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10 22:02:4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防洪防汛工作總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防洪防汛工作總結

篇1

一、建立防汛指揮機構,明確防汛責任

防汛搶險工作實行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成立以于法衛局長為組長,蒲洪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組人員為成員的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園區防汛搶險工作的統一指揮、布置防汛搶險工作各項要求.園區內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為本單位的防汛搶險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的建立,明確了防汛責任體系和運轉機制,為做好園區防汛防洪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證.

二、完善防汛應急預案,突出防汛重點

結合園區實際,對《防汛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此次修編更加突出了防汛重點,進一步完善了防汛指揮體系,明確了防汛職責,并按新的汛情預警及顏色制訂了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步驟.使其針對性、操作性更強,監督施工企業建立防汛體系并將項目防汛責任人和防汛值班人聯系方式上報建設局防汛辦公室備案.

三、精心準備隊伍和籌措物資,做到未雨綢繆

今年,建設局對防汛搶險隊伍進行了調整充實,組建了以專職防汛人員為隊長的專業防汛搶險巡查隊和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的工程搶險隊共計300人.

6月28日,組織專業防汛搶險巡查隊伍進行演練,提前練好內功,為防汛搶險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力準備.與此同時,建設局按照管委的有關要求,積極儲備防汛物資,并在汛前逐項檢查防汛物資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補充,并建檔立卡,做到有備無患.

四、巡查防汛重點部位,科學合理調節水位

對園區的重點防汛部位,制定了專門的防汛預案,并落實專人巡查,及時發現和掌握汛情.對人工湖圍堰、泄洪排水溝渠等重點部位實行嚴防死守,進一步加強對葫蘆巷、羊毛溝、吹填南大壩及護岸巡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巡查記錄,及時發現大壩及護岸可能存在的滲漏、裂縫、滑坡、垮塌等安全隱患.同時科學合理調節水位,指定在人工湖、葫蘆巷、羊毛溝施工單位設立水位監測員,實行24小時水位監測,明確了水位監測員的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了早預測、早監測、早報告,為確保安全度汛創造了有利條件.

五、嚴格防汛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監控

制定并完善干部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建設局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各相關施工責任單位設置固定防汛值班室,并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準時到崗,按照區防汛辦要求及時將雨情、汛情向施工單位通報并做好相應應對措施.做到了一般事務自己處理,特殊事件或遇緊急汛情、災情及可能發生的重大隱患立即向管委領導報告.并認真做好了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六、堅持防汛督查,促進隱患治理

篇2

一、2009年汛情特點

今年,我縣旱澇態勢總體平穩略偏旱,汛期沒有發生大的洪澇災

害。洪澇災損失相對較輕。

據我縣氣象資料,2009年我縣1月至10月降雨量為510.4mm,與常年值減少169.4m,主汛期雨量385mm比常年減少145.5mm,但是時空分布極不均勻,汛情災情主要有以下特點:

1、主汛期有明顯的降水集中期。雨季主要集中在6-7-8月。

2、短歷時強降雨多,局部性明顯。在降雨集中期,多次發生局部性短歷時強降雨。據我縣氣象部門統計,在主汛期降雨集中時段,最大降雨量達22.8mm。(7月12日) 二、全年防汛抗洪工作情況

(一)是及時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汛抗旱物資??h委、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加強救災工作,汛期我局先后組織8個工作組深入羊拉、燕門等鄉鎮進行災情實地調查,并指導鄉鎮全面開展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損毀修復工作。在組織開展群眾進行防汛抗旱救災的同時,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防汛抗旱專項資金15萬元,補助水泥320噸。經統計,全年共組織防汛工作組達12批次,深入全縣六鄉兩鎮指導和開展防汛抗洪工作,并積極組織農民群眾投入防汛搶險工作0.11萬余人次,農民自籌防汛抗洪資金12萬元。有效的促進了我縣防汛抗洪工作的開展。

(三)是加強河道治理工作。為確保河流的行供安全,在2009年汛期前,我縣利用農閑,積極組織人員開展河道清淤工作,全年共組織群眾投工3000工日,重點對珠巴龍河流域域及縣城駐地升平鎮水磨房河及直溪河進行河道整治。

(四)是進一步做好預案修改完善和防汛責任落實工作。根據要求,為提高我縣救災反映能力,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結合實際加強了宣傳和培訓工作。印制了大量的防洪避險知識小冊子、宣傳畫等,發送至每家每戶,張貼于學校、村部等場所,提高社會防災意識,確保群眾對預案熟悉。防汛抗旱工作,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的思想,做到防汛抗旱工作早安排、早布置,認真落實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做到災情收集整理上報及時、上傳下達及時、搶險救災迅速,有效的緩解了全縣的災情。在做好抗災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強落實各項制度,確保防汛抗旱工作的萬無一失。

在汛前,縣防汛指揮部明確了重點防汛單位防汛責任人,確定了管理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對汛期值班工作職責等進行了細化。

(五)是狠抓汛前檢查和汛中督查??h防汛抗旱指揮部在4月中旬下發了通知,對各鄉防汛及縣防汛成員單位汛前安全大檢查工作進行了詳細布置,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

各鄉鎮防指結合實際扎實開展了汛前安全大檢查工作,并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和跟蹤督促,確保及時消出隱患??h氣象、國土資源、等縣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也都根據各自實際,全面開展了汛前安全大檢查工作,并做好安全隱患整改的檢查落實和督促工作,特別是對重點部位進行了解詳細檢查,及時排除了一批安全隱患。縣防汛還聯合縣安監局等部分抽查了全縣在建電站,及部分防洪堤、水毀工程的修復情況,督促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安全度汛。

(六)是加強防辦能力建設。 三、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今年防汛抗洪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暴露出一些不足,教訓深刻、值得反思:

(一)是中小河流防洪形勢依然嚴峻,城鎮防洪能力亟待提高。全縣多數村寨依河而居,這些河流防洪標準較低,大部分中小河流都未設防,特別是縣城所在地升平鎮,受水磨房河及直溪河兩條河影響,防洪任務十分繁重,因此中小河流和城鎮防洪形勢十分嚴峻。

(二)是山洪災害易發區多,監測預報預警設施少。我縣山高坡陡,地理條件復雜,是山洪災害頻發地區,全縣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區域面廣。但由于山洪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嚴重滯后,目前,全縣范圍內無一山洪災害監測預報站點,山洪災害防御體系建設迫在眉睫。

(三)是防汛指揮系統建設薄弱,防災減災體系亟待完善。我縣地質地貌復雜,交通通訊不便,非工程措施落后,每年因降雨等信息不能及時進行預報和傳遞,防汛指揮機構不能及時進行

防洪決策而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防汛指揮系統工程建設勢在必行。

(四)是水利工程設施老化失修嚴重,水利工程老化失修,配套不全,水利基礎設施抵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能力嚴重不足。

(五)是小型水電站防汛意識不強,安全隱患不少。主要是一些個體、股份制小型水電站防汛保安意識淡薄,對電站水庫安全管理不夠重視。電站管理工作必須要加強,監督要到位。

(七)是地質災害防范難度大。

主要是地質災害發生點多面廣、突發性強,特別是一些未列入監測點的地質災害易發區防范工作較難做到位,突然發生險情時易造成損失

四、明年工作重點 (一)是要進一步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認真落實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

(二)是要認真開展冬春農閑時節的水毀修復工作,大力發動農民群眾開展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礎設施修復工作;

篇3

一、總體工作目標

2008年全區防汛防旱工作要繼續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按照科學防洪、依法防洪的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防汛防旱各項工作。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準備、早部署,加大汛前檢查力度,修訂完善防汛抗旱預案,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把握工作主動權??偟哪繕艘笫牵河鼋▏詠碜畲蠛樗?,保證長江堤防不決口,保證區內重要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的防洪安全;遇設計標準內洪水,保證各類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遇超標準洪水有應急對策,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遇一般干旱確保人民生活、工農業生產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證人民生活及重點用水需要,最大程度減輕水旱災害損失。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要做到思想上一絲不茍,責任上一環不漏,指揮上一著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確保全區安全度汛。

二、汛前準備工作

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要按照“準備早、措施實、應急快”的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總結以往防汛防旱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全區防汛工作的要求,做好08年防汛各項準備。強化落實各項措施,扎扎實實做好以下防汛準備工作:

1、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工作。

3月中旬開始,區防指辦公室已下發通知,要求各街道(鄉)、沿江各單位開展汛前大檢查工作。各單位已進行了一輪檢查,檢查中也發現幾處江堤護坡、丁壩被淘涮松動、下塌的情況,區防指已責成相關責任單位于5月底完成修復工作。各街道、沿江各單位要抓住汛期到來前的有限時間,再次組織人員對所屬水利工程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今年的汛前檢查繼續實行防汛檢查負責制和全過程跟蹤,努力做到每一處工情清楚,不留盲區和死角。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1)對今年檢查發現的險工隱患,檢查是否制定了消險防案和度汛措施。是否落實行政和技術責任人。(2)對遇暴雨,易發生漫溢、淹沒的街道排水設施、鄉村河道等進行重點檢查,檢查是否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維修加固等措施,是否制定了應急預案。(3)對一些沿江及內河涵閘的運行狀況、機電設備、啟閉系統、閘身、閘門、消力池等進行祥細檢查,確保汛期正常運行。(4)通過防汛檢查,要建立險工信息資料庫,內容包括險工基本情況、度汛措施、圖片等資料。(5)各級、各單位防汛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情況,各種防汛預案制定的情況。(6)檢查各單位防汛物資儲備情況,對庫存的防汛物資認真查點,查清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落實防汛物資保管值班責任制,制作各級防汛物資儲備分布圖、統計表、責任人等。

2、加大險工險段度汛措施的落實。

對于今年查出的險工隱患,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工程修復的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制定修復方案,落實施工隊伍進行修復,確保5月底前完成修復工作。對暫時不能消險的險工隱患,必須明確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制定度汛預案,汛期要密切關注、備足防汛物資、加強防守,確保安全度汛。

3、進一步落實防汛防旱責任制。要加大責任制的落實力度,各街道、沿江各單位要對防汛防旱責任制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落實。要按照國家防總印發的《各級地方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調整充實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落實到各類工程。

4、認真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各級防辦要針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和各地防汛工作特點,對2008年度的防汛防旱防臺預案及應急預案要進一步修訂完善、細化,使預案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區防指辦公室要加強指導,督促各街道(鄉)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預案編寫和修訂。

5、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落實好防汛搶險隊伍。防汛物資的儲備是防汛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沒有足夠的物資儲備,“搶險”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區本級及各鄉鎮、沿江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都要按照防汛責任狀的要求,認真落實物資儲備工作。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建立防汛物資儲備臺帳,做到心中有數,搶險時能拿得出,用得上。同時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落實好防汛搶險三支隊伍。

6、堅持防汛防旱兩手抓,進一步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對河道進行清淤清障是恢復和提高河道防洪、引排能力的有力措施。各鄉鎮要將河道清淤清聯工作作為防汛防旱的主要工作內容,切實抓緊抓好。堅決制止新的違法設障案件發生。根據《防洪法》、《江蘇省防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各種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亂墾亂種,侵占河床搭建房屋等違法行為。對河道上嚴重影響防洪、排澇的障礙物在主汛期前組織人力進行突擊清淤,確保河道引排暢通。

三、汛期工作

進入汛期(6月-9月)后,各地要全面進行組織發動,認真落實各項防汛防旱等工作措施,確保全區安全度汛。

1、區、街道(鄉)、沿江各單位要加強防汛值班,認真執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明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預案;深入一線,加強對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2、密切關注天氣、雨情、水情、災情、工情動態變化,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天氣、水雨情預測預報情況。根據水旱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及時與上級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增強決策科學性。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認真做好雨、水情和災害分析,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為領導正確決策、科學調度提供依據。

3、提高應急管理水平。提高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加強對防洪工程的巡查,落實日常巡查制度,責任到人,發現險情及時處理。沿江單位搶險隊要隨時待命。區防指要加強險情處理的技術指導。汛期要嚴格執行防汛防旱預案。按照《涵閘運行規范》及有關操作規程科學調度涵閘運行。

4、加強信息管理工作。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江蘇省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及《國家防總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報告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通過及時報送災情險情。要規范上報程序,及時掌握突發險情、災情,并及時與有關部門核實溝通,在第一時間向上一級防指報告。

四、汛后工作

汛期結束后,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總結。

1、認真分析汛情、災情,評估災害影響及防洪減災效益,總結本年度防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下年度工作要點,區防辦要在10月底前將防汛防旱工作總結上報市防指。

2、開展水利工程汛后大檢查,對汛期出現的險工險段登記造冊,制定除險加固和維修工程計劃,并付諸實施。

篇4

按照分公司“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6月份開始,安生部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首先在周工作例會上進行了認真研究安排,制定了演練方案,為開展好這次防汛演練活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6月19日在工藝1樓舉行了防汛應急演練活動,現將演練活動中的主要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 建立組織,制定方案,加強協調,確保防汛全程演練成功

為確保這次防汛演練活動的正常進行,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防汛演練任務,根據本項目演練大綱和做好防汛演練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分公司副總陸總為總指揮的防汛演練領導小組,組成了搶險組、醫療組、通訊組、后勤組等四個職能小組,按照這次演習的內容范圍,進行了科學分工,明確了各職能組的職責和任務,并進行了戰前動員,為規范性的開展好這次演練活動提供了組織保證。

為使這次防汛演練活動符合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我們根據上級確定的演練活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參照本項目制定的演練大綱基本框架和做法,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以我項目今年的防洪預案為依據,在廣泛吸取職能部門意見的情況下,制定了四方山農場防汛演練大綱,為確保防汛演練活動的有序開展創造了條件。

為確保這次防汛演練活動的成功,6月19日下午,安生部在演練前進行了戰前動員,要求參加演練的職工,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在工作中要精力集中,精益求精,把假戲唱真,要真像防大汛抗大洪那樣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及時請示和報告,突出工作重點,把握工作要點,各職能組之間要做到及時溝通情況,相互協調配合做好工作,切實按照上級演練每個階段下達的擬定水情演進變化情況,及時完成脫硫島水淹廠房防守部署和險情搶護處理工作。演練中,各職能組工作人員兢兢業業,認認真真做工作,緊緊圍繞在演練活動中出現的水情變化這一主題,相應地完成了各項工程技術基礎工作及相關的工程搶護處理和技術處理配套工作任務,各職能小組注意縱橫協調,理順工作關系。切實做到上情及時下達、下情及時上報,準確無誤,基本上滿足了本項目各職能小組的要求,保證了演練活動不同階段的正常開展。

二、各職能組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保證了防汛演練活動的正常進行。按照防汛演練方案要求,各職能組工作人員全部上崗到位,實行責任到組,任務到人,利用現有較先進的通信辦公設備,上下左右溝通聯系。圍繞演練大綱的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安全部及時收集了解各職能組的工作動態情況,按規定及時匯總上報,并認真完成了職責范圍內的各項電文、信息、典型材料和其他材料的起草及上傳下達工作,在演練中起到了中樞神經的作用,為領導指揮決策當好參謀。

三、防汛演練中擬定的布防及險情擬定處理結果。

在這次演練中,防汛指揮領導的組織發動,坐陣指揮,督查指導到防汛隊伍、料物調集上防,都按防洪預案的要求,科學地進行了安排。在演練過程中,通過調集員工搶險隊搶護,穩定了系統安全,大水開始上升,以堆沙袋的方法封壓了-6米上料系統入口,保護了系統安全。

四、收獲

1、提高了對防汛演練的認識。通過學習資料、防汛演練通過實際參與,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到防洪防汛的重要性。

2、檢驗了分公司防洪預案和搶險方案。這次演練過程沒有充分按照防洪預案的程序進行,因此,對我們的防洪預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指揮決策的準確性、規范性、防洪調度的靈活性和科學性,和對意外事件的快速反映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課題。

3、檢驗了各職能組之間的協調作戰能力。各職能組之間,通過洪水預報、方案制定、指揮調度、防洪組織、通信信息、后勤保障等各項防汛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協同作戰能力。

4、檢驗了我們的職工隊伍,全體參戰人員、堅守崗位、嚴格紀律、緊張有序的工作,表現了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素質,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隊伍。

五、演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由于對這次合成演防汛演練了解不夠,沒有在思想上走出傳統化的防洪演練模式。

篇5

(一)建立組織,明確責任。防汛工作,領導是關鍵。

因此,就今年的防汛工作,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春節一過,2018年2月6日鎮長和分管領導就到楓林水廠、下家蘭水庫現場進行檢查。2月13日在鎮五樓會議室召開防汛安全大檢查動員會議,結合本鎮實際鎮村兩級干部必須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認真細致地開展水庫安全專項檢查及全面防汛安全檢查工作,把防汛安全檢查作為當前為民辦實事活動的一項具體措施,認真負責抓好當前的防汛安全檢查工作。并印發了《楓林鎮防汛預案》、《關于楓林鎮防汛防旱責任人的通知》和《關于楓林鎮應急搶險隊伍的通知》各村相應修編防汛預案、防汛責任人、防汛應急搶險隊伍,鎮村簽訂《2016年防汛責任書》,進一步健全了全鎮防汛安全保障體系。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由于去年莫蘭蒂臺風給我鎮造成重大損失,我們要吸取教訓,統一干部群眾思想、提高對抗災救災重要性的認識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首要任務。一是克服麻痹僥幸心理,樹立“責任重于泰山”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工作事業心的認識。二是立足“無災當有災防、小災當大災防”,做到警鐘長鳴,繃緊一根弦,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鎮主要領導多次在鎮村干部會議上就加強防汛工作進行強調,做到常抓常議,確保萬無一失。

(三)精心組織,落實任務。

這次防汛安全檢查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由鎮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實施,做到時間保證,任務明確,人員到位,措施落實。從2月6日開始至2月24日結束,全鎮共動員鎮村干部和應急隊伍人員76人次,重點檢查在建除險加固項目,檢查工程16處。其中:小(二)型水厙2座, 山塘7座, 共9座。沙崗堤防1處共2.4Km,楓孤溪堤防1處共4.2 Km,水廠2處,在建項目3處。通過檢查發現存在問題有:一是在建工程獅溪溪湖西防洪壩質量差,我鎮及時和施工單位聯系爭取4月底完成工程,二是水庫管理不夠到位,存在安全隱患多:1、壩頂有雜柴、雜木有2座(下家蘭水庫、小巖坑山塘、七巖龍山塘);這些水庫已落實人員進行清除。其中小巖坑山塘下游坡面存在滲漏,發現該處滲漏在溢洪道下三米時,該滲漏現象消失,目前已落實管理責任人,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水位。2、七巖龍溢洪道被堵塞。3、防洪堤工程:沙崗防洪堤塌陷30米;楓孤溪防洪堤左、右岸基本堤壩坍塌。4、在建工程獅溪溪湖西防洪壩工程存在質量差,渡汛措施沒有。督促施工方在4月底完成工程,在2月底完善渡訊預案和措施。

(四)完善制度,細化舉措。

篇6

一是千萬農民飲用水建設情況。

扎實做好7個村的自來水工程維護管理;積極爭取未完成自然村飲用水工程建設的村列入年度計劃,全面完成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建設,確保全鄉農民飲用水安全。同時鄉里已經成立了水利管理站,各項制度均已落實到位,專門對全鄉千萬農民飲用水的建設與后期管理進行負責。

二是認真落實防汛工作。

針對全鄉防汛形勢嚴峻的實際情況,摸清底子,掌握薄弱環節,主抓重點,以點帶面做好防汛工作。一是完善基礎,落實責任。與各村簽訂責任狀,將責任落實到各村與各水庫、山塘巡查員。建立領導小組和防汛防旱指揮部。完善防汛預案和防洪預案,建立短信群發平臺,發放防汛避災明白卡;二是暢通信息,加強督查。及時了解汛情,通知各村及各重點地段,并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督促檢查,確保信息的暢通及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是扎實推進水利項目建設。

全面完成近三年水利規劃項目上報工作,重點是各村的農田引水渠、蓄水池、防洪堤等項目。大垟灌區經水利局招投標現已全部開工建設。

四是嚴格把關,確保安全。

篇7

20__年,在特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特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指導下,我鄉以防洪保安為主,認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度汛?,F對我鄉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總結如下:

一、XXXX鄉基本情況

XXXX特區XXXX鄉地處XXXX特區西部,距特區政府駐地XX公里,東鄰XXX鄉,西與XX鄉相連,北靠郎節壩,南與XXX鄉接壤,境內有XXXX橫穿而過,現有XXX火車??空疽粋€,XXX公路直連XXX線與XXX公路,XXX公路、XXX公路(在建)東西相連,境內交通網絡縱橫貫通。全鄉有國土面積84600畝。全鄉共轄XX個行政村XXX村民組,有XXXX戶,XXXX人,是一個彝族、仡佬族、布依族、苗族、漢族相互雜居的少數民族鄉。地形地貌分界較明顯,從東南至西北,海拔1909.3m—930m。

二、認真做好汛前準備情況

我鄉為泥石流災害重點防治區,20__年被列為省政府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險段。為做好“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準備工作,在年初對防汛抗旱工作做出早安排,完善了防汛抗旱工作預案,調整充實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進一步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為核心的防汛責任制,做到思想到位,措施落實,并完善村級防治預案,責任落實到人,切實做到了認識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以確保安全渡汛。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我鄉認真組織學習上級防汛抗旱工作會議、文件精神,及時傳達上級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體干部職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清醒認識到今年防汛抗旱形勢,認真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牢固樹立防汛工作無小事,真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做好各項工作。

2、修編應急搶險預案,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培訓

針對我鄉防汛抗旱工作的現狀,結合上年工作運行情況,我鄉認真修訂了20__年的防汛搶險預案、應急預案。組織民兵應急搶險隊伍開展了防汛演練、業務技能培訓。共組織進行了3次集中業務技能培訓。

3、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加強檢查督促工作

我鄉積極落實領導班子、各單位、各村負責人防汛抗旱責任制和防汛抗旱職責,及時上報、反饋情況。同時,加強對防汛抗旱責任制的檢查督促工作,制定了檢查督促制度,要求鄉督查考核工作組隨時進行檢查,以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職責。

4、嚴肅防汛紀律,加強防汛值班管理

按照防汛抗旱工作有關規定,我鄉及時修訂了防汛值班制度,落實了防汛值班責任制,實行防汛值班、當班、帶班制。自4月1日起,堅持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各項防汛工作制度,堅守值班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和汛情發展,及時掌握并向上級部門反映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報雨情雨量,做到上報情況及時、準確。同時,我鄉還多次組織開展了對值班人員防汛業務知識培訓。

6、加強對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

汛期實行工作人員巡山查哨,對易滑坡、泥石流、塌陷等險段及時排出隱患,20__年,我鄉共巡查55次,投入巡查人員339人次,行程8000公里,發現險情2處,隨時監測災害變化情況,及時上報,由各村工作組長負責監測,做好防汛搶險隊伍、搶險物資和應急通訊設施、備用電源等一系列措施的準備,做好迎戰大洪水的各項工作,一旦發生災情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部門上報災情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

1、由于我鄉地形地貌特殊,汛情逐年加重,困難加大。

2、缺乏資金投入,在應急搶險物資、人員培訓方面力度不夠。

3、列為地質災害階段的農戶,急需搬遷,一時難以落實地點,也沒有經費,致使受威脅農戶長期處于緊張狀態。

四、今后工作打算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根本,繼續完善好防汛抗旱工作預案,落實好防汛責任制。

2、實行目標責任制的管理方式,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級,實行群防群治。

3、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資金,加大對防汛物資的籌備,完善各種防汛設施。

4、加強對防汛搶險隊伍的訓練,努力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使防汛隊伍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5、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實,工作到位、責任到人。

篇8

  防汛救災心得作文素材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防汛指揮部防汛減災工作要求,我鎮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重于搶”的方針,認真做好防汛減災工作,經過全鎮人民共同努力,我鎮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防汛減災各項任務,確保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峨山的和諧穩定、快速發展創造了條件。

 

現將我鎮今年的防汛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宣傳教育。根據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我鎮將此工作列入了重要日程。一是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副書記、副鎮長、大調辦副主任為副主任、各部門、單位、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的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二是提高群眾對防汛工作的認識,通過召開鎮、村組會議,加大對干部群眾的宣傳教育。針對趕山河、虎溪河、盧堰河、格子溝、團結水庫和工農兵水庫等防洪區段村民重點加強宣傳。

 

二、完善制度建設,細化責任分工。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制定_抗旱防汛工作預案,進一步明確了各級責任分工、應急搶險、災情報告、值班安排等任務。應急搶險、災情報告、值班安排均落實了具體人員,明確了具體責任,為我鎮安全度汛切實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摸排檢查安全隱患,做好旱、汛情況觀測。多次組織人員對防汛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惠鄰8、9組內澇隱患點落實了專人監測,并落實惠鄰村支書、村主任為第一責任人。隨時掌握雨天的水域情況,一旦有險情發生,立即逐級向上匯報,并及時組織搶險人員疏散群眾、搶救財產,限度地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對陳家大院容易內澇的7戶群眾分別落實了投親靠友避難點,確保洪水一旦來臨,能夠保證人員生命安全。各村設立旱災、汛情況觀察員,由村水務員擔任,負責觀測本區域內旱災和洪水發生情況,能在做好災情及時報告同時,組織人員,迅速在現場解救傷員、疏散村民、搶救財產。確保將隱患消除在萌芽,損失減到最小。

 

四、加強應急搶險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戰斗力。我鎮及時制定了防汛應急演練方案,并進行了一次演練。在演練中,應急分隊一接到險情報告,立刻緊急集合,并迅速趕到險情發生地,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有序開展人員疏散、秩序維護、醫療救助、后勤服務等搶險救災工作。確保了一旦發生險情,隊伍能快速反應、有序戰斗、盡力量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五、配足配齊防汛物質,做好管、存、用工作。及時清點了防汛物質儲備情況,完備了搶險車輛、沙石石塊、木樁、鋤頭、編織袋、雨衣、救生衣、救生繩、食物等物質儲備。儲存物質做到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隨時取用。

 

六、嚴格防汛值班,確保訊息暢通。根據相關要求,鎮、村(社區)、相關各單位均制定了防汛值班表,落實了值班人員、健全了防汛值班制度,嚴格要求主要領導、值班人員等在崗到位,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同時落實了各村(社區)具體災情報告信息員,確保了災情信息及時發現、迅速上報。七、下一步防汛工作計劃:一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更新防汛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各村(社區)防汛應急工作職責。二是強化鎮機關防汛值班紀律,并加強對值班情況的督查力度。嚴格要求各村(社區)“兩委”負責人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如遇到突況及時上報。三加大汛期排查治理力度,一旦發生汛期事故及時準確向上級匯報。

 

 

防汛救災心得作文素材2

 

    項目部防汛工作在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持,通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使防汛工作形成段段有人管、層層有人抓、工作有檢查、任務有安排,保證了汛期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較好地完成了今年防汛防洪工作的各項任務。

現將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建立防汛指揮機構,明確防汛責任防汛搶險工作實行單位個人負責制,成立以于陳東旭同志為組長,李開志同志為副組長,各組人員為成員的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水庫防汛搶險工作的統一指揮、布置防汛搶險工作各項要求。庫區內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為本單位的防汛搶險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的建立,明確了防汛責任體系和運轉機制,為做好庫區防汛防洪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證。 

二、完善防汛應急預案,突出防汛重點結合庫區實際,對《防汛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此次修編更加突出了防汛重點,進一步完善了防汛指揮體系,明確了防汛職責,并按新的汛情預警及顏色制訂了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步驟。使其針對性、操作性更強,監督施工企業建立防汛體系并將項目防汛責任人和防汛值班人聯系方式上報防汛辦公室備案。

三、精心準備隊伍和籌措物資,做到未雨綢繆今年,項目部對防汛搶險隊伍進行了調整充實,組建了以專職防汛人員為隊長的專業防汛搶險巡查隊和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的工程搶險隊共計30人。4月8日,組織專業防汛搶險巡查隊伍進行演練,提前練好內功,為防汛搶險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力準備。與此同時,建設局按照管委的有關要求,積極儲備防汛物資,并在汛前逐項檢查防汛物資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補充,并建檔立卡,做到有備無患。

四、巡查防汛重點部位,科學合理調節水位對庫區的重點防汛部位,制定了專門的防汛預案,并落實專人巡查,及時發現和掌握汛情。對人工圍堰、泄洪排水溝渠等重點部位實行嚴防死守,進一步加強對上游巡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巡查記錄,及時發現大壩及圍堰可能存在的滲漏、裂縫、滑坡、垮塌等安全隱患。同時科學合理調節水位,指定在水庫上游設立水位監測員,實行24小時水位監測,明確了水位監測員的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了早預測、早監測、早報告,為確保安全度汛創造了有利條件。

五、嚴格防汛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監控制定并完善干部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項目部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各相關施工責任單位設置固定防汛值班室,并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準時到崗,按照區防汛辦要求及時將雨情、汛情向施工單位通報并做好相應應對措施。做到了一般事務自己處理,特殊事件或遇緊急汛情、災情及可能發生的重大隱患立即向管委領導報告。并認真做好了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篇9

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安全至上,依法抗洪,科學防汛,通過規范程序管理和科學防控,在現狀工程防洪標準內,確保大中型水庫不垮壩,重點河堤不決口,內澇少成災,城市保安全;超標準洪水有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指揮調度權限與組織實施

(一)大沽河段的防汛工作在青島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負責調度,市大沽河管理所組織實施。

(二)大中型水庫的防汛工作,根據青島市防指的統一部署,由市防指負責指揮調度,由各大中型水庫管理局(所)具體實施。

(三)跨區(市)重點邊界河道的防汛工作,根據青島市防指的統一指揮,由市防指負責調度,相關河道管理所、沿河鎮政府組織實施。

(四)小型水庫的防汛工作由市防指負責調度,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五)塘壩工程的防汛工作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調度。

三、日常管理

(一)責任制落實

1、落實以各級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負責制、部門責任制、包工程責任制、包工程技術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防汛工作責任制,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公布重點防洪工程、小型水庫責任人名單和技術責任人名單及其聯系方式。

3、公布防汛專家組組成及其聯系方式。

(二)預案制度

修訂完善全市防汛預案、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和大中型水庫控制運用方案。

(三)防汛檢查

1、防汛檢查由市防汛辦組織分組實施。其中,城市防汛檢查由城市防辦組織實施。

2、防汛檢查的主要內容:(1)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2)大中型水庫、小型水庫、主要河道的險工隱患及處理措施;(3)在建工程防汛準備情況;(4)重點河道、水庫防洪預案的修訂和落實情況;(5)雨水情遙測和會商調度系統的運行情況;(6)河道清障情況;(7)防汛料物、搶險隊伍等非工程措施以及其它防汛工作準備情況。

3、防汛檢查結束后,由市防辦統一匯總,提交檢查報告,并下達防汛檢查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

4、對重點險工隱患和水毀、歲修工程制定應急度汛和歲修工程計劃,報青島市水利局或市政府,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防汛隊伍

1、市防汛隊伍以武裝部門組織的基干民兵、鎮(街道)組織的防汛搶險隊、城市防辦組織的搶險隊伍組成,我局組建市機動搶險隊,市林業防火隊員汛期編入市機動搶險隊。

2、群眾防汛隊伍由各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企業)群眾組成。各級防指負責本轄區內群眾防汛隊伍調度,跨鎮(街道)群眾隊伍的調度由市防指負責。

3、市武裝部門基干民兵搶險隊和市機動搶險隊主要承擔急、難、險、重防汛搶險任務的實施,由市防指統一指揮調度。

(五)防汛料物

1、防汛料物包括市級防汛物資儲備料物、鎮(街道)級儲備料物和群眾號料、重點防洪工程儲備料物等。

2、市級防汛物資儲備料物,由市防指負責調度。具體按《防汛專用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鎮(街道)級儲備料物和群眾號料,由各鎮(街道)防指根據搶險需要,負責本轄區的料物調度。

4、防汛緊急時期的防汛料物實行依法征調,先征后補。防汛料物調撥實行出入庫手續管理和核銷、補充制度。

(六)防汛工作會議

1、會議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或常務副指揮主持。

2、主要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總結上年度防汛工作經驗教訓;研究部署本年度防汛工作。

3、參加人員:市級有關領導、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人、鎮(街道)防指負責人、鎮(街道)水利水產站負責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負責人、其他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專家。

(七)防汛值班

1、汛期(6月1日-9月30日),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以及鎮(街道)防辦、大中型水管單位均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市防指汛前發文公布防汛值班制度、聯系電話和其它聯絡方式及防汛值班要求。

3、在汛期市防指負責對成員單位、各鎮(街道)防辦、各大中型水庫、河道管理單位、小型水庫的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每月不少于四次,抽查情況報相關領導,市防辦備存。對擅離職守、貽誤工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八)防汛信息與傳遞

1、建立防汛信息定期制度,市防辦負責涉及全市的防汛信息。

2、重要防汛信息內容須經市防指審查,并經市防指相關領導簽字后,方可對社會公布。

3、各級防辦要及時了解掌握當地的水情、雨情、工情和災情等信息。下級防辦要及時向上級防辦報送防汛信息,由市防辦匯總上報。

(九)洪水預報

1、當發生較大降雨時,由青島水文局分局負責洪水測報、預報各控制站洪峰水位和洪峰流量,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出修正預報。

2、洪水預報結論應及時報送市防辦,經專家組會商和審查同意后,由市防辦上報和通報。

(十)防汛會商和調度

1、當發生較大汛情時,由市防指副指揮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分析汛情,確定近期防汛工作重點,擬訂洪水調度意見。

2、洪水調度令,由市防指領導簽發,各鎮(街道)防指、城市防辦及有關單位必須執行。

3、市防辦負責對市防指的各項決定(命令)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十一)緊急防汛期的和取消

1、根據雨情、水情、工情及臺風暴潮情況,或水庫、河道等重點防洪工程設施將發生重大險情時,市防指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2、緊急防汛期通過廣播、電視、金宏網等媒體向社會。

3、在緊急防汛期,市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市防指的決定依法實施交通管制。

4、當汛情恢復正常后,市防指宣布取消緊急防汛期。

(十二)防汛搶險救災

1、市防辦接到險情、災情報告,應及時向市防指領導匯報。

2、了解核實情況,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對策,指導各鎮(街道)做好防汛搶險工作。

3、防洪工程遭重大險情,及時通知各鎮(街道)防指做好下游群眾的安全轉移工作,確保人員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4、根據需要,調動基干民兵和機動搶險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十三)汛后工作

1、組織汛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輕重緩急,提出水毀工程修復和除險加固工程計劃,上報青島市水利局。

2、編制上報防汛工作總結。

四、不同量級的防汛工作規程

(一)預報無雨或小雨

1、一是防汛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二是機關值班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帶班領導到崗,值班人員全員值班,不得單人頂崗,值班車輛為當日值班車輛(下同)。

2、一般情況,由值班人員請示帶班領導處理;特殊情況請示分管局長處理。

(二)預報中雨

1、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

2、帶班領導到崗。

3、防辦值班主任到崗,雨水情測報和會商系統安排一人值班。

4、及時溝通氣象預報,密切注意衛星云圖走向,掌握天氣及降雨趨勢。

5、準確、及時采集、統計、校對、報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數據核對匯總、短信發送、雨情報送分別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時要在次日8:30前完成。

(三)預報大雨

1、按規定正常值班,領導帶班。

2、分管局長到崗。

3、防辦值班主任到崗,通信組、水情組和洪水調度組分別安排值班人員到崗。

4、局辦公室除當日值班車輛外,另外安排二輛車到崗并通知防辦。

5、及時溝通氣象預報,密切注意衛星云圖走向,掌握天氣及降雨趨勢。

6、準確及時采集、統計、校對、報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數據核對匯總、短信發送、雨情報送分別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時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并按要求加密報送時段降雨量。

(四)預報暴雨以上

1、防辦全體人員上崗,遇連續降雨天氣輪流值班。

2、各防汛職能組和專家組到崗。

3、局屬全部車輛到院內集結。

4、局長及分管局長到崗。

5、開啟調度會商系統,做好隨時與青島市防指聯通的準備。

6、局長主持會商,密切監視汛情變化,研究擬訂調度方案,將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并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

7、通信組及時溝通匯總氣象預報分析,準確測報降雨量,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政府、市防指和有關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洪水災害時,提前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和單位做好相關準備。

8、水情組加密時段雨水情測報,雨水情2小時內、重要水庫河道的水情30分鐘內報市防指(辦),為適時決策提供依據。

9、雨水情信息數據校對、短信發送、雨情報送分別于次日6:00、6:3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時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強降雨地區的降雨量按1小時加報時段降雨量。

10、當河道即將出現洪水和大中型水庫達到汛限水位時:

(1)水情組做好洪水預報、跟蹤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滾動預報最新水情,及時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市防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

(3)專家組會商,分析雨、水、工情及發展趨勢,研究對策措施。

(4)調度組按照大中型水庫控制運用方案和大沽河等洪水調度規程修訂洪水調度方案,經局長或分管局長簽發后下達。

(5)當發生超標準洪水或出現險情時,啟動《市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六)遇特大暴雨、臺風暴潮和水庫河道出現重大險情

1、防辦全體人員值班。

2、各防汛職能組和專家組到崗,全局機關工作人員到位待命。

3、局領導全部到崗。

4、開啟調度會商系統,確保測報和會商系統暢通。

5、市防指防汛緊急通知,包工程負責人、技術責任人、部門責任單位和防指成員到崗,組織專家和常備隊、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

6、市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做出防汛應急工作部署,視情啟動《市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和《市臺風暴潮應急預案》,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和青島市防指。

7、水情組加密時段水情測報,跟蹤洪水發展趨勢,提前擬訂洪水調度方案。

8、通信組及時提供氣象預報分析,密切監視水情、汛情和險情,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和單位做好相關準備,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政府、市防指及有關單位。

9、當洪水超過警戒水位,并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

(1)專家組會商,分析雨、水、工情及發展趨勢,研究對策措施。

(2)調度組按經批準的洪水調度預案或專家組商定調度方案,適時調度洪水。

(3)搶險組做好搶險準備。

10、水庫河道重點工程出現險情災害時:

(1)調度組通知相關鎮(街道)防汛指揮機構,強化巡堤查險,加大防守措施,及時控制險情。

(2)專家組進行緊急會商,提供搶險救災措施方案。

(3)搶險組趕赴現場指導搶險。

(4)水庫、河道即將發生重大險情時,按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要求實施搶險救災。

(5)發生水庫垮壩、河道決堤等重大險情和超標準洪水人力不可抗拒時,根據預案轉移受災地區群眾,首先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大雨、洪水及重大險情緊急時期,指揮決策、綜合調度和各職能組負責人及重點崗位人員,應保持崗位相對穩定。

五、應急處置

1、調度會商系統電力突然中斷。責任人:局辦公室

(1)開啟備用電源設備。

(2)切換UPS電源,保持設備供電。

(3)啟動備用發電機組,30分鐘內保障供電。

(4)快速檢修,爭取30分鐘之內恢復系統供電。如屬外部供電原因,聯系市供電公司突擊搶修。

2、雨水情測報系統失靈。責任人:防汛辦公室

(1)實行人工觀測,電話(電報)提報。其中,每降雨10毫米或30分鐘加密測報一次。

(2)快速檢修測報系統,如屬內部網絡故障,爭取1小時內修復網絡;如因青島網絡故障,及時與青島市防指取得聯系,爭取2小時之內恢復網絡。

六、職能組職責及防辦內部分工

(一)各職能組職責:

1、洪水調度組

職責:及時準確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科學制定洪水調度方案,并按照領導指揮決策下達調度指令。

會商地點:防汛會商室

2、水情組

職責:及時準確測報雨情、水情,擬定洪水調度方案。

會商地點:防汛辦公室

3、工程搶險組

職責:熟練掌握各種險情的搶險技術,科學制定搶險方案,現場指導抗洪搶險工作。

會商地點:二樓會議室

4、通信組

職責:負責通訊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雨水情遙測和指揮調度系統正常運行。溝通上下情況,傳達上級指示,準確及時匯報、通報有關情況。

會商地點:防汛辦公室

5、信息報道組

職責:及時采集、掌握、整理汛情和抗洪搶險資料,報道全市的防汛動態,發表水情公報,報道水情、工情及抗洪搶險事跡,編印《防汛信息》。

會商地點:二樓辦公室

6、后勤保障組

職責:根據汛情及抗洪搶險需要,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調運及防汛人員的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集結局屬車輛;負責電力保障。

會商地點:水資源辦公室

7、物資供應組

職責:熟練掌握市級防汛物資的儲備地點、種類、數量和運輸路線,熟悉常用防汛物資的生產廠家、庫存數量及聯系調運方式,落實調度運輸車輛。根據市防辦的調度指令調撥、發運搶險物資。

會商地點:二樓會議室

8、專家組

職責:對全市防汛工作提出指導建議,參加汛期氣象、雨情、水情、工情等防汛會商,參與重大險情分析研究,為全市防汛搶險提供技術咨詢等。

會商地點:四樓會議室

(二)重點工程技術負責人

小型水庫、河道及塘壩工程的技術負責人由所在鎮(街道)防指和單位選派。

(三)防辦內部人員分工及AB角:

(A)全面負責上傳下達協調調度工作、工程搶險、洪水調度、預案啟動及抗洪搶險隊伍的聯絡調度工作;

(A)負責洪水調度和搶險技術方案的會商、擬訂和調度工作;

(A)負責工程搶險、洪水調度和搶險技術方案的擬訂及通信聯絡工作;

(A)負責雨水情測報、系統維護、通信聯絡,掌握防汛信息、進行汛情;

(A)負責通信聯絡、雨水情測報和災情的統計上報、搶險物資調度和后勤保障工作。

(A)負責工程情況的統計匯總、水雨情測報及通信聯絡工作。

篇10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建立科學、統一、快速、協調、高效、具有操作性較強的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責任落實、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組織有力,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的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云南省防洪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縣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防搶結合、減輕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2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機制,分級負責,以轄區屬地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3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兼顧一般,服從大局,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4抗旱用水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則。

1.2.5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合,全民結合的工作原則。

1.3適用范圍

1.3.1本防汛抗旱預案適用于*縣范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1.3.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山洪災害、山地災害、干旱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河道沖毀、水電站沖毀、山體滑坡、交通和水利設施被毀等自然災害或發生的重大險情。

1.4組織實施

*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該防汛抗旱預案組織實施,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全縣水旱災害的搶險救災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武裝部部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供銷社、縣物資公司、縣電信公司、縣供電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和、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2.1.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h防指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1.2縣防指部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縣的水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預案和洪水調度方案。負責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全縣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縣防指部成員單位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2.1.3.1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負責轄區內的集鎮、河道(險段)、水庫、滑坡泥石流(預發地段)的檢查監測,對危急嚴重地段、病險地段等,要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縣防指部辦公室綜合全縣的情況后,報指揮部領導決策。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上報水毀工程,動員災區各方力量恢復水毀工程;負責轄區內的水旱災情調查、了解、上報工作,做到準確、急時、不謊報、漏報。對發生水旱災情不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必須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災情匯報制、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成員部門職責制等;組織動員全鄉鎮各部門和民兵進行搶險救災、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各項工作。

2.1.3.2縣水利局職責:負責對轄區內河道、水庫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施方案和措施,提供縣防指部領導決策;負責對轄區內水毀水利工程的勘測、設計、上報,并組織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協調解決水毀工程修復及抗旱經費和物資的準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水庫、河道進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檢查。在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縣防指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加大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力度。

2.1.3.3水庫管理人員職責:堅決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的水庫運行計劃;認真做好雨情、水情、樞紐工程的巡檢和監測、上報險情等各項工作;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災情和降雨及蓄水匯報制、水庫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水庫巡檢和監測制等;堅持按時上報降雨量、水位、蓄水量(從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報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報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險情應及時上報。

2.1.3.4縣農業局職責:負責協助配合調查、了解、分析轄區內水旱災害、災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災情數據供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組織災后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工作;對災區生產自救實行優惠政策,組織調配災區籽種、農膜、肥料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對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服務和技術指導工作。

2.1.3.5縣建設局職責:負責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預案;對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險地段進行清淤除障;制定規劃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嚴禁亂拉亂倒、阻塞河道、污染環境、危及安全;組織有關單位對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內的不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

2.1.3.6縣發改局職責:負責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抗旱救災和水毀工程恢復等資金和物資的計劃安排;擬制防汛抗旱經費計劃。

2.1.3.7財政局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經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負責對災區的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抗旱和水毀工程恢復等搶險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對災區傷亡居民的安撫、醫療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對災區傳染病防治資金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

2.1.3.8縣供銷社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儲備和調運;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農藥、化肥等物資的調撥供應;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所需應急物資的采購、運輸、調配等供應工作。

2.1.3.9縣物資公司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準備、儲備、調撥和運輸工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各種物資的年度計劃和調運工作。

2.1.3.10縣交通局職責:負責組織搶修災區水毀公路、橋涵,確保交通暢通;協助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的調運工作;組織災區災民的遷安輸送工作。

2.1.3.11縣民政局職責:負責組織對水旱災區的調查、了解、分析災情、正確評估水旱災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經濟損失,為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全縣水旱災情情況的綜合上報工作;組織水旱災區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的救濟,指導水旱災區恢復生產自救工作;組織因災害造成死亡的安撫,后事處理工作。

2.1.3.12縣供電公司職責:負責調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澇、搶險救災的用電供應;組織災區水毀電力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力設施;組織災民新居的電力設施建設,為重建家園提供電源保證。

2.1.3.13縣氣象局職責:負責提供防汛抗旱長、中、短期重要天氣預報、氣象情況、各種氣象分析材料。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科學的氣象資料;在防汛期間(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氣預報,供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如遇重大災害性氣象預報,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報告,并電傳縣委辦、政府辦、防汛辦。

2.1.3.14縣電信公司職責:負責準確、及時地向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傳遞有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類災情的電信通訊信息;確保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期間的電信通訊暢通;組織災區水毀電信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信通訊設施正常運行;承辦有關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電話會議。

2.1.3.15縣衛生局職責:負責組織水旱災區搶險救災藥品、器械的準備、儲備、調運;組織醫療隊伍對災區的傷員實施救治,制定災后防治疾病、傳染病方案,并負責實施;組織醫務人員監督檢查災后的防治工作,并對災區的環境衛生進行消毒處理等工作。

2.1.3.16縣公安局職責: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災區的搶險救災、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秋序、維護各種設施安全,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嚴厲打擊在災區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及時處理違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災區工作期間有關人員的護送安全警衛工作。

2.1.3.17縣人武部職責:負責組織人民戰士和民兵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守護重點工程、維護災區秩序、保護災區的各種設備和設施;搶救災民的財產和裝御、運輸、押運各種救災物品。

2.1.3.18縣武警中隊職責:負責組織武警參加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調動武警保護災區災民的財產及各種公共設施的安全。

2.1.3.19縣廣電局職責:負責搞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災區的實況攝影、錄像;實地采訪各種災情,并通過電視、廣播進行宣傳報道;報道典范、導向,大力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典型,及時整理錄像、圖片等資料報縣委、政府決策。

2.1.3.20縣宣傳部職責:負責做好全縣的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并及時協調和指導新聞媒體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1.3.21縣國土資源局職責:負責對全縣地質災害的預防、監測、災害;并指導、監督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地質災害的防治;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

2.1.3.22縣經貿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水旱災區電力供應;加強對水旱災區的商品流通管理;協調組織對災民的商品籌措和供應工作。

2.1.3.23縣環保局職責:負責對洪旱災害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洪旱災害發生后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恢復及治理工作;對洪旱災害防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洪旱災區水質污染的監測、水質化驗、環境衛生等工作。

2.1.3.24縣林業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防洪搶險木材的供應;并組織對災區的植樹造林建設和管理工作。

2.1.3.25縣安監局職責: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實加強對水電站、礦山、采石和采沙場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檢查。

2.2組織體系

縣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領導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h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防汛辦)。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門等,由管理單位或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及重點企業根據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揮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內的防洪抗旱、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中期、短期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旱情預報信息。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水旱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預測情況,為預防預警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險情的部位、險情的類別、險情的發展、險情的蔓延、險情的危害、險情的搶救措施、險情的搶護方案等。

3.1.2.1水庫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期限制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或輸水涵洞等關鍵或重點部位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密監測,在此期間每日10時和20時必須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關鍵或重點設施的運行狀況。當水庫出現險情時及有可能導致發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處置險情;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的有關單位或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的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險情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2.2堤防工程信息

當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加強堤防工程的監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在此期間每日10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堤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當堤防建筑物出現險情而又有可能發生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單位或部門報告上游發生險情情況,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受災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的損失。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主動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災面積情況。特大、重大災情第一次在2小時內將初步掌握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后搶險救災期間一日一報,必要時按上級的要求加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災發生的時間、受旱的范圍、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鎮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所造成的影響;氣象部門應提供天氣氣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隨時掌握旱情的發展變化、蓄水、供水、缺水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及時上報旱情;加強對旱情的監測工作。

3.1.5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3.3.3條之規定的級別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對應的響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上級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3.2.1.1思想準備:加大對水旱災害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對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防洪抗旱意識,認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災、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3.2.1.2組織準備:各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明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職責,落實防洪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人;落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隊伍;落實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的監測人員和制度;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專業機動隊伍和搶險隊伍組織的建設。

3.2.1.3工程準備:對水毀工程,要按時完成水毀工程的修復和重點工程的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閘門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3.2.1.4預案準備:修訂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洪水調度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有山洪災害的地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資源局、氣象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3.2.1.5物資準備: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儲備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資,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資的種類。

3.2.1.6通信準備:確保在防汛抗旱期間,預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網絡,保證旱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命令的及時傳遞。

3.2.1.7防汛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的原則。在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對未經審批嚴重影響防洪的工程,必須依法強行撤除。

3.2.1.8防洪資金準備: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修復。

3.2.2洪水預警

根據河道氣象水文預報、水庫實測工情及洪水調度方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并向社會。

3.2.3山洪災害預警

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聯系,信息共享,提高預防預報水平,及時的向社會預警預報。對山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預案、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防御責任,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監測措施,汛期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必須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預兆,立即向周邊村莊群眾預警,山洪災害威脅區應實行快速轉移,并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防災抗災和搶險救災。

3.2.4干旱災害預警

3.2.4.1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落實干旱災害預警措施。

3.2.4.2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干旱監測網絡和旱災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水情、旱情,并及時向上一級上報水情、旱情,實時監測干旱發展蔓延趨勢,并根據不同的旱災等級,提出相應的抗災救災對策,為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2.5預警信息

依據云南省《總體預案》3.2.2條之規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及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預警信息程序應上報縣防指辦公室,并由防指辦公室會商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3.3.1.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所轄區的城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

3.3.1.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調洪或分洪方案。

3.3.2.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及洪水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視其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洪水調度的具體措施。

3.3.2.3各種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根據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照洪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害范圍,應急響應的級別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共四級。

4.1.2每年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災情的不同情況啟動相關的應急程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汛期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1.3縣防指部負責金沙江和牛欄江兩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級支流、重要水庫、重點防洪城鎮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的調度,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的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調度由所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4.1.4水旱災害發生后,如遇“特別重大洪災、重大洪災、較大洪災”、“特大干旱、嚴重干旱、重度干旱”。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防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災”、“中度干旱”。由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直接影響到臨近鄉鎮或村鎮區域的,在報告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受災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臨近鄉鎮人民政府或向下游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并及時組織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減災和抗災救災等工作。

4.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4.2.1.1縣境內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縣境內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2.1.3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2.1.4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1.5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積達30萬畝以上。

4.2.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2.2.1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宣布正式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緊急啟動本預案、抗旱預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搶災救災工作。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總體預案》的有關規定派工作組赴災區第一線慰問、指導抗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h防指部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認真做好汛期重點工程的調控調度和抗旱用水調度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親自帶班,每天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縣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并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縣防指部成員單位,并向市防汛辦報告。

4.2.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緊急啟動相關的防洪抗旱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主持會議會商,動員和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統一調度,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2.2.2.3發生洪災、旱災、山地災害的,按照以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為屬地的搶險救災原則,成立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抗洪救災、抗旱救災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組織指揮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門職責駐災區幫助災區災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災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4.3.1.1縣重要江河發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縣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3.1.3中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3.1.4發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3.1.5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3.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31-45天。

4.3.1.7受旱面積達20萬畝以上。

4.3.2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3.2.1由縣防指部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抗旱搶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的《總體預案》有關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專家組赴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并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3.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宣布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精心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防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水旱災情情況。

4.4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4.4.1.1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4.1.3小(—)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4.1.4發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4.1.5直接經濟損失0.5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4.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21-30天。

4.4.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上。

4.4.2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4.2.1由縣防指部副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領導,縣防指部視其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縣防指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4.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或災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5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4.5.1.1重要江河發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5.1.3小(二)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5.1.4發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災害;

4.5.1.5直接經濟損失0.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5.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10-20天。

4.5.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下。

4.5.2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5.2.1由縣防指部副指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指揮長,縣防指部派出工作組,到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

4.5.2.2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災力度,減輕災害損失,隨時向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認真組織好專業和群眾防汛搶險隊伍巡堤查險,嚴密監防,必須適時動用部隊、武警、公安參加重要堤防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發搶險。

4.6.1.2當江河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有防洪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必要時報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洪調度主要包括: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門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礙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災害

4.6.2.1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區現場,加強觀測、監控,并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4.6.2.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坡動態趨勢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及時轉移時,應立即通知有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4.6.2.3發生山洪災害后,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災,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人民政府請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6.3堤防決口、水庫潰壩

4.6.3.1當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出現前期預兆時,工程管理單位必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盡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4.6.3.2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必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的及時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的群眾轉移,要盡可能的減少損失。

4.6.3.3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時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壩時間,為下游群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4干旱災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抗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蔓延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1.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啟動有關抗旱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救災措施,例“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1.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1.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4.6.4.1.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及調度工作;科學的、合理的調配現有水資源,堅決執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部署、集中財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4.6.4.1.6啟動各項抗旱救災應急措施,“應急開源節流、應急限制水量、應急調度水源、應急送水供水、應急各種救災物資的調配”;全民動員,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抗旱抗災精神,做好抗旱救災工作;認真做好旱情災情的分析、評估、抗旱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認真處理好災區災民的生產和生活,確保災區災民安定團結,社會穩定。

4.6.4.2嚴重干旱措施

4.6.4.2.1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2.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2.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2.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

4.6.4.2.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工作。

4.6.4.2.6科學、合理的調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認真做好抗旱救災的宣傳和報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須高度重視旱情蔓延變化情況,加大旱情監測力度,認真分析旱情情況。

4.6.4.3.2認真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組織和動員災區人民及抗旱隊伍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4.6.4.3.3認真做好旱情情況信息和抗旱抗災救災情況的和通報工作。

4.6.4.3.4隨時掌握災區抗旱水量供求變化情況,切實加強對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調配工作;根據旱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輕度干旱措施

4.6.4.4.1隨時掌握旱情的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旱情的監測、預報工作。

4.6.4.4.2認真做好水庫、小水池、小塘壩、小水窖、小水渠等現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隨時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況,認真做好災情上報工作。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必須立即上報,若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必須及時上報基本情況,同時要抓緊了解詳細情況,隨后進行補報詳情。

4.7.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災指揮機構采用和的洪水災害、工程搶險救災等信息,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對調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解決。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上崗到位,成立臨時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根據災區災情情況,必須及時收集、掌握有關的災情信息,進行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預案規定的處置程序,立即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盡可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8.2若發生重大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必須及時上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現場加強領導、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還可成立前線搶險救災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或發生水旱災害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災害的級別情況,迅速開展對災害進行嚴密的監控、觀測,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

4.9.2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災情的具體情況,按照應急預案立即作出緊密處置措施,提供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

4.9.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迅速調集各部門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關技術力量支持,認真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災區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必須按照部門各自的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統一指揮,各單位或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要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便應急使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災區和撤出災區現場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災情情況作出撤離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區的現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和命令,及時災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對災區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妥善安置災區人民群眾,保證災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4.10.5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災民的健康狀況,落實各種預防疾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到災區第一線,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災害的級別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發展。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或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4.12新聞報道

4.12.1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2.2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情況,必須經相應級別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

4.12.3地方新聞報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商定宣傳報道內容和意見。

4.13應急結束

4.13.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其汛情、水情、旱情情況,宣布結束緊急防洪期。

4.13.2依據有關緊急防洪期的規定,對征用、調用的防洪搶險物資、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防洪期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果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配合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災區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地減少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對實施緊急處理的事件,要做出專項的工作總結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

5.應急保障措施

5.1通信與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地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防汛搶險救災信息暢通。重點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防洪搶險救災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協助配合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實際需要,并將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有關的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發生重大災情或險情時,通信部門必須啟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動一切力量搶修災害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調用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抗洪撿救災的通信和災區現場指揮搶險救災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緊急情況下,必須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等媒介以及手機發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時通知災區的人民群眾迅速撤離,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災區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5.2.1.1對重點江河堤防的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必須提前編制工程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預案,以備在特大或重大緊急情況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搶險施展決策,當發生災情或險情后,應當立即派工作組或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災區現場,研究優化搶險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5.2.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醫療藥品,必須滿足搶險急需使用。

5.2.2應急隊伍保障

5.2.2.1防汛隊伍

5.2.2.1.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和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5.2.2.1.3調度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的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5.2.2.1.4調動部隊參加防汛搶險程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武警參加的搶險救災,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緊急情況下,部隊、武警可以邊行動邊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5.2.2.2抗旱隊伍

5.2.2.2.1在發生干旱期間,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公眾力量投入到抗旱搶險救災、抗旱減災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生干旱時期直接為受旱災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的供電保障。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特大、重大洪水時用于各種抗洪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等的保障。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進行緊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

5.2.7物資保障

5.2.7.1物資儲備

5.2.7.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重要水庫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必須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各級的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必要時可通過媒介向社會公開收購和籌集。

5.2.7.1.2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縣級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補助或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救生物資應急保障。

5.2.7.1.3縣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于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應急的物種;用于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數額,可根據當地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儲備足夠的品種和數量。

5.2.7.1.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干旱頻繁發生的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缺水的城鎮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嚴重的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7.2物資管理調撥:縣級防汛抗旱物資調撥程序,由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向縣防指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指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后方可調撥。

5.2.8資金保障

5.2.8.1縣財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以上水旱災害的鄉鎮進行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和水利工程修復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級財政應當從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一般級水旱災害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及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5.2.8.2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50%專項用于江河應急治理、城鎮防洪工程建設和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非工程設施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5.2.9.2防汛抗旱期間,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種新聞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情況,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認真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5.3.1.1逐步建立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計算機傳輸網絡系統,逐步提高信息傳輸質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縣內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預報、重要水庫防洪調度、城鎮防洪的洪水預報、洪水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江大河、重點防洪工程、重點水利工作、水庫等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本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3.1.4逐步建立與市防辦、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之間的防汛抗旱工作異地會商信息網絡系統。

5.3.1.5逐步建立全縣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縣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

5.4.1.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域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4.2培訓

5.4.2.1培訓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5.4.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5.4.2.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基本生活的保障、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社會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的生活救助。必須及時調配救災物資和救災資金,認真組織安置災民,做好災民的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房屋倒塌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實實在在地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對因災造成死亡,死難者的后事處理。

6.1.2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藥器材和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害受傷病人,對災區有污染源的地方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6.1.3災區當地人民政府積極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質補充

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中,物質消耗量增大的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必須及時組織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認真組織對防洪安全、水庫安全、城鎮供水安全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有防洪任務的工程必須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完成修復任務。

6.3.2遭受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以及防洪專用設備,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

6.4災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關部門必須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照原標準進行恢復和重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高標準恢復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必須進行認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總結、分析、評估和評價。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經驗,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修訂

該預案由縣防指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負責對預案的修訂,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實際的和在特殊情況下進行修訂,一般為五年修訂一次,修訂后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召集有關部門、相關部門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后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各種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城鎮應急供水方案等,經管理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編制,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處罰

7.2.1獎勵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7.2.2處罰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防指部組織有關單位負責編制,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