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上市優惠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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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企業上市優惠政策,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企業上市優惠政策

篇1

    2000年頒發的有關所得稅先征后返的三個文件

    2000年1月11日,國務院頒發了國發[2000]2號文件《關于糾正地方自行制定稅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區自行制定的稅收先征后返政策,從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2000年10月13日,財政部印發了財稅[2000]99號文件《關于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糾正地方自行制定稅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對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先征后返政策的執行時間作出新規定。通知中指出,各地對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先按33%的法定稅率征收再返還18%(實征15%)的優惠政策將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從2002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者,企業所得稅一律按法定稅率征收。對于跨年度清繳入庫的2001年度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可以在匯算清繳完成后于2002年度辦理先征后返手續。2000年是國企脫困的關鍵一年,為了照顧企業及投資者的利益,財政部通知“先征后返”政策的取消延緩一年。

    財政部在財會[2000]3號文《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中指出,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所得稅先征后返的公司,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所得稅時,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所得稅”科目。換言之,在實行先征后返的公司中,返還的所得稅應按照現金收付制確認。

    上市公司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是指國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對特定地區、行業和企業的納稅人應交納的企業所得稅,給予減征或者免征的一種照顧和鼓勵措施?!跋日骱蠓怠闭叩娜∠?并不會對那些享受其他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上市公司帶來影響,符合“兩高”等規定的上市公司可以繼續保留所得稅優惠政策。目前我國稅制中和上市公司有關的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在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開發區內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簡稱“兩高”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前者IT、生物制藥等行業的上市公司居多,后者則通常和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有關。

    2、經濟特區內的內資、外資企業均按15%的所得稅稅率征收。在5個經濟特區注冊的上市公司,目前約有123家。這些上市公司中,如果母公司在經濟特區注冊而子公司在非稅收優惠地注冊,則合并會計報表中披露的所得稅稅率通常是15%-33%,該類公司并不少見。

    3、民族自治區的地方企業,需要照顧和鼓勵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實行定期減稅或者免稅。比如,寧夏自治區財政廳及稅務局《關于我區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規定的通知》規定,上市公司享受自治區政府確定稅收優惠政策到期后,可再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5年的照顧。

    4、西部企業。為配合西部大開發,國家稅務總局已構建起了促進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包括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

    5、第一批在香港發行H股的9家企業,仍按15%的優惠稅率計征。他們分別是上海石化、青島啤酒、昆明機床、北人印刷、鞍山鋼鐵、廣船國際、儀征化纖、東方電機和渤海化工。

    6、由中外合資企業改制而來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內可繼續享用對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比如燦坤實業在2001年中報中披露,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臺灣同胞在廈門經濟特區投資的若干規定》,公司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四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五年至第九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細則的規定,公司在上述稅收減半期滿后,若當年出口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公司1996年至2000年減半征收,實際稅率7.5%,20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實際稅率10%.同時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子公司上海燦坤實業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1年免稅,2002年至2004年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12%.

    7、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將暫時免征所得稅。11月7日,農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稅務總局等8部委聯合確定了151家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8、一些特定行業如信息業、公用事業的新辦企業在開辦以后的1-2年內可免稅或減半征稅,這種情況一般適用于上市企業下屬新成立的子公司。比如,國務院頒發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中規定,新創辦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9、其他。比如,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五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赤天化就屬于利用“三廢”而得到稅收優惠的企業。

    從目前上市公司情況來看,2002年1月1日后符合各類優惠政策規定的企業估計占上市公司總數的1/4左右。其中前幾類上市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他們將成為繼續享受所得稅優惠的上市企業的主流,而且這些上市公司地區差異性明顯,相當一部分集中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及西部地區。同時,預計明年1月1日先征后返政策取消后各行業所受影響不一。從影響程度來看,由于生物制藥、IT等行業的公司多屬高新技術企業,其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屬于本次清理的對象,所以預計受影響較輕;而建材、化纖、化工、房地產、服裝、有色冶金和造紙等行業將受到較大影響,因為這些多屬于傳統產業,科技含量相對不如新興產業,公司注冊地在經濟特區或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所占比重不多。

    分析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的分析是個復雜的問題,為了更精確地分析“先征后返”政策取消對上市公司業績的影響,本文在此提出分析所得稅時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1、稅收策劃問題。比如,國務院2000年2號文規定“如確需通過稅收先征后返政策予以扶持的,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國務院批準后才能實施”,一些上市公司可能充分利用現行規定的彈性來策劃繼續享受先征后返優惠。此外,盡管財政部規定先征后返政策將于今年年末結束,但上市公司仍然可能通過轉移注冊地、申請“雙高”等策略進行稅收策劃,從而減輕“先征后返”政策取消對公司業績帶來的負面影響。為此,投資者不妨關注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關于所得稅政策方面的公告。

    2、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得稅稅率不一致問題。上市公司定期報表中披露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經常是15%-33%,這表明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得稅稅率不一致,其中一部分享受優惠,而另一部分則按33%的法定稅率征收。目前我國所得稅稅率存在明顯的地區和行業差異,而上市公司大多都是控股集團型企業,擁有多個控股、參股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又經常位于不同的地區或屬于不同的行業,這些情況導致了母公司和子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經常不一致。而我國目前會計報表上披露的主要是合并會計報表的信息,這就產生了披露的稅率不單一的現象,同時也給所得稅的量化分析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3、所得稅優惠的會計處理方法不一致問題。對于先征后返政策,各上市公司的會計處理方法不盡一致,有些直接按實際負擔的15%計提所得稅,有些將地方財政返還的18%部分計入補貼收入項目,也有一些將超過15%由地方財政返還的部分在利潤表中所得稅項下增列報表項目“財政返還收入”。后兩種方法的所得稅項目仍按國家統一稅率33%計列。針對上述情況,2000年7月,財政部在財會[2000]3號文《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中指出,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所得稅先征后返的公司,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所得稅時,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所得稅”科目。換言之,在實行先征后返的公司中,返還的所得稅應按照現金收付制確認。實務工作中,許多企業收到財政返還部分通常是在第二年年初,根據上述文件精神,應沖減第二年的所得稅費用。如果目前享受先征后返優惠政策的上市公司遵守這一規定,那么他們今年年末的所得稅費用將按33%的稅率計征。不過為了考慮各方利益,估計各上市公司在實際操作中仍會存在不同做法,或直接按實際負擔的15%計提,或按33%的稅率計征,待明年返還后再沖減,這又為分析稅收政策變更對上市公司業績影響造成了障礙。

    4、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之間存在差異。稅法規定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它與會計利潤存在顯著差異。比較典型的是,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企業,按照會計制度,應在期末按照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以及投資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計入會計利潤;但按照稅法,如果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大于被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要補交所得稅,并且在投資企業實際分得利潤或被投資企業宣告分配利潤時才計入應納稅所得。

篇2

【關鍵詞】小微企業;上市公司;稅收籌劃;大學生

近年來,小微企業發展很快,部分成了創業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在我國經濟結構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為了更好地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國家給予了小微企業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由于設立小微企業的創業資金門檻和基礎條件要求較低,又有較多的國家財稅優惠政策支持,面對就業壓力,越來越多高校畢業生選擇走上了自主就業,創立自己小微企業之路。大學生創立小型微利企業階段,面臨著缺乏資金、技術、管理經驗等問題。此期間,如能充分有效地研究利用好國家對大學生創業和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科學開展企業節稅籌劃工作,對正確樹立納稅意識,降低創業成本,緩解資金緊張,增加盈利,防范稅務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成功創業,有著積極意義。

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創立階段稅收籌劃的主要策略:

(一)積極利用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國家大學生創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為鼓勵高校大學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勵創業的稅收支持政策。2010年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教育部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明確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三年內自主創業可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后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政策規定,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該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4000元定額依次扣減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大學生創業舉辦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即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大學生創辦的企業經過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機構認定的,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政策。因此,高校畢業生在創業時要積極發揮自己畢業生身份的優勢,充分利用好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自己創業企業的稅負。

篇3

以天使投資為例,2014年,北京地區發生天使投資691起,總投資金額30億元,已披露的天使投資平均單筆金額相較往年有明顯提升。

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一方面由于主要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具有一定的公共性特點;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對稱和種子期企業發展不確定性等因素,具有投資風險高、沉沒成本大、資金回收期限長等特點。因此,政府有必要對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予以政策扶持,其中稅收政策是最主要的政策手段。

現行稅收政策及問題

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一些促進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的稅收政策,主要包括:

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規定,“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p>

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政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規定,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對合伙企業分配給合伙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進行納稅義務的分配,自然人合伙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并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對于法人合伙人按照企業所得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關村示范區有限合伙法人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為促進創業投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71號)規定:“注冊在示范區內的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在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持有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滿2年的當年,按照該法人合伙人對該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p>

從現行創業投資有關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看,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為:

創業投資、天使投資法律法規不完善。國家相關部門對創業投資企業陸續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但這些政策法規未涵蓋天使投資人。以2010年開始施行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為例,其范圍并不包括個體投資者(天使投資人),所以,有關天使投資的立法需要進一步完善。另外,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對公司制企業創業投資規定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個人所得稅法對合伙制企業以及自然人創業投資未做規定,有待進一步補充。

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稅收負擔比較重?,F行稅收政策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的自然人合伙人,當被投資企業上市,自然人合伙人退出,稅率通常為35%左右;公司制企業扣除企業所得稅和自然人股東個人所得稅后,投資者的最終實際總稅負為40%左右。這兩種形式的創業投資企業稅收負擔,都高于國際水平。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條件有待完善。一是現行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規定,若要享受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政策,被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不僅要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還需符合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中小”和“高新”標準使大量創業投資企業無法享受優惠政策。二是以股權投入時,被投資企業是否為高新技術企業作為創投企業是否符合享受政策的條件。這一條件使創投機構更多投資于成熟期的高新技術企業,而對投資于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動力不足,不利于鼓勵初創企業和小微企業發展。

創業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有待完善。目前,上市公司以及在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的掛牌公司分配給個人的股息紅利,按照個人持股時間的不同,實行差別化征稅政策,而對于天使投資自然人合伙人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統一按20%的稅率計稅,無差別化稅收政策,存在政策不公平問題。

中關村示范區創業投資政策有待完善。目前,中關村示范區試行的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只對法人合伙人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而對自然人合伙人沒有優惠,既有悖于稅收公平原則,也不利于促進自然人開展各種形式的風險投資。

完善稅收政策的建議

為鼓勵創新創業,加快發展創業投資、天使投資,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我們認為相關稅收政策可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完善:

完善我國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等法律政策體系。針對創業投資、天使投資法律法規不完善情況,可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從立法層面逐步完善我國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法律體系,明確將公司制投資機構、合伙人投資機構、自然人投資作為重要的創業投資主體,同時按照各主體稅負公平、均衡合理的原則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不同投資主體積極進行創業投資,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

降低創業投資企業和個人稅收負擔。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政府為創業投資提供大力度的稅收優惠。美國對長期股權資本投資的稅率為20%。對于早期投資,部分發達國家給予完全免稅優惠。因此,建議我國盡早出臺較為全面系統的促進創業投資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創業投資稅收負擔,促進我國創業投資企業健康發展。

完善現行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一是放寬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條件限制。被投資中小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只需要具備一個條件即可享受優惠政策。二是為了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和個人投資于初創企業,建議以創投機構投資滿兩年時,被投資機構通過創業投資成長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作為享受政策的條件,而不以創投機構投資時被投資機構已是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作為享受政策的條件,促使更多的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于初創期的企業,讓創投機構享受稅收優惠時點前移,從而激發投資初創期中小企業熱情。

出臺創業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為促進合伙制企業和自然人加大創業投資力度,同時體現稅收公平,建議國家出臺有限合伙制以及自然人創業投資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于有限合伙創業投資企業和自然人,可以比照對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其合伙人或自然人應納稅所得額,以抵扣后的剩余部分為應納稅所得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可以有效降低創業投資企業合伙人的稅收負擔,激勵創業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

篇4

上期談到企業要真正地規避稅收風險,必須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的觀點。在下面的篇幅里,我將以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為例,按照企業設立起相繼發生的業務為順序,逐漸展開對企業各個發展階段在稅收上需要注意的問題的探討。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來說,除了在經營過程中交納如: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在內的流轉稅外,在所得方面還要交納33%的企業所得稅。如果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資設立的,所得稅后的凈利潤需要個人分配,此時要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下面將用例證的方法著重從設立地點等幾個對影響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稅收的重要因素逐一分析:

1.設立地點

由于公司所處的地理位置不同,所在的城市不同,執行的稅收政策也不同。這其中一部分差異是由國家政策導向造成的,例如:國家給設立在深圳特區、上海浦東、東部沿海城市、西部大開發區等地區的公司很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地區的不同,有33%稅率地區、15%稅率地區,還有三免五減所得稅優惠等等。

此外,還應該特別注意的是,很多地區政府為加快當地經濟的發展,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也出臺了一些稅收政策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條件。其中,“稅收返還”政策就是其中重要的合法方式之一。

舉例說,上海某機械廠為了擴大經營,公司決定到江蘇某地設立一生產基地。公司派人到該地區進行了解后得知:該地區政府為了吸引投資,在所得稅上給予了一定的優惠政策。如兩年之內免征所得稅,從第三年開始減半征收。于是,公司據此在該地區買了土地,建了廠房,購入設備,準備“享受優惠”了。但是,就在準備生產時,稅務機關的同志突然到訪,責問:“我們怎么不知道這個政策?”不同意該企業按優惠政策繳稅。

該公司只好找當地政府進行協調,并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如果我們能享受優惠政策,立即開始生產;如果不能享受,我們公司也不能搬走,只好改變經營方式:還在該地區生產產品,但原材料由上??偣咎峁?,我們只做委托加工,只收加工費,產品生產出來后再由上海方面做銷售。這樣,因為產品的所有權轉移到了上海,大部分稅收也將轉到了上海,我們只在該地區繳納加工費的稅。

當地政府聽聞即刻坐臥不安。招商引資的目的是發展當地經濟,增加當地財政收入。如果企業只按照加工費在當地繳稅,稅收金額勢必寥寥無幾。為挽留稅收,政府和該公司經過研究,制定了一套既符合稅務機關的規定又能使雙方得益的解決方案:該企業“兩年內交的地方稅100%返還,從第三年開始返還60%”。

從上面這個簡單的案例可以看出,通過利用“稅收返還”政策,企業和政府實現了合法的利益 “雙贏”,它也提示我們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時候,一定要充分評估它們的可行性,如果與當地稅法相悖,就必須放棄或轉換其他方式,因為有些政府制訂的稅收政策是得不到稅務機關認可的。如果不加分析、盲目利用了這些“優惠”將給企業后來的經營帶來很大的損失。

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更微觀地反映了地點的問題。某投資人要買地建廠房,在考察比較的過程中,經人介紹到郊區欲買地建廠?,F場查看時發現,地方基本上符合他建廠的要求,但有條路將此地一分為二。那么,是在路的左面買,還是在路的右面買?經過分析考察后決定,在路的右面買了50畝土地,將廠房建好,辦理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又買進了大量機器設備,準備投入生產。

某日,稅務機關突然造訪,責問為什么不交稅。投資人大惑不解:“我還沒有生產出來的產品,談何繳稅?”

稅務人員向他解釋說:“你的房屋已經建好,投入使用,要交納房產稅;而且土地已經使用,所以還要交納土地使用稅?!?/p>

投資人更為詫異:“不對呀,我來這里選址的時候,馬路對面的企業主告訴我,在這里投資建廠是不需要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他們從來就沒交過,我為什么要交呢?”

稅務人員回答說:“你不知道,這條馬路的左邊是鄉村,右邊是城鎮,這條路是我們劃分區域的界限,根據國家規定:在鄉村建廠不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而在城鎮建廠就需要交這些稅了,你所在的這邊是城鎮,因此,要交稅?!?/p>

原來,即使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地方設立公司,也會遇到不同的稅收政策。

由此可見,公司設立階段的納稅籌劃就已經是一個異常紛繁復雜的過程了。在公司設立的地點選擇上,既要關注國家給某一地區的優惠政策,還必須細致研究當地的具體情況,當然這一切必須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之內。

此外,還有幾個投資人需要特別重視的稅收因素:

2.投資人身份

由于股東的身份不同,導致公司享受的稅收政策不同。如外商到大陸投資,成立了生產型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額占到總投資額的25%以上,根據稅法的規定:“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边€可以享受購買國產設備退增值稅的優惠;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再投資返還企業所得稅的優惠;追加投資單獨享受“兩免三減”所得稅優惠等。

再比如:國家為了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在計算所得稅時的扣除標準和內資企業也有所不同。外商投資企業員工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規定: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及福利費,應當報送其支付標準和所依據的文件及有關資料,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準予列支。而我們的內資企業則要按照計稅工資,超過部分調整所得額,補交企業所得稅。

3.投資行業

投資成立企業,選擇行業是關鍵。對企業而言,一個行業的興衰遠景,對企業能否長久、穩定的發展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對于國家來說也是一樣,鼓勵什么行業,遏制什么行業是可以通過稅收政策充分地體現出來的。例如:國家為了軟件企業的發展,對軟件企業給予了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實行超稅負返還政策,增值稅稅負超過銷售額3%的部分,國家實行返還政策。并且在企業所得稅上可以享受“兩免三減”所得稅優惠;國家為了促使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制定了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為了解決殘疾人就業問題,對福利企業給予了稅收優惠政策;為解決下崗員工的就業問題,出臺了關于下崗員工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等。由于行業的不同,使公司在執行稅收政策上也有所不同。

4.股權交易形式

目前,為了穩定證券市場、促使其發展,國家對上市公司也給予了一定的稅收優惠。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過程中的稅收也給予很大的優惠。例如:前幾年國家為了鼓勵上市公司的發展,在所得稅上可按15%交納企業所得稅;對債轉股也給予了優惠政策;目前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決定從2005年1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2‰調整為1‰等;財稅[2005]102號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取得的個人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等規定。但對非上市公司并沒有此政策。因此,由于股權交易形式不同,公司在執行稅收政策上也出現不同。

5.產品銷售對象

這里所謂的產品銷售對象不同,是指產品是內銷還是外銷?產品內銷基本上是按照現有的增值稅納稅。如果是外銷(出口),則實行出口退稅,現行“免、抵、退”政策。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為了鼓勵產品出口,為國家創匯,出臺了出口退稅的優惠政策。這也是國家利用稅收對經濟進行調節的手段。并對在華投資的外商給予了優惠政策,外商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分紅,又在內地投資的,凡是增加注冊資本的,并投資項目為出口項目的,以前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國家100%的返還。

6.稅務機關征稅方式

對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于股東之間能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公司運作比較規范,能正確核算自己的經營成果,準確計算稅收的,稅務機關一般會在所得稅上按照“查賬征收”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有所得就交稅,沒有所得就不必交稅。

篇5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政發〔**〕42號)精神,搶抓資本市場發展新機遇,切實加快我市企業上市步伐,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目標

按照“市場導向、企業自主、政府推動”原則,在全市大力營造企業積極爭取、政府大力支持的上市工作氛圍,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促進企業上市工作機制,努力形成“上市一批、申報一批、培育一批、儲備一批”的上市推進格局,力爭到**年全市上市公司數量達到10家以上。

二、健全培育機制

(一)建立健全市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積極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盈利能力強、成長性高、有上市意向的企業作為上市后備企業,建立擬上市企業資源庫,并實行動態管理。分年度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重點企業,列為全市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對其傾斜扶持,強化指導,多策并舉,加快全市企業上市步伐。

(二)強化行政服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的服務,對其上市過程的相關審批事項開辟“綠色通道”,重大事項實行“一事一議”。發展改革、國資、科技、經委、財政、國土資源、勞動與社會保障、工商、稅務、房管、環保、規劃、質檢、海關、消防等部門要建立對擬上市企業服務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企業上市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抓好企業上市有關政策的落實。

三、加強政策扶持

(一)對重點上市后備企業上市申報工作給予經費補貼和獎勵。市財政每年安排企業上市扶持專項資金1000萬元,專項用于企業改制上市的費用補助、獎勵和有關優惠政策兌現。對在境內外上市且募集資金70%以上在本市投資的企業,稅收在市本級的,由市財政給予補助200萬元;稅收在縣市(含夷陵區)的,由市財政補助100萬元。

(二)對擬上市公司已依法取得使用權的現有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上市后備企業申請新增用地、上市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建設用地,優先保證土地使用計劃指標,優先辦理立項預審和及時報批,優先供地。

(三)上市后備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土地使用證、房產證、車船權屬證、給排水及供電計劃指標、資質等級、自有工業產權過戶時,視為變更登記,享受本市企業改制的有關優惠政策。

(四)上市后備企業因歷史原因形成的房產證不全的房產,經房產部門甄別認定,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符合城市規劃、無房產爭議的房產,可給予補辦房產證。

(五)對改制上市企業按上市公司要求進行財務規范時應調增收入和利潤補繳的稅款,屬市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的,由財政專項資金全額給予補助。

(六)后備企業為了上市,在改制(包括新設)過程中,涉及資產過戶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契稅,上市發行后由財政專項將市級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數額獎勵企業用于支持發展。

(七)支持上市后備企業優先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申請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資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科技開發經費等各項政策性扶持資金。

(八)鼓勵上市公司再融資或企業“買殼”上市,我市上市公司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且再融資投資項目在本市的;企業“買殼”上市,其主要生產經營納稅地點在我市的,視同改制上市,享受同等相關優惠政策。

四、強化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市促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市上市辦”),由市發展改革委承擔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擬定我市資本市場發展規劃、組織資源調查、建設與管理后備資源數據庫、組織培訓、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上市中的具體問題、建立考核評價機制等工作。

各部門、各縣市區要確定分管領導、分管機構、聯絡員,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有條件的縣市區要設立相應的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安排專項經費,扎實做好企業上市和后備企業培育工作。

篇6

一、在組織稅收收入上下功夫,為振興__老工業基地振興不斷注入強大的財政動力

振興__老工業基地首先要面對沉重的歷史包袱。__是我省唯一的資源型城市,是__重要的老工業基地,也是較為典型的農業大市。在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同時,__自身發展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目前,__面臨下崗職工多、改制成本高,社會保障乏力、就業矛盾突出,城市轉型迫切、產業接續困難,生態環境欠賬多、修復治理任務重等難題,如企業改制資金存在25億缺口,17.7萬畝煤炭塌陷地尚未復墾,17萬失地農民生活困難,3.3萬人亟待搬遷等等。因此,全面履行稅收職能必須把組織收入放在第一位,努力聚集更多的真金白銀,擴大市級財政規模,增加市、縣兩級一般預算收入,為政府解決歷史包袱提供強大的財力支持。

當前,__市的稅收收入面臨很多不利因素,如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卷煙廠納稅方式的轉變,煤炭資源的枯竭,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導致電力、水泥、冶金等行業的大幅減收等等,要破解這些不利影響,需要探索新的有效途徑,筆者認為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

1、突出抓好稅收分析。稅收分析的目的在于增強組織收入的前瞻性,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多元化的發展,過去機械的稅收計劃已不能應對復雜多變的稅收收入形勢,因此必須提高稅收分析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才能夠把握組織收入的主動權。提升稅收分析水平的有效途徑主要有三:一是要占有全面準確的經濟數據,要在確保征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準確、全面的基礎之上,大力拓展數據,加強同發改委、經貿委、統計、審計、工商、海關等經濟管理部門的溝通協作,全方位掌握動態的經濟數據;二是要建立科學的稅收分析模型,通過稅收與經濟稅負分析、彈性分析,通過歷史時期的縱向比較和橫向分析等,掌握稅收收入的階段性特征和征管的薄弱環節;三是要打造專業化的隊伍,稅收分析質量的高低關鍵取決于人,要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將懂經濟、精稅收的干部充實到稅收分析崗位。

2、著重抓好稅源監控。稅源監控的意義在于堵塞漏洞,做到應收盡收。稅源監控要分清三個層次:一是對于重點稅源要按戶監控,重點稅源是__地區的主要稅收來源,只有抓好這部分稅源,整個稅收收入才有保障,因此市縣稅務機關要對轄區的重點稅源進行按戶監控;二是對于中小稅源按行業監控,鑒于當前征管力量的制約,對于中小稅源不可能投入與重點稅源相同的征管力量,因此,要實施分行監控,通過行業稅負監控排查低稅負異常企業;三是要對潛在稅源提前監控,潛在稅源是稅收收入的主要增長點之一,因此要對新立項和投資意向的項目提前介入,跟蹤服務同時,把握潛在稅源的動向。

3、重點抓好稅收質量。收入質量管理是稅收收入的保障線,目的在于提升組織收入工作的整體水平。加強收入質量管理關鍵要強化三個環節:一是要加強欠稅管理,要在嚴格控制新欠發生的同時,積極采取征管法賦予的手段清理陳欠,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二是要加大反避稅力度,充分運用稅源管理聯動機制、涉外稅務審計等手段防范企業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定價等避稅行為;三是要加大稽查力度,要積極開展專項檢查,針對風險點實施專項整頓,利用納稅評估、外地協查、群眾舉報等疑點信息,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國家稅款不受侵蝕。

二、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上下功夫,為振興__老工業基礎不斷創造寬松的稅收環境

稅務部門促進經濟發展的最有效途徑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當前增值稅試點轉型政策還沒有在全國推開的條件下,如何用足用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__經濟跨越式發展是當下稅務部門的職責所在,因此稅務部門應該把用足用活、用好用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全面履行稅收職能的著眼點和落腳點。

1、加強稅收優惠政策應用性研究,找準稅收政策與__經濟的結合點。當前各類稅收優惠政策分布在各種文件中,很少有稅務干部能夠全面掌握,這制約了稅務系統執行政策的能動性。因此要以貫徹新企業所得稅法為契機,對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系統梳理,將與__經濟密切相關的各類優惠政策匯編成冊,積極組織干部學習,著力解決干部了解政策不深入、落實政策針對性不強的問題。特別要注重加強優惠政策的應用性研究,找準稅收政策與__經濟的結合點,市縣稅務部門可以成立優惠政策應用研究機構,對地方政府重點發展的產業開展專業化研究,對優惠政策的新變化開展跟蹤研究,為政府

招商引資、戰略決策提供參照。

2、開展多層次的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解決稅企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由于稅收優惠政策名目繁多,企業財務人員研究政策深度不夠,很多企業對稅收政策特別是新出臺的政策不能及時、全面掌握,導致稅企之間信息不對稱,企業不能充分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因此要充分利用稅收政策解讀日、網站、12366、短信平臺等媒介,加大對稅收政策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加大對優惠政策與__產業對接方面的宣傳,著力解決因稅企之間信息不對稱而導致企業政策享受不到位的問題。

3、簡化優化審批程序,加快優惠政策的落實速度。政策落實的快慢直接影響到企業生產要素的使用效率,以出口退稅為例,早一天辦理退稅,企業就能早一天將資金用于生產經營。因此,針對__老工業基地振興特殊歷史時期,稅務部門在稅收政策的執行上應該再提速。要進一步優化辦稅流程、簡化辦稅資料、縮短審批時限、暢通綠色辦稅通道,著力解決稅收政策落實手續繁瑣、速度慢的問題;要進一步轉變“稅本位”觀念,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執法是最佳服務的理念、納稅人正當需求應予滿足的理念,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服務優先的原則,扎實推進減負增效工作,加快征管信息化步伐,進一步提高辦稅效率、切實降低納稅成本。

三、在引導產業改造升級上下功夫,為振興__老工業基地不斷營造后發優勢

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不是簡單的脫困,而是一個脫胎換骨的過程;不是一般性的規模擴張,而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的全面振興;不是某個行業或企業的調整改造,而是建立具有競爭力的新型工業化體系。為此,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幫助企業及時調整發展理念,打破被動適應政策的思維定式,引導企業通過將資金和生產要素投向新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現代服務、節能環保、農林牧漁等國家大力支持的產業領域,主動與現有產業優惠政策進行有效對接,用新技術改造老企業,用投資轉向實現企業轉型,不斷增強企業的技術優勢和內生動力,從而促進__傳統產業全面升級、新興產業和接續產業蓬勃發展、優勢主導產業做大做強,變“__制造”為“__創造”。

1、積極促進傳統產業的升級改造。資源型城市、老工業基地是__產業經濟的主要特色。這既奠定了__的煤炭、電力、鋼鐵、電解鋁等在全省舉足輕重的地位,也成了新形勢下發展的包袱和難題。目前,全市有十個行業近百億產能亟待調整和部分退出,產業接續步履艱難。因此,要通過服務性調研、項目服務小組等形式,組織業務骨干走進這些老企業,幫助企業破解難題,積極解決老企業在重組改制過程中遇到的歷史欠稅、變更登記等稅收問題,以科學的稅收籌劃和優質稅收服務推動傳統產業提檔升級。要綜合運用加速折舊、加計扣除、投資抵免等方式,引導工程機械、鋼鐵、化工、紡織等傳統產業進行技術革新,主動與現有產業優惠政策對接,用高新技術改造老企業,變__制造為__創造,推動全市產業升級和產業轉型。要充分發揮下崗職工再就業、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等優惠政策的作用,扶持弱勢群體創業、就業,解決產業結構調整帶來的人員分流問題,讓傳統產業輕裝上陣實現二次騰飛。

2、大力促進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優惠方式上由注重區域優惠轉變為側重產業優惠,這要求我們必須及時轉變思路,不能被動執行政策,要把稅收政策與__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起來。要運用稅率優惠、創業投資優惠、技術轉讓優惠等政策,培育壯大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等高新技術產業,提高其在gdp的比重;運用減免稅、減征營業額等政策,促進__市物流、科技服務、金融保險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積極落實基礎產業與農林牧漁項目的優惠政策,推動__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積極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權益性投資等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激勵和約束作用,鼓勵和支持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行業和企業發展。

篇7

為進一步調動企業上市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一批有一定規模、業績優良、成長性好的企業通過上市做優、做強、做大,成為帶動我市經濟發展的龍頭和骨干力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注冊地在我市,下同)上市過程中,涉及整體改制或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對審計評估后凈資產增值部分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及因上市要求對以前年度應補繳的稅收,由同級財政按照其繳納的稅收地方留存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二、企業為上市將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轉增股本的,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同級財政按照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三、企業為上市而改制、重組、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土地、房產、車船等權證在過戶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由同級財政按照其繳納的稅收給予全額補貼。

四、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資源、股權重組,涉及所在轄區內企業變更注冊登記,辦理土地、房產、土地使用權、商標及供水、供氣、供電、通信等變更手續,企業產權評估登記、交易,土地、房屋測繪等,所涉及到的各項地方規費和服務性收費,在市權范圍內只收取工本費。

五、企業自正式啟動上市程序(股改掛牌)后,今后年度因新增利潤比上年新增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成部分,由同級財政按照新增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企業上市后,不再享受補貼。

六、企業為上市改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市發改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商務局、科技局等有關部門,在申報國家及省高新技術產業化基金、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項目配套資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國債項目財政貼息資金等各類政策性資金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本市范圍內創司、擔保公司優先提供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

七、企業為上市需規范辦理土地證、房產證的,在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及時予以解決,其補繳的土地出讓金,除按規定上交省級外予以全額補貼;對擴大再生產、募投項目所需用地,應優先安排指標并及時報批,保障用地。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可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其中工業項目用地價格按照省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其他項目用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原劃撥土地也可辦理租賃手續,經市、縣政府批準,租金予以優惠。對上述情況下企業繳納的契稅等稅費,其地方留存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

八、設立市企業上市扶持引導基金。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1000萬元,用于企業上市獎勵、補貼以及培訓費用等,實行專戶管理,??顚S?,當年未用完部分結轉下年,不足部分予以補足。

九、積極推進企業上市,實施以獎代補的方式,每成功上市1家企業,獎勵300萬元,按照上市進程,分階段兌現。對正式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簽訂上市合作協議,進入實質性運作的企業,按照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最高給予50萬元前期費用補貼;企業為上市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經證監局輔導驗收合格的給予100萬元獎勵;上市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受理后,給予10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的企業,獎勵主要負責人50萬元。

十、鼓勵和支持企業選派人員參加上市業務培訓,培訓費用從市企業上市扶持引導基金中列支。對企業引進的資本運營人才,享受我市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和待遇。

十一、企業內部產生董事會秘書有困難的,前期可由市上市辦選派專人兼任董事會秘書,全程幫辦,但不在企業獲取任何報酬。

十二、企業上市過程中涉及到的特殊問題可采取一企一議、特事特辦的辦法解決。

十三、鼓勵企業異地買“殼”上市,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且投資項目在市內的,視同改制上市,可享受本意見規定的相關優惠和獎勵政策。

十四、企業應與市上市辦簽訂協議,嚴格考核,并約定不得因自身原因主動退出上市程序或上市后將注冊地(總部)外遷,否則所獲得的政府各種獎勵或補貼等,如數上繳同級財政。

十五、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向市上市辦逐筆提出享受優惠政策的書面申請。經初審后,報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

篇8

一、企業在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土地、房產、車船等資產的變更,按非交易性過戶處理。企業在上市過程中,需要分離或重組的資產,在股權轉讓、資產購并時不變更最終所有者的,報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按非交易過戶處理。因歷史原因,部分權證不全但無爭議的房產、地產,依法補齊權證后列入資產。擬改制上市企業其原使用的行政劃撥土地經同意轉出讓的,在用途不變的前提下,土地出讓金先繳后全額返還。

二、對擬改制上市的企業,凡屬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及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省政府及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明文規定的收費項目,一律按最低收費標準征收,所涉及縣得部分的行政性收費全額免繳。

三、企業在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歷年來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形成的“國家扶持資金”,在經縣財政、國資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歸投資者所有。

四、企業在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按規定量化到個人的資產和因資產評估增值及原企業歷年積累的資本公積歸屬個人部分,緩征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時,縣得部分先征收后獎勵。

五、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高新技術項目和技術改造時,優先推薦享受國家及地方貼息貸款和縣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資金;對擬改制上市企業,優先安排其所需建設用地指標。

六、進入上市輔導期的股份有限公司年銷售收入超億元的,其所得稅和增值稅縣得部分3年內每年以上年實繳數遞增15%為基數,超基數部分全額予以獎勵,用于企業科技等投入。

七、企業在申報上市過程中,支付的有關費用,憑合法憑證可以攤入當年經營成本,有困難的企業可以分年度攤銷。

八、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因政策調整增加利潤,從而增加企業所得稅的縣得部分,以適當方式獎勵給企業。企業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到上市為止,企業原按政府規定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繼續保留。

篇9

1.不符合國際稅收慣例,不能適應我國加入WTO的新形勢從形式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都是33%,但兩套稅法無論是在法律效力,還是稅前扣除項目標準和資產稅務處理規定、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都存在明顯差異,外商投資企業的窄稅基、多優惠和內資企業的寬稅基、少優惠直接導致兩者實際稅負的差距,據統計,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實際平均稅負一直在10%左右,而內資企業則在25%以上。實行內外有別的兩套稅法,既違背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平稅負、平等競爭原則,也不符合國際慣例,中國已經加入WTO,外資企業將進一步進入我國,成為我國經濟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我國的企業也將進一步走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對企業所得稅在內外資企業之間、地區之間實現統一提出了迫切要求。

2.稅基界定不規范,內資企業稅前扣除限制過嚴稅法對稅基的確定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與企業會計制度的關系不協調,由于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在職能、目標和核算依據等諸多方面存在差異,近年來,為適應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會計制度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且不斷處于調整之中,而稅法沒有建立一套獨立的所得稅稅基確定原則,有些規定甚至在沿用老的會計制度,如對銷售收入的確認、對資產的稅務處理等。二是稅法對界定稅基的一些概念比較模糊,如對業務招待費、支付給總機構的管理費都以收入的一定比例為計算依據,收入凈額和總收入是會計概念還是稅務概念,其內涵和外延有多大,并不明確。三是對內資企業稅前扣除項目列支標準規定過嚴,如內資企業計稅工資標準,廣告性支出的限額、對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的嚴格限定等,使得為取得應稅收入而發生的許多費用不能在稅前足額列支,不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發展規律,也不利于內資企業的健康發展。

3.稅收優惠政策導向不明確,稅收優惠形式單一一是稅收優惠政策不能有效體現國家宏觀調控需要。內資企業的優惠比較少,且多屬照顧性,或是替代財政支出性的優惠,稅收優惠偏重于解決機制轉換過程中的臨時性困難,對資源優化配置的引導不足。而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其效果偏重于鼓勵吸引外資總量,不能有效調節外商投資的方向。二是稅收優惠方式單一,政策效果不確定,容易引起企業偷稅、避稅現象。所得稅優惠政策以直接優惠居多,間接優惠較少,主要是減稅、免稅和低稅率。這些優惠措施,容易誘使企業通過頻繁注冊新企業、人為安排獲利年度、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定價調節企業間的利潤水平,鉆稅法的空子。目前,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有79個,已經生效的65個,而有稅收饒讓條款的國家只有30多個,我國給予外商投資者的低稅率和減免稅等直接優惠措施,外方需要在母國補繳稅款,實際轉化成了投資者所在國的稅收收入,并沒有使投資者最終受益。三是優惠政策的實施主觀性、隨著性大。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每年都有一些優惠政策以法規、規章甚至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加上各地區為了本地區利益,無視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用減免稅優惠政策作為招商引資廣告,隨意擴大優惠范圍,越權減免稅,采用地方稅先征后還、即征即退等形式變相減免稅,搞低稅優惠競爭,擾亂了正常的稅收秩序。我國已經加入WTO,這種有失公平、公正、多變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可能面臨外國投資者的訴訟。

4.企業間稅負差異過大,部分企業稅負過重我國現行稅制對同一經濟行為在各類主體之間稅收待遇上的差異性,尤其是在所得稅上表現最為明顯。如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高新技術開發區內企業與區外企業、現代企業制度試點企業與非試點企業、上市與非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與境內上市公司之間在適用稅率以及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導致稅收待遇不公現象非常突出。

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制所存在的上述弊端亟待通過所得稅制改革來完成。在中國已經加入WTO的今天,在世界經濟日益一體化的今天,中國的稅制改革不能脫離國際主流稅制的發展方向,不能莫視稅制的國際慣例,不能莫視稅制差異對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所得稅制的國際借鑒,對探討我國所得稅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二、企業所得稅制的國際比較及趨勢分析

1.企業所得稅制的國際比較一是納稅主體的認定。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公司所得稅,一種是企業所得稅,國際上通行的是公司所得稅類型,對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改征個人所得稅。在稅收管轄權方面,以企業登記地或以實際管理機構或控制管理中心地為認定標準,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別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和有限納稅義務。

二是稅基的確定。在應稅所得與會計利潤的關系處理方面,在“不成文法”國家,如美國、英國等,會計準則通常是由會計師協會等民間組織制定,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差異也大,在“成文法”國家,因為會計制度以官方的法規為主體,應稅所得和會計利潤相當接近。

三是稅率結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實行比例稅率,有些國家仍保留累進稅率,主要出于財政上的原因,企業所得稅的大頭由大企業繳納,稅率高了,小企業難以承受,稅率低了,難以滿足財政收入的需要。在比例稅率的運用上由于各國貨幣制度、政府政策及所得稅的地位等諸多因素的差異,有的國家實行單一的比例稅率,如瑞典、意大利、澳大利亞等;而更多的國家實行差別比例稅率,主要是對小型公司的所得稅采用較低稅率。

四是對成本費用的列支。對存貨的計價,許多國家都允許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多種方法之間選擇,但要保持連續性。有些國家則明確不能采用后進后出法,如法國、韓國、新加坡、加拿大等,有不少國家還允許采用市價與成本孰低法,如法國、意大利、日本、美國等。在折舊的提取方面,各國為了鼓勵資本投資,紛紛放棄傳統的“直線法”計提折舊,實行“余額遞減法”等加速折舊法,采用高折舊率對固定資產進行第一年基礎攤銷,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通常短于實際可使用年限,有的國家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攤提額規定可以大于固定資產原值,許多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的稅收抵免,額外給投資者一筆稅收補貼。

2.低稅率、寬稅基是國際所得稅制改革的趨勢19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世界各國相繼進行了所得稅制改革,其主要特點是:充分利用企業所得稅在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的功能與作用,通過規范、完善和調整稅收政策,采用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稅收鼓勵措施,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刺激投資,達到增加供給、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美國于1986年進行了稅制發展史上涉及面最廣、調整幅度最大的稅制改革,以“公平、簡化和經濟增長”為政策目標,以“拓寬稅基、降低稅率”為基本內容,美國公司所得稅的基礎稅率實行15%、25%、34%三檔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由46%降低到34%。美國的稅制改革無疑對西方國家產生重大影響,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法國、奧地利、新西蘭、荷蘭、日本等國,都不同程度地進行了以減稅為核心的企業所得稅制改革(注:財政部稅制稅則司:《國際稅制考察與借鑒》,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年。)。在稅率形式上,大多累進稅率演進為比例稅率,到1990年,除美國、荷蘭外,經合組織的其余22個成員國都實行比例稅率。在降低稅率的同時,通過取消一些減免稅優惠措施拓寬稅基,如美國取消了凈資本所得的優惠、股票回購支出的扣除、購買設備投資的10%的減免等。

西方國家稅制改革的結果大大降低了企業所得稅的總體稅負水平。企業所得稅的稅負在降低,這不僅體現在一般所得的邊際稅率降低導致的稅負降低,而是整個稅率制度決定的稅收負擔降低。因為,一方面是當代各國經濟的開放度越來越大,另一方面當代政府的管理理念與政府目標是增強本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保護本國企業的發展,再一方面,公司所得稅是直接對資本的投資所得征稅,與投資報酬成消長關系,所以各國為了吸引外資,解決本國的就業和經濟增長問題,都競相降低公司所得稅。

三、統一企業所得稅法幾大原則性問題研究

1.企業所得稅的功能定位問題企業所得稅稅負水平的設計、優惠政策的制定都不能回避一個基本問題,即企業所得稅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的功能定位,它涉及該稅種在組織收入中的功能定位,還涉及該稅種在調節經濟中的功能定位。企業所得稅在一國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多大為合理?企業所得稅能征多少,既要看流轉稅已經征了多少,后面的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種還要征多少,相互間需要銜接配合。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稅收征管水平、政府對公平效率目標的側重點以及對經濟管理模式的選擇都會影響企業所得稅占一國稅收收入的比重。稅收作為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不同的稅種對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有著不同影響,一般認為,選擇性商品稅和差別商品稅是非中性,會影響資源配置,所得稅和統一商品稅是中性,不會扭曲資源配置。但是,中性的稅收不一定有效率,非中性稅收不一定無效率。如果一個社會市場功能十分健全,不存在壟斷,不存在產品的外部效應,那么非中性稅收只會妨礙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但現實情況是存在壟斷,存在產品的外部效應,需要政府的經濟調節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這時,起矯正作用的非中性稅收是有效率的。政府運用所得稅稅收政策對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發揮調節作用,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通過所得稅優惠政策,影響投資報酬率,引導資源的合理流動。而各國所得稅制度和稅負水平的差異,使得低稅負國對資本、技術、勞務、人員等資源產生高吸引力,影響資源在國際間的流動。由此可見,我國企業所得稅需要在與整個稅收體系的協調中設計稅負水平,從國家的經濟政策導向出發設計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2.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的原則性差異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都是企業收益額。但兩者之間存在明顯差異。會計利潤的計算依據是企業會計準則,它的服務對象是投資者、債權人和相關的經濟利益人,應納稅所得額依據的是稅法規定的各項稅法條款,它的服務對象是政府,其功能是直接調節征納雙方的經濟利益關系,兩者對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對收益的確認和計量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存在差異。確定應稅所得的原則與會計利潤存在某些共同之處,如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劃分收益性與資本性支出原則等,但也存在明顯差別:一是稅法不承認重要性原則,只要是應稅收入和不得扣除的項目,無論金額大小,都需按稅法計算應稅所得;二是稅法有限度的承認謹慎性原則,而強調確定性原則,如合理估計的或有負債允許在計算利潤時扣除,而不得在稅前列支。三是會計利潤強調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對外在的表現形式不能真實反映經濟實質時,應以反映經濟實質為原則。這時會計利潤的計算融入了人們的主觀判斷,從某些意義上修正了確定性原則。而確定應稅所得時,有時更側重于形式的規定,如計稅收入和稅前扣除的確認,稅法必須以某種標志性的憑證取得為依據確定是否計入當期應稅收入,是否允許稅前列支,這也是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的客觀要求。四是稅法強調合理性原則。稅法規定各項成本費用的列支標準和對關聯交易非公允價格的納稅調整實際上是對會計利潤確認原則中實際成本原則的修正。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差別,企業所得稅法的設計,既要注意稅法與企業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銜接,又要體現稅法的相對獨立要求。3.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目標與原則一是充分重視稅收優惠在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和促進經濟增長中的作用。加入WTO,意味著我國將在更大范圍和更深程度上參與國際競爭和合作,也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WTO組織和制度的構建以盡量不干預市場機制運行為宗旨,同時,WTO也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對對外貿易的干預和對本國產業實行合理與適度的保護。我們在履行對WTO成員國承諾義務的同時,應充分利用WTO規則給予發展中國家的某些例外條款和優惠待遇,培育和提升我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實現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區別稅收優惠與財政支出的不同功能。稅收優惠和財政支出都能體現政府的政策意圖,但兩者又發揮著不同的功能,由于稅法具有穩定性的特點,對于一些時效性強的政策鼓勵適宜使用財政支出形式來解決。三是注意稅收優惠要有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四是注意稅收優惠政策的時效性和制度調整的適應性問題。

四、統一企業所得稅法的政策選擇

1.關于稅率的選擇目前33%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水平,對于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來說是偏高的,應當適當降低,但從目前企業所得稅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的地位看,不應使企業所得稅的總量下降,企業所得稅收入規模過小,會導致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空間非常有限,不利于所得稅政策宏觀調控功能的發揮。同時,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水平應與國際水平,尤其是周邊國家稅率水平基本保持平衡,我國周邊14個國家或地區,10個國家(地區)的公司(企業)所得稅稅率在30%以上,為了有利于吸引外資投資,我國應取中等偏下水平。綜合上述因素,企業所得稅稅率應在25-30%為宜。

2.合理確定稅基,統一稅前扣除標準和范圍,統一資產稅務處理的方法和標準建立一套完整的獨立于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企業所得稅稅基確定原則,稅法應對計稅收入的確定、扣除項目的范圍和標準、資產的稅務處理等作出具體規定,形成統一、獨立的稅法體系。具體來說:

一是計稅收入的確定。由于會計利潤旨在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理應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而納稅義務的發生,直接引起企業的現金流出,本著稅收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宗旨,順應企業發展規律,建議在應稅收入確定時,適當兼顧收付實現制原則。如對應收未收的銷售收入、對金融企業應收未收的利息收入、對接受非貨幣性資產的捐贈、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評估增值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等項目,可以在限定條件下適用收付實現制。這里的限定條件很重要,如對金融企業超過規定的期限以上的應收未收利息才按實際收到利息計算應稅所得,對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評估增值部分,金額較大的,可按期分攤計入應稅所得。

二是提高內資企業稅前扣除標準。辦法是與現行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靠攏。如取消計稅工資,取消對公益性、救濟性捐贈的限額;在融資利息方面,對不同的借款形式,如發行債券、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等,只要是合理合法,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選擇的籌資方式,其發生的利息支出,理應得到足額補償,不宜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水平加以限制,但對關聯企業之間相互借款的利息水平應加以限定。

三是規定對資產的稅務處理。調整對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政策,在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上采取更靈活優惠的措施促進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隨著技術進步的加快,無形資產的實際有效期限將越來越短,原稅法規定的不得少于十年的攤銷期限應該調整;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一律規定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不合適。

3.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和調整一是調整稅收優惠的政策導向。稅收優惠政策應體現國家產業政策,體現鼓勵技術進步和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促進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為此,稅收優惠應從原來的地區性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傾斜為導向的稅收優惠,考慮到產業政策具有政策性、時效性強的特點,稅法只對稅收優惠的原則加以規定,具體應由國務院結合國民經濟發展綱要和產業政策制定,并適時調整。

二是減少稅收優惠,取消不符合WTO規則的稅收優惠措施。對原有過多過濫的稅收優惠政策應加以清理,取消政策目標不明確以及已經不合時宜的臨時性優惠措施。如對發展第三產業、鄉鎮企業的稅收優惠,對校辦企業、民政福利企業的減免稅轉由財政支出解決;取消地區性優惠稅率;取消不符合WTO規則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對產品出口企業的特別減稅措施。為支持中西部地區的發展,是否需要啟動現在應該取消的經濟特區所采用的“避稅港”模式,值得商榷。

三是實行稅收優惠形式的多元化。稅收優惠由單一的直接減免稅改為直接減免、加速折舊、投資抵免、再投資退稅、對技術開發費的加計扣除等多種優惠措施并舉的多元化稅收優惠形式。對外國投資者的稅收優惠,應關注稅收饒讓條款,讓投資者能真正享受到我國所給予的稅收優惠。

篇10

融資難是小微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最大阻力,主要表現在信用風險大、可供融資的渠道少、融資產品單一、融資總量少等方面。近年來國家密集出臺了許多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受國家政策的鼓舞,商業銀行開始更多的關注開發面向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在一定程度得到緩解。

二、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梳理

(一)國家政策密集出臺,持續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支持(表1)

(二)各地區結合實際出臺措施,因地制宜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與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相對應,全國各地區結合本地區小微企業發展實際,積極行動,紛紛出臺相關政策助力小微企業發展。詳見表2。

(三)銀監會通過監管引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根據2008年銀監會的《關于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以及2011年10月出臺的《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目前已有多家商業銀行設立了不同形式的專營機構,專門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2011年11月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3家銀行獲銀監會批準,可發行專項用于發放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共1100億元。其對應的單戶5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將不計入存貸比考核,從而增加銀行為小微企業服務的積極性。

(四)商業銀行從業務模式及產品創新等多角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民生銀行根據小微企業的產業特征、行業特點和區域特色設立專業化的經營機構、按照地域和行業特點設小微企業城市商業合作社,建立小微企業的互助合作、信息共享和風險共擔機制。創造了“一圈一鏈”的批量化開發模式、 “聚焦小微、打通兩翼”的產業鏈開發模式,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之路。光大銀行從現金管理需求角度探索小微金融發展模式,開發專門服務小微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平臺“陽光企業家”,涵蓋了B2B管理平臺、MIS數據服務平臺、陽光助業卡、支付易等六類現金管理工具和服務。招商銀行在蘇州成立離行式的小企業信貸中心,并在全國設立36家分中心。浙商銀行對專營機構提供優惠的行內資金拆借利率,并對新成立的專營網點給予專項費用補貼。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等積極在各地設立專門服務小微企業的支行機構和服務窗口,助力小微企業融資。

三、小微企業融資政策實施效果評價

(一)政策宣傳、落實不到位,監管仍需加強

“匯付-西財中國小微企業指數”2015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數據顯示:17.3%的小微企業對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有一半的了解,29.4%的企業聽說過但不太了解,有超過50%的小微企業對出臺的相關政策完全不了解。上述調查數據表明了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宣傳不到位,沒能及時準確的傳導至小微企業經營者。此外,有些金融機構及商業性擔保公司未能嚴格執行“七不準”和“四公開”規定,某種程度上提高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本,為此監管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管方案,并通過多方面的監管手段確保政策的嚴格執行。

(二)扶持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普遍性較差

從調查結果來看,雖然國家不斷推出扶持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但社會大眾對該政策的了解還不夠充分。根據《小微金融發展報告2014》的調查結果來看,表示享受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比例僅為43.1%。小微企業適用的優惠政策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優惠范圍非常狹窄。例如能夠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范圍:從2011~2015年年應納稅所得額從低于6萬元擴大到20萬元,盡管范圍在逐步擴大,但仍有不少比例的小微企業難以達到要求,該項稅收政策的普遍性有待提高。

(三)小微企業多渠道融資實施效果較差

近年來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逐步建立,小微企業的融資方式從主要依賴銀行貸款向多渠道結款方式延伸,如通過新三板上市、發行債券籌資、設備融資租賃等方式。但新三板目前主要面向國家級高科技園區企業,要求企業存續滿兩年、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等條件,可以看出通過新三板上市擴大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仍存有很大的局限性。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所多層次債券市場的建設仍在進行中,小微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籌資的條件不成熟。由于專業經營小微企業也融資租賃服務的企業太少,通過設備融資租賃方式籌資的實施范圍不明確。

四、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改進措施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加強政府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同時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為小微企業的發展創造一個穩健寬松的外部環境,為小微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保障。一方面繼續加強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扶持,落實稅收與利率等優惠政策。通過延長對高新技術小微企業的免稅期限、適當放寬對小微企業的稅務登記和稅收申報等方面的嚴格管制、對小微企業的投資行為給予特殊的稅收扶持等手段直接給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減輕其負擔。另一方面針對相關金融機構實施優惠政策,鼓勵其繼續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

(二)完善融資渠道建設

完善間接融資渠道建設。首先要完善小微企業融資制度建設,創建各類融資性機構公平競爭環境。其次鼓勵民營資本進入融資體系,建立多元化融資性結構。再次合理監管控制風險金融。通過完善建設小微企業的間接融資渠道建立起大中型銀行―小型銀行―小型融資性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共存的間接融資生態體系,從而擴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推動貸款從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的融資轉移。完善直接融資渠道建設。首先要完善創業板和新三板市場的建設,進一步降低創業板準入標準。其次完善企業債券市場建設。推動債券信用評級機構發展,提高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比例,解決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