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規范文

時間:2023-03-16 14:16:3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筑法規,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建筑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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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建筑法規為基礎,進行建筑設計

在對建筑物進行設計時,雖然要滿足建筑造型藝術性的要求,存在主觀的形象思維的內容,對設計人員的靈感依靠很嚴重,但建筑物作為實際應用主題,他客觀要求設計人員的理性和邏輯性的判斷,因此,在對建筑進行設計中,必須應用最為基本的原則,將建筑物設計客觀化、程序化,避免由于設計人員的主觀性設計影響建筑物使用。簡單來說,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法,可以前者為主,后者為輔的設計方法。

1.1將建筑設計進行逐級細化,滿足建筑法規

簡單來說,將建筑設計進行逐級細化的設計的主要思路,基本過程就是由功能關系和基地形態入手,一步一步地深入,用反復比較的方法,不斷的將設計進行深入,由粗線條到細節部分按順序針對建筑法規進行切合,按照各條設計都應完全滿足建筑法規的原則完成設計。采用這種設計方法的關鍵就是要從總體著手,在各環節的設計中,不要過分拘泥于細部處理,不要具體化,而應當是在對各種要求、條件、建筑法規等爛熟于胸的基礎上,著眼于大關系。具體做法就是首先應仔細查閱建筑設計資料集以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等建筑法規,針對滿足建筑物的實際功能,包括通風、采光、消防、綠化等要求,合理的確定建筑用地范圍,預留有相關建筑法律所要求的功能設施,如消防通道等,同時,應對綠化區域做出合理規劃,滿足相關政策法規要求,盡可能提高建筑綠化率。

1.2將建筑設計進行逐級總結,滿足建筑法規

簡單說來,將建筑設計逐級總結,就是要將單體設計單體設計在總體設計的基礎上深入總結,主要方針就是應當從平面設計入手,根據功能分區和人流路線合理進行布局,滿足建筑設計的功能特點,建筑的功能主要是平面的功能,這是由于建筑使用者的一切使用行為幾乎都是平面性的,垂直行為只是交通問題,因此,建筑形態雖然是立體的,但這種立體往往是要先有平面,然后垂直地向上,上下之間的變化不及水平面上的變化多,所以必須抓住平面形態。綜上所述,就是要在建筑總體關系確定后,認真深入的討論單體的設計,要滿足這種設計方法,具體的設計工作之可以按以下的步驟進行:首先要積極收集相關資料,收集資料應當全面,所收集的資料不僅應包括相關建筑的設計方案,同時應當收集相關規范要求的資料,比如單體的面積、功用、相關配套設施的尺寸數量的要求,地面升起要求,走廊的寬度,樓梯的寬度和數量等,只有在設計前明確這些基本的規范性的要求,才能行之有效地做設計。在收集實例資料時,應認清這些資料的作用,這些資料僅僅用于借鑒,作為分析研究的對象,而不是作為盲目模仿的對象,在研究中主要應明確以下內容:明確個結構部件的分的設計目的和功能性,所具有的設計優點,那些值得借鑒,加以改進就能應用到實際施工中,從這里能得到實際的設計思路啟示。然后應進行實際的設計體會,親身體驗在這種建筑中的進行相關的使用等。

2、實際建筑設計緊密聯系建筑法規的具體措施

建筑設計的一個較為重要的問題,就是要滿足建筑工程的技術施工質量。這不同于其他設備的設計,僅僅滿足設計就可以實際應用。這也正是建筑設計的最大特點,設計要兼顧實際施工的難度。這就要求建筑設計人員要能充分的掌握建筑結構、建筑設備技術方面的諸多問題,這些都深刻的影響了設計工作的質量,因此,建筑工程的技術施工質量對建筑設計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2.1結構設計密切聯系建筑法規的舉措

結構設計作為影響建筑設計的工程技術施工質量的最重要內容,是支撐這個建筑空間的重要保證,也是建筑造型可行性的關鍵。建筑設計人員雖然不能代替結構工程師,但也需要對建筑結構進行相關的學習。如果相關的建筑設計者不懂結構,就不可能塑造建筑形象,出現所設計的建筑形象不能切合實際的情況。相關的建筑設計人員在進行實際的建筑設計中,要根據實際空間具體要求,確定建筑結構體系為框架結構,通過與結構工程師進行協商,對具體的結構部件進行規劃,從而對所需空間的實際形象有一個總體把握,減少了許多無謂的修改和反復。

2.2建筑設備設計密切聯系建筑法規的舉措

由于現代建筑設備對于現代建筑的作用日趨重要,因此,在針對相關的建筑設備項目進行設計時,要注意一下問題:首先,要滿足建筑給水排水的需要,在追求新穎的建筑造型時,偶爾會受給排水的影響。其次,在電氣設備設計的問題上,建筑設計人員應事先查閱電氣規范,并與電氣安裝工程師進行有效協商,針對變配電間的具體設置,空間內的電線電路的具體走向等進行合理的設計規劃。最后,在建筑設計中,由于暖通設備在當今的建筑中的作用逐漸增強,因此,應針對具體的暖通管道,結構部件的關系進行有效處理,包括在建筑投入使用后如何進行檢修等內容,都是建筑設計人員應考慮的,建筑設計人員,應通過查閱暖通規范并與暖通工程師協商,在建筑設計中做通盤的安排和考慮,圓滿解決了各工種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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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論文的撰寫過程中引用了別人的學術研究成果,作者有不如實的寫出文獻的出處,那是不道德的表現,也會被認為是抄襲剽竊他人的學術研究。下面是學術參考網的小編整理的關于建筑法規論文參考文獻,給大家閱讀借鑒。

建筑法規論文參考文獻:

[1]陳東佐.我國建筑法規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探討.太原大學學報,2003.4

[2]許戈.我國建筑法規與FIDIc合同文本.廣東建筑裝飾,2003.5

[3]梁成柱渭To與我國的建筑法規.山西建筑,2003.

[4]王卓甫,楊高升,劉俊艷.現行建設法規對工程交易模式發展影響的分析[J].建筑經濟.2008.07

[5]高玉蘭,《建筑工程法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03

建筑法規論文參考文獻:

[1] 盧士華.案例教學法在建筑法規課程教學中的應用探討[J].徐州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5,9(2):72-74.

[2] 王晗璋.任務驅動-建筑法規教學中的重要一環[J].研究與探討,2013(11).

[3] 由力.高職教育法律課程的探索與創新[J].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3(4):128-129.

[4] 李秀紅.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探討[J].天津職業院校聯合學報,2012,14(10):86-88.

[5]郭艷芹.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研究[J].山西建筑,2015,05:222-223.

[6]陳良金.關于增強《建筑法規》課程教學實效性的思考[J].門窗,2015,02:240-241.

[7]李秀紅.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探討[J].天津職業院校聯合學報,2012,10:86-88.

[8]黃潔麗.《建設法規》課程教學方法改革中對案例教學法的應用[J].法制與經濟(下旬),2012,12:123-124.

建筑法規論文參考文獻:

[1]喬曉輝.建筑法規課程教學內容探索,科技信息,2009年第27期.

[2]卓菁.案例教學在高職房地產經營課程中的應用.廣西輕工業雜志,2006第9期.

[3]何峰,建筑法規與房地產法規實務,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4]樊宏濤.當前高校法律基礎教育改革之我見.教育前沿,2010年第8期

[5]盧士華.案例教學法在建筑法規課程教學中的應用探討[J].徐州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9(09).

[6]王晗璋.任務驅動-建筑法規教學中的重要一環[J].研究與探討,2013(11).

[7]由力.高職教育法律課程的探索與創新[J].教育教學研究.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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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法規課程;改革;實踐

一、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改革的現狀

1、經調查研究發現,以前學者在研究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改革與實踐的時候往往只是站在理論教學的角度,片面地對理論教學的改革進行研究、探討,忽視了建筑工程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的需要。從查閱的資料中,即使有少部分學者對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進行了探討,但是,他們大都處于將案例教學法的引入理論教學或是僅僅在理論上對實踐教學進行探討,沒有進一步依據企事業生產服務的真實業務流程設計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模塊。

2、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空間研究處于空白階段。建筑工程法規是高職院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程,其教學是建筑工程技術、工程測量、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等專業學生在校學習、獲取相關職業/執業資格、進一步了解和理解國家權力機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等政策以及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公民在建設活動中溝通、協調的重要環節。因此,建筑工程法規知識運用于實踐活動尤為重要。

3、對建筑工程法規課程實踐教學進行多方面的評估研究還有待提高。目前,從我們查閱的材料中,尚未發現對高職院校建筑工程法規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進行包括:企業用人單位、畢業生、在校生、任課老師等多方面的評估研究。沒有有效的評估體系,就難以在高職院校中形成對接緊密、特色鮮明、動態調整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不利于高職院校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

二、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模式改革的主要內容

根據以上研究現狀的述評,基于我國職業教育專業課程體系改革視角,以某高職院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建筑工程法規課程為研究對象,構建與該課程能夠對接緊密、特色鮮明、動態調整的土建類及相關專業職業教育課程體系。通過對依據企事業生產服務的真實業務流程設計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模塊、教學空間、教學評估等方面展的研究,分析其對我國高職院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課程改革的影響。最終為提出并完善我國改革職業教育專業課程體系提供理論與實證的支持。

1、目前,很多高職院校建筑工程法規課程主要采取純理論教學的授課方式,忽略了學生建筑工程法規知識實踐方法、實踐技能的培養,這不適應于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特別是,實證分析對象執行大專業招生分方向培養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已經有四年,學生畢業后可到施工員、質檢員、造價員、監理員、安全員、測量員、資料員、材料員等多個崗位就業,每個崗位對學生需要掌握的建筑工程法規專業知識、技能側重點均有不同。

因此,在實證分析對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大專業招生、分方向培養”的背景下,針對土建類及相關專業的崗位群及能力分析、人才培養目標、分方向能力模塊的設置與課程組成、分方向能力課程模塊,擬制定新的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大綱,調整和改變現有教學模式,建立建筑工程法規課程與其他課程之間對接的緊密關系。

2、更進一步的,在實證分析對象中建立適合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的理實一體化教學實驗室。依據企事業生產服務的真實業務流程進行現場模擬教學,使課程的學習情境與真實工作環境和真實工作任務一致,安排學生在課程學習中參與工程項目報建、招投標、合同管理、索賠等工作流程,真正做到“教、學、做”一體化,使課程內容更具吸引力。

3、形成科學合理的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與就業崗位、知識能力需求分析報告。完成高職院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建筑工程法規課程課程模塊、教學空間等改革后,如果沒有進一步的約束力,往往會導致教學改革的中止。所以,高職院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建筑工程法規課程課程模塊、教學空間等改革是否能得到企業用人單位、畢業生、在校生、任課老師的認可,或將其結果運用到下一步的教學改革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與就業崗位、知識能力需求評估體系。

因此,通過設計針對建筑企業用人單位、畢業生、在校生、建筑工程法規授課教師的不同問卷,進行“四方”問卷調查研究,探索職業能力取向的、校企合作相關的建筑工程法規知識教學模式并進行評估。

三、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改革的效果

1、建立適合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的理實一體化教學實驗室。高職院校土建類及相關專業建筑工程法規是一門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專業基礎課程。理論—案例—實際操作有機結合,是課程教學的最佳途徑。本課程加強工學結合,改變課堂理論教學與實際工程相分離的教學方法,建立適合建筑工程法規課程教學的理實一體化教學實驗室。在新的教學空間中,模擬報建、招投標、索賠等真實情景,通過班上成員角色扮演等教學方法改革,各班級分成若干各小組,各小組扮演土建類及相關專業所涉及工作中的各崗位,使學生全面獲得崗位能力、職業能力和社會能力。在理實一體化教學實驗室中,通過采用現場示范教學法,邊講邊做,使學生有更直觀的認識。教師的言傳身教,對學生有正確的引導作用,發現學生操作不正確時,及時通過示范進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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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項目驅動 主動探索 建筑法規 教學改革

DOI:

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01.021

自2006年起,我院建筑學專業開設了《建筑法規》專業選修課。2009年,改為專業必修課。始于2008年的第一輪改革重點分析了該門課程教學知識結構存在的問題,同時包括教學內容,教學方式等,提出了符合全國專業指導委員會、教育部學科評估委員會、國家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培養要求的有效、適用的專業知識架構,為將來學生的專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始于2012年的第二輪教學改革的目的是在第一階段解決了學什么的基礎上,重點關注如何學的問題。

一、基于“CDIO工程教育”理念的建設拓展

CDIO的核心思想體現在“全程實踐,能力培養”。它代表構思(Conceive)、設計(Design)、實現(Implement)和運作(Operate)。它是“做中學”原則和“基于項目的教育和學習”的集中體現。結合學生的具體學習情況及CDIO所倡導的學習模式,可以發現本課程的改革和建設還需進一步的深化,當前主要還存在有以下需要解決的問題及還需完善的地方。

(一)課程學習目標設定籠統

當前學習目標設定籠統,教學知識模塊沒有對應相關的能力或培養目標,沒有形成經過合理分解的能力培養目標與相應的能力培養環節。

(二)學習主動性不強

學生一般能夠應用課堂中詳細解析過的規范內容,但是在設計中還未形成主動查找規范、理解規范、應用規范的意識。

(三)規范在實際設計中的應用能力較弱

知識的理解只是基礎,靈活應用是過程,能力提高才是最終目標。在實際設計中,存在著較多學生為了方便或者因為錯誤理解而忽視規范的情況。

CDIO是一種以工程項目設計為導向、工程能力培養為目標的工程教育模式。項目設計是工程實踐的精髓所在,能力最終將以項目的形式實現。“項目驅動、主動探索”正是基于以上特點提出的教學理念。它是一種開放的教學形式,是在教師的指導下讓學生以合作的方式去完成一些設定的“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完成教學任務的過程。

[建筑法規課程能力大綱的構建][項目驅動+主動探索的教學模式] [項目任務教學鏈] [能力知識培養譜] [能力教學模塊對應表能力平價與考核實施方案]

圖1 基于項目驅動與主動探索的《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模式改革圖示

綜上,依據CDIO培養大綱四個層面的能力要求和12條標準,應用“CDIO工程教育”理念所倡導的“項目驅動、主動探索”的教學思路進行本課程課堂教學的進一步改革與嘗試,在現行側重知識點教學的基礎上,建構突顯學生參與和能力培養的課內外結合的教學模式(見圖1)。該模式強調學生為主體參與整個教學過程,學生要親自完成對于案例的分析與深入解析,讓學生親歷探究的學習過程,真正達到了“做中學,學中做”的效果。

二、教學改革成果

(一)設計并實施突顯能力培養的課程能力大綱

本課程前端基礎是具有“建筑設計基本能力”,目標是“正確理解與應用建筑設計基礎規范內容,增強學生在工作中的適應能力和設計實踐中的應用能力”,制定與專業能力大綱相對接的課程能力細化目標,在此基礎上形成以能力培養為主線的新版《課程能力大綱》。建筑法規課程能力培養包括三方面:個人職業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在社會環境下構思設計的能力(見附表1)。

(二)設計并實施體現CDIO理念與方法的課程三級項目

創建覆蓋本課程主要能力目標的實踐項目與實施方案,借助知識框架構建知識體系,通過項目實施過程完成能力培養途徑,使得知識學習、項目訓練、能力培養融為一體(見附表2)。

課程項目設計是CDIO教學實施的核心,針對建筑法規課程與建筑設計類課程的緊密聯系,建筑設計課程中的方案設計、實際工程中的規范檢查都可以成為項目。課程項目要求大小適中,太大了難以完成,會挫傷學生學習的興趣,太小了又起不到訓練的作用。最后形成《能力目標與教學模塊(項目)對應表》(見附表3)。

(三)設計并實施有創新和突破的課堂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是激發學生興趣的源泉。教學過程中嘗試“以項目為引導的”教學法,目的是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過程中將通過項目設計的方式將學生分成小組置于“做項目”的情景之中,為了完成課程學習任務,他們必須去做,去學習探索,去討論解決問題,在堅持完成整個項目生命周期的過程中,達到項目實施能力和綜合能力的鍛煉與提高。

在第一次課堂教學中要講述課程教學目標、布置項目任務、公布評價指標、設計學生分組等環節,充分展示課程學習藍圖,激發學生想“做”的愿望和興趣,抓住興奮點。課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設有應用綜述、方案設計、作品預演、結果匯報等,使所有學生都有展示、表達的機會。特別是最后的作品匯報中,模擬答辯過程,課程教師和同學作為評委,目的是鍛煉學生對問題的描述水平,口頭表達及應變能力。

三、結語

新時代建筑教育具有很強的職業特征,其多學科的綜合性、復雜性,以及廣博知識面和扎實基本功的要求,都對基礎階段的教學提出較高的要求。正是基于此,本課題組提出了基于項目驅動與主動探索的《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模式改革,通過項目引導實現學生更主動的學習,使得學生能夠更好地學習規范知識,更好地在設計實踐中進行應用,也有利于學生進一步增強實踐能力和適應性、增強就業競爭能力。本次教學改革也對學生設計競賽、學生設計院實踐產生了積極成效。當然,還有許多內容有待在以后的實踐中加以探索和總結,希望以此對《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效果的提升做一些工作。

參考文獻:

[1]顧佩華,陸小華,沈民奮.CDIO大綱與標準[M]. 汕頭:汕頭大學出版社,2008:3-15.

[2]顧佩華,陸小華.CDIO工作坊手冊[M]. 汕頭:汕頭大學出版社,2008:15-21.

[3]趙劍峰.建筑法規課程教學內容與方法改革的探討與實施[J].大連大學學報,2008(6):12-15.

[4]王宏麗.對建設法規課程教學改革的思考[J].遼寧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08(2):24-25.

[5]查建中.論“做中學”戰略下的CDIO模式[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8(3):22-24.

[6]林鳳,李正.美國高等工程教育的歷史沿革與發展趨勢[J].理工高教研究,2007(5):37-39.

基金項目: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課堂教學改革項目(KG1205);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工程學院教育教學改革培育項目(GC3-1002)資助。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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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是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最大,建設市場最具活力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建筑業順應整個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的態勢,一方面保持了產業的繼續增長,規模達到歷史新高,另一方面積極進行著產業、市場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調整。

1、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持續增長,建筑業的創新能力不斷增強

從1988年到2004年的16年間,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了10倍以上。近年來,在工程建設中,建筑業企業更加主動積極地追求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抓住高、大、難、新工程的機會,展開科技攻關,重視技術引進、吸收、創新,自主研發了一批工程建設管理軟件和工程軟件包,在遠程控制、集中決策、項目平臺、零距離管理等方面積極運用信息技術,有力地促進了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為中國建筑業的發展和建造最頂尖建筑和工藝技術創新創造了一個舞臺。

2、建筑業企業的市場競爭實力進一步增強,項目管理在建筑業企業廣泛應用,國際市場拓展速度加快

建筑業企業從開始單一的施工分包、施工總承包逐步發展到采購-施工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和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總承包。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從技術性較強、工藝要求較高的石化、化工行業項目逐步推廣到冶金、電力、鐵道、機械、電子、建材、市政等行業和裝飾裝修、幕墻、消防等專業的工程。隨著實力的增強我國對外建筑業企業工程總承包業務也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已有多家企業進入美國本土和中東等國家市場,躍居世界建筑業國家承包出口服務前5強之列。

中國工程項目管理在建筑業企業中的應用,只用了不到20年的時間就走過了歐美及日本等發達國家近40年的路程,且無論在理論研究的深度上,還是在實踐探索的廣度上都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并形成了中國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框架。

二、當前我國建筑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建筑市場混亂的現象還沒有徹底根除,市場各方主體行為不規范問題還大量存在,其中業主行為不規范問題還較為突出,承建單位自律努力差,工程監理、造價等咨詢機構發育不完善,市場中介環節還很薄弱,治理拖欠、轉包、掛靠、虛假招標、陰陽合同等問題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信用體系不健全,工程風險制度尚未建立,難于發揮經濟手段調控或約束作用。

二是依法許可與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之間矛盾較多,建筑市場準入制度不健全,涉及建筑市場準入資質許可的程序、條件、標準等同市場和企業的需求還有一定距離,需要認真研究不斷改進。比如政府取消企業資質年檢和項目經理資質行政審批后,對企業動態監管和項目經理的培養監管缺少相應的手段,致使一些地方出現大量偽造和復印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現象。

三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法律援助渠道和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規范業主行為上沒有形成經濟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相互制約的局面,在短期內靠政府行政手段解決問題的方式還將繼續存在。

四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WTO過渡期后的有關對策的出臺落實,國際跨國公司和工程承包商將更實質性地進入中國建筑市場開展業務,中國建筑企業將面臨國內市場和國際高端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嚴峻挑戰。

三、建筑市場規范化管理與建筑業發展的趨勢

1、進一步完善建筑法規體系,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抓緊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推行工程擔保制度。

國家建筑法規的制定要緊跟建筑市場形勢,針對現實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出臺相應的法規。目前大力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所以我們一定要堅持“政府啟動、市場運作、權威、信息共享”的原則,通力協作,充分發揮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作用,為盡快建立一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統一的信用法規體系、統一的信用獎懲機制”的中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而努力工作,并及時推行工程擔保制度。

2、加大了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于當前建筑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例如招投標過程中的違規問題、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和資質掛靠問題、地區封鎖和行業封鎖問題、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偷工減料問題以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政府主管部門一定要進行專項整治,及時查處違反招投標管理法規的工程項目。

3、要不斷完善建筑市場監管體系,進一步規范工程招標投標工作。

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行業壟斷、地區保護;項目業主逃避招標,投標人串通投標,招標機構不依法開展招標活動等。所以必須繼續強化對工程招標機構的監督管理,盡快建立適應市場要求的準入和清出機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標投標行業自律機制。加強有形建筑市場的建設與管理,進一步規范其運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和拓展有形建筑市場工程建設信息、為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提供服務、集中辦理工程建設有關手續等功能作用,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范工程分包活動、遏制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提供優質服務。

4、要盡快修訂完善企業資質管理辦法,改進建筑市場準入制度。

要采取“兩淡化”“兩突出”的措施,以淡化企業資本金和設備,突出企業專利,專有技術為原則,希望通過市場調節手段彌補資質涵蓋不到的地方,引導企業按市場機制進行結構調整。加強對企業動態監管和項目經理的培養監管,改進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堅決杜絕偽造和復印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現象的發生。

5、加強兩層建設,重在勞務管理,建立和規范勞務分包制度。

我們一定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和扶持勞務分包企業發展,特別是要通過制度建設,一方面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教育,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建筑勞務分包管理體系。當前重點要強化對勞務分包制度的建設,注重制度的落實。

6、要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全面推進建筑業企業職業化建設。

盡快培養造就一支合格的建筑企業的職業經理人才隊伍,并使建筑企業的經理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動,同時建立起與市場體制相配套的職業經理人的行業標準,人才管理的運行機制,是當前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改革企業領導體制的關鍵和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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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省國家行政機關的國家公務員和本省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建筑市場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四條、按本規定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的,由主管行政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依法決定。

第五條、負責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施工條件的建筑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至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六條、對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條件的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頒發該等級資質證書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至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七條、在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中索賄、受賄、行賄的,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記大過至開除處分。

第八條、將應當招標的建筑工程直接發包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至記大過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降級至開除處分。

第九條、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的,給予責任人員記過至撤職處分。

第十條、在建筑工程招標投標過程中串通投標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責任人員記過至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至開除處分。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定發包單位將招標發包的建筑工程發包給指定的單位承包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至撤職處分。

第十二條、違反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記過至開除處分。

第十三條、負責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或竣工驗收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質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驗收的,給予責任人員記過至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四條、有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阻撓、抗拒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監督、檢查的;

(二)拒不糾正錯誤或者有數種違法行為的;

(三)對行政執法人員或者檢舉、揭發的單位和人員打擊報復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的;

(二)在規定的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減輕損害的;

(三)檢舉、揭發其他單位或人員違反建筑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行為,查證屬實的。

第十七條、建筑市場管理部門在查處違反建筑市場管理法律、法規案件中,認為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可以向行政監察機關或者有權處理的機關提出建議。

第十八條、被處分人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作出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提出申訴。

篇7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觀的違法建筑(以下簡稱違法建筑)的拆除。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違法建筑的處理,由規劃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轄區內拆除違法建筑工作的領導,并負責在本轄區內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和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建筑進行查證和認定,并對違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

第四條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的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送達當事人。

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對難以確定當事人的違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

當事人應當在限期內拆除違法建筑。

第五條當事人未在限期內拆除違法建筑的,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可以申請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組織。

違法建筑的七日前,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通告。

第六條對集中成片的違法建筑,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應當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的決定,并以通告形式告示;當事人應當在限期內拆除。

當事人未在限期內拆除違法建筑的,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可以申請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組織。

集中成片違法建筑的十日前,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通告。

第七條對正在施工的本規定適用范圍內的違法建筑,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應當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的決定;當事人不執行限期拆除決定的,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可以立即。

對正在施工的其他違法建筑,規劃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法予以處理。

第八條當事人對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行政復議的法律、法規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對違法建筑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篇8

關鍵詞: 住宅 ;規劃設計;趨勢;

引言:現代化的住宅建筑的規劃設計我認為就是要與時俱進,要符合時代社會城市經濟、文化發展,符合地方民族的特色和人的心理需求,總的來說我認為高質量的住宅建筑就是要滿足人們對居住環境的舒適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經濟性的要求。建設部科技司編制的《2000年小康型城市住宅科技產業工程,城市示范小區規范設計導則》中指出:“小區規劃要以科學為先導,提高住宅功能質量和居住環境水平,推動住宅產業化、現代化。”同時還指出:小區應具備超前性、先導性、示范性,規劃設計應具有創新意識,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為建設具有二十一世紀生活水準的文明住宅建筑創造基礎條件。

1.我國現代住宅建筑規劃設計的基本要求

1.1 結合各地區城市不同的狀況和自然條件

現代化的住宅建筑規劃應能反映地方特色,符合當地的自然條件、氣象條件、經濟條件、符合當地生活方式,保持其應有的地方特色,充分考慮這些地方特性進行規劃創意。如在氣象條件方面南北方有較大的差異,北方冬季較長受寒冷氣候的影響,在住宅建筑設計中,日照便成為主要問題,如在規劃中爭取南向住宅,阻擋寒風,形成小區的內部氣候。

在規劃設計中注重物質環境與人文環境特色的創造,創造現代化的生活環境,引導居民的生活,充分解決鄰里之間、老年、兒童等對于居住環境的要求。根據自然條件通過規劃設計使日照、通風等條件得到充分利用,有效控制垃圾、噪音、光污染等不利因素。形成良好的小區內環境和小氣候,做到節能、節地。

1.2 講求“性能價格比”

從福利房到商品房,沖破計劃模式,設計師不再受面積的束縛,而是開始本著“以人為本”這個基本著眼點,在住宅設計中越來越切實注重人的實際需求,研究人的居住行為規律。

但是,隨著市場的某些炒作,住宅設計中的一些作法變得很不理性。例如,有些住宅中起居廳的面積達到60~70平方米,衛生間甚至達到18平方米,空間大得令人不能接受。住宅面積的增加無疑會帶來其功能的改善,但無功能目標而盲目擴大面積,那就是“大而無當”,也就是沒有獲得相應的功能增置,就“性能價格比”而言。是不合適的。因而,未來的住宅應當特別強調功能的增量,即隨著面積的擴大,功能隨之升級,套內的功能不斷增加,以滿足業主對居住生活的需求。

2.現代住宅建筑規劃設計的發展趨勢

2.1人性化住宅建筑

隨著現代社會人們生活方式的不斷變化,傳統意義上的住宅建筑已經不能滿足現代人們的生活需求,個性化、以人為本的住宅建筑規劃設計成為了現代住宅建筑規劃設計的重要方向。針對小區業主工作性質、生活習慣、年齡的不同設計適合業主生活居住的環境是現代住宅建筑規劃設計的重要內容。例如:現代大型社區建設根據業主需求的不同將小區開發用地按照功能需求的不同進行分區,針對年輕人積蓄較少、單身生活等特點設置單身公寓,并對其分區內綠化等按照年輕人的特點進行設計。同時還要根據三口之家對居住環境的需求進行樓宇設計,并對其公共綠地的規劃注重兒童休閑娛樂場地規劃。針對老年業主對綠地休閑以及居住環境需求,其居住區內應更多的為老人提供休閑鍛煉的場地等。通過針對業主各年齡段需求不同進行的分區、規劃與設計來滿足住宅建筑業主對住宅環境的需求。

2.2節能生態型住宅建筑

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腳步的不斷加快,住宅建筑小區也正在向著節能環保方向發展?,F代建筑研究發現,住宅建筑建筑耗能占經濟發展所需能源的 35%左右,其作為高能耗建筑項目對我國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F代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要求我國建筑工程必須緊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腳步,以節能型建筑為基礎,科學的進行現代住宅建筑規劃設計,構建以節能為目的的住宅建筑其規劃發展的基本思路是利用住宅建筑規劃設計中新技術、新能源應用促進住宅建筑的節能,同時利用小區樓宇間規劃設計以及小區綜合規劃達到節能的目的?,F代住宅建筑節能型規劃設計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我國建筑工程能耗消耗治理的關鍵,是推進我國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2.3人性化住宅建筑規劃

隨著世界生態環境日益惡化,我國生態保護工作的腳步正在不斷加快。作為現代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型住宅建筑規劃設計的應用對改善城市綜合居住環境,提高城市生態平衡有著重要的影響。將現代住宅建筑作為一個以生態學基本原理為基礎的、相對穩定平衡生態環境進行規劃建設,能夠改善小區居住生存環境。提高居住業主的身體素質,對促進我國人口綜合素質的提高有著重要的意義,生態住宅建筑是以適應小區所在地域生態環境, 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建筑,還有節水、節能、改善生態環境、低污染、無毒、無害、延長建筑物壽命等優點的現代化住宅小屋規劃設計理念,運用科技手段尋求現代居住環境與自然的和諧共存,使住宅建筑小區和自然生態環境之間形成良性循環。通過生態規劃與設計還能夠使小區達到提高綠化率、解決土地資源、節約水資源、有效自然能源等目的。提高綠化率不僅是簡單的花草栽種,而是通過科學的生態學、生物學、規劃設計等學科提高住宅建筑生態環境,促進小區內人們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的統一,利于業主的身心健康。生態型住宅建筑還能夠有效的節約土地資源,通過科學的規劃與設計對小區內部的環境進行整合優化,利用樓宇的坐落、小區內道路的規劃等在有限的土地內提高小區土地使用效率。生態型住宅建筑還能夠通過規劃與設計以及植物的選擇等減少小區內綠化的灌溉用水,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另外生態型住宅建筑還通過對建筑結構設計、樓宇規劃設計、綠化設計等方式使小區內的能量流動具有可操控性,有效利用自然能源減少能源消耗。例如:利用墻面種植植物在夏季減少墻面受陽光直射面積,降低室內溫度、減少空調的使用。而在冬季墻面植物還能夠有效達到保溫的目的。

同時,生態型住宅建筑還有利于城市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和調節地區氣候環境減少污染等功效。通過生態型住宅建筑的規劃與設計,能夠在小區所在區域內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為保護城市生態環境、保持城市生態環境多樣性、保持城市物種多樣性等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同時還能夠為城市物種的繁殖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生態型住宅建筑還能夠通過有效利用墻面、陽臺以及小區綠地中植物的種植達到吸碳制氧,凈化城市水體、調整溫濕度,改善區域氣候的功能。同時還能夠減少城市噪音、吸塵。通過生態型住宅建筑能夠營造出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

3.結語

總之,現代住宅建筑的規劃與設計發展正向著節能、環保、綠色、合理利用土地等方向發展。以人與自然環境的思考、住宅建筑建設對我國可持續發展路線的影響、自然環境的模擬制造等為基礎開展住宅建筑的規劃設計。以此促進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營造現代城市良好的居住環境,保持城市生態系統的穩定,為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城市氣候環境的改善等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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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行業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它能夠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結算效果,維護建筑市場穩定,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1]。下面就結算法律法規的相關應用情況及作用進行詳細研究,以便能夠為以后建筑行業結算項目提供有效的依據,促進建筑行業向著健康平穩方向發展。

2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結算法律法規是建筑工程法律依據之一,在建筑工程中我們一定要做好結算,不得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提高法律意識,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從而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其實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督促企業廉潔奉公,減少浪費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結算有著特定的程序和要求,無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結算預算設計,這樣能夠更好地督促相關的工作人員時刻謹記以企業的權益為工作的重心,認真做好自我的本職工作,能夠從公司的大局出發廉潔奉公,更好地為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在工程項目結算中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價結算。

2.2有效提高效率,促進雙方結算程序的順利進行

按照工程結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工程建設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好施工合同,在合同中準確地表明了施工的各個環節的工程價及最終的工程價,這是工程的預算,按照工程的預算范圍,施工方在范圍內采用合理的施工手段和施工工藝按照建筑單位的要求施工,并在過程中與過程后向建筑單位結算工程價,這樣能夠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嚴格的按照結算法律法規的流程與規定進行能夠在有效的時間內準確的做好各個項目與工作的事宜,及時的清賬,不發生拖欠結算款項和工資的問題。

2.3督促企業合理定價,做到有據可查

現在建筑工程中面臨的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成本定價模糊,很多的建筑商定價缺乏有效的依據。按照結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筑商與施工商進行簽訂合同前,要對工程項目的資金進行預算,在預算的基礎上協商最終的施工價格,預算價格的規定并不是盲目的制定,必須要按照當前的市場行情合理地進行價格的預算,這樣才能夠保證工程價格定價合理,并在后期的審核檢查中有據可查[2]。

3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具體應用

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項目中的應用非常的廣泛,幾乎涉及到施工的各個環節,因為沒有資金工程是無法進行的??偟膩碚f,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在工程結算方式中的應用

在建筑工程的結算過程中,為了能夠使之后的結算更加的清晰便利,工程達到有效的成本控制目標,我們一般會采用事前制定目標,采用一定的控制手段,從而達到為工程的結算夯實基礎的效果。在現在的建筑工程中,結算的方式主要分為了四種,一是按月結算,根據每個月的工程施工量進行結算,工程結算款項都要填特定的結算單,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辦理,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發包方審查簽字通過的期限不得超過5天;二是分段結算,這種結算方式是建筑施工中的一種常用結算方式,分為事中事前事后三個階段,根據三個階段的完成施工量進行結算,在這個結算過程中承包方和發包方要進行有效的溝通,約定合理的結算時間段并明確的標注在合同之中,這樣才能夠有效的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還有兩種結算方法分別是一次性結算,這種結算方法適合小型工程和其他結算方式。

3.2在建筑工程結算風險規范中的應用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很多的建筑政策,這是為了能夠讓企業更好地規避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浪費。結算法律法規就是建筑風險防范的重要保證,在法律的條文中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受到工程竣工結算文件后,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答復,否則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并按照約定處理[3]。在這種法律條文中,就可以更好地保護承包方的利益,避免發包方在工程竣工后耍賴拒不結算問題的發生。同時也保護了發包方的利益,若是工程竣工驗收不符合要求將不予結算。

3.3在建筑工程變更結算法律風險中的應用

工程變更指的是工程項目在實施的過程中,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按照既定的合同執行,需要有一些變更,工程變更會導致工程價款有變動,這對我們的最終結算結果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按照結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同基礎上設計的工程變更的價款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具體的要求是對于依合同發生的或者設計變更發生的工程價款的變更,承包人應當在14天內將調整原因及金額等相關的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的14天內作出確認,不確認或不提出意見的將視為同意按照工程變更價款執行。這樣的規定對結算起到一定的保障,在執行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認真細致,這樣能夠幫助企業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節約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提高規避法律風險的能力。

4提高建筑工程結算法律法規發展前景的措施

為了能夠有效的提高計算法律法規水平,我們必須要對結算的相應程序和管理技術措施進行規范,這樣才能更好的提高工程結算效率??偟膩碚f建筑工程結算法律法規發展前景的有效措施包括:

4.1嚴格招投標程序,科學競爭

建筑工程在項目外包的時候,對于承包商的選擇要嚴格的控制,通過正規的招投標程序,根據承包商的優勢條件進行綜合的選擇,這樣能夠為日后進行有效的建筑工程結算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對于招標合同要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及時進行梳理,確保每一個環節都是公平公正且受到法律保護的。

4.2綜合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實行全面控制

對于建筑工程結算管理我們需要進行全方面的管理和控制,無論是設計、決策還是技術、管控等方面,都需要在有效的監控范圍內進行,準確的把握我們各個環節的程序,從而使工程結算能夠真正的被掌握,保證結算的合理合法性,這樣能夠提高企業的成本支出效益。

4.3加強監督管理力度

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對工程的進度和過程加強監督管理,這樣能夠對投資決策的正確與否進行有效的商討,同時在工程竣工后,對于工程的審核和結算過程也要進行監督,嚴格的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和技術手段進行結算,這樣能夠避免傳統方法帶來的缺陷。

5結語

篇10

一、嚴重影響“兩規”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的非法建筑

1、占用基本農田建住宅的一律拆除,恢復土地原狀;

2、城鎮居民或以他人名義在農村私自購買土地進行建造住宅的,予以拆除;

3、違反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且嚴重影響村內道路等公共設施建住宅的,原則上予以拆除;

4、對建新不拆舊、一戶多宅的,必須拆除多占的住宅,確保執行“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

5、其它不符合法律規定建房條件的非法建筑,一律拆除。

二、未經批準但不嚴重影響“兩規”的違法建筑(違法新建、擴建、拆建及修理住宅和新建生產性用房)

1、建房占地面積、建筑高度及總建筑面積均未超出政府核定的建房標準的,按從輕處罰原則,根據本處理意見的相關處罰標準處罰。

2、建筑占地面積、建筑高度及總建筑面積中有一項超出縣府辦(龍政辦發〔20*〕66號)文件核定的建房標準的部分,按本處理意見的相關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3、在村內空閑地、宅基地和未利用地上建農業生產用房、看守房和發展養殖業等非法占地的,按本處理意見的相關處罰標準處罰。

三、處罰標準

1、縣城市規劃區(含建制鎮):未經批準但在政府核定建房標準面積之內的處罰額度,按照磚混結構按300元/M2×建筑面積×5%;磚木結構按200元/M2×建筑面積×5%計算。

未經批準又超出政府核定建房標準面積部分的罰款額度,磚混二層按300元/M2×建筑面積×15%計算;磚混一層按300元/M2×建筑面積×10%計算;磚木二層的按200元/M2×建筑面積×15%計算;磚木一層的按200元/M2×建筑面積×10%計算。

未經批準的簡易用房罰款額度按100元/M2×建筑面積×5%計算。

2、村莊和集鎮:未經批準但在政府核定建房標準面積之內的罰款額度按照建筑面積10元/M2計算。

未經批準又超出政府核定建房標準面積的罰款額度,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建筑面積30元/M2計算,擴建、拆建一層按建筑面積20元/M2計算。

未經批準的簡易用房罰款額度按建筑面積5元/M2計算。

3、在村內空閑地、宅基地和未利用地上建農業生產用房、看守房和發展養殖業等非法占地的,由國土部門處以5元/M2的罰款。

4、違法占用建設留用地(耕地、園地、水塘等)建住宅的,在按照以上處罰標準處理后,再由國土部門對違法建筑占地處以30元/M2的罰款。

四、申請補辦相關手續

1、經確認符合建房條件的違建戶可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居)委會討論通過,對符合條件的村民姓名、建房用地面積、位置及拆舊屋、退出原住宅用地面積等情況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由村(居)委會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經相關行政職能部門處罰后,再補辦規劃和用地審批手續(正常規費照收)。

2、對超過縣政府核定建房占地標準面積的建筑物(連體不能拆除的),雖經處罰,但不能作為土地及房產登記的依據,縣國土、規劃部門在辦理土地登記時,只在備注欄內注明處罰面積。

3、對農業生產用房,經處罰后,由違法用地者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為農業臨時用地,報國土部門批準,使用期限為兩年,期滿后自行拆除,恢復土地原狀,所占土地交還集體經濟組織。如繼續使用,必須重新申請辦理。在使用期限內,如國家建設或公益事業需要,需退還所占的集體土地,應無條件的拆除,并對建筑物和構筑物不予賠償。

五、執法主體

1、城市規劃控制區內違法建設由規劃部門按規定進行查處;

2、國有土地和農用地上的違法行為由國土部門按規定進行查處;

3、城市道路范圍和公共場地內違法搭建建筑物、構建物或其它設施的由縣建設部門按規定進行查處;

4、城市規劃區外農村村(居)民的違法建設由各鄉鎮政府按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