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樣本范文
時間:2023-04-11 15: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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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甲方:×××(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
鑒證編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姓名)為×××(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個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 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 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 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 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 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 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 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 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 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 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篇3
廣東省勞動合同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編制
勞動保障熱線電話:12333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職務(或工種)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執行,初始工資額為元/月或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2)勞動定額(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
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篇4
性別:
編號:
XX員工餐廳隸屬于XXXX公司,本合同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制訂,適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廳員工。
XX公司員工餐廳(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錄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后,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但因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規定而被辭退,甲方不發給補償金。在試用期間,如發現隱瞞過去的不良行為或患有不適合在大廈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過失,嚴重違反合同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第三條
員工職責要求: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動乙的工作。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聽從調動,服從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指標和任務,認真執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內受雇于其他任何單位。未經許可,不得兼職甲方以外任何職務。
第四條
工資福利待遇:乙方在試用期間和轉為正式聘用職工后的工資和資金按其工作崗位和甲方的工資標準及獎勵辦法發給。
1.按國家規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規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產、喪、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時(不含吃飯時間)工作制。乙方應在政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如需加班加點,按甲方規定,給予同等時間的倒休或發給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本人平日加班工資的200%.
5.病假需取得甲方醫務室的病假證明或醫院證明,病假工資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6.乙方有正當理由,可請事假,請事假必須經過申請批準,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員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醫療保健、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獎懲:乙方工作優良、業績顯著,甲方可根據獎懲條例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如違反本合同和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解除合同須征得工會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提前辭職,應受到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七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凡因下列情況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營業條件變化而多余的員工,又無法安排從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需提前一個月遞辭職申請書。經甲方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規定年限的,須按甲方規定退還培訓費),但不享受補償金。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職的,按除名處理。
3.乙方在合同期內達不到公司規定的員工職責要求,經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屢犯錯誤不改或觸犯國家法規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貼金。
5.合同期內,乙方如遇離退休等情況,按國家規定辦理。如遇參軍、支邊、扶貧等情況,甲方應給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繼續工作的權利。合同內容自批準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員工均要退還由甲方分配給本人的住房。
第十條
因甲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按國家及省市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3個月基本工資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不能解除合同:
1.員工在本
企業內因工傷、職業病,被勞動鑒定部門認識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勞動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滿不能辭退,甲方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傷住院治療期間。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在孕、產、哺乳期內合同期雖滿,合同亦必須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十二條
由于無法預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勞動合同內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無法履行,屆時可根據情況經雙方協商更改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合同可自動順延或重簽。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和工會三方同意。合同內容如與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工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項條款報上級主管部門及XX市勞動局有關部門批準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篇5
性別:
編號:
XX員工餐廳隸屬于XXXX公司,本合同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制訂,適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廳員工。
XX公司員工餐廳(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錄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后,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但因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規定而被辭退,甲方不發給補償金。在試用期間,如發現隱瞞過去的不良行為或患有不適合在大廈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過失,嚴重違反合同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第三條
員工職責要求: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動乙的工作。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聽從調動,服從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指標和任務,認真執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內受雇于其他任何單位。未經許可,不得兼職甲方以外任何職務。
第四條
工資福利待遇:乙方在試用期間和轉為正式聘用職工后的工資和資金按其工作崗位和甲方的工資標準及獎勵辦法發給。
1.按國家規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規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產、喪、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時(不含吃飯時間)工作制。乙方應在政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如需加班加點,按甲方規定,給予同等時間的倒休或發給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本人平日加班工資的2%.
5.病假需取得甲方醫務室的病假證明或醫院證明,病假工資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6.乙方有正當理由,可請事假,請事假必須經過申請批準,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員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醫療保健、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獎懲:乙方工作優良、業績顯著,甲方可根據獎懲條例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如違反本合同和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解除合同須征得工會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提前辭職,應受到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七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凡因下列情況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營業條件變化而多余的員工,又無法安排從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需提前一個月遞辭職申請書。經甲方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規定年限的,須按甲方規定退還培訓費),但不享受補償金。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職的,按除名處理。
3.乙方在合同期內達不到公司規定的員工職責要求,經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屢犯錯誤不改或觸犯國家法規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貼金。
5.合同期內,乙方如遇離退休等情況,按國家規定辦理。如遇參軍、支邊、扶貧等情況,甲方應給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繼續工作的權利。合同內容自批準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員工均要退還由甲方分配給本人的住房。
第十條
因甲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按國家及省市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3個月基本工資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不能解除合同:
1.員工在本
企業內因工傷、職業病,被勞動鑒定部門認識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勞動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滿不能辭退,甲方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傷住院治療期間。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在孕、產、哺乳期內合同期雖滿,合同亦必須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十二條
由于無法預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勞動合同內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無法履行,屆時可根據情況經雙方協商更改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合同可自動順延或重簽。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和工會三方同意。合同內容如與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
第十六條
篇6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乙方姓名
文化程度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地址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
│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終止。 │
││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
│ (簽章)│
│或委托人│
││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 ───┤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
││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
│ │
│法定代表人 │
│ (簽章) │
│或委托人│
││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篇7
2、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1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3、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2101條中寫明。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5、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6、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1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第2條 乙方 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ㄊ校?區(縣) 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第3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4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第6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7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5、勞動報酬第9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第10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篇8
農民工勞動雇傭合同樣本
甲方 ( 用人方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 ( 勞 動 者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采用 兩 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 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⑴。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后的90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 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⑵。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后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 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 嚴重失職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 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⑸。 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⑹。 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⑴。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后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篇9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登記機關
社會保險單位代碼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本單位起始工作時間 合同期限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
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集體合同的,按集體合同約定.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 ,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并為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篇10
貴陽勞動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從事 工作,其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節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形式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計時工資,期工資標準為 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 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勞動法》、《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計發工資。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五)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
八、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損失金額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占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時,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本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五)經濟補償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情形的,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一、解除與仲裁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甲方經民主程序制定的,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二)乙方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當及時將出現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后,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應征入伍或上學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勞動關系的,經雙方協商并訂立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五)合同期限內,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服務期,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屬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竟業限制條款,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關系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原則下另行協商,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該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及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3、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貴陽勞動合同范文二
此雇用合同由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1.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2.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周共____小時。
4.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a.每(小時)____美元;
b.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c.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5.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7.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8.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9.最近的血親的通知: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a.(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美元。
(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b.每日____餐,每月收費____元。
c.(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d.(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e.(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
f.(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11.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12.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a.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b.因故:在工長或其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雇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c.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d.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e.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f.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g.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h.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
13.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a.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b.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
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c.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d.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 稅收。
e.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 :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的名字和簽名)
貴陽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學生赴乙方實習事宜,根據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等的有關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資質認定
1.甲方是經當地教育或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具有合格辦學資質的各類學校;
2.乙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機關注冊,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可,有資格向各類企業提供勞務服務的公司。
甲乙雙方均應提供相應證件(復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實習生要求
1.實習生共_________名,其中男生_________名,女生_________名;
2.實習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甲方所輸送實習生必須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
4.甲方所輸送之實習生必須經過乙方面試,并在開始實習前經乙方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后方能開始實習。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輸送的實習生必須是本校所屬的符合實習生身份的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
2.甲方需保證所輸送之實習生按照乙方指定時間到乙方指定醫院參加體檢,且學生流失率不得超過10%(剔除當地已體檢不合格人員,需出具醫院體檢不合格證明);
3.體檢結果需由乙方確認,體檢不合格者由甲方負責帶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實習生實習推薦表(蓋有學校公章、貼有照片)、學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復印件(戶籍證明由當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實習生有關資料與事實不符或違反有關規定,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退回學生;
5.學生從面試到體檢、簽訂合同、報到的整個過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師全權負責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學生進入企業工作;
6.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之實習生由甲方負責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實習或學習,乙方提供具體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學生實習期間,甲方應定期了解學生意見、工作表現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協助乙方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負責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保證讓學生安心實習,并將意見及時反饋給乙方;
8.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學生安置費_________元/人,具體金額按照實際體檢合格人數計算,其中80%費用應在學生到乙方所在地且體檢合格之后、進廠報到之前繳納,剩余20%費用在學生進廠當天繳納;
9.學生發生工傷事故,甲方需主動協助乙方處理;
10.甲方所輸送實習生發生下列問題將被解除實習協議,解除實習協議之實習生由甲方負責接回,自實習協議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0.1 學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0.2 學生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10.3 學生發生重大違法行為,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0.4 學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嚴重的肝膽腎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療中,未向乙方在報到進廠前如實說明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10.5 學生冒名頂替或假造學歷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件,經查實確鑿者;
10.6 學生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經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乙方根據一定要求和標準,對甲方輸送的學生進行面試及相關技能和知識培訓,最終擇優錄取,確定正式實習的人員;
2.乙方保證實習生薪資待遇與事前宣傳的相符,如有不實之處直接影響到學生實習意愿的,由乙方負責,并重新安置;
3.實習生工資由乙方確定,因生產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4.實習生工資由乙方按時發放,如無擅自離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發實習生工資;
5.乙方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為甲方輸送之實習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障,負責在工廠工作期間的勞動安全;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根據勞動法并結合有關規定負責協調處理;
6.乙方為甲方輸送之實習生提供有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
6.1 實習生在來_________時需帶足現金以支付住宿費及當月生活費。住宿費在入住當天繳納,以后逐月交付。如不及時繳納,將直接影響學生的實習,同時乙方將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學校和當事人,同時在學生當月工資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扣除;
6.2 實習需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且情節惡劣者將被開除出宿舍,并終止其實習行為,由甲方負責帶回;
6.3 實習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學校的同意,并提交書面申請報乙方批準后方可搬出,同時乙方不再承擔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任何責任;如實習生不經允許擅自搬出宿舍,一經發現將終止其實習,同時乙方也不承擔在此期間的任何責任;
7.實習期未滿而乙方無正當原因辭退實習生的,乙方負責另行安排工作;
8.實習生不得擅自離職,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一周提交書面申請,經乙方批準后方可離職,學生離職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如無正當原因而離職的,乙方有權扣留學生的實習推薦表并扣發學生當月工資;
9.在學生實習結束后,乙方負責協助為學生進行實習鑒定;
10.實習期內,甲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人,具體金額按實際解約人數而定。
五、爭議的解決
因違反或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當地有關仲裁機關仲裁。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執行過程中一方如需變更條款,必須與對方協商一致,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