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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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自治州20xx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現結合我縣建設行業實際,對我縣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完善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各方主體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生產總體水平。
通過集中整治我們要實現以下目標:
1、杜絕發生建筑施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全縣建筑施工死亡為零。
2、不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控制發生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3、我縣在20xx年度爭創2個“州級文明工地”和2個“天鵝杯”工程。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確保實現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目標,和靜縣建設局成立由局長楊波同志任組長;由建管股、質監站、等單位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建設局付局長孟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質監站負責專項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措施
1、狠抓責任制,深化形勢分析研究。制定并分解落實我縣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與各施工單位簽訂質量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層層落實責任制。將責任制落實到企業、落實到項目、落實到崗位。適時跟蹤督查,定期通報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制定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對完成責任制目標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不力、責任制不落實的追究相關責任。堅持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質量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深化季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究,解決質量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和不定期通報行業安全生產形勢。
2、加強安全生產許可監管,強化事故責任追究。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規定》,把安全生產許可作為建筑市場準入清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動態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生重大事故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處以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直至降級、撤銷施工資質,清出建筑市場等處理。同時,嚴肅安全責任追究,切實強化各方主體安全生產責任,健全完善事故多發地區和重大事故企業領導約談、重大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社會曝光、重大事故和安全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繼續開展事故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查、評價工作,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
3、繼續推進差異化管理,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是建立聯動機制,發揮監管合力,開展質量安全生產日常巡查,重點檢查施工企業專項整治措施制定、責任制落實、組織實施自查自糾情況;工程項目尤其是城鄉結合部和各鄉鎮的施工項目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履行安全職責,主要、關鍵工種及特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危險性較大工程項目按標準規范和有關規定編制、審查、論證和實施專項施工方案情況,以及施工現場質量控制、安全防護、淘汰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情況等。二是逢重大節日、“兩會”、高溫、大風、施工高峰期等敏感時間,適時安全生產預警信息,組織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檢查。三是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拆除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拆除工程安全施工。四是結合預防高處墜落、機電傷害和坍塌事故的專項整治重點,對腳手架、井字架、高大模板和特種設備等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4、全面推進文明工地和優質工程創建活動,增強各方主體質量安全意識全面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優質工程活動,進一步完善創建文明工地和優質工程獎懲措施等激勵機制,發揮政府對創優工作的導向作用,重點做好大中型公共建筑及標志性、紀念性建筑物和政府投融資建設工程的創優工作。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突出一線操作人員,尤其是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斷提高農民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嚴格實施主要、關鍵工種的技能崗位制度。
5、加強施工許可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規范施工許可行政審批,嚴格實施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對建設單位不履行規定的安全責任,未報送安全施工措施資料或未通過安全措施備案審查的,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從源頭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確保我縣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
6、加強監督機構建設,提高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一是做好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考核和社會評價工作;研究出臺安全監督機構考核辦法,進一步規范安全監管隊伍。二是統籌城鄉建設管理,加強鄉鎮監督機構建設,組織力量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縣級監管隊伍綜合素質。
7、 加強監理行業管理,強化安全監理職責。繼續抓好監理市場的專項整規工作,加強對監理企業及從業人員行為的監管,抓好監理行業自律工作,推進監理行業誠信建設。繼續做好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重點宣傳貫徹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強化監理法定職責,提高監理隊伍整體素質。
四、工作進度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總體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中旬~4月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部署實施有關工作。
(二)具體實施階段:5月~8月,廣泛開展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把專項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內容及時全面地傳達到轄區的每個施工企業,督促企業制定專項整治具體措施,并將整治工作精神和工作計劃傳達到每個項目、班組和施工人員,要求企業組織開展在建項目自查和整改。質量安全監督站應加強指導和監督。
(三)檢查執法階段:9月~10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本轄區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違反強制性標準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要責令認真整改。
(四)總結評估階段:11月份,對開展建筑施工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施工質量安全生產總體水平以及事故發生起數尤其是高處墜落、機電傷害和坍塌事故與去年同期進行對比,檢查評估專項整治的實際效果。同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定期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依據我縣建設工程的特點,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制定有針對性、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整治方案。同時,專項整治工作還應與部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與企業日常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好、做細、做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層級監督檢查和對施工企業的指導,及時掌握了解企業專項整治的有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4、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及時報道開展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的過程,報道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輿論監督。
5、有針對性的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開展培訓教育工作。要監督施工單位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對一線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多種方式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每一個作業人員都要了解施工現場救授預案,具有一定自救知識和救護能力,知道事故發生后如何報告、搶救,防止在事故發生時的救援及自救方式。
篇2
一、指導思想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廣大業主共同參與,大力加強全市所有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以防止和遏制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為目標,積極推進市場火災隱患專項整治,為我市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創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整治的組織領導、協調和驗收工作。
組長:范壽柏
副組長:張子恢顧兮翱
成員:區監察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分局分管領導
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由區消防大隊大隊長顧兮翱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整治范圍:中惠商城、*太陽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江蘇長江塑料化工市場有限公司、*市江南五金機電城市場管理有限公司、*長江貿易中心市場發展有限公司、*市小河汽車摩托車配件市場。
整治重點包括:
1.擅自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市場連在一起的;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2.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作業面從事經營、停放車輛的;
3.市場未按原消防設計擅自增加經營攤位的;經營戶擅自超攤位經營的;
4.未按規定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
5.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常閉式防火門處于常開、排煙口、消火栓、噴淋頭、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等影響消防設施正常使用的;
6.在疏散通道、前室、樓梯、安全出口、窗戶等部位堆放物品、設置柵欄燈影響在、疏散的;
7.室外廣告牌影響排煙和滅火救援的;室內裝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8.電器線路未按規定敷設;在市場內吸煙、使用明火和使用電熱器具的;
9.在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10.在非化工專業市場使用、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市場無專門的管理機構的,市場管理機構缺乏有效管理,不能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時間步驟
市場的整治從5月20日至6月19日,按宣傳發動、整治實施、集中執法、督察驗收4個步驟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0日至5月23日)。
召開有全區相關部門和所有市場負責人參加的全區市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會議。以區安委會名義印發《市場貫徹落實新〈消防法〉告知書》、《市場消防安全公告》,逐一下發到各市場和所有經營戶,并在所有市場內醒目位置張貼。市場要召開所有業主和經營戶大會,講明整治工作的目標、方法以及不整改火災隱患將帶來的法律后果。各職能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開展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部門做好隱患整改的跟蹤報道,營造濃厚的宣傳氣氛。
(二)整治實施階段(5月24日至5月31日)
對于市消防聯席會議交辦的存在火災隱患的市場,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必須組織力量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改。對于其他市場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實施整治。各市場要對照專項治理重點先行自查自改,對自查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要積極采取措施,力爭在本階段內整改完畢;對于公安消防部門已責令整改的違法行為,要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
(三)集中執法階段(6月1日至6月19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聯合開展執法,認真查處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并加強協調配合,做到該關停的關停,增強骨質合力和治理效果。
(四)督察驗收階段(6月16日至6月19日)。
根據專項治理情況,區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自行組織工作組對轄區內所有市場進行逐一驗收,驗收情況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工作組對各鎮、街道的市場進行復核驗收,復核的重點放在前期交辦的市場,并對其他市場進行抽查,凡整治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力,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職責分工
1.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對市消防聯席會議交辦的市場隱患進行跟蹤督察;對無管理單位的市場,要協調相關部門、街道成立專門的市場管理機構,加強市場的管理;
2.區安監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3.區城管局對市場周圍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違章建筑,要責令拆除,對停在市場周邊的違章車輛要加大處罰力度;
4.區工商分局對超范圍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和超面積經營的要依法從重查處;對經其他部門檢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通報給工商機關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區公安消防機構要嚴格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道、損壞、挪用、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等違法行為,在責令改正的同時,對市場和負有責任的經營戶一律從重處罰款處罰;對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對拒不停產停業的,各部門聯合執法強制執行;對在市場內吸煙、使用明火、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場所的,除處罰款外,一律予以拘留;對不服從管理,阻撓、妨礙、抗拒消防執法的,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拘留。同時要加強對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
6.各市場必須依法建立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并自覺接受各部門的監督檢查,按照專項整治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市場保安部門要每2小時巡查一次,發現違法行為堅決制止,并按要求建立檔案。市場應標定周邊的消防車通道、消防車作業場地、登高場地,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占用。大型市場應配備輕型消防執勤巡邏車。
7.區監察局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負責任,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力,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工作任務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相關領導責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以“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為指導,以加快我區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安定穩定環境為出發點,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定期的組織檢查督查,把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宣傳,營造氣氛。各級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報道力度,努力營造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和拒不糾正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場所,宣傳媒體要跟蹤報道,堅決予以曝光。要充分調動市場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做好對經營戶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
3.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按照消防聯席會議的要求,落實治理工作責任,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執法職能,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重大問題,認真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形成專項整治合力。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落實整改責任制,做到火災隱患的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確實消除火災隱患。
4.建立機制,鞏固成果。要根據《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標準,推進標準化管理,完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要指導、督促、推動各市場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完善消防設施、消除火災隱患、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增強其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規范化、經?;?、制度化、法制化軌道,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做到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切實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
篇3
一、組織領導
成立*市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組長:*市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市衛生局副局長
成員:*市衛生局預防保健科科長
*市衛生監督所所長
*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主任,*為副主任,成員有*、*等同志,*負責辦公室常務工作。
市衛生監督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衛生監督。
各鎮衛生防保所負責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的日常衛生檢查。
二、整治重點和目標任務
按照國家、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緊緊圍繞關系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社會關注的食品衛生安全主要問題,結合我市開展的20*年健康相關產品衛生專項整治工作,以貫徹落實《特別規定》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為重點,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對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館等重點場所,進一步加大食品衛生監管力度,依法整頓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行為,努力消除餐飲消費環節上的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將我市的食品衛生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一)、重點內容
1、對城區餐飲單位無衛生許可證經營行為進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開展拉網式整治和驗收。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堅決依法予以取締。繼續加大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級管理在餐飲業的覆蓋面(包括中、小型餐館);
2、制定并實施農村地區餐飲單位食品衛生規范化管理制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飲單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驗收制度,規范餐飲單位原料索證管理。指導餐飲單位根據各種不同原料(包括產品)的來源、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對其檢驗報告或合格證等進行索證,并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產品),應退回或作銷毀處理,并做好記錄,隨時檢查。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餐飲業。
(二)、工作目標:
城區餐飲單位(包括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決無衛生許可證經營的問題;
2、對無衛生許可證經營單位的查處率達100%;
3、大中型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95%以上,小型飲食店符合衛生要求;
4、規范餐飲單位餐(飲)具消毒場所。凡領取衛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必須達到有固定場所、符合規模的專用餐具消毒、保潔場所,大中型餐飲單位設立餐具洗消間;
5、建立實施食品原料進貨索證制度單位達100%,嚴厲查處采購、使用劣質食用油和不合格調味品以及濫用添加劑等衛生違法行為;
6、對餐飲單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行為的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
鄉鎮餐飲單位:
1、食品經營行為得到基本規范;
2、消除食品衛生隱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發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報告管理和衛生應急處置水平進一步提高;
4、杜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行為。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9月10日前):
結合實際,針對本地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目標、任務、步驟和措施,做好動員部署準備工作。
(二)、集中行動階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集中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產品(含中秋國慶節日市場的食品)進行監督檢查,不留空白點,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查處違法行為。
(三)驗收、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組織驗收,確保此次衛生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顯著。市衛生監督所于12月13日前,將專項整治的書面總結報市衛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結合相關工作,部署此次行動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確保工作效果。對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和失職瀆職的,依法嚴肅處理。
(二)協同配合、加大力度。各鎮衛生防保所全面掌握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經營、餐飲消費(學校、建筑工地食堂)環節各單位的基本情況(規模、衛生條件、衛生防護措施、人員衛生狀況、管理組織制度等),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衛生監督所報告。衛生監督所要主動與工商、質監、教育、建管、公安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杜絕地方保護和辦人情案的行為,按照《食品衛生法》和《特別規定》的要求,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要根據舉報和檢查發現的重要線索,查處大案要案,取締非法加工經營的窩點,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篇4
目前,我鎮燃氣安全形勢嚴峻,依然存在無證經營、經營不規范、“黑氣源”、“黑氣站”等安全隱患,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遇制和防范燃氣事故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人民政府加強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要求,堅持明確責任、加強監管,突出重點、加快整治,標本兼治、健全機制的原則,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以解決我鎮燃氣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為切入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強化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嚴厲打擊影響燃氣安全的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狠抓以燃氣經營站點為重點的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推動全鎮燃氣經營站點安全生產,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本鎮燃氣經營站點場所、設施,整治供應安全風險隱患;整治瓶裝液化氣違規違法經營,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鋼瓶、超期未檢鋼施、違規檢驗鋼瓶等行為,強化液化石油氣氣瓶全過程監管;全面排查居民用戶、工商用戶安全用氣隱患;扎實做好查底數、列清單等基礎性工作,扎實整改,努力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力爭壓降燃氣安全使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餐飲場所、居民用戶燃氣爆炸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本鎮燃氣安全有序運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鎮長XX任組長,人大副主席XX任副組長,城鎮辦、應急辦、市場監管所、XX派出所、XX交警中隊、各村(居)委會等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鎮辦,蘇武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圍
液化石油氣安全
1.未經許可從事液化氣經營活動的;
2.非法充裝、瓶對瓶倒裝液化氣的;
3.充裝和使用螺栓聯接液化氣鋼瓶和達到報廢年限液化氣鋼瓶;
4.充裝和使用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未檢驗的液化氣鋼瓶的;
5.充裝非自有產權液化氣鋼瓶的;
6.儲存液化氣鋼瓶達不到安全條件的;
7.流動性經營、充裝和隱蔽性的經營、充裝的;
8作理人員、操作人員未經專業技能培訓或考戰不合格,
無證上崗,不穿工作服的;
9.無安全事故應念預來和應急處突預案,無搶險救援物資和反恐防范器械,無定期組織演練的。
五、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制定行動方案,組織聯合檢查;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和宣傳活動;協調各職能部門工作;負責對整治工作情況的總結。
(二)應急辦。
對城鎮燃氣行業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對未達到安全條件的燃氣經營站點及儲存場所,依法督促整改。
(三)城鎮辦。
配合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根據《XX省燃氣管理條例》,負責全鎮燃氣安全監管和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燃氣經營站點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市場監管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行業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專項整治宣傳工作。
(五)運管所。
負責對城鎮燃氣行業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
(六)XX派出所。
配合相關部門對城鎮燃氣行業進行專項整治,及時制止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生的妨礙公務、暴力抗法的違法行為,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各村(居)委會。
配合開展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摸清本轄區內燃氣經營情況,做到不瞞報漏報,做好轄區內宣傳工作,配合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發現違法充裝行為(流動充裝、非法倒裝等)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各燃氣經營站點在對經營場所、設施自查中發現的燃氣安全隱患,逐項、逐條對照核實,凡是能夠在短期內進行整改的務必及時整改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居)委會對本轄內的燃氣經營站點進行一次安全排查和檢查,督促經營站點對于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制訂出整改計劃,并加強監控,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二)聯合檢查督查階段(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
由鎮城鎮辦牽頭,聯合鎮應急辦、市場監管所、派出所、運管所、各村(居)委會等部門,對全鎮燃氣經營站點進行全面檢查和督查。對查出的問題將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對相關單位進行跟蹤督辦、限期整改。
(三)整改和落實階段(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20日)。
各燃氣經營站點對自查自糾和檢查督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落實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加強督查督辦,齊抓共管,確保燃氣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確保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四)建立燃氣經營站點保護長效機制(2020年7月20日2020年12月15日)。
各相關單位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相應建立燃氣經營站點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工作機構,統籌協調燃氣經營站點保護工作和隱患治理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構建設施保護和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切實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職責。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居)委會、燃氣經營站點要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認識打好以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攻堅戰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細化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目標和計劃措施,切實做好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嚴密組織實施,確保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攻堅戰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新聞輿論,采取各種形式積極進行宣傳。充分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提高經營者和用戶的安全意識,營造齊抓共管的良好的安全氛圍。
(三)實施部門聯動。
各村(居)委會和各相關部門要在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的安排部署聯合開展整治行動。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之間要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的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四)突出密切配合,嚴查嚴處。
各相關部門要在整治行動中,要依法依規履行各自的職責。對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要依法從嚴予以查處。
篇5
一、工作目標
實施“養老院安全達標工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隱患“清零”,根據消防安全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標準化”的要求,促進全縣養老機構安全教育培訓常態化、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安全服務設施標準化,不斷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
二、整治內容
(一)盯緊養老服務行業安全。按照管行業管安全、管業務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負責養老機構審批或管理中的行業消防安全。
(二)抓實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在養老服務機構推廣安裝智慧型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強化安全用電動態監測管理。要加強電器產品使用領域消防安全管理,嚴防電氣火災事故發生。
(三)開展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對養老服務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安裝建筑消防設施。重點排查整治養老機構建筑消防設施老化、損壞未及時維修更換、自動消防設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業務不熟練,未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離崗、脫崗、睡崗,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等問題。
(四)因地制宜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因地制宜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全力消除火災隱患,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五)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宣貫。組織開展養老服務培訓班,宣貫《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范》等安全標準,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增樹一批示范單位。
(六)推進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養老機構職工和院民教育培訓內容,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各養老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每半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開展有針對性的實操實訓。
三、整治步驟
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階段(2月至3月)。認真總結2018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經驗,制定《深化全縣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專項整治工作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強大聲勢和輿論氛圍。
(二)排查階段(4月到6月)。全面組織基層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六個一”活動(向社會作一份消防安全承諾、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一次全員培訓、一次全員應急疏散演練、向消防部門報告一次工作)。要對照整治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排查,完善臺賬資料。
(三)整治階段(7月至10月)。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開展“清零”行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關執法部門,推動隱患整改到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機構,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一般火災隱患要在單位顯著位置張貼限期改正等隱患整改法律文書,實現群眾對火災隱患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提升階段(11月至12月)。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回頭看”,總結固化專項整治工作經驗,進一步建立長效機制,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措施,補齊短板,全面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江西省消防條例》,縣局成立深化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王寧勝任組長,胡德平任副組長,組員:李小瓊、劉蘭、萬潤華,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救助局,劉蘭為聯絡員,負責整治行動的信息報送工作。
(二)細化工作措施。各鄉鎮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整治情況,要與相關部門緊密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應當第一時間約談機構負責人,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發現屬于建筑、消防、食品衛生、醫療服務、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應當及時抄告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并積極配合做好后續相關查處工作。情節嚴重的,應當及時告知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乃至吊銷登記證書。
(三)加強信息報送。縣民政局繼續實行養老機構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通報制度,各鄉鎮要及時推進整治行動,切實做好整治行動的信息報送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并于3月15日前將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報送縣民政局307室。從3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將工作小結及附件2和附件3報送至縣民政局307室,12月22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
附件:1.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和數據統計工作聯絡人員情況表
2.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一
3.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二
附件1
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和數據統計工作聯絡人員情況表
填報單位(公章):
單位
負責人
職務
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聯絡人
職務
電話
手機
附件2
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一(月至月份)
填報單位(公章):
檢查情況
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
星級賓館飯店
易燃易爆場所
客運車站、港口、碼頭
養老
機構
醫院、疾病控制中心
學校(含托兒所、幼兒園)
培訓機構、技工院校
施工現場
老舊
小區
群租房
城中村
“三合一”
場所
大型商業綜合體
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場所
博物館和文物建筑
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場所
檢查單位數(家)
發現隱患數(處)
整改隱患數(處)
注:1、每月報表為累計數據。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場所為電器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
2、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場所為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
附件3
全縣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二(月至月份)
填報單位(公章):
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改(家)
一般火災隱患公示
建立信用體系
“一警六員”消防基本技
能實操實訓
2019年
2月以前
存量
2019年
2月以后
新增
政府掛牌督辦
銷案整改
媒體集中曝光
一般火災隱患公示單位(家)
納入社會征信記錄系統(個)
納入消防違法行為“黑名單”(個)
培訓合格單位(家)
培訓合格人數(個)
培訓人員成功撲救火災(起)
縣級掛牌
市級掛牌
省級掛牌
單位
個人
單位
個人
安裝智慧型火災探測報警器(個)
安裝智慧型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套)
接入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單位(家)
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起)
培樹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單位(個)
消防安全達標社區(個)
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個)
注:1、每月報表為累計數據。
篇6
為加強紅溪溝物流有限公司管轄內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某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重點工作和長效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調源頭治理、精準治理,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安全管理短板,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堅決杜絕道路交通和車輛傷害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局面持續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責任體系。
1. 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道路運輸、裝卸場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員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與系統外相關單位和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嚴防失控漏管。
(二)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1. 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
進一步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轄區域的安全風險,建立重大風險信息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 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
3. 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領域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汲取對強化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其他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 轄區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廠區內各類車輛(公務車、灑水車,及煤、灰、渣、酸、堿、油、備件等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管理責任人和管理標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考核。加強大型活動、作業用車管理,制訂并落實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強駕駛員管理。禁止有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3 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三年內有吸食、注射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從事駕駛機動車輛工作。駕駛人員要培訓上崗,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無企業內部準駕證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駕駛,特別是對企業物料運輸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告知。
三是加強車輛管理。屬于交通或管理部門廠內機動車輛應由政府主管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確保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安全裝置完善可靠。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行駛。
各種車輛的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問題,應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車輛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不應逆向停車,坡路上停車必須采取防溜車措施。駕駛員離開車時,應拉緊手剎、切斷電路、鎖好車門。廠內使用的機動車輛,并定期檢查記錄內容。未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的其它車輛,由公司自行檢查檢驗,發放內部牌照。四是加強廠區(含風電場內部管轄)道路管理。
在廠區前、廠區內應設置醒目的車輛行駛路線圖和道路交通標線,引導物料運輸車輛有序進出廠區,在廠區內應按照規定的線路單向通行。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應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過設置隔離欄桿、水泥隔離墩等方式將車輛與行人進行物理硬隔離,不具備條件的路段,在路面上應采用道路交通標線劃分車輛與行人通道,實現人車分離,車輛與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人員行走與車輛行駛路線交叉的地方,應在路面上設置斑馬線,供人員通行。
五是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大件運輸、大件轉場應嚴格履行有關規程的規定程序,應制定搬運方案和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定有經驗的專人負責,事前應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廠內機動車輛裝載不得超過銘牌核定荷重。叉車、翻斗車、起重機,除駕駛員、副駕駛員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駛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機在啟動車輛前,應鳴笛,并觀察確認車輛四周及行車軌跡內無人。廠內車輛接卸作業嚴格執行“人車分離”管理制度,杜絕交叉作業。夜間在煤場接卸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穿帶有反光警示條的工作服。車輛裝載作業時,應在確認車廂(罐)內無人后方可進行裝載作業。自動傾卸車在車廂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礙物及人員,禁止邊走邊起、邊走邊落,禁止在車廂沒有復位情況下行駛。自卸車輛出現卸料不暢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在車廂下落至平穩后,接卸人員指導車輛盡快駛離卸料區域。非自卸車輛需借助鏟車進行卸車作業,非自卸車輛司機用鐵鏈或繩子將打開的車廂門栓牢離開后,鏟車方可進行卸料操作,同時車廂的另一側不得站人。鏟車運輸時,鏟架應放低行駛,工作完畢鏟架應收起綁好。
三、時間安排
從2020 年5 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 年5 至6 月) 。按照統一工作要求,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廣泛宣傳發動。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落實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
(二)組織實施(2020 年6 月至12 月) 。對相關問題進行梳理研判,重點分析公司及各部門層面目前存在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結合實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推動重點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重點推動(2021 年1 月至12 月) 。堅持統籌推進、持續深入、重點突出、務求實效,緊盯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實施等重點目標任務,按照時間進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 年1 月至10 月) 。結合工作開展情況,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健全完善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項推動落實。梳理總結公司及本部門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門學習借鑒和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進行動計劃實施。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務求取得實效。要發揮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產能力水平。
(二)強化制度保障。
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升企業自主管理安全生產的主動性、自覺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創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實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形成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篇7
全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專項整治工作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為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理念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項目共保體系;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大力推行工地現場民工業余學校,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有效杜絕施工作業的“三違”行為,逐步建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重點和總體目標
年專項整治的重點是:預防高空墜落、預防坍塌、預防物體打擊、防揚塵污染。
專項整治總體目標:
1、減少一般傷亡事故和死亡人數,有效遏制重大傷亡事故和有重大影響事故的發生,力爭年各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比年有較大幅度下降;
2、有效治理全鎮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繼續推廣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報監制度,鎮區建筑工地施工場地100%實現圍欄作業,逐步淘汰磚砌圍欄,基本消滅建筑材料揚塵污染;
3、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管理,鎮區內杜絕直接拋灑建筑垃圾現象;逐步消滅工地車輛帶泥上路現象,鎮區100%的工地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設備,實現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礎上,率先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三、組織領導
全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管所。
四、實施步驟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建筑施工企業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企業(工地)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通過召開現場會等方式,廣泛開展施工安全文明專項整治宣傳教育活動,確保專項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各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機構,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防高空墜落、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揚塵污染的對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動員和部署;工程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要制定施工安全的專項方案,并組織實施;大力推動現場民工業余學校的建立,開展對施工作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活動,加強施工作業人員防高空墜落、防坍塌、防物體打擊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的教育培訓,增強安全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階段。各施工企業組織開展自查自改:一查思想認識,對安全生產及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是否認識到位,克服厭戰消極情緒;二查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制度、安全生產預警制度、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實;三查培訓教育,民工業余學校是否建立,教學計劃是否得到實施,一線作業人員尤其是民工的安全知識、技能培訓教育是否到位;四查塔吊等大型機械設備、腳手腳、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論證,工程施工是否嚴格按照論證和審批的專項方案進行施工;五查隱患排查,開展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建立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機制和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六查建筑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的報監,施工現場環境監管的強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七查安全施工費用的落實,是否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和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否落實到位。
各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帶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認真進行排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堅決消除安全生產隱患。企業自查自改情況要在9月底前上報鎮建管所。
(三)檢查執法階段。鎮建管所將組織人員。對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專項整治情況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施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建立、方案制定、責任落實、組織實施和自查自改情況。發現企業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行為的,首先責令其整改,錄入企業不良行為檔案;整改不力的,依法嚴格處理。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認可條件的,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省建設主管部門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三違”人員,嚴格按記分考核辦法進行記分。
(四)總結評估階段。將適時召開專項整治情況總結會,總結和推廣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不足,制定應的對策和措施,建立長效的安全監管、專項整治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企業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專項整治領導工作機構。在組織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切實落實好專項整治工作。各施工企業要明確工作目標。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要做到六個結合:一是與“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結合;二是與全鎮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結合;三是與開展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要求結合;四是與建立和完善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結合;五是與《市環境保護藍天工程方案》的貫徹落實結合;六是與施工人員特別是一線民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結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篇8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不斷強化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0〕96號)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科技興安”戰略,落實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通過深入開展預防建筑起重機械、坍塌等多發性事故的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控制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提升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規范塔吊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排查整改事故隱患,減少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切實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市建設局成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黨組書記
副組長:**副書記、副局長****
成員:**建筑管理處處長************
為搞好本次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設置三個專項整治特別行動小組。
第一組:組長:**(市建設局建筑管理處處長)
組員:部分市安監站監督科人員
具體負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工作;
第二組:組長:**(市安監站站長)
組員:部分市安監站監督科人員
具體負責土方坍塌專項整治工作;
第三組:組長:**(市建設局城建處處長)
組員:部分市安監站監督科人員
具體負責高達模板專項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辦公室主任由王志來同志兼任。
各縣(市)、區建設局也要成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四、整治重點
(一)建筑起重機械設備
1、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與產權單位(或租賃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2、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與設備的安裝、拆卸單位簽訂安裝拆卸合同(安裝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安裝資格,并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業務),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使用單位、安裝單位、產權單位在合同應明確使用過程中機械設備操作、指揮、司索等相關人員的配備與管理。
3、安裝單位在起重機械設備安(拆)作業前2個工作日內要按規定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告知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在安裝后及時檢測或組織聯合驗收,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按要求做好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
5、起重機修設備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每臺起重機械的單位檔案。
6、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在起重機械設備安裝、頂升、錨固和拆卸前,必須編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安裝單位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7、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指揮、司索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8、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人員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在檢驗檢測時,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9、使用單位、安裝單位要對所屬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逐臺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每臺設備有案可查,安全隱患有整改有落實。
(二)基坑開挖和支護
1、施工企業要制定基坑開挖和支護開挖專項施工方案,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人員和總監審查后方可實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險較大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2、施工現場要嚴格按照經審批、論證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基坑的開挖和支護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完畢后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派專人進行基坑的變形監控和監測。
(三)高大模板支撐系統
1、對于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高度超過8m,或搭設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5kn/平方米,或集中線荷載大于20kn/m)專項施工方案,應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人員和總監審查后,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2、模板支撐系統立桿基礎須設墊木或底座??v、橫向間距按照專項方案要求搭設,立柱接長嚴禁搭接;應設置掃地桿、縱橫向支撐及水平垂直剪刀撐,并與主體結構的墻、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應在搭設完成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和項目兩級技術人員,項目安全、質量、施工人員,監理單位的總監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后續工序的施工。
4、澆筑過程應有專人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進行觀測,發現有松動、變形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澆筑,撤離作業人員,并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時要編制詳細的拆除方案,并設置警戒區,指定專職監護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
五、整治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階段。3月底前,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全面制定專項整治方案。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階段。4-8月份,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階段:整頓提高階段。9-11月份,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各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導。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12月份,全面總結專項整治經驗,通報專項整治情況。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施工企業要結合市建設局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分別在7月初及12月份報送上半年和全年的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六、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實行“三級”監管,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內容傳達到各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要結合企業特點深化完善本單位整治方案,并落實到每個施工現場,督促各項目部嚴格按要求進行自查和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針對實際情況,明確重點監管企業、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對易發生事故的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要登記建檔,重點監督,切實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督促落實主體安全責任。
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建立組織機構,實行領導牽頭掛牌上墻公示制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項規整制度,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產條件;建設單位要保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費用的及時撥付,并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設計單位要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監理單位要審查安全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施工過程的重要危險部位和環節要嚴格執行旁站式監理,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通過專項整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完善安全監管工作。適時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要總結工作經驗,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四)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開展《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培訓教育,積極引導施工單位開展安全文化建設,使之認識到“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明確“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標”的要求,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尤其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降低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有記錄,并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人員不準上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及考試試卷要存檔。提倡農民工上崗前舉行崗位安全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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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2007年深化交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鄂交基〔2007〕186號)的統一部署,各地、各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已展開了交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交通部和省廳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深化交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重點工程建設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責任制,并結合實際,對納入整治范圍的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檢查整改,落實好各階段工作任務。
二、按照統一部署和分級管理的整治工作原則,各重點工程建設單位負責本項目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市州交通局(委)負責本地區路網公路、農村公路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武漢市交委還要負責武漢市出口高速公路及外環高速公路的專項整治工作。為此,要嚴格按照《“兩項達標”、“四項嚴禁”、“五項制度”》的具體要求,督促施工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填報《湖北省交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自糾檢查表》;要及時組織對施工單位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填寫《湖北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考核評定表》和《交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檢查工作量化表》。
各地、各重點工程建設單位要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處罰等方面的情況記錄備案,建立上述資料和量化信息的專項檔案資料,由專人負責管理,按規定及時向廳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資料。
篇10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按照國務院、住建部、省住建廳、市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組織領導,針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高發種類和建筑施工揚塵污染薄弱環節,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專項整治。深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和揚塵防治水平,為全市建筑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安全基礎,提升建設各方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標準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產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筑牢安全生產責任網、監督網、保障網,在安全生產方面達到“雙降”、“一控”、“一杜絕”工作目標(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有效控制較大事故、杜絕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揚塵控制長效管理機制,提升人民群眾對建設文明生態環境的滿意度。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二)重點
1.貫徹落實建筑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標準規范情況。重點是《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的通知》、《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省建筑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方案》等貫徹落實情況。
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是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和實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開展專項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各環節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的情況;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模板支撐系統搭設、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有關單位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況;腳手架工程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腳手架工程的驗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規程等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除、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技術標準的要求等情況。
3.安全培訓管理情況。重點是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和持證上崗、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情況。施工現場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現象。施工企業對新進、轉崗工人進行“三級”教育情況。施工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重點時段安全管理情況。(春季復工、冬季防火、重大節日)
(1)春季復工:復工前,項目部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對新進工人或轉崗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建項目現場的深基坑、模板支撐系統、腳手架、卸料平臺、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設備、施工現場消防、從業人員居住、飲食衛生和臨時設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情況。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產管理、物料倉庫防火、現場平面布置、施工現場及周邊辦公、生活區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監理是否及時掌握現場較大危險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能否及時制止各類違章作業。
(3)重大節日:施工企業有無完善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演練;是否健立應急值守機制,有無應急物資設備保障和應急搶險隊伍;強雨、臺風、寒潮、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下的是否有針對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節日期間仍進行生產的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到崗帶班制度。
5.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嚴格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在建項目現場的圍擋、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揚塵防治措施的要求嚴格進行落實。綠色施工創建項目的專項方案的編制,推廣發展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推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情況。
6.監督管理情況。辦理安監許可的項目是否統一使用《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檔案》,《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資料》,在建項目是否納入“省建設工程項目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管理,起重機械設備是否錄入《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督管理制度。
四、時間安排和整治內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復工和揚塵整治
復工整治內容是以“全員教育,全面排查,嚴格責任”為主題,全面開展“2014春風行動”。整治的重點是復工前新進、轉崗、換崗工人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機械設備、施工用電等運行前檢查維護驗收,開工復工前隱患排查、整改。
揚塵整治內容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揚塵防治。整治的重點是參建各方落實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施工現場圍檔封閉和出入道路硬化、車輛出入沖洗、裸土覆蓋、粉塵作業控制和建筑垃圾清運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內容是建筑工程土方開挖階段的深基坑支護。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深度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情況和周邊環境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整治的重點是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基坑放坡、邊坡支護、基坑邊沿臨時設施距離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內容是模板支撐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觸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撐面板的支撐體系。整治的重點是模板支撐體系的設計、施工方案、支撐體系的基礎、支撐體系所用材料材質及搭設過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機械和腳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機械整治內容是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運行情況。整治的重點是建筑起重設裝拆方案、塔吊基礎、安裝頂升、安全裝置及安裝隊伍資質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
腳手架整治內容是工具式腳手架,包括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外防護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整治的重點是腳手架搭設、“三寶”的使用、洞口臨邊的防護和吊籃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內容是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和生產安全各項規定落實情況。整治的重點是施工現場臨時消防水源設置、消防器材配備布點、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業監控、生活區域用電管理、重大火險源掌控監管、值班巡查和應急處置制度建立情況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各轄市(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針對本地區工程實際和以往事故高發類型,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及其項目部要結合企業和工程特點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實到每個施工現場和施工環節。
(二)廣泛宣傳、強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為契機,把建筑工地揚塵整治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并加強與城管、公安、環保等部門的聯合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揚塵問題。要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以標準化考評為手段,加強揚塵防控源頭管理,鞏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網絡舉報平臺,進一步健全群眾投拆、舉報機制,強化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顯著的經驗做法加強宣傳報道。
(三)突出重點、力求治本。各地要結合實際扎實開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實四個季度不同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要進一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結合工程實際確定不同施工階段、施工環節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強化對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系統、腳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整治和對坍塌、火災等施工現場易引發群死群傷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對于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堅持邊查邊改,及時消除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停工整改,確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