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務范文
時間:2023-03-22 05:41:2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融資租賃業務,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摘 要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的實質是通過融物達到融資的目的,不管何種形式的融資租賃,都一定伴隨著資產有關的風險和報酬轉移。
關鍵詞 融資租賃 業務 探究
近年來,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務發展迅速,作為未來金融發展的新的亮點,發展空間較大,但與國際社會比,仍存在較大差距。在現行管理體制下,融資租賃公司作為租賃資產的購置、投資和管理機構,可以是金融機構,也可以是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業務本身確實具有融資服務和貿易服務的兩種市場功能。以融資租賃業務具備的市場功能來界定融資租賃公司是從事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還是從事促進租賃物流通銷售的非金融的貿易機構,顯然都不太合適,較恰當的方式是以融資租賃公司股東的性質決定其屬于何種形式。
融資租賃一般的分類方式有:1、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后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不享有設備所有權,只享有設備使用權、維修保養權的簡單融資租賃;2、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回租融資租賃;3、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干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杠桿融資租賃;4、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的項目融資租賃;其他還包括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后租回融資租賃;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等。
根據A公司近期開展的融資租賃情況,下面僅就承租人賬務處理的相關問題與大家探討如下:
A公司開展的是進口設備售后回租交易,具體為,以正在使用的部分進口設備為租賃標的物,通過與B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設備回租)合同,轉移資產所有權及涉及相關資產的保險受益權轉移;同時由租賃公司與某銀行簽訂租金保理合同,由銀行為其提供資金,相應的保險受益權轉移給銀行;簽訂業務合作合同,約定租賃費用;簽訂保證合同,由A公司的母公司對融資租賃合同提供擔保。通過銀行與租賃公司嚴格的審查后,順利辦理了四年期的融資租賃業務。相關固定資產清理凈值4.2億元,融資額金額4.4億元,租金總額50083萬元,租賃費用200萬元(含增值稅),A公司(承租人)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原進口設備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42000
累計折舊---22800
貸:固定資產---64800
二、與出租人簽訂資產買賣合同,將資產出售給出租人
借:銀行存款---44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42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2000
三、承租人和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將資產租回,承租人按資產賬面凈值與應付租賃款的現值 (折現率順序依次為:內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 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租賃公司服務費171萬元,印花稅25萬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42000+171+25
未確認融資費用---785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9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50083
三、承租人計提折舊(按尚可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原使用年限13年,尚可使用8年):
借:制造費用---5274.5(年)
貸:累計折舊---5274.5(年)
四、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攤銷(按8年分攤與租金比例分攤一致)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250(年)
貸:制造費用---250(年)
五、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6852(第一期本金5500+利息1352)
貸:銀行存款---6852
借:財務費用---982(年)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982(年)
六、租賃期滿,承租人取得租賃物所有權(對價為0)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5669(第四年本金5500+利息1689)
貸:銀行存款---5669
借:財務費用---982(年)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982
同時:
借:固定資產―42196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42196
通過此次業務的開展,A公司不但學習到了銀行、租賃公司先進的管理經驗,對工作嚴謹負責的態度,還對融資租賃業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一、融資租賃的方式具有項目融資的特點,由項目自身所產生的效益償還,資金提供者只保留對項目的有限權益。融資租賃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為達到此目的,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就負有融通資金的責任,這種活動是一種金融投資活動,資金困難的承租人通過出租人的金融投資,解決了資金困難,達到了融通資金的目的,因此,融資租賃是金融因素占主導地位的金融投資活動;
二、對承租企業而言,當其急需現金周轉,售后回租是改善企業財務狀況的一種有效手段。融資租賃方式靈活,減少了設備淘汰的風險,到期還本負擔相對較輕,但由于資金成本較高,每個固定期的還本壓力也構成一定的負擔,與銀行貸款比,風險因素較多。融資租賃與租金保理業務相結合,實現了出租人、承租人、銀行之間多贏的局面。
三、現行的融資租賃在實務中一般指整體設備,對部分設備的租賃并未作詳細規定,應對此實務操作的方式盡快規范。
四、在售后租回業務中,“銷售方(兼承租人)所取得的款項超過資產賬面凈值的差額,應作為遞延收益,在租賃期內的各會計期間分配;數額較小的,也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賬面凈值超過銷售收入的差額應直接確認為當期財務費用?!背凶馊藨O置“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租賃資產按高于資產賬面價值出售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主營業務收入”、“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等科目;租賃資產按低于資產賬面價值出售時,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
分攤遞延收益時,如果租賃資產是按高于資產賬面價值出售的,應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貸記“制造費用――折舊費”、“營業費用――折舊費”、“管理費用――折舊費”等科目;如果租賃資產是按低于資產賬面價值出售的,應借記“制造費用――折舊費”、“營業費用――折舊費”、“管理費用――折舊費”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
五、融資租賃可以與保理業務相結合,規避風險
篇2
(一)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以租賃開始日為例,分別從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角度分析一下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作為承租人,租賃開始時,得到的設備應該作為自有資產計入到資產賬戶下,最低租賃付款額當作一項負債計入到負債賬戶下,這之間的差額計入到費用賬戶下。這里的借記固定資產就類似于本金,未確認融資費用作為差額類似于是租賃發生的利息,長期應付款則本利合。而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時,出租人相當于得到了獲取租金的債權,就借記應收科目和未擔保余值科目下,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三者之間的差額計入到未實現融資租賃。雖然在日常處理中,我們都是按照準則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實際中不難看出存在著一些弊端,接下來我會具體進行進一步的分析。
(二)會計處理中存在的問題。1、判斷標準中存在的問題融資租賃的判斷標準并不是那么準確具體,存在著許多具有不確定性的詞語,比如承租人在租賃機器設備時,所租賃的期限占這個機器設備本身使用壽命的75%,這里的75%雖然看上去特別的精確具體,可是在實際操作中卻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如果一個設備在使用中進行了設備的翻新,那么他的使用壽命就要重新進行評估,本身原本的租賃期可能已經達到了75%,可是翻新后的設備使用壽命延長,則可能使得租賃期的時間低于75%。2、未確認融資費用是否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于一開始的計算,承租方需要在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之間做出一個比較,取其中較低者作為資產的入賬原值,將最低租賃款項作為長期應付款,這兩者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并且在以后各個期間中進行攤銷。現在的大部分企業都是直接將分攤的差額計入到財務費用中去,這樣做就存在著很不合理的地方。3、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問題。有一種情況,當租賃的資產總值的比例小于等于企業總資產的30%的時候,承租人可以自主的選擇資產的原始價值和長期應付款的判定標準。除了對比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和資產公允價值,還可以選擇最低租賃付款額。這就給了企業自主發揮的可能,這樣產生的后果將極大影響企業會計信息中強調的“可比性原則”,并且企業前后不相同的賬務處理辦法,這樣還違反了“一貫性原則”。4、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會計處理。一般情況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不存在什么關聯方關系,但是也存在著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進行的租賃交易,他們之間就存在很多利用的地方。因為準則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應該如何確定最低租賃收款額和最低租賃付款額,而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母子公司之間就可以進行低價交易,這樣其中一方就會虛增資產,增加營業收入,使得利潤增加,相對一方則用來承擔損失。
二、融資租賃會計處理問題的解決辦法
(一)明確判定標準。這個問題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在準則上做出明確的標準,比如說當一項租賃業務滿足第一條,租賃期滿得到所有權轉移時,那么之后的幾條標準滿足到什么程度時則算是融資租賃,否則就是經營租賃??梢酝ㄟ^這樣的規定來解決判斷標準不定的問題。
(二)直接扣除未確認融資費用。根據準則的要求,在會計處理中需要承租人將得來的設備當作資產來管理,采用和企業相同的折舊方法,并且計入成本、費用中去,對于差額既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計入到費用科目下,從當期損益中扣除,這樣就已經造成了自相矛盾的結果。這種情況下,應該講未確認融資費用同時計入到折舊相同的科目中去。比如說會計處理時將設備當作非生產的固定資產使用,那么就把分攤的金額計入費用中,在當期損益中直接全額扣除。
(三)明確選擇標準。通過判定融資資產占企業總額比重,來確認入賬價值和長期應付款確認的問題,不應該讓企業自身去進行選擇,融資租賃準則應該明確的指出應該選用什么樣的方式來確認金額,只有明確的標準才能減少企業投機取巧的可能性,保證會計處理的一致性,企業信息的可比性,所以這項標準應該進行修訂,不需要進行判定。
(四)根據參照對象判定。如果非獨立企業進行交易,則應該對他們的最低付款額和最低收款額加以要求,依照兩個獨立企業之間的相同類似的經濟交易活動的金額作為參照數據,或者最低租賃付款額不能高于一定比例,最低租賃收款額不能低于一定比例。
篇3
關鍵詞:客運企業;車輛融資租賃;運用
一、融資租賃業務
融資租賃方式有利于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和資金壓力,因此,融資租賃業務是最近幾年來,發展比較迅速的行業之一。簡單說,融資租賃是三方協作的結果,企業將經營業務外包給第三方進行運營,分擔風險,以客運企業為例,企業可以將車輛采購業務委托給第三方租賃公司,而將線路運營承包給個人或者團隊代為運營,將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同時車輛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相關聯,風險共擔,這樣客運企業只負責協調車輛與人員調度即可,省去了實際運營中面臨的市場風險。
二、公路客運企業車輛融資租賃業務的運用
1.公路客運企業車輛融資租賃業務的優勢
(1)有利于保證投資資本的回收。公路客運企業車輛通過融資租賃手段有利于企業快速收回成本。一是,長期以來我國客運車輛購買大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要求企業資金流動性較好,這就加劇了客運企業運營風險。通過車輛融資租賃,客運企業可以將車輛購買外包出去,集中資金和技術進行客運市場服務,通過良好的服務保證投資資本的快速回收。一方面是對于企業自身擁有的車輛,企業可以通過第三方進行車輛代購方式,減少車輛購買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和流程。另一方面,可以將線路運營出售給帶車團隊,企業通過將經營權打包給帶車團隊,既降低了購車費用,還降低了經營費用。同時,通過收取管理等費用收回成本。
(2)有利于規避市場風險。公路客運企業通過車輛融資租賃業務可以有效規避市場風險。一是,公路客運企業將車輛利用融資和租賃方式進行運營,公司掌握著線路的所有權和經營權,而車輛承包人只具有客運使用權。長、短途公路客運容易受到天氣、路況等外在因素影響,運力需求不平均,通過將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企業可以按照發車次數和其他車輛指標進行收費和人員配備,而不受經營好壞的限制,這樣市場經營風險較低。二是,雖然長、短途客運車輛的行駛路線較為穩定,是經過大量的實際調研總結得來。但是隨著地區經濟發展的情況變化,可以線路會有一定的微調,通過使用權分離,承包者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會主動根據市場變化作出相應的線路微調。
(3)有利于擴展客運企業經營方式??瓦\企業經營方式單一主要是指部分企業大包大攬,將車輛業務,維護和設計線路等都納入公司管理體制當中。單純從企業發展角度來看,企業同時經營業務和風險對增強企業控制,做好區域客運決策、抵抗外部競爭壓力方面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但是,從市場競爭角度看,企業粗放型發展不利于企業未來發展,在具體的服務中容易產生行業保護主義,因此,客運企業應該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管理經營,通過外部線路方式,將運營風險轉移給承包人,而且,這種方式還有利于引入市場競爭,加強客運線路的工作效率,擴展可以企業的經營方式。
2.融資租賃在公路客運企業車輛租賃中的運用
(1)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采購車輛。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采購車輛是客運企業車輛擴展業務的必然方向。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客運需求逐漸增大,客運企業除增加客運車次以外,必須要加強車輛的購買。一是,從汽車行業發展看,汽車金融服務已經成為了汽車市場發展的主要趨勢,汽車金融市場成為了眾多汽車生產廠家的主要利潤來源。而我國,汽車租賃業務發展迅速,因此,客運企業車輛購買時可以委托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進行代購,企業只需要選擇合適的車型和資金就可以直接獲取車輛,直接省去了中間的環節。二是,當前我國租賃融資方式呈現經營性租賃特點。當前,我國很多車輛融資租賃公司都提供車輛配套設施,包括司機等。公路客運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買車輛時還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購買車輛人員使用和服務,這種購車購服務的融資租賃方式還降低了客運企業招聘司機等人員的培養成本,縮短車輛投入運營的周期。
(2)利用融資租賃進行線路運營。利用租賃方式進行客運線路運營可以有效降低可以企業運營風險。一是,客運企業經營著眾多客運路線,如果每個路線都設立小隊長進行直接領導式管理,雖然有利于加強企業客運線路和車輛控制,但是,不利于車輛運營的市場化運營。采用直接式管理方式,車輛運營對市場反映不敏感,一般為“我提供什么線路和服務,客戶接受什么樣的線路和服務”,這與市場要求和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背道而馳。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線路運營,可以有效避免這一點。二是,通過線路整體外包方式,企業只需要對車輛加強監管即可,而不介入實際的車輛運營當中,有利于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
三、總結語
公路客運企業車輛使用融資租賃方式有利于提高企業車輛管理水平,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相關企業要借鑒其他企業和國家的車輛融資租賃經驗,做好車輛融資租賃業務。
參考文獻:
[1]蔣 平:試析融資租賃在公路客運中的應用[J]中國總會計師 2012年03期.
篇4
【關鍵詞】融資租賃;發展歷程;監管現狀;比較研究
一、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歷程
(一)融資租賃業的起步階段
80年代初期是融資租賃公司的起步階段,這個時期的租賃公司通過銀貿結合,合資和內資并存,成為我國引進外資的重要渠道,是外國投資者了解中國市場和參與中國投資的重要窗口。具體發展階段為:1980年初,我國借鑒日本、歐洲租賃業發展的經驗,并結合中國國情開辦了第一批融資租賃業務。1981年4月,中日合資的中國東方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和內資機構組成的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正式成立。80年代中期,開始設立金融機構性質的金融租賃公司。該階段的融資租賃業務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和引進外資、引進先進設備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融資租賃業的調整階段
90年代中后期,因面臨著國內金融機構的整頓、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國內信用環境的惡化、金融分業經營的轉變等客觀因素,中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進入停滯期。因外部金融環境和租賃業自身經營管理的影響,合資租賃公司受到欠租問題的困擾,紛紛停止業務,部分公司甚至進入清算期。隨著90年代末欠租問題的解決和對老公司經驗教訓的吸取,新成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合資租賃公司重新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減少了欠租困擾,開始了新的發展里程,進入穩步發展階段。
(三)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發展階段
90年代末,融資租賃業經過清盤和整頓開始走出困境,逐步形成成熟的經營理念和管理體系,并廣泛得到金融、法律、企業等理論界的重視,進入理論與實踐相輔相承的有序發展階段。這個時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等,標志著融資租賃業務的完善。
二、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現狀
(一)融資租賃業的股東形式
股東背景是支持融資租賃業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直接決定著租賃公司的信用水平和資金保障。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股東主要分為三類:銀行業機構、生產廠商、外商投資。各類股東具體來看:
1.銀行業機構股東
伴隨著2007年《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出臺,金融租賃公司在我國興起。該類公司主要是銀行參與投資設立,并由銀監會負責審批和監管。其特點是具有雄厚的資本實力,注冊資本金均高于1億元的最低標準,達到2040億元的水平。因此,有銀行股東背景的租賃公司依托資金優勢,比較容易占領市場份額,形成良性經營循環。
2.生產廠商股東
自2004年起,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開始試點設立制造企業和服務企業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進一步提高產品的銷售和使用效率。該類公司主要依托其股東的生產實力和客戶資源,為租賃客戶提供完整的產業鏈服務和專業技術支持,可滿足客戶多元化的租售需求。
3.獨立股東
外商投資的租賃公司一般是不同于銀行和生產廠商的獨立股東。因其經營管理的經驗比較豐富,競爭優勢比較明顯,也成為迅速發展壯大的租賃公司類型,并為我國的租賃業注入了先進的理念。但是外商獨資和中外合資的租賃公司存在本土化融合和文化沖突的問題,成為阻礙其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
(二)融資租賃業的監管現狀
融資租賃業是一向資金密集型業務,其快速健康發展需要監管部門的有效管控,這不僅有助于提高行業的發展潛力,還有助于防范化解系統性風險。綜合借鑒各國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需要,融資租賃業的監管主要包括市場準入、資產負債比例和主營業務比例等內容。目前我國對融資租賃業務的監管部門是銀監會和商務部。
1.主體資格
國內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分為三類:一是金融租賃公司。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準,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二是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根據《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的規定,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是指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的形式設立從事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商務部是外商投資租賃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和審批管理部門;三是融資租賃企業。根據《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2.租賃財產和經營范圍
在租賃資產方面,《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融Y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锻馍掏顿Y租賃業管理辦法》規定租賃財產應當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由此可見軟件不適用于融資租賃范疇。
在經營范圍方面,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和同業拆借,融資租賃企業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范圍不包括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托發放貸款、同業拆借等金融業務。
3.注冊資本和風險資產
金融租賃公司要求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融資租賃企業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無注冊資本要求;金融租賃公司無風險資產上限要求,融資租賃企業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要求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三、國外融資租賃業比較研究
(一)國家政策比較研究
國家政策對融資租賃業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不僅可以規范經營環境、減少市場風險,還可以調節融資成本、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支持引進外資技術。發達的融資租賃市場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支持,具體來看可采取的政策有以下方面。
1.稅收政策
一是推行減稅政策,即購置租賃資產可減免部分稅款,減少出租人的財務費用,節約承租人的租金。二是推行加速折舊政策,即允許對租賃設備采取加速折舊法,將相應稅費遞延支付。三是推行利息費用成本化政策,即將出租人購買租賃資產產生的利息或承租人分期償付的租金計入成本,降低所得稅負擔。
2.財政補貼政策
對于國家鼓勵發展的項目,由政府向承租人發放財政補貼,通過國家承擔租賃津貼的形式降低承租人的租金成本。在此情況下,承租人可大幅節約財務費用,僅支付扣除補貼后的差額部分,以此支持重點項目投入力度。
3.信貸政策
部分國家通過放寬信貸支持政策,提高融資租賃公司的籌資能力,為租賃公司提供流動性保障。如對融資租賃公司實行低利率的貸款政策,放開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工具,放寬發行租賃債券的條件等。通過多種流動性工具解決為融資租賃企業提供穩定的現金流。
4.保險政策
部分國家對融資租賃公司實施政策性保險,對其可能遭受的政治風險、違約風險等特定風險提供保障,以確保租賃公司的經營安全。具體包括實行差別化的租金賠付政策、對小企業實行免擔保人政策、提高部分項目的賠付率政策等。
5.市場準入
各國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準入制度有所不同,具體包括審批制和注冊制兩類。隨著租賃市場的日益完善和租賃業務的發展壯大,部分國家將審批制改為注冊登記制,逐步放寬租賃公司的市場準入條件,提高租賃公司的市場活力。
(二)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現代融資租賃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1988年頒布的《國際融資租賃公約》正式以法律形式加以確認。我國的融Y租賃業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目前尚無專門的融資租賃法,僅有對租賃交易的簡單法律規定,融資租賃業務的相關法律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1.融資租賃的定義
各國法律對融資租賃的定義并未統一,部分國家傾向適用民法中租賃合同的內容。融資租賃業務兼具“金融業務”和“租賃業務”的性質,在實踐中通常涉及承租人、出租人、供貨人三方當事人,且包含租賃和買賣兩種關系,因而可在融資租賃定義中約定三方的權利義務,并對兩種合同關系做出界定。如西班牙對融資租賃做出如下定義:融資租賃合同包含動產或不動產使用權的轉讓和周期性租金安排;融資租賃合同包含承租人在租賃期滿獲得租賃物的優先選擇權。
2.租賃物的范圍
各國法律對租賃物的范圍都基本涵蓋了動產和不動產兩個方面,部分國家排除了用于消費目的商品。我國實踐中,因土地是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土地不能納入租賃物。對于具有所有權性質的房產而言,企業有借助融資租賃工具獲得使用權和最終所有權的意愿,可隨著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逐步考慮將其納入租賃物范圍。
3.取回占有權
各國租賃界普遍認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期內歸出租人所有,但租賃物的取回占有權沒有統一規定。取回占有權主要是在承租人違約或破產的情況下,保障出租人能夠取回租賃物,是保護出租人的基本權益。一方面,租賃資產的取回權與所有權同等重要,是租賃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另一方面,要對取回權加以適當限制,保護承租人的正當利益。因此,在下一步立法中可將取回占有權納入討論。
四、結語
我國融資租賃業起步較晚,發展水平不高,隨著政策的支持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業務縱深發展的潛力巨大。這不僅依靠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也需要融資租賃公司加強誠信建設。在吸收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國情發揮融資租賃業務的積極作用,豐富企業融資工具,支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錢存陽,周英章,蔣振聲.國外金融租賃業的成功發展對我國的啟示[J].金融科學,2001(3):99102
[2]歐陽衛民.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現狀和出路[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78
[3]胡紅專.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現狀、問題和發展思路[J].中國金融,1999(10):1516
[4]路妍.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緩慢的成因分析[J].管理世界,2002(10):141142
[5]鄧博雅.美國現代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以及對我國的借鑒[J].大眾科學:科學研究與實踐,2007(17):3435
[6]上海國際集團金融發展研究課題組.中外融資租賃市場發展環境比較研究[J].上海金融,2006(5):4448
[7]沈鋒煒.中國融資租賃及其創新[J].企業改革與管理,2008(2):1718
[8]史燕平.融資租賃及其宏觀經濟效應[M].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4:5456
篇5
關鍵詞:融資租賃 集團公司 稅務籌劃
在集團內部設立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交易結構安排降低集團總體稅負成本,主要依賴于融資租賃業務的兩大特殊政策:一是增值稅差額納稅政策,二是地方財政扶持政策。
一、增值稅差額納稅政策
2012年1月1日,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試點工作,融資租賃業務作為現代服務被納入營改增范圍。營改增后,融資租賃業務繼續沿用原營業稅的差額納稅政策,即“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在實務操作中,由于融資租賃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而銀行等金融機構屬于營業稅納稅人,為實現融資租賃公司差額納稅,需將融資租賃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產生的借款利息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直接扣除。
假設集團公司A已經設有財務公司B,實現集團內部資金集中管理,集團公司下屬公司C在2014年年初通過集團內部融資的方式進行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在沒有融資租賃公司的情況下,C公司從B公司取得貸款5000萬元,貸款利率為6%,則:
B公司需要交納的營業稅為300×5%=15萬元;
C公司沒有任何增值稅進項稅進行抵扣。
假設A集團設立融資租賃公司D,B公司貸款給D公司,D公司再通過融資租賃的形式貸款給C公司,在此交易結構中,D公司只起到通道作用,不賺取利息差額,則:
B公司需要交納的營業稅為300×5%=15萬元;
D公司2014年需要繳納的增值稅為:300萬÷1.17×17%(向C公司收取利息產生的銷項稅)-300萬÷1.17×17%(向B公司支付利息扣減銷售額)=0。
而C公司由于取得300萬由D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產生可抵扣進項稅額為43.59萬元。
通過以融資租賃業務作為通道業務,將集團內部財務公司與成員企業之間的貸款業務(營業稅業務)轉化為融資租賃業務(增值稅業務),可以降低15%的財務成本,增加15%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這對于像國有五大電力集團這樣的重資產企業,是非常值得嘗試的稅務籌劃方式。
二、地方財政扶持政策
天津、上海等地區為鼓勵當地金融企業的發展,針對融資租賃業務制定了很多非常優惠的財政扶持政策。例如: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對于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的動產租賃業務形成的流轉稅、所得稅,其中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給予不同程度的財政返還。沿用上例,假設D公司設立于天津東疆保稅港區,且該公司獲得了流轉稅地方財政留存部分“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FB公司以5%利率貸款給D公司,D公司以6%利率貸給C公司,則:
B公司需要交納營業稅為250×5%=12.5萬元。
C公司由于享受流轉稅全額減免(營改增形成的增值稅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地方留存比例為100%),實際增值稅稅負為零,此結構易為集團公司節稅2.5萬元。
對于存在大量內部交易的租賃公司如廠商租賃公司,內部轉移定價結合地方性財政返還,可以有效為集團公司降低稅負成本。
三、小結
2014年將是各大型集團公司繼續爭相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一年。除上述財政稅務優惠政策外,融資租賃業務還具有其他稅務優惠政策,如國稅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財稅[2013]106號文規定“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在跨境租賃業務中,融資租賃業務由于其特有的靈活交易結構,結合如愛爾蘭、日本、法國等針對租賃業務的特殊稅收優惠政策,結構性節稅租賃也被廣泛應用機租賃實務之中。隨著我國產融結合的不斷發展以及融資模式的多元化,融資租賃業務必將成為集團化稅收籌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篇6
關鍵詞:金融租賃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
雖然受目前我國金融管制的形式和金融行業的發展水平制約,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水平相比西方發達國家較低,但由于資產證券化可提升金融租賃的融資速度,將其應用于金融租賃行業,仍可以解決金融租賃企業籌集資金等方面的問題,提升其資產風險防范能力,所以應以積極的視角看待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1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分析
1.1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出現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分析
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即金融租賃主體公司將大量用途、性能、租期等方面存在較大相似性甚至完全一致,具備生成較穩定且規模較大的現金流可能的租賃資產進行有機集合和結構完整,使其轉化成金融市場中具有流通性證券的過程,金融租賃主體公司可以引進資產證券化,主要是因為,金融租賃在股東背景、資金成本等方面均較理想,使其基礎資產方面優勢明顯,而且在擔保服務的作用下,基礎資產現金流的穩定性明顯提升,使資本風險明顯降低,隨著近年來我國針對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我國投資環境得到了法律規范,為金融市場資產證券化發展提供了條件[1]。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并不是偶然現象,而是金融租賃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首先,在資金利率和同業拆借資金成本不斷增加,而融資期限不斷縮減的市場條件下,金融租賃在成本方面的優勢被逐漸削弱,而銀行貸款和金融債券發行均存在弊端,使金融租賃企業不得不選擇成本相對較低的資產證券化;其次,雖然相關規定中明確商務部和銀監會主管的金融租賃企業的資本杠桿分別為10倍和12.5倍,但在其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仍受到資本金的制約,而將租賃資產進行真實出售不僅可以實現其出表和資金快速回籠,而且在擴大金融租賃業務覆蓋范圍方面也具有積極作用,所以金融租賃企業在發展中也必然會選擇資產證券化。
1.2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重點
在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收取合約中規定的租金,而且具有對承租人擔保債務償還能力所用的租賃設備的所有權,而出租人的前一種權利受SPV管理,后一種權利由出租人管理,這種管理模式雖然有利于金融租賃企業和客戶建立穩定的關系,并減少融資成本,但在實際應用中,并不排除出租人破產的可能,使投資人面臨一定的風險,因為如果第三方在物權方面被侵害,其有權對承租人和租賃設備的所有人提訟,所以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應重點把握物權管理方面[2]。其次,租賃資產不僅已經覆蓋現代大部分行業,而且在進行還款期限設定、還款方式選擇等方面可以結合雙方的需求進行協商,這直接導致租賃合同具有非標準化特征;在業務流程的實際落實和業務風險控制方式多樣的作用下,這種非標準化特征被進一步強化,這直接導致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調查難以被規范,使資產證券化發展受到制約,所以改善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開展的非標準化特征也是其重點方面。
1.3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分析
2008年~2015年,我國金融租賃公司售后回租的比例分別為84.75%、77.63%、64.94%、65.26%、75.66%、83.7%、82.6%、89.4%,隨著售后回租比例的不斷提升,承租人所要承擔的信用風險不斷加大,如果承租人不具備及時付款的能力,將直接打擊金融資產證券化;其次,隨著全球經濟發展狀態的下滑,各行業進行的直接租賃也面臨著嚴重的信用風險,據資料顯示我國2015年部分行業的租賃違約現象已經超過20%,這與租賃資產未全面準確的登記有密切關系,使融資租賃公司不得不面臨直接租賃模式下的信用風險[3]。再次,在我國逐步開展營改增財政政策后,融資租賃行業原本的基礎資產所有權逐漸向特殊目的載體轉移,此時應向租借的當事人提供增值稅發票,但截至目前其并不具有提供增值稅發票的權利,這使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深化的過程中不得不面臨營改增環境的制約。除此之外,在信用評級機構獨立性不強、評級結果公信力不足、第三方信用評價公司在此方面經驗較少的經濟和社會信用環境下,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面臨的風險進一步加大[4]。結合遠東租賃事件、交銀租賃案例、匯元一期租賃案例等可以發現,目前我國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內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均進行了資產證券化的探索。最后,結合大量租賃案件的經過和結果可以發現,我國要實現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深化發展,需要對我國的資產池資產條件進行明確,使資產的選擇、模式的選擇得到法律的保護和約束,這要求我國現階段積極建立中央優先權登記系統、統一的交易服務平臺、完善相關法律和稅收政策、提升相應的信用評級公信力。
2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分析
2.1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運行機理
2014年12月,我國證監會提出對企業資產證券化實施“事后備案+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將事前行政審批取消,而且使管理人的范圍逐漸向子公司擴展,這使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環境更加寬松,現階段我國存在出售回租、轉租賃、融資租賃等金融租賃業務種類,在各種業務模式開展的過程中要堅持以下機理。
2.1.1配置資源的機理
在配置資源的過程中,主要考慮非證券化環境中投資人并不能及時有效地掌握資金需求群體的相關信息,而且受自身專業知識、信息掌握能力等方面的制約,其對自身的財務狀況判斷和經營能力分析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極端性,這直接導致投資者只能按照自身對市場的了解和可以接觸的最大市場范圍進行投資行為的判斷和操作,這直接導致投資者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閑置資金未被利用,使資金的利用率和利潤空間極大縮減[5]。另外,部分金融租賃企業雖然具有較穩定的現金供應,但在短期資金長期被占用的過程中,會使其資金成本投入不斷增加,加大其經營實際壓力,此時需要通過配置資源使投資人和承租人之間建立較穩定的關系,并有意識的提升資金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以此提升參與資產證券化主體的合法收益[6]。例如在資源配置的作用下,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主動性、投資收益的穩定性和規模均會明顯提升,而SPC管理機構也可以通過LBC的發行,獲取相應的利潤,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流動效率提升,進而不斷優化資產結構、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實現更好的發展,各類中介機構的業務范圍得到擴展,這對其提升市場風險的適應能力和防治能力也具有重要作用??梢娫诮鹑谧赓U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開展的過程中,通過資源配置機理可以更好地保證參與金融機構資產證券化的相關主體的經濟收益,推動其進一步深化。
2.1.2組合資產的機理
組合資產機理實際上就是在保留每筆資產自身特點的同時形成資產池的過程,這直接決定構成資產池的各部分資產都有其特殊性,可以使其自身存在的風險受到一定的控制,并使各部分資產的收益以整合的形式存在,為資產證券化的實現提供動力支持,需要注意的是,組合資產機理在運行的過程中可以向市場投資者出售,在出售的過程中,組合資產機理將被視為有價證券[7]。由于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流動性、標準化等方面特征顯著,將其應用與金融租賃行業中,對提升租賃設備流動性具有積極的作用,使原有的債務關系和債權形式的流動性和轉讓性得到強化,可見組合資產機理在業務模式中的應用,實際上是對原本債務和債權關系的破壞和充足,使原本混亂的風險收益關系得到有效地分離和整合,這對提升配置的科學性和定價的準確性具有積極的作用,可以進一步保證相關主體的收益。
2.1.3隔離風險的機理
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實際上就是金融租賃企業的融資過程,所以在進行的過程中,金融租賃企業要對風險隔離、資金流剝離、信用等級提升等方面高度關注,受資產證券化對可預期現金高度依賴的影響,在對資產收益進行分割重組的過程中,要對其整體資產池中具有某方面相似性的資產進行剝離和重組,從而形成所需要的基礎資產,可見隔離風險機制在業務模式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提升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等主體對資產風險的抵制能力具有積極的作用,是推動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實現和發展的重要動力。
2.2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案例說明
為對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產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筆者結合具體的案例對其進行分析。在甲金融租賃公司與乙承租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乙的總公司丙公司提供了擔保服務,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金總額和租賃期分別為9億元和2年,以半年/次等額支付的方式完成租金回收,租賃利率為6.9%,為保證自身利益,甲公司向丁證券公司提出了申請,請其擔任計劃管理人??梢娫诖舜谓鹑谧赓U資產化的過程中,丁公司具有向甲公司購買基礎資產的權利,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提出所有權益的相關權利,而乙公司要按照合同向甲公司定期供應租賃資金,在乙公司的供款能力受到嚴重沖擊的情況下,丙公司要通過擔??钕蚣坠纠^續供應租賃資金。在對各方主體的權利進行明確的基礎上,可以進行發售方案的設計,在具體設計的過程中要結合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三種機理以及市場實際情況進行,在設計完成后要對各品種的發行利率進行反復確定,保證其合理性和準確性。
3結語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是突破金融租賃企業目前發展困境的有效手段,但現階段我國相關法律環境建設、具體事務操作等方面相比西方發達國家均存在較大差距,這要求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在開展的過程中,要科學合理地選擇基礎資產、注重租賃物權管理、強調增信措施、履行稅費繳納義務,并提升發行定價和交易定價的合理性與科學性。
作者:劉藝超 單位:西安外國語大學
參考文獻:
[1]劉洲源.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應用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4.
[2]牛佳.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分析[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3]張偉.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籌資問題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4]高仕偉.銀行保理資產證券化業務研究[D].天津大學,2012.
[5]嚴彬.中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設計研究[D].天津財經大學,2015.
篇7
【關鍵詞】融資租賃;財務自由度;租金
連日來溫州老板“跑路”的消息,將我國中小企業生存困境難題再次推到輿論風口浪尖。中小企業現已舉步維艱,最突出的就是其融資難度和融資成本明顯提高。針對這一難題,拓寬融資渠道成為最強呼聲。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模式與工具,成為了拓寬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有效渠道和途徑,將有望緩解中小企業當前面臨的困境,并為提升中小企業財務自由度提供有力保障。
有報道稱,目前溫州的36萬家中小企業中,有20%處于半停工或停工狀態。有分析認為,有不少企業是自動放棄生產線的。一方面是由于人力、原材料等制造成本逐年上漲,再加上融資困難,導致企業經營陷入困境。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企業創新力不足,贏力能力有限,導致企業利潤極低,無法維持生存。
因此,針對這一情況,中小企業要通過資產項目上而不是費用項目上的“減法”獲得現金(如把低效投資、偏離戰略、不具備競爭優勢或項目不錯但經營上難以掌控的投資剝離變現)。相對于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已成為弱勢群體。因此,占據企業總數99%的中小企業如何實現融資更寬的途徑,是經濟學者一直研究的課題。我憑著在企業多年的實戰經驗,選擇了“強化融資租賃,提升中小企業的財務自由度”為論題,以求企業管理者在管理企業過程中力求金融配套和相應的資本流動,力爭更好的政策扶持提供一點參考建議,中小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將會更好地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加快我省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的實現。
一、融資租賃的新內涵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是指出租人為承租人購買所需設備,再出租給承租人并定期收取租金的一種交易行為。它是以融物為形式,以融資為特征,將“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殊信用形式,在經濟發達國家已成為聯系金融、貿易和工業生產的紐帶,80年代初,融資租賃這種融資方式才進入我國。融資租賃與銀行信貸等其他傳統的融資方式相比,融資租賃租賃期限長,通常出租方通過一次租賃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資,并賺取相應的利潤(出租方按租賃物的全部市價安排其租金收入),所以融資租賃作為現代租賃的一種典型業態,是伴隨著商品供求和信用關系相互依存程度日趨深化而產生的一種獨特的金融工具,有時又叫做完全轉讓租賃。
我國到目前為止,融資租賃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有90多家外商投資的租賃公司,40家內資試點租賃公司,注冊資本超過350億元人民幣的融資租賃企業比比皆是,2010年全國融資租賃業務總量完成約1360億元,2011年我國的融資租賃業仍保持22%左右的增長速度,業務總量將超過3600億元,可見融資租賃對我國經濟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我們還應看到,我國融資租賃宏觀和微觀環境存在缺陷,比如,缺少稅收優惠政策、資金不足、法律監管制度不完善和風險系統落后等原因,使其發展緩慢,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的發展水平,從市場滲透率來看,經濟發達國家,融資滲透率一般在15%-35%之間,世界融資租賃平均市場滲透率為17%,而我國只處于6%-7%.之間。專家指出,溫州中小企業目前面臨的資金緊張僅是表象,其深層次的原因,是企業沒有完成創新轉型。因此,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為中小企業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它把金融、貿易、生產三者緊密結合,將銀行信用、商業信用、消費信用有效疊加,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方式,在國際資本市場上,是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在改革初期,江浙一帶的很多企業也都是利用融資租賃實現快速成長的。
在美國流行著一句話:“聰明的企業家絕不會把大量的現金投資到固定資產投資中去?!边@說明,巧用融資租賃不僅可以支持企業發展,更能幫助企業“生”錢,這對目前在困境中掙扎的小企業來說,有著重大的借鑒意義。
二、中小企業融資應選擇融資租賃方式
一般中小企業因為資信問題,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而融資租賃對承租企業的信用要求較低,大多數小企業都能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同時,國家為了鼓勵投資,還專門為融資租賃提供了稅收優惠。例如,對進口設備儀器,減半征收關稅和產品稅(或增值稅)、2009年新稅制規定,允許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等。此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還可以提高項目建設的工作效率,因為融資租賃將融資和采購兩個程序合成一個,尤其對于設備進口,融資租賃的手續通常比正常貿易簡便、快捷,而且租賃公司還可代簽進口合同,大大地縮短進口時間。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方式,與傳統的銀行信貸、分期付款及其他融資方式相比,具有其獨特的優點。它對于企業迅速獲得設備投入、提高企業資產利用率、促進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完善金融市場、發揮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等具有重要作用。自80年代引入融資租賃以來,其作為新興產業在中國已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下面介紹幾種創新的融資租賃方式:
(一)先租后買制
對于希望擁有設備所有權的客戶來說,當現期有設備需求而手上又沒有充足的資金購買,或者沒有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而需要走很長的審批流程,這時可以采用租賃的方式獲得設備的使用權,既滿足了現期的使用要求又緩解了資金壓力,實現了“借雞下蛋”。待資金充足或有投資預算時,再采用設備買斷的方式,擁有對設備的所有權。
(二)彈性租金制
市場是波動的,企業的資金流也是變化的。為滿足收入――支出的平衡,保持現金流的最佳匹配,租金支付可以采用彈性變動的。即在每一支付周期(一般為1月)實行“多用多付”、“少用少付”的方式,每一支付周期的租金可能不同。一般情況下,設備工作量越大,意味著企業的產出越多,收入也會越多,有“較多”的收入支付較多的租金,企業的收支得到了平衡,實現了對現金流的科學管理,支持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階梯租金制
企業由于財務制度要求或出于對自身的保護,希望租賃合同一段時間(通常1年)一簽。而眾所周知,對于新設備的折舊而言,第一年的折舊成本最大,隨著時間的推移,折舊成本會慢慢變小。這樣,可采用前期租金高,后期租金少,逐期遞減的階梯型租金方式,實現租賃雙方的共贏。
通過以上幾種方式可以看出,在融資租賃交易中,以租賃物作抵押品,不需提供額外擔保,且融資租賃比銀行貸款環節少、手續更簡單,因而更能適應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同時,還可以大大節省抵押登記、評估及公證費用,從而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進而增強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再說出租人在整個租期內始終擁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可以確保出租人的財產安全并有效規避經營風險,因此出租人對承租人的審查更注重其使用租賃設備產生的現金流量,而不過多強調出租人的信用歷史或過去的財務記錄。同時,國內外的成功經驗也顯示,在風險的物權處理上,融資租賃的回籠率在98%以上,大大高于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回收率。因此,融資租賃可以為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信用度低、不易以舉債方式融資以及未在銀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機會,從而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
三、融資租賃對提升中小企業財務自由度的現實意義
企業對以不同方式融入的資金的自由支配程度是不同的。資金自由支配的程度越高,融資效率越高。企業內部融資資金在所有融資方式中自由度最高。理論上的自由現金流量(Free Cash Flow),主要是為了研究企業的成本(Agency Cost)問題提出的。“即企業中滿足所有以相關資本成本折現后凈現值為正的項目后多余的那部分現金流量”。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融通資金并為承租人購買設備,將其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在擁有設備使用權的同時,也解決了因購買設備所需的資金,因而使融資租賃成為融通資金的一種有效手段。同時在租賃合同穩定時,租賃雙方一般不得提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而租賃期滿后承租方可以續簽租賃合同,可以將租賃物退還出租方,也可以作價將租賃物買下。在租賃期內,出租方通常不提供維修和保養服務。融資租賃的以上特點決定了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如今,我國處于較高通脹率的環境下,企業早采購設備比晚采購費用要低。采用融資租賃可以先得到設備,再用設備產生的效益去還錢。這對企業來說,也相當于節約了設備成本。值得的一提的是,對于一些使用年限長的耐用設備來說,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還可以獲得更低的租金。我國稅法規定:“企業技術改造采用融資租賃方法租賃的設備,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折舊年限不短于三年”。企業可以通過所得稅籌劃,盡快折舊,把折舊費用計入成本,延遲交納所得稅、改善企業現金流:
1.企業的流動資金若充足的話,企業的短期負債能力才會有保證,若企業存在著大量的可供自由支配的閑置資金即自由現金流量(FCF),就可以有足夠資金支持新產品的R&D。
2.當企業可能存在大量的自由現金流量(FCF),企業在清算時保護債權人和投資者利益,返還給股東和債權的回報就高,培育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和競爭實力。
3.自由現金流量(FCF)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并綜合考慮了企業的經營、投資、籌資及股利分配等財務決策問題,可以有效地避免利潤以及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等傳統指標在評價上市公司業績上的不足,進而能夠全面綜合地反映上市公司基于價值創造能力的經營績效。
4.以企業的自由現金流量(FCF)和支出行為作為著眼點,從企業層面的“流動性過剩”的角度來分析企業業績變化,一切決策戰略必須回歸現金流的簡樸取向,即流向正、流量大、流速快。以幫助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保護好切身利益,完善公司治理,并為企業宏觀管理機構提供相應的決策依據。
總之,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這種創新模式融資,戰略上規劃正的FCF,進行理性杠桿化經營及呵護資金鏈三大舉措是中小企業實現財務自由的正確途徑。尤其杠桿化的經營模式與融資結構是耐人尋味的“雙刃劍”。在宏觀經濟向好、企業經營業績表現可觀的情況下,杠桿融資會帶動企業的快速成長和財務績效,呈現一片“自由”、“幸福”的景象。
參考文獻:
[1]詹森.自由現金流的成本、公司財務與并購[J].美國經濟評論,1986,76:323.
[2]歐陽衛民.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現狀與出路[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
[3]王淑敏,陸世敏.金融信托與租賃[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
[4]黃秀清.現代租賃經濟理論與實務[M].北京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0.
[5]曾輝.中小企業融資方式與融資效率研究[D].中國人民大學,2005.
[6]曾冠輝.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方式研究[J].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7,6.
篇8
內容摘要:融資租賃作為一種“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融資方式,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模式,是一個擁有廣闊發展前景的新興行業。但融資租賃在我國起步較晚,本文在對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研究過程中,發現其存在著認識、體制、法律制度、人才等方面的問題。融資租賃行業在我國存在著巨大的發展潛力,需要從健全法制、調整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稅收優惠、重視人才培養等方面采取措施,為我國融資租賃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以期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康快速發展,進而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關鍵詞: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 發展困境 策略
中小企業融資是我國經濟領域一大難題,阻礙了中小企業及國家經濟的發展。從國際范圍來看,“融資租賃”是解決企業融資的有效方式。然而我國的融資租賃業還未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完善發展我國融資租賃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途徑。
融資租賃的含義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或財務租賃,指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從融資租賃含義中可以看出,融資租賃的具體內容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的使用權。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融資租賃“以融物代替融資”的方式,具有業務模式靈活、審核程序簡便、后續風險可控等優點。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其規模小、信用能力低,直接“融資”風險較大;而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降低了風險。所以融資租賃逐步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現狀
我國融資租賃業始于20世紀80年代,正值我國改革開放初期,重點是為引進先進的生產設備、管理技術等。三十多年來融資租賃業在我國雖有所發展,但由于我國政策和法律對其重視不夠,所以融資租賃業還沒有發揮其應有作用,有報告顯示融資租賃業在發達國家是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設備融資的資金來源,租賃交易的發生額占設備投資總額的比例約為25%,但在我國,這一比例不到4%,由此可以預見融資租賃在我國將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并發揮巨大的經濟作用。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會統計,截至2007年11月底,商務部已累計批準外商投資租賃公司80多家,批準內資試點租賃公司26家;銀監會批準5家銀行設立金融租賃公司。各類融資租賃企業注冊資本近300億元人民幣,可承載的資產管理規??蛇_3000億元以上。2008年9月底,銀監會批準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十七家,其中三家已清算;商務部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已逾百家,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三十七家,還有近100家非銀行金融機構兼營融資租賃業務。2010年以來,共有12家融資租賃公司在中國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融資額度超過198億元人民幣。2006年至2010年,我國融資租賃業新增業務額分別為700億、1500億、2000億、3000億、6500億元人民幣,2010年總規模躍居世界第二位。不過,也有學者認為,相對于交易規模的快速提升,在反映一國融資租賃市場成熟度的重要指標融資租賃滲透率上,我國依然徘徊在4%的水平,與較成熟的融資租賃市場國家20%的水平,仍然相距甚遠。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已經進入新的快速發展階段。不同類型融資租賃公司間的合作日益加強,融資租賃服務體系已經初步形成(柏亮,2011)。
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困境
融資租賃與銀行信貸、證券并稱為三大金融工具,而融資租賃以債權物權相結合、融資融物相結合為特點,對于企業獲取固定資產、實現設備更新和促進企業產品銷售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對于抵押物不足的中小企業則有更大的現實意義。我國融資租賃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對融資租賃業認識不清
在我國長期傳統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的思維模式使企業在擴大規模、添置設備時,注重的是“自我擁有”,自籌資金購買,而防范設備風險的意識相對比較薄弱,“重買輕租”觀念仍很普遍,僅將租賃視為一種自然的民間活動,也不了解融資租賃知識,更沒有認識到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作為一種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加上社會上對融資租賃的宣傳和理論研究嚴重滯后,人們對它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認識。這就導致了人們缺乏對融資租賃含義、業務機制、獨特功能及發展前景的深入研究和正確理解,缺乏長遠規劃和準確的業務定位。
(二)缺乏政府引導
融資租賃在我國的發展時間和證券行業基本相同,然而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卻不如證券行業順利,究其原因,缺乏國家政策的扶持是根本原因。其主要表現在國家政策支持和稅收問題上。國務院并沒有任何政策性指導文件對其進行行業調控,而在稅收方面對行業也沒有優惠措施,在2009年1月推行的增值稅轉型改革規定的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17%增值稅中,并不包括融資租賃業,也就是說國家融資租賃行業與其它企業相比在采購設備時增加了采購成本,更加使原本薄弱的租賃業雪上加霜。
(三)監管制度混亂
融資租賃業是我國改革開放以后逐步發展起來的,人們對這個新興行業比較陌生,對融資租賃的性質、特征及其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鮮為人知。在我國,可以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有三類:第一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并持有頒發的金融許可證的金融租賃公司;第二類是商務部批準的中外合資,外商獨資融資租賃公司;經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第三類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而在2007年3月修訂的《金融租賃管理辦法》中,允許商業銀行進入融資租賃行業。此外還有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都在不同程度的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眾多企業的進入卻沒有一個獨立部門對其進行監管,當融資租賃行業出現問題后不能形成一致的處理意見,阻礙了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四)登記制度缺失
柏亮(2011)認為當前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是發展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參與者是中小企業,建設好融資租賃登記事業,對促進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壯大進而解決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中資金瓶頸問題,將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融資租賃是既有物權也有債權的行為。融資租賃特點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占有租賃物。在這種情形下,出租人既不能實施對其所有的租賃物的有效監控,又缺乏向第三人公示租賃物所有權的方式。一旦承租人擅自處分或者善意第三人提出對租賃物的權利主張,都無法有效的保護出租人的財產權利。而《物權法》中缺少普通的動產物權登記制度,但其對有關善意取得制度的規定,使得出租人所有權的實現受到了影響,制約著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
(五)缺少專門的融資租賃法
早在1986年我國就頒布了《融資租賃管理暫行條例》,1999年頒布的《合同法》中單列一章對融資租賃合同作了專門的規定,2000年我國又頒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但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還需要相應的會計、稅收制度來輔助。2001年2月,財政部頒發了《企業會計準則—租賃》,使得租賃業務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得以規范。2006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出臺,但其中的問題仍需進一步研究。據租賃業人士的統計,我國涉及融資租賃的法律、法規、政策散見于290多個法規文件中,而且現有的各項法律、法規之間的規定存在不配套、不銜接甚至相互矛盾的現象。由于相關法律不健全,在實踐中,我國處理此類糾紛雖有法可依,然而其相關法律有待完善,使審理的困難程度加大,影響了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六)行業自身存在問題
融資租賃在我國發展時間不長,還未形成一個完整的行業規則與行業制度。行業內的企業良莠不齊,有些企業還不具備進入的資格,缺少市場準入機制。另外融資租賃行業中的從業人員混亂,缺少專業的從業人員,很多從業人員對融資租賃業務的認識還不夠深入,業務水平不高,這些問題都嚴重影響著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融資租賃業發展策略
(一)提高對融資租賃行業的認識
首先,我國的學者應重新對融資租賃業的特點、功能等方面有更深入的研究,加深人們對其作用和意義的認識;其次,要加大宣傳現代信用觀念,改變企業普遍存在的重所有權、輕使用權的陳舊觀念,提高企業的法律意識和信用意識,促進融資租賃的發展。
(二)加強政府引導并提高政策扶持
政府引導的缺失是導致融資租賃業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要發揮融資租賃的作用就要加強國家對行業的引導扶持。首先,國家應該明確融資租賃行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進而對融資租賃進行新的定位。其次從政策方面對融資租賃業進行扶持,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從稅收方面進行宏觀調控,對進行融資租賃的企業進行減免稅政策并改變增值稅制度的適用政策。最后,對融資租賃業進行融資優惠政策,如果租賃公司所進行的業務是新技術、高科技、低耗能的,可以對租賃公司發放低息貸款。
(三)建立融資租賃登記制度
融資登記制度的缺失致使行業的發展受阻,為解決這一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于2009年7月20日運行了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這一系統為全國的融資租賃登記系統交易提供登記和查詢服務,截止2011年7月底,全國共有100多家租賃公司注冊為登記用戶,對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融資租賃登記系統上線后,制約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的登記問題得到了有效的解決。然而融資租賃系統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系統本身并沒有法律依據作為支撐,出租人的所有權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我國應該在這一系統的基礎上建立融資租賃登記法律制度,以保證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
(四)制定專門立法
融資租賃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我國法律的支持,我國應該依據立法精神,根據融資租賃業的行業特點,結合外國立法的先進經驗,盡快制定出關于融資租賃的專門法律,我國雖在2006年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但具體相關法律還沒有健全完善。我國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保證我國融資租賃業有法可依。
(五)建立行業協會
融資租賃行業在市場準入制度和從業人員方面還沒有建立完整的行為規范。對這些問題可以參照證券行業,在行業內建立一個行業協會,所有的融資租賃公司以會員身份加入該組織,進行自律管理。行業協會針對行業性質建立適當的企業準入制度和人員從業制度,保證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康、專業化發展。
(六)培養專業人才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由于融資租賃投資大、周期長、涉及人員多,法律關系較為復雜,風險較大。這就要求租賃公司必須具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能對租賃物的性能、市場前景、價格等做出較為準確的評估。同時融資租賃還是一種綜合,必須有一批懂管理、貿易和法律的專業人員。這就要求融資租賃公司對員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培養一批知識全面的復合型人才。高等院校也應加強對融資租賃人才的培養和理論研究,才能使我國融資租賃業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為我國經濟做出貢獻。
綜上所述,中小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活躍力量,中小企業融資難也是普遍現象,融資租賃業在發達國家是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設備融資的資金來源,租賃交易的發生額占設備投資總額的比例約為25%,而在我國,這一比例不到4%。融資租賃在我國的發展還需要法治的健全和市場的成熟。隨著法治的完善,我國的融資租賃市場會越來越成熟,從而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馬麗娟.信托與融資租賃[M].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8
2.柏亮.中國融資租賃業總規模躍居世界第二[N].第一財經日報,2011-12-12
篇9
關鍵詞:融資租賃;法律;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法律問題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為主要特征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為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注冊登記后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于1984年10月17日頒布的《關于金融機構設置或撤并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關于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銀發(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發《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發《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于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準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00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采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征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準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為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為止約近50家)為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為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置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于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后,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后,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準成立,批準成立后既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于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說、肯定說和折衷說。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為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并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托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為特征的物資(技術、設備)形態的運動為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為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于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托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刈赓U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設備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設備所有權回轉于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設備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為主要特征。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刈赓U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范,極易造成我國關于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
的技術和設備,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沖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為相似的特征,達到既為“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為“出租人”牟取高于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為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為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為。由于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范,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于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為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于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筆者認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并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刈赓U業務并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設備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為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對象。筆者認為,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為,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篇10
關鍵詞:融資租賃;現狀;問題;對策
1 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現實發展狀況
20世紀80年代,我國融資租賃業興起,這時正處于改革開放的初級階段,引進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生產設備是其業務的重點。近年來,我國融資租賃業取得了較快發展,但是受法律及政策的影響,融資租賃業的優勢難以充分發揮。有報告結果指出,融資租賃在發達國家得到較大發展,它是銀行業設備融資的主要資金來源,設備投資總額的25%均為租賃交易的發生額,但是在我國,比重低于4%,所以金融租賃在我國有著極為廣闊的發展空間。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曾作出調查,到2007年11月,商務部共批準外商投資租賃公司高達80余家,而內資試點租賃公司數量僅為26家;經銀監會批準,共有5家銀行獲取建立金融租賃公司。各融資租賃企業的總注冊資本接近300億元人民幣,能承載3000億元以上的資產管理規模。截至2008年9月,銀監會允許17家金融租賃公司掛牌成立,其中包括3家已清算;商務部批準近百家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掛牌成立,而內資試點租賃公司數量上升至37家,同時還允許近100家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承擔融資租賃業務。從2010年至今,中國香港共有12家融資租賃公司獲準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融資總額高達198億元人民幣。在2006――2010年這段時期內,我國融資租賃業新增加的業務額分別為700億、1500億、2000億、3000億、6500億,2010年的業務總規模在世界排名第二。但是有學者指出,盡管我國金融租賃業的交易規模呈快速提升的趨勢,但是就融資租賃市場的成熟度而言,我國4%的水平與國際水平的20%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當前,我國融資租賃業面臨著全新的發展階段。融資租賃公司加強了交流和合作,已初步形成了融資租賃服務體系。
2 我國融資租賃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缺乏健全的管理體制,監管嚴重不足
我國融資租賃業采取地方租賃協會、銀監會、商務部共同管理的多頭管理模式,監管北京、浙江、上海等地都建立了地方性租賃協會,但是全國性的、統一的行業協會卻相對欠缺,難以進行統一的政策指導和發展規劃,不利于規避行業風險和規范行業運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監管不力、行業信息閉塞等,不利于金融租賃業的快速穩定發展。
2.2 律法規不健全
當前,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立法相對落后。盡管國家已頒布《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有利于規范金融租賃行為,但是存在的問題還是顯而易見的,例如對于第三人傷害的責任承擔、經營性質、動產租賃物的登記與取回、市場準入等方面沒有進行明確界定,所以限制了法律實施效力發揮和法律范圍的劃分,而且扶持政策和配套設施的嚴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維護融資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3 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渠道狹窄
目前,融資租賃公司為了提高直接融資能力,制訂了一系列方針政策,例如借殼上市、海外上市、增資擴股和吸引戰略投資人等。但是股東資本金仍是融資租賃公司獲取資金來源的主要形式,委托存款、少量信貸也構成了資金來源的一部分,但是其融資數量有效且范圍狹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需要大量中長期資金進行支撐,這在一定程度上與目前融資租賃企業的資本金性質存在沖突,阻礙了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
2.4 專業人才嚴重缺乏,理論和實踐脫離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但是我國對融資租賃的認識不足,缺乏完善的租賃人才培養體系,所以專門從事金融租賃業務的人才嚴重不足,而具備定價、管理、營銷、稅收、會計以及法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嚴重匱乏。同時,我國員工素質離國際標準還有一定差距,而且缺乏科學的行業管理和政策引導,國內外經濟環境出現巨大波動時,難以有效規避風險,限制了融資租賃業的穩定發展。
3 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有效措施
3.1 加強金融領域對融資租賃的認識
第一,要大膽創新,摒棄傳統的資產觀念。相關人員要將融資租賃看作一種新型的營銷、理財、融資形式,它是對傳統資產觀念的大膽創新,對企業發展有著促進作用,能解決裝備制造廠商銷售難、中小企業融資難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缺口大等問題。第二,要加強對使用權的重視。所有權固然重要,但是使用權更加重要,要充分利用勞動創造價值,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就融資租賃交易而言,資產的使用和歸屬可以劃歸為不同主體,而使用權中的處分、收益、使用、占有也可進行分解,從而實現交易主體的互補。這樣,相關人員能充分認識到權力分離對于發展金融租賃業務的重要作用,便于其摒棄傳統觀念。
3.2 建立健全法律體系,改變立法滯后局面
第一,國家相關部門要盡快出臺統一的融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辦法。2009年,商務部將外商投資租賃業的審批權交由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而且出臺了配套的規章制度。但是,內資企業融資租賃已進行了6年試點,規范的管理規章仍未頒布,內資融資租賃業始終處于落后狀況,發展狀況不佳。第二,進一步建立健全融資租賃法。當前,我國能夠借鑒一定的法律法規處理融資租賃問題,開創了融資租賃有法可依的全新局面,但是法律本身還存在較大的缺陷,沒有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租賃合同、租賃來源、租賃方式、租金計算、業務范圍和注冊程序等進行全面規定;而且也沒有切實解決融資租賃業的稅收、市場準入和風險防范等問題,使得融資租賃業立法滯后現象難以得到切實改善。
3.3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政策法規
國外融資租賃之所以取得較快發展,主要是因為政府制訂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了對融資租賃市場的扶持力度。
3.3.1明確掌握融資租賃稅收政策
首先,切實解決增值稅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指出,我國要加快經濟轉型,實現由生產增值稅向消費增值稅的轉變,企業能夠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包含的增值稅,但是對于能否對以融資租賃方式購得的設備進行增值稅抵押沒有明確規定。所以,財稅部門要保證立法的科學性,用應稅勞務的增值稅代替現行的應稅政策,營業稅按其增值部分5%核算,避免重復納稅現象的發生。同時,承租人可以直接獲得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購得的設備增值稅,減少代購手續。其次,進一步落實折舊優惠政策和減免所得稅政策。財稅部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政策措施,比如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稅前扣除政策,企業能以融資租賃方式獲取設備,規定適用者即登記資產者。
3.3.2進一步完善融資租賃物的登記和行業統計制度
首先,自《物權法》頒布以后,制約融資租賃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即如何對抗善意第三方和租賃物所有權的歸屬問題。國家立法部門要積極解放思想,及時解決融資租賃物的登記問題,進一步完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建立健全融資租賃物登記制度。其次,國家缺乏統一的融資租賃統計制度,現有的行業協會和部門沒有建立統一的行業口徑和統計內容。由此可見,國家統計局和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出適合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統計制度,綜合反映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現實情況,推動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穩定發展。
3.4 建立全國性的融資租賃行業協會,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管理水平較低,基于這種現象,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行業自律,合理控制經營風險,保證融資租賃業務的順利發展。商業部作為融資租賃業的主管部門,要協調好租賃業發展和規劃,加快全國性的融資租賃行業協會的建立。金融監管部門和商務部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外商投資、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的管理和審批。分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兼營公司或者專營租賃公司以及中外合資租賃公司能單獨建立分會分屬于行業協會的團體成員。
3.5 加大融資租賃理論研究和知識普及的力度,加快專業化人才的
培養
長期以來,我國融資租賃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人才大量流失,而且狀態低迷。教育主管部門要推動教育課程改革,加大融資租賃理論的推廣力度,夯實學生的融資租賃知識水平。首先,高校要逐步推進課程體系改革,在管理、法律、財會、金融、貿易等專業課程中適當融入融資租賃課程,培養出大量適應金融租賃業發展的專業性人才,為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奠定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其次,面向金融租賃方向設定金融工程、國際貿易以及財務管理等專業的碩士和博士人才,建設高質量的教師管理團隊,推進融資租賃業的順利發展。最后,聯合權威的專家學者,編寫融資租賃的基礎入門教材和與金融租賃關系較大的定價學、管理學、稅收學、會計學和法學教材。同時,要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部與行業協會組織、商務部以及金融監管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建立并完善融資租賃的國家職稱評價體系,開設權威性培訓機構,提高融資租賃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并建立多樣化的考核辦法,提高工作的實效性。
參考文獻
[1]江小華.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現狀剖析[J].上海金融,2004,(4):62-63.
[2]徐瑜青,李.淺析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前景、問題及對策[J].經濟師,2004,(1):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