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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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制度

篇1

【關鍵詞】 基本藥物制度;改革措施;德里模式;澳大利亞模式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2-7797-01

1 對該醫改措施進行描述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了《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這標志著我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正式實施。

1.1 該醫改措施嘗試解決什么問題? 目前我國的基本的藥物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基本存在一下幾個問題:

1.1.1 一些藥品價格呈現虛高 國家雖然出臺了各種政策價錢對藥品價格的監管,強力打擊招標的形式,通過降價等各種措施來降低藥物的價格,通過各種措施來解決藥物虛高的問題。

1.1.2 藥物供應需求不對應 政府采取降低藥物的價格導致生產藥物的減少,也有一些出售藥物的商店對高價格藥品的偏愛,使一些基本低價格的藥物相對較少。

1.1.3 缺乏公共籌資機制以保障貧困人群的可及性 新農合和居民醫保制度的建立提高了農村居民和城鎮無業居民對基本醫療服務的可及性。但這2種保障都是以“保大病為主”,并且待遇水平較低。

1.1.4 藥品質量問題突出,監管體制不順。

1.2 實際的改革措施是什么? 國家提出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要求,通過加強對藥物的治療,通過國家政策、企業各種手段的并用可以加強對企業的價格的管理,通過對藥物銷售的各個流程可以保證居民的用藥。主要的內容如下:

1.2.1 逐步建立國家藥物目錄 通過對居民經常發生的疾病的調查可以發現哪些是重大疾病、多發疾病和常見病,通過對這些疾病的基本了解,可以有效的開展藥物保健知識的培訓,并且通過對藥物的經濟學的基本評估,保證居民選藥基本要求。

1.2.2 完善藥物保障機制 國家要加強藥物的宏觀調控對制藥產業、企業進行科學有效的調控,鼓勵企業研發一些療效好、價格低和成本低的藥物,既能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用藥的基本要求,還能確保企業利潤和企業效益達到雙贏,確保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確保正常藥物的供應,保證居民的正常用藥。

1.2.3 企業有時為了提高效益和利潤,就進行精包裝,這增加居民的成本,也提高企業制藥的成本,通過降低生產包裝的成本,企業可以更好的讓利消費者,并且有利于制藥企業之間的公平的競爭,提高企業規范、科學的競爭,通過降低包裝的成本,簡化流通的成本,促進醫藥企業制藥競爭的集中度。

1.2.4 完善醫療機構的藥物配備制度 通過對藥物用藥行為的監督,促進藥品合理有效的使用。通過建立各種用藥的各種制度可以規范用藥的范圍和藥物的使用狀況,建立完善的藥物治療指南。

1.2.5 通過對藥物的監管提高藥物的質量,并且提高企業的安全質量意識,逐步加強一些制藥企業的社會責任感。通過明確企業社會責任可以提高制藥的質量,降低藥物的價格,通過企業內部的質量考核可以確保生產的藥物質量的安全、可靠。

1.3 從什么角度講(如何,為什么)該項改革預期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將全部納入醫保的范圍,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這將大大降低個人支付比例,百姓得到真正的實惠。

其次,基本藥物的配送與采購,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由招標選擇的藥品生產企業、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或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統一配送,國家對生產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抽驗,加強了藥品生產和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確?;舅幬锏馁|量,保證群眾用藥更安全。

第三,由國家發改委制定基本藥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省級政府根據招標形成的統一采購價格、配送費用及藥品加成政策確定本地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具體零售價格?;舅幬锬夸泝人幤穬r格顯著下降。

第四,通過基本藥物的推廣,徹底改變了過去“以藥養醫”的運行體制,規范各級醫療機構醫生的用藥行為,促進醫療機構合理使用藥物,避免過度濫用,降低群眾不必要的醫療費用支出。

1.4 目前的影響如何? 數年來,各地大力推進基本藥物規范采購、控制價格、組織配送、合理使用以及落實零差率銷售等政策,并在基層綜合改革方面開展了積極探索。據最新監測結果,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在57.2%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安徽、天津、寧夏、吉林、江西、陜西、甘肅、海南等地初步實現了基層全覆蓋。安徽采用“雙信封”招標、單一貨源承諾、統一支付貨款等方式,降低基本藥物價格,保證質量和供應。各地積極推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確保臨床合理使用。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現了門診和住院費用下降、門診人次和住院人數上升的可喜現象,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制度實施效果初步顯現。

2 描述其它國家是怎么解決類似問題的

2.1 澳大利亞 ①制定完善的國家藥物政策,在完善的國家藥物政策框架下協調各方利益和目標,確保所有利益相關方(政府、衛生專業人員、制藥工業、消費者和媒體)都能接受并共同合作。②將明智用藥戰略上升到國家層面,制定國家藥品報銷計劃(PBS),并設立藥品報銷咨詢委員會(PBAC)和國家處方服務公司(NPS)等機構來推進計劃的實施。

3 對中國的借鑒意義

3.1 澳大利亞對中國的借鑒意義 澳大利亞選擇基本藥物種類的做法是:在藥品遴選和精簡過程中,如果藥品報價明顯低于藥品津貼計劃(PBS)目錄內同類藥品的最低價時,目錄內的藥品必須提供成本――效果資料,否則必須降價;當某種藥品被臨床證明其成本-效果明顯優于目錄內的藥品時,才可制訂高于基本藥物產品的價格。這樣的遴選過程更具可操作性,只有科學合理地對藥物間的成本――效果進行經濟學分析,才能真正遴選出真正意義上的基本藥物,因此值得我國借鑒。

4 在你討論的基礎上,你將給中國怎樣的建議

4.1 基本藥物理念只有切實落實到藥品生產、采購、供應、和合理使用政策中,才具有生命力。

4.2 基本藥物理念與藥品報銷等支付手段相結合,能夠更有效地幫助促進合理使用和控制費用。

參考文獻

篇2

醫藥產業被譽為永不衰落的“朝陽產業”,是我國增長最快的產業之一,根據全球知名醫藥調研公司IMSHealth對醫藥市場的監測,1991年全球醫藥市場為2058億美元,2011年達到8800億美元,二十年間醫藥市場的平均年增長速度超過4.0%。目前,我國醫藥產業也呈高速增長,但總體上看我國醫藥產業的發展還處在比較“年輕”的階段,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不夠,產業競爭力不強等不足仍然存在于醫藥產業中。為了促進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國家需要制定與醫藥產業相關的一系列政策。但政策的制定并不是盲目的,相關政策的制定需要建立在對醫藥產業定位的基礎上,在制定政策前需要對目標產業進行全面而正確的定位。因此,對醫藥產業進行定位對于相關政策的制定的意義非同小可。醫藥產業作為一種產業類別,具有一般產業的基本屬性,醫藥產業作為我國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還有著這類產業的特點。同時,醫藥產業由于其產品——藥品關系國計民生而具有自身的特殊屬性。隨著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醫藥產業有別于其它產業的屬性更加突出。因此,本文擬首先從市場調節的角度、國家變遷的角度對醫藥產業進行基本定位,再從醫藥產業的產品的出發,結合基本藥物制度與醫藥產業的關系對醫藥產業的特殊屬性進行分析,以達到對醫藥產業的全面定位。

1從市場調節的角度對醫藥產業的定位

醫藥產業作為一個正在逐步進入國家主導和核心產業的產業類別,與其它產業一樣,必須接受市場的自發調節。作為一只看不見的手,市場通常是通過該產業的投入、產出等方面的一些特性來發揮調節作用。從而一個產業的投入、產出方面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該產業的市場結構,諸如進入壁壘條件、生產者規模和分布、產品差異、規模經濟等。

1.1醫藥產業是高投入的產業醫藥產業本身是一種高新技術產業,具有高技術的特征,而與此特征相聯系,醫藥產業具有高投入的特點。醫藥產業的高投入主要體現在醫藥研發上。醫藥產業中,承擔研發的是制藥產業。制藥產業在產品研發的早期和生產過程中嚴格的標準和質量控制,以及最終產品上市和市場開發的過程中都需要非常高的投入。尤其是新藥的研究開發過程更是耗資巨大。國外通常開發一種新藥需要2.5億美元,有的甚至高達10億美元。

1.2醫藥產業是高收益和高產出的產業眾所周知,醫藥產業是一個高盈利產業,發達國家醫藥行業的銷售利潤率一般高達30%。而創新藥物的利潤回報率更高、更快。一般情況下,一種新藥上市后2~3年就可收回所有投資。換言之,新藥品一旦開發成功,投放市場后將獲取暴利。

1.3醫藥產業具有相對壟斷性醫藥產業在大多數國家都是由政府控制準入的行業,政府的嚴格監督和醫藥產業本身的高投入特性使得醫藥行業的進入壁壘很高。高進入壁壘進一步導致了企業一旦進入醫藥產業則可形成相對壟斷的地位。這種相對壟斷性不僅表現在區域方面,也表現在企業壟斷方面。區域的相對壟斷主要體現在發達國家是全球制藥市場的主體。北美市場首屈一指,其次是歐盟地區和日本。醫藥產業中企業的相對壟斷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跨國公司通過大規模的聯合兼并,對市場的壟斷性越來越強,對世界醫藥經濟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另一方面,主要發達國家及其跨國企業壟斷地占有著醫藥研發資源和醫藥技術創新的成果。醫藥產業的高投入、高產出及相對壟斷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國醫藥產業的諸如進入壁壘條件、生產者規模和分布、產品差異、規模經濟等這些市場結構,而產業的發展狀況往往受這些市場結構的制約并通過這些市場結構得以體現,從而該產業的發展也就必須遵循市場規律,接受市場的自發調節。

2從國家變遷的角度對醫藥產業的定位

受市場調節是醫藥產業與其它產業的共同屬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醫藥產業與一般產業并無差異。然而,隨著國家發展的變遷,我國需做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大戰略選擇。當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工信部等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各部門和有關專家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進入重要戰略機遇期。醫藥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被賦予了這類產業的新的屬性和特征,這些屬性和特征便成為我國對醫藥產業制定針對性政策的依據。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指基于新興技術、科技含量高、出現時間短且發展速度快,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具有較大溢出作用,能帶動一批產業興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支撐作用,最終會成為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業態形式,其產品質量要穩定并有較大的市場需求,發展前景要好,符合節能減排要求,經濟技術效益顯著。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內涵和特征,醫藥產業可被定位為我國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2.1醫藥產業是剛興起、滲透力強的高新技術產業我國醫藥產業規模較小,正處于產業生命周期快速成長期。醫藥產業作為一種基于新興技術的高新技術產業,對未來產業發展具有極強的帶動作用,對傳統產業和支柱產業具有較強的輻射和滲透作用。醫藥產業結合了傳統產業和現代產業,它不僅能帶動一批新興產業的形成,也能帶動傳統產業的升級發展,并將最終成為國民經濟的重點或支柱產業。

2.2醫藥產業是高科技含量、高產品價值的先導性產業醫藥產業需要堅實的科學知識基礎和新技術的支撐,其產品蘊含大量的技術突破。在醫藥產業中知識產權密布。因此,醫藥產業往往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優勢,附加價值高,能夠引導和發展市場需求,并因此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先導。

2.3醫藥產業是綜合消耗少、環境污染小的友好性產業醫藥產業的發展主要依靠科技創新,不僅適應低碳經濟條件下的產業選擇,也是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有力手段。醫藥產業不以產生消耗大量資源為條件,更不以造成大量污染為代價,節約資源,排放少,強調環境保護是創新驅動的產業,也是環境友好型產業。

2.4醫藥產業是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的導向性產業目前,我國產業結構還處于低級階段,現代服務業所占比例不高,農業人口比例仍很高,制造業主要依靠投資和資源消耗。醫藥產業的發展有利于我國在當前激烈的國際競爭和創新競賽環境下抓住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的重要戰略機遇,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

2.5醫藥產業是吸納新就業、社會效益好的依靠性產業擴大就業是促進民生的一大主題。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未完全消除的情況下,我國制造業發展仍面臨一系列瓶頸問題和制約因素。醫藥產業的興起和發展在促進充分就業、保持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3從公共性質的角度對醫藥產業的定位

上述醫藥產業的特性是醫藥產業作為某一類產業的一些屬性,然而,由于產品的特殊性,以及與之相關的一些公共政策,醫藥產業又有著自身的特殊屬性。醫藥產業的產品——藥品,與人民的健康息息相關,因此,醫藥產業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特殊產業。隨著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醫藥產業的這種特殊屬性更加顯著,醫藥產業的公共性質也越發凸顯?;舅幬镏贫鹊穆鋵嵤且詫崿F基本藥物的可及為主要目的的,而基本藥物的產業部門就是醫藥產業。因此,醫藥產業是基本藥物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直接相關產業。為此,筆者從基本藥物及基本藥物制度的公共產品屬性的角度對醫藥產業的公共性質進行探討和論述。

3.1公共產品理論分析經濟學家大衛•休謨(Hume,1739)最早對公共產品進行了理論分析,他認為“某些對每個人都有益的事情,只能通過集體行動來完成”。此后,隨著眾多經濟學家對公共產品相關理論進行了分析和討論,該理論逐漸趨于完善。但薩繆爾森對公共產品的定義對該理論的影響最大。依照薩繆爾森的分析,純公共產品是指任何一個人對某種物品的消費不會減少別人對其消費的物品。換言之,一定數量的純公共產品只要被生產出來或被提供,社會的所有成員都可以對其進行消費。后來的研究者根據薩繆爾森對公共產品的定義,總結出區別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的兩個特性,即消費的非競爭性(Non-rivalness)和收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對于同時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的消費品稱之為公共產品(Publicgoods);而對于同時具有消費的競爭性和收益的排他性的產品稱之為私人產品(Privategoods)。這里的消費的非競爭性是指任何一個消費者對某種產品的消費不會減少其他消費者對該產品消費。因此,整個社會對于該產品的消費量就是每一個消費者的消費量。這表明:第一,從消費角度來看,任何一個消費者都可以支配公共產品的總量商品;第二,公共產品在個人之間是不可分的;第三,該類產品多分配給一個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而這里的收益的非排他性是指某種產品一旦被提供,就不能排斥該社會任何人消費該種產品,或者排他成本很高??梢?,非排他性與外部性具有密切聯系,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往往具有明顯的外部性收益(ExternalBenefit)的特征。當然,外部性與非排他性是有區別的,外部性收益通常發生在有限個體之間;而收益的非排他性通常是指廣泛的外部性收益,甚至涉及全社會的個體。對于公共產品的消費的非競爭性與收益的非排他性而言,前者是公共產品的基本屬性,是由公共產品自身的因素決定的。而后者則是由外部因素決定的。根據消費的非競爭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可以將所有產品分為4類:純私人產品,既不具消費的非競爭性也不具收益的非排他性;純公共產品,既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又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俱樂部產品,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但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共同資源,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而不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俱樂部產品和共同資源因只具有這兩個競爭性和排他性兩個特征中的一個,有時也被稱為準公共產品。

3.2醫藥產業的公共性質分析

3.2.1基本藥物的公共產品屬性分析基于上述公共產品理論的分析,筆者從是否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出發來判斷基本藥物是否屬于純公共產品。布朗和杰克森(BrawnandJackson,1990)曾以圖示方式,給出判別公共產品的步驟,如圖1所示。根據圖1的流程進行判斷,首先基本藥物具有明顯的消費競爭性:在所有的基本藥物中,某一個單位的藥品被某一個患者使用后,同一單位藥品不可能同時被另外一個患者使用,也就是說,多分配給一個消費者的邊際成本不為零,即具有消費競爭性。進一步對收益的非排他性進行判斷,可以發現絕大多數基本藥物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因為某一個患者用藥治療后,一般不會導致該患者以外的很多人的健康狀況的改善。即使對于一小部分傳染病防治的藥品(如疫苗)而言,它們確實存在明顯的外部性,但這種外部性并非是公共產品收益的非排他性意義上的外部性。因此,基本藥物也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由此得出,基本藥物本身并不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

3.2.2基本藥物制度的公共產品屬性分析在對基本藥物制度的公共產品屬性進行分析時,筆者仍然遵循圖1的流程來進行分析?;舅幬镏贫茸鳛橐豁棁抑贫?,一旦建立,就意味著國家中的每一個居民都有權力享有,每一個居民都能從中獲益。對于國家而言,收益的排他成本很高,當然,也不可能進行收益的排他。所以,基本藥物制度具有明確的收益的非排他性。但基本藥物制度的政策下,多一個人享受基本藥物制度的待遇就會多消耗一份藥品資源,也就是基本藥物制度分配的邊際成本不為零,即基本藥物制度不具有消費的非排他性。因此,基本藥物制度應屬于準公共產品。

3.2.3醫藥產業的公共性質分析基本藥物制度得以落實,根本的物質保障就是基本藥物。而醫藥產業作為基本藥物的產出部門,是基本藥物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堅實后盾。通過上文分析得出基本藥物制度具有準公共產品的屬性,而基本藥物制度的這種屬性便賦予了與之密切相關的醫藥產業某些特性:醫藥產業關系到國民對準公共產品的消費;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與否與國民的基本用藥息息相關等??傊?,作為公共產品的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使得醫藥產業在也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公共性質,從這個角度說,醫藥產業可以被看作一種公共產業。

篇3

基本藥物價格至少便宜25%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公眾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購買基本藥物,價格至少便宜25%。這是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對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的解讀。

他透露,根據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初步測算,基本藥物價格平均降幅約在10%左右。同時基本藥物在基層實行零差率銷售,取消15%的藥品加成。兩者相加,價格至少降低1/4。

據悉,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和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兩個部分。目前已先期公布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藥、中成藥共307個藥品品種。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許嘉齊稱,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政府定價范圍。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基本藥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舅幬锪闶壑笇r格原則上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公布,不區分具體生產經營企業。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幅度內,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形成統一采購價格、配送費用及藥品加成政策,確定本地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具體零售價格。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庇嘘P專家指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關報銷環節的這一原則,是確?;舅幬镏贫鹊靡酝菩械膶嵸|性配套政策之一,它將切實為百姓看病就醫減輕負擔。

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這就意味著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物將分別進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以減低群眾自付比例。

至于報銷比例如何確定?由國家定還是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定?鄭宏表示,負責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負責新農合的衛生部等政策制定部門正在積極開展工作,研究制定相關報銷政策。

據了解,為做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銜接,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后。有關部門將組織按程序調整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和相關政策?;踞t療保障藥品目錄調整將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對外。

鄭宏表示,衛生部將做好基本藥物目錄與新農合報銷政策的銜接,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并與非基本藥物拉開報銷比例,惠及廣大農村居民。

基本藥物對治療常見疾病已足夠

根據目前公布的307種藥物目錄來看。這些藥物是針對內外科、婦科、眼科、骨科等生活中常見疾病所需的藥品。

有關專家解釋說,在繁雜的藥品中。治療感冒、腹瀉等同一種疾病可以選數十種藥。但對于這些基本藥物來說,它們都是經過醫學專家認真篩選,每種藥品在其治療領域都有良好療效,但價格實惠、療效顯著,與其他藥品相比,性價比較高,是疾病治療用藥中的最佳選擇對象。

根據基本藥物制度“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低廉”的中心主旨,就是要針對常見疾病和普通疾病,比如患上普通的傷風感冒、婦科炎癥、胃腸不適等常見疾病。遴選進307種基本藥物中所指定的藥品完全可以治愈疾病,而且就醫成本十分低廉,保障大眾能夠就醫。

入選藥物品種是否太少

307種藥物進入2009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此數量不到2004年版目錄品種的1/6。一些藥企及網友認為,基本藥物只有307種,且中藥含量太少,只有1/3,是否能滿足常見疾病的需要?

同時,有人質疑,因為個體差異,不少人服藥喜歡沒有什么味道的膠囊。但遴選的一些口服藥物卻只有片劑,為什么不將同一種藥品的膠囊也選為基本藥物呢?

專家認為,在國外發達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當完善,但品種也只有三四百種。對于常見疾病來說,這307種藥物基本上覆蓋所有疾病。同時,任何新措施不可能一步到位,還將在操作中,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增減,制度將逐步成熟。

能否強制使用基本藥物

篇4

按照公開的說法,基本藥物制度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統一招標、集中采購、定點生產、直接配送,以及衛生部有關發言人在后續發言中談到的“強制使用”。

奇銳認為,這五個方面,一旦落實將對制藥業產生及其巨大的沖擊,將影響到工業、商業、終端等整個產業鏈條,影響到國內藥品市場的整體結構。

當前,國內醫院高端市場基本被外資企業占據,絕大多數內資企業都依靠著中低端醫療市場和農村市場才能獲得生存的空間,而目前擬執行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一旦落實,將對中低端市場產生“釜底抽薪”的作用。從而讓大量國內的制藥企業失去生存空間。

此前,農村市場、中低端醫療市場,基本上是市場化的競爭。正因為這樣才產生了九州通等快批型商業,產生了香港澳美等一批第三終端型企業,才讓一大批采取普藥深度分銷模式的企業獲得了生存空間,而討論中的基本藥物制度,則意味著將給這些企業造成重大的生存危機。

新農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率的提高,意味著今后入選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將主要通過政府控制的醫療衛生系統實現分銷,而基本藥物的統一招標、集中采購、定點生產,就意味著,這類藥品的生產和營銷工作,將來將主要取決于政府招標環節是否能夠入選。這樣豐富多彩的營銷競爭,將簡化為生產成本之爭,這可能意味著大量的普藥企業將被淘汰,或者演化為區域性的特定品種的供應商。

關于基本藥物“強制使用”的規定,將解決此前基本藥物定點生產后,醫院終端銷售乏力的問題。而且新農合、社區衛生中心要全部使用定點生產的基本藥物,這種強制規定,將把原來由自由競爭的藥品占據的份額全部侵占,這樣不難想象,一旦落實,通過普藥深度分銷、普藥終端推廣模式獲得生存空間的企業,將會遭受多大的沖擊。

按照有關部門的設想,高端醫院今后也要強制使用規定比例的基本藥物。這項規定,對于中高端醫院市場的藥品結構,預計也將產生影響。至于影響的大小,將由規定的基本藥物用藥比例高低、藥品的屬性等共同決定。

因此基本藥物強制使用的規定,其影響不僅限于將低端藥品市場格局全部顛覆,更會影響到高端醫療市場的用藥結構。上述設想一旦實現,將會讓藥品的總體容量出現下降,而不是原來普遍預期的擴容。

此外,一旦有關方面設想成真,基本藥物的使用采取強制手段,重新由行政部門通過招標、強制使用等手段來推廣,通過直接配送來做物流,那么對醫藥工業的影響將是全面而徹底的。從工業、到商業、到終端、到營銷手法,等將全部產生巨大的變化。這種變化對于絕大多數藥企而言,不是利好消息,而是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所以奇銳認為,制藥業方面對于新醫改最需要慎重對待的就是“基本藥物制度”了。有關方面設想的基本藥物制度,違背了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抑制了制藥企業研發創新能力;同時也會造成行政部門擴權,從而帶來權力尋租等,顯然需要慎重考慮。

篇5

(一)嚴格區域衛生規劃,科學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建設規模、設備和人員配備。

(二)推進綜合改革,建立規范科學合理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實行全省統一招標配送制度,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推進人事制度、績效工作制度、補償機制等方面的改革。

(三)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辦法核定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工作量和財政補助額度。

(四)拓寬補償渠道,完善補償機制,探索醫療保障基金等多渠道補償辦法。

二、補助范圍

全縣所有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核定的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

三、補助辦法

(一)統籌考慮鄉鎮衛生院收支情況,科學合理核定補助經常性收支差額

1、核定任務

(1)合理確定機構數量和人員總量。按照《省基層衛生醫療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編辦發〔〕7號)的規定,確定政府舉辦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的種類和數量、核定人員編制總量,并報省編辦、財政廳、衛生廳批準。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以機構編制部門批準的人員編制作為崗位設置依據,實行人員聘用和合同制管理。

(2)嚴格界定服務功能和任務。鄉鎮衛生院主要提供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踞t療服務任務根據機構服務能力、服務人數、近三年門(急)診量和住院人次情況核定。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根據服務人口和縣確定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數量、質量要求核定。

2、核定經常性收支

(1)經常性收入核定。經常性收入包括:醫療收入、公共衛生服務收入、藥品收入、其它收入。醫療收入根據前三年醫療服務平均收入情況,綜合考慮取消藥品加成、限制藥品使用范圍、新農合等醫療保障制度調標、服務任務變化等因素核定。公共衛生服務收入根據服務人口、單位綜合服務成本及確定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核定。藥品收入根據藥品采購價和合理用藥數量核定。其它收入根據前三年平均水平扣除特定因素核定。

(2)經常性支出核定。經常性支出包括:業務支出(含醫療支出和公共衛生服務支出,不含人力成本)、藥品支出(不含人力成本)、人員支出、其它支出。業務支出根據核定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數量、質量和成本(不含人力成本)等核定。公用經費、專用材料費按前三年平均支出水平核定。藥品支出根據藥品采購價和合理用藥數量核定。人員支出(含離退休人員經費)按照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編制人數和績效工資水平由財政衛生部門共同核定,人員支出包括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公傷、生育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其他支出根據前三年平均水平扣除特定因素核定。

(二)實行績效考核補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以后,對鄉鎮衛生院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制度的補償,在考慮其正常運轉需要的同時,除中央、省財政補助外,由縣財政統籌安排,將鄉鎮衛生院提供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與財政補償掛鉤,實行績效考評制度,將全年財政應補助額的30%作為績效考評補助,把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群眾滿意度、機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進行綜合考評,次年第一季度根據考評結果撥付補助資金。

四、資金來源

財政補助資金來源于省級財政對我縣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補助、縣級財政預算安排,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或服務人口和單位補助定額給予補助,從醫療保障基金按有關規定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合理補償。

五、監督管理

篇6

對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的落實,對于一個臨床藥師來講,長期以來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每一個醫療機構專職做此項工作的人員(大多是臨床藥師)都有這樣體會。通過筆者幾年工作及許多有識之士的指點,做以下總結,與大家共同探討。

1 老百姓對不良反應的誤區

1.1 中藥也有不良反應 利巴韋林、抗病毒顆粒是西藥,魚腥草注射液和板藍根則是中藥針劑或傳統中藥。人們習慣性認為:中草藥是無毒無害的純天然藥品,但新聞背景中報道的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恰恰是由中藥魚腥草注射液引起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任何藥品,包括中藥,其不良反應都是客觀存在的,對此我們根本無法避免,而只能考慮如何把不良反應降到最低。有關中藥沒有副作用的觀念是錯誤的。從國家不良反應監測報告中可以看出,由中成藥引起的不良反應,約占藥品不良反應10%~15%或更高,并呈較明顯的上升趨勢。一些常用中成藥,如壯骨關節丸、感冒通片等,均可引起肝腎損害、出血等不良反應甚至死亡。中藥應用已有上千年歷史,古代中藥書籍中對其所存在的毒性或不良反應也有所記載,中藥取材也不僅限于人們常見的草藥,還包括動物、礦物等,尤其是來源后者的中藥材,若誤服濫用則很有可能引起不良反應。

1.2 常用藥并不等于保險藥 板藍根是中成藥,也是防治感冒的常用藥,這類藥品也有不良反應?越是常用藥,因其使用面廣,發生不良反應的幾率更大。以板藍根為例,其服法、用量必須嚴格遵照包裝上的藥品說明,濫用也可能出現副作用。有患者因連續服用了板藍根沖劑,出現頭昏、胸悶等癥狀。人在健康狀態下過多服用板藍根,會傷及脾胃;極少數過敏體質患者,也可能因服藥引發過敏等不良反應。魚腥草注射液是一種中草藥復方制劑,臨床上使用也較普遍。該注射液中含許多大分子物質,若經靜脈輸入后,未除盡的半抗原有可能與血漿蛋白結合,才可能導致過敏反應。使用該注射液前,應認真檢查藥物,如果出現混濁、沉淀、變色、漏氣等問題不得使用。此外還要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控制給藥劑量、濃度、滴注速度、給藥途徑。注射后觀察病人尤其是老人、兒童用藥后的反應。

1.3 有不良反應不等于無安全性 藥品出現不良反應,并不意味著其安全性大打折扣。因為,不良反應是所有藥品都可能出現的情況,藥品不良反應只是個概率問題,即它總會出現,無非是出現多少的問題。只是這種藥品對絕大多數患者而言,依然是安全的。用藥產生不良反應基本無法預測,因為一種藥物往往具有多重的藥理作用,藥物的劑量、劑型、用藥途徑的不同,藥物的相互作用及賦形劑的影響,不同種族、不同年齡、不同性別,還有胖瘦程度、營養狀況、血型、遺傳因素、病理生理狀況的不同,以及環境因素,都會使每個人反應的情況不一樣,對藥物產生的敏感性不一樣,而產生不盡相同的不良反應。但其實,如果藥品本身不是假劣藥品,再排除以下情況:誤服誤用,超量服用,服用時間過長,服用方法不當(如一些中藥煎煮時間不足),用藥途徑不當(如作為肌肉注射用的中藥注射液被用于靜脈注射)等等,正確服用藥物,還是能夠保障用藥安全的。

1.4 假劣藥品才會引起不良反應的誤區 許多人認為,只有使用了假藥、劣藥,或用藥不當,才會引起不良反應。事實上, 許多經過嚴格審批、檢驗合格的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也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現不良反應。據介紹,由于受到醫學發展水平的限制,許多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在審批上市前難以完全掌握,包括有些原來不知道的、嚴重的不良反應。由于個體差異,不同的人對同一種藥品的不良反應表現會有很大差別,有的人反應輕,有的人反應重;有的人是這種反應,有的人是那種反應。

1.5 說明書里列舉不良反應少的就是好藥的誤區 目前,國際上對于藥品使用說明書中描述不良反應的部分要詳細到什么程度,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有的藥品說明書中對藥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敘述很少,實際發生的不一定少。一個負責任的生產企業,才會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把產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盡可能詳細地告訴用藥者。

1.6 非處方藥不會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誤區 非處方藥本身也是藥,總體來說其不良反應比較少、比較輕,但這不是絕對的。有些非處方藥在少數人身上也能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甚至能導致死亡。因此,非處方藥也要嚴格按照藥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服用,不能隨便增加劑量或增加服用次數,改變用藥方法或用藥途徑。

1.7 中藥的不良反應比西藥少 現在許多中成藥、中藥新劑型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反應并不少。使用中藥講究辨證施治、合理組方、一人一方、隨證加減,還需要質量好的藥材、科學的炮制方法。在這樣的情況下服用中藥,有助于減少和避免不良反應。但如果不遵守辨證施治的原則或辨證不當,組方不合理,或中藥材質量有問題,也可能引起不良反應。例如,不少人用人參滋補身體而引發不良反應。

1.8 新藥比老藥的不良反應少的誤區 總的來說,必須證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國家才會批準一種藥品成為新藥。但是,新藥的優點不一定都表現為療效高、不良反應少。新藥上市時間短,有時難以發現一些罕見不良反應、遲發性反應、發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應。因此,新上市藥品的不良反應更要警惕。

近年來,人們對藥品不良反應的關注與日俱增,但目前,作為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中最基礎部分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工作,卻存在著報告主體上報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報告的數量和質量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甚遠等諸多不足,導致遲報、漏報的狀況時有發生。

針對這樣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現狀,有關專家表示,站在醫療前沿的廣大臨床醫師以及藥師,應負起更大責任,成為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尖兵;同時,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也應積極參與到藥品不良反應報告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2 醫生對不良反應報告的誤區

醫師顧慮重重。臨床上如果出現不良反應,醫生的觀點是:患者出現的癥狀有可能是藥品不良反應,但如果上報,不僅過程麻煩,而且調查起來也有很多說不清的東西,究竟是用藥不當,還是后續輸液的方式不當很難說清;不僅如此,藥物使用過程涉及不同的醫生、不同的護理人員,如果因為報告而引發糾紛,處理起來會很麻煩。尤其是已經處理完了,患者的癥狀好轉、無大礙時,就不再自找麻煩去報告了。經調查示:我國臨床醫生在處理不良反應上報時,態度十分消極。

曾有人調查,了解我國臨床醫生對藥品不良反應上報的一些情況。調查發現,參與調查的500名臨床醫生中,46%的醫生在藥品不良反應發生后選擇“等一等,看看能不能解決,能解決就不上報”,11%的醫生選擇“不會上報”。不上報的理由中,占較高比例的是:醫生、藥企和患者本身的責任劃分不清晰(23%);上報機制不完善,報了也沒用(23%);醫患關系緊張,上報了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21%)??梢姡R床醫生在處理藥品不良反應過程中顧慮重重,是影響不良反應報告的重要原因。臨床醫生普遍認為:在處理疑似與用藥相關的病例時,肯定會考慮究竟是藥品不良反應,還是患者的原發疾病發展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由于醫師缺乏藥理、藥物代謝、藥品配伍等專業知識,判斷較為困難。之后醫師還會進一步考慮,這些結果是否與自己對病程發展的判斷失誤有關,尤其是引起嚴重后果的事件,醫生的顧慮會更多。因此,他們在處理類似情況時,大多會選擇“冷處理”,不會選擇及時上報。

3 藥師難為無米炊

發現并上報藥品不良反應是目前國內醫院開展臨床藥學服務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臨床藥師的重要工作內容,體現了臨床藥師在合理用藥中的關鍵作用。但是,目前醫院藥師所獲得的一手不良反應資料非常少,質量又差,使醫院藥師不良反應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難以順利開展。

醫院發現藥品不良反應主要是通過以下幾個途徑:臨床醫師主動上報給藥劑科;門診用藥咨詢時,以及為患者提供藥物服務咨詢時發現;藥劑科在處理退藥時發現;醫院藥師深入臨床,了解用藥情況時發現藥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應等。

上報渠道中,最主要的本來應該是臨床醫師的主動上報,但是由于臨床醫師的顧慮,這條通道卻成為獲得不良反應報告最不可靠的途徑。相比之下,藥師直接在用藥咨詢、處理退藥及下臨床參與用藥指導時,直接與用藥終端接觸所獲得的不良反應報告更加可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告由于藥師隊伍人力及工作精力的限制,數量很少,而且相對于醫師的報告顯得更為被動和滯后。

即使藥師能夠從醫師手中得到一些不良反應報告,但是由于報表質量較差,很可能會出現報表不具研究意義的情況。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要求:《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的填報內容應真實、完整、準確。但是,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曾經對基層不良反應報表質量進行過相關研究,發現比較規范的4級和3級報表僅占61.3%,基本沒有使用價值的2級以下報表占38.7%之多。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是藥品不良反應臨床資料記錄比較簡單,突出表現在藥品不良反應過程及處理情況兩方面。藥品不良反應過程要求詳細記錄患者用藥后多長時間出現反應,對不同的表現要有詳細的描述,如“皮疹”,要對皮疹的形態、部位、面積等內容詳細記錄。在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收到的報表中,有的僅僅記錄了“皮疹”。不良反應處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治療不良反應用藥記錄不詳細或未記錄,二是不良反應好轉或治愈時間未記錄。尤其后者,直接影響對藥品不良反應嚴重程度的評價。

其次是用藥情況記錄不規范。如使用“先鋒4號”、“左氧”、“硝甘”等簡稱,致使藥品商品名、通用名記錄不規范;藥品的劑型選擇錯誤,如把“膠囊”寫成“片劑”等;藥品生產企業名稱使用不規范的簡稱;用藥原因未使用規范的醫學術語,如“抗感染、支持”等。

篇7

【關鍵詞】 基本藥物制度;執行過程;存在問題;建議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創新,是近期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該項制度2010年在陜西省啟動實施以來,取得了明顯進展和初步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農村居民就醫經濟負擔。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了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效果和群眾受益程度。

一、存在問題

1、補償政策標準過低

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后,徹底改變了鄉村兩級醫療機構以藥品加成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業務模式,使基層醫療機構出現較大的收入缺口,雖然陜西省對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都制定了相關的補償政策,但標準過低。調研發現,陜西對鄉鎮衛生院的補償機制是按在編在崗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對鄉村醫生是每年每名鄉村醫生12000元,較低的補償標準影響了鄉鎮衛生院的正常運轉,造成了鄉村兩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收入減少,工作積極性和滿意度降低。

2、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礎條件需要進一步完善

基本藥物制度的平穩實施需要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體系良好的基礎條件作為保障,但目前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仍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

一是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較為滯后。鄉鎮衛生院未全面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績效考核工作開展不規范。目前制定的績效考核方案仍側重于對基本醫療數量的考核,間接上延續著多開藥、開貴藥而多得收入的思想,而缺乏對于基本藥物使用、用藥規范、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指標的綜合量化系統考核。

二是鄉村一體化管理體制尚未完全建立。鄉村一體化管理體制沒有完善,有些地方也僅是形式上的一體化管理,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涉及藥品采購、配送和價格監管等諸多環節,村衛生室難以獨立操作,且不便管理。鄉鎮衛生院缺乏對村衛生室人員、業務、收費、藥品和服務規范等精細化管理,也缺乏調動權力和監管手段,為監督和考核帶來一定困難,不能適應鄉村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需要。

3、基本藥物品種數量偏少,且價格偏高

普遍反映基本藥物目錄存在目錄內品種數量偏少與目錄內藥物不常用的情況,影響基層醫療機構臨床用藥。據基層醫療機構反映307種藥品中僅有190多種藥品對鄉鎮衛生院較實用,鄉鎮衛生院正面臨有病無藥的考驗。同時,由于藥品種類缺乏,使很多原來可以開展的診療項目無法開展,不但減少了病源和業務收入,同時也造成了部分患者對鄉鎮衛生院的不理解,認為鄉鎮衛生院有病不醫、推諉病人。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核心目的即通過國家的補償,削弱鄉鎮衛生院對藥品收入的依賴,對藥品實施零差價銷售,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然而有些地方藥品零差率的實施并未真正從根本上減輕患者的負擔,藥價虛高的情況依然存在。如同一廠家、規格的乳癖消、蛇膽川貝液,現在配送價格分別為22元、2.82元,而之前醫院采購價格僅為8元、1.30元。如此一來,零差率后藥價不降反升,不但沒有減輕居民的負擔,反而加重了其藥費支出,使得政府的補貼流入到藥品流通環節,基層醫療機構也失去了此前擁有的藥價優勢,進一步減弱了農村居民到基層醫療機構就醫的積極性。

4、宣傳力度不足,群眾基礎較為薄弱

一方面,部分農村居民對基本藥物普遍存在某些錯誤觀念。如部分農村居民將價格較為低廉的基本藥物等同于低效藥或過時藥,認為“便宜無好貨”,甚至主動要求醫生使用貴重藥物,而對基本藥物的認識不足,選擇基層醫療機構就醫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部分農村居民對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品種減少也不能完全理解。特別是部分患者較為熟悉的習慣用藥,由于現在未在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內,使患者需要到上級醫院或者藥店購藥,造成患者的不滿。住院病人用藥的療效不明顯,希望更換藥品,但醫生沒有選擇余地,也使患者對醫生和基層醫療機構喪失信心,導致病人流失的同時,還加劇了醫患關系的緊張程度。

二、對策建議

1、加快推進補償機制改革,建立合理穩定的補償渠道和補償方式

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明顯減輕了群眾用藥負擔,基層醫療機構和農村居民對這項制度普遍比較認可,認為是一項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但政府財政補償及時、足額到位是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前提條件,將決定基層醫療機構是否有足夠的積極性推進改革,也決定了改革之后基層醫療機構能否持續正常運行和發展。

一要建立長期有效的補償機制,充分利用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契機,按照深化醫改要求,政府統籌安排鄉鎮衛生院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鄉鎮衛生院離退休人員經費、人員培訓和招聘所需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補助。同時,對人員經費進行合理補助,確?;鶎俞t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職工的收入總體上不減少并逐年有所增加。

二要多渠道加大對鄉村醫生的補助力度,建立科學的補償機制。包括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村衛生室承擔并合理確定經費補助標準、對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出現的資金缺口給予合理補助以及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總額預付補償等,保證村衛生室網底不破。

2、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涉及到農村衛生改革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大政府投入和促進機制改革相得益彰,需要大力推進基層醫療機構的綜合改革,切實轉變“以藥養醫”的運行機制,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促進其健康、可持續發展。

首先,推進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要科學核定人員編制。實行全員聘用。衛生院院長實行公開招聘,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有效的基層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機制,以基本藥物使用和醫療服務質量為核心,以服務對象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改善等指標對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綜合量化考核,建立以崗位責任和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鄉鎮衛生院績效工資發放和鄉村醫生補助掛鉤,并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其次,建全和完善鄉村一體化管理體制,實現基本藥物制度鄉村聯動,重點依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人員統一調配、賬務統一管理和工資統一發放的三統一政策等規范管理,實行鄉村醫生考核聘任制,對鄉村醫生考核和建立勞動聘用關系。

第三,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積極轉變服務模式和運行機制。明確基層醫療機構以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為主的功能和服務范圍,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優化服務流程,主動、全面、均等、連續、有針對性地為農村居民綜合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3、因地制宜增補基本藥物目錄,降低藥品價格

在符合國家醫改政策的前提下,結合陜西疾病譜的具體情況以及醫療機構和患者的用藥需求,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基礎上,合理增加省增補藥品,并建立基本藥物目錄與現有的醫保和新農合報銷目錄的有效銜接,以滿足患者基本用藥需求和健康權益,促進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

4、加強基本藥物制度政策宣傳力度,提高知曉率和理解力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和公眾的宣傳教育。一方面,通過各種媒體,如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合理用藥輿論宣傳與教育引導工作,普及合理用藥常識,引導群眾轉變用藥習慣,使群眾愿意接受基本用藥。另一方面,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醫藥衛生人員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基本藥物業務技能和合理用藥的培訓及考核,促進臨床首選和規范使用基本藥物。同時,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用藥行為的監管,避免濫用藥物,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作者簡介】

篇8

一、現狀

鑒于抗菌藥濫用可能引發的后果,××年月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關于加強零售藥店抗菌藥物銷售監管,促進合理用藥的通知》,明確規定從今年月日起對零售藥店中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抗生素、磺胺類、喹諾酮類、抗結核、抗真菌等五大類處方藥,需持處方購買。當前,零售藥店抗菌藥物的品種數、銷售額和銷售毛利率一般占其銷售總數的%左右,銷售范圍主要集中在阿莫西林、頭孢氨芐、頭孢拉定、阿奇霉素、羅紅霉素、磺胺嘧啶、酮康唑等來個常用品種。大容量注射劑、小容量注射劑、粉針劑等單軌制處方藥和抗結核藥品,因規定需憑醫療機構處方銷售,由于醫療機構處方壟斷不外流,零售藥店實際上未銷售此類抗菌藥物。

抗菌藥憑處方銷售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零售藥店并非是抗菌藥濫用的主體。有權威數字說明,約%的藥品是從醫療機構流向病患者,僅%左右的藥品在零售藥店銷售。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中國住院患者的抗菌藥使用率高達%,其中使用廣譜抗菌藥和聯合使用兩種以上抗菌藥的占%,遠遠高于%的國際水平。憑處方銷售抗菌藥,在一定程度上將促使藥店的消費者向醫療機構轉移,顯然抗菌藥合理使用監管的重點區域是醫療機構,尤其是農村醫療機構濫用抗菌素現象十分普遍。因此,國家應從制度上高度重視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的監管,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

二、建議

(一)建議將抗菌藥物分一、二、三線等級進行監管。毒副作用少,長期無明顯不良反應報告的普通抗菌藥物作為一線抗菌藥進行監管,允許通過認證的零售藥店在執業藥師或者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指導下銷售;毒副作用大、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和易引起耐藥性抗菌藥物(如抗結核藥)等列為三線抗菌藥,退出零售市場;其他抗菌藥物都作為二線抗菌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處方銷售。這樣監管比較科學,既方便群眾用藥,又控制零售藥店濫用抗菌藥物。

篇9

【關鍵詞】政府審計;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績效審計

2009年3月,國務院頒布《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要求重點抓好五項改革,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作為五項改革的重中之重,省市政府相應頒發《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南通市崇川區作為江蘇省第一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于2010年3月頒布了執行基本藥物目錄、規范藥品采購配送、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建立財政補償機制、健全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為主要任務的《崇川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方案確定首先在轄區內1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一、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

(一)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單位情況

按照原國家衛生部、發改委等九部委《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2010年起,崇川區1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正式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下簡稱“基藥”),按照管理性質,實施單位主要分為三類:

政府舉辦的實施單位:主要包括鐘秀、文峰、任港、狼山鎮、觀音山等5家涉農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分別簡稱為“鐘秀、文峰、任港、狼山、觀音山中心”)。五家涉農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由原集體事業性質衛生院改革轉型而成。

合作舉辦的實施單位:主要包括學田、新城橋、虹橋、城東街道4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分別簡稱為“學田、新城橋、虹橋、城東中心”)。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三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院等市直醫院領建,業務上接受崇川區衛計委的指導。其中,又分為緊密型和松散型。如新城橋、虹橋、城東中心與市直醫院關系較為緊密,人員由市直醫院派駐,業務收入直接上繳市直醫院;學田中心與市直醫院關系較為松散,掛市直醫院牌子,但其實質為委托私人運營的中心。

市場承辦的實施單位:主要指和平橋街道第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為“和平橋中心”),是由純社會力量承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另外,南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掛和平橋街道第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牌子,享受政府的基本藥物補貼。

(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政策保障

為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到實處,全區建立了兩種類型投入政策保障機制:一是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政策補償辦法,落實收支差額補助。二是對其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省采購平臺規定的藥品采購目錄,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并按銷售額的30%進行財政補助。

(三)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財政投入

2013~2015年全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財政投入補助資金共計6 858.19萬元(具體明細詳見表一)。其中:由街道醫院轉型的5家純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支差額補助為3 860.21萬元;6家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品零差價補助為2 997.98萬元。

二、基本藥物制度績效審計指標體系設計

在本次績效審計中參考南通市財政局的預算績效項目評價參考指標(共性指標),按相關性、重要性、系統性、經濟性的原則建立了項目決策、項目運行、項目效果三大評價指標體系,并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設置了二、三級指標及相應指標解釋,根據專家組意見確定分值權重,具體內容詳見表二。

三、基本藥物制度績效審計評價分析

(一)項目投入類指標分析(總分10分,得分10分)

1.項目立項情況(指標分值7分,實際得7分)。

(1)項目立項規范性(指標標準分3分):該項目按規定程序經崇川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見《崇川區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崇川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崇川政發〔2010〕22號),實際得分3分。

(2)績效目標合理性(指標標準分2分):績效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是我國新一輪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5項重點措施之一,對于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和控制持續增長的醫療費用方面的問題,具有重要作用,實際得分2分。

(3)績效目標明確性(指標標準分2分):崇川區衛計委、財政局制訂有《崇川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品零差價銷售工作考核標準》,實際得分2分。

2.資金落實情況(指標分值3分,實際得3分)。

資金到位率(指標標準分3分):本項目預算安排資金6 858.19萬元與實際到位資金一致,項目資金到位率100%。見南通市崇川區財政局預算指標通知單,實際得分3分。

(二)項目運行類指標分析(總分50分,得分38分)

1.項目業務管理情況(指標分值25分,實際得2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5分):區衛計委和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制訂一套較完整的業務管理制度,保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如《崇川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品零差價銷售工作考核標準》、《崇川區衛生局關于增補基本藥物的通知》、《基本藥物定期檢查制度》、《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藥品采購工作制度》、《處方點評制度》等,實際得分5分。

(2)制度執行有效性(指標標準分20分):是否遵守“藥品零差價”相關業務制度,根據區衛計委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督查通報,個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存在目錄外用藥、處方合格率偏低、顯示屏損壞基藥未公示等情況,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1分;基本藥品的組織、使用、價格管理情況,根據區衛計委督查考核評分,6家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0%全額撥款得分值,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1分;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工作考核再評價,根據區衛計委督查考核評分,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平均考核得分均高于90%;藥品的質量檢查、檢測所采取了必須的措施及控制情況,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能按藥品說明書規定的溫濕度要求儲存藥品,進藥驗收根據條件和實際需要外觀質量進行檢驗,一般在錄入購藥系統時完成藥品質量驗收記錄,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對過期失效藥品、破漏、霉變等存在質量問題藥品及時處理報損。實際得分18分。

2.項目財務管理情況(指標分值25分,實際得15分)。

(1)資金管理健全性(指標標準分5分):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有較完備財務管理制度,部分中心制訂了本中心的《財務制度匯編》等財務制度,部分中心統一執行領建醫院或掛鉤醫院的財務制度;經核查崇川區財政局撥付2013~2015年收支差額補助和藥品零差價補助,全部匯入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到專款專用;經核查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補助收入相關會計憑證,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到的補助經費作為收入補充,一并參與中心整個資金周轉;經審計5家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存在收支超預算,2012~2014年收入超預算26%,支出超預算24%,部分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少收房租收入,未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多發放津補貼,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2分,實際得分3分。

(2)藥品管理信息質量(指標標準分20分):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財政補助經費計算準確性,經核對“2014年1~11月份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財政補助經費統計表”計算的準確率為94.08%,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1分;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品核算準確率,審計抽查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多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存在基本藥物進銷存數據不實,導致申報財政補助數據不真實、不準確。少數社區服務中心存在擅自擴大基本藥物銷售補助范圍,多申報財政補貼的情況,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7分,實際得分12分。

(三)項目效果類指標分析(總分40分,得分28分)

1.完成情況(指標分值10分,實際得9分)。

(1)基本藥物服務網點覆蓋率(指標標準分5分):崇川區在規劃布點、服務覆蓋范圍等因素進行了綜合考慮,在鐘秀街道、文峰街道、任港街道、狼山鎮街道、和平橋街道、學田街道、新城橋街道、虹橋街道、城東街道設有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基本藥物的供應銷售,做到區內各社區的全覆蓋,在各社區布點完整,覆蓋率100%,實際得分5分。

(2)目錄藥品配備覆蓋率(指標標準分5分):通過抽取計算6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14年度采購的目錄內(包括崇川區衛計委增補藥品目錄)藥品品種數占全部采購藥品品種數的比例,其中和平橋第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系由和平橋街辦與南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合辦,該中心的藥品采購由醫院統一采購,藥品統一存放管理,無法取得所需相應數據,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1分;其他5個服務中心數據進行計算,目錄內藥品采購覆蓋率為93.35%,實際得分4分。

2.社會效益(指標分值30分,實際得19分)。

(1)門就診增長率(指標標準分5分):根據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近3年度門就診數對比,其中和平橋第二社區服務中心因其門就診數由于前述相似原因無法劃分,我們根據其他中心的數據進行比較,除城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就診率出現增長外,其他中心門就診率均出現下降,依據績效評分標準,實際得分0分。

(2)相應配套政策效應(指標標準分15分):崇川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健全,但近年來,大部分衛生服務中心門就診率處于下降,其他服務功能及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制度有待進一步強化。審計還發現,5家政府舉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以來,雖然藥品收入取得快速增長,但醫療收入卻逐年大幅減少,目前基本處于虧損狀態,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3分;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小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藥物目錄,弱化了群眾的用藥選擇權,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1分;2011年崇川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機制,該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依據績效評分標準扣1分,實際得分10分。

(3)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標準分10分):隨機向6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發放20份、共計120份調查問卷,回收問卷120份。根據發放的調查問卷中“是否了解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是貴還是便宜”、“基本藥物是否滿足看病的需要”、“基本藥物是否經常出現缺貨情況”、“對中心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評價”等5個問題的回答綜合計算的滿意度為93.02%。調查問卷中有97.50%的受訪者回答“了解基本藥物制度”,說明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工作基本到位;全部受訪者回答“基本藥物便宜”;有99.17%的受訪者回答“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態度很滿意或滿意”,說明社區基層醫務人員的工作已得到社區群眾的肯定和認可;有25%的受訪者回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物的供應不能足量供應滿足看病的需要”,說明現有基本藥品目錄難以滿足百姓看病需要,是影響群眾滿意度的重要因素;有25.83%的受訪者回答“基本藥物經常出現缺貨”,說明基本藥品的供應問題也是影響群眾滿意度的另一重要因素。對照績效評分標準,實際得分9分。

四、基本藥物制度績效審計意見、問題和建議

(一)審計評價意見

通過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績效審計指標體系和具體指標評價分析,如表三所示,南通市崇川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績效審計綜合得分率為76%。

崇川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符合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項目立項符合規范,基本藥物制度運行平穩,利用基本藥物零差價優勢,引導鼓勵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居民個人就醫負擔費用相對減少,對緩解居民“看病貴、就醫難”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社會呼聲較好。但審計過程中也發現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面還存在不夠規范的情況,需進一步加以完善和改進。

(二)審計發現主要問題

1.多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藥進銷存數據不實。審計發現,抽查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除新城橋中心外,崇川區多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存在基本藥物進銷存數據不實,導致申報財政補助數據不真實、不準確。少數社區服務中心存在擅自擴大基本藥物銷售補助范圍,多申報財政補貼的情況。出現上述情況,主要原因一是擅自擴大補助范圍。中心在基本藥物銷售收入申報中將不屬于申報范圍的服務站(藥房)銷售收入合并申報。二是存在換藥結算行為。中心直接或間接(協助藥店)參與換藥行為,即:同一處方開出的藥品醫保結算和實際銷售同價不同藥。

2.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營狀況不理想。審計發現,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以來,政府舉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雖然藥品收入取得快速增長,但醫療收入卻逐年減少,區財政負擔也日益加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前的2006~2008年,政府舉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年均醫療收入為1288萬元,而實施后的2012~2014年,年均醫療收入僅為822萬元,靜態降幅達36%。剔除財政補助及不可比因素,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后,只有觀音山中心虧損趨勢減緩,鐘秀、文峰、任港中心虧損趨勢加重,狼山中心經營狀況由增長趨勢變為虧損,財務狀況堪憂。

3.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算編制不準確。審計發現,對政府舉辦中心收支差額補助預算,衛計部門一直延續著按不超過上年預算額度的原則予以指導編制,未根據各中心實際發生數進行變動調整,影響到預算的準確性和科學性,導致超預算現象普遍,預算完全失去剛性約束。2012~2014年,5家中心實際收入超預算共計4 585萬元,超預算26%;實際支出超預算共計4 168萬元,超預算24%。

4.部分品種基本藥物因生產企業不能正常供應、不在醫保范圍或沒有進行備案、藥品包裝量過大等因素,影響基層醫療中心的銷售;常用臨床用藥缺貨,特別是部分慢性病用藥、急救藥、兒科用藥不在基本藥物目錄范圍,不利于臨床工作開展。

(三)審計建議

1.理順體制,積極推進醫衛體制改革。崇川區現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整體布局雖然實現了“一個街道至少一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要求,但由于體制多元,區、街道、中心、市直醫院之間的職責不清,造成一個中心多方面在管理,但實際又都沒有管理到位的狀況。當前,需要從全局的角度進一步整合全區衛生資源,理順現有政府舉辦中心的管理體制,明確各方責、權、利。條件成熟時,可試點區直管模式,推進醫衛體制改革。

2.強化法制,加大基藥政策宣傳力度。一是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干部和衛生從業人員要增強法制意識,樹立為民服務的觀念,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專款專用。二是有關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和違規收費等行為,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取消其服務資格,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三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傳,使城鄉居民知曉了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讓全區居民充分地、平等地享受國家惠民政策的關懷。

3.創新機制,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競爭性的用人機制和激勵性的收入分配制度,堅持醫療衛生的公益屬性,逐步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有效地破除逐利機制,使基藥制度得以推廣和健康發展。二是改進考核機制,主管部門要吸收第三方參與,考核結果要予以公示、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崗位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嚴格結算、獎懲兌現,提供考核的公信力和執行力。三是基本藥物目錄要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使常見病、多發病能在基層得到解決,把大部分患者合理的留在基層,為進一步落實“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就醫理念奠定基層,提升群眾對基本藥物政策的滿意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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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工作總結

為貫徹落實好黔衛健函【2019】2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以來,

我中心在主管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相關科室的幫助下,藥劑科圍繞宣傳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宣傳工作,現將宣傳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使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能夠深入傳達到醫院每個職工及

患者,我中心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采取多種渠道進行宣傳。我們始終以“科學、安全、合理用藥”為主題,來宣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從而普及合理用藥知識,大力倡導和鼓勵醫生優先選擇使用國家基本藥物。

二、多措并將,大力宣傳

一是在中心藥房門口制作電子宣傳橫幅1條;二是制作宣傳展板1塊;三是通過微信朋友圈轉發國家基本藥物制度(2018年版)解讀;四是利用大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基本藥物知識;五是對中心職工開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2018年版)專項培訓;六是利用中心義診活動時開展咨詢及宣傳活動,印發100余份宣傳單;七是中心職工利用自身優勢,結合實際情況,向群眾進行常見病、多發病知識宣傳,講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讓群眾了解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好處。

三、完善機制,常抓不懈

我中心在宣傳發動的同時,合理制定培訓計劃,結合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臨床應用指南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專題講座”,對中心100余名職工進行了二次基本藥物知識培訓。同時我中心將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有機結合,使基本藥物宣傳工作長期、有效開展。我中心已經將基本藥物制度學習和執行情況納入年終考核目標,對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好的科室和個人進行精神表揚和經濟獎勵,同時對執行不理想的科室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雖然我中心在主管局領導的關心和悉心指導下,在各兄弟科室的積極配合下,使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宣傳次數少、宣傳對象單一等諸多不足。但這并不影響我中心對提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力度的熱忱,我中心將以此次宣傳為契機,不斷加強宣傳能力的提升,以便更好地使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