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重大變更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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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設工程重大變更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論文摘要:在邊坡治理工程中,由于國家建設部和重慶市目前都沒有針對“動態設計法、信a.施工法’,的明確規定,因此出現主管部門監份管理依據不充分,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無幸可循的現象。本文根據多年的工作經臉,提出重慶市邊坡工程變更設計管理辦法的設想,希望起到規范參建各方的行為,使各工作環節有序,工程質圣、進度、安全有保津,投資有控制的目的。
重慶是座山城,工程建設中有大里的邊坡需要治理。重慶市建委對邊坡工程歷來都十分重視,對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監理、施工以及招投標等工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規,從執行情況看,反映良好,對提高邊坡工程質f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目前邊坡工程普遍采用“動態設計法、信息施工法,在(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中以強制性條文的方式執行,與一般建設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區別。其中設計的主要依據—地質結論、巖土物理力學參數都需要在施工監測和試驗中加以驗證、調整,其顯著特點是:由于地質環境復雜性,工程勘察、邊坡試驗提供的設計參數不可能全面準確地反映工程地質實際情況,只能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來加以驗證、調整,從而修正治理方案。不可避免地產生勘察、設計、施工組織和工藝變更。這要求參建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證邊坡工程的質t、進度和安全。實踐證明,它是最切合邊坡工程實際的勘察設計、施工方法。然而在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無論是建設部還是重慶市目前都沒有針對‘,動態設計法、信息施工法,的明確規定。一旦出現變更情況,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依據不充分,責任不清,而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也無章可循。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有時會遇到業主、勘察、設計與施工單位各方為質里事故資任相互推語的問題。多數情況下,變更設計是由于地質環境變化造成的,非勘察設計的資任。變更設計后一般要突破原概算,產生包括工程投資、勘察、設計、審查等費用由誰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序等問題。因此需相關配套的政策法規來規范各方的責任,協調參建各方責、權、利,是重慶市建委魚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另一方面,雖然重慶市絕大多數勘察設計單位都積極配合施工,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但經常是變更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業主后,業主不知道這些變更需要哪一級審查,特別是邊坡工程,變更設計較頻繁,如果無論大小都交與建委審查,既不合適也不必要;一律由原施工圖審查單位審查,對于涉及安全、規劃等問題的重大變更,原施工圖審查單位審查似乎也不合適。因此應結合重慶市邊坡工程的特點,制定“邊坡工程變更設計管理辦法明確邊坡工程治理過程中變更設計的種類、審批程序。作者根據多年的工作經爭,對如何加強邊坡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變更設計管理,規范、協調各參建單位的行為,確保邊坡工程質f}提出一點淺見,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目前國內有關工程變更設計方面有系統文件的,有鐵道部的《鐵路基本建設變更設計管理辦法),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等,地方有常州市建設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管理暫行辦法》。前兩個文件有明顯的行業特點,專業性強,不能完全適應重慶市的建筑邊坡工程行業管理。常州市建設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管理暫行辦法》與重慶市的邊坡工程變更設計管理具有可比性。建設部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9.25)第28條,(建設工程監理規范)(6B50319-2000 2001.5.1)第6.2.1條對原則性的問題作了相關規定,應當作為f慶市編制有關文件的依據;(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2000.3.31)第28條和第30條可以作為參考。
重慶市的邊坡工程變更設計管理辦法應當涵蓋以下內容:
(1)勘察設計、施工變更分類:一般分為重大變更、較大變更和一般變更。
(2)審批權限:明確各類變更的審批權限。建議對于涉及規劃、方案、投資和控制性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變更,屬于重大變更,應由業主報原審批部門審批;對較大變更,建議由原施工圖審變單位審查并報建委備案后實施;一般變更由建設單位負資組織審查后實施。
(3)變更的工作程序:問題的提出—確認—勘察設計變更—報批(報審)—變更實施。一般根據施工反饋的信息,由施工單位、業主或試驗單位提出問題(變更原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憊后交業主,由業主委托變更單位完成變更設計。變更設計原則上由原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經原工程設計單位書面同憊,建設單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出具變更文件。出具變更文件的單位對修改的設計文件承擔相應資任。變更設計文件送交業主,業主根據變更的類型,組織有關部門對變更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根據審變憊見修改變更設計,施工單位實施變更。常州市的(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管理暫行辦法》值得很好借鑒。
(4)變更的資任:應執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9.25)第28條的有關規定??辈臁⒃O計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合同約定的質t要求的以及由于勘察設計方案原因造成的變更,應當由原勘察、設計單位進行補充、修改,費用應有原勘察設計單位負資,造成工程質問題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如果是施工單位沒有按照有關施工規范、設計要求的規定造成的變更,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監理單位違反(建設工程監理規范》(6850319-20002001.5.1)造成的變更,由監理單位承擔;除以上原因,由于地質、環境、規劃等原因或業主要求的變更應由業主負資。
篇2
[關鍵詞]工程承包合同;變更;限制
[中圖分類號]C931;F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11X(2012)03—0088—05
一、工程變更與合同變更
建設工程是在不斷的變動自然環境和商業環境下進行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相關情事的改變是十分常見。工程變更(ProjectChanges)是指會造成合同范圍、工期、費用和工程質量標準改變之相關情事。一般認為工程變更包括五種類型,即合同范圍變化、異常的地質情況、工期遲延、暫停施工和加速施工等情事。
合同變更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廣義的合同變更是指合同的內容和主體發生變化。合同主體的變更,是指以新的主體取代原合同關系的主體,但合同內容并沒有發生變化。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合同主體保持不變,合同的內容發生變更。我國《合同法》嚴格區分了合同轉讓和變更,當事人的變更屬于合同轉讓范疇,而合同內容的變更屬于合同變更。雖然在工程實務中存在有業主將工程項目轉讓給第三人或因為企業分立或合并所引起合同主體變化的情況,但合同主體變化會涉及變化后的主體,尤其是承包商是否有能力繼續施作完成工程,因此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會有工程不得轉讓或轉包的規定,或規定應先經業主同意?;谝陨蟽牲c原因,一般不將合同主體變更視為工程承包合同變更的范圍。
由于工程和環境的不確定性,常常出現工程變更和影響交易基礎之情事,需要變更合同內容,因此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包含變更條款。當合同訂定后出現不可預見的情事時,業主可以發出變更指令變更合同,以適應環境的變化,而承包人則可以據以提出工期展延及調整合同價款的請求。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點之一。變更條款的廣泛使用,也是工程承包合同與一般商業合同的重要不同點。
二、變更權
工程承包合同屬于承攬合同中的一種。承攬人必須完成約定的工作,始屬履行其給付義務并自須能掌握其工作范疇,理應承擔不能達成給付效果的危險性。一般標準工程合同范本都會規定承包商無變更的權利,往往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可向業主提出合理化建議。同時,為了適應工程的特點及保證給付效果實現,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規定在某些事項上業主有單方指示變更的權利。有些標準合同范本中還明確規定承包人應執行變更且受其約束。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即賦予了合同雙方變更合同的自由權利,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任何一方未經協商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否則,構成違約。但由于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和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除當事人雙方可以合意變更外,業主還可以單方指示變更。業主發出變更并不需要經過承包人的同意,而承包人則沒有單方變更合同的權利。承包人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業主的同意后,方可進行變更。
業主單方指示變更的法律性質,目前有兩種不同的見解。一種見解認為: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業主擁有指示變更的權利”的條款是屬于當事人之間強制締約的約定,只要業主提出變更的要求,承包人除了有正當理由外,都應予以承諾。如果承包人對于業主所提的變更要求都不予以承諾的話,勢必造成業主須另外尋找承包人而導致工期遲延并增加另行締約成本。業主單方指示變更是變更合同的要約,而承包人因合同條款的約定而負有承諾的義務。業主的指示變更,因雙方合意而成立。另一種見解認為:業主指示變更是指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擁有變更合同的權利,這種權利的性質解釋上可認為是單純形成權,不需要強制執行,不需要法院判決,只需要擁有權利一方完成需受領之意思表示,雙方間的合同法律關系即發生得喪變更之效力。因此合同除雙方當事人合意變更之外,亦可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形成權行使而產生。以上兩種看法皆有其法理依據,前者是從強制締約角度來看,后者則是從合同約定之形成權角度來看。但無論從哪一方面觀察,業主單方發出變更指示即產生變更合同內容的法律效果,除非承包人有正當理由無法實施外,承包人都應予實施該項變更。
三、變更范圍
(一)約定變更的范圍
雖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業主有單方變更的權利,但并不意味著業主可以恣意要求承包人實施變更指令,因為業主單方變更合同的權利的權源來自合同約定,于何時、就何種事項可以行使單方變更權,必須符合法律和合同所規范的要件,并非業主可以任意行使。另外,權利因具有社會屬性,而為社會秩序的一部分,依其性質有其界限,故業主單方變更合同權利也不得濫用。
根據目前流行的標準合同范本業主可單方變更范圍一般包括如下事項:(1)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的改變;(2)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實施順序或時間安排的改變;(4)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項工作;(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附加工作;(6)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質量或其他特性。
目前在各標準合同范本中有關變更事項的規定并不一致,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第30條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由雙方協商解決,即經雙方合意才能變更工程質量標準,而在《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15.1款中將改變合同中任一項工作質量作為業主的權利。由于約定變更事項的范圍不同,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下,業主并無單方變更工程質量標準的權利,而只能在雙方達成合意的前提下才能變更工程質量標準。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業主單方變更合同的權利的權源來自合同約定。當然,工程質量與工作質量并非相同概念。工程質量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規定的整個工程的質量要求,而工作質量是在技術規范與要求中規定的某個分項工程質量要求。由于現行工程驗收規范的規定和評定工程質量標準的評定程序限制,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改變工程質量標準往往客觀上已不可能,即使可以協商變更,也是對合同標的物變化,導致合同實質性的改變。
(二)法律限制
近年來,政府均增加公共財政支出,增加公共工程建設投入。公共工程采購受到《政府采購法》的約束。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追加原合同范圍之外的工程是十分常見的情況?!墩少彿ā返谒氖艞l規定的“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因此,對于政府工程的業主改變工程范圍增加工程量有明確的限制。若業主追加的部分超過原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超過部分可能會無效,對業主和承包商皆有相當的法律風險?!墩少彿ā芬幎ㄗ芳硬糠植怀^原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是出于控制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但工程交易的方式與特點與貨物和服務交易畢竟不同,一律以百分之十為限,也實值得商榷。同時,公共工程的投資管理制度中歷來有以批復的設計概算控制投資的做法,經批復的設計概算是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應當嚴格控制,除非有重大情化,一般不予調整。因此,《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和設計概算調整制度對工程承包合同的價款變更之范圍有相當限制。
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擔保與保險,一直是我國建筑市場改革的重要舉措。目前,也有業主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后需提交履約擔保,以保證自身權益?!稉7ā返诙臈l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規定,保證期間,未經保證人同意,債權人與債務人變更合同,若加重債務人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因此,業主無論單方指示變更或與承包商協商變更合同,只要加重承包人的履行義務,若希望將此變更范圍納入保證人保證范圍內,變更前應征得保證人的同意,否則保證人對增加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若業主對于承包商違約之風險相當審慎,該規定無疑對工程承包合同變更也有相當限制。
業主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提早投入使用,盡早獲得收益,在工程實務中是十分常見的現象。在某些國際工程合同中,業主有單方指令加速施工的權利。而在我國現行的標準范本中也有關于業主與承包商可協商加速工程進度,提前竣工的條款,即雙方當事人可以合意變更工程工期。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條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七條中有“建設單位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規定。若有違反,應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法條,業主一旦要求施工單位加速施工提前竣工,即屬違法,所簽訂的提前竣工協議的效力不無疑問。因此,業主提前竣工之變更合同請求受到了該法條的限制。
四、合同同一性的限制
(一)合同同一性理論于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變更實質上是在原有合同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補充,變更后的關系與變更前的關系在性質上不變,學說上稱為具有“同一性”。換句話說,變更后的合同應與原合同仍具同一性,是合同的非實質變更。倘若該變更已使合同喪失同一性,則不再屬于合同變更的范圍,而應屬于合同的更改,導致原合同關系的相對消滅,成立新的合同關系。雖然在一般情況下業主有權發出變更指令增減工程量或增加需要的附加工作(additional work),但業主并沒有創設新的合同關系的權利。因此其單方變更權應受到“同一性”的限制。
在美國,建筑師協會施工合同范本(AmericanInstitute of Architects,AIA)有所謂合同一般范圍(the general scope of the contract))的說法,對此概念進行考察有助于理解何為“合同同一性”。合同一般范圍是指承包商所建造的工程規模、類型和締約的目的與業主和承包商簽約時的預想一致。若業主的指示在合同一般范圍內,具有對承包商的約束力,反之則屬于額外工作(extra work),承包商有權拒絕執行。因此,若變更后的工程經濟目的、規模、性質已超出合同當事人在締約時所能合理預期的范圍,可以認為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不具有同一性,承包人有權拒絕履行。臺灣亦有判決認為:“以契約為債之變更時,究為不失同一性之內容變更,抑為更改,應依當事人之意思及變更之經濟的意義定之,倘于債之內容之給付發生重要部分之變更,依一般交易觀念已失債之同一性者,為債之要素有變更,即應認為債之更改”。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何種變更會造成合同標的同一性的改變,實為值得探究的問題。在我國工程實務中,出于控制投資的目的,嚴格執行經批復的設計概算,禁止工程出現使用功能、質量標準、結構形式和建筑面積的變化。對照同一性的概念,若業主指示上述變更,應認為是對合同標的物的改變,屬于債之更改,造成合同實質變更,承包商有權拒絕。
(二)重大變更和累積影響
重大變更(Cardinal Change)和累積影響是從美國聯邦法院審判實務中發展出來的。重大變更始于1978年的Allied Materials andEquipment Company v.United States.一案,該案定義重大變更為一種違約,由于業主對于工程造成激烈的變更,以至于實際上造成要求承包商履行的義務實質上已不同于原來締約時的約定。累積影響并非由單一變更造成,而是由許多變更造成的。當進行某單項變更估價時,承包商不能預見許多變更之間相互結合所產生的成本影響(SynergisticEffect),而業主也否認存在這樣的影響,由此造成索賠。
以上兩種概念能確立一項基本原則,即由于一系列合同變更指令相互結合在一起后,導致業主嚴重違約,以至于產生原合同終止的結果,承包商可求償所受之損失。重大變更基于變更工作的規?;蛐再|,合同變更已超出合同一般范圍,也超出業主與承包商訂定合同時的預期。根據美國法院的判例,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可能導致重大變更:業主多次發出變更指令、大幅刪減工程、業主違約造成承包商成本大幅增加與單項變更已造成大幅增加成本和干擾承包商施工。然而屬于重大變更,必須是承包商不能合理預期的,若變更是可合理預見的,即使對于成本或工期有重大影響,也不產生重大變更的后果。如在Wunderlich Contracting CO.V.UnitedStates.一案中,法院認為雖然業主以合同變更條款指令修改圖紙多達35次,追加合同價款435720美元,但由于合同變更次數與程度相對于工程的復雜性與規模而言,屬于承包商投標時可合理預見范圍之內,不構成重大變更。
累積影響在美國工程實務界和法律界并沒有被廣泛接受的定義。部分美國法院接受承包商以累積影響為由向業主求償,要求承包商必須證明存在大量業主指令變更和干擾,并且承包商的成本增加與累積效應有因果關系,構成重大變更以及承包商所開支實際成本的合理性。美國法院基本認為累積影響并非為一項獨立準則,而屬于重大變更的一種形態。
我國工程實務界并沒有普遍接受重大變更這一概念,法律上也并無此概念和相應規定,但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下,由于管理費和利潤分攤到每一個分項工程上,若業主依變更條款規定任意大幅刪減合同中的工作,將使承包商承擔無法預料的風險,實際發生的管理費無法獲得補償和可能獲得利潤無法實現,造成重大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構成重大變更應無太大疑問,此時業主顯然有濫用權利違反誠信原則之嫌,構成違約,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而目前在某些部門規章和地方規范性文件中出現過與重大變更有關聯的一個詞,即重大設計變更,如《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號)第五條規定:“公路工程設計變更分為重大設計變更、較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重大設計變更包括:連續長度10公里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的;特大橋的數量或結構型式發生變化的;特長隧道的數量或通風方案發生變化的;互通式立交的數量發生變化的;收費方式及站點位置、規模發生變化的;超過初步設計批準概算的”。頒布該部門規章的目的是為了規范業主變更設計的行為,控制投資規模,似乎與上述的重大變更沒有關系,但對照美國法院的判例,路線方案調整、特大橋的數量或結構形式以及特長隧道的數量變化無疑也構成重大變更。
當發生重大變更時,應認為合同同一性發生改變,導致原合同關系終止,產生新的合同關系。承包商依據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中的資料和其他環境資料、對未來風險的估計以及自身經驗對每項工作進行估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難免出現工作變動,會直接影響承包商施作該工作的成本,而這一成本與承包商締約時所估算之成本存在差異,這一差異也構成風險之所在。因此,當工作變動越多,程度越大,風險也就越高。而這些風險是否由承包商承擔,應以是否構成重大變更為限,此亦為量變到質變的觀念。當業主指示的多項變更構成重大變更時,承包商應有權就增加的成本調整合同價款,否則應按合同規定的變更條款處理。對此,業主應做好基礎調查工作,科學決策,明確產品需求和項目功能及質量要求,加強設計管理,減少圖紙錯誤,避免在施工過程中大量變更指令造成重大變更的發生。
篇3
【關鍵詞】 工程變更; 控制; 工程造價
引言
工程變更管理是工程項目投資管理中一項很重要的內容,因為它涉及面廣,構成原因復雜,規律性較差,發生時間長,其造價難以確定。因此,重視和搞好工程變更的管理工作,是建設單位(或投資、監理單位)確定工程造價、嚴格控制投資的依據和保證。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如何控制工程變更及變更費用,這是目前工程造價管理專業人員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1.工程變更的定義及范圍
所謂工程變更,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前期未能預測或受當時客觀條件限制,或因考慮不周而引起的設計變更、合同變更?!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范本》(99版)對工程變更的范圍作了例舉性的描述:
(1)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5)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等。
2. 工程變更對投資控制的影響
工程變更一旦發生,對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成本控制以及各方關系的協調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有資料表明,工程變更是建設項目投資失控的主要原因(見表1)。工程變更處理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業主最終能否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建設工程項目具有周期長、投資額大、控制環節多等特點。建設工程的實施,一般由決策(可行性研究與論證、經濟評價)、設計、招標投標、施工、工程竣工結算和決算及評估等階段組成。它是一項系統工程,在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工程變更。歸納起來,變更產生的原因主要有:
(1)業主對工程項目部分功能、用途、規模、標準的調整;
(2)設計單位對圖紙的修改及為解決設計不完善和各專業之間相互矛盾的變更;
(3)施工單位從優化施工方案考慮,對設計圖紙及其錯漏提出的變更;
(4)有監理單位發現圖紙中存在問題后提出的變更等等。
4. 如何有效控制工程變更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如何控制工程變更及變更費用,這是目前工程造價管理專業人員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下面分別從控制策略、控制方法、簽發原則
4.1 工程變更的控制策略
(1)加強施工圖設計及清單編制工作,避免設計出現重大疏漏,避免清單編制出現漏項和漏量,這些都會導致重大變更發生。
(2)合理地變更指令、估算變更價款,取得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的信任,為工程順利實施打下良好基礎。
(3)及時處理變更,合理計算變更價款,防止變更價款支付不及時導致承包商拖延進度或暫停施工,引起索賠訴訟,進而影響正常工程交付,增加業主損失。
(4)運用價值工程,嚴格審查承包商提出的變更建議,是否損害了業主利益,對于承包商提出的對雙方都有益的變更,應進行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5)審查承包商要求,對承包商要求變更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進行核算,在合理的范圍內對承包商進行補償。
(6)靈活運用補償方式,如果是工期緊張的項目,則可以少增加工期補償,多增加費用補償,反之亦然,最終目的是保證工程順利投入使用。
(7)審查承包商的變更項目,大多數承包商在變更中會向單價比較高的材料和設備變更,或者向新工藝、新技術變更,這些變更的利潤往往是比較高的,業主方應仔細審查這些變更是否確實有利于工程的質量或安全。
4.2 對工程變更的控制方法
業主控制工程變更的方法,應以事前控制為主,同時與事中、事后控制相結合,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相結合,科學管理工程變更,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見表2)。
4.3 業主對工程變更的簽發原則
(1)確屬原設計遺漏和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必須簽發的變更,應按設計變更程序進行,否則會影響到工程質量進而會影響到工程目標的實現。
(2)對非變不可的變更,要對其進行技術經濟評價。對比變更以后產生的效益(質量、工期、造價)與此變更引起施工單位的索賠損失,權衡輕重后再做決定。
(3)設計變更引起的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預算范圍之內,若確需變更但有可能超預算時,更要慎重。
(4)變更中發生的材料代用應辦理材料代用單,變更以后的材料應該性能更好、成本更低。堅決杜絕內容不明確、沒有詳圖或具體使用部位,而只是純材料用量的變更。
(5)設計變更要盡量提前,確需在施工中發生的,也要在施工前變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費,也避免索賠事件的發生。
(6)設計變更應記錄詳細,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原因、背景,變更產生的時間、參與人、工程部位以及提出單位。
(7)工程變更以后的施工工藝應該個更加簡潔,對總工期不產生影響。
(8)明確工程變更的責任、費用承擔方式及額度,追究責任方的責任。
(9)注意變更部分是否已實施,若已實施則要注意按原圖施工的拆除費以及拆除的材料、設備的回收和作價處理費。變更中某項目若取消或調減,則要扣減相應費用。
4.4 加強工程變更管理的基本思路
(1)施工圖審核——把握源頭。施工圖審查是控制設計變更最有效的途徑,對施工圖進行審核和優化,將施工圖可能存在的錯漏碰缺消滅在施工圖設計階段,減少因設計失誤引起的變更。通過這些工作,從總體上將設計變更的數量減少。
(2)規范化招標投標——不走形式。通過招標答疑環節可以進一步發現設計文件中不明確的部分或錯漏碰缺,以招標文件補充通知的形式進行規定或明確。必要時可由設計單位在截標前先行發出設計變更,以避免合同執行過程中造成更大的損失。
招標文件中對設計變更的程序、處理原則、時效、免責條款等進行明確而細致的規定,為規范合同執行過程中設計變更的管理、減少爭議創造條件。
(3)先估價后變更——心中有數。建設單位收到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實施前進行估價,在確認本變更不會引起概算突破的前提下,簽字確認后發施工單位執行,防止因隨意變更引起的投資增加,造成不可逆轉的經濟損失。
5.結語
工程變更的管理,涉及到工程的質量、進度、成本等多個方面,且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如果事先就能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進行預控,在實施過程中又能多環節、全方位地嚴格把關,那么建設單位對工程變更的管理就能處于科學、有序的狀態,就會避免不必要糾紛的發生,進而更加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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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造價 資產評估 鑒定報告 公平原則 法律應用 現值 時間價值
一、工程造價與資產評估的法律概念
1、工程造價的法律概念
工程造價的字面意思就是工程的建造價格。
本文所指的工程,泛指一切建設工程(包括竣工工程和未竣工工程)。
工程造價的法律概念可定義為:某項工程在建造時所支持的全部費用,包括建造過程中的一切建筑材料、工程機械、人力勞務等費用的總和。
2、資產評估的法律概念
本文所指的資產,泛指一切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有形及無形資產(包括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等)。
資產評估的法律概念可定義為:某項資產在評估日的市場現值或可按市場行情交換的貨幣價值。
二、工程造價鑒定與資產評估鑒定的異同
(一)兩者的相同點
1、對同一房產的造價鑒定和評估鑒定在某些時候,結論是相同的。例如在合同計價標準等同于市場行情,市場行情穩定、折舊率可以忽略等情況下,造價鑒定和評估鑒定的結論很可能一致。
2、工程造價鑒定和資產評估鑒定都需要一定的專業技術,一般都通過具有一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來進行鑒定,一般均以鑒定報告的形式作出。
(二)兩者的區別
1、鑒定對象的上的區別
工程造價的鑒定對象一般限于在建工程(未完工工程)和竣工工程,而資產評估的鑒定對象則可以是一切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并以貨幣計量的實物財產及無形資產。
故此,在建工程及竣工工程即可進行造價鑒定,亦可進行資產評估鑒定。資產評估鑒定的對象涵蓋了工程造價鑒定的對象。資產評估的范圍更為廣泛。
2、鑒定目的上的區別
工程造價鑒定的目的,是按照合同約定或既定的計價條件對特定工程項目進行的成本計算,而資產評估是以確定資產的市場現值為目的,根據市場行情,與同類資產相比較后估算的市場價值。
故此,某時期就同一工程,資產評估鑒定的金額可能高于或低于工程造價鑒定的金額。
3、鑒定時間上的區別
工程造價鑒定是按約定的計價條件或工程建造時的計價標準確定的。工程造價鑒定的時間與工程造價的結論沒有關系,無論何時進行工程造價鑒定,按規定均是相同的鑒定結論。資產評估鑒定確定的是資產的市場現值,體現的是時間價值,即與鑒定的時間存在對應關系,不同的時間進行的資產評估,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鑒定結論往往不同,故此資產評估鑒定書必須有有效期限。
4、鑒定現狀的區別
工程造價鑒定僅僅以建造時的情況確定,不考慮鑒定標的的現狀。資產評估鑒定必須考慮鑒定標的的現狀,要考慮鑒定標的自然和物理上的原因所產生的有形或無形損耗,在資產評估鑒定中會涉及“使用年限”、“成新率”或“折舊率”、“重置價格”、“假定條件”等概念。
三、訴訟實踐中工程造價鑒定與資產評估鑒定的法律應用
1、工程造價鑒定的法律應用
在建設工程合同等案件中,涉及到的鑒定,一般為工程造價鑒定。但并不是所有的建設工程合同案件中都必須進行工程造價鑒定,在此類案件中,法院判決并不能一概依賴于工程造價鑒定。
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建設工程合同案件中的鑒定是不必要的,本文認為在該類訴訟案件中,法院若決定進行工程造價鑒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A建設工程合同中沒有可以援引的具體工程價款條款,或者沒有其他可以作為構成價格條件的相關訴訟證據,若不進行造價鑒定,無法確定工程價款。 B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的工程價款超越了工程價款的底線,或者說如果按合同約定價款計算,不可能完成合同約定工程建設項目,根據建造時的市場行情,確實能夠證實該事實。
C出現了建設工程合同未約定的建設項目,因建設材料、建設日期、施工周期、施工難度、施工人員等因素存在差異,使得該建設項目不宜適用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價格條款進行確定,或者用約定的價款確定可能導致不公平。
D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實際施工中發生重大變化,發生重大設計變更,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實施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繼續按原合同約定價款進行結算明顯不合理并可能造成顯失公平。
E在建設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工程材料的情況下,在合同實施中,建設方因各種原因,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工程材料,雙方亦沒有就工程材料價款達成一致,施工方業已自行購買工程材料完成工程項目的,且項目已被建設方使用或應驗收合格的。
F在建設工程合同中,一方違約或雙方違約等情況,導致工程延期、設備閑置、工人怠工等各種損失無法計算的,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在區分責任的情況下必須通過鑒定確定損失額度的。
若不符合上述條件,法院不應進行鑒定,同時,應嚴格區分工程造價鑒定與資產評估鑒定,不應以資產評估鑒定或具有資產評估性質的價格鑒定來取代工程造價鑒定。
2、資產評估鑒定的法律應用
在遺產繼承、資產分配、買賣合同等案件中涉及到的鑒定,一般為資產評估鑒定。
本文認為,資產評估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A爭議各方一致要求進行資產評估鑒定的。
B爭議各方就涉及資產的價值確實無法達成一致的,又不愿意通過競價方式處理的。
C涉及資產需要進行拍賣,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鑒定的。
D為辦理法定(轉移)登記需要,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鑒定的。
E其他需要進行資產評估鑒定的情況
在符合以上條件是,法院應依法進行委托評估鑒定。
綜上所述,工程造價鑒定與資產評估鑒定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在建設工程合同等相關訴訟案件中,工程造價鑒定資產評估鑒定存在明顯的差異,基于保障司法公正,在實際法律應用時應嚴格區別工程造價鑒定結論與資產評估報告的不同屬性,兩者不可相互替代。
【參考資料】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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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招投標、工程質量問題糾紛、合同變更、工期延遲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建設工程合同招標投標糾紛的處理
招標投標是目前我國國內建筑市場中較為常見的一種締約方式。它是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是市場經濟的一種競爭機制,具有科學性、效益性、公開性、公平性等優點。但是,并非所有的建設工程都必須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來訂立。是否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訂立合同,原則上是當事人(一般是發包人)自愿選擇的結果。一般地,不能因為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沒有經過招標投標定而認定合同無效,即使有些規章、地方性法規對此作出了強制性規定,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方須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訂立施工合同。
(一)法律強制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實踐中出現一些規避法律的做法。例如,某項工程依法應進行招標投標,雙方當事人未經招標投標,簽訂了一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來為了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規定,補辦手續,進行了所謂的定向招標,即僅向合同對方發出招標邀請,雙方在此基礎上又簽訂了一份施工合同,但同時約定雙方依第一份合同履行。這里兩個施工合同應當皆為無效。前一份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后一份則系虛假表示行為,屬于非真意表示,亦為無效;而且后一份合同的招標也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對于投標人數的要求。
(二)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性質
招標投標活動,一般要經過招標、投標、定標(開標)三個階段。招標(公告)為要約邀請;投標為要約、定標(開標)為承諾,在理論和實踐中不存在爭議。中標通知書作為定標(開標)的物質載體,應為承諾。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時,承諾即已生效。此時合同是否已因承諾生效而成立并生效,則在審判實跋較大。主要爭議點有:合同是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時,還是立書面合同時成立并生效;不訂立書面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還是締約上過失責任?此一問題的認識,對于當事人的利益影響至巨大。實踐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觀點,并由此出現了兩種不同的判決結果。一種觀點認為,雙方當事人通過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已明確了合同的主要條款,而定標則表明雙方最終在合同自內容上已經達成了一致。在法理上,定標即為承諾。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變更中標人,或者中標人許諾中標項目,皆為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行為,且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在一般情況下,承諾通知至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但合同法第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薄墩袠送稑朔ā返谒氖鶙l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不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痹撘幎ㄊ欠蓪贤谛问缴系囊?。因此,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后、雙方依法訂立書面合同之前,合同尚未成立。如果發包人不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承擔締約上過失責任。
綜上,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后,招標人不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三)經招標投標訂立的施工合同的修改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p>
但是,當事人并非絕對不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首先,在不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中標價)的前提下,雙方可以就合同的一些技術性或商務性等細節問題進一步加以明確。在審判員實踐中如何判斷當事人事后的約定是否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應根據個案作具體分析。其次,《招標投標法》的規定用意在于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本身,并非要絕對限制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因此,在判斷當事人的修改是否有效時。應當根據立法原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當事人確因不可抗力或情勢重大變更,而有變更合同必要時,應當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這里屬于不同法律規則之間的沖突問題。我們認為,這與《招標投標法》第四十聲性規定并不存在價值上的沖突,反而如在此種情形下仍舊固守〈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于當事人則過于嚴酷。實踐中,對于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這兩個不確定性概念,應當從嚴把握,就個案作具體價值補充,切不可使之成為當事人規避法律的借口。
2、即使不存在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情形,但如果確實因存在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合理事由,需要變更、修改合同的,也應當允許。招標投標不過是一種締約方式,對于非法律強制招投標的工程,是否招標以及如何履行合同本系當事人意思自治疇,自得因當事人的合意變更合同。至于招標人與投柱通損害其他競標人利益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請求損害賠償;此時中標雖然無效,但不影響雙方可以達成新的協議。對于法律強制招標的工程,如果雙方惡意串通,規避法律,中標無效。此時合同不成立,談不上修改的問題,發包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重新招標。
二、建設工程質量糾紛的處理
(一)質量責任的訴訟時效
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建設工程質量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边@里發生一個法律適用問題。對于質量瑕疵責任的訴訟時效,是適用建設部前述規定的“一年”,還是適用《民法通則》的“二年”普通時效。
2000年1月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已經取消了該辦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2000年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也沒有規定一年的短期時效。因此,我們認為,發建設工程質量瑕疵發生的修補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等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兩年普通時效。
(二)施工方案缺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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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務合同備案、每月報送勞務信息報表情況
根據建〔〕26號文件規定,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后的7個工作日內及勞務作業開工前由勞務發包人將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企業資質證書、《市建筑勞務分包合同備案表》、勞務分包企業守法經營承諾書報送區建設局備案。分包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自合同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勞務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報備。勞務分包企業應在每月5日前向區建設局報送上一月勞務發包人撥付勞務分包價款記錄(附銀行進賬單)、本企業各施工項目的工資發放記錄和各班組長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數企業能夠認真執行文件規定,但仍有一些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勞務合同未備案,每月報送信息不及時、不完整。第三季度我區在建項目68個,共有32家勞務單位承接勞務分包業務。50個項目的勞務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遞交上一月勞務信息資料,5個項目超時遞交,4個項目的勞務單位經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遞交勞務資料。在及時遞交的5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中也還有1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存在不完整及數據有誤現象,銀行進賬單、工人工資單的欠缺情況和工人工資表代簽現象較為突出。
二、開展勞務管理檢查情況
我局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開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勞務檢查,本季度檢查啟動差異化監管,對未按時報送報表、報表存在弄虛作假、工人投訴拖欠工資的項目重點抽查,檢查了15個在建工程項目,涉及建設單位13家、施工單位14家、監理單位11家、勞務單位14家,發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書14份。
檢查中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部分業主單位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施工,存在拖欠勞務款的隱患。
(二)部分施工企業未按月及時撥付勞務分包價款到勞務企業銀行指定賬戶,撥付的勞務款占工程款的比例過低(不足20%),不能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三)部分項目存在工資表代簽名、工資代領情況。
(四)部分勞務公司未對工人全員登記,部分工人工資仍由包工頭支付。
(五)部分勞務公司未開展計生管理工作。
三、處理意見
根據本季度勞務管理的綜合情況,經研究決定:
(一)對勞務管理存在較多問題的勞務分包企業:市鷺鑫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德鉅()特種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廠房項目)、市漳建建工有限公司(農發生物A8\A9處理車間項目)、市鑫佑昌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內厝中學塑膠跑道等建設工程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二)對未續辦勞務分包、勞務分包合同未重新報備、工人多次投訴拖欠工資的施工單位中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后濱安置房二期)通報批評。
四、有關要求
(一)認真整改,總結經驗。受批評的施工、勞務企業要認真汲取教訓,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舉一反三,落實勞務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認真整改自身存在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我局。各企業要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維護廣大外來務工者的根本利益,為優化發展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
篇7
一、*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顧
(一)工作完成情況
1、今年我局負責管理的工程項目共計63(含續建項目),其中開展前期工作項目數39項,建設項目共24項(包括去年接轉工程15項、今年新開工工程9項;目前5個項目已完工),上半年完成工程投資約6000萬元,截至6月20日,累計支付工程款約1.5億元,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沒有發生任何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
2、招投標工作方面,上半年開展公開招標項目32項,已完成公開招標工程16項(包含施工、監理、設計、勘察等招標),16項公開招標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上半年工程應公開招標投標率均達100%,公開招標工程下浮總金額共計3821833.33元,平均下浮點數19.27%。
3、工程預結算方面:完成預算工作9項,審定造價11201.15萬元。完成工程結算55項,審定金額共計37521.08543萬元。其中審計局審定項目27項,審定金額36655.06091萬元,核減額4736.098426萬元;造價站審定項目28項,審定金額866.547633元,核減額171.521724萬元。
4、合同簽訂方面:共簽訂合同245份,合同金額為7498.556853萬元。其中施工合同30份,監理合同10份,設計合同12個,施工合同16個監理合同11個,勘察測量合同11個,環評合同2個,施工招標14個,監理招標3個,施工圖審查合同4個。
5、政府投資項目清理工作方面
(1)完成行政文化中心、東部人力資源市場、市民廣場辦窗口工程、*坳工業區搬遷用地平整場地工程、大梅沙片區市政道路-外環線、城市雕塑及環境藝術、梧桐山恩上水庫上山公路修整工程、*成坑高科技路、大梅沙輸電工程、大梅沙污水處理系統、大梅沙防洪工程、大梅沙月光花園、大梅沙同富裕路、迎賓路工程、*臨時扣車場、市民廣場、三洲田10kv架空線工程、保稅區廠房及宿舍立面改造、*人行天橋、門診樓擴建及病房裝修等19項竣工決算編制及送審工作,其中9項區已經區審計局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另外10項正在區審計局審計。
(2)已申請東部人力資源市場、市民廣場辦窗口工程、林園小學的追加計劃。
(3)已向區財政局上報智能系統、臨時通道、*坳工業區搬遷用地平整場地工程、大梅沙片區市政道路—外環線、城市雕塑及環境藝術、*成坑高新科技路、大梅沙輸電工程等項目的財務決算批復材料。
6、完成工務局成立以來固定資產清查及登記,對原基建辦及土地開發中心的資產部分歷史遺留問題做了負責任的清理及完善。
7、用好政府雇員指標,已完成4名雇員招聘,進一步充實了專業技術人員隊伍。
8、規范及完善我局的各種規章及內部管理,從*年5月份起按月制定工作計劃責任分解表、工程款項支付時限流程表、施工合同簽訂審批權時限流程表。
(二)工程項目實施情況
1、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
(1)*區污水系統完善改造工程劃分為應急截污和完全分流制改造二個階段實施。
①應急截污工程包括沙頭角11片區(馬廟街、東灣、葉屋、水庫、暗徑村、梧桐路北新開發區、太平洋工業區、園墩頭、公園路、*路、沙頭角東片區)污水管網改造,*污水泵站改造,大梅沙2#泵站外部污水管網改造及*片區雨污水管道改造、沙頭角A、B片區臨時污水改造工程、*坳B區及大小梅沙片區的臨時污水改造等工程,管道改造總長約27公里。工程于*年開工,目前截污工程已全部完工。
②*區污水系統完善改造近期工程(完全分流制改造之一):包括圓墩頭及葉屋北片區、公園北片區、*片區、*花園片區、*片區、*片區、*大廈片區共七個片區的雨污水系統完善改造。工程于*年2月開工,目前已完成公園北片區的施工,完成*社區的雨水管制作。
③對于不具備截污條件的片區首先實施分流制改造的遠期工程已完成5個標段的監理招標工作。施工招標工作正在進行,預算已送區審計局審核,待確定標底后即可完成施工招投標工作。
(2)天橋項目情況
①*四村人行天橋工程:于*年2月開工,因村委修改,規劃重新調整,*年8月重新開工;*月6月15日竣工驗收。
②官上路—葉屋西街人行天橋:于*年3月開工,后因地下管線復雜,設計重新調整,*年11月重新開工。目前已完成鋼箱梁和鋼梯道制作安裝,完成總工程量的90%。
(3)燃氣工程
燃氣管道總長約1.4公里,目前已完成4700米敷設。
①*區天燃氣配套管網工?蹋河?*年5月開工,目前道橋及交警審批手續正在辦理,永安路、洪安路已完成(共約1100米),*路完成約600米,明珠道完成約1000米。
②*道市政燃氣工程:包括永安路口至沿港路燃氣管道總長約2408米;工程在*年6月底開工建設,計劃在*年8月25日前完工。
③沿港路—*道市政燃氣管道工程:目前,*道西段(管道總長約2000米)已完工;*道東段管道(共約1700余米)正進行鋪設,計劃在*年8月25日前完工。
2、公用設施建設方面
(1)*區綜合體育館工程:該工程為2011年大運會比賽場館,屬于市區重點工程,目前已完成設計方案工作,并經區政府協調規劃部門,取得規劃設計要點,現根據規劃設計要點中關于限高和退紅線要求進一步完善設計方案。工程勘察已完成招投標工作,在設計院勘察要求后即可進場勘探。
(2)*區人民醫院新住院大樓:于*年5月16日正式開工,*年11月16日主體封頂,目前工程已進入室內裝修階段:內隔墻砌筑完畢,15層以下室內抹灰完成;門窗安裝安裝完成70%;電梯安裝進行;室外幕墻龍骨安裝完成85%、次龍骨安裝完成50%;外墻氟碳涂料施工完成80%。工程門診樓和住院樓幕墻已完成工程招投標工作。大堂、門廳工程預算算已送區審計局審核,待標底審出后即可進行工程開標工作。
(3)工青婦活動中心辦公大樓:于*年6月18日正式開工,目前工程已封頂,內、外墻體砌筑完畢。工程外裝飾工程和鋼結構工程正進行招投標工作,預算已送區審計局審核,待標底審出后即可進行工程開標工作。
(4)鹽港醫院(二期)外科住院大樓:于*年9月開工,主樓已竣工驗收;目前供氣系統、太陽能設備安裝進行;手術室裝修完成40%,計劃在*年10月份前完成;手術部、產房、ICU配套設備正進行招標采購;大樓二次裝修計劃在*年10月份前完成并投入使用。鹽港醫院南北片區連通工程內容為連通鹽港醫院一期、二期大樓的鋼筋混凝土人行天橋及配套安裝工程,于*年8月開工,目前除電梯未進場安裝外,其它基本完工。
(5)沙頭角灣景觀棧道工程:于*年2月5日施工單位進場,因邊防施工協調及海上施工報批手續問題,至6月初完成報批后正式開展施工,工程于*年2月9日竣工驗收。
3、邊坡治理方面
⑴東灣石場局部邊坡治理工程:于*年6月開工,目前工程基本完工。
⑵大梅沙半山截洪溝西端邊坡治理工程:于*年7月開工,目前完成總工程量的85%。
⑶*坳二線公路邊坡治理工程:于*年7月開工,目前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85%。
(4)陽光安置區工程:于*年12?驢?,主楼?*年2月竣工驗收,目前室外工程已完工。
5、其它項目建設情況
(1)廉租房二期工程:工程已完成招投標工作,目前,用地植被清除完畢,正進行土方開挖及邊坡修理;計劃在*年12月25日前竣工驗收。
(2)奧克微—看守所片區市政配套工程:于*年3月開工,目前已完成路基土石方回填,排水管道、電纜溝、通信管道完成,泵站水池完成,給水管道安裝1500米。預計在*年7月初完成供電、*年7月中旬完成供水。
(3)深華石場道路、場地平整工程:于*年10月開工,目前已完成總工程量的85%。
(4)中英街古塔公園周邊道路工程:于*年3月開工,目前已完成總工程量的70%。
(5)街景改造防水補漏工程:于*年4月開工,目前已完成總工程量的80%(完成84份回訪表的工作內容)。
(6)恩上水庫維修專用道工程:于*年1月開工,*年2月完工。
(7)大百匯新技術工業園10KV外線工程:于*年6月開工、10KV備用電源工程于*年6月開工、預計*年7月完工。
(8)*三、四村和西山嚇村整體搬遷安置區道路工程:已完成道路勘探工作,現正開始設計工作。
(三)全面推進小型工程招投標工作,進一步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
招投標工作是建設工程中重要和受關注度最高的工作,因為它直接影響到工程實施質量的好壞和工程能否順利完工。在招投標過程中,我局嚴格執行《*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對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在市交易服務中心招標公告;對于工程造價在200萬元以下30萬以上的小型建設工程,嚴格執行*年10月*區制訂的《*區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進行施工招標;30萬元以下的,采用直接發包,規范發包程序,確保招標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和透明。上半年工程應公開招標投標率均達100%,公開招標工程下浮總金額共計3821833.33元,平均下浮點數19.27%。通過招投標公開,有效地降低了工程成本。
(四)加強預結算工作管理力度,提高效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嚴格控制造價。
上半年我局加快預結算審核工作的進度及加強預結算工作的管理,多次與中介機構溝通,要求中介機構嚴格按照有關規則、定額標準進行審核,實事求是。并實施區計劃局、區審計局下達的《關于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相關業務質量監督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從工程審核的核減率上加強對造價咨詢機構及工程造價工作的管理。同時,加強了與區審計局的橫向聯系,及時解決工程結算審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特別是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等。嚴格結算程序,從制度上完善預結算工作。項目結算一般要經過監理審核,我局制定了由現場工程師審核,預算合同部工作人員初審,造價咨詢公司初審及審計部門終審等五個環節。同時,對于結算資料的收集歸檔也嚴格按照審計部門及檔案部門的要求進行,及時做好整理、歸檔、分類、編目,清理積壓檔案,做到管理規范、利用方便。
(五)工程管理更加科學規范,理順關系,使施工、監理、建設形成三方合力,使施工管理的各個環節均得以加強。
建設單位與施工、監理單位的關系,既是監督和管理的關系,同時又必須彼此信任、通力合作,為實現高質量、高速度完成建設任務這一共同目標而努力。上半年以來,我局進一步理順關系,在內部加強管理、落實責任的同時,簡化了審批手續,確保施工單位能夠及時取得工程進度款,提高工作效率。
1、嚴把質?抗亍R皇?通過反復論證、優化設計方案,確保工程質量;二是在施工中每一環節、細節上用心,狠抓質量,減少質量通??;三是齊心協力、克服現場困難,保質保量完成工程任務。
如沙頭角灣景觀棧道工程棧道總長2.5公里,為了慎重起見,我們沒有一開始就按原設計進行大面積施工,而是先按原設計做了一段100米長的試驗段。就試驗段的現有效果多次組織設計、監理進行現場研討,如欄桿、扶手的做法或鋪地材料的優化設計問題,有時甚至是為了裝6千多平方的綠化面積、景色更怡人。建成后的景觀棧道成為了沙頭角灣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得到了大家的滿意和認可。
如人民醫院新住院部大樓工程空調室外機的放置問題,我們利用假日休息時間,組織了設計、監理、空調廠家、醫院等人員到現場進行放置方案的多番比較,盡量避免空調室外機對景觀陽臺空間的破壞,并綜合考慮了空調冷量、節約使用空間、經濟美觀等因素,初步確定了該空調室外機的放置方案。
2、確保工程進度關。在現場管理過程中,一是對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進行反復論證,優化設計、施工方案,盡可能的縮短工期;二是聯合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進度進行精心組織、安排,盡可能的縮短工期;三是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協調解決,確保工程順利開展。
區政府*年“民生實事”之一的廉租房二期工程,要求在*年12月25日前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任務重、時間緊!在*年4月29日上午確定中標單位后,我局當天組織施工、監理等進行了現場踏勘;*年5月1日,在施工單位進場作場地植被清除準備工作時,因征地的青苗補償問題未得到解決的村民對此進行了阻止,了解情況后,我局領導馬上指示:“一定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開展!同時要保證村民們的合法利益!”*年5月2日上午,我局立即組織了沙頭角街道辦以及村委負責人到現場,耐心細致地對村民做了思想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終于取到了村民們的支持與配合,使施工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同日,我們會同村民對場地的青苗進行了清點、統計、確認,并在節后及時聯系了區住宅局協調青苗賠償問題,保證了村民們的合法利益。
3、嚴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關,控制工程造價。在控制工程造價、節約工程投資方面,一是對施工方案進行反復論證,優化設計,盡可能的采用造價低、節約工期的優化方案;二是對部分既無定額又無信息價指導的材料設備,采取了市場詢價的方式;三是嚴把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關,對于必要的、合理的設計變更或設計漏項,嚴格執行先向審計報批再執行的原則。對于現場簽證項目,現場人員更要親自到現場核實,并及時給予簽證。但對于其中一些不合理的項目則堅決不予簽證。
如人民醫院新住院部大樓工程,對工程的變更項目衛生間潔具等材料,我們在5月份組織了監理、審計等人員等進行了市場詢價工作,盡量節約工程造價;為解決廉租房二期工程的施工用電,我們會同施工、監理在現場進行了多次踏勘,對電纜走向、供電方案進行了分析比較,并多次到供電部門協調了該工程的用電問題,最后在保證用電的容量及安全前提下,確定了施工用電方案,較施工單位最初的供電方案節省了約10萬元。
(六)堅持以廉政建設為保障,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建設“陽光工程”。
我局一直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斗爭,從源頭和制度上預防腐敗問題。今年修編《*區工務局規章制度匯編》,其中包含了《工程合同管理辦法》、《工程支付辦法》、《現場簽證管理辦法》及《設計變更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工程管理及內部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工程管理人員的行為,使工程建設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同時針對工程實施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堅持做到“三個公開”:
一是工程招投?昵榭齬T詬饗鈁型侗旯ぷ髦?,晤U茄細裰蔥小?*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投標條例》,對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在市交易服務中心招標公告;對于工程造價在200萬元以下30萬以上的小型建設工程,嚴格執行《*區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進行施工招標;30萬元以下的,采用直接發包,規范發包程序,確保招標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和透明。在進行公開招投標時,按規范程序嚴格把好投標單位資質關,對資質不合格、業績、設備和信譽差的施工隊不予參加投標,以確保工程質量。招投標結束后,我局在市交易中心公開招標項目、標底價、中標價、中標單位等情況,進行中標跟蹤。通過招投標公開,有效地降低了工程成本。
二是工程增補情況公開。因工程需要或因設計等原因的工程變更,由工程部核實把關,進行現場簽證,經局務會集體討論,最后報區計、審計部門審批,以確保工程變更的規范化、制度化,實現工程成本控制,保障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較好地促進了工程建設的“陽光作業”。
三是工程款項支付情況公開。我們嚴格按照《*區建筑工程事務局工程合同管理辦法》做好基本建設資金的預算、控制、監督等工作,有效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工程款支付每月定期報批,每月編制工程款支付情況報送局領導審閱。并由預算合同部在網上鄰居FLP上予以公布,接受監督。
通過全面實行“三項公開”,完善了管理、監督機制,使工程建設的各項工作
(6)堅持以隊伍建設為關鍵,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建設“滿意工程”。
我們深深地認識到,城區建設定位高,投資大,要求嚴,責任重,必須從學習、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全面加強隊伍建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切實高質量、高效率地抓緊抓好施工組織實施,確保每項工程建設都讓領導放心、群眾滿意。
一是抓思想建設,促認識提高。以“特區干部好作風”活動為契機,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提高全體黨員干部、工作人員素質的首要任務。深入開展?窘逃?,矚g咸岣噠尉蹺潁鑾咳硇耐度氤鞘薪ㄉ璧腦鶉胃瀉褪姑小?
二是抓作風建設,促效率提高。深入推進月度量化考核,局辦公室加強檢查督促,派專人每天不定時對各部室人員的工作紀律、文明辦公和服務態度、考勤情況、掛牌情況等進行抽查,并進行記錄,還把考核范圍延伸到聘用人員,并將考核結果與聘用合同續簽掛鉤,從而激發全體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嚴格執行《*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及《*市*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積極、主動與區監察部門聯系,做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嚴格要求局全體人員管好自己的“一雙手”、“一張嘴”、堅決杜絕“吃拿卡要”行為,不得向施工單位指定或推薦材料供應商或分包商,不得接受單位或個人有目的的吃請。上半年沒有發生一起干部、職員違法亂紀案件,有效地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過去半年,我們為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和重點工程建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1、前期工作,尤其是設計管理方面不夠細致,往往是設計深度不夠或是設計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給工程實施帶來了或大或小的困難和阻力。如:設計深度不夠,導致預算漏項,增加預算的報批手續復雜且時間較長,直接影響施工進度。
2、與其他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難問題。工程建設通常涉及建設局、審計局、城管局、農林水務局、規劃局、國土局、交通警察局、供電局、質檢站、道橋所、路燈所、水務集團、使用單位以及周邊居民等,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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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企業概算清理探討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 the budget estimates cleanup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engineering management link, it only in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f the state licensing scope, with construction contract as the basis, the clear context, hold the key to clean up the completion of work deep and detailed budget, thus the maximum degree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safeguard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maximiz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s. In this paper the beijing-tianjin inter-city rail transit project for example clear budget, for the project budget in the process of cleaning up particularity and difficulty of the reference for the other similar project used for refere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lear budget estimates are discussed
中圖分類號:F279.2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工程概況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工程是我國第一條設計時速350km/h、運行時速300km/h的客運專線,采用博格無碴軌道技術,起自北京南DK0+000~終于天津站DK117+120,全長118.296km。該項目設計概算按《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管[1998]115號)進行編制,2005年8月鐵道部批復了初步設計概算,2008年8月建成通車,2009年鐵道部安排該項目清理概算。本文就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工程概算清理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探討,以期為今后類似項目起到借鑒作用。
二、清理概算的作用及原則
清理概算實際上是對一個項目全部投資的總結算,是以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綜全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投資效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通過清理概算,既能準確反映建設工程的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又可以通過與批復概算、施工圖預算的對比分析考核投資控制的工作成效。
清理概算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科學、合理”,要以施工合同為依據,以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為準繩。這就要求施工人員在清概階段,必須認真研讀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以合同條款為依據,在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的框架下進行清理。
三、該項目清理概算的特殊性及難點
(一)特殊性
1)工期緊是本工程最大的特點,因而增加的趕工投入費用、冬季施工費用、設備投入費用較多。
2)“四新”技術含量高,全線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掛籃施工雙線整孔連續梁、系桿拱安裝及砼頂升、900噸架橋機運架32m簡支箱梁、無碴軌道板CA砂漿配制及鋪裝, “四新”工藝沒有相對應的概(預)算定額是清概中的難點。
3)工程位于北京市四環以內,交通車輛、地下管線及房屋建筑密集,不可預見事件較多,設計圖紙不斷變化,因而造成的變更頻繁是清概中的重點。
(二)、清概項目的難點
1)結構耐久性高性能砼費用、冬季施工增加費用、深基坑開挖支護費用、大體積砼冷卻降溫費用是本工程的難點。
2)無碴軌道線下要求精度高、質量嚴、工藝標準要求嚴格。博格板的運輸安裝、CA砂漿的攪拌、運輸、灌注需借鑒世界上先進成熟的工藝技術,研制或引進成套的工裝設備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配合鐵道部定額所測定、補充定額,為清理概算提供依據。
四、清理概算中的難點問題分析
(一)施工合同條款分析
1、根據合同第2.1現場進入權的解釋,如果發包人未能及時給予承包人現場進入權,使承包人遭受延誤和(或)導致增加費用,承包人有權要求索賠。
此條款可以編制因拆遷不到位引起的窩工、停工費用。
2、合同第2.6條發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中,明確發包人負責辦理工程所需建設用地申報手續及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按時向承包人提供計劃內的施工用地。
此條款可以編制幫助甲方或代甲拆遷的工程。
3、合同第13.6.1規定總承包風險費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變更設計(不含發包人對建設方案、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變更設計和增減的費用)。由于變更設計引起的廢棄工程相應增減。
比如此次索賠資料,根據本條款,編制了因變更設計引起的廢棄鉆孔樁。
4、合同第13.6.2.規定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合同價格,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發包人對建設方案、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變更設計和增減的費用。
比如,因甲方施組變化,建設工期調整可以清概。
(二)、施工方案變化增加費用分析
1、跨八馬路連續梁懸灌法施工改為滿堂支架法施工增加費用
新開河特大橋跨八馬路連續梁(40+64+40m)原設計為懸灌法施工,由于受到拆遷等各種原因影響,直到2007年4月21日才具備施工工作面開始鉆孔樁施工。根據建設單位2006年11月施工組織設計安排(2007年8月31日必須貫通該連續梁),原設計采用懸灌法施工根本無法滿足工期要求,為加快施工進度,在征得設計、監理同意后,施工單位將原設計的懸灌法施工改為支架法現澆施工,至2007年8月31日按期完成任務,保證了總工期。由于該連續梁67#、68#墩位于新開河之中,新開河常年有水,水深2.5~5m,并且緊鄰既有京山線,地下管線較多,基礎處理難度較大。根據監理工程師對采用的施工輔助措施的簽證,并對比原設計與變更設計的工程量,經計算增加費用431萬元。根據《施工合同》第13.6.2款“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合同價格,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做調整:(1)發包人對建設方案、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和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變更設計和增減的費用;”之規定,本變更是由于建設單位對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屬于可調整合同價格的范疇之列。
2、增加運架設備調頭場地換填及二次調頭增加費用
合同中架橋機架梁順序由474#墩向0#臺逐孔架設,架橋機不需調頭。根據建設單位第五版調整后施組的安排,施工位架梁范圍調整為161#-474#,架設順序調整為:首先運梁車馱運架橋機從406#墩向370#墩架設,然后調頭從406#墩向474#墩架設,最后再調頭從370#墩向161#墩架設,因此架橋機、運梁車需發生兩次調頭,并需新建一處運梁車駝運架橋機調頭的場地,該費用屬可調。
(三)建設單位征地拆遷滯后引起增加費用分析
1、誤工、窩工費分析
由于受到征地拆遷等因素的影響,施工人員進場后不能立即展開施工,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停工、窩工嚴重,據現場監理工程師簽認,自開工以來由于建設單位無法提供施工場地造成的停工、窩工增加到人工和機械費達780萬元。依據《施工合同》第2.6.1(2)規定“發包人負責辦理工程所需建設用地申報手續及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按時向承包人提供計劃內的施工用地”的規定,發包人未及時向承包人提供計劃內的施工用地屬于發包人的責任,造成的誤工、窩工費用應由發包人負責。
2、征地拆遷遺留地下基礎拆除費用
管段線路經過地段原有大量的房屋及構筑物,施工前建設單位進行了征地拆遷。當施工單位施工時,發現已拆除的房屋及構筑物地面以下存有大量的征地拆遷遺留下來的房屋及構筑物基礎,為不影響施工,按照建設單位拆遷協調小組的安排,在現場監理工程師的監督計量下,施工單位進行了拆除。依據《施工合同》第2.6條發包人的一般義務和責任(2)“負責辦理工程所需建設用地申報手續及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按時向承包人提供計劃內施工用地”的規定,拆除地下基礎、為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應為建設單位義務。
(四)、標準提高、規范變化、“四新”技術增加費用分析
1、高性能混凝土增加的費用
京津城際鐵路全線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由咨詢公司審定,所用原材料由水泥、中粗砂、碎石、粉煤灰、礦粉、外加劑和水組成。高性能混凝土較普通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標準、成分、配比上的不同,直接表現在費用上的差異。比如水泥采用低堿水泥、砂石含泥量、氯離子含量等較普通混凝土用材料標準較高,整個華北地區無復核該標準要求的料源,只能通過高價購買南方材料或對原材料進行二次清洗,導致原材料價格大幅提高,加之高性能混凝土采用二次投料拌制機械人工費較普通混凝土也有增加,綜合各方面因素并考慮配合比等原因平均每立方C30混凝土增加費用60元。由于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是屬于技術標準提高引起的,符合《施工合同》第13.6.2(1)“發包人對建設方案、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變更設計和增減的費用”的規定,屬于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2、預埋件防腐標準提高引起的費用增加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工程橋梁預埋件外露部分原設計采用普通防銹漆防腐,正式施工圖采用了滲鋅或鋅鉻涂層防腐技術,標準提高很多,工程造價增加很多。經計算采用滲鋅或鋅鉻涂層防腐技術較采用涂刷防銹漆等防腐措施每噸預埋件增加費用4000元。由于該項為是技術標準提高引起的變更設計,符合《施工合同》第13.6.2(1)“發包人對建設方案、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變更設計和增減的費用”的規定,屬于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3、增加了冷卻管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工程混凝土結構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由于高性能混凝土產生的水化熱較高,且對于混凝土表面和芯部溫差控制較為嚴格――溫差≤15℃,根據2005年7月鐵道部科技基(205)101號文《客運專線高性能混凝土暫行技術條件》有關規定,“6.6.8澆筑大體積混凝土結構(或構件最小斷面尺寸在800mm以上的結構)前,應根據結構截面尺寸大小預先采取必要的降溫防裂措施,如搭設遮陽棚、預設循環冷確水系統等”,按照以上規定并依據現場實際條件,施工時采取了埋設冷卻管的方法,該費用屬可調范圍。
4、精密沉降觀測
按照客運專線及博格軌道技術的有關要求,建設單位2006年8月25日下發了京津鐵工管函[2006]166號文關于印發《京津城際鐵路線下工程沉降觀測及評估管理規定》的通知,根據對全線實行精密觀測的通知,要求對橋梁進行沉降觀測并采用不銹鋼制觀測標。而新的施工圖對連續梁的線性觀測提出了具體要求,這是招標設計文件中時所沒有的。沉降觀測屬于技術標準的提高,依據《施工合同》第13.6.2(1)“發包人對建設方案、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工期的重大調整引起的變更設計和增減的費用”的規定,屬于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5、博格板施工前期試驗及設備調試費
博格板的鋪裝在國內尚屬首例,施工單位在正式施工前,對博格板進行了試驗鋪裝,并在鋪裝過程中對施工工藝、施工工序、機具設備操作進行了調試和演練,屬新工藝范疇。
6、橋梁支座防落梁措施費用
橋梁防落梁措施,在招標文件中為設計為普通鐵路用防落梁措施,為此施工單位按照鐵道部鐵建設[2005]15號文規定的普通鐵路防落梁措施進行了報價(鋼板22.3kg/孔、角鋼146.12kg/孔)單價每孔820元(32m梁含取費),后來由于橋梁采用了新型可調高盆式橡膠支座等新技術標準,相應的防落梁措施較普通鐵路防落梁措施的標準做了很大的提高,不但增加了鋼板重量,其鋼板、螺栓防腐也由原來的涂刷防銹漆變為采用滲鋅技術防腐(滲鋅鋼板1.03噸/孔32m梁),并且連續梁中跨采用了鋼筋混凝土作為防落梁擋塊,使得工程造價大幅提高。由于防落梁措施增加費是因為發包人對建設標準提高造成的,是屬于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7、橋梁支座重力式灌漿增加費用
橋梁支座安裝原設計采用普通鐵路支座安裝的方法,即在支座與墊層之間采用干硬性細石混凝土。按照《客運專線橋梁盆式橡膠支座暫行技術條件》的要求,施工圖設計采用重力式灌漿技術。2006年10月26日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傳真電報《關于加強客運專線橋梁支座質量管理的通知》,針對部頒布的填充式調高盆式橡膠支座采用重力灌漿工藝,并采用無收縮高強度灌漿材料等問題的專題會,都專門對采用重力式灌漿工藝提出了要求。支座重力式灌漿增加費是由于發包人對建設標準提高造成的,屬于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五)、深基坑防護費用分析
施工單位承擔的新開河特大橋、永定新河特大橋緊鄰既有京山線,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5】133號)文件要求及北京鐵路局京鐵施[2005]455號文件《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施工時須對既有鐵路進行防護,依據《施工合同》專用條款第4.2.4款:“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主動配合發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負責?!钡囊幎?,該對鄰近既有鐵路(構筑物)的防護費用應有建設單位負責。
(六)、冬季施工增加費用分析
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第一版)線下工程至2006年12月12日全部完成,基本不涉及2006年冬季施工?,F按建設單位2006年11月22日施工計劃安排,2006年冬季正進入施工期, 2006年冬季施工期間(2006年11月15日~2007年3月15日)共完成承臺57個,墩身64個,現澆簡支梁41孔,現澆連續梁14段,路基混凝土板59塊,架梁193孔。由于2006年冬季施工使得總工期提前了兩個月。由于2006年冬季施工是由于建設單位調整施工組織引起的,屬于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七)、政策性調整分析
1、甲供料調差
該工程工期跨越2006、2007年度,材料差價的計算基期為2004年度,施工期間材料價格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鋼材價格大幅上漲,原概算鋼筋價格2660元/t,現鋼筋價格已經達到4150元/t,價差達1440元/t,加之其他材料價格的增長,材料價差會相差更大。按照每年鐵道部公布的價差系數計算2006年較2004年僅增加約5%左右,顯然不能體現實際市場狀況。目前鐵道部每季度都公布市場價格,施工單位建議按照部每季度公布的市場價格調整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價格,其他按照部公布額材料價差系數進行調整,符合市場實際狀況。
2、水電費調差
原設計概算水費按照2.5元/噸計列,電費按照0.55元/噸計列,根據115號文規定水電單價由設計單位確定,2005年天津市工程用水價格為4.6元/t,2006年為5.6元/t(天津市建委文件規定),2007年3月調整為6.2元,施工用電指導價為0.88元/度。按照115號文規定編制期至結算期發生的價差,其款源在工程造價增漲預備費中解決。由于該項是由于地方行政法規最新的規定,符合《施工合同》第13.5“因法律改變的調整”的有關規定,屬于調整合同價款范疇。
五、結束語
清理概算只有在國家政策法規的許可范圍內,以施工合同為依據,理清脈絡,把握重點,才能把清理概算工作深入細致的完成,從而最大程度地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5】133號)
篇9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Abstract: do contract management, can get good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whether construction unit or the construction unit, complete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o reduce the cost, short period, the benefit maximization, realize the goal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 are pivotal ro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ent problem, put forward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建筑施工企業在其施工承包經濟活動中與發包方之間最重要的約束性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及業主、承包商、監理單位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 規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 行政的手段,對建設工程合同關系盡享組織、知道、協調及監督,保護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工程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工程合同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一、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工作始終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合同管理任務是相當復雜、 繁重的。
1、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施工中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一經簽訂, 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明確了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這是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為準則和依據。如果不訂立合同, 將無法規范雙方的行為, 也無法明確各自在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任何一方無權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 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有利于對工程施工的管理
合同當事人對工程施工的管理應以合同為依據。國家機關、 金融機構對工程施工的監督和管理,也以施工合同為重要依據。不訂立合同將給工程施工的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
3、有利于建筑市場的培育和發展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 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辦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合同是維系市場運轉的重要因素。因此, 培育和發展建筑市場, 首先要培育合同意識。推行建設監理制、 招投標制等, 都是以簽訂合同為基礎的。如果不訂立合同, 將不利于建筑市場的培育和發展。
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可分以下兩個階段:
(1)合同簽訂前
對招標文件進行分析和合同文本審查, 并做出相應的分析報告, 對合同的風險性及可以取得的利潤做出評估。進行工程合同的策劃, 如分包合同策劃, 解決各合同之間的協調問題。 并對分包合同進行審查。為工程預算、 報價、 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提供決策的信息、 建議、 意見等, 對合同修改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 配合企業制定報價策略, 配合合同談判。
(2)合同簽訂后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 使工程全部處于控制中, 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 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 收集各種工程資料, 并作出相應的信息處理, 將合同實施情況與合同分析資料進行對比分析, 找出其中的偏離, 對合同履行情況作出診斷, 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 建議, 甚至警告。進行合同變更管理主要包括: 參與變更談判, 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 落實變更措施, 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 檢查變更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工作。
二、 建筑工程項目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如今建筑市場尚未形成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導致各部門權責不明確,意見不統一,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 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將對合同訂立雙方帶來隱患。
2、 業主行為不規范。 由于現在建筑市場的競爭比較激烈,業主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會提出一些苛刻的合同條款,承包商為了承攬業務,有時候不得不接受“霸王條款”。這對于合同的有效管理產生了不利影響。
3、 訂立合同不符合合同文本要求。 現在不少建設工程項目訂立的施工合同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約定不明確、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里面的各項條款不完善、各方的權責未規定清楚。對于一些重要的合同條款,雙方在分歧未達成統一的時候,為了趕工期,草草簽訂,這都為日后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埋下了隱患。
4、 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簽訂合同的雙方不認真執行合同中的條款,隨意修改合同。合同作為約束合同雙方的依據,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按合同辦事。但由于雙方均不按合同履行職責,造成雙方均違約。發包方不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采取索賠措施,使得合同起不到約束作用。
5、 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管理工作,
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而現在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員文化水平不高、業務能力不強,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對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不能完全理解,不能有效地進行合同管理。
三、加強建筑工程項目中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徑
1、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要將定期工作報送制度建立起來。合同管理者為了能夠掌握合同的履行動態,并對所發生的各種狀況及時做出決策,就需要各職能部門將各自部門的工作情況,以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一起報送到合同管理處。二是將合同交底制度建立起來。該制度要求合同管理者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即必須要對其他各級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使其他各級項目管理人員明確了解合同的主要內容。此外,還要權責分明,將相關事件的責任分工到組,要讓其了解自身的工作范圍和責任,積極履行職責,共同進行合同管理。三是將補充合同制度建立起來。尤其是對一些合同價款、項目的任務范圍、標準范圍等與工程重大變更相關的因素,一定要將這些重大變更因素對工程成本、進度的影響估算出來,并及時進行談判協調,簽訂補充協議。
2、增強合同當事人合同意識和法律意識。建筑工程的建設方和施工方必須增強合同意識,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施工,建設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量撥付工程進度款。同時,合同雙方當事人應不斷補充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嚴格履行合同條款,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 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對于一些經常性工作,如工程變更程序、索賠程序、材料、 設備、 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 工程進度款的審批,應規范工作程序,合同管理人員可依既定程序辦事,節省工作量。
4、 規范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
在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資金控制這三大控制中,合同履行是其中的重要環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企業要積極主動地進行管理,以有效利用合同對自身的利益加以保護,對對方違約行為加以限制和制約。做好合同履行管理,就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將各方面的關系協調并處理好,盡可能使各合同以及合同所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產生矛盾,確保工程按計劃、有秩序地進行;二是合同管理人員要監督和跟蹤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以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為依據,將項目工程量的增減和變更以及確認簽證工作做好,尤其是要注意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更要清楚記錄其工期與費用,盡可能避免因各種原因引起糾紛,確保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三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管理,在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不影響工程正常實施的情況下,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策略、手段和措施;四是工程合同所約定的標的、價格、期限、數量要嚴格遵守,做好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五是將工程記錄、簽證、函件、圖表、協議、補充合同等整理保存工作做好;六是對現代化管理手段加以應用,將計算機網絡建立起來并加以利用,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控。
5、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的管理工作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主要是依據施工合同進行索賠的,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索賠要求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要將要各種不利因素都作充分考慮,對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加以分析,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對合同所出現的各種狀況予以處理。在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中,要根據法律法規,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加以分析研究,確保合同按合同約定來履行。這樣才能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6、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從思想上真正意識到合同的重要性,通過各種方式來提高全員的合同管理意識。具體可從以下兩方面進行:一方面是挑選優秀的人員,企業可以根據合同管人員應具備的素質條件來挑選優秀人才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組織合同管理人員的在職學習,以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為依據,組織在職學習。組織在職學習的方式有很多,例如:實施短期培訓;進行學習任務的布置,定期進行檢查;聽電視講座;進行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考核;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等等。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任何忽視合同管理的行為都是有害的,只有不斷的提高認識,加強系統管理,努力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做到公正 、合法 、規范,朝著正常的軌道進行 。切實有效的為中國建筑業和建筑市場服務,并使之產生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才能是合同管理工作在商場競爭的航程中真正為企業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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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市政工程;造價控制;施工方案;質量控制
中圖分類號:TU99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全面推廣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加強招標管理 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是建設單位控制工程造價的有效手段,通過招投標可以提高建設工程的經濟效益,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縮短建設投資的回報周期,建設單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投標這一有效手段進行工程造價控制。建設部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在招投標中采用提供工程量清單。這就要求建設單位在進行招標工作時,在招標文件中不僅要包括通常的內容如招標須知前附表、招標須知、合同條件、合同協議條款、合同格式、技術規范、圖紙、投標文件參考格式等,還必須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單,作為投標報價參考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單時,是按照國家或地方頒布的計算規則即統一的工程項目劃分方法、統一的計量單位及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 根據設計圖紙計算并予以統計、排列,最后得出清單。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應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編制人員必不僅要具有較強的預算業務知識,而且應當具備一定的工程設計知識和施工經驗,以及材料與機械施工技術等綜合性的科學知識,這樣才能在工程量計算時不重不漏。其中編制依據一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以及工程子項劃分、工程計算單位等規定,并根據設計圖紙、設計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計算。對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項目應具有調試的概括性,條目要簡明,同時不能出現漏項、錯項,應保證計價項目的正確性。要將不同等級要求的工程區劃分開,將情況不同、可能要進行不同報價的項目分開。這就要求清單編制人員在編制時,認真研究設計圖紙,分析招標文件中所包括的工作內容及不同的技術要求,熟悉所有工作的程序,并且要認真勘測現場情況,盡量預測在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情況,對將要影響報價的項目予以劃分。另外,因為工程量清單中計算出的工程量為不完整工程量,考慮建設單位的利益,應明確中標價中的綜合單價為不變價,工程量清單的數量按實際施工實做實計。 在評標中,審查投標單位報價應該做到總報價和單項報價的綜合評審??們r符合要求并不能說明單項報價符合要求,總報價最低并不能說明單項報價最 低。投標人往往只保持總造價不變的情況下,將工程量可能變化較小的項目的單價降低,將可能變化較大的項目單價增大,以期達到竣工結算時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做到單價和相應工程數量的綜合評審,工程數量大的單價要重點分析。還要做到單價與工作內容、施工方案、技術工藝的綜合評審,從而擇優選擇合適的施工單位。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簽訂嚴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時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在合同簽訂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及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 工作聯系單等作為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 二、細化施工管理,控制預算外費用支出 1. 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確定材料價格。
在工程造價的控制中材料價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費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預算費用的70%,占直接費的80%左右。因此必須在施工階段嚴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確定材料價格,從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市場經濟為材料的供應提供了多種渠道,而且材料品種價格繁多,建設單位預算人員及現場管理人員應密切注意市場行情,隨著工程進展情況深入現場、市場,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況及材料信息,為竣工決算提供有力的依據。 2. 嚴格現場簽證管理,掌握工程造價變化。
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要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圖施工,嚴格控制變更洽商、材料代用、 現場簽證、額外用工及各種預算外費用,對必要的變更,應做到先算賬,后花錢,變更一旦發生就及時計算因工作量變更而發生增減的費用,隨時掌握項目費用額度,避免事情積壓成堆。建設單位的現場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種記錄,特別是隱蔽工程記錄和簽證工作,減少結算時的扯皮現象。許多工程就是由于現場簽證不嚴肅,給工程結算帶來非常大的麻煩,導致相當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嚴格現場簽證管理,是施工階段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
3. 嚴把變更關,將工程預算控制在概算內。
在施工中引起變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設計粗糙,使工程實際與發包時提供的圖紙不符;當前市場供應的材料規格標準不符合設計要求等,這些問題的產生給工程造價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把變更關,嚴禁通過設計變更擴大建設規模,提高設計標準,增加建設內容等,最好實行“分級控制、限額簽證”的制度。對必須發生的設計變更,尤其是涉及到費用增減的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簽字,而且應盡量提前實現這類型變更,減少損失,因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內容還需拆除,勢必造成重大變更損失。為此,建設單位應指派工程造價管理專業人員常駐施工現場,隨時掌握、控制工程造價的變化情況。4. 技術與經濟結合,加強投資控制。
切實有效的投資控制,必須從組織、技術、經濟、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所以建設單位必須加強現場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經濟”觀念、素質教育,培養實事求是的辦事作風,協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安排人、財、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質量。施 工中遇到問題應及時與設計方聯系,選擇既科學又經濟可行的解決方案,克服盲目指揮造成的浪費,充分重視節約投資的重要性,特別是負責項目的工程技術員應與 預算人員相結合,從工程招標、合同談判、造價預算、簽付進度款到竣工決算、造價分析等,實行全過程管理,嚴格控制工程造價。 三、加強結算管理,嚴格把好審核關 在工程竣工決算時,建設單位的審核人員應堅持按合同辦事,對工程預算外的費用嚴格控制,對于未按圖紙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規定執行的施工簽證一律核減費用;凡合同條款明確包含的費用,屬于風險費包含的費用,未按合同條款履行的違約等一律減費用,嚴格把好審核關。 對工程量的審核應根據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進行審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規則計算,在要求施工企業報送相應的工程計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細表時,建設單位也要編制一份完整的結算書和材料用量明細,這樣比照審核,才能做到客觀、公正、合理,準確進行計量審核。其次, 在結算審核中,還應注意審核項目的單價、結算書中分項的正確性及準確性,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分析計算。 要注意的是,對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的結算,投標人的綜合單價一次包死不作調整。結算時,實際發生的招標時所依據的施工圖紙以外的工程量變更和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計算誤差應預調整。在工程量調整時的結算中,工程量清單中原有的項目,應按報價中的綜合單價確定;工程量清單中有 類似的項目,應參照類似工程項目報價中的綜合單價商定;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的項目,按現行預算定額及有關規定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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