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審計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11 17:46:3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國企審計工作總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國企審計工作總結

篇1

2005年度,我市涉外稅收工作按照“謀發展、抓落實”的總體思路和“法、實、深、精、新”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全省涉外稅收工作要點,在省局國際處的正確指導下,在市局黨組領導下,在各兄弟科室的積極幫助下,全科人員共同努力,不斷夯實各項涉外稅收工作基礎,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全年共完成涉外稅收萬元,納稅服務、涉外稅務審計、納稅評估工作均有所突破,全年共調整應納稅所得額2188950.79元,調減虧損2188950.79元,現將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涉外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取得歷史突破

2005年度共組織涉外稅收收入元,占全市稅收收入的,比去年同期增長百分點。其中,增值稅元,消費稅元,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元。在堅持依法治稅,應收盡收,落實“豐源工程”的同時,注重做好三項工作,一是繼續抓好涉外稅收收入分析工作。按照省局國際處的部署,按時保質保量上報季度及年度收入分析。二是及時掌握外資企業所得稅異常變動情況。凡當月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入庫數與上年同期相比變動20%以上的,均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局并簡明分析了變化原因。三是進一步做好重點稅源戶的監控管理工作,將大企業重點稅源管理列為外稅工作的一個重點,針對管理中出現的較深層次和較為復雜的稅收問題,探索實施更具針對性和更為有效的管理與服務,使涉外稅收成為我市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和新的增長亮點。

二、聯合年檢、情報交換工作深入有效

——聯合年檢便捷順暢。為使外資企業順利、便捷地通過年檢,我們本著務實、高效、便民的原則,強化服務意識,簡化年檢程序,會同八家職能部門于2005年3月21日至4月1日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八部門分工協調,統一審核材料,及時交換意見,對符合條件企業一次辦結聯檢。集中期間,有31戶辦結,還有多戶次前來咨詢。今年聯合年檢最顯著特點是全面試行網上聯檢,搭建了網上申報信息平臺,現場指導企業申報,為電子政務普及運用奠定了基礎。

——情報交換及時準確。2005年我們通過詳細調查,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礎上,認真做好自動情報的收集工作,全年順利完成情報交換工作,共計發出情報交換40份,其中貸款擔保費用20份,利息所得20份。不僅保證了數量,而且質量較高,受到了省局表揚。

三、匯算清繳及外資企業行業利潤信息庫的建立 版權所有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涉外稅收的一項常規例行工作,我們針對總局2004年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繳軟件作了較大改動而產生的新問題,積極細化輔導層次,加大宣傳力度。2004年度國稅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的外資企業58戶,開業企業37戶,開業的企業全部進行了匯算清繳,匯算清繳率達100%。其中,盈利企業5戶,盈利面為14%,匯算清繳共調整企業4戶,調減虧損59.32萬元,調整項目主要包括未按規定計提交際應酬費和未按規定稅前列支壞賬損失等。

2005年11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0-2004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修訂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5〕1037號)文件要求,我們克服了機構分設后工作時間緊,任務重,人手少的困難,全科上下高度重視、及時部署、周密安排,分工負責,認真完成了五個年度匯算清繳數據的修訂工作。并總結、歸納出近年來納稅人填報申報表常見的錯誤問題,增強了指導和組織匯算清繳工作的科學性和主動性,保證了今后上報匯總數據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我們積極與商務、統計、工商等部門溝通聯系,整理匯集了納稅人申報的各類信息資料,豐富和完善了行業利潤信息資料庫,進一步加強了信息基礎建設,夯實了稅源管理的基礎。

四、涉外稅務審計工作及納稅評估工作嚴格細致

篇2

【關鍵詞】企業保險;保險招標體系;存在問題;構建與管理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和企業保險意識的增強,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保險招標來采購保險。實踐證明,保險招標在降低企業保費成本、規范企業保險采購行為、提升保險服務體驗等方面具有顯著的作用。但由于我國保險市場發展還不成熟以及企業保險招標經驗積累不足,我國企業保險招標普遍還存在著諸多不足,眾多企業在保險招標中未能達到預期效果,因此,如何構建及管理企業保險招標體系是值得研究和探討的課題。

一、企業保險招標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企業保險招標存在著諸多問題,典型的問題主要有:企業需求不明確導致保險公司做出錯誤的投標決策、保險招標文件不規范或招標程序違規引發招標糾紛、保險招標文件設計存在結構性缺陷導致企業未能達到招標目的、招標過程久拖不決致使招標成本難以控制、部分保險公司惡性競爭或虛假承諾致使企業保險權益無法得到確實保障等。企業保險招標如果出現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到企業保險安排和保險權益,也將損害企業聲譽,因此企業有必要根據自身情況構建科學性、系統性的保險招標體系,并予以嚴格落實和加強管理。

二、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構建與管理

(一)構建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基礎性工作

1.確定是否需要招標

明確企業是否需要進行保險招標的必要性主要是出于合法合規要求以及節約成本的考慮。目前,我國法律并未規定所有企業的保險均需通過招標進行采購,企業招標與否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要求。但是,如果企業保險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盵1],則應進行保險招標。此外,如果企業所在行業主管部門對保險招標有明確要求,也應采用保險招標。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保險招標需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如果企業保費規模較小,例如只有幾萬元的保費規模,很難吸引足夠多有實力的保險公司進行投標,保險招標會流于形式,因此企業需分析對比招標成本與招標預期成效以決定是否通過保險招標采購保險。

2.確定采用何種方式招標

目前保險市場招標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公開招標可以在更廣范圍內吸引保險公司參與投標,有利于企業降低保費成本、獲得更多保險增值服務,但公開招標存在著溝通環節多、工作量大、招標費用高等缺點。邀請招標可以簡化程序、節省人力物力、降低招標費用,但邀請招標限制了參與投標的保險公司的范圍,降低了投標的競爭性,中標價格可能會被提高。因此,企業需要綜合考量企業自身情況和保險市場情況來確定招標方式。如果企業保險標的規模大、預計保費成本較高、保險費率存在較大下降空間,可以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反之可以采用邀請招標。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采用邀請招標的前提是企業對邀請參與投標的保險公司的信譽、報價水平、經營管理、服務能力等方面比較了解,信任其有足夠的實力服務于企業,否則應采用公開招標。

3.確定保險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

保險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主要有三種:企業自主招標、委托招標公司招標、委托保險經紀公司招標。其中企業自主招標程序較簡化、溝通成本較低;委托招標公司招標可以將招標信息在更廣范圍內傳播,能吸引更多保險公司參與投標;保險經紀公司在保險招標文件制作、保險評標、后續保險服務中具有專業優勢。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確定保險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值得注意的,如果企業采取后兩種組織實施方式,企業應參與到招標工作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切不可做“甩手掌柜”。因為企業最清楚自身情況及需求,企業參與到招標工作中能使招標工作更具有針對性,也更能把控招標工作進度。

(二)構建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工作重點

1、確定企業保險需求

確定保險需求是構建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出發點。企業面臨的風險形式多樣,既有固定資產損失風險、機動車輛損失風險,也有現金損失風險、責任風險、雇員風險等等,相應的保險市場上有財產險、機動車輛保險、現金保險、公眾責任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可供企業選擇。面對紛繁復雜的風險和保險產品,企業應系統性的調查可保資產情況、人員情況、風險管理情況,明確哪些風險需要通過保險轉移,哪些風險可以自留,并確定需要招標的保險險種以及各險種的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唯此才能使企業保險招標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招標效益。

2、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保險標段劃分

保險標段劃分是指將需投保的保險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標段進行招標,每個標段分別確定一名或若干名中標人。其中常見的方式是將財產險、貨運險、機動車輛保險、團意險各分一個標段。企業采用此種招標方式可以使賠付風險分散于多家保險公司,有利于降低拖賠、惜賠的可能性以及平衡各方利益關系,但是企業需要面對多家保險公司,這無疑將提升招標成本以及后續管理成本。此外,保險標段劃分后無法形成統一的規模優勢,這不利于企業獲得更優惠的保險費率和保險服務。為此,企業在保險招標前應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保險標段劃分。實際操作中,企業可根據企業組織規模及地域分布、保費規模、保險市場競爭情況進行綜合判定,確實需要進行保險標段劃分的,應盡量避免標段劃分得過多、過小,同時也不應出現同一機構同一險種進行標段劃分的情況。

3、科學、系統的設計保險招標文件

保險招標文件和其他項目的招標文件存在著一定的相似性,例如都有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及前附表、合同主要內容、評標標準以及廢標條款等主要內容,本文只就保險招標文件的設計重點進行論述。

(1)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數量眾多、良莠不齊,如果不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勢必會導致企業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評標甄別工作,增加企業的招標成本,因此企業有必要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實際操作中,投標人資格條件應至少符合以下要求: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保險公司或經授權具有獨立投標能力且在企業所在地注冊登記的分公司;②具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保險業務資格;③近三年經營狀況良好,且連續三年未出現虧損;④投標人償付能力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要求。此外,企業還可以對投標人資格條件做進一步規定以更好的篩選投標人,例如可規定法人機構注冊資本金應達到20億元人民幣以上,近三年內具有類似承保業績和理賠業績等。

(2)設定投標保證金要求

為防止保險公司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或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保險合同協議書,造成企業損失,企業應在保險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按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否則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3)提供詳實的企業情況

為使保險公司充分了解招標項目并做出合理的投標,企業應在招標文件中如實注明企業簡介、經營特點、近年賠付情況、風險管理狀況,此外還可以附上企業重點關注的風險點說明。通常,保險公司對招標項目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提供針對性的保險方案、優惠的保險費率和增值服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提供的信息嚴重失實,在與保險公司后續合作中可能會引起糾紛,影響企業形象。

(4)合理設計各評分項內容及評分辦法

1)報價分

如果企業強調成本控制,希望能以較低的保費成本進行保險安排,可以提高報價分權重(一般不超過60%)以及設計“價低者分高”的報價評分方法,如采用直線內插評分法可有效促使保險公司降低保費報價。如果不希望保險公司出現惡性競爭的情況,則可以降低報價分權重(一般不低于30%)以及設計“價格偏離小者分高”的報價評分方法,如采用偏離投標單位報價平均值法則可以有效遏制保險公司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

2)保險公司實力

保險公司實力直接關系到企業保險保障和各項服務能否得到有效落實,因此應成為企業保險招標的重點考察對象。具體而言,企業可考察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償付能力、保費規模、盈利水平、市場地位、機構分布等“硬指標”。此外,企業還要重點考察保險公司近三年至五年內類似項目的承保業績、理賠業績等“軟指標”。這是因為每個企業所處行業有其特定的風險,承保和理賠過類似項目的保險公司更能為企業提供針對性的保險服務。通過“硬指標”和“軟指標”的橫向評比可以對各投標保險公司的實力做出客觀判斷。

3)風險分析

保險公司對企業面臨的風險分析得越透徹,說明保險公司越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其越有可能設計出滿足企業風險轉移需要的保險方案,因此風險分析應納入保險招標評分內容。由于風險分析屬于主觀認識,評分時必然也是主觀性判斷。為使風險分析評分更加科學合理,可以對風險分析設定評分層級,每個層級賦予不同分數,由評委進行評分,如可以劃分為四個層級:I風險認識全面、深刻,針對性極強;II風險認識比較深刻,具有一定針對性;III風險認識具有一定的針對性,但闡述不足,存在一定遺漏;IV風險認識闡述不具有針對性或不全面,有明顯遺漏。值得注意的是,各評分層級之間的分差應適當拉大以促使保險公司重視風險分析撰寫工作。

4)保險方案

保險方案直接承載著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企業通過保險轉移風險的必要條件。為使保險公司在投標時設計出科學合理的保險方案,企業應將保險險種、保險標的、各險種的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免賠額、附加條款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招標文件中予以體現。此外,如果企業自身已有較成熟的保險方案,也可以在招標文件中附上保險方案,要求保險公司對保險方案進行響應。與風險分析類似,在對保險方案的評分上宜設定評分層級,如可以劃分為四個層級:I保險方案針對性強、保障范圍全面;II保險方案針對性較強、保障范圍基本全面;III保險方案針對性不強、保障范圍有遺漏;IV保險方案不具有針對性、保障范圍有明顯遺漏。

5)服務內容和標準

我國保險市場一直存在著“重價格輕服務”的現象,雖然此類現象正不斷減少,但各類服務糾紛也屢見不鮮。產生服務糾紛的原因較為復雜,既有少數保險公司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較差的原因,也有保險公司和企業雙方在承保前未就服務事項進行明確約定等原因。因此,為避免服務糾紛以及維護保險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企業應將保險公司服務內容和標準納入評標重點。具體而言,企業可對保險公司的保險服務機制、基本服務、增值服務、理賠承諾、防災防損服務、投訴機制、違約責任等方面內容進行重點考察。服務內容和標準的評分方式與風險分析、保險方案類似,在此不再贅述。

4、建立健全保險評標委員會籌建與管理機制

保險評標委員會直接對保險公司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是企業保險招標工作質量的把關者,因此需重視保險評標委員會的籌建與管理工作。為了保證保險評標委員會的公正性、專業性和權威性,保險評標委員會應盡可能的由知識結構、從業經歷、工作經驗與招標項目相符合的保險、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此外,企業應制定保險評標委員會管理制度,對保險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工作要求做出明確規定,例如應嚴格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任何保險公司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保險公司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嚴格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評標情況,對評標情況負有保密義務等等。

三、企業保險招標的后續管理工作

確定中標保險公司后并不意味著企業保險招標工作的完結,相反,企業還需要做好大量的后續管理工作,才能圓滿完成企業保險招標目標。企業保險招標后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保險合同簽訂工作

目前,部分保險招標項目在確定中標人后,存在著招投標雙方不按招標文件約定及時簽訂保險合同,甚至拋開中標結果及招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情況,這其中既有保險公司的原因也有企業的原因。但無論出于何種原因,不按時按約定簽訂保險合同極易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影響雙方合作。為此,招標結果公布后,企業應主動、及時的與保險公司按約定簽訂保險合同,保險合同應全面覆蓋保險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保險方案、服務方案、服務承諾、違約責任等內容以及保險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拒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企業可以罰沒其投標保證金并取消其一定時期內的投標資格。

(2)履行保費繳納義務

確定中標保險公司以及簽完保險合同后,并不意味著保險合同已經生效、企業已處于保險保障狀態。在實踐中,絕大部分保險合同規定按約定足額交納保費是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因此,企業應在簽署保險合同后及時按保險合同規定履行保費繳納義務。

(3)文件保管工作

在企業保險招標過程中會形成數量眾多的文件,如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招標文件、澄清函、投標文件、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保險合同等等,但由于保險不是企業的核心業務,許多企業往往容易忽視保險文件的保管工作。實際上,企業妥善保管好各類保險文件存在著相當的必要性:一是可以應對審計工作;二是可以作為今后法律訴訟的證據;三是可以為企業提高保險招標水平和工作效率提供參考,使企業少走彎路。因此,在保險招標結束后企業應妥善保管好各類保險文件。

(4)保險招標工作總結

保險招標工作不同于企業其他類型的招標工作,它不屬于企業常規性的招標工作,企業每年的保險招標工作屈指可數,因此每次保險招標工作的經驗、教訓對本企業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保險招標結束后企業應及時撰寫保險招標工作總結報告,系統總結和分析各保險公司的報價費率、服務內容、招標成效、存在問題和解決對策等,為下輪保險招標決策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S].

[2]許謹良主編.財產保險原理和實務(第4版)[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

[3]劉新立.風險管理[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