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管理范文

時間:2023-04-09 05: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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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管理

篇1

一、高度重視游藝娛樂場所管理工作

各地文化、公安、工商部門要把游藝娛樂場所是否文明健康、規范有序、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文化市場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否取得實效的一個重要標準。要按照科學規劃、有序準入、規范經營、有效管理的總體要求,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審批一家監管一家,杜絕重審批輕監管、只審批不監管的現象,防止一哄而上、盲目發展;要嚴格市場準入標準,健全市場退出機制,不斷創新監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堅持科學發展理念優化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升產業層次,為游藝娛樂市場的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氛圍,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的文化娛樂環境。

二、游藝娛樂場所的設立條件

游藝娛樂場所的設立應當符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結構、市場需求和各地的監管能力,我省游藝娛樂經營場所的經營面積和經營內容等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游藝娛樂經營場所設立面積及總量規劃。

1、地區最低經營面積為300平方米,市三縣最低經營面積為80平方米;格爾木市最低經營面積為200平方米;農業縣所在地最低經營面積為60平方米;牧業縣及所在地最低經營面積為50平方米,其中單機占地面積不得少于2平方米。

2、各地文化市場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市場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合理引導游藝娛樂經營場所向規模化發展。同時,總量規劃不得突破:地區每10萬人設立一家,市三縣每5萬人設立一家;格爾木市每5萬人設立一家;農業縣所在地每1萬人設立一家;牧業縣所在地每5千人設立一家。

各地游藝娛樂場所總量規劃情況于7月31日前報省文化新聞出版廳審核。

(二)關于游藝娛樂場所經營內容的規定。

1、游藝娛樂場所使用的游戲、游藝設施設備必須是依法生產、進口,并經文化部內容審查通過的產品(見附件)。游藝娛樂場所一律禁止設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幣、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設備;不得以現金或者有價證券作為獎品,不得回購獎品。進行有獎經營活動的,獎品應當健康有益。

2、游藝娛樂經營場所內的游藝機不得低于總機型數量的60%。

3、游戲、游藝區域必須嚴格實施分區經營、管理。游藝娛樂場所應當懸掛未成年人限制進入警示標志,并設專人專崗加強管理。除國家法定節期日外,游藝娛樂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4、游藝娛樂場所必須建立游藝、游戲機設備臺帳及獎品目錄,如需變更游戲設施設備數量和獎品目錄應當3日內到當地縣級文化、公安部門備案。

(三)游藝娛樂經營場所間直線距離不得低于100米。同時,在場所布局上嚴格控制同一地域多家集中設立電子游戲經營場所。

(四)嚴格禁止在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開辦游藝娛樂場所。

(五)游藝娛樂場所使用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須報文化部門備案。

(六)對于現有的游藝娛樂場所要通過引導、鼓勵等方法促進其向規范化、規模化發展。

三、依法開展游藝經營場所的審批工作

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我省游藝娛樂場所設立面積和總量布局規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誰受理誰把關、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依法開展游藝娛樂場所的審批工作,一經發現有違反規劃、設立標準和有關規定審批的,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將予以糾正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提請當地黨委和政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審批工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游藝娛樂場所的設立條件、受理程序、受理材料及審批結果,明確告知準入機型機種,做到政策統一、標準統一、工作透明、政務公開。各地文化主管部門審批的游藝娛樂場所要上報省文化新聞出版廳備案。

1、申辦游藝娛樂場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報告(包括單位名稱、地址、經營項目等)。

(2)工商名稱預先核準書。

(3)法定代表人和投資人身份證明及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4)經營場所平面圖、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租賃意向書。

(5)與廠家簽訂的經營設備訂購意向書、廠家經營執照復本。

(6)游戲設備目錄。

(7)申請賓館、商廈、綜合文體設施、旅游項目配套的相關證明材料。

(8)購置設備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2、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就申請單位的設立地點、面積等是否符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進行實地勘察,就行政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申請單位及法人代表基本情況、受理反饋意見的部門及監督電話、通訊地址等內容進行公示。

3、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要針對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群體等情況,建立名冊、信用檔案和相互通報的信息共享平臺。凡屬《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五條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申請開辦娛樂場所或在娛樂場所從業。

4、申請單位在取得文化主管部門“同意籌建意見書”6個月內,不能完成籌建并正式營業的,即被視為已自動放棄此次設立申請,相關批準文書自行作廢。申請單位應當按照《娛樂場所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在取得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批準文件并領取娛樂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并于15日內向所在地公安部門備案。

5、未取得營業執照前,一律不得開展經營活動,也不得以試營業等形式開展經營活動,否則按無照經營查處。

6、新設立的游藝娛樂經營場所不得與網吧共用同一經營場所或混合經營,二者之間不得有直接連通的通道。

四、嚴厲打擊違規違法經營活動

文化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全面清查游藝娛樂場所中游戲設施設備所負載的文化內容,檢查場所內的標志、游戲方法說明和游戲內容等是否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堅決查處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經營行為,堅決查處超時經營行為。對一次接納3名以下未成年人的游藝娛樂場所,依法處以每人5000元罰款;對一次接納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游藝娛樂場所,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于15天并處每人5000元罰款;對一次接納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法定節假日以外接待未成年人到游藝娛樂場所的,依法吊銷《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對鎖閉門窗經營的游藝娛樂場所,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于15天并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對游戲項目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禁止內容、擅自變更游戲設施設備的要依據條例予以處罰。對涉嫌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設施設備要及時通報移送公安部門。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對游藝娛樂場所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收繳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設施設備。檢查保安人員配備情況。在查處治安、刑事案件時,發現擅自從事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要依法予以取締。在查處游藝娛樂場所違法活動中,對需要吊銷《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應通報文化、工商部門。

工商部門要嚴格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把好游藝娛樂場所市場準入關。并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堅決查處取締無照游藝娛樂場所。對被前置許可部門撤銷許可證的,要依法責令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的,吊銷其營業執照。對于無照經營行為觸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凡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2年內被處以3次警告或者罰款又有違反條例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文化、公安部門可以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整頓3個月至6個月。2年內被2次責令停業整頓又有違反條例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文化部門要依法吊銷其《娛樂經營許可證》。

文化、公安、工商部門要建立游藝娛樂場所違法違規情況通報制度。對通報的事項,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查處,并及時向通報部門反饋查處情況。

對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規范游藝娛樂場所安全經營行為

游藝娛樂場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維護本場所安全經營秩序的第一責任人,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確保場所經營活動健康、文明、規范、安全。游藝娛樂場所應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疏散預案,營業期間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當配備已取得資格證書的專業保安人員,應當與從業人員簽訂文明服務責任書,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志和巡查制度。營業期間,從業人員要統一著裝,佩戴工作標志。游藝娛樂場所電子游戲機每單次游戲消費金額不得超過4元,消費者每人每天用于游戲的消費金額不得超過200元。游藝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閉路電視監控設備錄像資料應當留存30日備案,并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篇2

為認真貫徹執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娛樂場所監督管理,規范娛樂場所經營秩序,現就貫徹執行《條例》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條例》適用范圍

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并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主要包括歌舞廳、卡拉OK場所等各類歌舞娛樂場所和以操作游戲、游藝設備進行娛樂的各類游藝娛樂場所。兼營娛樂項目的場所,其兼營部分適用《條例》規定。只對本單位內部員工開放的福利性娛樂場所和非營利性舞會、卡拉OK演唱等文化娛樂活動,不屬于《條例》調整的范圍。營利性保齡球館、臺球室、溜(旱)冰場等場所和大眾健身娛樂場所的管理體制和制度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可以參照《條例》制定管理辦法。

二、娛樂場所設立地點

新批準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在居民住宅樓內(含商住兩用樓),不得設立在博物館、圖書館內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立在居民住宅區內,不得設立在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內,不得設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層以下(不含地下一層),不得設立在學校、醫院、機關內部及其周圍。娛樂場所和學校、醫院、機關不得相互毗連,相互最小距離及其測量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制定。娛樂場所與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距離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危險化學品管理有關標準。對申請在有爭議的化學品倉庫毗連位置設立娛樂場所的,申請人應當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當地行業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文書。

三、歌舞娛樂場所營業面積和消費者數量核定

新設立的歌舞娛樂場所營業面積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設包廂、包間的,每個包廂、包間營業面積不得少于8平方米。單個消費者人均占有營業面積不得低于1.5平方米。新《條例》實施以前依法設立的歌舞娛樂場所改建、擴建營業場所或者變更場地、主要設施設備、投資人員,或者變更《娛樂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事項、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的,按照新設立的歌舞娛樂場所的審批程序和標準進行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根據娛樂場所的不同類型分別制定營業面積最低標準及消費者數量核定標準,但不得低于全國最低標準。娛樂場所審批部門應當在《娛樂經營許可證》上注明核定的娛樂場所消費者數量。

四、娛樂場所投資人、擬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負責人從業資格聲明真實性的核查方式

文化主管部門受理申辦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核查工作制度,采取下列核查方式之一對有關人員從業資格聲明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一)文化主管部門通過信函或者其他法定有效方式向有關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核查,依法取得核查回復;(二)申請人根據自愿原則,可以持文化主管部門制訂的統一格式的書面聲明核查文書到有關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對書面聲明的真實性申請進行核查。經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依法嚴格審查和認真核實書面聲明有關事項,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由申請人提交受理申請的文化主管部門。具體核查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確定。

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申請人應當依法提交境外投資人等人員的有關書面聲明,并提交境外投資人等人員所在國家、地區有關機構或者駐華使領館及有關派駐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聲明核查屬實文書。

五、行政許可聽證

文化主管部門受理娛樂場所設立申請應當依法進行公示,通知申請設立的娛樂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以及附近的學校、醫院、機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等利害關系人派人參加聽證,并向社會公告聽證的時間、地點等事項,積極受理有關人員報名參加聽證。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組織聽證,本著方便當事人的原則,在工作方式上可以探索與公安、工商、衛生、環境保護等部門建立聽證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安排聽證事宜。對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沒有報名參加聽證的行政許可事項,由文化主管部門依法作出決定。

六、娛樂場所巡查制度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參加,組織巡查人員培訓考核,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娛樂場所巡查人員應當對娛樂場所隨時進行專項巡視和檢查,實時了解掌握娛樂場所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治安、安全隱患,維護娛樂場所正常秩序,保障娛樂場所正常經營及公共安全,發現、制止違法違規活動并向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報告。

七、娛樂場所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

各地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會同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娛樂場所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的詳細內容和標準以及具體實施辦法。對違法經營的娛樂場所應當記入警示記錄系統,詳細載明娛樂場所的違法違規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處罰結果,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鼓勵社會公眾加強對場所經營行為的監督。對納入警示記錄系統的娛樂場所應當書面通知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納入警示記錄系統的娛樂場所加強監督檢查。對問題突出的,要加大檢查頻率,實施重點監督管理。對在一定時限內依法經營并符合規定條件的,要依照規定適時取消其警示記錄,并予公告。

八、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共有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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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觀,加強奧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樹立“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深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以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集中人力、集中時間,通過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對全市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安全隱患集中治理,依法嚴厲查處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提高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管理水平,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專項整治范圍

1、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群藝館、文化館(站)、文物部門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

2、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包括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影劇院、網吧等;

3.圖書、音像制品批發市場;

4、大型文藝表演等文化活動;

5、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6、其他文化單位。

三、專項整治的重點

1、各類文化項目建設工地、文化活動以及文化活動場所、公共文化娛樂經營場所的消防和安全保衛的部署、預警、應急等落實情況,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2、消防安全:重點整治各類文化經營場所和文化服務單位(1)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系統運行情況;(3)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系統運行情況(指有自動滅火裝置的單位);(4)用電線路鋪設及電氣設備安全情況;(5)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6)應急疏散預警制定及演練情況。

四、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7月10日-7月15日)。各縣(市、區)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操作性強的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向社會公告這次專項整治的范圍、內容、要求和整改的時限,組織召開本轄區所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安全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2、自查整改(7月16日-8月31日)。各公共文化娛樂場所要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原則,依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結束后,娛樂場所要向當地文化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

3、監督檢查(9月1日-9月10日)。各縣(市、區)文化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轄區內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逐一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文化局將適時進行督察。

4、驗收總結(9月11日-9月20日)。各縣(市、區)要對本次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總結,并于9月底前將書面總結上報市文化局,市文化局將于10日上旬對全市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對成績突出的縣(市、區)和有關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措施不落實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縣(市、區)要把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長期工作來抓,做到常議、常抓、常督促、常檢查,切實做好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專項整治工作。并把這項工作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要明確職責,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精心實施,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1、嚴把審批關,對新申辦的公共娛樂場所和未經消防部門審核合格以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報告的堅決不予審批,對所謂的試營業和先開張后辦證的公共娛樂場所依法予以取締。

2、檢查制度化,各縣(市、區)要在前一個時期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再次對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分類登記造冊,對各個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服務單位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評估,建立管理目錄,現場檢查記錄,確保日常檢查責任落實。

3、建立重點文化娛樂場所督導制度。各縣(市、區)要根據當地的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情況,建立完善安全隱患舉報、公示、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場所、重點督察,要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重視安全技能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增強文化娛樂場所的自防自救能力。

5、加強協調、密切聯系,建立相關部門聯動制度。各縣(市、區)文化部門要堅持“統一部署、加強協調、各方聯動”的原則,加強與安監、公安、消防和工商等部門的聯系,密切配合,聯合執法、統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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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娛樂場所治安管理,維護娛樂場所經營者、消費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娛樂場所治安管理應當遵循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歸口管理和轄區公安派出所屬地管理相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公安機關對娛樂場所進行治安管理,應當嚴格、公正、文明、規范。

第三條娛樂場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維護本場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娛樂場所向公安機關備案

第四條娛樂場所領取營業執照后,應當在15日內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門備案;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門受理備案后,應當在5日內將備案資料通報娛樂場所所在轄區公安派出所。

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門對備案的娛樂場所應當統一建立管理檔案。

第五條娛樂場所備案項目包括:

(一)名稱;

(二)經營地址、面積、范圍;

(三)地理位置圖和內部結構平面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五)與保安服務企業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及保安人員配備情況;

(六)核定的消費人數;

(七)娛樂經營許可證號、營業執照號及登記日期;

(八)監控、安檢設備安裝部位平面圖及檢測驗收報告。

設有電子游戲機的游藝娛樂場所備案時,除符合前款要求外,還應當提供電子游戲機機型及數量情況。

第六條娛樂場所備案時,應當提供娛樂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及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第七條娛樂場所備案項目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原備案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章安全設施

第八條歌舞娛樂場所包廂、包間內不得設置阻礙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屏風、隔扇、板壁等隔斷,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衛生間除外)。

第九條歌舞娛樂場所的包廂、包間內的吧臺、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包廂、包間的門窗,距地面1.2米以上應當部分使用透明材質。透明材質的高度不小于0.4米,寬度不小于0.2米,能夠展示室內消費者娛樂區域整體環境。

營業時間內,歌舞娛樂場所包廂、包間門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擋。

第十條歌舞娛樂場所包廂、包間內不得安裝門鎖、插銷等阻礙他人自由進出包廂、包間的裝置。

第十一條歌舞娛樂場所營業大廳、包廂、包間內禁止設置可調試亮度的照明燈。照明燈在營業時間內不得關閉。

第十二條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營業大廳通道、收款臺前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

第十三條歌舞娛樂場所安裝的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應當符合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

閉路電視監控設備的壓縮格式為H.264或者MPEG-4,錄像圖像分辨率不低于4CIF(704×576)或者D1(720×576);保障視頻錄像實時(每秒不少于25幀),支持視頻移動偵測功能;圖像回放效果要求清晰、穩定、逼真,能夠通過LAN、WAN或者互聯網與計算機相連,實現遠程監視、放像、備份及升級,回放圖像水平分辨力不少于300TVL。

第十四條歌舞娛樂場所應當設置閉路電視監控設備監控室,由專人負責值守,保障設備在營業時間內正常運行,不得中斷、刪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迪斯科舞廳應當配備手持式金屬探測器,營業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以上的應當配備通過式金屬探測門和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等安全檢查設備。

手持式金屬探測器、通過式金屬探測門、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要求。

第十六條迪斯科舞廳應當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安全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檢查人員不得少于1名。

第十七條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懸掛含有禁毒、禁賭、禁止等內容的警示標志。標志應當注明公安機關的舉報電話。

警示標志式樣、規格、尺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統一制定。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不得從事帶有賭博性質的游戲機經營活動。

第四章經營活動規范

第十九條娛樂場所對從業人員應當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統一建檔管理。

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名簿應當記錄以下內容:

(一)從業人員姓名、年齡、性別、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二)從業人員戶籍所在地和暫住地地址;

(三)從業人員具體工作崗位、職責。

外國人就業的,應當留存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

第二十一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從業人員應當統一著裝,統一佩帶工作標志。

著裝應當大方得體,不得有傷風化。

工作標志應當載有從業人員照片、姓名、職務、統一編號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二條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營業日志,由各崗位負責人及時登記填寫并簽名,專人負責保管。

營業日志應當詳細記載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及遇到的治安問題。

第二十三條娛樂場所營業日志應當留存60日備查,不得刪改。對確因記錄錯誤需要刪改的,應當寫出說明,由經手人簽字,加蓋娛樂場所印章。

第二十四條娛樂場所應當安排保安人員負責安全巡查,營業時間內每2小時巡查一次,巡查區域應當涵蓋整個娛樂場所,巡查情況應當寫入營業日志。

第二十五條娛樂場所對發生在場所內的違法犯罪活動,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六條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信息化標準規定,配合公安機關建立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實時、如實將從業人員、營業日志、安全巡查等信息錄入系統,傳輸報送公安機關。

本辦法規定娛樂場所配合公安機關在治安管理方面所作的工作,能夠通過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傳輸完成的,應當通過系統完成。

第五章保安員配備

第二十七條娛樂場所應當與經公安機關批準設立的保安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合同,配備已取得資格證書的專業保安人員,并通報娛樂場所所在轄區公安派出所。

娛樂場所不得自行招錄人員從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八條娛樂場所保安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維護娛樂場所治安秩序;

(二)協助娛樂場所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

(三)及時排查、發現并報告娛樂場所治安、安全隱患;

(四)協助公安機關調查、處置娛樂場所內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九條娛樂場所應當加強對保安人員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員從事與其職責無關的工作。對保安人員工作情況逐月通報轄區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娛樂場所營業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備的保安人員不得少于2名;營業面積每增加200平方米,應當相應增加保安人員1名。

迪斯科舞廳保安人員應當按照場所核定人數的5%配備。

第三十一條在娛樂場所執勤的保安人員應當統一著制式服裝,佩帶徽章、標記。

保安人員執勤時,應當儀表整潔、行為規范、舉止文明。

第三十二條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派駐娛樂場所保安人員的教育培訓,開展經常性督查,確保服務質量。

第六章治安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娛樂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人民警察證件,表明執法身份,不得從事與職務無關的活動。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娛樂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記錄在案,歸檔管理。

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記錄應當以書面形式為主,必要時可以輔以錄音、錄像等形式。

第三十五條監督檢查記錄應當包括:

(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人員姓名、單位、職務;

(二)監督檢查的時間、地點、場所名稱、檢查事項;

(三)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記錄一式兩份,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并經娛樂場所負責人簽字確認。

娛樂場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在記錄中注明情況。

第三十七條公眾有權查閱娛樂場所監督檢查記錄,公安機關應當為公眾查閱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娛樂場所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并依據娛樂場所治安秩序狀況進行分級管理。

娛樂場所分級管理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結合本地實際自行制定。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對娛樂場所進行分級管理,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定期考核,動態升降。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建立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對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信息化監督管理。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一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項目備案的,由受理備案的公安機關告知補齊;拒不補齊的,由受理備案的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由原備案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二條娛樂場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的,由縣級公安機關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娛樂場所保安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三十一條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不配合公安機關建立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由縣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經警告不予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篇5

【關鍵詞】 公共娛樂場所; 消防安全; 防火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取得了很快的發展,社會發展水平不斷提升,人民經濟條件大大改善,大量的用于滿足人們消費、休閑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用而生。不可否認的是公共娛樂場的出現確實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豐富了人們的生活,但是這些場所也帶來的眾多消防安全問題尤其是重大火災事故也是無法回避的,這給人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一、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

公共娛樂場所指的是依據公安部頒布實施的法規條例向公眾開放的室內場所,具體包括游樂游藝場所、網吧、保桑拿浴室、旱冰場、齡球館等營業性休閑或健身場所;卡拉OK廳、舞廳等歌舞娛樂場所;錄像廳、影劇院、禮堂等放映或演出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音樂茶座、夜總會等場所。

1. 安全疏散問題

公共場所雖然大多數能在安全出口個數, 安全疏散距離, 安全疏散寬度等方面達到國家規范要求。但是因為一些人為因素致使該類場所普遍存在問題, 突出表現在: 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不能保證安全

出口和疏散通道的暢通。公安部39號令第九條明文規定: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和疏散通道的暢通無阻, 嚴禁將安全出上鎖、阻塞。但是一些經營者為了自身利益, 私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在通道內大量堆放雜物、可燃物, 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封閉, 一旦發生火災, 場所內人員無法安全逃生, 這些行為都是容易引發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主要原因。

2.內部裝修問題

大多數公共娛樂場所在室內裝修選材方面不符合現行規范的規定。根據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局部修訂條文中規定, 不論是位于高層還是多層民用建筑中, 只要是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或是地下一層, 無論該場所有無安裝自動滅火系統, 其墻面裝飾材料均應為B1級以上。目前, 部分場所經營者為了追求豪華, 高檔,在場所裝修時大量使用木板, 纖維板, 聚合塑料和聚胺脂泡沫等易燃、高毒材料, 未經過阻燃處理; 電氣線路不穿管敷設, 私拉亂接電線, 增大了場所的火災荷載, 造成更多的火災隱患。

3. 消防設施問題

目前, 大多數公共娛樂場所雖然安裝了符合規范要求的各種消防系統, 并且按照規范要求配備了各種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 但是由于經營者流動性大以及行業的特殊性等原因, 場所內的消防設施普遍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

4. 消防管理問題

公共娛樂場所經營者普遍存在著消防法制觀念

淡薄的問題。一些場所未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審核驗收或是未經審核驗收合格擅自開業; 一些場所雖然審核驗收合格, 但是未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擅自開業。一些場所開業后未

按照公安部頒布實施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所規定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公共娛樂場所防火對策

1.轉變觀念, 增強對火災危險性的認識

所有公共娛樂場所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安部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 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強化場所管理。公安消防機構應對轄區內的公共娛樂場所進行逐一登記注冊, 建立專檔, 并幫助場所建立健全公共娛樂場所的防火檔案以及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巡查、檢查制度, 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整改或者責令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正者責令其停業整頓并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消防行政處罰, 使其能夠盡快消除火災隱患, 保證場所消防安全。另外, 公安消防機構在加強對場所管理的同時, 還應與派出所、文化、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密切合作和配合, 形成一套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2.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確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 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實施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公共娛樂場所,必須予以及時糾正, 并責令其進行整改; 凡在場所內

封閉門窗、柵欄的必須要求其當場進行改正, 強制進行拆除。公共娛樂場所開業前必須向場所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 沒有申報的應該進行補報, 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或使用。對那些未申報,擅自開業的場所, 公安消防機構應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 并進行嚴肅處理。

3. 加強建審、驗收和開業前檢查, 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

對于公共娛樂場所的各項規范和要求, 如安全疏散、電氣線路、消防設施、內部培訓等方面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中都有詳細的規定。對于公共娛樂場所的設計、審核、驗收都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 從源頭上把關。對公共娛樂場所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消防機構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申請開業以及補報的公共娛樂場所嚴格檢查、嚴格把關。

4.加強防火宣傳教育,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投入使用前, 要求對其業主和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學習和掌握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和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 明確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義, 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組織內部員工定期對場所進行自查, 消除火災隱患。

5.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完好無損

篇6

浙江省瑞安市市區的嘉樂迪KTV一個包間,顧客與店方工作人員發生爭執――顧客砸碎了包間內茶幾玻璃,工作人員要求客人按規定賠償,但顧客卻以種種理由堅持不賠。

顧客與嘉樂迪工作人員雙方各執一辭,氣氛異常緊張。前臺的工作人員緊急按下了專門的報警按鈕。

2分鐘后,6位頭戴鋼盔,身穿深色防刺服的保安人員來到了爭執現場,他們的衣服前后印著醒目的“瑞安商業緊急援助中心(BSERU)”黃色字樣。保安人員經過善意勸解,幾分鐘便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顧客最后同意按茶幾玻璃的成本價賠付給嘉樂迪KTV。

這是2007年年初瑞安民間“110”成立后,接受并處理的一個典型“業務”。處理這起糾紛的人員,正是被當地媒體稱為“民間110”的援助中心的保安們。

嘉樂迪KTV的店長葉金榮向《小康》回憶起此事時說,有些事我們還真是希望商業緊急援助中心來做,有時候,110警察來了效果反而不好,又是要做筆錄,又是出示身份證。消費者會覺得不舒服,業主也不希望因此影響以后的客源。

“民間110”誕生記

瑞安“民間110”的正式名稱是瑞安商業緊急援助中心,2007年1月初由瑞安市保安服務公司(該公司系瑞安市公安局下屬的全資國有企業,公司總經理吳朝陽是該局派駐干警)成立。

談及成立這支隊伍的背景,瑞安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國安對《小康》介紹說,瑞安市商品經濟發達,娛樂場所較多,僅歌舞娛樂場所就有23家。這些娛樂場所在給人民群眾帶來娛樂方便的同時,也存在著治安管理混亂、安全隱患突出等薄弱環節。公安民警由于大量的工作牽制,對管理好娛樂場所顯得力不從心,作為輔警重要力量的保安人員依法派駐娛樂場所,成為緩解管理矛盾的一個重要措施。

而現行的保安直接派駐娛樂場所管理模式,由于各自為陣、效率低下、處置應急突發事件方面的乏力以及收費和收益的不平均等原因,遭到娛樂場所業主的排擠。

2006年3月,國務院出臺《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瑞安市公安局開展娛樂場所專項整治后,一種新的保安派駐模式――巡更式保安服務模式被提上議事日程。

2006年8月,瑞安市公安局先后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決定借《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頒布之機,在娛樂場所中推行巡更式保安服務。

2007年1月,瑞安市保安公司成立了商業緊急援助中心(BSERU),推行“巡更式”保安服務。

涉嫌公權私用?

吳朝陽認為,瑞安的援助中心與公安110是有區別的:110是有求必應的公共服務系統,但援助中心是商業化的,是有償服務。110有接警室,有特服號碼,而援助中心沒有。在服務內容上,援助中心可以提供押運、保鏢等服務,客戶可以提出援助人數及時間的要求,而110沒有。最重要也最根本的區別是,援助中心沒有執法權。

但瑞安市保安公司的做法,還是頗有爭議的。

有人質疑,當商業援助中心的保安來調解的時候,如何能保證調解的公正性。也有人質疑維護公共秩序是公安部門的特定職權,也是其法定責任和義務。公安部門不能以警力有限為由,將維護公共秩序的公權力交給商業企業來履行,這于法不符,涉嫌公權私用。

吳朝陽面對涉嫌公權私用的質疑解釋:這是一種誤解――

根據1999年5月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頒發的《政法機關保留企業規范管理若干規定》和公安部2000年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規范管理公司的若干規定》,“保安服務公司只能由公安機關組建,其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組建?!薄肮痉ǘù砣巳诉x須經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審核?!币幎ㄟ€允許公安機關選派民警到保安服務公司工作。

4月25日晚10點,當《小康》記者來到瑞安市商業緊急援助中心所在地時,以蔣光炮為班長的一組保安,剛剛巡邏回來。

面對爭議,蔣光炮說:“我們不是警察,沒有執法權,我們做的就是服務。到了娛樂場所之后,我們首先是了解情況,看看誰有道理,然后來幫助調解,避免事態惡化。如果事態嚴重的時候,我們會進行第二次報警。但目前還沒有碰到這種情況,遇到的問題基本上都解決了?!?/p>

“只要嚴格劃清和公安特權的界限,這種模式還是值得鼓勵的?!毙姓▽<?、上海市律師協會監事王昊東認為,保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公安機關關系密切,本來就容易引起爭議,瑞安保安公司的商業緊急援助是否涉嫌公權私用,關鍵不在于其名稱,而在于其宣傳和經營中是否動用偵查、拘留以及搜查等公安特權手段。另外,公司的法人代表保留公安編制,在身份上還比較模糊,也容易引起爭議和誤解。

而對于保安在工作過程中是否會越過他們的權限,陳國安說:“除非管理過程中放任,只要管理到位,這種問題就能解決?!?/p>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教授龔志剛表示,他個人支持這種做法。維護社會治安,單靠警力肯定是不夠的,有一些民間組織出現,這是非常好的現象。大方向是對的,但是一些細節還要再完善。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去做,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高端保安服務

吳朝陽,有著20多年的警齡,先后在刑偵、治安、派出所等部門工作,來到保安公司也已經快5年了。

吳朝陽認為,與保安業里的低端服務相比,商業緊急援助中心是一種高端服務。

瑞安市保安服務公司提供的宣傳資料這樣定義:BSERU(商業緊急援助中心)是為協議客戶(VIP)在緊急狀態或預想緊急狀態下提供安全援助的特殊保安服務系統。

簡而言之,就是在支付會員費后,援助中心在會員處安裝一個報警器。會員如果自認處于緊急狀態需要幫助時,按一下報警器,援助中心就會出動援助隊員迅速趕到現場提供制止侵害、展開救生、維持秩序等服務。

吳朝陽介紹,BSERU是一支由退役軍人組成的實行軍事化管理并接受各類專業援助訓練的隊伍。目前該中心擁有援助隊員25名,他們均是經過嚴格考試選的――年齡在23~28歲間、剛從特種部隊或武警部隊退役不久。

商業緊急援助中心的裝備則配有摩托車、防刺防彈服裝、對講系統、運兵車、越野車等。每位員工都配有頭盔、防刺防彈服裝、防刺手套等。“現在我們援助中心里的配置比一般的派出所都要好?!眳浅柋硎?。

“雖然我們是高端服務,可是我們的收費并不高?!眳钦f,保安公司按照高效運行、合理收費、低贏利的運作模式,確定以娛樂場所保安指標數30%的標準派駐。以市區規模較大的奧林匹克KTV、大富豪KTV、金色時代KTV三家娛樂場所為例,按照《條例》的規定,需要派駐保安37名,而巡更式保安派駐僅需9名,既降低了業主的經營成本(BSERU配置僅相當于直派保安費用的40%左右),又因為援助力量的集中,較好地維護了娛樂場所的治安穩定。

“要做得更大”

面對爭議,“民間110”的實施者們,顯然并沒有停止腳步。

對于保安公司的商業緊急援助中心,瑞安市公安局顯然是支持的。該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長陳國安對《小康》說,安全防范市場化這條道路必須走。當前瑞安常住人口與警察比例是1000:0.8,其中還不包括60多萬外來人口,警力嚴重不足,在警力緊缺的情況下,有些事務是應該由保安公司來做的。

娛樂場所一向是糾紛的多發地,在警力配置有限的情況下,借助保安公司的治安資源保障經營秩序是一種有益的探索,它能集中社會力量,彌補有限的警力,協助警方應付一些比較重大和緊急的事件,并能遏制娛樂場所黑勢力的衍生。

瑞安保安公司統計資料顯示,1~4月份,商業緊急援助中心已對發生在娛樂場所的糾紛緊急援助20多次,全部圓滿平息了事態,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娛樂場所業主的充分肯定。

篇7

隨著我市的經濟發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文化市場在不斷地發展壯大,歌舞娛樂場所也在不斷做大做強。目前,我市城區有歌舞娛樂場所90余家。近幾年來,我市對城區歌舞娛樂場所實行宏觀調控,合理布局,加強引導,使得歌舞娛樂場所發展迅速,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改變了原來那種散、亂、差的現象。我們把露天卡拉OK移到室內,以章江北大道為主的高檔娛樂場所,以青年路和紅旗大道為主的中、低檔娛樂場所,形成了娛樂市場一條街,便于集中管理;同時鼓勵公平競爭,保護合法經營。滿足了不同層次消費者的文化娛樂需求。

我市娛樂場所的繁榮發展,給當地經濟帶來了相應的增長;但有些歌舞廳存在不同程度的噪聲擾民現象,當然,這種現象在其他城市也有類似的情況。如何處理好噪聲擾民現象,作為管理人員首先必須到現場查看,根據實際情況解決問題。當前,從在管理工作中的實際情況來看,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四種原因和處理方法:

一、因選址不當產生噪聲

開設歌舞廳的地址緊連住家戶或離住家戶比較近,樓層的前后左右沒有一定的距離和緩沖地帶,在營業期間歌舞廳的門窗敞開,其聲音很容易傳到住戶家中產生噪聲。例如有個別的娛樂場所,樓上住戶聯名投訴到政府部門,狀告娛樂場所選址不當,噪聲擾民,要求撤消該場所。

處理方法:

新開設歌舞廳前的選址很重要,在當前的城市建設這種條件下,首先要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娛樂場所不得在可能干擾學校、醫院、機關正常學習、工作秩序的地點設立。”其次,“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在審批過程中,必須首先取得環保部門的測試報告,對符合國家噪聲排放標準的,方可辦理審批手續。第三,應該通過各種方式(比如在互聯網上或張貼告示)向社會進行公示,附近居民沒有反對意見的才可開設娛樂場。在以后文化娛樂場所的選址要納入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這一點十分重要。只有規劃建設好遠離居民區的專門的文化娛樂場所,才能從根本上徹底解決好娛樂場所噪聲擾民問題。

二、因隔音設備不好產生噪聲

裝飾一個歌舞廳需要花去許多材料,特別是包廂要取得好的隔音效果,就得購置許多隔音棉和吸音材料。這些材料比一般材料貴,投入的成本比較高,所以歌廳老板在裝修時就會減少這方面的投入,個別的甚至沒有這筆投入。這樣歌舞廳的隔音效果自然不好。例如加洲紅歌廳,樓上住戶投訴。到現場查看是發現經營業主在隔音材料上根本沒有投入,幾乎沒有包廂,歌舞廳頂部緊連著住家戶,沒有做任何隔音措施。

處理方法:

裝飾歌舞廳要舍得在隔音材料上花錢,房頂必須塞滿隔音棉,包括墻體都應該裝上隔音材料,使包廂的聲音傳不出去,隔音效果就會好,而且不會影響旁邊的其他包廂以及上下左右的周邊住戶。建議環保部門制訂相關規定和措施,督促歌舞廳必須達到一定的裝修標準,方可開設歌舞娛樂場所。

三、因缺乏專業技術指導,裝修效果不好產生噪聲

有些歌舞娛樂場所化了許多錢裝飾,卻沒有取得隔音效果,他們只是按一般家庭模式去裝潢,缺乏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所以裝飾出來的歌廳隔音效果差,化了錢沒有辦好事情。

處理方法:

歌舞廳在進行裝飾前,必須請教專業技術人員(比如環保部門可以排除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業務指導),不能只按照一般家庭裝潢模式進行裝修。只有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進行裝修,才能達到好的隔音效果。例如快樂一族,當時這個歌廳的裝飾很簡單,只是按照一般家庭裝潢模式來裝修的,在營業期間,樓上和周邊住戶反映很大。通過現場查看,找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增加隔音棉等設施,噪聲有了明顯下降。

四、因音響設備擺放不當產生噪聲

歌舞廳內設有許多包廂,每個包廂都有一套音響設備。如果包廂里的音響設備擺放不當,音箱緊帖墻體,使聲音通過墻體傳播擴散,產生墻體震動,使得住家戶無法休息。

處理方法:

歌舞廳的大廳和包廂里的音響設備擺放的位置,必須離開墻體,采用專業音響支架把音箱懸空,避免音響產生的低頻震動通過墻體向上傳。例如黃金海岸、沁源茶莊等都是按照這種處理方法,通過整改取得了明顯效果。

還可以對歌舞廳音量重新進行調試。首先用分貝測試器對歌舞廳營業期間排放的噪聲進行現場測試,即把歌舞廳大廳及包廂所有的音響全部打開放到最大音量,用分貝測試器到住戶家中測試,然后慢慢地把歌舞廳的聲音逐漸往下降,直至下降到樓上住戶家中測試的聲音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為止;再由經營業主對歌舞廳每個包廂里的功放機進行加罩封鎖,使顧客不能隨意調大音量。例如九重天茶莊就是這樣做的,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另有一種處理方法,可以用電腦控制音量。在娛樂場所開業時,由安裝“電腦點歌”系統的專業人士做。即在下載歌碟時,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把音量控制在國家允許的排放標準以內。

篇8

之前,李某某涉嫌一案引發了社會對未成年人涉娛樂場所犯罪極大的關注。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以下簡稱“上海市院未檢處”)最近的一份調查顯示,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上海檢察機關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及娛樂場所的刑事犯罪207件303人,且呈逐年增多的趨勢。其中,案發地涉及網吧、游戲(藝)廳場所、KTV、迪吧、舞廳、酒吧等場所。而且,各種犯罪形式中,暴力犯罪占六成。

魚龍混雜的江湖之地

近年來,涉及娛樂場所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涉及斗毆、詐騙、搶劫、、非法拘禁等罪名。據上海市院未檢處報告統計,涉嫌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暴力型犯罪的就有193人。

許多案件的根源甚至非常無厘頭,充滿了江湖氣息。婁某經歷了一場未成年人之間的血案,導火索竟是一記輕輕的“巴掌”。年輕人好面子,之前,婁某與王某鬧矛盾,在王某女朋友在場的情況下打了他一巴掌,為在女朋友面前不失面子,王某事后報復性地持刀將婁某砍至重傷。

未成年人個人身體與智力發育尚未成熟,所以其犯罪容易產生聚眾傾向。在上海市院未檢處報告的207件案件中有八成屬于共同犯罪。且在涉娛樂場所犯罪案件中出現了利用高消費手段,進行有組織詐騙的犯罪,如未成年人白某、吳某、方某、程某等經成年同案犯糾集,在松江、徐匯等區的酒吧參與“酒托”詐騙,在網上搭識男網友并相約在涉案酒吧見面,誘騙其高價消費假洋酒或摻水酒,騙取19名被害人的財物7萬余元。

在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根據場所不同還呈現出明顯城郊差異。據統計,未成年人酒吧犯罪案件主要集中于黃浦、徐匯、靜安三個中心城區,且涉案未成年人以在校生、本地戶籍居多。而KTV、游戲機房、網吧類案件則主要集中于浦東、嘉定、閔行、寶山、奉賢等郊區,且涉案人員大多系來滬未成年人。

更令人擔憂的是,低端娛樂場所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發地。在涉案的200余家娛樂場所中,規模較大、消費較高的中、高端場所僅占總數的7.5%。由于消費低廉,管理松懈,低端娛樂場所成為未成年人的首選,其經營業態混雜,消費者成分復雜,黃、賭、毒等違法犯罪多發,易對未成年人產生不良影響。很多情況下,娛樂場所內的普通糾紛因為沒有被及時制止而升級為刑事案件,不少蓄謀進入娛樂場所犯罪或將被害人誘至娛樂場所侵害的涉罪人員,正是利用了低端娛樂場所的上述管理漏洞。

酒后,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力較弱,容易導致違法犯罪發生。16歲的袁某和朋友一行七人到市中心某酒吧聚會,期間共喝了五瓶洋酒。次日凌晨,袁某等人離開酒吧,攔了一輛出租車。駕駛員見人數超載,不愿開車。袁某等人下車時,與駕駛員發生言語沖突,在酒精的刺激下,袁某持隨身攜帶的小刀捅傷駕駛員的左胸部并砍傷其鼻部,造成對方輕傷。后袁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除了消費,未成年人還可能存在其他目的,比如務工或兼職,甚至作為“充場”人員或者承包桌臺并抽成的“”。此類人數雖然不多,但潛在的腐蝕性和危害性極大。

法不可朦朧 監管不可空

未成年人就像一面多棱鏡,其行為和言語會折射很多內容,有家庭的、社會的,也有他個人心理成長的。

上海市院未檢處的辦案人員經深入調查后發現,未成年人涉娛樂場所犯罪有很多根源,其中值得引起重視的包括行政監管困難、行業自律不足、家庭教育缺失、相關立法滯后等。

我國娛樂場所施行的是多頭監管模式,許多酒吧僅申領餐飲執照,實際上卻兼營KTV、迪廳等娛樂項目。餐飲行業應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而KTV、迪廳屬于娛樂性質,應由文化主管部門監管?!扒罢邔蕵讽椖坑袩o監管權?后者對于持餐飲執照的酒吧有無監管權?均處于權限不明的狀態,可能造成互相推諉,形成監管空白點?!狈畼s慶處長提到。

執法標準不明確也造成了困擾,例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并規定了相關罰則,但是“招用”的含義并不明確,是否需要認定雙方成立勞動合同關系,并無相關執法標準。這就造成娛樂場所與未成年人口頭約定的“充場”行為是否屬于“招用”,難以界定。再如,《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也規定了相關罰則,但是由于娛樂場所人員流動性大、酒類銷售去向無據可查,造成此類違法行為的取證難和查處難。

出于盈利目的,許多娛樂行業經營者也缺乏自律意識,放任甚至引誘未成年人入內。有的進入娛樂場所的未成年人年齡僅為13歲,甚至還穿著校服堂而皇之地出入娛樂場所。部分娛樂場所甚至主動雇傭明知是未成年人的在校中學生“充場”,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檢察人員發現有的在酒吧兼職的涉案人員在案發時剛滿16周歲,但其在酒吧工作已有一段時間,例如雇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充當“陪酒女”。

大部分低端娛樂場所內光線昏暗,沒有完整的監控設施,也沒有對管制刀具等進行安檢的措施。經營管理者在發生糾紛時不能及時采取措施制止事態發展,最終導致嚴重后果。

而在社會治理中承擔重任的行業協會的功能也未能充分發揮,比如娛樂行業內,有的業態尚未成立行業協會,有的行業協會剛成立不久(例如酒吧協會),成員不多,影響力不大,在對本行業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以及監督成員單位經營行為等方面還缺乏權威性。

涉案人員中來滬未成年人占很大比例,多數人父母不在身邊,無人管教,即使父母在身邊,也怠于管教。對飲酒、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家長并不制止,對在娛樂場所“兼職”、“打工”的行為持放任甚至鼓勵的態度。此外,學校與家庭間缺乏溝通,未成年人管教出現了“在家父母管,在校老師管,家校之間無人管”的“空白地帶”。

相對于當前娛樂市場行業細分、迅猛發展的現狀,我國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也不夠完善,與市場發展的適應度較差。現有的相關規定又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但是否要求經營者主觀上明知是未成年人以及能否適用嚴格責任等沒有明確規定。未成年人民事侵權賠償制度付之闕如,法律法規對娛樂場所容納未成年人入內的,僅規定予以行政處罰,而沒有規定民事侵權賠償。例如娛樂場所違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導致其遭受人身損害或實施侵權行為的,未明確經營者是否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不利于鼓勵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積極檢舉并配合行政執法機關的查處,也不利于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搖曳的青春何處安放

在未成年人涉娛樂場所犯罪活動中,涉酒吧犯罪作為一類新興犯罪類型頗具典型意義。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是指未成年人進入酒吧消費,以酒吧為犯罪地點,或以酒吧環境中酒精、燈光、音樂為犯罪誘因而實施的一系列與酒吧相關的犯罪行為,多為因酒后失控引起的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盜竊、搶劫等暴力、侵犯他人財產等犯罪,此類案件中涉案酒吧主要是集休閑、娛樂為一體的中低層娛樂酒吧為主,即俗稱的夜總會、夜店,高端的純酒吧一般不包含在內。

這類案件呈現了一些新的特征:(1)戶籍未成年人數量多,職技校學生比重大;(2)犯罪主體大多缺少家庭關懷;(3)犯罪類型集中且均為共同犯罪,具有暴力性、突發性;(4)酒吧招募未成年人“充場”、做“酒托”現象顯著。

當前,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案件數量和涉案人數呈上升態勢,泡吧成為未成年群體的新動向。根據上海市各中心城區檢察院的統計數據,作為一種新興犯罪類型,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是在近一兩年才開始集中出現的,但在其萌芽之期,上海市中心城區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案件比例已超過搶劫犯罪案件比例,且有不斷惡化之勢,現已到了必須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和社會廣泛關注的嚴重程度。

未成年人涉酒吧案中,犯罪主要地點——酒吧自身高消費的特性,以及泡吧這種社會潮流的影響,更多追求時髦、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在校學生(尤以厭學情緒嚴重,不良習性居多的職技校生為多)紛紛涌向酒吧,泡吧已成為未成年群體的娛樂新動向。

篇9

關鍵詞:青少年吸毒;原因;危害;對策

近日,莫少聰和孫興的吸毒事件在各大媒體上連篇累牘的報道,明星吸毒事件再次沖入人們的眼球。吸毒這一現象不僅僅存在于明星群體之中,也蔓延于社會各階層,青少年吸毒更是引發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

一、青少年吸毒的現狀

1988年,我國首次公布的登記在冊吸毒人數為5萬人。截至2009年底,全國累計登記吸毒人員133.5萬名,比2008年底增加209158人。吸毒人數急劇增長,且吸毒者的低齡化趨勢加重,35歲以下人員占58.1%。青少年吸毒者多為結伙吸食,由過去單獨的隱蔽吸毒發展到聚集在一些固定場所甚至公共場所吸毒,因此,我國青少年的禁毒工作面臨著嚴峻的形勢。

二、青少年吸毒的原因

    從客觀上來看,消費市場的存在。

    從主觀上看,首先有追求新奇的心理。青少年面對著吸毒會獲得強烈的誘惑,好奇心強烈的人就有可能抱著試一試的心理去嘗試吸毒而慢慢地滑入深淵。

其次是追求刺激的心理。近年來,隨著、、冰毒等新型在歌舞娛樂場所的出現,讓社會無業青年,走上歧途,墜入深淵。

三、青少年吸毒的危害

1、危害自身的身心健康。青少年吸食對生理功能的傷害更為嚴重。當吸毒者一旦停吸或漏吸時,生理功能就會發生嚴重紊亂,更加令人恐怖的是,吸毒者對藥物的需求量還會日益增加,對機體的危害也將越來越大,甚至導致死亡。據聯合國禁毒署統計,全世界每年因吸毒而死亡的人數高達10萬人。

2、危害社會管理。吸毒者為了擺脫毒癮折磨,往往會不惜一切手段攫取毒資,嚴甚至不顧廉恥地出賣肉體和人格,以換取毒資,從而加劇了社會上諸如搶盜、等問題,使社會治安形勢惡化,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與進步。據公安機關對1000名吸毒人員審查時發現,83%的吸毒人員曾有詐騙、盜竊、搶劫等犯罪史。

四、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吸毒問題的對策

1、加大宣傳和教育。社會各界,特別是媒體和教育部門需要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在強化校內課堂教學的同時,舉辦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活動,讓“珍愛生命,拒絕”的意識深入人心。

2、加強公共娛樂場所管理力度。公安、工商等部門要密切協作,進一步規范公共娛樂場所監督檢查管理措施。對涉毒場所業主,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充分發動群眾尤其是娛樂場所從業人員,積極揭發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形成全社會抵制毒參考文獻:

品違法犯罪的氛圍。

3、完善禁毒法律,管理戒毒所。我國的禁毒法律還不完善,有些有相互矛盾的現象。因此必須要有從種植,吸毒、販毒管理等方面建立一套完備的法律,才能在管理這些法律的時候井然有序。同時要加強對戒毒所的管理,及時更新戒毒的技術和手段,創新管理辦法,提高戒毒的效用,降低復吸率,實現人性化管理與戒毒。

五、結語

泛濫禍國殃民,危害極大。中國吸毒問題的嚴重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青少年吸毒的嚴重化而體現出來的。對青少年吸毒原因和危害的分析,對于禁毒工作的開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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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建立、規范部門行政許可的消防安全前置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和聯合執法為主要目的,按照先試行、后推廣的方法,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政府部門消防工作監管內容和程序,研究制訂消防工作協調過程中有關文書或文件制式和運轉流程。依托區政府、公安*分局外網平臺,建立消防信息共享平臺和本地區統一的消防信息網絡,及時向社會公布消防行政許可、消防處罰、重大火災隱患監督整改、消防產品管理等信息。在區及部門行政許可受理平臺上,落實許可受理的消防前置內容。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合理、高效,依托市消防聯席會議,成立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公安*分局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區建設、房管、安監、文體、工商、質監、消防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1)。領導小組圍繞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努力推動消防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和聯動機制的建立完善;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落實專人負責,采取現場辦公、蹲點幫扶等形式,深入基層和有關部門開展檢查、指導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建立定期會議協調機制

由區消防聯席會議牽頭,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或聯絡員會議,通報公安、工商、文化、安監、街道等相關部門對涉及本部門移送查處的消防違法行為,研究分析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具體工作的協調意見和要求,公布行政許可結果,研討協調工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案,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二)完善政府部門行政許可前置監督機制

1、區建設局:對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審核驗收的建設項目,將是否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及驗收作為審查前提,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不予核發施工許可,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不予核發房屋已竣工的證明;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嚴格把關,對不按消防法律法規進行設計和施工的單位或不按資質進行設計和施工的單位,依法暫?;虻蹁N相關許可文件。

2、區房管局:對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或備案的建設項目,將是否通過消防驗收或備案作為審查前提,對建設項目未經消防竣工驗收合格或備案的,不予核發房屋權屬證書。

3、區安監局:對建設工程未獲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許可或未在消防機構備案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不予辦理相應安全許可手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或者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許可或未在消防機構備案的煙花爆竹批發單位(有煙花爆竹儲存設施),不予受理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領材料;對建設工程未獲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許可或未在消防機構登記備案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有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予受理其相應許可證申領材料或核發經營許可證(其中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危險化學品生產以及劇毒化學品、成品油經營,由區安監局受理后送市安監局核發相應許可證)。

4、區工商局:對未依法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并取得《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的公共娛樂場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和核發營業執照手續。對已取得營業執照,但未依法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被撤銷,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公共娛樂場所,在接到消防大隊函告后依法撤銷注冊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

5、區教育局:對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及其他教育機構實施審批時,將消防安全條件作為審查前提,對相關建設工程未獲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驗收通過或未登記備案的不得批準。

6、區文體局:對擬開辦的公共娛樂場所、網吧等實施審批時,對未獲得《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的,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或文件;對擬申辦的體育審批項目,建設工程未通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合格或未登記備案的不得批準。

7、區衛生局:對擬開辦的門診部以上的醫療機構實施審批時,將消防安全許可或備案的文件作為批準條件之一。

8、區民政局:對擬開辦的養老院、福利院等實施審批時,將消防安全條件作為審查前提。建設工程未通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合格或未登記備案的不得批準。

9、區公安局及消防大隊:區公安局對建設工程未獲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許可或備案的公共娛樂場所、網吧不予備案,旅館不予核發旅館業登記許可證;消防大隊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公眾聚集場所、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備案項目,應及時通過公文抄送、網站、政府政務信息系統等方式,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對原已取得批準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撤銷批準文件,并抄告相關部門撤銷有關批準文件或暫停、吊銷有關許可證照。

(三)建立政府部門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機制

1、消防安全信息公告機制

(1)行政許可公告機制。建設、工商、衛生、文體、經貿、公安以及公安消防機構等行政部門依托政務信息平臺,及時公布行政許可結果,以供其余部門隨時查詢,實現信息互通。

(2)登記備案查詢機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登記備案抽查的項目,抽查結束后5日內在江蘇消防網消防辦事大廳上公布并供查詢。

(3)重大火災隱患公告機制。區政府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地區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和為公眾服務的場所,要采取公告、廣播、設置警示牌等方式,向公眾進行告知。新聞媒體定期本地區火災隱患情況,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對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

2.重大問題抄告機制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而撤銷原批準文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撤銷后5個工作日內抄告相關部門,以便有關部門依法撤銷批準文件或者暫停、吊銷有關許可證照。對需要提請相關部門處理的事項要通過專用文書函告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對區域性或行業性的消防安全問題,要及時以文件形式告知區政府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和措施。

(2)建設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設計單位經批準取得施工(設計)資質或資質證書失效、年檢不合格、降低等級、取消資質的,在作出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抄告*區公安消防大隊。

(四)建立政府部門消防聯合執法機制

1、消防違法行為查處、移送和通報

(1)文體、民政、衛生、教育、工商、安監、質監、建設、房管、城管、公安等部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發現單位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的,在職責范圍內,依法督促單位進行整改或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無權進行處理時,應當填寫《消防違法行為移送處理單》,在5個工作日內,寄送*區公安消防大隊處理。消防大隊接到《消防違法行為移送處理單》后,應當在4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并依據消防監督檢查程序進行處理。處理結束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情況反饋移送部門。

(2)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及時移交公安派出所予以處理;消防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涉及消防產品的重大案件,工商、質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履行監管職能。對影響消防車通行和防火間距的臨時建筑物,城管部門應加強拆除力度。對多產權、多使用權建筑,房管部門應加強對物業公司的指導,督促各個業主依法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單位或人員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4)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投資人和負責人重新開辦娛樂場所的消防行政許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不予受理?;ヂ摼W上網服務經營單位有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積極會同文化、公安治安部門建立娛樂場所加重處罰機制,對娛樂場所違反消防法規,同時也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要加重處罰,要加大對娛樂場所消防違法行為,特別是妨礙安全疏散的“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娛樂場所實施消防行政處罰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處罰決定向文體、工商部門通報,文體、公安治安等部門應當將其納入警示記錄系統。

2、火災隱患監督整改機制

(1)火災隱患舉報查處機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通過新聞媒體、網站或政府政務公開信息系統等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認真受理并及時依法查處公民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安監、工商、文體、教育、公安等部門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受理,并按照各自的消防職責依法進行查處,對無權進行查處的,要在接到舉報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移送、通報*區消防大隊進行調查處理,情況緊急的或舉報安全出口上鎖、安全通道堵塞的,應當自接到舉報之后24小時內交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相關職能部門自行查處的舉報,應當將查處情況函告消防大隊。消防大隊應當將相關部門移送、通報的舉報查處情況在查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函告相關部門。

(2)隱患信息互通機制。消防大隊對日常監督檢查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在依法監督整改的同時,應當及時通過公文抄告、網站或政府政務信息系統通報相關單位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督改。安監、建設、文化、工商、質監等部門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依法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3)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機制。*區公安消防大隊應定期進行重大火災隱患論證、認定,按規定及時報請政府掛牌督促整改,并抄告行政主管部門、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對涉及多個部門或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要組織會辦,明確整改的責任、時間、方案、要求、程序、指導、督查等工作分工,形成政府會辦紀要。

(4)行政監察制度。凡是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監察部門應及時下發行政監察意見書進行督辦。因失職、瀆職造成火災的,要及時立案倒查責任。

3.火災事故調查處理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主動向安監、監察、工會和檢察等部門和機關通報火災事故的調查情況以及處理政策。

(2)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根據火災事故的等級和性質,主動邀請安監、監察、工會和檢察機關及早介入火災事故調查,在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上爭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