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保險范文
時間:2023-03-16 1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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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了展望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有必要先了解補充醫療保險的現實需求。這里我們以四川的情況為例進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該個案地區的情況原出自四川省勞動保障部門于1998年10月至12月對省內部分地區用人單位和職工進行的醫療保險情況抽樣調查。此次調查的單位樣本共189家(機關、事業單位108家,企業81家),共有職工92630入,男女職工比例為8:5(機關和事業單位為3:l,企業為5:2),離退休人員占職工總數的25%(機關和事業單位為24%,企業為26%)。81家企業單位中經濟效益較好的占4.8%,一般的占31.l%,較差的占55.4%。所調查的單位1997年職工人均年度工資為6056.50元(機關和事業單位7337.80元,企業5633.21元)。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關于補充醫療保險,我們得出如下幾點印象和結論(不排除這些印象因調查地點和時間段的有限性而不能完全反映全國的普遍情況)。
(一)大多數單位(機關和事業單位占93.l%,企業占85.2%)指出他們能夠接受的“基本醫療”部分的籌資比例在8%以下,能夠接受的封頂線為當地社會年平均工資的3至5倍。超過半數的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為67%,企業為54.3%)不愿為單位職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單位負擔不起;愿意投保的單位能接受的繳費比例約為職工工資的2%左右。這反映出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負擔較重的實際情況。因此,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只能采取非強制性的自愿參保方式,保險費亦不能定得過高。
(二)愿意自辦或為職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大多希望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補充醫療保險,并愿意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3%來自辦或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補充醫療保險。這說明由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開辦自愿參保的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除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外,也符合廣大職工和單位的愿望。
(三)大多數職工(占68.7%)認為所在單位不會為其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超過60.9%的職工個人不愿意投保商業醫療保險,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經濟上負擔不起和對商業保險公司缺乏信任感,愿意投保的個人大多(占56.1%)僅愿意每年拿出不多于100元來購買商業醫療保險。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商業保險公司雖然具有靈活、高效和服務周到等優點,但由于目前我國整個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還處于起步價段,廣大職工和單位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不高,對其支付能力還不放心。這是商業保險公司在設計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時應當加以考慮的因素。
二、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趨勢試析
(一)補充醫療保險將成為影響勞動力流動的因素之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框架的結構之一就是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任何形式的市場經濟都無法回避一種情況,即市場機制的優勝劣汰功能作用的結果會增大社會成員生存和生活的風險。而社會保障體系作為社會發展過程的減震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國的現階段,在社會保障各個項目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于勞動力的流動影響最大。這種影響表現在兩個層面。一是,用人單位有沒有這兩種社會保險。如果有的單位被社會保險所覆蓋,而有些單位尚未進入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則條件較好的勞動力將首先考慮向有社會保險的單位流動。當然,來自農村的勞動力和在勞動力市場上處于劣勢的人往往不得不選擇那些沒有社會保險的工作崗位。二是,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水平高不高。在同樣都有基本社會保險的單位中(主要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勞動者的流向將取決于用人單位的補充社會保險的保障程度。因此,補充醫療保險將和補充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直接影響勞動力流向的首選因素之一。凡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特別是中年人才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相反,無力或不愿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此方面將相形見絀。
(二)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之間將形成明顯的相關性。
1.時間上的相關性。
從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改革實踐在時間上的關系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先行起步。在此之后的兩至3年,補充醫療保險亦將開始建立,如四川和山東威海。二是,隨著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起步,如廈門市。可以預計,在全國范圍內,補充醫療保險與新型基本醫療保險啟動的時間差并不長。補充醫療保險將是緊隨基本醫療保險之后的涉及地區廣、覆蓋單位多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大景觀。因此,對補充醫療保險及早進行理論研究和政策立法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補充醫療保險的進程將影響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速度。
我們認為,補充醫療保險仍然屬于社會保險的范疇,補充醫療保險具有代替原醫療保險部分功能的作用。它可以彌補因降低原有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而產生的保障缺口。因此,是否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何時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將直接影響新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的速度。可以說,補充醫療保險建立早的地區,其基本醫療保險的改革也會較為順利。如果沒有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或者很難建立或者操作起來難度較大。為了比較順利地推進整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在原享受醫療保險制度的單位和個人中,補充醫療保險的設計應當與基本醫療保險的啟動基本同步。從長遠看,補充醫療保險有可能將演變為另一種形式的基本醫療保險,也就是說,補充醫療保險在公營部門將成為整個醫療保險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篇2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國家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企業職工醫療保障水平的重要補充。文章結合目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實際需求,開展優化提升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研究,通過創建一體化、層級式管理模型,在融合屬地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基礎上,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管理流程及業務流程的一體化管控平臺。提升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維護企業職工醫療保障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關鍵詞]
補充醫療保險;一體化;層級式管理;信息管控
社會保障需求隨著社會的發展日益上漲,近年來,看病難、看病貴已成為民生面臨的普遍問題。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員工福利保障的重要內容,與廣大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相關。根據國家政策支持和鼓勵,企業在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或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業職工醫療費用支出的壓力,增強了職工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是社會進步和企業和諧發展的需要。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重點立足于解決退休人員和患重病、大病人員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等問題,在保證絕大多數員工的醫療需求的前提下,進一步滿足職工較高就醫需求,以提高職工醫療保障水平。
1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存在問題
1.1企業管理職能未得到發揮目前企業多以自主管理,基金自行、封閉的管理方式。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一是補充醫療保險管理理念滯后、保守;二是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研究不透徹,致使補充醫療保險未能發揮應有的保障和補充的作用;三是補充醫療保險專業管理工作縱向貫通“不暢”。
1.2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障能力不均衡已經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企業根據自身盈利能力、支付能力等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基層單位由于人員規模、年齡結構、工資水平、成本負擔能力等方面參差不齊,在制定基金計提比例、報銷比例、年度報銷上限等標準存在差異,導致基層單位之間補充醫療保障能力不均衡。
1.3崗位人員配備制約管理服務水平提升企業因人力資源所限,未配置專人負責社保管理工作,多由其他崗位人員兼任。由于非社保專業管理人員缺乏補充醫療保險管理經驗,在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把握、工作流程規范、支付及時率、業務進度查詢等方面無法滿足管理服務工作需求,致使廣大參保職工對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存在不理解、不滿意情緒。
1.4企業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后主要體現在:一是報銷系統無法滿足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差異化給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帶來的需求;二是補充醫療保險信息數據無法實現統一和共享,單一的應用功能嚴重影響業務處理工作效率。
2內涵及主要做法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兩級一融合的一體化管理,是以“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為原則,以核心業務管控能力提升為基礎,以規范補充醫療保險管理運作為核心,以強化風險防控、提升管理效率為目的,構建總公司、分公司兩個層級、融合基本醫療政策、“信息集約管控平臺”的一體化管控模式。
2.1構建總公司、分公司兩級管理體系,創新管理架構
2.1.1確立“兩級”管理目標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體系,是通過在企業內部建立統一的制度體系、流程體系、標準體系等一系列的內控體系,提升補充醫療保險的基礎管理。由總公司制定科學統一、適合管理運行實際、可操作性強的管理制度,通過延伸管理優勢和技術優勢,簡化管理環節,對分公司補充醫療保險專業垂直管理,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核心業務流程的集約管控。明確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管理職責,強化總公司、分公司之間業務緊密銜接。
2.1.2理順“兩級”管理職責層級式的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著眼于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效能化,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的根本環節。明確各層級單位在補充醫療保險管理流程中的職責分工。建設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集約化管控平臺,展現補充醫療保險管理的分類、層次和邏輯,業務管理由過去的各自為政,改變為分層級管理。
2.1.3優化“兩級”業務流程不同的組織層級,根據自身業務關注點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業務流程。優化分公司報銷業務流程,建立報銷業務的發起、審核、審批、支付四層業務全過程管理,完善分公司報銷業務崗位與流程匹配關系。優化總公司管控分公司管理通道,完善總公司專業管理部門崗位與流程匹配,優化總公司政策執行管控業務流程,明確分公司政策制定審批流程,實現總公司政策執行的一體化管控。
2.2融合基本醫療政策,創新提升管理方式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職工個人自付部分的補充報銷。企業制定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時,應融合基本醫療保險屬地政策差異化,在保證職工利益最大化的條件下,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統一報銷流程、統一操作規范。
2.2.1建立公司級部分統籌管理模式
2.2.1.1公司級統籌的必要性建立公司級統一的住院及門診大病報銷政策,部分基金上繳總公司統籌使用,用來支付基層單位職工的住院及門診大病報銷費用。該管理模式,增強了基層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保障功能,提高了員工特別是大病員工的保障水平,對保障能力偏弱的單位進行有效扶持。實現企業員工醫療保障水平基本平衡,營造企業和諧氛圍。
2.2.1.2科學制定政策,實現公司級統籌基金效用最大化為發揮集約管理功能優勢,促進公司和諧發展。在全面了解屬地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基礎上,將其有效的糅合,本著兼顧公平、提升保障的原則,制定統一的住院及門診大病報銷比例,提高企業員工,特別是患大病員工的醫療保障水平。制定用于測算公司級統籌金上繳比例以及公司統一住院及門診大病報銷比例的數據模型,優先保障員工住院、門診大病,以及患重病大病員工醫療待遇,剩余基金用于補助員工門診醫療費用及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外的費用。每季度對各分公司住院及門診大病報銷數據做出評估,年底計算各分公司住院及門診大病費用支出平均數,用于測算次年各分公司繳納的統籌金比例。
2.2.2創新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服務方式為適應管理模式、經辦方式、參與主體等一系列的變化,創新引入“第三方”報銷服務專業機構,通過專業機構的管理和服務,可有效設立防火墻,有力防范和化解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業務操作風險。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公司制度辦法的要求,配置報銷理賠及后續服務的專業團隊,憑借其專業、靈活、多樣性和差異化定制的特點,為員工提供專屬化服務,使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大幅提升。
2.2.3提升素質,打造一支具有先進管理理念的管理隊伍堅持培訓常態化、實用化,全面提升補充醫療保險管理人員隊伍素質。一是培訓常態化,緊緊圍繞隊伍建設這個核心,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培訓,將業務培訓與思想教育、規范管理有機結合,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執行力,全面提升管理隊伍素質;二是培訓實用化,堅持學以致用,強化“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的理念,有針對性、側重點的進行培訓。
2.3創建一體化信息管控平臺,實現管理流程與信息系統有力聚合隨著企業信息化技術的發展,創建集參保人員信息管理、基金計提、統籌金上繳、基金結轉、統籌金管理、報銷進度情況查詢、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查詢等功能于一體的補充醫療信息化管控系統平臺。實現企業對基層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實時監控,員工可自行發起報銷流程,形成“自助式”員工醫療費用報銷模式。通過狀態觸發功能將補充醫療保險業務流程與員工管理、薪酬管理等人資其他專業業務流程有效銜接,形成人資各專業業務流程的閉環管理。
3實施效果
篇3
隨著國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相繼建立以及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家屬生活質量和健康需求日益增長,基本醫療保險已無法滿足企業職工及其家屬,特別是大病人員醫療保障需求,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職工較多,人員復雜,迫切需要企業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在新形勢、新環境下,研究建立保障多層次、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補充醫療保障制度,以適應國有大型企業發展,增強企業醫療保障能力,進一步減輕職工醫療費個人負擔,為企業發展提供和諧穩定環境創造條件。從2004年我公司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起,在充分研究地方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斷總結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成功經驗與教訓的情況下,對國有大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進行認真的研究與探索,通過多年的實踐與應用,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關鍵點
一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問題。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確定保障水平是關鍵,必須考慮企業經濟承受能力、各類人員醫療需求以及企業歷史醫療保障水平。二是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的問題。重點就是要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各自優勢,相互補充。在保障原則、支付內容、票據利用、信息共享等方面實現有效銜接,保證補充醫療保險業務順利運行。三是企業不同群體平衡問題。重點分析企業各類人員的醫療需求,確定不同群體醫療保障水平,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銜接和過渡。四是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問題。保障基金安全,防止基金流失、浪費,是補充醫療保險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在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設計中必須充分考慮內控管理。五是高效運行問題。補充醫療保險涉及企業人事、財務、社保等部門,涉及職工醫療待遇計算、費用報銷與結算,在管理方式、運行機制和管理手段等方面要科學、便捷。
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技術
一是充分考慮各類群體需求。職工、退休人員和家屬(子女)分別按照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同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保持公司新舊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渡。二是多層次提供醫療保障。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不予負擔的部分,通過門診和住院費用分別補貼辦法,解決基本養老保險門診額度低、住院報銷比例不高的問題;通過投保商業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醫療費用報銷問題以及重大疾病人員醫療費個人負擔過重問題。三是一般疾病與特殊疾病分開管理。按照“?;?、向大病傾斜”的原則,對于需要門診長期治療、費用較高的門診特殊疾病患者,通過提高門診報銷額度和比例,減輕慢性疾病患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四是應用現代信息管理手段。研究開發信息管理軟件,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支持IC卡技術應用,實現企業社保部門與定點醫院、基層單位的數據信息共享與業務處理。五是完善制度,規范工作流程。重點在補充醫療保險的保費籌集、費用審核、就醫流程、費用結算以及管理職能等方面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統一業務流程,確保業務規范運作。
四、管理技術主要創新點和效果
篇4
關鍵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 增補型補充醫療保險 風險控制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根據本企業的經營效益和行業特點,并在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政策指導和業務監督下,并由企業自行建立,并對本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償,以滿足企業職工越來越高的醫療保障需求,是屬于增補型補充醫療保險。
建立和發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不僅僅是滿足參保人員多層次、多水平的醫療保障需求的實施條件,也是發展完善多層次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現實需要。因為,醫藥衛生事業的不斷發展,醫藥衛生服務種類繁多,服務價格也越來越高,而基本醫療保險是以“低水平、廣覆蓋” 為基本原則運行的,這就意味著基本醫療保險職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增高的醫療需求,勢必會造成高新醫藥科技應用的可及性與醫療費用償付者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同時亦不能滿足社會“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所帶來的醫療保障需求。這就在客觀上,需要建立多層次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來彌補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的不足。建立和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能夠對我國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一、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現狀分析
第一、政策規定
國務院就頒發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文件明確提出了:“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業職工現有的醫療消費水平,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作為過渡措施,允許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的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概念,同時規定的保險基金的征繳比例。2002年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布了《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細化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運行過程中的細則問題,也給予了政策上的支持。文件規定,企業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對于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企業補財政財政部門審批。2009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了《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為本企業任職或受雇的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明確了企業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的稅收政策優惠,大大提高了企業的積極性。國家頒布的三個相關文件,從國家政策的層面上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進行指導和干預,為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促進了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完善。
第二、運行方式
目前,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運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其一,企業自辦自管型。例如,大連市建立的企業內部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就屬于企業自辦自管的補充醫療保險。其二,由企業主辦并出資,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管理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例如北京某大型企業,就是采取這種模式,由企業出資為職工投保商業醫療保險,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管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各項事宜。其三,由企業主辦,社會醫療保險機構經辦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例如成都市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第三、作用與發展優勢
其一,能夠減輕國家和政府的財政負擔。隨著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群的日益擴大,和醫療服務價格的不斷增長,政府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呈現剛性增長的態勢,勢必會加大國家的財政負擔。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讓企業來承擔一部分醫療保障責任,勢必能減輕國家財政的負擔。
其二,能夠彌補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不足。不同人群的醫療保障需求,和對醫療消費的承受力都不盡相同,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只以?;鸬某惺苣芰ο拢瑵M足絕大多數人最基本的、同等待遇的、有限責任的醫療保障需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具有自愿性、靈活性、多樣性等特點,可以為職工提供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障水平。
其三,能夠增強企業的競爭力。企業可以通過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方式,吸引高精尖技術人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在企業內部建立激勵機制,將職工對企業的貢獻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補助標準掛鉤,充分調動職工的工資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其四,能夠解決特殊人群的特殊醫療保障問題。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可以對特殊工種、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因病致貧等情況的職工,提供特殊的醫療保障內容。這些職工要么遭遇疾病的概率比一般職工高,要么所患疾病嚴重以致影響了正常的生活,他們需要特殊的醫療保障待遇只能通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來實現。
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
第一、保障對象單一。根據《決定》規定,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存在和發展的,只有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的人群,才有資格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不包括沒有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疇的人員。
第二、保障內容和水平受基本醫療保險的制約。目前,我國普遍存在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大多是依托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水平之上的,只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目”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的醫藥費進行補助,或者是對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給予一定的補償,而對于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限額的醫藥費和基本醫療保險“三目”以外的醫藥費,沒有相應的補償措施。這與沒有政策支持和企業的盈利情況有很大關系。
第三、干擾因素眾多。是否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水平和醫藥費的補助標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以下三個因素:首先,企業的經營狀況。只有經濟效益高、經營情況好的企業才會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其次,企業職工的年齡結構。隨著人們年齡的增長,醫療保障需求也逐漸增加,而只有存在了這種需求,企業才會考慮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如果企業大部分職工都是25周歲以下的年輕人,基本醫療保險能夠滿足他們全部的醫療需求,幾乎不需要任何形式補充醫療保險了,例如我國沿海城市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企業,就屬于這種情況。最后,企業經營者的認識水平。有些企業經營者不重視職工的醫療保障,至今仍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更談不上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了。例如外資企業和部分私營企業。
第四、抗風險能力不足,風險控制難度大。首先,由于受企業經濟實力的限制,只能為職工提供有限的補充醫療保障,再加上企業經營受市場經濟的影響大,為了減輕自身的負擔,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投入上必然會控制在一個相對低的水平,這樣直接導致了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降低。其次,企業往往沒有專業的醫療保險管理者,專業化程度不高,經驗少,相關數據缺乏,在醫保的風險控制方面缺乏有力的技術支撐。最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是密不可分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的選擇限制、“三目”的調整,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市場空間和定價基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業務風險。
第五、缺乏政府干預。目前,針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府只是在宏觀上給予一定的指導,并沒有切實的參與到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運行中來。他們往往認為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自身行為,與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沒有關系,沒有擔負起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供給職能,沒有擔負起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監管職能,沒有對其發展起到促進和推動作用。
第六、欠缺公平。由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由企業建立的,因此,不同企業之間,其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和范圍必然會存在差別,即便是統一系統的企業,由于所處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不同、機構調整改革等原因,也會存在差別。企業間的差異和地區差異,直接導致職工享受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待遇上有失公平。
三、幾點思考
第一、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制約機制。其一、建立考核制度;其二,適當調整政策;其三,成立由企業各部門代表參加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構,負責監管基金的運行安全,定期聽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經辦人員的基金收支情況匯報。
第二、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經營管理主體的確定。其一,建立行業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對于規模較大、資金管理能力強、承擔風險能力強、聯系密切且企業內部差異小的大企業和大集團,可以成立統一的行業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統一征繳標準、統一報銷比例,但要與企業經營管理分離開來。委員會根據各成員公司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補助內容,和企業職工的健康水平,確定一個統一的征繳比例、報銷比例和報銷內容,在整個集團(行業)內,職工享受一致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保障水平。這樣,既符合了保險業的“大數法則”,降低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運營風險,增強了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公平。其二,對于規模較小、承擔風險能力較弱的企業,可以考慮聯合起來建立跨企業的區域性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可以通過工會組織,聯合同類別的企業,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各成員企業執行統一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共同管理基金。其三,可以采取投保商業保險的形式,為職工選擇適合的商業醫療保險險種,向商業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由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基金,并承擔對職工的醫療補償。通過實踐證明,這種方式對于規避運營風險,轉移保障責任有很好的作用。其四,可以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作為經營主體。在整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由企業出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根據本區域的醫療費用支出分析,和企業的承受能力,建立統一的企業補充一醫療保險制度,在整個區域內執行統一的征繳和報銷比例。這樣,可以有一支專業的醫療保險隊伍,可以對醫療機構的違規情況進行處理,有效地控制了費用的上漲,同時將基本醫療保險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聯合管理,降低了管理成本,最主要的相對于投保商業保險公司而言,社會醫療保險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職工的醫療保障水平,企業的信任度明顯增強。
第三、加強政府機構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指導與干預。其一,加快醫療保險人才培養,針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經辦人員進行專項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水平,以便更好的為職工服務;其二,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加強對企業補充醫療保的規范與監管,制定相應的律法和措施,明確監督管理部門,對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應由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確定監督管和內容,包含保險補償內容、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糾紛的處理等;其三,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近幾年,國家在就業與再就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實施了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面,一直沒有出臺相應的政策。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發展的根本保障,是人們越來越迫切的需求,國家應該加大投入,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上予以稅收優惠,以鼓勵更多的企業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提高職工的醫療保障水平。其四,增加交流。例如建立與企業之間的政策直通車,確保企業能夠第一時間了解到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變動,來調整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償標準;由政府機構牽頭,組織舉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經驗交流會,取長補短,使其更加完善。
第四、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其一,建立大額醫療費補助與基本醫療費補助相結合的制度,在對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個人自負部分進行補助的基礎上,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和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助,尤其是針對由于疾病而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者,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所發生的醫藥費進行特別補助,可以適當提高補助標準,以滿足職工高、中、低的醫療保障需求;其二,建立多元化的職工家屬醫療費補助制度。雖然,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越來越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新農和”醫保制度的建立,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但是仍會有一部分的職工家屬沒有享受到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可以針對這部分人群,適當提高補助比例,而對于已經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職工家屬,可以參照企業職工,對其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進行適當的補助。其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三目”外的醫療費用的補助制度。可以根據企業的運營情況,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對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即基本醫療保險“三目”(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標準)以外且金額巨大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助,彌補了基本醫療保險“低水平”的不足。其四,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可以建立集預防、治療、保健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的醫療保障體系。建立企業職工健康檔案,定期向職工宣傳疾病預防和衛生保健的知識,防患于未然,即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補充醫療費用的支出,又體現的企業對職工的人文關懷。其五,可以針對不同人群,建立不同的補償標準。例如,可以分別對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實行不同的補助比例。隨著社會的發展,醫療服務價格也呈現不斷上漲的趨勢,較低的養老金水平已經遠遠不能滿足醫藥費的上漲,且老年人患慢性病、重大疾病的概率遠遠大于年輕人,因此,為了確保老年人的醫療保障水平不降低,可以制定明顯高于年輕人的補助比例;還可以以年齡段來劃分,45周歲以下,年滿45周歲,70周歲以下,和年滿70周歲,分別制定補助比例,隨著年齡的增長,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助比例逐漸提高。
第五、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制度。對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要建立專門帳戶,專人負責,??顚S?,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將部分基金投入到資本市場進行運作,以確保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能平穩增值。
第六、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的,是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力補充。
總之,為了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應由政府統一籌劃,建立符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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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陳新中.余云燕. 補充醫療保險體系建設及其路徑選擇 .衛生經濟研究.2010.1
篇5
有助于減輕在職職工普通疾病的負擔。某國有企業總部職工平均年齡44.6歲,年齡分布如下:30歲以下占比2.15%,31~40歲占比33.74%,41~50歲占比29.45%,51歲及以上占比34.66%,年齡結構偏重;同時,受工作性質影響,當下主要困擾職工的疾病是一些慢性病及小病。雖然看似不多,但對于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的職工來說,需要自己承擔的費用依然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同時,部分患有小病的職工會因為門診看病的不方便而直接選擇藥店購藥。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明顯減輕了職工應對這些普通疾病的自付費用,有力增強了其應對普通疾病的能力。有助于減輕在職職工重大疾病的負擔。隨著我國醫療水平的不斷提升,一些重大疾病已經有治愈的可能,但由此產生的高昂醫療費用也讓很多普通職工望而生畏。雖然國家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為職工解決部分費用,但自付部分依舊會使職工陷入“看不起病”的窘境。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可以使這部分職工的醫療負擔得以有效減輕,不僅體現了企業對職工的人文關懷,讓職工感受到企業對他們的實際幫助,同時,也是國企作為社會經濟頂梁柱的責任與擔當。有助于減輕退休人員的醫療經濟負擔。退休人員在崗時為企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是企業發展的奠基人。隨著年齡增長,退休人員醫療費用支出也與日俱增,但由于退休之后缺少創收來源,僅依靠退休金及基本醫療保障很難滿足他們的實際醫療需求。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極大減輕了退休人員的醫療負擔,不僅保護與回報了退休人員,更體現了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擔
2某國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際操作對比分析
根據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管理規定,該國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委托具備辦理補充醫療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管理,實行專戶管理、??顚S?;當年結余部分,結轉下一年度使用;存儲利息納入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根據該國有企業實施的相關經驗和體會,選取合作過的兩家保險公司(R保險公司和T保險公司)的服務和操作流程進行對比分析,旨在為其他單位提供參考依據,同時敦促保險企業查找差距,提升服務水平。兩家保險公司的情況對比。R保險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經營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上述保險的再保險業務以及投資業務,是目前中國發展速度最快、資產累積速度最快、機構網絡布局速度最快、銷售隊伍建設速度最快的壽險公司之一。T保險公司成立于1996年,業務范圍全面涵蓋人身保險、資產管理、企業年金、互聯網財險、醫療養老、健康管理、商業不動產等多個領域,保險、資管、醫養為其三大核心業務,始終堅持深耕壽險產業鏈,打造“活力養老、高端醫療、卓越理財、終極關懷”四位一體的商業模式。
3兩家保險公司的服務對比
理賠范圍對比。R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除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之余應由在職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外,在統籌賬戶中增加了重大疾病統籌基金(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共同使用)。對患重大疾?。ㄒ灾袊1O會公布的重大疾病范圍為準)的,經北京市(區)醫保中心按規定結算報銷后,剩余部分由企業大病保險基金報銷50%費用(10萬元封頂),特殊情況會議專題研究,最大程度減輕患病職工的醫療負擔。通過“基本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重疾保障”方式進行無縫對接,形成“基礎保障+中端保障+專項保障”的立體員工醫療保障體系。T保險公司在R保險公司理賠范圍的基礎上,又在個人限額賬戶中開放對在職職工直系親屬的醫療費用報銷,即對在職職工父母、配偶、子女發生的符合要求的醫療費用,可在個人限額賬戶中報銷,以個人限額賬戶余額為報銷上限。同時,個人賬戶每年報銷上限5000元也不再受限,有助于在職職工醫療保障水平的進一步提升,讓職工享受到更多的醫療服務。理賠速度對比。R保險公司主要依靠傳統人工收單,每兩周左右安排一次專業人員到企業收集醫療保險單據進行報銷,雖也實現了App拍照上傳報銷,但金額較小,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內??傮w來看,理賠周期較長,有員工反映最長27天才完成。同時,客服回復不暢,不僅客服人員(含收單、藥費處理相關人員)更換頻率高,導致報銷過程中出現問題溝通不暢,而且客服電話很難打通,或者打通后雖然態度熱情,但對反映的問題解答不及時或者不知如何解答。T保險公司優化了醫藥費報銷的流程和透明度。在傳統人工收單報銷的基礎上,建立了報銷的信息系統,增加了微信、拍照上傳直報銷等更便捷的手段,職工可以使用微信方便地查詢到自己報銷理賠的進展情況和個人限額賬戶余額、累計使用情況等,實現了流程化報銷以及自助辦理,且微信拍照理賠基本一個工作日內即到賬,理賠速度更快。延伸服務對比。R保險公司雖也承諾個人限額賬戶除用于日常的醫療、購藥報銷理賠外,還可用于經批準的由保險公司提供的部分增值服務,例如協助醫療掛號、網上平臺購藥送藥等服務,但其對投標書承諾的增值服務、高端VIP服務等等,缺少手段實現。T保險公司作為股份制專業保險服務商,其致力于商業保險、醫療、養老等大健康體系服務,有一個清晰的醫保管理系統,第三方醫療服務合作伙伴較多,管控嚴格,且有專業的服務團隊,所承諾的增值服務如:網上購藥、體檢、專家門診掛號、高端VIP服務、緊急就醫綠色通道等基本都能實現。后臺支持對比。R保險公司因自身規模較大,對普通客戶的服務不夠重視,運行過程中,其高層幾乎沒與客戶企業對口部門做過溝通;投標團隊與后期服務團隊脫節,投標團隊的承諾,后期服務團隊往往找種種理由不予兌現;服務團隊不穩定,人員流動大,團隊主要負責人頻繁更換,服務無法對接。同時,該公司不夠重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基礎數據收集,不能細化出理賠數據與客戶企業人員結構、年齡構成等的相關關系,沒能為客戶企業建立一套基于精算原理的保費厘定機制。作為中國市場最大的企業年金投資管理機構之一,T保險公司的服務態度、專業服務水平及服務響應速度得到了客戶企業各級人員的普遍認可。同時,該公司重視基礎數據收集,能夠根據客戶企業目前46~60歲的職工慢性病幾率較高及重大疾病幾率提升的實際,提出合理的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建議,以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進而為客戶企業職工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醫療保障服務。綜合對比評價。從總體運行情況看,R保險公司對客戶企業職工醫療報銷單據審核過于嚴苛,習慣按照商業保險思路審核,與“醫?;稹惫芾怼安慌龅拙€”要求不一致,導致退單人數較多,客戶企業職工反映較大;客戶企業職工無法及時查詢個人賬戶情況,后雖經整改,但顯示的內容仍舊滯后較多;對醫保報銷系統的第三方服務平臺管控不夠,商業氣息過濃,平臺進出變動頻繁,客戶企業職工就醫、購藥的賬戶風險無法得到控制。綜合理賠范圍、理賠速度、延伸服務、賬戶收益、平臺支持等各方面情況來看,T保險公司不僅能保證基金運營收益穩定增長,廣大職工享受到更多更好的醫療服務,而且可以通過數據統計分析,幫助客戶企業科學合理控制保險費用,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具有專業專注、投保快捷、理賠快速、服務人性化等明顯優勢。
4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實操建議
篇6
一、各類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由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職工個人的應發工資中扣繳。
解讀:
一、會計處理
此條規定了社會保險費的基本處理原則
1、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企業包括各類型、各所有制的企業;
2、由企業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計提時,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其他應付款”;
3、由企業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雖然文件只提到“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未明確規定應在哪個具體的成本費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會保險費是按國家規定統一上繳的一項收費,不是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只是以工資總額做為計算依據,并不是企業的人工費用,不屬于生產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應該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科目。計提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
4、由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由企業代扣代繳,從職工工資中代扣時,借記“應付工資”,貸記“其他應付款-職工個人保險費”
二、稅務處理:
1、國稅發[2000]084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納稅人為全體雇員按國家規定向稅務機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失業保險費,按經省級稅務機關確認的標準交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可以扣除”
國稅發[2003]45號文第五條規定“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補繳的基本或補充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可在補繳當期直接扣除”
由此可以看出,企業按國家規定繳納、補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不區分是醫療保險還是其他保險,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這個規定就使會計與稅法在基本醫療保險的處理上出現了差異,這種差異是永久性的。會計上在“應付福利費列支,不能在稅前列支。稅法上做為一項費用稅前扣除,同是按計稅工資標準計提的應付福利費仍然可以稅前扣除。這就要求企業在填報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要額外加計扣除當年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就是要在本年利潤的基礎上經過調減處理計算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二、有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遼寧等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地區的企業,提取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非試點地區的企業,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所需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應付福利費不足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直接列入成本(費用)。
解讀:
一、會計處理
1、非試點地區交納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就是《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中的“企業年金”,年金的建立要符合一定的前提條件,《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一)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
(二)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三)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計提時,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其他應付款”,但是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對于應付福利費不足以繳納企業年金的企業,為不影響職工利益,可以“待攤費用”中設立明細科目先行掛賬,借記“待攤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等企業應付福利費余額足夠核銷時,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待攤費用”,但此辦法會導致企業虛增資產,但對所有者權益是不影響的;
2、試點地區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提取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超過4%的部分,可在應付福利費科目列支,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其他應付款”3、對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企業,所需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提取時,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其他應付款”。超過4%的部分,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這與企業交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處理是不同的,企業交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全部在“應付福利費”科目列支。
二、稅務處理
1、國稅發[2003]45號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第二款規定“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補繳的基本或補充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可在補繳當期直接扣除”。
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對于企業按規定標準繳納、補繳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與會計處理不一樣,在所得稅處理上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同樣,這項差異也是永久性的。
2、非試點地區企業建立的企業年金,由于會計上在應付福利費列支,所以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在扣除按計稅工資標準計算的應付福利費的同時,還可以加計扣除繳納或補繳的企業年金,即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減應納稅所得額;試點地區企業,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繳納的部分,與會計處理一致,稅前扣除,超過4%的部分,按非試點地區的辦法進行稅務處理。
3、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企業,繳費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由于會計上在應付福利費科目列支,所以也要在所得稅匯算時做調減處理。
超過4%的部分,由于會計上允許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所以在所得稅匯算時不必進行納稅調整,這與基本醫療保險的稅務處理是不同的。
三、職工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商業保險,屬于個人投資行為,其所需資金一律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由企業報銷。
解讀:
職工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不屬于企業行為,不能由企業報銷,這一點與稅務處理是一致的。
四、企業按照內部議事規則,經過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決議,改革內部分配制度,在實際發放工資和社會保險統籌之外,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職工獎勵的,所需資金從應付工資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的,所需資金從結余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涉及的稅收問題,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解讀:
一、會計處理
這一條與第三條的差別是,本條規定了企業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會計處理,第三條是明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保險的會計處理。對于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按目的不同,其會計處理是不同的,作為職工獎勵的,借記“應付工資”,貸記“銀行存款”。作為職工福利的,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銀行存款”,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與非試點地區的企業年金一樣,也可以先行掛賬,再轉入應付福利費。職工獎勵與職工福利的區別在于,職工獎勵是獎勵給有貢獻的員工,不是人人有份的;而職工福利是人人有份的福利性支出。
二、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此條明確了,企業為雇員購買的商業保險不得稅前扣除;但這一條關于補充保險的規定已經被國稅發[2003]45號文件所修正。
由于在會計上,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區分目的,分別在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列支,沒有直接在稅前列支,所以不必進行納稅調整。
五、公益金屬于企業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期間,按規定應當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方面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用于支付職工的保險費用。
解讀:
這一規定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原則是一致的,但是更加明確。
六、本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關于商貿金融企業有關保險資金列支渠道問題的通知》(財商字[1998]104號)同時廢止。其他文件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解讀:
篇7
關鍵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困境;措施
在我國醫療保險建立的過程中,對人們生活保障和社會穩定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大大減小了由病患帶給人們的壓力。同時,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應用下,我國的醫療保險水平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在發展的過程中,當前依舊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困境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制度中,還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從而能夠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一、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條件
在企業的發展中,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能夠減少患病職工過于重大的困境,減少員工在醫療費用上的心理負擔,免除困難職工在看病后的后顧之憂[1]。能夠保障員工的生活水平,對員工的工作態度有著積極的影響,加強了員工和企業之間的聯系,使其凝聚成一個整體。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在企業的決策管理上和加強員工自身能力上更容易進行。要使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和企業的資金兩者分離,按照國家的規定參加基本的醫療保險,并且能夠接受基本的保險待遇,在企業員工工資的發放上能夠按時、足額的進行,保障企業安全、穩定、高效的運轉。
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面臨的困境
1.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上并沒有一個系統性、專門性的法律制度,企業只能保障員工基本的醫療需求,這對于一些家庭困難、因病無法參加工作和患病職工來講,醫療費用的負擔仍然十分巨大。同時,在企業內部醫療保險措施并不完善,企業和職工之間依舊存在矛盾。在醫療保險的定位上,“覆蓋廣、低保障”的方案是將全體員工共同納入基本的醫療保險范圍,在保障人群的差別上難以保證全面,降低了醫療保險的水平,對醫療保險的實施產生了影響。同時,在實際的醫療保險制度中,其保障的水平和員工實際的醫療費用存在著差距,而且對于較高的費用,并沒有建立具體的醫療保障體系。
2.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緩慢
隨著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社會生活中醫療保險政策開始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更為緩慢,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并沒有采取相關的政策進行約束,使得醫療保險在企業的管理中不受重視[2]。另一方面為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在自身的發展中,并沒有建立一套有效的醫療保險管理方案。
3.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在這里道德風險是指為了能夠獲得自身的利益,采取不利于讓人的行為對社會的發展造成影響。在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過程中,醫療機構或員工患者易于產生道德風險。在企業員工患者進行就醫時,因不需要自己支付醫藥費用,往往會發生小病大醫、一人看病多人吃藥、門診改住院等道德風險。同時,醫療機構在對患者進行治療時,會讓患者進行全面的治療,增加藥物的費用,獲取更多的利益,產生道德風險。
三、完善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有效措施
1.加強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體系
做好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管理工作,企業的內部員工和退休人員都能夠享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好保險基金的規劃,制定詳細的步驟,可以從員工的福利費用中列支。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中,采取專戶管理及??顚S玫男问?。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要在財務部門建立相應的統計表,做好費用的記錄工作,實施決算制度。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上可以建立多種保障措施,用以面對各種形式下的基金補助,其中包括住院補助、健康保障計劃補助、門診費用補助和一次性補助等,為員工提供多種形式保障制度。
2.做好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管理基金,要符合基本的醫療保險制度,包括診療的病例項目、醫療的服務設施、定點的醫療機構和藥品支付標準等相關規定。在員工醫療保險期間,病患者的費用如果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可以選擇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中按照規定進行予以補助[3]。同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適當的進行基金的補助,用以減輕患病職工的費用負擔。要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不能夠重復享用,也不能劃入個人的保險基金賬戶,員工在進行醫療報銷時,其最高的費用不能高于當次治療的所有醫療費用。企業的財務管理要做好詳細的記錄,患病員工在報銷時,需要帶好本人的病例條、開藥的處方、結算費用的清單和相關的醫科證明等文件,并嚴格遵守審批的程序。對于故弄玄虛未能出示有效證明的員工不予報銷。
3.政府部門要做好監督工作
企業在進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時,應該向醫療保險機構做好匯報工作,政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工作[4]。建立健全、有效、實用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體制,在官方的網站上實施信息公開,保障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待遇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為企業員工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促進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四、結束語
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能夠很好的彌補后者存在的不足。不僅能夠增加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凝聚力,還能夠使醫療資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有效的解決當前社會員工因病致窮的問題,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作者:王春會 單位:大同煤礦集團軒崗煤電有限責任公司社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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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社會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保障體系;保險機構
社會的進步、生產的發展必然離不開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發展重要保證。醫療保險的存在免去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能夠使其安心工作生活,進而提高勞動生產效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同時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體、心理健康,使勞動力正常再生產得到保證。同樣,補充醫療保險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也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我國醫療保險結構不太完善,醫療保險發展困難重重,大力推進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補充醫療保險的概念及其種類
(一)補充醫療保險的概念
我國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滿足較低水平的基本醫療需求,且覆蓋面很窄,農村人口尚在覆蓋范圍之外。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同步發展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一個概念,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滿足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之外的醫療需求可以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予以補充。顯然,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一種補充形式,它是我國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補充醫療保險的種類
補充醫療保險有以下幾種方式:(1)企業補充醫療保險。(2)大額醫療費救助。(3)個人賬戶過渡性補助。(4)公務員醫療補助。(5)商業醫療保險。
與基本醫療保險相比,補充醫療保險不經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來自愿參加的?;踞t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并不重疊沖突,而是互為補充,不可相互替代,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給職工提供醫療保障服務,進而起到穩定社會、促進發展的作用。
二、補充醫療保險在我國社會保險體系中的發展狀況
第一,補充醫療保障體系框架架構實現基本構成,補充醫療保險在中心大城市發展較快,基本框架基本覆蓋二線城市,企業和個人投保積極性很高。但是,在農村的醫療保障水平偏低,加上我國的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比較落后,農村在補充醫療保險方面存在著主要問題,補充醫療保險保障的發展水平慢慢要適應社會發展的水平,實現社會主義特色補充醫療保險體系。
第二,補充醫療保險成效初步顯現。相比之下,新農合融資不到八百億,支出不到四百億,受益人大概是4億左右,新農合的參保人大概是8.5億左右,平均以后就會發現,新農合人均一年受益是100多塊錢,靠國家舉辦的醫療保險去治療大病、特種病是不現實的,況且也不符合保險中的關于報銷的相關規定,那么靠的是補充保險這條途徑,自補充醫療保險發展以來,無論是融資還是支出受益還是在大病、特種病醫療報銷上都取得了顯著成效。
第三,補充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的逐步建立,伴隨著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推進,各個省市地區也都相應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充實了經辦人員管理隊伍,并且大部分地區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從而實現信息共享和聯網結算。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68號令“第四十一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列入成本?!绷硗庳敹悺?009〕27號,“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p>
三、補充醫療保險在我國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社會弱勢群體得不到更好的保障。由于經濟發展產生收入差異,我們國家在補充醫療保險的城鎮方面,尤其是中心城市,像上海、北京、深圳等發達的城市做得比較好,其他城市做得也不太好。在農村可以說補充保險基本是零,農村現在雖然有一些少量的商業醫療保險,但是可供選擇的也是非常少的。我們國家的保險密度是人均1.5個保單,農村幾乎是零,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計的。補充醫療保險畢竟是商業保險,農民要買商業保險的經濟能力、消費能力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國外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和目前我們國內一些大中城市解決的辦法就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急需大力發展,農村“大病致貧”、“大病返貧”得不到有效解決。
第二,對于控制醫療費用來說對全球都是個棘手的問題,對各國保險公司而言都是一個挑戰。補充醫療保險與補充養老保險相比,醫療保險費用控制做起來比較難,利潤率比較低,商業保險機構的積極性不大,導致補充醫療保險的第二支柱難以發展起來。
第三,道德風險難以控制服務水平參差不齊保險操作規范不完善。
四、補充醫療保險發展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第一,通過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在滿足基本醫療保障基礎上提高補充醫療保障水平。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多種補充醫療產品,滿足不同個人和企業多層次醫療保障需求,利用先進的健康管理技術,提高參加保險人員的就醫服務水平,改善參保人員健康狀況。
第二,要完善支付結算方式,確保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有效運行。有關方面,給予商業保險機構在做醫療補充保險的時候一些優惠政策,鼓勵他們更多地去舉辦生產、設計,補充醫療保險產品,適應社會的需求這也是商業保險機構的一個新的增長點,既有利于商業保險的發展,又有利于社會的需求,有利于滿足農村的醫療補充保險的需求。
篇9
2013年7月,省本級醫保第五輪大額補充保險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由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承保,參保人員每人每年應繳納大額補充保險費為105元,其中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負擔63元,個人賬戶負擔42元,由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統一代繳。本輪大額補充保險的保額為20萬元,在保額范圍內,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按90%進行賠付,參保人員個人負擔10%。將大額補充保險20萬元保額計算在內,2013年度省本級醫保參保人員可享受的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達到33萬元。2013年8月省本級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負擔42元保費已由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統一代扣代繳。
三明市第五輪(2013-2015年度)大額補充保險經公開招標,確定了承保商業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經過多番反復協談和磋商,于7月上旬正式簽訂了大額補充保險協議。7月18日,承保公司進駐三明市醫保中心窗口正式開始受理賠付申請。三明市本輪大額補充保險起付線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8萬元),保額為22萬元;責任范圍為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的合規醫療費用(符合醫?!叭夸洝币幎ǖ?,且不含自費項目和部分自費項目的醫療費用),扣除個人先行支付的合規醫療費用6000元后,分兩段賠付:第一段賠付比例為85%,實際賠付限額為12萬元;第二段賠付比例為90%,實際賠付限額為10萬元。達到大額補充保險賠付條件的參保人員,可通過社會保障卡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實時刷卡結算;未實時刷卡結算的,可憑發票等材料向承保商業保險公司申請辦理賠付。
龍巖市第五輪大額補充保險公開招標工作,于7月16日開標,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中標,中標結果依照規定進行了公示。本輪大額補充保險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3年度保費為每人132元,2014年度保費為每人145元,2015年度保費每人158元。其中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每人每年度支付50元保險費,剩余的金額從統籌基金中提取。賠付待遇為:參保人員發生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公司賠付90%,每人每年度由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的補充醫療保險累計最高保險金額15萬元。
篇10
醫療救助是最低水平的醫療保障,基本醫療保險是基本水平保障,而補充醫療保險則是更高水平保障,新“醫改”方案中強調的“四大體系”①建設,其中一項就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建設。所以,在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發展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一起,形成針對城鎮居民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滿足不同對象、不同水平的需要。有助于滿足城鎮居民更高醫療保障需求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遵循“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尽笔侵副U铣擎偩用竦幕踞t療需求。具體來說,“?;尽笨梢詮膬蓚€方面來理解:第一,從補償水平來看,有起付線、報銷比例和封頂線以及年度最高給付金額的限制;第二,從補償范圍來看,有基本醫療保險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三大目錄”的限制。因此,目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難以滿足居民更高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需要通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來實現。
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設存在的不足
1.重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相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大病醫療互助、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而言,無論是從推動力度,還是相關研究的深度來看,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所受到重視程度都要小許多。雖然在新“醫改”方案后,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開始受到一定的關注,但是由于這一制度不是強制實施、不與相關部門績效考核掛鉤,所以一些地區存在一定的形式主義和“走過場”現象,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往往只是“印在紙上、掛在墻上”,沒有真正實施。另外,由于這一制度起步較晚,沒有經驗可循,推行起來存在一定的難度,部分地區在建設過程中“知難而退”。2.保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首先,從保障對象來看,現階段城鎮居民補充醫療險制度覆蓋對象主要是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自愿參保的,由于仍有部分居民因各種原因沒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因而暫時不能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其次,從補償范圍來看,居民補充醫療保險一般參照執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三大目錄”,超出“三大目錄”范圍的醫療費用不能獲得補償,這使居民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償范圍受到很大限制。另外,居民補充醫療保險主要補償超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即只針對基本醫療保險之上,而不是針對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同時也設有最高支付限額,一般為每人每年補償3萬~6萬元,這一額度對當前的醫療消費水平來說,無疑是偏低的。由這三個方面可以看出,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力度是有限的。3.參保率有待進一步提升由于參保居民文化水平差異較大,醫療保險政策和補充醫療保險條款相對又比較專業和復雜,大多數居民對醫療保險政策不是很了解,尤其是享受待遇條件標準和相關醫學專業術語,對普通居民而言,理解起來難度較大。加上宣傳力度和宣傳措施不到位,許多群眾對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理解和認識存在不足,認為這一制度主要是保大病。對身體素質較好的居民來說,自認為罹患大病的概率不高,使用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機會不大,因此居民參保意愿和參保積極性不高。另外,少部分居民甚至尚未聽說過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相關政策[3]。以上這些因素導致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參保率偏低。從保險的基本原理來講,參保率過低,逆選擇現象相對就會比較嚴重,導致不能滿足大數法則,從而嚴重影響疾病風險的分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