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監督制度范文

時間:2023-03-27 21:10:2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審計監督制度,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審計監督制度

篇1

一、財務管理方面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要有一整套既符合政策原則,又切實可行的科學管理辦法。

(一)財務工作的領導及責任

1、《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為本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因此,各單位負責人應認真學習《會計法》,熟悉、掌握會計基礎知識,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

2、各單位領導年初要組織領導班子及財會人員研究、修改和完善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年度預算和財務計劃,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目標執行。

3、各單位負責人要堅持原則,嚴格按制度規定和審批權限審查簽批每一項財務開支事項,認真把好支出審批關。

4、各單位負責人應在本單位出具的月報表、年度預算、決算以及其他財務報告上簽名蓋章,以明確責任,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和合法。

5、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各單位年末要召開職工大會,由單位負責人做財務收支、經營成果、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單位職工有權對財務事項進行質詢,單位領導對職工疑義的事項做出明確的解答。

(二)財務工作的規范及要求

1、財會人員職責分工

(1)出納員

a、要按規定限額壓縮庫存現金,并保證現金、有價證券的安全。

b、及時準確、全面規范登記好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認真履行票據傳遞手續。

c、管理好各類票證,做到收據、支票存根序號相連,不能間斷。

d、不準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不準“坐收坐支”現金。

e、日清月結,及時核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做到帳實相符。

f、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g、不準出借銀行帳戶(指利用單位帳戶辦理與本單位無關的業務)。

(2)會計

a、按《會計法》和《會計規范》要求,認真審查票據的合理、合法性。

b、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預算、單位財務計劃的要求辦事,對違反法規、預算規定及財務計劃的業務事項要及時糾正。

c、按會計核算職能要求,認真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編報及時。

d、及時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證相符。

e、充分發揮會計參謀作用,積極參與經營、財務管理,幫助領導做好年度財務計劃。

2、帳據及印鑒使用管理辦法

(1)帳據必須使用由財政局統一監制的,無監制印章無效。

(2)財務印鑒由會計和出納員分開管理。

3、增收節支,加強資產管理

(1)努力節約支出,反對鋪張浪費。各單位要嚴格按預算、按定額支出,壓縮非正常開支,尤其要嚴格控制招待費。建立多種形式的責任制,實行預算包干制,把經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或具體項目,以保證不突破計劃指標。

(2)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各單位要把各種固定資產全部納入帳內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盤點。購置、變賣和報損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二、審計監督

局財務室除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外,同時具有審計監督的職能。為更好發揮審計監督效力,維護財經秩序,提高系統內財務管理水平,現就審計監督內容和管理事項作出如下規定:

(一)財務審計管理事項

1、各單位年初的預算、財務計劃、財務管理制度,報局財務室審查備案。

2、各單位承包、房屋和場地租賃簽訂的合同(協議),必須報局財務室審查備案。

3、各單位與財務有關的各種報表(包括年末決算)報告,必須報局財務室審查后,方可按要求上報。

(二)審計監督的內容

1、原始憑證來源的合理、合法性,填寫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審核的規范性。

2、記帳憑證內容登記、分錄和編號是否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

3、現金和銀行存款明細帳是否做到日記月累,總帳和明細帳金額是否相符,財務人員是否按要求登記帳簿內容。

4、專項資金是否做到??顚S茫袩o擠占、挪用和改變用途的現象。

5、經費支出是否按預算執行,執行中有無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現象。

6、債權、債務的清理及回收是否及時。

7、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固定資產的增加減少是否履行了報批手續。

8、各項收入是否全額入帳,單位有無套支、坐支現金和私設“小金庫”現象。

9、財產的出售和出租是否符合財務管理規定。

10、有無不合理收費項目。

11、財務報告反映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篇2

一、審計監督的優化

審計監督的優化是指審計主體遵循審計監督規范的要求,采取優化的手段和優化的組織結構,以盡可能小的投入與耗費生產出盡可能充分、質量盡可能高、讓審計委托人滿意的審計報告。

1、審計監督優化的標準審計監督優化的標準是判斷審計監督是否達到優化的準繩。審計監督最終結果是通過審計,提供真實可靠的審計報告,因此審計監督與審計報告的質量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審計監督優化的首要標準是審計工作質量最優化,包括以下兩方面:一是審計產品(即審計報告)的相關性,一般包括反饋價值和及時性。二是審計產品的可靠性,包括反映真實性、合法性和中立性。一般來看,審計監督優化標準應是與審計工作質量的最優化相統一,即審計監督的優化滿足了審計產品使用者的利益要求,同時又體現了審計監督主體的利益愿望。

2、審計監督優化的途徑首先,激勵機制的優化。審計監督的動力來自兩方面,即一方面來自自身社會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面來自外部的激勵。目前我國審計監督明顯缺乏與之相匹配的激勵約束機制。這是現階段我國審計監督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審計監督的激勵約束機制就成為審計監督中必須解決的一個迫切問題。本文認為,審計監督作為一種經濟管理手段,無論是政府部門黨政領導,還是企事業單位領導既要承認審計監督的管理作用,樹立監督也出生產力的觀念,又要支持審計監督活動,為審計監督活動的開展提供必要工作保障。著名的霍桑實驗表明,激勵機制對心理和環境有著顯著的影響。首先,對審計監督的優化不僅需要獎勵的正面激勵,而且需要給予一定的處罰。其次,尊重與信任也是審計監督主體的一種需要,當這種需要得到滿足后,就能激發工作熱情,消除畏難和偷懶的心理。最后,審計監督主體積極性的發揮不僅依靠獎懲,還要依靠公平的待遇,即按其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報酬。

其次,審計監督主體素質的優化。審計監督主體素質的優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知識結構的優化。審計監督是以腦力勞動為主的一種行為,行為是否優化取決于其知識結構。這種優化的知識結構一般包括財務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經濟、管理、法律等相關學科知識。二是思想品質的優化。審計人員應具備堅定正確的政治指導思想,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自覺遵守審計法律規范,以獨立客觀公正的態度實施審計。三是心理素質的優化。心理素質主要是意志心理素質和能力心理素質。意志心理素質是在正確目標引導下,為達到這一目標自覺地組織自己的行為并與克服困難相聯系的心理過程的素質。而能力心理素質是指審計人員直接影響審計活動的效果,使審計活動得以順利完成的心理素質,包括記憶力、思維力、想象力等內容。

最后,審計監督實施機制的優化。研究我國審計監督的實施機制不難發現,無論是審計監督的糾錯機制,還是審計監督目標的選擇機制都很難適應審計監督的需要,這就要求必須對審計監督的實施機制進行重構和整合,集中力量,加大監管力度,改善監管的措施和手段,從而提高審計監督的效率和效果。優化審計監督,必須在遵循系統、充分、靈活原則的基礎上,優化審計監督的實施機制。第一,權力與責任相結合,動力和壓力相結合。無論是審計監督規范的制定,還是實施,都要明確界定相關部門的權利和責任,使之具有相應的動力和壓力。負責制定規范的應當能夠針對不斷變化的各項業務,制定出具有適應性和前瞻性的規范;負責監管的應當能夠及時規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及時、有效的解決辦法。第二,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合作。參與審計監督的各審計主體之間應當實現相互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審計監督中存在的問題,與此同時,還必須相互合作,實現整體功能的最大化。第三,建立和完善審計監督的糾錯與目標選擇機制。第四,理清審計監督思路,轉變審計監督方式,提高審計監督的效率和質量,促進審計監督步入規范化、經?;?、合理化軌道。

上述三個方面的優化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共同作用于審計監督。審計監督實施機制是審計監督優化的外部制約機制,只有對違規行為不間斷地監督制裁,審計監督才能優化。激勵機制的優化可以有效地激勵審計人員自覺地積極主動地開展優化行為。然而審計監督是以人為主體的,能否優化還取決于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職業道德的教育,也是審計監督優化的基本措施。

3、審計監督優化的內容明確審計監督的內容是建立健全我國審計監督制度必須回答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本文認為,審計監督的內容要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審計主體對客體的審計監督、政府及社會對審計工作的管理控制即對審計主體的再監督兩部分。①審計主體對客體的審計監督主要研究:如何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職能,確保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合規、有效運行;如何適應審計主體組織形式和規模的發展變化,保證審計報告真實、合法;如何建立審計質量和審計組織履行審計法規制度的控制標難;研究進一步完善《注冊會計師法》,建立科學規范的注冊會計師管理體系,發揮社會中介機構在審計監督中的作用;研究政府審計監督與社會中介機構監督的關系(規范性標準或示范性標準)等。②政府及社會對審計工作的管理控制主要研究: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審計法規體系,為政府或最高權力機關監督審計工作提供

法律保障;研究對審計進行再監督的方式、范圍,監督的主體、責任,如何完善監督的體制與運行機制;審計信息披露即審計報告的有關法規制度建設研究;審計信息質量的分析與評價標準研究及審計報告的可讀性研究等。 總之,當審計監督學把審計看作“一個行為過程”時,審計人員作為這個過程的自始至終的參與者,對審計工作質量的影響就很大。當審計報告作為這個過程的終點時,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即審計工作質量外部效應的內在化,很大一部分就取決于審計人員行為的規范化。而這種規范化由于人的行為假設的存在,需要監督實施機制和職業道德作為審計工作質量成本投入的,這種投入也是任何的審計環境下都是必須的。因此,對審計監督的研究,是審計工作質量優化的保證。

二、審計工作質量的改進措施

虛假審計報告的主要責任者是審計監督主體即審計人員。用制度經濟學理論的研究方法來分析影響審計系統制度變遷的因素可看到,審計工作質量的改進不僅是審計工作本身的改進,而且是系統各方面的改進,尤其是對審計監督主體的改進。

1、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與審計隊伍的素質水平息息相關。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組織保證。如果沒有一支高素質的審計隊伍,那么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就是一句空話。因此,必須在采用科學審計監督手段和合理審計監督方式的前提下,運用適當的激勵機制和監督實施機制,加強審計人員的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的學習,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覺悟、職業道德、工作責任性和全局觀念。

2、加大審計規范體系建設,提高審計主體行為的規范力度。制定與國際審計準則相一致的審計法律法規,完成現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加大宣傳的力度,增加審計的程序、處理處罰的透明度,推行審計的公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審計責任的追究機制、審計決定的執行機制、審計信息的反饋機制等審計法律監督體系。以制度做保證,對政出多門,不統一、不協調的法律、法規、規章及一些地方保護主義的地方性規章,該廢止的廢止,該完善的完善,以維護審計法規的完整和統一。

篇3

關鍵詞:行政執法;審計監督;法治政府建設;作用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1-000-02

黨的十以來,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針對依法治國提出了新的發展要求和戰略部署。新形勢下,法治政府的建設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和意義,法治政府將與依法治國和構建和諧社會緊密聯系。

建設法治政府必須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權力配置和運行的基本原則,把提高制度建設質量、確保法律實施、嚴格各項監督、轉變政府職能作為重要舉措,并加以貫徹落實。但不可否認,受歷史、體制等因素的影響,現階段依法行政的質量、水平、標準還不高,依法行政體系建設還不完善、成熟。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法治政府的建設進程,影響法治政府的建設步伐。

為此,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加強行政監督,以保障行政權力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運行。與此同時,審計監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的一項監督制度,是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將其列為“監督”之一,在推動完善國家治理、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反腐倡廉、推動民主法制建設等方面發揮積極成效。審計機關作為審計監督的職能部門,依法獨立開展審計監督,能促進依法行政,維護經濟秩序,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當前,審計機關應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適應引領新常態,服務深化改革發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轉變審計理念,創新法治思維,改進方法手段,加大審計監督力度,為推進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一、提高政府公信,加強地方政府執法行為監督檢查

在實際工作中,不難發現一些地方、一些部門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仍然存在,已經成為影響政府執行力的突出問題。不僅影響法治政府的建設力度,還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威嚴。因此,需要加強地方政府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強化對政府權力的監督制約,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加強地方政府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一是要加強行政執法行為的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力度,嚴厲查處違法亂紀行為,切實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二是要加強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加大對重大決策部署的監督力度,促使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做到“令行禁止”,杜絕“有令不止”,提高政府執行力。三是要加強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審計監督。加大廉政和糾風治亂等方面的監督力度,堅決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案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二、正確行使權力,加強執法主體履職行為審計監督

眾所周知,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政執法機關在開展行政執法行為過程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唷S捎諶鄙儐嚶Φ鬧圃脊娣叮導致自由裁量權力較大,裁量尺度不一,很容易出現執法不公、懲罰過重或過輕、暗箱操作等問題,因此要加強對行政機關履職行為的審計監督,促進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

加強行政執法的審計監督,就要將行政執法主體履職行為納入監督范圍,促進行政執法主體依法履職。首先行政執法主體要自覺接受人大、紀委、政府以及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落實權責清單制度,本著“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向社會公開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序,增加行政執法的透明度,盡量避免行政機關不當履職產生的矛盾糾紛。其次審計機關要爭取黨委政府、司法機關、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支持,形成跨部門聯合監督機制,對行政執法主體的執法程序和執法依據等履職行為開展審計監督。再次審計機關要對行政執法主體的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合理性、合規性開展審計監督,促使行政執法主體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掌握合理尺度,提高認識,自覺接受法院的司法審查和社會的監督,確保行政執法的客觀、公正。

三、促進制度建設,加強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

各級行政執法主體要提高對審計工作的認識,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嚴格落實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對待審計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建議,積極推進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整改負責人和整改時間,督促審計整改落實到位。同時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針對本地本部門行政執法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及時整理歸納,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促進審計意見建議更加規范化和具體化,科學、合理、務實的落實審計整改建議意見。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追蹤溯源,要從體制機制上下功夫,要建立一套執行有力、行之有效、高效運作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同時將審計監督作為行政執法體制建設內容之一,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績效目標考核范疇。必要時可由紀委、檢察院、審計等部門聯合成立審計整改監督小組,規范工作流程,明確究責方式,不斷加強工作間的協調與配合,提高行政執法效力。

四、提升監督能力,加強審計機關自身隊伍建設

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是實現依法治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就審計工作實際而言,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審計。因此,審計機關要通過增強法治理念、構建制度體系,規范審計行為,著力提高審計干部依法審計能力,創新審計法治思維和方式,正確做到“三個區分”,切實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加強審計法治建設,以嚴格規范的審計執法行為,確保問題查處和審計結果經得起時間和實踐檢驗,實現依法審計的整體推進,有效發揮法治作用和維護法治權威。一是要堅持依法審計。依法審計是審計工作的基本原則,為了促使審計監督工作更加規范化和法制化,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相繼出臺審計法和相關審計條例,目的就是為審計工作開展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開展審計監督過程,涉及到的審計執法、審計管理、監督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多個環節,都先后制定了相關的法規制度,這樣在結合實際審計工作中,就能夠依法辦事,按程序、憑證據,確保審計監督工作更趨制度化、法制化和規范化。二是要強化審計能力建設。審計干部的審計能力是決定審計監督成效的基礎,要不斷加強審計干部學習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審計分析和綜合判斷能力。要做好日常資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歸納分類工作。審計監督工作離不開資料文獻的實證調查,這些事實性的證據資料是確保審計質量的關鍵所在。要創新審計方法,做到審計方式手段多樣化,提高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如實地觀察、詢問、外部群眾調查、查賬取證等,確保審計監督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三是要加大審計成果運用。要切實提高審計項目質量,要著力從體制機制上提出審計意見建議,只有高質量的審計報告才能發揮審計監督在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保障作用。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強化審計整改意見落實的監督力度,確保整改意見件件落實。加大審計成果運用力度,促進審計成果在黨風廉政、選人用人等方面的運用。四要著力打造審計鐵軍。要進一步加強審計干部隊伍建設,全民提升審計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大力培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認真踐行“四個意識”,著力打造一支政治硬、業務精、作風優、紀律嚴的審計鐵軍,更好地服務法治政府建設。

參考文獻:

篇4

會計審計對于質量有幾點要求,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及時性。這是會計審計質量的基本要求,要想提升質量必須從這幾方面著手,同時也要注意到會計審計工作人員自身的素質,以及相關的規章制度,這些都是提升會計審計質量的關鍵之處。對于會計監督,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監督工作人員,要保障其有著優秀的品質,在工作過程中能夠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對于不合格的現象要及時上報,并責令其改正。同時要健全監督體制,有一個完善的體制做保障,使得工作人員更加有底氣。

二、提升會計審計質量和會計監督的措施

(一)提高會計審計質量的措施

會計審計質量的提升,關鍵在于滿足上面提到的幾點要求,首要一點就是要提升會計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把好招聘關,一方面從人才源頭著手,提升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另一方面還要從員工培訓方面著手,改變員工觀念,使其保持最新的工作理念,從而確保會計審計工作的高質量。在招聘過程中,要根據員工的能力和技能做好相應的分配工作,要對其會計審計能力進行考核,應該強調的是,能力是可以培養的,素質更加重要,在員工招聘的過程中,要注意員工素質的篩選,保證員工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文修養,保證其對企業的忠心,以及吃苦耐勞等優秀的品質,因為技能是培訓的,道德更加重要。在培訓的過程中要理念和技術結合,同時結合規章制度對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滲透,這樣無形之中讓員工有一個遵守規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規的觀念,從而在審計過程中能夠很好的遵守,進而提升審計質量。另一方面要將企業的各種制度進行完善,例如獎懲制度,讓員工體會到企業的公正,使得企業上下一心,這樣才能更好的工作。內部員工關系也是重要的一環,領導要注重管理的協調,讓員工體會到‘家’的感覺,這樣就會全心全意為企業謀利益,不會做出有損企業的事情。還要定期開展交流活動,吸收其他企業先進的管理經驗,從而豐富會計工作者的工作經驗和知識,還可以通過交流活動吸收人才,為企業服務。

(二)提高會計監督的措施

會計監督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會計審計工作以及會計其他工作的正常進行,防止出現通過惡略手段制造假的賬目等現象,要想將會計監督工作做到位可以從企業的目標管理入手,做好企業的目標管理工作。對于一個企業來說,都有著其不同的目標,因此企業監督工作要根據企業的目標進行適當的調整,以符合企業的發展軌跡。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要將企業的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相結合。企業目標一旦確立下來,就必須將目標數字化,實現目標過程中用到的各種資金的支配等都是需要財務部門進行整合分析的,這個過程會計監督工作得重要性就體現了出來,數字化的過程其實就是監督的過程,同時的數字化完成后還要對其進行任務分配,對于個人身上的指標,要有一個考核階段,會計工作人員通過個人的數字對工作人員的日常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這個過程同樣也是會計監督的一個重要階段,會計監督的職能是在目標的確定,目標數字化以及目標的分配整個過程中發揮出來的,可見提升會計監督的首要在于做好企業目標的管理工作,使得監督工作和目標相協調,從而促進監督職能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提高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共同的措施

1.完善企業的內控體系

提升員工的素質,能夠為企業提供人才保障,加強目標管理能夠令監督工作和企業的目標相協調,從而更好的發揮職能。內部控制體系是對會計工作過程中進行約束的一種管理體系,他的完善能夠保障會計行為的規范性,從而使得最終的結果更加真實。內控系統對于控制內部的所有的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規范,確保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圍繞目標努力,做到最好。領導者要有足夠的重視,這樣才能令整個體系都能夠穩定的運行。領導者要有一定的全局意識,有長遠的目標,要以提高員工的凝聚力為基礎,使得會計審計運功和會計監督員工都能夠有所依靠,從而提升審計質量和監督的效率。部門的凝聚力也是內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雖然說是兩種工作,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但是其工作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為企業盈利,所以財務部門要團結一心,在工作上相互幫助。各個部門之間要注重協調和溝通,從而保障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2.引入外部審計單位

提升企業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可以在內部的基礎上引入外部審計單位,從而提升審計質量和監督水平。同時還可以同其他企業進行審計、監督人員你的交換,學習對方的優點,發現自身的缺點從而有效的改正。外部審計單位主要是對內部審計的結果進行再次審計,監督人員監督其工作,通過內外的相互作用,從而確保最終的審計質量。政府部門也要加強對于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的在監督工作,防止企業因為一己私利破壞市場的平衡,破壞實誠公平公正的秩序,要加強監督檢查的力度,對于工作人員要提升其專業能力和自身的素質。同時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從制度上對其進行約束,從而保障會計審計和會計監督水平得到提升。

三、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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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貸審計質量對策建議

一、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審計收費(AuditFee)也稱審計定價(AuditPricinz),是指審計服務供需雙方就審計服務所達成的價格,是客戶與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CertiflcatedPublicAccountant,以下簡稱CPA)之間的經濟聯系。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單位,承接業務時不能不考慮成本與效益的問題。只有當審計服務的收人大于審計成本時,事務所才會提供審計服務。審計收費是決定事務所成本與收益的關鍵因素,也是事務所業務競爭的突出問題。

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之間相互影響,Copley(1994)的實證研究證明了審計費用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即事務所和CPA提供的審計質量越好,審計收費就越高;但過高的審計費用也可能使委托人選擇較小規模的事務所,并由此可能降低審計質量。就某一個審計約定而言,審計費用隨事務所的不同而變化,事務所不同,提供的審計質量特征也不同,選擇了事務所就同時選擇了審計費用和審計質量。

審計收費嚴重影響著審計質量。低廉的收費不利于吸引和凝聚高素質的審計人才,不足以支持對員工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的投入,使得CPA沒有專業勝任能力去發現錯弊。低廉的收費只能與低服務水平的成本相配比,以至于CPA可能減少審計程序,無法保持應有的職業道德水準,降低了審計質量。反之,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制度越完善,執業質量越高,需要的審計成本也越多。

我國恢復CPA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的歷史,但是審計市場的低價競爭一直困擾著CPA行業的發展。從“理性經濟人”角度來說,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時,只有較高的審計收費才能保證事務所有實力去完善質量控制制度,才能保證事務所有能力付出更多的審計成本去執業,也才能保證較高的審計質量。當然,審計收費過高,也可能存在著“購買審計意見”的行為,造成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的極度依賴。

在我國,對高水平審計質量的需求并非來自市場的客觀需要,政府、股東、公司管理當局等對審計服務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有效需求并未真正建立起來。企業缺乏自愿聘請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制度背景,很多客戶以審計收費的高低,或者以是否為其出具“滿意報告”作為選擇事務所的標準。面對審計市場的激烈競爭,很多事務所為了生存和發展,只能降低審計收費,這就不可能付出較高的審計成本,因而無法保證審計質量。

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經濟陷入“滯脹”,一些企業希望聘請收費較低的會計公司,會計公司之間的競爭也日漸激烈,一些會計公司采用了不正當的手段(包括低價競爭)招攬審計業務,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憂慮。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注會計師協會(AICPA)等的推動下,美國會計理論界開始關注審計收費問題。如Simunic在1980年最早運用多元線形回歸模型,考察了可能影響審計收費的各種因素;Watts、Zimmerman和DeAngelo等(1981)認為,事務所的規??梢杂脕砗饬繉徲嬞|量的高低。DonaldR.Deidjr.和GaryA.Giroux(1992)提出,在沒有直接衡量標準的情況下,審計所花費的時間可以用來衡量審計質量的高低。隨著針對會計公司和CPA的訴訟案件數量的顯著增加,審計收費作為委托人與CPA之間重要的經濟聯系,不再是研究的前提,而是當作研究的主要對象,逐漸成為理論研究的熱門話題。

我國對審計收費的研究始于20世紀90年代末。喻小明(2000)認為審計收費低是壓價競爭的產物,而導致壓價競爭的根源在于企業對CPA高質量服務的需求不足,同時指㈩治理惡性競爭行為的措施是要制定CPA收費的最低限價。王振林(2002)認為,大事務所由于客戶多,來源于某一特定客戶的審計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就越低,其屈從于該客戶的壓力相對就低;同時由于遷就某一特定客戶而帶來的名譽損失就越大,因而傾向于出具更高比例的合規審計意見,大所和小所在獨立性和產品質量上存在著顯著不同。此外,還有劉斌、宋衍蘅和殷德全等許多專家和學者對審計收費的大量研究,對解決審計收費問題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審計收費的現狀與原因分析

(一)缺乏行業執首,中小型事務所太多,市場競爭激烈

從《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百家信息》數據來看,“四大”國際所的審計收入不僅穩居前四,而且遙遙領先于國內所?!八拇蟆彼粌H擁有“世界500強”大公司中大部分的老客戶,更以其優質的服務、過硬的品牌、較大的資產規模和雄厚的實力,保證了它們在遭遇訴訟之后具有較強的賠付能力,吸引了原屬于國內所的大量客戶,導致國內所嚴重的客戶流失,給國內所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部分國內所面臨著生存困境,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所審計價格的普遍下挫也就在所難免。

近年來,我國事務所的數量增長較快,尤其以中小型事務所居多。審計市場需求不足、供給過剩,事務所之間壓價競爭現象普遍存在。雖然《獨立審計準則》規定“CPA不得以降低收費的方式招攬業務”,但事務所為了占有一席之地,普遍采納“低價進入式審計定價策略”(low-balling)招攬審計業務,引發審計市場的價格戰爭。由于過度競爭,打折已成為業界公開的秘密,甚至以支付傭金、回扣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這種違反職業規范的競爭行為嚴重降低了審計質量。大量數據表明,低于政府定價的審計價格招攬審計客戶行為的審計回扣高達40%—60%。

由于中小事務所林立的現狀,特別是有限責任制組織形式的事務所,數量多、規模小、水平低、業務范圍窄,賠付能力有限,較少考慮或者根本不考慮預期損失費用的因素,因此相應地給出更低的審計定價,造成審計收費秩序混亂。有些事務所短期意識嚴重,不注重改善業務能力,拓展業務廣度,而是專注于以低價招徠客戶,使事務所陷入惡性競爭的旋渦之中。

(二)沒有合理標準,審計收費高低相差懸殊

《獨立審計準則》規定:“CPA的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但收費的多少應當以服務性質、工作量大小、參加人員層次的高低等為主要依據,按照規定的標準合理收費?!备鶕矣嬑?992年12月頒布《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事務所審計業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目前審計收費的基本政策依據是2002年7月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在第五章《收費與傭金》第27條至第33條做中的原則性規定,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制定審計收費標準。審計收費既有計時收費標準和計件收費標準,也有按被審計單位資產規模或營業收入計算收費,更多的則是通過與被審計單位的討價還價來確定具體收費金額,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審計收費缺乏行業指導標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務所之間在價格上的惡性競爭,從而對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產生了負面影響。

然而,在我國境內執業的國際所,其審計收費卻從不受國內政府收費標準的約束。國際所可以憑借自身的實力以高收費攬得優質客戶,國內所為求生存,只得爭取規模效應再次壓價以吸引客戶,審計質量再也無法得到保證。這種有失公平的競爭環境從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國內所以低收費敗給了國際所的高收費。

(三)審計關系變異,審計收費競爭愈發激烈

理論上的審計關系應該是CPA接受審計委托人的委托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并向審計委托人報告工作和收取審計費用。但是,我國審計市場的委托人與CPA之間的經濟關系與審計獨立性相悖。在實踐中,公司管理層實質上具有聘請CPA的決定權,因此CPA與事實上的審計委托人即公司管理層之間具有相關性而非獨立性。由于我國對CPA職業的期望不高和廣大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審計市場處于買方市場狀態,交易主動權掌握在委托方手中,決定交易價格的不是服務質量,而是滿足委托人的要求(包括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以及與委托人的親密程度等非市場因素。

在我國,被審計單位就是審計委托人,收費方式是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這就出現自己出錢申計自己的怪現象,審計關系變異使CPA在經濟上受制于委托人,審計獨立性大打折扣。不合理的審計費用支付方式使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構成一個無法解開的內在利益關系鏈,這種依存性使事務所處于被動地位,在與被審計單位進行談判時,由于經濟制約而擔心收不到預期的審計費用,甚至擔心失去客戶,使惡性競爭愈發激烈。

此外,采用招投標方式聘用事務所時,審計服務質量與價格的關系——“信價比”無法事先預測,有些事務所以低價中標,但提供了低質量的服務,審計服務的低價中標在客觀上不夠合理。從國內外CPA,職業競爭的特點看,價格競爭是個不爭的事實,但這種競爭是基于金錢而不是能力的競爭,惡性競爭的壓力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服務質量的下降。

(四)非審計業務是審計收費復雜化的敏感因素

20世紀80年代以后,事務所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展,非審計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管理咨詢等非審計服務有超過審計服務成為事務所核心業務的可能。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在波士頓的一位董事MichaelCostello說,審計費用提高是因為客戶要求審計師做更多的工作,這顯然是因為他們要承擔的會計責任和職責越來越多。

CPA對同一企業既提供法定審計業務又提供非審計業務,會過多地涉足企業事務,從而與客戶管理當局形成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親密關系。雖然CPA不是決策者,但他是決策過程的參與者,在提出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判斷最好方案的整個過程中,CPA一直與管理當局有親密接觸,CPA在非審計業務的結果中就不可避免地與客戶存在著財務利益關系。如果事務所對客戶出具合規意見,就有遭到更換的可能,擔心失去除了審計收入還有更為可觀的非審計服務收入,在審計的同時對管理咨詢服務進行自我評價,審計服務質量必然受到影響。

(五)審計收費披露機制不夠健全

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我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以便考察事務所的獨立性和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遵循國際慣例,我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進行了修訂,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將支付給事務所的報酬作為重要事項加以披露。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公司的披露很不完整、不規范,只是含糊公布一個數據。審計收費披露極不充分,透明度較低,使許多投資者對CPA行業表現出更多的懷疑。

(六)缺乏有效監管,違法違規處罰較輕

目前,我國審計監管和執法方面對審計造假的處罰比較多,而忽視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公司法》、《審計法》、《證券法》以及《注冊會計師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對事務所和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等所受的處罰進行了歸類,但對違法、違規的事務所和CPA的處罰較輕,主要采用警告、沒收違法收入、罰款、通報批評和暫停執業資格等形式。法規中即使有相關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但在實際執行中遇到現有法律制度對民事訴訟的限制,CPA民事賠償制度形同虛設,即便審計失敗,也沒有經濟賠償的壓力,因此事務所在制定價格政策時很少考慮提高審計質量與防范審計風險所需要的審計成本,審計收費低廉也就不足為奇了。三、完善審計收費制度、提高審計質量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大型審計執業單位的建設

目前我國有4000多家事務所,總體上存在著規模較小、執業水平不高、人才難以引進、風險抵御能力差和審計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因為中小型事務所太多,在數量上使我國的審計市場的供給大于需求,在多年無序的發展中引起價格的惡性競爭,當國內所采取“底價進入式競爭策略”打得不可開交時,“四大”國際所卻以其高收費吞噬著國內審計市場。只有擴大事務所的規模,才能應對市場發展對審計服務質量和審計服務多樣化日益強大的需求。進一步擴大國內事務所的規模,強強聯合,走集團化的發展道路,能夠相互彌補業務廣度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為客戶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從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競爭力。

加強國內事務所自身規模的建設,有必要提高事務所設立條件,完善事務所注冊程序,并通過合并改組等方式,鼓勵中小事務所進行改組形成大型事務所。從經濟利益角度看,合并后的大型事務所承受管理當局壓力的能力比較強,即使被解聘其損失也相對較小,這有利于其保持獨立性。另一方面,大型事務所注重長期發展,更在乎自身的聲譽,往往選擇保持獨立性以提高聲譽,增強聲譽收費能力。從法律責任角度看,一旦受到法律制裁,大型事務所才有能力支付足夠的賠償,發揮CPA風險收費承擔潛在民事賠償的責任。從行業監管角度看,合并后的大事務所更容易受到關注,監管部門會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因此不會輕易放棄獨立性。

(二)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審計費用的收取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梢越梃b國際慣例,根據公司的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強弱和所處行業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種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根據不同級別人員的每小時收費標準,來決定審計費用。具體地說,以成本作為出發點找出行業成本規律,從人力資源投入收費的角度來制定行業成本標準,以此規范價格秩序形成有序競爭。收費標準可以考慮規定審計收費的上下限,全國各地的CPA審計時按照該標準執行,在標準的上下限之內收費,但實際收費不得低于標準的下限,防止審計市場的惡性競爭。

當四大國際所進入我國時,國內CPA行業還相當幼稚,有關部門對國內所沒有像其他行業那樣予以必要的、有效的扶持保護,政府在政策上和心理上更傾向于國際所。國內CPA行業從“深圳原野”到“瓊民源”再到“銀廣夏”等一系列違規違法案件,被看作是導致上市公司造假和證券市場泡沫現象的罪魁禍首,在剛起步不久就自釀“苦果”。但是,應該看到企業造假有許多原因,不少是行政干預的結果,CPA卻成為“替罪羊”。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國際跨國公司和國有商業銀行的審計業務基本上由四大國際所分享,2001年中國證監會頒布16號規定的“補充審計”也要求由國際所進行。國內所不能在完全的市場上和國際所競爭,與一些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甚至指定有很大的關系。國內所起步晚,又有政策差別,只會加速國內所的衰微,不利于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國內審計市場發展至今已有20多年,有關部門應該調整政策,取消國際所的超國民待遇,改變審計收費有失公允的雙重標準。政府部門應該同等看待國內所和國際所,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主導國內會計業培育寡占型的審計市場結構。國內所要認識到服務水平和質量同國外所的差距,提高審計技術、積累管理經驗、研究市場開發和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才能在市場規范化前進的道路上健康發展。

(三)通過第三方介入改變現有審計費用支付方式

現行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是由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單位收取審計費用,導致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形成財務依存性,長期以來是審計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針對目前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人合二為一的現象,應該設立審計收費監管機構。由于我國現在還不具備由審計報告使用者支付審計費用的條件,應該在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加入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審計監管中心,該機構必須與雙方單位均無直接或間接經濟關系,其性質是非營利的監管機構,必須能夠保證公正性。

審計監管中心的設置,改變審計者與被審計者的“直接見面”的委托關系,切斷兩者之間的經濟利益談判關系,防止購買審計意見,建立起“企業(委托方)一審計監管中心一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委托關系,組織審計業務的招投標,改變審計付款方式,監督審計質量。加入這一中立機構后,在審計費用的支付流程中加入第三方這一環節,使審計費用在審計工作開始前由被審計單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審計單位對事務所的鉗制,由第三方負責聘用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最大程度地切斷了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之間的利益聯系,在這種新型的審計關系框架下構建了一個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相關性較高的審計收費模式。

改進招投標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最低限價。在招投標過程中,不應只注重服務價格,應充分考慮到事務所的信譽、規模、服務質量等因素,給出綜合評價。同時,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規范事務所聘用過程中的信息披露,加強社會監督。

(四)應該適當限制與審計業務不相容的多元化服務

在目前審計市場管理體制下,事務所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生存和發展,只有不斷拓展新的業務領域,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等服務。但是,如果事務所向同一上市公司既提供審計服務又提供管理咨詢服務,必將嚴重影響審計獨立性?!半p安事件”后,2002年7月美國總統布什簽署通過了《薩班斯一奧克斯萊法案》(Sarbanes-OxleyAct,簡稱“SOX法案”),正式禁止會計公司向其審計客戶同時提供任何非審計服務。

我同現行法律規定,采取“對非審計業務基本不予禁止”的模式,在CPA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中規定:CPA不能為審計客戶提供不相容業務,但未明確規定不相容業務的具體范圍。上述兩者內容是矛盾的,不利于審計事業的發展。因此,建議立法實施“部分禁止非審計服務”模式,從法律上對部分非審計服務做出禁止性規定,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事務所同時購買兩種服務。對某些非審計服務作出禁止,并不是指禁止事務所從事非審計服務,而是指某一個事務所不得對本所的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可以向其他所的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咨詢業務和審計業務之間的關系,要求CPA把為客戶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審計服務分開,即只能提供一種服務,從而在形式上和實質上提高CPA的獨立性。

(五)強化監管,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違法違規的懲治力度

應形成一個完善的關于CPA的法律責任方面的規范,加大CPA的法律責任,強化賠償責任。改變違規成本和違規收益嚴重不對稱的狀況,從根本上消除其違規執業的動機,進一步加大對CPA行業違法違規問題的監督和處理力度。在出臺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之后,各地注協應監督事務所遵循最低限價標準,過度偏離合理水平的審計收費可能意味著審計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政府部門可以據此監控事務所的違規違法行為,嚴禁各事務所搞不正當的低價競爭,應該對超低價收費的事務所加大處罰力度,以保證審計收費標準的順利實施。

為了提高對審計質量的長期監督,有必要在CPA行業大力推廣誠信制度,加強事務所和CPA的品牌意識建設,信譽好的事務所可以執行級別高的審計收費標準,實行優質優價,引導事務所將低層次的價格競爭轉為高層次審計質量競爭。監管部門應經常對全行業的誠信狀況展開檢查,適時地公布各事務所的信譽等級。通過誠信制度與經濟利益掛鉤的機制,促進CPA行業的良性發展。

(六)強化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增強社會監督的透明度

審計收費信息的公開披露有助于社會公眾對事務所進行監督,減少審計收費環節的不正當行為,遏制利用價格進行的不正當競爭。我國現有的審計收費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較分散、相對粗略、執行力度較弱。因此,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的規定,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包括選擇事務所的決策程序和事務所的收費模式,減少管理當局操縱審計結果的可能。只有集中、詳細和強制三者結合,才能保證事務所披露的信息質量,讓利益相關者取得有用信息。制定規范審計費用及相關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將披露審計費用及相關信息作為企業的應盡義務,任何企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披露審計費用,并規定其披露內容,披露的信息必須全面、客觀、清晰和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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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審計的建議問責職能

問責制本質上是一種追究個人責任的制度。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法律沒有賦予審計機關對個人的問責職權,但賦予了審計建議問責的職能。《審計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反國家規定,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第五十條規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審計的目的是要發現問題,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要糾正問題,審計負有督促糾正整改的責任,這是中國審計的特點之一。但多年來的實踐表明,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有些并沒有得到有效的糾正,甚至出現屢查屢犯的現象。建立健全問責制度,對于遏制這類問題會有一定的作用。為此,審計在加大對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力度的同時,應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審計的建議問責職能,并以此促進建立健全問責制度。

二、正確行使審計對單位的問責職權

審計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對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法違紀行為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某種意義上也應屬于一種問責?!秾徲嫹ā返谒氖鍡l、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預算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國務院的《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也明確了審計機關的執法主體資格,進一步賦予了審計機關依法對財政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和對單位可以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權限。審計處理處罰既是一種有效的監督手段和措施,又是一種對單位違法違紀問題的問責。因此,審計機關應按照《審計法》和國務院的《條例》的有關規定,正確行使審計處理處罰權,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各類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違法違紀行為,促進建立健全問責制度。

三、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問責力度

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領導干部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一種有效監督制度,是中國特色的審計形式。加強和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寫進了黨的十七大報告,審計機關應深入領會十七大報告精神,進一步提高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內容是審計和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責任缺失和違反廉政規定的問題應加大問責力度。怎樣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力度,就是要從對領導干部的權力實施有效制約的角度,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在評價標準和審計方法上,注重與效益審計結合起來,通過效益落實責任,科學評估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政績,客觀評價經濟責任,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促進建立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

四、整合監督資源,建立行政問責溝通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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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認識審計監督工作

現在社會上對審計工作存在“三種”現象:一是有些單位和部門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審計工作;二是個別單位和部門不愿意接受審計監督,千方百計回避審計;三是少數單位對審計工作人員心存戒備,認為審計就是查問題、找麻煩、揪辮子。究其原因:一是少數同志不學法、不懂法,不愿意履行《審計法》的法律責任,對審計監督產生的效果心存疑慮;二是少數領導同志本身存在嚴重違紀違規問題,不愿意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三是個別審計人員也可能存在執法不規范,甚至等問題,從而影響了審計機關的形象。

然而,審計監督是憲法賦予審計機關的神圣職責,是法律制度,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五條規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庇袉栴}的單位和部門要審計,沒有問題的單位和部門也同樣要審計。

二、為何要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當前我國正在建立民主化、法制化國家,要實行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就要全面履行市場經濟規則,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由于審計監督具有覆蓋面廣、內容深、力度大、綜合性強等特點,才能在整個監督體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筆者所在的宜春市是個農業市,全市人口540萬,2007年的財政總收入僅為50億元。如何用好用活這部分資金,促使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既要依靠科學合理的財政預決算來安排,又要靠嚴格規范的審計監督工作來實現。2007年,通過對1478個單位的審計,共查出違紀違規金額1.97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2.6億元,審計處理上繳財政金額4 749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2 557萬元,調賬處理資金998萬元,向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移送經濟違法違紀案件6起,向黨委、政府提出審計建議805條,被采納430多條。由于審計監督工作能揭示有關的情況和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糾正偏差和錯誤,從而為單位和部門挽回經濟損失,為黨政領導加強宏觀經濟管理和調控進行科學決策提供有力依據。

三、怎樣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一)開展審計監督是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

《審計法》賦予了審計機關十五條職責監督權。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相關條款的,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審計法》規定:“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資料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薄氨粚徲媶挝贿`反本法規定,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或者轉移、隱匿所持有的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薄皩Ρ粚徲媶挝贿`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采取處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給予處罰。”“審計機關依法責令被審計單位上繳應當上繳的款項,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的,審計機關應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扣繳或者采取其他處理措施,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p>

(二)開展審計監督要緊扣黨政中心工作

為實現宜春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宜春市委、市政府正在積極推進“心圈廊”發展構想,打好“三大戰役”,加速實施“四個宜春”建設步伐。作為審計機關就要緊緊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對領導關心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稅務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查清預算經費的真實性、下撥資金的及時性及征收征管經費的政策性。對社會關注的農村九年義務教育的債務情況、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扶貧資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社會保障資金、民政資金的管理使用問題進行審計,查清關系民生的熱點、焦點資金是否用到人民身上。對文衛、執法等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進行審計,看有否亂收費、亂罰款和亂作為的現象。同時,還要對城市建設、旅游開發等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看單位主要領導履職盡責有無失誤,資金投向是否科學。審計機關只有找準了切入點,才能真正發揮好“政府謀事”、“經濟衛士”、“反腐斗士”的作用。

(三)開展審計監督要突出黨風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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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區開發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審計監督部是指揮部的職能部門,對總指揮負責并報告工作。具體負責對指揮部內部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主要目的是提出建設性意見,為最終審計創造條件。

第三條審計監督部的工作受區審計局的指導、監督。

第四條審計監督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工作。專業知識人員按照審計監督部安排開展工作,并承擔和履行與其從事業務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審計監督部的審計內容

一、審計監督部對指揮部內部、城北城司、城北拆遷公司實施的工程項目及其財務、會計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審計監督部對指揮部內部的財務收支審計的主要內容:

1、收支預算的編制情況;

2、融入資金是否按有關規定進行,融入資金的管理是否有嚴格的制度保證其安全;

3、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帳;

4、財務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執行;

5、各項支出是否合法、合規、效益,手續是否齊全;

6、往來款項是否及時處理,不長期掛帳;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審計監督部對城北城司審計的主要內容:

1、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2、資產形成、運用和管理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3、負債形成、償還和管理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4、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和管理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5、依法繳納稅費情況;

6、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嚴密和執行情況;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監督部對拆遷公司項目審計的主要內容:

1、拆遷項目的立項、審批等法定手續是否完備;

2、實施拆遷的合同、協議是否合法、合規;

3、拆遷工程是否經過招投標及招投標是否合法、合規;

4、拆遷補償合同、協議是否合法、合規;

5、拆遷的建筑物、設備等資產評估的真實、合法;

6、拆遷安置或拆遷補償是否合法、合規;

7、特殊的拆遷對象拆遷補償標準提高,手續是否完備、合規;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審計監督部對工程項目審計的主要內容:

1、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等法定手續是否完備;

2、工程施工是否經過招投標及招投標是否合法、合規;

3、工程變更是否真實、合法,簽證單(應有工程部、監理、審計、施工方人員簽字)的手續是否完備;

4、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規,建設合同中是否明確“如工程結算、決算核減金額超過總價的7%,則其結算、決算審計費用的浮動部分中,超過7%部分按核減造價4%計算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5、預付工程款是否按合同、協議規定,按進度付款;

6、工程結束竣工后,是否及時組織驗收和委托審計;

7、工程款結算是否按審計結果與施工方進行工程款結算;

8、資產形成后是否及時移交相關部門,移交手續是否齊全;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審計監督部的權限

一、審計監督部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監督部規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下列資料或有關情況:

1、預算或者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2、在金融機構設立帳戶情況、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合同、文件及重要會議記錄;

3、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二、審計監督部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行為,及時上報指揮部總指揮進行處理。

第七條審計程序

一、審計監督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二、審計監督部自定的審計項目或指揮部總指揮交辦的審計事項,審計結束后,及時向指揮部總指揮提交審計報告。

三、審計監督部可以采取直接審計、送達審計的方式實施審計,被審計單位應當配合審計監督的審計工作。

第八條法律責任

一、審計監督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根據事實和情況,由區審計局授權依法給予處理、處罰。

二、對違反審計法律、法規或者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根據事實和情節,給予下列處罰:

1、警告、通報批評;

2、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處罰。

三、違反會計管理規定,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進行會計核算,或者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確認標準、計量方法,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審計監督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責任人員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由責任人員上級機關對其給予記過、記大過、開除公職的處分。

篇9

【關鍵詞】企業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實務

隨著審計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越來越被重視,筆者近年負責了幾個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審計,對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組織方式、檢查內容及方法、文書編寫進行大膽創新,項目審計質量得到了領導和同行的肯定和認可。現整理一些原創性的有特色的做法與大家分享。

一、審計立項及工作組織

審計項目立項選擇是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成功的基礎和前提。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立項應貫徹風險導向原則,一般選擇基礎管理薄弱的單位進行立項,尤其優先選擇新成立的企業、經營管理及廉政風險較大行業企業以及近年被各級各類檢查機構查出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立項。貫徹風險導向原則選擇被審計單位可以以內部控制制度角度審視、解析被審計企業存在的問題,為企業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指出努力方向。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根據是否立項可以分為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一般單獨立項,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而深入的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問題一般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存在比較嚴重的缺陷作為其他審計項目審計報告中的一個問題進行披露。本文主要討論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可以采取單獨立項審計組織方式,也可以結合經營業績、經濟責任、基本建設、其它專項審計項目采取捆綁式審計組織方式。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及其存在的風險進行檢查評價,這就需要審計人員掌握大量的信息并結合實際情況做深入細致的研究分析。為防止信息片碎化,影響研究分析的結果,除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需加強溝通外,審計組人員不能太多,崗位分工檢查范圍不能太窄不能相互交叉也是提高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審計組原則上一般由三人組成,設綜合、資產管理、專項費用等檢查崗位。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一般包含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等檢查程序,各檢查程序具有很強的關聯性、順序性,審計人員應首先進行制度環境檢查,其次實施符合性檢查,最后實施實質性測試。審計組原則上應縱向分工,不能橫向分工,即按業務屬性分工檢查,審計人員對分工負責的業務完整實施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等檢查程序。不能反過來按檢查程序分工,即對同一業務由不同的審計人員實施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等檢查程序。

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構成及分工應保持一貫性,原則上不能中途改變人員構成及調整人員分工,尤其在業務實質測試階段,人員分工上應與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分工保持一致,不能跨業務屬性調整符合性檢查、業務實質測試人員分工,否則可能嚴重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因為信息傳遞規律告訴我們,信息傳遞在傳遞過程中都會發生衰減,再好的溝通都不如審計人員自身親歷親為獲得的信息全面有效。

二、審計內容及方法

1.檢查制度環境。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按來源可分為上級制度和內生制度兩種,按制度內容分為實質性制度和流程性制度。

(1)制度檢查?;鶎訂挝灰话闶瞧渖霞墕挝恢贫鹊膱绦袉挝唬鋬炔靠刂浦贫戎饕獊碓从谏霞墕挝活C發的各種規章制度,上級單位頒發的規章制度收集整理歸檔以及傳閱知曉的部門和崗位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環節。在審計時應首先檢查被審計單位文件管理部門各種規章制度收集整理情況,檢查是否分類歸檔,是否存在重要文件缺失;文件傳閱部門和崗位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完整,應轉發的是否轉發,相關執行部門和崗位是否留存復印文本或電子資料。其次檢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根據上級單位文件制訂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檢查評價被審計單位實施辦法的合規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對于經常性事項上級單位沒有的規章制度的,是否建立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于偶發性事項上級單位沒有的規章制度的,是否有請示報告制度。

(2)流程梳理。控制環節一般設置在業務處理流程中,可以說離開業務流程內部控制制度無從談起,因此,對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的梳理對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至關重要。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可能以文本制度形式表現,也可能沒有具體的文本制度,而是存在于單位業務處理習慣或自然過程中。審計人員應熟悉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通過對業務、會計資料進行梳理分析,組織資產、資金的現場抽查,核對業務、會計處理流程執行情況,確定相關業務、會計內部控制的關鍵點、控制點,以確定符合性檢查和實質性測試檢點。

2.進行符合性檢查。在實施制度環境檢查后,審計組應對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實施符合性檢查。在實行符合性檢查前,應根據內控制度檢查和業務流程梳理情況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分類。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一般可以分為宏觀層面活動和業務層面活動。宏觀層面經營管理活動包括組織架構、經營戰略、決策機制、風險管控、信息傳遞、內部監督等活動,業務層面活動包括資金管理、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稅務管理、科研開發、擔保業務、工程項目、業務外包、產權管理、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成本費用等。

在業務層面活動中,資金管理、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稅務管理、科研開發、擔保業務、工程項目、業務外包、成本費用等有明確的賬戶對應查證,而產權管理、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等一般沒有明確賬戶對應查證,必須依賴企業其他文件資料查證。

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按宏觀層面活動和業務層面活動分類后均應實施以下基本環節檢查,一是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二是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三是分析研判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按其成因可分為制度建立缺陷和執行缺陷。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按其性質和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四是思考針對認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可行的改進措施。除實施以上基本環節檢查外,審計人員還可以根據具體業務屬性及單位的特點,細化更具體的檢查內容,使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進行實質性測試。在進行制度環境檢查和符合性檢查后,審計人員應選擇被審計單位部分重要文件和業務進行實質性測試,實質性測試一般包括制度環境測試和經濟業務測試二項檢查內容。

在進行制度環境測試時,審計人員應選擇3~5份被審計單位頒發正在執行的重要文件實施測試檢查。制度環境測試檢查:一是要進行條文分析。分析正在執行的文件是否存在與其上級文件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條文,文件條文之間是否相互矛盾,是否存在無法執行條款。二是要進行表格表單分析。表格表單是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載體,審計人員應檢查表格表單結構是否合理,填報項目是否必須、有效,是否存在重大遺漏項目,是否具有操作性。三是要檢查文件執行情況。按照文件有關內容、職責、流程及表格表單填制的規定,到文件執行部門和崗位,實地對照檢查文件執行情況。企業宏觀層面經營管理活動更多表現為制度性,因此宏觀層面經營管理活動實質性測試應結合制度環境測試進行。

在進行業務層面活動測試時,審計人員應在每一類型業務中選擇不多于3筆,至少1筆主要經濟業務從業務發生到結束全過程實施測試檢查。實施測試檢查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經濟業務選擇應注意業務的代表性和多樣性,通常應先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進行分類,在同類業務中按重要性排序,然后在每類經濟業務中按排序選擇不少于1筆,至多3筆業務進行測試,如對基層單位實行備用金管理的單位,應至少選擇1筆基層單位報銷業務進行測試;對存在項目支出業務單位,應至少選擇1筆項目支出業務進行測試。二是為提高實質性測試工作效率,為防止檢查內容遺漏,審計人員可結合檢查內容設計測試工作表格。測試工作表格應具體列明測試檢查內容及判斷標準。測試工作表格可以由被審計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審計人員逐項核對,也可以由審計人員根據現場檢查情況記錄填寫。三是審計人員實施實質性測試過程中可以采用訪談、問卷調查、專題討論、檢查、穿行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重新執行等方法,但檢查和重新執行是基本工作方法,其他方法一般穿插在檢查和重做方法中。

審計人員通過制度環境檢查和符合性檢查及實質性測試,充分收集企業內部控制建立和執行是否存在缺陷和薄弱環節的證據,及時做好審計取證記錄,編制單項審計底稿,最終形成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三、審計文書編寫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檢查和評價,傳統審計項目一般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的合規性進行審計檢查和評價,合規性問題可以用對和錯來描述,管理問題難能以用對錯來判斷,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特點編制審計取證記錄、審計單項底稿和審計報告等審計文書。筆者在編制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文書時,即保留了通用審計文書的格式,更注重突出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特色。

1.審計取證記錄。審計人員在實施制度環境、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中存在缺陷及薄弱環節應復印相關證據資料,做好審計取證記錄。編寫審計取證記錄應以描述客觀事實為主,不發表傾向性意見,盡量不做判斷、不下結論、不提處理意見。取證記錄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檢查發現問題的現場記錄,取證記錄的簽認是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及薄弱環節認定的起點,為降低取證記錄簽認難度,避免取證記錄與審計單項底稿所描述的同一事項需要被審計單位領導二次簽認,取證記錄可以不要求被審計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只需被審計單位現場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即可。如果原始資料難以取得,取證記錄可以沒有原始資料。

2.審計單項底稿。單項底稿應在綜合整理分析審計取證記錄的基礎上編寫,編寫好的單項底稿應交被審計單位簽認。編寫單項底稿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一般是零碎的,存在的問題可能很多,很瑣碎,難以按照“一事一稿”的原則編制單項底稿,為減少單項底稿的數量,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實踐中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只編寫一個單項底稿。二是對問題事項的描述不要太具體,語言要簡潔,問題盡可能采用詞條形式表述,一般不要求具體的單位、時間、地點、金額等細節性內容。三是單項底稿原則上不要求引規,主要原因是底稿反映的問題太多,難以一一引用相關規定,而且有些問題可能僅是一種風險提示,沒有對應的規定,但這種風險提示有助于被審計單位加強和改善管理,如果拘泥于規章制度,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難以發揮。四是單項底稿原則上不提處理建議,如提處理建議應主要針對被審計單位急需整改的具體問題,對不急需整改的制度性問題一般不在單項底稿中提出處理意見,更不能提出管理性的建議,這樣可以避免單項底稿簽認時產生爭議,為與被審計單位溝通留出足夠的時間,為在審計報告中提出更全面的、更有針對性的管理建議留出空間。

3.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報告撰寫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審計報告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進行判斷及評價,判斷及評價應根據制度環境、符合性檢查及實質性測試結果做出,真正做到有審才能評。二是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應按制度建立、制度執行分類描述。制度建立、制度執行存在的問題分類應盡可能準確,難以準確歸類的原則上作為制度執行問題描述處理。三是審計報告除提出單項底稿已提出的處理意見外,還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提出綜合性的改進建議。綜合性的改進建議應以提原則性意見為主,不宜提具體的措施和方法。提具體的措施和方法可能給審計人員帶來風險,使審計人員處于說教者的尷尬地位。此外,改進建議還要注意語氣措詞,語言不能生硬。四是審計機關原則上不要根據審計報告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決定,最好下達審計意見書,要求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意見書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整改。這樣一方面有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創新、制度創新,另一方面可以改善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形象,有利于創造和諧審計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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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會計審計;質量;會計監督;提高;途徑;分析

一、提高會計審計質量途徑

想要提高會計審計整體質量,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綜合素養是關鍵所在。在此過程中,必須認真做好會計審計人員招聘控制工作,要根據會計審計崗位性質、崗位職責,明確該崗位技術與能力要求,通過不同途徑引進優秀的會計審計人才,對其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更好地勝任相關工作崗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對會計審計人員進行全面、系統地培訓,對其進行再教育學習,學習會計審計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等,提高他們的會計審計操作能力,具備基本的職業道德素養,逐漸提高他們的綜合技能,提高會計審計整體質量。在此基礎上,企業還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比如,薪酬福利制度、考核制度、獎懲制度,制定“科學化”、“合理化”的責任制,層層劃分,將其落實到具體工作崗位上,明確會計審計工作崗位職責,有效防止權與責混淆,確保會計審計工作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提高會計審計準確率,為領導者科學決策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二、加強會計監督途徑

確保會計審計信息真實、安全、可靠是會計監督的核心職能。在運營管理過程中,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目標管理工作,將會計監督落到實處。就經營管理目標而言,屬于復雜化、多樣化的管理規劃,并不是單純的企業運營發展規劃。企業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全方位分析各影響因素,根據會計審計崗位特點,制定合理化的經營管理目標,必須符合新時期社會市場發展的客觀要求,合理制定長、中、短期目標,將會計監督落到實處。在制定好經營管理目標之后,企業還要充分發揮財務管理部門的作用,進行信息數字化處理,堅持自上而下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崗位任務,逐一分解任務,定期考核崗位工作人員。會計工作人員要根據員工考核情況,動態監督企業一系列經濟活動,更好地履行會計監督職能,認真做好會計監督工作。

三、提高會計審計質量和會計監督的共同途徑

(一)健全企業內控體系

就內部控制體系而言,是指借助內部員工行為的關聯性、制約性,相互監督,規范工作人員工作行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約束會計工作全過程,確保會計行為更加規范,提高會計審計準確率。企業要以社會市場為導向,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確保會計審計、會計監督工作順利開展,動態監督各崗位工作人員,提高企業整體運作能力。同時,在內控體系作用下,會計審計、會計監督工作人員可以根據企業制定的經營管理目標,開展會計審計與監督工作,提高其執行力度。在健全內部控制體系中,企業領導者必須站在全局的角度,統籌兼顧,制定可行的崗位行為準則,有效指導會計審計、會計監督工作,確保其有章可循,明確對應的行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與質量。此外,內部控制體系和內部凝聚力有著某種必然聯系,企業領導者必須明確企業文化,制定統一化的文化理念,增強員工凝聚力,使其具備全新的文化理念、價值觀念,借助內部員工力量,有序開展會計審計、會計監督工作,提高會計審計質量,加強會計監督。在基礎上,企業可以制定合理化的會計委派制,把會計監督工作人員從被監督對象中分離出來,使其和被監督對象之間不存在某種利益關系,能夠全身心投入到會計監督工作中,確保會計監督更加客觀、公正。

(二)巧妙地引入外部審計單位,構建會計審計信息化平臺

在運營管理中,企業要巧妙地引入外部審計單位,再次認真審查內部審計結果,動態監督企業員工工作情況,提高會計審計質量。政府部門也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責,加強會計審計、監督工作,有效防止企業因個人利益擾亂社會市場秩序,破壞已有的“公平、公正”秩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借助內、外部審計,進一步提高自身會計審計、會計監督水平。還要優化利用先進的技術,借助信息化手段,構建會計審計信息化平臺,加強其信息化建設,優化創新會計審計方法,提高會計審計數據信息準確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優化利用網絡數據庫,實現遠程審計、IT審計,從根源上提高會計審計質量,加強會計監督,避免出現各種違法亂紀現象,確保企業一系列經營管理活動順利開展。

四、結語

總而言之,會計審計、會計監督并不屬于相同的會計系別,但二者間存在某種必然聯系,會計審計離不開會計監督的支撐,而會計監督也要依賴于會計審計。為此,企業必須全方位分析會計審計、會計監督二者之間的關系,多層次采取可以同時提高二者的對策,將會計審計、會計監督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會計信息更加客觀、準確、完整,有效指導相關工作順利開展,減少企業運營成本,實現最大化的經濟效益,促使企業走上健康持續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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