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報告制度范文
時間:2024-03-21 1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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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國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6年4月―7月
1. 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 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 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4. 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5. 監督指導。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6. 組織部署。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視,制定本省(區、市)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組織市、縣兩級教育督導部門和學校認真實施。
第二階段:2016年9月―12月
各地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逐級上報。
1. 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級教育督導部門。
2. 縣級普查??h級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級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政府。
3. 市級復查。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級單位比例不低于1/3,每縣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級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政府。
篇2
一、組織領導
按照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我市教育系統成立了防范中小學欺凌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責任分工
此次防欺凌專項整治行動,各校要積極配合相關科室工作,按照省廳要求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市教育局由安全科牽頭,聯系人:吳曉宇電話:6656807
安全科:負責配合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建立防治學生欺凌應急處置預案,協調公安、綜治等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輿情控制和對外宣傳工作,依據相關法規的有關要求對相關欺凌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壓實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協調聯系司法部門、法制副校長等進校宣傳教育活動。
德育辦: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處理、班主任培訓和學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應對、處理和解決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能力。指導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強中小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小學生守則》教育,并對德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信息辦:在單位學校門戶網站公布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宣傳信息,保證舉報信息能多渠道被收集。
督導科:將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納入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制定專項督查方案和評估細則,加強對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
人事科:負責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校長和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
基礎教育科:負責落實好法律進課堂,做到有計劃、有課時、有師資、有教案。
職教科:負責配合做好相關案件的處理工作。
學校校長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學校防治學生欺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長和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
三、工作目標及工作任務
詳見《省防范中小學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四、時間安排
我市集中開展整治校園欺凌專項行動從2021年3月16日開始至7月2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摸底階段(3月16日至3月24日)。
各校要高度重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進行全面動員部署,集中開展排查摸底,建立臺賬。3月24日前將排查報告排查摸底情況及時匯總上報,上報內容詳見附件2:校園欺凌排查統計表,(內容還包括近三年發生的欺凌事件時間、人員、地點、起因、經過、結果等)安全科郵箱:。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3月24日至6月25日)。
針對摸排結果,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全體師生集中學習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發揮家校牽手、警校聯手的教育宣傳作用,形成共同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良好氛圍。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等。6月25日前將附件2:2021年全市教育系統集中整治校園欺凌專項行動統計表和整治報告,報教育局安全科。
篇3
一、營造積極和諧的校園環境,技防、人防到位
學校構建了有效的干預機制,明確了學校專項治理機構、各年級負責人員名單及具體職責。建立了校園欺凌的程序化處理,包括早期干預、及時上報、事中處理和事后心理干預等全方位機制。
學校新增了公共樓道隱蔽角落等校園主要觀測點的高清攝像頭數量,盡可能使學生活動可視化、公共化,減少學校觀察死角。
同時,學校鼓勵學生同欺凌現象作斗爭,不姑息,不縱容,遇到不法侵害及時報告,可以向老師和家長報告,也可以向設在校園內的“正義聯盟”信箱匿名舉報或發出救助信息。但是基于有些學生膽小怕報復的心理,學校還設立了“正義聯盟”微信號,相關的海報在校內外廣泛張貼,受欺的學生、家長或者旁觀者都可以快速地通過網絡微信進行舉報,教師也能及時接收并著手調查處理。
這些人防、技防手段的使用,對有效防范和處理校園欺凌現象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精選強有力的班主任人選,加強師資培訓
學校在物色班主任人選時,反復商議,綜合考察,把管理能力強、思想品德好、教育理念新的教師選任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非常重要,非常辛苦,為此,學校還實行了副班主任制度。一些事務性的工作如數據統計錄入、衛生、黑板報等工作由副班主任全權負責;班會課、家訪、應急事情的處理等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副班主任參與學習。這一舉措為班主任教師減輕了一定的工作量,使他們能有更多的精力去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并進行教育引導,同時加快了后備班主任成長的步伐。
班主任作為班級管理的直接領導者,應當掌握必備的管理技能。學校加強班主任業務的培訓交流,立足半月一次的班主任業務論壇,以年級組為單位,班主任教師把近階段遇到的問題和困惑提出來,大家共同交流、商討對策。學期初和學期末,安排優秀班主任和聘請校外專家進行全校性的業務講座交流。
通過培訓,班主任教師掌握和提高了學生管理技能、心理教育水平。班主任教師要了解學生,學會傾聽;給學生多一些溫暖、欣賞和贊美;關注他們的煩惱,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和引導,追尋根源,變堵為疏,盡量把學生的欺凌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
三、開展豐富有效的集體活動,和諧師生關系
班集體是學生成長的第二個家。開展豐富有效的班級活動,營造積極向上、團結和睦的班級文化,建立良好親密的師生關系、同伴關系,是預防學校欺凌行為的關鍵。
在班級文化的創建中,學校主張“我的班級我做主”,從班級目標、班級公約的制訂,到主題班會、黑板報、歌詠比賽的開展以及班級內環境的布置,都由學生出謀劃策,積極參與。大到代表班級形象的班級名片、“班級文化墻”的創意設計,小到班內學生作品的替換,都是集體智慧的結晶,集體勞動的成果,體現了學生的美感和獨特的創造力,是學生們對班級生活的美好追求。“班級是我家”“我為班級添光彩”“夸夸我的班主任”“夸夸我的好伙伴”等班級活動廣受歡迎,學生們自覺地加入到班級文化的建設中,不僅明確了班級目標和班級守則,融洽了師生間、生生間的人際關系,而且班內學生的自我接納與認同,使其在班級生活中更積極、更自信、更陽光,將班集體建設中的消極因素轉化為了積極的因素,產生了強大的同化效應。
以上這些靈動活動的開展,為學生們提供了積極參與的舞臺,增進了師生間情感的交流,拉近了師生間的距離,讓學生學會分享與合作,培養了團隊精神。
四、加強對學生思想價值引領,實施積極評價
從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來看,校園欺凌者欺侮同學的內在動因可能是他本人的安全需要、歸屬與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或長期處于匱乏狀態,以致抑制了其好學、友善、助人行為的產生,而他則通過欺凌行為來滿足這方面的需要。比如,有的學生常常不被老師、同學關注,不被贊美,對集體缺少歸屬感,而通過欺凌行為,他能得到一些“哥們兒”的贊美和信服,所以以此病態的方式來滿足他長期處于匱乏狀態的歸屬需要和尊重需要。基于此,學校積極改革評價制度,實施積極評價方式,讓學生獲得成功的體驗,提高自信心和歸屬感。
各班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小組合作、共同進步的方式,以小組為單位,每個小組有一份“互助小組評價”記錄表,考勤、衛生、紀律、作業、發言、活動等都列入其中。另外,如果組內成員有拾金不昧者、好人好事者、誠實守信者,對班級、學校有突出貢獻者,會給予額外加分。
為了搭建學生不斷進步的階梯,學校借鑒了QQ中的“星星―月亮―太陽”或者“一星―五星”升級制的模式,一日一反饋,一周一總結,一月一升級。通過投票評出“明星小組”、各類“進步之星”,并予以獎勵。獎勵方式五花八門,傳統和創新并舉,如發放證書或張貼照片上墻,大會表彰,減免作業,可以和喜歡的老師一起合影,和喜歡的老師一同高歌,可以在“紅領巾之聲”廣播節目中為喜歡的老師或好友點歌,小組成員可以獲得額外的活動時間,在升旗儀式上接受“每周一星”的表彰等。這些形式新穎有創意,激起了學生的參與熱情,培養了他們積極向上的品質。
此外,學校通過班會課、思想品德課、心理輔導、講座、參觀、板報宣傳等途徑,對學生進行正面的道德價值引領,提高他們的道德修養、法律意識和良好的心理品質。教給受欺凌者應對欺凌的辦法,當遭受欺凌時,冷靜機智應對,善于自衛自救;當被欺凌后,不忍氣吞聲,及時報案或報告師長,相信法律,相信正義,而不是采取武力解決,導致欺凌現象的惡性循環。增強旁觀者的責任意識,教育大家面對欺凌現象要積極制止或舉報,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五、攜手家長、公安等多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一個問題學生背后往往有一個有問題的家庭,所以,家校聯合是防范校園欺凌現象的有效途徑和必需手段。教育好學生,首先要引導家長,家長對校園欺凌的態度和對孩子的教育引導對防范欺凌現象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學校通過開辦“家長學校”、組織家長委員會、請專家來校講座、開通微信平臺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培訓,使家長重視家庭教育方式,增強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和重視,關注孩子的異常言行,做到不縱容、不包庇、不遷就,配合學校做好相關工作。
篇4
一、校園凌辱行為預防與職責
“Bullying”通常譯為“欺凌”“欺負”,臺灣地區譯為“霸凌”。校園凌辱行為是指發生在校園這一特定物理空間內的暴力侮辱行為。根據美國國家欺凌預防中心的定義,欺凌除了包括顯而易見的身體傷害外,還包括隱藏的心理創傷及影響。一般來說,欺凌行為應當具備以下幾個特征:(1)欺凌是對他人的身體或情感進行傷害、侮辱的行為;(2)那些被欺凌的人難以阻止針對他們的欺凌行為,并努力保護自己;(3)存在一個真實的或者所感知到的“實力不均衡”,該“實力不均衡”是指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在身體方面、社會關系方面或情感方面有更多的“實力”。
對于校園凌辱行為的預防,中美兩國法律規定之主要差異體現在我國法律規定之實操性不強,甚至有些規定因缺乏具體操作程式而成為“僵尸條款”,而美國法律規定較為務實,權利義務較為明確,有著較強的可操作性。如《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對未成年人應遵循家庭、學校、社會以及司法保護四位一體的保護體系,其中第25條強調對于有那些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與其家長配合管教,對管教無效或無力管教的學生應將其送往專門學校予以矯治。然因管教無效與無力管教標準缺失而使行為偏差少年于父母過度溺愛與學校之無能為力間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深淵。對于校園暴力的預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指出教育部門及學校應將法制教育納入正常教育體系尤其是針對常見多發犯罪的預防教育。未成年人所在學校或監護人發現其組織、參與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這種報告義務還體現在當未成年人對針對自己或者發現其他未成年人實施的不良行為時,其亦可通過自己或者學校、父母等人或組織向有關機關報告。就報告義務而言,美國法律規定了強制報告義務,并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而我國的報告義務帶有號召屬性,具體責任的承擔未明確,因欠缺法律強制性而收效甚微。
美國法律在詳述校園凌辱行為預防措施的基礎上強調具體責任的分配與承擔且更具專業化。如特拉華州法律規定,校園志愿者與學院雇員在預防處理校園欺凌事件上應盡義務,包括發現可能存在的身體、心理傷害,敵對、威脅的教育與校園環境等。加州法律規定,公立中小學應當制定校園安全與暴力預防策略計劃,這一計劃由教育部門負責人負責實施。在實施過程中,負責人還應聽取州總檢察長的意見并制定評估標準與指導方針。該州法律還明確指出要加強對為學校提供服務的人群進行專業化指導、培訓,這一人群包括但不限于社會工作者、醫生、輔導員。
二、中美凌辱行為刑法規制之差異
當社會大眾從道德角度譴責發生在大洋彼岸的留學生凌辱同胞這一惡性案件時,涉案人員或面臨終身監禁的刑罰也讓大眾詫驚,中美校園凌辱行為刑法規制之差異有了解之必要。
(一)實體差異
實體差異集中體現在定罪與量刑兩個方面,前者是指以何種罪名評價涉罪人之罪行,后者是指在所涉罪名成立的前提下如何選擇刑罰措施。從定罪角度審視中美凌辱行為之刑法規制應以或判刑名為邏輯起點。按照美國刑法規定,此類行為可以毆打、折磨、綁架等罪名定罪處罰。如加州法律規定,綁架罪是指在違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通過強制、灌輸恐懼、挾持、扣押等方式將一個人帶至另一個國家、州、縣或者本縣的其他地方,通常涉罪人會被判處三年、五年、八年的監禁(州監獄),當在綁架過程中造成被綁架人死亡、人身傷害或者置被綁架人于死亡危險之中時,其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的刑罰。本案中洛杉磯檢方指控被告人綁架、折磨等罪名及被告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的刑罰正是基于此。
然而此類校園凌辱行為在我國的刑法規制并非美國那么嚴厲,其行為評價或可遵循以下路徑予以規制:(1)侮辱罪,根據《刑法》之246條規定,以暴力方式侮辱他人人格,情節嚴重的便可構成侮辱罪。本案中翟某等人的毆打、剃發及侮辱行為符合侮辱罪的客觀行為標準。(2)尋釁滋事罪,《刑法》之293條詳述了包括隨意毆打、辱罵他人等行為在內的尋釁滋事罪行為模式,可見翟某等人的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的基本構成要件。以上罪名的討論均以犯罪人年滿16周歲為前提條件,本案中的當事人年齡介于14-18周歲之間,若按照我國刑法規定,部分未成年人可能會因年齡原因而免于刑罰處罰。
探尋量刑方面差異宜以量刑結果與量刑模式為切入點。我國的量刑結果由主刑與附加刑組成,注重以罰代教的方式處理未成年人犯罪問題;而美國的量刑結果包括死刑、監禁以及社區制裁,強調對涉罪未成年人的行為矯治。在美國,保護觀察、訓練營地、家庭監禁等措施被廣泛使用,其強調未成年人應在其熟悉的社會環境中成長,本案的其中一名被告就被判處訓練營地的處罰。此外,在罪數形態處理方面,作為英美法系代表的美國采用不同于大陸法系國家所采用的吸收犯、牽連犯等罪數形態模式,而不論罪數形態怎樣,均分別定罪量刑。宣告刑也并未采用限制加重等并罰原則,而僅是簡單相加。在量刑模式方面,我國實行定罪與量刑相統一的刑事案件司法量刑模式,而美國將定罪與量刑作為兩個相獨立的基本程序,在定罪程序完成后啟動量刑程序,并遵循《美國聯邦規范指南》對罪犯予以量刑。
(二)程序差異
中美在此類案件的刑事處理程序中存在一定的程序差異,該差異主要體現在庭審設置、刑罰理念與辯訴交易上。
從庭審設置看,我國少年法庭屬于人民法院的一個審判業務部門,負責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而美國的少年審判司法組織可分為有獨立建制的少年法院、家事法院與依托地方普通法院以少年法則審理案件的審判組織。從刑罰理念看,我國《刑事訴訟法》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強調少年法庭應遵循教育、感化的基本方針給予涉罪未成年人輕緩化的刑罰處罰、以盡可能多的給予其洗心革面之機會。美國則堅持二元有護有罰少年司法政策,對那些所犯罪行極其惡劣的未成年人以類似于成年之刑事程序審理,堅持防衛之職。(張鴻巍.少年司法二元化有罰有護[N].檢察日報.)作為美國刑事程序的一大特色,辯訴交易的雙方是控訴方與刑事被告方,而非受害人與刑事被告人。發生在被告方與其他人的非法訴訟交易則極易觸及法律底線而構成偽證、賄賂等新的罪行。此次虐待同胞案件的審理進程就曾因被告方的父母試圖賄賂證人而一度中止。在我國,因民間糾紛引起并對當事人人身民主權利造成侵害的刑事案件可以適用刑事和解。具體到此案,翟某等人可與檢察官達成辯訴交易而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若在國內,翟某等人雖無法通過辯訴交易尋得機會,但其仍可在第三人或其他組織的主持下與被害人達成自愿的民事賠償和解協議,以獲得司法機關對其從輕或者免于處罰的可能。
三、美國法律對中國校園凌辱行為規制的借鑒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國對校園凌辱行為的認識水平與上個世紀80年代的美國較為接近,在校園凌辱行為盛行的當下,以借鑒的眼光比較中美在校園凌辱行為上的刑法規制差異是必要的。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借鑒。
首先,降低校園凌辱行為的認定標準。我國刑法中的侮辱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無不將暴力、情節嚴重作為客觀要件予以認定,倘若將“暴力性”作為認定校園凌辱行為的重要標簽,那么很多影響兒童健康成長的校園凌辱行為將逃離法網。正如上文在凌辱行為的定義與特征中提到的那樣,凌辱行為還應包括言語的辱罵、情感的傷害,美國也已將言語辱罵、針對種族及膚色的歧視性威脅以及網絡人身攻擊等行為納入凌辱范疇并予以打擊。在校園凌辱行為零容忍的背景下,學生之間的毆打、謾罵與攻擊看似簡單,實則早已埋下罪惡的種子,以降低認定標準的方式打擊猖獗的校園凌辱行為是必然的選擇。其次,調整刑罰思維,加強刑罰力度。美國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二元有罰有護的少年司法政策,即該保護的要保護,該重判的絕不手軟,這也解釋了為什么留學生凌辱同胞的主角或面臨終身監禁的刑罰。然我國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未成年人刑事原則,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味講求教育與寬容,事實上這并不可取。對于那些有前科且手段殘忍的校園凌辱行為的施虐者來講,將其作為成年人刑事案件予以審理是必要與可行的。再次,設立強制報告制度。雖然報告義務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已有所體現,但多為號召性指引而缺乏必要的強制性。正如特拉華州法律規定的那樣,校園志愿者與學院雇員在處理校園欺凌事件上應承擔注意與報告的義務。鑒于此,我國可適時引入強制報告制度,以立法的形式賦予對校園凌辱行為有監督責任的主體以強制報告的義務,承擔此類監督責任的主體包括但不限于教師、學校、家長以及醫院;而接受報告的主體應當是教育行政、公檢法等職能部門。最后,完善共犯理論,打擊團體暴力欺凌行為。我國將共同犯罪中罪犯按照所起作用的不同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與教唆犯并據此處以不同的刑罰,而與我國共犯理論所不同的是,美國的重罪謀殺理論(felony murder rule)認為在團伙作案中,一人犯罪,其余人均按最重的刑罰予以處罰。事實上,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暴力性事件多為團伙、幫派作案,而打擊集團、團伙犯罪亦是我國司法實踐的重要內容。重罪謀殺理論在遏制暴力違法犯罪行為方面成效顯著,實可為我國所借鑒。除此之外,訓練營地、家庭監禁等矯正與處罰措施及辯訴交易等刑罰程序亦有借鑒之可能。
去其糟粕,取其精華。我國校園凌辱行為刑法規制在表現出不足的同時也蘊藏著些許期待。校園凌辱行為在造成身體創傷的同時,也給被害人的心理蒙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而這些痛處可能會伴隨其一生甚至影響到下一代的成長。在當今追求法治和文明的時代潮流中,入鄉隨法遠比入鄉隨俗更為重要。所謂西方之民主并不意味著可以恣意妄為,法律亦是保障民主的有力武器,尊重法律方可贏得人生。
篇5
校園欺凌事件,本身只是學校德育問題中的冰山一角。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校園欺凌事件中的施暴者,不可能一下子就從一個正常的學生突然轉變成暴力行為的實施者。青少年犯罪預控的相關研究表明:校園欺凌的施暴者大都是從不良行為逐漸發展到嚴重不良行為,最后才發展為大肆實施校園欺凌行為的。
我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同時還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我國刑事責任年齡為14歲,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除非實施嚴重刑事犯罪,否則不能開除,而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幾乎都沒有達到14歲。也即,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教育實質上并不具備開除學生的權力。同時,雖然《義務教育法》明確賦予了學校對學生的批評教育權,但批評教育本身并不等于實質意義上的懲戒權。實際上,基于當前中小學巨大的學生安全壓力,教師也因擔心學生離校出走等原因,很少采取批評教育。另外,在我國其他重要的教育法律中,如《教育法》《教師法》等都沒有對教師授予懲戒權的明確規定,以致于我國法律界部分學者認為中國教師懲戒權并無直接法律根據。
教育法律的本意是保護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和人身權利,但最終導致的結果卻是:第一,教師不具備對學生的實質懲戒權,最多也只能是無關痛癢的批評教育;第二,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幾乎不會因為自己的不良行為付出實質性代價;第三,被欺凌學生很難受到實質性保護,并在相當程度上,構成了對被欺凌學生的雙重傷害。具體來看,相關教育法律理念的問題主要在于:
其一,教育法律忽視了教師在立德樹人的過程中需要具有適度的教育強制權。教育法律視教師為強者,注意削弱教師的懲戒權,目的是保護學生不受教師傷害,但是,學校作為教育場所,教師本身要維護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如果學校和教師不具備必要的強制權,既很難制止和懲戒施暴者,也很難保護被欺凌者。事實上,當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的教育權力相對疲軟,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連自己都保護不了。
其二,教育法律保護了校園欺凌中的施暴者,而對受害者造成了p重傷害。當前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中,法律界總是習慣于保護施暴者的受教育權,認為施暴者在學校教育面前是弱者。事實上,在青少年群體中,這些校園欺凌中的施暴者是強者,而被欺凌者才是弱者。教育法律一方面保護施暴者,學校不得開除;另一方面,施暴者極少被轉班或轉學,所以受害者在學習和生活中必須與施暴者相處,只能選擇與施暴者和解。
其三,教育法律沒能意識到學校規范的重要性。雖然部分學生違法,但校園卻成為法外之地,學校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并沒有實質性權力,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時,在我國現行的治安管理慣例中,校園欺凌事件即使報案,也大多會交由學校自行處理。這也導致了相當比例的校園欺凌受害者選擇沉默,因為報告了也沒用。如果按照美國的法律,我國相當多的校園欺凌的施暴者都會被送進監獄。但在我國當前的法律體系中,嚴重校園欺凌事件中的施暴者,很大一部分并沒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受害者也沒有得到有力的保護。
其四,教育法律實際上構成了對施暴者的縱容性傷害。青少年在犯錯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必要的外在規范和強制制止,就會導致學生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形成青少年不良行為的獎勵性強化。如果校園欺凌事件不能得到有效處理,施暴者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懲罰,只受到學校不痛不癢的說服教育,那么實際上是在變相縱容或鼓勵施暴者進一步實施校園暴力,升級校園暴力侵害程度,以致于最終淪為違法犯罪分子,危害社會和他人。
為了保障校園安全,進一步提升學校立德樹人的質量,在未來的教育法律基本理念層面,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進:
首先,保護未成年人中的弱者應當成為教育法理的必要構成和基本常識。未成年人的法定犯罪年齡應當降低,當前我國社會中屢屢發生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嚴重惡性犯罪事件,對社會負面影響極大,但我國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所以這些嚴重犯罪分子實際上并沒有承擔刑事責任。針對當前的學生發育情況,未成年人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應適當降低。
其次,必須賦予學校教育建構安全校園的基本權力,這是教育法理的必要構成部分。施暴者必須付出代價,青少年不良行為的獎勵性強化必須扭轉為懲罰性強化。朋輩影響對青少年成長非常重要,如果校園欺凌的施暴者不需要付出代價,必然出現更多的效仿者。很多國家都明確規定對于校園欺凌施暴者,可以視具體情況對其實施停課、調換班級、命令轉校等措施,還可以采取責令退學的處罰措施。我國也可以探索對德育后進生實施一些強制性措施。
篇6
1. 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 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 教師結對幫扶貧困學生活動機制和計劃方案建立情況。鄉鎮以下學校是否存在“有編不補”“有編難補”問題;特崗教師的津補貼(含取暖、降溫補助及鄉村生活補助)和“三金一險”落實情況;特崗教師聘期內職稱評定、繼續教育和周轉房落實情況。
4. 教室、實驗室及實習、實訓保障情況。學校教室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采光、通風、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等是否達到標準;高校實驗室、實習場所及其設施設備配置是否符合教學需要,運行維護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職業院校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情況以及校內實訓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條件是否滿足教學計劃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雙師型”教師是否滿足教育教學需要。
5. 后勤保障情況。學校網絡、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維護;飲食、住宿、水電暖、廁所衛生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 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是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并落實資金,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落實高職生均撥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不低于12000元。
7. 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7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8. 校舍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消除所有D級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舊房屋排查整治臺賬,對D級危房是否及時封存并落實拆除措施。
三、食品飲水安全與衛生防疫管理
9.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學校是否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責任制及其管理機構;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情況;學校食堂內外環境及衛生設施配備情況;落實食品留樣與食品原、輔料索證索票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餐等環節操作情況;食品添加劑管理和使用情況。
10. 生活飲用水衛生。自備水防護、消毒情況和水質檢測報告;二次供水消毒及直飲水、桶裝水設施清洗情況和水質檢測報告;桶裝水生產企業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明等。
11. 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學季流感、手足口病等流行性傳染病預防衛生知識的健康教育情況;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情況;傳染病報告、晨檢、缺課登記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學校內設醫療機構(衛生室)執有效執業許可證、醫護人員持有效執業資質證書、藥品使用管理情況;學校保健室開展衛生保健情況;學生健康體檢情況;衛生(保健)人員、校醫配備、培訓情況等。
四、校車安全管理
12. 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
13. 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針對不同季節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事故逃生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
五、校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4. 學?!叭馈苯ㄔO落實情況。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是否安裝視頻監控;寄宿制校園是否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5. 重點領域治理情況。是否按照要求切實加強學生預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維持好高峰時段學生上下樓秩序;是否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組織開展消防演練和應急疏散演練。
16. 高校校園安全穩定情況。是否落實反恐怖工作責任制要求,強化反恐防范知識宣傳教育,全面清繳恐怖音視頻,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預案,強化應急處突工作準備,加強網絡安全和輿情引導,確保高校安全穩定;是否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實驗室全生產周期安全運行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開展實驗室重大危險源專項定期檢查,開展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實驗室安全年度報告制度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7. 防范非法入侵校園導致學生傷亡情況。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輿情信息分析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排查化解聯動處置機制和工作責任制;是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是否經常性對師生開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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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教育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報告
2020年11月19日,教科局召開沙城片區域內學校安全生產專項工作會議,根據會議要求及懷來縣安委會緊急通知[2020]第89號文件內容要求,我校于11月20日上午組織教育處、教務處、總務處、辦公室根據文件內容對我校進行了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工作。
一、隱患排查
(一)、消防設施排查
1、消防設施排查情況
我校所有教室均為平房,配備干粉滅火器8個,經過排查,圖書室其中1個已無壓力,另1個能正常使用;儀器實驗室2個均能正常使用;微機室中3個,其中1個無壓力不能正常使用,另2個正常使用;多媒體教室配備1個,能正常使用。
2、各室消防指示燈和應急燈情況:
我校各室為平房,均未設置消防指示燈和應急燈。
3、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4、校園內用電情況:
我校于1984年建校,由于建校時間較長,線路存在老化現象,尤其是室外明線安裝時缺乏規劃,線路比較雜亂,需要專業人員進行規劃整改。
電采暖爐室配電箱未安裝防觸電格柵板,需要請專業人員整改。
進入微機室的電源線路無保護套管。
5、學校消防制度和應急預案較完善。
(二)、對學生進行道路安全教育和學生接送車運行情況
1、我校服務范圍為東、西水泉兩村學生,學生上、放學除步行學生外其余學生均由家長自行接送,沒有接送車。
2、2020年9月開學初,我校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與家長簽訂《懷來縣沙城鎮第十小學與學生家長簽訂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形成家校共管共育。11月2日再次組織各年級進行交通安全主題班會。
3、學?,F在未組織外出集體活動,有應急預案。
(三)、房屋建筑設施
1、我校所有房屋均已完成校安工程建設,沒有D級危房存在,我校于1984年建校,所有房屋均為磚木結構,目前部分教室出現窗口墻體開裂現象,其中有一、二年級教室、圖書室、多媒體室、教師宿舍及其他房屋窗口裂縫較大。
2、部分教室門口上方外墻磁磚有脫落現象。
3、圍墻較牢固,LED顯示屏安置在學校影壁墻上,穩固。
4、我?,F在無在建工程。
(四)、?;锲饭芾砬闆r
我??茖W實驗儀器藥品中,沒有危險化學物品。
(五)、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預防情況排查
1、我校位于沙城鎮東水泉村,西臨東水泉村委會,南、東、北均為居民住宅區。學校地理位置不會受到山體滑坡、泥石流、山洪爆發等地質災害危險;
2、房屋建成已近40年,目前部分房屋加裝彩鋼防雨頂,還有兩排教室未加裝彩鋼防雨頂;
3、學校建立有預防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的應急機制,制訂了相關的應急預案;
4、學校備有一些簡單的應急物資。
5、對師生開展了預防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六)、學生飲食衛生安全排查
我校無食堂,校園內無售賣食品及其他物品的小部,校園周邊不存在小商小販,無經常食品行為。同時,我校加強了學生飲食安全衛生,利用班會時間進行食品安全教育。
(七)、學生住宿安全排查
我校學生來自于東西水泉兩村學生,124名學生,20名幼兒均為走讀生,無寄宿學生,無宿舍。
(八)、是否開展冬季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用電安全教育、每天一分鐘安全教育等是否落實到位。
1、我校按學校工作計劃,定期開展夏季防溺水、冬季防滑冰防溺水教育,并發放致家長一封信,形成家校共管;
2、按時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與疫情防控進行常態化教育;
3、用電安全,消防安全按計劃安排進行;
4、1530工作已認真落實。
(九)、防范校園欺凌,抓好疫情防控
1、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我校利用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校園防欺凌事件的宣傳教育,利用LED屏幕不間斷滾動播出宣傳標語,同時借創建文明城市契機,對學生進行尊老愛幼、團結友愛文明禮貌教育,形成同學互幫互助氛圍。
2、設立了心理咨詢室,并配備心理輔導教師和志愿者,當發現學生行為、情緒突現異常的情況及時進行心理疏導,防止出現欺凌現象的發生。
3、疫情防控常態化。
疫情防控工作常態化進行,學生入校前的體溫監測,班級復測,師生缺勤追蹤記錄,復課證明查驗、各室通風消毒工作、假期學生體溫監測上報工作自復學復課以來,一直有條不紊的進行,未間斷。
同時積極配合上級疫情防控部門所做的各種人員信息流調摸排工作,確保人員上報信息準確,不瞞報,不漏報。
二、隱患整改情況
(一)、消防設施
1.針對部分滅火器不能正常使用,我?,F已安排更換、購置新滅火器。
2.學校用電方面隱患,近期將雇聘專業人員對校園室外照明線路、電采暖鍋爐室配電箱等問題進行整改。
篇8
一、校園暴力對學校的主要危害
1.給師生心理造成壓力
心理學研究已表明,情緒狀況會影響個體的工作績效,太過緊張不利于個體發揮最好效率水平。在教育教學中亦是如此。因此,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在教育教學中都需要一個寬松溫和的環境,以此來保持心情舒暢,這樣才能提高教師教和學生學的效率。而校園暴力的發生,無疑會使學校氛圍變得緊張,尤其是那些比較嚴重的惡性校園暴力事件,不僅會給當事人造成嚴重傷害,也會造成其他教師和學生的心理緊張。更重要的是,獲得和培養良好的情緒狀態,創設和諧舒適的工作和學習環境,也是維護教師的心理健康、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發展的重要目標和手段。而校園暴力的發生恰恰對這一目標的實現產生阻礙,由此影響到學校教師的工作狀態和學生的學習狀態。
2.損害學校的社會聲譽
隨著全社會對教育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優質教育的需要越來越迫切。為了滿足學生成長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不少學校開始重視學校自身品牌的打造。一方面通過教育教學改革提升學校教育質量,另一方面在學校文化建設和學校特色發展等方面努力,使學校的資源更加豐富,學校個性逐漸鮮明,從而有效提高學校的社會聲譽和知名度。盡管發生的頻率和嚴重程度不同,但任何學校都是可能發生校園暴力事件的,在一些名校中亦如此。而一旦發生惡性的校園暴力事件,勢必會給學校的社會聲譽帶來負面影響。
3.給學校管理增加負擔和成本
從經濟角度分析,校園暴力的發生會給學校管理增加負擔和成本。中小學校的管理和其他組織機構的管理不同,這是因為中小學群體中的主體是學生――未成年人,而針對學生出現的各種行為問題,學校管理更要強調教育性原則。所以面對校園暴力這種棘手問題,一方面,學校要對施暴者進行教育,以避免施暴者再出現暴力行為,同時也要對受害者進行心理輔導,將傷害降到最小,而有時還需馬上處理雙方身體上受到的傷害,這種額外的工作量會成為學校管理者不得不承受的負擔;另一方面,由于校園暴力的危害和負面影響太大,所以學校管理者大都會提高對校園暴力的關注程度和警惕性,學校會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用于防范校園暴力,雖然在這方面給予更多關注是有必要的,但這會增加學校管理的成本。此外,暴力活動都具有一定的破壞性,校園暴力雖然發生在學校主體之間,但其破壞性也是存在的,而無論是對人的傷害,還是對物的損害,都會產生額外的成本。
二、學校中影響校園暴力的相關因素
1.學校規模和空間布局
學校規模涉及學校班級數量以及師生數量,學校人數越多,發生校園暴力事件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學校規模會影響到學校的擁擠程度,越擁擠的學校越容易發生沖突,導致校園暴力產生。正如國外研究發現,攻擊行為常發生在學校的擁擠地帶,如樓梯、走廊和餐廳,而在教室中比較少,除了擁擠地帶,廁所、出入口等位置也是校園暴力事件的高發區[2]。從學??臻g布局來看,學校的建筑布局,尤其是學校建筑中的隱蔽角落,會給校園暴力的發生提供條件;而學校監控系統的完備性,也是影響校園暴力發生的一個因素,大部分校園暴力會發生在學校的隱蔽角落或者缺少監控系統的地方。
2.學校管理風格
國外研究者發現學校管理風格對學生的攻擊行為也會產生影響,校長堅定、公平、一致的領導風格和學生的低攻擊性有關,而獨斷的領導風格和嚴厲的紀律則和學生的高攻擊性有關[3]。當前我國存在著大量的核心家庭(指的是由一對夫妻及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有些家長對孩子過于溺愛,采用不當的家庭教育方式,加之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青春期自我意識不斷發展,逆反心理也不斷強化,這些因素疊加起來,使得嚴厲的、專制的管理風格難以被個體接受,成為其攻擊行為產生的重要誘因。
3.學校風氣特點
學校風氣即校風,不同學校的辦學特色、發展水平、學校文化、領導作風以及師生素質及其行為習慣各不相同,所以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學校風氣也不盡相同。反過來,校風可以影響學生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進而影響到學校校園暴力的發生,特別是在經常出現師生之間、學生之間攻擊行為的學校中,校園暴力發生的可能性越高,也越嚴重。已有的教育實踐經驗表明,在不同校風影響下,學生在行為習慣方面不盡相同,甚至會有很大差,學生的攻擊行為也受校風的影響,例如在有著“積極向上、包容融洽”校風的學校中,學生往往思想較為進步,行為較為規范,而在校風不正的學校中,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頻率會更高。
三、校園暴力的學校內部治理策略
1.走向人本化的管理模式
校園暴力現象影響著學校師生的身心狀態,而當學校管理和教育中缺少對人的關懷時,校園暴力也便有了發生的溫床,所以在學校管理中需要給人以更多的關注。正如黨的十報告指出,要“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而立德樹人則意味著學校的工作要以培養學生思想品質和促進學生身心發展為出發點和著力點,而不是將成績作為主要工作并一味地追求升學率。從學校領導層的角度來看,在學校管理過程中,應該秉持公正、堅定和一致的領導風格,盡量避免獨斷、嚴苛、爭執等壓制性的負面領導方式。而在日常的學生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班級管理中,也要堅持公正的原則。此外,民主也是人本化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所以學校要盡可能讓學生參與管理過程,鼓勵學生在學校和班級管理中提出自己的想法,讓學生不再認為是受制于學校的管制之中。
2.重視學生行為規范的作用
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面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溺愛問題,制定有效的學校行為規范就顯得非常必要了,而通過學校行為規范和學校紀律的影響來規范學生行為,也是學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途徑。有些學校將以人管人作為學校管理的根本,忽視或輕視學生行為規范的運用和執行,這在治理校@暴力問題上是一種失誤,因為學校行為規范在校園暴力問題治理中具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行為規范作為行動指南具有教育和指導意義,可以為學生的行為提供依據;二是行為規范具有懲戒的作用,因為學校行為規范中包含部分學校紀律,必然也會包括禁止參與校園暴力的規定,違反規定會受到懲罰,這對學生的暴力行為就是一種懲戒。
3.構建積極的校園氛圍和文化
從目前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現狀來看,雖然在不同學校中都有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但是相對還較為集中。例如在呼和浩特市,部分學校的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頻率要明顯多于其他學校,而那些校園暴力事件頻發學校的學生往往存在學業成就偏低的問題,這說明校園暴力的發生與學校自身情況和特點具有相關性,或者說校園氛圍和文化對校園暴力的發生有明顯的影響,而校園氛圍和文化蘊含和體現的是學校風氣,所以校風越來越成為影響校園暴力發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創建積極向上的校風對減少校園暴力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校風建設,一方面是為了構建一個人際和諧的校園氛圍,減少學校環境和學校文化中的暴力因素;另一方面是通過良好的校風,為學生的行為習慣帶來更多的正面影響。從校風的內涵來看,校風涉及思想覺悟、工作作風、教風、學風到行為習慣等各個層面,所以在校風建設中,也要重視思想、制度和行為等各個方面,積極地發揮教師和學生的自身價值和能動性,營造和諧文明的校園氛圍。
4.關注學生心理健康發展
有研究發現,欺凌者在編碼社會線索時會對與敵意相關的線索更加敏感,尋找和發現此類線索后,更多采取攻擊性的問題解決策略,而受欺凌者往往容易焦慮,缺乏安全感,比較安靜,謹小慎微,容易神經過敏。欺凌者和受欺凌者的問題行為、學業問題和人際交往問題最嚴重[4]。因此,學校要做好校園暴力中參與暴力者和受害者的心理輔導和預后工作,除了要對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問題行為進行輔導,還要關注其學業和人際交往方面存在的問題,只有全面干預,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此外,治理校園暴力不僅要做好事后輔導,更重要的是做好事前預防工作,要通過心理健康教育課程來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5.建立完善的校園監控系統
學校作為公共場所,從法律上來講,除了廁所這樣的隱私場所,其他任何角落都允許受到監控,加強對校園的監控,也是控制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手段。完善校園中隱蔽角落的監控系統,有助于及時發現隱藏的校園暴力,排除其可能帶來的隱患和不必要的成本。所以,學校管理人員要重視對出入口、廁所的監察,也要重視對校園周邊的監督,對校園暴力多發區予以足夠警惕,這也是預防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措施。
參考文獻
[1]新馨.校園暴力[J].國外社會科學,2004(3):114.
篇9
根據5月8日《宜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學校開展了安全教育自查活動,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防溺水事故專項治理。
對學校周邊涉水區域進行安全排查,在重點隱患位置設立警示標語。在班級內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題班會,教育不要獨自去涉水區域玩耍,利用家長會為家長宣傳防溺水教育并向家長發放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并將回執回收。
二、開展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治理。
以班為單位在班級內進行了家長暴力專項排查,暫無此項安全隱患,為了防范此類事件發生,每日安排值周老師檢查,每周督查,每月匯報。
三、開展校園飲食衛生安全專項治理。
對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制度及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制定,做到制度及預案適合操作。嚴格要求后勤管理人員按照“十必須五禁止”要求執行采購制度,食品管理員做到食品出庫、入庫有記錄,食堂操作人員按照一日工作規范實施操作,按要求進行餐具消毒,每餐有留樣記錄。
四、開展校車安全專項治理。
將學校交通安全制度、交通安全預案、學生分流方案進行可行性修改。對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臺賬進行排查。學校路通安全設施齊全。學校無校車。
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治理。對學校實驗進行檢查,不存在危險化學品。
六、開展“校園貸”問題專項治理。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摸查,無“校園貸”等問題。
七、專項教育即開展心理健康專項教育。
每周利用周五班會在班級內1次安全及健康教學活動,并在固定在每周三中午開展心理健康輔導。
八、開展汛前隱患排查和地質災害防范措施
為確保學校汛期間安全,學校堅持領導帶班、教師值班、保安值守的工作制度,做到信息情況第一時間報送。
九、開展電器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篇10
近日,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我校組織人員對照《20XX年春季開學專項督導檢點內容》對新學期開學準備及學期初有關工作進行了細致自查,實現了本學期教育教學工作良好開局。現形成自查報告如下:
一、開學條件保障
開學前夕,學校組織各班主任利用電話、短信、QQ等信息途徑向學生及家長發送溫馨提示,提醒家長做好學生收心及返校準備工作。開學第一天,我們又對師生返校情況進行了認真統計,對未返校的師生進行了電話溝通,進一步明確其到校日期。截至xx日上午十一時,一名教師到外地過年正在返回途中,已經事先向學校請了假;學生共有xx名因病或出外探親未能按時返校,學校已及時聯系到本人,并將相關情況上報市教育局。
在學生資助政策落實方面,學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資助政策,通過個人申報、學校審批、教育局審核、學校村隊公示等程序,按時完成了對困難家庭學生的資助工作,確保無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寒假前,經與新華書店聯系,中小學各科教材均提前發放到學生手中,保障了假期內學生預習和假后正常上課。同時,學校嚴格執行上級要求,堅決杜絕違規教輔材料進校園。
在后勤保障方面,開學前,學校組織對食堂物資采購與飯菜加工、校舍設施管道進行了全面排查、維修,確保師生飲食、用水及用電等后勤工作落實到位,保障了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開學當日,我們還開展系列主題活動,將開學作為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重要節點。一是召開主題班會,對學生假期作業進行評選點評,做好學生的假期總結和收心工作。二是結合全市“五城聯創”工作,強化xx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宣傳,激發學生新學期的學習動力。三是組織“開學第一課”活動,重點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的貫徹學習,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活動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主題教育。
二、規范辦學行為
我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規范收費程序,嚴格收費管理,實現教育陽光收費。公布收費和教育局投訴電話,在學校及村隊公示欄中張貼收費明白紙,確保各項教育收費公開透明。
開學伊始,我們針對上學期存在有部分教師調補課界限模糊等問題,在教師中進一步重申教學常規要求,積極貫徹《威海市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與課時安排方案》文件精神,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建立常規巡查與校園公示制度,定期對違規行為進行通報批評。推進體育藝術2+1活動開展,確保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將《山東省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作為規范辦學,推進素質教育的標尺,積極接受市教育局責任督學和社會群眾的監督,強化督導和責任追究,不斷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在學生保險、校服征訂方面,雖然上述內容屬于秋季學期的工作范疇,但我們仍通過相關途徑及時征詢家長及社會人士的意見,尤其是在保險理賠方面做到宣傳透徹,將好事辦好,以贏得家長和社會群眾的理解與信任。
三、校園安全管理
學期初,我校重點強化校園“三防”建設落實。一是按規定配備保安,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二是在校園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并實現與上級聯網共享,由教育局統一配置一鍵式報警裝置;三是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預案體系,逐一落實校園安全教育“七個一”制度和教職工“一崗雙責”安全要求。
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增強師生安全意識,突出重點領域治理工作。一是開學前,由校長組織總務處人員對校內重點區域和樓道、走廊等人員密集活動地段進行全面排查,設置了警示標語或張貼安全警示牌。二是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通過主題班會等途徑,提高學生安全防護意識。通過安排教師、學生會和少先隊干部執勤,做好放學時高峰人流的安全疏導工作。三是假期中,由總務處人員對現有滅火器進行檢查和重新灌裝,對教學樓實行斷電處理,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四是結合威海市、乳山市一月初安全檢查整改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與使用,設置?;瘜9瘢瑢嵭小半p人雙鎖”等五雙管理。五是開展心理疏導,排查化解學生間矛盾糾紛等苗頭性問題,杜絕校園暴力、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
實現警校聯防聯動。學校充分發揮臨近商業街派出所的地理優勢,建立警校聯動機制。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做法制講座和普及法制自救知識,聘請法制副校長,充實了學校法制教育師資力量,豐富了法制教育內容。
四、校車安全管理
強化制度及檔案建設。我校依據《山東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按要求建立了校車安全管理專檔,做到“一車一檔”。構建校車司機和隨車照管人員培訓、師生行車安全教育等工作機制,重點抓好隨車照管、接送交接等重點和關鍵環節的管理,確保校車安全有序運營。
重視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我們通過下發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途徑,增強家長和學生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做到不乘坐和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在學校門口道路設置了警示牌、減震帶。在各村口學生上下車處,還規劃了校車站點,設置了安全警示標志,確保學生乘車安全。在班車運營過程中,學校及時聯系公交公司加強對校車駕駛員的安全培訓,落實制度管理,從源頭上減少校車運營安全事故。
五、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
校舍隱患排查情況。學校建立了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開展校舍安全隱患排查,尤其是雨雪等惡劣天氣后,第一時間由校長陪同黨委主要領導查看校舍情況。建立校舍隱患排查臺帳,并及時按上級工作部署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