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監管范文
時間:2023-04-01 07:10:1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稅收監管,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高收入人群 收入 監管 改革 完善
課題簡介:河北省社科聯民生調研課題,課題批準號:201201210
當前的稅收環境下,怎樣去定位個人所得稅,是合理設計個人所得稅稅制的一個前提。個人所得稅有收入功能、調節功能兩大功能。但從目前我國個人收入差距持續增大,貧富懸殊越來越嚴重的現實情況來看,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調節個人收入作用的效果差強人意。在實際征收的過程中,出現了“貧富倒掛”的現象,中低收入人群成了主要納稅群體,高收入人群納稅較少,偷漏稅現象十分嚴重。這種現象的起因,既有個人所得稅稅制及相關制度建設不完善的原因,也有稅收征管不利的原因,急需改革和完善。
一、目前我國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及繳納稅款的現狀
首先,我國高收入人群收入的來源比較廣泛,薪酬只是他們的很少的一部分收入,他們的大部分收入來源于資產收入、勞務收入、灰色收入等。因其來源廣泛,所以不利于稅款的征收。
第二,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收入采用的是3%-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而像勞務收入、生產經營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和財產出讓所得等卻是20%的固定稅率。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不是工資薪金,而是像勞務收入等其他形式的收入,只需繳納20%的固定稅率的所得稅,相對工資薪金來說,稅率非常低。
第三,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對于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是由個人自主申報,沒有相應的監控措施。
第四,高收入人群中的部分私營企業主,他們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生產經營所得,但他們的個人消費,很多卻從他們自己的企業當中去列支。這樣,增加了企業的生產成本,減少了企業的收入,從而減少了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歸屬于個人,也相應減少了個人的收入,就減少了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加強高收入人群監管力度及策略
1、逐步完善和改革現行個人所得稅法
我國目前實行的分類所得稅稅制共有11個征稅項目,費用扣除后按差別稅率進行分類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額累進稅率只適用于工資薪金,最高45%。而非工資薪金收入的稅率是20%。所以,高收入人群通過做低工資薪金,做高非工資薪金收入的方法,就可以達到少繳稅額的目的。所以,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首先應采用綜合所得為主,分類課稅為輔的混合所得稅模式,把具有較強連續性、經營性和勞務報酬的收入列入綜合所得的征收項目,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對其他所得項目仍按比例稅率征收,綜合計征和分類計征相結合。
2、建立健全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納稅制度及其配套制度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或者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對高收入人群實行雙重申報、交叉稽核的監管制度,有利于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監管,堵塞監管漏洞。但是目前,依靠納稅人主動申報,執行的難度很大,效果也不理想。在我國,一些領導干部利用手中的職權,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而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只是工資薪金收入,對灰色或黑色收入,隱瞞不報,卻少有人被查處。其根源就在于我們的相關制度不完善、不配套。在發達國家,由于納稅人每月的收入和支出大部分通過銀行轉賬進行,納稅人的收支都可以通過銀行結算系統查詢,對每個納稅人的稅款繳納情況都可以進行監控。納稅人如果存在納稅申報不實或是不申報的情況,很快就會被發現、受查處。而在我國,社會上現金的流動量過大,很多收入都是通過現金支付。同時,銀行存款沒有做到真正的實名制,稅務機關很難通過銀行系統對納稅人進行監控。如果納稅人自己不申報,稅務機關就沒有辦法知道納稅人的收支情況,更談不上追繳和處罰了。所以,為了使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得到真正地實行,必須有相關的配套制度。比如,加快建立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制度,加快建立和普及全國聯網的個人金融信用卡賬號制度,真正掌握納稅人的真實收入。加大對偷、逃個人所得稅的懲處力度。同時,在全社會建立誠信記錄和公示機制,將是否偷逃稅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
3、對于一些特殊高收入人群的稅收監管
高收入人群中私營企業的企業主,他們會把那些本該由個人來承擔的諸如豪車、別墅、高檔消費品等奢侈品的消費全部計入企業賬上,算入企業的經營成本。一些私營企業主還通過投保保險,將投保的保費計入企業員工的福利、成本或補充養老保險等賬目。這樣,個人的消費轉嫁為公司的經營成本,不僅少繳了個人所得稅,企業也相應的少交了企業所得稅。而在美國,即使是私人的企業,公司的正常支出和個人支出的范圍也有著嚴格的規定,如果企業的賬務中出現了個人的純消費行為,那么稅務部門就會認定這種行為是逃稅的行為,將對企業進行嚴罰。所以對于這種把個人的消費計入企業成本的行為,稅務機關要予以嚴厲打擊,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
此外,還有一個類型的高收入人群,他們處在金融、電力、能源、運輸、醫療機構等重點行業和部門,工資薪金之外的季度獎、車補、話費補貼、年終獎、效益津貼等收入項目名目繁多,又存在畸高的現象,應當加強對這些個人的重點征收。這樣,既可以有效抑制少數群體不合理的壟斷收入,又可以充分保障多數群體的正常收入。
對于高收入人群的稅收征收管理,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需要我們在個人所得稅稅制的改革過程中不斷地進行完善。同時,需要不斷地修改和更新與個人所得稅相關的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高收入人群征管情況。
參考文獻:
[1]陳工,洪禮陽. 分稅制改革以來我國稅制的公平功能分析. 當代財經,當代財經雜志社,2011,(9):35-41.
篇2
納稅遵從,是指納稅人遵照稅法及稅收政策,向國家正確計算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稅收,并服從稅務部門及稅務執法人員符合法律規范的管理行為。納稅遵從反映了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是稅收征管的最終目標。
稅收管理與納稅遵從是稅收征管最本質、最核心的兩大因素,在稅收征管現代化的進程中,由于征納雙方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差異性,再加上雙方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的長期客觀存在,納稅遵從與稅收管理兩者博弈是一個永恒的話題。經濟決定稅源,但稅源不等于稅收,在稅源一定、稅法不變的前提下,稅源轉化為稅收的多少主要取決于征管能力和水平的高低,而稅收征管水平和納稅主體遵從程度是緊密聯系的。
二、納稅遵從與稅收管理博弈分析
在傳統的納稅遵從經濟學分析中,逃稅問題通常被視為一種資產組合選擇:申報的收入被看作是一種零回報的安全性資產,而隱瞞的收入則被看作是一種有回報的風險性資產。假定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目標都是追求預期收益的最大化,納稅人所選擇的遵從形式是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應稅收入,所選擇的不遵從形式是故意低報應稅收入。故意低報收入被查獲后不僅要補稅,而且要受到處罰。為了便于分析,還假定稅收管理便捷、高效,因而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很小,可以忽略不計;稅務機關的檢查能力足夠強,并且高度廉潔,依法治稅,因而違法的納稅人不可能通過賄賂等手段使稅務執法人員。根據博弈論原理,可構建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博弈模型,列出對應于不同策略組合的效用矩陣。
1、博弈模型基本假設。設納稅人的實際應稅收入為I,向稅務機關申報的應稅收入為D(D小于或等于I),適用比例稅率t(t1),納稅人的逃稅概率為r,稅務機關的查獲概率或者逃稅被查獲的概率為P(0t),稅務機關的檢查成本為C,納稅人的預期收益以其稅后凈收入(或者稅后可支配收入)來表示。首先來看納稅人的預期凈收益。在欺騙稅務機關的情況下,如果未受到查處,其預期收益為I-tD;如果受到查處,其預期收益為(1-t)I-ft(I-D),而納稅人在誠實申報的情況下,不管是否受到檢查,其預期收益均為(1-t)I(不考慮納稅人受到檢查時的遵從成本);再看稅務機關的預期收益,在納稅人逃稅的情況下,檢查與不檢查的預期收益分別為tI+ft(I-D)-C和tD;在納稅人不逃稅的情況下,檢查與不檢查的預期收益分別為tI-C和tI。
2、混合戰略納什均衡。根據雙方博弈的假設條件,得到征納博弈的收益矩陣,如表1所示。在征納博弈中,參與者所選擇的戰略既可能是純戰略,也可能是混合戰略。在純戰略選擇的情況下,由于檢查概率和逃稅概率要么為0,要么為1,因而征納雙方的博弈不存在均衡解?,F在分析博弈雙方選擇混合戰略情況下的均衡問題,即參與人以某種概率分布隨機選擇不同行動達到的均衡狀態。對納稅人和稅務機關而言,選擇混合戰略就是分別選擇一定概率的遵從或者不遵從和一定概率的檢查或者不檢查,也就是說檢查概率P和逃稅概率r都不等于0。當納稅人在欺騙與不欺騙情況下所獲得的預期收益相等,并且稅務機關在檢查與不檢查情況下所獲得的預期收益也相等時,兩者間的博弈就達到了一種混合戰略納什均衡,可以求出兩者間的均衡解。
(1)檢查概率的均衡解。給定檢查概率p,納稅人選擇逃稅和不逃稅時預期收益分別為:
選擇逃稅時的預期收益:G1=[(1-t)I-ft(I-D)]p+(I-tD)(1-p)
選擇誠實納稅時的預期收益:G2=(1-t)Ip+(1-t)(1-p)
令G1=G2,解得p=1/(f+l)
(2)逃稅概率的均衡解。給定納稅人的逃稅概率r,稅務機關選擇檢查與不檢查的預期收益分別為:
選擇檢查時的預期收益:R1=[tI+ft(I-D)-C]r+(tI-C)(1-r)
選擇不檢查時的預期收益:R2=trD+tI(1-r)
令R1=R2,解得r=C/t(f+l)(I-D)
根據求解結果可知,當稅務機關以p=1/(f+l)的概率進行檢查,納稅人以r=C/t(f+l)(I-D)的概率逃稅時,征納雙方的博弈達到均衡狀態。這一均衡解意味著,逃稅程度隨著稅務檢查的邊際成本的提高而提高,隨著處罰率的提高而降低。
3、博弈均衡的啟示。首先,稅收管理廣度與納稅遵從度具有相關性,稅務機關檢查的概率越大,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就越大,相對來說納稅遵從度越高;其次,稅收管理深度與納稅遵從度有很大的相關性,查獲率與偷稅概率成反比;再次,處罰力度越大,違法風險越大,違法成本越高,納稅遵從度越高。在適度管理中,管理與遵從呈正比關系,在過度管理或管理不到位情況下,管理與遵從則呈反比關系。要在征納博弈中取得最佳效果,必須正確把握管理與遵從的閥值,也就是博弈均衡點,使之從強制型遵從向自覺型遵從轉變。
三、納稅遵從影響因素具體分析
征納博弈的結果就是能夠達成征納雙方都接受的一種均衡,但在現實中,納稅人對稅務部門的行為、信息了解得比較清楚,而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的信息了解得相對不夠,這種信息的不對稱,使得納稅人有機可乘。有研究數據顯示,在我國現有納稅人中,40%的納稅人自覺遵從稅法,30%的納稅人通過輔導遵從稅法,還有30%的納稅人遵從度不高。應當說,這一遵從度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不小,造成這一狀況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管理因素。在管理措施上,主要表現在征管力量分布不均,稅源管理比較薄弱,征管力度不夠,導致偷逃稅成為部分納稅人經常使用的小伎倆,初犯轉變成慣犯,形成心理適應。同時,影響原本具有良好稅收遵從意識的納稅人,造成其心理失衡,從納稅遵從轉變不遵從,形成惡性循環;在管理手段上,稽查查獲率與涉案定罪率偏低,處罰率低。在現實征管中絕大部分都取最低限處罰,沒有根據偷稅性質、情節、數額大小等標準進行處罰,這對少數存在僥幸心理不依法納稅的企業,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
2、納稅遵從成本因素。納稅人遵從成本高而不遵從成本低是重要原因。征管業務流程較為繁瑣,納稅人面對兩稅務征管機構,使遵從成本偏高。而納稅人不遵從成本較低,對不遵從稅法所受到的處罰偏輕和罰款數量規定上的彈性安排,加之稅管人員的主觀隨意性,使納稅人的不遵從成本微乎其微,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納稅不遵從的主觀故意。
3、法制因素。稅收法律環境是規范征納關系的剛性環境,能促使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納稅人依法納稅,而我國還沒形成良好的法律環境,表現為:稅收法律制度不夠健全和完備,這給了納稅人鉆法律空子的機會,引發了懶惰性不遵從行為;稅收執法程序不規范,稅收執法手段軟化,納稅人逃稅成本小于遵從成本;稅收司法保障體系不健全,納稅人偷漏稅的僥幸心理增強。
四、基于稅收管理影響提升納稅遵從的建議
盡管納稅遵從受到法律制度等客觀因素的影響,但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博弈分析告訴我們,優化稅收管理能夠有效提升納稅人的遵從度。理解稅法是遵從的基礎,降低辦稅難度是遵從的保障,而嚴厲打擊不遵從則是對遵從的最好鼓勵。
1、樹立“人性化”征管理念,提供“專業化”稅務咨詢。提高納稅遵從首先要從稅務人員理念的轉變上著手,要建立有效的納稅人訴求和反饋機制,充分傾聽并汲取納稅人的意見,以“更容易、更節省、更人性化”為核心制定遵從規劃。要從方便納稅人辦稅而不是從方便內部管理出發來設計征管流程和相關信息系統。要本著公開、負責的態度與納稅人交流潛在的不遵從風險并指導其主動糾正,而不是利用信息不對稱保持手中權力的神秘感。其次,稅務部門應根據納稅人個體情況,從復雜的稅法體系中梳理出適合的部分,提供“個性化、專業化、人性化”的輔導,并加強后續的跟蹤管理。
篇3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經濟體制的不斷健全與完善,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基本上能夠正常滿足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轉,并且可以合理有效的保證的并且提高農村稅收的實施開展工作,逐漸緩解國家的財政壓力與經濟困難。
1.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難以控制由于現存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限制,管理和業務工作都和以往有所不同。財政稅收的管理難度大大增加,并且在業務和行政也對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導致管理人員受到了業務和行政的雙重壓力。壓力的增加使財務管理工作受到很大的影響,從而導致弊端與問題的產生。這些問題就主要體現在稅收管理工作難以實施并且難以控制的方面上,不能夠堅持原則,違背法律的意愿,這樣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就沒有十分有效地監管機制,對于很多地方的財政人員來說,完全就沒有責任感與使命感的想法,無視違紀違規的行為,導致重大錯誤的發生。
2.監督監管工作不到位由于我國監管機構的不斷改革,地方管理不斷地削弱了財政稅收管理的力量,很多財政稅收的人員被調離,導致財政稅收的團隊組成不穩定,人員工作積極性下降,工作質量下降,工作進度整體滯后等問題不斷地發生。當然,在硬件設施上同樣也不能夠得到滿足,沒有充足的經費,管理性質不明確,這些問題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民主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在當今我國的現狀中,一些單位和地方并沒有且是有效的將財務工作做到公開化,也沒有從實際上做到民主管理機制。
財務工作公開化和民主管理機制的形成是形成并且實施民主監督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是財政稅收管理制度形成十分關鍵的一步,我們一定要做到正確的落實,穩定的實施。在這其中,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就是這一制度的關鍵核心工作內容。在很多地方和單位,都已經成立了所謂的民主領導小組,但是大多數成員的思想理念并沒有轉變過來,還有的就是這個小組的成員大多沒并不是通過民主選舉而產生的,導致這個小組并沒有很強的說服力,很多群眾并不能從心里信任并且聽從這個小組的意見。這樣的民主監管小組,及時成立了,但由于能力不行,只能不夠等多方面原因,往往也起不到真正的監管作用,使得人民群眾很失望。
二、財政稅收管理制度創新的建議
1.構建和諧財稅發展關系和諧社會的建設和財稅的發展是相互作用的,財稅工作能夠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和諧社會也會推動財政稅收的發展。因此在財政稅收管理制度的創新中,需要重視和諧社會構建的重要性。在研究財政稅收能夠為社會做出什么貢獻的同時還要研究怎樣利用和諧社會的構建來推動財政稅收工作的進行。辯證的思考能夠進一步優化財政稅收管理制度,從而實現制度的創新。
2.改革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目前,我國財政稅收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最為明顯的問題就是財政稅收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穩定,我們首先應該摒棄舊有的重收入輕管理的機制,我們應該做到盡量減少人為影響,減少個人感情的加入,強化法律的作用,從而保證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可行性更強。除此之外財政稅收的管理體制要盡量細致,條理清楚,在具體管理工作中能夠有據可依,方便日常的管理和實施。建立良好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能夠強化對財政稅收的管理,還能夠滿足新時展的需要。
3.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想要真正的從根本上改變現在財政稅收管理的問題,就要做到從人員上完善整體素質,我們需要通過學習、培訓等方法對財政稅收管理人員進行再教育,再深造,大力宣傳職稱問題。同時還要完善財政稅收管理的考核制度,對每一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嚴格的考核,從而起到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財政稅收是政府的公共工作,因此每一個管理人員都要樹立管理和服務意識,從心底上做到服務群眾,服務大眾。提高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調配能力和組織能力,成為財政稅收管理的精英人才。
4.規范確定財稅收支范圍在確定財稅收支范圍時,需要遵循市場、優化以及服務的原則,在明確財政稅收管理范圍的基礎上來科學地制定稅收比例,使得財稅稅收向科學合理的方向發展,促進資源實現科學分配,將財政稅收所得合理配置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當中。在進行資源分配時要注意實現區域分配的均衡化。相關部門要明確財政稅收的職責,各級部門要按照規定行使權利,在進行財政稅收工作時,要注意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管轄范圍,要進一步擴大財政稅收的管轄范圍。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將財政稅收管理逐步納入到預算管理當中,但是必須要結合各財政稅收管理部門的職責的實際狀況。這樣有助于解決財政稅收出現區域分配不公的問題。不斷提高中央與地方財政稅收的協調性,處理好中央宏觀調控的需要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之間的關系,不斷促進我國財政稅收的健康發展,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最終促進社會進步。
5.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財政稅收資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建立在改革和完善財政稅收的管理體制之上。為此,要不斷加強財政稅收的管理職能,要建立合理、全面、客觀、有效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在不斷整合財政稅收資源的基礎之上將所得資金納入到日常的預算管理之中。與此同時,要注意相關資金使用途徑的公開,切實實現資金使用的完整與透明。同時,還要注意加大對財政稅收資金的整合力度,要特別注意加強對于農村發展的支持力度,要使得資金使用方向向農村傾斜,不斷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要加強信息的交流度,充分發揮財政稅收在經濟管理上的優勢,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充分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在使用資金時,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工作,要完善重點扶持與優劣互補的方式來促進經濟發展。
篇4
一、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
(一)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市政府每年年初向各鎮(街道)、開放園區下達個體工商稅收收入等協稅護稅年度目標任務。
(二)強化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市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向各鎮(街道)、開放園區協稅辦下發協稅護稅目標管理年度考核辦法,強化考核機制。
(三)建立協稅護稅工作平臺。完善個體稅收社會化征收管理操作規程,開發建設全市聯網的個體及零星稅收社會化征收的信息處理系統,及時采集、傳遞、處理涉稅信息,形成個體及零星稅收協稅護稅網絡和征收管理平臺,全面管控稅源。
二、優化配置協稅辦人員
堅持事權和財權相匹配、人員配置與稅收總量相適應的原則,根據各地個體稅源情況,采取分類指導的辦法,有重點、有步驟地對現有協稅員隊伍進行調整充實,優化組合。
(一)對現有協稅人員進行優化配置。從稅收征管實際需要出發,統一整合現有協稅護稅員隊伍;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鎮(街道)、開放園區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有計劃地招聘合同制協稅員,擇優錄用,配強征管力量;其人員為鎮管聘用人員,企業性質,工資報酬由所在鎮(街道)、開放園區承擔。
(二)市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合同制協稅員招聘的指導和監督。制訂《招聘實施辦法》,明確招聘對象要求及招聘步驟、人數、工資待遇、經費管理和人員管理等內容。
三、提高社會化征管質效
認真履行好綜合治稅職責,創新工作思路,提升征管質效,更加積極主動地做好地方稅收保障工作,形成綜合治稅合力。
(一)密切財稅協作。市國地稅部門要緊密配合,分工協作,進一步梳理、整合個體稅收業務,做到無縫對接。市財稅部門要不斷完善綜合治稅方案,做好綜合治稅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獎懲。
(二)強化稅源監控。進一步深化和完善社會化征收工作,拓展個體稅源管理深度,強化個體稅收管理力度,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稅源聯動監管機制。
1.完善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涉稅信息交換平臺。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涉稅信息交換平臺,依托信息化支撐,強化稅源管理。
2.構建鎮(街道)、開放園區協護稅網絡。在地方政府組織協調下,建立鎮村社區一體的協稅護稅聯動機制,完善協護稅工作網絡,整合部門資源,發揮聯動作用。
3.加強專業市場稅源管理。對新辦市場實行“先進籠后規范”的原則,逐步管理到位;對已實行代征的個體零星稅收要盡快納入社會化征收系統。
(三)加強稅收業務管理。市國地稅部門一方面要切實履行好自身管理職能,抓好典型調查、定額核定、大戶評估檢查、稅收分析等重點業務工作;另一方面要及時跟蹤基層協稅辦申報、征收、發票、票證等管理情況,防止個體征管信息體外循環。市財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基層協稅護稅組織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控機制,牽頭組織考核督查,確保協稅辦工作安全規范運行,并配合市國地稅部門,定期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協稅護稅人員綜合素質。
四、完善考核獎懲制度
(一)以2011年個體及零星稅收為基數,確定2012年工作目標。協稅護稅工作目標列入市對鎮年度考核目標,對考核結果按照市有關辦法給予獎勵。對各鎮(街道)、開放園區通過協稅護稅新增的個體及零星稅收,地方留成財力全額返還鎮(街道)、開放園區。
(二)市國地稅部門根據委托代征稅款入庫情況,定期與市財政部門結算代征手續費,作為各鎮(街道)、開放園區協稅辦工作考核業務經費來源。
(三)市協稅護稅領導小組根據各地個體工商稅收征收總量,核定業務經費結算比率。并按照“績效掛鉤”的原則,對各鎮(街道)、開放園區年度收入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協稅辦及協稅員征管工作質量,按年度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撥付協稅護稅工作業務經費。
(四)對基層協稅辦不繳已代征稅款,或為納稅人隱瞞應納稅所得、不扣或少扣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予以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合同制協稅員、以及包庇、縱容、協助納稅人偷、逃、騙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建議,所在鎮(街道)、開放園區及時解聘,并依法查處。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協稅護稅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分管市長任組長,發改、經信、教育、財政、公安、國土、建設、交通運輸、商務、衛生、審計、規劃、統計、住保房管、國稅、地稅、工商、人民銀行等部門為成員的市級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定期召開協護稅工作會議,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分析研判收入形勢,查找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我市財源建設,吸引企業入駐及防止企業稅源外流的具體措施。
(二)各鎮(街道)、開放園區要加強對協稅護稅社會化征收工作的領導,選優配強協稅辦工作班子。各鎮(街道)、開放園區要從現有行政干部或事業人員中挑選一名事業心、責任性強、熟悉業務的同志擔任業務負責人。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與國地稅及其他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完善協稅辦和基層國地稅部門間的協同工作機制,強化稅源控管,確保應收盡收。
篇5
一、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的概念、表現形式及會計核算方式
所謂建筑工程掛靠經營,是指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個人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各種途徑或方式利用有資質證書或高資質等級的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并向其繳納一定管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掛靠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被掛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義的建筑施工企業,一般都辦有稅務登記證,以查帳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另一方則是掛靠人,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低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這類企業一般都辦理了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另一種是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較低的個體建筑戶、個人合伙組織、無證施工隊等,一般不辦理工商執照,不辦理稅務登記,這一種因流動性較大,使稅務部門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給日常的稅款征收和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掛靠經營的表現形式。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掛靠經營的存在著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名為聯營承包,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主要表現為,達到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中標后,與建設單位(發包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隨后又與無資質或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或個人簽訂”工程項目聯營承包合同書。而中標的建筑施工企業退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關系,約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之后,也不進行實際施工,也不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也僅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擔技術、質量和經濟責,由聯營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2、名為投資開發,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主要表現為,開發商個人為了不失去建筑工程中的利潤,增大更多的利潤空間,尋找一家有資質的建筑單位作為掛靠單位,自己既是發包方又是承包方,由自己任工程項目負責人,自己聘任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只向掛名的承包單位交納少量的“管理費”。工程完工后,開發商將建筑物處置后,便溜之大吉。
3、名為內部承包,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在建筑領域表現最多,主要指掛靠人與中標的被掛靠人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由被掛靠人將掛靠人編成內部的一個項目部或施工隊,由掛靠人包工包料,商定交納一定的“管理費”,賺取的利潤由掛靠人獲得,并以此來規避法律,逃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
4、名為分包工程,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主要表現為,中標的被掛靠人與掛靠人簽訂工程分包合同,并在該合同中約定,由掛靠人分包工程中的基礎、主體、水、暖、電、衛、門窗制做以及屋面防水等所有分項,表面上看是肢解了整個工程,實際上還是掛靠人在管理整個工程,掌握和分配使用工程進度撥付款,技術質量及債權、債務等經濟責任由掛靠人來承擔,被掛靠人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此類表現形式在建筑領域也表現甚多。
從以上四種表現形式,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建筑施工企業與掛靠方無論簽訂什么形式的協議(合同),內容大致都是:掛靠方以被掛靠方的名義進行施工,掛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程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被掛靠方收取建設單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和稅金,其余支付給掛靠方,用以購買材料和工資費用支出。
(三)掛靠經營的會計核算方式。在掛靠經營方式下,建筑公司的會計核算一般采取“倒扒”方式,即以開具建安發票的金額作為工程結算收入,以工程結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費和公司日常管理支出后的余額作為工程結算成本。這種核算方式,以被掛靠方自營工程的形式進行會計核算,致使掛靠工程利潤大量向掛靠人聚集,項目利潤轉換成工程成本。有的建筑公司的會計核算更為簡單,工程資金不在建筑公司賬上反映,也不進行工程結算收入及工程結算成本、營業稅金的核算,建筑公司賬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費收入。這些都給稅收管理帶來了困難。
二、建筑工程掛靠經營存在的稅收問題
建筑工程掛靠經營因其項目生產周期長、作業地域流動性強、施工企業多而雜且良莠不齊,內部管理規范程度不一等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稅收問題:
(一)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的特殊運作影響稅收監控。
建筑企業向這些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較低的私營經濟建筑企業、個體建筑戶、無證包工隊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后,就放任自流,一項工程多次分包、轉包的情況也不向稅務機關報告、備案。在實際中,掛靠雙方對外都不會承認掛靠關系,帳務上也未反映掛靠方支付給被掛靠方的管理費等項目。稅務機關只能通過取得掛靠雙方的協議(最有可能是從被掛靠方取得),憑協議內的有關工程造價、結算標準、承包形式、上繳管理費等條款,來確定掛靠方的收入,按有關規定對其所得進行征稅。假如掛靠雙方沒有簽訂此種協議,或者建筑公司(被掛靠方)拒絕提供這些協議,特別是被掛靠方為持有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的外來建筑公司,稅務機關難以查實工程的成本費用。這些都使地稅機關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給日常的稅款征收和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掛靠造成建筑安裝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流失嚴重。
1、對只核算管理費收入的建筑公司來說,工程項目的實際損益在建筑公司的賬面上不反映,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費用開支后,賬面上就反映虧損或微利,而建筑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都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管理,結果必然是企業申報繳納的所得稅很少。
2、對會計核算采取“倒扒”方式的建筑企業,財務核算大多數不規范,企業負責人的納稅意識意識比較淡薄,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自己的錢,所以在建筑業企業的費用中含有大量為企業負責人開銷的與公司經營無關的費用,如向企業負責人支付房貸車貸、子女入學費用,家屬的生活費用等,這些費用的列支造成企業所得稅嚴重流失,而企業與項目經理之間領取工程款基本上憑白條或內部工程結算單作為支付憑證,項目經理領款后使用情況沒有合法憑證記載反映,稅務機關無法實施檢查,最終導致建筑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部分流入了項目經理的個人口袋;
3、長期以來,建筑業普遍虧損或微利,致使檢查人員在對建安企業進行稅務檢查時,在主觀上已形成了一種建筑業無所得稅的觀念,所以并不把所得稅作為檢查的重點,通常只對建安營業稅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進行結算,而所得稅往往只是就表結表,基本上無所得稅款查補入庫。
4、建筑工程一般周期較長,許多工程項目長期掛賬,有時建筑公司故意剩少量的工程尾款,不進行工程決算,造成稅務機關在對其檢查時無法結算工程項目利潤,也就無法計算征收所得稅。更有部分建筑企業,虛開建筑企業發票,虛增建筑成本,雖然多繳了部分營業稅,但由于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之間的巨大差異,造成了所得稅大量的流失,而這種偷稅方式由于要涉及兩個或幾個單位,稅務機關檢查起來非常困難。
5、各地的帶征率有所不同,同行業、不同地區之間所得稅核定征收標準不一致,導致工程承包方在承接工程項目后,掛靠到征收標準較低的建筑企業,或掛靠到外地建筑企業,致使本地企業所得稅稅源外流,引發了建筑業稅源的無序游動。
(三)個人所得無法得到有效控管。由于多數企業采取工程項目掛靠維持運作的形式,導致掛靠人(項目經理)的個人收入無法核實,企業也未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究其原因:一是個體建筑戶、無證包工隊的流動性較大,導致企業無法補扣補繳個體建筑戶、無證包工隊的個人所得稅;二是施工工人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漏洞較大,工人工資的領取,大都由項目經理統一簽名領取,工人的人數由項目經理提供,無法確認。還有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工程合同的簽訂都是由建筑公司出面,包工頭在“幕后”,所以對工程是否屬個人承包難以界定??傊瑨炜楷F象掩蓋了個體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掛靠人(項目經理)的個人所得無法得到有效控管。
(四)掛靠造成營業稅征收的減少。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凡是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建筑企業應該是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但是在掛靠經營下,建筑企業只是表面上的納稅人,工程承包者才是真正的納稅義務人,只有他們才真正知道工程進展到什么程度,工程款已收多少,收到的款項是否已全部申報納稅以及是否有故意延期結算等工程情況。這種隱蔽性給掛靠人偷逃稅款提供了便利條件,如:有些掛靠單位向建筑企業直接領取現金時不入賬,致使部分應作工程收入的款項長期收入不入賬,造成了營業稅的減少。
三、完善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為更好地促進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稅收征管,有力地進行稅源控制,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實行項目跟蹤管理
建筑行業稅收實行專人管理,分類別建立建安工程征管臺賬,所有的建筑安裝工程在中標或合同簽定后,都實行項目登記備案。建議對一些大的工程項目施行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工程項目的真正承包人。一方面工程立項后,建設單位須向建委報送其最終確定的承接工程的建安企業名稱、工程承包總金額、承包方式等資料,由建安企業將資料輸入電腦;另一方面建安企業須向稅務機關報送上了一定規模的項目的承包合同、完工進度等資料。稅務部門進行歸檔,并將資料及時輸入電腦。這樣兩份資料的同時存在,給稅務機關對項目實際情況及建安企業的完工進度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提供了方便,將會減少檢查中的難度。稅收管理員也應對工程多巡查,到實地多了解情況,對掛靠人多作納稅宣傳,對頑固不肯提供掛靠資料的建筑施工企業,可采取強制措施或依法進行處罰。
(二)嚴格被掛靠單位的管理。應加強對市內大中型建筑安裝企業的管控,檢查是否有掛靠施工的現象,一旦發現,責令掛靠方限期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和臨時稅務登記。逾期不辦理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告知被掛靠企業開戶銀行暫停撥付工程款項,避免一些建安企業隨意注冊、施工隊伍隨意掛靠、企業少繳稅款等問題。建安企業要規范對承包(掛靠)本企業的建安工程及開發項目的財務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賬務,按照承包(掛靠)建安工程項目實際收入,依照稅法規定計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加強對個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項目普遍采取掛靠、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建筑公司賬面基本都反映虧損,無企業所得稅,所以稅務機關應把工作重點放在工程承包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潤的真正所有者:包工頭,從幕后推到前臺,嚴格按照個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稅征管規定,加強對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工程項目的真正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所得稅征收到位。
建議對下列建筑業工程承包人的個人所得,一律實行定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各建筑安裝企業代扣代繳:
1、自行承攬建筑工程并掛靠建筑安裝企業的工程承包人,不論其如何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2、建筑安裝企業對工程承包人實行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
3、建筑安裝企業對工程承包人實行包工(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方式的。
4、建筑安裝企業按工程項目取得的收入定額或者定率分得一定的比例,其余均歸工程承包人所有的。
5、建筑安裝企業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費或利潤的。
(四)協同有關部門攜手共同完善建安市場管理。
建立與財政機關的信息交換制度和協作機制,對由財政預算負擔的建安工程項目采取由財政部門審核,憑稅務部門開具建筑安裝發票付款和進行結算,從而保證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稅收應收盡收。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聯系,聯合加強建筑業稅收的檢查與監督,加大對建筑企業的稽查力度,檢查方式不應只停留在對建筑企業憑證、報表、帳冊的核對上,還要到工地現場進行抽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促使建筑企業建立健全會計核算,規范經營管理。如此以來,既遏制了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納稅人連續欠稅的發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筑單位鉆偷稅的空子,從源頭管住建筑行業的稅收。
篇6
一、構建稅收征管長效機制建設實踐與成效
1、積極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根據科學化、精細化的要求,該局制定實施了《稅收管理員管理實施辦法》、《稅收管理員操作手冊》和《稅收管理員績效評價辦法》,界定了每個崗位工作項目、程序、標準,明晰了崗位之間的銜接,從體制上較好地解決了“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積極開展稅源控管“講評”活動。堅持每季度組織3次稅源控管講評會議,每次視情況抽取一個或幾個行業,隨機選擇一定數量的稅收管理員進行講評。通過講評,反映控管過程中的難點和問題,指出監控的重點、方法和下一步工作要求。促進了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行業信息的最大限度了解和掌握,同時相互交流了經驗,提高了稅源控管技能。
2、建立“三級評估分析”管理機制。該局根據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和稅收征管實際,實施了監控管理崗初審初評、分局聯席評析、縣局重點評估的“三級評估分析”工作機制,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年以來共開展評估602戶次,增加稅收收入694萬元。同時,積極探索建立行業稅收管理的長效機制。按照“分析一個行業、整治一個行業、管好一個行業”的思路,加強了對薄弱行業的管理,先后制定了磚瓦窯業、加油站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稅收管理辦法,為建立行業稅收管理的長效機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年,全縣55個窯廠共入庫稅款228萬元,同比增收184萬元。
3、大力開展稅負調查分析工作。該局堅持從實際出發,從加強稅負率監控入手,通過加強對稅負率低的企業的監控分析,準確把握稅收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確保提高全縣企業的整體稅負水平。今年年初,縣局又成立了專門的稅負分析小組,抽調縣局相關業務科室、稽查局和基層分局的業務骨干共16人組成四個工作組。全局緊緊圍繞稅負率分析監控工作,積極運用“源頭控制法”、“過程控制法”、“庫存控制法”、“結算控制法”和30余個預警控制指標及控制值指標計算分析模板,加強對增值稅稅源的調查分析。
4、積極實施預約定耗管理辦法。針對當前生產加工企業日管中的薄弱環節,制定了《*縣國稅局生產加工企業預約定耗管理辦法》,要求稅收管理員深入企業進行各項定耗指標的采集和測算,逐戶落實“預約定耗”指標,準確掌握企業基本情況,確定企業主要產品定耗指標。*年,全局共排查納稅人691戶,有問題的383戶,查補入庫稅款1002萬元。今年以來共實施評估236戶,發現疑點納稅人165戶,查補稅款180余萬元。
5、創新管理思路,開發設計了實用型的工具軟件。一是開發應用“一般納稅人申報數據指標分析系統”,可以方便高效地發現一般納稅人申報數據存在的疑點,并針對具體指標差異指明了評估或檢查的方向及重點,在日常監控管理及宏觀稅負分析工作中發揮了較好作用。二是依托普通發票比對監管系統,進一步強化普通發票的管理。各分局負責采集全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發票聯信息錄入系統,辦稅服務廳錄入納稅人存根聯信息,然后進行比對。經過近幾年的采集、比對、處罰,全縣沒出現大頭小尾等情況。*年以來共錄入存根聯2236份,發票聯704份,比對不符4份,比對不符份數大大減少。由于“普通發票比對監管系統”對凈化普通發票領購、使用、索取環境、提高普通發票的監控水平起到了較為明顯的推進作用。三是研制開發了“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和稅前扣除管理系統”。該系統具有信息采集、信息控制、信息查詢、數據比對、信息提示、數據補錄、數據統計等功能,可以實現信息共享,為各級稅務管理機關提供準確的數據信息,避免企業申報數據不準確和因政策不熟悉導致審批質量不高的問題,可以有效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該系統*年已在全省國稅系統使用。
6、切實加強數據的分析和應用。該局建立了數據分析講評制度,抽調相關業務科室人員成立了數據分析小組,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分析會、一次講評會,重點對宏觀數據進行了分析,定期下發《數據分析報告》。各業務科室根據《數據分析報告》,對其中的分析項目進行了“再分析”,重點查找存在的問題,并以《納稅評估任務通知書》的形式下發到各稅務分局,落實到具體的納稅人,較好地發揮了信息技術的依托作用。
7、實行績效跟蹤,深化效能監察。縣局制定了《磚瓦窯廠績效跟蹤管理辦法》、《稅負分析效能監察實施辦法》、《個體業戶績效跟蹤管理辦法》、《稽查案件績效跟蹤管理辦法》等。辦法中明確了工作的指導思想、監察的對象及內容、組織領導及實施、考核辦法、監察告誡、責任追究等事項。初步形成了績效跟蹤執法監察制度體系,構筑和完善了效能監察新體系,保證了監察工作的有效開展,規范了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通過實施績效跟蹤,進一步拓寬了監察領域,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效能監察體系,有效規范了績效跟蹤監察制度,豐富了效能監察內容,對提高國稅人員政治素質、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和廉政意識,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從而較好地解決了廉政與勤政的關系。*年,縣局采取不同方式、從不同側面實施績效跟蹤監察考核,其中對磚瓦窯廠專項績效跟蹤監察150余戶次,考核扣分90分,對3名直接責任人實施了責任追究。
二、目前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崗責不清晰,征管體系不成熟。一是部分科室、崗位職責不明確、業務銜接不規范。如各縣區的稅源管理科職責不統一,基層稅收管理員具體應采集哪些指標?評估工作應由哪個科室負責?二是現行單項管理辦法太多,不利于基層稅務人員消化落實,疲于應付,缺乏主動性和管理的針對性,削弱了對納稅人的重點監控能力。三是稅收監控存在著“盲區”。采取集中征收方式后,基層稅收管理員大部分時間在單位集中辦公,減少了深入生產經營一線調查實際情況的時間,致使一些漏征漏管戶不能有效地納入稅收監控,降低了征管質量。四是稽查部門未能充分發揮其“內促征管”的職能?;樾畔⒎答伈患皶r、或者反饋質量不高、針對性不強。
2、現行稅收政策某些方面不完善,從而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事實上通過加強管理堵塞政策漏洞是無法實現的。如現行的農產品加工、廢舊物資等行業的稅收管理問題,企業騙關造成的騙稅問題等。近年來,在國家加快外貿出口政策的引導下,企業自主經營權進一步放開,出口退稅的環境相對寬松,在外經貿迅猛發展的同時,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違法案件也呈上升趨勢,不僅嚴重干擾了外貿出口的正常秩序,還加大了稅務人員的執業風險。
3、基層稅務機關負擔較重。一是基層工作量大,工作量不均,高素質人才少。二是務“虛”內容太多,事務繁瑣,不能集中精力抓稅收管理。三是調查核實任務多。有一些是辦法中硬性規定的責任,增加了一線人員的操作難度和執業風險。如防止企業騙關而采取的核實貨物銷售、進項稅真實性核實等。
4、稅務人員素質不適應當前稅收征管工作的需要。一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有的人學歷層次與業務能力不相稱。二是人員老化嚴重,“進口”渠道不暢,每年進人指標太少。三是業務培訓針對性差,缺乏系統性。
5、大部分企業稅收法制觀念淡薄。如造假賬、“兩套賬”現象普遍存在;偷稅、騙稅現象比較嚴重;會計主管部門監督不力,企業會計基礎薄弱、會計人員素質低等。
三、幾點建議
1、盡快完善崗責體系。
應理順機關各業務科室和基層分局崗位人員的職責,避免由于職責重疊、業務交叉造成的征管質量及效率低下等問題。起碼全省應統一標準。建議上級對現有的各類管理辦法進行合并、簡化,提高可操作性,要適合現有基層人員素質的現狀,便于基層人員操作。
2、盡快完善現行的稅收政策。
一是農產品收購方面的稅收政策亟待解決。二是廢舊物資現行政策也不符合實際。目前執行的總局“國稅發[2007]43號”文件規定,將廢舊物資企業納入一般納稅人管理,開具增值稅發票替代“廢舊物資銷售發票”進行抵扣稅款,這已經沒有多大實際意義,使納稅人又多了一個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罪名”,同時也給我們基層稅務人員增加了執業風險。
3、加強教育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培訓力度要加大,培訓時間相對要長些。要重點加強對會計基礎、稅收業務等方面的學習培訓。同時,要通過加強學習與培訓,讓稅務干部知曉每一執法環節的司法要求以及不按程序辦事的嚴重后果,促使干部不斷提高執法的責任感和執業風險意識。
篇7
【關鍵詞】信息化;信息化稅收建設;以人為本;統籌兼顧
信息化稅收是與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以信息技術為核心,以深度應用和全面提高數據能力為目標,將先進管理理念與現代科學技術融為一體的新型稅收管理體制。信息化稅收與傳統的稅收管理體制相比,最主要的區別在于稅收管理理念的變化:即由傳統的經驗型稅收管理轉變為基于稅收數據信息分析進行稅收管理的理念。但是,信息化建設應當把科學主義與人文主義結合起來①。從科學主義角度看信息化建設,最容易看到信息技術的開發和利用;從以人為本角度看信息化建設,則還會發現信息文化的推動作用。既然應用信息技術是管理現代化的標志之一,也應當有對應的信息文化是管理現代化的標志之一,可是具體談到信息化應用時,人們往往把后一點給忘了。利用信息技術和信息文化來加強稅務部門稅收征管,代表著先進生產力與先進文化發展的要求,作為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信息化這兩手應用,都要硬,才談得上全面建設。由此,筆者運用科學發展觀的政治理論思想對當前的稅務工作提出粗淺的建議。
一、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律及要求
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開發利用信息資源,促進信息交流和知識共享,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的歷史進程。它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發展戰略及要求。從信息化發展規律可看出:
第一,稅務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從低級到高級,從單一到豐富,從分散到統一,這是一個必然的建設過程。當前稅務部門信息化發展的內部不平衡,地域間不平衡、技術指標不平衡、應用水平不平衡,相應導致的系統林立,消息割裂等都應該是這一過程需要解決的課題。
第二,信息化已經遠遠超出技術手段的范疇和含義。信息化的實質是生命化②。信息技術是客觀的和理性的,而應用于管理中就需要人性化的東西存在。生命總是理性寓之于內,而感性行之于外的。稅務信息化近十年的建設,其發展迅猛,成效顯著、影響廣泛,對稅務部門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運行機制、干部的思想意識和管理文化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信息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要求打破環節、層級、部門間的壁壘,充分實現資源共享,迫使管理者必須打破傳統管理模式,進行運行機制的變革,以適應這一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第四,從稅務系統信息化的發展歷程來看,信息技術同征管改革和實踐聯系緊密,并始終貫穿稅收工作的全過程。所以,信息化稅收建設達到一定階段,必然走向“科技+管理”的征管現代化之路。
二、當前信息化稅收建設走入誤區的剖析
幾年來,稅務信息化被提到了相當的高度,領導重視,投資不菲,電子稅務的運行平臺、網絡建設初具規模,金稅工程、征管信息系統的建設也取得了較大的成績,構建起了稅收征管信息化體系。但目前信息化稅收建設過程中仍存在理論指導的偏差,致使其走入誤區。
(一)“唯信息論”的管理思想
信息化稅收系統包含了納稅人和稅收機關兩方面的數據庫,根據稅法要求確定的管理項目、管理層次和管理機構、工作流程3個部分。由此可知,信息化管理并沒有給稅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依據帶來變化,它是由國家稅法決定的。但在目前的稅務工作中存在“唯信息論”的思想。一是稅收管理由執法行為異化為純粹的信息處理工作;二是稅收業務和信息技術之間還存在“兩張皮”現象,甚至把稅收業務寄托于技術上而忽視了人的內因主導作用。
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對信息化稅收的內涵、規律和體系的構筑缺乏全面、客觀、科學的認識,應用觀念基本停留在計算機模擬手工和事務處理階段上,管理觀念對信息化稅收建設只基于技術層面,而對知識創新、人文因素及社會科學理論認識不足。在實際工作中把管理崗位人為分成業務崗位和技術崗位,缺乏大量既懂業務又懂技術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從而不能有效利用各種數據開展有實效的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收監控等工作;沒有重視和強調人與系統,人與技術、機器之間的不同以及各自適宜承擔的任務,而是要求人以時間、金錢為代價去適應系統。由于信息技術的應用要求公開和資源共享,這對稅務部門的組織機構重組帶來了挑戰,因為過去長期形成的既得利益要被打破,它們不愿意積極主動適應這種變革,結果是寧愿把資金花在對技術、技術人員和設備的過度投資;只重視稅務部門內部征管系統而忽略與納稅人的關系,即優化服務質量,讓納稅人足不出戶就能在網上完成一系列納稅申報、繳款、查詢、涉稅事宜等活動。
(二)重數量輕質量的管理方式
由于存在上述的思想觀念,在平時的稅務工作中就會看重數量的完成多寡而忽視質量的提高。例如,應用系統開發起點低,系統林立,互不兼容,應用平臺不一,各部門各地區各自為戰,自成體系,重復建設,資源嚴重浪費,信息化功能交叉,信息不共享,甚至制約了多數局部系統的發展。雖然近幾年實施了信息資源整合工作,但數據共享問題仍沒得到根本解決,如數據重復報送和重復錄入問題。
多年來,在稅務信息化建設中,各級稅務機關已經積累了大量的業務數據,但稅務部門的數據管理水平卻仍不夠高,所存儲的數據質量不容樂觀。目前大量的業務數據僅滿足于稅收征管日常應用,在數據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廣度上還不夠,這一方面體現在稅務基層不能充分利用數據加強管理和優化服務;另一方面決策者很難從海量數據中獲取有價值的信息,并通過數據分析提煉出有價值的決策信息來指導基層工作。
信息化稅收在不斷發展,但隨之上升的信息化稅收風險還沒有被稅務部門意識到。互聯網的應用、數據的大集中、稅銀聯網和數據交換技術等都是信息化稅收風險來源,如何保障稅收業務數據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及時規避各種潛在的風險還沒有得到稅務工作人員的足夠的重視,甚至沒有制定和宣傳相關的管理辦法和制度。而我國目前稅務領域對風險管理的研究仍處于極其薄弱的狀況。
(三)缺乏統籌兼顧的管理方法
因為稅務部門信息化啟動比較晚,在摸索中前進,所以在管理方法上難免會顧此失彼,不能通觀全局,統籌兼顧。具體表現為:
1.資源結構投入失衡
信息化建設在投資結構及發展趨向上過分強調專業化,缺乏整體系統觀,存在著重視信息化建設而輕運行時的管理、重視硬件資源的建設而沒有抓緊軟件應用水平的提高、重視網絡建設而輕資源的投入、重軟件統一而輕標準統一、重征管系統而輕納稅服務系統、重自主投入而輕投資多元化等誤區。
2.與其它部門發展不協調
具有社會系統功能的信息化稅收建設,和其它部門溝通不暢,不能協調發展。若協調部門不能很好地配合,就難以形成部門互動,使信息化推廣工作受到一定的阻力。
從內部看,大量、有效的涉稅信息因稅務局外部其它部門信息的缺失,將難以導入地稅系統的數據倉庫中,信息運行阻斷,同時由于短缺融法律、稅收、信息為一身的復合型人才又淡化了科技的推進作用;另外,我國1994年的稅制改革,成立了國、地稅兩套稅務系統,但由于兩套稅務系統在稅款的征收管理上基本是各自為政,未能構建起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無法對納稅人起到應有的國地稅相互監督的作用,因而造成國家的稅款流失。就外部言,信息化稅收是在稅務部門積極倡導和社會各部門自覺跟進的互動中一步一步實現的。而目前,除金融、電信外,企業及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明顯滯后,這種信息占有和運用的不對稱以及參差不齊的網絡辦稅客體對信息化稅收的推進產生了負面沖擊。與其它部門溝通協調不暢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源不完整,表現在與稅收監管密切關聯的工商登記信息、企業編碼、銀行賬號、個人身份證明等技術標準受現行行業體制和部門法規的制約,既不規范也不統一,既難獲取又無法得到利用。如稅務系統與工商部門的信息不共享,可能產生稅收征管漏洞。現行各地工商部門登記的工商戶數普遍高于當地稅務部門登記的納稅人數,就是稅收征管漏洞的表現之一。稅務系統與銀行系統的信息未聯網,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號和銀行賬號難以相應登錄掌握;稅務機關查詢涉稅案件企業的銀行存款的權利難以通過稅務系統與銀行系統的信息共享實現。
三、踐行科學發展走出信息化稅收建設誤區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
在管理方面,與一般的信息系統的管理不同,信息化稅收建設除了注重科學性的規律問題之外,更要注重人文性的素養問題。要大力培養稅務人員的信息素養,從社會學、管理學和情報學等多重角度來認識信息化理論,充分認識信息的作用和價值,增強信息意識,提高信息服務和創新能力;強化網站等信息門戶的人文設計,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公開、公正、公平地將稅法貫徹、適用于全體納稅人,以及通過幫助個性需求不同的納稅人了解和履行納稅義務,為納稅人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二)向精細化、知識管理方式轉變
以精細化管理為目標提高數據應用水平。針對目前強化“首問責任制”和強調管理“精細化”的新要求,在數據應用上應以“一戶式”為主要改革方向。構建一戶納稅人“橫向”和“縱向”兩個信息庫,對納稅人的信息實行集中管理。在對信息系統的要求方面及繼續滿足宏觀管理的前提下,應對個別納稅人實施精細化監督管理并作為數據應用的新目標。
以“創造稅收價值”為目標,從提升管理的角度關注和挖掘信息技術在推動業務管理方面的潛力,引入知識管理,達到社會和納稅人不斷增長的期望值,在降低成本的同時增加稅收等方面的價值。抓好信息管理制度的落實,落實數據管理規程、數據質量管理辦法、數據公開制度、數據信息應用管理辦法的要求;形成知識管理流程,以流程化的方式,使制度體系緊密銜接、規范運作;建立以風險識別、風險評定和風險應對為基本環節的稅收風險管理流程,把高風險的納稅人作為管理重點。
(三)注重全面協調發展,共建和諧信息化社會
注重內部信息化與外部協調發展。在重視部門內部信息化建設的同時,要做好與外部的交流與溝通,提高信息化稅收建設的社會化程度,這是構建和諧信息化社會的必由之路。加快納稅服務系統建設,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大對納稅人的宣傳和引導力度,采用網上辦稅、推行防偽稅控器具等方式,提高納稅人財務會計、信息應用水平和為納稅人提供快捷、方便的優質服務。建立民眾廣泛參與、滿足電子政務要求、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開放式信息系統,并成為社會信息系統建設的組成部分。稅務部門在加強自身征管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要加強與其他社會經濟管理部門如,公安、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廣泛利用第三方信息,改變過去自下而上的手工采集和重復采集信息的方式,提高數據信息的質量。
【參考文獻】
[1]蔡金榮,等.中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研究[M].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財稅電子化研所,2001.
[2]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等.電子政務概論[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
[3]譚榮華.稅收信息化簡明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4]魏國宏.我國稅務信息發展的宏觀思考[D].安徽大學經濟學院,2004.
篇8
關鍵詞:財政稅收工作 問題 深化改革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2-074-02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經濟發展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因此,我國最重要的任務是解放生產力與發展生產力,這就需要加大改革財政稅收工作的力度,發揮出財政稅收對于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為此,我國應當認識現階段財政稅收工作中面臨的問題,完善財政稅收政策,避免出現如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保障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推動與促進我國的經濟建設健康、快速、穩定發展。
一、開展財政稅收工作的重要意義
通過開展財政稅收工作,對于促進經濟發展、提升社會發展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財政資金為國家落實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通過財政撥款,能夠有效的解決重大自然災害給人們造成的損失。因此,在社會主義社會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中,財政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財政稅收在財政資金的構成中,占據較大的比重。稅收是補充財政資金的重要方式,既是財政資金的重要來源,也是國家管理人民的重要方式,保障國家權利的使用。財政稅收是關乎每一個人的重大問題,個人既是納稅人,也是受益者,將對國家與個人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為此,作為社會中的個體,應當合理地、客觀地認識財政稅收,同時,政府更需要全面的財政稅收,加強對財政稅收工作的管理,不斷的提高稅收的能力,為財政稅收工作的效率提供重要保障,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二、現階段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經濟建設發展過程中,財政稅收占據重要地位,對我國的經濟建設具有直接影響。近些年,財政稅收改革進程不斷的向前推進,逐漸的暴露出財政稅后模式中存在的問題,給財政稅收工作的開展產生不利影響,不利于我國經濟建設健康、快速的發展。因此,應當及時地查明財政稅后改革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具體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一)財政稅收制度有待完善
當前,我國擁有數量眾多的財政稅收項目,然而,就目前我國的財政稅收制度來看,各方面還有待于完善,尤其是對于各個項目未建立起財政稅收準則。此類狀況的存在,加大了財政稅收部門稅收工作的難度。工作人員在開展財政稅收工作的過程中,未能夠嚴格地按照統一財政標準進行,直接降低財政工作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此外,目前所使用的財政稅收制度中,依舊存在不合理稅收的問題,導致難以充分地發揮出財政稅收的調節功能,阻礙著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管理體制的缺陷
近些年,財政稅收改革不斷的向前推進,逐漸的暴露出財政稅收管理體制方面的問題。在以往財政稅收管理模式的影響下,在管理制度方面,財政部門不能夠保障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在開展實際工作的過程中,財政稅收工作人員受到新舊管理模式的影響,導致工作人員難以有效的管理與控制好財政稅收工作。此外,部分財政稅收工作人員的個人素質較低,出現違背法律與原則開展財政稅收工作的問題,對待自己的工作態度不端正,缺乏責任感與緊迫感,使得違法亂紀的行為時常發生。
(三)缺乏有效的監管
現階段,我國企業中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等行為。比如,在稅收繳納時,一部分的企業超出規定時間,另一部分的企業直接偷稅,加大財政稅收部門的工作難度。除此之外,部分的企業甚至通過制作虛假財務信息,減少財政稅收支出,以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出現此類現象給國家的財政稅收造成損失。不僅如此,不少企業通過不開發票等形式,以此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然而,不開發票的行為將會給財政稅收帶來巨大損失。
(四)缺乏科學的預算體系
財政稅收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完善的財政預算體系,然而,就現階段我國的財政預算體系來看,許多方面還有待于完善,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以下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財政稅收部門缺乏對財政預算的足夠重視,在開展稅收工作^程中,僅僅是按時收取各企業的稅款,而后進行統計;二是雖然開展財政稅收的預算,但也局限于小范圍內,不能夠從整體上開展財政稅收預算,缺乏對資金轉移狀況的綜合性考慮,影響著宏觀經濟的調控政策。
(五)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升
目前,財政稅收部門中“掏紅包”與“走后門”等現象時有發生,財政部門中的部分工作人員無論是專業水平,還是實踐能力等方面都有待提升,不能夠處理好繁雜的工作任務,直接影響財政稅收工作的質量與效率。然而,由于個別領導不重視財政稅收工作人員的工作,使得不少的工作人員對待工作態度散漫,缺乏責任感,給工作質量帶來嚴重影響,甚至部分工作人員違背規章制度開展工作,直接影響工作氛圍。
(六)政府權責問題
現階段,就各級政府事權劃分問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未進行具體的責任劃分,而僅僅是做出原則性的規定,導致在執行過程中,由于中央以及地方的責任劃分不夠明確,致使時常出現缺位與越位等問題,極易造成地方與中央財政的相互排擠問題。
三、財政稅收深化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完善財政稅收制度
在開展實際的財政稅收工作過程中,財政稅收部門應當嚴格遵循行為準則。為此,應當重視完善財政稅收制度,彌補財政稅收政策中的不足,從實際情況出發,完善各項財政稅收政策。近些年,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的發展,國家的經濟實力不斷提高,社會經濟結構發生巨大變化。因此,隨著時代的變化與發展,相應的要調整財政稅收政策,符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以促進企業的發展為目標。除此之外,應當適當調整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減少企業的負擔,避免出現重復性收稅的問題,推動與促進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的發展。
(二)提升工作人員的素質
現階段,財政稅收部門的部分工作人員存在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不積極等問題,影響著財政稅收工作的質量與效率。因此,財政稅收部門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應當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養,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促使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發生改變。此外,財政稅收部門的各個領導,應當提高對稅收工作的重視,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全面提升工作人員專業素養,為財政稅收的工作效率提供重要保障。
(三)強化財政稅收的監管
現階段,我國財政稅收工作中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等問題。因此,國家應當重視管理好財政稅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出現各種非法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點內容:一是建立健全監督制度。由專業監督工作人員,嚴格的監督財政稅收工作,及時地發現與遏制企業的偷稅、漏稅等行為。二是國家應當嚴厲的處置企業的偷稅、漏稅等行為,完善稅收監管制度,為國家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重要保障,避免發生偷稅、漏稅等行為。三是稅收征管部門應當核查與監控企業制造虛假賬目信息的問題,最大程度地減少國家財政稅收的經濟損失,切實的維護好國家經濟效益。
(四)改革財政稅收預算機制
財政預算機制是保障財政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內容,為此,國家應當重視深化改革財政稅收的預算機制,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點內容:一是將財政稅收的預算范圍擴大,確保財政預算部門合理的進行各企業的預算;二是針對于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制定出長遠的規劃,建立起政稅收的預算機制,保障我國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提升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效率。
(五)加強稅收審計與征管工作
在財政稅收工作中,征管與審計屬于重要內容。因此,應當重視完善稅收審計與征管兩個方面工作,進一步的提升財政稅收工作的質量與效率,其中,就審查征收方式來看,針對于項目健全的納稅戶,應當將其作為定額戶,而后進行審查工作。針對于部分賬目有所出入的部門與單位,應當對其實施延伸制度,而后展開深入的調查,查看其是否與財政稅收部門存在照顧關系,一旦存在此類關系,將會造成少征稅款的問題,則有必要采用通審軟件方式,進行納稅輔助。同時,應用排序法定出納稅戶名單,正確的開展納稅工作。
(六)完善支付方式與支付體系
應當對一般性與專項轉移支付兩者之間的比例進行合理的分配與調整,可以將一般性轉移支付方式適當提升。同時,既要改革稅收返還制度,也要改革增值稅制度,從而達到資金來源穩定的效果。與此同時,應當推進分配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在確定測算方式時,需要充分考慮如下幾點重要因素,如地域差異性、人均收入以及人均占地面積等,構建完善的支付方式體系。
結語
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內容,財政稅收將對我國經濟建設產生直接影響。近些年,我國的社會經濟建設深入發展,財政稅收工作也有很大的提高。然而,在財政稅收改革中也面臨許多的問題。因此,國家應當建立健全財政稅收體制,完善財政制度,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強化對財政稅收工作的監督與管理,避免發生企業偷稅、漏稅等問題,為我國社會經濟建設的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1] 田怡.淺談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J].中國市場,2014(01):81~82
[2] 丁麗珊.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J].知識經濟,2014(18):53~54
[3] 史紅波.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J].中國集體經濟,2014(34):90~91
[4] 孫玉.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J].企業導報,2013(17):6~7
[5] 寧志杰.淺談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J].中國電子商務,2014(11):81~82
[6] 付師偉.試論財政稅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J].財經界(學術版),2016(19):321
篇9
一、規范和加強收繳管理的意義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是政府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和準公共產品的主要收入來源。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理順收繳流程,提升征管質量,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和加強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必要性,積極研究解決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將我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收繳管理的原則
(一)規范管理原則??h財政非稅收入征管機構和執收部門要密切配合,結合本單位實際,按照清理規范后的非稅收入項目梳理分類,建立健全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和辦法。對非稅收入項目庫、非稅收入的預算編制與執行、入庫與減免全過程,實行統一規范管理。在確保及時足額征收的前提下,切實提高非稅收入征收水平和管理效率。
(二)便民高效原則。各執收單位要積極改進非稅收入收繳程序,尤其是涉及審批環節較多的事項,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配合,減少收繳環節,方便繳費人繳款。
(三)公開透明原則;各執收部門要在顯著位置明確標識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將受理條件、辦理程序、承諾期限等信息、以簡潔醒目的形式予以公開,方便繳費人辦理繳費事項,最大限度地為繳費人提供相關服務。
三、規范收繳方式
財政部門要在堅持“票款分離”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針對繳費對象采取不同的收繳方式,建立統一規范、運行高效的收繳管理平臺。具體的收繳方式主要包括:
(一)大廳集中收繳。凡是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收費項目,由執收單位或非稅收入管理機構向繳費人開具繳款書后,繳費人持繳款書到代收銀行繳費窗口繳款或通過開戶銀行轉賬直接繳入“非稅收入管理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繳款人憑收費繳訖憑證到相關部門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置的窗口辦理審批手續。
(二)銀行代收。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既不方便繳費人又不利于提高繳費效率的收費項目仍采用“票款分離方式”實行執收單位開票、銀行代收。
(三)委托部門代征。根據非稅收入性質,對個別不宜執收部門直接征收的,委托相關部門進行代征。主要適用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基金、河道維護費等收費項目。受委托部門代征后直接繳入非稅收入管理局的匯繳專戶
(四)加快推行涉企“一口制”收費,減少涉企收費環節。年初,由縣政府組織財政、物價及有涉企收費的職能部門和相關企業根據政策確定各繳費企業的繳費數額,由縣政府制定各企業的繳費額,各企業應于下月10號前將本月應繳數額全額上繳到非稅收入專戶??朔嗉覉淌諉挝活l繁進企業收費的問題,減輕企業負擔。
四、規范和加強收繳管理的措施
(一)合理配置行政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和辦事流程,切實提高非稅收入征收服務效率。財政部門要在行政服務中心委托代收銀行設立非稅收入收繳窗口,執收部門的收費開票環節要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前移,使收費事項在窗口即可辦理。行政服務中心要在窗口單位間建立職責清晰、銜接緊密的內部工作機制,對項目投資類、注冊登記類、便民服務類等行政審批相關收費實施“一站式’作業,使繳款人在行政服務中心內部將相關審批事項與繳費一并辦結。
(二)進一步規范賬戶管理,實行源頭控收。清理、取消各執收單位的收入“過渡賬戶”,設立由財政部門管理的非稅收入“票款分離”匯繳賬戶,用于歸集、記錄、結算非稅收入款項,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開設非稅收入過渡賬戶的部門,須報縣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各級執收部門征收的非稅收入都要實行嚴格的“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將非稅收入款項存入本單位基本戶過渡后再上解財政或上繳基本戶后直接支出。
(三)規范減免程序,確保應收盡收。執收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征收或收取非稅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減征、免征。對確因特殊情況需要緩、減、免征本級非稅收入的,由繳款義務人書面申請,執收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縣財政收費管理部門審核,上報縣政府批準。兩萬元以下的由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兩萬元以上的按程序報請縣政府批準。特別是對土地出讓收入及涉及土地、礦山、城建、房產、環保、水利、人防等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專項收入要按規定和批準的標準足額收繳后,方可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防止財政資金流失。違者將扣減部門的公用經費。
篇10
一、管轄地域大了,稅收管理人員少了
就我單位來講,現管轄七個鄉、鎮和管理區,包括一個縣城、六個鄉鎮主要街道、303個自然村,人口24萬,最遠的納稅人離分局有100多里,原有五個稅務所進行管理,2004年后裁并為一個分局,個體稅收管理員5名,平均年齡為48歲,每人都在管理1-2個鄉鎮的個體稅收,管理的難度可想而知。
二、個體經濟成分的復雜性增加稅收管理的難度
在個體經濟中,稅收直接參與經營者的利潤分配,尤其是農村的個體稅收,經營者本身的文化素質不高,個別的還對稅收管理產生敵視心里,解決個體稅收管理的問題急需增強對個體稅收的關注以及財力物力的保證,原來由一個稅務所管轄的稅收,現在讓一個稅收管理員來解決,他做得到嗎?
從傳統的稅收管理資源分配方式看:業務好、年輕的管理一般納稅人,差一點的管理小規模的企業,業務差的、年齡大的管理個體稅收。我從稅17年,上上下下召開的各種培訓會、輔導會、交流會,從來沒有聽說過召開個體稅收管理交流會,所以個體稅收管理員的綜合素質和應對個體納稅人的能力急待加強。
三、無證經營現象考驗著個體稅收管理
無證經營可以說無處不在,由于個體經濟的多樣性決定無證經營的隨機性。開辦一個大企業,需要考察、研究可行性,征地建場所等程序,而個體無證經營程序簡單,無需辦理手續,找個地方干幾天,賺錢就繼續,賠錢就走人。如我分局管轄的商業街,有的店鋪一年下來易主七八次,近處的巡查一兩次就解決掉了,而50里外的鄉鎮街道困難就大了。此外,無證開礦、無證采沙、無證制磚等非法行為,連當地政府資源管理部門都取締不了的,這部分的稅收對于一位個體稅收管理員就更困難了。
四、每月有效的工作日無法保證巡查工作質量
每月工作日為21天,1-10日為征收期,為保證納稅戶申報率、入庫率(以下簡稱為兩率)的100%,納稅提醒占去全部時間,余下時間是虛假停業的檢查,新辦戶的調查,數據采集,確定定額、送達定額及征稅戶的解釋工作等,期間不包括迎接上級檢查、政治業務學習、考試、開會、大討論等,每月能夠用于巡查的時間不會超過5天,所以無法保證每月對所管區域巡查一邊。
此外,兩率的100%指標,不利于稅收強制性的體現,使個體納稅人主動申報打了折扣,不催不交,處罰吧,又投鼠忌器,企業納稅人有專門的辦稅人員,而個體納稅人實際就是經營者自己,現在的個人納稅意識尚未達到主動納稅的層次,為達到兩率的100%,個體稅收管理員只有不厭其煩地催,網上一下來劃款結果,就得一遍一遍地打電話或者發短信,少數還需上門提醒。
五、征管責任不明晰
現在個體稅收實行按片管理,一個稅收管理員管理一片,雖實行主協管,但還是互為主協管,讓一個人管理幾百戶,包括納稅人的申報、入庫,發票管理,典型調查、定額采集、變更、下達定額,停歇業的巡查,無證戶的查處以及納稅評估等。基本上是在管理片上出現的個體納稅問題,都是這個管理員的責任。使得這位稅收管理員只好疲于應付,但心里又誠惶誠恐,擔心不知哪個地方冒出大的偷稅問題。
與同是專職管理個體經營者的工商部門相比,我地有三個工商分局、一個市場大隊、一個市場派出所,五十多人,巡查車輛9臺,并且工商部門收繳管理費屬于一年一次性收繳,但我們稅款是按月征收,如實申報,在財力、物力、人力上都有很大差距。
解決困難的建議
一、給個體稅收管理物資保證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首先就應該解決個體稅收管理的車輛的問題,比如在對無證經營者采取稅收強制措施時就得有車,否則扣押的商品,無證經營者會搶回去的;去遠處巡查必須有車輛,一是多去人,二是有威懾作用。其次應該給個體稅收管理員下鄉一點補助,因為個體巡查一去一天,很辛苦,有了補助就解決了在外中午吃飯的問題,而且個體稅收管理員受納稅人氣、挨罵是經常的,有一點補助,也體現組織對同志的關心。
二、提高個體稅收管理員的綜合素質
素質上不去,管理員就會缺乏工作主動性,管理效率就不高,所以,應該加強稅收管理員的培訓,尤其是50歲以上的老同志,雖然他們可能不適合計算機領域的知識,但管理經驗很豐富,做納稅人思想工作很有一套,這就需要調配一些新同志充實個體稅收管理力量,定期召開一次個體稅收管理經驗交流會,讓老同志現身說法地講解,既可以起到“傳、幫、帶”的作用,又提高了個體管理員的綜合素質。
三、實行兩級巡查,做好定期輪換制度
鑒于目前機構減并,稅收管理員人數少,建議實行兩級稽查,即讓企業稅收管理員參與個體稅收管理中,相互配合,如我單位有5位企業管理員和5位個體稅收管理員,就可以讓他們搭配著組建兩個巡查組,每月保證巡查不少于兩次。個體稅收管理員進行日常巡查屬于一級巡查,發現的漏征漏管戶,能夠處理的及時處理掉,處理不了的由分局巡查組進行二級巡查處理,最后再交由管片的管理員進行鞏固成果。比如,對待虛假停業戶,稅收管理員一人去不好解決,如果去的人多了,情況可能就不一樣,每月對停業戶至少巡查一遍,虛假停業現象基本可以杜絕。此外,建立個體稅收管理員每年一輪換制度是也非常必要的,因為管理一片時間長了,與納稅人熟了,人情就可能出來了,執法時就可能下不了手,不利于稅收工作的開展。
四、個體稅收大戶每年稽查一遍
現在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程序簡單,一些稅源大戶辦理了個體營業執照,他們實際經營收入通過個體稅收管理員日常巡查是難以發現的,這就需要由稽查局通過稽查手段進行。目前,據了解稽查局尚未將個體納稅人列為稽查對象。對個體稅源大戶進行稅務稽查可以減緩個體稅收管理員的心里壓力,同時有利于解決個體管理中的“釘子戶”,疏通個體稅收管理渠道。
五、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增強群眾舉報的積極性
機構減并后,管轄地域大了,巡查次數少了,對于邊緣地區采用“巡查綁宣傳”的方式,比如去一個村莊巡查,同時帶上稅收宣傳布告,鼓勵群眾舉報偷稅行為,公布舉報電話,發上宣傳單,即可提高公民納稅意識、宣傳了稅法,同時打擊了偷稅行為,做到巡查與鞏固并舉。
六、多部門協調聯動,打擊無證及非法經營行為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自然資源成為搶手貨,無證開礦、無證采砂、無證制磚等暴利行業在各地都存在,有手續的基本上都辦公司(企業),成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了,沒有手續或者說是非法經營的,一般無需發票,同時也辦不了稅務登記證,經營情況不穩定,個體稅收管理員無法掌握他們的確切的經營情況,只憑稅務機關一家征收稅款非常困難,這就需要聯合政府資源管理部門、工商部門等聯合行動,稅務機關的積極參與。才能有效打擊無證及非法經營行為。
七、兩率的100%要有過渡性
申報率和入庫率均100%是個體稅收管理員永遠追求的目標,由于稅收直接參與個體經營者利潤分配的性質也決定了個體經營者的納稅意識不會很高,征收期的納稅提醒基本上占用了個體稅收管理員全部時間,多次催繳促使得一些個體經營者成為“皮臉戶”,對于“皮臉戶”和“釘子戶”則投鼠忌器,所以,我個人認為兩率最好不要定100%的指標,比如定在95%-98%之間,哪怕是99%,留給處理“釘子戶”、“皮臉戶”的回旋余地,對逾期不交的,進行處罰,以致采取強制措施,以儆效尤,可以起到威懾作用,促進個體納稅秩序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