西里三世(1505~1533年)提出的“莫斯科—第三羅馬”的理論成為東正教會的意識形態。西方天主教—新教文明同東正教文明從此長期處于對抗狀態。

天主教—新教國家實行二元領導,教會和國家是平等的伙伴關系。東正教國家則實行政教合一,皇權凌駕于教權。教會靠國家和地主賜予的地產維持生活。俄國東正教會適應國家的需要,向廣大教徒灌輸虔信上帝、忠于沙皇、服從地主的思想,成為沙皇政府統治人民的馴服工具。東正教會還因其墨守陳規而成為沙皇政府反對改革、鎮壓革命的重要力量。東正教會的依附性和保守性逐漸削弱了它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反官方教會的舊禮儀派和各種教派紛紛崛起,無神論思想在群眾中廣泛傳播。東正教官方教會隨著沙皇政權的衰落而衰落。

當然,東正教在歷史上也發揮過積極作用。每當國難臨頭、外敵入侵,東正教會表現出強大的民族凝聚力。在14~15世紀擺脫韃靼蒙古統治、爭取民族獨立和統一的斗爭中,在17世紀初的“混亂年代”反對波蘭和瑞典武裝干涉的斗爭中,在1812年反對拿破侖入侵的戰爭中,在1941~1945年反對法西斯德國的衛國戰爭中都發揮了宣傳、動員和組織作用。

【參考文獻】

[1]陸南泉,姜長斌.蘇聯劇變深層次原因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

[2]薩哈羅夫.俄國通史:從18世紀初到19世紀末(Сахаров?。悃洄唰猝讧瘰钵唰悃悃讧讧悃擐学椐学荮癣酡螫乍唰堙唰擐瑙癣瘼缨支堙?[M].莫斯科,1997.

[3]舍佩列夫.1904~1914年的沙皇政府和資產階級。工商業的政策問題(ШепелевЛ.Е.Царизмибуржуазияв1904~1914гг.:Проблемыторгово—промышленнойполитики)[M].列寧格勒,1987.

篇5

關鍵詞馬克思 亞細亞生產方式 東方社會 土地所有制

馬克思為了系統地分析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產生的歷史過程,科學地闡述資本積累的原始形式及其來源,開始著重研究資本主義生產以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及其特點,而亞細亞生產方式正是在探索東方民族的歷史命運過程中對東方的土地所有制的分析中逐漸形成的。即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第一次公開提出了“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概念,說:“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做是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豍

由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具有很高的理論價值,即牽扯到怎么認識人類社會的發展史,怎樣正確的理解馬克思的歷史發展理論來解釋紛繁復雜的世界各國歷史,進而指導各國社會發展情況,所以探索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涵義具有巨大意義。

一、學者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爭執

馬克思由于未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內涵和性質做出具體的規定,人們理解馬克思提出的“亞細亞生產方式”的一個最重要的依據是他的《資本主義生產以前的所有制形態》一文,其中詳細論述過所有制的亞細亞形式,馬克思指出,“從構成歷史發展真正起點的意義而言,亞細亞生產方式是人類歷史的第一個發展型的生產方式,它屬于原始社會的更高階段,它既是原生的社會形態的最后階段,也是向次生的形態過渡的階段,即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向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的過渡”豎但因該文是手稿,較為難懂,各國學者對它進行研究時分歧很大。所以對亞細亞生產方式表述不一,其焦點在于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性質。主要有以下幾種意見:

第一,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奴隸占有制、封建制、資本主義3種生產方式之前的一種生產方式,是原始共產制的別名。馬克思和f.恩格斯所說的亞細亞社會形態,作為一種特定的生產者和生產資料結合的方式,在邏輯上和歷史上都是指原始形態形態?!皝喖殎啞辈皇堑乩砀拍?,而是馬克思基于對世界歷史深刻研究抽象出來用以說明社會經濟形態的科學概念。

第二,馬克思在《序言》中所列舉的幾個時代都是對抗性的社會,并不包括史前的無階級社會。亞細亞生產方式是指東方大多數國家的奴隸占有制社會形態,即恩格斯所說的“東方的家庭奴隸制”。在亞細亞社會形態下,存在著專制主義和專制君主,亞細亞生產方式屬于奴隸占有制社會的初級階段。

第三,從馬克思列舉的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特點可以看出,主要是指埃及、印度、兩河流域等地的東方型封建社會。

第四,亞細亞生產方式從遠古時代一直延續到19世紀初,既保存原始的公社所有制,又存在著專制君主最高所有權,還夾雜著種姓制、奴隸占有制和封建制的各種因素,是多種生產方式的混合體。

第五,亞細亞生產方式是介于原始社會與奴隸占有制社會之間的一種社會形態。

因此深刻認識這一階段的多樣性,對于認識社會歷史發展的多樣性,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二、亞細亞生產方式與古代東方奴隸制社會特點的分析

50年代初,馬克思開始把東方社會納入自己的研究領域,尤其是后,馬克思對中國給與了更多的關注。馬克思閱讀了大量的中國傳統文化書籍,集東西方文明于一體,天才的指出了將會出現東方將隸屬于西方的局面。正因為馬克思對東方社會性質的熟悉,所以他作出了較為全面深入的概括和闡述,認為造成東方民族今日命運的根該在于它的基礎——亞細亞生產方式。

(一)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特點在于土地所有制

土地所有制在社會發展過程過具有重要的作用,因為它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制約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認識不同社會發展歷程的一把鑰匙。恩格斯指出:“馬克思、恩格斯對人類早期社會形態———史前社會(原始社會)的認識過程是一個追尋土地所有制即公社公有制的過程豏。在馬克思、恩格斯合寫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也是以所有制作為不同社會形態發展階段的劃分標準。他們認為,生產力和分工發展的不同階段,會有各種不同的所有制形式與之相適應,據此他們考察了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國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級的所有制”,這可以說是馬克思社會形態理論的雛形。

正因為對所有制的分析,馬克思在《形式》一文中論述亞細亞財產所有制形式時說

“這種財產形式是建立在自給自足的工農業統一之上的,在這種情況下,和土地、財產、農業獨占統治的地方不同,單個的人從來不能成為所有者,而只不過是占有者,實質上他本身就是作為公社統一體的體現者的那個人的財產,即奴隸,所以奴隸制在這里并不破壞勞動的條件,也不改變本質的關系?!边@里說得再明白不過了,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奴隸制生產方式即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原始社會之后的一種與東方公社相適應新的生產方式:氏族沒有瓦解,原始社會宗法血緣關系的遺留,,導致公社依然存在,單個成員是同公社牢牢地長在一起的。

(二)東方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特征

馬克思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是由于東方特殊的地理位置產生的。從撒哈拉起橫貫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韃靼直到亞洲高原最高地區,人工灌溉在這里是農業的第一個條件,而這不是公社和省的事,就是中央政府的事,所以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來治理國家,即認為

亞細亞生產方式有以下幾個特征:1.沒有土地私有制;2.全國分成許多孤立的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農村公社;3.中央集權政府的存在;4.長期停滯,沒有內在發展的動力。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而象在亞洲那樣,國家既作為土地所有者,同時又作為主權者而同直接生產者相對立。那么,地租和賦稅就會合為一體,或者不如說,不會再有什么同這個地租形式不同的賦稅。在這里,國家就是最高的地主,主權就是在全國范圍內集中的土地所有權。但因此那時也就沒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權,雖然存在著對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豐而中國古代社會完全符合馬克思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在經濟和政治方面所體現出來的特點。從經濟方面看,中國歷史上歷來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土地私有,皇帝是所有土地的最終所有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農業和家庭工業相結合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經濟結構。中國古代一直以農業為基礎,國家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自然經濟占絕對統治地位;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村社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組織單位,農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手工業基本是在村社內部進行和完成的,市場不能流通大量的商品。從政治方面看,中國古代社會長期實行以皇帝絕對權力為核心的高度集權的專制制度,個人對家族、對整個國家(準確說是皇帝)并不獨立,而是一種依附關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這一關系的真實寫照。所以,馬克思甚至認為中國是亞細亞社會的一塊“活的化石”,在那里有著“一切東方運動的共同特征”。

基于上述認識,馬克思把亞細亞生產方式看作是一種古已有之并一直存在到18、19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入侵以前與西方社會完全不同的、地域性的、特殊的社會形態。

      (三)亞細亞所有制各種發展形態

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最初含義,是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東方民族歷史命運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然而在以后的研究中,他們發現農村公社土地公有制這個制度不僅是東方社會特有的形式,在歐洲的古代也存在過,特別是對毛勒關于歐洲馬爾克制度的研究給予充分肯定,從而使這個地域性的概念,上升為帶有普遍性的、人類歷史各民族都必然經歷的與農業生產相對應的早期生產方式,并且在它原生階段的不同形式中出現了它次生階段的不同形式。這樣,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內涵得以擴展,人們對這階段的發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馬克思在《資本論》手稿中根據公私財產不同對比關系,將原生階段后期的亞細亞公社區分為三類1.亞細亞所有制形式:在這種形式下,土地不屬于公社或個人,而是屬于更高的統一體,“實際的公社只不過表現為世襲的占有者”而個人則“在事實上失去了財產,或者說,財產對單個的人來說是間接的財產豑”。這是一種公有成分最高而私有成分最低的公社組織形式。2.古代所有制形式:這種所有制是原始部落更為動蕩的歷史生活,各種遭遇以及變化的產物”在這種財產形式下,除了公社財產之外,個人有了自己獨立的財產,并且與公有制相并列。3.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這種所有月是原生階段的最后一種形式,也是次生階段的第一種形式,在這種形式下,“農民表現為土地的實際所有者和占有者而“公社只是在這些個人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相互關系中存在”,“只是存在于公社成員每次集會的形式中”,豒顯然這是一種公有制成分最小而私有制成分最大的所有制形式。在這里,“每一個單獨的家庭就是一個經濟整體,它本身單獨地構成一個獨立的生產中心”豓,它預示著公有制經濟的瓦解。

這是馬克思根據當時所能見到的公社所有制,將早期的公社所有制分解為兩大類型:1.以公共土地所有制為基礎的東方公社。2.以自由土地所有者組成的西方公社。四種形式即是東方公社下屬的較為民主的和較為專制的形式,它們又被馬克思稱為斯拉夫形式和亞細亞形式,西方公社下的古代所有制形式和日耳曼所有制形式。

(四)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的認識

可見,根據對土地所有制的分析,亞細亞生產方式不是專指中國社會發展特征,已經不是一個純粹的地理學意義上的概念。馬克思是從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的角度研究各地的農村公社,概括為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它是人類社會普遍經歷過的一個社會形態。至于馬克思和恩格斯為什么把這種農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稱之為亞細亞生產方式,則是因為中國的農村公社較為典型。因此把它做為一種分析的模式,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不是說這種農村公社只在亞洲存在。

所以本文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理論,是有別于西方奴隸制社會的東方奴隸制特點的總概括。它是世界人類古代奴隸制社會經濟形態中具有東方奴隸制特點的奴隸制生產方式或東方類型的奴隸制社會。

三、探討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意義

從以上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到任何國家的發展既是一般的,同時又是特殊的,而這種特殊往往是與這個國家的內外環境、實際境遇、民族特點有關,因而分析歷史必須是歷史的、具體的、有條件的。那種不顧具體的歷史環境而認為世界一切民族都必然會按照同一個棋式無差別地演進的觀點是違反理論的。

注釋:

豍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頁,第109頁.

豎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50頁.

篇6

古代中國有發達的農業、先進的手工業和繁盛的商業,它們為中華文明的產生和發展奠定了雄厚的經濟基礎。作為歷史學科的主干知識,古代中國經濟是歷史高考考查的重點內容之一。從題型上看,本考點的命題多數以選擇題為主,特別是材料選擇題,以此來考查同學們理解、比較、判斷和知識遷移的能力。從內容上看,古代的手工業、商業、主要經濟政策、資本主義萌芽等都是考查的重點。如近幾年的江蘇高考,2009年考查了灌鋼法,2010年考查了水排、古代飲茶之風,2012年考查了官營手工業生產特點、唐宋時期市的變遷等內容。本文把古代中國經濟概括為一項經濟制度(土地制度)、兩項經濟政策(重農抑商和閉關鎖國政策)、三大經濟部門的特征(中國古代農業、手工業、商業發展的特點)。

一、古代中國土地制度的演變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諸方面的關系。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制度經歷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隸主階級國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國家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會,土地屬于氏族公社所有,也就是土地公有制。奴隸社會,土地制度是以西周實行的井田制為代表的土地國有制,經濟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密不可分,從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榮。春秋時期,隨著鐵農具的出現、牛耕的推廣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井田以外的荒田被大量的開墾為私田,加之兼并戰爭頻繁,土地轉讓關系進一步發展,在井田上耕種的勞動力減少,井田制遭到破壞。魯國實行按畝收稅,其他諸侯國也競相效仿,這實際上承認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秦國以及其他諸侯國先后進行變法,廢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從而解放了生產力,促進新興地主階級的發展壯大,自耕農成本文由收集整理為國家賦稅的主要承擔者。

二、重農抑商和閉關鎖國政策

重農抑商政策強調發展農耕,限制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它是古代中國歷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經濟政策。海禁與閉關鎖國政策主要指禁止國人出海貿易,嚴格限制外商來華貿易。重農抑商政策與閉關鎖國政策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可從實施階段、目的、影響等方面進行比較。

1.實施階段:前者實施于戰國時期,貫穿于整個封建社會;后者實施于封建社會衰落時期。

2.實施目的:前者在于壓制商人勢力,維護封建統治經濟基礎;后者在于防御外來殖民勢力,維護封建體制。

3.根本目的:兩者都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前者是要嚴格控制國內市場和商業活動,后者是要禁止國人出海貿易,限制外商來華貿易。

4.影響:兩者都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前者在封建社會初期有利于農業的發展,到中后期則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后者有一定的自衛作用,但不利于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使中國長期與世界隔絕,限制了中國與西方的經濟文化交流,使中國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古代三大經濟部門的特征

1.古代中國農業經濟的特點

把握古代農業經濟的基本特點可從生產模式、生產方式、農業結構等角度著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農業生產的基本模式,以小農個體經營為主是古代中國農業經濟的基本特點,精耕細作技術是我國古代農業的主要耕作方式。

小農經濟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在沒有天災、戰亂和苛政的情況下,“男耕女織”式的小農經濟可以使農民勉強自給自足。從農業結構上看,以糧食種植業為主,以家畜飼養為輔。中國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農業經濟發展基礎上取得的。小農經濟是推動精耕細作技術發展的主要動力,是中國古代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礎。但是,小農經濟狹小的生產規模和簡單的分工,很難擴大再生產,阻礙了社會分工和交換經濟的發展,到近代以后,它日益成為阻礙社會生產發展的因素。

2.古代中國手工業發展特征

古代手工業是指依靠手工勞動,使用簡單工具的小規模工業生產。手工業產生時從屬于農業,主要表現為家庭手工業。在原始社會末期,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生產部門。所以,手工業的第一個特點是其生產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夏商周時期以青銅鑄造為代表的手工業,由官府壟斷、政府直接經營,進行集中的大

作坊生產。春秋戰國時期,逐步形成了官營、私營、家庭手工業三種經營形態。官營手工業產品精美,享譽世界,直到明代前期一直占據主導地位;明中葉以后紡織、制瓷、礦冶等行業中,私營手工業后來居上,占據社會手工業生產的主導地位;而家庭手工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它有利于穩定小農經濟,但技術落后,生產分散,妨礙了市場的發育。這是古代手工業發展的第二個特點,即官營、私營和家庭手工業三種經濟形態并存,官營手工業占據特殊地位。第三個特點則是手工業的生產技術不斷進步,長期領先于世界,產品遠銷海外。第四個特點就是手工業生產部門不斷增加,勞動分工越來越細,著名的有冶金、絲織和瓷器制造。此外,手工業發展與農業發展緊密結合,并長期受到農業生產的制約,手工業的布局隨著經濟重心南移而變化也是古代手工業發展的一大特點。

篇7

關鍵詞:土地信托;土地流轉;土地使用權;農村金融體制

Abstract:Foreignresearchesaboutrurallandtrustmainlyrefertoitsbaseofpropertyright,purposeandfunctionoflandtrust,publicandprivaterelationoflandtrust,patternoforganizationandoperation.Theseresearchesthosearemainlybasedonprivateownershiphavechangedtheirfocalpointfromownershiptorightsofuseandcontrol.Atthesametime,mostoftheachievementsfocusonrurallandreformandtheconservationoflandresources.ThereforesummaryandreviewoftheseresultscanprovidethereferenceeffectfortheresearchonthisfieldofChina.

Keywords:LandTrust;LandTransfer;RightofLandUse;RuralFinancialSyste

在加快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研究的整體框架中,對土地流轉及其方式的研究處于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農村土地流轉制度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土地流轉機制和發達的農村土地市場有利于拓寬農村的投融資渠道從而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而土地信托正是一種新的、有效的土地流轉方式,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此,國外學者已經從不同的角度展開了研究。下面擬對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以作為我們的借鑒。

國外關于農村土地信托問題的研究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土地信托的實現基礎

信托形式的運用需要以明晰的產權界定和權利的可轉讓性為基礎,土地信托也不例外。國外在研究土地信托問題時也離不開這樣的基礎。

首先,在土地產權界定方面,一開始,西方經濟學的研究以私有制為前提,認為只有完全的私有產權,才能促使生產要素在市場機制下的合理流轉;只有土地私有制才能實現土地信托。在土地私有條件下,土地市場的建立受其他要素和商品市場變化的影響,農村非農勞動力市場的產生使得農業人力資本要素處于邊際生產狀態的農民放棄土地。當金融市場認可土地的擔保功能時,利用土地信托將成為農業資金要素的重要來源。

但是,西方的土地產權理論演變,經歷了一個從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轉變。這種趨勢具體表現為:在經濟關系上,土地所有權表現為“單純的土地所有權”;在立法上,改變了以往把土地歸屬放在首位的做法,開始注重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的開發;土地所有權開始逐步證券化[1]。同時,土地利用要符合宏觀效率的思想逐步興起。一些學者積極倡導社會和團體主義的土地所有權理論,以取代土地所有權絕對性理論。如德國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論》中指出:所有權行使的目的,不應當僅僅為“個人利益”,應同時為“社會利益”。法國學者迪吉則主張“社會連帶說”,認為“土地所有權并非為土地所有人之利益而存在,僅為增進人類之共同需要而賦予保有土地者之社會機能而己”。隨著所謂的“現代土地問題”的產生,“個人和社會協調”的所有權思想開始出現,澳大利亞的麥克爾森(Miehaelson)指出:“所有權只是獨占性的權利,而不是一個不受干涉的個人權利”。也有的學者把所有權概括為“一種排他的權利而不作為一種絕對的權利”。

西方學者還認為:土地產權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通過激勵機制誘導農業經濟活動主體的行為決策,并進一步影響農業經濟活動的績效?;蛘哒f,有什么樣的土地產權制度,理性人就會做出什么樣的行為反映。諾斯指出:“制度構造了人們在政治、社會或經濟方面發生交換的激勵結構”,“對于不穩定的產權,實施很差的法律,進入壁壘以及壟斷性限制,利潤最大化企業傾向于具有較短時間中較少的固定資本,并將傾向于較小的規模。最為有利可圖的業務可能是在貿易再分配活動或黑市上。這一組合很難導向生產性的效率”[2]。

可見,西方關于土地信托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前提下的,這與中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農戶只有使用權的國情不同,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因為土地使用權是土地產權的一部分,明確農戶對土地的使用權仍然可以建立所謂的“有保障的產權制度”,從而作為土地流轉的基礎應用于土地信托。

其次,在土地的可轉讓性方面,國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對轉型國家的調研。因為這些國家的土地產權不夠明晰,使用權的轉讓受到諸多限制,土地無法在市場機制下合理流轉,從而給完全市場機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礙。這些研究對指導中國的農地制度改革很有啟發意義。美國的羅伊·普羅斯特曼(1996)[3]通過實地調查,對中國的農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認真研究,認為土地使用權權屬不充分,權能不明確。土地使用權屬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權流轉無法在更大范圍內進行。而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的轉移會使資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深度投資,減少農戶的風險規避行為。同時還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財經理論與實踐(雙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總第146期)岳意定,劉志仁等:國外農村土地信托:研究現狀及借鑒行規模經營,除了認識上的原因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體組織為了便于控制農村土地,便于轉為非農業用地?!?/p>

而俄羅斯的農業用地立法研究(1998)[4]更具體地討論了農業用地可轉讓性的幾個方面的問題和分歧:對潛在土地所有者的技術要求,對非居民土地所有權的限制,在信貸違約的情況下向抵押權人轉讓土地的限制,個人土地所有權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轉讓的方式。該研究提出應在俄羅斯實行這樣的轉變:土地股份可通過購買或租賃的方式轉讓,而后者更為適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種選擇權,可以被出售、購買、繼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對分配土地有絕對權利。這種機制使得法人實體希望獲得大面積的農業用地以累積所需數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還指出,租賃是農村地區的一種特別補充機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賃土地股份而非實物土地。

世界銀行在發展中國家的農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場導向的耕地改革”(MLAR)計劃以及自愿土地流轉機制,并要求實行土地書名與登記制度,明確土地的所有權。但國外的一些學者的實證研究表明這些措施雖有一定作用,但并不一定能保證農村土地流轉的順利進行:首先,這種土地書名與登記制度雖然大量減少了無主土地并促進了帶有可轉讓財產權的土地的供給,但這無法保證土地產權市場的發展。因為對于追求利潤的貸款者來說,所有權證明并非獲得貸款的充分條件,穩定的土地收入水平才是更重要的決定因素。更有甚者,農戶可能不愿意用其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品。從而得出結論,土地所有權并不是獲得使用權保障的唯一方法,應參照不同的背景和地方偏好,建立更加靈活的體系(DwnizBaharaglu,2002)[5]。此外最近還有學者(SaturninoM.BorrasJR,2005)[6]以菲律賓為例,用實證方法檢驗了與市場導向的耕地改革以及自愿土地流轉機制有關的變量,得出一個預測結果:MLAR模型用于菲律賓不僅無法促進分配改革,而且會破壞潛在的國家主導的政策。這也映證了DwnizBaharaglu的結論。

從國外的這些研究可以看出,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土地信托,實現土地的有效流轉,土地使用權必須實現可轉讓,當然,在中國的特殊背景下,這種轉讓性的實現形式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二、關于土地信托的目的和作用

由于西方國家土地的私有制和自由流轉性,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農村土地的使用方式正在發生轉變,不斷從農業用地轉變成非農用地。為了保護土地資源,國外很多學者對于農村土地用途的控制進行了研究,如DonaldM.Mcleod等(1999)[7]就根據美國西部農村的實際提出了土地使用控制的三種方式:分區制、購買發展權、集群式發展,并建立了土地使用控制方式的選擇模型。土地信托方式就是出于保護土地資源和公眾利益的目的用于實踐的。

在美國和英國,無論是局部性的、地域性的還是全國性的土地信托都是一種很有影響的非盈利組織,它和私有土地主們一同來保護他們的土地以達到保護和利用土地或者其他公眾利益的目的。它們保護土地的工作對于他們所從事或者協助土地交易的社區和地域非常重要。這些交易包括土地的獲取、保護、管理協定,或者其他的能夠從土地上獲取的實際資產的一些利益。

此后,西方學者們就對這種土地流轉形式進行了實證研究,并且建立了各種決策模型:其中PhilipJ.Bacon等(2002)[8]基于信息經濟學的貝葉斯網絡理論建立了一個BN模型,該模型主要是為了保證農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續性。這個模型主要由四個部分組成:人員的觀點、土地類型、土地使用的選擇、成本和利益的標準。這個BN模型不是最優化模型,而是幫助專家分析有關土地的數據。該模型的使用包括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關于土地類型的標準和土地使用的選擇,這個階段是為了評估對現在的土地使用的滿意度;第二個階段是關于改變土地使用的成本,改變成本需要考慮風險和銀行利息、管理、財產的讓渡等因素,這可用一個模型來評價土地管理者改變土地使用后的滿意度,即:

在成本支付期內改變的滿意度=長期預期的滿意度-總的改變成本/成本支付期

而JulieAnnGustanski(1999)[9]基于倫理經濟學建立了一個土地信托保護決策支持模型(ILCOS),他認為土地的使用方式是深層次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結構的反映。盡管土地信托有一個共同的目的保護土地資源,但是每一個土地信托機構都有自己的設置和地域。所以,他對倫理經濟學政策模式在土地信托保護方面的整個過程給出了一個總體的概念,從而總結出土地信托的決策支持的環境模型。這個模型由5個大塊組成:土地的使用和環境、社會經濟、計劃與獲取的評估、決策制定的方法、積極的決策制定。該模型主要提出和檢驗了美國和英國的土地信托與保護私有土地因果關系上的模式,以開發一種可行的決策支持工具。此外,RogerCoupal和AnySeidl(2003)[10]還研究了在稅收基礎上的土地使用選擇的影響,分析了發展農業用地和農村居住用地的相關成本及其對財政結構的影響。

可見,國外關于土地信托的研究主要是為了探討其在促進土地資源和公眾利益保護中的作用和具體操作,真正將其納入農村金融體制研究范圍的并不多,只有對轉型國家的一些研究中提到了要鼓勵信托的發展來提高農村土地商業化水平。其中ZviLerman(2004)[11]就通過大量的調查證明:農民收入的提高、農田的增大需要土地市場起作用。農村金融應該強調利益性、節省性,鼓勵各種不同種類的信托,而不是設計大量的項目來完全進行改頭換面或全面發展農村貸款系統。三、關于土地信托中的公私關系

基于西方土地產權理論從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轉變以及“個人和社會協調”的所有權思想的出現,很多研究成果揭示了私人土地信托與政府的土地保護行為之間的關系。根據實證研究結論,存在三種觀點:一種可稱為“替代論”,即作為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保護行為的兩種類型的供給者,私人土地信托與政府土地政策之間是相互擠出的關系,一方的行為會擠出另一方的供給。DominicP.Parker和WalterN.Thurman(2004)[12]的研究就體現這一觀點,他分析了美國聯邦土地計劃對土地信托行為的影響,以土地信托需求建模,指出政府的土地計劃會減少私人土地信托對相同設施的提供,即:

其中,DLT為土地信托需求,S*為土地保護效應,G代表政府保護政策。但在某種程度上,私人土地信托會比政府行為更有效,并以各郡縣的數據檢驗了模型。而MahendraReddy和PadmaLal(2002)[13]研究了斐濟的國家土地流轉,認為其政府將土地轉讓給信托機構NLTB會造成政府信譽維持危機,也不利于提高公民生活水平。第二種可稱為“互補論”,即私人土地信托與政府政策之間是相互補充的關系,主要是認為土地信托可以彌補傳統的政府模式的不足。如JulieAnnGustanski(1999)[14]指出傳統的模式結構是執行政府的政策、規劃和發展控制、農業政策和稅收結構,極大地對土地的使用方式負責保護或者其他管理。由于許多的原因,傳統的政府方式是試圖迫使人們保護土地,但得到的結果卻與政府的計劃目標相去甚遠。而土地信托作為一種市場機制可以通過建立決策模型考慮到各種經濟因素,從而有效地在促進土地流轉的同時保護土地資源。第三種可稱為“兩重論”,即私人土地信托與政府政策之間既有替代關系又有互補關系。在這一方面,美國的HeidiJ.Albers和AmyW.Ando(2001)[15]就構造了一個實證模型以識別土地信托運作中最佳人的數量,也即對土地信托機構的需求。在模型中,信托組織的最優數量表現為土地保護的最優數量及其基本產出的最優數量。該模型說明了最佳受托人的數量是由兩方面的競爭力量決定的,這兩方面競爭力量就體現了私人土地信托與政府政策之間的雙重關系:一方面政府保護利益的外部性使得受托人越少效率越高;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高昂的組織成本以及信托機構集資專門化的優勢,使得受托人越多效率越高。

可見,西方國家關于土地信托中的私人與政府的關系分析也多是基于土地資源保護和社區建設需要的,較少有以農村金融體制為研究方向的需求分析。但是其實證方法值得我們借鑒。

四、關于土地信托的組織形式和運作模式

綜觀國外對土地信托的研究,其組織形式和運作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按照土地信托組織設置的目的,可以分為兩種類型:(1)以保護生態資源為目的的土地信托組織,其焦點是土地;(2)社區信托組織(CLTs),需要土地和對土地的改善來建設住房或公共資源,其焦點是使用土地的人。兩者如果能在信任和長期穩固關系的基礎上很好地合作則有以下優點:(1)可以將各自擁有的不同的金融工具和技術資源互補;(2)在不同的土地購買和所有權機制上可以互補;(3)合作的最終產品要優于各自單獨創造的最終產品。土地信托聯盟就是一個促進兩者合作的組織(Campbell,MarciaCaton,Salus,DanielleA,2002)[16]。

2.按照安全程度和信托權利的不同,可分為三種形式:社區土地信托(Communitylandtrust)、給予被分配人在閑置的公共土地上暫時開發權的臨時性執照(Temporaryoccupationlicences)、土地購買公司(Land-buyingcompanies)。其中信托權利包括改善權、開發權、耕種權、轉租權等。其中CLTs安全程度最高,其次是LBCs,最后是TOLs。從所擁有的權利來看,CLTs對低收入者來說是一種創新的形式以確保他們的使用權,并在很大程度上為其成員提供了一系列權利,但各種權利的擁有仍有一些限制條件;另外,雖然一些權利對于作為聯合持有人的已婚婦女有某些限制,但總的來說,對于男性和女性來說還是平等的。在LBCs下的各種權利對于男性、女性及聯合持有人都是一致的,但一些權利如開發和改善權是臨時的。在TOLs下各種權利的實現會受到其有限的組織能力的限制,參與者不得不履行與這些權利相關的責任和義務(WendyE.Taylor,2003)[17]。并有學者指出CLTs是最經濟且最有價值的模型(UniversityofSalford,2005)[18]。但該模型雖然在英國等發達國家能有效運用,卻并不一定適用于發展中國家,如Bassett和EllenM(2005)[19]。就以使用社區信托模式(CLTs)的肯尼亞為例,評價了6年來肯尼亞的實踐表現,認為該模式在肯尼亞表現不佳的原因有:法律的復雜性,缺乏政府對該模型持續的支持,在解決剩余土地的分配問題上有不同的觀點。因此,CLT并不是此時適合肯尼亞國情的模式。政策制定者需要從非正式的或者傳統的機構方面考慮如何增強使用權的安全性和更好地管理農業土地。

3.對于土地信托的具體執行機構,可以有兩種類型:一類是利用已有的實體組織,如住房協會、遺產信托機構、發展信托機構、教區組織等,設立永久性的基金以支持社區發展(UniversityofSalford,2005)[18],這種類型主要是英美國家采用;另一類是建立土地信托銀行或允許銀行選擇或參與土地信托業務,采用這種類型的主要是以日本為代表的東亞國家。對于第二種類型,還有學者指出應通過建立一個信托銀行的附屬公司來參與更為廣泛的信托業務。信托銀行子公司的活動范圍包括土地信托和貸款信托,但是不包括基金信托(Smithson,Simon,1991)[20]。

國外對于土地信托的組織形式和運作模式的研究都是針對具體的國家和地區進行的個案研究,而各國以及不同的地區具有不同的農村經濟環境,因此沒有公認的所謂固定模式。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國外關于農村土地信托模式中土地產權的研究主要以土地所有權私有化為前提,但其關于土地產權從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轉變逐步模糊了所有制的界限,將土地信托的基礎——土地產權研究的重點從所有權轉移到使用權和控制權,對我國的研究具有借鑒意義,為信托標的物問題的解決開辟了道路。另一方面,國外關于土地信托的研究往往把重點集中在和土地資源保護方面,而沒有將其列入農村金融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的范疇,他們研究的利用土地信托促進農業發展的機制多是通過這樣的途徑,即通過對土地使用的控制和對農民將其用于生產性用途的激勵以促進農業的發展以保障農民利益;而對通過將土地使用權作為信托資產來保證農村土地流轉和土地交易市場的建立的途徑來達到解決“三農”問題目的的研究不多。這與西方國家的土地與其他商品一樣可以自由流轉的現狀有關。所以,國外尚沒有關于農村土地信托風險及控制、定價機制、利益再分配機制等方面的系統研究。因此,國內的研究除了結合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的理論和方法外,還應致力于填補這些方面的空白。

參考文獻:

[1]林善浪.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與效率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2]道格拉斯·C·諾斯.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4.

[3]羅伊·普羅斯特曼(美)等.中國農業的規模經營:政策適當嗎?[J].中國農村觀察.1996,(6):17-29,63.

[4]E.Serova.AgriculturalLandTransferabilityLaw:DevelopmentProgress[J].Analyticalcentreagrifoodeconomy.1998.

LandLegislationDevelopmentinRussia[J].Analyticalcentreagrifoodeconomy.1998.

[5]DwnizBaharaglu.WorldBankExperienceinLandManagement&TheDebateonTenureSecurity[J].HousingResearchBackgroundLandManagementPaper.July2002,126-145

[6]SaturninoM.BorrasJR.CanRedistributiveReformbeAchievedviaMarket-BasedVoluntaryLandTransferSchemes?EvidenceandLessonsfromthePhilippines[J].TheJournalofDevelopmentStudies,Vol.41,No.1,January2005,90-134.

[7]DonaldM.McLeod,JodyWoirhaye,andDaleJ.Menkhaus.FactorsInfluencingSupportforRuralLandUseControl:ACaseStudy[J].AgriculturalandResourceEconomicsReview.April1999,44-56.

[8]PhilipJ.Bacon,JeremyD.Cain,MichalKozakiewicz,MarcinBrzezinski,AnnaLiro.PromotingMoreSustainableRuralLandUseandDevelopment:aCaseStudyinEasternUropeUsingBayesianNetworkModels[J].JournalofEnvironmentalAssessmentPolicyandManagement.Vol.4.No.2.June,2002,199-240.

[9]JulieAnnGustanski.Theethics-economics-policyparadigm:Thefoundationforanintegratedlandtrustconservationdecision-supportmodel[J].UrbanEcosystems.1999.3,83-111.

[10]RogerCoupal,AndySeidl.RuralLandUseandYourTaxes:TheFiscalImpactofRuralResidentialDevelopmentinColorado[OL]..2003.

[11]ZviLerman.Policiesandinstitutionforcommercializationofsubsistencefarmsintransitioncountries[J].JournalofAsianEconomics.15(2004).pp461-479.

[12]DominicP.Parker,WalterN.Thurman.CrowdingoutOpenSpace:FederalLandProgramsandTheirEffectsonLandTrustActivity[J].AAEAShortPaperTuesday,August3,2004.

[13]MahendraReddy,PadmaLal,StateLandTransferinFiji:IssuesandImplications[J].PacificEconomicBulletin.Vol.17.No.1,May,2002.146-153.

[14]JulieAnnGustanski.Theethicseconomicspolicyparadigm:Thefoundationforanintegratedlandtrustconservationdecision-supportmodel[J].UrbanEcosystems.1999.3,83-111.

[15]HeidiJ.Albers,AmyW.Ando.State-LevelVariationinLandTrustAbundance:CoulditMakeEconomicSense[J].ResourcesfortheFuture.October2001.pp01-36.

[16]Campbell,MarciaCaton,Salus,munityandconservationlandtrustsasunlikelypartners?ThecaseofTroyGardens,Madison,Wisconsin[J].LandUsePolicy.Vol.14.No.3.1997.215-229.

[17]WendyE.Taylor.Propertyrights-andresponsibilities?ThecaseofKenya[J].HabitatInternational28(2004).245-287.

[18]UniversityofSalford.TheCommunityLandTrustModel[OL]..2005.

篇8

[關鍵詞]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經濟變革;社會生產力;經濟思想;分解作用

引言

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洛陽開始,到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前夕,是我國歷史上的春秋戰國時代。在這五百五十多年間,我國社會的各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政治上,奴隸制度日趨崩潰瓦解,封建制度日趨形成并最終確立;思想文化上,各種學術流派紛紛登場,形成了“百家爭鳴”的盛況;經濟上,奴隸制經濟日益分崩離析,封建制經濟逐漸壯大并最終取代奴隸制經濟……在所有這些變化中,以社會經濟的變革最為突出,也最為徹底。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土地制度上,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奴隸主土地國有制逐漸瓦解,以地主階級土地私有制為基礎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日漸形成并最終確立;在生產方式方面,以奴隸勞動為基礎的奴隸制生產方式已日趨以農民和自耕農勞動為基礎的封建制生產方式所取代;社會經濟制度上,奴隸社會的經濟制度正在瓦解,封建社會的經濟制度日益形成;與社會經濟密切相關的賦役制度亦發生了重大變革。對于社會經濟發生如此重大變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根本原因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經濟發生重大變革的根本性原因。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人類社會發展前進的根本動力,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也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春秋戰國時代,我國的社會生產力顯著提高。這主要表現在鐵家具的使用上。據《國語·齊語》記載,齊相管仲曾向齊桓公建議說:“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鋤夷斤斸,試諸壤土。”[1]126這里的惡金是指鐵。另外,據考古資料表明,我國最早的人工冶鐵產生于春秋時代,其中包括鑄造鐵農具。如1986年在陜西鳳翔秦公大墓及其陵園中,發掘出土了十多種春秋中期的鐵鍤、鐵鏟等農具,其質地十分精良,似為生鐵鑄造。到戰國時代,鐵農具已大大普及??脊虐l掘資料證明,在北及遼寧,南到廣東,自至山東,西抵四川的遼闊地區,都有戰國鐵農具的出現,其中還有鐵犁的出現。鐵農具的使用和普及是農業生產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特別是鐵犁的出現,更是我國農具發展史上的一項重大技術革新。這極大地提高了農業生產技術,促進了農業生產力發展。同時,牛耕的推廣,也是當時農業生產力提高的又一重要表現。《國語·晉語九》記載:“夫范、中行氏……今其子將耕于齊,宗廟之犧為畎畝之勤”[1]278,這是春秋時期使用牛耕的確鑿記錄。山西渾源出土的銅犧尊和侯馬出土的殘鐵犁更加證明了當時的確存在牛耕?!豆茏印こ笋R》篇有“距國門以外,窮四境之內,丈夫二犁(指二頭牛所拉之犁),童五尺一犁”[2]17的記載。在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傳統農業社會,社會生產力就主要表現在農業生產力及其生產技術上。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和生產工具的改進是傳統農業社會生產力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況且,當時的手工業生產技術也有巨大的進步:冶鐵和鐵器制造工藝水平不斷提高,春秋晚期楚墓內出土的鋼劍實物便是明證;紡織技術、采礦技術等也有巨大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巨大發展使得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經濟中的封建經濟因素(在當時主要表現為公田的私有化及私田的增加)日漸增強,最后超過了奴隸制經濟因素,從而導致了整個社會經濟的巨大變革。

二、經濟思想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經濟變革

春秋戰國時代社會思想的極大活躍和經濟思想的巨大發展是當時社會經濟發生重大變革的重要原因。春秋戰國時代是我國古代社會思想史上各種思想最活躍、最輝煌的時代。當時,由于社會的巨大變革,各階級、階層人士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和主張,各種學術思想流派紛呈,各種社會思想交融、匯合。

同時,在這個時代,作為社會思想之一大方面的經濟思想亦有了重大發展。當時出現的各個學術思想流派都有自己的經濟思想和主張。管仲提出“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2]67的四民分業論,反應了當時人們對關系國計民生的農、工、商業的重視。各學派思想家都關心社會經濟的發展,提出了各自的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方案。法家提出富國強兵的思想?!渡叹龝ひ佳浴氛f:“治國者,其摶力也,以富國強兵也?!盵3]商鞅提倡重農以發展經濟,使國富,使兵強?!俄n非子·五蠹》篇也說:“夫耕之用力也勞,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4]他們認為富國是強兵的基礎,而重農則是富國的根本途徑。法家在確立個體農民土地財產私有權的基礎上,以賞罰作為督勸人民生產的手段,開辟土地,墾荒聚粟以實倉府、蓄貨積,從而達到富國的目的。儒家則反對法家富國強兵、嚴刑峻法的思想,提出了仁政思想。孟子認為“制民之產”“省刑罰、薄賦斂,深耕易耨”、“勿奪其時”[5]58-67,以保證人民的最低生活需要和農時,再加強教育,以求得民富和社會經濟的和諧均衡。道家則倡導“無為而治”,讓百姓休養生息,自由發展社會經濟。老子主張“無為”、“我無事則民自富”[6]。

這一時期社會經濟思想的發展是由于當時社會經濟的變動所引起的。然而經濟思想的發展卻又反過來促進了社會經濟的變革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如在秦國,秦國利用法家思想進行變法,從而使封建制經濟及其生產方式在秦國得以確立,使社會經濟的變革最終發展到了質變的程度。形成了社會經濟的最大變革。

篇9

一、是由封建經濟的基礎決定的

在中國封建社會里,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主要財富,但是土地的分配又是極不平衡的:占人口少數的地主擁有絕大部分的土地,占人口多數的農民只有少量土地,缺乏土地的農民為了維持生計只能同地主結成租佃關系。這樣一來,佃農和少數擁有土地的自耕農一起,在零星碎割的土地上耕耘勞作,繁衍不息,構成了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小農經濟。小農經濟以一家一戶的個體農業生產為主,輔以家庭手工業,而家庭這個最基本的生產單位又是自我消費單位。就這樣,農民依附于土地,以家庭為單位,周而復始的從事著簡單的再生產勞動,缺乏擴大再生產的動力和能力,這也就決定了封建小農經濟具有極大的穩定性和保守型。封建土地私有制和小農經濟為封建社會長期延續提供了經濟基礎。

二、是由封建政治構造決定的

自秦始皇統一六國后,皇帝就開始高高地踞于權利金字塔的頂端,在他的下面,依照品級和人數的反比,形成了一整套上下相承,左右相連的官僚制度,這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構造――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隨著封建制度的完善,官員選拔方式也不斷完善和發展,由最初的世襲制,到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再到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最后到從隋唐時期一直延續到清末的科舉制度。在當時的條件下,科舉制可以說是一大發明,它一方面能夠為封建統治者選拔大量的人才進入官僚體系,維護其統治;另一方面又為普通知識分子提供了參政的機會和晉升的途徑,這就極大地緩解了社會矛盾,為封建社會的延續提供了穩定的政治基礎。

三、是由封建社會組織決定的

中國封建社會的基層社會組織主要有兩種,在農村是宗法組織,在城市是行會組織。

宗法組織,就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家族組織,這個組織要在尊祖敬宗的前提下,區分尊卑長幼,規定繼承秩序,確定宗族成員權利和義務。宗法組織是封建社會最基本的組織,它不屬于行政體系,但它所起到的作用是行政組織遠遠不能比擬的。在當時,同姓同宗的村落遍地都是,煙火連接,比屋而居,雖家與家分炊,但同一血緣合成了巨大的向心力。一個人的發跡,不僅可以光宗耀祖,而且可以光彩惠及全族。相反,一個人犯罪,也會累及族人和家長。這樣的精神也體現在歷朝歷代的法典里,“唐、宋律,脫戶者家長徒三年,無課役者減二等。明、清律,一戶全不附籍,有賦役者家長杖一百,無賦役者杖百十,將他人隱蔽在戶不報及相冒合戶籍者同罪。晉時舉家逃亡,家長處斬。i ”在這種情況下,家族要對個人負責,個人也要對家族負責。由此一來,個人的精神和行為都被牢牢地束縛在家族當中,無論是突破還是創新,都會面臨巨大的阻力。家族組織的存在,對封建社會的穩定和延續曾經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城市里,行會是主要的社會組織。行會是以工商業中的行為為紐帶,是買賣人和手工業者結成的互助組織。城市不同于農村,人口流動性大,這些來自五湖四海的商人和小手工業者背井離鄉,常年在外奔波,離自己原本的家族組織越來越遠,當生老病死,天災人禍,失業破產襲來的時候,他們更需要一種集體力量的幫助,在這樣的背景下,行會組織應需要而生。但是,行會的互助是以限制為前提的,工商業者在接受互助的同時,也接受了控制。在《蘇州新修陜西會館記》中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蘇州金箔作,人少而利厚,收徒只許一人,蓋規例如此,不欲廣其傳也。有董司者,違眾獨收二徒。同行聞之,使去其一,不聽,眾忿甚,約期召董議事于公所。董既至,則同行先集者百數十人矣。首事四人,命于眾曰:董司敗壞行規,宜寸以釋眾怒。即將董裸而縛諸柱,命眾人各咬其肉,必盡乃已。四人者率眾向前,頃刻周遍,自頂至足,血肉模糊,與潰腐朽爛者無異,而呼號猶未絕也。ii ”這個殘酷的故事說明,行會對于其成員的限制非常嚴苛,行會的這一特點,也使它長期成為城鎮封建秩序的主要維護者。

四、是由封建核心文化決定的

中國封建文化的核心是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學。自漢武帝時期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后,儒學在思想意識領域一統天下。政治上封建君主專制制度,也必然需要統一的思想來維持這種經濟結構和政治結構,儒學的思想觀念最能適應這種需要。

第一,儒學的“天道觀念”為封建君主專制提供了合法性的解讀。儒學所講的“天”是一種主宰萬事萬物的力量,而封建君主則是“天”的代言人,君主的權利來自天命,“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iii ”歷朝歷代的皇帝都在有意識地強化這一觀念,如皇帝都自稱“天子”,而圣旨的開頭語常用“奉天承運”等等。這樣,就借助“天”的權威豎立起了皇帝的權威,使被統治者不敢站出來反對皇權。這種“天道觀念”就是封建統治者所制造的巨大的精神牢籠。

第二,儒學的“大一統”思想能契合專制君權的需要。董仲舒詳細地解讀了“大一統”思想,他說:“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后統配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iv ”董仲舒對“邪辟之說”的定義不是學術的爭論,而是有違政治方向的言論,因此,所謂的大一統是指“一統乎天子”。儒學的“大一統”思想為維護中央集權,皇權專制,反對和制止分裂都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第三,儒學的“綱常倫理”為君主專制維護了倫理秩序。董仲舒將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發展為“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將孟子的“四端”仁、義、禮、智,發展為“五?!奔慈?、義、禮、智、信。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綱常倫理為封建君主專制構建了完整的倫理秩序,每個人人都被束縛在這一個等級森嚴,毫無自我和自由的道德倫理體制中無法掙脫。而自宋明理學的發展后,綱常倫理被提升到了“天理”的神壇,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欲”之說,“綱常倫理”對人性的桎梏愈甚。

以上分析了封建社會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中國的封建社會長期延續的原因,是這四個方面綜合作用的結果。

注釋:

i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M].中華書局,1981:26.

ii傅筑夫.中國經濟史論叢[M].三聯書店,1985:479.

篇10

 

關鍵詞:儒學 法律思想 司法實踐

一、儒學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一)對法律指導思想的影響

先秦時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繼承和發展了西周以來“禮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罰”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維護禮治,重視人治的法律觀點。最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觀點,基于此呼吁“為政在人”“德主刑輔”的觀點。隨著歷史的發展,儒學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其“德主刑輔”的法律指導思想一直保留著,從漢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國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諧,以人為本是沒有變化的,這也是其區別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鮮明特征。

(二)對法律制定的影響

1.在刑法上

中國傳統法律步入封建社會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統治地位后,根據德主刑輔的原則,刑法原則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殺”的指導思想。表現最為明顯的就是廢除肉刑,這是儒家人治對法律的具體影響。此外,刑名的減少,封建制五刑的確立和不斷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復審的創立無不閃耀著當政者以民為本的儒學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對古代刑法的另一個重要影響是其家庭本位的觀點對使古代法律倫理化??鬃訌摹坝H親”的家庭主義原則出發,提出了“父子相隱”,這不僅是引禮入法的表現,也深深影響了后世的刑法適用與訴訟。從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系列帶有明顯親情原則的刑法規定,如“親親相隱”“存留養親”“寬縱復仇”。此外,這種法律思想還體現在男尊女卑對法律適用的影響以及愛護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國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發達,這與儒家主張的息訟有很大關系,但儒學還是深刻的作用著傳統民法的發展。孟子是儒家學派中對法律與經濟關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稅產”“制民之產”,告誡統治者不要暴斂,重賦。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為民事的基本原則和富國之策。

儒家思想畢竟是與封建大一統相適應的,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也要維護封建統治者的利益。具體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堅決貫徹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嚴格的戶籍賦稅制度。本著重農抑商的原則,在商業發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會最為發達開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點,固定的時間開放。在婚姻繼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這種狀況一直沒有改變。

3.關于行事法律

中國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卻飽含了儒家的特色。從選官制度看,漢代舉孝廉強烈的體現了儒家重孝對社會的影u向,而魏晉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門第,區分,維護封建等級制的表現,隋唐后科舉的出現不僅體現了儒家“為政在人”的思想,科舉其本身也促進了儒學的發展,鞏固了儒學的統治,因為國家以儒學考生,舉人都是因儒學而致世。而在為官之上,儒學影響也頗大。舉例來說,官員的品級不論多大,父母去世都要棄官守喪,否則有悖倫常,遭人譴責。連明朝首輔張居正也不例外,其不為父守喪雖有皇帝奪情,也不免他人非難。

(三)對法律解釋和司法實踐

1.在法律解釋上

儒學并不是一開始就獲得統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確立經歷了很多過程,而其中法律解釋的發展發揮了關鍵作用。我們知道一種學說成為法律思想,不單單是一部法律就能達到的,它必須通過解釋使大多數人了解,接受,并通過此使法律更好的適用于實踐。儒學在漢代確立后,就是通過以經斷律和以經注律使儒學法律化,再經過后世納禮入律最終到《唐律》一準乎禮,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實踐中

儒學對司法實踐影響的最大體現就是《春秋決獄》,將儒家經典直接作為律文案例指導實踐。此外,儒家思想講究天人合一,運用到司法實踐中,從刑獄時令到災異赦宥,都有濃厚的對自然與和諧的考慮。另外,秉承儒家一貫的等級觀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規定了特權制度,在司法實踐中也遵循著不平等的原則。而且行政與司法不分,這也是中國傳統法律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