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貧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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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3-153-02
一、推進精準扶貧的重要意義
1.推進精準扶貧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體現。扶貧開發工作,任務重、壓力大,是各級黨委、政府部門高度重視、密切關心的重點工作,其中扶貧戰略目標的實現離不開金融的支持,這賦予了蒼南農商銀行作為縣域規模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必須推進精準扶貧的特殊使命。推進精準扶貧是浙江省農信聯社扶貧戰略部署的要求,是積極履行社會職責的體現,是穩定農村農戶生產、生活的需要,是穩定社會就業、帶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之一。
2.推進精準扶貧是加快縣域貧困戶脫貧致富的需要。蒼南縣是原先浙江省的貧困縣,下轄19個鎮、776個行政村,流動人口數約160多萬,本地以農村人口為主,是浙江省第一人口大縣。其中,191個行政村被省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為重點扶貧村,全縣低收入人數約15萬人,占全溫州地區低收入人群18%,占浙江省低收入人群近4%,大力推進金融精準扶貧是加快蒼南縣貧困戶脫貧致富的需要。
3.推進精準扶貧是培養忠誠客戶群、夯實發展基礎的需要。對于銀行而言,本質就是服務業,擁有高忠誠度、強關聯度、深厚感情的客戶是銀行在同行業競爭中脫穎而出的致勝法寶。從蒼南實際情況看,農戶人口是農村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滿足農戶的金融需求是占據農村市場的關鍵。在推進精準扶貧工程中,扶貧對象是農戶,目的是幫助農戶脫貧致富,對于這些農戶而言,現階段對他們的幫助如同雪中送炭,一旦脫貧成功,他們就會成為銀行的忠實“粉絲”,在幫助農戶脫貧的同時也是培養忠誠客戶群,有利于夯實發展基礎,促進做強做優。
二、蒼南農商銀行精準扶貧的實踐
長期以來,蒼南農商銀行以普惠金融為依托,以助力增強貧困人群自身“造血”致富功能為目標,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截至2016年底,該行涉農貸款余額132.59億元,占全縣銀行業涉農貸款的95%以上,支持農戶近11萬戶,帶動了33多萬家庭人口就業。該行推進精準扶貧的具體做法有:
1.精準識別扶貧對象,打好扶貧“第一戰役”。為了切實做到金融資源有的放矢,該行立足“扶持誰”的調查和選擇,認真探索“精準識別”之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戶入戶調查和建檔工作,通過客戶經理走村入戶、實地走訪,采集包括農戶基本信息、家庭情況信息、信用情況等在內的綜合信息,并根據調查情況以“村公議”形式開展批量貸款授信,全面摸清了全縣農村地區的金融需求,切實做到“識真貧”,為精準扶貧打好信息基礎。截至2016年底,該行已經為32萬戶農戶建立了“農戶電子授信檔案”,占全縣農戶總數92%;共授信300多億元,戶均授信近10萬元,建檔及授信覆蓋全縣776個行政村,覆蓋面100%。
2.開辦專項信貸產品,加快貧困農戶脫貧。一是開辦“光伏貸”,助推貧困村加快脫貧。通過與藻溪鎮政府深入調研,創新金融精準扶貧模式,合作開展“光伏扶貧”項目,目前已為218戶農戶發放“光伏貸”貸款,金額共計約1500萬元。據了解,電站建成并網發電后,每戶每年能發電7000多度,全部出售給國家電網,可產生約8000元收入。二是開辦“統購統銷”,助推低收入家庭脫貧。面對農戶想要發展,卻缺少資金、缺少項目,找不到銷路的情況,該行與蒼南縣扶貧辦、縣財政局及溫州市昌盛蔬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統購統銷”脫貧項目,向低收入農戶發放豐收愛心卡,提供專項信貸資金支持。農戶用豐收愛心卡專項貸款資金購買原材料,由昌盛公司負責加工和統一回購,并承擔農戶部分貸款利息,且農戶可另外獲得3%的財政貼息。綜合貼息與企業讓利,這些低收入農戶每年可獲得不低于2000元的收益。三是開辦“助學扶貧”,助推教育脫貧。蒼南縣為教育大縣,每年高三畢業生近萬名,針對部分大學生就學困難,該行積極投身教育扶貧工作,開辦了貧困大W生助學貸款,蒼南籍貧困大學生可向該行申請1萬~2萬元助學貸款,期限最長達6年,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學生還可享受50%的財政貼息。目前,該行已累計發放助學貸款約1.2萬筆、金額約1.3億元,共為1萬多名大學生圓了大學夢。
3.依托地方資源優勢,助力實現產業扶貧。該行依托蒼南縣貧困地區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優勢,以精準對接貧困地區主導產業和特色行業發展為突破點,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突出主導產業帶動,引導和支持企業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助力推動產業扶貧。一是大力支持農業基地建設。通過積極推進種養殖基地的生產和發展,推動了靈溪、藻溪、馬站等大棚蔬菜基地的形成,支持了沿浦對蝦、青蟹,大漁灣紫菜養殖等一批淺海養殖基地的發展,建立了馬站四季柚、觀美席草、五鳳茶葉等一批特色農業基地。二是大力支持特色農業生產建設。該行積極加強對“名、特、優”等特色農業產品生產的支持,如蒼南農商銀行馬站支行近三年來共發放貸款8000多萬元,支持7500多農戶發展蘑菇種植,共支持種植蘑菇面積達5320萬平方米;蒼南農商銀行藻溪支行積極支持農戶發展鴕鳥、奶牛等山區養殖業等,這些特色農業的發展為蒼南縣農村經濟的發展培育了新的增長點。三是大力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該行先后支持發展了蒼南縣天豐實業有限公司、溫州恒信席草公司、江南畜牧廠等一批發展潛力大、外銷能力強的農業加工型企業,幫助企業解決生產流動資金的需求。如以天風公司為龍頭,自成立以來累計帶動4000多農戶增收;在恒信席草公司的帶動下,共有6300多農戶通過種植席草增收。
4.合理下調貸款利率,降低農戶融資成本。該行高度重視農戶的融資成本問題,2016年以來4次下調貸款利率,截至目前,全行貸款平均收息率7.9‰,比年初下降了0.75個點。同時,通過大力推廣豐收小額貸款卡等載體,積極向農戶發放中長期貸款,并開放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網上放貸功能,農戶可以做到“隨還隨借”,減少了農戶續貸的資金、交通等成本。目前中長期貸款余額74億元,占全部貸款的43.78%。
5.推進惠民工程建設,加強基礎金融服務?;A性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是開展有效精準扶貧的前提條件和關鍵。該行通過做到“四個廣覆蓋”,確保農村農戶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一是自助設備廣覆蓋。目前,該行ATM布放總量347臺,助農機具451臺,行內、跨行電話寶及傳統POS總量5521臺,分布在全縣各個街道及村居,農村地區網格化服務網絡基本建立,打通了農村渠道網絡“最后一公里”。二是電子產品廣覆蓋。全行網銀(含企業網銀)及手機銀行用戶達38.85萬戶,電子銀行替代率達90.38%,領先于縣域同業銀行的水平。三是移動渠道廣覆蓋。該行兩臺流動服務車全年無休上門服務,服務范圍包括現金存取、結算支付、貸款等業務,增強了農村金融薄弱地區的服務。四是民生業務廣覆蓋。近年來,該行主動對接政府各類民生業務,積極打造免費便捷的大服務體系,相繼了包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合作醫療保險、水電費代繳、糧食直補、林業補貼、漁民油補等在內的各類民生款項中間業務50多種,服務客戶數近70萬戶,金融服務更加便捷、更接地氣。
三、縣域農商銀行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思考
縣域農商銀行作為縣域金融資源融通的主要渠道,在扶貧攻堅戰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要因地制宜、因戶施策、對癥下藥,創新思維積極探索精準扶貧新模式、新手段,實現精準扶貧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轉變。
1.樹立擔當金融扶貧“主力軍”的責任意識。在浙江省內,縣域農商銀行在縣域同行業中基本上是存貸款規模最大、金融服務覆蓋面最廣、客戶資源最為豐富的金融機構,這決定了農商銀行必須要具備擔當縣域金融扶貧主力軍的意識,要有義不容辭幫助貧困農戶脫貧致富的決心和態度,要從講政治和踐行社會責任的高度,提高認識、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精準發力,把金融精準扶貧放在心上,落在實處。同時,對待精準扶貧,要從“不得已而為之”的政治任務中跳出來,要將精準扶貧與自身發展相互融合起來,找準發展定位和主陣地,要挖掘與農戶共生共贏之道,開辟一片新的“藍?!笔袌?。
2.做到“三個建立”,確保精準扶貧對象精準。一是建立健全貧困信息平臺。在收集客戶信息資料的基礎上,有機結合政府有關扶貧部門力量,共同建立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實行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實現信息共享,加強信息交流,達到互利共贏的目的。二是建立扶貧開發項目庫。制定與當地政府扶貧項目相配的扶貧開發系統性融資規劃,并根據規劃明確重點支持領域,篩選一批具有良好示范效應、可操作性強的扶貧項目,逐步構建扶貧項目儲備庫,對扶貧貸款實行單獨統計、考核,保證各項服務措施落實到貧困人口、具體扶貧開發項目。三是建立扶貧貸款檢查機制。由信貸管理部門定期開展扶貧貸款抽查,檢查范圍包括貸款操作規范性、扶貧對象精準性等,進一步規范、加強扶貧貸款的投放,確保扶貧對象精準。
3.實行“三個著力”,實現精準扶貧正確路徑。要緊緊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結合自身特點,突出產業帶動,以“三著力”實現“支持一個產業、繁榮一片區域、富裕一方百姓”。一是要著力支持地方傳統產業發展。要充分利用地方天然資源優勢,通過推動傳統農業做大做強,進一步增強農業產業鏈對貧困農戶增收的帶動作用。二是要著力支持貧困山區發展,信貸資金及人力資源優先向金融服務薄弱鄉鎮傾斜,做好貧困山區信貸的擴面提額工作。三是要著力支持“互聯網+”產業發展。根據市場發展趨勢和需求,開辦“互聯網+”信貸產品支持年輕創業群體,助力地方新興產業發展,以新產業帶動地方百姓就業,促進加速脫貧。
4.圍繞“四個實施”,確保精準扶貧有序推進。一是實施金融產品創新。要進一步下放貧困地區特色產品創新權限,放寬主要服務貧困農戶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準入標準,大力推動貧困地區產品創新,鼓勵按照“一鎮一策”、“一產一策”等原則,研發制定更加精細、具有區域性、差異化的信貸產品,進一步滿足貧困農戶信貸需求。二是實施客戶經理扶貧貸款績效單項考核機制。通過優化客戶經理績效考核,將扶貧貸款與一般性貸款區分開,制定扶貧貸款績效單項考核管理模式,明確客戶經理年扶貧貸款筆數、金額等指標,破除客戶經理因扶貧貸款利率低影響百元收息率的抵觸心理,進一步調動客戶經理投放扶貧貸款的積極性。三是實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投放政策。利用與政府部門共同建立的農戶信用信息平臺,篩選貸款信用記錄良好的農戶,直接對其發放小額信用貸款,解Q農戶“貸款難”問題,同時促進農村良好信用環境的形成。四是實施發行“三農債”。通過發行“三農債”,引入域外資金,專項用于發放涉農貸款,一方面為信貸投放資金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以低利率滿足貧困農戶低成本融資的需求。
5.加強多方合作,形成精準扶貧發展合力。精準扶貧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其中涉及金融支持、社會救濟、產業發展等多個領域。對此,要加強多方合作,形成扶貧發展合力。一是要加強銀政合作。要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部門相關部署,緊緊圍繞精準扶貧規劃,加強雙方溝通,主動將具體金融工作匯報至上級領導部門;同時,要向縣人民銀行申請扶貧再貸款額度,進一步保障貧困農戶貸款資金。二是加強銀保合作。要聯合縣域保險機構的力量,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農戶保險,為金融精準扶貧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要加強銀企合作。通過金融支持本土龍頭、專業合作社和互助資金組織等,帶動和幫助貧困農戶生產發展,帶動農戶增收。四是加強與慈善、婦聯、殘聯等社會組織在扶貧特定貧困群體上的合作,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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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金融機構;支待;扶貧
土右旗是包頭市農業大旗,是首批擴權強縣試點之一,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土右旗人民銀行協調各金融機構立足幫扶村實際,結合單位職能,將踐行“兩學一做”有機結合起來,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通過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等務實舉措,準確把脈民情民意,認真落實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務到位、關懷到位,扎實推進地方扶貧工作的開展。
一、基本情況
土右旗共有金融機構25家,其中包括1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4家保險業金融機構、1家證券業金融機構,78個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金融從業人員1399人。土右旗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88.61億元,同比增加9.41億元,增長11.88%,其中涉農貸款余額66.85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75.48%。轄內289個行政村設立助農金融服務點383個,覆蓋率100%,完成了“助農金融服務點”全覆蓋工程,共設置自動取款機119臺,布放POS機1051臺。
二、具體做法及成效
(一)創新扶貧思路,加快推進精準扶貧“三到村到戶”工程
2015年,土右旗人民銀行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四個切實”和“五個一批”扶貧開發工作要求,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能力為核心,以促進特困地區產業發展為根本,以改善貧困村戶生產生活條件為前提,著力在一個“準”字上下功夫,創新扶貧思路,加快推進精準扶貧“三到村到戶”工程。從20個精準零分項目村中篩選出有代表性的貧困戶290戶、772人,提供給旗委、人大、政府、政協有關領導。具體做到“五到村到戶”和“四落實”,即貸款貼息金融扶貧到村到戶、產業扶持到村到戶、危房改造到村到戶、結對幫扶到村到戶,進一步明確了幫扶任務、措施和幫扶時限,全面實現了組織人員、建設規劃、管理機制、資金投入“四落實”。
(二)積極組織協調各金融機構,全力推進精準扶貧攻堅工程穩步實施
以“三式”、“五帶”、“六結合”為扶貧新舉措,實施“杠桿式”扶貧,推出“金融扶貧富農貸”工程,以專項扶貧資金作為風險擔保金,撬動信貸資金,集中向項目村和貧困戶投放,貧困戶只出1厘利息,剩余利息給予補貼。為全旗計生戶發放扶貧小額信貸328萬元,為精準扶貧項目村計生戶發放金融扶貧貼片貸款246萬元,慰問貧困計生戶85戶。2015年“金融扶貧富農貸”工程,發放貼息貸款4242.5萬元,扶持貧困戶進行玉米新品種種植、發展畜禽養殖及加工服務業,實現14625名貧困人口穩定脫貧。
(三)以農牧業為抓手,大力實施金融扶貧富民工程
2016年,人民銀行土右支行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兩不愁,三保障”的扶貧開發工作總目標,全面落實“四個切實、六個精準”的扶貧開發工作具體要求和“五個一批”扶貧攻堅行動計劃,大力實施“金融扶貧富民工程”,并做好11個村整村推進項目的貸款工作,發放貼息貸款達到5000萬元;依托“農戶自立服務社”發放小額信貸資金3000萬元;組建“農戶互助服務社”發放互助資金200萬元,積極向上級扶貧部門申請并與農發行對接,做好15億元產業扶貧貸款工作;實施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
打造農牧業金融借貸和產品營銷平臺。探索推動土地經營權證抵押貸款工作,在全面完成土地確權工作市級檢查驗收的基礎上,選取美岱召鎮瓦窯村和蘇波蓋鄉新營村率先開展抵押貸款試點,共放貸21戶、97萬元,力爭年內貸款達到1000萬元以上。積極推進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抵押貸款業務,全年計劃擔保貸款60戶以上、1000萬元左右。
(四)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努力擴大涉農信貸資金投放
截至3月末,土右旗各項貸款余額886158萬元,同比增長11.90%。其中,涉農貸款余額668456萬元,同比增長25.29%,涉農貸款占各項貸款余額75.43%。當地涉農金融機構計劃發放春備耕資金97000萬元,同比增長16.73%,已發放春備耕資金38222萬元。
三、建議
(一)將財政資金和金融資金有機地結合,充分發揮金融資金在地方扶貧工作中的作用,形成集中攻堅的強大合力
在整體扶貧工作中利用財政資金支持地方扶貧工作同時,更主要的是引導和支持扶貧產業,積極主動通過貸款等利用金融工具進行自主性脫貧致富。因此,做好金融扶貧,必須不斷完善和改進貧困地區的金融服務,大力推進金融扶貧創新,進一步發揮金融在扶貧開發中的支撐作用。
(二)按照自治區黨委的要求做好金融扶貧工作,建立高效的金融扶貧工作機制
以扶貧富民為出發點,以財政扶貧資金扶持為主導,以信貸資金市場化運作為基礎,以建立有效風險防控機制為支撐,以扶貧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解決貧困農牧民擔保難、貸款難的問題。放大扶貧資金效益,做大做強扶貧特色優勢產業,加快貧困地區、貧困農牧民增收致富步伐。要明確轄內各級金融辦為金融扶貧的領導機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于金融扶貧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金融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推進金融扶貧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并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三)實施金融扶貧,必須發展和壯大金融扶貧機構,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金融扶貧工作是將金融扶貧落到實處的關鍵
在工作中發揮國有銀行的作用。人民銀行應積極聯系爭取這些國有商業銀行在支持扶貧攻堅中的政策和資金,解決農民、農戶、涉農企業發展中的資金短缺問題。重點發揮基層農村信用社、轄內銀行、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作用。讓這些金融機構都能夠積極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制定的方針政策。深入實際,切實開展金融扶貧工作。發展農村各類金融和股份制小型金融機構,建立一大批能為農戶提供信貸支持的小型金融機構,提供小額貸款,滿足農民經濟發展的需要。
(四)加大貸款投量、拓寬貸款投向,改變以往過去的貸款投放“壘大戶”的方式
今后一段時期的貸款對象主要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扶貧互助組織、扶貧龍頭企業。要充分發揮扶貧龍頭企業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產業帶動作用,鼓勵采取“公司+基地+農戶”和“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等多種模式,建立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的利益鏈接機制,實現風險共擔、互利雙贏和貸款的最大效益化。為推動農村牧區經濟結構調整、發展集約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發揮了重要作用,實現了支持一個龍頭、帶動一個產業、振興一方經濟、致富一方農牧民的目標。
篇3
當前,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發展階段,結構性改革攻堅任務緊迫,從時間上看,今年義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基于此,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新時期發展的五大發展理念,此后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則為今年提出了五大重點任務。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是貫徹落實新的發展理念的最好體現,是助力完成重點任務的重要渠道。
從發展理念角度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的過程,是落實創新、協調、共享理念的最好體現?!笆濉币巹澖ㄗh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這是我國發展理論的義一次重大創新,是關系我國發展全局的一場深刻變革。
發展普惠金融,需要堅持創新理念,既要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義要不斷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拓展普惠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發展普惠金融,是協調發展理念的體現。協調既是發展于段義是發展目標,普惠金融正是增強發展的整體性和協調性,推動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日標。發展普惠金融,可以更好實現共享理念。共享是中幽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縮小收入差距,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普惠金融是讓每一個人在有需求時都能以合適的價格享受到及時、有尊嚴、方便、高質量的各類型金融服務。
從完成重點任務角度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的過程,是補短板、降成本的重要渠道。去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結構性改革任務十分繁重,主要是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
發展普惠金融,對于“補短板”將發揮重要作用。發展普惠金融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特別是要讓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這一目標與“補短板”的要求相吻合,對于發展小微企業、“三農”、扶貧開發等短板具有重要意義。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是普惠金融在我國的重要表現形式,也是發展普惠金融的難點和最難達到的地方。同時,發展普惠金融,也是“降成本”的重要形式。通過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結合金融扶貧加強“三農”金融服務,可以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效降低融資成本。
最近幾年,我國在發展普惠金融方面已經取得積極成果,不論是金融的可獲得性、使用情況,還是服務質量都有了明顯改善。當然,我國普惠金融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發展普惠金融的重點和難點在于解決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問題,特別是要進一步促進金融資源向“三農”、小微企業、貧困地區、特殊人群等重點領域傾斜。
因此,按照新的發展理念以及完成重點任務的要求,本次國務院印發的《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要建立與全而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的目標,并從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產品創新、基礎設施、法律法規和數育宣傳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對推進普惠金融實施、加強領導協調、試點示范工程等方面作出了相關安排。
篇4
關鍵詞:小額信貸;法律特點;法律關系
1小額信貸界定
1.1小額信貸的定義及性質
由于各國國情和小額信貸模式的不同,國際上對于小額信貸的定義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中國銀監會政策法規部主任黃毅在《小額信貸問題研究》中提出“小額信貸為貧困、低收入家庭以及微小企業提供一系列廣泛的金融服務,包括存款、貸款、支付服務、匯款、擔保、小額租賃、住房金融和其他非金融服務”。筆者認為,他對小額信貸的定義符合世界小額信貸的現狀。
通過對各國現代意義小額信貸的總結可以發現,小額信貸本身具有以下特點:(1)屬于無抵押信用貸款;(2)貸款金額小;(3)以扶貧為首要目標,為家庭創造基本收入以維持生計、幫助企業生產發展,同時也包括對公益項目的支持,如(貧困人口的)醫療、教育。不過,由于各國的經濟模式和金融成熟度的不同,現在國際上對小額信貸提品的目的上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認為小額信貸只用于生產,而不應用于消費;另一種則認為小額信貸不應當僅僅局限于生產型的經濟活動,還應包括小額的消費信貸。
筆者更傾向于后一種觀點,即小額信貸除了農村扶貧信貸,還應包括著眼于能夠幫助自身發展的無抵押的個人消費信貸、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等。
首先,就小額信貸本身而言,顧名思義,它就是無抵押、金額小的信用貸款。而我國現有的貸款類型中,無論是農村扶貧信貸或是個人消費信貸,無論是助學貸款還是大學生或下崗職工創業貸款都具有前面所提到的特征,都屬于小額信貸的范疇。
其次,就我國城鄉二元化的現實國情而言,我國的小額信貸體系在城鎮和農村面臨著完全不同的狀況,我們必須區別對待。
最后,就小額信貸專門法律規制來說,法律本身必須具備的穩定性決定了在制定該法律時必須考慮到小額信貸的發展趨勢。如今,小額信貸機構市場準入資格和營業范圍規制問題除了考慮扶貧性因素外,還應考慮商業性因素已經是一個共識。
1.2小額信貸的法律特點
1.2.1小額信貸屬于無抵押和擔保的類似項目融資的新型信用貸款
根據我國《貸款通則》和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們以貸款有無擔保(或擔保的方式)為標準,將傳統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小額信貸,不論是扶貧型的還是發展型的,其服務對象都是傳統信用評估中信用值較低的人群,因此,小額信貸雖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貸款從表面上看極為相似,但實質卻完全不同。小額信貸以無抵押為其首要特征,顯然也不屬于擔保貸款。小額信貸中的小組互助、互保的制度設計與法律中的“擔?!辈皇峭粋€概念。我國《擔保法》規定擔保人屬于第三人且必須具有大于借款數額的資產,而小組聯保制度中的小組成員則均是借款人,同時也不具備一定大于借款數額的資產。
通過對小額信貸要件和原則的研究,我們發現它實質上與項目融資擔保貸款非常類似,項目融資擔保是指僅以項目本身的資產和收益作為擔保。首先,兩種貸款中,貸款人對項目本身以外的其它資產和收益都沒有追索權。其次,兩者所提供擔保都是以借款所購財產進行擔保,即以將來的財產設定擔保,這一特點在農村小額信貸和創業小額信貸中更為突出。第三,雖然原因不同,但是項目融資擔保的風險分擔原則在小額信貸中也非常適用。項目融資擔保的項目建設多需要大資金,承擔高風險,且建設周期長,變現性不良好,因此,貸款人和借款人單方承擔風險非常不現實。所以,為保證貸款人的債權,要求將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以某種形式在借款人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進行分配,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其全部項目的風險責任,這就是風險分擔原則。小額信貸雖沒有明確提出這項原則,但是其運作卻一直在該原則的指導下。借貸方作為貧困人口,他們的特殊性、脆弱性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單獨承擔風險責任,小額信貸扶貧的目的也決定了小額信貸機構以及為小額信貸提供信用評估和項目評估的機構應當承擔一定的風險責任。它從本質上將小額信貸與傳統貸款區別開來。
但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小額信貸與項目融資擔保貸款存在的巨大差別。項目融資擔保是為了平衡債權人、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利益,減輕政府和擔保人的責任,避免發展中國家陷入債務危機的一種融資形式;而小額信貸是以扶貧為目標的信用活動。
因此,小額信貸是一種無抵押和擔保的類似項目融資的新型信用貸款。
1.2.2法律調整的相對獨立性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小額信貸是金融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產物,無論信貸產品和信貸方式都不同于傳統的金融活動。從法律角度分析,它的要件不同于傳統貸款要件。因此,小額信貸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一般都為小額信貸單獨制定了法律。
1.2.3許可經營范具有廣泛性
傳統法律理念中貸款是指金融機構依法把貨幣資金按約定的利率貸放給客戶,并約定期限由客戶償還本息的一種信用活動。因此傳統貸款的許可經營范圍是局限在貨幣金融的范疇內的,而小額信貸的許可經營范圍與傳統貸款相比更具有廣泛性。小額信貸機構向其客戶提供的產品既包括傳統貸款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也包括傳統貸款所不具備的非金融服務,如提供項目評估、提供技術支持等等。
2小額信貸法律關系
小額信貸法律規范應當是調整小額信貸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調整對象是各種主體之間因小額信貸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即小額信貸關系。而小額信貸關系除了包括小額信貸領域內各種相關主體之間的小額信貸交易關系,還應當包括國家金融主管機關與各類主體之間的調控和監管關系,即小額信貸管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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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 精準扶貧 難點 對策
1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迅速發展。在收獲發展成果的同時,也凸顯出一些矛盾和短板,其中,貧困人口生活困難的問題較為突出。針對這一問題,我國提出要對貧困人口實施精準扶貧,并從多渠道、多途徑研究采取扶貧措施,金融精準扶貧就是其中之一。了解把握精準扶貧的必要性和推進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難點,是開展金融精準扶貧的基礎前提,針對難點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是確保扶貧工作有效進行的重要保證。因而,本文從實施精準扶貧的必要性出發,探討金融精準扶貧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希望對推動貧困人口脫貧、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有所幫助。
2精準扶貧的重要性
了解精準扶貧的重要性是開展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前提,也是有效促進貧困人口脫貧、縮短貧富差距的認知基礎,以下是本文總結的精準扶貧的重要性,希望對于廣大參與這項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正確認識精準扶貧有所幫助:
2.1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
精準扶貧是實現貧困人口脫離貧困、縮小我國的貧富差距的有效舉措。實施精準扶貧,有利于提高貧困人群社會價值創造能力,體現人生價值和社會尊重,提升貧困人群的社會消費水平,使其享受到相應的社會福利和保障,享受和其他人群一致的社會待遇,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發展成果,從而促進社會公平的實現。
2.2有利于促進經濟的有效發展
根據木桶理論,一個人的發展取決于其短板而不是長板。同理,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取決并受制于貧困人口的生存狀況而不是富裕人群。只有貧困人口得到有效的發展(至少脫離貧困),國家的經濟才能步入更有效率、更科學有序的發展軌道。精準扶貧正是補齊發展短板的有效措施,通過精準扶貧,能夠有效改善貧困人群的生存狀況和生活水平,促使逐漸縮小貧富差距,進而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更加平穩和扎實有效。
2.3有利于維持社會穩定
在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背景下,貧困人口因幾乎占有不到社會的的資源稟賦而逐漸成為社會的“邊緣”甚至是“弱勢”群體,在被“擠壓”的生存狀態下,極易形成怨天尤人甚至仇視社會的心態,一定條件下還可能激化,這種狀態長期積累對社會的安全穩定十分不利。而精準扶貧在經濟和民生保障上促進社會公平的同時,在對貧困者心理的疏導上,也將逐步建立其對社會的認同感和幫助實現自我價值,對維持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正面作用。
3金融精準扶貧的難點
實施金融精準扶貧面臨兩方面難點,一在于“貧”,二在于“準”。首先是如何判定“貧(貧困人群)”,即符合怎樣的條件和標準才算貧困;其次要解決“準(精準)”,即如何通過建立完備的制度和機制,對各種類型的貧困人群做到精準施策,確保脫貧。“貧”是工作的標的,“準”是過程中的要求。認清這兩個問題是金融精準扶貧工作有效開展前提和基礎。圍繞“貧”和“準”,本文認為有以下難點:
3.1金融精準扶貧的對象易出現偏差
實施金融精準扶貧,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哪一部分人群(符合什么條件和標準的人群)屬于金融扶貧對象,需要對其進行扶貧脫困。確定扶貧對象是開展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前提,對象不確定,金融精準扶貧工作就無從談起。目前,我國對于金融精準扶貧對象的選取在條件、標準等方面還沒有明確規定,僅從家庭年收入多少進行考量的判定方法和標準,對于金融精準扶貧工作并不完全科學和適用。貧困人口并不一定都適于金融扶貧。比如,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致貧因素如無法徹底解決,只能通過政策兜底來解決。另外,缺乏知識、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的貧困戶,即使有強烈脫貧意愿,但因為既沒有前期信用積累,也沒有產業、固定資產抵押,往往也不是基層金融機構青睞的對象。特別是一些金融機構仍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僅考慮到收益和風險因素,不給基層金融機構和信貸人員松綁,信貸資金投放給較為富裕的農戶或者企業的現象就不能避免。這些都導致扶貧目標的偏差。
3.2金融精準扶貧的體系不健全
在廣大貧困農村,金融體系不健全的問題比較突出。隨著前些年撤鄉并鎮等區劃調整和國有銀行業績考核等多重因素,一些國有銀行撤并了縣級支行,農信社撤并了一些鄉級網點,導致信貸服務主體缺位。農業發展銀行作為專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卻不涉足農村一般資金供應,致使它的功能尚未充分發揮。保險機構的業務范圍也僅僅是政策保險,擴大保險業務范圍的顧慮多、動力小。擔保機構投入到精準扶貧中的還不多,為數不多的投身其中的擔保機構在和銀行、保險公司合作過程中往往條件苛刻。
3.3金融精準扶貧的配套措施不足
扶貧工作不僅僅是給貧困人口投放貸款,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使貧困人群能夠自食其力,改善生產生活的條件,真正擺脫貧困,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然而,我國的金融精準扶貧往往多注重資金的“貸”與“收”,現有涉及扶貧的金融產品單一,其他配套措施以及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工作也做得不夠,特別是廣大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針對產業扶貧、易地搬遷扶貧、生態扶貧、教育扶貧等方面的金融產品創新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
3.4金融精準扶貧的綜合條件欠佳
我國幅員遼闊,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地形復雜的山區丘陵和邊遠地區,那里還缺少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和信息化聯通手段,加上貧困人口信用意識薄弱,且農村征信體系和金融法制尚不健全,都給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開展帶來較大的困難和挑戰。甚至是在一些偏遠的貧困地區,有些農戶把扶貧貸款資金看成是國家給予的補貼資金,而且認為不需要歸還。
4實現金融精準扶貧的有效對策
在了解金融精準扶貧工作重要性的基礎上,針對我國金融精準扶貧工作中的難點,本文提出了以下幾點解決措施,希望對于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開展有所啟示和幫助:
4.1科學確定金融精準扶貧的對象
明確扶貧對象是開展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首要任務。在明確扶貧的對象時,要針對不同地區的貧困人群的基本狀況,在生產資料占有、家庭收入、勞動能力、認知水平、從業技能等多方面,分別制定標準和條件,結合金融精準扶貧的特征要素進行綜合評判,采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甄別。在人群區分上,把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充分納入政策兜底范圍;把缺乏知識、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的貧困戶,進一步明確產業扶貧、易地搬遷扶貧、教育扶貧的基礎上,進而納入金融精準扶貧的范圍。在手段上,可以借助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在明確金融扶貧對象時,將基本情況輸入計算機,通過云端服務器形成大數據,再利用智能識別功能,依據設定標準、條件,準確鎖定區域乃至全國范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群,通過實現工作的數據化、手段的信息化來完成扶貧對象的選定工作,大大減少人工成本和工作量,為進而確定相應的扶貧方法、推進金融精準扶貧后續工作的實施奠定基礎。
4.2建立健全金融精準扶貧的體系
農村金融機構的蓬勃發展,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是實現金融精準扶貧的基礎。我國各貧困地區要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來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體系,打破傳統的壟斷格局,形成以農信社、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為主體,村鎮銀行、保險機構、擔保公司、小額扶貧貸款公司及其他金融組織為補充的金融體系。
國有商業銀行、農信社等銀行機構要著重增加并下沉貧困地區的營業網點和ATM,使信貸服務主體到位不缺位。農業發展銀行作為專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在傳統的對糧棉油收購的金融服務業務的基礎上,按照供給側改革的思路,在對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技術推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方面進行業務拓展,充分發揮它政策性銀行的優勢。村鎮銀行的發展要按照“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來進行,將其作為增加直接服務基層的金融機構的重要補充。同時,還要鼓勵更多的保險公司、擔保機構、小額扶貧貸款公司投入到金融精準扶貧大潮中去。
4.3創新發展金融精準扶貧的措施
要想推進金融精準扶貧的產品創新,既要依靠各級政府部門的大力推動,也需要金融單位出臺政策給基層機構和人員松綁。
目前我國各地已經把扶貧攻堅作為一項最重要的指標納入對貧困地區黨委、政府的考核。各地政府也陸續出臺了金融精準扶貧的政策,主要包括:引導銀行業機構加強貧困地區基層網點建設,著力打通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政府主動增強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對接,例如,財政出資建立的風險補償基金或擔保基金,整合保險、銀行等機構的金融產品,探索建立“政銀企互保”等多種合作形式,既解決貧困人口脫貧動力問題,又為金融機構降低風險,推動各金融機構跨機構、多領域推出創新的金融產品。
金融機構也要在政策上向金融精準扶貧傾斜。國開行和農發行要發揮提供中長期信貸資金的優勢,加大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移民搬遷、生態保護、教育扶貧等領域的資金投放;商業銀行特別是涉農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專項工作機制,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加大扶貧信貸投入,扶持生產和就業。金融機構的內部考核也有側重,比如提高基層機構和信貸員不良貸款容忍度等。
4.4創造完善金融精準扶貧的綜合條件
我國貧困人口信用意識薄弱,農村征信體系和農村金融法制尚不健全的問題急需解決,確保金融扶貧工作在合法合規和有序健康的軌道運行。
增強貧困人口的信用意識,建立農村征信體系。進行觀念教育,培養誠信意識,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理念。綜合多方面信息,以鄉村為單位開展信用評級活動,分別對農民個體、農村、鄉鎮進行信用評級,并建立誠信檔案,在貸款方面向“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傾斜。健全農村金融法律法規。用法律手段來維護借貸雙方權利。將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納入法律規定的范圍,同時也將借款者拖欠貸款等不良行為的懲治措施逐步寫入法律,逐步采取強制措施。同時,金融精準扶貧監管機制要與獎懲機制有機結合起來,對方法新、實施效果好的金融扶貧項目,及時給與鼓勵和獎勵,為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持續健康開展創造有利條件。
5結束語
金融精準扶貧是幫助貧困人群脫貧脫困而采取的有效對策之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工作,對減少貧困、保障和實現社會公平,促進全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以及維護社會的穩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深遠意義。因此,要高度重視起金融精準扶貧工作,努力創新金融精準扶貧的方式方法,充分發揮金融扶貧在整個扶貧事業發展中的帶動作用和“造血”功能,為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目標、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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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額信貸的概念
小額信貸從國際流行觀點看,是指專向中低收入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的信貸服務活動。通過適當的組織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窮人貸款,幫助更多窮人增加收入。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具體是指基于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一種不需要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鑒國際上小額信貸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2、我國發展農村小額信貸的現實意義
許多報告都指出,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的主要問題仍是供給問題,而小額信貸組織可以作為農村金融供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積極作用,并同時擔負著社會扶貧、保障的責任。
(1)發展小額信貸是我國農村金融“借貸輸血”的一劑良藥。農民貸款的低利率、不確定風險都使正規金融機構部門的諸多業務“趨利避害”,轉戰“非農”。同時,正規金融部門的高門檻,也使得廣大農民望門止步。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小額信貸依據自身額度小、限期短、分期還款、不需擔?;蚓哂徐`活性擔保形式等特點,專門向農村中低收入農民提供貸款,為農村貸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額信貸靈活的擔保形式或不需擔保的特點降低了我國農民貸款門檻。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肩負著解決好“三農”問題的三大功能。經濟杠桿功能。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村貸款難的困境,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同時,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又促進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經營狀況的改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通過辦理該業務推動縣域以下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能得到長足發展。政策性支農功能。在我國,小額信貸扶持的主要是社會的弱勢產業,服務對象普遍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額小面廣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擔起黨和政府的政策性支農服務功能,帶有一定的扶貧性質,這也是國有商業銀行紛紛從農村撤走機構的基本原因。社會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國的農村小額扶貧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下崗工人再就業貸款等社會保障性質的貸款,大多通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小額貸款的方式進行發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銀行+扶貧組織”的運作模式,小額貸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扶貧組織的責任。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現狀及面臨問題分析
1、基本現狀
(1)放貸主體。在我國,小額信貸的放貸主體有三類:一類是以國際資助為資金來源,以民間或半官半民組織為運作機構的小額信貸試驗項目,包括一些國外扶貧信貸投資和接受國外捐贈,還包括民間自發的借貸融資。其中,民間借款融資一般占地區融資總量的20%-25%之間;第二類是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以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為運作機構的政策性小額貸款扶貧項目,一般由農業銀行發放。貸款金額在2萬元以內,利率相對較低,期限在1-3年,此類貸款占農村地區小額貸款的8%左右;還有一類是以農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貸款為資金來源,以農信社為運作機構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社貸款。貸款額度在萬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貸款性質為商業性質。在農村小額貸款比例中占較大比重。依不同地區有不同比例,一般達到30%至40%之間。
(2)發展形勢。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總體來說有發展速度快、總體數量大、涉及面廣等特點。為推動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陸續出臺了相關小額貸款管理辦法和指導意見,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和農戶小額聯保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在中央銀行再貸款政策、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1年以后得到了迅猛發展。據統計,至2007年9月末,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貸款31619億元,其中農業貸款14498億元,分別比2001年增19648億元、10081億元,增幅分別為164%、228%,全國2000多個縣中幾乎所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都開辦了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在增量貸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額貸款的增長。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國農村小額貸款覆蓋面已達32%,在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小額貸款受益面更高。農村小額貸款有效解決了農村中低收入群體貸款難、融資難問題,成為廣大農民脫貧致富的法寶。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的障礙
小額信貸在中國農村的發展雖然獲得成功,但是可持續發展率較低,而可持續發展率的高低,是國際上衡量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通過歸納總結,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法律體系、相關政策及機制建設等外部條件不完善:第一,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地位問題始終困擾其發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導致發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確功能定位問題,才能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第三,保障機制、政策體系不完善加大行業風險。目前農業災害補償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約了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
(2)資金來源和后續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農業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當前農村信貸資金不能實現有效配置,農村資金分流仍然嚴重。正如前文所述,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始終不能得到解決,小額信貸在農村的資金支持同樣難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額信貸具有額度小、期限短、分期還款、不需擔?;蚓哂徐`活多樣的擔保形式等特點,這些特點,促使它能夠較好較快地適應我國農村的貸款市場,但同時,貸款利率偏低、貸款品種單一、額度小、風險大等一些問題也阻礙了小額信貸的進一步發展。
(4)管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監管力不從心。有關部門對具體監管方式未做出統一規定,協調小組并非專門的監管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另外,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投資人又多為非金融專業人才;農行和政府部門兩者的責任和權利關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對稱,也造成了金融監管的困難。第二,商業性小額信貸公司內部治理經驗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農村小額信貸組織成功并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關鍵,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組織架構、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導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內部管理授權、職責劃分、激勵約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三、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發展的建議
針對上文所提出的發展中存在的相關問題,要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普遍推廣小額信貸,實現小額信貸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確保資金來源,保證充足的后續資金,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條件
(1)建立全面的小額信貸發放體系,依據不同目標實行不同政策。首先,國家應整合對農村的資金投入,用少量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資金流向農業和農村;其次,中國農業銀行要以全面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綜合性銀行為目標,主要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再次,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妥善解決信用社的累積虧損和呆壞賬,進一步增強支農能力。
(2)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是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開展經營的基礎。在市場條件成熟或小額信貸組織自身實力足夠強時,可以將其發展成為地區性或社區型商業性金融組織。另外,可以嘗試改變小額信貸組織只貸不存的風險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機構法制環境基礎上放寬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吸納存款的限制,確保資金的來源充足。
2、良好的宏觀環境,健全的法律體制、政策保障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外部條件
(1)加強立法,明晰借、貸主體,建立弱勢群體便利融資的法律支撐。國家應該在條件成熟時制定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法規,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國家關于小額信貸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確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對象;其次要依法明確承辦小額信貸業務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機構,并且在條件成熟的地區組建城、鄉風險投資公司。同時,要依法加大社會信用治理力度,對一切不守信用的行為和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明確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發展政策型或商業型或政策+商業型小額信貸。依據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條件,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機構的性質,因地制宜的開展“政策型”小額信貸、“政策、商業結合型”和“商業型”小額信貸,實現政府扶貧和小額信貸經營的分工與協調。依據不同功能定位來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
(3)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和風險保障系統。借鑒國際小額信貸的通用做法,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并建立起完善的小額貸款政策保障制度、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以增強農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減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上的風險。
(4)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一是加快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強以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為主體的“信用工程”建設,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三是法院、銀行、政府密切配合,堅決打擊一切形式的逃廢債行為;四是建立有效的監管方式,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發生。
3、完善、創新組織機制,提高部門管理效率,增強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活力
(1)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進程的加快,國家對農村小額貸款對象、額度、利率、用途、期限、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寬小額貸款對象、提高小額貸款額度、科學確定小額貸款利率、拓展小額貸款用途、靈活確定小額貸款期限、簡化小額貸款手續,進一步提高貸款便利程度。
(2)提高部門管理效率,重視對組織成員及農民群眾的培訓。加強內部管理: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按照國際慣例,參照業內經驗并結合自身實際,完善內控機制建設,強化整章建制;其次,有關部門應為農村小額信貸組織建立信息監測系統,幫助其對業務潛在的風險做細致的研究,不斷提高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水平;培訓組織成員,不斷提高組織內金融人才處理業務的能力;最后,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完善激勵機制,科學制定小額貸款發放、管理和收回責任目標及考核獎懲措施,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通過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避免操作風險,確保健康發展。
四、結束語
關于農村小額信貸建設的內容十分豐富,本文只是在大量閱讀相關文獻的基礎上,著重從其發展意義、發展中的問題及發展建議三個方面構建了分析框架,對如何促進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可持續發展做了初步的總結和探討。農村小額信貸對發展我國農村金融有積極的意義,擔負著政策支農和發揮經濟效益兩大基本功能。本文基于這一指導思想,希望通過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可持續發展的研究,為使其成為解決農村金融困境、促進解決三農問題的戰略支點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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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中國經濟新方位的概念,這在全黨、全國人民聚焦扶貧攻堅的新年頭,非常重要和及時。
截至2015年底,按照2010年制定的年收入2300元為貧困人口的劃分標準(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約為2800元),全國還有貧困人口5575萬。同時,我國農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為11422元,其中上海最高為2.3萬元,為全國貧困人口劃分標準的10倍。這說明我國不僅有城鄉收入差異,農民之間也有貧富收入差距,且差距甚大。
現階段,扶貧工作既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保障,也是符合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方位、新思路要求的關鍵,其難點就在于農民尤其貧困地區農民。因此,如何讓貧困地區農民脫貧解困,至關重要。
金融支撐成為首要難點 我國服務“三農”目前主要還依靠幾大國有商業銀行和農發行、郵儲銀行等機構,規模和覆蓋面可謂杯水車薪。
首先,產業扶貧是關鍵。不論是解決5575萬現有貧困人口,還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最重要的都是產業扶貧。
可以說,產業扶貧是解決絕大多數地區貧困問題的最根本出路,其他包括移民搬遷、社會保障兜底、教育扶貧等,均應該是產業扶貧之外的其他選項。而產業扶貧的重難點,是農民發展生產普遍缺乏信J支持。
2006年前,農民普遍反映我國農業稅賦不合理、負擔重;2006年取消農業稅賦制度后,無論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90%以上的農民都反映稱缺乏發展現代農業的資本金,充分說明了人、地、錢三者在“三農”發展中的重要性――“人”指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地”指加快農地流轉,“錢”即指需要政府出臺扶持政策,包括價格政策、補貼政策、投入政策、用地用電以及及時配套金融保險政策。金融支撐成為首要難點。
其中還存在配套機制不健全等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急缺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和農業保險體系,用以規范和增強農民的誠信意識、行為。
借錢不還,可能是“三農”金融中一個屢見不鮮的難題,導致一些銀行的貸款意愿受到影響,這就需要農業保險體系快速跟上。但現階段,農業保險中不動產保險相對容易操作,例如種植業如果遭遇洪澇災害,索賠則較為清晰明確,而家畜等活體保險卻很難定損,容易產生誠信問題。
因此,產業扶貧、精準扶貧都亟待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和農業保險體系的完善,尤其是農民征信體系的建設,將極大推動金融系統對各項扶貧工作的支持力度。
需高度關注三大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金融需求與改革開放初期全然不同,需要高度關注三大變化:
一是金融需求呈多元化發展。早年,貧困地區農民發展產業就是簡單的借錢、用錢,但如今卻囊括了質押、抵押、金融租賃、保險,大型農業企業上市等多層次金融需求,走過了從單一信貸變成多元信貸及衍生品需求的歷程。
二是需求主體發生改變,從普通農民發展成了多元化新型經營主體。數據顯示,全國2.6億農戶中有2.3億擁有承包地,其余3千萬是牧民、漁民、林農,過去這就是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全部主體。但現在,在此基礎上增加了87.7萬家庭農場,175萬家合作社(平均每個行政村有3個合作社)以及35萬家產業化經營組織,其中12萬家是龍頭企業且有1245家是國家級龍頭企業。因此,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成為了新的金融需求主體。
三是金融業本身正在經歷變革,其中“三農”金融又包含了三方面變化:
其一是小額變大額。農民早期的金融需求通常是小額、短期,但借貸主體增加了家庭農場、新型合作社等機構之后,單筆信貸額度大多上升到數萬元、數十萬元乃至數千萬元不等。
其二是短期變長期。當前,“三農”信貸需求普遍從早年根據農作物種植周期而定的短期、超短期融資,逐漸拉長至一個種植周期或者一年,從短期、小額信貸逐漸轉變為了中長期、大額化的需求。
其三是交易方式發生改變。過去表現為單一的實體柜臺交易,如今擴充到互聯網線上交易,其中有機遇也有風險,需要高度關注。
適應新變化
那么,面對這一系列新變化、新趨勢,應該如何順勢而為?
這將涉及兩方面工作:一是供給層面,需要國家財政和商業銀行給予更多支持;二是需求層面,需要各領域、各機構順應新趨勢,做出三大創新――機構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
首先是機構創新。通過分析發現,全球其他國家尤其發達國家,幾乎很難完全依靠商業銀行來覆蓋“三農”,均由專門的農村金融機構來提供服務。例如法國、日本和美國,要么是政府主導的補貼型借貸體系,要么是合作型金融體系。但在中國,盡管有農業發展銀行這一政策性銀行,但其業務面卻長期受到限制,之前多從事糧棉油收儲業務,近期才開始衍生到其他金融服務領域。
當前,我國銀行機構分為“三大體系”:合作金融、商業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主要是各類信用社,但它們近期紛紛申請成為獨立法人,謀求商業銀行身份和盈利渠道,這就意味著信用社體系在逐步非農化,真正的合作金融在我國并不存在。
我國服務“三農”目前主要還依靠幾大國有商業銀行和農發行、郵儲銀行等機構,規模和覆蓋面可謂杯水車薪。加之服務成本高昂,一些商業銀行積極性不高,即便開展相關業務也更多是為了獲得國家的扶貧再貸款、降準政策和監管綠色通道。因此,應該考慮成立專門從事“三農”業務的金融機構,由政府在監管和稅收上給予特殊補貼,做出重大的制度創新。
其次是產品創新。地方上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一些網貸機構更是創新了農地經營權抵押、農機具抵押等產品。
例如,黑龍江的農民以200萬元買拖拉機就應該能夠抵押,或者應該探索金融租賃模式來解決農民買不起拖拉機的問題,多在貸款抵押物方面大膽創新。現階段,我國已有291個農地經營權、農房抵押試點縣,試點推廣在東北地區意義尤其重大,對農民增收的作用尤其顯著。此外,能否探索以生豬作為中型農企的貸款抵押品?能否建立銀行與農戶之間承擔信用擔保和抵押品流轉作用的中介平臺?這其中可探索的空間相當大。
篇8
一、何謂小額貸款與“草根經濟”
小額貸款起源于上世紀70年代,其中孟加拉鄉村銀行采取小額、低利率、短期、多人聯保貸款的方式,被奉為典范。90年代后,最為成功的案例當屬印尼人民銀行(BRI)。BRI通過3000多個村級營業所,向農村低收入人口提供金融服務,2003年被《亞洲貨幣》評為當年最佳上市公司。
當前農民收入增長放緩已成為全社會最為關注的熱點問題。首先要解決的是將近一億八千萬人,占農村人口20%左右的低收入農戶的問題。他們中大多數已不屬于政府的扶貧對象,又得不到農村金融機構的扶助,生產難以擴大。其中一部分是近十來年脫貧了的農戶,處于溫飽邊緣,隨時可能返貧。因此,解決低收入農戶的增收問題是當前重中之重。1999年以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基本取消了縣一級分支機構的放貸權,卻保留了吸儲功能。同時只吸儲不放貸的郵政儲蓄占據了大片農村金融市場,本來急需資金支持的農村,不僅難以得到銀行支持,而且僅有的一些農村資金通過銀行、信用社和郵政儲蓄等管道流向城市,廣大農村形成了“金融空洞化”的局面。據測算,每年從農村流向城市的資金均在2000億元以上,農民生產、農村中小企業所需資金,基本上靠民間借貸和私人借款。另外,城市下崗失業人員也在形成新的“城市貧困階層”。有鑒于此,中央提出: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農村新辦多種所有制金融機構的準入條件和監管辦法,可以探索建立小額信貸組織。我們可把國際上盛行的、在國內已經廣泛地試驗成功的小額貸款的工作推廣開,以縮小收入差距、實現社會穩定公平。
小額貸款作為一種有效的扶貧手段,是國際上的扶貧組織利用慈善款用于扶貧與發展項目中,要求歸還,以便循環運用。相對利率較高但便利的小額信貸也因其扶貧到戶的特點和對扶貧資金高效利用的機制,在世界上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和運用。小額貸款對于支持龐大的弱勢群體的創業沖動,發展“草根經濟”,即技術素質、家庭收入自有資金、創業經驗比較低甚至等于零的貧民、平民的經濟,是大多數處于基層的人有待長期關懷和扶持的群體的經濟。沒有“草根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就沒有大局穩定、社會和諧。
二、中國小額貸款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則
在中國,260多個小額貸款的試點工作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在扶貧到戶、高還款率,高投資回報率以及婦女參與等方面的效果明顯。貸款回收率大部分的試點高達98% 以上。
(一)中國小額貸款的基本理念
發展小額信貸的初衷是為貧困人口、低收入家庭和自營業者提供金融服務,包括存款、貸款、支付服務、匯款、擔保、小額租賃、住房金融和其他非金融服務。學術界把小額信貸機構依照其經營的目標分為兩種模式,即扶貧型(福利型)和商業型(制度型)。扶貧型以扶貧為目標,不要求利息收入覆蓋運營成本,而商業型以高于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來維持財務上的可持續發展。
(二)中國小額貸款的基本原則
1.必須面對低收入者和微小企業
大企業可以向公眾募集股本金、通過債券方式募集資金、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而微小企業、成長中的企業,股本融資基本限定在私募范圍,向公眾募股很難。故商業銀行應有危機感:當資本市場發展后,大客戶可能會離開金融中介直接走向市場,而銀行要有新的利潤增長點,必須面對中小企業,發展潛在的客戶。
2.聯保小組信貸
如很多地方采用的“五戶聯?!保杭促J款人的貸款計劃必須得到其他四位聯保人的同意和擔保,并以貸款小組的名義統一貸款和還款。另外,每個貸款小組的5位成員只能分批貸款。這樣,這個貸款小組就同時實現了相互扶助和監管的功能,有效地減少了違約現象。
3.規律的還款期限
貸出款項后盡快開始規律的小數額回收。如聯保信貸要求每周或每半周償付。這個機制的好處有:可以盡早發現違約,為銀行降低風險;可以使銀行掌握借款人的現金流,不會給借款人帶來負擔。
4. 高利率
以往人們有一個認識誤區,認為對低收入的群體貸款應是低息,這帶來了一些副作用:一是把財政貼息的資金當成了救濟資金,淡化了還款意識;二是受財政補貼能力的限制,影響了貸款的發放面,而且有限的扶貧資金常常被有門路的縣、鄉、村干部或富裕階層壟斷,產生了大量的呆壞賬;三是金融機構的風險不能全面覆蓋,財務上不可持續,會影響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小額貸款模式提供了很多服務如技能培訓,上門送款收款,無需抵押等,增加了操作成本,只有把利率和服務費用提高一些,小額貸款項目才能自負盈虧,才有擴張性與可持續性。要把“財政救濟和金融支持分開”,以形成良好的信用秩序。
5.自我決策、自主管理
從當地經濟自我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問題,低收入階層僅僅作為外部援助資源的受益者是遠遠不夠的,還應具有對社區資源的決策權。我們所倡導的就是這樣一種為低收入階層賦權的理念。
6.自我滾動的可持續性
小額貸款是以建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機制為目標的,否則就不可能生存發展,制度設計者們一開始就提出了要求參加者入股的原則。有些是貸款一次10元,有的是貸款額的千分之二,而且貸款次數越多,交的股金也越多。目的是靠這樣的滾動實現把外來種子資金抽掉,靠參加者自主資金為主的運作,但耗時太長,還可能讓人聯想到吸收存款。對此,專家建議對符合條件的小額信貸機構,“允許合法存在并給予金融支持”。
7.抵押擔保機制
小額貸款一般不需要抵押與擔保,但大部分小額信貸項目要求在信貸金額超過一定數額以上的借款人將其借款數額的0.5%作為“緊急基金”。此外,還有5%的信貸數額作為“組稅”計提在聯保小組的集體賬號中。這筆錢不可以從小額信貸機構提取,作為“強制存款”,它類似于抵押物品,在組員違約時進行抵補。另外,在覆蓋成本、覆蓋風險的時候有三種方法:一是完全的信用放款,所有的風險和成本完全靠利率高低來覆蓋;二是要求借款人給一定的抵押和質押;三是讓第三者做擔保。
三、小額信貸的經濟和社會影響
(一)小額信貸是扶貧的有效工具,是縮小收入差距、解決中國低收入階層問題的最佳選擇
首先,它通過提供存款、信用和保險工具使得貧困人群可以進行更加穩定的投資、消費,發展微小企業并增加自身的盈利能力。不需要抵押與擔保,這對拿不出抵押品的低收入者來說特別適用。
其次,小額貸款對提高收入效果顯著。從試點情況看,可提高年純收入10 - 20%以上。而且當借款者信用確立、生產上軌道后,貸款金額還可不斷增加。國際經驗證明,小額貸款的額度一般每年遞增30-50%。這意味著低收入者的純收入還可逐年增長。
(二)小額信貸服務可以促進資源的配置、市場發展,并促進經濟的增長
小額貸款還給借貸者提供各種各樣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生產技能,包括家庭理財,養殖業,小手工業,小加工業與小商業項目。項目選擇完全由借貸者根據自身特點和市場需求決定。既能充分利用農民剩余勞動時間,也可減少大規模推廣某單一產品生產項目造成的市場風險。小額信貸服務可以通過“草根金融”把服務范圍擴大到有著巨大市場的低收入農戶里,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來促進整個金融體系的發展。
篇9
(一)金融扶貧瞄準精度低,目標人群偏移
近年來,各大商業銀行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在收縮農村金融網點的過程中,貸款審批權限也逐級上收,使農村基層網點成為“吸存機器”,加劇了農村資金的“體外循環”。隨著國家扶貧工作進入新階段,中國把扶貧目標瞄準到了戶,提出創新扶貧資金到戶的扶持機制,更強調貧困人口享受基本的民生服務。2013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要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優先滿足農戶信貸需求。然而,在二元經濟結構下,貧困地區金融服務供需矛盾突出,金融扶貧過程中“扶工不扶農”、“扶富不扶貧”的現象屢屢發生,寶貴的金融扶貧資源很難到達貧困農戶手里。除了少數小額信貸組織堅持把貧困戶作為瞄準目標外,其他金融機構或組織多數都放棄了貧困戶這一目標,而是瞄準農村中的富裕戶和農村企業等非貧困戶。這樣一來,金融扶貧到戶便異化為傳統的農村信貸,造成農村信貸資金外流,直接影響了中國“三農”發展和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的順利推進。
(二)農村金融市場改革穩步推進,農民貸款難問題仍舊凸顯
目前,中國正在努力構建由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其他組織共同組成的多層次、功能互補、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體系,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市場配置機制的不足。農村金融市場改革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持續增長(表1);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減少,由2009年的2945個減少到2013年年初的1686個[1],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消除金融空白鄉鎮、提升縣域金融服務方面發揮的作用日益增強。通過多年的持續努力,中國正在形成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其他組織共同組成的多層次、廣覆蓋,功能互補、相互協作、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表2)。由于中國農戶的金融需求缺乏彈性,使得不論是信用社主導的傳統農村金融機構,還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均存在明顯壟斷特征,金融扶貧資金總供給相對不足是不爭的事實,農民貸款難、融資難、貸款貴的問題仍舊凸顯。
二、國外小額信貸金融扶貧的模式
經過多年的實踐,很多國家在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上積累了大量經驗,推動了當地經濟發展,并顯示出了強大生命力。例如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鄉村銀行[2]、歐美社區銀行、印度尼西亞的BRI銀行小額信貸部等,其在貸款對象、性質和資金來源等方面各有差異(表3)。
(一)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銀行
1974年孟加拉國經濟學家·尤努斯在該國創立了以貧困農民為對象的格萊珉銀行。該銀行目前擁有600余萬個借款者(97%的借款者是婦女),近3000家分支機構,覆蓋98%以上的農村地區。格萊珉銀行的小額信貸模式已在全球100多個國家得到了推廣。該模式有以下特征:①格萊珉銀行組織結構方面,一部分是傳統銀行的總行、分行、支行、營業所;另一部分是建立了信貸中心、小組和會員的3級群眾組織。一般5個會員自愿組成1個小組,5~6個小組組成1個中心,每周會定期召開小組會議,每15d召開1次中心會議,宣傳小組紀律、交流還款計劃、傳播科技知識、交流致富門路等,使會員能夠相互監督和激勵。②貸款對象上以婦女為主,且僅限于貧困農戶,只有家中土地少于0.5英畝(1英畝≈0.4046hm2)或家中擁有全部財產等值不超過1英畝土地價值的農戶才擁有貸款資格。當有1名會員提出貸款申請,需經過小組其他成員同意,并需把貸款的5%作為擔保金留存銀行。因為小組成員長期生活在1個村莊,對彼此都很了解,這種建立在熟人社區的貸款方式有效減少了信息不對稱,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信用風險。③格萊珉模式的還款方式比較靈活,借款人可以分期不等額還款,一般貸款周期為1年(50周),每周還款1/50,50周還清,還可提前還款。④貸款資金一部分來源于會員股份,另一部分是利息收入,格萊珉信貸利率比其他銀行高約4%,避免其他人員利用職權套取低息貸款,保證了窮人貸款的可獲得性,并能彌補運行成本,實現了格萊珉銀行的可持續發展。⑤政府在法律上承認格萊珉銀行的合法地位,并建立了政府小額信貸組織,支持其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最初格萊珉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政府和聯合國發展金融組織,并以低利率向其提供貸款;稅收方面,提供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
(二)歐美社區銀行
社區銀行源于美國,扎根社區,貸款手續簡單易行,近年來發展迅速,具有以下主要特征:①貸款對象是難以從大商業銀行獲得信貸資金的當地居民和中小企業,社區銀行主要滿足本社區客戶需求,具有很強的人緣、地緣優勢,員工主要是社區成員,可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信貸風險。②資金主要來源于利息收入和當地社區成員存款。社區銀行限制資金外流,主要用于本社區,得到了當地居民歡迎。③政府大力支持社區銀行發展。法律上,美國制定了《社區再投資法》、《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鼓勵在社區開展金融活動,為社區銀行的發展創造了制度環境,并且政府強制社區銀行辦理存款保險業務,以降低儲戶風險;監管上,建立了組織內部監管、中介機構社會監督以及政府部門專項監督的組織體系[3],促進了社區銀行的健康發展。
(三)印度尼西亞
BRI銀行BRI(BankRakyatIndonesia)是印度尼西亞唯一從事小額信貸業務的大型商業銀行,主要為農村的低收入者提供信貸和儲蓄服務。從1986年開始,BRI小額信貸部持續盈利,找到了一條在貧困地區搞好扶貧開發的成功之路,破解了貧困農戶貸款難問題。印度尼西亞BRI銀行小額信貸部的貸款對象為農村低收入且具備還款能力者,其資金來源為儲戶的存款和利息收入,政府并不直接干預其日常經營,并提供了良好金融生態環境。印度尼西亞BRI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原因主要有:政府支持BRI小額信貸發展,但不直接干預日常經營活動;BRI將其4600多個小額信貸單位組成網絡,由總行進行統一監管;重視一線員工的地位,加強員工培訓并進行適當激勵措施;管理信息透明化等。BRI銀行最重要的貢獻是向人們證明,正規大型商業銀行從事小額信貸業務的可行性,并明確了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獨立進行運營和風險防控[4]這一原則。
三、國外金融扶貧經驗借鑒及對中國的啟示
從金融視角來研究反貧困問題,可以極大地促進貧困人群人力資本水平和脫貧致富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扶貧開發工作在注重“輸血”的基礎上,更好地發揮“造血”功能,這對于提高扶貧開發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但金融機構贏利本能與扶貧公益性質如何結合是金融扶貧面臨的最大難題,從國外金融扶貧模式的成功案例可以得到以下啟示。
(一)提高扶貧瞄準精度,重新定位農戶的金融需求
融資難一直是困擾農村發展的瓶頸,特別是在經濟發展滯后的貧困地區,農民貸款難、融資難的問題更加凸顯。從正規金融機構的傳統信貸標準來看,大量的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由于無法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條件(無抵押、無擔保、無信用記錄的“三無”群體)而被拒之門外,視為無效的金融需求。很顯然,這些“三無”群體中實際上存在大量具備現實還款能力的人員。例如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銀行通過“小組聯保代替擔?!?,使得大量被正規金融機構所“拋棄”的無效需求人群獲得了貸款,其違約率極低。應該從一個連續的角度去審視農戶的金融需求。處于不同階段的農戶,應具有不同的金融供給主體:①在“貧困陷阱”階段,農戶自有資本無法滿足其基本生產生活需要,并且外部資本的獲取能力差,這個階段政府主導的政策性開發貸款最為重要。②在“自生區域”階段,農戶的自有資本能力加強,但從外部正規金融機構仍很難獲得信貸資金,這個階段商業性的小額信貸、引導性政策貸款、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可以共同作用。③在“高級生產者”階段,農戶已經達到金融機構傳統的信貸標準,資金需求量和可獲得能力明顯增強,這個階段資本供給主要由正規金融機構提供。例如美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農村金融體系,在分工中實現了功能互補:鼓勵商業銀行向農業貸款(達到25%以上可享受稅收優惠);政府農貸機構主要向不能從商業銀行獲得低息貸款的農戶提供農業生產資金;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向小企業提供信貸資金。
(二)政府強有力的支持是金融扶貧的重要保證
從國外金融扶貧模式的成功案例看,無一例外地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例如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銀行從成立至今,一直與政府保持著良好的關系,政府為其發展提供了很多便利,如承認其合法地位,以4%左右的低利息率向其提供資金,減免稅收等。對于中國而言,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非正規金融機構日趨活躍,已經成為農民獲得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從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占農戶貸款總額的55%),政府應順應歷史潮流,為金融扶貧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1.放寬金融市場準入制度目前非正規金融機構沒有獲得金融許可證,很多都以扶貧試點的形式存在,法律地位不明晰,難以發展壯大。政府應當給予其充分的發展空間,對有條件的非正規金融機構頒發金融許可證,促進其規范健康發展。為了緩解農村資金短缺的狀況,政府要積極引導非正規金融機構發展,包括公益性小額信貸機構、社區基金、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等,增加金融扶貧資金的總供給。2.采取行政手段,限制資金外流2006年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銀行的創始人·尤努斯教授將窮人的信貸權利提高到人權的高度,提出“信貸權是人權”的觀點。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銀行為了防止資金外流,強調當地的錢要用于當地,實現“錢從哪里來,就優先到哪里去”,優先滿足當地窮人的資金需求。中國可借鑒此規定,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直接干預農村資金的流向,遏制農村資金外流。3.為信貸資金供求雙方搭建信息共享平臺,減少交易成本從國外經驗可知,印度小額信貸發展迅速的原因之一是建立了高效便捷的小額信貸網絡,通過信息共享平臺解決了信貸信息的不對稱,減少了信息在流轉中的扭曲。對于中國而言,政府可建立信息共享平臺,以提供信貸資金的供求信息、農戶的信用等級和預期還款能力信息、貸款項目預期經營狀況信息等,為農戶與金融機構之間建立溝通橋梁,降低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信用風險。另外,可通過此平臺宣傳金融知識和信貸政策,以培育良好的信貸文化。4.完善金融法制建設建立完善《破產法》、《擔保法》等,為金融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并逐步打破以不動產為核心的擔保抵押制度,建立多層次的農業保險體系,為金融扶貧提供制度保障。
(三)開發設計面向農戶的信貸產品是金融扶貧的重要依據
為了擴大金融扶貧的覆蓋面,金融機構應開發設計面向低端市場(包括農戶、作坊主、小商販、小手工業者等)的小額信貸產品和服務,積極探索擴大抵押擔保范圍,以適應農戶多元化需求。例如孟加拉國的格萊珉銀行創新金融產品,得到了農戶歡迎。在貸款利率的設定上,為了實現金融扶貧的可持續發展,避免扶貧資金被侵占,可參照國際經驗將存貸款利率差設定在10%左右,并結合信貸資金的供求關系合理確定貸款利率,促使農村金融組織以商業化的形式可持續發展。另外,在發放貸款過程中,對貸款農戶進行項目技術培訓(如種植、養殖、加工等培訓)以增加投資項目的成功率,引導農戶走上脫貧致富之路。
(四)以熟人社區為基礎的貸款事后評價機制是金融扶貧的重要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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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寒傷心,民寒傷國。貧困及其衍生出來的饑餓、疾病、社會沖突等一系列難題依然困擾著許多發展中國家。我國已將每年的10月17日設為“扶貧日”。不少人將“1017”諧音為“邀您一起”,眾人拾柴火焰高,意在最廣泛地動員社會力量投入扶貧濟困工作。目前,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多方力量互為支撐。拓展著全新的扶貧格局。從各方“單打獨斗”到整合資源“握拳出擊”,這也是全新扶貧思維的重要體現,筆者以黑龍江為例:
日前,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省人大農林委員會提請審議《黑龍江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草案)》的議案,條例草案是在總結十余年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新時期扶貧開發方式、管理體制和創新機制的轉變需求而重新制定,對我省扶貧激發內生動力,加快脫貧步伐具有重要意義。
從“扶”到“脫”精準處見功夫
筆者聯系到省扶貧辦法規處副處長王志文的時候,已經臨近中午,在會場開會的他并沒有要午休的打算。時間緊,任務重,加班已成了家常便飯。但得知我們要采訪,多次參與立法調研工作的王志文還是放下了手頭工作,耐心解答起來?!熬珳史鲐毦褪恰淮逡环?,一戶一策’,我們管這叫‘滴管’扶貧,避免大水漫灌的扶貧方式。在扶貧信息庫中,每位扶貧對象除了家中人口和房屋面積等一些基本的信息外,外出打工地點、掌握何種技術等十余條具體信息都會一一記錄,對貧困村也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識別程序和幫扶方法?!?/p>
在本次常委會上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中,針對過去扶貧對象指向不明確、扶貧針對性不強的問題,明確規定了貧困村和貧困戶的識別和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要求。為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實行動態管理找到“貧根”,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扶貧攻堅戰的“決勝方略”。由“輸”變“造”“造血式”扶貧尤為重要
為提高扶貧精準度,保證脫貧后不返貧,“造血式”扶貧顯得尤為重要。增強貧困地區內生發展活力,是所有參與調研起草條例部門的共同心愿。條例草案對整村推進、產業發展、金融保險扶貧等方面制定了明確的專項扶貧措施。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村組道路、危房改造,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成為整村推進的重點目標。依托當地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和產業布局,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載體,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特色優勢增收產業,在勞動力就業、利益分配等方面向貧困戶傾斜。引導和鼓勵金融、保險機構加強對貧困地區金融保險服務,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建立風險補償保障機制,為貧困村民減少后顧之憂。
有著12年扶貧工作經驗的省扶貧辦老區處處長劉航告訴筆者,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這樣有參與感的“脫貧辦法”點燃了許多貧困人民的生活熱情,從根本上擺脫貧困正是大家想要的。佳木斯市湯原縣的扶貧綠色木耳產業,從種植到維護,數百個大棚對勞動力的需求,吸引著全縣村民參與。
創新扶貧方式“智”在才能必得
扶貧先扶志,扶貧必扶智。在堅定脫貧的勇氣和決心的同時,想要用對力氣,關鍵要用“智”。采訪中,省人大農業林業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告訴筆者,在多年的調研經驗中,“年年扶年年貧”的例子確實存在,手頭的扶貧款花沒了,腦子里也什么都沒剩下。
條例草案在制定中,把智力扶貧作為根本之策,明確指出,要加強農村貧困地區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促進農村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返鄉創業和自主創業。支持貧困戶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對參加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家庭成員實行扶貧助學補助。
根據國家脫貧規劃進度,到2020年,我省將實現全部脫貧,這背后會是王志文們不分晝夜的加班加點,是劉航們在貧困村調研中止不住的腳步,是湯原縣成百上千的扶貧綠色木耳大棚中忙碌的身影……而這部把握脫貧新時期脈搏的地方性法規,定會如暖陽一般照進我省211萬貧困人民的心里。
“點對點”脫貧辦法效果呈現
日前,按照黑龍江省扶貧開發工作要求,黑龍江省蘭西縣奮斗鄉富強村被定點為幫扶村。定點幫扶村確定后,扶貧攻堅作為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高起點謀劃,超常規發力,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做到“三個精準”。
精確識別扶貧對象。按照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開展了貧困狀況調查和建檔立卡工作,包括群眾評議、入戶調查、公示公告、抽查檢驗、信息錄入等內容。目前,已識別富強村共有貧困戶248戶991人,分別占該村的53.8%和45.3%;該村有五保戶10戶12人,低保戶155戶278人。摸清底數后,工作隊先后召開了5次村“兩委”干部會議,研究發展辦法,并深入農戶家中開展調查研究。一是到該村多名黨員家中就其生產、生活、村組織建設等有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二是到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戶和養殖戶家中就其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需要解決的問題深入調查研究。三是到貧困戶家中進行調查慰問,詳細了解其致貧的原因,幫助他們理清發展思路,鼓勵其發家致富。四是設立意見箱,暢通群眾反映問題渠道。通過走訪、調查,了解了該村的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為做好扶貧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