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服務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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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家庭農場;金融服務;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3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3)07-007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7.19
一、家庭農場經營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研從全省18個市縣抽樣選取89家家庭農場作為樣本,涵蓋種植業、養殖業、種養業結合三類,其中種植業46家,養殖業32家,種養業結合11家。2013年3月末,樣本農場的總經營面積34139畝,最大面積4500畝,最小面積20畝,戶均383.6畝;總勞動力人數2846人,其中家庭成員609人,占比21.4%,常年雇工2165人,占比78.6%;已在工商部門注冊21家,占比23.6%;總貸款額度3462萬元,戶均獲得貸款38.9萬元;2012年全年總收入8494萬元,戶均95.4萬元。
二、家庭農場金融需求的主要特征
(一)家庭農場融資需求規模較大,但滿足度不高
家庭農場多由當地有實力的農村致富帶頭人經營,本身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但由于生產規模普遍較大,家庭農場資金需求量遠大于普通農戶。調查顯示,89家家庭農場合計融資需求達7692萬元,戶均86.4萬元,未能滿足貸款需求占比為39.5%。如昌江縣某種養農場以養黑山羊為主,主打“烏烈羊”品牌,自籌資金150萬元建設羊圈廠房,同時購母種羊需要資金300萬元,而農村信用社僅提供100萬元的信貸支持;某家庭農場擬增養種豬150頭及配套設施建設所需資金300萬元左右,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滿足其資金需求。
(二)家庭農場融資期限長短結合,結構多元化
與農戶主要以短期融資需求為主不同,家庭農場種養農產品的結構差異較大,既有短期內就能獲得收益的農產品(如家禽、魚蝦等),也有需要三年以上才能獲得收益的農產品(如芒果、橡膠、綠橙等)。因此,家庭農場既有季節性較強的短期融資需求,又有較大規模的中長期融資需求,融資呈現多元化特征。調查顯示,短期融資主要用于購買種苗、化肥、農藥、大棚等生產資料,期限一般為6~12月,在生產周期融資、收獲周期還貸,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征。如昌江縣某家庭農場承包20畝蝦池養殖海蝦,每年養殖兩季,投放種苗需要資金20萬元以上,貸款期限為3~6月。長期融資主要用于平整土地、擴大生產規模和農機具購買等長期投資,期限為1~5年。如臨高縣某深海養殖場,每個海上網箱需要投資20萬元,由于海水養殖金昌魚的利潤較高,該場主擴大養殖規模的意愿較強,目前準備再擴大30個網箱規模,需要2.5年左右的融資700萬元。
(三)家庭農場經營風險大,融資成本承受能力有限
農業具有典型弱質產業的特點,家庭農場從事種植養殖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大,尤其海南省屬熱帶臺風高發區,臺風災害帶來的損失巨大,經營利潤水平總體不高。近年來,海南省主要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較大(如橡膠的干膠收購價從2011年的4.5萬元/噸,跌到目前的1.3萬元/噸;檳榔果實最高收購價為11元/公斤,最低時為4.4元/公斤;辣椒收購價格一度跌至0.1元/斤),同時人工成本、農業生產資料和物流成本也有較大幅度的上漲,家庭農場經營壓力較大。尤其2013年4月開始爆發的H7N9禽流感疫情,對海南省家禽養殖業打擊較大,部分家庭農場經營難以為繼。在正常情況下,種植業年利潤率為7%~25%左右,畜禽飼養業為8%~22%左右,水域養殖業為10%~23%左右,一旦出現農產品價格暴跌和自然災害頻繁,家庭農場將面臨嚴重虧損,難以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
(四)家庭農場融資首選自有資金,農業保險需求意愿強
調查顯示,家庭農場在生產經營中自有資金占比57.5%,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貸款占30%,民間借貸占12.5%。相對農戶經營而言,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更大、投資周期更長,經營項目受天氣、疫病、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較大。因此,家庭農場對農業保險認知度更高,尤其是規模較大的家庭農場對農業保險分散化解風險的需求較強。
(五)家庭農場生產性融資需求占主導
調查顯示,海南省家庭農場融資用于擴大生產規模和維持正常資金周轉的在樣本中占比為61%,用于基礎設施改造的占10%,用于農產品收購資金的占29%。
三、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近年來,海南省金融機構逐步加大涉農貸款的投放力度,相繼推出林權抵押貸款、“一卡通”貸款、農村婦女貸款、“一抵通”貸款、聯保貸款、小額農戶貸款等,并加大對家庭農場的支持力度。2013年3月末,89家家庭農場合計貸款規模3462萬元,戶均貸款38.9萬元。但目前金融機構缺乏專門面向家庭農場的授信管理辦法,對其發放貸款一般參照農戶貸款的做法,家庭農場貸款存在如下問題。
(一)貸款額度不能適應家庭農場大額資金需求
調查顯示,89家家庭農場資金滿足度僅為60.5%,其中種植業、畜禽飼養業和水域養殖業分別為67.5%、53.4%和58.1%,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實行單戶限額管理。如三亞市農業銀行個人生產經營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必須要有抵押物抵押),農戶信用貸款3萬元,農戶聯保貸款最高額度5萬元;郵儲銀行農戶聯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金鳳凰村鎮銀行農戶貸款最高50萬元。定安縣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在5萬元內,5戶以上的聯保貸款授信額度控制在10萬元之內,10萬元以上的貸款必須具備規定的抵押品作為抵押。而本次調查的家庭農場戶均融資需求超過80萬元,且多數家庭農場不具有有效抵押物,即使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其貸款額度仍然偏低,難以滿足家庭農場大額資金需求。因此,部分家庭農場在銀行貸款之外尋求民間融資,如樂東縣調查的5戶家庭農場中有2戶采取“自籌資金+銀行貸款+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來解決資金短缺問題。
(二)家庭農場貸款手續繁瑣,影響季節性信貸資金需求
家庭農場申請銀行貸款時,如果是老客戶或實力較強的大戶,一般從申請到審批完貸款程序大約需要10天,如果是新客戶或實力一般的客戶需要一個月才能完成審批。由于部分家庭農場資金使用以季節性為主,一旦不用便歸還了銀行貸款,下次再需要貸款時又要重新申請,這樣就會出現一年申請多次貸款的情況。如定安縣某種養大戶,旺季資金量最大時投入生產資金100萬元,信用社批貸額度只有70萬元,期限為一年,受季節性資金周轉影響,半年后農戶提前歸還了30萬元,兩個月后又需要周轉資金想借回30萬元,這時就必須重新申請貸款,而且原則上原有抵押物不能重復進行抵押,換成辦理“一抵通”貸款則需要具備一定的抵押條件。
(三)現有貸款期限不適應農業生產周期需要
調查顯示,61%的家庭農場希望貸款期限能夠延長。目前海南省農業銀行對農戶貸款的授信為3年,貸款期限1年;農信社的農戶貸款期限從3個月-5年不等;村鎮銀行農戶貸款期限為3個月-12個月。除農信社外,其他涉農金融機構農戶貸款期限最長為1年,難以適應農業生產周期需要。
(四)家庭農場融資成本普遍較高
調查顯示,有85%的家庭農場認為銀行貸款利息高,希望降低融資成本。如郵儲銀行貸款利率執行14.6%,金鳳凰村鎮銀行和農信社貸款利率均執行12%,分別是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2.37倍和1.95倍。樂東縣農村信用社規定50萬元以上的貸款,其利率在基準利率上提高2至3個百分點,而種植養殖大戶的貸款大多數都在50萬以上,其利率大概在10%左右,明顯高于同等規模企業的貸款利率。
(五)家庭農場缺乏有效抵押擔保資產,難以獲得信貸支持
家庭農場一般是承包大面積的土地來進行經營,由于沒有可用于擔保的設備、廠房、房產,而土地在目前政策法規制度下只擁有承包經營權而無所有權,不能作為貸款抵押物,農場主所擁有的資產不滿足金融機構要求的抵押或質押物要求。調查顯示,75%的家庭農場認為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合格抵押或質押物,83%的家庭農場希望能放寬抵質押等擔保要求。如三亞市某養殖大戶目前有100萬元融資需求,其養殖水產品的網箱,產值約20萬元/個,現擁有120個網箱,產值約2400萬元,但由于這些網箱不是合格抵押資產,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樂東縣60%的家庭農場所能提供的抵質押資產是活體畜禽和農產品,但金融機構并不認可這些抵押資產。因此,許多缺乏有效擔保抵押物的家庭農場只能依靠聯保獲得貸款,樂東縣種植大戶洪啟球為獲得貸款,與6戶村民通過互保形式組成信用聯盟,從農業銀行獲得5萬元的貸款。
四、改進家庭農場金融服務的建議
(一)積極探索,創新家庭農場的信貸模式
一是政府有關部門應研究出臺家庭農場注冊或認定的相關制度規定,明確家庭農場的法律地位、認定標準、設立登記等相關內容,使家庭農場成為獨立的承貸主體。二是金融機構應探索開辦農業訂單貸款、信用貸款、農機具抵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利用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或承包經營權進行質押融資等貸款方式,加大對家庭農場融資支持力度。三是金融機構應制定專門針對家庭農場的授信管理辦法,對家庭農場融資的額度、期限和貸款利率制定具體操作細則,有效滿足家庭農場融資需求。四是加強對家庭農場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幫助家庭農場充分利用資金往來活動,密切與銀行之間的業務關系,提高信用等級,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便利融資和支付服務。
(二)重點扶持,加大家庭農場的信貸投入
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一是開展家庭農場信用等級評定,對信用等級高的家庭農場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并在人民銀行允許的浮動區間內給予一定利率優惠。二是要指導家庭農場利用上下游業務關聯,創新服務方式,尤其是大力推廣原材料供應方擔保、采購方擔保、訂單質押、倉單質押等供應鏈融資方式。三是對引進新產品、新技術的家庭農場要區別對待,通過重點扶持、創新信貸品種、簡化信貸手續等手段,引導和改善新型家庭農場的經營結構水平,進一步促進現代農業穩步健康發展。
(三)壯大縣域擔保機構,加強家庭農場的擔保服務
針對縣級信貸擔保機構擔?;疠^小,大部分已喪失擔保能力,建議加快重組整合進程,盡快恢復其擔保能力。地方政府、行業協會應積極組織和發動農業企業集資參股,壯大市縣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有條件的市縣還可以考慮組建商業性質或互助合作性質的擔保機構,聯合涉農金融機構為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農場提供擔保融資服務支持。同時,地方政府應對支持家庭農場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給予稅收減免、財政獎補等扶持措施,正向激勵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積極性,有財力的地方政府可考慮由財政出資設立家庭農場專項發展基金,用于家庭農場貸款擔保和還貸周轉。
(四)盡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的農業保險體系
農業生產的風險較大,需要公共財政給予支持。因此,應建立以政策性保險為主、商業保險為補充的農業保險體系[1]。政府在加大政策性保險投入的同時,應在資金、稅收、再保險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鼓勵,引導商業保險進入農業產業化、種養業等領域[2];另一方面,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探索開發新的農業保險險種,增加農險市場的有效供給,滿足廣大種養殖戶的迫切需求,增強其風險抵御能力[3]。
參考文獻:
[1]金為華.海南省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J].海南金融,2009(2).
篇2
(一)新農村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持。
進行新農村建設,資金是關鍵因素。縱觀世界各國農業發展經驗,加大資金投入是推進農業發展的有效途徑,都是依賴運用金融和財政政策,推動了農村面貌的徹底改變。如:1960年至1975年,日本用于農業機械化的投入由841億日元增加到9685億日元,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其農業生產已基本實現了從耕作、插秧到收獲的全面機械化。我國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發展,而經濟發展是一切發展的基礎,新農村建設必須以切實改善農村的經濟條件為基本出發點,這就需要資金的強力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的信貸資金投入,是新農村建設的必備條件。
(二)農村金融服務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動力支持。
農村金融服務的完善能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在明確經濟走向的基礎上,運用金融工具形成一個良好的經濟發展氛圍。現代農業越來越表現為機械化和社會化生產,建立相對比較完善的設施需要大量的資金,據國家發改委有關專家調查,當前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按照一定標準滿足農村道路、安全飲水、沼氣、用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全國大約需要投入4萬億元的資金。這就需要很好地發揮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服務功能,提高實物資源的配置效率,以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
(三)農業產業化發展道路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持。
我國農業的發展必然要走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路子,農業產業化的模式是公司加農產,這一農業生產新形式的出現,為金融機構確定了新的服務主體。農村金融機構應該積極提供信貸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最終達到城鄉一體化,需要大量的資金。據測算,到2020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新增資金15萬億至20萬億元人民幣。
這一巨額資金我國財政無力承擔,也不能完全由財政承擔,農村商業化、市場化的這部分資金需求,應主要由金融機構提供,農村金融服務需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支持。
二、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由于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黨和政府一向非常重視農業發展,面對發展農業需要的大量資金投入的現狀,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卻不能與之相匹配,嚴重影響了發展現代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進程。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農業貸款投入多,效率低,資源浪費。
金融機構提供農業貸款的情況是衡量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指標。我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第三位,但農業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農業貸款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和農業貸款占GDP的比重三項指標在樣本國家中名列第一。僅農業貸款一項,投入的數額己高于農業產值。這說明,我國的金融投入多效率卻不高,農業領域對金融資源的消耗較大是一個現實問題。
(二)銀行機構改革弱化了農村金融服務的供給,服務出現真空狀態。
一方面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導致了各國有銀行在縣域機構的收縮。同時,風險管理的強化大大減少了基層銀行機構的權限并提高了貸款發放的門檻。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受人員、機構、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制約,難以滿足農村金融服務的需要。在市場化改革中,四大商業銀行的網點陸續從縣域撤并,從業人員逐漸精簡,部分農村金融機構也將信貸業務轉向城市,致使農村地區出現金融空白。
2008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的網點數為12.4萬個,比2004年減少9811個??h域四家大型商業銀行機構的網點數為2.6萬個,比2004年減少6743個;金融從業人員43.8萬人,比2004年減少3.8萬人。
在四大商業銀行縮減縣域營業網點的同時,其他縣域金融機構的網點也在減少。截至2009年6月末,我國仍有2945個鄉鎮沒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這些鄉鎮分布在27個?。▍^、市),其中70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服務,占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總數的24%。其中,西部地區占了金融空白鄉鎮的絕大多數,共有2367個金融空白鄉鎮地處西部地區,而東部地區僅有291個。目前,我國只有北京、上海、天津、江蘇4個省市已經實現金融機構網點全覆蓋,而金融服務嚴重不足的鄉鎮占全國鄉鎮總數的l/3。
(三)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仍然較高。
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但不良貸款比例仍然較高,2007年末,全部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平均13.4%,遠高于同期四大商業銀行8.4%的不良貸款率。同期東北、中部和西北地區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更高(分別為29.9%、20.4%和16.4%)。
(五)農村地區金融環境欠佳。
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劣直接決定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績效的高低。當前,農村誠信教育和宣傳工作滯后,信用文化缺失,農產和農村企業的誠信意識淡薄,導致逃廢金融債務現象屢有發生,再加上適用于農村信貸的可抵押物缺乏,貸款安全難以保證,從而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對新農村建設投入的積極性。我國的金融生態環境的法律環境、信用環境不佳。以及擔保體系不完善,使得金融機構自我維權能力不足,對惡意逃債人缺乏強有力制裁手段,導致金融債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嚴重影響了農村正常金融秩序,也就無法滿足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所要求的外部環境。
三、新農村建設下深化農村金融服務的建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強力支持,而當前商業銀行大量撤離農村,形成了農村金融的“真空狀態”,農業發展銀行只提供糧食收購貸款,信用社背離了合作制的宗旨,郵政儲蓄從農村抽取大量資金,根本不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鑒于此,我們下一步的農村金融改革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從商業性和政策性不同渠道構建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要從商業性和政策性等不同渠道構建職責分明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政策性金融服務方面,主要由各級地方政府和政策性銀行來提供,包括政策性財政資金的安排和運用,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貸款服務等。在商業性金融服務方面,主要由農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合作金融組織、郵政儲蓄機構等各種形式的金融組織來提供。農村金融發展比較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村金融服務設施(網絡、網點、支付清算體系等)比較差,要特別加強農村的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清算體系建設,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處理的自動化水平和效率,從基礎方面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一個好的條件。根據目前農村商業性金融服務體系的狀況,特別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各種新型農村金融組織以及準金融組織。
(二)完善風險管理機制,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商業性金融是農村金融的主力,只有商業上可持續,才能吸引更多社會資金投向農村。
實踐證明,利率市場化并使之能覆蓋風險和成本,益于商業性金融實現可持續發展,也益于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在推進農村金融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必須培育金融產品創新和自主定價能力,以不斷提高其盈利水平。此外,政策性金融也要做到財政補貼后可持續。要先確定財政補貼規則,對市場透明。補貼之外的風險由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機構承擔。凡具備條件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都可以通過竟標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
(三)加大農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完善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機制。
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村金融是金融行業的弱勢部分,要多種政策配合使用,在財政、稅收和存款準備金政策上給予農村金融機構一定優惠,建立扶持農村金融服務的長效機制。
另外,適應農村金融組織特點,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繼續發揮貨幣政策在扶持農村金融發展中的作用,運用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引導資金流向農村。
在完善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機制方面,一是建議金融機構成立專門的涉農信貸部門,建立農業信貸綠色通道,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和時間。二是適當放寬涉農貸款的信貸審批條件,創新農業信貸的抵押擔保方式,探索擴大農業抵押擔保貸款范圍。三是深化金融機構的涉農服務意識和水平,進一步創新涉農金融服務品種和手段。
(四)堅持融資渠道多元化,拓展農村經濟的融資渠道。
一是由地方政府主導成立擔?;鸹驌9?,通過市場化運作幫助企業解決擔保難問題。二是制定稅收減免和貼息等鼓勵政策,引導社會資金向農村經濟轉移,制定農業產業化風險投資鼓勵政策,緩解農業產業化資金不足。三是發揮民間借貸的作用,通過引導和發展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搭建民間借貸服務平臺,活躍民間借貸市場,規范民間借貸行為。
四是鼓勵典當行業服務農業產業化,將方便快捷、融資期限短的典當融資與農業產業化企業流動資金需求銜接起來,豐富農村金融市場,多途徑地解決農村融資問題。
篇3
[關鍵詞]農村金融;金融支持;農業企業
[中圖分類號]F32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4)12 ― 0106 ― 02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加快發展的新形勢下,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改善和完善地方金融服務體系,對優化地方資源配置,服務功能還不健全,服務質量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現狀
1.對齊市農村整體金融形勢分析
(1)農村新型金融組織覆蓋面低
齊齊哈爾地區管轄7個區9個縣,管轄區域內能夠辦理存款、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五百多個,金融從業人員一萬余人。其中,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平均每個網點貸款余額為三千萬左右,農村每百元GDP擁有貸款不到五十元。齊齊哈爾市目前有縣級以下鄉鎮金融機構網點四百左右,只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僅占鄉鎮金融機構網點的不足百分之一。
(2)增加齊市村鎮金融服務機構網點
在齊齊哈爾所管轄的鄉鎮中,金融機構網點設置大部分在鄉鎮一級,行政村屯沒有金融網點,農民辦理存款、貸款、匯兌業務非常不方便。據資料調查顯示,一百位農民中,認為金融機構網點少,辦理存貸款,結算業務不方便的占九成,認為金融機構單一、辦理貸款時利率高、貸款手續過于繁瑣、擔保難、期限短等。
2.農村金融服務環境得到改善
(1)政策環境得到強化
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金融主管部門積極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抓住機遇變危為機,形成保增長促發展應對金融危機的整體合力。在金融危機發生后,齊市各界對貫徹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應對金融危機奠定了基礎。
(2)農村信用社在金融機構中發揮了主力軍作用
2008年以來,齊齊哈爾地區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貸款投方面占有貸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農民備耕,促使農民的糧食大豐收。齊市農村信用社積極籌措資金,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推出農民工返鄉創業款,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3.貸款限制條件過多
據不完全調查,對齊齊哈爾市農村的實地走訪和調查問卷的分析發現,影響農民致富的首要因素是資金缺乏,使有的想致富都沒有致富的條件,嚴重影響了新農村經濟的發展。
普通顧客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單獨的模式,雖然農村信用合作社寬松的放貸條件,一個小的信用貸款因為額低,不能靈活的農村農民滿足施工需要的季節性,大筆錢抵押貸款固定資產,由于土地制度的缺陷,無法來滿足貸款。
二、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存在的問題
1.服務產品單一缺乏理念創新
齊齊哈爾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和服務主要提供小額短期貸款,限制解決短期資金需求,不能滿足信貸需要農村多樣化。不同收入水平和生產類型的農民對金融的不同層次的需求,一些農民不僅需要生產信貸產品,但也需要多個信貸產品,和種養大戶,企業需要有一個多元化的信貸資金支持,產品已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
2.農村信貸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齊齊哈爾地區的貸款風險具有深度的村莊建設,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有更大的資金需求。作為小金額周期長、時效短等現實的貸款產品和貸款利率系統讓農民承擔能力嚴重受挫。
3.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保障不完善
(1)政策環境得到強化
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金融主管部門積極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抓住機遇變危為機,形成保增長促發展應對金融危機的整體合力。在金融危機發生后,齊市各界對貫徹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應對金融危機奠定了基礎。
(2)資金支持力度增大
招商銀行為齊齊哈爾市向借款人發放的可循環使用的授信,支持齊齊哈爾的經濟發展。除了項目融資外,招商銀行還通過公司金融、投資銀行、資產托管等金融方式進一步推動雙方在傳統信貸、直接融資、政府財務顧問等推動經濟發展。
(3)農村信用社發揮了主力軍作用
齊市農村信用社全力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貸款投方面占有貸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農民備耕,促使農民的糧食大豐收。齊市農村信用社積極籌措資金,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推出農民工返鄉創業款,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4.農村金融環境尚待優化
(1)農村金融政策環境不寬松
目前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政策環境不舒適,如利率自由化,進入和退出市場的金融政策仍然偏緊,不利于健康發展的農村金融市場。
(2)農村金融不規范
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環境較差,大部分農民對農村金融環境缺乏認識,一部分農村企業和農戶拖欠債務,甚至部分鄉鎮政府也是如此,嚴重損害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5.地方金融機構制約農村經濟發展
統計數據顯示,雖然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取得了飛躍性的發展,但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地方金融服務機構目前還只是初級階段,仍有較深層次的問題還未碰觸,因此,齊齊哈爾市地方財政在金融機構市場競爭中處于比較弱勢地位,限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例如:農村金融機構定位不夠明確等。
三、齊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解決對策
1.改善農村金融運行的政策環境
齊齊哈爾市應該鼓勵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盟,加快形成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協會在全面核查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統一法律改革,力爭年底前完成了產權制度的改革。在農村或屯設立合作金融機構擴大農村地區網絡覆蓋面。農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綜合農業推廣,農業科技為先導的貸款品種,積極嘗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和技術改造貸款發放新貸款。郵政儲蓄將擴大農村基礎設施和資金投放力度,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商業銀行會選擇集中在農產品出口企業的支持,農副產品出口,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戰略的實施“走出去”。
2.完善農村金融機構信用擔保體系
農業“貸款難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在信用擔保。建立農村信用擔保體系,不僅能為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為他們提供一個相對公平的融資環境,解決這個難題的貸款擔保,并能使農村金融機構更好地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的“提供金融服務。然而,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個特定的金融集團,傳統融資方式無法改變他們的貸款難。為此,我們需要在農村現引入動產抵押,信用擔保模式的創新給齊齊哈爾市市農村金融經濟發展的“農業、農村、農民”開發一個新的融資渠道。
根據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形式應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發展農村微型金融,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范圍。推廣移動電話銀行網絡,相互保險,農民工銀行卡業務;積極推行農村財務咨詢,保險銷售及相關金融服務等。通過改進農村金融服務,農村金融服務模式,使廣大農村和農民更方便和高質量的現代金融服務最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強化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內部經營管理
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發展不平衡,經營效益低下,歷史遺留問題較為嚴重,要提高我是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整體的發展,應積極解決高風險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發展的問題。可以優先選擇中心城市、經營狀況較好、師范效應較大的農信社,組建農商行,以壯大資金實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通過改制,真正減少和消化歷史包袱,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經營水平,形成經營新機制,提高我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發展,從而促進我是農村經濟的發展。
4.建立多層次惠農金融服務機構體系
(1)拓寬政策性金融的業務范圍
齊齊哈爾市地區的農村金融體系通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融資優勢和政府組織協調優勢結合起來,構建一個政府,企業,銀行,信用擔保機構聯合體,通過制度建設和組織建設,推動企業信用不足,微觀信用體系建設。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通過經濟手段解決問題,使用傳統的信貸資源,培育和發展民間金融的主體,使金融業逐漸多樣化和市場。
(2)發展面向農戶的合作金融組織
根據具體情況在齊齊哈爾地區培育新型農村金融服務和一些的市場競爭機制,積極拓展政府政策性金融業務,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通過經濟手段解決金融財政問題,并逐步規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傳統的信用資源,培育和發展民間金融的主體。
(3)逐步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
發展齊齊哈爾地區民間金融組織,形成多元化的金融產權模式的具體路徑應該是在農村地區。如在縣級區域一下開展農村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系統,產生在底部自下而上的改革進程。通過人們不受“衍生交易穩定的結構,并提供交易費用更節省的制度規則。
5.全面完善農村金融風險管理機制建設
(1)完善外部監管
加強外部金融監管力度,提高銀監會、外部審計以及社會輿論的監管,改善地方金融監管方式。把事后監管提高到事前防范與提醒,通過現場和非現場的手段監管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風險評價指標,及時發出預警通告,在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出現危機和問題前,及時準確的采取有效措施,把風險降低最低。同時提高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及時作出懲罰,審計出現問題及時警告通知,并提出解決措施及時化解。應積極營造輿論環境,要通過積極宣傳,推介產品,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機構在地區同業中的營銷力和公認度。
(2)加強內部監管
提高內部監督部門獨立性,充分發揮審計體系監督效能。第一要加強內部審計的職權,充分發揮其監督監管的職能。各個部門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要對轄內機構新放貸款質量開展經常性檢查,確保提高新增貸款質量。對存量貸款要徹底摸清底數,落實債務主體,形成不良的,必須監督落實形成責任和解決責任及措施。確保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嚴格監督監管,審計工作人員要轉變觀念,確實加大審計工作力度,以查促改,幫助被查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有效遏制各類風險和案件發生。第二,完善內控評價制度,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推進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參 考 文 獻〕
〔1〕王煜宇.新型農村金融服務主體與發展定位:解析村鎮銀行〔J〕.改革,2012,(04).
〔2〕邱玉興,等.健全農信社運營模式――以黑龍江省為例〔J〕.中國金融,2013,(12).
〔3〕文桂禾.我國中小企業金融支持體系建設與中小企業發展〔D〕.碩士學位論文,西南財經大學,2009.
篇4
農村金融服務站是農村金融服務觸角的延伸,農村金融服務站借助日常經營現金流和銀行布設的自助設備,在滿足附近農民日常小額取款、轉賬匯款、繳費、余額查詢、提供金融業務咨詢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在實際中,有些地區農村金融服務站運行不暢,沒有很好地發揮其作用。建議應重視農村金融服務站的建設和運行,進一步發揮支持農業發展的作用。
一是合理布局。金融機構在發展農村金融服務站點時,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嚴格落實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篩選客戶、簽訂合同、布放機具等各個環節的制度要求,對擬發展對象的情況進行嚴格審查。要積極將有固定經營業務及場所,業務穩定,業主誠實守信、受人尊重、與人為善、在農民中威信較高的行政村便利店等發展為服務站點。要合理布局,減少重復建設,涉農金融機構可在地方政府和基層央行的配合下,聯合建立農村金融服務站,涉農金融機構可在同一站內布局差異化的自助終端,也可劃片建設,全面實現資源共享。
二是完善功能。相關部門應優先支持涉農金融機構創造條件在農村地區設置ATM機和發行銀行卡,為農民提供更廣泛、便利的金融服務。加大ATM布放為村民提供自助服務,村民隨時可以通過ATM進行取款、存款、轉賬等銀行柜臺服務。要運用第三方支付技術,通過拉卡拉機為村民提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金融服務??蓪⑥r村各種補助款項、村集體征地拆遷款項發放等業務,交由在當地設立農村金融服務站的金融機構,既可促進農村金融服務站點業務活躍,又能確保商業銀行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實現商業可持續。
三是政策扶持。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立足地區實際,制定出臺針對農村金融服務站的優惠政策,在服務站選址、裝修、農戶小額貸款稅費減免、布放自助設備財政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把服務站點、自助設備向農村偏遠地區不斷延伸,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動力,增加農村地區金融便民服務供給。這些惠及民生的金融服務,如能得到基層央行及當地政府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工作將會得到更好的推進。建議財稅部門對在農村地區配置ATM機、POS機等電子機具出臺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加大對增設服務站點、增加硬件設備、開辦新業務等財政補貼力度。
四是互聯互通。涉農金融機構要結合新農合、新農保等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廣泛深入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向廣大農民宣傳推介銀行卡、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新型金融工具以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投資理財、農民工銀行卡等金融產品,提高廣大農民對新型金融服務工具、金融產品的認知度。同時要加大技術保障,完善農村地區的電信基礎設施建設,作好自助設備的及時升級改造,保證設備完好,運行暢通。(作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鳳城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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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已形成,但各類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有所不同。通過對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構成的總結,重點分別對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非正式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進行分析。
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簡介
改革開放至今,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并積極活躍起來,形成了包括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傳統正規金融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以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非正式金融機構為補充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農村信用社;創新型正規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非正式金融機構主要有私人錢莊、當鋪、私人借貸、高利貸、合會等。
二、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1996年以前,農村金融正式安排的主要形式是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自1996年中國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行社分離、國有銀行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以來,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呈現萎縮趨勢。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的重擔落在農村信用社身上。但實際運行時,農村信用社并沒有真正擔起這個重擔,它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合作宗旨,農村資金缺口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呈現擴大趨勢。為了解決“三農”資金支持,國家加大政策調整力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制定政策時,要更多地考慮到“三農”;中國農業銀行轉向商業化的同時,政策方針首要還是面向三農;農村信用社繼續發揮在“三農”中的核心作用。
(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以政策為導向的國有農業信貸機構,其業務范圍主要是辦理農副產品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辦理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并不與農民直接發生信貸業務關系,這使它無法直接延伸到最基層去顧及農戶的基本金融需要。目前,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只有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為了更好地發揮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服務作用,我們應積極探索新的資金來源渠道??蓪⒁徊糠粥]政儲蓄、社會保障資金等轉存入農業發展銀行;鼓勵國家開發性金融參與新農村建設,使開發性金融更多地參與農村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投資。
(二)中國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中國農業銀行的業務主要放在籌措資金保證支付和清算票據上,近年來,其經營重心明確向商業化方向轉變,業務范圍也由廣大農村向城市及經濟發達地區傾斜。目前,農業銀行在農村的業務重點主要放在支持農村產業化過程中的龍頭企業上,通過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帶動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實現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作用。
(三)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農村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農村信用社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主要是因為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農村信用社這時就能起到很好的金融服務作用。隨著國家清理整頓農村“兩會一部”、國有商業銀行部分機構從農村市場退出,農村信用社一段時間內在農村金融服務中起到近乎壟斷的作用。但農業經濟的風險相對比較大,農信社不良貸款也不斷增多,農信社要想更好服務三農的同時,又能實現利潤最大化,還需多多努力。
傳統的農村金融機構的功能主要是為農村建設提供政策指定范圍內的資金支持,而市場經濟體制促使金融機構追求利益,所以,僅僅以行政命令或者建立以完成農貸資金任務為評價指數的績效制度是不足以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政府應給予農貸行為一個成熟的金融環境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以此激發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在合適條件下主動尋找農貸機會,并最終解決農村金融供求失衡問題。
三、創新型農村金融供給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雖然在“三農”服務中起主導作用,但這些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商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農村建設。因此,國家有針對性地創新農村金融機構,即允許一些社會資金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以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機制,并解決我國農村建設資金供給總量不足的問題。從2006年開始,我國已逐步讓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在資金供給上已解決部分問題。
(一)郵政儲蓄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2006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銀監會正式批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2007年3月6日,經中國政府批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依法成立。2007年3
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儀式在北京舉行。郵政儲蓄銀行充分依托和發揮網絡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以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為主,為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主要是基于郵政儲蓄有2/3的網點分布在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地區,郵政儲蓄是當地居民唯一可獲得的金融服務,因此,從滿足廣大農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礎金融需求,完善農村金融服務角度出發,郵政儲蓄銀行的農村網點主要是從服務“三農”的大局出發,加大郵儲資金支農力度,擴大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滿足度。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降低了支付給郵政儲蓄的利率,現在的關鍵是建立對農村的“輸血”機制,使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業和農村,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環。
(二)村鎮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金融服務情況分析
村鎮銀行的設立是我國銀行業市場準入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農村金融組織模式的一次重要改革,一方面增加了我國農村金融供給的新渠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構建。但村鎮銀行的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1)村鎮銀行的數量近年來雖不斷增多,發揮的作用也不斷增大,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農戶及農業的資金需求,但和我國眾多的農村人口及需要資金的鄉鎮企業和農戶個人比,它們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2)村鎮銀行多數設立在經濟發展比較好的區域,部分鄉鎮只有一家,多數比較偏僻及經濟發展不好的鄉鎮根本就沒有,同時,這些偏僻的鄉鎮多數是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的,即使有其他金融機構,多數也只有一家,故這個地區“三農”對資金的需要是很難得到解決的;(3)村鎮銀行作為新興力量,多數人并不認可它,對它也不是很了解,導致它發展過程還存在一些困難。村鎮銀行存在吸儲難、利潤低、風險高等問題,另外,村鎮銀行的結算渠道、現金供應問題及存款準備金率等問題至今也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故要想讓村鎮銀行更好地為農村金融服務,還需作出很多努力。
(三)農村商業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2001年11月28日,國內首家農村商業銀行——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掛牌營業。農村商業銀行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在解決“三農”問題,推進城鄉統籌中,具有重要作用。為適應農村各經濟主體對商業性金融的需求,應加快組建新的農村商業銀行,一定程度上可由個人和企業等出資組建。但我國銀行業不對個人開放,農村信用社改組成農村商業銀行時雖然允許個人入股,但不允許個人出資組建商業銀行,這必將阻礙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
(四)小額貸款公司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出現在滿足農村金融供給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這部分作用主要是基于部分農戶或企業在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那貸不到款,只好選擇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靠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投資,不能吸收存款,它的貸款利率是比較高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高利率的同時,風險也伴隨高利率產生了,加上我國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制度還沒有建立,故小額信貸公司如不能調整好風險與收益的問題,是非常容易退出市場的,這將會帶來一系列相關問題。國家的監管機構應做好政策支持和監管,讓小額信貸公司真正為農村金融做一些服務。
四、非正式金融供給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非正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私人錢莊、當鋪、私人借貸、高利貸、合會等。在農村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農村居民和鄉鎮企業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非正式金融機構因此得以迅速發展。非正式金融機構為農戶和鄉鎮企業融資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著大量的不規范市場交易,表現在:非正式金融機構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往往從事違法活動和高風險投機甚至是金融欺詐活動,存在著極大的金融風險。風險雖然比較大,但非正式金融機構至今還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基于農村金融供求的現實客觀性:從資金供給方面看,是因為民間借貸的利率遠高于銀行存款,到金融機構存款不方便;從資金需求方面來看,主要是正規的金融機構信貸手續繁瑣、服務態度欠佳,而民間借貸迅速、便捷且多不需擔保等。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建國以來,我國農村金融供給方式,即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不斷重構。但事實上還是沒有解決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問題。要想真正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還需更好地發展現有的這些農村金融供給方式的作用,讓它們實現服務“三農”價值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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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有效供給;政策性金融
中圖分類號:F832.0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9?雪10-0033-02
一、農村金融供給不足是“三農”發展的重要障礙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既有總量問題,也有結構問題,其中結構問題更為突出,特別是如何解決弱勢群體發展面臨的金融服務不足,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至關重要。
總量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村地區金融資源總量不足,以農業貸款為例,2008年,達拉特旗新增農業貸款為23246萬元,其中包括人民銀行的支農再貸款1億元,僅占同期新增貸款總量的14.32%。此外,農業保險長期以來陷于停滯局面,2006年才開始進入恢復增長階段。二是抽血效應顯著,通過向人民銀行提交準備金、資金拆借和匯劃等形式,每年都有大量農村儲蓄資金流出農村地區,進一步削弱了農村金融供給能力,而財政向農村地區的傾斜幅度遠不能彌補資金外流的缺口。以達拉特旗郵政儲蓄銀行為例,2007年和2008年末,各項存款余額分別為10745萬元和11093萬元,而各項貸款余額分別僅為135萬元和242萬元,上存系統內資金年累計分別為15000萬元和27400萬元。
結構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弱勢群體的金融資源獲取不足,特別是對微型企業和農戶的金融供給不足。以農戶貸款為例,2008年末,達拉特旗農業總戶數為64883戶,其中獲得農戶貸款的家庭數為30157戶,僅占農戶總數的46.48%。二是金融資源的分布存在顯著的地域不平衡現象。達拉特旗是一個農業大旗,農業人口地區總人口的比例高達81%,為支持當地“三農”的發展,人民銀行給旗信用聯社發放的支農再貸款為1億元。相對于其他農業人口較少的旗縣來說,這一貸款額度顯示出的優勢并不明顯。為了平衡各地區的需求,上級行在支農再貸款的發放上有時過于注重平衡而忽視區別對待。三是金融服務供給存在顯著不平衡,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重資金歸集、輕資金發放的特征較為顯著。突出表現在提供存款匯兌的金融服務較多,提供信貸等資金供給的金融服務匱乏;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險機構多,提供生產型保障服務的機構相對較少。
二、農村金融供給政策在執行中存在局限性
(一)發展思路仍以管制替代監管,通過設置較多的門檻限制,制約了多種類型資本的投入
以2006年以來國家鼓勵發展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四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為例,規定除了現有商業銀行外,單一股東持股5%以上需要監管部門批準。較高的門檻限制不利于吸引各類資本向農村地區流動,并且弱化了資本的利用效率。
(二)政策導向仍局限于銀行主導的農村金融供給模式
以四類金融機構發展為例,對于村鎮銀行以及貸款公司都限定必須由商業銀行主導,這就限制了民間資本和其他類型的國有資本參與提供農村金融供給的空間。對于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采用同樣的限制政策,既缺乏相應的理論依據,也不符合大型商業銀行的發展定位與經營實踐,其政策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三)相關政策存在較為顯著的行業割裂傾向
金融供給是一個有機統一體,對增加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缺乏統籌考慮。如保監部門主要從保險保障角度,提出鼓勵“三農”保險發展的政策,不涉及農村資本供給;銀監部門主要從信貸角度,擬定新型金融機構的監管規則,對于保險在改善農村金融環境和提供信貸保障方面的作用缺乏系統考慮。政策導向的分割不利于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農業貸款的不良率較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自然災害客觀風險因素影響,如果能夠實現保險與信貸的緊密協作,將會有效改善農村金融生態脆弱的現狀。
三、增強農村金融供給有效性的對策建議
(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從改革和發展兩個角度統籌考慮農村金融供給
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要從存量改革和政府主導向“存量搞活、政府引導、資本主導”的模式轉變。增加農村金融供給,一方面要從改革的角度出發,理順存量,通過政策引導,注重發揮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的主力軍作用,解決農村地區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需要的資本支持;另一方面要從發展的角度出發,積極培育新型金融主體,引導各類民間金融依法合規運營,激發各類資本參與農村金融服務的積極性,有效擴大針對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供給,增加農村地區的經濟活力。
(二)轉變發展思路,逐步降低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門檻
改變以管制代替監管的金融發展思路,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監管部門應找準職能定位,在加強監管、維護金融穩定的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在農村金融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對于不同類型的農村金融機構在政策上要區別對待,逐步降低對銀行類金融機構的誰入門檻,取消貸款類機構的準入限制,鼓勵各類資本在農村地區提供金融供給服務。
(三)設立農村金融改革協調機構,改變行業分割的政策傾向
在農村地區和經濟不發達地區探索金融市場化改革,除了繼續推行利率市場化政策外,還應積極探索金融綜合經營。有關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改革的政策在出臺前應進行充分溝通,改變當前信貸資金供給與風險保障服務各自為政的政策導向,統籌農村地區保險業務與銀行業務的發展,改善農村地區的金融生態環境,增強農村金融服務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四)充分挖掘大型保險企業的潛力,以大金融理念增加農村金融有效供給
改變當前過于倚重大型銀行開展農村(小額)信貸金融服務的政策導向,發揮大型保險機構在建設多層次、廣覆蓋、小額分散型的農村金融體系建設中的比較優勢。充分利用大型保險機構遍布城鄉村鎮的機構網點與營銷網絡優勢、營業成本優勢,充分開發保險的融資功能與小額分散型金融信貸服務的業務互補優勢,開展分散型綜合金融業務試點,或可成為我國建設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農村金融體系的一個有益探索。
(五)建議運用財政資金為金融業分擔一些面對弱勢產業的風險
政府應該運用相關政策,用財政的一部分資金幫助金融機構承擔一部分風險,或者是給借款人一部分利息補貼,從而降低承貸人的資金成本,這也是普惠金融體系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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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主要內容
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已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比如,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發展農村微型金融,全面提高這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覆蓋面、滿足率和服務效率。這些金融產品在目前已經普及的地區屬于成熟類金融產品,但在全國不少地區,推廣這類金融產品本身也屬于一種金融創新。
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純創新類金融產品。比如,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貸款抵押擔保品范圍;探索推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涉農貸款保證保險;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涉農貸款資產支持證券;拓展農產品期貨交易品種等等。
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創新。比如,推廣農村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信貸員包村服務,推廣手機銀行、聯網互保,農民工銀行卡等農村金融服務新方式,積極開展農村金融咨詢,保險銷售和涉農理財業務等等。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基本要求
第一,農村金融創新不能為創新而創新,不能不顧政策規定和風險盲目創新,更不能弄虛作假。一定要因地制宜,著眼于農村與農民最急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努力尋求新突破;要堅持求真務實,堅持風險可控和財務可持續,重在實效。 第二,要統籌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創新,金融服務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要通過全面推進農村金融創新,進一步促進發展富有競爭和活力的多層次農村金融市場,進一步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銀行,合作金融和民間金融和諧并存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低成本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職能作用,大力支持統籌城鄉發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實的金融服務保障。 第三,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過程中,金融管理部門要特別注重積極建立和完善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特別注重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等有機協調配合,特別注重調動和發揮金融機構推進和參與農村金融創新的內在積極性,特別注重加強農村金融基礎服務設施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以及金融專業人才培育,不斷增強農村金融創新的內在激勵、政策合力和發展可持續性。
第四,要注重加強農村金融創新的基礎數據信息統計,政策宣傳解釋和政策效果評估。
發揮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作用
從資本市場看,重點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到股票主板市場,中小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實現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高收益債券、可轉換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進一步拓寬涉農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來源。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過程中,證監會將大力加強與各金融管理部門的密切合作,一如既往地積極鼓勵和支持涉農企業在資本市場上進一步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同時,積極鼓勵和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發揮好期貨交易機制規避農產品市場風險的積極作用,推動期貨業經營機構積極開展涉農業務創新,穩步拓展農產品期貨交易品種。
從保險市場看,重點是大力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與農民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不斷擴大農業保險和涉農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險服務品質,積極推進農村保險市場體系建設。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中,保監會將繼續落實“低保額、廣覆蓋”的原則,積極推動農村保險供給主體和服務網絡發展完善,繼續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領域和試點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和農村小額貸款信用保證保險試點;同時,積極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加強合作,支持拓寬農村貸款抵押物范圍,增強農戶貸款信用和擴大農戶融資手段(如個人保單質押貸款等),促進完善涉農信貸風險分散轉移機制,并注重加強保險業務監管和保險人才培訓,努力促進城市保險市場與農村保險市場良性互動,形成城鄉保險市場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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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情況
為了深入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突破口,進一步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綜合服務水平,200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選取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部分有基礎的縣(市)開展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一年多來,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
開發和推出了一大批金融創新產品。據人民銀行初步統計,目前試點九個省主抓的主導性試點創新產品有133個,試點縣(市)有88個。在全國范圍內試點效果有明顯影響的試點創新產品包括集體林權抵押貸款、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信貸+保險”產品,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惠農卡”等等。試點創新產品大量涌現,有效拓寬了涉農資金的融資渠道,方便了農村和農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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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
據農業部統計資料:2004年中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近15%,但農業在整個金融機構占用的貸款余額不足6%。中國農民和農村企業從正規渠道獲得的信貸支持不足30%。整個農村經濟資金長期短缺,抑制了農業和農村的擴大再生產。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撤并,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
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縣及縣以下網點撤并力度較大,金融網點的大量撤并,在使銀行業機構取得減少成本和降低風險的同時,也帶來農村金融服務的弱化,特別是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體制改革的深入,這種弱化影響日益顯現。2005年末,全國銀行業機構網點約17.5萬個,平均每萬人1.34個,而農村銀行網點僅為2.7萬個,平均每萬人0.36個。全國平均每萬人金融服務人數,城市為43人,縣及縣以下為11人,行政村平均不到1人。在金融產品方面,表現為農村金融機構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貸、匯“老三樣”服務。
(二)農村信用社負荷沉重,風險防范機制弱化
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穩定的金融支持,而農村信用社抵御風險的能力極為欠缺,其風險表現在:一是農村信用社負荷沉重,資本不足。由于歷史及諸多因素,我國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率偏高,有的地區不良資金率甚至達到了60%,由于歷年的資金消耗,資本沒有渠道進行補給,其資本充足率嚴重不足甚至為負數。二是農村信用社缺少風險預警體系和風險防范機制,難以抵御當前的農村金融風險和市場風險。尤其是在浮動利率制度下,由于沒有建立科學的風險定價機制,缺乏貸前對貸款人償還本息能力的充分評估和貸款利率的合理定價。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存在著很大的資產風險。三是農村信用社面臨宏觀調控和微觀深化改革的雙重壓力,綜合因素作用下,超負荷經營現象加劇。
(三)農村資金外流嚴重,大量流向城市和非農產業
據資料顯示,全國每年從農村流出的資金達六千億元之巨。農村剩余資金的持續流出,一定程度上惡化了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以2005年為例,為農村服務的主要金融機構共從農村轉移了1.87萬億元人民幣。其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及農村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及郵政儲蓄,從農村吸收了約4.14萬億元人民幣存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全部存款,郵政儲蓄存款的65%),2005年底僅郵政儲蓄從農村吸收的存款余額達到8839億元,這些資金全部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流出了農村。再加上一些地區財政支農資金的被擠占挪用現象,名義上的支農資金實際不能到位,使得大量的資金從農村流向城市建設、非農產業等其他領域,造成農村金融資金的大量外流,導致農村經濟發展的嚴重滯后。
(四)非正規金融發展迅速,民間借貸風險難測
由于正規金融供給有限和農村資金的嚴重缺乏,導致農村非正規金融――民間借貸發展迅速。根據農業部農業經濟研究中心農村固定觀察點農戶數據,2003年觀察點農戶來自銀行、信用社的貸款僅占年末借入款的19.27%,占年內累計借入款金額的36.09%。從局部的數據來看,部分地區的農村民間金融已有相當規模。由于民間金融活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適用的法律法規支持,民間借貸風險大,容易引發債務糾紛。民間借貸利率比銀行同期利率較高,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和危害社會穩定。
二、制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因素的分析
(一)理念落后是制約農村金融服務的根本因素
農村金融機構多數把服務簡單理解為辦理存貸款業務,沒有形成銀行、農戶、小企業共生共贏的局面,創新理念、體制和業務成為提高金融服務的“短板”;服務的落腳點局限在搶占市場份額的粗放型擴張,忽視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二)農村金融創新不夠是制約農村金融服務的關鍵因素
面對農村金融需求的日益增長,農村金融仍維持“存貸匯”老三樣,服務功能不全,未能拓展保險、代收代付、理財咨詢等中間業務,未能幫助農民改進理財觀念和消費觀念。貸款方式單一,未能給貸戶提供管理和信息上的服務。資金結算不暢,連接城鄉的農村信用社還未在全國實現資金存取的通存通兌,而網絡健全的國有銀行紛紛從農村撤消大量機構向城市轉移。
(三)體制束縛是制約農村金融服務的內部因素
目前,受經營體制和發展規劃的影響,農村金融機構面臨業務規模收縮和短期效益考核的壓力,要按照市場化運作,而一些農村地區不完全具備市場化運作的條件,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支持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性要求與農村銀行機構經營商業化的矛盾,直接影響了農村銀行業機構提升金融服務的主動性。
(四)政策欠缺是影響農村金融服務的環境因素
農村金融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各級政府、財政、稅收等許多職能部門,需要統一規劃研究、出臺系統的支農政策,以形成推動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合力。目前銀政、銀企存在“條塊”矛盾,也使支持農村經濟發展與防范金融風險之間存在矛盾,增大了縣域農村金融服務的協調難度,嚴重影響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平衡和優化。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對策
針對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和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在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礎上,形成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適度競爭,并且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一)積極推進農村金融創新,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創新是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動力,是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和競爭力的關鍵。農村金融機構要更新金融發展理念,牢固樹立創新意識,注重優化金融結構,提高金融效率和質量。積極推進機制創新,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金融交易電子化、金融產品多樣化和金融服務個性化的發展趨勢,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競爭力。要積極構建符合審慎信貸投放新模式,改進授權授信機制,完善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提高貸款差別定價能力。鼓勵和支持建立金融產品交叉銷售機制,開展金融產品交叉銷售。改進“三農”政策性金融項目運作機制,實行公開透明的招標制度,做到引導投向、鎖定風險、正向激勵、持續發展。要創新符合農村特點的擔保機制,大力推廣和發展農村各類“聯?!蹦J?,積極嘗試開展最高額抵押質押循環貸款,因地制宜探索農村宅基地、經濟林權、土地使用權等抵押方法,探索建立農村小額貸款與小額保險的聯動機制,降低信貸交易成本,抑制交易風險。
(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
農信社要以“立足社區,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在改革中求發展。加快農信社改革,增強農村信用社自身營運能力和資金實力,通過貨幣政策的窗口指導,引導農信社牢固樹立為現代大農業服務的思想,拓寬金融服務范圍和層次,在繼續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基礎上,想方設法滿足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和農產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的資金需求,積極向農戶和農村企業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一是積極探索大額農貸的管理發放辦法,大力扶植農村種養加大戶,發展農莊經濟,加大對特色農業、高效農業、農產品精加工的投入力度,把資源優勢、區域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二是探索農用生產資料貸款和農民工打工創業貸款,發放大型農業機械貸款、農民經紀人流動資金貸款、私營企業貸款等,幫助農民脫貧致富;三是組織金融機構聯合發放支農銀團貸款,共同培植當地大型的農業產業集群,在支持農業產業化進程、拉長產業鏈條中尋求新突破。實施“公司+農戶+市場”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支持有特色、有銷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產品,構建大規模的產業帶,使農民從傳統農業向高效農業、訂單農業轉化,促進農業產業結構升級換代。
(三)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增加農村金融有效供給
積極建立資金均衡機制,減少農村資金外流。一是建立金融機構考評制度,督促金融機構履行農村服務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對商業銀行涉農貸款利息收入稅收減免的方式把商業銀行引入農村領域,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將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農業或涉農領域。以建立起農業投入穩定增長的可靠資金來源機制。二是建立郵政儲蓄資金回流機制,發揮郵政儲蓄銀行的支農作用。建立起郵儲資金回流機制,必須注重以下三點:第一,郵政儲蓄銀行應盡快設立專門的農村金融服務部門,盡快開辦針對農戶的小額信貸、微小企業貸款等業務,盡快向“三農”提供直接資金支持。第二,郵政儲蓄銀行要與農發行、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全面開展業務合作,提高支農服務水平。第三,保留農村郵儲網點,通過完善功能,充實業務,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滿足度,避免國有銀行撤并基層網點導致的農村資金外流現象的再度發生。三是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村貸款的比例。為了減少農村資金流失,可結合金融市場準人制度的改革,把其他金融機構推入或引入農業或農村領域,調整商業銀行的分布結構:凡在縣城及以下設立網點的金融機構,對農業的貸款必須達到其吸收存款額的一定比例,以減少農村資金外流。
(四)規范非正規金融制度,引導農村民間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規范農村非正規金融制度的發展,采取政府輔助、政策引導的模式,解決其問題。至于民間金融機構的存在和發展問題,關鍵還在于政府部門為其提供一種合理的制度安排,確立公正有效的競爭規則和市場約束機制,并給予經濟主體充分的選擇權利和發展空間,極大地提高整個農村金融產業運行的效率。第一,建議制定民間金融管理法規。應當以立法方式賦予民間金融相應的法律地位,對農村民間借貸活動依法進行監管,在有效保護農村合法的借貸活動的同時,打擊高利貸和從事擾亂正常金融秩序的地下金融活動。第二,合理整合農村民間金融。從現實出發,在逐步利率市場化基礎上對農村民間金融進行合理整合,為農村民間金融提供合法載體,應是可以考慮的基本選擇。一是允許創建農村民間銀行,將農村游離資金納入其中進行規范化管理。二是依托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吸收農村內部閑置資金,促使農村民間借貸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五)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各項政策,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政府的各項政策,要積極服務農村金融體系運行的可持續性。第一,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稅收支持??蓪r村金融機構實行3%的營業稅,部分金融機構,如小額信貸公司和農業保險公司,可考慮免征營業稅,對于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的涉農貸款利息收入,也可在營業稅和所得稅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第二,建立農村小額貸款擔?;?,擔?;鸬馁Y金來源于財政扶貧資金,可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比例擔保。第三,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在支持三農方面的積極作用。改變由專門的金融機構提供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的做法,即取消農發行作為專門的涉農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地位,將對機構的補貼轉為對財政部確定的涉農業務的補貼,由各類金融機構,包括商業性機構與政策性機構,共同或競爭開展涉農政策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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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機制改革。農村金融不僅是一個純粹的市場產品,還帶有準公共性質,既有市場因素,也有政府因素,如何把政府和市場的作用結合起來,是擺在農村金融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在這一過程中,要搞好兩個結合,一個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農村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相結合;一個是防范金融風險和穩定經濟增長相結合。具體而言,首先,要分類推進金融機構改革。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的優勢和商業銀行的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農村金融領域,形成支持“三農”的合力。其次,要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不僅要充分發揮農村現有各類金融機構的優勢,還要大力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服務主體。未來將鼓勵建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農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農業科技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組建主要服務“三農”的金融租賃公司;鼓勵組建政府出資為主、重點開展涉農擔保業務的縣域融資性擔保機構或擔?;?,支持其他融資性擔保機構為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此外,還要規范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積極穩妥組織試點,抓緊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在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從而更好地支持現代農業發展。
第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當前,農村資金需求日益多樣化,在央行和銀監會的鼓勵和支持下,涉農金融機構也隨之展開了包括林權抵押貸款、小額信貸、“公司+基地+農戶”等多種方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但在多數農村地區,農村金融產品單一、供給不足的問題仍然突出。因此,還應當繼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在具體實踐中,要積極推動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頒證、登記、流轉等基礎性工作,探索開展“三權”抵押試點;用足用好農村有限擔保資源,允許法律法規不禁止、產權歸屬清晰、價值評估合理的各類農村資產設置抵押;鼓勵推行“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農戶信貸模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加快微貸技術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應用;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大力發展農村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創新和推廣專營機構、信貸工廠等服務模式;進一步簡化金融服務手續,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優化審批流程,規范服務收費,嚴禁在提供金融服務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和額外費用,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第三,加快農村金融服務立法。目前,我國有關農村金融的法律規范散見于相關的金融法律之中,尚無專門針對支持農業農村的金融機構的法律,客觀上削弱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法律保障。應加快農村金融服務立法步伐,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將成熟的政策和做法上升為法律規范,形成金融支農長效機制。比如,應通過建立健全法律保障體系,對新型合作金融制度的基本內涵、新型合作金融組織的主要特征、發展環境、扶持政策等作出法律規定;為新型合作金融組織的組建和后續發展提供行政管理依據;對加快培育和發展新型合作金融組織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基本原則、具體內容、配套政策等作出規定等。
與此同時,要讓金融更好地服務現代農業,還要在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完善農村金融稅收優惠政策,引導金融資源“下沉”農村,反哺“三農”。加快建立導向明確、激勵有效、約束嚴格、協調配套的長期化、制度化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為金融機構開展“三農”業務提供穩定的政策預期,調動金融機構支農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要加強農村金融服務風險管控,不斷加強涉農貸款的風險管理,認真落實貸款“三查”制度,進一步提高貸款分類的準確性,加強風險管理的前瞻性、主動性和連續性。此外,開展農村地區金融知識宣傳也是題中應有之意。要通過走街道、下鄉村、進廠企、訪社區等多種形式,在農村地區宣傳普及金融知識,讓農村群眾“學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服務農民對金融的實際需求,從而真正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現代農業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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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服務;農業經濟;創新;信貸資金;農業保險
一、創新金融服務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現實性分析
農村金融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產吩,其實體以資金為主,以信用作為農村金融的手段,表現形式則以貨幣為主,其主要包括農村資金運動、存款的吸收和支取、信用活動和貨幣流通等。相較于其他金融,當前農村金融具有自身的獨特性,農村金融的發展情況與農業經濟具有十分緊密的關系,通過加快推動當前金融工作服務的發展,可以促進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為當前農村建設工作提供重要的資金支持,全面提升農民的生產生活水平。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效的促進了我國農村金融工作改革的深入,當前農村金融呈現出商業性、政策性和合作性的格局,農村金融市場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可以說當前農村金融危實力和金融服務水平都有了較大程度的提升。但在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過程中,還存在著信貸供給不足的問題,這對新農村的建設帶來了較大的制約影響。
二、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的基本原則
(一)深化改革、勇于試驗、突出創新、先行先試的原則隨著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的不斷推進,在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創新發展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實踐,加快改革和創新的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支農的能力,有效的解決制約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的關鍵問題。(二)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原則在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工作中,需要充分的遵循市場的發展需求,同時發揮好政府的引導作用,進一步對相關政策進行完善,并做好政策的落實工作。更好的發揮政府的重要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向農村拓展,進一步縮小城鄉金融業務發展的差距。(三)盤活存量和做大增量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對現有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和創新,充分的挖掘其潛能,更好的發揮金融機構對農業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同時還要加快對農村金融主體進行創新,重視當前農村新型金融組織的培育工作,為當前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更好的滿足農業發展過程中的供給需求。(四)重點突破和全面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在當前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過程中,不僅要做到科學設計,同時還要抓住重點,以此為突破口,從而全面推進,通過先行試點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在范圍推進,實現農村金融服務的全面覆蓋。(五)加快發展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通過規范化管理才能確保發展的可持續性,因此在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過程中,在抓好改革創新的同時還要重視市場監管,有效的對金融風險進行防范,保障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
三、創新農村金融服務,促進農業
經濟發展的措施(一)創新農村金融組織當前我國農村發展普遍滯后于城鎮,這也使當前農村地區金融機構覆蓋率處于較低水平,金融供給不足及服務缺失在農村金融服務中具有普遍性。因此需要加快構建農村金融體系,將農村投資金融、農村信貸、農業保險及農業擔保等都統一納入到農村金融體系中來,并構建農業融資的風險防控機制及風險補償機制,加快推進農村新型金融組織的發展,加大對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的扶持力度,有效地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進一步擴大農村金融服務范圍,努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為農村金融服務于農業經濟打造良好的條件。(二)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當前農村不僅金融產品少及金融服務方式單一,而且金融質量和金融效率也無法與當前農村經濟的發展需求相適應,因此在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需要成立為農服務的擔保公司,為涉農企業和種養大戶提供擔保,進一步擴大抵押和質押的范圍,有效的解決農業企業和種養大戶貸款難的問題。近年來我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發展速度較快,其與農戶的發展現狀具有較好的適應性,有效地解決了當前農戶小額信貸的需求。因此在此基礎上還要加大其他金融產品的創新發展,進一步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三)完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在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創新過程中,抓好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加大農業保險的覆蓋力度,進一步降低了農業貸款風險;建設農村信用體系,針對具有良好的信用的農戶,可以在貸款和參保方面開綠燈,通過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打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為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創造良好的條件,從而為農業經濟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四)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隨著當前農村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農村金融組織需要加大信貸資金的投入力度,有效地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所需的資金需求,加快推進“三農”的發展,同時還要加大對具備資源優勢及競爭力的農產品產業建設的支持力度。重視主導產業生產基地和訂單農業的建設,全面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針對當地特點,合理對現代特色農業的發展進行部署,重點支持主導產業的發展,推動特色農業,并加大對養殖戶及專業村建設的支持力度。針對農村中現有農業龍頭及產業化項目給予積極的支持。(五)大力開展農業保險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農業生產過程中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不僅農產品競爭力下降,同時還會對農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而且隨著當前農業產業化進程的加快,這也使農業生產風險增加。針對于這種情況,需要加大力度開展農業保險,以此來降低自然災害對農業所帶來的風險。當前農業保險品種和數量較少,這也使其與農業發展的需要很難適應,因此需要鼓勵商業保險進入到農業領域中來,增加涉農保險業務。同時在當前農業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中,需要將農業保險納入其中,通過成立農業保險公司或是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來降低農業生產風險,同時對于關系到國計民生的農產品要實施強制保險政策,進一步穩定農產品的供應,為新農村建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六)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在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過程中,需要加快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實現農村信用體系的全面覆蓋??梢栽谌粘9ぷ髦型ㄟ^開展多種形式的誠信創建活動,以此來提升農民的信用水平,增強農民的誠信度。同時還要加大對農民金融風險的宣傳,提高農民對風險的防范意識,實現對農民合法權益的維護。
四、結束語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信用基礎十分薄弱,而且農村資金需求存在少、散、短、快的特點,這也使原有的金融體系很難滿足當前農村資金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快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有效地解決當前農村金融供給和需求結構不匹配的問題,遵循農村金融市場需求,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行創新,采取靈活、高效的信貸形式來有效的促進農業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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