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4-04-09 16:56:5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行政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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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中查出不屬于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違反《審計法》的違法行為審計機關如何處理

審計中經常會遇到審計發現的問題,有些并不是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行為,而是諸如計劃、業務、人事、統計、會計等等其他方面的問題。比如,虛報經濟數據、不按規定保管會計資料、工程驗收中弄虛作假出具虛假驗收報告等,對這些問題一些專門的法律、法規也規定了相應的處理、處罰措施,審計人員能否依據這些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呢?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審計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凡是與經濟事項有關的違法行為,審計機關都有權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持此種觀點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審計機關以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規定為審計評價和處理、處罰依據”;另一種觀點認為,審計只限于對國家規定范圍內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只有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規定才能成為審計機關進行審計評價和處理、處罰的依據,不屬于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行為以及違反《審計法》的行為,如果國家沒有專門的規定,審計機關不能直接進行處理、處罰,持此種觀點的法律依據是,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條第二款,“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筆者傾向于第二種觀點。因為任何部門和單位都有一定的職權范圍,審計機關也不例外,從我國《憲法》第九十一條看,設立審計機關的目的非常明確,“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新的《審計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也明確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很明顯,審計的對象或客體是財政、財務收支,根據責權一致的原則,審計機關應只能對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進行監督,并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進行處理、處罰。超出其法定職權范圍則屬違法。這里需要明確三層意思:一是審計機關必須向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作出審計決定,對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不能進行處理、處罰;二是必須對違反國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規定的行為作出審計決定,對于超出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范圍的事項,審計機關無權作出審計決定;三是審計機關作出審計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應當符合《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審計機關有權作出的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審計機關在審計中,查出不屬于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違反《審計法》的違法行為時,正確的做法應當是,按有關規定移送有權部門處理。

二、審計中查出被審計單位已自行糾正的違法問題如何處理

審計前要求被審計單位進行自查自糾,是審計機關的一貫做法,但對被審計單位自查自糾的有關問題如何處理,目前尚無明確規定,實際工作中做法各不相同。一種做法是,對被審計單位自查自糾的問題,審計報告中不再作為問題進行反映;另一種做法是,對自查自糾的問題,審計報告仍如實進行反映,只是在進行審計處理、處罰時,注明該單位有自查自糾的環節,將其作為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的一條理由;還有一種做法,是因事制宜,不同問題,不同處理。具體的講就是,對自糾后沒有不良后果的,審計報告不再進行反映,比如記賬錯誤造成原來賬目不平,已及時糾正,對不合規定的入賬發票自行進行了訂正,對漏繳的稅(費)及時進行了補交等。對自查自糾后原違法過程不能消失,且有一定不良后果的,將違法過程如實在報告中反映,并視其情節予以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比如對亂收費及時予以取消并退還違規收費款項,對私存私放財政資金行為及時將存折撤銷,對減收、緩收財政收入的行為及時補收等。筆者認為,上述三種做法中,第三種處理方法比較恰當。建議上級審計機關以此規范各級審計工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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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湖南省物價局“蘆筍片”事件的教訓,我們從事審計監督工作的同志也應當受到一些啟示。

啟示一不是審計機關職責范圍的事別管。審計法對審計的職責作了明確規定,將審計的總體任務概括為“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審計機關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管,審計人員在審計某事項時應多想一想是不是審計機關的職責,審計機關在對被審計單位評價時應多想一想是否超越了審計范圍,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處理處罰時應多想一想依據的法規是否恰當。有的人總以“創新”為借口,來超越法律對審計的約束。大家應明白行政的一個基本常識:對自然人來說,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對行政單位來說,法律規定可以做的才能做。

啟示二審計條件不成熟時管不了的事別管。有的地方政府非常信任審計機關,將政府性投資審計任務全部交給審計機關審計,這當然是件好事。但這些審計機關是否有這方面的專業人員,是否有與審計任務相匹配的審計專業人員。如果沒有,只是濫竽充數草草了事,出了“蘆筍片事件”,這個審計機關肯定也會“很委屈”。如果審計機關當個二傳手,將審計任務委托中介機構,從中獲取一點手續費,出了“蘆筍片事件”,這個審計機關也是脫不了干系。好多年以前,組織部門委托審計機關對某大型企業法人代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要求一個星期交報告。接到任務后,審計機關派出了五人審計組,現場審計了四天,審計的內容僅限于一般財務收支,抄了一些財務指標,敏感性問題如對外投資等無時間顧及。報告報出后由于群眾舉報,此領導沒有提升。但事過一年后此領導由于對外投資等方面的問題坐了牢。如果有人質問當時的經濟責任審計,如果有媒體炒作當時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機關肯定也會“很委屈”――一位在任六年、員工三千、產值幾億的企業法人代表經濟責任審計,時間太緊。現在許多地方換屆時,大量離任干部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間緊、任務重。對一位在任時間五年甚至更長的縣長、市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一星期甚至更短,投入的審計人員五六位甚至更少,出具的審計報告還要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如果出了“蘆筍片事件”,審計機關一定會“很委屈”。但這些“委屈”事為什么有的審計機關還年年這樣做呢?為什么不想一想,由于你的審計,保護了多少問題?由于你的審計,多少有問題的干部更加肆無忌憚?你出具的審計文書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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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核算信息問題

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預算編制時,雖然已符合相關要求,對各方面的會計信息作出分析,滿足單位各部門的需求。但在具體的細節問題上,因為各種主、客觀的因素,常常存在會計信息不夠透明化、不完整等方面的問題,這都直接造成了預算材料不能真正地反映出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收支活動的實際情況,這種現象不僅使人們對政府財政審計報告的真實性產生質疑,而且還給政府本身帶來不利影響。

(二)預算會計無法滿足我國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需要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在市場機制的積極引導下,政府各部門、各單位也逐漸實現了科學發展和管理。在這種形勢下,我國及時對相關財政政策作出改革,同時發行大量國債,推進市場經濟的發展。但是在發行國債的過程中,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面臨著相當大的風險,此外,還要承擔起為人民群眾負責的任務,所以在進行這類活動時,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系統、全面地反映出這些問題。特別是單位的財政預算,不僅要系統地將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反映出來,更重要的是,要能正確地記錄分析相關投資計劃,對于潛在的突發性問題應能作出準確預測,并制定出合理的處理方案?,F階段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在投資預算活動時,往往不注重其重要性,沒有作出合理的預算會計編制。

(三)核算結果不正確

由于一些財政部門在進行預算時,沒有嚴格按照支出結構和總數作出科學的分析和論證,在處理核算結果時比較簡單,造成核算結果和實際的收支之間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在實際的財政收支工作中,還要面臨處于不斷變化的市場經濟的影響,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往往不能準確及時地調整預算,這也給核算結果的準確性帶來一定的困難。核算結果的不準確也給單位合理的經濟活動帶來十分嚴重的影響。如,由于某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很好地把握市場經濟發展趨勢,在預算活動中無法進行合理科學的分析,而在統計支出情況時,也沒有及時整理發票,從而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四)不能為預算編制提供相關信息

由于我國目前還處在由“基數法”轉變為“零基法”的過程中,在以往的“基數法”的處理方式下,操作比較簡單,只是在行政事業單位上一年的預算基礎上作簡單修改,有的甚至直接采用以前年度的預算,而沒有考慮現實具體狀況,這種方法顯然無法全面反映單位財政收支情況,所以要求采用“零基法”替代。在運用“零基法”的過程中,不僅需要考慮到單位各部門間的資源占有及職責,此外還要對這些信息進行合理科學地整理和分析,因此,預算會計在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不僅能夠確保各種信息的可靠性和精確性,而且針對預算編制中存在的問題也可作出及時指導并加以處理。然而現階段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部門對這方面的知識缺乏深入的了解,導致無法對預算編制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從而嚴重影響了單位的預算編制工作。

(五)預算報告體系的問題

在我國建立健全預算會計管理體系的過程中,行政事業單位常常暴露出一些問題,例如出現功能空白或各部門間的功能重疊、預算報告體系缺乏真實性、體系建設不完善等問題,這些都直接導致單位的預算報告體系不能充分實現預期的效果,從而大大影響了財政部門工作的順利開展。原因主要有:對于預算報告體系的重視度不夠、缺乏統一完善的管理、工作人員能力不強、缺乏相應的預算會計管理制度的理論知識和經驗儲備。

二、完善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管理的方法

總結分析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會計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以下相應解決方法。

(一)完善會計目標

對于行政單位而言,完善的會計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實際工作中,要提高思想意識,明確會計目標內容,以便能夠合理科學的針對這些目標開展工作。此外,在明確了會計目標后,單位人員的工作熱情也隨之提高,從而達到動員所有人員的要求。在完善會計目標的過程中,全體人員要相互配合,提供準確信息,以確保目標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二)充分調查預算會計需求

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部門而言,在進行財務活動,特別是預算會計的管理等方面,需要綜合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及相關信息,并作出全面、合理和科學的分析。調查人員要通過對預算的細節進行深入的調查并論證,以取得第一手資料,更好地確定單位預算會計的需求和發展趨勢,從而改善預算會計管理效率。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單位所有人員參與進來,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三)健全會計信息體系

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信息不僅直接影響到本部門、本單位正常的財務工作,而且對整個社會甚至市場經濟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所以,為了確保單位內部的財務工作能夠順利地實施,必須建立健全會計信息體系。此外,財務預算和會計具有緊密的聯系,只有在透明、合理、精確的環境下才可順利開展,因此,在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體系的過程中,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同時還要設立相應的監督管理部門,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四)完善財務狀況報表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報表是研究分析預算會計管理活動的基本資料,對于改善預算會計管理效率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認真地對待。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對以往的財務活動作出精確、全面的記錄,以供研究,同時要對潛在的突發事件進行預估。

(五)建立健全預算報告體系

篇4

結合國有資產管理現狀和發展趨勢,筆者認為,境外國有資產是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存放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擁有或者控制的各類資源中國境外國有資產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之外存在的,由中國國家擁有其所有權或者控制權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在組織類型上,它包括中國政府駐外機構和中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分支機構及其投資的經營實體或者實物,具體形式表現為價值形態、實物形態和知識技術形態等多種類型。

二、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基本現狀

截至2009年底,我國中央企業境外單位資產總額40153.4億元,所有者權益為18445.4億元。境外資產的平均凈資產報酬率為13.4%,平均總資產報酬率為9.1%。上述數據僅是中央一級境外國有資產情況,加上地方層次境外國有資產,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價值總量十分巨大。

近年來,境外國有資產非正常的經擠現象值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計部門和商務部門等國家機關引起高度重視,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駐外企業管理決策人員在重大項目投資、海外并購、與國外公司合作等方面,不進行嚴格的科學論證,也沒有相應措施保障,導致決策失誤;

2.駐外企業違反規定,擅自決定從事期貨、期權、外匯等高風險金融衍生品業務;

3.駐外企業負責人未經批準擅自越權進行對外擔?;驔]定抵押;

4.駐外企業負責人以私人名義在境外注冊公司、投資參股、購置不動產或者進行其它經營活動而不依法依規向國內有關部門報告等;

5.駐外企業管理人員通過貪污、受賄等方式,隱匿、侵占、轉移國有資產或者挪用公款從事違法活動;

6.駐外企業對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研究不夠,也不注重依法經營和規范經營,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觸犯了所在國的法律;

7.駐外企業管理人員業務水平低下,對所在國政治、經濟方面的突發事件缺少應急能力或匯率風險管理能力不足。

三、構建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理論框架要點

根據我國國情,對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加強審計監督越來越重要。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境外國有資產審計,其動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擁有境外資產的國家或者地區法這樣,依照審計法實施條例規定,審計機關不能直接審計境外國有資產。不僅如此,我國政府審計機關對境外資產審計有可能涉及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事項。為此,境外國有資產審計應該謹慎從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外事問題。所以,我國政府審計機關對境外國有資產直接審計存在一定局限性。

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其在國內的母公司或者投資單位或相關組織主要以內部審計方式對境外國有資產進行審計。內部審計依據主要是2004年8月30日施行的《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我國或者境外資產所在地區或者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需要注冊會計師對我國境外國有資產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的'由我國境外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或者境外資產所在機構,依法聘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對境外國有資產進行審計,其依據更是較為復雜,大多數是依據資產所在地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審計依據并非十分明確。

(三)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結果的運用

按照中國《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境內投資單位應對境外機構中方負責人進行任期審計與離任審計。境內投資者違反國有資有管理和境外投資法規、制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惡劣影響的,財政部門可根據不同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建議監察、審計部門立案審查。上述規定可以理解為,境外國有資產日常是組織內部審計,政府審計部門負責事后審計或者專案審計?,F實中的境外國有資產審計也按此規定得到執行。一般情況下,審計需求程度決定審計結果運用程度。在有效審計需求不足的環境中,難以考慮運用審計結果。如果審計結果運用較少,審計委托者得不到審計帶來的收益,其審計需求自然就減少。久而久之,形成惡性循環。特別是在境外國有資產審計這一個特殊審計系統中,較少運用審計結果,甚至不用審計結果,境外國有資產流失的金額、速度、影響程度等都將會遠遠超過境內同類國有資產流失。不僅如此,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社會公眾等,運用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結果,其難度也都較境內國有資產審計高,甚至難于利用。一些不當行為甚至犯罪行為,責任難于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極有可能因等問題而幾乎“望洋興嘆”,或者寄希望于未來。這樣,還有可能引發少數的“學習者”,以至于上千萬元、億元、甚至更多的國有資產處于潛在風險中。為此,各類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結果運用在理論上和實務中都必須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五、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現狀分析

(一)審計內部系統分析

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審計出現審計需求強烈程度不高,審計目標局限性較大,審計依據不充分、不準確,其主要原因是審計系統內部原因。

1.境外國有資產審計人才缺乏是制約境外國有資產審計有效推行的關鍵所在。

2.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環境復雜多變、相關被審計人員配合程度難以測度,造成審計風險較高,影響審計人員和組織積極性、主動性。特別是在審計業績考核力量的作用下,更是不容忽視尚未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3.境外國有資產審計標準的確定相對較難、審計證據收集受到限制、審計決定執行則更難。

4.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適用范圍較為有限。中央企業、地方企業能夠涵蓋大部分,但是未能對境外國有資產實施有效規范。例如,我國行政單位、國有事業單位等非營利組織對外投資形成的境外國有資產,尚未有明確的類似的控制性規范。

5.我國以境外國有資產為載體的企業及其他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配備不充足、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6.境外國有資產審計涉及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問題,影響審計執行過程、審計結果運用等。

(二)境外國有資產及其管理

境外國有資產的形成、保有存在以及收回到國內或者轉移到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涉及到財政資金收支、金融資產財務收支、財務報告編制及其對外審計報告出具、有關管理人員的經濟責任認定與解除等多個方面。無論是資產形態還是價值量的計量還是時間跨度都比國內資產更加復雜。例如,著名中央企業的中遠集團的全球網絡覆蓋了五大洲,航線遍及1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200多個港口,在5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公司和辦事機構,在海外設立區域公司,對所屬區域內的中遠境外企業進行統一管理。截至2006年底,中遠集團的境外資產已經占其總資產的一半左右。中國海運集團在全球90個國家和地區,設有香港、北美、歐洲、東南亞、西亞五個控股公司;境外產業下屬90多家公司、代

理、代表處,營銷網點總計超過300多個。這些中央企業資產分布十分廣泛,總量十分巨大,跨度遍布全球,對其管理、對其審計,非同境內國有資產。在境外國有資產的管理方式、管理目標、管理水平、管理結果不盡人意時,加強內部審計、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是必須的,然而實施這些審計是有難度的。

六、我國境外國有資產審計政策建議

針對我國境外國有資產范圍、發展形勢以及審計現狀和原因,作好現階段境外國有資產審計工作可采取下列政策。

1.對我國境外國有資產現狀進行全面調查。例如,境外國有資產是經營性資產還是非經營性資產。資產形態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境外國有資產存在的目的是什么?形成境外國有資產的決策權在哪里,監督管理機構如何設置?是否科學有效?等等。

2.督促有關審計機構要全面落實國家審計署決策布置。正如,劉家義審計長在2010年全國審計工作報告中所言,將加大對境外機構和境外國有資產的審計力度作為審計機關的主要審計任務。

3.切實將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更好地服務于“走出去”戰略,作為審計目標之一,不能為完成任務、業績考核而以部門利益甚至個人利益為重、為主。

4.審計方式,宜于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等結合,形成綜合審計。特別是境外國有資產外部審計更要用這一方式。境外國有資產面臨的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等環境條件,與國內同類型審計項目相比較,審計環境更復雜、更難以控制。審計主體面臨的審計風險可能更大。無論是對審計組織還是審計委托者,審計成本、相對國有同類項目則會更高。

5.充分發揮中國境外國家、地區內部審計發展較好,內部審計法規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較高,內部審計事業成熟的優勢,盡快在國有資產所在組織建立鍵全各類組織的內部審計體系實現特殊的經濟控制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