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體中心宣傳工作計劃范文
時間:2023-03-15 17: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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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總體目標
(一)安全水平明顯提高。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有效落實,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綠色生產技術有效推廣,禁用農獸藥使用和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杜絕,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抽檢合格率達98%以上。完善應急機制、輿情監測及信息報送制度,杜絕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監管制度逐步完善。屬地管理責任全面落實,投入品監管、產地準出、市場準入、檢驗檢測、質量追溯、預警應急、社會監督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健全,生產記錄管理、綠色防控等生產過程管控機制完善,全面實現可控可管可追溯。
(三)監管能力顯著加強。依法監管、綜合執法、檢驗檢測能力進一步提高,鎮級監管機構和村級協管員隊伍健全,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力、執法到位、服務有效。
(四)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公共服務水平明顯增強,公眾參與和社會共治水平不斷提升,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投訴數量明顯下降,群眾滿意度達7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管理
1.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監管。100%落實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畜禽屠宰企業、收購儲運企業、經紀人和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等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制度。建立生產經營主體“黑名單”制度,依法公開生產經營主體違法信息。對納入監管名錄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及種養殖大戶的責任告知率、培訓率達到100%。
2.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制定監測計劃,監測范圍覆蓋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生產基地、種養殖大戶和收購儲運企業及批發、零售市場。市級全年定性抽檢農產品樣品數量不少于6000個,全年定量抽檢農產品樣品數量不少于600個。鎮級監管站開展日常監管和速測工作,全年定性檢測農產品樣品數量不少于4800個。定期或不定期公開本地監督抽查、投入品監管、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等信息。
3.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管理。引導和支持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施質量承諾和開展從業人員培訓。督促規模生產主體落實生產記錄制度,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管理、農獸藥休藥期(安全間隔期)等規定。督促屠宰企業落實流向登記制度。
4.加強農產品自律檢測。鼓勵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即將上市的農產品開展自檢或委托檢驗。督促屠宰企業落實進場查驗、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檢測等制度。督促農產品收購儲運企業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進貨查驗、抽查檢測制度。
5.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農產品無害化處理機制。健全病死畜禽及不合格農產品無害化處理機制,確保病死畜禽全部無害化處理。
(二)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
6.建立健全投入品監管制度。建設農業投入品監管信息平臺,實行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制度。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制購買制度,將養殖環節自配料納入日常監管,確保實現農業投入品全部納入平臺管理。
7.規范投入品經營。督促農業投入品經營單位落實購買索證索票、經營臺賬制度。構建放心農業投入品經營和配送網絡,確保實施連鎖、統購、配送等營銷模式的農業投入品比例達到70%以上。獸藥生產和經營單位全部實行獸藥生產和經營規范。探索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集中處理,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
8.強化投入品監測。建立農業投入品質量常態化監測制度,定期對區域內主要生產基地、交易市場的投入品開展監督抽查。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技術指導,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有關規定。
(三)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9.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加強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生產經營、收購儲運、屠宰及批發、零售市場等重點環節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生產銷售使用禁用農獸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收購銷售屠宰病死動物、注水、私屠濫宰、虛假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偽造冒用“兩品一標”產品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曝光有關案件,營造打假維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10.開展常態化監督抽查。抽檢范圍覆蓋生產基地、銷售企業、批發、零售市場及主要農產品。強化“檢打聯動”,依法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單位。
11.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加強農業行政執法、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健全線索發現和通報、案件協查、聯合辦案、大要案獎勵等機制,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12.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制度,妥善處置突發應急事件,降低負面影響。
(四)推進標準化生產
13.加強環境監測。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相關調查監測數據為基礎,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
加強畜禽養殖糞便污染防治,科學合理調整農業結構和區域布局規劃。
14.加強標準化建設。制定揚中市主導農產品生產操作規程匯編,轉化成“模式圖”“明白紙”等發放給農戶。繼續推行統防統治、綠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養殖和高效低毒農獸藥使用等技術。積極開展蔬菜水果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建設。
15.完善質量安全認證。完善認證監管和獎補制度,建立綠色優質安全的農產品生產體系,推進江蘇省綠色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鼓勵發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占比達到47%。
(五)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6.提升監管能力。進一步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執法、檢驗檢測工作部門和機構。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綜合執法,執法工作落實到位。配備市鎮兩級必要的檢驗檢測、執法取證、樣品采集、質量追溯等設施設備及交通工具。實施市、鎮、村三級監(協)管人員全員培訓制度,每名監管人員每年接受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方面的集中專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17.加強基層隊伍。加強鎮級農產品質量監管站規范化建設,達到“有職能、有條件、有經費”的要求,建立崗位責任、巡查檢查、信息上報、學習培訓、考核獎懲等監管制度。建立職責任務明確、考核體系完備的村級質量安全協管員隊伍,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
18.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能力。建成覆蓋種植業產品、畜禽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體系,有能力承擔常規監測任務。
(六)完善創新制度機制
19.健全農產品生產環節監管制度。健全和修訂產地環境管理、農業投入品監管、生產過程管控、收購儲運過程監管、包裝標識管理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體系。
20.健全農產品生產與加工、流通對接制度。建立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與加工、流通領域追溯體系的對接。建立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收購儲運企業和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加工企業實施以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為基礎的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誠信管理等監管制度。
21.創新工作機制。推行社會共治,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積極探索建立面向分散農戶的責任落實機制和管理模式。探索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委員會、社會監督員、信息采集員等工作制度。
三、實施步驟
(一)2019年7月~8月(動員準備階段)。開展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動員,確定總體目標任務,明確職責,部署創建工作。各鎮(街、區)和相關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本部門創建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2019年9月~2020年2月(全面推進階段)。各責任單位根據創建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圍繞基本原則和標準,注重方式方法創新,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探索形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的新模式。要明確專人負責臺賬資料,依據《評價標準》做好臺賬資料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抓住薄弱環節,進行重點突破,對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調查研究,開展集中整治,達到“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體制機制健全完善、監管能力顯著加強、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的目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跟蹤督導,組織相關人員按照創建標準開展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好創建迎檢各項工作。
(三)2020年3月~2020年4月(完善提高階段)。梳理評估前期創建工作,重點推進進展緩慢和成效不明顯工作,完善提高取得一定成果工作,基本完成創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四)2020年5月~6月(總結驗收階段)。對創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鞏固創建成果,報請省農業農村廳驗收。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創建的綜合協調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創建工作方案,組織、指導、督促、協調各部門做好創建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安全信息工作;
協同相關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三)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創建工作專項資金,為創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四)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種養環節及生豬屠宰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檢,建立健全監管體系與制度機制;
協助開展農業投入品市場管理,打擊制售假劣農資行為,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負責食品廣告監管,查處食品廣告違法行為。
(六)市城管局負責做好流動農產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加大對農產品流動攤點的規范管理和整治力度。
(七)市糧食收儲中心負責對國有糧食企業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進行監督管理,開展糧食質量安全監測。
(八)市經濟發展局負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主體功能區規劃。
(九)市供銷總社負責本系統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經紀人及農資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構建放心農資經營與配送網絡。
(十)市公安局負責配合行業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
組織查處涉嫌犯罪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現場的保護、秩序維護;
負責保障參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人員、物資等車輛的優先通過和安全暢通。
(十一)市衛健委負責對突發農產品安全事件實施緊急醫療救援,并及時向市食安辦報告情況;
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
(十二)揚中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畜禽養殖糞便污染防治的監督指導,協助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
(十三)市商業(集團)總公司負責所屬屠宰企業管理,加強屠宰場肉類品質檢驗工作。
(十四)各鎮(街、區)按照考核評價標準要求和工作職責,負責本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各項工作。
(十五)其他相關部門對照各自職責做好創建各項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的領導,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經濟發展、財政、供銷、糧食收儲、公安、衛健、城管等部門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鎮(街、區)參照成立相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明確專門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落實,確保創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強化績效考核。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主體功能區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考核,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對各鎮(街、區)和相關部門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