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婦聯半年工作計劃范文

時間:2023-03-31 09: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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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婦聯半年工作計劃

篇1

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繁榮農村文化市場是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責任和義務,我鎮綜合文化站自開放以來,堅持天天開放,零門檻進入,是百姓休閑、娛樂的理想場所。

一年來,我鎮群眾文化活動精彩紛呈,兩支業余劇團利用、節假日農閑時節走鄉串村,為廣大百姓送去傳統的小戲節目。八月份,由區文化局組織的,____區____演藝公司承辦的“送戲進萬村”活動,在我鎮二十六個村(居)巡回表演,觀看人數過兩萬余人,場場精彩,極大地活躍了我鎮農村文化陣地。五四期間,聯合中心校,團委、婦聯、科協等單位成功舉辦了施橋鎮“傳承中華文化”,共筑美好家園,讀書演講比賽通過舉辦活動,極大地帶動了我鎮廣大讀書愛好者的讀書熱情,掀起了讀書、借書熱潮,形成了良好的要讀書、讀好書的風氣。九月份,在____區首屆民族器樂大賽中,我鎮綜合文化站組隊參賽節目,榮獲組織獎和表演二等獎。

在文化繁榮發展的同時,也注重抓穩定、有序,對集鎮周邊和校園范圍內文化經營場所,積極配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舉行不定期的督查和抽查,凈化文化市場的氛圍,從源頭堵截不健康的文化垃圾對廣大青少年的毒害。全鎮26個村(居)農家書屋都能堅持對公眾的開放,每年都有新書上架,確保村級農家書屋活動正常開展,對農家書屋管理員進行定期培訓,做到藝精業通。電影放映工作堅持不斷,鎮電影隊在區電影公司的指導下對全鎮村(居)巡回放映,確保廣大居民能夠看好電影。

二、廣播電視

“戶戶通”工程是鄉鎮廣播電視站的重點工作,也是黨的惠民政策在基層惠民的具體體現,上半年,站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上年度575套“戶戶通”設備進行完善運行裝備,開通基礎站信號,確保廣大農戶及時到電視看好電視,對現有的一千余戶數字電視用戶。配合安廣電公司,進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保障街道居民能夠看到清晰、穩定的電視節目。下半年我鎮申報1300多戶“戶戶通”設備,目前款已交到區局,在元旦前后將上門安裝,確保春節期間,讓廣大居民看好電視節目。“村村響”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

三、2017年工作計劃

2017年我站將在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和鎮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下,一如既往地做好全鎮文化廣播電視事業工作。具體工作計劃如下:

1、認真做好鄉鎮綜合文化鎮免費開放工作,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把基層文化工作扎實做好,開放搞活。

2、舉辦農家書屋管理員培訓,結合年度新書上架,提高村級農家書屋管理員的業務管理水平。使農家書屋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配合中心校、團委、婦聯,做好五四期間中小學生讀書活動,開展讀書演講比賽,活躍讀書氛圍。

4、認真做好“送戲進萬村”文化民生工程工作,積極演藝公司,接待做好全鎮演出任務。

5、認真安排好電影放映工作:確保我鎮電影放映工作正常開展,使廣大居民看好電影。

6、積極做好節慶活動,元旦、春節、三八、六一、九九、國慶等節日,配合鎮直有關單位開展好文藝活動?;钴S農村文化陣地,增加節日氛圍。

7、壯大文化輔導員隊伍,以先進帶后進,開展文藝、文化活動培訓,培養一批具有專業技術水準的文藝骨干隊伍為我鎮文化發展儲備人才。

8、加強文物保護工作,對全鎮近二十處不動產文物進行跟蹤保護,確保文物的安全性不人為的損壞。

9、適時舉辦職工乒乓球比賽。

10、做好電視進村入戶工作。

篇2

一、健康教育工作情況:

按照項目要求,市結控辦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教育部門、市婦聯合作,在全市開展第四輪、第五輪全球基金結核病控制項目有關內容的培訓,舉辦培訓班22期,培訓市轄各醫院分管院長、保健科負責人、各鄉(鎮)衛生院院長、防保醫生、各村村醫、鄉、村、組干部、婦聯主任、婦女組長、學校教師、校長共計1875人次。同時發出結核病宣傳資料十萬余份,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宣傳媒體進行結核病防治宣傳,利用市政府組織的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活動,以及“3.24世界結核病日”宣傳活動發放了大量的有關結核病防治知識和艾滋病防治知識宣傳材料,全年共發出結核病防治宣傳畫及宣傳資料計10000余份,接受有關結核病咨詢100余人。

二、病人的發現及轉歸情況:

通過開展多種形勢的宣傳活動和培訓工作,今年各大醫院轉診的可疑肺結核病人有所增加。全年共免費接診可疑肺結核病人2434人,接診率達到362.38%,復診肺結核病人1754人次,免費胸透2274人,攝片2324張,其中免費攝片1189張,免費初查痰檢1036人,查出陽性400人,陽性率38.61%;復查痰檢1754人次,合計6616張痰片。查肝功1608人次,確診并免費治療肺結核病人487例,其中初治涂陽病人334例,復治涂陽病人39例,初治涂陰病人114例。確診并自費治療肺外結核和復治涂陰肺結核病人130例。簽結核病常規檢查項目知情同意書467人,并對這467人進行hiv篩查,結果hiv初篩陽性17人,經州cdc確診hiv陽性17人,hiv初篩陽性率3.64%。另外在hiv/aids病人中篩查肺結核,共篩查321人次,確診肺結核5例。目前在接受免費治療的487例肺結核患者中,有22例是tb/hiv雙重感染病人。

全年共發出免費藥品hrze961合、hre217合、hrz23合、hr1789合、sm1170支、一次性注射器1170支、注射用水1170支。

病人的歸轉:2009共確診并免費治療肺結核病人509例,其中初治涂陽病人355例、治愈330例、死亡10例、失敗11例、遷出1例、其它3例、治愈率92.96%;治療復治涂陽病人51例,治愈46例,失敗3例,其他2例,治愈率90.19%。治療ii型空洞涂陰病人和初治涂陰病人103例,完成治療98例,死亡1例,遷出2例、其它2例,完成治療率95.14%。達到國家規定的指標以上。

三、督導工作:

對各鄉(鎮)進行結核病督導6次,訪視現癥病人435

例。結果:有10%的病人無督導醫生管理,5%的病人服藥不規則、有漏服和斷藥現象,希望各鄉(鎮)加強結核病人的督導管理工作,確保病人規則服藥。

四、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檢查項目工作情況:

元月份接受了州項目辦組織的全州結核病交叉檢查,4月份接受了省、州項目辦聯合督導檢查,督導檢查組通過聽匯報、看現場、查看資、訪視病人后對××市開展的結控項目工作給予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一致認為××市結控項目工作,領導重視、協調到位、制度健全、結防機構和艾防機構合作好、工作人員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技術操作規范,達到項目要求。

五、其他:

全年完成工作簡報8期。完成了××市第一輪全球基金結核病控制項目終期評價報告(2003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追蹤大疫情報告的肺結核病人382例,到位141例,到位率36.91%。按要求對涂陽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檢查,共檢查1005人,發現活動性肺結核病人4例,其中傳染性肺結核3例。按時完成各月工作小結、月報、季報工作,并按要求及時上報。藥品管理規范,做到提前計劃、每月盤點、藥品不短缺、不過期、無霉變。按質按量完成了上級下達的指令性任務。

××市結核病控制項目2010年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全面落實《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2001—2010年)》和《四川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01—2010年)》,根據四川省全球基金第四輪和第五輪結核病控制項目實施計劃要求和09年第一輪全球基金開始實施滾動為期6年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市結核病控制項目2010年工作計劃。

2010年我市結核病控制項目工作,主要是按全球基金第一輪、第四輪、第五輪結核控治項目的要求來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一、工作內容

(一)、繼續鞏固結核控治項目工作成效,加強第四輪、第五輪全球基金結核病控制項目和第一輪全球基金滾動項目在我市的實施。

(二)、圍繞項目實施,開展結核病健康教育,通過普及結核病基本防病知識和“雙免”政策來提高我市各類人群的主動就醫意識,增強和提高結核病人的發現能力。

(三)、繼續開展結防機構與綜合醫院、市婦聯等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綜合醫療機構人員及鄉村醫生對肺結核病人的登記、報告、轉診、追蹤、督導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四)、加強鄉鎮衛生院痰檢點建設。

(五)、按全球基金第五輪結核病控制項目要求,做好tb/hiv雙重感染防治工作。

二、項目實施內容和要求

1、工作目標

(1)dots覆蓋率在全市達到100%,可疑肺結核病人就診率達到300/10萬

以上。

(2)全市新涂陽病人發現率達到75%,完成初治涂陽病人任務數331例,

復治涂陽病人任務數60例,重癥涂陰病人50例,合計441例。對初治涂陽病人,發現1例,治療1例。

(3)涂陽肺結核病人治愈率達85%以上。

(4)加強“五率”工作,按國家要求力爭達到醫療機構報告率、病人轉診率、病人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結防機構追蹤率、涂陽病人家屬篩查率達到85%以上。

2、工作內容

(1)加強肺結核病人的歸口管理工作。

(2)加強結防機構與綜合醫院之間的合作,提高肺結核病人的轉診率和發

現率,兌現報病獎,病人督導管理費,落實激勵機制。

(3)與當地婦聯合作,對村婦女主任和組婦女組長以及村醫生進行有關結

核病防治知識及人際交流技巧的培訓,動員其在基層開展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本地人口的結核病知曉率。

(4)在加強對免費治療肺結核病人全程督導管理的同時,對鄉(鎮)衛生

院醫務人員和村醫的督導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5)為tb/hiv雙重感染防治工作創造支持性的環境。

(6)繼續在結核病人中監測hiv感染率。

(7)提高結核病人中艾滋病感染者的發現和艾滋病感染中結核病人的發現工作。

三、健康教育

(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鄉(鎮)要按照《重點疾病健康教育計劃》和《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結核病健康教育力度,開展經常性和大規模的健康教育活動。

(二)、健康教育的重點人群為鄉村組基層干部、在校學生、村民。根據三個不同人群,分不同層次和深度由當地政府組織進行結核病防治知識培訓。

(三)、健康教育的核心內容為結核病基本癥狀、“雙免”政策等。

(四)、采用張貼布告、電視、廣播、報刊、專欄、發放宣傳畫、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普及提高群眾結核病防治知識知曉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管理:

全市37個鄉(鎮)、6個街道辦事處繼續執行第四輪、第五輪全球基金結核病控制項目和第一輪滾動項目,市疾控中心結防科應做好免費診斷、治療管理、政策宣傳動員、人員培訓工作。由市衛生局做好政府配套經費落實工作,簽定各級目標責任書并納入衛生行政目標管理,持續不斷地開展病人發現和管理工作,加強項目督導、考核工作。

(二)、經費、藥品的落實

1、配套經費的落實:在藥品免費供應的基礎上,根據《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2001—2010年)》和《四川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01—2010年)》要求,向當地政府匯報疫情現狀及所需地方配套經費測算額度,要求政府兌現承諾,保證地方配套結核病防治專項經費全額、及時到位。

2、省項目辦根據我市上報的病人數提供結核病防治項目免費藥品。

(三)、培訓

1、教材和內容:以國家衛生部編印的《中國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資源庫》為材,分類進行。對鄉村醫生重點培訓健康教育、病人發現推薦、日常推薦等措施、方法、治療管理、督導訪視的意義及鄉村醫生職責;我市的工作重點是提高診斷水平、病人管理和報表質量。2010年繼續利用傳染病網絡直報系統,對疫情報告的肺結核病人進行追蹤。

2、培訓對象:各級醫療單位的門診感染科醫生、鄉村醫生,鄉、村、組婦女干部,校醫,教師、以及實施督導化療的志愿者也要進行必要的培訓。

3、培訓方法:為保證質量,采取逐級培訓的方式實施各項培訓工作。市級負責對轄區鄉(鎮)醫生、村醫生,鄉村組婦女干部和校醫進行培訓。

(四)、主要技術規范

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指南》開展“病人發現、治療管理、痰菌檢查、登記報告工作?!?/p>

(五)、督導

項目實施期間實行分級督導的原則,通過督導提高工作質量,并將督導后的建議和意見及時反饋給被督導單位以改進工作。

1、市級督導:對各鄉(鎮))衛生院每2月督導1次,內容:可疑肺結核病人的發現、報告、轉診或截留情況;訪視現癥涂陽病人,了解鄉督導醫生對化療病人的治療管理和督導情況。

2、鄉、村級督導:要求鄉鎮衛生院防癆醫生每月對村醫生和志愿者督導員的工作進行檢查,考評。對每1例免費治療的病人進行訪視,檢查落實藥品的領取、保管、規范服用情況,治療記錄卡的填寫情況。村醫對病人應進行經常性督導,監督病人按時服藥和復查,發現病人有毒副反應及時向鄉督導人員或市疾控中心結防科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六)、痰檢質控

加強痰檢質量控制,按照痰檢質控方案要求開展工作。繼續完成鄉(鎮)痰檢點的建設及培訓。

(七)、藥品管理

1、藥品計劃:按上級要求及時將藥品需求計劃呈報××州項目辦。

2、按照藥品、設備管理要求加強管理,做好藥品領取,保管,分發和建帳等工作,做到藥品供應不間斷,防止出現過期、失效、受潮、霉變,不得變賣和丟失。

(八)、監測和評價

1、建立完整的報告、登記、報表和評價系統

篇3

一、以“*”普法為重點,積極開展普法活動

(一)全面推進“*”普法工作

一是召開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會議??h依法治縣領導小組于4月召開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會議,對全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會上,縣政府主要領導就推進“*”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會后各鄉鎮和部門都根據人動情況及時調整了普法工作機構,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關措施,為確保我縣普法依法治縣的全面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創新普法形式,科學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年初,縣普法辦根據實際需要先后下發了《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公務員年度學法計劃》、《青少年年度學法計劃》、《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年度學法計劃》、《農村普法實施方案》等5個單行年度普法工作計劃。按照“*”普法總體規劃,制作了《“*”普法依法治縣目標責任狀》,并與8個鄉鎮簽訂了《責任狀書》。為使目標責任落到實處,建立了評價考核體系,制訂下發了《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標準》,確保了普法工作順利推進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認真貫徹落實四個規范性文件,促進全民普法深入開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識,狠抓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制定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計劃》。今年以來,縣委中心組共舉辦法制講座2次,參加講座學習的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42人次,鄉鎮、部門黨委(組)中心組舉辦法制講座46次,參加講座學習的副科以上領導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強社會各界法制宣傳教育。全縣各行政機關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務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學法納入了創建學習型機關的重要內容,堅持了“月學一法”的學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今年以來,全縣共有13所學校開展了專題法制講座活動,受教育人數12000余人次,開展主題法制宣傳活動9場次;為提升企業管理人員誠實守信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5月,縣普法依法治縣辦與縣委黨校、縣商務局聯合舉辦了企業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全縣共有8家規模以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計34人參加了培訓學習;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各鄉鎮先后開展了以普法中心戶為重點的普法培訓,全縣共培訓中心戶1300余人,普法中心戶以院落為單位組織普法活動5000余人次,贈送普法教材600本,下發普法資料5000余份,開展法制知識咨詢活動20場次。通過送法下鄉活動,增進了農民群眾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有效維護了基層社會穩定。

三是以考促學,確保普法落到實處。根據省普法辦的安排,于4月份組織全縣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人員以及企業管理人員等進行了考試。全縣共有79個單位參加了普法考試,參考人數4424人,其中:縣級領導干部36人,公務員及參公人員1125人,事業單位3223人,企業管理人員40人,圓滿地完成了考務任務,達到以考促學的目的。

二、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全縣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訴訟23件,非訴訟調解35件,公證法律援助9件,司法鑒定2件,援助對象涉及老人、婦女、未成年人22件,農民工3件,殘疾人46件,困難群眾9件,辦理其他法律事項530件,代書15份,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達的半年任務指標。

二是為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工作影響力,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工作。年初以來與縣普法辦通力協作,將《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條例》納入到“*”普法宣傳之中,為使社會上更多的群眾知曉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發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今年春節向農民工贈送《農民工法律知識問答》、《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務工讀本》共計12000冊;“三八”、“六一”、“5.22”助殘日與婦聯、教育系統、殘聯分別開展了《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護法》的宣傳活動。

三、扎實穩步推進基層工作

(一)夯實基礎,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

四月初,為強化全縣鄉鎮司法所目標責任制管理,根據恩司基字[*]4號《*年司法行政基層工作要點》和局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了《來*司法所工作目標考核方案》。對基層、普法、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辦公室工作等六個方面進行考評。

進一步改善司法所的辦公條件。今年,我局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改善其辦公條件,為司法所購置增添電腦4臺、打印機5臺、民調桌椅5套、沙發5套、辦公桌4張、辦公椅76把等新的辦公設備,為司法所人員創造了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順利通過省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檢查驗收。4月23日,省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檢查組一行4人,對翔鳳鎮司法所進行檢查驗收。通過查看資料、座談、聽取匯報、群眾評議等方式,翔鳳鎮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設得到省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檢查組的肯定和好評,達到了全省規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標準。

(二)突出重點,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

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積極開展“迎奧運,創環境”百日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做好人民調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鄉鎮司法所對各中小學開展法制教育課23次,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16次,組織中心戶長培訓8次,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據統計,共調解各類民事糾紛1015件,調解成功980件,成功率為96.5%,其中公民與公民間糾紛839件,公民與法人及社會組織之間糾紛176件。糾紛分類情況:婚姻家庭糾紛270件,鄰里糾紛313件,合同糾紛73件,賠償糾紛53件,勞動糾紛21件,村務管理糾紛10件,土地承包糾紛107件,征地拆遷糾紛35件,計劃生育糾紛4件,施工擾民糾紛1件,房屋宅基地糾紛43件,其他糾紛85件,防止民轉刑12件31人,制止群眾性械斗5件,防止群體性上訪9件28人,參與“嚴打”整治及專項治理活動6次。

(三)采取措施、規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我縣原有基層法律服務所8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14名。分散到8個所,平均人員不足2人,隊伍素質參差不齊,辦公條件簡陋,結合我縣實際需要,來*司法局黨組決定撤銷7個法律服務所,全縣合并為1個基層法律服務所。整合后的城區翔鳳法律服務所,由原來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辦公經費10萬元,購置電腦、辦公桌椅、檔案柜等新的辦公設施,其辦公條件大為改觀。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42件,其中訴訟案件32件和非訴訟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辦理法律援助事務5件。建立常年法律顧問點6家,寫作法律文書31份,,開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項54件次,減收費4200元,總計收費55800元,挽回經濟損失84.3萬元,其中僅百福司民族中學學生宿舍樓一案,就為其挽回經濟30多萬元,法律服務工作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定,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四、認真做好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一)社區矯正工作

全縣共有五類監管對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緩刑35人,假釋6人,暫予監外執行5人,剝奪政治權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利10人,侵犯財產性犯罪15人,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罪9人,貪污賄賂罪9人,其他3人,城鎮戶口21人,農村戶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縣8個鄉鎮的矯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軌道,上述矯正對象未發生重新犯罪的現象。

(二)安置幫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給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則,對刑釋解教人員實行哪里來,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辦法。全縣共接待刑釋解教人員55人,其中刑釋人員50人,解除勞教人員5人。通過對回歸人員的安置,對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上半年,繼續對全縣*年-*年回歸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了排查摸底,同時認真做好*年刑釋解教人員的登記。通過一系列的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安置幫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幫教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軌道。有效地防止和減少了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和脫管現象發生,使安置率達到了100%,幫教率達到了100%。

五、認真做好公證、律師及司法鑒定工作

(一)公證工作

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推動公證工作規范有序發展。通過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一件錯證,大大提升了公證工作在社會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證處已辦結各類公證事項69件,共接待來信來訪150人次。為來鳳城市建設提供優質公證法律服務,武漢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遷工作,在該項工作中充分發揮公證工作職能作用,確保房屋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為武漢大道二期工程順利施工奠定了基礎。

(二)律師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點》的安排,依據省司法廳關于《湖北省合伙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指引》(試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指引》(試行)的通知精神,認真按要求進行查漏補缺,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

(三)司法鑒定工作

我縣民族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是來鳳唯一的司法鑒定所,于*年12月24日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會開展法醫司法鑒定服務,主要從事法醫臨床鑒定業務。該所現有專職鑒定人員4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1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3人,針對女性鑒定人員的空缺,目前該鑒定所又組織了2名女性醫生進行了法醫專業知識技能培訓,現正在申報執業資質。半年來,司法鑒定所共受理各類案件35件,無一件錯鑒,為司法公證提供了法律依據。

六、全面加強自身建設

(一)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加強學習

年初以來,根據上級要求,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全局干警認真學習“*大”精神,切實踐行科學發展觀,學書記、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認真組織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根據縣委、政府的相關要求,在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內開展作風整頓和“一優化、兩提高”活動。進一步規范了各項制度,通過一系列措施,加強了機關自身效能建設,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升,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二)認真做好綜治工作

根據《來*翔鳳鎮轄區各單位*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考評細則》和簽訂的《*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的目標任務,我局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全面推進綜治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認真搞好計劃生育基礎性工作,

加強計劃生育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計劃生育氛圍。設置了固定的計劃生育宣傳標語和規范的計劃生育戶外公示欄,半年組織了2次育齡婦女培訓學習,群眾政策知曉率達l00%?!冻W∪丝诘怯浛ā?、《常住育齡婦女信息卡》、《流動人口登記卡》建立規范,按月運轉,登記準確率達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半年來,通過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各司法所開展工作不夠平衡;二是機關及部分鄉鎮司法所人員不夠,對開展工作產生了一些影響。針對這些不足,我們將在下半年進一步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點

1、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繼續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及活動;

2、繼續開展“*”普法,加強法律宣傳教育;

篇4

一、全市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勞務培訓輸出邁出了可喜的步

市委擴大會議結束后,市政府及時召集農業、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技、教育、扶貧、婦聯、工會、團委、科協等部門領導共同分析我市勞動力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圍繞訂單抓培訓,抓好培訓促轉移”和“以省內為主、以農業內部為主,拓展省外勞務市場”的發展思路,制定了勞動力培訓輸出工程實施方案,并把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縣及相關部門,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將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工作中做到主管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通過各縣(區)及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截止6月30日,全市共組織培訓農民8287人,其中男3866人,女4421人;有組織的向市內外輸出勞動力5744人,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的27.4%。其中輸出省外2279人,輸出市外2434人,市內轉移1031人。輸出地主要是北京、山東、廣州、福建、江蘇、浙江、深圳、海南、昆明、大理等地。若輸出勞動力以十個月計,月人均純收入按最低200元算,全市預計可增加勞動者純收入1148.8萬元。

(二)積極搭建勞務輸出平臺

為切實做好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加快城鄉富余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各縣(區)及相關部門以貫徹落實全市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會議精神為契機,在實施勞動力培訓工作中,建立了市縣(區)鄉三級勞務工作體系,初步形成市縣(區)鄉三級分管領導具體抓勞動力培訓輸出的長效機制,改變了過去外出務工主要靠“親帶親,鄰帶鄰”或者是靠血緣、人緣、地緣關系的打工方式,使外出務工由零星松散型向規?;陀行蚧D變。

(三)農民進城務工培訓體系初步形成

隨著時代的進步,城市對農民工就業知識技能、道德水平要求越來越高。為了增強農民進城務工的就業能力,各縣(區)充分發揮職業教育的優勢,積極開展農產品加工、餐飲、家政服務、民族舞蹈藝術、保安、電腦應用、美容美發、家電維修、汽車駕駛等方面的技能培訓,提高了進城務工人員的素質和在市場競爭中的適應能力。

(四)勞務輸出方式不斷改進,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

為把勞動力培訓輸出做成凈值上億元的富民強市產業,使外出務工人員走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特點,想辦法,找路子,對所輸出的勞動力由輸送單位與用工單位洽談工資待遇,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派專人護送。如:永德縣婦聯充分利用縣、鄉、村三級婦聯組織網絡健全的優勢,對全縣16到25周歲并愿意外出打工的男女青年進行摸底造冊,在繼續向省內輸送家政服務員的同時,積極主動與一些省內外企業聯系,進行勞務用工洽談,為廣大農村青年尋找更多更好的就業崗位。經多方考察,永德縣婦聯與廣東省東莞市華榮電子有限公司簽訂用工協議,利用所建立的勞動力檔案,在短短的一周內就迅速組織了184名適齡男女青年向該公司輸出,并在這批務工人員中設立班委,班委設1名班長、1名副班長和10名組長,同時建立相應的聯系制度,要求各小組隨時觀察組員動態并向班長匯報,班長向縣婦聯匯報工作和生活情況,做到一月一次電話匯報,三月一次書面匯報,確保勞務人員輸得出、留得住。

(五)積極培育勞務輸出中介機構,壯大勞務輸出力量和隊伍

為改變目前全市勞務輸出中介機構比較少,力量十分薄弱的狀況,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做好信息引導、市場培育工作的同時,一方面加強對原有17家勞務中介組織進行管理。另一方面,嚴格按照市場化運作機制,積極創造條件開拓勞務中介機構,批準了“萬鑫勞務公司”和“漢先科技勞務輸出職業介紹所”成立,壯大了勞務輸出力量和隊伍。

二、經驗和體會

(一)搞好摸底調查,抓好宣傳發動

為切實將勞動力培訓輸出工程抓落實,永德、雙江、鎮康、云縣、臨翔、鳳慶等縣婦聯,分別深入30個鄉鎮,開展摸底調查和宣傳發動工作,針對大部分女青年愿意外出打工,但怕被騙、被拐以及家政服務員“低人一等”“伺候人”等陳舊觀念進行耐心細致的教育,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如:永德縣婦聯在永德電視臺設《女性天地》欄目進行宣傳;各級婦女組織利用召開村組婦女干部會、群眾會等形式,宣傳勞務輸出的典型事例,并對16-25歲愿意外出務工女性人員565名進行造冊登記。

(二)實行了勞動力培訓輸出報表制度

為使勞動力培訓輸出工程規?;?、項目化、制度化,市勞動力培訓輸出辦公室制作了有關統計報表,實行每月一報的零報告制度,各縣(區)勞動力培訓輸出辦公室通過“臨滄農業信息內部交換網”網上報送,市直有關部門、中介服務組織實行書面表格報送。

(三)抓訂單、搞培訓、樹品牌

各縣(區)各部門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采取“訂單式”的培訓,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和勞動力輸出工作結合起來,探索出了一條經濟有效的路子,為打造好臨滄品牌奠定基礎。例如:市就業局下屬的桑嘎藝術培訓中心,與山東、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國家級4A級風景區簽定培訓訂單,聯合開展以佤文化為主的民族舞蹈藝術培訓,所輸出人員供不應求。目前已向上述五省輸出佤山青年86人,使來自貧困山區的佤族青年找到了一條很好的就業道路。耿馬、云縣、鳳慶、永德等縣委政府,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組織有關部門到用工比較多的沿海地區進行實地考察,與相關部門達成勞務協作協議或直接采集廠家用工信息,直接輸出勞務人員到廠家。同時,積極邀請用工單位或沿海有關中介機構到臨滄進行實地考察,對前來報名的勞務人員直接進行面試,提高輸出就業成功率。

(四)多方籌措資金,確保工程進度

在市、縣財力十分困難,沒有能力給勞動力培訓輸出工程注入更多經費的情況下,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充分利用行業優勢,多形式、多渠道籌集資金,確保項目落實,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勞動力培訓輸出任務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如:市扶貧辦與市技工學校聯合舉辦的勞務輸出培訓班,市扶貧辦從2003年末安排給雙江、滄源、耿馬、永德四縣的科技扶貧資金中拿出11.5萬元,為這四個縣的101名農村貧困家庭子女進行電工、電子等技能培訓,同時動員他們加入工會組織。邀請蘇州太滄市三資企業歐亞馬自行車廠領導親臨學校對這批培訓人員進行綜合考察面試,所培訓專業技能均達到廠家要求,對家庭確實困難,無法解決車旅費的,技工學校負責為每人承貸1500元的小額信貸,由廠方在個人逐月工資中扣還,使這101名學員全部應聘輸出到該廠就業。

自開展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以來,我們深深體會到,做好勞務輸出工作,健全機構是基礎;加強領導,部門配合,狠抓落實是關鍵;篩選信息、提供服務是保證;同時,加強幫助引導,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也是必不可少的。堅持政府組織與群眾自發相結合,農忙與農閑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市內與市外相結合,既發揮各類網絡機構的信息服務作用,又發揮各種“能人”的牽頭帶動作用,不斷擴大勞務輸出總量,重點提高勞務輸出的質量,推進勞務輸出由體力型向技術智能型轉變,由盲目松散外出向有組織輸出轉變,使勞務輸出成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和穩定就業的重要舉措。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市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在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邁出了可喜的步伐,為進一步做大做強這一新型產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從目前發展情況看,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勞務市場信息不靈、輸出渠道不寬,輸出工作種類單一

目前,全市尚未形成統一的勞動力供求信息共享平臺,輸出渠道不多,信息不靈,輸出工種單一,大多數僅靠干苦力維持生計,穩固率不高,有礙于輸出工作的開展。

(二)思想觀念陳舊,意識落后,開拓創新意識不強,適應能力差,阻礙了勞動力培訓輸出的開展

長期生活在貧困山區的農村青年,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思想保守,外出大膽創業的意識不強,存在著“不愿出去,不敢出去,不會出去”和部份父母不愿意讓其外出打工,擔心外出打工掙不到錢或上當受騙,安全得不到保障,致使大部份富余勞動力閑置在農村得不到充分利用。加之部份青年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技能單一,輸出去后的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較弱,適應不了市場發展的需要。

(三)市外勞務市場發展空間較大,但多以女性員工為主

從各縣(區)輸出人員以及與我們聯系的幾家中介組織需要的人員情況來看,市外勞務市場所需員工數量較多,發展空間廣闊,但需要輸送的時間緊迫,且多以35歲以下的女性員工為主,男性員工占的比例較少,要在短時間內組織一定數量的女性員工,難度為較大,這給勞動力培訓輸出工程進一步的擴大輸送規模帶來一定的困難。

(四)勞動力培訓輸出投入不足

勞動力培訓輸出工程雖然按市場化運作,但全市勞務輸出還處于市場培育的初級階段,中介組織的力量仍十分薄弱,還需政府扶持。各職能部門在從事培訓工作中,相應的培訓經費得不到落實,而培訓對象絕大多數來源于貧困山區,他們有外出務工的愿望,但卻無法支付培訓費用和外出務工車旅費,成為制約這一新型產業發展的瓶頸。

(五)跟蹤服務滯后、信息反饋緩慢

要使輸出的勞務人員穩得住,減少一些問題特別是侵害權益事件的發生,就必須加強輸出單位與輸入單位的聯系,做好勞務輸出跟蹤服務和信息反饋工作。由于經費問題和此項工作剛起步,多數縣在跟蹤服務管理和信息反饋方面沒有很好開展,一旦發生侵權事件,將對今后勞務輸出造成一定影響。

四、下步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要牢固樹立勞務培訓輸出在促進農民增收,提高農民就業,增強農業發展后的戰略地位認識,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面配合新聞部門,加大農村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多渠道、多形式、多行業的多輸出、快輸出,營造良好的城鄉富余勞動力培訓輸出就業的社會環境。

(二)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責任落實

督促各縣(區)和各部門對全市勞動力培訓輸出工作會議的貫徹落實,做好勞動力培訓輸出年度計劃和目標考核責任制,將目標任務分解到鄉鎮和各有關部門,采取年初簽訂責任書、月統計、季檢查、年終考核的辦法,確保勞動力培訓輸出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廣泛參與,演好勞務輸入“大合唱”,為全市的勞務培訓輸出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務工人員技能和素質,打造我區技能型、高素質勞務輸出的品牌

按照市場化、社會化的要求,創新培訓模式,調整和改革各類培訓機構,積極組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通過規范、引導,逐步形成以市為中心、縣為骨干、鄉鎮為基礎的農村勞務培訓體系;建立培訓與輸出的互動機制,依照市場需求開展“訂單式培訓”,以培訓專業技能、適應能力和創業精神為重點,把勞動技能、思想道德、政策、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培訓和安全常識及公民道德培訓,法律知識、安全防范等培訓內容結合起來,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增強外出務工人員市場競爭能力,就業穩定性和安全防范意識。

(四)提高信息服務水平

要本著“輸前認真考察,輸出嚴格組織,輸后加強管理”的原則,嚴格審查務工信息,把好務工人員思想關、技術關和健康關,以適應不同行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協同用人單位搞好跟蹤服務,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篇5

一、指導思想

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為指導,以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為宗旨,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原則,開展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適合我區實際情況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模式,建立適應禁毒形勢的工作隊伍、工作制度以及相應的保障機制。

二、具體任務

(一)明確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的主管部門和具體職責。

(二)探索建立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專職工作隊伍和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工作體系。

(三)摸索建立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規章制度。

(四)探索解決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經費保障問題,保證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

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各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一)組織領導機構設置:

區政府決定成立區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研究制定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協調解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重大事項和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禁毒辦,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局長助理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公安分局緝毒大隊大隊長同志擔任。

(二)各部門職責:

《禁毒法》規定:“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工作。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衛生行政、民政等部門應當對社區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p>

各鎮辦:負責組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確定負責社區戒毒(康復)的工作部門,并按照每20名吸毒人員配備一名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人員的比例,配備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制定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指導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落實社區戒毒(康復)措施。吸毒人員不足20名的街道、鄉鎮應配備至少兩名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人員。

區衛生局:負責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會同公安分局開展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組織開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監測工作;指導戒毒康復場所的戒毒醫療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向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

公安分局:負責對查獲的吸食阿片類人員的成癮認定,參照年公安部《關于對吸食、注射人員成癮標準界定問題的批復》(公復字[]3號)執行。責令吸毒成癮人員接受社區戒毒,責令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接受社區康復;參與社區戒毒人員和社區康復人員的日常管理;對初次查獲的吸食苯丙胺類興奮劑人員的成癮認定,應會同區衛生局共同組成鑒定小組,根據年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苯丙胺類興奮劑濫用及相關障礙的診斷治療原則》(衛醫發[]50號)確定。

區教育局:負責社區戒毒人員、社區康復人員的文化教育。

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負責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幫教等工作。

四、工作對象

(一)社區戒毒對象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機關初次查獲,有固定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具備家庭監護條件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3、不滿十六周歲的;

4、七十周歲以上的;

5、因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6、其他不適宜強制隔離戒毒的。

(二)社區康復的對象

吸毒成癮人員具備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康復:

1、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

2、刑罰期滿釋放的。

五、工作程序

(一)社區戒毒

1、作出決定

公安分局對查獲的吸毒人員進行登記,對符合社區戒毒條件的吸毒人員制作《呈請責令社區戒毒審批表》,經分局批準,作出責令社區戒毒的決定,制作《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和《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并指定執行地點。

2、文書送達

公安分局將《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在24小時內送達吸毒人員本人,并當面向其宣布;在三日內將《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交吸毒人員本人、各鎮辦社區戒毒執行地,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3、報到接收

吸毒人員持《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于七日內到各鎮辦執行地報到。對社區戒毒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報公安分局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4、簽訂協議

戒毒人員報到后,社區戒毒工作小組應當向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宣告其權利義務,以各鎮辦名義與其簽訂社區戒毒協議,制定社區戒毒計劃。

5、執行

(1)期限

社區戒毒的期限自戒毒人員到鄉鎮街道辦事處報到之日起計算,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2)地點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戒毒。

(3)戒毒形式

社區戒毒可采取自戒、參加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到社區醫療衛生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4)要求

戒毒(康復)人員在社區戒毒(康復)期間必須遵守《協議》和相關規定。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6、解除

社區戒毒期滿,街道鄉鎮依據社區戒毒工作小組歷次評估結果,提出期滿解除意見,報經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批準,開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通知作出社區戒毒決定的公安機關、戒毒人員及其家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社區康復

對于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出所前5日內,由強制隔離戒毒所制作《呈請責令社區康復審批表》,報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受到刑罰期滿釋放的人員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后,由戶籍地派出所制作《呈請責令社區康復審批表》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核批準作出責令社區康復的決定,制作《責令社區康復決定書》,并指定執行地點??祻腿藛T可以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執行社區康復,也可以在戒毒康復場所執行。社區康復期限不超過三年。其他程序參照社區戒毒。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社區戒毒(康復)有關文書

街道、鄉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部門要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檔案。材料主要包括:

1、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

2、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登記表

3、社區戒毒(康復)協議書

4、社區戒毒(康復)計劃

5、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6、周見面記錄

7、談話筆錄

8、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情況

9、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尿檢)檢測記錄

10、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現實表現(每季度一次)匯報

11、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半年、年終評估表

12、解除社區戒毒(康復)通知單

(二)責任和追究制度

1、社區戒毒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接到《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后的七日內到社區戒毒所在地城市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報到;

(2)自覺履行社區戒毒協議;

(3)定期向社區戒毒工作小組報告戒毒情況;

(4)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接受定期檢測;

(5)未經社區戒毒工作小組同意不得離開社區戒毒所在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所轄區域24小時以上。

對在社區戒毒期間初次違反協議的,由社區戒毒或康復工作小組口頭告誡;再次違反的,由執行地公安派出所書面告誡。對下列嚴重違反協議行為之一的,由縣級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的決定:

(1)不向社區戒毒工作小組報告戒毒情況,經公安機關兩次書面告誡,拒不改正的;

(2)逃避或者拒絕接受檢測三次以上的;

(3)擅自離開社區戒毒所在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所轄區域三次以上,或者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所轄區域累計超過15天的。

2、社區戒毒工作小組職責:

(1)督促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2)指定專人對戒毒人員實施監護管理;

(3)每周至少與戒毒人員見面一次;

(4)提供就業指導、法律援助、解決生活困難;

(5)督促戒毒人員定期檢測

(6)對違反協議的行為進行告誡,對嚴重違反或吸食、注射的,24小時內向公安機關報告;

(7)每季度對社區戒毒人員的戒毒情況進行一次小結,每半年進行一次效果評估。

3、責任追究。

在社區戒毒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1)未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不落實社區戒毒措施,導致多人繼續吸食、注射的;

(2)對戒毒人員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不履行報告和教育義務,或者發現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毒而不向公安機關報告,導致嚴重后果的;

(3)有其他不履行監督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不履行社區戒毒工作小組職責的行為,由縣級人民政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社區康復參照社區戒毒有關規定。

(三)尿檢制度

1、社區戒毒

對接受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社區戒毒工作小組要定期對其進行尿檢,三年內不得少于28次。具體要求如下:

第一年不少于18次:前半年至少每半個月檢測一次,后半年至少每月檢測一次;

第二年不少于6次,至少每兩個月檢測一次;

第三年不少于4次,至少每三個月檢測一次。

突擊檢測每年平均不少于3次。

2、社區康復

對社區康復人員的定期尿檢,三年內不得少于12次,具體要求如下:

第一年不少于6次,至少每兩個月檢測一次;

第二年不少于4次,至少每三個月檢測一次;

第三年不少于2次,至少每6個月檢測一次。

(四)請銷假制度

1、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在社區戒毒(康復)期間,如需暫時離開社區戒毒(康復)地點三天以上的,須提前一天向社區(康復)戒毒工作小組報告,填寫《社區戒毒(康復)外出請假審批表》。經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同意后,方能外出,并必須按時返回銷假。

2、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外出需半個月以上的,要按期主動到外出地公安機關進行尿檢,并將尿檢證明寄回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

(五)執行地點變更制度

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要求變更社區戒毒地點的,應向執行地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變更執行地申請表》。執行地公安機關在十個工作日內與接收地公安機關溝通情況辦理好交接手續。接收地公安機關應在三日內通知變更后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接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銜接工作,落實社區戒毒(康復)措施。社區戒毒(康復)時間連續計算。期滿由街道鄉鎮提出意見,報現執行地公安機關批準,予以解除,并通知原社區戒毒(康復)的決定機關。

(六)參加藥物維持治療制度

1、對符合參加藥物維持治療條件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由本人申請并經決定社區戒毒(康復)的公安機關同意,可以參加藥物維持治療。

篇6

第一條為緩解城鄉貧困群眾就醫難問題,根據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湖北省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為主,以定點醫療機構提供優惠、減免項目收費為補充。堅持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相結合的方針,堅持醫療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

第三條縣民政局是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工作計劃、資金分配計劃,具體組織醫療救助工作,建立救助對象檔案以及對醫療救助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縣財政局負責按規定安排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按規定撥付。

第五條縣衛生局負責指導并督促定點醫療救助單位設立大病醫療救助窗口,公開醫療優惠減免項目、標準,兌現減免承諾,為救助患者提供優質服務。

第六條縣審計局負責對醫療救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條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對涉及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規、典型經驗以及相關內容在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站廣泛宣傳和報道,免費公示捐贈情況。

第八條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民宗局要根據自身工作特色,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h文體局每年組織1-2次義演,所得款項用于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

第九條縣藥監局要加大對藥品的監管力度,確保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的藥品質量。

第十條工會、共青團和婦聯要倡議和呼吁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工作。

第十一條鼓勵和支持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團體以及個人以各種形式參與和支持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工作。

第二章救助對象和范圍

第十二條本辦法所指醫療救助對象(以下簡稱救助對象)為:

(一)持本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城鎮低保對象,包括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城鎮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的居民(以下簡稱“三無”人員);

(二)持本縣《農村五保供養證》的農村五保戶(含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戶);

(三)持本縣《農村特困戶救助證》的農村特困戶和持《優撫證》的困難優撫對象;

(四)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救助對象。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指大病范圍為:

(一)急性腦中風;

(二)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或移植術后抗排斥;

(三)惡性腫瘤或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

(四)急腹癥(急性膽囊炎、重癥膽管炎、肝脾破裂、急性胃穿孔、急性胰腺炎);

(五)重型顱腦損傷或重型肢體骨折;

(六)心臟?。ㄖ饕切募」H?/p>

(七)主動脈手術和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八)嚴重燒傷;

(九)暴發性肝炎;

(十)重度精神分裂癥;

(十一)經縣民政部門會同衛生部門或有關部門臨時認定的其他醫療費用較高或社會影響較大的病種。

第三章救助標準和方式

第十四條醫療救助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患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大疾病且當年個人住院醫療費用超過500元起付線的,超過部分按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的70%予以救助,個人全年累計最高救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

第十五條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救助對象患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大疾病且當年個人住院醫療費用超過800元起付線的,超過部分按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的50%予以救助,個人全年累計最高救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

第十六條醫療救助對象中的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對象和困難優撫對象患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大疾病且當年個人實際負擔住院醫療費用超過800元起付線的,超過部分按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的30%予以救助,個人全年累計最高救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4000元。

第十七條審核確定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時,應剔除下列費用:

(一)醫療單位按規定應減免的費用;

(二)患者本人或家屬所在單位為其報銷的醫療費用;

(三)職工單位或相關部門補助的費用;

(四)參加各種商業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賠付的醫療保險金;

(五)參加合作醫療按規定領取的合作醫療補助;

(六)社會各界互助幫扶給予救濟的資金;

(七)超出本縣基本醫療保險或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所規定的的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范圍發生的醫療、藥品費用。

第十八條對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和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救助對象,患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大疾病而無力籌措資金住院治療的,縣民政局可酌情給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臨時醫療救助(只限向定點醫療機構發放臨時醫療救助卡、不發現金)。

第十九條救助對象患國家、省規定救助的指定傳染病時,按有關規定落實救助。

第二十條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資助救助對象積極參加當地合作醫療。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后,農村五保戶(含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個人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從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經費中列支;農村特困戶個人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從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中列支;困難優撫對象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從優撫費中列支。

第二十一條大病醫療救助實行定點醫療。醫療救助對象患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大疾病申請醫療救助的,必須憑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證件和本人身份證到定點醫療衛生單位接受治療。定點醫療衛生單位由縣民政、衛生部門指定,并向社會公布。定點醫療衛生單位應制定減免優惠政策,免收門診掛號費、診斷費、對普通住院床位費減半收取,對超過100元以上的護理費、手術費、輔助檢查費優惠15%,藥品費用按一定比例優惠后收取,具體比例由縣民政、衛生部門與定點醫療衛生單位協商確定。

第四章申請、審批程序

第二十二條醫療救助對象申請醫療救助,應當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五保供養證》或《農村特困戶救助證》或《優撫證》復印件;

(三)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及病史材料;

(四)醫療收費票據;

(五)其他相關材料。

第二十三條大病醫療救助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在接到救助對象申請后,按規定進行資格認定,并在5日內連同相關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二)鄉鎮人民政府應于受理后3日內審核完畢并上報縣民政局審批;

(三)縣民政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于受理后3日內將救助對象名單和救助金額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應于受理后5日內審核完畢,并將救助資金劃撥到縣民政局在會計核算中心的專戶;

(四)縣民政局直接或委托各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將醫療救助資金發放給救助對象。

第二十四條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應當于醫療終結后半年內提出,逾期未提出救助申請的,不再受理。

第二十五條縣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救助對象檔案,做到一戶一檔,一次一檔。

第二十六條凡是已經接受醫療救助的對象,民政部門要定期在鄉鎮、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上低保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五章救助基金籌措和管理

第二十七條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地方財政安排。縣財政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5%從低保預算中安排城市醫療救助資金,并根據財力安排農村醫療救助資金;

(二)上級補助資金;

(三)縣民政局每年從本級留成的彩票公益金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農村醫療救助資金;

(四)社會捐贈款;

(五)其他資金。

第二十八條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納入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專戶下設立城市醫療救助基金分戶和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分戶,由財政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顚S谩?/p>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門要根據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經費。

第六章醫療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提供醫療救助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本地合作醫療或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為醫療救助對象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

第三十一條從事醫療救助管理工作人員違規審批或者貪污、挪用、扣壓醫療救助資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醫療救助對象不按規定程序申請醫療救助的不予救助。采用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醫療救助資金的應當如數追回,取消其享受醫療救助的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審計、財政、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的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篇7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做好社區矯正對象教育改造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預防和減少“兩類”(社區矯正對象、幫教安置對象)人員重新違法犯罪,促進和諧竹溪建設,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湖北省“兩類”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應遵循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實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民政、人社、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單位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實施的原則。

第三條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幫教安置是指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非強制性的幫助、教育、監督和管理,使刑釋解教人員鞏固改造成果,繼續加強思想意識改造和行為矯正,努力適應新的社會環境,遵紀守法、自食其力、安居樂業,不再違法犯罪和危害社會。

社區矯正對象包括:

(一)被判處管制的;

(二)被宣告緩刑的;

(三)被暫予監外執行的;

(四)被裁定假釋的;

(五)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

幫教安置對象包括:

(一)刑滿釋放5年以內人員;

(二)解除勞教3年以內的人員。

第四條工作任務:

(一)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刑罰正確實施;

(二)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社會公德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使他們成為守法公民;

(三)對家庭特別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在就學、就業、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提供幫助,促使他們適應社會;

(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幫教對象進行管理和監督;

(五)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幫教對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供幫助,促使他們順利融入社會生活;

(六)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幫助教育,落實防止其重新違法犯罪的措施。

第五條工作原則:

(一)社區矯正遵循懲罰、教育和幫助相結合的原則;

(二)安置幫教堅持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則;

(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開展工作的原則;

(四)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

(五)堅持因人制宜與分類實施相結合、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矯治幫教與家庭幫教相結合,幫教安置與監所教育相銜接的原則。

第六條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分析轄區內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情況,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制定相關的工作措施。

第七條建立責任考評機制。

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綜治委具體指導下,積極協調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制定成員單位履職考評辦法,每年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嚴格獎懲兌現。

第八條經費保障。應當安排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經費,??顚S茫魏螁挝缓蛡€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第二章組織機構職責及人員

第九條縣政府成立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本轄區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日常工作由縣司法局組織實施。

鄉鎮政府應當成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以及相關單位參加的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本轄區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

村(社區)應當成立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室。

第十條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審議批準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總體規劃、階段性工作計劃;

(三)定期聽取社區矯正幫教安置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協調解決相關困難和問題;

(四)監督、檢查成員單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開展情況,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職能,履行下列職責:

(一)綜治部門主要職責:協助黨委政府加強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檢查指導;

(二)司法行政機關主要職責:履行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牽頭組織成員單位和基層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幫教安置,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日常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檢查、考核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實施情況,總結推廣經驗,表彰先進。會同公安機關加強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對象的監督管理;定期向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綜治辦收集、反饋“兩類”人員動態信息。完成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公安機關主要職責:加強對“兩類”人員的監管考察,配合司法行政部門做好審前社會調查工作,定期排查“兩類”人員動態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矯正對象依據具體情況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四)審判機關主要職責:準確適用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擬適用非監禁刑被告人必須開展審前社會調查工作,審前社會調查報告應當作為是否適用非監禁刑判決的參考依據。及時向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相關法律文書,定期向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辦公室報送“兩類”人員重新犯罪信息;

(五)檢察機關主要職責: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監督實施,每年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開展1-2次執法檢查。對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提出司法建議,定期向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我縣“兩類”人員脫漏管信息;

(六)民政部門主要職責: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對生活無著落的“兩類”人員及其家屬給予幫助,對“三無人員”(無家可歸、無親可投、無業可就)中具有城鎮戶口且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審核后安排在城市社會福利機構,具有農村戶口且符合“五?!睏l件的納入“五保”范圍。符合低保條件的,做到應保盡保。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工作之中;

(七)教育部門主要職責:配合、加強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管教育,對于符合就學條件的“兩類”人員及其家屬,教育部門要切實做好其就學的相關工作,無能力交相關費用的要給予減免;

(八)財政部門主要職責: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指導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機構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九)人社部門主要職責:將“兩類”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總體規劃。依托公共職業介紹、就業培訓機構,為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的“兩類”人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開展創業幫扶;

(十)機構編制部門主要職責:根據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的開展情況和上級有關規定,完善,推動司法行政部門社區矯正機構、編制、職能的核定落實;

(十一)國稅、地稅部門主要職責:依據相關規定,主動為符合政策的“兩類”人員自主創業提供服務,減免相關稅費,幫助落實政策規定;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指導、協助“兩類”人員自主創業,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并減免相關費用;

(十三)工會、共青團、婦聯主要職責: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參與配合矯正教育及幫教安置工作,協助做好職工、青少年和女性矯正對象的矯正、幫教、幫扶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積極指導志愿者隊伍建設,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

(十四)廣電部門主要職責:負責黨和國家關于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先進事跡的報道,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宣傳工作任務;

(十五)610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對參與組織犯罪矯正對象的監管教育。

第十二條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關規定,對“兩類”人員實施管理,督促公安派出所對“兩類”人員進行監管、考察;

(三)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考核評議,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措施,做到一季一回訪、半年一考核;

(四)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志愿者,對“兩類”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扶教育;

(五)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定期參加公益勞動;

(六)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開展審前社會調查;

(七)建立“兩類”對象矯治、幫教檔案,做到一人一檔;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村(社區)社區矯正工作室在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轄區社區矯正對象開展矯正教育工作,對幫教安置對象落實相應幫教措施;

(二)掌握轄區“兩類”人員動態,及時報告要情信息;

(三)履行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社區矯正工作人員。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包括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和社區矯正志愿者。

社區矯正執法人員是指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公安派出所民警。

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是指經縣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事業崗位,由編制部門核定編制,隸屬于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專門協助社區矯正執法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教育疏導、生活救助等日常事務性管理的專職人員。社區矯正工作者實行資格準入考試制度和不稱職淘汰制度。

社區矯正志愿者是指熱心社區矯正工作,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專業知識,并經司法行政部門和志愿者組織登記,自愿無償協助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應當在同級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按照志愿者服務相關規定從事社區矯正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違法或違反工作紀律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章矯正對象的接收和幫教對象的銜接

第十五條社區矯正對象由其戶籍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戶籍地司法所應當協助、配合。

第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向社區矯正機構報到登記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實社區矯正對象的戶籍地和經常居住地;

(二)向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社區矯正法律教育;

(三)責令社區矯正對象按時到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司法所報到并作出接受社區矯正的書面保證;

(四)及時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社區矯正對象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縣司法局、公安局和檢察院。

第十七條縣司法局收到人民法院、監獄、看守所送達的法律文書后,應當及時轉交司法所。

第十八條社區矯正對象報到時,相關法律文書已送達司法所的,司法所應當予以登記,宣告執行社區矯正,告知權利、義務,發放《十堰市社區矯正對象須知》;社區矯正對象報到時,相關法律文書未送達司法所的,司法所應當先行登記,待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后再完成前款規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公安局在接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寄來的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等材料后,應登記造冊,同時分別通知刑釋解教人員戶籍所在地鄉鎮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派出所,登記核實,建立檔案。并告知家屬按時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將刑釋解教人員接回;縣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于服刑、在教人員刑釋解教前十五日內,將上述情況告知監獄、勞教所、看守所。

第二十條戶籍所在地鄉鎮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轉交的《通知書》等材料后,應及時與有關部門和村(居)委會根據刑釋解教人員具體情況,落實具體幫教安置措施。(一)對參加過失業保險且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按規定核發失業保險金;(二)對城鎮戶口具有勞動能力,本人有就業愿望而沒有勞動技能特長的,社保部門應將其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三)對具有城鎮戶口而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經民政部門審核后安排在城市社會福利機構,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民政部門應會同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其落實最低生活保障金;(四)對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農村籍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與民政部門以及鄉鎮、村委會、刑釋解教人員家屬共同安排好其基本生活,符合“低保”、“五保”條件的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

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在刑釋解教人員報到后,按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并將其納入重點人口進行管控。

第二十一條刑釋解教人員離開監所后,應在十日內分別到當地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報到登記。對刑釋解教后一個月仍未報到的,民警應上門查明原因,督促其報到。對“人戶分離”的刑釋解教人員,公安機關一經發現,應立即通知其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并將其納入監管范圍。

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釋解教人員,縣公安機關收到通知后,應及時報告縣國安辦,并專門建檔,列為重點人員,由縣國安辦牽頭會同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分等級落實教育管控措施,同時與原偵查機關保持聯系,共同做好教育管控工作。

第四章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區矯正對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時到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司法所、派出所報到;

(二)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管理;

(三)參加學習、教育和公益活動;

(四)定期報告自己的思想、活動情況;

(五)遵守其他監督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被判處管制的社區矯正對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條規定外,未經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被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對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指定的醫院接受治療;

(二)確因治療、護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轉院的,應當報告司法所,并經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

(三)進行治療以外的社會活動的,應當報告司法所,并經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社區矯正對象,除遵守第二十條二規定外,不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公司、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社區矯正對象的活動范圍是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縣以內。社區矯正對象有就業、經商、就學、就醫、探親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應履行請假手續,必須經派出所同意,由司法所報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社區矯正對象返回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應當立即向司法所、派出所報告并銷假。

第二十七條社區矯正對象經批準離開戶籍地(經常居住地)不滿6個月的,由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司法所管理,暫住地司法所應當協助、配合。

社區矯正對象經批準離開戶籍地(經常居住地)6個月以上、未導致經常居住地變更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縣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委托暫住地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管理,并辦理異地托管手續。

第二十八條社區矯正對象因遷居變更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原屬司法所、派出所應分別及時與遷入地司法所、派出所取得聯系,經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由遷入地司法所、派出所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報到登記后,會同派出所商定監督人,組成監督考察小組,制定和落實監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條司法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情況,會同派出所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分級監督管理。對于受到獎勵或行政懲戒的社區矯正對象,可以分別從寬、從嚴實施監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司法所應當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和公益活動,派出所應給予配合支持。

公益勞動和公益活動應當安全、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司法所、派出所應當定期會同社區矯正工作室走訪社區矯正對象家庭、單位和村委會,掌握社區矯正對象的思想動態、現實表現等情況。

第五章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

第三十三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報到登記后實施分階段教育。

第三十四條入矯教育包括接受社區矯正意識教育、行為規則教育。

第三十五條常規教育主要包括:

(一)組織社區教育資源定期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思想和文化教育、法律和道德教育;

(二)分析社區矯正對象的個性特點、日常表現、矯正需求,制定不同的矯正方案,進行個別教育;

(三)聘請和組織社會專業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進行心理疏導,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定期對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加強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責任教育、親情教育。對未完成法定義務教育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協調教育部門,幫助其完成法定義務教育;

(五)組織和協調社會團體、社區矯正志愿者,調動社區矯正對象的親屬、單位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教育幫助活動;

(六)組織公益性活動,以轄區內的敬老院、基礎性公益事業建設為陣地,鼓勵社區矯正對象參加非營利性機構、社團的服務活動或者為社區(社會)提供服務;

(七)矯正對象應每月向基層司法所匯報思想,內容應涵蓋學習情況、思想狀況、生活情況、下一步的學習需求、生活、工作及生產安排等。

第三十六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前兩個月實施解矯教育。

解矯教育包括社會發展形勢教育、公民道德、遵紀守法教育等。

第六章社區矯正對象的考核獎懲

第三十七條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完善考核獎懲制度,對社區矯正對象認罪悔罪、遵紀守法、學習勞動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勵和懲戒。

第三十八條社區矯正獎勵分為行政獎勵和司法獎勵。

行政獎勵種類有:表揚、記功。

司法獎勵種類有:減刑、假釋。

第三十九條社區矯正對象接受社區矯正滿3個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揚: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服從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教育;

(二)積極參加思想和法制教育,完成規定的教育課時,成績良好;

(三)積極參加公益勞動,超額完成規定的任務;

(四)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四十條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立功表現之一的,可以記功:

(一)檢舉、揭發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二)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三)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四)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四十一條社區矯正對象認真遵守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考驗期的,可以依法縮短相應考驗期。

第四十二條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有考驗期的,應當依法縮短相應考驗期: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第四十三條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符合法定假釋條件的,可以假釋。

第四十四條社區矯正懲戒分為行政懲戒和司法懲戒。

行政懲戒種類有:警告、記過、治安罰款、治安拘留。

司法懲戒種類有: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撤銷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

第四十五條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治安罰款或治安拘留:

(一)未按時到司法所報到登記的;

(二)不遵守社區矯正規定,故意逃避監督管理或對抗教育的;

(三)違公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公共利益的;

(四)應當給予行政懲戒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予以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撤銷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

(一)重新犯罪的;

(二)發現余罪漏罪的;

(三)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四)應當撤銷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社區矯正的終止

第四十七條被判處管制、單處或者并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社區矯正對象,其矯正期限為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實際期限。

被宣告緩刑、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其矯正期限為緩刑考驗期或者假釋考驗期。

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其矯正期限為在監外執行的期間。

第四十八條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區矯正對象被生效裁判認定為有罪、決定數罪并罰的,原社區矯正終止執行。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區矯正對象被生效裁判認定為無罪的,原社區矯正繼續執行。

第四十九條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終止矯正的,司法所應當書面告知理由、時間,由社區矯正對象簽收,并以適當形式公開宣布終止社區矯正。

第五十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前30日內開展終止矯正考核鑒定,報縣司法行政部門審核。

第五十一條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司法所應當在執行期滿30日前出具書面鑒定材料,由縣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后上報原批準機關。

原批準機關應當在暫予監外執行期滿10日前,作出是否續期的審批決定,并將決定送達社區矯正執行地的縣司法行政部門。

第五十二條社區矯正對象正常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縣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死亡的社區矯正對象屬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縣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單位。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由法院作出的,縣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知原審法院。

第五十三條社區矯正對象死亡、被收監執行終止社區矯正的,司法所應當在檔案中注明理由、時間,并附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八章幫教安置工作制度

第五十四條幫教前移制度。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辦公室每年要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進行幫教,了解本轄區的服刑、在教人員的思想、改造情況,掌握回歸后就業意向,介紹當地政治、經濟形勢,宣傳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教育服刑、在教人員安心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歸社會。協調教育、民政、婦聯及鄉鎮人民政府解決服刑在教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就學問題,幫助穩定家庭婚姻關系,動員家庭成員定期探視。

第五十五條登記、建檔制度??h、鄉兩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對刑釋解教人員要逐人登記造冊,開展幫教工作,建立個人檔案。

第五十六條分類幫教制度。對于表現差、有違法犯罪傾向、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釋解教人員,實行重點幫教,由公安派出所負責,司法所、村委會配合;對于其它的幫教對象實行一般幫教,由司法所負責,村委會配合。幫教類別由縣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刑釋解教人員通知書進行初定。幫教期間變更幫教類別由鄉鎮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呈報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第五十七條解除幫教和延長幫教制度。對幫教對象滿五年無重新違法犯罪的,應及時解除幫教,并填寫《解除幫教意見書》;對幫教滿五年仍表現不好,有違法犯罪傾向的,要延長幫教,并填寫《延長幫教意見書》。解除和延長幫教,由鄉鎮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報縣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刑釋解教人員個人檔案,自解除幫教之日起保留十年。

第五十八條移交制度。對不在戶口所在地就業的刑釋解教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要及時將其有關幫教情況向本人就業部門移交,保持幫教工作的連續性和銜接性。

第五十九條定期排查、回訪制度。在堅持經常性幫教工作的同時,要定期排查、回訪,并將情況上報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九章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運轉機制

第六十條信息共享機制。由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建立“兩類”人員信息庫。

(一)信息采集:

縣公安局負責提供“兩類”人員刑事拘留和受治安處罰人員信息;提供刑滿釋放5年、解除勞教3年內人員及重點刑釋解教人員和收監執行的社區矯正人員信息,提供強制戒毒人員信息;

縣檢察院負責提供“兩類”人員脫管、漏管情況信息;

縣法院負責提供“兩類”人員中重新犯罪情況信息及判處緩刑中的收監執行情況信息;

縣司法局負責提供刑釋解教人員信息;提供我縣外出經商務工“兩類”人員及外地來我縣經商務工“兩類”人員信息;提供收監執行的社區矯正人員信息;提供刑釋解教人員違法處以勞教信息。

(二)信息共享:

上述信息采集內容由縣司法局制定統一模式,各責任單位按各自分工每季度采集一次,在本部門內匯總、核實后,于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以統一報表形式傳送給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之后,于當月15日前反饋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綜治辦。

第六十一條建立跟蹤幫教和應急處置機制。

(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每月應在本鄉鎮的綜治維穩會上通報轄區內“兩類”人員特別是重點監管、幫教對象的情況。一旦發展“兩類”人員有危害社會的苗頭,應當互通情報,互相配合,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二)對外出經商務工的社區矯正人員,推行異地托管機制;

(三)對“兩類”人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縣、鄉、村三級組織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進行必要的演練,確保突發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第六十二條建立政府投入、社會支持建設機制。

將“兩類”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納入縣“十二五”規劃,按相關規定通過政府投入、社會支持的方式,建立公益勞動、警示教育、過渡性安置等基地。推行“一助一”、“多助一”的矯治幫教機制,激勵、引導“兩類”人員遵紀守法、自食其力、順利融入社會。

第六十三條以服務促管理,不斷提高“兩類”人員再社會化能力“兩類”人員在就業、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享受社會同等待遇。

(一)城區內有勞動能力的“兩類”人員可以到縣勞動就業局進行失業登記,憑登記證明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有關就業扶持政策;

(二)縣勞動就業局應適當放寬對“兩類”人員中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標準,符合條件的“兩類”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后可以直接申請就業援助;

(三)鼓勵符合法定條件的“兩類”人員外出經商務工,相關部門應積極推薦介紹,并為他們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方便;

(四)鼓勵“兩類”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縣工商局、人社局應在證照、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金融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信貸支持,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統一的促進就業稅收政策;

(五)錄用符合用工條件的“兩類”人員的企業按規定享受國家普惠政策;

(六)農村戶籍的“兩類”人員原有責任田(林)的,應予以落實;

(七)對生活困難的“兩類”人員,民政部門應按規定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臨時救助措施;

(八)本人有訴訟請求且符合法律援助政策規定的“兩類”人員,縣司法局應將其納入法律援助對象,落實有關法律援助政策措施。

第六十四條以保障促管理,解決“兩類”人員后顧之憂。

(一)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兩類”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二)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或領取基本養老金;

(三)屬公務員犯罪的“兩類”人員,可參加原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四)“兩類”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十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