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經營審查細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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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經營審查細則

篇1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等規定,制定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農藥產品生產許可的實地核查、產品檢驗等工作,應與通則一并使用。

第三條 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農藥產品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證。

第二章 發證產品及標準

第四條農藥是指用于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本實施細則規定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農藥產品為生產許可證發證產品,包括原藥、母藥和制劑,共劃分為22個產品單元,具體產品單元見表1。

第五條 本細則發證產品應執行的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見附件2。產品標準一經修訂,自標準實施之日起企業應按新標準組織生產,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應按新標準要求進行;新制定的農藥產品標準實施后,企業可以按相應單元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第三章 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和資料

第六條企業申請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除按通則要求提交的材料外,應由企業提交符合產業政策自我承諾書。

農藥產品涉及國家產業政策如下:

(一)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工產業〔2010〕第122號)的規定,農藥產品列入淘汰類和限制類的項目為:

1.淘汰類:

自2010年10月13日起,淘汰規格為10%草甘膦水劑,淘汰敵百蟲堿法敵敵畏生產工藝,淘汰農藥粉劑雷蒙機法生產工藝。

2.限制類:

自2011年6月1日起,限制新建氧樂果、水胺硫磷、甲拌磷、殺撲磷、溴甲烷、滅多威、克百威、敵鼠鈉、溴敵隆、溴鼠靈、殺蟲雙、滅線磷、硫丹、三氯殺螨醇、福美雙等原藥生產裝置;限制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藝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維菌素、吡蟲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藝除外)生產裝置。

(二)根據《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586號公告》和《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745號公告》的規定,農藥產品停止生產和受理的項目為:

1.自2011年6月15日起,停止受理滅線磷原藥、硫丹原藥、殺撲磷原藥、甲拌磷原藥、克百威原藥、滅多威原藥、氧樂果原藥、水胺硫磷原藥、56%磷化鋁片劑、40%殺撲磷乳油、甲拌磷乳油、甲基異柳磷乳油、滅多威乳油、40%氧樂果乳油、35%水胺硫磷乳油、硫丹乳油、3%克百威顆粒劑、滅線磷顆粒劑等農藥新增生產許可申請,停止批準上述農藥的新增生產許可證。

2.自2012年4月24日起,停止受理百草枯母藥和水劑新增生產許可證申請,停止批準新增百草枯母藥和水劑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3.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生產許可證、停止生產,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使用,允許專供出口生產。

4.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篇2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增強人民體質,依據《食品衛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適用于我省一切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和個體經營的食品生產、加工、采購、儲存、運輸、裝卸、銷售、供應等企業、單位(包括公共食堂)以及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

第二條 各級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縣以上衛生防疫站或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下同),有權給違法單位處以20元-5000元的罰款。5000元-30000元的罰款,需報經縣(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對違法的直接責任人員,可處以2元-150元的罰款;對違法的個體經營者,可參照上述直接責任人員罰款數執行。

第三條 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責任單位處以20元-120元的罰款。另外,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2元-20元的罰款。

(一)出售熟食品敞開露放,或流動銷售食品不用防蠅、防塵設備,罰款20元-25元;

(二)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用手抓取,貨、款不分,用廢舊紙、袋包裝食品,罰款25元-30元;

(三)室內外環境不整潔,對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不積極采取消除措施,罰款30元-40元;

(四)食具不消毒;缺乏必需的衛生設備,屢經督促添置,延宕不備,罰款40元-50元;

(五)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原料不符合衛生要求,罰款50元-60元;

(六)利用新資源和新工藝生產的食品或飲料,未先送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而擅自銷售,罰款60元-70元;

(七)不認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或對已發現應調離的傳染病患者(包括腸道帶菌者)而不及時調離,罰款80元-100元;

(八)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個人,除責令停業外,并罰款80元-120元。

第四條 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責任單位處以20元-150元的罰款。另外,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元-50元的罰款。

(一)出售污穢不潔、生蛆、蟲蛀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罰款20元-120元;

(二)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甚至將腐敗霉變原料混入新鮮原料使用,罰款20元-140元;

(三)出售超過保存期限,未經食品衛生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的定型包裝食品,罰款25元-145元;

(四)出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獸、水產品等及其制品,罰款30元-150元;

(五)出售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罰款35元-150元。

第五條 凡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責任單位處以35元-500元的罰款。另外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50元-150元的罰款。

(一)使用或出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和食品,罰款35元-50元;

(二)出售浸過或拌過農藥的糧食、油料種子,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罰款45元-155元;

(三)出售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罰款50元-160元;

(四)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罰款100元-150元;

(五)食品容器、包裝材料不符合衛生要求,罰款100元-200元;

(六)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未經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參加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罰款150元-300元;

(七)生產、經營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衛生規定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罰款200元-350元;

(八)食品或食品原料,由于鐵道、交通部門的車皮、船舶、汽車等運輸工具,或站臺、碼頭、倉庫等原因而造成嚴重污染、霉變,罰款250元-500元;

(九)拒不接受食品衛生監督,阻撓食品衛生監督、檢驗人員履行職責,或者謾罵、毆打上述人員,罰款300元-500元。

第六條 由于違反食品衛生法而造成食物中毒或食物嚴重感染事故者,罰款500元-5000元。

第七條 違法者如有故意欺騙、掩蓋事實,并有可能嚴重威脅消費者健康的,可在給予相應罰款的基礎上再增加1-5倍數額。

第八條 對曾受過警告或停業改進處分,屢教不改繼續違法者,罰款數額可在應罰款的基礎上增加2-6倍。

第九條 對零售經營者所處之罰款,由制售違法食品的零售經營者承擔。如該違法食品的違法原因不在受罰的零售經營者,該零售經營者在交納罰款后,可依法向貨源單位索賠,貨源單位不得拒付。

第十條 違法者拒交行政罰款時,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 罰款處理,由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向違法者發出《罰款通知書》,被罰款企業、單位或個人,應當即交付或在限期內如數交付罰款。

第十二條 被罰款企業、單位或個人,對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所處罰款不服時,在接到罰款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對食品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罰款決定既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申請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強制其執行,或轉請人民銀行在其帳戶上扣繳。個人的罰款,所在單位不得報銷。

篇3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源污染防治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飲用水源分為集中式飲用水源和分散式飲用水源。城鎮公用自來水廠和企業自備水廠的取水水源為集中式飲用水源,其他取水水源為分散式飲用水源。

第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生活污水和垃圾的綜合整治。

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設置的監督管理。

海事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船舶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并有權檢舉、控告污染飲用水源的行為。

第五條市、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應按照《*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規定》,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劃定相應的水域、陸域(以下稱飲用水源保護區),采取特別措施予以保護,保證飲用水源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主城區內公用自來水廠和服務人口在2萬人以上的企業自備水廠以及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城鎮的公用自來水廠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其他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擬訂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分為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其中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設準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

第七條在地表水飲用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新設置排污口;

(二)使用劇毒農藥;

(三)使用有毒物捕殺水生生物;

(四)清洗船舶、車輛和裝貯過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

(五)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八條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本辦法第七條(一)至(五)項所列行為;

(二)新建、擴建污染飲用水源的建設項目以及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設項目;

(三)超過國家或者本市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

(四)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

(五)設置水上經營性餐飲、娛樂設施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貨棧。

第九條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本辦法第八條(一)至(五)項所列行為;

(二)排放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

(三)堆存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及其他有害物品;

(四)新設油庫以及與供水無關的碼頭、躉船和錨地;

(五)放養畜禽或從事水產養殖;

(六)機動船舶在湖庫保護區內行駛、作業;

(七)旅游、游泳和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源水體的活動。

第十條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由市、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水利、國土資源、衛生、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飲用水水源地所處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質條件、供水量、開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情況提出劃定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一條在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利用污水灌溉農田;

(二)利用土壤凈化污水;

(三)施用高殘留或劇毒農藥;

(四)利用儲水層孔隙、裂隙、溶洞以及廢棄礦坑儲存石油、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農藥等;

(五)利用溶洞、滲井、滲坑、裂隙排放、傾倒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廢棄物;

(六)使用無防止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貯存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廢棄物。

第十二條本辦法公布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排污口,由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或將污水引至保護區外排放。

本辦法施行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已堆存的固體廢物,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責令責任單位或有關部門限期清除。

本辦法施行前在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水上經營性餐飲、娛樂設施和油庫以及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貨棧,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海事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經營或遷移。

第十三條建設城鎮集中式供水項目,必須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并按規定將預防性衛生設計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其產生的污染物不得排入飲用水源保護區。

禁止在四類、五類、劣五類水域建設集中式供水項目。

第十四條對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供水單位必須按照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定設置界碑。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飲用水源保護區界碑或擅自移動界碑位置。

第十五條取水單位應當經常巡視飲用水源保護區,定時觀測水質狀況,及時制止污染或危害飲用水源的行為,同時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查處。

第十六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分散式飲用水源的設置和保護納入村鎮規劃,采取措施加強水源選擇、水質鑒定和衛生防護等工作,切實改善村鎮飲水條件。

第十七條分散式飲用水源取水點周圍30米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清洗裝貯過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

(二)使用高殘留或劇毒農藥;

(三)排放工業污水;

(四)修建飼養場、廁所和堆放垃圾。

第十八條排污單位和個人在發生或可能發生污染飲用水源事故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減輕或避免危害后果,同時通報已經或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的取水單位和當地供水部門,并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就近的海事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海事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船舶發生事故污染飲用水源時,海事部門應當組織強制打撈清除或強制拖航,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肇事船方承擔。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地表水飲用水源準保護區內實施危害飲用水源行為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新設置排污口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二)使用劇毒農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處罰;

(三)使用有毒物捕殺水生生物的,按照《*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三條的有關規定處罰;

(四)清洗船舶、車輛和裝貯過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海事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實施上述危害飲用水源行為的,從重處罰。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實施危害飲用水源行為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新建、擴建污染飲用水源的建設項目或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設項目,情節嚴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超過國家或者本市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三)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四)設置水上經營性餐飲、娛樂設施以及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貨棧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海事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實施上述危害飲用水源行為的,從重處罰。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實施其他危害飲用水源行為的,按照《*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實施危害飲用水源行為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利用儲水層孔隙、裂隙、溶洞以及廢棄礦坑儲存石油、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農藥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二)利用溶洞、滲井、滲坑、裂隙排放、傾倒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第六項的規定處罰;

(三)使用無防止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貯存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城鎮集中式供水項目未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實施污染分散式飲用水源行為的,當地集體經濟組織有權要求停止違法行為,消除或減輕危害;拒不改正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規定設置飲用水源保護區界碑以及破壞飲用水源保護區界碑或移動界碑位置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不按規定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擅自批準污染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建設項目立項、建設或者投產使用的;

(二)不按規定責令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限期拆除或將污水引至保護區外排放的;

(三)不按規定責令責任單位或有關部門限期清除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固體廢物的;

(四)不按規定責令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水上經營性餐飲、娛樂設施和油庫以及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貨棧停止經營或遷移的;

(五)不依法查處污染飲用水源行為的;

(六)發生污染飲用水源事故不及時向上級報告或者在報告中弄虛作假,致使延誤事故處理,造成事態擴大的;

(七)有其他、、行為的。

篇4

一、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縣集貿市場整治工作的不斷深入,城區及農村主要鄉鎮集貿市場交易秩序得以好轉,交易環境得以凈化,但農村市場點多面廣,交通不便,經濟欠發達,農民識假、辯假能力不強,客觀上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各種違章違法行為突出表現為“三多二難一淡薄”。

_、假冒偽劣產品多。在許多集貿市場或自營的小店鋪,假冒偽劣產品堂而皇之地擺在貨柜上,洗發水和洗潔精、蜂蜜和食用油等常用的日用品尤為突出,在學校周圍的店鋪里,“三無”的零食、玩具、學習用品等充斥其間,然而銷售這些商品的店家,不僅沒有受到舉報揭發,以其低廉的價格頗受當地群眾和學生的“歡迎”。

_、無照經營店家多。特別是一部分農村的自營小店鋪,沒有經過工商稅務等部門審查登記就擅自經營,甚至搞副食、藥品、農藥等跨門類經營。由于本身不合法,所以在銷售商品時以盈利為第一目標,以店鋪能開多久算多久,能賺多少算多少的經營準則,今天被查封了,過了幾天又換了地方開。這種打一槍換一炮的做法,使得無照經營店鋪比較多,為各種假冒偽劣產品提供了方便的銷售網絡,極大地增加了查處工作的難度。

_、非法生產加工窩點多。我縣是農業大縣,在交通便利的城鄉結合部,各種非法生產加工窩點隱藏在居民樓內,設施簡陋、衛生環境差,針對農民消費水平低的特點,生產加工價格低廉而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產品。這些非法窩點除了有店面的直接銷售外,還有一些采取送貨上門的辦法,將不合格的產品直接送到農村的自營店鋪。非法生產加工窩點與無照經營的店鋪相成,構成了假冒偽劣商品生產、流通、銷售的完整網絡。

、行政監督管理難。市場的監管涉及到工商、衛生、技監、食品藥監等部門,但除了工商部門在鄉鎮設有基層所外,其他部門均沒有派出機構。面對地域廣闊的農村市場,各部門協調難度大,就更加凸現行政監管力量的薄弱,以致于對農村市場的監管出現了盲區。

_、農村維權難。在農業生產資料消費方面,農民的消費維權存在很大困難,比如取證難,對一些偽劣種子,發現問題的時間跨度長,且受土壤、施肥、氣候等多種因素影響,在取證時困難重重;再如鑒定難,不僅有法律效力的鑒定部門非常有限,而且涉及“三農”的鑒定部門更少,這給農村維權工作帶來很大不便,許多申訴案件因此,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_、農民安全消費意識淡薄。與城市居民日趨成熟的消費理念相比,農民安全消費意識十分淡薄,其中固然有識別假冒偽劣商品水平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對假冒偽劣商品可能能的危害性認識不足,低廉的價格往往成為農民在購買和使用商品的時最主要因素。農民安全消費意識淡薄,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各種假冒偽劣商品在農村占據大部分市場。

二、監管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參與打假維權行動。

_、采取適合集貿市場特點的宣傳方式。目前的宣傳工作主要是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進行以法律、法規宣傳。還應多采取一些可行的宣傳方式。如在農村集貿市場、村委會、寺廟等群眾聚集的地方,定點分發宣傳冊、宣傳單;再如在村委會、集貿市場的宣傳欄、黑板報上進行政策法規的宣傳,同時對一些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件進行展示,來提高宣傳最佳效果。

_、針對消費者的需求提供咨詢服務。根據消費者的需求,有的放失地進行宣傳,可以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春耕時節,組織力量進行種子、劣質農藥化肥、地膜等方面的知識宣傳,提高農民鑒別假種子、劣質農藥化肥、“三無”生產用具的能力;而在中秋、春節等節假日里,舉行大米、食用油、糖果等食品方面的知識宣傳,提高農民對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_、建立面向農村的宣傳陣地??沙浞掷玫胤诫娨暸_,以固定的電視欄目,建立面向全縣農村、農民的宣傳陣地,使電視臺成為農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了解市場信息、提高產品鑒別能力的窗口,成為宣傳誠信經營典型、打擊制假售假窩點案例的陣地。

(二)加強監管力度,建立符合市場實際的監管辦法。

_、加強市場監管力量。我縣市場點多面廣,農村市場商品集中交易少,分散交易多,這需要一支強有力的監管隊伍。目前,基層工商所的人員少,管轄的鄉鎮又多,日常的登記、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等工作,占據了大量時間,加上交通、通信工具不足,對商品質量和分散隱蔽的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打擊成效有限。因此,對涉及農村市場監管的工商、商務、衛生、食品藥監、技術監督等職能部門,要聯合執法、協同配合,才能形成執法合力。對不法分子以極大的震懾力,避免出現單個部門執法力量薄弱的局面。

_、改革市場監管方式。目前全縣集貿市場,相當一部分都自發形成的,規模不一,有的占道經營,有的歸屬不清,沒有明確的開辦單位,日常的市場秩序無人維護,監管難度較大。因此,應首先明確各市場的歸屬者和開辦者,加強引導、督促其辦理登記手續,合法經營。在依靠行政機關依法監管的同時,逐步建立起市場的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推動我縣市場走向規范。

_、增加市場監管手段。由于檢測手段等條件的限制,許多假冒偽劣商品只能憑執法人員的經驗來識別,對深層次打假缺乏必備的檢測設備和必要的檢測手段,而送檢需要較高的費用和較長的時間,不能保障假冒偽劣商品得以及時查處。因此,工商機關要進一步豐富市場的監管手段。一是要根據小額銷售假冒偽商品的情況,制定處罰細則,加大處罰力度,避免這些經營者鉆法律的空子,逃避處罰;二是要推廣農藥殘留快速檢測辦法,加強對集貿市場銷售的農民自產自銷的農產品的檢測。

_、落實市場日常管理制度,加強市場巡查工作,建立健全臺帳制度,深入展開紅盾護農工作,做到有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實現各項職能到位,避免上級責任追究及連帶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引導扶持,推動各類店鋪走上規范化軌道。

_、簡化審批手續,將無照非法經營變為有照合法經營。對農村邊遠、交通不便的地區,簡化審批手續,并分期、分批入戶登記,把證照送到經營戶手中。對經濟落后、家庭困難的給予一定優惠減免政策,使之納入正常的監管范疇,引導其走上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道路。

篇5

關鍵詞有機產品認證;茶葉企業發展;作用;生產措施;發展規劃

“有機茶”是以自然、衛生、安全及無農藥殘留為訴求重點,結合了20世紀末健康、養生的觀念潮流,甚受消費者喜愛。有機茶基本上是以耕作方式與一般農產品為區別,無法由外觀確認。只有通過有機產品認證,人們才能認識有機茶。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明香表示:有機茶并不是用有機肥料栽培就叫有機茶,有機茶除了講究安全、衛生、健康,原則上應包括3個條件:一是不用化學肥料,可用堆肥,即過去單純的自制堆肥,常用來作有機肥料。二是不使用化學合成農藥,土地和所使用的灌溉水也不可受到污染。因為合成農藥有殘留的問題,會破壞生態環境,另外,除草劑也絕對不能用,因為部分除草劑發現有致癌物質,對使用者與消費者都有危害。三是從事此種方式的生產必須有3年以上的時間。如這三方面徹底執行,所產制的茶葉才能被稱為有機茶[1-2]。

1有機產品認證對茶葉企業發展的主要作用

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通過有機產品的認證,提高企業品牌、產品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為做大做強銀奧茶業品牌,提升茶葉產業化水平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機茶已是銀奧茶業發展的支柱產品。有機產品認證對企業發展主要有以下幾點作用。

1.1有利于調整產品結構,充分利用資源優勢,增加收益

這3年來,由于國內外茶業市場的變化,常規茶生產效益一般,產銷形勢雖然繼續趨好,但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走產品創新、提高科技含量、充分利用該地資源優勢,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最南端的蒼南五鳳鄉與福建省福丁市和泰順縣2個中國茶葉之鄉相鄰,自然環境優越的山區,山水俱佳,海拔在300 m,遠離縣城25 km的深山塢里,沒有任何污染源,十分有條件開發有機產品,提高了企業知名度,增加了農民收入。鄉村面貌發生了積極變化。全鄉茶園逾666.67 hm2,現在已有3家茶企開展有機茶認證,其中有機茶園66.67 hm2,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公司年產有機茶40 t以上,產值達1 097萬元,通過有機茶認證,公司周邊生態環境得到保護,經濟收入增長,并促進場容場貌改觀,獲得當地政府的肯定和獎勵。有機茶加工、銷售,大大好于常規茶葉的效益,公司產品自營出口打入了東南亞茶葉市場,獲得了較高的利潤。提高了有機茶的市場競爭力,十分有利于銷售。

1.2有利于壯大龍頭企業,促進品牌建設

茶葉是傳統農業產業,企業在開發有機茶時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公司建立自有生產基地和自主品牌,實行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從而提高了企業知名度,增強了經濟實力,加強了品牌建設,帶動了整個企業的發展。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在2007年開始開發有機茶時只有21.33 hm2規模,經過多年努力,帶動了另外2家茶葉合作社發展有機茶園66.67 hm2以上,年產量40 t以上,成為年產值超1 000萬元的全省茶產業“百強”企業,榮獲溫州市名牌產品、市級優秀農業標準化推廣單位、蒼南縣創建信用企業先進單位、蒼南縣食品安全信用先進單位、蒼南縣消費者滿意產品企業稱號,知名度也大大提高。公司董事長許明香介紹,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在普尾茶場和坑口茶場投資1 300萬元,按高標準、高質量建設有機茶園21.33 hm2。改造新廠房項目建成后,將進一步壯大企業的經營實力,更好地發揮企業的龍頭作用,帶動周邊農民致富。“銀奧茶業”品牌的知名度也將進一步提高,從而提高企業的社會影響力。

1.3有利于提高茶葉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推進茶葉產業化經營

發展有機茶實行外連市場,內連合作社基地,實施訂單農業,把小而全、散而弱的農戶聯合、組織起來,實行規模生產、規模經營,才能保證標準的實施、品質的穩定,有利提高市場競爭力,實現規模經濟效益,推進茶產業的整體發展。經過幾年努力,到2009年底公司已有有機茶園21.33 hm2,年銷售有機茶40 t以上,產品還出口馬來西亞,出口額達200多萬元,為擴大有機茶銷售打下堅實的基礎。

1.4提高了人們的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和企業誠信意識

有機茶是在原料生產過程中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科學原理,采取有益于生態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不使用合成的農藥、肥料及生長調節劑等物質,在加工過程中不使用合成的食品添加劑的茶葉及有關產品。在通過有機茶認證過程中,通過宣傳培訓和示范推廣,使廣大員工、茶農和企業家的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標準化意識和可持續發展理念有了很大提高。在有機茶基地要注意周邊植被生態的保護和建設,營造防護林和綠化帶;茶園中間作綠肥,安裝振頻式殺蟲燈,在農村普及有機農業的相關知識;建立和規范使用有機肥,自己堆造有機肥,嚴禁使用化肥,對茶園病蟲害采取農業措施、生物防治、利用礦物源農藥、禁用化學農藥等一些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對產品質量起到重要保證作用[3]。同時,通過有機茶認證對員工也是一次誠信教育和考驗,普遍提高了員工誠信意識。

2發展有機茶存在的問題

公司有機茶認證工作雖然取得很大成功,但在發展中還暴露出一些簿弱環節和問題,有待解決。一是有機茶生產成本相對偏高,產量相對偏低,而在國內市場有機茶銷售價格還不能體現“優質優價”,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生產的積極性。二是有機茶與普通茶從外觀上難以辯認,市場上假冒有機茶的情況時有發生,市場監管機制不健全,查處不力,影響了有機茶聲譽和消費者信心。三是認證費用偏高,每年都要進行考核,增加企業經濟負擔。四是有機茶園替代高效農藥、肥料的研究、生產滯后,不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有的還存在質量問題,影響了有機茶的產量和質量。

3有機產品標準執行生產措施

公司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嚴格按《有機產品》標準進行管理,主要內容為推廣農業標準化、有機茶葉生產栽培技術和有機茶加工標準化,進行人員教育培訓3期,體系培訓4期和技術技能培訓10期,受訓茶農達255人次;通過有機茶基地認證21.33 hm2,有機產品認證46 t,推廣應用頻振式殺蟲燈30盞,每年推廣商品有機肥52 t,進行了初制茶廠改造,引進名優茶加工機械和自動程控清潔化生產線,進行生產工藝技術改進,申報了溫州名牌產品,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注冊了銀奧茶業、碧鳳、翠鳳、丹鳳、雪鳳、青鳳等商標,訂制有機產品標志,有機茶專門銷售登記,參加溫州名優茶評比和浙江綠茶博會名優綠茶評比,榮獲了溫州名優早茶評比金獎,上海國際茶文化節中國名茶評比金獎和全國“中茶杯”名優茶一等獎。項目完成后,有機茶園已實現了專業化、規?;?、標準化的生產格局,輻射全鄉666.67 hm2以上五鳳鄉茶葉生產,示范帶動力強。通過幾年來的有機產品認證工作,公司獲得了縣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浙江省初制加工示范茶廠、蒼南縣創建信用企業先進單位、蒼南縣食品安全信用先進單位、蒼南縣消費者滿意產品企業稱號。

3.1有機產品執行的組織與管理

有機茶葉標準化技術推廣項目整個項目每年投入達20多萬元,對五鳳茶葉產業能否形成省內特色產業和有機標準化生產的問題。因此,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對這個有機產品的標準執行十分重視,只能成功,不能失敗。對此公司建立以許明香總經理為組長、徐登岸副總為副組長、聘請夏成鵬為技術顧問、黃松為公辦室主任的有機產品管理小組,并且聘請浙江大學駱耀平教授專家為有機茶生產指導,制定有機生產質量管理手冊,按GB/T 19630.1-4 2005《有機產品標準》要求認真抓好有機茶的生產,特別要嚴把質量關,還要按計劃抓好生產加工,確保有機茶質量安全;此外要對質量實行全程監督,切實抓好有關資料的整理、收集、歸檔,確保記錄材料的完整性。

3.2訂計劃,抓培訓,促成效

公司每年制訂培訓計劃,舉辦各種培訓班10多期,受訓人次達200多人,開展有機茶栽培技術應用,包括生物農藥防治、殺蟲燈的應用和配方施用有機肥;推廣標準化加工技術。以省示范茶廠建設為目標,對原生產廠房進行優化改造,共履行茶廠面積2 850 m2,提高了生產環境衛生水平;引進先進適用的加工機械,改進工藝技術,其中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專門建設一條全自動控制的名優茶加工生產線,是浙江省第一條程控連續化名優茶生產線;產品嚴格按標準要求進行生產,規模化生產銀奧有機茶,提高產品質量;產品實行QS和有機產品包裝,分級銷售,積極參展參評,榮獲了溫州名優早茶評比金獎、浙江綠茶博會名優綠茶金獎、上海國際茶文化節中國名茶金獎和全國“中茶杯”名優茶評比一等獎。實現專業化、規?;?、標準化的生產格局,示范帶動力強。

3.3在執行標準過程的舉措

一是標準化技術培訓及推廣應用。結合各生產季節的實際情況進行了標準化生產技術等培訓17期,邀請浙江大學駱耀平茶學專家授課,受訓人次達255人,開展有機茶標準化技術應用,包括礦物質農藥防治、殺蟲燈的應用和配方施用有機肥施用技術。二是茶廠優化改造及示范茶廠建設。進行了初制茶廠改造,改造茶廠面積2 850 m2,引進名優茶加工機械和自動程控清潔化生產線,2009年公司被認定為省茶葉示范加工廠,溫州市農業標準化先進推廣單位。三是有機產品栽培技術應用示范和品牌建設。先后申報無公害生產基地認證100 hm2,申報綠色食品認證,其中21.33 hm2通過了有機茶認證,通過注冊了銀奧茶業、碧鳳、翠鳳、丹鳳、雪鳳、青鳳等商標,制作有機茶銷售包裝,實行分級包裝,組織企業參加溫州早茶節和(沈陽)浙江綠茶博會、上海國際茶文化節、首屆香港茶展、馬來西亞食品展、哈爾濱食品交易洽談會、東盟貿易洽談會、韓國食品展和馬來西亞食品展,榮獲了溫州名優茶金獎3項、浙江綠茶博會名優綠茶金獎1項、上海國際茶文化節中國名茶金獎2項和全國“中茶杯”名優茶評比一等獎1項。四是為了公司產品生產和管理按GB/T 19001-2008標準和《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管理職責、資源管理、產品實現及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制度做了制訂。監控茶葉的生產和服務的全過程,規范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公司通過了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

4發展規劃

蒼南縣有機茶已經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突破,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下一步是如何“小題大做”,把處在起步階段的有機茶產業納入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的軌道,繼續保持浙江銀奧茶業發展有限公司有機茶產業的重要地位,為此,提出以下幾點規劃:一是應嚴格按標準生產,按規定粘貼標識,開設有機茶專賣柜,建立代銷經銷業務,積極參與國內外各種有機食品展示展銷,組織有機茶專項推介等活動。二是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有機茶的宣傳,全面宣傳有機茶產業面貌,普及有機茶知識,使消費者了解有機茶,并放心地喝有機茶。三是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擴大銷售渠道,不斷從產區內銷售向產區外發展市場,從以禮品茶消費為主向大眾消費延伸,突破區域銷售的局限性。四是各地在獎勵有機茶生產的同時,應把為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作出貢獻的企業一并納入獎勵范圍,培育一批既有生產規模又有營銷能力的龍頭企業,積極鼓勵他們走向國內外市場,發揮有機茶產業排頭兵的作用。五是加強市場監管工作,打擊假冒有機茶欺騙消費者的不法行為。經營者要加強自律,誠信經營,恪守商業道德,維護銀奧茶業信譽,提高有機茶的知名度。

5結語

茶葉的有機農法栽培是一種節約能源、資源循環利用、倡導物種共存的生態型農業。它是為人類飲茶健康、地球環境保護而設想的一種經營方式,雖然在栽培上,有機茶必須花費更多的成本,而且消費者也必須付出更高的金錢代價,然而選擇自然、安全的茶葉,使自己的健康受到保障,享受喝茶的樂趣,并感受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為時代潮流與趨勢;而這個永續農法經營的未來趨勢,需要企業有心及執著的投入、消費者鼎力的支持[4]。如此,此種有機產品才能永續,才不會枉談飲茶保健,也才能安心的享受品茗之樂,這樣的理想想必也是許多愛茶人所希望與樂見的。

6參考文獻

[1] 姜愛芹,余瓊蕾,金建忠,等.中國有機茶發展現狀和國內市場開發策略[J].中國茶葉,2009(12):22-24.

[2] 賀忠善,黃安凱,秦國杰.科學發展有機茶 建設現代化和諧茶業[J].茶葉通訊,2010,37(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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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部際協調小組第三次會議的決定,由農業部牽頭,會同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供銷合作總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等部局,開展農資打假聯合行動。十月份,對全國14個省進行了聯合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今年農資打假工作的總體情況

《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聯合行動》的通知下發后,農業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發了《關于深入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打假聯合行動的通知》,就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具體的部署。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在全國范圍開展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經過幾個月的工作,農資打假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據對14省的統計,今年農資打假共出動檢查人員33.1萬余人次,檢查各類農資市場1.3萬多個,檢查各類農資經營網點、門市部27.2萬個,檢查各類農資生產企業2.46萬家,搗毀各類農資制假售假窩點1342個。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31326起,涉案貨值5.01億元,其中10萬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處不合格種子398.1萬公斤,劣質肥料2.5萬噸,假冒偽劣、禁用和過期不能使用的農藥36.85萬公斤,偽劣獸藥1萬多公斤,各種無證冒證和偽劣農機及其零配件16萬臺/件。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6億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較成功的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工作得力

各地參與農資聯合打假部門的領導都較重視農資打假工作,大多數地方成立了農資打假協調小組,設立了農資打假辦公室,明確了專職人員,公布了舉報電話,將農資打假列為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各省農業廳把農資專項打假作為重點工作抓,以此來促進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職能轉變,發揮行政監督職能作用,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服務。形成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各部門相互配合開展農資打假的局面。

為了確保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順利開展,各省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部局關于農資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時將有關精神傳達下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通過聯合發文,召開會議等方式安排農資打假工作。

(二)綜合執法,農資打假工作逐步規范

近年來,許多地方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探索農業行政執法新的運行機制。**、**、貴州等省農業廳成立了農業執法總隊。湖南省農業廳今年從廳內各有關執法單位抽調了16名執法人員組成農資打假隊伍。全國有77個地(市),815個縣(市)成立了農業執法支隊、大隊。在今年的農資打假專項斗爭中,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山西省為了加強農業執法機構建設,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以晉辦發〔20**〕9號文件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業和農村法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結合市(地)、縣機構改革,按照“先行試點,先易后難,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步驟,力爭三年內在全省全面實施集中綜合執法,使農資市場的監管經?;?、規范化。

**省成都市編委專門發文組建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落實編制20名,市政府發文進一步明確了編制、人員管理(按公務員管理)和經費問題(納入財政預算)。該市執法大隊成立后,20**年就查處違法案件650起,比20**年增長60多倍,沒收、轉商假劣農資產品32.4噸,是20**年的6倍;20**年1-9月,查處違法案件1086起,比20**年同期增長30%;沒收、轉商假劣農資產品94.9噸,比20**年增長192%。

(三)廣泛宣傳,營造農資打假氛圍

為使農資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各地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了對農資打假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少地方在電視臺、電臺、報紙上開設了農資打假專欄,加強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農資方面法律規章的普及和宣傳,報道農資打假活動信息,并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進行跟蹤報道,對制假售假窩點進行曝光。

**省農業廳召開了三次農資打假工作新聞會,各新聞單位多次派員參加省執法檢查組,赴各地進行現場采訪和報道。**省共出動宣傳車3865車次,懸掛條幅760個,張貼標語53670條,在廣播、電視、報刊上播放、刊登農資打假信息849次,舉辦大型咨詢活動87次,印發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27.91萬份。**省執法總隊在省電視臺制作了7個農資打假專題節目。廣東省農業廳召開了由省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供銷社領導與執法人員和新聞記者參加的銷毀假劣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現場會,公開銷毀查獲的假劣獸藥、飼料及添加劑近100個品種,共25噸,貨值100多萬元。

(四)突出重點,抓好關鍵時段的整治行動

**省農林廳先后組織開展了5次專項整治行動,在春播期間,開展了以春播用種、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藥、飼料為重點的春季打假護農大行動;夏季與省質監局聯合開展了肥料專項整治行動;7月至9月開展了農藥市場專項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業生產資料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秋季開展了以小麥、油菜為重點秋播種子專項整治行動。**省農業廳針對養豬戶和飼料經銷戶使用違禁藥物、私屠濫宰、違規經營病豬等現象,開展了“劣病毒”豬肉專項整治工作。**采取整治重點市場,按農時季節,適時開展專項斗爭的方式推進農資打假工作。種子整治的重點是玉米雜交種子和抗蟲棉種子,主要集中在石家莊市和保定市種子市場以及棉花集中產區;農藥整治的重點是“三證”不全、假冒偽劣以及國家禁用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農資專業市場以及生產工藝落后、群眾投訴較多的農藥生產廠;肥料以復混肥料、葉面肥、微生物肥料為重點,以登記證號、產品標識和使用說明為主要內容,主要集中在專業市場;農機及零配件集中檢查生產和銷售企業(網點)、農機維修市場和有影響的農機市場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與工商、質監、公安、供銷社、經貿委等部門緊密合作、協同辦案、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省公安系統全年出動20**多人次進行農資打假執法活動。**、**兩?。ㄊ校┒际种匾暣蟀敢傅牟樘?,**省查處典型案件16起,**市查處典型案件6起,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的**縣水稻種子案、**國威農藥案和**省武勝縣雜交玉米種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關法律程序進行了查處。

農資打假涉及的范圍廣。各省在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農業、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監察、畜牧、飼料、農機、供銷等部門互相配合,立足本職,積極行動,共同開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農資打假效果顯著。湖南省華容縣制售假農藥案的偵破就是技術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查處,公安、監察、農業等部門密切配合,各部門聯合行動取得的成果。經偵查,犯罪嫌疑人到案發為止,已產銷殺蟲脒170多噸,銷售貨值71萬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收審,涉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針對農資打假工作的特點,為提高辦案速度,提高辦案效果,各級農業部門無論在市場檢查還是在典型案件查處過程中,都主動取得當地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今年查處的標值10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農業、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聯合辦案,相互支持,積極配合的結果。山西省農業部門在工商、公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整頓忻州市忻府區奶牛市場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確保農資打假工作持續健康進行

為了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規的建設,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了打假人員的素質。許多省根據《種子法》、《漁業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先后出臺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一些省還建立了農資打假工作制度。如**省農林廳建立了打假信息報送制度,要求縣農業局每周五報市局,市局每周一報省廳,對于重大突況和重大事件即查即報,并根據事態進展隨時續報。為確保農資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省還加大農資打假工作督查力度。**省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一級督查一級的方式今年已組織了兩次督查活動,除檢查面上工作外,重點對領導批辦案件、上級交辦案件、大案要案進行督查。

為了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各地舉辦了形式多樣的培訓班。**省今年組織了1095人次的種子法知識培訓和576人次的種子檢驗知識培訓。山西省農業廳今年舉辦了5期執法人員培訓班,有1200名市(地)、市縣執法人員和分管農業執法的領導參加了培訓。

一些省制定了農資投訴(舉報)案件的登記、處理程序等制度。使農資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結果。

**省農業執法總隊印發了《**省農業執法總隊科室、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及內部管理規定》,包括了總隊科室的責任制,人員崗位責任制、人員工作守則、“十不準”規定、學習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隊務會議制度、受理投訴或舉報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外勤執法人員崗位工作制度、罰沒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書管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等17項。

二、農資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資市場、農資產品問題仍很嚴重

從督查情況看,農資管理和打假面臨的形勢仍很嚴峻,由于農業生產資料,量大面廣,假冒偽劣由來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趨勢,許多領域的問題積重難返。雖然今年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農資打假行動,但還有許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是農資經營主體不規范。目前農資市場無證經營或超越經營范圍的現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而掛靠經營的現象比較普遍,非法經營者在農資銷售旺季走村串戶銷售農藥、化肥的現象比較嚴重。

二是經營行為不規范。銷售過期、失效農藥和劣質種子坑農害農的現象不斷出現;農資和百貨混合經營現象不在少數。獸藥經營中的主要問題還有獸藥、人藥同時經營的現象。所有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如:

(1)無證生產和造假狀況還比較突出。制假售假活動由公開、半公開向地下、半地下,組織性、隱蔽性、對抗性增強,手段趨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難度。

(2)假冒偽劣農資充斥市場的狀況尚未根本扭轉。農業部今年春夏對市場上的農藥質量抽查結果顯示,不合格農藥為16%,有1/5的單位經營了不合格農藥,這些是在合法的經營單位里抽出的登記過的農藥產品,非法生產和經營的假劣農藥就更多了。據**省畜牧部門抽查,“九五”期間,獸藥質量抽檢合格率為77%;近期對市場質量抽檢合格率為50%。青海省西寧市經銷的蔬菜品種近百種,但通過審定的只有20多種,大部分種子沒有生產許可證,沒有標簽。

(3)農資產品標簽不規范。農業部今年抽查了2586個農藥標簽,不合格率為54.6%,有的地方農藥標簽不合格率高達80%。有的擅自修改已審定的標簽內容,有的擴大使用范圍,有的盜用、冒用他人登記號,有的用一個登記證用于多個產品,還有的采用光寫商品名而不寫含量和使用情況等欺騙手段坑害農民,嚴重干擾了農藥市場的正常秩序,危害了農民利益和農業生產安全。引起了農民與合法生產企業的強烈不滿,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責成農業部立即進行整頓。

(4)誤導消費的廣告多。主要是獸藥和農藥表現最為突出,虛夸產品質量的不少。有的企業還用“農業部推廣新產品”、“中國農學會推薦產品”等來誤導消費者。

(二)少數農業部門對開展農資打假的認識還不到位,執法意識薄弱

一些地方認為農資打假是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事,和農業部門關系不大,有的地區和縣級農業部門甚至放棄法定職權,不聞不動,根本沒有安排部署和組織檢查。農業各行業之間發展也不平衡,地區間發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嚴重

由于受利益的驅使,一些地方對農資制假售假不僅不打擊,而且還加以庇護。如有的農藥生產廠家在生物農藥中添加大量化學農藥,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費者。當檢查發現后,地方出面說情、辯解,難于處理。另外,農業部門內不少單位也經營農藥、獸藥、種子、肥料、農機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單位,既進行經營活動,又有管理職能,還有的審批、登記、檢測、監督集一體,使本應互相制約的監督機制失效。

(四)農資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農資打假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按現行的農業法律法規無法處理,如化肥、農機質量管理等尚缺乏相關的法規和強制標準,農藥、飼料、水產種苗等其他農資管理相應的配套辦法或實施細則也要修訂和完善。漁藥、漁具市場的監管不明確,個別地方存在空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一些農資產品管理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當前農資生

產和市場監管的要求。

(五)參與農資執法的機構多,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

國務院抓農資執法、打假的機關如工商、技術監督、供銷和農業部門等多個單位。農業部門內又分散在種子、土肥、植保、蠶種、畜牧獸醫、飼料、農機、漁業等多個機構。但真正對農資市場和生產單位的執法起震懾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門協調困難,責任不明確。適應農資執法特點要求的,既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較強的法律素質,又具有為人民服務宗旨觀念和較強的職業道德水準的執法人員缺乏。

督查中也發現一些地方部門之間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溝通不夠。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門各自行使管理職能,缺少溝通與協調,往往出現多部門對同一行政管理對象多次檢查的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意見很大。此外,農資打假工作多部門操作,部門之間通氣不夠,發文多,部分內容交叉重疊,形式主義的東西也不少,工作實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執法檢查多,實際查處的案件少。農資質量抽檢工作開展不夠,結果公開不夠。多數地方的農資執法,僅僅檢查銷售機構,從銷售機構查出農資產品質量問題時,對銷售者做出處罰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順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產者的責任,使更大違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頭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農資違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農業行政執法缺乏必要的經費和裝備,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隊伍不穩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農資打假專項經費,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訊、取證等工具,抽樣檢查、假劣產品的銷毀、聯合執法等系列費用難以解決。參加農資打假的人員大部分是臨時從各系統抽調的,執法意識不強。

基層反映,上級多頭管理,缺乏統一的系統的農業行政執法指導,影響了農業執法的順利進行。

三、農資打假工作的改進意見

(一)從“五不放過”入手,找準農資打假切入點

這次督查組共帶回102個需要督辦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個查處完畢,剩下的17個,還將繼續督辦。有關領導批轉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過督辦已依法查清并進行了處理,還有1起正在查處中。各地投訴的轉有關業務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們將對這些案件進行分類總結,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處過程中,各級農業執法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的同時,對于該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與司法機關保持密切聯系,了解案件的處理結果,還要認真查清偽劣農資源頭和流向。對于源頭非本省、市、縣轄區范圍內偽劣農資,要及時向有關省或市、縣通報情況,請其他省或市、縣查清和處理,或請上級單位處理。

要做到查處的案件有始有終,辦事程序規范,檔案齊全。對領導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時研究處理,做到件件有結果。

(二)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國已加入WTO的新形勢,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這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的農資打假方式只能是暫時的應急措施,今后要從機構設置、人員調配、管理機制和經費保證等方考慮這個問題。

在當前農資市場秩序混亂,假冒偽劣農資猖獗的嚴峻形勢下,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聯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個部委要繼續加強部門間協作,建立聯合打假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認識農資打假的重要意義,在農資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聯合執法檢查過程中,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執法過程中各負其責,如技術監督部門主要負責好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工作,工商部門檢查營業執照和市場秩序等,農業部門檢查經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以及產品的包裝標識等。

(三)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結合我國加入WTO后,當前正在清理修改有關行政法律法規文件之機,加速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有的省反映,一是盡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臺農機管理、水產種苗等方面法律法規;三是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四是制定農藥、獸藥、種子、肥料等包裝標簽準則,統一標簽規范等。

(四)農資打假的當務之急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加大農資打假案件的查處力度,關鍵的是要有健全的執法隊伍,大量農資案件的查處需要專職農業執法隊伍負責。這是在新形勢下,賦予給農業部門的一項新的重要的職能。目前農業執法隊伍很薄弱,近兩年各級農業部門在農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來比較分散的農業行政執法職能集中起來,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建立專職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就是一個成功的經驗。從各地實踐的情況看,農業綜合執法是值得推廣的。各級農業部門應結合機構改革和調整,理順各相關機構的管理權限,明確責任。避免部門間或部門內執法不一致,造成多頭執法,損害國家形象。各相關執法部門均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五)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執法程序,嚴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開展農資市場準入工作。對實行許可證管理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不予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機關結合企業登記注冊、年檢換照等工作,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對違法生產、經營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實行許可管理的農資產品,農業部門要認真進行檢驗、實驗、鑒定,對不符合條件和質量標準的,不予辦理產品許可、登記手續,不允許進入生產流通領域,從源頭上防止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農資產品進入市場。質監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領導關于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不合格農資產品不出廠。

二是建立農資打假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要對農資打假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三是建立農資打假執法情況報告制度。各級農資執法機關要建立農資打假情況月報或季報制度,逐級上報農資打假工作情況、遇到的主要問題、大案要案情況等,以便及時指導和協調。

四是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執法一定要嚴,不能以罰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頭,不追究相關責任,包庇縱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則就無法開創農資打假的新局面。

篇7

監管職責分工情況的匯報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市食安委辦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

按照會議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標準及我市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情況做如下匯報:

一、關于食品安全標準問題

1、何謂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是國家為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發生,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本著最大限度釋放風險確保品質安全的原則,對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的衛生要求及其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銷售等方面所規定的技術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標準是對國家原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場準入的基本條件,也是各級行政部門食品監督執法的依據。

2、食品標準現狀

建國初期,我國的食品類標準較少,20世紀70年代末以后我國食品類相關標準開始日益豐富,當時頒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劑的產品標準,食品的衛生標準和產品標準較少。20世紀80年代后陸續了一系列的食品衛生標準和產品標準。在1981年頒布的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開創了中國釀酒行業的新紀元。1983年頒布了gb3865-83《中式糕點質量檢驗方法標準》和gb3866-83《西式糕點質量檢驗方法標準》。1985年頒布了糧食、油料檢驗方法標準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檢驗方法標準。1986年和1987年頒布了gb7100-86《糕點、餅干、面包衛生標準》、糧食類產品標準和以zb為編號的一系列專業生產技術規程。1988年國家衛生部又頒布了19個食品類衛生標準。20世紀90年代初商檢局頒布了一系列的進出口產品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衛生部還頒布了一批殘留等檢驗方法標準。1995年中國農業部頒布了第一批綠色食品相關標準,頒布了第一批無公害食品相關標準,標志著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在中國走向制度化,也說明了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提高和國家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1996年、和中國對食品方面衛生標準進行了三次大范圍的頒布和修訂,使衛生標準的覆蓋范圍更加廣泛。這些工作,對食品標準建設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歸結起來,在《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前,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形成了四個層次,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企業標準。從屬性方面看,又分屬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工業標準、食品質量標準、食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標準四個類型。這些標準總計4700余項。因為標準制定的立足點不同,客觀上造成了食品標準政出多門的問題,針對同一種食品,既有國家標準,也有行業標準。如蘋果,既有標準委頒布的國家標準,又有農業部頒布的無公害標準、綠色標準、外觀等級標準,還有原商業部頒布的蘋果銷售質量標準。這些標準往往規定各異,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產流通領域秩序混亂,令執法部門和企業無所適從。與此同時,對一些重要的品種,各部門似乎都視而不見,迄今沒有標準問世,留下空白和盲區,導致生產經營或執法監督無據可依。此外,一些標準數十年不作修訂,與形勢發展嚴重不相適應,老化滯后現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為解決上述問題,《食品安全法》要求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工業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等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安全標準,并明確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性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明確了食品安全標準由衛生部負責制定和公布、國家標準委提供編號,強調了有關產品國家標準涉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內容的,應當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包括8個方面的內容,即: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其中,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必須測定一個保障人體健康允許的最大值,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原料,但是,濫用食品添加劑會危害人體健康,必須制定標準嚴格限定其品種、使用范圍和限量。

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的營養成分不僅關系到食品的營養,而且關系到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主輔食的營養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標準。

食品的標簽、標識和說明書具有指導、引導消費者購買、食用食品的作用,許多內容都直接或間接關系到消費者食用時的安全,這些內容的標示應該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需要制定標準統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產經營過程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其中的每一個流程都有一定的衛生要求,對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預防疾病,具有重要意義,都需要制定標準統一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主要包括營養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學要求,如酸、堿等指標;食品的感覺要求,如味道、顏色等,這些也屬于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檢驗方法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方式或方法,檢驗規程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或規程會得到不同的檢驗結果,所以要對檢測或試驗的原理、抽樣、操作、精度要求、步驟、數據計算、結果分析等檢驗方法或規程作出統一規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食品安全標準是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強制性標準,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部門應該積極主動地研究制定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已經制定的,應 該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情況

《食品安全法》授權衛生部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唯一的制定和機構。近兩年來,衛生部頒發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組建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評審委員會,并頒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據統計,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76項,包括68項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標簽等基礎標準,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58項。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為配合食品添加劑“嚴打”行動,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膠姆糖基礎劑和食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從法律角度講,今后,在食品構成中,除食品工藝配方核定的主料、輔料外,凡是發現不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品種目錄(總計2314種)之內的任何成分,均可視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凡是發現在食品加工過程中違反《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特定限制,超范圍、超量使用目錄中的添加劑的,均可視為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5、在檢驗檢測和監督執法中,如何處置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全品類殘缺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組織實施。但是在在檢驗檢測和監督執法實踐中,時常會遇到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全品類殘缺的問題。在處置此類問題是,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的食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部門可以參照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規定,組織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報國務院授權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的部門備案;二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按照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經營食品;三是既無國家標準,也無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符合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須備案登記,必須嚴格遵守。監督執法過程中也可作為參照。

6、食品安全標準與國家標準接軌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際食品貿易也在飛速發展,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世界關注的焦點問題,各國政府十分重視,因而貿易爭端也不斷出現。有不少發達國家的標準嚴于cac(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標準,采取了比較高的技術壁壘措施。好在sps(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協議)和tbt(貿易技術壁壘協議)協定規定,各成員國在發生食品貿易爭端時,必須以cac標準或風險分析的結論為依據,可以在wto爭端解決機構中解決。且wto規定了cac的標準要以科學性為基礎,采用風險分析的原理進行制定。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若貿易對方國標準嚴于cac規定的標準,可以要求其按照風險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學依據,以保障自身國家的合法貿易權益。這對相關貿易國設立不合理的貿易壁壘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對策。因此,我國充分利用sps和tbt協定的規定,積極應對,成立了專家委員會,開始對我國食品標準進行制、修訂。檢驗檢疫行業規劃在-對本行業標準制、修訂。但根據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對食品標準的不斷加嚴、更新及我國出口食品屢屢遭受技術壁壘的情況來看,我國在對食品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要站高望遠,加快步伐,以盡快與cac標準接軌,為我國的進出口食品貿易保駕護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分工情況

(一)分工依據

1、食品安全法及實施細則。從國際上看,監管體制一般分三大類,有多部門體系的、單部門體系的、綜合型體系的,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多部門體系的模式。這種監管體制,中國目前食品安全分階段管理的一個現實,就是生產經營分了若干階段,現在我們按照這個特點進行監管,是發揮各部門的優勢,既體現相互分工,又能夠實現綜合協調,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無縫呢?有時候比較難。這是多部門監管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部門職能要么重疊,要么出現空白。針對這樣的情況,《食品安全法》特別對綜合協調和部門分工進行了明確的規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條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時對各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責任也進行了明確?!妒称钒踩ā返谖鍡l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上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在下級行政區域設置的機構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對以上職責做了進一步的細化。

2、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為實現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和無縫銜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隱患,杜絕的實踐中存在食品安全監管盲區,12月29日,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政辦發[]130號),對銷售非自產初級農產品從業者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食品攤販監管、現場制售食品從業者監管、“小飯桌”、“農家樂”、公開舉辦農村家宴、食品展銷、倉儲、專業食品運輸等從業者監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監管。放心早餐的生產加工單位食品安全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監管。放心早餐銷售點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食品生產經營的兼營行為監管、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食品行為的監管等情形進行了明確和界定,堵塞了監管漏洞。意見授權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在實施本意見的過程中,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作適當調整。同時,要求各級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和配合。對于本意見沒有明確或新出現的事項,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精神,確定相應的監管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支持。對難以界定具體監管部門的一些食品生產經營業態,由當地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等辦法進行監管,各部門應當服從并積極參與或配合,杜絕監管盲區。

3、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 學生營養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食安委發〔〕4號)。為切實加強學生營養餐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學生飲食安全,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學生營養餐實施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員會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營養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食安委發[]4號),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學生營養餐監管中的職責進行了明確。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學生營養餐工程實施過程中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管、組織協調和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農業部門負責全市范圍內奶牛養殖、生鮮奶收購及飼料、獸藥和養雞場的監管工作。在省級有關部門未指定雞蛋供應企業之前,由農業部門對學生營養餐所用雞蛋供應企業進行初步篩選,報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審定后,會同食品藥品監管、質監、工商、衛生、商務等部門對外公布。負責對雞蛋供應企業所用飼料、防疫用藥及蛋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將檢驗結論定期公示;質監部門負責乳制品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審查學生營養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對乳品生產企業的乳品組織抽樣檢測檢驗,并定期公布檢測結論。協助相關部門對奶品中標企業所設置的配送機構及商進行日常監控,對配送機構及商擅自改變合同約定最小包裝規格、再次灌裝、分拆等行為依法查處;工商部門負責奶品、蛋品配送機構、中轉站及中標企業商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管,制定并監督實施配送機構、中轉站及商倉儲及物流配送質量安全規范,對配送機構及商供應的奶品、蛋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公示檢驗結論;衛生部門負責學生營養餐所涉食品(含飲用水)進入學校之后各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制定并監督實施學生營養餐衛生規范,對蛋奶等品種儲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應監測等進行技術指導,對奶品、蛋品及飲用水等品種組織抽樣檢測檢驗,并定期公布結果。負責學生營養餐食品衛生(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對直接接觸蛋奶等食品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教育部門負責學生營養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對總供銷合同項下所涉品種定期取樣送檢,對懷疑品種隨時送檢。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學生營養餐安全管理規范,落實學校內部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的管理職責,建立健全確保學生營養餐安全運行的基本制度,并監督執行。結合地域及學生分布情況,逐校或按片區配備學生營養餐專職質量安全管理員,并組織專業培訓。負責督促各實施學校加大資金投入,按學生營養餐衛生規范的要求,新增設施設備,改進儲藏、加工、分發食用的環境和條件;監察部門負責對學生營養餐實施過程中各縣區、各級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執法監察,依法依紀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財政、商務、供銷、民族宗教事務、審計、旅游等部門在各自法定職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職責范圍內履行相應安全監管職責。

(二)我市食品鏈條各環節監管職責分工情況

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立案查處;依法查處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阻礙、抗拒行政執法活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農業局主要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對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畜禽產品和水產品藥物殘留進行綜合整治;負責農產品跟蹤檢測和蔬菜安檢工作;負責定點屠宰場(廠、點)生豬、牛、羊的檢疫及其監督。

市經貿委主要負責食品流通、加工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實施“發展綠色產業、建設綠色”戰略。

市商務局主要負責酒類市場及生豬屠宰的監督管理。在屠宰環節,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凈化肉品市場監管。在有關縣區,此項職責由經貿局承擔。

市財政局主要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經費年度預算,并予以保證。

市衛生局目前仍然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實施餐飲服務許可審查;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開展對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治和調查處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據市政府機改方案及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定方案”的有關規定,餐飲服務、學校、機關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職責將有衛生局劃轉到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目前,劃轉工作已啟動,預計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的市場準入審查,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對違法的食品廣告和虛假宣傳、商標侵權和假冒商品、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進行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承擔原由衛生部門負責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實施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準入 ,嚴格審查和發放生產許可證;組織制定、審批、食品地方標準。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負責出入境食品及其裝載、包裝物和運輸工具的檢驗檢疫和監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市編辦、市法制辦、市藥監局要根據省、市編辦劃分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意見,積極推進我市監管體制創新,盡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分意見,并抓好落實和銜接工作。

(三)幾個特殊情況的處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國家質檢總局將小作坊監管的范圍界定為:10人以下,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不含現做現賣),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單位和個人。在實踐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數量多、分布隱蔽、生產條件差、生產設備簡陋、管理水平低、生產環境普遍較差等問題,個監管部門在對小作坊的認識上存在差異,因而導致對小作坊的監管存在職責不清的情況。我市在小作坊監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對主體和特征都很明顯的小作坊,由質監部門依據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頒布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著對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則,實施許可管理。市質監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小作坊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7項要求,共計44條(具體內容詳見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產食品需向縣區質監部門提出申請及相關材料??h區質監部門對其必備條件現場審查合格后當場隨機抽樣。樣品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縣區質監部門在小作坊申請書上簽署“現場審查并產品抽檢合格”意見。小作坊業主持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后,縣區質監部門為其出具開業生產登記證明。不具備自檢能力的食品小作坊應就近就地與法定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協議。理化指標、衛生指標中含有技術參數的項目,每季度委托檢驗一次??偵?、鉛、鋁等重金屬指標每年委托檢驗一次。在同級財政經費保障情況下,縣區質監部門對食品小作坊每年進行全項目的監督抽檢不少于2次。

對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圍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政辦發[]130號)明確的部門進行監管?!兑庖姟芬幎ǎ菏称飞a加工小作坊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含現場制售食品從業者)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監管;對現場制售食品從業者監管,分兩種情形處置:依托食品流通環節經營場所(如商場、超市、食品店、集貿市場等)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在獨立且專屬的門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監管。

2、食品攤販的管理。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食品零售攤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由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負責監管。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管轄區域內食品攤販進行規范管理。(主要指區域規劃、場所公共衛生、攤點布局等)

3、城鄉集貿市場、超市、食品展銷會的食品監管。這幾類場所均有較明確的“四至”邊界,環境具有一定的封閉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著便民高效、責任唯一的原則,城鄉集貿市場、超市、食品展銷會等場所內的所有食品從業行為,由工商部門統一監督管理。

4、對餐飲服務場所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監管。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政辦發[]130號)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主業以外兼營其他食品生產經營業務的,兼營業務日常監管由主營業務監管部門負責,在監管中發現兼營活動違法違規需要處罰的,應及時移送依法負責的監管部門處理。按照《意見》的精神,餐飲服務單位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銷售酒、飲料等非自產及預包裝食品的,不再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而由餐飲服務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監管。

篇8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打造最清潔城區和創建省級示范文明城區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理念,健全農貿市場管理服務體系,明確管理職責,提升管理水平,實現農貿市場經營有序、環境優美、食品安全目標。

二、實施范圍

拱墅區轄區內所有農貿市場。

三、目標要求

(一)長期證照農貿市場目標要求

1、底已完成改造提升的14家市場(含市商業資產經營公司主管的拱宸橋農貿市場)參加市、區兩級政府組織的年“最佳、最差”農貿市場評比活動(具體考評辦法另行發文),并積極參與全市樣板農貿市場創建活動,到年底,有1?D2家成為“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8?D9家成為“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4家成為“二星級文明規范市場”。

2、新開辦的杭州登云路農貿市場年4月開業,7月納入“最佳、最差”農貿市場評比活動,當年爭創“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

3、祥符農貿市場、康橋農貿市場2008年完成提升改造任務,當年爭創“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

4、半山農貿市場配合半山地區整體改造,進行重新建造,未改造前要確保市場環境整潔、秩序良好、食品安全,在打造“國內最清潔城市”和創建省級示范文明城區活動中做到不失分。

(二)臨時(無)證農貿市場目標要求

1、具備改造條件并經市政府同意改造的臨時(無)證農貿市場必須按時、按標準完成提升改造任務,政府職能部門特頒發臨時證照。

2、不具備改造條件,但經市政府同意納入整治的臨時證市場,按要求進行整改,并保留臨時證照。

3、既不具備改造又不具備整治條件的無證市場,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取締。

四、管理要求

(一)農貿市場舉辦者

農貿市場舉辦者是管理的責任主體,市場應與所屬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管理目標責任書,認真履行杭州市“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強對經營戶的管理和督促,并與場內經營者簽訂管理責任書。具體做好以幾方面管理工作:

1、市場硬件管理

(1)市場導購圖(牌)分區標識牌、公告公示、宣傳欄完整。設有服務臺、意見箱(簿)觸摸屏、電子顯示屏,配備投訴電話、公平秤并運作正常。

(2)加強對消防、治安等設施的定期檢測、排查、維護,確保完好、正常、安全運轉,杜絕任何安全隱患。

(3)加強對市場內硬件設施的保養、維護、修繕,特別是電子監控、配電房、電扇、電梯、廁所、下水道等公共設施,要確保完好、運轉正常。

2、市場制度管理

(1)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部門管理規定,切實履行舉辦單位職責,自覺服從并協助有關職能部門監管。

(2)建立農貿市場交易信用分類管理制度,①建立經營者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審查入場經營者經營,掌握場內經營者基本信息和經營信息,并建立經營檔案;②建立商品準入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責任制度。配備相應的檢測機構人員,對關系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產品進行檢測管理;③建立市場退出管理制度,及時清退違規經營者和不合格商品;④建立市場檢查制度。對市場管理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市場內配備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電子監控等設施要確保正常運轉;⑤建立品牌商品市場準入和監督制度,掌握場內經營者知名品牌商品經銷情況,并建立登記管理檔案;⑥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場內顯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時商品質量檢測、商品安全、消費警示和提示、消費者申(投)訴處理、場內經營戶的獎懲及違法違規等信息;⑦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并通過合同與場內經營者約定消費侵權損害賠償辦法,有機構、人員處理交易糾紛投訴和消費投訴,消費糾紛解決率達到95%以上。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信箱,公布投訴電話。對消費者投訴率進行統計分析,并把處理結果和投訴者滿意度記錄備案。

在開展農貿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的同時,將市場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工作和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查詢方便、運轉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網絡平臺,有效提高市場管理水平和效能,并積極倡導誠信經營、和諧服務理念,宣傳落實三綠工程工作,結合本市場實際編制《市場管理實施細則》,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定人、定崗、定責,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3)對經營戶日常行為嚴格考核,實行獎懲制度,獎罰分明,鼓勵先進,鞭策落后,樹立榜樣示范,對違法違規經營戶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賠禮道歉、書面通報、警告、經濟賠償、扣除承諾金直至提前終止市場經營等處罰。

(4)依據市場經營規模、交易額和上交年利潤綜合測定,相應配足管理人員和管理經費。具體人員配備標準為:1000平方米以下市場至少配備管理人員10人(含保潔、保序人員,下同),1000-1500平方米市場至少配備管理人員14人,1500-2500平方米市場至少配備管理人員18人,2500平方米以上市場至少配備管理人員20人,同時,各市場應配備1名精通計算機專業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員,以提高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

(5)農貿市場舉辦者作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確保責任到位,切實履行消防、治安、安全等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加強安全巡查和防范,確保全年無各類事故發生。

(6)加強對農貿市場經營戶和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做到外樹形象,內強素質,統一管理員和經營戶著裝,要求管理人員作風正派,文明禮貌,儀表端莊,佩證上崗,克已奉公,勤懇細心,嚴格管理。

(7)市場要建立預賠金制度,經營戶進場時,須交納一定金額(各市場自定)的商品質量保證金作為預賠之用;要做到公開辦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受理投訴,處結率100%。

3、市場秩序管理

(1)監督經營戶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經商、禮貌待客、熱情服務,無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短斤缺兩、哄抬物價等行為。同時,各攤位全部使用經法定機構檢測合格的電子秤,不得擅自拆裝,如有損壞及時向市場或質監部門報告。

(2)商品陳列擺放設定統一標準,實行長、寬、高“三統一”限制,做到劃行歸市,整齊劃一、擺放美觀,嚴禁擴攤、墊高等行為。

(3)場內無倚門設攤、占道經營、流動經營等行為。場內無赤膊、無賭博、算命、斗毆、酗酒以及進行其他危害社會治安、影響市場經營秩序等行為。

(4)經營者證照齊全,商品明碼標價,產品標識規范,并統一備份在市場內顯示屏中,便于上級部門和消費者查詢、觀看,了解經營商品在核定范圍之內。

(5)嚴格市場各類車輛有序管理,嚴禁任何車輛在經營期間(7:30?D18:30)進出或停放。市場周邊統一劃定不同車輛的停放位置,配有專人管理,動態督察糾正,切實做到整齊劃一,有序停放。

4、食品安全管理

(1)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503號令)認真督促場內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賬。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商品準入索證、溯源、臺帳監管等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建好臺帳,歸檔管理。市場負責人要組織定期抽查,對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2)監管熟食制品和現制品生產經營設備、設施及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狀況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要求,食品容器及包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統一配置加蓋密閉容器,從業人員上崗應統一著裝、戴帽、口罩和手套。清洗雙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砧板、刀具、抹布等工具必須按規定消毒使用;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臺和銷售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同時,認真做好防蠅、鼠、蟑螂等相關工作。

(3)認真做好每天農藥殘留檢測工作,確保農殘檢測室儀器、電腦、冰箱等各項設施正常運轉。同時按規定批次做好每天的蔬菜農藥殘留和副食品監測工作,即蔬菜按每天10個以上品種,副食品按每天5個或5個以上品種,大型市場加倍計算,把檢測結果及時在市場電子顯示屏公布。

(4)必須督促經營戶堅持使用經市場制定的綠色環??山到馑芰习b袋,嚴禁使用非環保袋、有毒有害的塑料化工包裝桶(袋),并加強監督檢查。

(5)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應當遵守商務部制定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同時,嚴禁使用廢棄飲料瓶、塑料化工瓶儲存和出售。

6)必須監督經營戶不得違禁銷售青蛙、蛇類、鳥類等野生動植物及制品。

5、環境衛生管理

(1)組織市場管理人員和場內經營戶堅持每周一大掃,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垃圾隨時掃,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清掃人員,不間斷地流動清掃,做到全程保潔,保持經營器具、盛皿等干凈衛生。

(2)實行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包干,明確制定每個攤位、每個經營戶的衛生包干區,明確包干責任人。市場要負責通道、墻壁、墻頂、門窗、燈具、柱子、下水道、窨井蓋、廁所、垃圾房以及外立面、門前等公共部位的衛生保潔,切實做到無污跡、無蜘蛛網、無積塵、無積水、通風透氣并無異味,下水道暢通無阻。對市場周邊實行“門前三包”制度,做好人行道、公共場地和綠化帶的清潔衛生。市場內在醒目位置上要貼有“嚴禁吸煙”標志牌。同時,組織督促經營戶做好責任包干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

(3)農貿市場內應統一配置加蓋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每個攤位內統一設置保潔桶(袋),垃圾必須入桶(袋),嚴禁場內隨意拋扔蔬菜葉、皮、殼等。桶(袋)內盛垃圾及時清倒,外溢垃圾及時清掃,確保內、外通道地面、攤位內外立面干凈整潔。

(4)定期組織市場管理人員、經營戶開展除“四害”活動,對家禽、熟食、鹵味、肉制品經營區和儲存間、廁所等重點區域經常沖洗、消毒,保持干燥、無霉味、無臭氣,一般春夏一周一次,秋冬每半月一次。

(二)農貿市場廣大經營戶應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本市場的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市場經營者守則》的各項條款;要服從管理,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2、經營戶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經營戶要講職業道德,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公平交易;不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缺兩,欺騙消費者,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不購銷假冒偽劣商品和國家規定不許上市的商品;不準使用明令禁止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商品出售后,發現質量問題應給予調換或退貨。

4、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各類商品應分類陳列,排列整齊劃一、擺放美觀,具有美感,做到“三統一”:統一長度、寬度、高度。禁止擴攤、墊高、占道經營。做到一周一大掃,每日三清掃(早、中、晚),污跡隨時掃,全程保清潔。

5、家禽經營區及時清理,地面、禽籠、柜臺、玻璃、窗戶、墻壁、墻頂、水池保持清潔,做到“五無”:無糞便、無污物、無血跡、無禽毛、無異味。

6、蔬菜柜臺內地面必須保持干凈,蔬菜腐菜葉、殼、皮、污泥等垃圾必須入桶。不得用桶盛水清洗,保持地面干燥無積水。

7、水產經營區剖魚必須在操作臺進行操作,魚鱗、內臟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沖洗,保持操作臺及地面清潔干凈,做到“三無”:無污物、無血跡、無異味。

8、食品副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三無”、過期和腐敗變質以及注水(肉類)商品,不得銷售未經檢疫的鮮肉、假冒偽劣等商品,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禁止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必須每半月排查一次商品保質期,對過期食品必須撤柜停止銷售并銷毀,做好臺帳記錄。

9、熟食鹵味間按有關規定設置、操作,從業人員在上崗時必須統一著裝、戴帽、口罩和手套,清洗雙手。砧板、刀具、抹布等工具每天必須按規定消毒使用。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口和銷售口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10、直接入口的醬腌菜應當統一容器、加蓋密封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防鼠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食品。

11、糕點、面食、豆制品加工等經營戶必須統一著裝,統一容器、密封加蓋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鼠、蟑螂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食品。

12、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保持銷售場地及設備的清潔衛生。當天銷售結束后應對場地進行清洗,并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天清洗。

13、酒類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執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散裝酒類經營者不得使用廢棄的飲料瓶、罐等容器儲存和出售。

14、筐籃、刀剪及加工器具等工具,雨傘、雨披、圍裙等個人用品應按市場舉辦者的統一標準整齊劃一放置,做到秩序井然、清潔衛生,禁止亂掛亂吊、亂堆亂放、亂涂亂畫。垃圾桶等容器應統一設置、整齊劃一并加蓋放置于隱蔽處。

15、經營區域內經營戶不得攜帶小孩、嬰童等無關人員逗留玩耍,不得放置無關物件,不得在過道內從事打牌、吃飯、下棋、睡覺等與經營無關的活動。

16、經營戶如發生違反國家、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本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致使國家、集體、市場和個人利益受到損害的行為,市場將依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責任予以示,包括賠禮道歉、經濟賠償、行政罰款、書面通報、警告、提前終止市場經營等。

五、監管職責

(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1)依據杭州市編委《關于明確農貿市場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市場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市場監管的責任主體,并與轄區農貿市場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把農貿市場年度考核納入鎮、街道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

(2)在市、區各項創建評比活動中涉及農貿市場的,由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落實,將上級要求和精神及時貫徹到轄區農貿市場,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市場要督促市場及時整改,并

達到要求。

(3)加強對轄區市場的日常檢查,督促市場搞好日常管理,協調市場與周邊單位的關系,幫助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2、各有關部門職責。

(1)商貿旅游、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權限,加強對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2)市場外無證流動商販的查處由城管執法部門負責。

(3)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經營商品的抽查監督,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抽查的原則、方法和程序應當公平地適用于所有場內經營者。

篇9

[關鍵字] 農業知識產權農業技術專利知識產權戰略 法律保護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懊褚允碁樘臁保约Z食為主導產品的當今世界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科技和經濟實力的競爭。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應以科技發展為核心,科技的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的保護。然而,我國的農業基礎相當薄弱,農業科技整體水平相對落后,與國外質優價廉的同類產品相比處于劣勢地位。因此,加強對我國農業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顯得尤為重要。

農業知識產權,一般來說是指人們在農業科技領域就其智力創造成果、特定標記和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非物質信息等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具體來說包括:(一)植物新品種權。截至2008年3月31日,農業部受理來自國內外的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累計達4881件,涉及49個屬、種,其中大田作物的申請量占總申請量的90%。(二)農業技術專利權(包括生物技術專利權)。農業科技領域可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主要有:農機具和漁機具的發明與改進;肥料和飼料配方、農藥和獸藥組合物、食品、飲料和調味品的釀造技術可申請為發明專利;培育動植物新品種的方法可申請發明專利等。(三)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商標權(包括原產地域產品標志或地理標志)。農產品的生產受自然和生態條件的制約,表現出很大的地域性。同一品種的農產品因產地、栽培條件等不同以致品質產生很大差異。同時,由于我國地大物博,名、優、特、稀物種資源豐富,對農產品進行商標保護是合適也是必要的。(四)商業秘密權(包括動植物育種方法、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數據、管理技巧、價格信息等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這在我國主要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來保護。(五)農業著作權(含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農業科技人員、農業企業等對其享有著作權的文學藝術作品及計算機軟件所享有的權利。(六)其他來自智力活動的權利。

我國的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起步較晚,透析上述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象,我們不難看出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在我國的法律保護尚未系統化。目前有關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規定不僅散見于《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部分,而且根據對象不同,有《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種子法》、《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審理規定》、《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侵權案件處理規定》等專門法律加以規定。在實踐上, “西湖龍井”、“紹興酒”、“天津小站稻”等原產地域產品的保護,是依法保護農業知識產權之典型。盡管如此,自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隨著農業領域參與國際競爭和合作深度、廣度的不斷增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滯后與農業生產貿易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往往不盡如人意。例如福建農大研制成功的菌草伐木栽培食用菌等十幾項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成果,只有3項申請了國家專利,12項申請了外國專利。菌草技術已通過各種渠道傳到16個國家,目前僅蘑菇一項的全球年產值就達100億美元,由于專利的地域性,這項發明在別國不受法律保護,被多個國家無償使用。綜觀各地實踐,我國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第一,從思想上看,我國農業領域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缺失,農業知識產權流失嚴重。由于長期以來重論文、輕專利、重成果、輕市場觀念的影響,農業科研人員對相關農業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自主創新數量和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農業科研和農業產業嚴重脫節。讓國外很多別有用心之人利用考察交流、技術合作、技術咨詢等方式竊取我國的農業技術成果,以致農業知識產權流失嚴重。

第二,從立法上看,我國農業知識產權的立法狀況較為混亂,尚未形成一個良好有序的體系。盡管有前文所述的法律法規保護,但它的規定僅是部分可以被用來保護農業科技成果,如對于農具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把“齊云山”酸棗糕申請為注冊商標等。從整體上看,我國還沒有建立適應全球新形勢的農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涉農產品的很多具體問題也和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有某些不協調之處。和工業技術相比,我國農業專利申請量偏少,這很大原因是立法不健全所造成的。在農業領域,除了植物新品種以外其它方面的規定較為罕見。

第三,從體制上看,農業科研單位和經濟組織管理機制不健全。就生物技術而言,現代農業生物技術的研究成果已使作物對于干旱、蟲害、鹽堿、有毒重金屬、疫病的抗性大大提高,而由于職稱晉級等體制上的原因,使生物技術研發人急于把技術公開,卻沒想到去申請專利。國內大多數農業科研單位和經濟組織沒有專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也沒有制定本單位的知識產權具體管理辦法,未設立專項管理基金,缺少相關管理規定和利益分配辦法,知識產權工作無從下手。更有甚者,一些本該權屬單位的職務科技成果被單位職工據為己有,私自轉讓。

鑒于以上分析,要抓好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提高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僅靠現有的法律保護遠遠不夠,結合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特點,必須多層次、多領域地對農業知識產權提供全方面的保護,形成一個良好的系統循環和機制模式。筆者認為,保護農業知識產權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從整體上制定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應當根據我國國情,建立起以植物新品種、農業技術發明創造專利、農產品商標權、地理標志權等為核心的農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同時中央和地方的步驟協調一致,在行政立法上予以重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含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科技項目列入各級科技計劃。也可以把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成果和地方政績掛鉤,切實加強保護的成效。

第二,加大宣傳農業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力度。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思想的淡薄是由于不了解所引起的,針對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學習培訓、普法宣傳、政府獎勵等方式,向人們宣傳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對于人才強國戰略、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科技創新等方面的重要意義。對于農業科技管理干部和農業科技人員,可以組織計劃培訓,介紹目前的相關法律和申報程序。宣傳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是提高農業科研單位、農業科技企業與科技人員,以及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三,完善農業知識產權相關立法工作。既要依靠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和有關專門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又要建立和完善適應新經濟形勢的農業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具體包括動、植物進出境檢疫法及其配套法規,農產品、食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口技術標準,對動、植物新品種及新組合的保護,與地理標志和民間工藝等相關的規定,以及根據我國實際的承受能力,逐步放開對農業生物技術中轉基因技術、基因克隆技術等的保護等等。完善知識產權體系,把知識產權和農工商產業結合,促進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

第四,建立健全農業科研單位和經濟組織的運作機制,使農業知識產權工作落到實處。改革把論文成果和職稱晉級、工資福利掛鉤的制度,完善科技評價指標體系,將科技發明納入對科研單位和個人的評價衡量標準。科研單位可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管理制度,同時設立專項管理基金,制定專利許可合同管理和開發辦法,制定各種獎勵措施,調動廣大農業科研工作者的積極性。

第五,形成以自主創新產品為基礎的農業產業鏈,制定相關政策保證農業產業化發展。國家制定政策扶植以自主創新產品為主的農業企業,在稅收、土地承包和進出口等方面給予優惠,打造一批農業龍頭企業,對創造性智力成果的研制者和實施轉化過程中的有貢獻者給予優惠政策,農民也可以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條件,被企業雇傭,繼續在原有的土地耕種,同時倡導科技人員以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入股、參股形式,直接實施新技術開發和生產經營。同時對企業進行監督和科學管理,加大對優勢企業技術改造、人才培養的支持,形成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系統,包括政府的產業政策、產業環境、基礎研發設施、人力資源等要素,形成這些要素間的良性合作和互動。

除此之外,我們還應該建立農業知識產權信息系統數據庫,確保信息暢通,避免重復開發。加快農業專利審批速度,縮短周期,減化手續,調整收費,提高審查人員素質,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創新審查方法。對長期存在的自有資源進行合理的挖掘、利用和保護。這些資源包括基因資源、民間文學藝術、地理標志、原產地名稱、中藥配方、中醫診斷方法、古建筑群落以及特定的生活方式。規范管理農業知識產權知識機構,包括農業專利、商標機構的規范和完善。通過這些途徑全方位多管齊下,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定能迎來一個嶄新的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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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賀驍勇. 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與新農村建設[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3).

[3]張文珠,李加旺.中國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與對策[J].中國農學通報,2003(6).

[4]楊玉,丁超英.農業知識產權類別及保護[J].農業科研經濟管理,2000(4).

篇10

項目申報單位:XX新農蘋果專業合作社

項目責任人:

項目編制人:

  聯系人及電話:

編制時間:2018年11月19日

一、項目摘要

XX水果標準化示范基地補助資金使用表

 

 

 

 

 

項目申報單位

XX農業委員會

項目實施主體

XX新農蘋果專業合作社

項目實施地點

XX新農蘋果專業合作社(XX村300畝、XX村100畝、XX村100畝)

實施規模

標準化果園建設500畝

省投資數額

50萬元

省投資詳細支出用途

 

支出項目

規模(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合計

 

 

500000

1

改善果園基礎設施條件

20臺

 

295000

1.1

打藥機

5臺

18500

92500

1.2

割草機

10臺

4500

45000

1.3

施肥機

5臺

31500

 

157500

2

 

物化技術應用

 

 

154250

2.1

太陽能殺蟲燈

10盞

2800

28000

2.2

誘蟲帶

2500張

0.85

21250

2.3

施肥槍

50把

100

5000

2.4

果袋

100萬個

0.05

50000

2.5

有機肥

20000公斤

100

50000

3

果品質量安全管理

1臺

18000

18000

3.1

農藥殘留檢測機

1臺

18000

18000

4

技術指導、宣傳及培訓

 

 

32750

4.1

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印刷

500張

10

5000

4.2

標準園標示牌制作

2塊

2500

5000

4.3

技術培訓及制技術規程、管理制度宣傳牌制作及技術培訓

技術培訓3場宣傳牌10塊

 

22750

 

 二、立項依據

發展優質水果標準化生產,是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專業化、標準化、產業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的基本途徑,是實現農業轉型跨越發展,促進農民收入的根本保證。

XX位于晉西呂梁山脈南端,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境內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地貌形態以石山森林區、黃土丘陵為主,是典型的山區縣。全縣轄XX等鄉鎮,x個村,y個村民小組??側丝?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0萬人,占總人數的83.3%。全縣總面積2029平方公里,耕地面積56.4萬畝,人均耕地2.8畝,全部為旱地,全縣果樹面積5萬畝,其中蘋果面積4.5萬畝。2017年全縣果品總產量達3萬噸,果品總產值2.5億元,果品收入占種植業總收入的30%;農民人均果品收入800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1.4%。

實施水果標準化示范基地本項目,旨在推動全縣水果標準化生產管理進程,提升管理水平,使水果生產盡快形成高標準產業格局,促進農民收入大幅度增長。

三、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XX新農蘋果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入社農戶321戶,注冊資本511萬元,主要經營蘋果種植、銷售,儲藏及蘋果生產經營有關的建設、物資、信息服務。合作社涉及26個村,現有蘋果基地4000畝,園區道路寬闊平整,交通便利,生產化水平較高,成立以來運行正常健康發展,發揮了龍頭帶動作用,受到廣大果農歡迎。

四、項目設計方案

(一)項目目標

通過項目實施水果標準化示范基地500畝。,盛果期平均畝產達到2000公斤,優質果率達到85%以上,商品果率達到90%以上,每畝純收入4000元以上,帶動并提高項目區1.5萬畝蘋果生產水平。進一步提速水果生產專業化、標準化和產業化,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二)項目實施地點及規模

1、項目實施地點:XX昌寧鎮XX村、XX村、XX村。

2、項目實施規模:

水果標準化示范基地500畝。(XX村300畝、XX村100畝、XX村100畝)

(三)項目實施內容

改善果園基礎設施條件500畝

購置高效打藥機5臺。每臺服務面積100畝。

購置割草機10臺。每臺服務面積50畝。

購置開溝施肥機5臺。每臺服務面積100畝。

物化技術應用500畝

購置太陽能殺蟲燈10臺。每臺服務面積50畝。

購置誘蟲帶2500張。平均每畝50張。

購置果袋100萬個。平均每畝2000個。

購置施肥槍50把,每把服務面積10畝。

購置有機肥20000公斤,平均每畝40公斤。

果品質量安全管理服務面積500畝

購置果品農殘速測設備1臺,服務面積500畝。

技術指導、宣傳及培訓

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印刷500套。

標準園標示牌制作二塊。

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宣傳牌制作及技術培訓(集中組織三場培訓)

(三)技術措施

我們在綜合分析水果示范基地果園管理、生產水平基礎上,針對生產中存在技術問題,采取措施重點實施。一是改善果園基礎設施條件,發揮機械作用,減輕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率,節本增效;二是支持老果園改造。解決果園光照惡化,土壤養分下降問題,培肥地力,提高果實品質和效益。三是加強果品質量安全管理。降低農藥化肥殘留。減輕污染問題。四是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水果標準化示范基地生產能力。

    (四)資金使用計劃

(1)支持環節

省級財政扶持資金用于改善果園基礎設施條件(高效打藥機、割草機、開溝施肥機購置);物化技術應用(太陽能殺蟲燈、果袋、高枝剪、誘蟲帶、有機肥購置);果品質量安全管理(果品農殘速測設備);技術指導、宣傳及培訓(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印刷、標準園標示牌制作、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宣傳牌制作及技術培訓)。

(2)資金補助標準

改善果園基礎設施條件500畝。需補助295000元。其中:

購置高效打藥機5臺。每臺每臺補助18500元,計需補助92500元。

購置割草機10臺。每臺每臺補助4500元,計需補助45000元。

購置開溝施肥機5臺。每臺補助31500元,計需補助157500元。

物化技術應用500畝。需補助154250元。其中:

購置太陽能殺蟲燈10臺。每臺補助2800元,計需補助28000元。

購置誘蟲帶2500張。每張補助0.85元,計需補助21250元。

購置果袋100萬個。平均每畝2000個。

購置施肥槍50把,每把服務面積10畝。

購置有機肥20000公斤,每斤補助2.5元,計需補助50000元。

果品質量安全管理服務面積500畝。需補助18000元。其中:

 

購置果品農殘速測設備1臺,每臺補助18000元.計需補助18000元。

技術指導、宣傳及培訓。需補助32750元。其中:

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印刷,需補助5000元。

標準園標示牌制作,需補助5000元。

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宣傳牌制作及技術培訓,需補助22750元。

以上合計補助50萬元。

(五)項目總投資及主要支出內容

1、該項目總投資50萬元。其中改善果園基礎設施條件295000元,物化技術應用154250元,果品質量安全管理18000元。技術指導、宣傳及培訓32750元。50萬元專項補助全部來自省級財政。

2、項目主要支出內容

購置高效打藥機92500元。購置割草機45000元。購置施肥機157500元。購置太陽能殺蟲燈28000元。購置誘蟲帶21250元。購置施肥槍5000元。購置果袋50000元。購置有機肥50000元。購置果品農殘速測設備18000元。技術指導、宣傳及培訓22750元。

四、組織及管理措施

1、組織管理

此項目由XX新農蘋果專業合作社具體實施,縣農業委員會成立了XX水果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領導組,確保項目落到實處。領導組負責審查項目實施方案,督促項目實施,進行完工項目驗收。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技術指導組,技術組組長由XX擔任,成員XX負責項目技術指導。

2、建設管理

新農蘋果專業合作社嚴格按照項目領導組制定的項目實施方案,在縣農業委員會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結合基地生產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管理實施細則和技術操作規范,由領導組成員分片負責組織好項目的實施。

3、財務管理

建立資金管理專戶,專賬核算,??顚S?,專人管理,并嚴格按批復方案進行列支,杜絕擠占、挪用。所有費用的支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4、運行管理

合作社與縣農業委員會簽訂項目建設責任書及技術培訓指導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分工協作,各負其責,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五、項目效益評價

(一)經濟效益

通過項目建設,500畝標準化果園盛果期平均畝產達到2000公斤,每畝純收入4000元以上,經濟效益顯著。

(二)社會效益

項目區具有示范效應和引導作用,為今后我縣標準化果園創建樹立樣板。推廣應用蘋果標準化生產技術,可提高蘋果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蘋果規范化、標準化栽植水平,增加農民收入。

(三)生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